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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經濟發展研究:綠色經濟發展實施建議
本文作者:翼 文秘站原創投稿
綠色經濟是以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合理保護資源與能源、有益于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是一種平衡式經濟。
綠色經濟一方面通過科技力量的巨大作用使人們在社會生產、流通、分配、消費過程中不損害環境與人的健康,使高科技的綠色產品極大地占有市場,成為經濟生活中的主導部分。另一方面,它又要在自然資源的承載能力范圍內,按照屬于人類的生活或生存方式實現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
多年來,經過不斷探索和創新,我場形成了經營的新格局,并在建設現代化大農業、促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實現職工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進入新階段,總局、分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這既是考驗,也是機遇。我們要善于把握機遇,從實際出發,瞄準龍頭企業真抓實干,切實把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為推動農場現代化大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一、立足當前,正視差距,正確分析我場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近年來,農場緊緊圍繞種植戶增收這一核心,以農業產業化經營為主,不斷提高科技含量,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引導壯大龍頭企業,使全場經濟持續發展,職工收入穩定增長,現代化大農業建設實現了新的跨越:
一是農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完成“旱改水”17萬畝,使水田總面積達到23萬畝。二是農業生產條件得到不斷改善。投資1270萬元,新建大棚集中育秧基地18個,大棚2700棟,新打機井1100眼,新購75噸浸種催芽大型設備1套、小型設備190套,投資500萬元對農田渠、溝、涵、路、電等基礎設施進行配套;投資800萬元新建曬場73000平方米;投資750萬元新建供搬遷居民使用的倉儲庫房15000平方米。三是實現了農機裝備的進一步更新。投資650萬元分別在向陽和城西管理區建設高標準農機服務中心各一個。投資6800萬元更新農機具1774臺套,其中高性能水稻插秧機195臺,氣吸式播種機6臺,3316聯合收割機42臺,凱斯6088聯合收割機4臺,大馬力機車6臺,全場農機裝備總動力達到6.35萬千瓦。四是農業科技推廣和認證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推廣了大壟密、水稻缽育擺栽、大豆行間覆膜、原壟卡種等新技術13項,完成航化作業53萬畝,投入防雹增雨費用16萬元,承擔的玉米、大豆國家高產攻關項目全部通過驗收,51.9萬畝作物通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6萬畝作物通過有機認證,10萬畝玉米被農業部認證為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五是治理農業生產環境,農業標準化水平得到提升。在農時標準化、農機作業標準化、田間管理標準化、“五邊”治理標準化等工作上實行跟蹤管理,建立了場領導包片、科室包隊的管理機制。六是結合通村公路建設,著力打造6條風景線,投資460萬元建設觀光農業,以增大綠量和常綠樹種為核心,完成綠化面積2510畝,綠色通道4條80多公里,綠色城堡2個,綠化畜牧小區1個,加寬綠化帶10公里。七是以加強居民組整體拆遷后奶牛、生豬飼養管理為重點,完善規模飼養場建設。
但應該看到,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龍頭企業的發育滯后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一是綜合實力不強,帶動能力弱。部分企業技術裝備落后,產品檔次低,產品單一;品牌意識不強,真正稱得上名牌、拳頭產品的少;受多方因素制約一些企業不具備資源開發、技術開發、市場開發的能力,無法形成產加銷一體化的運營體系。二是產業布局不合理,規模小。三是發展壯大龍頭企業的資金、技術、管理等很難落實。因此,我們既要正視現實,更要看到我們的成績和發展優勢,增強信心,搶抓機遇,把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特別是做大做強龍頭企業擺在區域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位置。
二、提高認識,明確方向,正確把握龍頭企業在區域綠色經濟發展中的位置
農業產業化經營,最根本的是堅持土地承包經營基礎上,實現生產與市場有效對接,通過擴大職工經營的外部規模,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從而走出一條具有墾區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龍頭企業作為連接農業生產過程中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的關鍵環節,對發展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業走向市場化、專業化、現代化有著重要的帶動作用。龍頭企業的發展水平代表著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水平。產業化的發展快慢,關鍵在龍頭企業;農產品的不斷開發,流通領域進一步廷伸,實現多次增值要靠龍頭企業;農產品的不斷開發,流通領域進一步延伸,實現多次增值要靠龍頭企業;農業集約經營,科學管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高要靠龍頭企業。就目前而言,軍川軍糧酒業不斷發揮品牌優勢,不斷開拓市場,做大做強白酒產業,到20__年,可實現10000噸白酒的生產能力,實現產值4億元,強有力地推進了農場農業產業化進程。為此,我們要充分認識龍頭企業在農業、墾區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把這種作用真正發揮好,在現代化大農業中發揮帶頭作用,在增加職工收入上發揮帶動作用。
三、搶先抓早,把握機遇,在競爭中把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在當前形勢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為龍頭企業提供了做大做強的良好機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龍頭企業要在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一是要抓市場研究。市場是經濟發展的重點,擁有市場,企業才能生存發展。龍頭企業及時要務就是要分析市場形勢,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和現代營銷手段,及時掌握市場供求信息,對于市場的走勢,要有宏觀的把握和戰略的思維,要有前瞻性,特別要重視研究潛在市場。二是抓市場開拓。當前,國際經濟一體化加速推進,農產品市場競爭日趨國際化,龍頭企業必須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二)龍頭企業要在發展中不斷提高競爭力。一是要抓技術創新。低層次的產品加工滿足不了經濟社會發展,要通過引進新設備,采取新工藝,推廣新技術,不斷提高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開拓能力。二是要抓質量安全。質量是農產品競爭的核心,是企業的生命,沒有質量就沒有市場,就沒有效益。三是要抓品牌打造。品牌是企業的形象,是產品品質差異的標志。它具有相對的市場壟斷優勢,對提升企業收益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狠抓產品科技含量,產品質量,以及策劃宣傳,形成企業品牌、行業名牌。四是要抓資源節約。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積極探索農業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徑。要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節本增效,要發展綠色經濟、集約經濟、循環經濟。
