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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管理現狀分析論文
[論文關鍵詞]建筑業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論文摘要]安全質量是工程建設的“底線”,它關系到投資效益的較大化,關系到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關系到和諧社會的建立。分析我國建筑業安全現狀,提出實現建筑業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不斷推進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業成為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為各企業競爭的目標,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經成為各企業家的共識。而安全卻是效益的前提,因為安全的結果決定了效益的大小。為此,多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定了“安全及時,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頒布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目的就是為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
二、項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矛盾的關系,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表現在:一方面指生產必須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進生產。“安全及時,預防為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但現在仍有許多企業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主要體現在項目領導在項目管理的同時,沒有認清安全與企業效益的關系。建筑施工企業在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應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創造效益,創建優良工程,提高市場競爭力。因此,安全生產管理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障。
三、我國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安全意識淡薄。由于企業領導長期對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抓安全生產形式主義嚴重,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不配備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肆意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工人長期處于超負荷、高強度的工作狀態,必然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另外,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夠,員工相應的安全意識淡薄,很容易引起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識淡薄,理不清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建筑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比較薄弱,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作相對滯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缺少市場化的政策導向和經濟激勵措施。施工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應用與安全防護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還相當落后.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素質普遍偏低.安全人員文化素質偏低,對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無法對施工隊進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落實其安全責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安全規章制度職責不清,管理目標不明確,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目前,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難以深入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傳問題。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全體員工要對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內容深思熟記。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克服單調枯燥的方法,變傳統說教方式為寓教于樂,采用安全演講、知識競賽、報刊、安全漫畫展等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把基本精神廣泛宣傳貫徹。
(二)加強培訓教育問題。培訓教育的重點是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各級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操作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創新和安全技術改造方面的投入,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實現本質安全。
(三)責任問題。建筑安全生產工作要緊緊咬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不放松。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辦事,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控制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四)制度執行問題。安全生產工作離不開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因此,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要認真落實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沒有安全許可證、沒有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企業堅決不允許施工。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線操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較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損失,分散企業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此基礎上,還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為記錄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問題。要控制事故的發生,就要從源頭做起,搞好專項治理。從近幾年各地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種類來看,主要是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物體打擊、機具傷害、觸電等。故要定期開展企業項目部、班組檢查制度,要做到查問題、找隱患、對存在危險源的地方設置安全警示牌、標志牌,發揮其警示作業人員促進安全的作用。事實表明,針對薄弱環節實施的專項治理是遏止事故發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監督問題。建設施工安全,加強監督是大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繼續完善安全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執法機構,配備一定數量和專業齊全的執法監督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執法檢查;各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應切實履行職責,監督人員要時刻牢記質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責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執法水平,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強化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提升安全監督檔次。
(七)查處問題。對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建立安全信用體系,并對其安全生產不良行為進行記錄,凡有章不循,違規不糾,屢出事故的企業應追究法人代表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另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及責任大小,給予降低企業資質等級、吊銷執業資格或停止投標的處罰。典型案例要進行新聞媒體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進工作的目的。
建筑安全類論文:公寓類建筑安全用電研究論文
摘要:智能控電管理系統具有較高的性能價格比,數據管理功能強大,既滿足了不同用戶提出的各種管理要求,又使得配電設計方案簡單、合理。設計系統在工程實踐中有較高的推廣價值,應用前景值得期待。
關鍵詞:智能管理;安全用電;公寓
1公寓類建筑安全用電智能管理系統
本系統分為標準通訊型和網絡通訊型兩種。主要區別在于售電PC機與管理機之間的傳輸介質不同,標準型配置中售電PC機與管理機通過CPU卡數據備份實現通訊,對每個用電單元實行用卡管理;而網絡型配置中售電PC機與管理機之間則是通過485HUB實現通訊。標準通訊型系統由售電PC機、讀卡器、IC卡、管理機、機柜等幾部分組成。網絡通訊型系統由售電PC機、485HUB、管理機、機柜等幾部分組成。
2公寓類建筑安全用電智能管理系統功能
(1)常用功能:單元用電計量計費,單元預存電量低限提示,預購電量,無費關斷;(2)管理功能:單元用電儲值查詢,定時控電,單元限電,免費基礎電量設置,房間調換數據轉換,退費管理;(3)保護功能:短路、漏電保護,故障自動報警,非法操作或誤操作提示,賬戶操作日志的追蹤審計,掉電數據保護、斷電恢復,關斷失效報警,通信線路診斷等。
3網絡通訊型系統部件及功能
3.1機柜
機柜分為集中式和分層式兩種。集中式機柜可控房間數為96,112,128,144,160個:分層式機扣可控房問數為8,16,24,32個。集中式機柜比較適合規模較小的單元式、通廊式公寓配電使用;分層式機柜的主要優點為布線方便、減少工程量、節約工程費用、減少電壓損失等,特別適合于較大規模公寓配電使用。
機柜主要由柜體、單元計量板、數據傳輸板、空氣開關、接線端子、電壓表等部件組成。(1)電壓表:三個電壓表分別顯示Ll、L2、L3三相的交流電壓;(2)接線端子:包括機柜的用戶線輸出端子和單元計量板接線端子排;(3)空氣開關:用于房間用電的短路、過載保護;(4)數據傳輸板:數據采集和傳輸及控制繼電器;(5)單元計量板:計量和控制房間用電的單元模塊。完成電能的模數轉換,控制用戶的送電、斷電狀態。
3.2管理機
管理機由顯示屏、鍵盤、插卡口、通訊口、狀態燈、電源燈等組成:
(1)功能:建立房間號與機柜行列號的對應關系,設置機柜的初始參數如初始電量、電流限流值等。
(2)卡的分類:分為用戶卡、管理長和數據傳輸卡。用戶卡:①插長沖值;②查詢電量;③插卡恢復供電。管理卡:①查詢房間信息;②查詢開關時間;③查詢斷電房間;④設置開關時間;⑤設置系統時間;⑥手動房間送電;⑦手動房間斷電;⑧取消開關時間;⑨購電提醒明細;⑩斷電房間明細。數據傳輸卡:①對管理機的初始化;②數據傳輸:用于電腦控制中心與管理機之間的數據傳遞。將數據傳輸卡放入管理機中,管理機中數據將自動導入數據傳輸卡中:數據庫中的各種數據導入卡中后,將數據傳輸卡插入管理機中,管理機將自動讀取數據。
(3)管理機與機柜、機柜與機柜之間的連接見圖1:
①管理機與機柜之間通過485通訊進行連接,管理機使用220V電源;②管理機與機柜之間的通訊線長度不應超過1200m;③機柜與機柜之間通過485通訊線進行連接。
3.3485通訊智能控電操作系統模塊功能
(1)房間信息管理此模塊是485用電管理系統的核心部分,分為購電管理、換房管理、預約退房、退房管理、補電管理、斷電/送電管理六個子功能模塊:①購電管理:用戶買電時使用。可以輸入購電金額或購電度數,系統自動轉換,操作完畢可將數據發送到管理機,并且可以打印單據;②換房管理:用戶換房時使用。換房前,應將管理機中的電量導入數據,確保數據。換房管理分為單個換房和批量換房兩種;③預約退房:將房間內的剩余電量結算到這時刻為止,為退房管理做準備;④補電管理:將管理機下所有房間按初始化時的月補電量進行補電操作;⑤斷電/送電管理:可以選擇特定或全部房間的斷電/送電手動操作。(2)綜合查詢此模塊的功能是為了方便用戶查詢所需的各種信息,分為歷史查詢、房間信息查詢、用電統計查詢、電量報警查詢四個子功能模塊。
(3)統計分析此模塊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圖形來顯示某一公寓或某一管理機或某一房間在某一時間段的用電量情況,可以按月份或按日期統計顯示出相應的數據分析圖。
(4)通訊管理:通訊管理主要完成的功能是PC機與管理機進行數據傳輸。內容包括:向管理機寫入房間初始化信息、向數據庫內寫入現存電量、向管理機寫入換房信息、向管理機內寫入退房信息、向管理機內寫入增加月補電信息等。
(5)數據備份:數據備份主要完成的功能是將數據庫數據備份到磁盤和從磁盤上恢復數據的操作。
(6)系統維護:系統維護主要完成的功能是在系統使用之前對房間、用戶卡、設備、用戶的初始化等工作。主要包括三個模塊:數據維護、參數設置、用戶管理。
4公寓類建筑安全用電智能管理系統應用前景
4.1各種計量設備的比較
(1)機械式電度表:機械式電度表僅可以完成電能計量功能,設計簡單、成本低廉。如用于公寓,在管理使用上有以下不足:需要管理人員抄表、收取現金,當電度表數量很多時,工作量相當人。機械式電度表價格約為70~100元/臺,安裝時需要另加表箱、空氣開關費用和安裝費。
(2)電子式IC電度表:電子式IC卡電度表可以完成用電計量及預收費,減輕了管理人員的工作負擔,但用在公寓上同樣有不足之處:如果IC卡表安裝在寢室內,則電表容易被人為損壞;如果IC卡表集中安裝,會造成插卡使用時非常不方便。電子式IC卡電度表價格約為300~400元/臺,安裝時同樣需要增加表箱、空氣開關等配件以及安裝費用。
(3)智能控電管理系統智能控電管理系統是專為公寓設計的一種產品,與機械式電度表和電子式IC卡電度表相比,不僅可以完成用電計量,同時還具有以下優點:①可以實現預收費,特別適合于公寓的物業管理;②有強大的智能控電功能,例如完成定時關斷功能、負荷控制功能;③具有用電數據統計分析功能,為科學管理提供依據;④機柜內己包含了表箱、空氣開關等配件,不增加額外費用;⑤安裝簡單,操作方便,設備集中管理,不易損壞;⑥系統配置數據管理機,有統一的插卡孔,使用方便;⑦本系統價格低于電子式IC卡電表,市場報價約為250~300元/戶。
4.2應用前景
智能控電管理系統在許多集中應用場合開始顯示出獨到的優勢,這使它開始引人矚目并取得相應的發展空間。它將逐步改變和發展原有電度表應用領域的產品概念,在相關領域顯示出更大的發展前途。智能控電管理系統具有較高的性能價格比,大大減少了管理人員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寓智能化管理水平,對需集中情理的公寓尤其適用工程實踐中,由于不同業主對本系統的認知程度不一樣,實際采購及應用洋細數據均有待進一步調查。
5電氣設計與各專業間的協調
5.1與建筑專業的協調
電氣設計時應向建筑專業提供智能化系統弱電機房和強電設備用房的布置要求。弱電機房主要用于綜合布線系統、電話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系統、有線電視系統、智能控電管理系統等,它可以和公寓底層的值班室合用,面積約為30~40m2。強電設備用房指變配電室或配電室,一般位于自行車庫層或底層,設備用房面積大小應按建筑規模和具體工程的用電設備情況來確定。設計時還應向建筑專業提供強、弱電豎井的布置要求。規范規定強、弱電豎井宜分開設置,如受條件限制必須合用時,強、弱電電纜應布置在豎井兩側。電氣豎井的位置應保障至平面上任何一點的計算機信息插座的線纜距離不大于90米,電氣豎井除了敷設強電、弱電電纜橋架以外,還要考慮放置智能控電管理系統機柜、網絡機柜及其它弱電配線箱。電氣豎井的門應選用丙級防火門并向外開啟。
5.2與結構專業的協調
電氣設計時應向結構專業提供有關設備用房的荷載情況、進出建筑物管線穿地下室剪力墻孔洞大小、數量和位置,還要提供電氣豎井內的樓板預留洞尺寸和定位。根據結構梁的低標高確定水平干線橋架的安裝高度以及部分電氣設備的安裝高度,根據框架柱(或構造柱)內鋼筋分布情況確定作為防雷引下線的主筋直徑及數量。
5.3與給排水專業的協調
根據給排水專業提供的消火栓位置做出消火栓按鈕直接啟泵線路圖,并復核消火栓箱是否與配電箱位置沖突。確定公寓頂層是否有消防水箱及穩壓泵(穩壓泵屬少消防負荷)。如果公寓為三級負荷,穩壓泵的供電須從進線配電箱百供單回路電源外加EPS組成雙回路電源供電。
5.4與暖通專業的協調
與暖通專業的協調主要是房間內暖氣片的安裝位置以及衛生間內通風器的配電。在布置房間內電氣設備時,應避免與暖氣片打架。同理,采暖進出戶管道也應與MEB端子箱進行總等電位聯結。
建筑安全類論文:國外建筑安全管理體系研究論文
摘要:通過學習德國、英國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對比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可知我國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具體做法與西方國家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現狀相比差距仍然較大。因此,要提高我國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必須建立全新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關鍵詞:建筑;安全管理體系;職業安全
1國外發達國家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對于一些發達國家來說,他們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的比較好。特別是德國、英國以法律法規確立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礎,注重強化政府監督職能,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協調的中間作用,通過企業自治自律,達到以人為本,促進工人自覺維護生產安全的目標。
(1)德國的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a.德國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機構。德國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立法、監督和執行三部分。德國政府設聯邦社會與勞動部,下設勞動保護委員會,各州、地(市)均有其分支機構。聯邦和州有立法、監督的雙重權力,行業聯合會及其相關的組織(如安全工程師協會、安全聯盟等也具備監督的作用)。企業的責任就是自覺、嚴格地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要求。
b.行業聯合會。行業聯合會屬非政府、非盈利機構,與政府機構共同監督企業對各項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德國建筑工傷保險協會就是現有的35個行業協會之一。法律規定:每個企業和員工都必須是某個行業聯合會的會員,并要根據工資額度和工作的風險度交納會費。會費除用于預防工傷事故與職業病及咨詢、行業規程編制和監督外,還用于保險。在德國,企業發生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由行業聯合會組織。在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由行業聯合會處理理賠等相關事務,并形成調查報告提交勞動保護委員會。此報告也是勞動保護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這種做法的優點是:行業聯合會成員以行業專家的身份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有利于公平、公正、公開處理行業內的事故,政府也擺脫了事故牽涉的各種事務糾纏。
c.安全工程師協會。安全工程師協會是民間組織,由各行業的安全專家和管理人員參加。協會的主要功能是:與國家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安全法規和標準,對上崗的安全工程師進行專業培訓,組織完成或協調企業的安全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外的技術交流等。安全工程師應了解行業的安全狀態,熟悉掌握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具備事故處理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在企業中主要提供咨詢,并根據掌握的現場情況提交安全狀況報告,但無權停止員工的工作,且無處理事故的義務。
