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企業信用調查報告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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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中心成立以來,已為我縣35家企業提供融資擔保116筆,累計擔保融資6300多萬元,解決了一部份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兩年多來未出現一筆代償賠付損失。年經省財政廳驗收為合格的信用擔保機構。
2、取得的成效。在過去的幾年里,擔保中心在融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采取抓大促小的方式,重點扶持了一批骨干企業和成長性較好的企業,并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經緯服裝有限公司是我縣的招商引資企業,年投資380多萬元建成并投產,年因缺乏流動資金,僅僅依靠來料加工開展生產,每月只能生產13000多套出口工裝,檔次較低,就業工人也只有80多人,當年只創稅2.6萬元。通過調查分析,該企業是個出口創匯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投資人經驗豐富,企業前景較好。通過對該企業進行深入的調查,我們及時為其提供擔保,迅速注入貸款資金50萬元,使每月生產量由原來的1.3萬套上升到3萬多套,當年創稅28.5萬元,比上年翻了10倍多,工人也增加了一倍;年,通過跟蹤問效,發現該企業是一個成長性好、信用程度高的企業,對擔保貸款歸還及時,沒有出現不良記錄。于是我們又追加擔保貸款80萬元,使該公司實現了滿負荷生產,每月生產工裝達4.5萬套,檔次連續提升,附加值不斷增加,每年為國家創稅56萬元。同時,也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去年10月,該公司又投資160多萬元建成了一棟新標準化廠房,工人增加到2多人。
神鷺水產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農副產品深加工、冷藏、銷售、養殖、貿易于一體的現代化企業。該公司已被批準為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年初市場需求不斷擴大,特別是出口產品的增加,歐美市場的訂單增多。3—6月是該公司生產銷售的黃金季節,流動資金周轉吃緊,擔保中心在資金調度緊張的情況下,積極調劑資金,實行特事特辦,累計為該公司提供擔保貸款260萬元,有力地支持了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目前該公司為我縣提供勞動就業崗位500多個,帶動農戶小龍蝦養殖3000畝,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很好的反哺了農業發展。
二、阻礙我縣融資擔保工作發展的主要問題
1、擔保中心的融資能力與我縣中小企業的發展要求相對滯后。近幾年來,我縣中小企業發展較快,特別是一批招商引資的企業發展快、質效好。據我們調查,我縣三個工業園區的企業,流動資金缺口2億元左右,但擔保中心的擔保融資規模不到3000萬元,資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加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嚴重制約了我縣企業的發展,使有的企業步履維艱,去年在縣人代會上就有11位企業界代表聯名提案,要求擴大擔保中心融資擔保規模。
2、與周圍的縣市比發展相對滯后。我縣擔保中心原有現金注冊資金1000萬元,比全省縣(市)級擔保機構戶平2100萬元低1100萬元,在市擔保機構中,位列倒數第三。如市政府投資6500萬元,企業入股3400萬元,通過與省開發銀行、市建行、農行合作,擔保貸款實行放大3—5倍,年為企業累計擔保貸款3億多元。英山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資本金總量已達到4400萬元,是我縣的4倍多,與工行、農行、建行合作,已開展擔保資金放大3—5倍為企業融資擔保業務。
3、爭取扶持政策條件不足。一是省財政廳《關于利用省級財政資金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提出:注冊資本金達到3000萬元以上,為企業融資擔保額一年在1億元以上,專項借款額度可增加到1000萬元的鼓勵政策。并且農行等金融部門也要求擔保機構實繳注冊資本金要達到3000萬元以上才能與之合作,實行1:3以上的比例放大擔保融資業務,我縣擔保中心去年底在縣政府大力的支持和有關企業的配合下,已達到了這個標準,但還有很多后續工作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完成。二是最近國務院為應對金融危機,在多次會議上提出要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并出臺了相關的扶持政策,具體要求是:中西部地區的擔保機構,注冊擔保資金達到5000萬元以上,擔保額達到1億5千萬元以上,中央財政將按照擔保注冊資金1%的標準給予補助。離這個標準我們還有一段距離,我們目前還不能享受國家的這一優惠政策。