(三)龍頭企業要在發展中不斷激發企業的內在活力。一是要注重企業文化建設。企業文化是加強企業競爭力的基礎。在企業文化建設中,最需要建立的就是誠信理念,以誠為本,以誠待人。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誠信首先是一種品行和責任,又是一種道義和準則,更是一種聲譽和資源。一個的企業,首先應該是一個講的是信用。二是要注重職工素質的提高。職工素質是企業產品質量和效益能否提高的根本因素。 龍頭企業要加大培訓力度,努力提高企業職工的崗位技能和文化知識,建立一支宏大的多層次的人才隊伍,營造一個孕育人才良好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要注重學習提高。營造良好文化氛圍,完善人才培養體系,不斷把企業做大做強,把企業建墾區乃至全省的企業。為實現農場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為實現爭創先進場打好夯實基礎。
綠色經濟發展研究:對城市綠色經濟發展戰略研究
一、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概況
綠色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以傳統產業經濟為基礎、以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為目的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是產業經濟為適應人類環保與健康需要而產生并表現出來的一種發展狀態。綠色經濟與傳統產業經濟的區別在于:傳統產業經濟是以破壞生態平衡、大量消耗能源與資源、損害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是一種損耗式經濟;綠色經濟則是以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合理保護資源與能源、有益于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是一種平衡式經濟。
歷史表明,綠色經濟是人類社會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服務經濟之后新的經濟結構,是更加效率、和諧、持續的增長方式,也是繼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服務經濟社會之后人類較高的社會形態,綠色經濟、綠色新政、綠色社會是人類文明的全球共識和發展方向。
近年來,合肥市也將綠色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發展理念和發展目標,并大力發展環保事業和生態建設,為綠色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十一五”末,合肥市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由“十五”末的60%提高到85%以上,巢湖西半湖及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水質得到改善。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從37%提高到44.4%,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從8.7平方米增加到12.2平方米,基本達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農村生態和農民居住環境顯著改善。(表1)
合肥市“十二五”規劃中的生態環境發展目標提出,到2015年,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巢湖西半湖水質明顯改善;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9%以上;全市森林覆蓋率超過20%,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6%以上;空氣質量良好以上天數達到310天。“規劃”還指出,堅持生態環保優先,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作為轉型發展的著力點,更加注重源頭治理和長效機制建設,著力推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優化城市空間布局,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避免無序建設和低水平開發。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生態優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合肥市發展綠色經濟的優勢
(一)自然優勢。區位優勢明顯,轄區面積廣大,人力資源存量豐富。合肥地處沿海之腹地、內地之前沿,是全國重要的綜合性交通樞紐城市,現已成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正式成員。以合肥為圓心、半徑500公里范圍內,覆蓋中國東、中部7省1市,近102萬平方公里、5億人口,是中國經濟實力最強、發展活力較大的經濟區域之一。作為全省政治、經濟、文化、商貿、交通和信息中心,合肥是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核心城市之一,是合肥經濟圈的中心城市,是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的龍頭。全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1,408.48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面積769.5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746萬,其中市區常住人口457萬,流動人口127.9萬。
(二)人文優勢。生態發展基礎堅實,科教優勢突出。改革開放以來,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生態重大舉措,加大了生態環境建設,該市生態環境保護得到了有效的保護和改善。全市建成區園林綠地面積達9,085.5公頃,城市綠地率達到40.2%、綠化覆蓋率達到4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5平方米,全年空氣質量良好率超過300天。全市具有發展綠色經濟的良好氛圍。積極組織綠色文化宣傳周、綠色產品推廣等活動,并開展“綠色環保家庭”、“綠色文化社區”等專題行動,綠色理念廣泛傳播;黨政機關發揮表率作用,形成全社會發展綠色經濟的良好風尚。
作為全國“四大科教基地”之一,合肥自主創新能力較強,也是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具備發展綠色經濟的科技基礎。目前,合肥已成為全國重要的家電、汽車、裝備制造業生產基地,相繼成為“中部地區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城市”、“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還擁有“中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市”、“2011中國十大具幸福感城市”等稱號。
(三)政策優勢。合肥市“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承載的良性互動,努力打造水清、天藍、樹綠、氣爽的生態宜居城市。”在實踐中,合肥市通過加強生態保護、發展循環經濟兩大政策落實綠色發展理念。