d.企業員工的培訓。在德國,所有員工必須與雇主簽訂含有安全生產內容的合同。員工有權知道作業的安全規程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等相關知識,同時遵守事故預防的制度。企業必須對作業時的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并提供裝備、規程,采取確保作業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員工的培訓、教育,既是企業的責任,也是所有員工的權利。德國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認為:知識就是安全。如果員工認識到具體的風險,避開的機會就高得多;如果員工看到了潛在的危險,就會更好地防護自己。員工必須經常地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的培訓和自覺安全行為的教育。員工就作業環境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書面報告,并向企業提出建議。
(2)英國的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a.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英國設有健康安全委員會(HSC),該委員會負責制定條例,并就有關安全健康狀況向政府報告,它是介于政府與行業之間的組織,是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聯系樞紐。委員會的人員由政府指定,但必須有一定的行業人員參加,現由12人組成。委員會下設健康安全執行局(HSE),是執行條例、監督企業的健康安全體系的職能部門,現有3500人,全部為公務員,其中1/3的人員為安全督察員,2/3為制定方針、規程等工作人員。
b.英國建筑安全管理的法規體系。英國在1974年至1999年頒布和修訂多部法律規定雇主具有保障雇員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工作的責任,明確了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系和責任。
c.安全與健康監察。英國的安全與健康的監察主要由安全與健康執行局執行,在全國設有很多分支機構。安全調查員根據所頒布的法律,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建筑安全監督工作,包括發出強制執行命令和訴訟。
d.工會及行業協會組織。在英國,工會、行業協會等其他組織約有750人,不同程度的參加政府的有關健康安全組織。這些組織經常派人與國家監察員一起到現場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糾正,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
e.企業對安全健康的管理。企業的安全健康管理遵循的是法律法規和開工前完成的、經業主批準的安全與健康計劃書。一般來講企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大小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定安全與健康方案。在英國一般25人以上的工地就要成立安全委員會,負責工地的安全與健康的日常管理事務。同時要設立安全與健康培訓和教育基地,包括用房、設施、資料等配備、購置,收集、安全信息,上崗前的教育、班前教育、進入工地的教育等。英國政府要求企業須盡量通過技術、設備來代替人工操作,以減少危險源。
2我國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取得的成就
(1)法律法規體系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頒布實施,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體系基礎,把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引入建筑行業。到2002年我國頒布了多項法律法規用以規范和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初步形成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規范體系。
(2)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1993年國發(1993)50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了我國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3)安全文明施工
1991年,建設部發出通知,在全國四級以上施工企業所屬的施工工地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把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控制的重點放在了施工現場,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管理。這是建國以來建筑業企業及時次、系統地組織開展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改善了現場作業人員的生活環境和工作條件同時使安全管理的實施得到加強,減少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應用相關科研成果進行建筑安全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極大地減少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3結論
綜觀西方國家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現狀,我國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具體做法與之相比差距仍然較大。因此,我國的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加強:
(1)政府應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管理與監督的義務和職責。政府職能部門應強化監督職能,弱化管理職能,將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行業協會和企業去辦。
(2)應進一步完善社會中介、行業協會組織,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制度,以充分發揮行業部門或組織的咨詢、服務、管理等中介職能。
(3)國家應制定強有力的政策法規,由業主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費用,做到專款專用,來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費用投入,從而避免建筑市場惡性競爭導致安全生產防護費用不能保障的問題。
(4)應盡快完善全社會的傷亡事故保險制度,用經濟杠桿來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5)應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同時政府與一些相關組織要制定明確的規定,并通過必要的強制性手段加強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管理現狀分析論文
摘要:安全質量是工程建設的“底線”,它關系到投資效益的較大化,關系到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關系到和諧社會的建立。分析我國建筑業安全現狀,提出實現建筑業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關鍵詞:建筑業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不斷推進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業成為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為各企業競爭的目標,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經成為各企業家的共識。而安全卻是效益的前提,因為安全的結果決定了效益的大小。為此,多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定了“安全及時,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頒布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目的就是為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
二、項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矛盾的關系,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表現在:一方面指生產必須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進生產。“安全及時,預防為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但現在仍有許多企業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主要體現在項目領導在項目管理的同時,沒有認清安全與企業效益的關系。建筑施工企業在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應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創造效益,創建優良工程,提高市場競爭力。因此,安全生產管理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障。
三、我國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安全意識淡薄。由于企業領導長期對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抓安全生產形式主義嚴重,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不配備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肆意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工人長期處于超負荷、高強度的工作狀態,必然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另外,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夠,員工相應的安全意識淡薄,很容易引起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識淡薄,理不清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建筑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比較薄弱,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作相對滯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缺少市場化的政策導向和經濟激勵措施。施工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應用與安全防護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還相當落后.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素質普遍偏低.安全人員文化素質偏低,對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無法對施工隊進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落實其安全責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安全規章制度職責不清,管理目標不明確,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目前,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難以深入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傳問題。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全體員工要對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內容深思熟記。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克服單調枯燥的方法,變傳統說教方式為寓教于樂,采用安全演講、知識競賽、報刊、安全漫畫展等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把基本精神廣泛宣傳貫徹。
(二)加強培訓教育問題。培訓教育的重點是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各級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操作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創新和安全技術改造方面的投入,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實現本質安全。
(三)責任問題。建筑安全生產工作要緊緊咬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不放松。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辦事,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控制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四)制度執行問題。安全生產工作離不開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因此,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要認真落實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沒有安全許可證、沒有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企業堅決不允許施工。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線操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較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損失,分散企業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此基礎上,還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為記錄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問題。要控制事故的發生,就要從源頭做起,搞好專項治理。從近幾年各地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種類來看,主要是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物體打擊、機具傷害、觸電等。故要定期開展企業項目部、班組檢查制度,要做到查問題、找隱患、對存在危險源的地方設置安全警示牌、標志牌,發揮其警示作業人員促進安全的作用。事實表明,針對薄弱環節實施的專項治理是遏止事故發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監督問題。建設施工安全,加強監督是大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繼續完善安全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執法機構,配備一定數量和專業齊全的執法監督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執法檢查;各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應切實履行職責,監督人員要時刻牢記質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責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執法水平,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強化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提升安全監督檔次。
(七)查處問題。對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建立安全信用體系,并對其安全生產不良行為進行記錄,凡有章不循,違規不糾,屢出事故的企業應追究法人代表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另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及責任大小,給予降低企業資質等級、吊銷執業資格或停止投標的處罰。典型案例要進行新聞媒體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進工作的目的。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經濟學論文
據統計,由于各種事故,我國建筑行業每年奪去近兩千條人命。2003年1月至10月,全國建筑施工發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為642,與往年相比,雖然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數和死亡數呈上升趨勢,2004年1月至5月15日,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285起、死亡360起,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事故351起,死亡392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8.8%和8.17%.其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起,死亡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10起,死亡48人)分別上升40%和458%(以上數據統計時間2004年5月20日)施工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人們有目共睹的,同時傷亡和損失是無法逆轉的。這就是為什么我們要非常迫切地從不同角度來研究建筑安全的原因。
1、一般均衡論對建筑安全的分析
經濟學中的一般均衡論一直在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中占統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從根本上徹底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一位著名的經濟學家曾說過:一旦以這樣的方式來思考問題,很難想象還會由什么別的方法讓你感覺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論,既多個產品市場在價格引導下的同時出清的理論,無論在宏觀經濟學還是在微觀經濟學中都是基礎的理論,在建筑安全的領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應用。從時間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經歷負擔期———微利期持續強利期利益萎縮期無利期的階段循環。
