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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二是推行干部上下交流,拓寬培養、選拔、使用人才的視野和渠道。中院在總結近年干部上下掛職鍛煉經驗的基礎上,于2005年出臺《xx市法院系統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辦法》。根據文件規定,2006年初,中院向基層法院派出4名審判骨干掛職擔任基層法院副院長或院長助理,各基層法院也選派了5名年輕干警到中院各業務部門跟班學習。以后每年都將組織一批人員上下交流,形成法院隊伍活水長流的局面。
三是爭取上級和友好法院支持,實施“柔性引才”。為緩解人才資源緊缺問題,xx中院還積極爭取上級和友好法院的支持。中院黨組力求最大程度吸納人才為xx審判事業服務,基于xx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現實,對部分確有需要的人才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觀念,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吸引外地人才來xx法院短期服務。去年省院派遣一名干部到中院執行局掛職擔任副局長,今年省高院又派遣3名具有法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同志到該市法院審判業務部門工作一年,某某法院派遣的3位同志也即將到位投入工作,明年還將爭取蘇州法院派遣適當數量的干部到該市法院定期任職。來自省院和發達地區法院的干部不僅帶來新的工作思路和經驗,而且帶來了適應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所需要的司法服務意識。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篇2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四個月的掛職鍛煉馬上就結束了。第一個月在舊城改造工作,后三個月分配到頤景園社區拆防盜窗。回顧這些日子,非常有感觸,由衷的覺得種掛職鍛煉機會真的很難得,可以這么說,雖然很辛苦,但是收獲是實實在在的,顯而易見的。主要有三點感悟:
一、基層工作很累,但只要充滿干勁就不會累。拆除防盜窗,肯定不容易,我們社區分了三個組,每個組都包干到戶。我是其中一組的組長,分到82戶,要求限期簽約并拆除,壓力挺大。他們小區專門組建了業主微信群,群里負面輿論多,組團聯合抗拒拆除,我們進門去做思想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基本上我們每天都開會,一就是互相打氣,表決心:無論多難多累,都必須要把硬骨頭啃下來。二是通報總結當日情況,互相鼓勁,如果有難纏的釘子戶完成簽約,我們會叫點外賣小吃集體慶祝。因此大伙干勁十足,你超我敢,互相支持。業主白天不在家,晚上去,工作日不在家,周末去,真正做到了“白加黑,五加二”,很多時候家里老人、小孩病了都沒時間照顧。我記得一天晚上,我們組的一個女同志,他老公不在,她婆婆電話打來說剛滿周歲的小孩發燒40度,然后她回家送女兒到醫院,半小時后,又回到了社區繼續做工作,當時就很感動,就是被這股干勁感動的。大家就是一個小團體,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有的就是想完成簽約的急切心情,和完成簽約后的興奮知足。就是憑著這股子的干勁,我們組的整體進度排名第一,共82戶,完成簽約81戶,拆除81戶(剩下一戶業主在美國,我們也在積極協調)。我認為當一個人充滿了干勁,十頭牛都拉不住,勇往直前,我們做工作,就必須有這種精氣神。
二、群眾工作很難,但只要掏心窩子就會不難。拆除防盜窗,群眾抵觸情緒強烈,必然有其原因所在,防盜窗拆除了,小孩安全怎么辦?東西失竊了怎么辦?花花草草沒地方放了怎么解決?這些訴求解決不了,我們的工作無法推進,只有掏了心窩子,把他們的事情當作自家的事情來解決,才能得到他們的理解與支持。記得一戶業主,我們上門做工作時,情緒非常激動,主要問題怕小孩子高空墜樓,堅決不拆,還破口大罵,推推搡搡,后來直接將我們推出門外,啪一聲關上門。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心里很委屈、很郁悶,組內一個社區女同志委屈的哭了。后來我們也電話預約了好幾次,都被放鴿子,家里去敲門,門都不開,單位去見她,也沒有談成。為了解決高空墜樓的風險,我們找了家鋁合金店,研究在窗戶里面安裝防止小孩高空墜落的安全防護欄,反反復復設計了幾套樣式,然后發給她,她也不滿意。最后實在沒辦法,提著水果上門,午飯時間段去她媽媽家找她(午飯在她媽家吃),我記得當時在樓梯上等了她一個多小時,等她回來后我們跟她解釋如何安裝防護欄 ,即達到安全的目的,又不實美觀,后來她也是被我們感動了,最后簽約成功。我記得當時她說了一句話:本來我和樓道里的幾個業主已經越好都不會簽約,但看在你們的一次次的用心和執著,你們放心,我也會幫你們勸解他們的。當時,那個興奮啊,難以言喻。后來,另外的幾個業主也相繼順利的簽約完成。所以說,我認為,只有掏了心窩子,把心交給對方,他們的心也遲早會融化,再難的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篇3
全區各級黨政群機關(含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其他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由區人事局統一安排。
二、考核時間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結束。
三、考核等次
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設立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區優秀指標數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以內,實行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優秀指標數統一下達(見優秀指標分配表)。區直部門、單位和各街鎮、工業區,一般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單位評定,分別上報;全區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組按照規定的比例,在征求區委、區政府相關分管領導和區人大、政協相關負責同志的意見基礎上,分別提出各組的區管干部評定等次建議,再提交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
20*年年度考核,區管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區管干部由區委考察組進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評分量化進行,即對被考核人通過民主測評確定分值。民主測評基本分設置為總分100分。民主測評平均分值達到90分以上的,可確定為優秀等次(考核優秀人數必須嚴格控制在下達指標數內);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間的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間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要認真核實情況,準確把握,并按規定審核。
四、考核內容和標準
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職能力25分、服務態度10分、工作實績35分、廉潔自律10分)五個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礎上,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并把工作實績作為評價工作人員的主要依據(具體各類人員考核基本標準見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結合、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層面考核,要把量化測評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
各部門、單位在開展考核工作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一)區管領導干部和其他區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考核組分單位組織實施。
(二)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務員總結本年度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是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情況,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測評;
2、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年度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3、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4、機關負責人或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意見、民主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
5、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被考核公務員拒不簽字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并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注明。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內容撰寫個人總結或述職報告,并報直接主管領導審閱;
2、在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會上述職;
3、進行群眾民主評議,本單位的全體人員對其進行逐項評議打分;
4、根據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并對擬確定為優秀的人員進行公示。
5、反饋考核結果,由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六、幾種特殊情況人員的考核問題
1、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2、新調入人員(含調任或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入(調任或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入(調任或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掛職鍛煉的公務員,掛職鍛煉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掛職鍛煉的其他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結束的當年由掛職的單位提供有關情況,原單位進行考核。
4、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由原單位負責考核并確定考核等次,其學習、培訓的有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內,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不在工作崗位時間超過半年的,不進行年度考核。
5、軍隊轉業干部,由轉業后所在單位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干部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事假連續超過3個月的,擅自離職半個月以上,超假一個月以上的,或留職停薪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7、機構改革中離崗退養人員,本人自愿可不參加年度考核,由單位直接定為“稱職”等次。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不確定考核等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9、涉嫌違法亂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10、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執行;受處分的其他工作人員按照合紀發[2002]18號《關于轉發〈關于紀律處分執行工作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執行。
單位對受到處分的人員情況(何時、何文號、何處分),要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備注欄中注清楚。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根據組通字[20*]4號《關于實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予以嘉獎,獎金標準為800元;自2005年起,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一次,獎金標準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單位領導成員或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降職后,職務、級別工資按有關規定調整;無職可降的,其級別工資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八、幾點要求
1、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發揚民主的原則,按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2、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審核備案。報區人事局審核材料,公務員應提供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考核量化測評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提供考核結果統計表、考核花名冊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篇4