在生態保護方面:首先,實行基本生態空間控制。劃分生態底線保有區、生態建設緩沖區和生態引導區,引導城鎮建設與生態空間建設協調發展。制定地方性法規,嚴格保護生態底線保有區,禁止開發建設;加強生態建設緩沖區生態補償和生態恢復,保障生態環境的穩定與改善;在尊重和保護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適度開發建設生態引導區,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和建設強度;其次,建設功能完善的綠地生態系統。建設城市綠地生態系統,實施道路綠化、河道綠化、公園游園建設、綠色長廊建設、成片造林等工程,建設黃山路、濱湖岸線等公園,構建城市森林生態網絡,提高城市綠化水平。溝通城市水系,擴大河湖水面,加強城市景觀水治理,保護環巢湖等生態濕地。繼續 實施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工程,完善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強生態保護,防治有害生物入侵,增加生物的多樣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濱湖新區城市生態建設示范區建設,積極創建文明生態村、生態鄉鎮和生態區縣。積極引導市民參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在循環經濟方面:及時,建立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加強規劃指導和政策支持,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建立企業為主、政府推動的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提高循環經濟技術支撐和創新能力。推進全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完善循環經濟產業鏈條,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和垃圾分類回收制度,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第二,推行清潔生產。鼓勵企業使用消耗少、效率高、無污染、少污染的工藝、設備、能源和原材料,綜合利用工業廢棄物,較大限度實現物料的循環使用,減少廢棄物最終排放量。合肥高新區不斷提高招商引資門檻,將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業一律拒之門外,同時鼓勵并扶持區內秸稈發電、污水處理、節能照明、新能源發電、空氣檢測等環保節能產業做大做強,對傳統產業加大升級改造和節能減排力度。據統計,全國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0.44噸標準煤,而發展較好的合肥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僅有0.3噸左右,約低于全國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水平的30%;第三,推進重點園區建設。如加快肥東循環經濟園建設,打造鹽化工、油化工、煤化工等產業鏈整合發展的循環經濟產業集群,建設科技型、生態型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工程;合肥高新區正努力打造一個占地1,454畝、總投資約為4億美元的新能源產業基地。依托良好的科技研發和人力資源優勢,吸引太陽能光伏發電、太陽能聚光跟蹤技術產業應用、太陽能照明設備、風力發電設備制造、熱泵等新能源項目入駐,逐步形成光能、風能及節能技術應用為主的新能源產業集群。
三、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雖然合肥市在推動綠色經濟發展時采取了較為有效的舉措,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合肥市綠色經濟的發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社會各階層的綠色經濟理念和觀念有待更新。綠色經濟的理念尚未確立,一些政府決策者對綠色經濟的認識僅僅停留在概念上,在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時,堅持單純的經濟主義,片面追求局部的經濟效益和短期利益。不少企業經營者甚至認為綠色經濟只是一種環保理念,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不能為企業帶來任何經濟效益,還會增加成本。大部分當地居民認為發展綠色經濟是政府和企業的事情,與己無關。觀念的落后,使得政府的綠色發展措施在落實過程中遇到了困境。
(二)管理體制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有待改進。依據現行的管理體制,“綠色經濟”往往由多方部門共同管理,許多職能分散在不同的委局辦,不能形成合力,這給綠色經濟的規劃、協調、監管留下了空白地帶,政府行為也缺乏資源整合、統一指揮。同時,轄區政府在制定綠色經濟的規劃時注重本地區的利益和短時期的利益,而忽視長期發展,造成綠色產業的重復建設或資源浪費。
合肥市在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等方面雖然已經具有相應的發展戰略及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缺乏系統的技術管理,導致現有的綠色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安排還不。各方政策主體過分關注環境保護、能源開發等方面,對于“綠色財政”、“綠色金融”、“綠色消費”等領域涉及較少,政績考核、企業獎懲、公眾引導機方面的機制建設相對滯后,影響了政策的系統性。
(三)政策參與主體單一和相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綠色經濟的發展需要多方廣泛的參與,而我國大多數城市現行綠色經濟政策的參與者主要是政府,合肥市也不例外,這將導致政府在這方面與企業、公民等社會各其他主體缺乏有效溝通與互動,進而影響綠色經濟政策的有效性、針對性以及執行的效率。此外,目前合肥市在綠色經濟研究和教育方面還比較落后,在高等院校中開設相關方面的專業課程的極少,專業社會管理人員也是鳳毛麟角,企業層面的研究和投入更是微乎其微。資料表明,現階段合肥市地區從事綠色經濟的工作管理人員,大多沒有經過專業的學習,缺乏專業知識做指導,多由相關部門及政府工作人員承擔。可見,綠色經濟的發展任重而道遠。
(四)綠色經濟政策工具設計需要增強針對性。財政支出力度有待加強,綠色經濟融資困難。一方面財政環保支出還遠遠不能滿足治理環境的需要;另一方面綠色產業融資渠道狹窄,主要依賴國家政策性銀行。政府通過政策性銀行以專項貸款形式為國有企業或大型環保項目融資,商業銀行往往因為綠色產業的投入高、風險大、收益不確定等原因,對環保項目信貸積極性不高,顯然與國際經濟金融機構采納“赤道原則”的大趨勢不符合。
政府“綠色采購”剛剛起步。根據《政府采購法》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以及2006年出臺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首批《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構成了我國政府綠色采購政策體系。但是,這些政策文件還缺乏對綠色采購的強制性規定和監督,而且采購目錄中產品種類還不夠廣泛,占現有環保認證產品的比重太低,難以滿足政府管理的實際需要。為此,合肥市可以在政府“綠色采購”方面出臺因地制宜的針對性政策。
四、完善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針對上述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實情,借鑒綠色經濟發展較為成功的城市的實踐經驗,提出合肥市發展綠色經濟的如下建議:
(一)更新思想觀念,樹立綠色意識。觀念模糊對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產生的障礙存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決策部門不了解,則難以制定出綠色經濟整體發展策略。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充分認識到綠色經濟所蘊含的道德價值和工具價值。就道德價值而言,綠色經濟堅持以人為本,要求人類負擔起環境責任,遵守生態倫理,使之成為政府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內在約束。就工具價值而言,綠色經濟代表著一種先進的經濟增長模式,是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選擇的道路。綠色經濟的發展能夠帶動整個經濟發展并促進就業,所以政府應積極推動合肥綠色經濟的發展,制定適合合肥市的發展規劃,同時對綠色經濟的具體發展方式定位,且應具備發展的前瞻性;另一方面應促進企業經營者和當地居民樹立堅持綠色經濟的經營消費理念。因此,從政府到企業,到每一個消費者都要更新觀念,樹立綠色意識,共同推進綠色經濟化進程。