從建筑安全的作用對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減少人員的傷亡及職業病;第二是使設備、工具、材料等免遭毀損以及保障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維護社會經濟的發展;第三是消除或減少環境危害核工業污染,使人的生存條件免遭破壞,促進人類整體利益的增大。從經濟的著眼點看,建筑安全具有兩項主要功能:一是避免與減少事故的經濟損耗和損失;二是,維護生產力與保障社會經濟財富增值的雙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損失函數L(S)是一條向右下方傾斜的曲線,它隨著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斷減少。當系統無任何建筑安全性時,系統的損失為較大值(趨于無窮大),既當系統無任何建筑安全性時(S=0),從理論上將損失趨于無窮大,具體值取決于機會因素;當建筑安全性達到時,損失趨于零。損失函數和增值函數曲線在建筑安全性為S0時相交。當建筑安全性小于S0時事故損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產出,當建筑安全性大于S0時建筑安全增值產出大于事故損失,此時系統獲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統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適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統的功能與社會經濟水平的統一,與科學技術水平的統一,在有限的經濟和科技能力的狀況下,獲得盡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們對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盡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資有巨大的社會效益和潛在的經濟效益,應在經濟能力允許的條件下適當地考慮提高建筑安全投資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統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總體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進步,采用新技術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較大的投資額。但考慮到建筑安全是“功能產品”:具有建筑安全條件、健康保障減損和免害的功能,還應該考慮事故與建筑安全的獨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種“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從空間和時間上,人們對它們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在處理建筑安全問題時,應使不平衡狀態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過余”方向傾斜。這一點可從如下兩方面論證:首先,從宏觀過程上看,建筑安全對生產和經濟發展的作用具有“滯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動的效果不是在一開始就能顯現出來,而是貫穿于整個過程,甚至在過程之后相當一段時間才出現。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對策應先于服務系統功能的出現,“超前”著手。其次,從微觀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預防型”的;而事后“搶救型”的,即從整體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時效性,建筑安全系統相對服務系統,是控制系統。因此,建筑安全系統在時間上應“優先”,在功能標準上應“優越”。基于上述兩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發展規劃時,還應考慮建筑安全的超前發展原則,以充分實現建筑安全與社會經濟的“本質協調”。
2、建筑安全的保險分析
意外導致的損失是一定會發生的,當它們發生時,人們必須采取某些融資措施予以彌補。損失融資可通過自留和轉移來實現。一些潛在的損失被自留,是因為它們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許多單位自留某些風險,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而是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遭受這一損失。轉移風險則是將風險的經濟負擔轉給了別人。如保險公司利用概率論和大數法則,本著一人受損眾人分攤的辦法來使受災者相對減少損失。2003年5月7日,經國務院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形式上是經濟補償,國外實踐的成功經驗表明:其運行的機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預防作用,工傷保險“兩個費率”的經濟杠桿作用以及所展開的事故預防工作更容易為企業接受。
保險公司的經濟效應產生于邊際效用遞減效率。投機和保險市場,由于信息市場失靈,會出現許多不確定性和風險。市場失靈的兩個重要因素是:“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及風險較大者成為最能購買保險的人群和惡意。在市場失靈時,就需要由社會保險,即由政府提供的強制性保險來發揮作用。政府具有稅收和調節權利,加上有能力通過擴大保險的覆蓋面以避免逆向選擇。
3、對策論在建筑安全理論方面的分析
由于對策論的推動,現代經濟學的發展又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現代對策論為經濟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進入當今主流經濟學的鑰匙和必經途徑。1994年三位對策論專家榮獲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人們都能看到用對策論重構經濟學理論的發展趨勢,并且對策論已成為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經濟學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話來說,沒有掌握對策論的經濟學家不能算真正的經濟學家,而只能在當代經濟學殿堂的大門外徘徊。
從經濟學本身發展的角度來說,由于對策論對經濟行為從效用較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經濟對策論在刻畫人的行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性,遠遠超過了其他方法。這就正好抓住了經濟系統研究最關鍵問題的本質,該學科用于研究經濟問題的合理性和優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納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給定時,沒有一方還能改善自己的獲利情況。
為什么納什均衡反而在博弈雙方收益,受益相對較少的時候存在?請記住亞當。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價時……談話終止了。”“追逐個人利益的結果,是他經常地增進社會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進社會的利益時好。”
在現實世界,建筑企業在對建筑安全投入進行決策時存在的問題會更加嚴重。通常不僅是兩個建筑公司的競爭,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間的競爭,從而更難達成合作協議,仍然難以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這時的解決的辦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專門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業可以獲得與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樣的利潤。
4、政府經濟學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決定一經形成,就有強制貫徹的效力,也就是說必然影響現實的經濟。于是政府決定的形成過程是否符合效率資源配置的一種機制。政府決定的過程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樣去決策,而是要分析現實的機制,看他是否大體符合效率原則,是否可以進行某種改進。
對實際的狀況的調查研究發現,發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損失并非由企業承擔,而是雇員及其家庭,以及社會共同承擔。但是這種損失的轉移,使事故的成本不進入企業的利潤損失核算中。這樣就會造成企業決策者對建筑安全投資的決策,在僅僅依據利潤較大化原則指導下進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預,則建筑企業建筑安全投入的積極性是有限的,并常常處于虧欠的狀態。
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外部損失的存在使得個體投資決策這可能做出與社會利益較大化相違背的決策,看一下損失負擔的結構,大部分損失由社會承擔。由于通常是建筑企業控制事故風險方面起主導作用,事故水平將大大超過經濟范圍。這時,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縮小內部損失和總損失的差距,使得損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業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會可以建立一個規范體系,使得建筑企業超脫利益限制,來改善工作環境。只有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滿足建筑安全生產的需要。故此,我們提出“外部損失內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經濟激勵,另一方面加強規章體系的約束力。
5、結論
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建筑安全,其不再僅僅是死不死人、傷不傷人的問題,而是轉變為真正的以人為本、關注每個勞動者的職業建筑安全健康上來。勞動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還對舒適的工作場所和生活環境、職業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這是人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產是一門科學,有其特有規律性,本文從經濟學角度進行分析,使其市場與現場的關系更加緊密,從決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論。
建筑安全類論文:我國建筑安全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提要本文從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角度,分析現階段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應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并通過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運行機制,強化建筑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和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中介機構的發展等方式,開創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新局面。
關鍵詞: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是國家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各國產業發展的首要原則。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各國職業安全事故發生頻率較高的工業部門之一,使得建筑業安全監督管理的難度不同于一般的生產行業。統計表明,在英國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在美國平均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而我國據不統計每天有3人死于建筑安全事故,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目前,我國建筑業在超常規發展的同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受到各級人民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因此,構建我國的建筑安全管理監督體系,完善監督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建筑安全生產問題,提高我國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現狀
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如圖1所示,在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監督管理體系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來保障。而當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還存在一些缺陷,主要還是依靠行政手段來進行監督管理。自從《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頒布實施以來,目前我國75%的縣級以上地區逐步建立了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它對減少和遏制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建筑施工安全水平提高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標志著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但是,在市場經濟日益完善的今天,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監督管理體制遠遠未能解決建筑業的安全生產問題,因此當前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已經不能適應建筑業市場的發展。(圖1)
二、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當前,我國與建筑安全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相關條款比較抽象,操作性不強,且一些建筑安全生產行政規章的時間過久,不適合現行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發展要求;另外,現行的建筑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不夠健全,如《建筑法》中規定了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但具體工程建設中,還涉及設備租賃、勞務承包、咨詢等建設參與者,而對這些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法律法規缺乏明確規定。另外,法律法規對安全監督的執法主體設置不規范,安全監督機構國家設有安全生產監督局,行業設有質量安全管理部門或獨立的安全監督站,但各職能部門職責重疊、交叉,存在監管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的弊病。
(二)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體制不健全。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仍有一些地區和城市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建筑安全監督執法人員,致使一些建筑企業不了解建筑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更無法貫徹執行;很多地方政府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權利過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人員不足、素質良莠不齊、安全監督經費緊缺等致使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難以開展;目前我國沒有足夠先進的安全監測設備和科學有效的監管手段應用于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而多部門實施的集中執法更使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喪失了對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責任主體的處罰權,因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的普遍現象,從而也致使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的安全監管工作中嚴重缺乏性。
(三)建筑企業內部以及企業之間缺乏相互監督機制。我國大部分建筑施工企業缺乏內部監督管理機制,由于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單位內部安全行為的監管和對分包單位等安全行為的監管。同時,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監督管理和協調配合不夠,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的安全監督管理,并不是直接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而是通過委托監理企業進行,而監理企業監督的范圍和內容又受限于業主的利益和權責范圍。因此,監理企業的監督行為并不能真正地發揮作用,而由于我國的監理市場混亂,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更不能保障監督管理的質量。與此同時,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等之間的監督管理脫節,造成建筑企業之間缺乏相互的監督機制,因此難以保障建筑企業之間的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性,因而也就不能發揮企業之間相互監督管理的作用。
(四)中介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作用不能充分發揮。由于我國大多數中介機構是政府主管部門劃分來設立和管理的,因此主管部門在與中介機構的利益關系被切斷后,失去了監管的積極性。而有些社會中介機構脫鉤后主管部門仍是政府機構,這些機構難以與政府脫鉤從而獨立成為一個真正的自律機構,實現“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目標,政府部門與中介組織之間的社會定位仍不夠明確,長期存在政企不分等體制性障礙,政府職能尚未得到根本轉變,制約了中介機構的組織發展和行為規范,監督力度明顯不夠。
三、建立健全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對策分析
(一)完善我國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在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融入標準化、體系化的法律法規框架,明確劃分建筑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制定完善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考核配套規章;認真做好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規范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和及時更新地方建筑安全生產法規,盡快形成國家和地方相互呼應、互為補充、比較完善的建筑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同時還要保障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因此,健全和完善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有利于保障建筑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有利于落實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運行體制。完善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運行機制,首先應明確監督機構的執法定位,確定其單位性質為行政部門,鼓勵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大膽執法,將監督機構的性質由執法類的事業單位直接轉型為主體上由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執法單位,使其行使行政執法更加合理合法。其次應避免多部門集中執法,對于監督機構應實行垂直管理以排除行政干擾,使監督管理能充分運用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現行規范標準。為了保障政府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性、性和性,監督機構應提高監督隊伍的素質和監督工作水平,加強各類專業人才的培養教育,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檢測手段,不斷探索和實踐適應不同時期要求的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規范的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提高施工安全監督工作水平。
(三)強化建筑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建筑企業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主體,只有他們加強安全管理,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良性開展,因此在認真執行現有建筑安全生產制度的基礎上,合理劃分建設各方主體應承擔的安全監督責任。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應自覺擔負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并增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同時,還指導和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監理單位和其他建設相關責任主體也要落實安全責任。在強調施工單位按事故鑒定結果承擔相應責任的同時,業主也應對安全事故承擔相應的間接責任,監理單位承擔安全事故的監督失察責任,設計、勘察和咨詢等企業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使得建筑安全生產人人關心,從而建立一套良性的安全管理監督運行機制。
