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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3、衛生許可證真實有效,不擅自偽造、涂改、倒賣或轉讓他人,如需使用證照必須經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批準,說明使用范圍和使用時間,辦理外出攜帶手續后,方可攜帶外出。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復印、外借。
4、證照不得丟失、損壞。如出現損壞或丟失,除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外,要立即與發證機關聯系,及時辦理證照的掛失和補辦手續。
5、直接為顧客服務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體檢、培訓證明上崗,證件、培訓證有專人負責集中管理。
從業人員體檢、培訓考核、衛生及“五病”調離制度
1、所有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按規定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査和衛生知識培訓及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其工作崗位,治愈后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并向衛生監督部門及時通報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3、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包括調離人員)健康檔案,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籌管理;
4、從事浴足的工作人員,每客浴足前、后其雙手應用75%酒精擦拭,防止交又污染及工作人員自身感染。
5、洗浴場所的從業人員應掌握一定鑒別傳染性皮膚病、性病的常識,如發現患有傳染性皮膚病、性病的就浴顧客,應立即勸阻其就浴。
6、從業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崗位(責任)區內的衛生工作,隨時保持整潔;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堅持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不準將個人生活用品帶入工作場所,不準工作時戴戒指、項鏈、手鏈(鐲)、耳環等飾物和涂染指甲,不準在工作時吸煙、吃食、隨便陶耳陶鼻、隨地吐痰。
公共用品用具采購、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購、驗收
(1)采購公共用品用具,含消毒劑,必須專人負責,并掌握相關衛生知識和采購知識。
(2)采購負責人要對入庫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好驗收工作,對進夠使用的消毒劑做專門臺賬,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購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使用數量和使用日期。
(3)在采購消毒劑時,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相關證件必須齊全,相關證件證明應當保存一年以上備查。
(4)采購回的公共用具須經衛生管理部門人員驗收后可進行進存儲庫,以備需用。
2、公共用品用具的儲存
(1)公共用品用具的儲存應在相應的儲藏間存放,儲藏間必須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并運轉正常。
(2)布草、拖鞋等應按照衛生要求保潔。放置在密閉的保潔柜內,要分類、分架、離地、離墻保潔存放,做到先進先出
(3)消毒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或商品標志,必須符合消毒劑標簽標準的規定。消毒劑做到專間存放。
(4)經常清掃,保持儲藏間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3、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
(1)顧客用公共浴巾等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
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后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柜內。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2)客用口杯、茶杯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程序:除殘渣浸泡洗刷清水沖消毒。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人消毒柜;溫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對不宜蒸、煮的茶杯可在洗凈后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浸泡洗刷化學消毒一清水沖。
(3)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生產的產品。
(4)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說明進行。
(5)公用拖鞋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程序:除污一浸泡洗刷一化學消毒一清水沖
4、口杯、公用拖鞋的保潔
(1)經消毒的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柜,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復污染,并對保潔柜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2)經消毒的拖鞋應有專門的保潔柜,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復污染,并對保潔柜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5、定期每周對更衣柜清潔消毒。
6、清潔消毒后,做好記錄。
衛生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督促有關衛生工作,認真做好衛生工作考核考評,并有記錄。
2、服務人員必須每天定時做好崗位衛生工作,各級衛負責人負責檢查,并做好詳細檢查記錄
3、實行衛生工作與職工獎金掛鉤制度,對衛生檢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當月獎金或年度獎金。
4、對在月、季、年度中未發生責任事故,無檢查扣分平時衛生工作認真負責的領導及工作人員,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5、衛生檢查內容
(1)服務員上班時是否統一著裝,衣著整潔,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場館衛生是否做到衛生間、地面、更衣柜等干凈清潔,是否有清洗消毒記錄。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換消毒。
(4)清掃工具是否按類分開配套使用,標志是否清楚
(5)腳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進行自測。
(6)自測記錄是否公示。
衛生質量檢測制度
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向衛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顧客用具用品(消毒效果)等進行檢驗檢測。
2、檢驗檢測必須是市衛生行政機關委托或其經計量認證的法定檢驗單位承擔。
3、采樣檢測時應有衛生主管負責人在場,并在“采樣記錄”上進行簽名,以認可采樣的真實性。
4、檢驗結果出來后,應在公示欄中對顧客公示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制度
1、有專人負責中央空調的衛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必須經有關的衛生知識培訓。
2、空調通風的機房應保持干燥清潔嚴禁堆放無關物品。
3、衛生清掃工具、消毒設備必須專物專用,嚴禁那為它用。必須使用合格的消毒劑。
4、空調系統新風量應滿足每人每小時20~30立方米。
5、保證空調系統所吸入的空氣為室外新鮮空氣,嚴禁間接從空調通風的機房、建筑物樓道及天棚吊頂吸人新風。
6、空調系統的冷卻塔、過濾網、表冷器、冷凝水盤表面應保持清浩,定期委托專業清洗消毒機構進行檢查、清洗、消毒,并進行定期檢測評價。
7、空調房間內的送、排風口應經常擦洗,保持清潔,表面無積塵與霉斑。
8、必須建立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維護、清洗和消毒檔案。
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報告制度
1、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場所負責人和衛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其它人員也有報告義務。
2、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疾病、皮膚病
(3)意外事故導致的紅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結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顧客消毒劑中毒等。
(4)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3、發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場所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4、發生事故后,除了及時搶救病人外,事故報告責任人還必須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嚴格隔離現場,并會同衛生部門及時處理。
5、事故處理后,立即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其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及處理、事故原因及責任、事故教訓、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當地衛生執法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預防控制傳染病傳播應急預案與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游泳場所衛生安全事故和傳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的危害,建立預防控制傳染病傳播應急預案與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健康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以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全面落實“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制訂預案依據
在制訂衛生安全事故和傳染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依據以下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國務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法規和文件。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
立足于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及時控制的原則,大力開展衛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健康教育,積極宣傳和普及傳染病及健康危害事故預防知識,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公共衛生知識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分級控制,屬地管理。
發生突發衛生事件后,遵循屬地化管理原則,及時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啟動應急預案.