三、推進我縣擔保工作跨大步、上臺階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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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影響企業用工的因素越來越呈多樣化趨勢。周邊農村生活水平提高、外出務工人員比例減低,企業薪酬福利偏低對外來務工人員吸引力下降以及80后、90后人員擇業觀念變化、不愿到企業上班成為近三年來影響企業用工的三大主要因素。
大部分企業越來越感受到年輕人擇業觀念變化對用工帶來的影響。
招聘渠道變化不大,紙媒招聘大幅下降
企業用工招聘渠道兩年來沒有發生大的變動,主要渠道仍然是網絡招聘、親朋好友介紹、校園招聘、現場招聘和工作實習,但傳統報紙媒體招聘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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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本的核算與控制迫切要求企業利用計算機進行管理。由于汽車產品結構復雜、零部件繁多,在產品開發過程中,以往靠會計人員手工勞動,連續幾天幾夜工作也只能算出大概的綜合成本,難以及時準確地制定出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價格。企業曾多次出現新產品投產后,才發現新產品的設計成本過高,價格無法為市場接受而被迫停產的情況。
二是資金的核算與管理迫切要求企業利用計算機進行控制。該廠銷售環節占用的資金余額上億元,大多以發出商品的形態存放在全國各地的430多個經銷商處,企業難以及時、準確掌握各銷售點上的存貨變動情況,賬物不符、賬賬不符的問題時有發生,應收賬款居高不下,壞賬風險難以防范。1995年該廠曾組織十多名會計人員歷時一年,與各經銷商核對發出商品和應收賬款,發現企業本身的賬簿記錄差錯1100多筆,僅發出商品的潛虧損失即達數百萬元之多。在儲備資金的管理中,傳統的手工操作只能提供庫存材料、備件的賬面價值總量,但具體材料、備件的存放時間、庫存數量卻不掌握,致使存貨超儲、積壓、損壞等情況非常嚴重。企業盤點時曾發現倉庫中的三角帶可滿足企業10余年的生產需要。
三是薄弱的基礎管理迫切要求企業利用計算機技術來強化。從企業內部看,基礎數據缺乏,材料消耗定額、工時消耗定額不準,談不上實施精細生產,挖潛降耗,也無法對生產車間、銷售部門、采購部門和倉儲部門實施科學的考核。特別是財務信息滯后于物流信息和市場變化信息,再加上數據常常失真,決策者難以及時了解掌握企業財務狀況的變動情況和內部各種資源的配置情況迅速對市場變化做出反應。
四是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迫切需要利用計算機手段進行硬化。過去規章制度只是掛在墻上,寫在本中,缺乏強有力的手段來保證制度的有效執行,有章不循、有章難循的弊端難以克服,道德風險無法控制,科學規范的管理程序難以硬化。
二、如何運用計算機網絡和軟件對企業管理進行深化、細化
1996年以來,該廠針對采購、倉儲、生產、銷售等環節信息不明、賬目不清等突出問題,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成本控制為重點,聯合山東浪潮國強軟件公司,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先后投資兩百余萬元開發了煙臺汽車制造廠現代企業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基于一臺主服務器,在各個車間、倉庫及生產、供應、銷售、財務等各有關處室設立了46個工作站,將各子系統通過財務管理子系統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做到了信息集成、過程集成、功能集成,實現了財務系統與銷售、供應、生產等系統的數據共享,為企業提高財務資金管理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
財務管理子系統建立了統一的計算機平臺,變多級核算為一級核算,一張原始憑證(銷貨發票、購貨發票、入庫單、領料單等)一次錄入,倉庫、車間、廠部的業務核算、統計核算、會計核算、憑證的制作、打印、各明細賬、總賬的登記全部由計算機一次自動完成,可以靈活地查詢、統計和打印賬表。
銷售管理子系統與金稅系統連接,利用金稅系統錄入和打印銷售發票后,自動轉入銷售管理子系統,自動編制銷售憑證,自動登記財務的產品銷售、發出商品、應收賬款、應交稅金等賬簿。同時可進行賬齡分析和壞賬估計,實現了銷售業務管理與核算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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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全球領先的市場研究集團益普索的一份針對我國車市的調研報告顯示,未來愿意采用貸款購車的比例人數達到34%,但這一數字還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貸款購車最盛的西班牙占比高達80%,其次的美國(曾一度達到90%)、英國均為70%,發達國家德國、日本分別為60%和50%,發展中國家印度的占比竟高達65%。這種強烈的反差,預示著我國汽車金融市場發展潛力巨大。
從銅陵市國稅局了解到,2012年一季度銅陵地區新增3024輛征稅車輛,征稅車輛總價4664萬元;2013年一季度征稅車輛數量為3093臺,征稅車輛總價4799萬元;2014年一季度征稅車輛數量為3215臺,征稅車輛總價5201萬元。征稅車輛數量和總價呈逐年上升趨勢。