(四)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中介機構的發展。隨著建筑業的不斷壯大和發展,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不斷由政府監管向市場監管的轉變,隨著監督性質、監督內容和監督方式的不斷調整,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成為以第三方簽證審查為主要責任的中介機構,這些機構應得到持續、健康、有序的建立和發展。同時,政府監督對其他性質的服務機構(如保險服務機構)起到了促進作用,保險公司委托中介服務機構對投保單位進行安全咨詢服務,并做好預防控制工作。這樣能夠發揮社會各界力量,增加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力度,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就是把社會力量引入安全生產的保障之中,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培育引導這些中介組織的建設和發展,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提高建筑安全生產整體管理水平,開創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新局面。
(作者單位:1.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2.四川省瀘州合能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筑安全類論文:政府建筑安全生產培訓中的問題與對策
提要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本文著重分析政府在我國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建筑安全;培訓;問題;對策
當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各類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建筑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建筑安全生產培訓是對建筑業從業人員進行短期安全教育,幫助從業人員迅速掌握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各種技能和知識,強化從業人員在建筑生產過程中樹立“安全及時”的安全生產態度和觀念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政府應把加強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作為其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好。
一、政府在建筑安全生產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作為建筑安全生產較高管理者的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在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在實際的建筑安全生產培訓過程中,政府所做的工作并沒有真正到位,還存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具體表現在:
1、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重視不夠。一些政府領導,特別是地方政府領導,沒有將建筑安全生產培訓納入部門或企業發展計劃,缺乏對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致使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在自己的行政區域內開展遲緩,嚴重滯后于蓬勃發展的建筑安全生產發展的需要。
2、安全生產培訓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政府關于建筑安全生產培訓的立法遲緩,導致一些急需的法規空缺,而一些已頒布的法規又重復和交叉,可操作性差。安全生產培訓標準不健全,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3、安全生產培訓機制不完善。我國各層次的建筑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在資格審定、任務分配、質量監督等方面沒有建立起有機聯系,形不成一個系統化的網絡。各種培訓機構遍地開花,管理混亂,甚至出現以辦班為名,“主辦單位為賺錢,參加人員為觀光”的不正常現象。建筑安全生產培訓所涉及的安全監管、勞動保障、質量監督、建設管理等多個部門相互協調配合不夠,沒有按各自的職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甚至相互糾葛爭利,給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帶來了諸多不必要的阻礙。
4、安全生產培訓投入不足。各級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有的還沒有樹立“培訓育人”的觀念,在建筑安全生產培訓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上投入嚴重不足。目前,建筑工人安全生產培訓經費分擔機制還不健全,如果建筑企業不肯對安全生產培訓加大投入,安全培訓工作很容易變成無米之炊。
5、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及發證把關不嚴。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往往都是由培訓部門自編教材、自己組織培訓、自己出題考試、自己組織批卷,不管培訓效果如何,只要參加培訓,人人都可以過關。至于培訓上崗后效果如何,培訓部門很少進行回訪或跟蹤調查。由于對培訓質量缺乏嚴格的考核認證,對培訓機構和受訓人員缺乏有效的雙向制約機制,使培訓中“寬進寬出”、“高分低能”、甚至“只要交了錢就能拿到證”的現象難以杜絕,這也是造成培訓流于形式的癥結所在。
6、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問題嚴重。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出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為我國城市繁榮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于農民工整體文化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給安全生產帶來了很大壓力。近幾年發生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每年職業傷害、職業病新發病例和死亡人員中,半數以上是農民工。在建筑安全生產培訓中,由于農民工與建筑施工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短、流動性大,企業為了較大限度地追求利潤,減小企業的經濟壓力,一般不愿花費成本對農民工進行培訓,再加上大部分農民工安全意識差,維權意識薄弱,對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參加培訓,這就為施工企業搪塞和草率應付安全生產培訓提供了可乘之機。目前,國家還沒有建立一個完善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由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的投入機制,農民工培訓保障體系也還很不健全,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投入渠道尚未建立,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政府盡快加以解決和改善。
此外,建筑安全生產培訓還存在培訓規劃流于形式,培訓內容單調、枯燥,缺乏針對性和趣味性;建筑安全生產培訓覆蓋面不足,眾多中小企業的培訓能力有限,培訓工作十分薄弱等問題,這些都有待于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去解決和改善。
二、政府解決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問題的政策建議
針對上述政府在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現有針對性地提出如下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1、增強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改變安全狀況不穩定、事故頻繁的被動安全狀況,必須建立全新的培訓觀念,明確各級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以及建筑企業在安全生產培訓中所應當承擔的職責,使各級政府、部門及企業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科學、認真地組織和指導所轄范圍內安全生產培訓業務,并促使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要求,組織各類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和保障經費投入。
2、完善安全生產培訓法規、標準,依法嚴格進行安全培訓。要完善建筑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必須制定相關配套法規、標準和規定,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和教師資格標準、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質量評估標準、安全監察員培訓考核標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標準、安全生產培訓信息管理辦法等。必須運用法律、法規、標準和行政手段,強制建筑企業依法對其各種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建筑企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整體安全素質。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接受過安全培訓并經考核獲得資格的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由具有操作資格的人員來擔任。否則,一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查獲,將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
3、健全培訓機制,優化管理模式。在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必須采取“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嚴格考核”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培訓保障機制,優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訓資源,加大安全培訓工作力度,加強對各級政府公務人員、安全生產監察員、建筑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從業人員、培訓機構師資、注冊安全工程師及相關中介機構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認真落實建設部(現已改為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建筑企業職工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實行分級培訓,統一管理。省級培訓機構重點負責施工企業、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各地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專門的安全培訓機構,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各地市有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經市一級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審核確認后,可以對本企業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工作,并接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由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4、規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規范管理,糾正各部門和單位亂培訓、亂收費的行為,確保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規范培訓市場的相關規定及制度,實現培訓市場的有序運行。政府要千方百計提高培訓工作的質量,特別要在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上下功夫,做到學以致用,學有所用,真正能使參加培訓人員的安全生產素質有所提高。為此,政府安全生產培訓部門應該盡快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培訓師資隊伍。可以從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中選擇一批專業對口、專業基礎功底深厚的教師作為安全生產培訓的專業基礎課的師資;也可以從科研院所、建筑企業單位聘請一批科研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安全生產培訓的專業、技術師資;還可以直接從政府部門中聘請一批理論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方面的師資。此外,相關部門還應建設一批的安全生產培訓基地,加快認定確立一批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形成一個覆蓋范圍廣、力量雄厚、分布合理、層次科學的培訓機構體系。應以現有一些基礎較好的大中專、職業技術學校為依托,確立一批骨干培訓機構;同時,選擇一批安全生產條件好、管理基礎好的生產經營單位作為安全生產培訓的實踐基地。
5、大力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政府應將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納入地方安全生產培訓總體規劃。各相關部門應當完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相應的規劃內容,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把農民工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對象提出明確的目標,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培訓主體的責任,將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納入監察執法的重要內容。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培訓專項督查,督促建筑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員安全培訓。對積極開展農民工安全培訓的建筑施工企業,政府要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鼓勵,盡快建立起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農民工培訓投入機制。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建筑安全類論文:信息追溯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應用
提要本文通過借鑒其他行業的追溯管理制度,探索在建筑安全管理領域引進信息追溯管理模式,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關鍵詞:信息追溯;建筑安全;信息管理
所謂可追溯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將其定義為:“The ability to retrace the history,use or location of an entity by means of recorded identification”。即通過記錄相應的識別信息,對實體的歷史、使用或地點予以追蹤的能力。這里的“實體”,可以是一個物體,也可以是一項行為。可追溯管理在許多行業已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良好的效益。建筑業屬于高危行業,建筑安全事故直接影響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的穩定和諧。而目前在建筑行業,信息追溯在管理中的應用卻極少。本文旨在通過借鑒其他行業的追溯管理制度,探索在建筑安全管理領域引進信息追溯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
一、信息追溯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必要性
(一)消除建筑工程項目多方參與者的信息不對稱。建筑工程項目有多方的參與者,主要包括:業主、承包商、監理、政府主管部門和項目使用者。各個主體之間存在管理、監督、合作等多種關系。而由于關系的多樣性和地位、職責的不同,各個參與主體之間不可避免地將產生信息不對稱。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可以借機牟取私利,從而對建筑安全造成惡劣影響,甚至直接引發安全事故。
信息追溯是建立在信息追溯系統基礎上的管理模式。通過信息追溯系統,各個參與方能夠隨時查詢項目的有關信息,并回溯信息的來源,從而確定相關的責任人。因此,在信息追溯的過程中,實際上形成了一種人人實施監督、人人受監督的局面,這就在無形中規范了各方的行為,使信息公開、操作透明,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對稱,構建了多方參與、相互促進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消除建筑工程項目各階段的信息孤島。建筑工程項目一般都有一個較長的建設流程。通常包括前期策劃、勘察設計、招投標、建設施工、投入使用等階段,每個階段都包含大量與安全有關的信息。由于各階段發生的時間不同,參與人員也不同,因此階段與階段之間往往缺乏信息溝通,甚至造成信息孤島。最典型的信息孤島就是項目的使用者通常都難以獲得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等方面的信息,同時也無法把對項目的使用意見傳達出去。為了消除信息的流通不暢和信息孤島現象,我們必須對信息實施可追溯管理。通過信息追溯系統,在項目建設的每個階段,都能獲得該階段之前的每一個階段的安全信息,為本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礎。也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防微杜漸,把安全事故扼殺在搖籃之中。(圖1)
(三)提高建筑安全事故調查效率。近年來,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次數和造成的傷亡人數一直居高不下,對國家和人民的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如何高效地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及時控制損失,是建筑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課題。在傳統的安全模式下,信息的記錄和傳遞多以紙張作為媒介,因此存在大量繁冗分散的紙質信息,使事故調查產生巨大的工作量。而信息追溯系統以電子信息方式記錄了每個環節的安全信息,能在發現問題和發生事故之后,從事故的發生點迅速追溯到問題發生的源頭,不僅便于事故的調查,更能及時控制事故的擴大。
二、安全信息的構成及追溯管理流程
(一)安全信息的構成。安全信息,就是指所有與安全有關的信息的總稱。它是在安全生產和管理的全過程中產生的,在組織機構和各層面的相關人員之間,通過文字、圖像、聲音、視屏乃至人的表情和動作等載體,在特定的溝通渠道中以特定的方式進行傳播和交換的,對決策、計劃、組織、控制、激勵、領導等階段起到影響的一切相關的、有形的和無形的內容。
(二)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流程。建筑安全信息追溯是基于工程項目的建設流程。隨著項目的推進,追溯系統不斷搜集來自各方的安全信息,并在任何時間點都能往前回溯。一旦發現不安全因素,能快速地發現不安全因素的源頭,并迅速解決問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后續環節的安全實施。項目的最終使用者也能通過信息追溯,獲得建筑的安全信息,行使安全知情權。(圖2)
三、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的構成
