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安全生產檢查報告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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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繼續深入開展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省局統一安排部署,迅速組織執法人員通過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突擊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521人次,檢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336家,責令整改40家,立案3件,罰沒款金額10017元。
三、扎實開展藥品“兩打兩建”專項行動
一是召開了“兩打兩建”動員部署會。7月23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兩打兩建”專項行動動員視頻會議后,我局及時召開了動員大會,就貫徹落實國家總局和省局通知要求,明確“兩打兩建”專項行動總體目標、總體要求,結合實際,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開展此次專項行動作了具體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進一步細化方案。結合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和存在的問題隱患,制定切實可行,能解決突出問題的專項行動方案,落實責任,明確目標任務。三是搞好集中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8月8日,組織區縣局、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局機關相關藥品監管執法人員共50余人進行了藥品監管執法培訓。四是按照方案,開展了“兩打兩建”專項行動。在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生產、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經營方面一律采取“四個不分”懲治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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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胡占林(場長)副組長:齊振祥(副場長)成員:宋振平艾國玉王平武趙鳳云
二、自查內容
1、檢查森林防火:主要檢查預案的制定、隊員演練、火源管理、撲火裝備儲備情況、防火道開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
2、安全生產:主要檢查場辦公設備、設施及苗圃生產中安全狀況。
3、森林資源:主要檢查無證經營加工、無證采伐、行政被許可人征占林地。
三、自查方式這次安全生產檢查是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對森林防火、場辦公設備設施、苗圃安全生產進行了徹底檢查。
同時,對機動車輛使用與管理、24小時值班制度等都進行了詳細排查。
四、自查結果1、森林草原防火:我場森林防火工作已適時制定了防火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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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座談情況:
(一) 度廉潔風險防控整體推進情況:
1、培訓、宣貫情況:全年舉辦廉潔風險防控培訓、宣貫10次,進行檢查10次(包括全市范圍的檢查和縣、區的自查),發現問題5個。
(二)安全生產整體情況:
1、全年舉辦安全生產培訓12次,參加培訓共計527人次;進行應急演練12次,參加演練的單位共計14個,1113人次。
2、安全生產談話制度落實情況:全年安全生產談話4次。
3、全年共進行安全生產檢查12次(包括全市范圍),共計發現安全隱患5處,其中已經完成整改的5處,所有安全隱患均建立有臺賬。
4、本次檢查情況:
主要存在建設單位演練記錄不完整、設計交底記錄不完整、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不完整、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臨時用電措施不完整等問題。
主要存在項目質量監督申報滯后、設計會審及項目驗收工作參加部門不齊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缺失、結算送審滯后等問題。
第X檢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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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管執法大隊對影響行人通行安全的亂停亂放、占道經營、占道施工等違法違章行為堅決予以糾正,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二、市政處以保障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對管轄范圍內的主干道、人行道、過街天橋、城市照明、城市防洪、商業街大棚等市政公用設施不斷進行認真細致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存在。
三、環衛處以保障環衛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加強環衛車隊駕駛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對管轄范圍內的中轉站、垃圾斗、果皮箱等設施的維護不斷認真細致排查,在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中轉站設施管理及車隊駕駛員車輛安全行駛存在的安全隱患迅速落實整改。 安全四、河道管理處以保障河道公用設施安全、汛期安全為重點,積極配合市、區水利等相關部門作好防汛抗洪應急準備工作,對管轄范圍內河道公用設施護欄鐵鏈、排污井蓋不斷進行認真細致排查,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管理五、垃圾填埋公司為保障每日垃圾安全正常進入填埋庫區,加強對進入庫區垃圾的填埋管理,加強進入車輛的指揮,保證了進入庫區所有車輛的安全。醫療廢物的處置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六、規劃執法大隊在違章建筑拆除中,制定周密的拆除計劃,保證拆違現場、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和經營場所的檢查,發現違章現象和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七、園林綠化公園管理處在綠化工作中,加強工作人員安全知識培訓,采取一系列安全工作保障,切實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特此報告 管統特此說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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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四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條工會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第十三條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機關應當迅速追捕歸案。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九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第二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二十四條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有關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第三十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第三十一條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四十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及其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事故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護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或者借機打擊報復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落實經批復的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的,由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規定的罰款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和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國務院或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調查處理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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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一:“上面一根針,下面千條線”,安監工作越到基層越具體,任務越艱巨。從蘇南蘇中三地的做法可以看到,長期困擾安全監察力量的“倒金字塔”結構已悄然改變,從基層隊伍建設抓起,市、縣、鄉三級安全監察隊伍建設正在轉變為“金字塔”結構。
