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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與改革目標
2010年9月,在貴州大學教務處的安排指導下,貴州大學人文學院選擇“西方哲學通論”作為教學方法改革試點的實驗課程,我們為此花費數年時間開展了積極研究和努力探索。
貴州大學人文學院“西方哲學通論”課程的前身是為哲學系本科專業開設的“西方哲學史”課程。從2009年秋季學期開始,貴州大學人文學院開始實施新的教學方案,其中相關措施有:取消原“西方哲學史”課程,而代之以“西方哲學通論”課程,同時新課程的適用對象從原哲學本科專業擴展至人文學院的中文、歷史、新聞、哲學等各專業。
為落實和實現這一新的課程定位和課程任務,就必須進行教學方法改革,必須不折不扣地、真正做到哲學教學工作的深入淺出,以便讓人文學院的哲學專業和非哲學專業的學生都能真正參與到哲學教學活動中來,從中受到真正的哲學教育,為各自的各專業知識的進一步學習打下良好基礎。這當然就為相應的課程教材和課程教學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要對相關教改實踐的經驗和教訓進行認真總結與研究,以期不僅推動這門課程的教學實踐,更能輻射其他相關文科課程。而且,高校哲學課程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內容與方法的不可分離性:方法內在于內容中,內容又提升和鞏固著方法,哲學內容(哲學問題)本就是對哲學方法的凝練和反思。所以,本課題雖然是教學方法改革研究,但卻必須對授課教材做出改革和更新,否則就無法真正展開我們的教學方法改革。我們因而用三年左右時間編寫和出版了體現本課題研究宗旨的新的哲學通論課教材并按照此教材施行了新一輪的教學實踐,以觀察教學方法改革的實際效果。
二、“西方哲學通論”教學方法改革的具體措施
考慮到“西方哲學通論”作為哲學課程的特殊性,我們具體的教改實踐是按照以下幾個環節來展開的。
(一)結合本課程所展開的教學方法改革與教學指導思想改革的關系研究
“西方哲學通論”的教學方法改革依據于本科階段哲學教育教學指導思想的改革。“西方哲學通論”這門新課程的出現本身就是教學方法改革的一個產物,而其中所滲透的改革精神首先是高等學校教學指導思想的改革。之所以要將這門西方哲學課程從哲學專業提升至學院各專業必修的平臺課,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首先,實現從專業教育到通識教育的轉向。就文史哲各專業的具體情形而言,讓這些專業的本科學生接受普遍的哲學教育有利于其本專業學識的深化和鞏固,而且是大學人文素質教育的應有方案。
其次,設立“西方哲學通論”并不意味著削弱原有的哲學專業教育的職責和使命。在具體教學實踐中,我們并不因為這門課的平臺課程性質就降低這門課程的難度和深度,我們將為哲學專業學生以及有志于在哲學領域進一步深造的其他專業學生提供良好奠基并為進一步研究預留接口。
(二)結合本課程所展開的教學方法改革與教學內容改革的關系研究
設立“西方哲學通論”這門新課程來取代和提升原有課程設置,并且為了實現上述雙重教學目標,我們就必然要進行教學內容的改革。就具體問題而言,我們改變了原有教學內容史論比例。“西方哲學通論”無疑仍是要以講授西方哲學史為載體,當我們的教學內容將更加突出“論”的因素,也就是說,我們把西方哲學的主要問題、主要方法、主要歷史脈絡向學生“論述”清楚。這樣的話,這門課程才避免成為一個純粹史料、純粹知識的堆砌物與拼湊物;也只有在史論結合的基礎上把問題講清楚,才能真正讓各專業學生有所收獲。
所有教育的真正困難之處不是把“什么”講清楚,不是讓學生記住“知識”,而是要讓學生弄清“如何”,讓學生看清研究對象究竟是“如何發生”的,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標與歸宿。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正是此理,這樣才能真正對學生的進一步學習有真正的推動作用。那么,我們的教改實踐從自身而來具有這樣兩個特點。
1.我們改變了原有過度側重知識和史料的哲學史教學。具體教改實踐中我們突出了“論”的因素,更加側重對哲學之“如何”的問題的論述和講解。
2.我們并未完全丟掉知識的傳授。否則這門課程的性質就將發生變化而不再適合本科教學。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史論結合,而且要側重后者。
那么,我們的教學方法改革就必須先要做到教學內容的改革,由于目前國內的各種相關教材大都是側重史料的哲學史傳統教材,為了我們的具體教改實踐的需要,我們用三年時間編寫和出版了一部適合本課程需求的“西方哲學通論”教材。
(三)教學方法改革與教學主導性改革的關系研究
“教學主導性改革”又可細分為對“教師的主導地位”與“學生的主體地位”的關系研究問題。我們認為這二者之間存在一個“教學主導性的適宜轉交”的問題,因此這兩個問題被我們設置為一個問題來加以探討。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一切教學方法改革都最終是為了激發和持續激勵學生的學習興趣。但我們究竟如何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呢?經過討論,我們的對策是:在對教學內容進行深入改革的基礎上,我們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來改革我們的教學方法,以期推動我們的教學改革實踐。
傳統的哲學教育方法是教師占據絕對主導地位,以單純的教師講授為主要形式。我們已經逐漸認識到,這種教學模式盡管有可取之處,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視的。這種教學方法的最大弊端是難以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
在我們看來,要真正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這根本地意味著要把主導權適當地轉交給學生。因為只有有了主導權,或至少有了對主導權的經驗或追求,一個人才能對學習有真正的和持久的興趣。那么,具體到教學實踐問題上,我們就有必要改變原有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讓學生有積極的參與意識和主導意識。我們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幾點。
1.按照學號秩序安排學生擔當“五分鐘的教師”,即每節課開始留出十分鐘,讓做好準備的學生充當五分鐘的教師,在講臺上對全班學生講解他所理解的某個哲學問題,然后有五分鐘的時間供其他學生對該學生提問,最后教師對整個環節給予點評。這個方法我們實施了很長時間,學生反響良好,充分調動了學生思考哲學問題的積極性。
2.將全班按一定人數分成若干小組,每月展開一場哲學專題的探討活動,每個小組提供對該專題的研討報告,各自安排代表上臺發言。小組之間相互點評、打分。
3.教師在講授課程時要堅持兩個原則:(1)教學主導權的轉交只是適當地轉交,教師必須掌握最終的決定權,否則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都會受到干擾,最終損害的是教學質量。(2)教學活動的重心要放在對學生領悟力的鍛煉和提升上。只有堅持這兩個原則并充分展開教學實踐,我們才能有最堅實的把握來真正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最終激發其興趣和提升其哲學素養。
(四)教學方法改革與考試方法改革的關系研究
在“西方哲學通論”課程的教學實踐中,我們發現,傳統的考試方法――期末考試成績決定最終成績,的確有較大弊端。因為這容易使得學生在課程學習時過度注重對知識的記憶和儲備,而忘卻了哲學學習的根本要義。首先要去理解、領悟義理,絕非只是去記憶知識。我們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實踐中當然可以反復向學生強調指出哲學學習的特點,但為了在形式上能予以體現和保障這種指導精神,對考試方法和考試形式進行改革的確是有積極意義的,因此我們說教學方法改革也需要考試方法的改革。
我們具體的措施如下。
1.增加平時成績的考察和鑒定,將平時成績按一定系數納入最終成績。平時成績的考察形式主要有課程論文、課程發言、小組報告等。人數較少的班級適當提升平時成績系數,創新實驗班可以考慮將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系數提升至60%。
2.改革期末試卷題目結構和內容,對試卷題目的難度和深度要有切實把握,既能滿足檢驗學生知識性學習的一般要求,又能考察學生思辨性領悟的學習效果,即學生自主思考的能力。這一要求的實現既依賴于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同時也必須能多少體現改革效果。那么,這就為我們的試卷設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認真總結每次平時討論、期末考試的經驗和教訓,探尋哲學考試的最適宜的模式,最終為哲學教學活動提供有力支援。
三、教改成果與經驗總結
通過推進本課程的教學方法改革,我們使得絕大多數學生在哲學專業知識和哲學一般素養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具體而言,進行通識教育,我們打通了文史哲各專業的原有專業限制,讓學生能夠了解進而掌握西方哲學史的基本問題,提升哲學素養,從哲學層面提升和鞏固人文素質教育,同時也為哲學專業或有志于對哲學問題進一步深造研究的其他專業學生提供了基礎和預留了接口。其次,使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系統地了解并初步掌握西方哲學歷史脈絡及基本內容,引導學生學習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的思維方法,鍛煉和提高了學生的理論思維能力,在哲學教育中做到了理論與實際的結合、通史與原著的結合、閱讀與思考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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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武認為,研究中國哲學史,應堅持歷史主義原則。19、20世紀中國哲學的主軸是中國哲學的現代轉型,其總的特點是西方哲學的中國化與中國哲學的現代化,對這一時期中國哲學的研究應堅持和貫徹歷史主義原則。這一原則表現為時間向度和空間向度兩個方面。從時間向度看,首先要處理好中國哲學開展的過去與現在之間的聯系:從空間向度看,要處理好哲學史與文化歷史之間的聯系。田文軍指出,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哲學史研究出現了多種研究形式,學者們或從哲學發展史的角度、或從思想史的角度、或以史論批判的形式、或以哲學問題史的形式、或以文獻考釋的角度研究中國哲學史。因此,同樣是以指導的中國哲學思想史研究,侯外廬、杜國庠先生批孔批儒,而郭沫若先生尊孔尊儒,郭沫若的研究強調轉化儒家傳統的現代意義,很值得重視。
關于中國哲學史的方法論有很多,其書寫方式也是多元的。尤其是近幾十年來中國經典詮釋的方法學值得重視。黃玉順指出,哲學之變化發展,乃淵源于當下的生活。中國哲學亦然,現代中國哲學淵源于現代性的生活方式。因此,中國哲學學科發展的核心任務既不是回到前現代的形上學,也不是拒斥形上學,而是要從當今世界、當今社會的現實生活出發,去重建形而上學。高華平指出,從中國哲學史學科的學科屬性、研究現狀和研究對象等幾個方面加以考察,可以看出對中國哲學史進行文、史、哲綜合研究,既是必要的又是緊迫的。同時,這一綜合研究是現實可行的,比如各高校“國學班”的開辦就是很好的例證。柴文華指出人的視域決定了原典的意義,以現代視域研究傳統原典符合中國哲學走向世界的歷史發展趨勢。因此。在中國哲學史的多維度書寫方式中,現代視域與傳統原典的結合應是較佳的選擇。
二、中國哲學的創新與發展
近年來,中國哲學界學者們試圖突破原有范式的局限,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等方面不斷探索、積累和創新,以期建立真正意義上的中國哲學。楊國榮對實踐過程的理性化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他認為,這一理性化從實質的層面看,不僅與“理”相關,而且也與“情”相涉。實踐活動的合“情”合“理”,意味著既合乎普遍的法則和規范,又適合于特定的實踐情境,二者的統一,構成了實踐過程中理性化的具體形態之一。高瑞泉認為動力與秩序是中國哲學的雙重關懷,它源于中國社會轉型和發展的歷史,并隨之而呈現出某種復雜變奏。隨著中國經濟的起飛,中國哲學“動力”的追求開始讓位于秩序的重建,它表現為“啟蒙反思”、進步主義批判和儒家的重光等。喬清舉指出目前中國哲學研究的趨勢是“在中國的哲學”逐漸成為“中國的哲學”,當代中國哲學研究需要“確立中國文化的主體性”,主體性其實是一種創造性,更具體地說是原創性。
在中國哲學的現展中,應如何與現代西方哲學接軌,凸顯創新性?許多學者提出了自己的設想。陳道德分析指出,名辯學中所討論的推理都是語用推理,而這恰是西方傳統形式邏輯中根本沒有的。符號和語用推理在符號學中被給予了充分的研究,符號學應是深化先秦名辯學研究的更優范式。李廣良指出中國現象學的成就不僅在于對胡塞爾等現象學家的研究,而且在于現象學的中國化。現象學儒學是儒學史上的一種新的形態,它有著豐富的可能性,其中包含著現象學與儒學的比較研究。其本質在于通過現象學回歸儒家的源初存在,激活儒學的活力或“內在生命”,開始面向儒學的“事情本身”。
中國哲學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既具有普適性的一面,又有鮮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李翔海提出要改變長期以來存在的以“時代性”為衡量中國哲學基本標準的理論立場,轉而從時代性與民族性兩個維度對中國哲學予以更完整的關照,以確立中國哲學作為一種特定哲學形態所具有的獨立自足的內在意義,突顯其立足于“人類哲學”之一般的高度。
三、對中國傳統哲學及其價值的再認識
中國哲學學科的成立,意味著中國哲學實現了從古代形態向現代形態的轉化,在這一過程中,必然存在對中國傳統哲學及價值的再認識、對中國哲學現代轉化之途徑的思考。張學智對儒學特別是理學的宗教性進行了探討。他認為,儒學特別是宋明理學具有獨特的宗教性格,它以其形上學、超越性而又具有精神追求的具體在場性帶上了精神宗教的性質,并從而抑制了基督教那樣的典型宗教的產生。這種宗教性格,可以對中國文化自身的許多特點予以根本性說明,同時克服由于宗教與現實力量分離所造成的諸多弊端。
溫海明討論了儒家實意倫理學,這種哲學意識認為人在世間并與世界共同創生,人與人的關系開始于人與世界相交接的緣發端點,其目的是為了從意識的緣發端點出發說明人在變化的世界中的生存與運作狀態。“實意”是儒家倫理學中推己及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儒家傳統的“誠意”可以解釋為將意念的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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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學作品意義的角度來進行研究,現代西方文學理論與文學批評經歷了三個階段、三次轉折。隨著對文學作品意義的不同解釋,批評作品的方法也隨之而改變。每一階段各有自己的理論中心;每一理論中心下,又有不同的批評流派;各不同流派又有各自的批評方法或體系。從歷史的發展概略地看,現代西方文學批評理論經歷了:以作者原意為理解作品意義的根本依據的作者中心論,以作品的文本自身為理解作品意義的根本依據的文本中心論,以讀者的創造性理解為作品意義產生的主要根源的讀者中心論三個階段,西方批評界稱之為“3R”。
在讀者中心論興起之前,新批評的提倡者們提出了文本中心論,他們的矛頭之一就是針對以往的以作者為中心的批評方法。他們認為,文學批評所要研究的是獨立于作家個人背景與作品歷史背景的文學文本。他們之所以把作品(work)稱之為文本(text),目的就是為了突出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他們還提出了意圖謬誤(intentional fallacy)、感受謬誤(affective fallacy)和細讀(close reading)等理論。可以說,新批評把文本獨立于作家來研究在文學批評理論上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和進步。但是,從文學理論與批評的邏輯發展看來,西方當代文學批評模式在突破了作者中心論的偏見之后,又陷入了文本中心論自足圈套,因為它脫離了一切作品以外的因素。從理論發展史來看,在文學的“作者―文本―讀者”的運作環節中,“讀者”是歷來研究最少,需要填充的最大空白的一環。于是,讀者中心論應運而生。理論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和總體指向會走向讀者并不是一種偶然。本文談談讀者中心論的哲學理論基礎、布萊奇的主觀批評、姚斯等人的接受美學、費施與感受文體學和卡勒的閱讀程式。