2014年3月10日至31日,筆者通過對銅陵本地兩個汽車市場的深入走訪,了解到70、80后現已成為購車主要群體,且他們大多數能接受貸款買車的消費理念。這批接受過一定程度高等教育的消費者,將成為汽車消費貸款的主要目標客戶群體。
一、汽車消費貸款的三種模式分析
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主要有兩類共三種模式:一類是廠家金融公司;另一類是銀行貸款,而銀行貸款又可進一步劃分為一般商業貸款和信用卡分期付款。其中一般商業貸款對貸款者審查較嚴、審批周期較長,而信用卡分期付款因免除利息、手續費率低、手續相對簡便等優勢越來越成為銀行方面主推的貸款方式。本文重點比較汽車金融貸款及信用卡分期付款這兩種模式。
汽車金融貸款在對貸款者的資質審核上比銀行寬松,審批時間較短。汽車金融公司依托汽車經銷商為汽車貸款的銷售終端,同時配備專職信貸人員。通常會采取廠家貼息貸款、與經銷商業績直接掛鉤、給銷售代表獎勵(提成)等各種激勵措施來刺激放貸,促進汽車銷售。但汽車金融公司發放的汽車貸款一般只為自身品牌的汽車銷售服務,以往消費者選擇汽車品牌范圍局限的劣勢已被迅速擴張的汽車金融公司所弱化。
目前在銅陵汽車銷售市場開展汽車金融業務的就有: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寶馬金融(中國)有限公司、豐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福特汽車金融公司、大眾汽車金融公司、一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東風標致雪鐵龍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等等,基本上涵蓋了銅陵汽車消費市場所有國內、國外汽車知名品牌。
汽車金融貸款的劣勢是費率偏高,兩年期的汽車分期費率一般在10%以上。相比之下,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車)最大優勢在于其無利息,只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且手續費率普遍低于同檔次的汽車金融費率。
工行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為了有效防范風險,符合我行標準的個人征信記錄是辦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首要條件。貸款人信用記錄不良,不符合發卡標準或貸款額度過高等等,均無法通過審批。
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車業務不僅可以為我行帶來中間業務收入、拓展牡丹卡發卡、促進POS消費,還可同步為客戶提供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工行信使等諸多聯動服務,進而促進我行金融產品的推廣。各行均將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車業務作為重點業務加以推廣。
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實踐中,發現了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目標客戶接觸困難
潛在的購車消費者通常都是前往4S店選擇、了解相關購車事宜,首先接觸的是汽車銷售代表,汽車銷售代表會根據客戶購車初步意向詳細、熱情地介紹本店合適客戶的產品性能、指標。進而梯次商議汽車優惠價格,如客戶有購車按揭意向,銷售代表出于公司效益及自身利益驅使,會第一時間推薦為本品牌服務的汽車金融公司分期付款業務,直接計算出月還款額(一般不直接告訴客戶分期付款費率,主要是為了避免與銀行分期付款分期費率直接比較)。當客戶提及能否走銀行分期渠道和與銀行分期費率比較時,銷售代表則會告知客戶:銀行分期業務需要提供的資料多、審批時間長,放貸成功率低等,不推薦走該渠道。客戶執意走銀行分期渠道的,銷售代表會推薦諸多合作銀行中的戰略伙伴或業務流程相對較短、對購車人條件要求相對較少、放貸成功率高的銀行。如奧迪4S店銷售代表向客戶極力推薦大眾金融公司、奔馳汽車4S店銷售代表向客戶極力推薦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別克和雪佛蘭汽車4S店銷售代表向客戶極力推薦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等等;大多數汽車4S店銷售代表向客戶推薦銀行汽車貸款時則首推建行。
(二)汽車分期審批流程復雜
在我行辦理信用卡汽車分期付款,客戶經理需要收集客戶的基本資料,如身份證、工作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明等。在充分調查、了解客戶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得出調查報告,并在一系列相關資料上簽字蓋章(要求客戶全方位配合)。在客戶資料提供齊全的前提下,客戶經理大約需要一天的時間收集匯總資料。再將收集好的資料報送卡部,由卡部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初步審核通過后,將全部文件影像上傳至省行審批中心,這一般需要兩至三個工作日的時間。待審批通過后,客戶須繳納首付款、辦理保險、繳納汽車購置稅。客戶經理須持相關抵押的證明資料,前往車輛管理所,協同辦理汽車抵押手續。待一切手續辦妥,客戶即可持調額后的信用卡刷卡支付購車分期款并提車。