1、做好并安時完成2009年度的年檢工作。按照《關于認真做好2009年全區事業單位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寧事登字[2009]002號)精神,下發了《關于開展2009年度事業單位年檢工作的通知》,對年檢方式、提交的材料、年檢時間等作了精心部署,嚴格年檢,安時完成了年檢工作,并以固事登字[2009]02號文件上報了年檢工作總結。
2、把年檢合格單位在寧夏機構編制網上進行了公告。按照自治區事業局年檢文件通知要求,把年檢結果以編辦函的形式分別送達給法院、檢察院、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單位)。進一步強化了對事業單位的多方協作,聯合監督管理。
3、做好并完成了事業單位日常登記換證工作。
4、做好“政務”、“公益”專用中文域名注冊名稱審核工作。一是參加了自治區編辦2月17日舉辦的全區中文域名注冊管理培訓班和8月20日召開的全區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應用普及工作會議。二是根據會議精神,對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工作,在**日報、**政府網站做了宣傳報道工作。發了四期信息,被自治區機構編制網和中國機構編制網、政務和公益中文域名機構注冊管理中心分別進行登載。三是印發了《關于盡快報送申請注冊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的通知》。此項工作各單位正在報送中。四是建立了“**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政務”網站,現已經在互聯網上試開通運行。
5、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做好農村指導員和基層掛職鍛煉工作。
7、完成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二、2010年工作要點
1、認真按照《條例》和《細則》規定,做好2009年的事業單位登記年檢和日常的管理工作。
2、加強事業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今后事業局要針對當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提出“多方協作,形成合力;聯合監管,共同把關”的措施,每年把年檢結果以函的形式送達法院、檢察院、司法、公安、工商、稅務、財政、人勞局、人民銀行、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協助監督管理,以便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作為事業單位唯一合法“身份證”、“通行證”的地位和作用。
篇5
一、搞好支持工作,當好院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在今年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活動中,活動辦公室設在院辦公室,以此活動為契機,辦公室同志不斷強化全室人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圍繞工作大局認識,思考問題,從全局角度籌劃、協調工作。辦公室同志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階段活動的開展,草擬編寫活動階段方案、簡報、信息、總結,籌備每次會議,搞好接待,確保兩個活動的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確保了活動的正常有序開展。活動簡報有五期被區委辦采納予以轉發,院活動辦也被區委予以通報表彰。
文秘工作中,一是積極做好綜合材料保障工作。辦公室文秘人員在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文字材料撰寫能力,切實強化工作責任心,增強工作積極性上下功夫,竭盡全力,高標準、高質量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各類文字材料的撰寫工作。辦公室從事文秘工作的同志不辭辛勞,加班加點工作,精益求精草擬領導講話、文件,所有文件均提前交付領導審批、打印、發出;二是在信息、宣傳工作中,加快編寫速度,遇有重大事項等信息,都是當天編寫,當天發出,確保快速傳遞。三是文印工作中,急件不過晌,一般文件不過天,并確保準確。四是院領導交辦的事宜立即辦理,不推不托,辦后立即匯報。今年共協助院領導制訂各項崗位職責、目標責任和工作制度50余項,確保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搞好信息、調研和法制宣傳工作,確保“單項工作進位次,整體工作有突破”。
為開展好辦公室工作,今年辦公室研究出臺了《爭先創優意見》、《關于加強信息、調研、法制宣傳、案例編報、司法統計等五項工作意見》予以指導規范,把信息、調研、法制宣傳工作做為工作的突破口和側重點。今年辦公室共撰寫各類稿件一百余篇,其中有40篇宣傳稿件在市級以上媒體上發表,有10篇調研論文在國家、省、市級報刊、雜志上發表,有15篇以上信息被市級以上單位采用轉發。在調研工作中,認真完成了市中院下達的重要調研課題,均超額完成,做到上報及時,其中有2篇被省級以上書刊采用,有2篇被市中院《調查與研究》第二、三期上采用。今年調研、信息、法制宣傳工作均超額完成了年初簽訂的責任目標,辦公室所分管的單項工作有望進入省、市先進行列。
三、加強辦公室其它工作,確保辦公室工作整體推進。
1、對辦公室分管的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我們進行了制度規范化建設,出臺了《公文傳閱管理辦法》、《機要收發規定》、《檔案員職責》、《檔案歸檔制度》等十多項制度予以規范,做到件件收發及時準確,檔案歸檔及時無誤。在今年市中院組織的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檢查評比中,辦公室分管的檔案工作繼續保持省頒標準市縣一級先進單位稱號,機要保密工作也被市中院予以通報表彰。2、認真做好公文的起草、審核、印發、簽收、批辦、傳閱、催辦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繼續保持法院公文處理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篇6
(一)配齊配強中層干部隊伍
針對目前我院面臨的中層干部人員不足、年齡偏大、部分部門低配的局面,堅持用發展的思路抓隊伍建設,加大中層干部的選拔充實力度,通過積極完善以業績為引導的干部晉升、選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營造創新氛圍和正確的用人導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層助理任職期滿考核工作;
2、中層副職的民主推薦選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層領導崗位調整、掛職鍛煉工作;
4、制定非審判崗位科組長設置方案并予以實施;
5、研究室、監察室主任試用期滿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協理員聘任期滿考核工作;
7、法警大隊設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層次干部的職級晉升
政治部將根據黨組的意見、我院《法官與工作人員職務職級晉升和選任的規定》的規定以及我院的實際情況,擬定各層次晉升工作實施方案:
1、與區委組織部共同完成處級干部晉升;
2、副科級晉升正科級工作;
3、科員級晉升副科級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選、助審晉升審判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及高級法官的選升、晉級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選。根據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選工作實施意見》和本院審判工作實際需要,政治部將于今年4月開展初任法官遴選工作,為長寧法院審判隊伍補入新鮮血液;
2、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今年7月底8月初,根據高院部署,組織干警參加高院的審判員考試,通過庭審考核、面試等程序,從助理審判員中選拔出一批德勤業精的審判員;
3、高級法官的選升工作和法官晉級工作,全年共2次。確保法官職業化建設的規范化、科學化;
4、兩年一度的獨任法官續任、選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
(三)進行干警的崗位交流,合理調配審判資源
1、向本市中心城區8家法院進行人員配置情況的調查,撰寫《關于我院人員配備調研情況報告及相關建議》,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人員提供參考依據;
2、組織青年法官輪崗;
3、對部分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4、開展關于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情況調研,在此基礎上與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共同協商增加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問題;
5、制定歸檔事務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在案件多、人員少的情況下,如何合理配置審判資源,保證審判組織的良性運轉。使力量組織最優化、效果產出最大化,緩解有限的審判資源與不斷增加的審判任務之間的矛盾,是當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政治部將根據崗位需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干警崗位進行了合理調整,調整過程中本著兩條原則,一是加強業務庭人員配備,確保審判資源向一線傾斜,二是加大中層干部的輪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個人,帶活一班人,走活一盤棋”的局面。
二、統籌兼顧、抓好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是確保法院工作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養工作放在重要的戰略位置,從實際出發,制定措施,積極實踐,努力推進人才隊伍建設。政治部將根據黨組要求主要開展以下幾項工作:
(一)積極做好人員招錄工作
按照人才培養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撥的政法專項編制,在對本院年度收、結案、人均結案數等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招錄數,設定好招錄條件,把好公務員招錄關。對新進人員進行“青年成才&8226;職業生涯規劃”座談會,鼓勵其明確奮斗目標,實現階段成長。
(二)認真做好法院人才培養工作
發揮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在崗位上進一步鍛煉成長,為解決審判工作中的疑難復雜問題,為社會管理的創新而作出貢獻。
建立法官助理機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選拔、任用、培訓等工作,并對此項工作的推進進行調研、總結,探索完善書記員能級管理的模式,以實現
司法資源的合理化配置。由本院專家型法官和部分審判業務骨干組成“導師組”,建立青年法官團隊型培養模式,培養青年法官成為業務骨干和審判隊伍的中堅力量,并從中培養出未來的專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礎上繼續選派年輕法官參加司法培訓交流活動及赴其他單位掛職輪崗鍛煉,開闊年輕法官的眼界、錘煉年輕干部的膽識、促使年輕法官脫穎而出。政治部還將一如既往的認真組織好我院在職研究生的教育學習、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的培訓學習、司法考試的組織報名學習,鼓勵干警不斷學習、不斷充實自我。
(三)進行后備干部的推薦工作
嚴格按照《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院、庭兩級后備干部隊伍,做好全院動員、推薦工作。在此基礎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強我院中層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研究任期屆滿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層助理的選任工作方案。將具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知識素質,在現職崗位上工作實績顯著,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同志推薦到助理的崗位上來,形成干部隊伍的梯隊建設。
三、夯實基礎、落實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質的法院干部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院黨組在審判專業化建設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為的專業化、規范化方面下功夫,認真探索崗位精細化建設,明確司法行為要求,不斷提升法官責任心。同時加大司法業務培訓力度,積極推進全院崗位技能輪訓,切實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確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觀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項制度的落實置于基礎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勢下的隊伍績效評價機制
政治部進一步探索有效的隊伍激勵機制,通過考核的杠桿作用,引導干警在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完善審判管理和審判規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競爭激勵機制:
1、對20__年我院制定修訂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進一步予以完善;
2、結合非審判業績考評體系軟件的開發,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審判崗位業績考核方法。