構建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是追溯管理的核心工作。安全信息追溯系統主要包括以下五個子系統,即:信息搜集系統、信息處理系統、信息存儲系統、信息維護系統和追溯系統。(圖3)
信息搜集系統是整個追溯系統的基礎,它的作用在于通過應用各種技術手段,搜集建筑工程項目的各個階段、各個主體的各種信息。在實際操作中,現場監控攝像頭、會議記錄等都屬于信息搜集系統的有機構成部分;
信息處理系統是對信息進行整合的平臺,剔除失真和重復的信息,對有效信息進行分類編碼。該系統一般包含數據分析技術和編碼技術;
信息存儲系統是保存信息的倉庫,通常是通過計算機和網絡設備來構建的;
信息維護系統是定期對信息進行檢查、反饋和更新的機構。信息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因此要對信息進行動態管理,定期檢查信息的時效性、完整性,把信息檢查結果及時反饋到搜集系統,使信息搜集更有效率和目的性;
追溯系統是查詢和獲取信息的平臺。它包含一些用戶端口和檢索網絡。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追溯信息本身之外,追溯系統對于信息搜集的方式、信息處理的方法等也同樣能檢索。因此,追溯系統是構建在信息搜集、處理、存儲和維護四個子系統基礎上的全方面搜索引擎。
四、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注意點
(一)政府主導,企業自主。構建信息追溯管理體制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需要資金的投入和制度的支持,因此需要各方參與者的積極配合和參與。其中作為宏觀調控者的政府和直接執行者的企業,在機制的構建和運行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政府的主導地位是顯而易見的。政府通過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以及提供資金的技術支持,保障信息追溯制度順利施行。同時,信息追溯制度短期內的投入產出比較高,因此許多企業不具有積極性,而政府則可通過宣傳和政策支持,起到推動作用。對于企業而言,在政府的引導下,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具體情況,自主地實行具有自身特點的信息追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核心競爭力。
(二)與新技術手段相結合。信息追溯管理涉及到信息流程的各個階段和項目的各方參與者,因此需要與新技術手段相結合,才能處理好錯綜復雜的各種關系和問題。筆者認為,在信息追溯管理中引進和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GIS技術、信息編碼、無線射頻等技術,對促進追溯管理的發展、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動預防,不要等事故發生了才追溯。我國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預防為主”,而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手段之一,因此也應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體現在工作中,即是把信息追溯作為一種常態的管理措施,而不僅僅是發生了事故之后才追溯。管理者要制定一套合理規范的信息追溯制度,定期對安全信息進行檢索,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這樣才能防微杜漸,把安全事故的苗頭扼殺在搖籃中。同時,一旦發生了事故,也能迅速控制局面,不至于手忙腳亂、延誤時機。
五、結語
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一種新興的安全管理手段。隨著建筑業生產和管理過程的信息化,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能夠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瞞報原因及對策
提要本文通過分析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對安全事故信息上報流程的規定,找出信息上報流程中容易導致信息瞞報的薄弱環節,并提出杜絕瞞報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的措施,使事故信息如實、及時地傳遞,有效降低事故,減少損失。
關鍵詞: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瞞報
一、建筑安全事故信息傳導流程
安全生產的宗旨就是盡量避免事故的發生,而一旦發生了事故,那么就該采取各種措施使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低程度,因此必須有一個合理的事故處理程序和方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指導下,國務院于2007年3月28號頒布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就是對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具體行為指導規范。其中關于事故報告的條款明確規定了事故發生后的報告程序,即事故信息的傳導過程。根據條例規定,繪出建筑安全事故信息傳導流程圖。(圖1)
二、事故信息瞞報原因分析
事故信息能否如實上報,最重要的就是現場人員――單位負責人――安監部門這程階段。其中單位負責人的作用尤為重要,是一個關鍵節點。當事故發生之后,一方面由于各種原因,如考慮到經濟效益、社會影響、資質評審等,相關負責人通常會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和采取“破財消災”的辦法,極力隱瞞和掩蓋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消除有關證據,對相關人員實施金錢、感情等方面的攻勢,在項目內部把事故私了,而不按照規程,把事故信息如實、迅速的上報;另一方面有關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息的上報。尤其是在建筑生產及時線的直接勞動者――建筑工人們,由于教育水平普遍偏低,經濟條件比較拮據等原因,他們普遍沒有強烈的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在事故中發生了人員的傷亡時,直接受害人及其家屬,乃至周邊的工友們,往往覺得只要獲得一筆相對滿意的經濟補償費,事情就算圓滿解決了,并沒有主動上報事故信息的意識。他們對國家頒布的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對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也沒有充分的認識,因此無形之中成為了隱瞞信息的幫兇。
當然,各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以及相關部門也是信息傳導流程上不可缺少的節點,他們也可能因為某些“私心”而隱瞞和謊報事故信息。比如,某些地區把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率當作管理部門工作表現的硬性指標,不僅關系到部門領導的政治前途,甚至也與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掛鉤。在強大的壓力之下,難免有人為了謀取個人利益而置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顧,做出違反信息上報規定的事情。
此外,由于相關工作人員和數據統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不足、工作習慣不好、粗心大意、無心之失等非主觀意識控制的因素,以及監督技術手段和統計方法的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事故信息的隱瞞和謊報。
三、安全事故信息瞞報對策
(一)管理制度改進。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對安全事故往往采用指標控制的方法,將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和傷亡人數作為硬性指標,直接與業績和利潤掛鉤。在許多安全事故信息瞞報的案例中,瞞報的最直接致因就是企業為保先進或不受處罰,從而人為地隱瞞或漏報事故信息。對此,筆者認為,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除了事故發生率和傷亡人數外,還應把對事故的處理情況也納入業績考核的范疇,對于及時、如實地上報事故信息,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故損失的企業,安監部門和建筑行政管理部門可給予一定的嘉獎,并推廣事故控制的經驗,從而提高企業如實上報事故信息的積極性。
(二)加強監管力度。安監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提高對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頻率和強度。不僅要對安全信息進行及時的檢查,發現問題迅速解決,將事故瞞報的苗頭扼殺在搖籃之中;同時,對安全事故的瞞報事件,一經查實,應嚴懲不貸。通過嚴懲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制止事故瞞報的再次發生。
(三)提高人員素質。提高人員素質,應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提高企業領導的素質,樹立“舍小我顧大我”的公仆精神,把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從而杜絕為保護個人聲譽和工作業績,在事故發生后千方百計地隱瞞真相的卑劣行徑;二是提高員工的素質,尤其是在生產一線直接從事勞動的職工素質。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基層員工基本的文化知識和法律常識,使他們掌握維護自身權益的手段,避免一旦受到威脅或蒙騙,不知不覺中成為事故瞞報的直接受害者和幫兇;三是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同樣是通過安全教育培訓,使管理人員掌握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這樣才能及時發現和杜絕瞞報事件的發生。
(四)技術手段。安全生產管理要不斷與新的技術手段相結合,才能與時俱進。新的監控、測量技術,計算機技術和網絡 技術的發展為事故防治提供了良好的技術支持,不僅能更快速、更地搜集到所需的安全信息,并對信息的性和真實性進行深入分析。同時,一旦發生事故,也能更快地開展救護工作。因此,提高安全管理過程的技術水平,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事故瞞報發生的可能性。
四、結語
事故瞞報現象在建筑行業屢禁不止,給全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害。我們要認真剖析其深層原因,同時從管理制度、監管力度、人員素質、技術手段四個方面著手,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難題,使安全事故如實上報成為常態,較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后造成的惡劣影響。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環
摘 要:建筑業是安全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原因是多種不安全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安全事故與安全生產有關,通過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進行編制的安全規程是安全生產的指導性文件,只有嚴格遵照執行,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文將質量管理(TQM)中PDCA循環的方法運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中,以保障安全技術、安全規程和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業中得到正確實施,從而達到降低安全事故率和提高企業效率的目的。
關鍵詞:質量管理;建筑安全管理;PDCA循環
1.質量管理的PDCA循環
質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OM )或質量控制(Total Quality Control,TQC)是已經得到普及的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其實質是依靠全體員工對生產、經營、服務過程進行多方位的系統化管理,較大限度地改進產品、工作以及服務的質量水平,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依據TQC(TQM)原理建立起來的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模式是企業質量管理中一種有效的工作方法。20世紀己70年代以來,國際標準化組織(1SO)也把質量管理的PD―CA循環引用為IS09000質量管理和質量保障體系的系列標準和lS01 4000環境管理體系的系列標準中通用的管理模式,而且PDCA循環也是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如果將其有效地運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之中,將使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過去的“群眾運動式管理”、“安全月、安全年式管理”轉化為連續、動態循環式的過程管理,由此將大大強化企業多方位的、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環
2.1安全決策階段―計劃(Plan)
該階段包括企業制訂某段具體時間如一年、一個季度、一個月的安全管理計劃;分析建筑安裝生產系統的安全現狀;提出安全工作指標;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四個方面。
選定企業安全管理目標的依據主要是企業該時期的安全工作方針,上級有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企業當時的安全生產狀況等。安全管理的目標一經選定就應該成為企業該時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題。
分析生產系統安全現狀的目的主要是根據安全工作目標編制安全措施實施計劃。在進行現狀分析時,應從企業當時的安全生產形勢和生產狀況著手,通過與歷史上好階段、一般階段、最壞階段以及與本企業具有可比性的其他企業的同類狀況相比較,經過周密調查、細致分析和充分論證,確定出企業該段時間內具體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標。在安全指標已經確立的基礎上,通過運用關聯圖、因果圖(魚刺圖)等工具對前期(一般為上一階段)曾發生的事故(或隱患)進行分門別類的統計和匯總,找出導致事故(或隱患)發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預防的因素),進而運用排列圖、“0―1”評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響因素,并在施工生產現場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依據主要影響因素,提出企業的總體安全措施計劃內容,然后依據企業各部門的職能劃分情況,將其逐層細化到職能部門、項目部、工程隊、班組以及個人的職責范圍內,并指定各自的負責人、檢查人和完成期限,同時繪制出目標管理圖。
2.2計劃實施階段―實施(Do)
依據細化后的安全措施計劃,企業中各有關部門和個人應層層負責、逐級落實,按照既定進度進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各單位或個人可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工作方式,也可在自身的工作范圍內進行新的PDCA循環(該循環包含于企業總的PDCA循環之中)。經過一定階段的實施后,企業安全管理計劃的總目標負責人應召集各分部目標負責人,分析和匯總各部門的實施情況,以便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和下一階段的實施進程進行分析、協調以及修正,必要時還可組織有關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定出下一階段的實施計劃,通過幾次反復循環直到所制訂的目標最終全部完成。
2.3效果檢查階段―檢查(Check)
當制訂的安全目標達到或按計劃進行了一段時間后,企業各部門、各單位均針對自身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了相應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其最終的、整體的效果如何?還需在生產過程中檢驗和確認。這種對初步實施效果進行檢驗或確認的過程稱為成果鞏固期(一般需數月之久)。鞏固期過后,企業安全管理目標負責人或其業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對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的、最終的檢查和評估。最終的檢查評估與實施過程中的工作檢查之間的區別在于前者是正式的、的和最終的。
檢查評估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安全計劃的實施程度(哪些目標完
成了,哪些目標沒有完成,原因何在?),完成的效果(與企業歷史上好階段比較,與基期比較,與安全工作目標比較)。使用的圖表一般有:排列圖、控制圖、折線圖、柱狀圖等。
2.4匯總總結階段―處理(Action)
PDCA循環的關鍵環節是總結階段,它是安全水平改進與提高的基礎。具體做法為:對實施情況檢查評估后,企業安全管理目標負責人召集與安全有關的所有單位或部門的負責人對整個實施過程進行、系統的討論、匯總和總結,并將有效的經驗或措施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納入企業有關的技術或管理標準之中。
3.結語
PDCA循環是質量管理的一種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項工作的開展要經歷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四個階段。把PDCA循環運用到建筑企業安全管理中,即:計劃是根據建筑安全需要,結合本企業、本建設項目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方針、安全目標和安全計劃;實施是按照安全計劃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執行等各項工作;檢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計劃的要求檢查驗收安全工作的進展情況;處理是根據安全計劃的實施、檢查的情況進行分析總結,處理遇到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和建議,保障安全計劃的實現。對于一些重大的安全問題、安全事故隱患要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和對策,使安全問題解決在初發階段,并作為新一輪PDCA循環的開始,從而形成了安全水平不斷提高、不斷改進的螺旋式上升過程。把質量管理中的PDCA循環工作方式運用于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安全工作質量水平,使企業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生產率、增強企業競爭力的目的。
建筑安全類論文:我國建筑安全投入現狀
提要本文通過分析當前建筑安全投入現狀,提出建立安全投入社會統籌基金、科學地安排安全投入結構等對策措施,以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概率。
關鍵詞:安全投入;安全現狀;安全效益
一、引言
長期以來,國家和相當一部分企業對安全投入不足,歷史欠賬比較嚴重,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在具體的行業投入中,建筑業的投入占GDP的7.73‰,遠落后于采掘業(20.15‰)、交通運輸業(16.13‰)和電力煤氣業(15.22‰)。由圖1可以看出,與采礦業等行業一樣同屬于高危行業的建筑業,安全投入水平處于各行業平均水平之下,這是極不協調的。(圖1)
二、建筑安全投入現狀
雖然早在20世紀五十年代,國家就對安全措施費用的提取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各地區、行業、部門在集中掌握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10%~20%作為安全措施經費,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但是,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安全措施費的組織形式與社會效能已經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安全投資模式和關系在政府、部門、企業之間還未理順,合理開辟和穩定安全投資來源,需要進一步完善安全投資的體制,加強相關法制建設。我國一直堅持實行的“國家監察、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群眾監督”安全管理體制,在宏觀上反映了政府、企業和職工安全的分工協作關系。國家監察、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群眾監督這四個方面就是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不同方面來推動“安全及時、預防為主”方針的貫徹。企業在這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企業是市場經濟中的經營主體,同時也是安全投資項目的具體實施者,國家和建筑行業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投資的各種管理制度最終都要由建筑施工企業來實現。而影響企業安全投資行為及其效果的主要因素有兩個:投資意愿和投資能力。投資意愿是指企業決策者對待安全生產及安全投資的態度,即決策者是否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而自愿合理地加大安全投入的意愿。投資能力是指企業決策者是否具備安全投資分析、策劃、實施以及審核的能力。但目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表明,企業安全投資的效果并不理想。