實踐中,一些他行優質客戶和汽車分期目標客戶并未持有我行信用卡。信用卡作為分期付款的介質,汽車分期目標客戶必需申辦我行信用卡。申領我行信用卡從申請―審批―制作卡片―快遞卡片到當地行―調額―通知客戶領卡―客戶持卡到柜面啟用等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且時間不確定。
(三)擔保要求高手續繁瑣
從轉移風險的角度出發,我行信用卡分期業務需要客戶不僅辦理所購汽車抵押,還需要提供擔保。即需要客戶之外的自然人提供擔保,需要擔保人提供自身及配偶的身份證、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明并簽訂擔保合同;或在指定保險公司購買履約合同。另外還需要一次性購買三年汽車保險。而與銅陵工行合作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近期為了控制風險,將汽車首付比例上調至40%,不少客戶因為找不到合適的擔保人或保險公司的高首付比例而放棄銀行汽車分期。
而汽車金融公司只需進行車輛抵押,無需擔保。同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建設銀行順勢推出龍卡汽車分期,打出口號“零利息、優惠手續費、免抵押、免擔保”。這也是在客戶覺得汽車金融公司利率高不愿接受的情況下,銷售代表向客戶推薦建行信用卡分期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汽車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的建議
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的發展離不開有效控制成本及風險,但更需要站在消費者角度,剖析消費者購車心理,適應汽車消費市場需求;需要站在汽車經銷商角度,提高銀行放貸效率,有效促進汽車銷售。
購車目標客戶(特別是初次購車目標客戶)購車計劃一般都會醞釀很長時間,購車前習慣于在親戚、朋友、同事間談起購車計劃,征詢、聽取購買品牌、價位等意見,這一特征有利于我行早期發現、挖掘目標客戶,要充分發揮員工和網點優勢,早發現、早營銷。對發現有汽車分期付款需求的目標客戶要持續跟蹤并提供專業的服務。
現實的汽車分期付款市場競爭激烈,我行現行的營銷模式、實際投入的人力與財力、與汽車經銷商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和汽車金融公司都不在一個層面上。汽車金融公司與經銷商合作緊密,促銷活動配套開展,名目繁多,有店慶促銷,月末、季末、年中、年末沖量促銷,有國家法定節日促銷,有贈送油卡、保養、裝潢禮包促銷等等,時常還有分期零手續費促銷(如2014年3月,銅陵奔馳小排量車型就推出一年內付款分期零手續費促銷);銅陵順達集團財務總監吳女士稱,通過自身金融公司辦理汽車分期貸款,每銷售出一臺公司可獲得6000元提成。銷售代表一接觸到有購車意向的客戶都會要求客戶留下聯系號碼并現場撥通留存,只要你不拒絕,會一直通過短信、電話推銷到你實現購車為止,一般都具有超凡的韌勁。加上汽車金融公司與經銷商名目繁多的短期促銷活動誘惑,很容易沖淡信用卡汽車分期手續費低廉的唯一優勢。我行公司、個人客戶經理手頭事務繁多,很難騰出專門的精力持續地投入到汽車分期目標客戶跟蹤服務。針對以上種種競爭劣勢,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在目前信用卡授信審批集中省行體系下,二級分行能否在銀行卡中心或一級支行(網點)設置汽車分期專員,主要承辦我行汽車分期業務,為目標客戶提供持續跟蹤服務,包括收集分期業務資料、系統資料錄入、抵押登記等一條龍專業服務,可相對抵消汽車銷售代表和分期專員的專業優勢,也可為客戶提供客觀的車型比較及建議。
2.汽車分期目標客戶信息收集任務要落實到所有客戶經理、支行管理人員頭上。鼓勵全行員工向汽車分期專員提供汽車分期目標客戶信息,汽車分期專員要建立汽車分期目標客戶信息檔案,內容涵蓋客戶身份信息、住址、聯系電話、購車意向品牌、車型、價位、大致購買時間和分期金額;信息提供人信息,用于跟蹤服務、考核獎勵等。
3.選擇與有實力的、銷售業績良好的汽車經銷商開展深度合作,如銅陵奔馳、銅陵奧迪。特別是我行信貸支持客戶,如銅陵順達(旗下有4家4S店,多達10個以上汽車品牌)、銅陵通用等;積極配合深度合作汽車經銷商開展各類促銷活動,將我行信貸支持客戶力度與客戶推薦在我行辦理汽車分期年度總額掛鉤(意向計劃額度按月下達、通報)。
4.加大我行汽車分期業務廣告投放力度和頻率,重點突出我行汽車分期費率低廉的優勢。騰訊汽車調查顯示,64.6%的被訪者選擇通過“網絡搜集購車信息”,通過“品牌專賣店實地看車”獲取購車信息的比例占44.9%,通過“參與車型試乘試駕活動”獲取購車信息的占18.4%。由此可見,隨著互聯網的廣泛應用,通過網絡搜集購車信息在購車前所起到的作用日益顯著。我行在投放汽車分期業務廣告要重點考慮本地主要網絡媒體。
5.通過我行綜合數據平臺,梳理、挖掘潛在汽車分期目標客戶,如有分期付款消費習慣的消費群體、住房按揭群體等等、在我行開戶的企業主和企業管理人員群體、由我行工資且額較高的群體等等,向這些客戶發送推送信息,重點介紹我行汽車分期費率低廉、專業服務,可開展咨詢抽獎活動,化解難以第一時間接觸汽車分期目標客戶之困。