(二)積極做好中層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層干部(含政治協理員、助理)管理臺帳。協助黨組抓好中層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重點把管好隊伍作為硬性指標納入考評范圍,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班子考核的核心內容。繼續深化我院中層干部隊伍考核,通過對中層干部隊伍現狀分析,對近年來加強中層干部隊伍建設主要做法進行總結,制定更能反映真實情況、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層干部考核辦法,建立并完善中層干部管理臺帳,將任務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進一步明確中層干部的管理職責,切實保證全院工作能順利有序開展。
四、拓展進取、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發展的眼光、發展的理念、發展的思路解決隊伍建設中的問題,探索新規律、解決新問題、謀求新發展。圍繞隊伍建設的瓶頸問題、突出問題和亟需解決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對策。
(一)積極參與我區組工干部聯組學習活動
充分利用區委組織部為組工干部搭建的學習平臺,積極參與,根據學習計劃認真開展好學習、交流和研討活動,與本院工作職能、工作特色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我院組工干部服務大局的自覺性、黨性修養、綜合素質、工作作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不斷完善政治協理員制度構建
加強政治協理員的業務培訓、交流。針對目前擔任政治協理員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業務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時再兼任幾個部門的政治協理員,時間精力明顯不足。況且,跨部門擔任政治協理員,工作難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員配置上還需要適當調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實該項制度,促進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體工作的提高。
(三)推進“非審判業績考評管理體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業績檔案為契機,建立我院的非審判崗位人員的業績檔案,為黨組在干部任用,部門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學的參考方法,在年終的評比表彰工作、公務員考核以及今后的晉級晉職中充分運用該系統,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業績都有客觀正確的反映,從而發現干部的特長,有針對性地加以關注,配套跟進培養措施,為人才的遴選與成長提供依據。
(四)積極協調解決干部職級、選配等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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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齊配強中層干部隊伍
針對目前我院面臨的中層干部人員不足、年齡偏大、部分部門低配的局面,堅持用發展的思路抓隊伍建設,加大中層干部的選拔充實力度,通過積極完善以業績為引導的干部晉升、選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營造創新氛圍和正確的用人導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層助理任職期滿考核工作;
2、中層副職的民主推薦選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層領導崗位調整、掛職鍛煉工作;
4、制定非審判崗位科組長設置方案并予以實施;
5、研究室、監察室主任試用期滿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協理員聘任期滿考核工作;
7、法警大隊設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層次干部的職級晉升
政治部將根據黨組的意見、我院《法官與工作人員職務職級晉升和選任的規定》的規定以及我院的實際情況,擬定各層次晉升工作實施方案:
1、與區委組織部共同完成處級干部晉升;
2、副科級晉升正科級工作;
3、科員級晉升副科級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選、助審晉升審判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及高級法官的選升、晉級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選。根據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選工作實施意見》和本院審判工作實際需要,政治部將于今年4月開展初任法官遴選工作,為長寧法院審判隊伍補入新鮮血液;
2、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今年7月底8月初,根據高院部署,組織干警參加高院的審判員考試,通過庭審考核、面試等程序,從助理審判員中選拔出一批德勤業精的審判員;
3、高級法官的選升工作和法官晉級工作,全年共2次。確保法官職業化建設的規范化、科學化;
4、兩年一度的獨任法官續任、選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
(三)進行干警的崗位交流,合理調配審判資源
1、向本市中心城區8家法院進行人員配置情況的調查,撰寫《關于我院人員配備調研情況報告及相關建議》,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人員提供參考依據;
2、組織青年法官輪崗;
3、對部分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4、開展關于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情況調研,在此基礎上與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共同協商增加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問題;
5、制定歸檔事務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在案件多、人員少的情況下,如何合理配置審判資源,保證審判組織的良性運轉。使力量組織最優化、效果產出最大化,緩解有限的審判資源與不斷增加的審判任務之間的矛盾,是當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政治部將根據崗位需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干警崗位進行了合理調整,調整過程中本著兩條原則,一是加強業務庭人員配備,確保審判資源向一線傾斜,二是加大中層干部的輪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個人,帶活一班人,走活一盤棋”的局面。
二、統籌兼顧、抓好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是確保法院工作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養工作放在重要的戰略位置,從實際出發,制定措施,積極實踐,努力推進人才隊伍建設。政治部將根據黨組要求主要開展以下幾項工作:
(一)積極做好人員招錄工作
按照人才培養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撥的政法專項編制,在對本院年度收、結案、人均結案數等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招錄數,設定好招錄條件,把好公務員招錄關。對新進人員進行“青年成才.職業生涯規劃”座談會,鼓勵其明確奮斗目標,實現階段成長。HTtP//:
(二)認真做好法院人才培養工作
發揮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在崗位上進一步鍛煉成長,為解決審判工作中的疑難復雜問題,為社會管理的創新而作出貢獻。
建立法官助理機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選拔、任用、培訓等工作,并對此項工作的推進進行調研、總結,探索完善書記員能級管理的模式,以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化配置。
由本院專家型法官和部分審判業務骨干組成“導師組”,建立青年法官團隊型培養模式,培養青年法官成為業務骨干和審判隊伍的中堅力量,并從中培養出未來的專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礎上繼續選派年輕法官參加司法培訓交流活動及赴其他單位掛職輪崗鍛煉,開闊年輕法官的眼界、錘煉年輕干部的膽識、促使年輕法官脫穎而出。政治部還將一如既往的認真組織好我院在職研究生的教育學習、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的培訓學習、司法考試的組織報名學習,鼓勵干警不斷學習、不斷充實自我。
(三)進行后備干部的推薦工作
嚴格按照《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院、庭兩級后備干部隊伍,做好全院動員、推薦工作。在此基礎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強我院中層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研究任期屆滿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層助理的選任工作方案。將具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知識素質,在現職崗位上工作實績顯著,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同志推薦到助理的崗位上來,形成干部隊伍的梯隊建設。
三、夯實基礎、落實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質的法院干部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院黨組在審判專業化建設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為的專業化、規范化方面下功夫,認真探索崗位精細化建設,明確司法行為要求,不斷提升法官責任心。同時加大司法業務培訓力度,積極推進全院崗位技能輪訓,切實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確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觀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項制度的落實置于基礎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勢下的隊伍績效評價機制
政治部進一步探索有效的隊伍激勵機制,通過考核的杠桿作用,引導干警在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完善審判管理和審判規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競爭激勵機制:
1、對2010年我院制定修訂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進一步予以完善;
2、結合非審判業績考評體系軟件的開發,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審判崗位業績考核方法。
(二)積極做好中層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層干部(含政治協理員、助理)管理臺帳。協助黨組抓好中層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重點把管好隊伍作為硬性指標納入考評范圍,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班子考核的核心內容。繼續深化我院中層干部隊伍考核,通過對中層干部隊伍現狀分析,對近年來加強中層干部隊伍建設主要做法進行總結,制定更能反映真實情況、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層干部考核辦法,建立并完善中層干部管理臺帳,將任務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進一步明確中層干部的管理職責,切實保證全院工作能順利有序開展。
四、拓展進取、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發展的眼光、發展的理念、發展的思路解決隊伍建設中的問題,探索新規律、解決新問題、謀求新發展。圍繞隊伍建設的瓶頸問題、突出問題和亟需解決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對策。
(一)積極參與我區組工干部聯組學習活動
充分利用區委組織部為組工干部搭建的學習平臺,積極參與,根據學習計劃認真開展好學習、交流和研討活動,與本院工作職能、工作特色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我院組工干部服務大局的自覺性、黨性修養、綜合素質、工作作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不斷完善政治協理員制度構建
加強政治協理員的業務培訓、交流。針對目前擔任政治協理員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業務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時再兼任幾個部門的政治協理員,時間精力明顯不足。況且,跨部門擔任政治協理員,工作難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員配置上還需要適當調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實該項制度,促進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體工作的提高。