四、組織管理
(一)成立健康危害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突發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工作,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督查各部門防控工作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及時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疫情報告制度、消毒制度宣傳制度、衛生管理制度
五、處置
1、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聯系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或隔離;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積極配合衛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它緊急應對措施;在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
識。
2.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六、善后與恢復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秩序。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二)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衛生管理檔案制度
1、衛生檔案檔案的內容:
(1)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2)衛生管理制度
(3)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消毒劑等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4)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記錄
(6)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7)每年度檢測報告
2、管理要求
(1)各項檔案中應有相關人員的工作記錄并簽名。
(2)檔案應有專人管理,各類檔案記錄應進行分類;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接聽報修電話或報修單時應禮貌用語,并仔細聽取和記錄維修地點及內容等情況。
2、維修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擾客人的情況下迅速搶修,修理完畢后,維修人員和服務員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3、如遇設備損壞較嚴重,應向客人解釋,并告知客務中心,由客務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停用游泳場所
4、發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加消毒劑儀器壞等),部門經理、主管都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
5、建立各類衛生設施維護保養檔案,做到有計劃的進行維護。
6、空調出風口濾網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游泳設施定期進行徹底清洗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做好更換,保證各類衛生設施正常運轉。
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范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
所有對客服務區域及后臺部門的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
3.場所所有范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游煙。
篇2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公共場所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工作原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公共場所服務行業組織應當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
第四條(管理主體)
國家實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經營者的責任)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改善衛生條件,提高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水平,并對本單位發生的公眾健康危害承擔責任。
第六條(社會監督)
國家鼓勵和保護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公共場所衛生的社會監督。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衛生要求
第七條(基本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外環境應當清潔、衛生。
第八條(環境質量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空調送風質量、微小氣候、采光照明和防噪音污染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九條(用品用具要求)
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凈消毒、按衛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復使用。
清洗、消毒、儲存用品、用具的專用設施應當分類設置,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健康無害。
第十條(飲水、用水要求)
公共場所飲水和各種洗浴水、泳池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中的高層建筑供水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第十一條(消毒設施要求)
賓館、飯店、洗浴場所、美發美容場所、娛樂場所應當設置符合要求的消毒間和儲存間,消毒設施齊全、運轉正常,并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消毒藥品。
第十二條(相關產品要求)
公共場所中的客用清潔衛生用品、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空氣凈化裝置,及其它健康相關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空調通風設施要求)
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新風入口必須設于室外并遠離污染源,空調通風設施的送風口、回風口、過濾器、盤管組件、風管及其它系統部件應當定期清潔,空調冷卻用水應當定期消毒。
第十四條(滅蟲和廢棄物存放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具備消除蚊、蠅、老鼠、蟑螂和其它病媒昆蟲危害的防治措施,應當設置垃圾和廢棄物存放的專用設施。
第十五條(從業人員要求)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時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服。
第十六條(獨立通風要求)
公共場所吸煙室、衛生間及浴室須設置獨立的排氣系統,不得與其它排氣系統相通。
第十七條(建設要求)
公共場所中使用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應當對人體健康無害,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方可使用。
第三章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分類管理)
根據公共場所與公眾健康的密切程度以及發生健康危害的風險程度,公共場所分為一般公共場所和特殊公共場所。
對特殊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對一般公共場所實行備案制度。
特殊公共場所包括:
(一)旅店業:賓館、酒店、飯店、旅店、招待所、培訓場所、旅游度假場所;
(二)洗浴按摩場所:公共浴室、桑拿、沐足、按摩場所;
(三)理發、美容場所:理發店、美發店,生活美容店、影樓;
(四)游泳場館;
(五)文化娛樂場所:歌舞廳,音樂廳、卡拉OK廳,影劇院、錄像廳,游藝廳、網吧、多功能文化娛樂場所。
一般公共場所包括:
(一)室內體育、健身場所;
(二)餐飲場所:餐廳、咖啡廳、茶座、酒城(吧);
(三)商業購物場所:商場(店)、書店,室內批發市場、集貿市場;
(四)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五)候車室、候機室、候船室;
(六)交通工具:旅客列車、客船、客機和長途客車。
根據衛生防病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共場所的種類和范圍由進行調整并公布。
第十九條(三同時審查、驗收)
特殊公共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當進行衛生預評價。
特殊公共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應當符合衛生要求,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二十條(衛生許可)
特殊公共場所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其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經營單位應當向原發證部門申請續展,原發證部門經審核后,對合格的,換發許可證;逾期未申請續展的,其衛生許可證過期失效。
衛生許可證每年復核一次。
第二十二條(許可證管理)
衛生許可證不得偽造、涂改、轉讓或者出借。
遺失衛生許可證者應當及時到原發證機關報失補領,歇業的經營者應當及時到發證機關注銷衛生許可證。
第二十三條(申辦條件)
特殊公共場所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表;
(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公共場所的衛生預評價報告;
(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公共場所選址、設計和竣工驗收階段衛生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備案)
一般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公共場所開業后三十日內,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遞交備案資料。
備案項目發生變更時,經營者應當及時報原備案衛生行政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五條(備案內容)
向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時,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公共場所衛生情況備案表;
(二)公共場所衛生狀況檢測與評價資料;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資料;
(四)其他相關的衛生資料。
第二十六條(組織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設立衛生管理組織或者配備專職、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衛生操作規程、消毒制度和衛生檔案。
第二十七條(檢測、評價)
公共場所衛生狀況應當進行定期檢測、評價,使場所環境、衛生設施、空調系統、顧客用品用具、二次供水設施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檢測、評價應當由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十八條(從業人員體檢)
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合格的方可上崗。
患有瘧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傳播疾病、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傳染性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業。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應當由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第二十九條(從業人員培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危害事故處理)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人體健康事故時,經營者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及時搶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的蔓延,減少損失。
第三十一條(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機構,應當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資質認證和批準;未取得資質認證的,不得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和健康檢查工作。
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所作的檢測、評價和健康檢查應當客觀、準確、真實。
第三十二條(配套規章)
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以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培訓的內容和方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規定。
第四章衛生監督
第三十三條(監督主體)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管轄范圍內行使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職責。
鐵路、民航、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職責。
第三十四條(監督職責)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職責是:
(一)對特殊公共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對竣工項目進行衛生驗收;
(二)監督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對特殊公共場所進行衛生審查,發放衛生許可證;
(四)對一般公共場所進行備案;
(五)對公共場所及公共用品、用具的衛生狀況進行抽查,定期公布抽查結果;