6.將客戶(汽車分期客戶和經銷商)在我行辦理汽車分期付款業務體驗列為重大課題進行研究,業務流程設計、風險控制等等要切實以客戶為中心。對我行優質客戶可否比照汽車金融公司汽車分期付款條件執行(費率除外),只辦理汽車抵押、購買當年車輛保險、免除擔保等。在客戶提供必要資料齊全的前提下,對外承諾我行汽車分期付款業務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無我行信用卡的目標客戶應在第一時間為客戶申辦,規避因客戶申辦我行信用卡導致的期限延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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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信用基礎相當薄弱,一些企業信用狀況不容樂觀,信用問題仍然是影響我國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目前企業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假冒偽劣現象嚴重。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產品以次充好,摻假,以假充真,以舊充新,缺斤短兩,假冒注冊商標,假冒專利,盜版復制,假冒產地、廠名、廠址,假冒認證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名優標志、防偽標志等;假廣告;不符合執行標準的產品屢見不鮮,特別是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室內裝修等,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2)價格欺詐。商品和服務存在價格過高、價格欺詐、虛假折扣等不良現象。比較嚴重的方面有:一些地方高速公路收費;房地產價格、物業管理;鐵路、民航、電信、成品油、自來水等壟斷性行業價格。(3)商業信用低下。企業之間貨款相互拖欠,企業拖欠銀行貸款,形成三角債。企業相互拖欠,導致銷貨企業不能及時收回銷貨款,企業無法歸還到期銀行貸款,造成銀行的不良資產增加,等于銀行接受了被拖欠貨款企業轉嫁過來的損失,使社會信用惡化。(4)虛假財務信息。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和抽逃資金,信息披漏不規范。為騙取資質證明或虛增注冊資本,不少企業在資產審計和工商登記注冊中提供虛假評估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和證明材料。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避重就輕,少數公司在大眾傳媒中以新聞的形式向外傳播重要信息,既誤導了投資者的行為,也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
二、我國企業信用缺失的原因
(1)企業信用的法律約束和保障機制不夠完善。立法不夠完備,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實保護債權人利益。現有法律、法規在規范企業信用環境方面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操作性不強,特別是對失信企業責任人的刑事立法幾乎空缺,對惡意逃廢債務者無法可依。一些基層法院受當地企業與政府的影響,在司法過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業,審判的公正性受到質疑。重審判輕執行的現象在民事、經濟等案件中較為普遍。債權人即使勝訴,也往往會因收費過多或裁決難以執行而導致“贏了官司也賠錢”。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使得法律的規范力和強制力對市場交易中的失信行為毫無辦法。(2)信用中介服務十分落后。目前我國仍是非征信國家,社會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滯后。雖然也有一些為企業提供信用服務的市場運作機構(如征信公司、資信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等)和信用產品(如信用調查報告、資信評級報告等),但其不僅規模很小,經營分散,而且行業整體水平不高,市場競爭基本處于無序狀態,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導致企業的信用狀況得不到科學、合理的評估,市場不能發揮對信用狀況的獎懲作用,企業也缺乏加強信用管理的動力。(3)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的主要手段,其信息應該是透明的、對稱的,以便交易雙方在交易前互相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并作出正確的決策。但信用本身具有很強的外部性,當絕大多數企業都講信用時,少數企業不講信用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而當大多數企業不講信用,只有少數企業講信用時,少數講信用的企業就會單方面受損。特別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單個企業堅持誠信經營要承擔較大的風險。(4)征信體系不健全。企業信用登記、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轉讓、信用監管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在國內還沒有完全建立,各市場主體在業務往來中對信用的發展、甄別和防范比較困難。銀行已經建立的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尚不完善,稅務、海關、工商、統計、技術監督等政府部門的大量企業資信資料未被利用。以信用為經營對象的資信公司十分缺乏,企業信用狀況得不到真實評估,交易者要獲取企業真實的信用資料十分困難。