(二)優化管理體制,梳理政策法規。首先,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梳理現有 規章制度和各類環保標準,根據“綠色經濟”發展趨勢和國家政策,及時調整本地政策內容,保障制度時效性;清理“政策打架”現象,例如關于節能、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往往涉及環保、住建、發改委、交通等多個部門,應由相關部門聯合出臺統一的規范和標準,而不能“政出多門”。其次,加強組織管理體系建設,在政府各主管部門間進行必要的職責分工,規范各轄區政府的關系,統一政策執行者的人事財權限,避免政府間利益博弈影響政策效果。政府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為綠色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氛圍。再次,構建本地“綠色經濟”法律體系,將制度設計固定化,發揮長效作用,避免政策反復。
(三)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充實多方參與政策架構。企業、公民、NGO等應成為“綠色經濟”的重要主體。“綠色經濟”的內在動力源自市場機制,市場參與者的充分競爭、優勢互補將實現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經濟效率,因此應形成一個全民參與的,政府、企業與第三部門互動的“綠色經濟”參與模式。例如,臺灣地區的第三部門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公共服務,2009年6月份臺積電公司及其供應鏈廠商在臺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的協助下,通過“供應鏈碳盤查輔導計劃”,完成首例碳盤查。
(四)運用多種政策工具,提高綠色經濟政策工具科學性。指出,解決環境問題必須要實現“歷史性”轉變,從“主要用行政方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合肥市政府應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開發和運用多種政策工具。
1、實施“綠色激勵”,發揮財稅激勵作用。例如,擴大“排污費”征收范圍,排污費的范圍應從生產領域擴展到消費領域,比如對居民產生的污水、垃圾征收排污費;按照補償治理成本的原則,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嚴格規范企業排污行為。
2、加大“綠色投資”,保障綠色經濟的資金支持。首先,加大政府財政對公益性經濟活動的投入力度,可以通過預算撥款、專項資金等方式投資諸如興建環保設施、新能源開發、節能減排、清潔技術開發、廢棄物再利用等項目。其次,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建立統一的生態補償機制,對水源地、欠發達、生態環境惡劣的地區和環保產業實施轉移支付。例如,臺灣地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設置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該基金主要來源于向非可再生能源發電廠商收取費用,其本質就是高能耗企業對低能耗企業的轉移支付。
3、探索“綠色采購”,發揮綠色消費示范作用。政府采購作為一項公共支出,不僅有利于刺激有關采購對象產業的發展,而且能夠對社會消費起到示范效應,也有利于促進公共利益。建立推行綠色采購的配套措施,如制定綠色采購的強制性條款、統一規范綠色產品目錄、設計綠色采購監督機制。在日本,國會頒布的《綠色采購法》規定,政府機關可以采用第三方認證體系或綠色產品信息系統作為綠色產品的參考依據。設計綠色采購政策,引入中介組織制定綠色采購標準,以此提高政府采購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綠色經濟發展研究:簡論中國綠色經濟發展之法律
論文摘要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歐盟國家在自由貿易中特別注重環境保護,因此近年來出臺的綠色技術法規和標準也越來越嚴格,對我國出口到歐盟的產品造成壁壘效應。本文探究應對歐盟對華的綠色貿易壁壘的法律應對措施,對我國綠色經濟和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論文關鍵詞 綠色經濟 綠色制度 法律支撐
經濟全球化已成為時代的潮流,其產生的必然結果——貿易自由化,帶來了許多經濟的負外部性,尤為突出的便是對環境的破壞。在環境保護和保護本國產品的雙重壓力下,許多發達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復雜苛刻的環境保護制度和標準,限制他國產品進口的綠色貿易壁壘這一近期有效手段來保護本國貿易。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國際貿易中新的技術壁壘的發展方向,將以其鮮明的時代性日益成為各國國際貿易的基本政策措施。為了更好地應對歐盟對我國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必須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并且構建綠色經濟制度。
一、背景介紹
“綠色經濟”一詞源自于英國環境學家皮爾斯于1989年出版的《綠色經濟藍圖》一書。綠色經濟以經濟綠色化和綠色產業化為內涵,以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為重要特征,其范圍廣泛,包括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在內的高技術產業等,有利于轉變我國經濟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發展模式,有利于推動我國經濟集約式發展和可持續增長。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外貿出口持續快速增長的背后,卻潛伏者一個巨大的隱患——國際貿易壁壘。我國之所以要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原因之一就是為了應對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對華的綠色貿易壁壘。
現在國外企業界,政府和社會組織甚至已經將綠色經濟上升為“綠色革命”的高度了,世界主要國家都在爭當“綠巨人”,世界三大經濟體美國,歐盟,日本都已經將其視作是未來經濟主引擎。面對如此境況,我國也必須大力發展鹽綠色經濟。
二、當前我國發展綠色經濟的法律法規現狀
雖然從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隨著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成立,我國的環境立法發展十分迅速,但是,不可否認,我國在綠色經濟立法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配合綠色經濟發展的金融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綠色金融業務風險較高而收益偏低,信息溝通機制有待完善,金融機構缺乏專業領域的技術識別能力等;二是缺少一部專門約束政府采購行為的環境法律,現行規定側重追究企業違規責任,而對作為節能減排主要參與者的政府部門涉及甚少,采購監督制度有待完善;三是綠色消費的觀念仍需繼續深入人心,綠色消費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和國家的金融、稅收財政支持,需要建立可持續生產與綠色消費監督管理系統。
三、探討我國發展綠色經濟的制度構建的法律支撐
(一)綠色金融制度
1.完善我國綠色銀行制度的措施。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創立、參股或者保障,不以營利為目的,為實現國家的產業政策而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政策性銀行的產生和發展是國家干預、協調經濟的產物,主要業務之一就是對企業進行環境友好評級,確立生態效率貸款制度,根據環境友好評級報告,分別使用四種貸款利率:優惠利率貸款、一般貸款、利率較高貸款和不予貸款。銀行的工作人員在發放貸款時,應對放貸資金的用途負責,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嚴格監督企業信貸資金使用過程,如果沒有盡到此義務,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發現企業無視環境保護,隨意投資的行為,應該通過提高利息率、要求提前還款等措施要求企業加以改進。在信貸發放上,利用金融杠桿,優先考慮符合信貸資格的環保企業的資金需求,對綠色產業給予更多支持,適當降低利息率、延長信貸年限等措施,對綠色產業和傳統的污染耗能型產業加以區分,鼓勵有意從事環保產業和技術開發的企業、個人進入這一新興領域。