(六)對公共場所發生的健康危害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七)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八)對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活動者進行監督檢查;
(九)負責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三同時審查)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設計衛生審查申請及有關資料之日起三十日之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書面答復。
在接到竣工驗收申請二十日內依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批意見,進行衛生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
第三十六條(審批時限)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特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應當對資料進行審查,并于收到申請15日之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同意受理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有關公共場所法規、規章及衛生標準、衛生要求和規范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對審查合格的,發放衛生許可證;對審查不合格的,出具衛生審查意見書。
第三十七條(衛生監督)
衛生行政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公共場所內了解情況,調查取證,抽樣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與違反本條例行為有關的資料和采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第三十八條(控制措施)
衛生行政部門對已造成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有權采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一)對造成危害健康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責令暫停營業;
(二)封存造成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用品、用具和設施;
(三)組織控制公共場所健康危害事故現場。
在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執法人員道德要求)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嚴格遵守執法規范,對經營者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執法責任)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衛生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公共場所,發給合格證明文件;
(二)對已取得有關證明文件的,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三)發現公共場所存在危害健康因素,可能造成健康危害事故,不及時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四)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執法程序要求)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監督執法證件,應制作現場監督筆錄并根據情況提出指導意見。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罰則)
特殊公共場所經營者,未取得衛生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罰則)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公共場所經營過程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者衛生要求的;
(二)經營場所的環境、設備、衛生設施、顧客用品用具、供水設施,經監測達不到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
(三)一般公共場所開業三十天后,未向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
(四)提供給顧客使用的客用清潔衛生用品、化妝品、涉水產品或者消毒產品等相關物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者衛生要求的;
(五)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或者從業人員未經健康體檢合格上崗工作的;
(六)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從業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上崗工作的;
(七)發生危害人體健康事故,未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或者未及時采取措施搶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蔓延的;
(八)未按規定對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進行定期檢測、評價的。
第四十五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罰則)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予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特殊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沒有得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
(二)特殊公共場所的消毒設施不能正常運轉達不到消毒要求的;
(三)依照本條例第四十三條或者第四十四條處罰后,逾期仍不改正的;
(四)偽造、涂改、出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
第四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罰則)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公共場所健康危害事故,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經營或者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非法從事衛生技術服務罰則)
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罰則)
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認證或者批準機關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在二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其資質認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資質認證或者批準范圍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技術服務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三)不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法定職責的。
第四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罰則)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有本條例第四十條所列行為之一,導致公共衛生健康危害事故發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行政部門罰則)
衛生行政部門不按照規定報告公共場所健康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虛報、瞞報的,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一條(民事責任)
篇3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產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m,應有高于地面300mm的床鋪,每人床鋪占用面積不小于2㎡,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
5、生活區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
6、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7、嚴禁隨地大小便。
8、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具備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間內墻應抹灰,屋頂不得吸附灰塵,應有水泥抹面鍋臺、地面,必須設排風設施。
操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櫥。
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佐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有距墻地面大于200mm的糧食存放臺。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
10、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生熟食品分開加工保管,食品有遮蓋,應有滅蠅滅鼠滅蟬措施。
11、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做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13、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商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
14、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
16、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篇4
5.3.2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5.3.3排氣口應裝有防止害蟲侵入的裝置,進氣口應裝有空氣過濾裝置,過濾器應該能被清洗和重新安裝。兩者均易于拆下清洗或更換,室內空氣調節,進排氣或使用風扇時,空氣流向應從高清潔區流向低清潔區,以防止空氣對產品的包裝材料造成污染。
5.4供水
5.4.1生產供水:工廠有足夠的供水設備,水質必須符合GB5749的規定。必要時設置儲水設備,應有防治污染措施,并定期清洗、消毒。使用循環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上述規定。
5.4.2制冰供水:應符合GB5749的規定。制冰及貯存過程中應防止污染。
5.4.3儲水池(塔或槽)應以無毒,不污染水質的材料建成,并應有防止污染的措施,應定期清洗消毒。
5.4.4用于制冷、消防和其他類似用途而不與原料或成品直接接觸的非飲用水,應使用完全獨立、有鑒別顏色的管道輸送,不得與生產(飲用)水系統交叉聯結或倒吸于生產(飲用)水系統中。
5.4.5供水設施出入口應增設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或其他有害物質進入導致食品污染。
5.5衛生設施
5.5.1廢棄物臨時存放設施:應在遠離生產車間的適當地點設置廢棄物臨時存放設施。其設施應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結構嚴密,可防治害蟲、老鼠進入,并能避免廢棄物污染廠區和道路。
5.5.2廢水、廢氣處理系統:必須設有廢水、廢氣處理系統,保持良好狀態。廢水、廢棄的排放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規定。廠區內部的排放有害氣體和煤煙。生產車間的下水道口需設地漏、鐵欄。廢氣排放口應設在車間外的適當地點。
5.5.3更衣室、淋浴室、廁所:應設有與職工人數相適應的更衣室、淋浴室和廁所。更衣室應設儲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離地面20em以上。男女更衣室應分開,室內應有適當照明,且通風良好,并設有供生產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設置,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員計,每20~25人設置1個,淋浴室設置天窗或通風排氣孔和采暖設備;廁所應設置在車間外側,水沖式,備有洗手設施和排臭裝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對車間門,要避開通道,其排污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
5.5.4洗手、清洗、消毒:洗手設施應以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建成,其設計和結構應不易藏污納垢,并易于清洗消毒。洗手設施應分別設置在車間進口處和車間內適當的地點,應設熱水和冷水洗手設施,采用非手動式開關,以防止已清洗或消毒過的手再度污染。洗手間內設置足夠數目的洗手設備(每25人設一個洗手水管,每50人設一個消毒盆)并備有洗手劑、清潔劑、消毒劑和干手設備。洗手的警示語要放在一個醒目的位置。生產車間進口處應設有工作靴(鞋)消毒池或備有防污染鞋套。消毒池壁內側與墻體成45。角坡形,池深足以浸沒鞋面,生產經營人員必須經過消毒池方能進入車間。
5.6貯藏庫
5.6.1貯藏庫應裝設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或溫度測定自動記錄儀、自動溫度報警裝置,保證切割蔬菜在運輸和儲藏過程中溫度在4℃±0.5℃。
5.6.2貯藏庫內應各有墊板,墊板高度不低于10em,庫內燈光應有防爆裝置。
5.6.3貯藏庫門設有風幕裝置,以備開門時防止外部溫度的影響。
5.7實驗室
5.7.1工廠必須設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衛生質量檢驗室,檢驗室應具備產品標準所規定的檢驗項目所需要的場所和儀器設備。檢驗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校對鑒定,及時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以保證檢驗數據準確。未開展檢測的項目,可委托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食品衛生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7.2實驗室應配備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從事衛生、質量的檢驗工作和實驗室管理工作。