一、理論基礎
任何文學藝術理論的發展和更替無不是與同時期的各門學科的進步創新相互影響的。在自然和人文科學方面,二十世紀的西方社會是一個創新的時期。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給人們突破以往所謂的“客觀知識即是人類對事實的簡單的積累”這樣一種偏見埋下了伏筆;哲學家T.S.庫恩(Kuhn)指出科學上是不是所謂的事實要取決于觀察者所引入的對被觀察物的認識框架(frame of reference)。心理學上,人們開始認為人類思維認識世界是通過多個要素建構(configuration)而成的完型(gestalt)來實現的。而完型當中的各個要素在不同的環境(context)中會顯得不同。這就說明了人們的感知(perception)是主動的建構而不是被動的接受(Selden,1985)。最淺顯而又最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應該是“鴨頭―兔頭”的圖像。
*此圖既可以看成是向左的鴨子頭,又可看成是向右的兔子頭
這說明:一個觀察者本身又是一個主體,他的感知手段影響到那個客體的本質,甚至首先影響到它的存在。“一個客體被一個主體的動機、他的好奇心、特別是他的語言所限制,并給它劃空界限”。(金元浦,2000)
二、布萊奇的主觀批評
在主觀轉向和讀者中心的研究中,美國理論家戴維?布萊奇(David Bleich)認為,近代以來,西方世界一直遵奉一種客觀范式。按照這種范式,知識被認為是科學家對獨立于他之外的事物進行觀察的結果。知識客體與認知主體沒有任何聯系。對客體的解釋被從屬于那一客體,而對客體的解釋則像客體一樣也獨立于主體。因此,關于一個客體的知識,也像客體一樣,是一種客體。這就是由科學主義(scientism)霸權形成的客觀范式。它確立了解釋的一些標準,包括普遍性、可重復性及可預見性。當解釋對象能通過數理形式或符號邏輯的某種變化得到表達時,就是符合解釋標準的。這一范式幾百年來一直主導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布萊奇認為,我們可能并且應該建立一種主觀范式――主觀批評。這就是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這時期的作為讀者中心轉向的一些理論基礎了。主觀范式認為不存在獨立的認識的客體,因為在每一種情況下,觀察者的作用都是至高無上的。在主觀范式中,新的真理是由“一種新的語言運用和一種新的思維結構創造的。新知識的創立是知識思維為使自己適應個體發生和種系發生的發展要求而進行的活動。知識不是被發現的,而是人們創造的”。(轉引自金元浦,2000)
布萊奇從對新批評的客觀范式的批判開始了他的文學美學理論范式的構建。他認為新批評等形式主義延續了一種“科學的”(貶義用)方法,它以藝術作品的客觀自主性為出發點,把文學文本客體化為內部具有連貫的客觀意義的自足的東西,認為藝術是獨立于人類感知之外的客體。但文學藝術的現實實踐和發展都給予這種客觀范式以猛擊。現代文學中早就有人堅持文學的情感和知識的主觀基礎;本世紀初,已有不少作者“轉向內心世界”。這些主觀小說家們承認,主觀經驗的每一種因素都有潛在意義。喬伊斯(James Joyce)、伍爾夫(Virginia Woolf)和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等20世紀文學大師都廣泛表達了對主觀性的發現。主觀性已成為現代藝術經驗的一個基本的和普遍的事實。這種文學的特點自然將閱讀經驗的主觀性提到了顯著地位。特別是在當代文化現實中,主觀范式顯然已獲得了廣泛的發展,它啟發當代文學美學家、理論家建立新的文學的主觀范式。
布萊奇的主觀范式是建立在語言訴動機性質和象征形式上的。既然任何解釋行為都發生于我們內心產生的一種對解釋的需要、欲望和要求之后,所以布萊奇認為“動機”在主觀范式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布萊奇看來,一切認識都是解釋,這種解釋通過解釋共同體被認定是否是最滿意的解釋。這一解釋共同體就是一個思想者、解釋者的共同體,它既是引起象征化解釋的綜合者,又是再象征化及其可適性和價值大小的裁定權威。先前客觀范式中認定的可預見性、可重復(操作)性等解釋標準已不再具有絕對權威,解釋是否滿足了充分條件,更多地依據于解釋共同體的認可。因此,主觀范式關注的不再是作品表面的意義,而應該是接受者對由文學作品的審美對象的主觀閱讀活動。
三、接受美學與期待視野
接受美學(Aesthetic of reception)的誕生地在前聯邦德國南部博登湖畔的康士坦茨,創始人是五位文學理論家:伊瑟爾(Wolfgang Iser)、福爾曼(Manfred Fuhumann)、姚斯(Hans Robert Jauss)、普萊森丹茨(Wolfgang Preisendanz)和施特利德(Jurij Striedter)。由于他們活動在康士坦茨,故人們稱他們為“康士坦茨學派”。這五個當中,最為人稱道的是伊瑟爾和姚斯。
如果說戴維?布萊奇從反對傳統哲學的客觀范式來考察當代美學范式的轉折的話,接受美學家姚斯則從解決“文學史悖論”出發,向當代西方美學與批評理論發出了挑戰。姚斯與伊瑟爾為代表的接受美學是作為對德國二戰后風行的內涵闡釋批評的反撥而登上批評舞臺的。它以當代詮釋學(hermeneutics)為哲學基礎,向文本中心論的理論范式發動猛烈攻擊。姚斯清醒地把握了德國及西方文學轉折的歷史語境。他們認為,迄今為止的文學研究一直把文學事實局限在文學創作與作品表現的封閉圈子里,使文學喪失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維度――接受。在以往的文學史家和理論家們來看,作家和作品是整個文學進程的核心與客觀認識的對象,而讀者則被置于無足重輕的地位。實際上,在作者―作品―讀者的三角關系中,讀者絕不僅僅是被動的部分,或者僅僅作出一種反應。相反,它自身就是歷史的一個能動的構成(周寧,1987)。一部文學作品的歷史生命如果沒有接受者的積極參與則必將走向死亡。因為只有通過讀者的傳遞過程,作品才進入一種連續性變化的經驗視野之中。也就是說,只有通過讀者,作品才能不斷地被豐富和充實、展示其價值和生命。沒有讀者,文學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這正是文學的歷史本質。
接受美學立足于以往研究對讀者自身理解結構的忽視。姚斯指出,任何一位讀者,在其閱讀一部具體文學作品之前,都已處在一種先在理解或先在知識的狀態。沒有這種先在理解與先在知識結構,任何文本都不可能為經驗所接受。這種先在理解就是文學的期待視野(horizons of expectation)。它是在作者、作品、讀者的歷史之鏈中形成的。沒有這種先在理解,任何文學的閱讀都將不可能進行。從作品來看,在每一閱讀展開的歷史瞬間,任何一部文學作品,即使以嶄新的面目出現,也不可能在信息真空中以絕對新的姿態展示自身。它總是要通過預告、信號、暗示等,為讀者帶入一種特定的情感態度中,一開始便喚起一種期待。讀者帶著這種期待進入閱讀過程,以在閱讀中改變、修正或實現這些期待。
讀者如何進行創造性閱讀呢?與文本中心論專注關于語詞的客觀性不同,接受美學注目于讀者的審美經驗,它認為,讀者的既定期待視野與作品之間存在著一種審美距離。讀者對每一部新作品的接受,總是通過對先前即存經驗的否定來完成“視野的變化”,從而把新經驗提高到意識水平,進入新視野的。一部文學作品在其出現的歷史時刻,對它的第一讀者的期待視野是滿足、超越、失望或反駁,便構成了審美價值的尺度。正是期待視野與作品間的距離,熟識的先在經驗與新作品接受所需要的“視野的變化”之間的距離,決定著文學作品的藝術性。距離越小,讀者就越容易接受。反之,有些優秀作品在其問世之初并沒有贏得廣泛的讀者的欣賞,因為它們徹底打破了讀者原有的期待視野。讀者只有在不斷提高或發展后方能適應作品。當先前成功作品的讀者經驗已經過時,失去了可欣賞性時,就說明新的期待已達到某種更為普遍的水準。到了這個時候,它便具備了改變審美標準的力量。
作為對文本中心論范式的科學主義的挑戰,接受美學又是對于歷史主義的重新認識和批判。姚斯認為,文學的接受包括文本與讀者相互關系的歷時性方面與同一時期有文學參照構架的共時性方面,兩個方面相輔相成,構成了接受美學主張的歷史性。對于歷史上同一作家、同一作品的理解、判斷和評價,不同時代的讀者的看法不盡相同,甚至存在較大的差異性。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一方面是讀者期待視野的變化,另一方面是由于作品本身在效果史的背景上會呈現豐富的“語義潛能”。一部作品的意義潛能不會也不可能為某一時代讀者或某一個別讀者所窮盡,只有在不斷延伸的接受之鏈中才能逐漸由讀者展開。歷史上的經典作品在其產生之初只是開辟了觀察事物、形成新經驗的嶄新方法,但它是歷史距離上的新經驗。隨著歷史推移,讀者、批評家甚至教授們對它的看法逐漸積累下來,進入讀者的視野,成為傳統。這時,不同視野之間發生“視野交融”,這就是調節歷史與現實的效果史原則,是接受美學所強調的歷史性的核心所在。
接受美學認為,文學的功能是建筑在作品的社會效果之上的。任何時代的文學都不可能斬斷文學與社會的聯系。只有在讀者進入其生活實踐的期待視野后,形成他對世界的理解,并因而對其社會行為有所影響之時,文學才真正有可能實現自身的功能。接受美學認為它對文學社會力能的構成特點的看法大大超越了傳統美學的能力,從而綜合了文學的歷史性與社會性之間的距離。文學在社會存在中的特殊作用并不局限于藝術的再現功能,它能打破社會中的舊傳統,改變陳舊的社會習俗,樹立新的社會準則,并逐漸為包括所有讀者在內的整個社會輿論所認可。
四、費施與感受文體學(Affective stylistics)
斯坦利?費施(Stanley Fish)的讀者反應理論是與接受美學有共同之處的。他主張一種“集中于讀者而非集中于文學制成品的分析方法”(金元浦,2003)。新批評的主要觀點切斷了文本與作者、文本與讀者的各種關系,將作品作為文學唯一的本體。文學的意義就貯存在作品這個容器之中,它具有作為客體的不容置疑的客觀性。費施則認為:“語言材料的客觀性是一種幻覺。一行鉛字,一張書頁或一本書是那么明顯地放在那兒――它可以用手觸摸,被拍照或放到一邊――以致它似乎是任何我們聯系在它上面的價值和意義的唯一容器……它采取的物質形式使得我們難以看清它的本質……所有這些都鼓勵我們把書看成一個固定不動的客體。”(王逢振,1991)但是,文學不是這樣一個客體。文學需要閱讀,閱讀是一種活動,“它是運動著的(書頁的掀動,字行的推移)”,而“我們是隨著它一起運動著的”(轉引自金元浦,2003)。因此,文學是一種動態的藝術。費施還認為,文學是一個動態的生成過程,文學的意義是一種事件,是發生于文字與讀者頭腦之間的事件,是一種行為或活動。文學作品的意義不是一種人們從一首詩中取出或得到的東西,或像從硬殼里剝取果仁那樣,而是人們閱讀過程中的一種經驗。“能使一本書具有意義或沒有意義的地方,是讀者的頭腦,而不是一本書從封面對封底之間的印刷書頁或空間”(轉引自金元浦,2003)。文學作品的意義生成于讀者的體驗與創造之中。
費施和文本中心主義理論的對立點還在于,文本中心主義如新批評等理論認為,文學文本肯定存在著一種意義,人們一看就能夠知道意義的存在。費施認為這一理論在尋找意義的過程中,忽略和貶低了讀者活動。其被忽略是因為文本被認為是自足的――它里面什么都有;其被貶低是讀者的活動被認為是無關緊要,可以任意處理的。費施認為,他所主張的動態過程中,讀者活動應是注意的中心。在這里,讀者活動不是通向意義的方式,而是本身就具有意義。
意義就是一個讀者在閱讀作品時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在他接觸作品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某種東西。他說:“一個句(段落,小說,詩歌)的意義與其文學所表示的東西之間沒有直接的關系。或者,說和緩一點兒,一個話語所發生的信息,亦即其要旨,是其意義的組成部分,但并不就等于意義本身。話語的經驗――話語的一切――才是話語的意義。”(轉引自金元浦,2003)既然這樣,那么整個文學要回答的問題就不是“詩含有什么意義”甚至也不是“詩起什么作用”,而是“讀者是怎樣生成意義的”。這在文學批評中可以說是一次根本性的轉移。
這樣一來,是不是文學作品的意義就完全不可決定和預知的呢?費施認為,“有可能描述出每個說話者共用的語言體系的特征”,建立一個“能力模式(linguistics competence)”(ibid.)。他認為:“假如操同一語言的說話者共有一個他們人人都內化了的規則體系,那么在某種意義上,理解就會整齊劃一;也就是,理解將依據所有說話者共用的規則體系進行。這些規則約束著話語的生產――規定界限,……也將約束反應的幅度,甚至反應的方向;即它們使反應在某個范圍內可以被預知和規范化。”(ibid.)這就是說,理解和反應的一致性來源于讀者在對語詞作出反應時所采用的規則的同一性,來源于讀者與作者使用語詞的同一規則。費施所說的按照其規范進行反應的讀者是一個有學識的讀者(informed reader)。這個讀者應具備三個條件:
1.語言材料所用語言的有能力的說話者。
2.完全擁有“一個成熟的……聽者帶到理解任務中的語義知識,包括措辭、造句、習慣用語、職業語言和其它方言等方面的知識”。
3.具有文學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即文學傳統知識。
這樣一個讀者是有閱讀經驗的,完全能夠內化(internalization)文學話語的全部財產,包括從最局部的技巧(修辭手法等)到整個體裁的。
五、卡勒與讀者的閱讀程式
美國批評家喬納森?卡勒(Jonathan Culler)是在結構主義下尋找突破文本中心論而起的。他的基本思路是:一部作品呈現于它的讀者面前的形式,不決定于本文自身,而決定于讀者慣常應用于本文的符號系統。作品之所以具有結構和意義,因為人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閱讀它,因為這些潛在的屬含在客體本身的屬性中,要在閱讀行為中應用話語的理論,才能具體表現出來。這一特殊的方式就是把一部文學作品當作文學來閱讀。這種閱讀決不是讓人們的頭腦變成一張白紙,預先不帶任何想法去讀;而且讀者事先已經對文學話語如何發揮作用心中有數,知道從文本中尋找什么,他必須把這種不曾明言的理解帶入閱讀活動。卡勒從語言的理解開始著手。他論證到使用某種語言說話的人聽見一串語言序列,就能賦予這串語言序列以意義。因為他掌握了這種語言中的音韻、句法、語義系統。據此,他才能對這句話作出結構的描述,作出闡釋。沒有這樣一種內含的知識,即內化了語法,聲音序列對他就毫無意義。同樣,談判一部文學作品的結構,也涉及讀者內在化的“文學語法(grammar of literature)”,即一種“文學的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這就是引導讀者辨認出文學作品的特征的一套閱讀程式(conventions of reading)。這種閱讀程式引導讀者以新的方式看待語言,從以前沒有被發現的語言中又找出了某些有意義的屬性――文學特性。因此,文學的意義不是讀者對作者的暗示做出反應的結果,更不是白板式地反映或摹寫對象,而是一種已成為程式的東西,內化為讀者的能力,是公眾自覺或不自覺認同的程式所產生的一種作用。
在一般的文學教學中,一首詩或一部小說的研究,有助于下一首詩或小說的研究:我們不僅掌握了進行比較的要領,而且懂得了該如何去閱讀。我們漸漸揣摩到一套合適的、有價值的問題,漸漸掌握一套標準,以判斷在某一特定情況下它們是否能產生有益的價值;我們漸漸懂得了文學的種種可能性,以及如何區別這些可能性。我們還可以將這套標準推及另一部作品。但恰恰是這一習焉不察的推論過程本身,即文學研究者們所掌握的那些有意義的形式和特點,需要予以解釋和說明。因此,將不明的東西挑明,建立一套有關文學能力的理論,這就是卡勒規定的詩學的任務。為什么一部作品可能有若干種意義,卻又不是任何一種意義;為什么某些作品起初給人以怪異、文理不通、不知所云的印象,現在又似乎變得可以理解了。有這些事實,所以我們就必須架構出一個文學能力的模式,來對它們進行說明解釋。
總之,卡勒認為,詩學基本上是關于閱讀的理論,他把制定文學能力理論的任務放在首位,而把批評闡釋置于次要的地位。這樣就重新制定了文學的程式和閱讀活動的極其重要的作用。這一顛倒是至關重要的重新定向,具有重要意義。
六、讀者中心論的意義
讀者中心論是在繼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后找到的另一個文學批評的維度,它的出現反映了人類哲學思想上的某些變化,在批評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
首先,是把讀者納入了文學的本體研究。在西方文學批評中,對于讀者反應的研究其實一直存在。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賀拉斯、朗吉努斯一直到文藝復興,從奧古斯都時代到19世紀的社會歷史批評,都曾從不同角度關注讀者的反應。但盡管有表面形式和所指對象的同一,實際上它們與西方當代接受、閱讀、反應批評都有著質的區別。讀者批評理論家們提出并論證了讀者反應是否可以被看作詩的意義和組成部分,反應和經驗是否應該成為文學理論和批評的有機構成?