(三)推進“非審判業績考評管理體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業績檔案為契機,建立我院的非審判崗位人員的業績檔案,為黨組在干部任用,部門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學的參考方法,在年終的評比表彰工作、公務員考核以及今后的晉級晉職中充分運用該系統,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業績都有客觀正確的反映,從而發現干部的特長,有針對性地加以關注,配套跟進培養措施,為人才的遴選與成長提供依據。
(四)積極協調解決干部職級、選配等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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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樹立法官終身教育理念
終身教育就是加強法官的再教育再培訓,使之不斷適應審判職業和未來發展的需要。我國《法官法》對法官接受終身再教育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過去法官靠一紙文憑可以享受一生,削弱了各方面接受再教育再培訓的動力。而基層法官當前接觸的案件數量不斷增多,難度越來越大,只有不斷接受教育,提高內在素質,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才能準確裁判各類案件。一是加強自我學習。法學是一門系統的社會科學,它不同于其他學科。法官應當首先加強對法學理論的學習和研究,準確掌握法律規范的涵義和各部門法之間的聯系及區別,如果沒有扎實的法學功底,法官職業思維便失去得以養成的基礎。學習和了解法律,還應弄懂這樣規定的立法目的和意圖,這對法官在司法實踐中正確適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法官樹立自我學習的根本和創新學習的合力。二是開展調查研究。調查研究是深入實踐并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一項活動,也是人的認識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論認識的活動過程,加強調研,有利于法官透過復雜具體的社會現象總結符合時代特征的審判工作規律,又有利于加深對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了解,培養敏銳觀察問題,理性思考問題的能力。這已是伊春兩級法院的共識。
二、創新教育培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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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堅持長期指導,建立人民調解工作聯絡制
人民調解工作與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即相互獨立,又互相促進,如何在保持人民調解工作的獨立性前提下發揮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有效指導作用意義重大。我院采取雙向聯絡制的方式,搭建人民調解與司法指導之間的平臺。在轄區67個人民調解委員會中,每個調解委員會設立一名聯絡員,負責向我院報送信息、反饋問題,對一些特殊案件當事人咨詢,保持人民調解工作與法院工作的經常性聯系;法院內部設立7名聯絡員,根據區劃特點將轄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分成7個組,每名聯絡員聯系一個組,負責向人民調解委員會傳達最新的法律知識、審判工作發展態勢和召集一些活動。通過雙向聯絡制的建立,拉近了人民調解委員會與法院之間的距離,增強了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效性。
三、堅持提升素質,建立人民調解工作的培訓制
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由于人員來源的特殊性和不規范性,現有的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匱乏,在處理糾紛時,往往依據道德和簡單的法律常識作出樸素的判斷,對于一些經濟合同、房地產等糾紛缺乏深入的理解和有效的把握,調解工作不著重點,不能合理分配當事人責任,調解工作開展的不夠理想。為了從根本上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使人民調解工作順應時展,必須從轉變人民調解員的觀念,提高人民調解員的自身素質、業務水平入手,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我院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采取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兩種方式,定期培訓和不定期培訓兩種制度。每年的3——4月我院抽調民事審判業務素質較高的干警對全區的369名人民陪審員組織培訓,培訓的內容包含調解經驗、調解藝術、基礎法律知識、社會主義司法理念等多個方面,各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聯絡員集中各組反饋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定期培訓和各組之間的交流活動,有效彌補法院審判力量的不足。通過培訓制提高了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增強了他們從業的自信心和使命感,為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提供了基礎保障。三年來,我院組織轄區人民調解員培訓活動二十余次,累計培訓人數近5400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的案件數量以每年17%的速度遞增,人民調解員成功調處糾紛的比率也逐年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四、堅持互通有無,建立處理糾紛的約請機制
根據我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實際經驗,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要循序漸進與靈活多變相結合,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掘人民調解員的潛能。我院將指導轄區人民調解工作與自身的審判工作有機結合,建立相互約請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和互相彌補、促進。我們從369名基層調解委員會中選任18名優秀調解員擔任固定的人民陪審員,這些人平時在調解委員會工作,需要陪審時到法院參與庭審,由法院為他們提供一定的物質保障,一方面,可以發揮他們自身調解優勢,在訴訟調解中發揮他們的長處,積極參與到訴訟調解活動中,為法院成功調解糾紛創造條件;另一方面,通過參與庭審活動,更能樹立他們的公正意識和掌握全局的意識,他們可以從法官身上學到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調解實踐經驗,提高自身對矛盾、糾紛的化解能力,開闊視野,增長才干。我們也將優秀干警派駐到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定期掛職鍛煉,親歷親為地開展基層調解工作,手把手傳授調解經驗,為基層調解組織提升了工作的權威性,使基層的調解工作越來越受到百姓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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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執法辦案為首要任務,努力提高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類案件40584件(含舊存1040件),審結39031件,綜合結案率96.2%。二審發改率0.53%,為全省最低。結案標的額為23.1億元,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決4213人,結案率98.5%。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正確把握寬嚴的范圍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規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處拘役、管制、緩刑、免予刑事處罰及單處罰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無罪2人。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依法審結民商事一審案件25771件,結案率95.8%,解決訴訟標的額近11億元。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支持監督依法行政。審結行政一審案件182件,結案率100%。辦理行政非訴審查與執行案件530件,執結標的額185萬余元。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維護司法權威。審結各類再審案件854件(其中減刑、假釋案件693件)。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和“委托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執結各類案件6822件,執結率97.7%,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執結標的額10.6億元,同比上升39.5個百分點。加強立案工作,保障合法訴求。日常接待當事人上訪2013人次,院長接待日接訪690人次。辦結市人大、政協等上級機關交辦、轉辦的案件38件,辦結率100%。開展了“集中清理涉訴積案”活動,對12月31日前尚未息訴罷訪的186起積案進行了集中清理,現已辦結160件,辦結率86%。已辦結的積案中,息訴率達到81%。
(二)以司法為民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務意識和工作水平
把服務大局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貫徹落實市委會議精神,結合會議內容研究謀劃法院工作要點,努力使審判工作與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標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關于為大慶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對全市法院服務大局工作進行了有力的指導和推動。開展了“訪企業、提建議、促發展”活動,法官參與走訪500余人次,走訪企業80余家;向機關企事業單位提出司法建議300余項,其中有210余項被相關單位采納。對涉及我市重點項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體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為大慶市重點項目建設提供了優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滿意作為檢驗工作得失成敗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和諧審判、案結事了”的司法理念,對有條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盡可能地使用調解、協調、和解的方式來處理,民商事一審案件調撤率達到8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協調方式結案的占45.1%,執行案件和解率達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斷完善“六調聯動”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設,使近千件糾紛通過訴訟外渠道得到解決。全面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收訴訟費328.2萬元,指定辯護83人次,發放司法救助專項資金145萬余元。
(三)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質和職業形象
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法官認真學習領會科學發展觀、“三個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價值觀的科學內涵,增強了對司法大局觀、司法能動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與認同,牢固樹立了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類別、多層次的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法官參加續職培訓及各類專項培訓共計11期421人次;以文書講評、庭審觀摩、崗位培訓等方式培訓法官900余人次,增強了教育培訓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兩級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職研究生的學歷教育,有19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堅持“干凈、干事”的用人原則,落實上下級法院法官雙向掛職鍛煉和專家型、復合型法官重點培養工作,并在市委的領導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過公務員考試、公開選調法官、引進人才等方式招錄工作人員80人,健全完善了選人用人的體制機制。加強紀律作風整頓,把紀律作風建設與治庸、治懶、治散緊密結合起來,注重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典型事例抓起,機關面貌煥然一新,隊伍戰斗力進一步增強。推進法官廉政建設工程,設立了專職廉政監察員辦公室,負責日常的質效監督考評工作;開展了“萬件案件大評查”活動,對以來上級法院發回重審、
改判等六類案件進行了嚴格評查,針對發現的實體和程序問題制定了切實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處理違法違紀人員4人。