5.7.3實驗室應有完善的實驗、檢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并填寫檢驗結果單。試驗和檢驗的原始記錄應齊全,并應妥善保存,以備查核。
5.7.4如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應由衛生監督機構仲裁。
6設備
6.1加工設備
6.1.1設備的設計、構造和安裝必須滿足加工的要求。
6.1.2設備與設備之間應排列有序,各工序所用設備和容器不得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1.3固定設備的安裝位置應便于徹底清洗、消毒。
6.2操作臺、工器具和傳送車等,應用無毒、無味、堅固、不易生銹、易清洗消毒、耐腐蝕的材料制成,與產品接觸的設備表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
6.3盛放食品的容器、工器具不能接觸地面,廢棄物應有專門容器存放,必要時加貼標識并應及時處理。清洗和消毒的設備和裝置的設計有專門的用途和適當的維修。為了防止污染,這些設備應該和食品貯藏、加工、包裝的地方嚴格分開。
6.4制冷設備:產品冷卻設備的設計應該能夠盡快達到和維持所要求的溫度,設備上應設計有控制和監測溫度的裝置。
6.5溫度測量裝置:為保證溫度控制精確性的需要,應該安裝、校正和維護溫度測量,記錄裝置。
6.6磁鐵:在某些操作(如切塊、切片或填充)的前后應該安裝磁鐵以保證有效去除金屬污染;磁鐵的磁力大小要適合需要,如有必要要進行檢測。
6.7金屬檢測器:金屬監測裝置的安裝、校正和維護應根據生產廠家的說明書來作,以保證有效去除金屬雜質,這可能包括產品性質的調整、目標金屬的選擇、設備大小和速度調節等。
6.8計量器:流量計(如氯喂料速率計量器、氣壓計等)在安裝時和隨后的每一年都要進行校正以確保精確性。
6.9其它儀器:其他必要的控制關鍵因素的專門儀器也要到位,如有必要也要進行校對(如氯注射裝置、氯濃度檢測設備、pH計等)。
7機構與人員
7.1機構與職責
7.1.1生產管理、品質管理、衛生管理、安全管理及其它各部門均應設置負責人員,以監督或執行所負責的工作。
7.1.2品質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質量管理手冊》,宣傳貫徹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定期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組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培訓l生產經營人員,定期組織生產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并做好記錄工作。
7.1.3品管機構應獨立設置,并直屬于工廠最高領導,對工廠監管負全面管理職責,并有充分權限以
執行品質管理任務,其負責人有停止生產或出貨的權力。
7.1.4品質機構應有食品檢驗機構,衛生管理機構,作業現場品質人員配置。生產負責人與品質管理負責人不得兼任,其它各部門人員均可視實際需要兼任。
7.2人員與資格
7.2.1品質管理部門應配備掌握專業知識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7.2.2品質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具備兩年以上食品衛生管理經驗,熟悉掌握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
7.2.3質量檢驗人員應畢業于檢驗專業或上崗前應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檢驗資格證書。
7.3教育與培訓
7.3.1工廠應對新上崗人員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定期對全廠職工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本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技術人員應學習掌握最新的技術信息,做到教育有計劃、考核有標準,衛生培訓制度化和規范化。
7.3.2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忠于職責、以身作則,并隨時隨地督導及教育所屬員工確實遵照既定作業程序或規定執行作業。
8衛生管理
8.1 工廠的衛生管理
8.1.1工廠根據本草案的要求,制定衛生實施細則。
8.1.2工廠必須建立相應的衛生管理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工作進行全面管理;管理機構應配備經專業培訓的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權限監督全體職工執行相關的衛生和管理規范。
8.1.3衛生管理機構職責:宣傳和貫徹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在本單位的執行情況,定期向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報告;制定和修改本單位的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和規劃;組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培訓食品從業人員;定期進行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并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8.1.4維修、保養:建筑物和各種機械設備、裝置、設施、給排水系統等均應保持良好狀態,確保正常運行和整齊潔凈,不污染食品;建立健全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維修,杜絕隱患,防止污染食品。
8.1.5清洗、消毒:應制定有效的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生產車間內的設備、工器具、操作臺應經常清洗和進行必要的消毒;設備、工器具、操作臺使用清洗劑和消毒劑處理后,必須用飲用水徹底沖洗干凈,除去殘留物后方可接觸蔬菜原料或產品;每班工作結束后或在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墻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8.1.6除蟲、滅害:廠區應定期或在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類、蚊、蠅、昆蟲等的聚集和孳生;對已經發生的場所,應采取緊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滅,防止蔓延和對食品的污染;使用各類殺蟲劑或其他藥劑前,應做好對人身、食品、設備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預防措施,用藥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徹底清洗,消除污染。
8.1.7有毒有害物管理:清洗劑、消毒劑、殺蟲劑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應有固定包裝,并在明顯處標示“有”字樣,貯存于專門庫房或柜櫥內,加鎖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時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按照使用方法進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除衛生和工藝需要,均不得在生產車間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種類的藥劑;各種藥劑的使用品種和范圍,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監督部門同意。
8.1.8污水、污物:污水排放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符合標準者應采取凈化措施,達標后排放:廠區設置的污物收集設施,應為密閉式或帶蓋,要定期清洗、消毒,污物不得外溢,應于24h之內運出廠區處理;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有害物集聚孳生。
8.1.9廢棄物:加工后的廢棄物應及時從生產車間運出,堆集于污物設施內,及時運出/--N處理;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
8.1.10衛生設施:洗手、消毒池,靴、鞋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廁所等衛生設施,應有專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責任到人,應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8.1.11工作服: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等;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也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
篇5
7.1.1 生產管理、品質管理、衛生管理、安全管理及其它各部門均應設置負責人員,以監督或執行所負工作。
7.1.2 品質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質量管理手冊》,宣傳貫徹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定期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組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培訓生產經營人員,定期組織生產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并做好記錄工作。
7.1.3 品管機構應獨立設置,并直屬于工廠最高領導,對工廠監管負全面管理職責,并有充分權限以執行品質管理任務,其負責人有停止生產或出貨的權力。
7.1.4 品質機構應有食品檢驗機構,衛生管理機構,作業現場品質人員配置。生產負責人與品質管理負責人不得兼任,其它各部門人員均可視實際需要兼任。
7.2 人員與資格
7.2.1 品質管理部門應配備掌握專業知識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7.2.2 品質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具備兩年以上食品衛生管理經驗,熟悉掌握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
7.2.3 質量檢驗人員應畢業于檢驗專業或上崗前應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檢驗資格證書。
7.3 教育與培訓
7.3.1 工廠應對新上崗人員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定期對全廠職工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本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技術人員應學習掌握最新的技術信息,做到教育有計劃、考核有標準,衛生培訓制度化和規范化。
7.3.2 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忠于職責、以身作則,并隨時隨地督導及教育所屬員工確實遵照既定作業程序或規定執行作業。
8 衛生管理
8.1 衛生制度
8.1.1 工廠各部門應按本規范內容制定相應的衛生制度,由品質管理部門審核并監督執行。
8.1.2 各車間和有關部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按照管理范圍,做好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
8.1.3 每日由班組衛生管理人員對本崗位的衛生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品質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衛生檢查。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備案。
8.2 環境衛生
8.2.1 廠區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坑洼積水、蚊蠅及其他有害動物孳生,禁止飼養家畜、家禽。
8.2.2 應保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廢水、廢棄物等不污染環境。
8.2.3 廢棄物存放設施應符合本規范5.10的要求。
8.2.4 污水排放管道應保持通暢,不得有淤泥蓄積及污水外溢。
8.3 廠房設施衛生
8.3.1 廠房設施應按規定使用,定期檢修,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8.3.2 天花板、墻壁的材料或涂料若有脫落,應及時清理并及時修補。
8.3.3 地下排水管道應定期清理,保持通暢。
8.3.4 洗手用的水龍頭、干手設施應保持正常使用,消毒用藥水必須由專人按消毒劑說明書配制和使用。
8.3.5 班后應進行車間清潔及空氣消毒。
8.3.6 車間內通風設備、空調、空氣凈化器進氣口及濾網應保持清潔。
8.4 機器設備衛生
8.4.1 各種機器設備應定期檢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8.4.2 機器運轉所用的油不得滴漏而污染食品,盡量使用食品級油。
8.4.3 每日生產結束后,所有使用過的設備、管道及各種生產用具均應進行清洗消毒。
8.4.4 已清洗消毒的機器設備及各種生產用具應妥善保管,避免再次污染。
8.4.5 車間內的架空構件及滑槽等必須定期清洗,防止積塵、凝水和霉菌生長。
8.5 人員衛生
8.5.1 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勤理發、勤洗澡、勤更衣。工作時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帶入車間,如衣物、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8.5.2 進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劃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雙手洗凈。
8.5.3 接與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觸的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鏈、手表,不準濃艷化妝、染指甲、噴灑香水進入車間。
8.5.4 手接觸臟物、進廁所、吸煙、用餐后,都必須把雙手洗凈才能進行工作。
8.5.5 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8.5.6 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扎治療戴上防護手套后,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8.5.7 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8.5.8 進入生產加工車間的其他人員(包括參觀人員)均應遵守本規范的規定。
8.6 健康管理
8.6.1 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工作。
8.6.2 衛生管理人員要密切注意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狀況,上班前應對皮膚裸露部分進行檢查,對有身體不適及疑似傳染病的生產經營人員應及時進行詢問或檢查,對患病者應及時通知衛生監督機構復查,證實后應及時調離生產崗位。