制度管人程序管事
“我的微小疏忽,可能給事業帶來很大麻煩;我的微小失誤,可能給單位帶來形象損害;私欲、失德、腐敗將給安監和自己帶來恥辱。”××市安監局趙昶東局長告訴我們,這三句話是××市安監局的警言,為了把一切麻煩和失誤降到最低、消滅在萌芽狀態,他們執著地堅持“制度管人、程序管事”。今年初,《××安全生產》雜志編輯了一期特殊的增刊,這期增刊上收錄了××市安監局幾年來編制的26項規則和制度,從這些規則制度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市安全監察制度建設的脈絡:從行政執法計劃、違法行為立案標準、執法公示、小錯不罰警誡制度到行政執法回訪、行政執法聯席會議、行政執法卷宗、行政執法反饋制度等等,一個系統而又較為完備的安全監察執法制度鏈已經形成;從執法檢查前公示到檢查過程中的監督,從相互監督到檢查后的集體民主審議,一切程序都在陽光下規范操作。××、××兩市的監察大隊強化內部管理,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內部考核辦法和檔案管理制度。××市建立了監察中隊崗位責任制百分考核辦法,按照行政執法、案件質量、綜合管理三個方面,16項具體內容進行綜合考核、評定。××監察大隊要求各中隊每周將監察檢查企業數量、發現隱患情況、下發整改通知和查處情況,以書面表格形式報執法監察大隊,大隊每月匯總并進行通報。他們還針對企業或當事人委托律師查閱檔案資料增多的情況,制定了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有效地防止泄密現象的發生。
啟示二:“制度管人、程序管事”,這是現代管理中一條成功的經驗。蘇南蘇中三地的安全監察工作把現代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監察實踐,并在實踐中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經驗,最終形成了符合本部門實際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正因為如此,他們能夠管人、管事,管到位。
重點突出落實責任
安全生產監察面廣量大,在××,經過工商登記的生產經營單位就有2.6萬家,對所有企業進行安全監察,在現有人員、裝備條件下,是無法做到的。針對這一情況,三地的安監部門根據政府規定的工作職責,結合本地產業分布、行業特點、企業狀況,對監察范圍、對象進行認真調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重點,突出抓好自留地、責任田,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安全監察工作。明確監察重點。××把化工企業作為安全監察的重點,這個市的350家化工生產企業和17家化工儲存企業是安全監察人員必訪單位,他們還根據實際情況,對蘇州市安監局在××市劃定了22家重點企業和各鄉鎮劃定的160多家重點企業,每年進行兩次督查。明確責任分工。安全檢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而安全監察則是行政執法行為,××、××兩市采取分合結合、一般與重點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處理了這兩者關系。他們明確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的統一目標下, 職能科室主要負責行政許可和日常監管檢查,監察大隊主要負責行政監察和處罰,從而起到了互為補充和互為促進的作用。明確權限劃分。××市在安全監察工作中,妥善處理市局與各縣(市、區)的關系,明確市安監支隊負責全市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和監督指導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各縣(市、區)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明確市監察支隊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6至9人的安全生產事故及跨縣(市、區)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查處。為避免市、縣之間的重復檢查、多頭執法,還明確要求安全監察實行公示制和基層執法備案制。××市規定5萬元以下行政處罰,由分管局長牽頭,支隊、法規處和相關處室負責人會辦審理和審批;5萬元以上由局主要負責人組織會辦審理和審批。
啟示三:“種好自留地、管好責任田”,安全監察面廣量大,首先要找準重點、選準目標、落實責任,這是蘇南蘇中三地在安全監察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安全監察工作起步遲、人員少、裝備差,采取抓關鍵、保重點、帶一般的方法,無疑是明智之舉,無疑可以提高本質安全度。
裝備保障彰顯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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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聯合執法力度不夠。相關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處于“單打獨斗”狀態,安全生產聯合執法的聯動機制還不健全,相關部門與安全監管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沒有形成監管合力,致使一些事故隱患大量存在,一些老難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從協調機制這個層面來看,安全生產執法需要在交通、建筑、國土、農機、勞動、環保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執法程序不完善。少數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運用不準確,執法文書中指出的違法行為與引用的法律條款不相符。以罰代停,以罰代改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導致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治標不治本。甚至出現執法行為個人化,以言代法現象,部分執法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只是采用口頭形式督促整改,并沒有按有關規定填寫相關法律文書。有的執法程序過于簡單化,不依法發行告知義務,在進行行政處罰時不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四是少數執法人員不適應執法需要。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涉及法律法規廣,標準多,要求嚴,由于行政執法人員較少,業務量大,致使執法人員業務理論和法律學習,充實提高自己的時間較少,熟練掌握業務知識的能力降低,在監管中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或意見不恰當。行政執法應當為實現政府的管理目標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與支持。而現實中卻呈現出多層執法、多頭執法、多次執法、政出多門、借法爭權、借法爭利等執法不協調和執法沖突時有發生,相關部門間各自為政,缺少配合與聯系,造成管理上的錯位和缺位。表現不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法規性、嚴肅性、權威性。
二、強化安全生產嚴格執法的有效途徑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其中,“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工作規律的具體體現。落實“安全第一”的原則,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必須突出預防為主。作為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嚴格安全執法,無疑也必須突出“預防為主”,敢于執法、善于執法,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鐵面無私,不循私情,堅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嚴肅性。為此,在具體的執法過程當中,要突出抓好“五個嚴格”:
(一)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嚴把安全準入關。在高危行業領域實行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是實現預防為主的第一道保障線。和計劃生育的“準生證”不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少生”,而是為了“優生”。要確保進入高危行業領域的企業必須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的,準予立項、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不符合要求,堅決不予放行。同時,還要加強對獲得安全生產許可的企業單位的追蹤管理,對在生產過程中擅自降低安全生產標準,或者因出現安全隱患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責令整改和糾正;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立即變更或撤銷安全許可,責其退出相關生產經營領域。
(二)嚴格規章制度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從本質上講是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企業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法定義務,要求企業必須實行最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實踐充分證明,只要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生產安全事故就可控、可防。作為安全生產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要始終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監督監察作為安全生產執法的重點,既要看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完善,也要看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還要看企業是否實行最嚴格的安全管理,對“三違”現象是否及時糾正和處罰。凡在檢查中發現制度缺失或執行不力的問題,都要責其糾正,并依法給予嚴厲處罰,確保制度健全和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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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為積極營造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濃厚氛圍,努力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查隱患、人人抓整改的良好氛圍,鎮政府堅持檢查與宣傳同行,整改與教育并重。通過發放宣傳冊、懸掛宣傳橫幅等傳統宣傳方式和“兩微一端”新型宣傳載體,充分宣傳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大檢查工作開展以來,全鎮累計懸掛宣傳橫幅9條,在各村委會和主要交通路口張貼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農村道路開展八個嚴禁專項行動的通告》、省公安廳《關于嚴禁大型貨運車輛占用道路違法停車的通告》、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有獎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縣政府《關于嚴禁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等危及公路安全行為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相關知識,有效提高了群眾的安全意識和營造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突出重點,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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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黨組書記和副局長為副組長,局辦公室、事業技術科、總編室、新聞部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安全工作各項管理規定及安播事故處置流程圖,完善了各項應急處置預案。
三是抓重點,層層落實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建立健全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分解工作指標,形成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網絡,做到制度到位、責任到人。
四是堅持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給每個成員交任務、壓擔子,增強安全工作責任心和責任感,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考核獎懲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范圍。
五是抓實值班制度,加強重點巡防。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干部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保證通訊24小時暢通,做到不脫崗、不離崗,認真做好視聽節目的監聽監督,嚴格執行重大問題報告制度。
六是突出重點,嚴格檢查。堅持每月組織有關科室人員開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檢查制度,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帶隊,深入到各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工作大檢查,做到檢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過場,發現隱患現場整改,對不能一時整改的,跟蹤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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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精神指示下,從企業負責人到企業普通員工,上下聯動,積極投入到開展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工作之中,以確保春節及“兩會”期間的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內部自查,截至目前未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紡織生產在正常軌道上有效不紊地進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按照“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一全局,認真貫徹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全面構建企業“和諧生產”。
三、嚴格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目標責任及檢查監督機制,徹底消滅各種事故隱患。
1.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在生產中我們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車間和各部室積極查找隱患,針對易出現的安全問題,制定了員工安全守則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明確了工序責任區和安全目標,使全廠職工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環節。
2.有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公司及時將安全會議的精神傳達到每位員工,對新入廠的員工及時、有效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安全紀律檢查小組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紀律大檢查,班組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學習,并認真作好記錄。并利用辦板報、標語和組織員工現場分析等多種形式,積極宣傳,及時消除生產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努力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獎罰分明。對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門和對設備安全認知程度不足的員工,實行責令限期整改和通報批評,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員工進行處罰,并嚴肅處罰當班安全責任人,徹底消滅安全隱患。