其次,是對歷史主義重新認識和批判性的創新。讀者中心論范式下的諸批評話語是作為對文本中心論的駁斥而登上批評的歷史舞臺的。俄國形式主義、英美新批評、語義學、符號學及結構主義等批評話語以文本的自足性,以作品的形式、技巧、結構,以文本的語義、符號等唯一的“科學”依據為其安身立足之本,以為脫離了作品與作者、讀者的聯系,脫離了作品與社會生活和歷史的外部關聯,就可以獲得獨立的、唯一的內在本質或內在特性。費施的讀者反應批評、布萊奇的主觀批評、伊瑟爾的審美反應都從解釋學的視角去研究處于過程中的解釋活動的解釋策略,打破了在歷史之外存著某個“清明中立的零點位置的傳統在史觀的幻覺”(金元浦,2003)。同時,這種歷史的角度又不回歸到尋找作者原意的解釋方法中去,不以作者創作或作品誕生的歷史時代的歷史瞬間取代文學以語言儲存的整個文化、歷史和傳統,而是以讀者作為主要的出發點。
最后,是對西方近代科學主義的質疑和批判。幾個世紀以來,現代科學方法在自然領域內的巨大成功,使人們以為這種方法在一切領域包括人文科學也同樣無往而不勝,因此在文學批評中,對文學的科學性客觀性的追求成為西方批評一直追求的目標之一。新批評、語義學與結構主義主張另一種科學化的“客觀”批評,它們視文本為完整的系統,企圖以自然科學和邏輯的精確、細密、嚴謹的操作方法和封閉系統,保證作品意義的“絕對”客觀性。讀者中心論范式下的諸種批評,首先高揚人文主義的精神品格,反對將文學作品看成永不變更的客觀認識對象,看成給定的客觀存在。反對將其藝術思想價值看成超越時間空間的恒量,而文學研究與批評只是發掘這些客觀存在的事實而已。它們關注解釋者和解釋共同體,關注閱讀者的情感、心理、審美經驗等。同時,它也無意放棄對“客觀性”的追求。它引導文學批評將目光轉向個人的前理解與歷史傳統的關系上來。這種關系不能由任何個人主觀隨意地選擇或決定,而是存在于個體主觀意識自身之先。這種先于理解、先于解釋、先于主客體分離之前的歷史存在中,包含著極深刻的客觀性。
結語
讀者批評作為文學批評的一種新方法,它將讀者的閱讀活動推置于文學批評的中心,并把讀者的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帶來了文學批評的又一次轉向。這一轉向對于糾正脫離民眾、孤立研究文本的做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讀者中心論在了作者的權威和否定了文學作品的自主性之后,又樹立了一個新的權威,一個訓練有素的讀者形象。這種超常的“讀者”形象將會使讀者批評“重蹈絕對意義的覆轍”(王先霈,1999)。
對于讀者批評的局限性,接受美學的代表人物姚斯也曾說過:“接受美學并不是獨立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它并不足以解答自己所有的問題。我們不如說,它是對方法的片面反映,它不拒絕任何補充,而且還有賴于跟其他原則配合。”(轉引自劉小楓,1989)文學作為一種審美活動,是作者和讀者的共同創造,在強調如何發揮讀者的生產性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作者創作中的精神活動。將讀者批評與作家批評結合起來,似乎是我們要解決的一個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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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于現象學本科教學的國外主要現狀:目前,德國Humboldt-University (洪堡大學)哲學系在講授現象學時,明顯側重于從格式塔心理W的角度去講,注重對感知的分析,從這個意義上講,其實際上是側重于胡塞爾早期的“描述現象學”。這種側重與近年來在德國本土以及英美流行的關于認知科學的前沿話題有關。這種講授優勢在于它可以通過強調描述,使學生切身地感受到現象學分析的精致性。德國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y München(慕尼黑大學)大學的Guillemo E rosadohaddock主講“The old Husserl and the Young Carnap”,側重從胡塞爾現象學與卡爾納普語言哲學對比的角度講授現象學。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Wheaton college(威頓學院)的 ArthurF.Holmes,長期主講“Husserl and Heidegger”(“胡塞爾與海德格爾”),其講授側重從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對比中闡釋現象學的經典方法。
英國University of Glasgow(格拉斯哥大學)的Gianni vattimo,主講“The end of reality”(“實在的終結”),側重對胡塞爾后期先驗現象學以及發生現象學的講授。
丹麥Kbenhavns Universitet(哥本哈根大學)的D.zahavi長期主講有關胡塞爾現象學的課程,其講授一方面側重于對胡塞爾現象學的文本解讀,一方面又同時側重于與當代語言哲學、認知科學的結合。
概而言之,國外近幾年來在現象學教學方面逐漸轉向與語言哲學、認知科學密切相關的路向,即在講授現象學時,在一定程度上偏重從認識論維度去講,而從本體論、倫理學等維度出發去講授現象學,則相對少一些國內主要現狀,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內各高校哲學院系逐漸開始開設有關現象學的課程。
北京大學哲學系靳希平教授長期主講胡塞爾代表作《邏輯研究》。靳希平老師在講授以及課堂討論時,使用的是德文原著,學生使用的也是德文原著,其講授側重于對重點的概念進行解析,討論時則更自由一些。概括而言,靳希平老師講授的特點有兩個:一是使用德文原著,“原汁原味”;二是側重概念解析。這種講授方式的優點在于能夠使學生十分扎實、準確地掌握現象學基本概念,值得學習。
北京大學張祥龍教授也長期主講有關現象學的課程,并于2003年出版了《面向事情本身――現象學導論七講》一書。該書是張祥龍老師關于現象學課程講課內容的集結,并包括課堂討論部分。該書主要講解了胡塞爾的《現象學的觀念》《邏輯研究》(選講)、《經驗與判斷》(選講)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選講)、梅洛-龐蒂《知覺現象學》(選講)以及德里達的《聲音與現象》(選講)。其講授側重于把現象學同多個哲學流派進行對比,以突顯現象學理論、方法的某些優勢,同時也強調了現象學同其他哲學流派融合的可能及其原因,另外也對一些重點概念進行了著重講解。
概括而言,張祥龍老師講授的特點有兩個:一是對重點概念進行了深入而生動的講解,做到了深入淺出;二是善于把現象學與其他哲學流派進行對比,在“對話”中使現象學理論、方法的優勢顯現得更加清晰。這都是值得認真吸取的寶貴的教學經驗。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孫利天教授長期主講《現象學的觀念》《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吉林大學哲學專業有一個傳統,就是注重哲學史,提倡史論結合的研究方法。孫利天老師的講授就側重從整個哲學史出發來把握現象學精神,在這個基礎上強調使用胡塞爾現象學意義上的直觀來打通中國哲學、西方哲學和哲學。概括而言,孫利天老師的講授有兩個特點:一是強調哲學史背景;二是強調對現象學方法的哲學實踐,即用現象學方法來解決哲學問題。這是十分具有啟發意義的。 另外,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的年輕教師龍晶也長期主講有關現象學的課程。其所講授的主要是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作為一位具有德國留學經歷并與海德格爾有著學術血緣關系的年輕教師,其講授側重于原汁原味,對思想的梳理非常清晰。
華中科技大學哲學系張廷國教授長期主講《現象學的觀念》。張廷國老師德語非常出色,翻譯過多本現象學著作。其講授往往一語中的,簡潔明快。張廷國老師善于從詞源學的角度對現象學的重要概念進行解析,這一方法在教學實踐中效果明顯,是十分值得學習的。另外,已故的高秉江教授善于從作為西方哲學源頭的古希臘哲學出發闡發現象學精神,這也是非常值得借鑒的。
綜上所述,目前各高校哲學院系已陸續開設關于現象學的課程,并已形成自己的教學特色和優長。這都是值得借鑒和吸取的。
二、對現象學本科教學的實踐哲學反思的必要性與應用前景
現象學作為一種哲學思潮,肇始于20世紀初的德國。現象學出現之后,不僅在歐陸哲學中占據了主流甚至是支配性的地位,而且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逐漸滲透到英美哲學,成了一門“顯學”,以至于當今的哲學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用現象學的理論、方法,以此為基礎來表達自己。
現象學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正式進入中國學界的關注范圍,并迅速成為關注熱點。這一方面體現在研究領域,另一方面則體現在教學領域。在研究領域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現象學原著的翻譯工作一直在持續不斷地進行著。
關于現象學的著作、論文、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每年大量涌現,根據《中國現象學與哲學評論》的統計,關于現象學的譯著、專著每年不少于十數種,論文不少于幾百篇。
在教學領域,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高校哲學院系開始開設有關現象學的課程,這些課程不僅面向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而且也面向本科生。另外,@些課程也不僅限于外國哲學專業,很多哲學院系的哲學教研室也為自己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專門開設了有關現象學的課程。例如吉林大學的哲學教研室就為其博士研究生專門開設了這方面的課程,由孫利天老師長期擔任主講教師,主講胡塞爾的《現象學的觀念》以及《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
由此可見,有關現象學的教學工作,已逐漸成為高校哲學院系教學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現象學的教學工作當中,對本科生的現象學教學工作,是最值得反思的一個環節。本科階段是奠基階段,因此,這一階段的教學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以后的碩士研究生階段、博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效果。
對現象學本科教學工作的反思,相應地也成了哲學院系教師、特別是外國哲學教研室教師的一項必要的任務。黑龍江大學的哲學學科,有其自身的特色與優長以“實踐哲學”見長。
因此,當我們對現象學本科教學工作做出反思時,有必要結合實踐哲學的視角,以此為出發點,提高現象學本科教學實踐的質量。
由于越來越多的高校哲學院系開始開設有關現象學的課程、有關現象學的課程已逐漸成為高校哲學院系教學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反思現象學本科教學工作、提高現象學本科教學實踐的質量,就顯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可以為學生在未來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也為學生能夠進入當代哲學話語體系打下必要的基礎。前一方面表現為使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能夠掌握現象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并在一定程度上學會使用現象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來探討哲學基本問題和哲學前沿問題,這便在一定程度上為學生日后在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能夠獨立探索問題、形成自己獨特的觀點乃至思想奠定了基礎。后一方面則表現為由于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和掌握現象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甚至一定程度上學會使用現象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來探討哲學基本問題和哲學前沿問題,這便在一定程度上為學生將來考入其他高校的哲學院系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乃至博士研究生學位時,能夠適應其他高校哲學院系的課程講授、與其他高校哲學院系的話語體系相融合奠定了基礎。
篇5
關于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有無的問題,有全面否定論和部分否定論兩個層次。前者強調中國少數民族都沒有哲學,后者強調只有先進民族有哲學。在中國哲學界,這一問題最先發生在蒙古族哲學研究中,因為在中國首先倡議蒙古哲學史研究并列入整個學術規劃的是內蒙古哲學界,因而蒙古族有沒有哲學和哲學史即首先被學界懷疑13146,并有種種議論|312。后來在各少數民族哲學研究中都曾先后發生過這一問題,如有學者認為朝鮮族沒有或少有專門哲學著作而強調其不可能有或少有哲學思想141;新疆少數民族即使有哲學史也不過是與宗教摻合在一起的、毫無價值的大雜燴,在哲學史方面很難開口15;土家族哲學研究則被直接否定166;其他各少數民族哲學研究也都差不多遇到過這一問題,以致于有的就加以存而不論,如佟德富等在《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概論》[71中即沒有討論這一問題;黃慶印在《壯族哲學社會思想》中也是直接肯定壯族有自己的哲學思想1817筆者在《土家族口承文化哲學研究》等書中也沒有討論這一問題。其他如《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史》肯定中國少數民族同漢族一樣有反映本民族特點的哲學思想或哲學思想萌芽,并且是中國哲學思想史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然,持肯定論者居多,有學者甚至認為,否認中國少數民族有哲學是一種主觀偏見,而且積習太深,特別頑固,因此更需要解放思想。研究結果表明,各國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學史,一些學者之所以強調只西方有哲學史而東方沒有哲學史,正在于忘記了這樣一個事實:西歐各民族的哲學創造物有不少本是起源于東方各國各民族的哲學1111;那些強調只先進民族有哲學而后進民族沒有哲學,如說蒙古人在“精神智力方面沒有發展,沒有獨立思維能力”“單純地追求宗教思維”“對哲學稍微有些愛好”等等,可是事實也證明蒙古族有自己豐富的哲學思想。據筆者手頭所掌握的現有研究資料,白族、苗族、納西族、朝鮮族、回族、彝族、土家族、維吾爾族、蒙古族、滿族等民族都已寫出了自己民族的獨立哲學史,有的民族還形成了自己的多部哲學思想史著作,強力地證明了中國各少數民族有自己的哲學思想。總之,中國少數民族有無哲學的問題長期以各種形式存在于哲學界,特別是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界。
綜觀產生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問題的原因,避開某些文化中心論因素的影響外,有三個因素起著關鍵作用:一是西方哲學重點關注問題及相應思維方式的影響,二是中國哲學合法性問題的慣性,三是客觀上對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缺乏研究。1141
二、歸化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類型
關于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存在性,有兩個相互聯系的重要問題,一是有無哲學的問題;二是中國少數民族有什么哲學?即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特殊類型問題。從本質上說,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類型,也就是中國少數民族哲學與一般哲學,其別是與中國哲學的關系問題,目前有代表性的學說主要有代表說或融合說、多元一體說、漢族哲學說等三種類型。
一是接受漢族哲學說。這是在蒙古族哲學、朝鮮族哲學、土家族哲學等研究中都曾遇到的問題,表現為一些學者認為中國少數民族即使有哲學思想,也是從漢族那里接受過來的,實際上就是漢族的哲學思想。
二是中國哲學融合說或代表說。已故著名哲學家任繼愈先生在《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思想史論集》序中以肯定中華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結果、中華民族的文化是多民族共同的創造成果為前提,強調中國哲學史是中華各民族共同創造的認識史,因而現在的中國哲學本身即包括了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在內,即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已融入中國哲學中,講中國哲學即亦代表了中國少數民族哲學。雖然他強調“少數民族的哲學應當成為中華民族的哲學的組成部分,但他同時也強調“漢族是許多兄弟民族長期融合的結果,歷史上并不存在‘純漢族’。中國哲學史上的優秀哲學家、思想家,不應當只看作漢族的,他們也屬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這一思想的更高認知,是人類思想代表說,即強調“每個具體的哲學家雖然屬于一定的民族,但我們研究哲學史,卻不應把他看做僅僅屬于某一民族的哲學家,同時也要看到它代表著全人類的先進思想。
三是中國哲學多元一體說。伍雄武先生以中國民族關系、中華民族結構(格局堤多元一體的實際為出發點,同樣強調中國各民族哲學及社會思想的多元一體關系,強調我們既應分民族地深入研究各民族哲學及社會思想史,又應開展各民族思想關系史的研究,“從中華民族多元一體關系的角度來研究少數民族哲學思想史。”171這一說法的基點是承認各民族有自己的獨立的哲學,如佟德富、金京振等。
筆者認為,哲學史研究,同時也就是哲學研究,它必須如黑格爾所說,“哲學史的研究就是哲學本身的研究,不會是別的。也就是說,研究者必須有自己的哲學觀滲透進自己的哲學史研究中。因此,希望人們用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衡定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是困難的。但是,從中華民族的哲學關系而論,應特別強調的是兩個基本關系:一方面是隨著“用夷變夷”的進程,中國諸少數民族在逐漸融入“漢族”過程中,也的確把自己的哲學帶進了“漢族”,成為“漢族”哲學的一部分,以致于不能說出這些哲學的少數民族特性,如土家族先民范長生、鹖冠子,回族學者李贄等即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在中國哲學中并沒有一個單一的漢族哲學,而是以“漢”為代表的中華民族哲學,即少數民族融入以后的哲學已不再是“少數民族哲學”而是“中國哲學”。但是另一方面,中國各少數民族一般都有數千年以上的“土著生活”即使是那些“用夷變夏”的漢人進入了少數民族地區,也仍然成為該少數民族哲學的傳承者,并帶入相應的“漢族”哲學,從這個尺度認定,則我們所說的“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其中顯然也有“漢族”哲學的因素,但其主體卻仍然是少數民族的,因而可以用“前中國哲學”來稱呼。總之,在“華夷之辯”的框架下,“夷”變而為“華”則是“中國哲學”;相反也可能有“華”變而為“夷”的情況,如不少原來的漢族融入少數民族的情況。這樣,在中國哲學研究中即發生了“中國哲學的多民族背景”與“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前中國哲學背景”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即可解決“中國少數民族哲學”與“中國哲學”的關系問題。顯然,據此而論,融入說、漢族說都是片面的,而多元一體說似又過于籠統。因為這一問題的本來意義即是“華夷之變視閾的中國哲學”問題,這一問題所要解決的有三個基本方面:華夷之變——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的文化尺度,這里要解決“民族融合”與“文化融合”的問題;中國哲學的多民族文化淵源,這里要解決的是目前“中國哲學”中的多民族文化根基問題;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對象、性質等一般問題,這里要解決的是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獨特性問題。
三、思考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形式
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形式,實質上解決的是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問題,筆者此前曾概括為范式說與文化內部構成說兩個方面,并提出了自己的哲學要素論證說。根據近年的研究進展,實質上可以概括為四類解決方案,即范式說、階段說、層次說、廣狹義說等。
在“中國少數民族哲學何以可能”問題成為人們自覺的關注對象后,解決這個問題即產生了改變范式的理路,如“中學西范”等。從本質上說,范式說是根據不同哲學觀來評定中國少數民族是否有哲學的問題。黑格爾曾說過:“哲學有一個顯著的特點,與別的科學比較起來,也可以說是一個缺點,就是我們對于它的本質,對于它應該完成和能夠完成的任務,有許多大不相同的看法。據此,筆者在《20世紀土家族哲學社會思想史》中曾專門討論了“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合法性問題”,并區別了“不同哲學觀對哲學合法性的討論”。而傳統的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研究,實可概括為三類范式:一類是傳統教科書范式,堅定地承認少數民族有自己的哲學并用傳統哲學原理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分析問題,筆者也曾有過這種嘗試。這種范式還包括從教科書的哲學定義出發否認少數民族有自己的哲學,從而放棄在哲學意義上探究民族文化。一類是生存論范式,即把哲學理解為“以某種文化樣式對關于自身存在的這種自我意識的表達。從這個意義上講,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會有某種形態的哲學存在。所以,少數民族哲學即“是存在于少數民族各種文化樣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數民族哲學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種獨特方式……為中介,所反映出來的他們關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識,以及他們對‘思維和存在關系問題’的思索和'覺解’。三類是思想權力說。寶貴貞即強調“哲學是一個民族思想的權力”。他以哲學是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華為前提,闡明特定時代、特定民族所特有的哲學思想。
在范式說之外,較普遍的申論形式是用“哲學”的層次關系求得少數民族哲學的合法性。其中有兩層次說者主張中國少數民族在數千年的歷史中創造的豐富多樣的物質文明和燦爛的精神文明,其中的核心即是各民族鼓舞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維系群體的精神紐帶,這種核心凝聚為觀念、結晶為理論、升華為體系即是哲學,而其中有的雖未成體系卻深涵哲理,則可稱為哲學思想122、有三層次說者如劉蔚華先生主張哲學觀念、哲學思想、哲學是各少數民族哲學的基本層次,有的處于觀念層次,有觀念而系統者是哲學思想,從理論上回答哲學終極問題者是哲學。在三層次說中,伍雄武先生則以哲學、民族精神與民族文化三層次來加以闡明。124筆者也同樣講哲學的三個層次,但卻是基于哲學問題來認定的,即哲學之思本身就具有層次性,第一層面的問題即哲學本體論問題、哲學認識論問題;第二個層面即歷史觀和文化觀上的問題;第三個層面即政治哲學層面。不能用沒有一個層面的問題來否認其他層面的哲學存在性。有四層次說者主張依據哲學產生、發展條件的完備程度及哲學本身發展的水平而劃分為“哲學觀念一哲學思想一哲學理論一哲學體系”。肖萬源也強調以層次性方法分析中國少數民族哲學,以免誤認少數民族無哲學,并可實事求是地研究、評估少數民族哲學。