8.6.3 檢驗人員的裸眼(或矯正)視力,兩眼必須在1.2以上,并不得有色盲。
8.6.4 工廠應設立生產經營人員個人健康檔案。
8.7 清洗和消毒
8.7.1 工廠應建立和實施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以保證生產場所清潔,防止污染食品。
8.7.2 清洗消毒方法必須安全、衛生、有效,采用的清洗消毒劑必須符合其質量標準,并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8.8 除蟲滅害
8.8.1 廠區及廠周圍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
8.8.2 只有在其他防治措施無效的情況下,方可使用殺蟲劑,使用時,不得污染生產用水源、生產設備、管道、工具及容器,用藥后,將所有設備、管道、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8.8.3 使用各類殺蟲劑或其他藥劑前,應做好對人身、食品、設備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預防措施,用藥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徹底清洗,消除污染。
8.9 有毒有害物管理
8.9.1 清洗劑、消毒劑、殺蟲劑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應有固定包裝,并在明顯處標示“有”字樣,貯存于專門庫房或柜櫥內,加鎖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時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按照使用方法進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
8.9.2 各種有毒有害物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
8.9.3 除衛生和工藝需要,均不得在生產車間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種類的藥劑。
8.10 污水污物管理
8.10.1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污物要加強管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污染周圍環境。
8.10.2 污物應在專用場所密閉保管,并及時清理,清理后,對污物的存放場所及設施及時清洗消毒。
篇6
9.1.1 應按產品品種分別建立生產工藝和衛生管理制度,明確各車間、工序、個人的崗位職責,并定期檢查、考核。具體內容在各類食品廠的衛生規范中分別制定。
9.1.2 各車間和有關部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工藝衛生管理人員,按照管理范圍,做好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
9.1.3 應教育、培訓員工依照制生產工藝及管理制度開展生產,使能符合生產、衛生及品質管理的要求。
9.2 原材料管理
9.2.1 原輔料的采購需符合采購標準,購入的原料,應具有一定的新鮮度,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香、味和組織形態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應受其污染。投產前的原輔料應做感官檢查并經過嚴格檢驗,不合格或過期的原輔料不得使用。合格原料與不合格原料,應分別貯放,并作明確標識。
9.2.2 某些農副產品原料在采收后,為便于加工、運輸和貯存而采取的簡易加工應符合衛生要求,不應造成對食品的污染和潛在危害,否則不得購入。
9.2.3 盛裝原材料的包裝物或容器,其材質應無毒無害,不受污染,符合衛生要求。
9.2.4 生鮮原料,必要時應予清洗,其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用水若再循環使用時,應適當消毒,以免造成原料二次污染。
9.2.5 需冷凍的原輔料,儲存溫度應保持-18℃以下,需冷藏的原輔料,儲存溫度應保持0℃~4℃。
9.2.6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的規定。
9.2.7 原料使用應依先進先出的原則,冷凍原料解凍時應在能防止品質劣化的條件下進行。
9.3 生產過程
9.3.1 按生產工藝的先后次序和產品特點,應將原料處理、半成品處理和加工、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裝和檢驗、成品貯存等工序分開設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9.3.2 各項工藝操作應在良好的情況下進行,應嚴格控制物理條件(如時間、溫度、水活性、pH、壓力、流速等及制造過程(如冷凍、冷藏、脫水、熱處理及酸化等),同時確保不致因機械故障、時間延滯、溫度變化及其它因素使食品腐敗或遭受污染。
9.3.3 用于輸送、裝載或貯存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設備、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與維護,應使制造或貯存中的食品不致受污染。與原料或污染物接觸過的設備、容器及用具,除非經徹底的清洗和消毒,否則不可用于處理食品成品。盛裝加工中食品的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上,以防濺水污染或由器底外面污染所引起之間接污染。由低潔凈區進入高潔凈區應有適當的清洗與消毒措施,以防止食品遭受污染。
9.3.4 加工中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冰塊,其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并在衛生條件下制成。
9.3.5 應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金屬或其它外來雜物混入食品中。
9.3.6 食品添加物的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復檢核制度,確實執行并作成紀錄。
9.3.7 使用的包裝容器和材料,應完好無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9.3.8 成品應有固定包裝,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包裝應在良好的狀態下進行,防止異物帶入食品。包裝上的標簽應按GB 7718的有關規定執行。成品包裝完畢,按批次入庫、貯存,防止差錯。
9.3.9 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場地等在使用前后均應徹底清洗、清毒。維修、檢查設備時,不得污染食品。
10 品質管理
10.1 品質管理制度
10.1.1 工廠應由品質管理部門制定品質管理制度,緇經生產部門認可后實施,應包括本規范10.2、10.3、10.4、10.5的內容。
10.2原料的品質管理
10.2.1 應建立其原材料供貨商評價及追蹤管理制度,并詳訂原料及包裝材料的品質、規格、檢驗項目、驗收標準、抽樣計劃及檢驗方法等內容,并確實實行。
10.2.2 選擇資質齊全的合格供應商,每批原料須經品管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廠使用。
10.2.3 各種原料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執行先進先出的原則。空瓶(罐)及瓶蓋經清洗消毒、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2.4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貯放,由專人負責管理,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圍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10.3 加工中的品質管理
10.3.1 應找出加工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并制定檢驗項目、緇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并進行實施。
10.3.2 加工中的質控結果發現異常時,應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糾正。
10.4 成品的品質管理
10.4.1應規定成品的品質、規格、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等內容。
10.4.2 成品檢驗:產品出廠前應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樣品,依照規定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做到檢驗合格后出廠。
10.4.3 每批成品應有留樣。
10.5 檢驗狀況
原材料、半成品、最終半成品及成品等的檢驗狀況,應予以適當標示及處理。
11 倉儲與運輸管理
11.1 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成品庫不得貯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11.1.1 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11.1.2 要有防鼠、防蟲等設施,定期清掃、消毒,保持衛生。
11.2 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11.2.1 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11.2.2 生鮮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12 客戶申、投訴與產品回收
12.1 應建立客訴處理制度,對顧客提出的書面或口頭抱怨與建議,品質管制負責人(必要時,應協調其它有關部門)應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同時由公司派人向提出抱怨或建議的顧客說明原因(或道歉)與致意。
12.2 應建立成品回收制度,以迅速回收出廠成品
12.3 顧客提出的書面或口頭抱怨與建議及回收成品均應形成記錄,并注明產品名稱、批號、數量、理由、處理日期及最終處置方式。該記錄應定期統計分送有關部門參考分析改進。
13 記錄處理
13.8.1 記錄
13.8.1.1 品質管理人員除記錄定期檢查結果外,還應填寫衛生管理日記,內容包括當日執行的清洗消毒工作及生產經營人員的衛生狀況等。
13.8.1.2 品質管理部門對原材料、加工、成品所實施的品質管理結果應有詳細記錄。
13.8.1.3 生產部門應填報生產記錄及生產過程的管理記錄。
13.8.1.4 各項記錄需用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字跡材料填寫,并由執行人員和有關負責人簽字。
13.8.2 核對
所有生產和品質管理記錄應分別由生產和品質管理部門審核,以確定全部作業是否符合本規范,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篇7
二,組織領導
成立"五一"及端午節日期間衛生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唐本雄
副組長:陳耀平
成員:李湘君,黃蕓,凌武,姜長友,符國衡,鐘蘋,周火根,杰紅玉,任志國,黃彪,譚愛軍,陳斌
職責:負責"五一"及端午節期間衛生監督及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部署及指揮.
三,主要工作
(一)開展所轄區域內的食品,公共場所,二次供水及衛生防病工作的監督檢查.
檢查內容:
1.檢查各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包括是否取得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營業,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上崗,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健全等.
2.結合鞏固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成果,檢查各餐飲單位和工廠企業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餐具消毒等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制度和臺帳建立落實情況,查處取締無證餐飲點,檢查中小餐飲單位,農家樂餐廳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購索證制度落實情況,對確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單位,要追蹤溯源,并按監管職責分工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查處工作.
3.檢查餐飲單位和工廠企業集體食堂加工場所衛生,嚴禁不符合衛生條件和超范圍,超負荷供餐等,落實食物中毒預防措施,嚴禁生產經營河豚魚,果子貍等禁止經營的食品;制作水產品時要嚴格規范操作,落實預防食物中毒措施,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4.檢查二次供水情況,要求二次供水單位做好水箱或蓄水池加蓋,加鎖,密封,溢水管口加網等工作,并做好清洗,檢測,消毒等工作.
5.加強對應節食品,嬰幼兒食品,食品添加劑,糧,油,調味品,肉類等與廣大群眾關系密切的食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的經營行為,以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偽劣產品.
6.加強對賓館,酒店,學校,托幼機構及其他公共場所衛生的監督檢查,要求各單位積極開展愛國衛生活動,落實各項防病措施,積極做好防蚊滅蚊工作,預防腸道和蟲媒傳染病的發生.開展游泳場館的衛生監督和監測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加強對有職業病危害單位的監督檢查,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評價,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操作規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在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識,為勞動者提供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嚴防職業衛生中毒事件.
8.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加強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檢查,落實醫療機構的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管理等工作,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意識和能力.加強學校,托幼機構手足口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的監督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節日期間工作安排
節日期間要安排值班巡查人員加強對市場,超市,車站,港口,旅游景區,口岸,工地,接待酒店,餐廳等重點場所進行巡查監督,確保市民,游客的身體健康和衛生安全.
檢查內容:
1.大型超市,市場重點檢查通風,消毒,除"四害"落實情況.
