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篇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述評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0引言
資源緊缺、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等生態問題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可持續發展成為人類發展的選擇。建筑業在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環境和資源問題,綠色建筑作為“可持續發展”在建筑業的實踐成果,在其全壽命周期內,較大限度的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類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根據建筑業“十三五”規劃要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達到節能標準要求,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對綠色建筑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指引作用,2006年我國頒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引領我國綠色建筑健康可持續發展,經過不斷地探索研究,該標準得到進一步的修訂,2014年4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2014)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標志著我國的綠色建筑發展進入了新的臺階。
1.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解讀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作為綠色建筑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對標準的正確解讀和研究有助于加深對標準的理解,幫助標準更好地落地,增加標準的實用性。戴建文結合在綠色建筑設計過程中的經驗,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條款5.3節水及水資源利用中的若干條文及解釋提出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并給出了進一步改進的建議;黃程根據廣州市設計院樓層升級改造項目的體會,結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從實踐角度對電氣條款進行解讀,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毛志兵等通過分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與《建筑工程施工綠色評價標準》(GB/T50640-2010)在評價指標選取、評價對象和評價過程等方面存在的差異,指出該標準關于施工階段的條款對綠色建筑實現的貢獻。伴隨著《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2014)(簡稱新標準)的和實施,針對新標準的解讀方面的研究成果相繼而出。林海燕等對新標準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如適用建筑類型、評價階段劃分、評價指標體系等;韓繼紅等對新標準“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章節的整體框架和重要條文進行詳細解讀;鹿勤對新標準“節地與室外環境”章節進行解讀,對新標準控制項和評分項的確定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林波榮闡述了新標準中“室內環境質量”章節條文的關注點,并對如何提高室內環境質量進行了思考;呂石磊等對新標準中的水專業的修訂要點進行詳細分析和介紹,有助于對“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章節的理解。自2006年我國頒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以來,國內學者在標準解讀方面取得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新標準章節的解讀方面,但也仍存在值得進一步改進的地方:①針對標準的解讀較為宏觀,集中于重點章節,對部分條款在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方面的研究較少,與新標準適用年限尚短有關;②對標準的解讀僅僅局限于標準本身,未結合實際工程情況,不利于對標準的深入解讀。
2.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對比分析
2.1縱向比較分析
隨著新標準的實施,針對新舊標準的對比研究逐步深入,該方面的研究有助于發現新舊標準的差異,推動新標準的實施。王敏等針對新標準在評價指標和等級評定方面的變化與舊標準進行了重點比較,指出新標準的分數量化評級相對舊標準具有性、靈活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周應坤等對新舊標準在適用范圍、引用標準、術語、評價方法、結構體系、靈活性方面主要差異進行了介紹,并對綠色建筑技術方面的主要差別進行了分析;王建廷等對新標準在評價對象、評價指標、評價方法的適用性進行了分析,并給出了推進標準實施的建議。
2.2橫向比較分析
國外綠色建筑的發展起步較早,有較為成熟的評價標準體系,對國內外評價標準的橫向比較分析有助于發現我國標準存在的問題,對標準的進一步修訂和完善起著重要的影響。張海峰等通過分析我國新標準與美國近期版LEEDV4在結構體系方面的差異,如組織類型、評估范圍、指標大類設置等方面,為我國綠色建筑標準的發展在條目的可度量性、提高公眾參與度、拓寬適用范圍等方面提供建議;賈洪愿等對比我國新標準與新加坡GreenMark在評價方法、評價指標、評價等級劃分等方面的異同,并結合重慶市某住宅項目進行對比;王權等針對節能條款對我國新標準與韓國G-SEED進行重點對比分析,指出在指標權重、照明與電氣、新能源利用方面值得我國借鑒的評價方法。我國針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縱橫方面的對比研究成果較為豐富,此類研究有助于發現在評價方法、指標設置、評價方法等諸多方面存在的問題,有利于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但同時也發現,針對不同評價標準在具體工程項目中的實際應用的研究較少,結合同一項目,運用不同評價標準進行等級評價,比較不同指標的實用性和量化的科學性,將有助于發現更深層次的問題。
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應用研究
3.1針對不同評價對象的應用研究
按照使用功能的不同,建筑可以分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農業建筑,針對不同評價對象的研究有助于發現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針對不同類別的評價對象在評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提升標準的普適性有重要的作用。王穎]結合中新天津生態城住宅項目,對其在設計階段的評獎情況進行總結,分析了標準在評價“節地、節水、節材、室內空氣質量、運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王瑤瑤等通過對國內已獲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公共項目進行調研,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應用情況進行分析,得出容積率、采光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指標適用于現階段公共建筑的評價,而綠地率的指標設置偏高;張習龍選取陜西省6個具有代表性的住宅項目,對新標準在住宅建筑中的適用性進行研究,結果表明引入的定量指標有助于提升綠色建筑的得分;樊瑛通過對多個綠色商業建筑項目調研,分析結果顯示新標準中的容積率、外窗可開啟面積比例、靈活隔斷比例等指標設置較為合理,而綠地率、非傳統水源利用率指標設置水平較高。
3.2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應用效果研究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制定為綠色建筑的發展指明了方向,而標準的具體應用效果關系到其實踐是否取得應有實際效果。葉嘉等通過綠色建筑的實踐,從條文具體控制性、參與主體角色定位、設計施工技術發展方面指出促進標準有效實施的落腳點;通過分析各地綠色建筑標準發展的狀況,提出綠色建筑從設計標識向運營標識承接的建議;結合通州科教城一期項目,對確保項目達到綠色標準的技術進行了詳細介紹。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應用研究尚處于初級階段,針對不同評價對象的研究較少,而此類研究需通過實際調研分析才能發現標準指標設置的合理與否;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應用效果直接關系到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未來,此方面的研究尤其是綠色建筑運營階段實際效果的研究深度較淺,不利于考核該標準的應用效果。
4.結論與展望
我國綠色建筑的發展從2004年啟動至今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綠色建筑標準》也通過實際運用發現問題得到了進一步的修訂完善,通過對關于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發現,此方面的研究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結合具體項目的標準解讀、不同標準在實際項目中的應用、標準的應用效果等方面的研究較少,并且集中于定性研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研究是綠色建筑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該部分的研究有助于標準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更好地引導綠色建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