2.完善企業綠色債券發行制度。債券發行是指特定企業的債券行為,即環保企業發行綠色債券。2007年,歐洲投資銀行發行了及時個“綠色債券”,隨后由世界銀行發行了類似的債券。2014年5月初,由浦發銀行主承的10億元中廣核風電有限公司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利率5.65%。這標志著國內首單與節能減排緊密相關的綠色債券順利推出,填補了國內與碳市場相關的直接融資產品的空白,充分體現了金融市場對發展國內綠色經濟的支持。雖然國家還沒有將環保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作為證券法中債券發行的特別條款予以規范,但是我們國家已經開始這條道路的探索。
3.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建立以專門機關監督為主,全民監督為補充的環保監督體系。在綠色金融的監管立法中,作為商業銀行的行政監管機構——中國銀監會,可以賦予其對綠色銀行的監管權限,明確銀監會對違規貸款銀行的處罰職責,相關懲罰措施包括罰款、暫停授信業務、停業整頓等。與環保部門聯手建立環境監管信息共享體系,環保部門可以定期向銀監會提供企業的環境信息,以便于銀監會及時跟蹤、檢測企業的違法污染環境的行為,對銀行信貸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充分發揮群眾的廣泛性作用,對銀行和企業進行監督,如若發現銀行違規貸款或者企業破壞環境等行為,可以向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或者銀監會舉報,查證屬實,給予舉報人員一定的物質獎勵,充分調動各階層對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4.完善綠色金融法律責任制度。我國實行比較嚴格的金融管制措施,由于受計劃經濟思維的影響,我國現行的金融法律責任制度以刑事責任為主,民事責任為補充。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金融機構也逐步實行股份制改造,很多民營銀行和外資銀行相繼成立或者進駐我國,如果繼續沿襲計劃經濟的思維,對市場經濟的完善和金融業的發展是不利的。無論是國有銀行還是私有銀行,終歸要回歸市場,再也不是行政機構的附庸。我們應把銀行變為真正民事上的主體,找到自己應有的位置。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作為民事主體,其“私”的性質就決定了法律責任制度應當以民事責任為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為補充。
(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
1.完善供應商救濟制度。我國的政府采購法規定了投訴質疑程序,但程序設置冗長,必須用盡行政救濟后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說,供應商必須按照以下流程進行救濟:向采購人提出詢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部門提出投訴——提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意味著供應商要獲得救濟,必須經過多重環節,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即使獲得救濟,也無法彌補失去重要商業機會的損失。
對處于弱勢地位的供應商而言,最希望的狀況是救濟程序及時、高效、便捷,盡快解決與采購人的糾紛,力圖保住商業機會。質疑是采購人的自我審查,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如果將質疑前置程序取消,能夠減少供應商尋求救濟的成本和時間,不但便捷,而且有利于供應商維權。
2.完善政府綠色采購監督制度。目前政府綠色采購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審批與監督職能不分,采管不分,監管的具體機構不明,職責不清,救濟不力。這就大大降低了綠色采購制度的效力。一個部門身兼多重職能,自己審批計劃,自己審核計劃執行過程,還自己處理計劃執行中的違法行為的怪現象。自己監管自己肯定不合適,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自己監管自己,常常無法公正行使監督管理職責,最終為權力尋租。
綜上所述,我們應當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集中負責對政府采購的監督,做到審監職能分離,采管職能分離,形成權力分解、相互制衡、相互約束的工作機制。我國政府采購監督一向重事后監督,輕事前監督,等發現問題在挽救往往為時晚矣。在具體采購活動之前進行監管,可以減少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盲目性,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須加強事前監督,以便對采購各環節加強多方位監督。在審查采購計劃時,不但要審查采購預算限額,還要審查采購要求是否合理,減少盲目采購、重復采購的問題。
(三)綠色消費制度
1.建立綠色消費的主體制度。綠色消費立法中的主體應當是為生活需要而購買的消費者,國外的有關立法中就規定了消費者的責任。我們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如法國曾立法規定,1993年及以后的上市消費品,50%的包裝物必須回收利用。同時,加強對廢棄物資源化的研究與開發,任何廢棄物都是另一種物質或者資源的異化形式,都具有再次利用的價值。
2.完善綠色消費稅收法律制度。實施差別稅率,提倡綠色消費。給綠色產品定價時要計算對其投入的高額環境成本,而非綠色產品因為沒有高額的環境成本,定價往往比綠色產品低得多。此種價格差額使大部分消費者不能理性地形成環境保護的消費價值觀,并且,大多消費者受自身經濟能力的限制,使得價格較低的非綠色產品占據消費市場的主導地位。這就要求政府對綠色產品征收相對低的稅率,對非綠色產品征收相對高的稅率,減少綠色產品和非綠色產品的價格差額。
3.完善政府對綠色產品生產企業的財政補貼制度。為了鼓勵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自覺地對資源高效率的循環利用和節約原材料,政府可以對那些較好控制環境污染的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政策或者資金支持。除此之外,還可以對那些重視環境保護的綠色產品生產企業提供一定的貸款擔保。
綠色經濟發展研究:綠色經濟發展工作措施
年8月24日,在市政協舉辦的以“綠色經濟和發展”為主題的首屆市民生論壇上,與會專家、學者對加快我市發展綠色經濟產業的提出如下建議:
(一)健全機制,激發活力。
一是發揮好政府引導和推動作用,在保民生的同時,實施財稅、融資向結構調整和“綠色增長”傾斜。同時,按法律法規、具體規劃標準,建立強有力的懲治機制,使地方和企業切實改變高污染高浪費的經濟行為。
二是加快探索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把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等生態成本內化為企業的生產成本,迫使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經濟轉型,加大經濟返哺生態的力度。
三是建立項目審批聯席會議制度,簡化審批程序,要把環保政策放在及時位,堅決防范落后淘汰產能重復建設,切實推動綠色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四是積極爭取排碳權、排污權等交易試點工作落地,以此撬動綠色經濟的持續發展。
(二)培植產業,集約發展。
一是加大綠色產業扶持力度,優先發展茶葉、林業、水電、特色生物開發和旅游等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的綠色產業。
二是以節能減排和循環發展為重點,科學改造提升礦產、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并采取嚴格的環保準入措施,有效限制、淘汰落后產能和劣勢產業。
三是加快培育清潔能源、環保產業、高新技術和低碳服務等新興綠色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努力搶占未來競爭的制高點。
(三)保護生態,營造氛圍。