2.車站,港口,建筑工地,旅游景區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檢查加工場所內外環境衛生,原料及銷售產品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新晨
3.旅游接待酒店和餐廳重點檢查食品制作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有無超范圍及超負荷生產經營等;各項衛生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四,工作要求
篇8
中國臺灣是以“衛生署”1999年實施的《健康食品管理法》作為規范健康食品的最基礎法律依據。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中國臺灣還陸續制訂了有關子法及公告,包括《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原則》、《健康食品安全性評估方法》等。另外,還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食品衛生標準》、《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用量標準》等相關法規協助管理。
2.1《健康食品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中國臺灣“衛生署”于1999年2月3日公布實施《健康食品管理法》,此法案所規范的內容包括:立法的目的、健康食品的定義、成為健康食品須符合的要件、健康食品健康功效的表達方式、主管機關、許可證申請、安全衛生管理、標示及廣告、稽查及取締、附則等。《健康食品管理法》自施行后,已進行了四次修訂,修訂公告時間分別1999年12月22日、2000年11月8日、2002年1月30日和2006年5月17日。主要是更正錯誤文字、配合政府組織架構調整及修正用語以符合《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等。《健康食品管理法》主要有兩大特色:保障合法與嚴懲非法[4]。保障合法,即不先設定某類食品是否具有某種生理功能,而是由廠商提供科學依據,并由“衛生署”進行審查,審查后取得許可證的食品才可以在標示或廣告中宣稱為健康食品及具有該功效。嚴懲非法,是對違規者施以重罰,最高可處罰100萬元的罰金,甚至可處以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是對《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補充說明,于1999年8月1日開始實施。截至目前,已經過2次修訂,時間分別為2002年7月2日和2006年10月30日。
2.2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制度
中國臺灣“衛生署”于2007年5月17日修訂《健康食品管理法》,開始推行健康食品雙軌查驗登記制度[5]。第一軌的健康食品,必須以產品經科學實驗證實其保健功效;第二軌的健康食品,只要產品成分符合“衛生署”所定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并有學理確定產品保健功效即可,亦即產品為具傳統長久供飲食經驗安全無顧慮,其成分與保健功效的關系明確,且其成分檢驗及規格清楚,無需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6]。個案審查(第一軌)的作業流程[7]為:生產廠商準備文件“衛生署”初審(行政審查)“健康食品審議委員會”復審(專業審查)“衛生署”評定審查結果(通過、補件或駁回)通知產品送檢(由“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確認功效成分)核發許可證(符合規定者)(圖2)。整個審查流程約需180d。規格標準審查(第二軌)的作業流程[7]為:申請廠商準備文件“衛生署”審查(規格審查)衛生署評定審查結果(通過、補件或駁回)通知產品送檢(由“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確認功效成分)核發許可證(符合規格標準者)(圖3)。申請手續及辦理時間比第一軌簡便,可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健康食品的選擇。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臺灣已經審核發放健康食品許可證共301件,其中第一軌健康食品共269件,涉及已公告的13種保健功效;第二軌健康食品共32件,僅限于魚油和紅曲兩類,功能僅限于調節血脂。
2.3健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中國臺灣于1999年6月21日實施了《健康食品衛生標準》。《健康食品衛生標準》[8]規定:(1)健康食品原子塵、放射能污染之安全容許量標準準用現行食品衛生標準;(2)健康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準用現行食品衛生標準;(3)健康食品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規定其使用之原料均須符合現行《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及《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限量標準》;(4)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要求如下:①性狀標準:應具原有之風味及色澤。不得有腐敗、變色、異味、污染、發霉或含有異物。②細菌限量:病原菌不得檢出。③重金屬:最大容許量為20ppm(以鉛計);砷最大容許量為2ppm。為加強健康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衛生管理,中國臺灣在1999年7月2日又實施了《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范》。該規范對廠區環境、廠房與設施、設備與用具、人員與訓練、衛生管理、制程管制、品質管制、檢驗與量測、包裝與標示管制、倉儲與運輸管制、申訴與成品回收的處理、記錄與報告的處理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2.4健康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
中國臺灣《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健康食品為法律名詞。食品未取得“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而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處辦。《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于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1)品名;(2)內容物名稱及其重量或容量;其為兩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3)食品添加物之名稱;(4)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5)廠商名稱、地址,輸入者應注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6)核準之功效;(7)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8)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之警語;(9)營養成分及含量;(10)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制定之標示事項。”健康食品的標示或廣告不可有虛偽不實、夸張及超出“衛生署”核準的內容,也不可涉及任何醫療效能。任何食品如非符合《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規定,便不可標示或廣告“健康食品”字樣或保健功效。食品標示或廣告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也按《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規定辦理。轉播業者不可為未取得許可證的食品刊播為“健康食品”。
2.5健康食品監督管理
2.5.1稽查及取締
假如有科學研究質疑某種經“衛生署”核準的健康食品的功效、其原料成分、配方或生產方式,“衛生署”會重新評估該食品。重新評估后認為不合格,“衛生署”會通知有關廠商限期改善。逾期不辦理的,會被撤消許可證。此外,“衛生局”會定期派人檢查健康食品從業者的處所設施及有關事物,并抽樣檢驗及查扣紀錄。任何懷疑會危害人體健康的健康食品,須將食品封存,等候實驗室報告后再作處理。(本文來自于《中國食物與營養》雜志。《中國食物與營養》雜志簡介詳見.)
2.5.2舉報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個案的獎勵辦法
[10]凡舉報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個案的,一經緝獲,舉報者可獲得該案件所處罰金額度的5%作為獎金。該筆獎金由“衛生局”編列預算支付。假如個案由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其獎金便由全體舉報人共領;兩人以上分別舉報案件而有相同部分的,其獎金須發給最先舉報者;無法區分先后時,則平均分發。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個案的,則由“衛生局”于行政上給予適當的獎勵。
2.5.3懲罰
任何制造、輸入、標示或廣告未經“衛生署”許可的健康食品從業者,最高可被罰新臺幣100萬及撤消營業或工廠登記證。若1年內再犯,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款新臺幣100萬以下,并撤消營業或工廠登記證。其他如刊播涉及虛偽、夸張及含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廣告;或妨礙或拒絕向“衛生局”提供有關資料的,均會被處罰。
3中國臺灣健康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
為保障民眾食用健康食品的安全性,2007年中國臺灣“衛生署”開始規劃建立臺灣民眾食用健康食品后產生非預期反應的通報系統。該系統剛開始只涉及經認證的健康食品,后來擴大到錠膠劑型的一般食品,并正式更名改為“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通過“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使臺灣醫事人員、廠商、民眾、經銷商、消保團體、消費通路等發現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的保健食品的非預期反應時可實時通報。由通報個案的收集、分析及匯整,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疑慮評估研究機制,旨在發現保健食品潛在可能引發公眾健康危害的非預期反應,作為主管單位的政策參考。該系統是中國臺灣健康食品管理的特色,有效建立了健康食品安全問題的反饋機制,保障健康食品安全,同時也讓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到健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大大提高了監管效力和民眾參與度。
篇9
二、保潔時間早上07:00~11:00下午13:30~16:30
三、保潔作業標準
1、每天上、下午拖掃辦公樓樓道、樓梯、大廳、玻璃門,各一次。做到潔凈無痰跡,無雜物、無異味、無蛛網、無積灰、無積水、無衛生死角,當日垃圾當日清除完畢。
2、每天上午打掃副總辦公室、會議室、公共衛生間、車間及辦公樓周圍打掃各一次。做到地面無雜物垃圾,墻壁無蛛網、無積灰;副總辦公室、會議室桌椅擺放整齊、干凈;公共衛生間的便池無黃垢,地板無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間無污垢、無垃圾;車間及辦公樓周圍無紙屑、無落葉、無其他廢棄物。
3、每周一打掃、整理總經理房間一次。做到整齊、干凈、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蛛網、無積灰、無衛生死角。無人在時,要確保所有電器關畢,方可離開。
4、每周二擦洗公共場所及副總辦公室的窗戶一次。做到無積灰、無水痕,干凈、明亮。