與層次說同時運用的是廣義狹義說,如一些學者從古今中外哲學史的比較中,特別是從哲學思想資料來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學”分為理論哲學、應用哲學、宗教哲學、民間哲學等,并據此強調理論哲學史是狹義哲學史,其他幾種形式的屬廣義哲學史,而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則可歸入廣義哲學中。這樣既解決了少數民族有無哲學的問題,又衡定了少數民族哲學的發展水平。與此說相應,筆者則以哲學理論的闡明有理論闡釋和理論運用兩種形式、哲學在存在形式上可分為學術的和日常的兩部分來立論,強調不能用一種存在形式否認其他存在形式。
與上述論說方式相異,還有一種哲學發展的社會階段說,即夏里甫罕阿布達里在《從詩歌民族向哲學民族轉變》|26]中認為,從社會文化發展程度這一視角來看,詩歌民族大多處在傳統社會、傳統文化發展階段或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社會文化階段,與哲學民族比較,顯然處于比較落后的階段。我國各民族都還處于詩歌民族階段。準確地說,處于從詩歌民族向哲學民族轉型的漫長而復雜的階段。據此而言,整個中華民族都應該是還沒有哲學的民族,是非哲學民族。與此相對,張天鵬在《從求善向求真的轉變一兼評<從詩歌民族向哲學民族轉變>》中則又提出了另一種橫向劃分:中國目前正在進行的是哲學意義上的從求善向求真的轉變,而不是從詩歌民族向哲學民族的轉變。其中“求善”是中國傳統哲學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傳統哲學的最高宗旨。
關于上述的范式說,筆者曾強調,范式說本身并不能說錯,但對范式的選擇性卻有合理性的問題。因為我們誰都有接受或信仰某種哲學范式的權力,并且也能據此體現哲學史研究就是哲學研究的真實意義。而上述層次說與廣義狹義說的共同特征則是著眼于從文化的內部結構來分析,其中后者則更強調從哲學的結構來分析。嚴格說來,這是一種文化哲學的分析范式,仍然可以歸入哲學范式說中,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設的哲學審視一“文化哲學與民族文化建設”研討會紀要》等中,實際上即提出了“文化哲學”的存在形式問題等。至于發展階段說,可以認為是基于民族思維發展水平的論證,從理論上說,還是一個哲學觀的問題,即是否堅持或承認所有民族都有哲學的問題。當然,上述分析也并不是探討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不過,所有這些努力都告訴我們的是:無論是范式說還是層次說,也無論是廣狹義說還是社會階段說等,都在執著于探討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合法性,而關鍵在于找到一種中國少數民族哲學的恰當存在形式的分析路徑。
四、確認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根據
確認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問題的根據,首先即是一個哲學觀的問題。故早在1982年佟德富先生即強調“少數民族有無哲學思想的爭論,實質上是如何理解或看待哲學的問題,它也涉及到少數民族哲學研究的對象和范圍等問題”1112他由此強調哲學“是關于整個世界一般規律的自覺、完整、系統、嚴密的觀點,即關于世界觀的理論體系”。這一思想在他與金京振共同撰寫的《應當重視朝鮮族哲學及社會思想研究》中也得到了體現。141但是,不同學者基于不同的哲學觀而各自提出了不少的確認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存在性的根據,如佟德富等提出了條件成熟說、存在形式說、社會貢獻說、相互影響說;伍雄武先生則強調了實踐論證、文化核心論證、哲學事實論證;筆者則提出了客觀依據、理論依據、現實依據、構成根據等論說121。綜合諸家所論,以下論證可以說是比較被接受的。
實踐論證說認為:一個民族不論其大小,也不論其歷史長短,只要它戰斗過、拼搏過,它就一定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之精華一哲學思想。有學者還直接與人們的生活實踐相聯系提出論證,強調“哲學不是神秘的'玄哲’,哪里有社會生活、有生產、有社會意識,哪里就有哲學。
文化核心論證說認為:一個民族的文化是多方面的、豐富多彩的,這些眾多的方面又總是由某些深層的、普遍的、核心的觀念把它們貫穿和聯系起來,整合、建構成為有機的文化整體。“這種貫穿各種文化形式中的深層、普遍、核心的思想觀念,就是哲學思想和哲學觀念。“哲學觀念在文化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互不相同,但是,貫穿著深層的哲學觀念,這一點是各民族都相同的。如在維吾爾族高度繁榮、發達的音樂、歌舞之中“應有深層的哲學觀念”;古代傣族有繁榮、發達的敘事長詩,“其中自有某種深層的觀念”;藏族的佛教、維吾爾族和回族的伊斯蘭教或傣族的佛教“和哲學的密切關系”也是十分明白的事實12213。總之,我們“要從文化中來發掘、認識和評價少數民族的哲學思想。
哲學事實論證說認為:經過各民族學者、專家的努力,我國少數民族哲學思想的研究所取得的一大批引人注目的成果已讓世人能夠看到“中國少數民族哲學有悠久的歷史”,“少數民族哲學史有著豐富多彩的內容。”12214至于各少數民族,如蒙古族有無哲學史的問題,就既是理論問題也是實踐問題,只要
拿出實際的研究成果用事實來說話即可。
哲學產生條件論證說認為:各民族能夠形成哲學的基本條件是已進入階級社會、有了體力和腦力勞動的分工、有了自己的語言和文字及一定發展程度的科學文化知識等。這一思想直到20世紀90年代,仍然是被學界堅持。其他如有學者分析蒙古族有沒有哲學思想問題時即強調了經典作家對哲學思想產生條件的分析,基本內容與上述略同。
發展水平說認為:不能因歷史上的哲學原始和樸素而否認哲學思想的存在,如對古希臘哲學苛求,對少數民族哲學也不能苛求。也就是說,不能把哲學發展的水平作為否定哲學存在的理由。
存在形式說認為:科學文化與理論思維較發達的民族能產生專門的哲學著作,但不能由此判斷其他民族不可能有或者很少有什么哲學思想。這實質上是闡明哲學思想的載體問題,筆者認為應分兩個方面,一是以什么文獻形式存在,一是以什么話語或符號存在,后者包括范疇、行為。蒙古族的《蒙古秘史》及《蒙古源流》、維吾爾族的《福樂智慧》等都有珍貴的哲學財富1114—5。這一論證也為《應當重視朝鮮族哲學及社會思想研究〉一文所堅守。總的結論是哲學思想的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1131。
篇6
在一個被當今世界公認并同稱為“哲學”的學術領域里,其實從來都沒有形成一個被一切自稱為從事哲學研究的學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學概念。對此,德國哲學家文德爾班在《哲學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論:
鑒于“哲學”一詞的涵義在時間的進程中變化多端,從歷史的比較中要想獲得哲學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現實的。根據這種目的提出來的概念,沒有一個適用于所有自稱為哲學的思維活動的結構。
也因為如此,英國哲學家羅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學史》中只能這樣來描述哲學:
我們所說的“哲學的”人生觀與世界觀乃是兩種因素的產物:一種是傳統的宗教與倫理觀念,另一種是可以稱之為“科學的”那種研究,這是就科學這個詞的最廣泛的意義而言的。至于這兩種因素在哲學家的體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則各個哲學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這兩者在某種程度上同時存在,才能構成哲學的特征。
哲學,就我對這個詞的理解來說,乃是某種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它和神學一樣,包含著人類對于那些迄今仍為確切的知識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學一樣是訴之于人類的理性而不是訴之于權威的,不管是傳統的權威還是啟示的權威。一切確切的知識――我是這樣主張的――都屬于科學;一切涉及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于神學。但是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片無人之域就是哲學。思辨的心靈所最感到興趣的一切問題,幾乎都是科學所不能回答的問題;而神學家們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們在過去的世紀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對于這些問題,在實驗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學都曾宣稱能夠做出極其確切的答案,但正是他們的這種確切性才使近代人滿腹狐疑地去觀察他們。對于這些問題的研究――如果不是對于它們的解答的話,――就是哲學的業務了。
面對歷史上和當今世界定義紛紜、莫衷一是的哲學概念,若非隨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爾班、羅素這樣在國際上享有盛譽的權威哲學家的意見,自然就成了我們這些普通學者從事哲學研究的必要參照和主要依據了。
羅素對于哲學的總體看法,與文德爾班在《哲學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紀到近代對于哲學的分類習慣對哲學所作的分類是大致相應合的,后者將哲學區分為“理論哲學”與“實踐哲學”兩大門類,其中“理論哲學”被認為是探討“對現實世界的認識問題”和“認知過程本身的研究問題”,主要包括形而上學、自然哲學、心理學、認識論;“實踐哲學”被認為是探討“在研究被目的所決定的人類活動時所產生的問題”,主要包括倫理學、社會學、法律哲學以及美學、宗教哲學。顯然,羅素所指哲學中屬于廣義科學范疇的那部分內容大致即是文德爾班所說的理論哲學,屬于宗教與倫理范疇的那部分內容大致即是文德爾班所說的實踐哲學。
文德爾班是新康德主義弗賴堡學派(亦稱“巴登學派”或“西南學派”)的創始人,他在哲學分類中所使用的所謂“理論哲學”和“實踐哲學”的概念是來源于康德所謂“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論思維來進行“理性對其自身的批判活動”(文德爾班語),通過這種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來是彼此不可調和的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分別判歸于科學和哲學,將理論理性判歸于科學、實踐理性判歸于哲學,主張科學與哲學“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綜合羅素和文德爾班對哲學的總體看法,哲學區別于神學與科學的學術特征便可描述為:哲學堅定地信靠被神學棄之不用的人類理性,又不是像科學那樣單靠理論理性,而是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兼取并用來開展自己的研究。
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傳統哲學的基本思維特征:對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兼取并用。這一思維特征在傳統哲學發展過程中表現為不同的哲學家、不同的學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學通過其具體的研究活動及其成果所顯示出來的兩種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論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實踐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語世界的科學(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這兩種向度的哲學研究當作自然科學(naturwissenschaft)領域的哲學研究和文化科學(kulturwisseschaft)領域的哲學研究來理解,從而也就可以把它們當作分別屬于自然哲學范疇和文化哲學范疇的兩種不同性質的哲學研究來理解。這就是說,當把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傳統哲學的基本思維特征時,這就意味著是肯定和承認傳統哲學發展中實際并存有兩種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質的研究傳統――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在理論上,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之間的關系可以從如下三個方面來說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國哲學家、新康德主義弗賴堡學派的主要代表李凱爾特的觀點,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有兩個方面的重大區別:一方面,自然科學是以經由對經驗實在的抽象所獲得的概念來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則,而文化科學是以對個別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來展示事物的特殊個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對象無所謂價值,故自然科學無需談論價值,而每個文化現象都必有價值意義,所以文化科學非談論價值不可,這意味著這兩大學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維模式:自然科學是非評價的思維模式,文化科學是評價的思維模式。自然哲學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學,文化哲學也不等于文化科學,但是自然哲學有同于自然科學者――都無需談論價值,都屬于非評價思維;文化哲學也有同于文化科學者――都必須談論價值,都屬于評價思維。
其次,按照我國著名哲學家、科學哲學權威學者江天驥先生的說法――“17世紀以來的西方哲學主張科學的職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學則揭示意義,特別是科學概念、假說或理論的意義,這是兩者的區別及關系。”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的區別也可描述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義”,或按“科學求真、人文求善、藝術求美”的觀點,將其區別描述為自然哲學“求真”,文化哲學“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爾班的觀點,理論哲學所要把握的是現實世界的普遍規律,實踐哲學所要把握的是人類歷史活動的總體目的。據此,又可將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的區別描述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規律,后者研究人類歷史活動的總體目的。
要之,作為傳統哲學的兩種基本研究傳統,自然哲學的基本特點在于依靠和運用求真的理論理性,以非評價思維來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規律;文化哲學的基本特點在于依靠和運用求善的實踐理性,以評價思維來探討人類歷史活動的總體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學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混然未分的原始綜合
作為統一于傳統哲學的兩種研究傳統,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不僅同時存在于古代哲學中,而且無論是在中國哲學還是西方哲學中,它們都表現出了總體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綜合特征。
西方哲學固然是起始于“對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臘最早的一批哲學家都是“自然哲學家”,但是德謨克利特的倫理學殘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時也開始關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動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寧靜與肉體愉快的結合所達到的“怡悅”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時強調“對人來說,精神與肉體二者應該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彌補軀殼之不足,但如果沒有智慧的精神,軀殼再強壯也沒有用”。蘇格拉底就更是摒棄了他早年曾研習過的自然哲學,轉而專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說:“如果我以眼睛看著事物或試想靠感官的幫助來了解它們,我的靈魂會完全變瞎了。我想我還是求援于心靈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尋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蘇格拉底所求諸心靈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學和文化哲學雙重意義的,即它既是知識范疇的真理,又是價值范疇的正義。在蘇格拉底哲學中,求真與求善、知識與道德是一致的,這與“合真善”(張岱年語)的中國古代哲學具有明顯一致性,只不過相對說來,蘇格拉底是明確地強調了“知識即美德,無知即罪惡”,而中國先秦儒家與道家均未嘗如此鮮明地強調過知識對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講“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這其實隱含“無得道之知則無守道之德”的觀點;而莊子雖然表面上顯得似乎是“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莊子?天下》),其實和老子一樣,他也是以“道”為“知”與“德”的標準,在他看來,合“道”之“知”則為“至知”,合“道”之“德”則為“至德”,只是較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樣將“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與“常德不離”(《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兩截,而是將“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齊物”――“齊物”具有“以為未始有物”的“齊物之知”(“至知”)和“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齊物之德”(“至德”)雙重意義(《莊子?齊物論》)――在“齊物”境界里不再有“知”與“德”的分別。
與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講“不學禮,無以立也”(《論語?堯日》),又講“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這更是明顯蘊含“不知禮則無仁德”的觀點,只是到了儒家“亞圣”孟子那里,他將“仁”“義”“禮”“智”四者并舉而將“智”放在末位,這大異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論語?子罕》)之說對“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從而顯示出孟子有將“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傾向――后來發生于宋明理學中的“尊德性”與“道問學”之辨,其實就是關于知識(“智”)與道德(“仁”)之相互關系的爭論,其論爭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們之間有內在聯系。不過相對說來,主張“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執于強調“道問學”的優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為優先的思想;主張“立先乎其大者”的陸九淵是偏執于強調“尊德性”的優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為優先的思想;而主張“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則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識與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顯傾向。
據實說,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在某種意義上也有將知識與道德融成一片的顯著特征,因為他把探究被他認為既是“萬物的原因”又是“世間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學凌駕于其他一切學問之上,成為如康德所說的“一切學問之女王”,這意味著亞里士多德是將其哲學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對整個自然界與人類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當作自然真理和人間正義的“極因”(吳壽彭語)來看待了,而他對于這個“真善合一”之“神”(“極因”、“第一原理”)所進行的哲學研究,實際上正是在他所謂的“理論”的意義上對古希臘哲學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繼之而起的蘇格拉底及柏拉圖等哲學家的人事研究的一個綜合,其《形而上學》便是這種綜合性理論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學》、《政治學》、《尼可馬各倫理學》等則是以其形而上學的“通式”作為邏輯大前提來進行演繹性理論研究的成果,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學的內容,也有文化哲學的內容。到了古希臘哲學晚期,“斯多葛派認為哲學有三部分:物理學、倫理學與邏輯學。當我們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東西時,便是物理學;從事考慮人的生活時,便是倫理學;當考慮到理性時,便是邏輯學,或者叫做辯證法”。其后,“在中世紀,更多的在近代,頭兩門學科(引者案:指邏輯學、物理學)通常合稱理論哲學,以別于實踐哲學”。
可見,自亞里士多德至中世紀這一西方古典哲學發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時在理論和實踐兩個向度上展開其研究,而且這兩個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為一體的。