一是穩步推進田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中低產林改造和天然林保護等一系列的生態建設工程。
二是加大區域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建設步伐。
三是積極倡導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的生活理念,以綠色科普為切入點,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綠色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企業、農村、機關、學校、軍營、社區開展節能減排和低碳生活全民活動,提高全社會綠色發展的意識,形成健康、適度、節約、生態的綠色發展環境和氛圍。
加強綠色會計發展助力低碳經濟發展
摘要:低碳 經濟 發展 在后經濟危機時代風起云涌。資源的緊張和環境污染的擴散,促使人們越來越關注資源環境問題。綠色 會計 作為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加強資源環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日益受到了全世界的關注。從低碳經濟發展現狀出發,深入剖析了綠色會計在我國實施實施中存在的制約問題和理論實務中不完善的地方,由此提出解決綠色會計實施問題的對策及建議,促使綠色會計在我國更快、更好的實施,以實現經濟、社會、人與 自然 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低碳經濟;綠色會計;綠色信息披露
低碳經濟作為新的發展模式,不僅是實現全球減排目標的戰略選擇,也是保障經濟持續健康增長的良方。氣候變化和經濟危機為
(二)樹立綠色經營理念
企業 在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發生這樣那樣的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 經濟 行為。在追求價值較大化的情況下,只要企業的經濟活動能夠帶來純利潤,只要這種經濟行為的邊際利潤大于零,企業就會選擇這種經濟行為,甚至會擴大經濟規模。但是企業在新的運營形式下,考慮了環境因素的影響,其成本結構必然發生了變化。在綠色成本核算要求下,企業必須為犧牲和維護環境付出代價。因此企業在進行經濟決策時,就必須考慮這部分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對于企業的總成本(包括綠色成本)有一個綜合的測算。在此基礎上,企業的管理者才能決定是否擴大生產和生產的規模,以使企業的該種經濟行為達到一種的環境污染水平。
(三)完善綠色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綠色 會計 核算發揮重要影響的主要途徑。要提高我國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的質量,還要盡快大力 發展 和完善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及報表。綠色會計報表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利用資源是否有效、環境污染的治理和環境成本的發生情況、環境損益形成情況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帶來的影響等。綠色會計報表包括綠色資產負債表、綠色成本報表、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排放表及環境政策報告。由于目前企業對綠色會計信息披露還處于認識和起步階段,可以借鑒財務報告的模式,即在現行會計報表內增加與環境有關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指標進行單獨披露。即單獨設置“綠色資產”、“綠色負債”、“綠色權益”項目,分別列示在資產負債表及現金流量表項目中,再單獨設置“綠色成本”和“綠色效益”項目,列示在利潤表中。讓報表使用者在了解企業財務業績的同時,知曉該企業的環境狀況。同時,企業還應在會計報告的附注中披露相關的環境信息,如企業的綠色會計政策治理措施企業的資源環境管理系統企業對環境的損害情況及處理措施企業采用的環境標準及其變化對數據的影響企業控制污染的措施及其效果企業對有害的環境影響結果進行保險,以及政府對此補助金的運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四)加大綠色會計的宣傳和 教育 力度
實施綠色會計不僅是一個會計問題,同樣是一個復雜的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對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既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效益,也不能為了保護環境而拋棄經濟發展。要廣泛開展可持續理論、綠色會計知識的普及教育,增強全民的環保意識,尤其是國家行政部門和企業的環保意識,以促使政府加強環保執法力度,促使企業認識環保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自覺建立并實行綠色會計核算體系。應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提高社會的環保意識教育,使綠色會計逐步被公眾、企業和市場接受。
(五)完善綠色會計理論的研究
綠色會計實務操作存在的問題,反映出綠色會計理論的不成熟。綠色會計所依賴的理論和方法體系的多元化,尤其在計量環節上沒能突破,使得當前綠色會計缺乏與實務相結合的理論支點。如果政府或相關部門能結合當地引導會計理論界在綠色會計方面加大研究,成立綠色會計理論及應用專題課題組,認真研究得出相應成果,將會提高我國企業綠色會計理論水平,促進綠色會計理論與實務更好地結合。一方面,我國綠色會計理論研究與實踐起步較晚,迫切需要積極參與國際間交流與合作;另一方面,政府或者相關部門如能在綠色會計理論研究方面加以適當地引導,加強環境、資源、生態經濟與會計等多方面理論研究的合作,將會提高我國的綠色會計理論水平,促使綠色會計理論與會計實務相結合。
三、結論
通過發展綠色經濟應對 金融 危機已成為全球共識,節能環保產業將成為撬動經濟復蘇的重要杠桿,但目前,
綠色經濟發展研究:城市綠色經濟發展戰略研究
城市綠色經濟發展戰略研究
一、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概況
綠色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以傳統產業經濟為基礎、以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為目的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是產業經濟為適應人類環保與健康需要而產生并表現出來的一種發展狀態。綠色經濟與傳統產業經濟的區別在于:傳統產業經濟是以破壞生態平衡、大量消耗能源與資源、損害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是一種損耗式經濟;綠色經濟則是以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合理保護資源與能源、有益于人體健康為特征的經濟,是一種平衡式經濟。
歷史表明,綠色經濟是人類社會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服務經濟之后新的經濟結構,是更加效率、和諧、持續的增長方式,也是繼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服務經濟社會之后人類較高的社會形態,綠色經濟、綠色新政、綠色社會是人類文明的全球共識和發展方向。
近年來,合肥市也將綠色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發展理念和發展目標,并大力發展環保事業和生態建設,為綠色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十一五”末,合肥市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由“十五”末的60%提高到85%以上,巢湖西半湖及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水質得到改善。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從37%提高到44.4%,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從8.7平方米增加到12.2平方米,基本達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農村生態和農民居住環境顯著改善。(表1)