(四)以規范管理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層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開展“司法管理年”活動。在審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標準》、各類案件審理操作規程等16項制度,加強了審判流程管理;設定了一審發回重審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項評價指標,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法官業績,加強了審判績效管理;定期開展庭審考評和法律文書評查,建立起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加強了審判質量管理。在隊伍管理方面,設計崗位規范121個,開展了崗位工作紀實,實現了對崗位履職情況的全面記錄和綜合考評;對工作績效進行季考評季通報,年終按序列排名,考評結果與立功受獎、學習培訓、晉職晉級緊密結合,產生了積極的激勵約束效應。在政務管理方面,繼續開展重點調研課題研究,圍繞司法管理改革、適用法律情況和當前社情民意確定重點調研課題14個,充分發揮調查研究服務司法決策、服務科學發展的基礎作用;全面提高宣傳層次和水平,在省市新聞媒體開辟了“審判傳真”等4個專欄,在各級新聞媒體發稿2027篇,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項重點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動推進大會”在大慶市召開,市法院規范化管理的經驗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監督為基本途徑,努力推進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檢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專項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及當事人代表座談會24次,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和跟蹤參與執行案件46件。及時全部的辦結省、市人大督辦案件25件。受理檢察機關
抗訴案件59件,審結37件,其中改判、發回和調解21件。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參與度,全市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725件。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針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文件形式回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3件,并針對反饋的各類問題,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審判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就兩級法院存在的不規范環節和不透明程序進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全市法院共有16個集體、15名個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市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年文明號”稱號,讓胡路區法院邢海東同志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清積工作先進個人”。上述工作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協的監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體法官及工作人員向各位代表、委員、社會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兩級法院的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在服務大局方面,把各項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去思考的意識還需加強。二是在審判工作方面,上訴率較高以及隱性超審限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員素質方面,部分法官不適應審判工作新形勢的要求,司法觀念滯后,工作方法簡單,不善于辨法析理、細致耐心地做群眾工作,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調不結、久執不結,人情案、關系案仍有發生。同時壓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數量嚴重不足仍然是制約法院自身發展和影響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對這些問題,我們一定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1年工作意見
為卓有成效地服務于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建設,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做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高度關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問題,以更新的理念、更強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實現結案率、執結率、調撤率穩步上升,上訴率、二審發改率、發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標,為大慶科學和諧跨越發展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為實現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標,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重點推進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在能動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指示。認真負責地向黨委、人大報告工作,主動匯報在隊伍建設、審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舉措和突出問題,尋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有關部門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時辦理黨委、人大、政協交辦的事項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統一的要求,堅定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延伸審判職能,積極能動司法,努力做出對黨負責、讓人民滿意的工作業績。
(二)始終堅持服務大局,在促進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及時了解經濟社會發展方向,深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動態,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戰略部署,主動學習、認真貫徹、積極落實,使司法審判始終貼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強對個案或類案的剖析和對日常審判執行工作態勢的研判,了解各種可能危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政策風險,及時向黨委、政府和相關企業提出對策建議。堅持司法為民,全面落實各項司法便民措施,切實做好風險告知、訴訟指導、判前釋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糾紛、理順群眾情緒、促進和諧穩定。
(三)始終堅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質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審判流程管理、審理期限督辦和通報制度,形成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新機制。落實全面、全程、全員調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調解力度,實現調解結案率和服判息訴率的穩步上升。推進“六調聯動”機制建設,積極探索多元機制、多元方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深入開展“集中清理涉訴積案”活動和“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創建活動,確保當事人訴訟權益高質高效地得到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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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項目]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度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與專業實習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項目編號:2011ZD10)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3)27-0159-02
一直以來,在我國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法學專業實習被當作是提高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一條重要途徑。但近年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法學專業實習越來越形式化。當前,一些高校在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實習基地是增強學生實際運用法律能力的重要平臺,是學生接觸并了解社會實踐情況的重要場所,也是高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保障。本文將梳理、總結我國高校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必要性及當前存在的現實問題,并提出相關對策建議,希望對法學專業實習研究有所裨益。
一、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必要性
1.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改善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現狀的需要。根據2009年《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我國高等法學院系30年增長了一百多倍,但法學學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在文科畢業生中位列最低。①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學教育脫離實踐、學生實踐能力不強無疑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通常要積累較長的工作經驗后才能適應實踐需要,這是有些單位不愿接收法學畢業生的緣故。法學專業本身是實踐性極強的專業,法學理論必須聯系司法實際,方能解決錯綜復雜的司法實踐問題。為改善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現狀,必須著力解決法學教育與實踐脫節的問題,而要有效解決該問題,一個重要方式就是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加強法學專業實踐教育。
2.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有效實現法學專業實踐教育的需要。法學專業實習模式通常有兩種:一是自行聯系模式,即由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分散實習;二是統一組織模式,即由學校統一聯系實習單位,組織安排學生定點實習。在統一組織模式中,高校通過與實務部門達成協議,在實務部門建立實習基地,每年安排學生到實習單位進行實習,實習單位則為學生指定指導教師,同時提供一定的物質保障。相對而言,自行聯系模式難以監管,部分學生為了有更多時間復習考研、找工作,對實習敷衍了事,托關系蓋個章應付學校檢查,使實習流于形式。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可為學校管理學生專業實習提供便利條件。
3.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實現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學院式教學法是我國長期實行的法學教育模式,這種教育模式的優點是可以將法學專業知識系統地傳授給學生,但其缺點也十分明顯。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要求學生不僅要掌握足夠豐富的法學理論知識,還要具備相當的法律運用能力,而在學院式教學法中,單調刻板的抽象理論無法與豐富具體的實踐需要實現有效銜接,導致培養出來的學生實踐能力不強,難以滿足實踐部門對實用型人才的需求。如何培養既有扎實理論功底、又有較強實踐能力的法學人才,成為困擾國內外法學教育專家的普遍性問題。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使學生有穩定平臺接觸、了解社會實踐,對提高其實踐能力有實際意義。
二、當前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存在的問題
當前,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存在一些現實問題亟待解決:
1.管理不到位。管理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系到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的成效。如今,大部分高校對實習基地的管理不規范、不科學,使法學專業實習基地難以充分發揮應有作用。這主要體現為:(1)部分實習單位出于其自身利益考量,樂于將實習學生當作免費勞動力使用,安排學生的工作隨意、簡單,對學生實習目標的實現沒有益處,而高校對此缺乏相關的應對辦法。(2)思想上不夠重視,經費投入不足。由于學生不是單位的正式員工,實習單位一般不愿投入過多經費,而高校方面,一直不重視實習基地的建設,經費投入十分有限,地方性的本科院校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得尤為明顯。②實習基地的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相應的實習效果顯然會大受影響。(3)高校與實習單位之間缺乏良性互動,雙方沒有建立常態化聯系,合作內容僅限于學生實習,較為單一。(4)為不影響學生順利畢業,高校對學生實習成績的考核走過場,流于形式。(5)實習時間的安排不盡合理。法學專業學生在畢業年需參加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等,而實習由于需要具備一定的基礎知識,一般也安排在大四上學期,與前述相關考試的復習時間存在一定沖突,導致學生想方設法在實習問題上“偷工減料”。
2.法學專業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不強。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實務問題,需要高校教師為其及時釋疑解難。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的法學專業教師缺乏法律實務經驗,難以幫助學生解答實踐問題。我國高校的法學教師基本上一直從事某一特定專業的教學、研究,對其他專業基本不涉足,知識面較窄,且以理論見長,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強。高校法學教師在知識、能力結構上的弊端,成為制約法學學生綜合能力發展的一大瓶頸。建設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急需一支實務教學能力較強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
3.實習基地數量偏少。前些年,由于高校擴招,全國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人數急劇增長,而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數量并未成比例地增長,導致很多高校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數量遠不能滿足學生實習的需求。部分高校只好退而求其次,通過增加學生自行聯系實習的比例來緩解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偏少的問題。
三、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制度。高校應制定一套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規章制度,加強管理,使實習基地的建設更加規范化。(1)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實習基地建設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增加經費投入,合理規劃實習時間,切實保障實習基地建設的順利開展。(2)帶隊實習的工作指引,規范法學專業帶隊教師對實習學生的指導,促進實習有序開展。(3)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量化指標來評價學生在實習中的表現,并嚴格落實獎懲機制,強化對學生實習的管理,避免實習形式化。(4)加強論證,框定高校與法學專業實習單位之間的協議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積極履行義務,同時保障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5)加強對已建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考察、評估。應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協調解決,督促相關管理規范的落實執行,保障學生的實習質量,實現實習效果的最大化。
2.建立一支實務教學能力較強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高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學專業實習基地資源,培養、提升法學專業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1)合理規劃實務教學能力培訓的流程。為確保培訓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應充分論證、合理制定法學專業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培訓的培訓計劃與流程:首先,安排實習單位有豐富經驗的業務骨干引導法學專業教師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鍛煉其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其次,組織法學專業教師與實務骨干進行跨部門、跨專業的討論,要求專業教師對在參與辦案過程中所發現的具體問題開展針對性研究,撰寫高質量的學術文章,以鞏固、提升法學專業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2)采取高校與實習單位雙向交流的方式,提高法學專業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一方面,考慮到實踐部門的部分業務精英在長期的辦案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有一些個人的思考,可以在校內開設實務講座或專題研討會,將這些實習單位的業務精英“請進來”為教師、學生傳授實務經驗、個人積累,使法學專業教師通過面對面的交流獲得更多實踐工作的信息、經驗。另一方面,加強與實踐部門的溝通、協調,將法學專業教師“派出去”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使其通過實際參與辦案,對司法實踐有切實了解。通過績效考核機制,將法學專業教師在實務部門的掛職情況與其年底評優、職稱評定等進行掛鉤,激發其參與實踐辦案的積極性。高校還可以與若干實踐部門合作,設立教學科研實踐點,采取物質報酬、精神獎勵等方式鼓勵實務部門的業務骨干與教師共同申報、研究課題,合作調研,以提高課題文章解決實務問題的針對性。這種“請進來” 和 “派出去”的交流方式,促進了法學專業教師與實習單位業務精英之間的互動,對建立法學專業教師實務培訓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法學專業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具有積極意義。(3)健全培訓機制。對教師實務教學能力的培訓進行科學化、制度化的管理,是避免實務培訓“走過場”的前提條件。為提高培訓實效,建議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是與實習單位建立常態化的互動交流機制。選派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法學專業教師與實習單位的業務精英結成“對子”,雙方互助、互補,在課題申報、研究,案件討論,撰寫調研論文、報告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二是建立專業教師參與實務培訓的獎懲機制。為充分調動專業教師參與實務培訓、提高實務教學能力的積極性,建議在年度評優、職稱評定時,將專業教師參加實務培訓的情況作為重要參考指標;同時,對不參加實務培訓或違反實務培訓管理規范的專業教師,給予一定的懲罰,確保實務培訓的質量。
3.建設多類型、多層次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如前所述,當前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數量偏少,滿足不了學生的實習需求,增加實習基地數量、優化現有實習基地資源勢在必行。(1)擴大校外實習基地的選擇范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律師事務所是傳統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隨著我國法治事業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對法律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多,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范圍也越來越寬泛,高等院校選擇實習基地時應開闊思路,擴大合作范圍,與政府法制部門、人大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及公司法律事務部門等加強溝通協調,在這些單位也建立實習基地。(2)建立校內實習基地。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在校外的拓展較為緩慢,高校可以將眼光放在校內資源的充分挖掘上。當前,部分高校設立了法律診所、法律援助中心這樣的對外機構,可考慮在這些機構設立校內實習基地,招錄學生協助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或參與法律咨詢服務,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當前,司法行政部門專門設立了法律援助基金,高校可積極爭取,為學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交通補貼、伙食補貼等,解決部分學生的后顧之憂。(3)在層次上拓展實習基地建設。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基層單位是實習基地的通常選擇。這主要是因為基層單位案多人少,更需要實習生幫忙。但實際上,層級較高的單位,包括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等,也有招錄實習生的需求,高校可與之溝通協調,建立實習基地,實現雙贏。
篇12
小張還對我說:從他進入二分院工作,就感覺院里學習氛圍濃烈。只要你肯學習,院里會為你創造一切機會。所以,他孜孜不倦地學習,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在2002年,他就獲得了“上海市第六屆優秀公訴人”的稱號。在執法辦案中,張申杰的“戰績”也始終名列前茅:無論是“開開集團”被告人張隆軍的信用證詐騙案、“愛建證券”劉順新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或是“12?22”被告人嚴國榮用雨傘尖頭刺死汽車調度員的故意傷害案……他接手辦理的案件無一錯案。
一個人的成功是心與身的勞累、汗與血的交織、智與力的積聚的結果。就拿當時轟動一時的嚴國榮故意傷害案來說吧,小張接案后的一個周日,他與未婚妻原來約定購買結婚用品,可是,他那天和黃浦區公安分局約定提前介入調查工作,以期獲得扎實的第一手證據,只能失約了,由于證據扎實,這個案子移送到二分院一天后,就由他向法院。不過有了速度,還要體現精準的質量。那個春節,別人放著鞭炮、吃著美味時,他卻耐住寂寞,埋頭在“12?22”按鍵一大堆的材料中。光是對公訴意見書就修改了三稿,對庭審預案則修改了四稿……
2010年,在全市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的選拔、備戰后,張申杰與另外兩名同伴,代表上海檢察官去北京參加“全國優秀公訴人”的比賽,并載譽而歸。回想那次比賽,聽到的卻是他復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余嘯波副檢察長送行時的告誡:比賽比什么?比的就是團隊精神、科學方法和個人意志,比賽的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全都是精英,所以,不單單是比賽,也是交流。
學習是養分,滋養著成長中的大樹,由此結出累累碩果。在二分院200多人的團體中,像張申杰這樣學有所成的人才有許多,你看,2010年底,偵監處助檢員李磊參加在北京舉辦的“第二屆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競賽”,被高檢院授予了“全國偵查監督優秀檢察官”稱號;而在2008年,學醫出身的趙海濤在檢察宮的位置上同樣干得出色,他以478分的優異成績成為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考試狀元;2009年,從干部成為反貪戰士的袁方兵奪得上海市檢察機關司法考試狀元……
心血澆灌的果實格外甜
2010年全市檢察機關共有18名“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二分院就占了3名。
張少林是研究室調研科科長,兩次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此外,他還是華東師范大學法政學院兼職碩士生導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知識產權犯罪專業研究小組成員。至今,他發表學術論文120余篇,作為主要執筆人經常參與完成高檢院、市檢察院重點課題,他的檢察理論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國獲獎。
張少林始終在學習,在研究,在寫作,我問他寫作理論文章累不累、枯燥不枯燥?
他回答我說,如果研究透了一個問題,能夠形成對檢察業務工作有較強指導性的研究成果,特別是可以被用來解決檢察工作中的重大業務問題,或者可以指導疑難復雜案件的辦理,這時候,所有的苦和累都消失殆盡,只覺得甘甜無比。
張少林舉例說,近年來法學界有觀點認為,要取消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將檢察機關變成西方模式的純粹的公訴機關,他主要執筆參與2005年市檢察院的課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職務犯罪偵查監督機制研究》,提出了包括“將自偵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在內的“三權令狀主義”,以監督制約檢察機關的自偵案件。他在2007年第八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上作大會交流發言,其中“自偵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的觀點被高檢院采納,2009年向全國檢察機關推出該制度的改革――學以致用。
張少林告訴我,前幾年,他在和公訴處處長、上海市優秀公訴人陳為鋼研究證據學中的“三證合一”的理論,并合著出版740余萬字的專著《刑事證明商去與技巧》。
我問他,你們研究的“三證合一”的作用是什么呢?