當然,中、西互相比對而言,中國古代哲學在理論向度上所開展的自然研究確實從未有過如古希臘早期哲學那樣獨立而鮮明的表現,故相形之下,古希臘哲學便顯得它有一個自然哲學傳統,雖然該傳統其實主要是表現在前蘇格拉底時期。而中國古代哲學就顯得缺乏這樣一個傳統,雖然其宇宙觀中以“五行”、“水”、“精氣”、“元氣”等作為其標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學說,以及以《周易》為代表的對“數”與“象(形)”的數學研究和以《黃帝內經》為代表的醫理研究,表明了中國古代哲學其實也不乏自然哲學的內容。
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作為兩個互有區別的研究傳統在中西古代哲學中表現出總體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綜合特征,這恰好說明了古代哲學具有這樣兩個顯著特征:(1)它沒有固定的思維模式,或者說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評價思維與非評價思維之間的一種特殊思維方式,按照這種思維方式,是否作價值判斷,取決于研究對象或研究主題的具體情況;(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愛智之學”,又是堅持正義的“貴德之學”。借用朱熹的話語來說,中、西古代哲學這兩個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動可一言以蔽之曰:“窮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與其所當然之則,所謂理也。”(《大學或問》卷一)“窮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與其所當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當然,故行不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學的“愛智”特征即體現在為達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貴德”特征則體現于為達成“行不謬”而探求“事物之所當然之則”。
三、17世紀以后西方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的分化
在哲學發展的古代階段,固然無論中、西,其文化哲學和自然哲學都是處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綜合狀態,但是到16、17世紀,中、西哲學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從這種原始綜合狀態中逐漸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確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風格和研究傳統。
就西方哲學而言,一方面,以17世紀初英國哲學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國哲學家笛卡兒著《正確思維和發現科學真理的方法論》(1637)為標志,開始逐漸形成了一個明顯側重于自然哲學的研究風格和研究傳統。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學和科學的正當分劃”,事實上是對自然哲學與自然科學作了明確區分,因為他這里所講的“哲學”和“科學”實際上是“自然哲學”和“自然科學”的代名詞,他所主張建立的“查究那種永恒的、不變的法式”的所謂“形而上學”,按其對象和內容來說,就是關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則”的自然哲學,而且由于培根意識到“由論辯而建立起來的原理,不會對新事功的發現有什么效用,這是因為自然的精微遠較論辯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張運用由他所首創的包括觀察、實驗和歸納三個主要環節在內的“發明知識”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導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學是根據“由特殊的東西而適當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歸納原則來認識自然界,按照“從感官和特殊的東西引出一些原理,經由逐步而無間斷的上升,直至最后達到最普通的原理”的歸納方式來建立自己的原理,這種經驗型自然哲學不再像傳統思辨型自然哲學那樣是按照“從感官和特殊的東西飛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視為已定而不可動搖,而由這些原則進而去判斷,進而去發現一些中級的公理”⑤的演繹方式來建立自己的原理,這是17世紀初西方自然哲學所發生的一次劃時代的學術轉型,由此所引發的“智力革命”(康德語)改變了自亞里士多德時代以來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識觀念和相應的認知路線與認知方法,其影響是如此深遠,以至于“自從伽利略和牛頓的時代以來,現代科學就已奠基于對自然的詳細研究之上,奠基于這樣一個假設之上,這就是:只有已被實驗證實的或至少能被實驗證實的陳述才是容許作出的”。如果說培根的《新工具》是現代自然科學方法論的奠基之作的話,那么,笛卡兒的《方法論》則實為法國啟蒙運動的理論奠基之作,因為此書不僅探討了“什么是知識”的知識本體論問題,更探討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識方法論問題,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題,正是表明了笛卡兒所提倡的“正確思維和發現科學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種始于懷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學方法。這種方法較諸培根自然哲學所提供的經驗自然科學方法,是屬于理論自然科學范疇的方法――如果說培根哲學是一種經驗型自然哲學的話,那么,笛卡兒哲學則是一種理智型自然哲學。這兩種自然哲學作為不同類型的自然科學方法論,后來演化成邏輯實證主義,成為現代形態的自然哲學――努力解釋“自然科學命題的意義”的科學哲學特別是以石里克等為代表的維也納學派(Vienna School)的“標準科學哲學”的方法論基礎。
另一方面,以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著《人性論》為標志,西方哲學又開始逐漸形成另一種明顯偏向于文化哲學的研究風格和研究傳統,因為休謨主張哲學應當以人性為研究對象:“在我們的哲學研究中,我們可以希望借以獲得成功的唯一途徑,即是拋開我們一向所采用的那種可厭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邊界上一會兒攻取一個城堡,一會兒占領一個村落,而是直搗這些科學的首都和心臟,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們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輕而易舉地取得勝利了。”同期法國哲學家愛爾維修也有與休謨類似的觀點,他曾宣稱“哲學家研究人,對象是人的幸福”。休謨、愛爾維修等之所以主張哲學應該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紀自然科學的發展擠壓了自然哲學的發展空間,使哲學在自然領域的活動范圍大大縮小了。到了康德寫作《純粹理性批判》(1781)時,曾經自認為能給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學已然衰落得不成樣子,以至于讓康德發出了“時代之好尚已變,以致賤視玄學”的感嘆,甚至戲稱曾經長期被尊奉為“一切學問之女王”的玄學(形而上學)已然淪落成如同遭人鄙棄而顛沛流離的“老婦”了。正是在形而上學的學術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況下,康德開展了“理性對其自身的批判活動”。通過“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論證了“要在個別科學之外或在個別科學之上對宇宙作哲學的(即而形上學的)理解是不可能的”,還認識到了“哲學在生活實踐方面的使命”。這意味著康德是拋棄了“在個別科學之外或在個別科學之上對宇宙作哲學的(即形而上學的)理解”這一傳統形而上學的研究方式,將形而上學的研究范圍從原先大而無當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轉移到了人類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學由宇宙本體論轉變為限于研究人類理性的人本論。另一方面,康德為完成“哲學在生活實踐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構建以“人”為主題的新哲學,這種被他自我稱名為“實踐哲學”的新哲學,在他看來應當是立基于“上帝存在”、“靈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設之上,但顯然,這些假設是既不能從經驗中產生,也不能通過經驗來證明的,只能歸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學”時所說的那種“高翔于經驗教導之外”,“唯依據概念”來進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見,康德哲學僅僅是在“科學認知”方面摒棄了玄學,在“生活實踐”方面則仍然承納玄學。由此可以認為,西方形而上學發展到康德這里,不僅其知識論早在培根時已然發生歷史性轉變,其本體論也開始發生歷史性轉變――從探求宇宙終極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體論轉向探求生活實踐原理的人本論。康德的實踐哲學作為一種人本論形態的本體論,也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文化哲學,但按江天驥先生的觀點,他認為“真正的文化哲學導源于尼采,因為尼采對意識、自我和主體進行徹底的摧毀,并且主張重估一切傳統觀念的價值”。似乎江先生的觀點更有道理,因為從西方哲學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學”(Kulturphilosophie)一詞的德國哲學家和哲學史家文德爾班的有關論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導“文化哲學”的直接目的是為了挽救19世紀哲學從康德發展到尼采時所發生的在他看來是由于尼采的價值觀所引起的深刻哲學危機。按照文德爾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對一切價值重新估價”,這是表明他主張“一切價值都是相對的”,這種“不受限制的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可能導致“哲學的解體和死亡”,面對這種危險,“哲學只有作為普遍有效的價值的科學才能繼續存在”。文德爾班所謂的“文化哲學”,正是指的將作為“普遍有效的價值的科學”而“繼續存在”的“哲學”,故他所說的“價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價值。在《哲學史教程》(1892)的結語里,文德爾班從研究對象方面對“文化哲學”做出了明確界說:“文化價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學的對象。”緊接著這個文化哲學定義,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廣闊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規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從歷史的生活共同體到意識形態所顯露出來的有價值的內容。作為擁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給予的,而是歷史決定的。然而人在文化價值創造活動的具體產物中所獲得的一切,通過科學,最后通過哲學,達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純潔性。”這是表達了他對文化哲學的任務的看法,即文化哲學是要用清晰和純潔的概念來全面反映人在文化價值創造活動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廣闊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見,文德爾班所謂“普遍有效的(文化)價值”,就是指通過文化哲學所把握到的通過由“理性的人”所創造的文化產物及其成就表現出來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學,其實是這樣一種哲學:它是從人類創造文化的歷史活動和歷史過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學問。
四、16世紀初中國哲學向文化哲學的轉型
較之于西方哲學,中國哲學約提前了一百年就開始走出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混然不分的原始綜合狀態:16世紀初,以王守仁“龍場頓悟”而創“致良知”之說為標志,開始形成明顯側重于文化哲學的研究風格和研究傳統。
中國古代學術發展至西漢武帝時,已形成一個“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漢書?司馬遷傳》)的傳統,其中“究天人之際”一語概括性地表達了先秦以來中國哲學的總體特征。此語出自司馬遷之口,乃是表明中國哲學發展至司馬遷時已達到了對“究天人之際”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覺。從此以后,中國哲學在總體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際”的自覺意識的支配和指導之下自為地發展的。不管人們怎樣去理解“究天人之際”的具體內涵,有一點是肯定無疑的,即它的基本意義是研究人與自然的關系。以這種關系作為根本問題的哲學,恰好是說明了它具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雙重性質,抑或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混為一體的原始綜合性。
從中國古代哲學天人觀演變角度來看,先秦時代前荀子時期普遍存在自覺或不自覺的“天人不分”意識,直至茍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張,乃有自覺的“天人有分”觀念。在“天人不分”階段,“究天人之際”尚未免帶有某種程度的自發性、盲目性,此時的哲學研究還談不上有什么自覺而明確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階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覺而明確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為不求知天”(《荀子?天論》)的觀點,這似乎意味著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從理論上說明為何在“知天”與“知人”之間應當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選擇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學已顯其文化哲學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說他已然有自覺的“知人”取向了。
漢唐時期,從董仲舒“以類合之,天人一也”的觀念,到劉禹錫“天人交相勝”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預”的觀念,都還反映不出此一時期哲學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還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時期,張載首先明確提出“天人合一”之說(《正蒙?乾稱》),從其上文“因誠致明”和下文“致學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遺人”的話來判斷,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遺人”,這是通過“因明致誠,因誠致明”的“致學”所達到的“圣”境。故在張載哲學中,“天人合一”是針對“致學”這一道德修養問題所提出的一個知行觀命題④,還不是直接針對“天人之際”這一哲學根本問題而提出的一個天人觀命題。這一時期,倒是首先由程顥提出了“天人無間”(《二程集》)的天人觀命題,從其“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話,可見“天人無間”的意思,是“天人無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兩個命題,在程氏哲學這里,“天人無間”是絕不可以用“天人合一”來代替的。程顥“天人無間”的命題在邏輯上蘊含“天人相即”之義,也就是說,在該命題所陳述的天人關系中,天人之間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離人,人不離天”這樣一種互不相離的雙向互依關系。這種天人觀在邏輯上必然導致“知天”與“知人”相即不離的認識論觀念,由此更未免進一步導致認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視為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從南宋“朱陸之爭”的情況來看,朱熹及其學術上的反對派陸九淵,就都是堅持了“知天”“知人”的統一觀,只不過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為先、為主,陸九淵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為先、為主罷了一
朱熹從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二程集》)之說引出“心包萬理,萬理具于一心”(《朱T-~類》卷九)之說,但又聲稱“自家雖有這道理,須是經歷過,方得”(《朱子語類》卷十),于是將《大學》“格物在致知”之語解讀為“即物而窮其理”,從而要“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大學章句?補格物傳》),如此將“知天”路向的“格物窮理”作為達到“得自家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徑;(然據王守仁所“手錄”的《朱子晚年定論》說,朱熹到了晚年則自我意識到“向來誠是太涉支離。蓋無本以自立,則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機微,豈可一向汩溺于故紙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謂之學乎?”)陸九淵則繼承和發展了孟子“萬物皆備于我”和“求放心”之說,認為“道不遠人,人自遠之耳”(《與胡季隨》)。“道塞宇宙,非有所隱遁,在天日陰陽,在地日柔剛,在人日仁義。故仁義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則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賢者智者過之,則蔽于意見而失其本心。”(《與趙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謂萬物皆備于我,昔之圣賢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與蛭孫睿》),“思則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與邵叔宜》),“求則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覺者,覺此理也”(《與曾宅之》),因此堅決反對首先向外去“格物窮理”,以為如此將導致“道之不明”而“困于聞見之支離,窮年卒歲而無所至止”(《與蛭孫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窮理”之必要性,僅僅是強調“格物窮理”須“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龍場頓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對“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的“天人無間”關系方有明顯不同于程朱的新見解:
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傳習錄》下)
充塞天地中間只有這個靈明,人只為形體自間隔了。我的靈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鬼神沒有我的靈明,誰去辨他吉兇災祥?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傳習錄》下)
人者,天地萬物之心也;心者,天地萬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物皆舉之矣。(《答季明德》)
這些見解表明,王守仁將“天人無間”的意義由“天人相即”轉換為“天即人”或“天不離人”了――在這種天人關系觀念中,天人之間不再是一種互相不離的雙向互依關系,而是天對人的單向依賴關系,由此在理論上確立了“人”在“天人之際”的中心位置和主體地位,也因此,他對《大學》“格物在致知”的詮釋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釋的那樣是所謂“即物而窮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顧東橋書》)了。這意味著中國哲學發展至陽明哲學階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樣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際”,而是將“知天”與“知人”的關系確定為“知天不離知人”或“知天依賴于知人”的關系,使“究天人之際”的方向明確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實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陽明哲學斷然摒棄了以往“究天人之際”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著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種研究傳統,將目光從“天人之際”的方向上徹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關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討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顯然,這種被稱為“心學”的哲學,其實質乃是一種人事之學,一種生活之學!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為彼此平等的人與人之間互相評判道德是非及其個人自我評判道德是非的價值標準,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會遇到而且經常遇到的因個人與社會之間、自己與他人之間互相評價和自我評價的標準不一致、不統一所造成的價值沖突,撫平由于這種價值沖突給個人和社會所帶來的心靈上與環境上的創傷,質言之,就是要讓“良知”成為個人與社會之間、自己與他人之間普遍有效且絕對合理的價值標準,從而使人類能按自己的“良知”來建立自己的社會和創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顯,這種合乎“良知”的社會與生活,就是陽明心學所期望達到的人類生活的總體目的。故陽明心學的創立是標志著中國古代哲學終于走出了其原始綜合狀態而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以“人”為中心的文化哲學階段。