三、建筑安全投入不足原因分析
(一)建筑安全投資意愿不足。長期以來,我國的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基礎薄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不完善,技術裝備比較差,加上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競爭激烈,企業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進行安全投資會增加企業的成本,使其在競爭中處于不利位置。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在制定安全投資決策時,決策者主觀上往往都是堅持從經濟利益較大化的角度,不愿為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繼續投入,忽視安全風險的存在。監管部門安全執法檢查的力度不夠,對安全投入不達標的企業處罰輕。職工的法律意識與安全意識較差,出現安全事故獲得的賠償也較少,這些都是目前安全生產工作仍面臨嚴峻形勢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安全投資結構不合理。由于安全投資的種類繁多、結構復雜、體系龐大,所以要制定正確的安全投資方向決策是比較困難的。目前還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計算簡潔的安全投資結構分析方法。這就使得安全投資的方向決策難上加難。目前所采用的安全投資方向決策分析方法主要有專家打分法、灰色系統關聯分析法、安全投資效益目標函數法以及生產函數法等。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遠不能滿足決策者制定合理的安全投資方向決策的需要。決策者更多地是依賴企業或行業的歷史經驗以及決策者的主觀愿望,這就造成安全投資的結構不合理,不能夠合理、有效地分配企業有限的資源,從而不能較大限度地實現安全生產。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問題,如何為企業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工具,幫助提高安全投資效率,提升建筑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筑安全投資效益差。安全投資并沒有獲得決策者期望的效益,結果往往表現為安全投入產出比低、經濟效益差、社會效益不明顯。僅從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角度來看,當然安全投資的數量越多越好。但作為安全投資主體的企業同時也是一個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這也是企業多重角色定位的基礎,企業為了自身的生存、發展、壯大,它必須考慮利潤。即使決策者能夠認識到安全投資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長期不合理的投資而導致得不償失的情況下,也會大大挫傷決策者的投資意愿。目前,建筑施工企業廣泛存在的現象是安全投資意愿普遍不夠強。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內因是企業缺乏安全投資的原動力;外因是安全投資機制的不完善帶來的約束力不足。因為安全投資并不直接增加產品價值,只起到避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從表面上看是一種“負效益”,如果沒有健全、有效的安全投資保障機制進行引導和約束,靠企業自身的主動性和投資能力進行合理的安全投資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構建建筑行業安全投資的保障機制勢在必行。
(四)建筑安全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經濟統計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指標體系。主要表現為沒有一套綜合的、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包括安全狀況、安全系統條件、安全經濟評估在內的統計指標體系。涉及建筑安全經濟統計內容的各專業缺乏協調合作與管理,使相關的統計內容未形成完整的統計信息體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沒能及時設立新的統計指標來反映安全經濟問題,特別是反映安全壓力與安全成本的統計指標、反映安全投資與安全效益的指標以及安全經濟評價指標等。當前我國采用的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制度中經濟指標只有直接經濟損失一項,難以對建筑安全經濟系統進行有效的統計。此外,建筑安全統計人員的缺乏、統計人員的業務能力與專業素質不高、建筑安全經濟統計法制體系建設薄弱、建筑安全統計的調查方法不成熟、建筑安全統計的現代化水平較低等都是制約建筑安全經濟決策的原因。
四、解決建筑安全投入不足對策措施
(一)拓展建筑安全投資來源渠道。首先,要大力發展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安全投入從經濟上提供可能性;其次,建立建筑安全投入統計體系,完善建筑安全投入的資金來源保障,保障安全投入資金的足額到位。對于處于困境中的國有企業,國家可采取相應的財稅和金融措施,保障安全投入資金的順利落實。
(二)建立社會統籌性的安全投入基金。社會保險的建立對保障勞動者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只是一種被動的做法,必須要逐步建立起對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起主動作用的機制,建立獨立于社會保險之外的安全生產保障基金社會統籌制度。安全生產保障基金來源可由行政處罰收入、社會、政府財政、企業共同出資構成。建立安全投入基金的社會統籌,可以借鑒社保基金社會統籌的成功經驗與做法。建立基金的社會統籌專門機構、建立基金統籌和管理機制,根據不同行業、工種的特點以及企業安全工作實績,科學制定合理的費率,安全投入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等,以保障企業安全投入的順利實現。
(三)科學安排安全投入結構。我國目前還處于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濟基礎還很薄弱,安全投入資金也因此受到限制,要將有限的安全投入資金進行有效地運用,發揮其較大效益,就要科學地安排安全投入結構。通常我們要研究如下安全投入結構:安全措施費用與個人防護用品費用的結構;安全技術投入與工業衛生投入的結構;預防性投入與事后整改投入的結構;硬件投入與軟件投入的結構等。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逐步強化企業安全衛生投入的良好循環;在近期,安全投入水平應適當加大投資力度,逐步使安全投入達到國民收入的1.5%左右,同時改進安全生產資金的管理方式,調整目前企業安全生產投資的結構。
(四)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維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首先必須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這是較大的維權。《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賦予了工會組織監督企業安全生產的權利,各級工會組織要依據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把促進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的物質投入和以人的因素為主的投入作為維權的重要職能和群眾監督的重要內容,監督企業的安全措施費的使用情況,檢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合理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議。如果企業的安全措施費使用不合理,要通過民主渠道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從而與企業經營者一起,共同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作者單位:1.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2.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類論文:淺析建筑安全質量的管理
摘要:建筑業屬我國國民經濟第二產業,也是的我國的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同時建筑業也是一個危險性高、易發生事故的行業,是國家安全生產專項治理的重點行業之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及時,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這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和機遇,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生產的保障,如何倡導安全生產文化,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著重在“管理”兩字。
關鍵詞:建筑安全質量管理
近年來,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和建筑施工現場的諸多不安全因素影響了建筑業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業及建筑施工現場不能吸引高素質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門綜合性科學,現代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學與安全科學的交叉與綜合。現代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為目標,通過科學的組織管理方法付諸實施,使目標得以實現。
一、建筑業安全現狀及原因分析
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各國職業安全事故率較高的工業部門之一。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英國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建筑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項目成本的3%~6%;美國平均每周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高達項目成本的7.9%。近幾年我國安全事故頻發,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據新華社報道:“我國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測算在1 000億元以上,加上間接損失達2 000億余元,約占GDP的2.5 %。”
事故頻頻發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下面幾個方面:
1.高位癱瘓的脫節管理模式。激烈的市場競爭迫使相當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實際喪失了自主權和控制權,被動地依附項目承建人,僅收取管理費,從而被迫違心聽從和放任于項目承建人,項目承建人又把工程進行層層轉包或分包,從而造成部分建筑施工現場,未能很好貫徹落實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現場失控的被動局面。
2.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視不夠。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將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擺到應有位置,未能真正認識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重大。國家有關建筑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省級下發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文件,不能及時傳達貫徹和落實到每一個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監管薄弱,檢查、處罰不到位。
3.安全意識淡薄,片面追求產值、利潤,安全制度不落實,沒有切實的安全保障。有法不依,以權代法,以言代法,認識不到安全管理的復雜性、科學性,盲目作決定,是釀成事故的禍根。
4.安全經費投入不足,有些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投資不足,存在僥幸心理,對上級行政部門安全檢查也只是應付,檢查一過,安全無人管理,檢查一來,盡力掩飾應付。
綜上所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仍然不容樂觀,安全隱患仍然存在。隨著我國現代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建筑業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也必須適應經濟的發展,否則,經濟發展的高速階段,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高峰階段,因此,不少專家及有識之士要求改變傳統的安全管理模式,盡快普及現代安全管理
二、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觀念
安全工作貫穿于項目施工的始末,貫穿于工期、質量和技術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項要素的組成過程中,若忽視了安全,將極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從而使得經濟上受損,嚴重者將可能影響公司和企業的形象。因此,建設主管機構和建筑單位應統一思想:施工安全無小事,應始終將安全生產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來對待,且將安全生產作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來抓。
(二)提高企業領導對建筑安全生產的認識
企業領導對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認識,對搞好安全生產至關重要:首先強化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的安全培訓,使之深人了解和認識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樹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產,才能為企業帶來長久的經濟效益的思想,從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實到行動中。第二切實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安全生產與企業資質、安全資質、項目經理資質、工程招投標及企業業績和領導者的政績掛鉤。第三要加大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者的處罰力度,迫使企業領導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樹立起“安全及時”的觀念,做到行動上時時處處重視安全生產。
(三)加強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強化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業務素質,增強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同時采取有效措施規范人的行為,實行規范化作業,杜絕工作憑感覺、靠經驗,使施工人員形成一種程序化、標準化的工作習慣。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為契機,充分利用現代媒體、宣傳車、標語、安全講座、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并在報紙、電視開辟安全生產專欄,宣傳安全生產法法律法規。通過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在培訓的基礎上,我們重點抓事故單位、安全檢查不合格單位、安全管理薄弱單位有關責任人和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建筑業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按照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以及國家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規定要求,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時傳輸新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四)通過深入理論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學化
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重視理論研究,使理論結合實踐,指導時間,從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學化的道路。加強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制度。根據建設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特點,確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以及專項治理目標,制定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進行層層分解到基層,一層抓一層,層層抓落實。與此同時,建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監督反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建筑安全隱患、險情及事故社會舉報制度,通過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落到實處,確保建設工程質量保持“穩中有升”的發展態勢。
三、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監管措施
(一) 建立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制度
必須建立為安全生產提供費用的保障機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標時,安全費用不得進入競價,不得壓縮。在施工中,監理、建設等單位及有關建筑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加強監管,做到安全費用及時到位,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建立健全安全監督機構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
由于人員編制少,專業技術人員更少,經費來源得不到保障,建筑安全監督工作難以順利開展;施工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機構也不容樂觀,目前除少數一、二級企業設有安全科,配備專職安全員,其他企業及施工現場的安全員基本上都是兼職的,主要是為了被動地應付檢查,不能積極主動開展工作。這樣導致企業內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無人抓,安全技術臺帳無人理,使安全生產成為“說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的“累贅”。
(三)改進建筑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一是采用動態跟蹤抽查與專人定點負責制相結合的方法。在辦理安監手續時,為該工地指定一名安監員,負責對該工地的安全監督交底、平時技術指導及監督現場安全教育與防護措施的實施。對該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水平的評定,則由站領導帶隊進行動態跟蹤抽查。這種一人定點服務,集體動態打分評定的方法,既解決了工地現場安全員技術水平低下的問題,指導培養了企業、項目部的安全員,又確保了安全檢查的公正公平,廉潔執法。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地產業的隱形傷疤
一場突如其來的震災改變了我們的消費習慣,建筑的安全性被提高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這個問題。如果說地震是天災,那么建筑自身的質量安全問題一旦把握不好就會釀成“人禍”。
哪種建筑結構最抗震?