他回答我說,陳為鋼同志從事公訴工作20余年,是出名的公訴人和辦案專家,他力理了許多大案、要案。許多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別人覺得難辦的,到他手已他都能化繁為簡、排疑解難。陳為鋼取勝的關鍵是他掌握了“證據聯結點”這個辦案方法。他運用“證據聯結點”這個“技巧”,并把“證據聯結點”放到“證據鏈集”中去綜合考察,辦理了大量的疑難復雜案件,最后都得到了法院的認可。于是,在梳理、綜合的基礎上,他們兩人悉心合作,用《刑事證明商去與技巧》一書充分闡述和剖析了“證據聯結點”的理論,并提出了我國的刑事證明方法應為“以法證為前提,以印證為中心,以心證為補充”,簡稱為“三證合一”的證明方法理論。
現為研究室副主任的王延祥先后獲得上海市檢察機關“批捕辦案能手”、上海市十佳“三學”狀元等稱號。他說:“我院幾任檢察長都非常重視調研工作,每人每年都有研究課題,許多論文曾經獲得檢察機關全國性大獎。我院編撰的系列檢察實務專家指導叢書已經出版五部了,都是檢察長陳輻寬等領導親自審讀,有力地推進全院調研水平的提高。”
在二分院,長江后浪推前浪,年輕的一批檢察官也正在成長、成熟。此刻,年輕的“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楊志國正和我侃侃而談他發表在《人民檢察》和《中國刑事法雜志》等權威雜志上的論文。最近,他參與完成了市檢察院交給的課題《涉檢網絡輿情應對工作機制研究》,這是一個頗為敏感的難題。楊志國告訴我,他曾在山東某檢察院工作。如果說山東和上海的工作有什么區別,那就是上海有一個狠好的學習氛圍。比如,每次開會討論“涉檢網絡輿情”課題時,檢察長都非常重視,多次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并提供條件讓課題小組成員到高檢院、市政法委等政法機關取經。正是各個層面領導對調研工作的鼓勵、肯定和獎勵,并率先垂范,親自著書立說,二分院在檢察調研方面才碩果累累、人才輩出。
高屋建瓴,樂此不疲
想象中的檢察長皆威嚴而威權的,而眼前的周檢卻溫文爾雅、溫柔敦厚。
周永年副檢察長是一位極具威信的領導,這是我與各位交談時的感覺。一句“周檢是全國檢察系統的業務專家哎”,凸現了
大家對他的仰慕和尊敬。
的確,周檢有許多值得自豪的稱謂和榮譽:全國檢察業務專家、上海市優秀公訴人。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政法學院客座教授。先后辦理了100多起重大案件的審查工作;參與指導辦理了100余起抗訴案件、2000多起上訴案件以及200多個疑難復雜的書面請示案件,其中有的案件被最高檢評為“全國十大經典公訴案件”。他主持研究的《行賄犯罪情況調查與去律適用研究》、《網絡犯罪若干問題研究》等多項課題被上海市檢察機關評為一等獎,撰寫了《關于當前檢察改革若干問題的理性思考》等20余篇理論文章,并有多篇在全國檢察機關評比中獲獎。主要著作有:《人民監督員制度概論》、《職務犯罪疑難問題解析》、《刑事抗訴的重點和方法》……他還善于把實踐和理論研究成果相結合,并藝術性地講授給天之驕子――每次給華東政法大學的學生上課,前來聽課的學生都把教室擠得滿滿的,經常被學生評為該校實務課程的最高分。
篇13
一、預備法官培訓的現狀與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3月30日下發的《法官培訓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擬任法官的人員,應接受預備法官培訓。"第十五條規定:"預備法官培訓應注重崗位規范、職業道德和審判實務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年。"2006年,國家法官學院結合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以來全國法院擬任法官人員的實際,先后分專業舉辦了三期預備法官培訓班,一些法官學院分院也經授權和委托開展了預備法官培訓工作。經過近一年的教學實踐,已積累了一些基本的經驗。為認真貫徹落實《法官培訓條例》,提出了"2007年--2010年全國預備法官培訓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規定了培訓期限和培訓方式:預備法官培訓的期限為一年,包括在校集中授課和校外實習兩個階段,具體時間分配原則要求是:一是在校集中授課時間三個月;二是校外實習時間八個月。 在校集中授課和校外實習原則上分兩個階段分別進行,但開展培訓的機構也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分段穿行。培訓內容包括:在預備法官在校集中培訓中,應突出培養學員的法官職業素養和審判技能。在校集中培訓的教學內容應包括法官職業素養、審判理念和審理思路、審判技能(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其他實務技能)。 法官職業素養的教學內容應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諧社會的構建、法官職業道德、法律思維等內容。實習方面的規定:在法院的實習主要應在中級法院、基層法院進行,除應集中對法院各審判業務進行全面涉獵外,還可根據學員意愿及其今后擬從事的審判崗位在實習階段予以重點考慮和保證,但學員實習的部門不得少于2個。條件允許的地方可組織學員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政府相關部門和其他社會機構進行實習。使學員通過培訓,達到初任法官的任職要求。在實踐中,全國法院系統的預備法官培訓并沒有原原本本按照上述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開展,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對預備法官培訓的價值定位不準確
對預備法官進行培訓,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其成為一名優秀并合格的法官。然而,我國目前對于法官的遴選和提拔晉升,都還存在相當大的爭議。還未明確法官的遴選是要追求精英化還是大眾化,是從律師中選還是從下級法院中選任法官;也不明確法官的提升是根據資歷、年齡還是知識能力進行。這些問題認識不清楚,導致對預備法官培訓工作的價值定位一直不明確,使司法實踐不易操作。對于預備法官培訓工作價值定位的不準確,導致了預備法官培訓工作低水平、低層次。
(二)預備法官培訓具體配套制度不完善
1、零散的師資,拼湊的教材。目前預備法官的培訓基本上以兼職教師為主,而兼職教師隊伍又明顯不符合預備法官培訓講師的條件。當前,在各省開展的預備法官培訓中,師資配備主要傾向于選擇來自高等學府的教授或法理理論家,或是來自最高法院、高級法院的學者型法官,極少是-選擇來自基層法院的法官。這些授課老師具有豐富的理論功底,能夠充分闡釋司法哲學,并對某一問題進行深入剖析。然而,關于預備法官所需要的社會閱歷、生活經驗、地方民俗及鄉俗、司法心理、理性以及說服、調解的技巧等知識,上述的學者們不可能深入了解,甚至也沒有經歷過。這是目前預備法官培訓知識過于"專業化"而忽視適用價值的主要原因。另外,預備法官培訓工作雖已開展,但符合預備法官培訓實際需要的教材至今還很少,即使編寫了一些,也落后于人民法院工作發展的要求,沒有形成體系,教材內容東拼西湊。
2、培訓課程與培訓目的存在差距。審判技能是作為法官需要具備一項基本能力。實踐中,各省級法官培訓學員在開展預備法官培訓均把傳授審判技能作為一項重要課程。然而,參加培訓的預備法官卻認為,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的心理問題、做好群眾工作、借助社會其他組織力量和鄉規民俗等法律之外的條件和因素解決糾紛、應對突發事件等技能這些才是真正需要進行培訓學習的。而現在的預備法官培訓對審判技能的總結仍停留在了對靜態法律適用技能、證據判斷及運用技巧等方面,與實踐相差甚遠,這樣的培訓無疑不能達到培訓的目的。
3、培訓方式不適應。各省法院仍將專題講座作為預備法官培訓中一種主要的授課方式,教學方法也使用了案例教學法、專題討論、實習等等方式,但是概念化、教條化和形式化的模式仍然沒有得以改變。預備法官所接收的這種培訓模式,在將來的職業生涯中就無法激勵其充分發揮處理具體問題的主管能動性以及創造性地運用法律的能力。
4、管理制度制約培訓效果。許多參加預備法官培訓的法官認為,集中學習階段并未實現預期的目的,培訓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預備法官培訓管理制度并不健全,多數法院培訓管理的重點放在了學籍管理和學業成績管理,而對于教學管理和學院日常管理制度就相對薄弱了。這些因素也會制約培訓效果。
(三)法學教育面臨的問題影響預備法官培訓目的
有學者在預備法官的培訓中,常常有這么一種感受,即不少高校畢業的法科學生由于欠缺起碼的法律思維,以致即使在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任職資格乃至任職多年后,依然無法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該學者指出他不止一次在課堂上拿出一些較為疑難的民事案件讓學員們進行分析,不少學院竟然不知從哪里入手,最后不得不僅憑自己的感覺(正義感)對案件發表意見,還有不少學院雖然也找出一些已經學過的理論知識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但常常是各抒己見,甚至相互間常常無法進行有效的交流(無怪乎不少人要質疑法學的科學性)僅有極少數學員從請求權基礎的角度對案件進行有步驟的分析,但也很不規范,常常是顧此失彼,漏洞百出。①出現以上情形,高校的法學教育難辭其咎。近年來法學院校擴大招生導致入學門檻低,學生資源的急劇增漲導致合格教師資源匱乏等問題,引起社會對法學本身價值的質疑,甚至出現一種"人人可以學法律"、"人人可以教法律"的怪現象。法學教學的課堂上,教授講授的是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一個學期結束時,學生對這些基礎知識也許耳熟能詳,有的甚至能夠倒背如流,但是,當他們遇到實際的案件時,就可能不知道從何處下手了。在筆者看來其根源就是欠缺成熟的法律思維。王澤鑒教授在《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一書中,開篇就談到學習法律不僅僅是要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和解決爭議的能力。②可見,除了法律知識的傳授外,法律思維的培養也應是高校法學教育的主要內容。