由王守仁所開創的中國傳統文化哲學,起初表現為心學形態。這種心學文化哲學不再以“究天人之際”的思辨形式來討論“性與天道”,而是把“性與天道”理解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從而使“究天人之際”轉化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實踐。這種主張直接依賴于“本心”來開展“致知良”的道德實踐的文化哲學,至明清之際發生了分化,這種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現在信奉陽明心學的黃宗羲和批判陽明心學的顧炎武這兩位政治見解十分接近而學術道路明顯相異的學術大師身上。
黃宗羲是曾師從于劉宗周而受到劉氏心學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學家,其心學特色,劉述先先生曾以黃宗羲《明儒學案》自序中的三句話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銘》中所引的一句話來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變化不測,不能不萬殊。”(2)“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3)“窮理者,窮此心之萬殊,非窮萬物之萬殊也。”(4)“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多而不求于心,則為俗學。”黃宗羲的這種心學世界觀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關于這一點,馮契先生曾指出:“在黃宗羲以前,王陽明把理看作一個過程,以為工夫與本體是統一的。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黃宗羲進而提出了‘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是本體’的著名論點。他否定心是虛寂的本體,把本體看作是隨工夫(精神活動)而展開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此心‘一本而萬殊’,于是表現為‘殊途百慮之學’。那些學術卓然成家的學者從不同的途徑去把握真理,雖深淺有異,醇疵互見,但對本體各有所見。學派紛爭的歷史,正體現了本體隨工夫而展開的運動,而史家只有運用歷史主義的態度來進行系統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萬殊’的脈絡。”正是這樣,黃宗羲將“致良知”的心學引向了史學之路,使王守仁那種主張直接依賴于“本心”來開展“致良知”的道德實踐的直覺型文化哲學轉變為主張通過“殊途百慮之學”來把握“一本而萬殊”之“本心”的史學型文化哲學。
顧炎武在學術上無明確的師承關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當求實學”(《亭林余集?三朝紀事闕文序》)的家教影響,17歲參加復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復社通經致用學風的影響,繼而更從“朱子之說”中領悟到了“圣人下學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學指南序》),由此逐漸形成了以“明道救世”為根本宗旨、“博學于文,行己有恥”為基本原則、“非好古而多聞,則為空虛之學”為實學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實學”(《亭林文集》卷四《與周籀書書》,《與人書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與友人論學書》,《日知錄》卷七《夫子之言性與天道》),這種實學指摘“其說蓋出于程門(案:指程頤、程顥)”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謝良佐、橫浦張九成、象山陸九淵)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學者”(案:指明代以來的理學家)是“于禪學”(《亭林文集》卷六《下學指南序》),是“語德性而遺問學”(《日知錄》卷七《予一以貫之》),尤其指摘后者為“談孔孟”之“清談”,是“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不習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舉夫子之論學、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日一貫,日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日知錄》卷七《夫子之言性與天道》)。然而,盡管其學術批判的矛頭主要針對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學,但顧炎武本人所提倡并從事的“修己治人之實學”其實是一種比較接近于陽明心學的以“尊德性”為本的實踐哲學,這種實踐哲學的基本特點是:根據“非器則道無所寓”的觀點,將“文行忠信”本質地理解為“性與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實踐形式,并將這種道德實踐看作“尊德性”的現實表現和實現人道與天道(“性與天道”)互相統一的現實途徑與方式。由于其道德實踐哲學是形成和發展于清初特別是康熙以后,其時顧炎武原有的“保國”意識隨著明朝滅亡和南明諸政權的逐漸消亡亦逐漸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識了,這種意識是出于對“吾道”(儒家仁義之道)有被毀之危險的警覺,由此推動他去從事“明道救世”的學問,這種學問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這與其早年所追求的“經生之術”的根本區別在于:“經生之術”是其個人賴以從事濟世經邦之實踐的知識基礎;“救世之道”則是其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文化基礎。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學術活動才由追求“學識廣博”轉變到追求“學務本原”,從而最終歸本于“經學”。這個“經”即“五經”及“圣人之語錄”,其實就是顧炎武心目中華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顧炎武“明道救世”的“經學”也未嘗不可以理解為就是華夏文化學。故如果說黃宗羲哲學是一種史學型文化哲學的話,那么,顧炎武哲學則是一種經學型文化哲學。
黃、顧的文化哲學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學一樣,都是屬于道德實踐哲學范疇,都是主張通過道德實踐來體現人之所以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這種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歸結為“仁”,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們又都屬于儒家“仁學”范疇,都是繼宋明理學而起的明清“新仁學”。但是,黃、顧的文化哲學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學那樣主張直接訴諸人的“本心”來開展“致良知”的直覺性道德實踐,而是主張通過史學或經學的學術方式來達成其道德實踐目的。故如果說王守仁的文化哲學是一種以崇尚“明心見性”為特征的直覺型文化哲學的話,那么,黃、顧的文化哲學則分別是以推崇史學和經學為特征的知識型文化哲學――到章學誠提出并較系統地論證了“六經皆史”的史學觀點以后,分別由黃宗羲和顧炎武所開創的史學型文化哲學和經學型文化哲學就逐漸合流為一了。
黃宗羲、顧炎武之后,通常奉顧炎武為始祖的清代樸學(考據學)興起并盛行于乾嘉時代。因其考據范圍既涉及史更涉及經,故清代樸學完全可以被理解為黃、顧文化哲學的發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學考據而言,則可視其為黃宗羲史學型文化哲學的發展形式;就其經學考據而言,又可視其為顧炎武經學型文化哲學的發展形式。換言之,清代樸學其實也應該被理解為一種文化哲學,只是由于其發展至17世紀晚期,“自我認同趨明確、具體,人們不再把道德修養視為求知問學的首要途徑,而是看作理性質疑的對象。崇尚道德修養之風式微了”,故樸學形態的文化哲學便不再具有道德實踐哲學的性質,從而原本屬于儒家“仁學”范疇的道德實踐哲學就演變成屬于儒家“智學”范疇的智能技術哲學了。這種智能技術哲學具有鮮明的詮釋學特征,它主張“通儒之學,必自實事求是始”,提倡“實事求是”的“征實之學”,并通過理證、書證、物證等考據方法的實際運用,提供了一種“以信息還原為本質特征的詮釋方法”。
五、中西哲學同歸于文化哲學的發展趨勢
“文化哲學”(Kulturp hilosophie)作為一個學術名詞是相當晚出的,是到了20世紀初才由文德爾班首次提出來。當這個名詞成為中外學術界相當流行的一個哲學術語以及相應地文化哲學成為中外哲學研究的一個熱點或重要領域時,人們對文化哲學概念的理解和解釋就變得多樣化了。這里不擬也不便于具體地考察和評論這些互見差異甚至大相徑庭的理解和解釋,只是根據筆者對于文化哲學的上述理解以及對相關情況的有限了解來進一步闡明自己的一些淺見。
筆者是從文德爾班作為一個哲學家和哲學史家的學術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學術淵源關系以及他對哲學的總體看法中,從德語世界的特殊科學概念和文德爾班、李凱爾特、狄爾泰等德國哲學家對文化科學(或精神科學)和自然科學相互關系的討論中,領悟到了“文化哲學”的一般意義應是指哲學研究的一種基本向度,即實踐向度的哲學研究,進而把這一向度的哲學研究理解為就是文化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它與自然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自然哲學)相對應。當把文化哲學納入文化科學范疇,把它當作文化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來理解時,要準確地把握文化哲學的學術特質,就應該也必須將其置于同文化科學的關系中來加以考察和理解。據說,在德語世界里,是“十九世紀黑格爾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學’的概念”。而德語中的“文化科學”(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chaft)這兩個學術名詞在指稱同“自然科學”(naturwissenschaft)相對的學科的意義上是異名同謂。“文化科學”概念后來被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從德語世界引入英語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進入英語世界,“文化科學”概念在內涵上便發生了變化,其涵義不再是它在德語世界的時候那樣系指與自然科學相對的那些學問,而是指人類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文化人類學了。這明顯地表現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關于文化的科學”(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類學――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稱作“關于文化的科學”的學問(即該書所謂的“文化研究”)歸入“人類學”了。
以筆者淺見,文化科學在德語世界和英語世界實是按下述不同學術路向發展的:
在德語世界里,文化科學是在哲學家們探討它同自然科學的關系特別是它與后者的區別的學術理論研究中發展起來的,這種研究最終導致了由文德爾班首先以“文化哲學”一詞來命名的新哲學的誕生;在英語世界里,文化科學則是在人類學的先驅者們對原始部落社會的實地觀察記錄和采訪報道的人種志(ethnography)研究中發展起來的,這種經驗科學研究導致了人類學(anthropology)的誕生,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漸形成了由美國人類學家懷特所發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學)這一專有名詞來加以標志的文化學概念,此概念的確立實是懷特受德國著名物理化學家、1909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奧斯特瓦爾德《文化學之能學的基礎》(1909)一書的思想的影響所成,奧斯特瓦爾德在該書中提出,人類的獨特之處不是社會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應在社會學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學,他并且把文化學置于科學體系的金字塔頂端,在1915年所作的題為“科學的體系”的一次講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議把這一正在討論的領域稱之為文明的科學或文化學(kulturology)”,懷特贊同奧斯特瓦爾德的觀點,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這個英文單詞來做關于文化的科學(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學科名稱,并在《文化的科學――人類與文明研究》(1959)一書中對文化學進行了充分的闡述。
由上述可見,德語世界的文化科學(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語世界的文化學(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異:前者是指與自然科學相對的一切有系統的學問,后者則僅指以文化為研究對象的專門學問。故完全可以也應該把文化學當作文化科學領域的一門具體學科來看待。在文化學這門具體的文化科學領域中,誠然也可以開展某種形式的哲學研究,但這種形式的哲學研究,完全可以也應該被當作文化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的一種特殊形式來看待。這也就是說,在文化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無須建立另一種意義的文化哲學。換言之,文化哲學概念應該被統一到指稱文化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這一意義上來,以免造成與該主題相關的思維混亂和文化哲學領域的學術亂象。
就文化哲學與文化科學的區別來說,文化科學所研究的是與自然現象有根本區別的作為人的本質(人性)的具體表現形式的人文現象及其規律,因而它是屬于經驗科學范疇,文化哲學所研究的則是人性本身,它視文化科學為認識人性的具體途徑,試圖為具體文化科學提供認識人性的一般方法,換言之,文化哲學本質上是認識人性的一種方法論。從理論上說,正是基于對文化哲學概念內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將中國哲學發展到陽明心學階段的心學本質地理解為一種文化哲學,因為這種心學提供了一種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學說就是關于把握人性的一種方法論,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種“知行合一”的直覺方法。其后黃宗羲和顧炎武的哲學之所以也可以被當作文化哲學來理解,是因為黃氏哲學和顧氏哲學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陽明心學“致良知”的獨特方法――黃氏哲學以史學作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顧氏哲學則以經學作為把握人性(“性與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樸學,其“征實之學”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為經學和史學所提供的用于解讀經史的詮釋方法。在其詮釋方法歸根到底是服務于把握人性的經學和史學的意義上,清代樸學所自我標榜的“實事求是”的“征實之學”也是屬于文化哲學范疇。繼樸學而起的晚清今文經學,其實和樸學一樣也是屬于文化哲學范疇,只不過晚清今文經學所提供的詮釋方法不再是“征實之法”,而是“闡發微言大義”的方法――一種以文本重構(text reconstruction)為特征的詮釋方法。從信息論角度看,文本重構就是信息重構(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為信息傳遞中的信息變換(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當然會產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況。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學(science)標準來加以評價,清代樸學的詮釋方法是比較接近于科學而具有一定科學性,晚清今文經學則是遠離科學而缺乏科學性;但是反過來,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學(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chaft)標準來加以評價,清代樸學的詮釋方法倒未必適用于文化創造活動,而晚清今文經學的詮釋方法倒是更貼近文化創造活動的本性。
自著《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1918)、創立中國哲學史學科以來,中國哲學界的哲學研究,無論“中”“西”“馬”,實際上都不過是運用某種詮釋方法或綜合運用某些詮釋方法來解釋各自領域中用文字寫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釋國學中的某些經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釋西學中的某些經典文本,馬哲研究是解釋經典作家的經典文本。按照筆者在2013年參加中國哲學史年會所發表的論文中所表達的觀點――“哲學知性是人類知性的一種形式,無論這種知性在人類知性系統中占有怎樣的地位和發揮怎樣的作用,它都是人類本性(人性)內容之一,這是確定無疑的,因而它也無疑是我們自己作為人類成員的類本質的內容之一,在此意義上,哲學史研究不過是從一個方面對自己的類本質進行歷史維度的自我反省,以達到對這種自我本性之來龍去脈的自知之明。就我們作為中華民族的成員來說,中國哲學史研究也不過是對自己的民族本性進行歷史維度的自我反省,以達到對這種自我本性之來龍去脈的自知之明”,現代“中”“西”“馬”的詮釋性哲學研究與黃宗羲的史學研究、顧炎武的經學研究本質上是同一的,都是屬于文化哲學范疇――如果說黃、顧的研究分別是屬于史學型文化哲學和經學型文化哲學的話,那么現代“中”“西”“馬”的詮釋性哲學研究則是屬于哲學型文化哲學――以哲學作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現代西方哲學界而言,文德爾班、狄爾泰等一批德國哲學家所從事的哲學研究固然是屬于文化哲學范疇,就是以石里克為代表的維也納學派所從事的解釋“自然科學命題的意義”的科學哲學,實質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學特性,這不僅是因為,如果不是將包括其命題在內的自然科學看作僅僅是由一系列通過一定語言(語詞、句子)表述出來的概念、命題所構成的既定知識系統,而是把自然科學本質地理解為人類的一種歷史活動形式的話,那么“自然科學命題”就無疑可以且應當被納入“人類歷史活動”范疇,從而所謂“自然科學命題的意義”也就同“人類歷史活動的總體目的”有內在聯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語)有本質關系,于是,解釋自然科學命題的意義的自然哲學活動,就不僅可以甚至也應當被當作研究人類歷史活動總體目的的文化哲學活動的一部分或一個方面來看待了;而且更是因為,發生在20世紀初的自然哲學的轉向,還意味著自然科學領域的哲學研究從原本關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規律,轉移到了關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學)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學知識領域)的意義,這樣,自然哲學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文化哲學的屬性,從而使自然哲學具有了同文化哲學開展學術對話的可能性,這種學術對話當然有可能導致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之間的學術爭端或沖突,但同時也有可能在它們互相排斥的學術沖突中逐漸走向互相的學術合流或融合。這也就是說,在自然哲學與文化哲學之間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
江天驥先生曾從意識哲學到文化哲學的轉變角度論及文化哲學所當具有的四個特征:(1)信念定型和經驗意義的整體主義觀點;(2)主張我們所感知的直接對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張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屬于廣泛的實用主義傳統的新語言觀(維特根斯坦基于對傳統語言觀的批判的徹底語用學觀點)。江先生認為,其中第三、第四個特征是一切嚴格意義的文化哲學所必須具備的,他強調了文化哲學以生活世界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為基地(胡塞爾雖然以生活世界為出發點,其先驗現象學卻又放棄了生活世界),并認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種相同的意義場,以便主體之間能夠相互理解、交談或爭辯,或者說,同一種生活方式的行動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預設的確定信念系統,以便相互了解,進行意見交流;同時強調了語言應該被理解為一種社會活動,語言的意義是由使用語言的社會實踐所決定,即由講話、交談的活動所創生,因而語言的意義并非固定不變,而是以講話的時間、地點和具體環境(context)為轉移的,他堅決反對把語言看作表達私人心里觀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為這是錯誤地預設了語言的意義是獨立于語言之外的東西。江先生的這些文化哲學論見,實際上是講明了從意識哲學(包括語言哲學、科學哲學等等)到生活哲學(即文化哲學)轉變的基本條件。
筆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論――哲學的未來形態》一文中,曾如此論證過現代哲學向生活論形態的哲學過渡的必然趨勢:
在世界哲學典型意義上,通觀西方哲學發展的歷史,它實際上經歷了三大發展階段一一存在論、認識論和實踐論,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發展過程有其內在的邏輯性:
首先,存在論所致力于探討的一般與個別這兩種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統一于存在的兩個方面,只是由于人們認識活動的開展,它們才被自覺地區分開來,并且只是由于人們在認識過程中片面地強調和夸大了感覺或理智的作用,它們才被對立起來。然則,存在之成為問題,實是因認識而起。故當存在問題被研究且不斷向縱深推進時,作為引起該問題的原因的認識本身,就必然要被當作更深層次的問題提出來加以研究。這就決定了存在論的發展最終必然邏輯地歸結到認識論上。