5、每周三協助食堂人員全面打掃食堂的衛生。做到地面無油垢、無污物、無積水,用具、工器具無污垢、銹跡;門、窗、風扇、墻壁無積灰、無蛛網;桌子、擺架、灶臺整齊、干凈。
6、每周四拔除辦公樓及車間周圍墻角和地面縫隙的雜草。做到整潔、無任何雜草。
7、每周五修剪辦公樓前兩塊草坪。做到高度適宜,無枯枝爛葉。
8、公共環境遇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綜合辦
①遇到電線、插座等電源問題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龍頭損壞
③遇到有損壞公物的或其他突發事
9、每天由綜合部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將辭退。
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起草李理修訂審核批準
1.目的:控制生產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在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宜于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生產車間;
5.具體要求:
5.1.人員衛生管理
5.1.1.從事食品企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工作。
5.1.2從業人員應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衣服和勤洗衣服。
5.1.3.從業人員不行佩戴手飾、耳環及其它裝飾品進入車間。
5.1.4.進入車間必須整齊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5.1.5.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做到水洗雙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崗。
5.1.6.從業人員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閑雜物品進入車間,從事生產。
5.1.7.從業人員中途離崗,再進入車間必須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崗作業。
5.1.8.嚴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離開車間到其它場所。
5.1.9.從業人員的衣帽等衣物必須是干凈清潔且經過消毒處理的,方可穿戴。
5.1.10.嚴禁從業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大聲喧嘩及交頭接耳。
5.1.11.設有專職的衛生管理人對生產作業人員進行衛生監管。
5.2.車間衛生管理
5.2.1.保證車間內外環保衛生清潔,無雜物,堅持每天清掃。
5.2.2.要求車間四壁門窗潔凈,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凈清潔且無漏水,墻壁無脫落物,墻裙無青苔污漬。
5.2.3.生產過程中,嚴禁開啟門窗。
5.2.4.生產車間所用器具生產前后都應保持整潔并合理放置。
5.2.5.生產用刀器具、水池、工作臺要求清潔,不得殘留鐵銹、污垢。
5.2.6.嚴禁車間內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及生產無關的物品。
5.2.7.嚴禁車間內吸煙、進食及隨地吐痰。
5.2.8.嚴禁患五大病癥者應及時脫離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崗從事生產。
5.2.9.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5.2.10.嚴禁上崗人員串崗打鬧及從事與正常工作無關的事項。
5.2.11.必須做到生產后及時清理廢物料及垃圾離開車間,嚴禁車間內存在垃圾死角。
5.2.12.排水溝應及時清理,做到流水暢通且無廢渣殘留及污水污泥。
5.2.13.當天廢棄物應盛放在規定地點規定密閉容器內,做到當天垃圾當天處理出廠。
5.2.14.各種生產生活用水儲水池應定期清洗消毒,保證用水質量。
5.3.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管理
5.3.1食品生產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5.3.2.生產過程中,由專人負責并嚴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詳細記錄。
5.3.3.生產工藝的各種參數指標由專人負責監管并且詳細記錄存檔。
4.3.4.由衛生管理人員對生產設備、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凈后消毒等進行監管符合衛生要求方可使用。
5.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應加以區別并標志著生與熟用工器具分開,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5.3.6.食品生產操作中各工序應嚴格按原料、半成品先來處理的原則,以免因積壓過多而發生變質現象,加工過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雜物,加工下來的廢料,廢品,必須放在指定的容器內并及時清理。
5.3.7.食品生產使用添加劑時,必須使用由國家指定工廠的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不合格產品和非指定工廠的產品。
5.3.8.生產過程中,必須保持作業現場有充足光線。
5.3.9.生產作業現場不允許存放與生產無關的東西。
5.3.10.生產用水的各項衛生指標檢驗應符合國家用水標準
包裝間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產品包裝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在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用于產品包裝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包裝車間;
5.具體要求:
5.1生產部負責產品包裝及包裝車間、冷庫、包裝物料間的保養和清洗衛生;
5.2生產部負責冷庫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5.3品控與技術部協同采購部負責對保裝物料進行驗收。
5.1人員衛生
5.1.1進入包裝間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包裝鞋、帽子及口罩。
5.1.2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做到水洗雙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裝專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崗進行作業。
5.1.3包裝人員不得佩戴手飾、耳環、手鐲及其他裝飾品進入包裝間從事作業。
5.1.4中途離開崗位,再進入包裝間必須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崗。
5.1.5嚴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離開包裝間到其他場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須是經過消毒的且是干凈整潔,才能穿戴上崗。
5.1.7包裝作業過程中,從業人員不得大聲喧嘩及交頭接耳。
5.1.8進入包裝間作業后,不得隨便進出,直至包裝結束。
51.9包裝作業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裝車間衛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潔、干凈、無灰塵、污垢及閑雜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凈清潔,無蜘蛛網懸掛且無漏水。
5.2.3包裝間要求四面門窗潔凈,無灰塵,無存放廢棄物。、
5.2.4合理整齊堆放各種已包裝成品并及時入庫,防止堆積。
5.2.5嚴禁包裝期間開啟包裝間及挑選間門窗。
5.2.6嚴禁與包裝無關人員入內。
5.2.7嚴禁包裝人員在作業過程中串崗、打鬧及從事與正常工作無關事項。
5.2.8患五大病癥者應及時脫離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崗從事工作。
5.2.9包裝間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及與包裝無關物品。
5.2.10嚴禁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進入包裝間。
5.2.11嚴禁在包裝間內吸煙、進食和隨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裝后,機械設備及用器具清洗干凈,無殘渣、灰塵存窗。
5.2.13包裝完畢后,殘留廢料垃圾及時清理離開車間。
食品倉庫及冷藏保鮮庫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產品儲存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用于產品儲存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倉管;
5.具體要求:
5.1食品輔料及成品庫衛生管理
5..1.1食品原輔料進廠必須具有食品合格證。
5.1.2進廠的食品原輔料須由品管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并記錄驗收結果,才能投入生產使用。
5.1.3倉庫地板應保持干凈清潔,做到地面無灰塵,屋頂無蜘蛛網懸掛。
5.1.4食品入庫后,按入庫先后批次生產日期分別存放,并對庫存食品定期進行衛生質量檢查,做好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5.1.5成品庫存放食品時,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擠壓。
5.1.6嚴禁庫房存放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和危險物品。
5.1.7食品儲存工程中,應及時防霉及庫房保持適當的溫濕度。
5.1.8食品在倉庫中的堆放要有足夠間隙,不可過分密集,庫房應鋪木制墊板,食品放在墊板上并與地板墻壁間保持一定距離,熟食品不能著地。
5.1.9過期及發霉蟲蛀腐敗變質的食品原輔料、成品,不能存放,應及時清理出庫。
5.1.10、貯存食品原輔料、成品的庫房不得殘留異味。
5.1.11、應定期對倉庫進行清掃與消毒,消毒前應清庫并注意消毒劑對食品的污染。
5.1.12、庫房應做好防雨防潮工作。避免庫房漏水。
5.1.13、庫房應做好防鼠、防蟲措施。
5.2、冷藏保鮮庫的衛生管理
5.2.1、冷藏庫設有精確控制溫度的裝置,要求溫度恒定,按溫度要求準確控制,盡量減少溫度的波動。
5.2.2、冷藏庫周圍場地和走廊及空氣冷卻器應經常清掃,定期消毒,冷藏庫及工具設備應保持清潔,注意搞好防霉除臭和消毒工作。
5.2.3地面應經常打掃清洗,做到不殘留污水污泥。
5.2.4、食品應按入庫日期批號分別存放,先入先出,防止冷藏食品超過期限,在貯存過程中,應做好衛生質量檢查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5.2.5、庫房應定期消毒,可使用次氯酸鈉消毒液,消毒前將食品全部搬出,消毒后經通風涼干后方可使用。
篇10
二、認真做好工廠招聘工作
工廠行業屬人員密集性行業,人員流動性較大,有時因人員不能及時招聘到位,勢必會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今年人事部重點抓好招聘工作,通過在晨報招聘廣告、戶外放置招聘水牌、以及與技校取得聯系,簽訂實習協議等方式進行人才的選用,并對應聘資料進行篩選、儲備,除此之外,人事部加強與各部門員工之間的聯系,鼓勵員工推薦身邊的朋友到工廠工作,這是一種人才來源途徑較廣的方法,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過以上的舉措,保證了各崗位工作的正常開展,與此同時,對各工作崗位深入進行分析研究,進行合理定員,確保工作效率化。
三、認真抓好員工薪酬管理工作