合肥市“十二五”規劃中的生態環境發展目標提出,到2015年,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巢湖西半湖水質明顯改善;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9%以上;全市森林覆蓋率超過20%,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6%以上;空氣質量良好以上天數達到310天。“規劃”還指出,堅持生態環保優先,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作為轉型發展的著力點,更加注重源頭治理和長效機制建設,著力推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優化城市空間布局,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避免無序建設和低水平開發。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生態優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合肥市發展綠色經濟的優勢
(一)自然優勢。區位優勢明顯,轄區面積廣大,人力資源存量豐富。合肥地處沿海之腹地、內地之前沿,是全國重要的綜合性交通樞紐城市,現已成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正式成員。以合肥為圓心、半徑500公里范圍內,覆蓋中國東、中部7省1市,近102萬平方公里、5億人口,是中國經濟實力最強、發展活力較大的經濟區域之一。作為全省政治、經濟、文化、商貿、交通和信息中心,合肥是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核心城市之一,是合肥經濟圈的中心城市,是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的龍頭。全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1,408.48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面積769.5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746萬,其中市區常住人口457萬,流動人口127.9萬。
(二)人文優勢。生態發展基礎堅實,科教優勢突出。改革開放以來,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生態重大舉措,加大了生態環境建設,該市生態環境保護得到了有效的保護和改善。全市建成區園林綠地面積達9,085.5公頃,城市綠地率達到40.2%、綠化覆蓋率達到4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5平方米,全年空氣質量良好率超過300天。全市具有發展綠色經濟的良好氛圍。積極組織綠色文化宣傳周、綠色產品推廣等活動,并開展“綠色環保家庭”、“綠色文化社區”等專題行動,綠色理念廣泛傳播;黨政機關發揮表率作用,形成全社會發展綠色經濟的良好風尚。
作為全國“四大科教基地”之一,合肥自主創新能力較強,也是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具備發展綠色經濟的科技基礎。目前,合肥已成為全國重要的家電、汽車、裝備制造業生產基地,相繼成為“中部地區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城市”、“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還擁有“中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市”、“2011中國十大具幸福感城市”等稱號。
(三)政策優勢。合肥市“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承載的良性互動,努力打造水清、天藍、樹綠、氣爽的生態宜居城市。”在實踐中,合肥市通過加強生態保護、發展循環經濟兩大政策落實綠色發展理念。
在生態保護方面:首先,實行基本生態空間控制。劃分生態底線保有區、生態建設緩沖區和生態引導區,引導城鎮建設與生態空間建設協調發展。制定地方性法規,嚴格保護生態底線保有區,禁止開發建設;加強生態建設緩沖區生態補償和生態恢復,保障生態環境的穩定與改善;在尊重和保護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適度開發建設生態引導區,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和建設強度;其次,建設功能完善的綠地生態系統。建設城市綠地生態系統,實施道路綠化、河道綠化、公園游園建設、綠色長廊建設、成片造林等工程,建設黃山路、濱湖岸線等公園,構建城市森林生態網絡,提高城市綠化水平。溝通城市水系,擴大河湖水面,加強城市景觀水治理,保護環巢湖等生態濕地。繼續實施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工程,完善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強生態保護,防治有害生物入侵,增加生物的多樣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濱湖新區城市生態建設示范區建設,積極創建文明生態村、生態鄉鎮和生態區縣。積極引導市民參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在循環經濟方面:及時,建立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加強規劃指導和政策支持,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建立企業為主、政府推動的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提高循環經濟技術支撐和創新能力。推進全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完善循環經濟產業鏈條,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和垃圾分類回收制度,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第二,推行清潔生產。鼓勵企業使用消耗少、效率高、無污染、少污染的工藝、設備、能源和原材料,綜合利用工業廢棄物,較大限度實現物料的循環使用,減少廢棄物最終排放量。合肥高新區不斷提高招商引資門檻,將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業一律拒之門外,同時鼓勵并扶持區內秸稈發電、污水處理、節能照明、新能源發電、空氣檢測等環保節能產業做大做強,對傳統產業加大升級改造和節能減排力度。據統計,全國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0.44噸標準煤,而發展較好的合肥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僅有0.3噸左右,約低于全國高新區平均萬元gdp能耗水平的30%;第三,推進重點園區建設。如加快肥東循環經濟園建設,打造鹽化工、油化工、煤化工等產業鏈整合發展的循環經濟產業集群,建設科技型、生態型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工程;合肥高新區正努力打造一個占地1,454畝、總投資約為4億美元的新能源產業基地。依托良好的科技研發和人力資源優勢,吸引太陽能光伏發電、太陽能聚光跟蹤技術產業應用、太陽能照明設備、風力發電設備制造、熱泵等新能源項目入駐,逐步形成光能、風能及節能技術應用為主的新能源產業集群。
三、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雖然合肥市在推動綠色經濟發展時采取了較為有效的舉措,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合肥市綠色經濟的發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社會各階層的綠色經濟理念和觀念有待更新。綠色經濟的理念尚未確立,一些政府決策者對綠色經濟的認識僅僅停留在概念上,在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時,堅持單純的經濟主義,片面追求局部的經濟效益和短期利益。不少企業經營者甚至認為綠色經濟只是一種環保理念,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不能為企業帶來任何經濟效益,還會增加成本。大部分當地居民認為發展綠色經濟是政府和企業的事情,與己無關。觀念的落后,使得政府的綠色發展措施在落實過程中遇到了困境。