其次,認識論之所以必然進展到實踐論,則是由于認識是起因于實踐。人們出于實踐的要求而不得不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進行某種形式的社會交往;而語言和意識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產生的”。可見,認識原是實踐著的人們用以實現其社會交往的一種手段和工具,它不過是實踐的產物,是服務于實踐的第二性的東西。因此,要使認識問題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認識論,而必須揚棄認識論而使之上升到實踐論;只有站到實踐論的高度,才能認清并正確地揭示出認識過程的本質。
篇7
徐良利,湖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歷史學博士(湖南長沙410081)
古希臘是歐洲文明的發源地,古希臘文明燦爛輝煌,不僅在古代產生過重大影響,而且對后世世界文明的發展也起過促進作用。由于地理上的阻隔和社會條件的限制,直到明代,歐洲傳教士的東來,中國才對古希臘文明有了少許了解。此后,在清末,隨著西學東漸的加強,中國對古希臘的認識逐步加深,出現了評介古希臘的論著。到20世紀上半葉,由于中外文化交流的進一步開展,中國學術界與古希臘文明的關聯有所變化,這種關聯值得深入全面地研究。
在20世紀上半葉,我國一些古典學者,他們大都留學國外,有的還懂得希臘文,熟悉希臘古典著作。他們走出國門之后,發現中國自稱文明古國固然不錯,但遠古希臘也有古老、豐富而燦爛的文化,有那么多神話傳說,那么多英雄人物,詩歌,散文,戲劇,雕刻,哲學,史學,無不閃爍著智慧的光輝,引人入勝。于是,他們便把希臘文化引進中國,并探索其奧秘。一時間古希臘成了熱門話題。某些學者在希臘典籍和作品的翻譯、研究上,古希臘文明的闡釋上取得重大成果。
所謂西方古典學是關于古希臘一羅馬文學、藝術、哲學、歷史、科技乃至建筑、雕塑、音樂、繪畫、舞蹈等方面的知識和學問。在20世紀上半葉,一些中國學者的研究已涉獵希臘古典學的局部。他們掀起的“希臘熱”,不應成為后輩學者認識的“盲點”,不甚了了。在已出版的有關論著,如黃洋、晏紹祥著的《希臘史研究入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晏紹祥著的《古典歷史研究發展史》(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劉家和、廖學盛主編的《世界古代文明史研究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等書,對這一時期學術界的“希臘熱”都有所忽視,沒有加以評述。這一熱潮值得我們重視和珍惜,它反映了前輩學者在艱難條件下辛勤的探索,它又表明前輩學者不盲目自封,而是立足世界、洞悉世界古老文明的雄心壯志。對前輩學者探索希臘文明歷程的研究,當屬學術史的領域,借用張廣智教授的話語,這一研究能使我們聽到“先行者的駝鈴”,能看到“探索者的足印”,從而使后輩學人的有關研究“越會有的放矢,更有深度”。
下面以學者的業跡為線索對20世紀上半葉中國學術界的“希臘熱”,加以考察。
一、周作人關于希臘文學、文化的譯評和研究
周作人(1885—1967)早年留學日本時,掌握了古希臘文,一生將相當精力投入希臘文學的譯評和希臘文化的研究上。在20世紀上半葉相繼翻譯下列希臘文學作品:路吉亞諾斯:《大言》,刊于《晨報副刊》1921年10月28日。海羅達思:《希臘擬曲》二首(《媒媼》,《塾師》),刊于《中華小說界》,1916年10月第10期。諦阿克里多思:“《牧歌》,刊于《新青年》4卷2號,1918年2月。諦阿克里多思:《情歌》,刊于《晨報副刊》,1921年11月2日。諦阿克利多思:《割稻人》,刊于《晨報副刊》,1921年12月4日。朗戈斯:《苦甜》,刊于《晨報副刊》,1921年12月11日。路吉亞諾思:《冥土旅行》,刊于《小說月報》13卷11號,1922年11月。諦阿克里多思:《牧歌一首》,刊于《語絲》24期,1925年4月。路吉亞諾思:《論居喪》,刊于《未名》終刊號,1930年。海羅達思、諦阿克利多思:《希臘擬曲》(共七篇),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亞坡羅陀洛斯:《希臘神諸神世系》,刊于《藝文雜志》2卷10~12期,1944年。
在每種譯作都附有說明與考釋,表達了周氏的研究成果。羅念生稱贊周氏這些譯作:“譯文相當忠實,有自己的風格,在當時是‘標準的翻譯’,我曾根據這些譯文中的專名譯音,制定出古希臘文譯音表,收入我此后數年中出版的古希臘戲劇譯本。這個譯音表曾在北京外國語學院的《西方語文》1957年第1卷第2期上發表,為一些文學出版社所采用,對統一譯名
了一定作用。”止庵認為“周作人所譯介的古希臘著作不僅具有文學價值,而且亦具有文化價值,其出發點既是文學的,也是思想的。”在這一時期,周作人還翻譯了外國學者如佛來若、勞斯、哈利孫等人有關希臘神話的論著,對讀者進一步展開研究大有幫助。
周氏對希臘文學也進行過系統的研究,作為北京大學叢書之三的《歐洲文學史》于1918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該書第一卷就是專門評介希臘文學的,分“起源”(神話)、“史詩”、“歌”、“悲劇”、“喜劇”、“文”、“哲學”、“雜詩歌”、“雜文”幾部分。吳宓高度評價此書,指出:“蓋自之起,國內人士競談‘新文學’,而真能確實講述《西洋文學》之內容與實質者則絕少(僅有周作人之《歐洲文學史》上冊,可與謝六逸之《日本文學史》并立。)止庵稱贊說:“《歐洲文學史》更主要的還是向我們展現了作者所具有的廣闊的文化視野,……周作人在思想上受到古希臘的深刻影響,后來在這方面的論述,要點已見諸于此書中。”
周氏具有的古希臘文學素養使他對古希臘文化有一整體的了解和深刻的認識。他認為古希臘文化體現了“現世”,“愛美”,“節制”三個特征。由于他對希臘文化有深刻認識,他給予希臘文化以高度的評價:指出“西洋文明的主線來自希臘,要了解西方文明似乎不可不從希臘談起”。
綜上所述,周作人引進希臘文明功不可沒,他對古希臘文化的一些觀點和認識,即使在今天看來仍然是有重要的參考意義。鄭振鐸在《惜周作人》一文中評價周作人時寫道:“他的對希臘文學的素養也是近人所罕及的。”
二、吳宓對古希臘哲學、文學的研究 —1978)早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留學期間即受希臘文明的熏陶,1920年本科畢業后的暑假潛心研讀英譯本《柏拉圖全集》,寫有詳細的札記,并選修希臘羅馬史。9月入哈佛大學研究生院選修歐洲政治學說史,寫有論文《孔子、孟子之政治思想與柏拉圖及亞里士多德比較論》。
吳先生學成歸國,1926年以后任教清華大學外文系時,開設有希臘羅馬文學課。1938年他來西南聯大工作時,繼續研究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的哲學思想,研讀過耶格爾(jaeror)的《論亞里士多德》,烏維克(urwick)的《柏拉圖書簡》,康福德(comfod)的《柏拉圖的理想國》等著作,領悟頗深。此外還讀過利文思通(livingstone)的《希臘精神與現代生活》,柏里(bury)的《古代希臘史》等書。吳先生講授過有關蘇格拉底、柏拉圖及亞里土多德哲學思想的課程,他禮贊蘇格拉底寫有《蘇格拉底像贊》:
亹亹蘇哲,奮志求真,明法殉道,殺身成仁。
天地正氣,日月精魂,音容宛在,光焰長存。
東圣西圣,此理此心,師表萬稷,一體同尊。
舉世橫逆,吾獨辛勤,內省不疚,常視斯人。
在禮贊中,吳宓把蘇格拉底與孔子相提并論,尊為“西圣與東圣”,作為學習的楷模。這也表達了他尋求中西會通的意向。吳先生也非常崇仰柏拉圖,他說:“余最膺柏拉圖之哲學,以為可以包括一切事象,解決一切問題。柏拉圖哲學之精華,尤在(1)兩世界及(2)一多相關無礙之義。”他熱衷希臘文明,稱頌“今世深厚之生活,蓋皆本于希臘人所創造之理性也。”“古希臘之哲理藝術者,為西洋文化之中堅,源流所溯,菁華所在,為吾國人研究西洋文化所首先注意者。”
正因為吳先生如此服膺希臘文明,所以才努力進行介紹、宣傳。他曾以《學衡》為陣地,大張旗鼓地宣傳希臘文明,親自并組織友人撰寫論文,翻譯近20種(篇)有關希臘的古典著作或論著,其中重要的有景昌極、郭斌蘇翻譯的柏拉圖《五大語錄》、《蘇格拉底自辯義》、《克利陀篇》、《斐都篇》、《筵語篇》、《斐德羅篇》。向達、夏崇璞翻譯的《亞里士多德倫理學》。這兩大哲人的著作在《學衡》連載后,還先后單獨出版,為中國學人了解、研究希臘文明提供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柏拉圖對話所涉及的內容極為廣泛,哲學、倫理、自然科學、政治、教育、語言、藝術等,幾乎無所不談。可以說柏拉圖的對話是希臘文化的一部百科全書。通過閱讀柏拉圖對話,我們可以了解希臘民族的精神世界。
《學衡》雜志還發表有a·童壁著郭斌蘇譯的《希臘之歷史》,嘉德納著朱復譯的《希臘美術之特色》,尹吉著胡稷咸譯的《希臘之宗教》,乃特著湯用彤譯的《希臘之哲學》,穆萊著吳宓譯的《希臘對于世界將來之價值》等文,這些譯著大開了中國學人認
識希臘文明的眼界。
令人注目的是吳宓又致力于希臘文學的研究,寫有《希臘文學史》,刊于1923年1月出版的《學衡》第13期和1923年7月出版的《學衡》第14期上,共兩章,計有35 000千字(不知何故吳先生未將希臘文學史全部寫完)。
《希臘文學史》第一章《荷馬史詩》共八節,分別為“荷馬以前之詩歌”、“荷馬史詩之內容”、“荷馬史詩之結構”、“荷馬史詩之作成”、“荷馬史詩之評論”、“荷馬史詩之影響”、“荷馬史詩與中國文章之比較”、“偽荷馬之著作。”這一章內容豐富,學術信息詳盡。如第四節在評述“荷馬問題”時,列舉有十位學者的看法。再如第五節“荷馬史詩之評論”,綜合各家之說,歸納為七個方面:內容、文章、性質之比較、描繪人物之法、神與人之關系、道德觀念、描繪之入神。對這些都加以明晰的敘述。第二章《希霄德之訓詩》(今譯為希西阿德的教諭詩),共四節“希霄德以前之訓詩”、“希霄德之略傳”、“希霄德訓詩之內容”、“希霄德訓詩之評論”。吳先生還把荷馬史詩、希霄德訓詩與中國文學進行了比較,將《伊利亞特》比之于《封神傳》及《三國演義》、《奧德賽》比之于《西游記》及《鏡花緣》,又比之于《左傳》。更從“其大體精神及作成之法”,指出彈詞與荷馬史詩相類似。吳宓還把希霄德之詩與《詩經》、《易經》等進行了比較。后世學者王錦厚高度評價吳先生這兩章論著,指出:“這兩章,在當時相當全面、系統地考察并論證了荷馬史詩及希霄德訓詩的來龍去脈、特色、意義、影響,這是我國學者用自己的觀察、以新的觀點、新的方法編撰的第一部希臘文學史,也是第一部國別文學史。它的出版的意義,不僅僅在于第一次向中國文藝界及廣大讀者介紹了世界另一文明古國希臘文學知識,而在于他開辟了研究中國文學與外國文學的新的途徑,運用比較的方法編撰系統的文學史。”
吳先生熟悉并積極推介有關研究希臘文學史的書目,反映在他發表在《學衡》第6期(1922年6月出版)上的《西洋文學精要書目》中。在這份書目中,共介紹了有關希臘史、希臘文學史、史詩、訓詩、情詩(今稱抒情詩)、莊劇(今稱悲劇)、諧劇(今稱喜劇)、歷史原著、哲學、辭令及亞歷山大時代及其后世的十多類英文書籍共156種。
難能可貴的是吳先生又致力于普及希臘史知識,1933年1月9日寫有《世界歷史世界文學訓示國人應積極抗敵苦戰犧牲》,刊于《大公報·文學副刊》262期,以希臘史上海克多(今譯赫克忒)抗敵殉國、德謨森尼(今譯德摩斯提尼)抗擊馬其頓等事跡激勵國人抗戰斗志。1948年3月15日他在武漢文化會堂作了以希臘羅馬史詩兼及修昔底德與幼里庇得的劇作《特洛伊婦女》為內容的演講。
三、羅念生對古希臘喜劇的譯介和希臘文化的研究
羅念生(1904—1990)1922年到1929年在清華學校讀書期間,對古希臘文學發生興趣,喜歡讀荷馬史詩和希臘悲劇。1929年人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英國文學系,1932年以后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院和康奈爾大學研究院深造,選修希臘文與考古學。1933年從古希臘文譯成歐里庇得斯的《伊菲革涅亞在陶洛人里》,同年人希臘雅典學院修雅典城志、古希臘建筑、雕刻、戲劇藝術等課程,成為中國第一位希臘留學生。期間在希臘國家劇院觀看過希臘戲劇。1935年任教北京大學外文系,教授翻譯課、希臘文、希臘文明及考古學。1936年翻譯出版埃斯庫羅斯的《波斯人》、歐里庇得斯的《依斐格涅亞》、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上海商務印書館版)。1938年譯出阿里斯托芬著的喜劇作品《云》,由長沙商務印書館出版。1939年任教四川大學外文系,擔任希臘悲劇、希臘羅馬古典文學等課程。1940年所譯歐里庇得斯著《美狄亞》由長沙商務印書館出版。1943年所撰的《希臘漫話》,由中國文化服務社重慶分社出版,同年所譯歐里庇得斯著的《阿爾刻提斯》由重慶古今書局出版,1944年譯成歐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亞婦女》,由重慶商務印書館出版。1947年譯作歐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亞婦女》由重慶商務印書館出版。1947年譯作埃斯庫羅斯著的《普洛米修斯》,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1948年任教于清華大學外語系,教授希臘悲劇、希臘神話等課。 以后羅念生繼續致力于古希臘戲劇作品的翻譯與研究,成果豐碩,詳見《羅念生全集》第八卷第374-375頁,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羅先生翻譯這些劇本時,歷盡了辛苦。他曾指出:“古希臘著作是不大好翻
的。據說學習古希臘語的難度僅次于印度的梵文。單說一個正規的希臘動詞的變化就將近有300個字形,困難還不在這里,而在于不規則的詞形變化。古希臘語不大講究語法,幾乎任何一個字都可以放在句首,讀者要從雜亂的語句中找出一條語法來。其次是抄本古老,而且有許多筆誤和篡改,不容易讀懂。還有古希臘文學作品內容深奧,典故繁多。”在這一時期,羅先生還對古希臘文化進行了多視角的研究,其成果輯入所寫的《希臘漫話》一書。他在序言中交待,在希臘游學一年期間,對古希臘發生過強烈的情感,寫作了幾篇文章和希臘抗戰史話,共20余篇,可惜有些已散失,現今結集十八篇成書。《希臘漫話》一書屬于學術論文的是以下幾篇:《古希臘與中國》、《希臘精神》、《怎樣研究古希臘文學》、《古希臘悲劇的特點》、《<特洛亞婦女>引言》、《古希臘雕刻》,這些論文至今仍有參考價值。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前兩篇。《古希臘與中國》一文,從文字方面考證了希臘對中國的影響以及古代希臘與中國的交通往來。什么是“希臘精神”,這既是一個關于希臘文明的關鍵問題,又是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羅先生在《希臘精神》一文對此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他認為作為一種共同的價值取向,其特點有七:(一)求健康精神;(二)好學精神;(三)創造精神;(四)愛好人文的精神;(五)愛美的精神;(六)中庸精神;(七)愛自由精神。羅先生強調指出:希臘精神與我國固有的精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他們所表現的種種精神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特別是愛自由的精神。
羅先生從上世紀30年代開始把他相當一部分精力投入引進、研究古希臘文化(尤其是戲劇作品)的艱巨而宏偉的事業中,引導中國學人進入希臘文化的殿堂,登上這座高山。黃宗仁在紀念羅先生的文章中寫了這樣的詩句:
甘于寂寞,皓首窮徑,
東土西天,馨香一爐。
四、陳康、嚴群致力于古希臘哲學的探討
20世紀初期,中國出現了研究希臘哲學的論著,到30年代中期,古希臘哲學研究出現繁榮景象。在眾多學者中,陳康與嚴群最為突出。
陳康(1902-1992)早年留學英國、德國學習希臘哲學、希臘文、拉丁文。40年代任教西南聯大,講授古希臘哲學,他的名著《巴門尼德斯篇》1944年由重慶商務印書館初版。陳康在翻譯柏拉圖的這篇著作原文同時,還分別從文字的校勘、詞句的義釋、歷史的考證、義理的研究等4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注釋。經過這樣翻譯和注釋的譯本,確切地說是個注釋本。在文字上注釋的部分比原著的翻譯部分要多出9倍,這個譯本解決了柏拉圖哲學研究中長期未得到解決的問題。過去研究者都夸大了亞里士多德“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的說法,摭拾亞氏表面上對于柏氏的批評,便以為兩氏的哲學根本對立。陳先生卻根據他自希臘文原著的獨到研究,揭示出自柏拉圖的思想過渡到亞里士多德的思想發展的線索,指出亞氏只是承繼、發揮、補充柏氏,并不反對柏氏。賀麟高度評價陳康這一研究成果,指出他是中國哲學界鉆進希臘人原著的寶藏里、直接打通了從柏拉圖到亞里土多德的哲學的第一人。當代古希臘哲學史研究專家陳修齋也認為陳先生這一作品代表了我國學者在西方古典研究中的最高水平,是在這領域內能與西方的有關權威學者相抗衡,并實際超過西方學術界在這領域內水平的代表作。
嚴群(1907-1985)1929年在燕京大學哲學系主修希臘哲學,1932年入研究院繼續研究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哲學思想。1935年赴美,在哥倫比亞大學專攻希臘哲學史、古希臘文與拉丁文。1938年轉入耶魯大學繼續專攻希臘文與拉丁文。
1933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所著的《亞里士多德之倫理思想》是國內第一部系統研究亞里士多德倫理學的學術專著,它用表解和詮釋的方法對亞氏的倫理思想進行了準確的概括和轉述,并結合中國倫理思想進行了比較分析,至今仍起著導讀作用。2003年列入浙大學術精品文叢,由商務印書館再版。后來嚴群又著有《希臘思想》,由華夏出版公司在1948年出版。此書圍繞古希臘自然哲學與近代西方自然科學內在聯系這一中心展開論述,揭示希臘自然哲學各學派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各自的發展過程。在嚴群看來,思想和學問這東西絕非突如其來,總是一代一代積累而成的。以西方文明為例,它有三個來源,即希臘哲學、猶太宗教和羅馬法律。他一反傳統看法,認為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學來源于古希臘的自然哲學,而不是始于文藝復興時期。后
世學者黃見德高度評價《希臘思想》一書,指出:“在論述中,材料集中,觀點明確,立意新穎,全書雖然篇幅不大,但卻給人以精雕細刻的印象。”關于嚴群的學術生平及著述參見《世紀學人自述》第三卷“嚴群自述”,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
五、其他學者有關希臘文明研究
何魯之(1891,1965)早年留學法國,在成都大學任教時,出版有講義《希臘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在四川大學任教授期間,寫有《希臘民主政治》(在中英、中美文化協會的講演),刊于《華文月刊》第1卷第2期,1942年3月5日,后輯入王挺之、孫錦泉主編《川大史學·世界史卷》,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吳廷醪(1910,)早年留學日本,在四川大學任教期間,寫有《古代中國希臘文化接觸之研究》,刊于四川大學《人地時》1944年第一期、第二期,后輯人《吳廷謬史學論集》,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閻宗臨(1900-1978)早年留學法國和瑞士,1944年任教桂林國立師范學院時寫有《歐洲文化史論要》(桂林文化供應社1944年版),后輯入《歐洲文化史論》一書(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其中第五章為“古代希臘文化之特點”。
李金發(1900-1976)早年留學法國,在1922年寫有《希臘人生活之實況》一文,刊于1931年出版的《世界雜志》第1卷第1期。 年留學美國,曾任教北大、北師大、清華大學,寫有《希臘文學研究》,刊于1922年1月15日《改造》第4卷5號。
繆風林(1898-1959)曾任中央大學歷史系主任、教授,寫有《希臘之精神》刊于1922年8月出版的《學衡》第八期。
鄭振鐸(1898-1958)曾旅居英法兩國,回國后任教燕京大學、暨南大學,著有《希臘羅馬神話與傳說中的戀愛故事》,1924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希臘神話與英雄傳說》,1935年由上海書店出版。
陳訓慈(1901-1991)1921年畢業于東南大學史學系,1924年以后任教中央大學史學系,寫有《希臘四大史學家傳記》,刊于1926年出版的《史學與地學》第一期。
應該說,解放前,限于社會條件,中國學者在世界史研究方面,從總體上來講水平不高,與外國學者相比,有相當大的差距,與中國古代史研究相比也顯得薄弱。但不能說沒有學術專精的學者,在世界史某些領域,開展了研究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注釋:
①詳見陳德正:《19世紀后期傳教士對西方古典學的引介》,輯入《西學研究》第二輯,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李長林、楊俊明:《清末中國對古希臘文明的了解與評述》,輯入《中西古典文明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沈揚:《中國人對希臘羅馬文明的早期認識》,輯入《史與詩:世界諸文明的歷史書寫》,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②這些成果表明中國學界對古希臘文明的認識已比19世紀后期有關的了解大有進步。在19世紀后期,中國的希臘古典學處于開始引進階段,這表現在文獻形態上。總體上絕大多數論著停留在編譯的階段。介紹性的文章占絕大比例,評述和研究性的論著微乎其微;在文章的深度上還只能根據國外流行的書籍進行一般性的轉述,很少能依據古典史料作學術考證和研究。
③詳見張廣智教授為王海利著的《法老與學者一埃及學的歷史》——書所寫的“序言”。
④羅念生:《周啟明譯古希臘戲劇》,輯入陳子善主編:《閑話周作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⑤《歐洲文學史》,岳麓書社1989年再版重印。
⑥見《學衡》第48期,《柏拉圖對話錄之四·筵話篇》之文尾。
⑦穆萊著,吳宓譯:《希臘對于世界將來之價值·編者識》,載《學衡》第23期(1923年11月)。
⑧商務印書館1982年再版重印。關于陳康及其主要著作可參見汪子嵩、王大慶編《陳康論古希臘哲學》,商務印書館1990年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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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錦厚.五四
篇8
關于溫克爾曼藝術史學思想的認識論背景,國內的研究一直以來都比較強調從萊布尼茲、沃爾夫到鮑姆加登的德國理性主義哲學傳統的影響。(注:見邵大箴,《溫克爾曼及其美學思想》,載《希臘人的藝術》,(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頁5—6。) 但是,西方研究溫克爾曼的專家阿歷克斯·波茨(Alex Potts)則認為,溫克爾曼關于文化和歷史的認識并不像是歌德、施萊格爾和黑格爾那樣的德國唯心論者或浪漫主義者,倒是更接近于盧梭、伏爾泰和孟德斯鳩。(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 p. 24. ) 看來,在這個問題上還有必要繼續作一番研討。
