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與古史研究》雜志,半年刊,由湖南大學岳麓書院主管,湖南大學岳麓書院主辦的學術性刊物,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其中主要欄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等。
《出土文獻與古史研究雜志》是一份專注于出土文獻與古代歷史研究的學術期刊,旨在推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與發展。該雜志的創辦背景與20世紀以來中國考古學的蓬勃發展密切相關。隨著大量考古遺址的發掘,如殷墟、馬王堆、睡虎地、里耶秦簡等,大量珍貴的出土文獻得以重見天日,為古代歷史、文化、語言、法律、經濟等領域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第一手資料。這些文獻不僅填補了傳世史料的空白,還糾正了許多傳統認知中的謬誤,極大地拓展了古史研究的視野。
雜志的創辦順應了學術界對出土文獻研究日益增長的需求。出土文獻包括甲骨文、金文、簡帛、碑刻等多種形式,內容涵蓋政治、經濟、法律、宗教、科技等多個方面,是研究古代社會的重要依據。然而,這些文獻的解讀與研究需要多學科的交叉合作,涉及古文字學、歷史學、考古學、文獻學等多個領域。《出土文獻與古史研究雜志》正是為這些學科的學者提供了一個專業的學術平臺,促進跨學科的對話與合作。
雜志的內容主要包括出土文獻的整理與釋讀、古代歷史的重構與闡釋、考古發現與文獻的綜合研究等。其特色在于注重文獻與考古材料的結合,強調實證研究與理論探討的并重。雜志不僅關注中國境內的出土文獻,還積極引入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推動中外學術交流。
研究報告 文獻綜述 簡報
(1)參考文獻附于正文之后,要求在7條以上,所列文獻應在文中實引,即在正文中標明出處,標號與文后參考文獻標號相對應。標準按照“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05)”。注意:期刊和專著均需要具體到頁碼。
(2)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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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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