(二)管理體制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有待改進。依據現行的管理體制,“綠色經濟”往往由多方部門共同管理,許多職能分散在不同的委局辦,不能形成合力,這給綠色經濟的規劃、協調、監管留下了空白地帶,政府行為也缺乏資源整合、統一指揮。同時,轄區政府在制定綠色經濟的規劃時注重本地區的利益和短時期的利益,而忽視長期發展,造成綠色產業的重復建設或資源浪費。
合肥市在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等方面雖然已經具有相應的發展戰略及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缺乏系統的技術管理,導致現有的綠色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安排還不。各方政策主體過分關注環境保護、能源開發等方面,對于“綠色財政”、“綠色金融”、“綠色消費”等領域涉及較少,政績考核、企業獎懲、公眾引導機方面的機制建設相對滯后,影響了政策的系統性。
(三)政策參與主體單一和相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綠色經濟的發展需要多方廣泛的參與,而我國大多數城市現行綠色經濟政策的參與者主要是政府,合肥市也不例外,這將導致政府在這方面與企業、公民等社會各其他主體缺乏有效溝通與互動,進而影響綠色經濟政策的有效性、針對性以及執行的效率。此外,目前合肥市在綠色經濟研究和教育方面還比較落后,在高等院校中開設相關方面的專業課程的極少,專業社會管理人員也是鳳毛麟角,企業層面的研究和投入更是微乎其微。資料表明,現階段合肥市地區從事綠色經濟的工作管理人員,大多沒有經過專業的學習,缺乏專業知識做指導,多由相關部門及政府工作人員承擔。可見,綠色經濟的發展任重而道遠。
(四)綠色經濟政策工具設計需要增強針對性。財政支出力度有待加強,綠色經濟融資困難。一方面財政環保支出還遠遠不能滿足治理環境的需要;另一方面綠色產業融資渠道狹窄,主要依賴國家政策性銀行。政府通過政策性銀行以專項貸款形式為國有企業或大型環保項目融資,商業銀行往往因為綠色產業的投入高、風險大、收益不確定等原因,對環保項目信貸積極性不高,顯然與國際經濟金融機構采納“赤道原則”的大趨勢不符合。
政府“綠色采購”剛剛起步。根據《政府采購法》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以及2006年出臺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首批《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構成了我國政府綠色采購政策體系。但是,這些政策文件還缺乏對綠色采購的強制性規定和監督,而且采購目錄中產品種類還不夠廣泛,占現有環保認證產品的比重太低,難以滿足政府管理的實際需要。為此,合肥市可以在政府“綠色采購”方面出臺因地制宜的針對性政策。
四、完善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針對上述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實情,借鑒綠色經濟發展較為成功的城市的實踐經驗,提出合肥市發展綠色經濟的如下建議:
(一)更新思想觀念,樹立綠色意識。觀念模糊對合肥市綠色經濟發展產生的障礙存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決策部門不了解,則難以制定出綠色經濟整體發展策略。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充分認識到綠色經濟所蘊含的道德價值和工具價值。就道德價值而言,綠色經濟堅持以人為本,要求人類負擔起環境責任,遵守生態倫理,使之成為政府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內在約束。就工具價值而言,綠色經濟代表著一種先進的經濟增長模式,是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選擇的道路。綠色經濟的發展能夠帶動整個經濟發展并促進就業,所以政府應積極推動合肥綠色經濟的發展,制定適合合肥市的發展規劃,同時對綠色經濟的具體發展方式定位,且應具備發展的前瞻性;另一方面應促進企業經營者和當地居民樹立堅持綠色經濟的經營消費理念。因此,從政府到企業,到每一個消費者都要更新觀念,樹立綠色意識,共同推進綠色經濟化進程。
(二)優化管理體制,梳理政策法規。首先,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梳理現有規章制度和各類環保標準,根據“綠色經濟”發展趨勢和國家政策,及時調整本地政策內容,保障制度時效性;清理“政策打架”現象,例如關于節能、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往往涉及環保、住建、發改委、交通等多個部門,應由相關部門聯合出臺統一的規范和標準,而不能“政出多門”。其次,加強組織管理體系建設,在政府各主管部門間進行必要的職責分工,規范各轄區政府的關系,統一政策執行者的人事財權限,避免政府間利益博弈影響政策效果。政府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為綠色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氛圍。再次,構建本地“綠色經濟”法律體系,將制度設計固定化,發揮長效作用,避免政策反復。
(三)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充實多方參與政策架構。企業、公民、ngo等應成為“綠色經濟”的重要主體。“綠色經濟”的內在動力源自市場機制,市場參與者的充分競爭、優勢互補將實現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經濟效率,因此應形成一個全民參與的,政府、企業與第三部門互動的“綠色經濟”參與模式。例如,臺灣地區的第三部門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公共服務,2009年6月份臺積電公司及其供應鏈廠商在臺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的協助下,通過“供應鏈碳盤查輔導計劃”,完成首例碳盤查。
(四)運用多種政策工具,提高綠色經濟政策工具科學性。指出,解決環境問題必須要實現“歷史性”轉變,從“主要用行政方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合肥市政府應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開發和運用多種政策工具。
1、實施“綠色激勵”,發揮財稅激勵作用。例如,擴大“排污費”征收范圍,排污費的范圍應從生產領域擴展到消費領域,比如對居民產生的污水、垃圾征收排污費;按照補償治理成本的原則,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嚴格規范企業排污行為。
2、加大“綠色投資”,保障綠色經濟的資金支持。首先,加大政府財政對公益性經濟活動的投入力度,可以通過預算撥款、專項資金等方式投資諸如興建環保設施、新能源開發、節能減排、清潔技術開發、廢棄物再利用等項目。其次,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建立統一的生態補償機制,對水源地、欠發達、生態環境惡劣的地區和環保產業實施轉移支付。例如,臺灣地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設置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該基金主要來源于向非可再生能源發電廠商收取費用,其本質就是高能耗企業對低能耗企業的轉移支付。
3、探索“綠色采購”,發揮綠色消費示范作用。政府采購作為一項公共支出,不僅有利于刺激有關采購對象產業的發展,而且能夠對社會消費起到示范效應,也有利于促進公共利益。建立推行綠色采購的配套措施,如制定綠色采購的強制性條款、統一規范綠色產品目錄、設計綠色采購監督機制。在日本,國會頒布的《綠色采購法》規定,政府機關可以采用第三方認證體系或綠色產品信息系統作為綠色產品的參考依據。設計綠色采購政策,引入中介組織制定綠色采購標準,以此提高政府采購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