三、我國企業信用缺失的治理對策
1.完善法律制度,維護信用秩序。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法制是信用的保障。健全的法律體系,是正常的信用關系得以維護的保障,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約束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經濟行為,必須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動納入法制的軌道,才能維護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環境,為市場經濟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礎。完善法律制度,強化法制建設,構建有效的信用制度,就要從立法上明確法律責任,要從司法和執法上落實法律責任,正確處理法律與政策的關系,加強法制教育、法制宣傳。
2.規范發展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從一定意義上講,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完善與否關系到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動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務市場應是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一個重點。規范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機構首先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適時公布政府部門擁有的企業信用記錄,營造良好的信用氛圍。其次應探索組建國家企業信用服務中心,對分散于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企業信息記錄進行收集、分析和,建立政府企業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統。再次要選擇社會信用中介機構進行示范,探索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實現信用公開與保護商業秘密的具體措施。最后要培育企業信用中介服務市場,為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平臺。
3.發展資信評估,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發展資信評估,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評估準則、評估方法和管理方法。通過科學的評估程序和分析方法,對企業或個人履行各種經濟承諾的能力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與判斷,并以簡單明了的符號表示出來。可參照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對企業采用三等九級制進行等級分類,對個人采用百分制進行評信,使得信用評級成為各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的有效參考指標,成為企業之間交往合作的試金石。通過信用評級,促使企業和個人更加重視自身信謄在市場經濟中的價值。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信用的社會監督和約束機制,通過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將征信服務與國家法律和政府監督的作用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合理的失信約束懲罰機制。
4.建立企業內部信用風險管理制度。整頓社會信用秩序,重構企業間、企業與銀行的信用關系,還得靠企業自身加強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資源,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企業內部風險管理是一種全程信用管理。全程信用管理是指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及每一個關鍵的業務環節和部門進行綜合性的風險控制,包括以客戶資信調查評估為核心的事前控制,以交易決策的信用審核為核心的事中控制,以及以應收賬款的專業化監控為核心的事后控制。企業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內部信用風險管理制度,應包括:設立信用管理部門;實行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建立內部授信制度;完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總之,要治理企業信用缺失、建立企業信用體系,必須以企業產權制度為基礎,以社會法律制度為保障,以合乎現代企業制度的道德為支撐點。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的無序競爭和失信行為,才能確保我國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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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信概念的界定