“這房子的抗震系數是多少?”如今,類似的問題經常會出現在大大小小的售樓處。據某房地產網站對16多萬名網友的調查顯示,73.72%的參與者已將買房最為關注的焦點轉移至樓盤的建筑質量、居住安全系數和抗震系數等方面。目前,還有不少購房者希望把房屋的抗震烈度寫進購房合同。
“以前的銷售培訓中從來沒有房屋安全這一項,可是現在來咨詢這個的顧客越來越多,我們都不知道該怎么解答”,一位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抱怨道。其實抱怨的不只是樓盤銷售人員,近期不少消費者也抱怨在購房時沒有關于安全性的知情權。
針對大家較關心的建筑結構的安全性能問題,同濟大學建設工程抗震鑒定委員會專家團余江滔博士表示,目前,建筑工程上主要采用五種建筑結構:木結構、磚混結構、框架結構、框-剪結構、剪力墻結構。其中流行于上世紀80年代的木結構和磚混結構在城市建筑中已被淘汰,框架結構和框-剪結構多用于居民住宅,剪力墻結構多用于公共建筑。對于后三種建筑結構,余博士作了講解:
框架結構:是指以鋼筋混凝土澆搗成承重梁柱,再用預制的加氣混凝土、浮石等輕質板材隔墻分戶裝配而成的住宅。框架結構的承載力和剛度都較低,樓層越高,水平位移越慢,但工程質量較好。框架結構的墻體是填充墻,起圍護和分隔作用,框架結構的特點是能為建筑提供靈活的使用空間,但抗震性能一般。
框剪結構:即框架-剪力墻結構,這種結構是在框架結構中布置一定數量的剪力墻,構成靈活自由的使用空間,滿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樣又有相當大的剛度。框剪結構的受力是由框架和剪力墻結構兩種不同的抗側力結構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框剪結構較高不但可以建到百米高度,抗震性能還非常良好。
剪力墻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墻板來代替框架結構中的梁柱,能承擔各類荷載引起的內力,并能有效控制結構的水平力。鋼筋混凝土墻板能承受豎向和水平力,它的剛度很大,空間整體性好,房間內不外露梁、柱楞角,便于室內布置,方便使用。剪力墻結構形式是高層住宅采用最為廣泛的一種結構形式,是目前建筑結構中抗震性能好的。
專家透析高樓大廈建造過程
行業博學專家、中冶成工建設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唐世榮詳細解說了一幢高層建筑從設計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2000余種設計規范、數不清的圖紙、簽名、監測為一幢高層建筑的安全設置了一道道嚴格關卡,所以建一幢高層建筑涉及的行業之廣、工序之多、質量要求之高,最終的成品足以令人信賴。
與大多數人所想的不同,房子的修建最初并非是從設計開始的。
在高樓大廈的雛形呈現在圖紙上之前,對即將興建房屋的地塊進行地質勘查才是整個“生產流程”的及時環節。
地勘工作很專業,針對的內容相當紛繁,幾乎所有可能對建筑有所危及的因素,都在這個首要環節被考慮進去。根據規定,項目開動之前,必須先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對項目所屬的地下條件進行綜合測評。
地勘完成后,有資質的設計機構和組織會根據建筑設計規范,在圖紙上完成對項目的設計。
唐世榮說:“一個工程涉及到的設計專業可以達到二、三十種之多,這些全是設計規范,建筑行業像這樣成冊的設計規范有2000多種。每本設計規范規定的條款又細又多,每一條相關設計師都要爛熟于心。”高層建筑的“底座”非常重要,基礎打得好,才能較大限度保障上面主體的安全。
設計完成后,還不能馬上施工。“如果把這些圖紙1米收成一堆,一個常規項目光是設計圖張堆上三五堆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唐世榮介紹,這么浩大的資料堆必須一張不漏奔赴建委審圖中心進行圖審。
圖審通過的標志是蓋章確認。完成一個簡單的蓋章動作只需要幾秒鐘,而審圖的工作人員在這之前需要做大量工作。因為每一個章意義重大,它們和設計師的簽名一樣,會在檔案館存檔,工作人員所負的責任是終身制。“這也意味著設計師必須為自己的作品承擔風險,哪怕50年后出現設計問題你也必須承擔應有的責任。唐志榮強調說,在設計環節上,終身負責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對建筑的科學、安全性能提供有力保障。
這樣層層驗收非常復雜,直到主體結構完成,再組織一次多方位驗收,確保安全。竣工后,責任主體還會組織竣工驗收,此時驗收的范圍再次涉及到結構安全,同時包括使用功能安全。水、電、氣、消防、衛生防疫、電梯、管道質量、排污系統、生活垃圾處理等所有細節均被納入驗收范圍。拿到竣工驗收證明后,這個項目才能到相關部門備案、辦理產權,每一位業主的小產權才能辦理。這些規定動作缺一個,開發商都無法將房屋交付使用。
唐世榮表示,只要是嚴格按照流程要求和相關標準修建的高層住宅,其最終安全性能都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障。
建筑安全配套機制滯后
國家對每一個城市的建筑抗震烈度都有官方要求,每一個建筑在設計、施工中都必須要達到相應的設防的標準。在建筑完工驗收時也會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障書》等相關證件。
但這些標準在現實中卻往往成不了安全的“護身符”。多年來建筑質量問題一直是業界探討和普通購房人關注的話題。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規委對于開發商的規劃立項已經監管得越來越嚴,成立了專門的監察部門即執法大隊,對開發商違反規劃的行為進行查處,開發商也已經收斂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樣任意更改規劃。但是,打“擦邊球”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
今年北京一消費者在大興區購買了一套房子,房子開始裝修就發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房子頂部下沉,地板地面下沉,經質檢部門檢測得知,該住房的混凝土強度低于設計值,樓板存在質量缺陷,墻用水泥標號嚴重偏低,施工部門不敢再繼續施工了。
此外,還有可能出現開發商將原材料的采購全交給施工方,施工方為了獲取較大利益,或因墊資等原因采用以次充好的材料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從目前客觀情況來看,出現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集中體現在開發商人為因素上面,此外還有就是監管單位是由開發商聘請,所以即使發現此類情況,也基本是以聽從開發商為主。
一定程度上來說,監理不能嚴格履行責任的原因在于違規成本低。我國《建筑法》只規定了兩種情況下監理人要承擔刑事責任。一是“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二是“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刑法》中監理人應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是“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兩法均只是對因監理人因有意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才追究刑事責任,從目前北京市發生的房屋質量糾紛來看,大多屬于非重大安全事故的質量問題。
對此業內建議,割斷開發商和監理單位之間的利益關系,監理費用好由開發商交付主管部門再轉付。即開發商選聘監理公司后不直接付錢,錢要交到主管部門所屬的中介,再由中介轉付監理公司。通過這種不存在直接利益往來的方式,就可能形成三方的相互監督,實現監理單位的獨立性,才能確保工程質量。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事故分析及風險管理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建筑業的繁榮發展,建筑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對社會經濟和建筑業的發展帶來了較大負面影響。文章對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了剖析,并對加強建筑業安全風險管理的途徑提出了建議。
作者簡介:桑毅紅(1973-),女,山東菏澤鄆城縣,山東同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冊監理工程師。
一、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
針對建筑安全的管理必須從了解建筑安全事故的成因開始。為此,國內外的專家學者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和研究,得出了一系列好的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理論。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這么幾種:
及時種是多米諾骨牌理論。該理論認為,建筑安全事故是由5大因素按照一定的順序起連鎖反應而引起的。即社會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A1促使人為過失A2的發生;又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質及機械危險A3:A3又導致意外事件A4的發生;并從而產生人身傷害或意外損失A5。這五個因素是彼此聯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因果關系,五個因素的連鎖反應就構成了建筑安全事故。
第二種是綜合因素影響理論。該理論強調,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在研究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理的過程中,一定要深入的研究造成這次建筑安全事故的基本要素,并將這些基本要素進行分類、排序,采用從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找出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并分清其主次地位的研究分析方法。實質是分清當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領域的主次矛盾。
第三種是人的失誤理論。該理論主要是強調建筑安全事故發生的類型和這些事故是怎樣發生的。
但是上面的這些建筑安全事故分析的理論有一個共同的缺點,那就是雖然通過分析能夠找到導致建筑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但是對于為什么這個事故會發生以及它發生的關鍵原因是什么等等問題,這些理論沒有給出滿意的答復。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盡管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建筑實踐經驗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個系統的漏洞。我們國家雖然在上世紀90年代后建筑業發展速度非常快,但是隨著大量的鄉鎮企業的迅速建立,建筑業的隊伍成分非常復雜。除具有一定規模、資金的等級企業外,社會中還存在大批的等外級企業既不具備企業執照的各種農村承包隊。這些資質外的建筑隊伍在給我國的建筑業帶來繁榮發展的同時也帶來很多的安全隱患。
第三,建筑企業管理人員受教育程度及工作年限都偏低。其中,只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人員占43.3%,接受過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人員占16.7%,接受過普通高等學校教育的僅為26.7%,可以看出,建筑企業管理人員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這從根本上影響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從管理人員從事工作的年限看,參加工作少于6年的竟然占到29.5%,將近三分之一。這一部分人從事實際工作的時間較短,在實踐中對自己本身固有的管理理論檢驗機會也較少,這對其本人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一個重要的制約因素。(馮利軍,2008年5月)
二、 建筑安全風險管理方法
1、借鑒發達國家建筑安全管理的經驗,明確建筑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
制定嚴格的法律制度,并且嚴格監督執行是提高建筑安全風險管理的基礎性工作。這也是發達國家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得出的寶貴經驗。