4.很抓現場管理和制度落實,完善了車間崗位各級安全責任制,實現了分層管理。車間班組長的安全責任直接影響車間的安全生產,在班組建設中重點加強了班組長的安全培訓與學習,使他們真正發揮安全骨干和模范帶頭作用,充分發揮了基層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了生產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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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導重視、措施有力。
爆炸事故發生后,各單位都十分警覺,普遍抓得緊,抓得細,及時召開了相應的專題會議,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地安排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全面排查、綜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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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暑降溫措施不到位。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處強化措施的落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時整改,跟蹤整治,確保整改到位。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強領導。要求各施工單位強化措施,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主要負責人積極監督落實情況,重點加大防暑降溫工作檢查力度,認真貫徹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堅持 “定時間、定責任、定措施、定人員”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切實做到抓實、抓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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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鎮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根本上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一是落實“三個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僅在黨委班子成員分工時明確了安全生產分管責任領導,同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每位班子成員必須同時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各職能部門充分發行部門安全生產職能,將安全生產弦從上到下時刻緊緊繃住,毫不松懈。
二是筑牢組織保障。成立了以鎮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鎮安辦、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建服務中心、供電所、衛生院、水利站、農機站、林業站、紀檢、宣傳等單位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配備了必備的辦公設施,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了上下各級齊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織密組織網絡。設立了鎮、企、村、組四級安全生產網絡管理員或信息員,各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學校等都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設立“安全科”,有至少1名以上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全鎮織牢了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圖,做到了信息渠道暢通,安全生產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有人辦。
二、加大力度,常念安全緊箍咒
一是抓宣傳,樹立人人講安全意識.通過舉辦安全生產知識講座、消防安全演練活動、組織觀看重大安全事故圖文和視頻、發放安全生產一封信以及相關資料、書箱等,運用不同形式經常性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同時在有安全隱患的位置設置醒目的安全生產宣傳標牌、警示牌和標語,在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學校、村(社區)、小區以及其他有安全隱患的人流密集場所設置專用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志或張貼宣傳畫報.先后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文化宣傳教育活動10余場次,發放張貼宣傳資料、一封信等萬余份,開展專題安全講座4次,參訓受益人數達千人以上,做到了安全教育“七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公共場所。
二是查隱患,形成時時防安全機制。我鎮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和隱患排查,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周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定時上報安全風險研判情況,黨委政府對預估風險進行分析,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部署安排,做到未雨綢繆。除了積極配合上級安監部門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活動外,鎮安辦每月至少組織兩次以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主要針對煙花爆竹、交通、食藥、燃氣、建筑施工、校園安全、消防等重點領域進行排查整治,同時要求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每周將各自領域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上報鎮安辦。做到了各行各業安全監控無死角、安全風險無隱患。
三是重整改,確保處處消安全隱患.對各領域涉及安全生產的都摸得清底數,建立巡查臺賬,針對日常集中排查和單位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按照黨委班子成員分工和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歸口,當天將問題整理制作成責任清單,將責任明確到人(單位)反饋至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時責令責任單位深入分析問題存在的根源,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擬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效,分管領導和鎮安辦同時跟蹤督辦,直到隱患全部消除。對整改不力的,啟動問責機制。
今年以來,共排查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4起,整改4起;排查非法倒灌液化氣行為2起,整改2起;排查居民小區飛線充電行為7起,整改7起。累計排查發現涉及消防、溺水、交通、電力、食藥等領域的安全隱患共67處,全部及時有效消除,避免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突出重點,切實筑牢安全堤
一是加大學生防溺水安全。我鎮成立了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工作專班,制定了工作制度,簽訂了包保責任狀和承諾書,對3-18周歲的人員進行了拉網式排查,一對一簽訂了包保責任狀,并與孩子家長簽訂了安全承諾收,落實了政府--學校--村--組--家庭五級責任包保,將包保責任明確到村、到組、到戶、到家、到人。對高中及在校大學生541名,初中生732名,小學生4217名,學前兒童1930人,共計7420人進行了防溺水安全責任包保,并逐一簽訂了安全責任狀和安全承諾書.共落實鎮級包保責任人1213人,村組包保責任人676人,學校老師包保責任人537人。同時對我鎮358個潛在溺水風險點進行了排查,并指定潛在風險點專職巡查員65名,對各潛在風險點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
二是加大防汛安全。成立了防汛領導小組,組建了防汛巡查專班和50名平均年齡在35歲左右的防汛應急分隊,做到突況發生時有人能調度、有人能處理。進入汛期時,每天由一名黨政主要領導帶隊,帶領巡查專班日夜對轄區內小清河段以及鎮區8座二型以上小型水庫進行安全巡查。通過一級落實一級,上級帶動下級,我鎮沒發生一起溺水事故和汛期安全事故。
三是加大校園安全排查。定期組織安委會成員單位對全鎮范圍內的中學、小學、公(私)立幼兒園、托管培訓機構等領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同時對校園周邊環境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細致排查,確保校園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