薪酬是單位對員工的貢獻包括員工的態度、行為和業績等所做出的各種回報,是員工比較關心和敏感的問題,今年人事部在員工薪酬管理方面,首先根據總經理的指示,在年初xx月份開始對全體員工的工資水平進行了重新調整,結合工作崗位分析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重新制定了各崗位工資標準。同時在員工工資調整和職位晉升的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及時上報總經理給予調整工資和職位晉升。
篇11
4 對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校園周邊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校園周邊的非法經營場所及攤點、網吧、游戲廳等進行治理,對學校附近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的工廠企業進行環境評估,消除學校周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醒政府有關部門對有毒有害和危險品工廠企業該停產的停產,該停業的停業。
5 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危房改造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是否有完備的D級危房檔案(數據庫),是否有D級危房仍在使用,對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時加固檢修,對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是否采取了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對由于雪災、凝凍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了檔案并作出相應處理。
6 依據《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公共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包括飲用水設施)的管理情況,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情況,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農村地區學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篇12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按照相關衛生標準進行核查。
3、所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采購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假貨、發霉生蟲、又還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它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當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材料應索取口岸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油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二、餐飲業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漬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應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以及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儲存制度
1、糧食倉庫必須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滲水、要防鼠防霉,并嚴格控制庫存量。
2、所購蔬菜必須當日食盡,不得隔日。蔬菜購回后必須在貨架上攤擺,防止悶爛。
3、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4、魚肉蛋禽類購入后,除當頓食用外,均要冰箱內存放,冰凍期不得超過三天。
5、油醬等調料品不得一次性購進太多,注意保質期限,在陰涼干燥處放置。每頓留樣食品必須置于冰箱內24小時以上。
四、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以掩蓋儀器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五、加工烹調崗位衛生責任制度
1、操作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立即撤換做出相應處理。
3、傳遞食品需用專用的食品工具,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開紫外線燈進行紫外消毒30分鐘,然后對配餐臺進行消毒。
5、工作結束后,清理操作間衛生,配餐臺無油漬、污漬、殘漬,地面衛生清潔,紫外線消毒30分鐘。
6、操作間按專用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其他人員不可隨意進出,傳遞食品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
六、餐飲具洗滌消毒崗位衛生責任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與培訓制度
1、餐館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餐館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才能上崗。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將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餐館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7、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8、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獎勵與考核制度
1、獎勵制度
1.1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異者.
1.2出版個人烹飪專著和在權威烹飪雜志發表作品及論文獲獎者.
1.3忠于職守,全年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1.4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產生及大效益者.
1.5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1.6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
1.7衛生工作一貫表現突出,為大家公認者.
1.8節約用料,綜合利用成績突出者.
2、懲罰制度
2.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
2.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2.3工作粗心,引起顧客對廚房工作或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
2.4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系者.
2.5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2.6不按操作規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2.7不按時清理原料,造成變質變味者.
九、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服務員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衣服,服裝整潔,化妝淡而大方。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間不得戴戒指、手鐲等飾物。
2、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三防設施運轉正常,鼠藥及時回收。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3、做好臺面調料、牙簽、臺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臺布、餐巾、餐具(必須經過清洗消毒)等。
4、擺臺后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回收保潔。
5、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6、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并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霉變。
7、涼菜在專間內切配,現用現配,菜肴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篇13
【關鍵詞】 炊具和餐具;消毒;組織和管理;學生保健服務
大連市大中專院校較多,普通中小學的供餐單位較復雜,包括中學食堂、營養餐加工廠及校內小餐飲單位等。大連市衛生監督所于2006年對學校食堂餐具消毒情況進行本底調查,隨即開展了專項整頓工作,于2007年進行了驗收檢測。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對大連市大學食堂、小學食堂、中學食堂、中專食堂、營養餐加工廠、校內小餐飲店消毒后待用的餐具隨機抽樣。2006年6個類別分別檢測10,10,8,9,20,13個單位,合計檢測70個餐飲單位;2007年分別檢測10,10,10,10,20,25個單位,合計85個餐飲單位。
其中2006年檢測餐具420份,2007年檢測510份,2 a共檢測930份樣品。
1.2 檢測方法 按照GB 14934-199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進行檢測,采用大腸菌群快速檢測紙片法,以大腸菌群陽性者為不合格。紙片由保定市康達醫學用品研究所研制,衛生部食品監督檢驗所監制,于有效期內使用。
2 結果
2.1 整頓前后總體情況比較 按照單位數統計合格率,2006年為42.9%(30/70),2007年為57.6%(49/85),2 a合計為50.3%。按照樣品數統計合格率,2006年為65.2%(274/420),2007年為72.2%(368/510),2 a合計為68.7%。可見,專項整頓后比整頓前均有所提高。經χ2檢驗,P值均<0.05。
2.2 不同類型供餐單位比較 專項整頓后與整頓前比較,合格率明顯提高并達到較好水平的是大學食堂和中學食堂,整頓前均為50.0%,整頓后提高到90.0%和80.0%。但是,校內小餐飲單位的合格率還是偏低,整頓前為23.1%,整頓后為36.0%。其他類型供餐單位的整頓結果為:小學食堂由50.0%上升至60.0%,中專由33.3%上升至50.0%,營養餐加工廠由50.0%上升至60.0%。
3 討論
2007年與2006年相比,大連市各類學校的餐具檢測合格率全面提高,說明大連市開展的學校餐具消毒專項整頓工作有了初步成效。
從學校類型分析,餐具消毒工作開展較好的依次是大學食堂、中學食堂、小學食堂和營養餐加工廠。由于各大學食堂和中學食堂完善了硬件設施,并加強了從業人員的培訓,餐具檢測合格率明顯提高。
餐具消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未掌握或不按照正確程序及方法消毒:(1)為降低消毒成本,大部分單位在使用蒸汽柜消毒餐具時,超負荷使用蒸汽柜,致使餐具擺放非常緊密,導致在規定的消毒時間內,消毒蒸汽難以進入內層的餐具,嚴重影響消毒效果。(2)洗碗機必須使用溫度高于85℃的水,經高壓短時間噴射于餐具進行消毒。但很多單位對水溫缺乏控制,消毒水溫達不到85℃,消毒效果根本無法保證。(3)遠紅外線消毒是通過紅外線照射于餐具表面所產生的能量消毒。由于餐具擺放過多,在規定的消毒時間內,擺放在最外層餐具表面的最高溫度可達到120℃,但擺放在中間位置的餐具溫度可能較低,影響消毒效果。(4)餐具洗刷不徹底,特別是邊角等重點部位洗刷不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