《昌吉師專學報》現更名為《昌吉學院學報》。
《昌吉學院學報》雜志,季刊,由昌吉學院主管,昌吉學院主辦的學術性刊物,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其中主要欄目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學與藝術研究、語言與翻譯研究、教育教學研究等。
《昌吉學院學報》是昌吉學院的官方學術期刊,致力于推動學校的教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昌吉學院位于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綜合性學院。雜志立足于服務學校發展,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刊方向,以推動學科交叉融合、促進科研創新為目標。學報刊登的文章涵蓋了多個學科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學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昌吉學院學報》編委會由學院內外知名的學者組成,擁有一支高水平的編輯團隊。對于投稿的論文,學報采取嚴謹的匿名評審制度,確保學術質量和獨立性。同時,學報還定期邀約國內外專家學者撰寫綜述和學術評論,以促進學術討論和思想碰撞。秉承開放、包容、創新的辦刊理念,鼓勵學院師生積極參與學術研究和投稿。學報注重學科交叉和創新思維的融入,致力于推動學術研究成果的傳播和應用,為學校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文學與藝術研究 語言與翻譯研究 教育教學研究等
(1)來稿不得涉及國家機密和軍事秘密,文責自負,勿一稿多投,本刊編輯部有權對稿件做必要的修改和刪減。
(2)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3)參考文獻應保持在5條及以上。參考文獻中的作者為1~3位時應全部列出,多于3位時只寫前3位,后面加“,等”即可;多位作者之間用逗號“,”隔開,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順序要規范。
(4)所投稿件需附3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5個關鍵詞,文章題目、關鍵詞均應列出中英文。
(5)所有論文都應提供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歷(位)及所從事的研究工作及聯系電話、E-mail等。
(6)論文如系基金資助項目,請以題注形式注于首頁頁腳處。
(7)正文:內文選題思想新穎、觀點明確、論據可靠、圖表清晰、數據準確,稿件內容不得泄露國家機密。
(8)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9)百分數和幾分之幾,一律使用“%”和“x/x”,而不用“百分之五十”、 “四分之一”。另x% - x%不能省略成x- x%。
(10)引文以“參考文獻”方式尾注,參考文獻著錄本刊采用順序編碼制的規則,文獻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外加())按其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連續編排,同一文獻如出現多次,用同一數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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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師專學報雜志在線訂閱 季刊
主辦單位:昌吉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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