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美國除一般的法律規定以外,主要依據1970年頒發的適用于美國各州和地區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法》。該法明確規定,每個雇主都應遵守下列要求:及時,必須為每個雇員提供沒有被認為對雇員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或嚴重生理傷害危險的工作和工作場所;第二,必須遵守根據本法令頒布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可見,按照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法》的規定,業主和承包商要承擔相當大的安全責任風險,建筑安全事故的最終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大部分落到了業主身上。因此在美國,業主和總承包商對安全問題已越來越重視。業主在工程項目招標時,一般都將承包商良好的安全施工記錄列為取得投標資格的必備條件之一。
2、利用經濟杠桿作用,有效調節建筑安全管理的成效
我國的建筑法制建設相對滯后,市場經濟杠桿對建筑安全業績沒有發揮應有的積極調節作用。主要表現在:建筑市場安全制約機制不健全,建筑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重視安全業績,有關安全的強制保險制度不完善,違規處罰力度較輕等。由于保險法制不健全,沒有及真實的安全業績紀錄,建筑企業安全狀況無法判斷,保險公司不敢過多涉足建筑市場,直接導致建筑保險市場發展緩慢,保險險種單一,保費高昂,理賠困難,大多數建筑企業參加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利用業主、承包商、監理公司、保險公司等各個方面經濟上的相互制約,加強建筑業強制保險的建設。以法律的形式規定進行工程項目建設前,業主和承包商必須辦理有關強制性保險(Forced Insurance),否則將無法從事相應的業務活動。同時,投保費率按市場規律協商確定。承包商交納安全保費的多少,嚴格和其安全施工的業績與信譽密切相關。這樣在經濟杠桿的作用下,不僅承包商自己安全施工意識十分強烈,而且保險公司為自身利益,也對施工安全極為重視,積極參與到施工安全管理之中。
3、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標
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標,以此來加強風險管理,是評價建筑企業安全風險管理水平的關鍵所在,同時也能夠為業主和保險公司提供判斷依據。我們國家在這方面還尚顯欠缺。國外,比如美國,根據施工企業歷年的安全記錄計算出了一些很有參考價值的安全風險管理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經驗調整指數、傷害事故率、損失時間事故率、勞工索賠率等,從不同角度科學地反映出企業安全狀況,為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可比量化依據。
建筑安全類論文: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研究
1. 前言
“安全生產、效率及時”、“安安全全上班來、高高興興回家去”等安全警示標語醒目地掛在建筑施工單位的現場,時時刻刻提醒建筑工人以安全的工作行為實施科學、規范的建設生產。然而,由于各種利益的驅使與誘惑使人們看到了快速建設、快速竣工所帶來的巨大生產價值,建筑單位為了自身利益不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實行偷工減料、簡化必要操作規程的快速建設。近期上海羅陽高層的坍塌事件敲響了警鐘。
建筑施工業的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監管部門努力營造,共同協作的廣泛目標,是維護人民財產生命安全、穩定建筑生產秩序、促進各生產環節良性循環的重要因素。為了達到安全、穩定、快速、高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目標,減少不安全因素帶來的危害,降低事故發生率,需要建立一套具有時效性、科學性、系統性、可行性的安全質量評估體系,并充分的按照該體系的指標規定進行科學的監控、及時周密毫無疏漏的評估,從而為安全的建設生產提供堅實的理論依據及執行標準,為整個建筑行業的健康、安全、可持續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規范模式。
2. 現行績效評估方式的特點及缺陷
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是有力的規范行業秩序、監控行業生產質量、建設職能、建設任務、施工過程及最終實現效果的綜合評價體系。目前,我國對于建筑安全工作的績效評估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指標體系,僅停留在對安全數據的簡單考核與指標落實上,即對比每年的死亡人數指標是否超過既定的規定標準,從而完成簡單的安全質量考核工作。不可否認,此種簡單的評估方式能使安全生產的理論數據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對其有利的控制作用,然而卻使我們嚴重的忽略了安全建設來源于實際生產環節的重要現實,往往造成重數據指標、重生產結果輕環節建設、輕施工過程投入的膚淺安全控制局面。事實上此種只關心事故指標卻忽視對其他指標的宏觀調控的評估方式是無法適應當今建筑行業廣泛發展需求的。我們應充分的認識到生產、效率及經濟效益的均衡發展模式,利用績效評估的原理強化相對指標的建立,而非指標的局限性考核。我們不應片面的追求事故發生率的下降,要知道產業規模的擴大、生產人員的擴充是呈逐年變化趨勢的,市場的風險因素、挑戰因素是逐步加強的,事故率連續下降的空間是越來越小的,我們只有充分的考慮到各類綜合的影響因素,基于相對的考核目標有效的實施績效考核、的開展激勵機制、獎懲機制,充分的調動施工單位的積極性,強化建設管理部門的監控力度,才能使他們實事求是的承擔責任、積極規范的生產建設,有效科學的嚴密調控從而共同營造完善、優越的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3. 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原則
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涵蓋、內容夯實的原則使之充滿了實效性、科學性、連續性、可行性的為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的決策支持與規范導向。
3.1 充分適應建筑安全管理特點的原則
建筑安全績效評估的工作內容涉及到建筑管理部門、建筑生產部門的通力協作與積極管理,他們是績效評估工作的兩個重要環節。建筑行業涉及的工作流程、環節較為復雜,對其安全工作的管理也具有管理對象特殊、管理權限豐富、工作流程紛繁復雜的特點。因此我們應充分的考慮到建筑行業的生產特性,制定與其發展相適應的科學安全管理策略及績效評估指標模式,來源于實際、充滿時效性的對施工的現場、工程技術人員、施工進度、安全質量進行定期的監控及綜合的管理從而充分的為建筑行業營造安全生產的廣泛空間。
3.2 過程導向與結果導向相結合、相適應的原則
結果導向是指只注重評估的最終結果,而對實現這一結果的必要措施卻不關心。過程導向則注重實現目標的過程環節,注重整個事態的發展方向及實現過程,強化過程引導結果的決定作用,即認為評估體系的建立重要在于施工評估過程的措施建立、制度建設。我們認為過于單一的強調哪一方的導向作用都是不科學的,一味的追求結果導向,會忽視管理部門的協調評估作用,忽視生產建設部門的努力建設及共同發展;而單純的強調過程導向又將淡化績效評估結果的規范作用及評價特性,因此只有我們有機的將這兩種導向原則充分的結合,才能科學的實現評價指標體系的指導性,從而塑造建設工程在良性循環的環境中得到的發展。
3.3充分把握綜合治理的原則
我們應充分的發揮建設安全管理部門的綜合治理職能,使建設施工企業在安全及時,注重實效、預防為主的生產環境中得到長足的發展。我們應注重把握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綜合管理的安全方式在企業從設計預算到招投標管理、施工進程、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實施綜合管理的安全手段,通過及時的督導、現場的勘察配合工程監理部門對建筑施工的各個環節把關,強化規范建筑市場的行業秩序。
3.4實現政府職能與管理方式的轉變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變革的深入,建筑安全工作的指標考核也由原有的計劃經濟控制下以行政手段、普查運動式為主的監管方式向法律化、經濟性、智能性、綜合化的管理方式變更。因此,我們應主張運用差別化、精細化的管理方式,充分適應政府職能及管理方式的轉變,設計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體系,從而實現建筑行業健康、快速、創新的發展。
3.5充分適應建筑行業的發展階段
構建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應合乎規律、符合我國建筑行業發展水平及實際需求,應充分認清我國落后生產力與人們物質文化需求嚴重不相符的局面,的考察我國建筑業的發展水平與各類技術指標、管理水平的相適應程度,從而建立以相對指標為主、指標為輔的考核指標體系。
3.6充分重視定性與定量的有效結合
建筑安全工作多元化、多視角的發展特點決定其涉及到各行各業的制度規范與工作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法規等諸多方面,因此很難用定量的指標進行規范,而政府的彈性管理方式及公立性也決定了其績效指標很難量化考核,因此我們應在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中以定量的方式規范業績指標并以定性與定量的有效結合規范工作指標。
4. 建立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框架
4.1工作指標
工作指標是建設主管部門針對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降低事故發生率的現實目標而采取的指標控制手段,包括基礎指標、能力指標、保障指標和措施指標。基礎指標即是法律法規指標與制度建設的綜合體現,建設管理部門必須依法的遵循法律法規為建筑安全工作營造良好、和諧的工作環境,同時要根據各地不同的發展水平制定相適應的變革與創新,以國家法規為統籌、地方法規為導向配合具體、、細化的工作制度實施充分科學的工作指標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包括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事故安全通報預警制度、事故約談制度等。能力指標則是針對建設管理部門實行的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及工作作風的規范。我們應在權責的范圍內以正派、嚴明、具有公信力的工作作風有效的實行行政許可、處罰及上報的職責,強化有效、科學、及時處理事故的能力,通過民眾投訴率、滿意度、事故上報、解決周期等能力指標充分的體現對建筑安全實施的有效管理。保障指標是責任計劃與監管力量的統籌規范,我們應有效的建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利用現代技術手段、網絡體系建立信息共享化的監控預警體系,努力的發展電子政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專項負責的監督管理、執法人員,保障各項經費的正常投入,從而做好安全建設工作的保障環節。措施指標包括監督檢查、培訓宣傳和專項工作等具體指標。其中監督檢查是保障建筑安全的核心,我們要實施覆蓋率高、檢查高度頻繁、無規律性的措施,及時的發現工程建設中存在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從而使建筑企業在及時檢查及時整改的狀態中得到健康、安全的發展。針對建筑行業一線從業者文化素質較差、安全生產意識較薄弱的現狀,我們應制定合理的培訓上崗措施,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控制基礎建設人員的安全意識,使他們以關愛生命、注重安全的行為規范實施安全的生產。
4.2業績指標
業績指標分為四項一級指標,它們是相對指標、指標、較大以上事故指標和專項指標。相對指標分別考察建筑企業在生產總值、建設面積、從業人員基數上的事故死亡率,指標則單純的規定事故總數及死亡人數。較大以上事故指標包括較大、重大及特大事故的指標,死亡3至9人的為較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的為重大事故而一次死亡30人或以上的事故為特大事故。
5. 結語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建筑安全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科學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建設部門、管理部門全員的努力配合、共同探索才能結合建筑施工的特色、重點環節、難點核心建立多級的安全管理指標框架、事故評價體系。今后我們還應進一步加強對指標權重細化、評估責任劃分等環節的探討從而為建筑行業的安全規范做出應有的貢獻。
(作者單位:廣東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