我們都知道,盡管溫克爾曼在1738年進入曾是沃爾夫的講壇所在地的哈雷大學學習神學,而且他還聽過沃爾夫的學生、美學的創始人鮑姆加登的課,(注:鮑姆加登于1737—1740年間在哈雷大學任教。) 但是他對鮑氏的哲學很是不以為然。(注:見[德]西海·貝格瑙,《論德國古典美學》,張玉能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8),頁6。) 通觀溫克爾曼的著作,我們也會發現,盡管溫克爾曼是在德國的學術中心哈雷大學接受了正規的神學教育,他也熟知萊布尼茲、沃爾夫一派的哲學理論,但是溫克爾曼的著作中并體現不出德國哲學家擅長的形而上思考的特點。顯然,從溫克爾曼對待鮑姆加登的態度來說,他可能在他的著作中有意避免給人以鮑姆加登式的印象。然而,德國的理性主義傳統對于溫克爾曼藝術史學思想的形成所具有的潛在而深刻的影響卻是不能因為作者的主觀姿態而否定掉的。溫克爾曼史學思想中的一些具體的問題——作為體系的藝術史、自由與藝術的繁榮、關于理想的美——事實上都與他之前的理性主義者的哲學思考有著密切的聯系。溫克爾曼把藝術史作為一個“體系”去進行思考首先就得益于他在德國所接受的哲學訓練,這種探索體系形式的理論訓練先是由萊布尼茲灌輸到了德國哲學中,繼而在沃爾夫那里得到了強調,最終影響到了整個德國古典哲學的進程。而英、法的哲學在笛卡爾之后對于龐大哲學體系的建構則基本上持著一種排斥的態度。(注:關于德國哲學在體系思維上的訓練及其與英、法哲學的區別的論述參見[德]E. 卡西勒,《啟蒙哲學》,顧偉銘等譯,(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6),頁326—327。) 正是因為溫克爾曼接受了這樣一種訓練,我們便不難理解,為什么不是已經在研究上走在前面的英法古物研究專家,而是德國人溫克爾曼發明了現代的、綜合的藝術史學科。在討論自由與藝術繁榮之間的關系時,溫克爾曼把“自由”這一基本的原則當作一個對于藝術之繁榮來說必須事先存在的理由,這本身就是一種理性主義的思維方式。在“美”的問題上,溫克爾曼根據他對希臘藝術的研究勾畫了一個理想的美——“高貴的單純,靜穆的偉大”,正是因為它的高高在上、超凡絕倫,因此一些學者把溫克爾曼稱作是新柏拉圖主義者。(注:“美”的性質在溫克爾曼思想的研究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學者意見不一。克羅齊、韋勒克、貢布里希、朱光潛都把溫克爾曼看作是新柏拉圖主義者,而文杜里則對此予以否認,黑格爾也把溫克爾曼歸為從經驗的角度研究美的學者之列。相關論述見:[意]貝內戴托·克羅齊,《作為表現的科學和一般語言學的美學的歷史》,王天清譯、袁華清校,(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頁105;見[美]雷納·韋勒克,《近代文學批評史》(第一卷),楊凱身、楊自武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5),頁199;Gombrish, Ernst, Ideas of Progress and Their Impact on Art, Ⅰ. From Classicism to Primitivism; Ⅱ. From Romanticism to Modernism. New York, Cooper Union( The Mary Duck Biddle Lectures) , 1971;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頁118,鑒于朱光潛受克羅齊影響之深,有理由認為他的這一看法來自于克羅齊;[意]L. 文杜里,《西方藝術批評史》,遲軻譯,(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頁126;[德]黑格爾,《美學》(第一卷),朱光潛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頁19。本文同意文杜里和黑格爾的見解。) 然而,無論說溫克爾曼的美是來自于夏夫茲伯里這個贊成理性主義的英國的新柏拉圖主義者,還是說它來自于萊布尼茲對于“美”的理解,在我看來都只是看到了溫克爾曼關于美的論述的一些表面的問題。恰恰是溫克爾曼的這兩位前輩在模仿普羅提諾,而溫克爾曼則是通過分析、歸納和總結,使理想的美從具體的材料中生發了出來,也就是說,他把理性主義者的論述用經驗主義的方式顛倒過來了。
對于溫克爾曼來說,經驗主義的影響確乎更大。經驗主義在當時整個德國的文藝理論界也是占優勢的。18世紀初的德國思想對于溫克爾曼的確沒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為當時的德國學術比起英、法兩國的學術來說實在是太薄弱了。(注:關于德國啟蒙運動的一般狀況參見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頁279—282。) 對于當時的德國思想界來說,更多的影響來自于英、法。當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們在進行“古今之爭”的時候,德國人考慮的問題卻不是古今的優劣,而是他們的文藝是應該借鑒法國還是英國,足見當時的德國知識界在其文化上的不自信。以高特雪特委代表的萊比錫派與以波特瑪和布萊丁格為代表的屈黎西派之爭,本質上是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之爭在德國的延續,其結果則是以經驗主義的勝利告終。(注:參見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頁282—286;以及[英]鮑桑葵,《美學史》,張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頁211—281。) 法國的啟蒙思想對于德國的啟蒙運動當然是具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注:在這個問題上,德國的思想家當然不是完全被動的接收,這與其注重形而上思考的根深蒂固的傳統有著內在的聯系。參見[英]柏林,《休謨和德國反理性主義的起源》,載《反潮流:觀念史論文集》,馮克利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2),頁193—224。) 而在哲學史上,18世紀的法國啟蒙思想家事實上也更多地受到了英國經驗主義哲學的影響。根據羅素的分析,造成這種影響的原因,除了英國優越的資本主義制度的吸引,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牛頓對于宇宙演化的解釋超越了笛卡爾使得人心偏向了洛克,洛克哲學在英法的勝利主要應該歸功于牛頓的威望,而把英國以洛克為代表的經驗主義哲學傳到法國去的主要人物正是伏爾泰。(注:見[英]羅素,《西方哲學史》(下卷),馬元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6),頁175。)
1726—1729年,伏爾泰流亡英國三年,在后來的著作中,他曾寫道:“尤其在哲學方面,英國人是其他民族的導師。”(注:見[法]伏爾泰,《路易十四時代》,吳模信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頁496。) 在自然科學方面,伏爾泰成為牛頓的信徒;在歷史學的領域,他則創立了一種以《風俗論》(1756)為代表的新的方法論方案,也就是一種新的歷史哲學。卡西勒指出,這種方案就是不讓歷史寫作單純的依賴哲學或者神學的建構力量,而是試圖直接從生動豐富的歷史細節中引出新的哲學問題。(注:見[德]卡西勒,《啟蒙哲學》,頁195。) 伏爾泰的興趣不在于事件的前后相繼,而在于文明的進步和它的諸因素內在的關系。伏爾泰抱怨歷史知識較之自然知識而言處于支離破碎的狀態。歷史也應當能夠類似于牛頓的科學,能把事實還原為定律。他打破了以前的歷史以《圣經》作為基本的敘述結構的局面,而是要模仿牛頓的力學從最基本的歷史材料出發建構新的歷史模型。這個歷史模型把人類的歷史從神學的救贖史拉回到了世俗的世界,試圖通過對人生活的環境氣候、民族、風俗等人類生活各個方面的考察勾畫一個世俗的人類文明史。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卡爾·洛維特把從鮑胥埃的《世界通史》(1681)到《風俗論》的轉變稱作是發生在17世紀末18世紀初歐洲精神史上危機的標志。(注:見[德]卡爾·洛維特,《世界歷史與救贖歷史》,李秋零、田薇譯,(北京: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頁121。) 卡西勒對伏爾泰歷史編纂觀作了精到的分析,他認為伏爾泰并不否認理性作為一種人類先天的稟賦的存在,他的做法是通過一種新的歷史模型使得理性能夠在經驗中顯現、并能為自身所理解,也就是說在伏爾泰那里唯有分析的、經驗的歷史才能夠充分地展現理性的發展。(注:[德]E. 卡西勒,《啟蒙哲學》,頁213—214。) 而伏爾泰是溫克爾曼藝術史學思想的一個重要的前導,熟悉伏爾泰的溫克爾曼顯然受到了前者的啟發。事實上,溫克爾曼的《古代藝術史》也表現出了與伏爾泰的歷史邏輯相似的一面,盡管他深受德國理性主義哲學訓練,卻也用一種經驗的方式去進行藝術史研究。
二
前述的認識論背景對于溫克爾曼的藝術史“體系”構想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古代藝術史》緒言中,溫克爾曼說:
“我所著手寫作的古代藝術史不僅僅是一部重要事件的編年史,也不僅僅是要說明在那些年代里發生了些什么變化。我是在一種更寬泛的意義上使用‘歷史’這個詞,這種意義就是它在希臘語中所具有的含義;而且我的目的是試圖提出一種體系。在第一部分中——關于古代國家之藝術的論述——涉及到每個單獨國家的藝術時我已經力圖實施這個構想,這一點在論述希臘藝術時尤為顯著。……”(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p. 107. )
這一段話的重要性在于,溫克爾曼提出了他的藝術史不是一部羅列事件的編年史,而是“提出一種體系”。把藝術史作為一種體系去研究,也就是說要用一種體系性的思維去構架藝術史寫作的結構,這無疑是溫克爾曼的一個創造性的貢獻。
“體系”顯然不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涉及到圖像、風格、文獻材料的考據等一般的藝術史方法,它首先是一個哲學概念,一個重要的認識論問題。西方現代哲學史上,從萊布尼茲開始,德國的古典哲學大家們多傾其一生,努力構建自己的哲學體系,像康德、謝林、黑格爾這樣的形而上學哲學家也被稱作“體系哲學家”。海德格爾在對謝林關于人類自由的本質論述的相關研究中曾用相當的篇幅討論過“體系”的概念及其歷史,特別是“體系”在近代的形成史。我認為,這一淵博而又深刻的論述對于我們理解溫克爾曼的藝術史“體系”是很有幫助的,這一論述不只對謝林有效,因為體系的觀念是近代哲學思維邏輯的一個基本的“語境”,所以我想首先簡要地引述一下海德格爾的研究。(注:相關的論述參見[德]馬丁·海德格爾,《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薛華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頁40-65。)
海德格爾首先考察了何謂“體系”?“體系”來自于希臘語συνιστημι,意為“我來安排”,他有兩個意義的指向:其一是內在的、給事情提供其根據與支點的結構;其二是外在的隨意的堆積框架。后來“體系”這個詞逐漸被使用于認識領域,由于其本來所具有的兩種意義指向,從而使得人們一方面創造真正的哲學體系,另一方面也把一些隨感堆砌起來,以“體系”的名義招搖。海德格爾簡要地考察了古代和中世紀的哲學。他認為,西方哲學的開端,也就是古希臘,如像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人并不“具有”哲學“體系”,但這并不妨礙他們的偉大。在中世紀,像托馬斯阿奎那的著名的《神學大全》也不算是體系,其概念十分的混亂,就連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也不及,更不用說是和像黑格爾、謝林那樣的真正的體系相比,因而中世紀的各種神學“大全”不算“體系”,而是神學的教科書。接著,海德格爾對于“體系”的概念進行了集中的論述,他反對把“體系”當成是對現有的教學材料進行的劃分排列,指出:“體系一般地首先并非是、也并非僅僅是給現有知識材料以一種次序,以期適當傳達知識,反之體系是可知東西本身的內在安排,是給其以論證性的形態和展示,更真切地說,體系是對存在東西在其存在性內結構與銜合的合知識性的安排。”(注:相關的論述參見[德]馬丁·海德格爾,《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薛華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頁45。) 在海德格爾看來,真正的“體系”是在近代,也就是17、18世紀形成的,因為直到近代“體系”才具備了其形成所必需的條件,其中首要的就是數學的理性體系在人類思維中占據優勢統治地位。在進行了以上論述之后,海德格爾指出,在從17—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思想變遷的過程中,“體系”是“整個哲學的主導詞語”。(注:相關的論述參見[德]馬丁·海德格爾,《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薛華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頁55。)
從海德格爾的論述中,我們可以抽出一條最為核心的理念,即“體系”必須是某種理論內在的結構秩序。然而,海德格爾的論述是著重于德國的唯心論哲學傳統。前文中,我強調了溫克爾曼與經驗主義的關系,那么,是否能夠找到一個接近海德格爾所謂“體系”概念的實質,而與溫克爾曼的聯系又更為直接的論述呢?狄德羅主編的《百科全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提示,其中對“體系”一詞有專門的詞條解釋,解釋者正是那位偉大的啟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伏爾泰。伏爾泰說,“所謂體系,無非是一種藝術或科學中的不同因素按照一定秩序的組合,這種秩序使他們彼此相互依存;從其原始因素可以導致并說明其最終因素。那些用以解釋其他因素的,稱為原則,而原則的數量愈少,體系就愈完善,最好是減少到只有一個原則……在所有的體系中也只有一個首要的原則,而構成體系的各個因素都依存于它。”(注:伏爾泰釋《體系》,見[法]丹妮·狄德羅,《百科全書》(選譯本),梁從誡譯自[美]斯·堅吉爾的英譯本,(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2),頁349—350。) 伏爾泰認為在哲學家的著作中有三類原則,他們形成了三個類型的體系:第一類原則是一般的或抽象的原理,涉及此種原則的體系被稱為“抽象體系”;第二類原則是一些假設,以此作為基礎的體系稱為假說;第三類原則是由事實所構成的,這些事實,是在實驗中收集到并經過考察和鑒別的。伏爾泰認為“真正的體系是在最后一類原則上建立起來的;只有它們才有資格被稱之為體系。”(注:伏爾泰釋《體系》,見[法]丹妮·狄德羅,《百科全書》(選譯本),頁350。) 而且,真正的體系要以事實為基礎,它要求有大量的觀察,以使人有可能掌握各種想象之間的內在聯系。伏爾泰堅信“沒有任何一種科學或藝術是根本不能建立任何體系的。”(注:伏爾泰釋《體系》,見[法]丹妮·狄德羅,《百科全書》(選譯本),頁353。)
伏爾泰的解釋使我們意識到,“體系”的問題在17、18世紀是歐洲哲學的一個重要問題。阿歷克斯·波茨說:“為了認知人類文化和社會某些關鍵層面的經驗的多樣性而精心構建一個體系是啟蒙運動的一個中心課題。”(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 33. )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把溫克爾曼與孟德斯鳩和盧梭相聯系。的確,有許多思想家在他們的著作中都提到了“體系”,但是這些“體系”的概念和取向都是有區別的,并不像阿歷克斯·波茨說得那么簡單。從伏爾泰對于“體系”的解釋看,“體系”的概念以及人們對于體系思維的認識在當時并不是唯一的,因而不能用一種籠統的趨勢概括它在當時的發展和影響。卡西勒曾指出,當時的英、法正流行著一股反體系的潮流,對溫克爾曼具有重要影響的夏夫茲伯里甚至說“體系是把人變成傻瓜的辦法”。(注:轉引自[德]卡西勒,《啟蒙哲學》,頁327。) 孔迪亞克在1759年發表了《論體系》一書,他強烈地主張在物理學中消滅“體系癖”,而17世紀那些偉大的形而上學大廈正是從這種“體系癖”中產生的。孔迪亞克反對任何基于表面的“物性”的一般的、任意的解釋,而是主張必須直接對現象進行觀察,通過對現象的經驗性質的聯系作出清楚的規定。接著,把牛頓奉為經典的伏爾泰也用這種理想向笛卡爾的物理學發難。(注:轉引自[德]卡西勒,《啟蒙哲學》,頁51。) 伏爾泰在解釋“體系”的詞條時,實際上也就包含著反對以前的理性主義者主要通過演繹的方法所建立的形而上學體系,主張一種基于現象的觀察建立的經驗的體系的思考。按照伏爾泰的設想,關于藝術的研究顯然也應該能夠建立一個體系。這個“體系”當然應該是一個“真正的體系”,也就是基于觀察的、由事實建立的體系。溫克爾曼在大家都在反對“體系”的時候卻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藝術史的“體系”,不管它是什么樣的“體系”,這首先應該說是萊布尼茲灌注到德國哲學中“體系精神”的一種根深蒂固的反應。當然,深受英、法經驗主義哲學影響的溫克爾曼不會把這個“體系”建構成“抽象的體系”,而是伏爾泰所說的那種新的經驗的“體系”。
由于溫克爾曼本人并沒有對他的“體系”的概念作出說明,阿歷克斯·波茨在研究溫克爾曼的藝術史的“體系”概念及其理論結構時采用的方法是通過把《古代藝術史》“體系”與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和盧梭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中的“體系”原則相類比得出結論。(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p. 41-46. ) 本文在討論“體系”的概念時沒有按照他的方法,而是從海德格爾和伏爾泰的相關論述中抽象出來的,可以作為阿歷克斯·波茨的相關論述的補充。涉及到溫克爾曼的“體系”的邏輯方法問題,阿歷克斯·波茨認為:“溫克爾曼的體系既是一個從那些作為自明真理的原則中推衍出來的概念結構,又是一個從實物證據中歸納出來的分類框架,這些實物證據聯系于置于思考之下的現象,在他那里也就是古代藝術。”(注:Ibid. p. 33. ) 進而,他又對這一論點作了發揮,認為溫克爾曼的體系盡管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原則之上,卻不能被完全認作是來自于先驗原則的推演。他認為這個體系乃是為了認知經驗的材料而組成的“假設的結構”(hypothetical constructs)。單是推演或歸納性的論述都不可能證明這個體系的任何一個方面,只能把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做到。(注:Ibid. p. 41. ) 本文在前面說過,溫克爾曼的思想從大處說乃是受到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義哲學和經驗主義哲學的綜合影響。理性主義注重演繹,經驗主義注重歸納,在他的“體系”中,無疑也反映了這種影響。但阿歷克斯·波茨的這種表述過于折中,而且從基本的原則往下推演邏輯方式涉及到溫克爾曼的“美”和新柏拉圖主義的問題。溫克爾曼的“美”和“自由”并不是阿歷克斯·波茨所說的“先驗的原則”(priori principles),(注:Ibid. p. 41. ) 這些原則是可以“經驗”的,而且在古希臘是已經“經驗”過的,只不過對于當時來說像是一種“先于當下經驗”的存在罷了。我贊成關于“體系”是一種思維綜合的表述,但不是一種折中。我不否認這些原則在溫克爾曼的腦子里先是作為一種預設的結構存在的問題,但我認為溫克爾曼的這個“體系”中的原則都是由經驗建構起來的,他以具體的藝術作品和史料為基礎對古代遺留下來的藝術作品進行了仔細的考察和鑒別,其“體系”不是“抽象體系”,也不是假說,完全可以把他歸入伏爾泰所謂的“真正的體系”。
三
溫克爾曼的“體系”涉及到基本的原則、操作性的歷史學方法以及具體的論證過程。古代藝術發展的基本規律、自由與藝術的繁榮之間的關系以及理想的美等問題都是構成溫克爾曼的“體系”的基本原則;《古代藝術史》中比較初級的風格分析、題材與歷史、神話之間的關系問題的分析、辨別真偽的分析等問題都是具體的、操作性的歷史學方法;涉及到具體藝術作品、碑銘的論證則更多。我們可以把后兩者全部歸入到一般經驗的領域,而組成“體系”的基本原則卻是由這些最基本的經驗論證所支撐的。作為思想范式的研究,我們只研究溫克爾曼的《古代藝術史》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則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
首先是古代藝術的發展規律問題,也就是溫克爾曼的歷史敘事。這一敘事也就是古代藝術的興衰模式,他說《古代藝術史》的目的“是要說明藝術的起源、發展、變化和衰落,以及不同的國家、時代和藝術家所具有的不同的風格,而且要盡可能地從現存的最古老的遺跡開始全面考察。”(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07. ) 他像以前的人一樣,把藝術比作人和植物的自然生老的過程。但是,在溫克爾曼那里藝術并非如瓦薩里所言來自于上帝的創造,他認為藝術以一種最為簡單的形式出現,在所有孕育它的民族中以相同的形式起源,卻沒有證據表明藝術到底最早起源于哪一個國家和民族。(注:Ibid. p. 133-34. ) 表面上看起來,溫克爾曼關于藝術發展過程的描繪在他那個時代幾乎是陳詞濫調,因為把歷史的發展比作人或者植物的榮衰早已經不是新鮮事了,但是在溫克爾曼的表述下面卻是不平凡的發現。首先,盡管溫克爾曼繼承了瓦薩里的藝術進步論,(注:See Gombrich, ' The Renaissance Conception of Artistic Progress and its Consequence' , in Norm and Form: Studies in the Art of the Renaissance, ( London: Phaidon Press, 1985) , p1. ) 但是他在解釋藝術的起源和發展時卻已經不像瓦薩里那樣套用《圣經》的歷史序列了。(注:見[意]瓦薩里,《意大利藝苑名人傳》,中譯本《中世紀的反叛》卷,劉耀春譯,(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長江文藝出版社,2003),頁21—23。) 他擺脫了一般的歷史循環論,(注:德國學者漢斯·貝爾廷將溫克爾曼與瓦薩里相比,認為溫克爾曼的藝術史觀仍然是循環論的模式,而阿歷克斯·波茨則認為,比之一般的藝術史循環論,溫克爾曼的藝術史體系是一個例外。我認為,不能通過《名人傳》和《古代藝術史》的簡單比較就得出溫克爾曼的藝術史觀是循環論的結論。《古代藝術史》寫的只是“古代”,而《名人傳》則一直寫到瓦薩里的時代,后者是能夠全面反映作者史觀的,而前者只是古代藝術的歷史序列,不構成作者完整的歷史觀。溫克爾曼對于當代藝術要朝著古典的“美”前進的觀點是深信不疑的,他并沒有討論新的歷史循環。啟蒙的時代是歷史進步論的時代,溫克爾曼也是進步論的,只不過他的歷史進步的目標是“好古”的罷了。關于貝爾廷和阿歷克斯·波茨的觀點,參見《藝術史終結了嗎?關于當代藝術史和當代藝術史學的反思》,載《藝術史終結了嗎?當代西方藝術史哲學文選》,常寧生編譯,(長沙:湖南美術出版社,1999),頁295—298和Flesh and the Ideal, p. 39. ) 而把藝術的進程重新確定為對至高無上的理想的“美”的追尋。無疑,在啟蒙思想的影響下,溫克爾曼跳出了瓦薩里無法逾越的屬于中世紀的“上帝之城”。其次,他給整個古代世界的藝術發展勾畫了一個合理的圖景,這個圖景也就是一個描述古代藝術的通史的結構。正是在這個通史的結構中,希臘真正成為古代藝術的典范,成為古代世界最為輝煌的縮影。哈斯克爾所說,“溫克爾曼最重要且持久的貢獻是為包括埃及人和伊特魯斯坎人在內的整個古代藝術——主要是雕塑——制造了一個完整、綜合而且清晰的年代學框架。”(注:Haskell, Francis and Penny, Nicholas, Taste and the Antique,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101. ) 溫克爾曼不僅給古希臘勾畫了藝術的興衰,而且給整個他所了解的古代世界,在各個民族之間建立了一個關于藝術興衰的參照體系,軸心是古代希臘的藝術,這是一個大跨度的人類精神實踐的歷史綜合。他說,直到希臘人去發現之前,埃及人和波斯人的藝術如同一棵沒人知道它的好,卻被悉心照料的樹木;伊特魯斯坎人的藝術是湍急的溪流;而希臘人的藝術則像是一條穿越富饒峽谷的彎曲的河流,清澈的河水充滿河道卻不泛濫。(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33-134. ) 這一點對于他以后的西方藝術史的價值描述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第三,他還給當時并不為人所了解的古希臘藝術勾畫了一個歷史的發展輪廓,把古希臘的藝術分成了四個時期:第一種風格從遠古到菲迪亞斯為止,相當于政治上希伯戰爭之前的時間,風格以直線和僵直的造型為特點,被稱為“遠古風格”。第二種風格延續到普拉克希特列斯、留西波斯和阿匹列斯,政治上相當于雅典自由城邦極盛的時期,風格是崇高的、多棱角的,被稱為“崇高風格”;第三種風格隨著上述三人學派的衰落而衰亡,政治上一直延續到亞歷山大時期,風格是雅致的、波浪形的;此后就是衰落時期了,風格以模仿為主。(注:[德]溫克爾曼,《論希臘人的藝術》,載《希臘人的藝術》,頁173-201。) 以前的法國古物學家也想構建一個希臘藝術史,但是只有溫克爾曼給希臘藝術拿出了一個合情合理的年代學框架,從而描繪了希臘藝術發展的歷史序列,這個歷史序列也就是希臘藝術風格演變的序列。這個風格序列的不平凡之處就在于:它是從具體的藝術作品出發,通過對風格的歷史分析從而達到對古代藝術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