二、轉變預備法官培訓觀念
(一)培訓方向的轉變
根據法官職業化的要求, 預備法官培訓至少有以下四個層次的內涵:一是指培訓基本法律知識,主要使預備法官掌握法律基本理論,構建法律信仰和樹立司法精神,掌握和認識基本的審判程序、訴訟知識和規則等;二是指培訓法律條文,主要是幫助預備法官掌握實體法律,加深條文理解,增強法律適用能力;三是指培訓審判技能,主要培養法官的理性思維,增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如庭審駕馭能力、辨別認證能力、論證說理能力、表達能力等;四層是培訓職業精神,主要使法官從政治、經濟、社會人文等高度,增進對現代司法價值和理念的認識,提升對職業內涵、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精神的理解。我國目前的預備法官培訓主要體現了前兩個層次的內涵,即重視法律基本知識和法律條文的培訓,而審判技能和職業精神的培訓則比較薄弱。符合司法實踐的法官培訓,必須在培訓取向上提升層次,既要重視強化法律知識和法律條文培訓,也要重點突出審判技能和職業精神的培訓,實現從知識型培訓向能力型培訓、從普及性培訓向專業化培訓轉變。司法審判是一項高度專門化和技術性的工作,不僅是簡單地適用法律條文,而是要在審判中融入法官的法律思想、司法理念和審判經驗,實現法的終極關懷和內在價值。一方面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人文情感、文明的司法禮儀、自覺的廉潔意識;另一方面,還要具有深厚法學理論功底、過硬的專業知識、豐厚的文化底蘊、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良好職業思維、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審判經驗。
(二)教學模式的轉變
我國《法官法》規定:法官的培訓,貫徹理論聯系實際、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預備法官培訓作為一種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成人培訓,其在培訓對象、目標以及培訓內容上都應有著鮮明的特點,必須采取符合法官培訓規律的教學模式。在教學模式上,可采取以下四種方法,逐步實現填鴨教學向互動式教學、經院式教學向實踐式教學轉變。1、提問互動式。教師與學生通過相互提問、辯論來推進教學過程,在研究討論中互相啟發、加深理解, 充分發揮學員的主觀能動性,使預備法官快捷而全面掌握所教學的內容,深刻理解法律原理。同時,學員通過反饋意見的方式,使教師掌握學員的知識需求,從而改進教學內容和方法,以達到事半功倍的培訓效果。2、指導性案例教學。圍繞典型案例,追溯法學理論所產生的根源、價值和走向,通過分析實際個案來發掘、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則、具體規定、立法精神和適用體會,在分析和解決問題中加深對法律的理解,促進知識向能力的轉化。3、庭審觀摩式。通過觀摩庭審、庭審示范、交流切磋,以此來豐富學員審判經驗,提高駕馭庭審能力,使法學理論與審判技能融會貫通。4、實踐鍛煉式。一是對培訓學員采取集中培訓,并要求學員定期回所在法院辦案相結合的辦法,使學以致用。另一方面,通過上下級法院之間、同一級別法院之間相互掛職鍛煉的辦法,實現法官業務水平的提高。
三、預備法官培訓制度完善的建議
(一)準確把握預備法官培訓的價值定位
我國法院一共分為四級,對于每一級的預備法官培訓應當采取不同的培訓方法。例如,基層法院的預備法官培訓,首先是司法理念的灌輸。基層法院所處的廣泛的基層社會并非已然是"陌生人社會",而仍是一個意義上的鄉土社會。在這里,生活的傳統規則,以及"人情正義",事實上成為鄉土社會平時更為常用、更容易接受的法律樣式。當傳統文化的某些特征還深深烙印在社會的肌理中時,以現代司法理念解決鄉土社會糾紛這一理論上成立的命題在實際生活中的推演是極其緩慢的,甚至會帶來打破生活和諧、糾紛解決不徹底或低效率的弊端。從這個角度而言,當前我國基層法院的最主要的功能是解決糾紛而非落實規則。因此,處于基層社會的基層法官處理案件的司法理念,應與上級法院有所區別。
(二)完善預備法官培訓的具體配套制度
1、建立與預備法官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培訓模式。一是課程設計應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在進行預備法官培訓前應廣泛征求預備法官意見,及時了解培訓需求。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培訓內容和方式。二是擴大啟發式互動式培訓方式的比例。減少傳統的課堂專題講座方式的上課時間,啟發式互動式培訓則進一步予以突破,逐步形成以案例教學為主線,以專題講座、法官論壇、案例討論、觀摩庭審等為主要形式的集講授式、案例式、模擬式和體驗式為一體的教學模式,并突出教學手段的互動式。三是模擬法庭實戰演練,以此培養法官擔任者的臨場處置能力,促進學員獨立思考,鍛煉法律思維。
2、建立"以法官教法官為主,教授教法官為輔"的培訓師資隊伍,實習培訓師資動態管理機制。在培訓中主要課程的教學任務均聘請審判一線的優秀法官來承擔,充分發揮基層法院辦案能手在教育培訓中的作用。同時,也要重視高校教授的理論水平的傳授,辦理案件不僅僅是對法律條文的應用,也應理解其內涵的法學理論,這樣處理的案件才能更加讓人信服,尤其是在民事案件中,要貫徹自愿、公平、正義等原則。根據兼職教師的工作特點,每一個培訓專題均選聘三名兼職教師,以確保培訓計劃的順利完成,并對兼職教師師資庫實行動態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經驗豐富、理論密切聯系實際的預備法官培訓師資隊伍。
3、建立完善各種教學管理制度,提高培訓質量。一是教師備課檢查制度,確保授課內容具有實用性,實效性強;二是隨堂聽課及教學測評制度,隨時掌握授課教師的教學態度和教學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教學中出現的相關問題;二是嚴格考核制度,實行懲罰制度。對集中培訓學習考核和實習考核都合格的,頒發國家法官學院驗證的合格證書。考核綜合成績不合格或中途退學的學員,不予頒發證書。
4、建立長效經費保障機制。提升預備法官素質、加強審判技能和司法能力、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預備法官培訓工作關涉法官職業化建設的基礎,要取得培訓成績,就要確保培訓的生命力,必須建立一套良好的長效經費保障運行機制。
(三)采用指導性案例教學進行預備法官培訓
問題是, 法學教育應如何培養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呢? 有學者認為, 法律思維的培養離不開案例教學, 因為案例教學的實質就是通過實例演習以使學生掌握相應的案例分析方法, 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長期以來, 我國的法學教育過分重視法律知識的傳授而忽視方法的訓練, 這是造成法律思維欠缺的根源, 而案例教學則正是克服這一缺陷的手段和方式。③因此, 就法學教育而言, 案例教學的重點首先是訓練學生分析案例的方法, 其次才是通過案例分析讓學生進一步理解并消化相關法律知識。這就不難理解案例教學與課堂舉例之間的區別:課堂舉例的目的大多是為了對個別知識點進行解釋說明, 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相關制度和理論, 但案例教學則重在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 以幫助學生掌握分析案例的技巧和方法。
高校法學教育采用案例教學的方式來提高其法律思維,是否預備法官培訓也可如此呢?但應該注意的是,法官培訓和高校法學教育的目標畢竟是不一樣的,因此,預備法官的培訓應當區別于法學教育。預備法官在培訓之初即使掌握了法律基礎知識和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法官適用法律裁決實際案件,仍然會面臨不少難點,例如法官在抽象的法律適用于具體的案件時,需要對抽象的法律進行解釋(狹義上的解釋);甚至,在作為私法的制定法存在漏洞的情況下,還需要法官填補私法上的漏洞(廣義上的解釋)。為此,法官必須掌握并熟練運用法律解釋的方法和法律漏洞的填補方法,以使用法律并解決個案糾紛。④此外,雖然通過立法發展法律的情況是常態,但也應該看到,無論是法官對法律進行狹義上的解釋,還是對作為司法的制定法的漏洞進行補充,也都是在通過對個案的裁判,對法律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意義的個案的裁決,對相關案件的審理將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審理該案的法院的層級越高,其裁判的指導性就越強,對法律發展的意義也越大。我國雖然沒有判例,但是指導性案例的作用在實踐中也在慢慢的凸顯。由于法官解釋法律或填補法律漏洞都是通過個案來實現的,因此,對這些具有指導性的案例進行解讀也就必然成為法官培訓的重要內容。由此可見,通過案例教學,不僅有利于法官掌握法律解釋方法和漏洞填補方法,而且也有利于法官熟悉相關法律的發展。
預備法官培訓是將以往需要在實際工作中才能完成的從院校畢業生到法官適應過程的轉變,使學員在合格完成這項培訓后達到初任法官的任職標準。預備法官培訓的目的是使學員能掌握審判工作所需要的各項職業要求和職業技能,因此,預備法官培訓既不與一般大學法律院校法學教育相同,也有異于在職法官培訓,其中心任務是教會學員初任法官應具備的各項職業技能,使之符合法官的基本職業要求。因此,預備法官培訓應注重實際操作能力的教學培訓方案體系,包括培訓內容、教學方法、師資配備和管理考核制度,應擁有一套不同于其他相關法律培訓的方案體系。另外,由于各地司法實踐中差異很大,培訓計劃應當有所變通。
注釋:
①吳光榮:《案例教學在法學教育和法官培訓中的作用》,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第七輯)。
②王澤鑒:《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