征信(CreditChecking或CreditInvestigation)源于左傳:“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遠于其身”,其具體涵義是指對他人的資信狀況進行系統調查和評估。從行業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對應著有關信息產品的收集、加工和生產,而不強調信用管理咨詢或顧問服務。資信調查服務(CRS-CredtReportingService)是信用風險管理服務中的一項最普遍、最基本的業務,它是專業服務機構(即通常意義的征信公司)客戶對交易另一方的資歷、信用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和判斷,為決策人選擇貿易伙伴、簽約、確定結算方式或者處理逾期帳款、經濟糾紛等決策提供參考。?
(二)征信的產生及其作用?
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于1830年在英國倫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貿易雙方提供對方背景和資信信息服務,防止交易雙方相互不信任和詐騙行為,減少交易摩擦,促進交易的順利進行。征信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則是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二戰后,一些國家經過經濟恢復時期后,到60年代普遍進入了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國內外貿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圍日益廣泛,企業征信的業務量也隨之迅速增大,從而進入了大規模信用交易的時代。又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發達國家的征信服務業已經比較成熟,形成了比較完備的運作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對各國經濟發展和規范市場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業征信服務無論對于國家宏觀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設,還是對于企業微觀信用管理來說,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說,沒有完善的企業征信服務,企業間的信用交易行為就無法順利進行,也不可能建立一個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因為,在經貿活動中,地域差異和信息不對稱導致合作雙方互相不了解情況,信用狀況信息的不充分給交易雙方帶來許多麻煩,也給一些欺詐行為以可乘之機,使得社會交易成本上升,一些企業吃虧上當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委托一個獨立、客觀、公正的第三方對合作對象進行資信調查和信用咨詢,可以使交易決策更有依據,從而保障整個交易的順利進行。具體來說,企業征信的作用主要體現為:一是能夠增強企業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有利于建立企業信用的記錄、監督和約束機制;三是有助于為企業的交易和信用管理決策提供信息和評估支持;四是為金融機構與企業間的合作提供資信信息方面的支持;五是為整個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礎。?
(三)征信行業發展模式的國際比較
自從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在倫敦成立至今已有170多年的歷史,經過發展,各國對企業信用行業的管理都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模式。具體來說,目前國外發達國家對企業征信服務行業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以中央銀行建立的中央信貸登記為主體的企業征信管理體系。中央銀行信貸登記系統登記的內容包括企業信貸信息登記和個人消費信貸信息登記。中央銀行建立中央信貸登記系統的全國數據庫和網絡系統,征信加工的產品主要是供銀行內部使用,服務于銀行防范貸款風險和央行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決策,這種模式以歐洲一些國家為代表。?
第二種:以征信公司的商業運作為主體的企業征信管理體系。如美國,全國的企業、個人征信公司、追帳公司等基本上是以市場化運作為主。經過100多年來的激烈競爭,形成了目前由美國信用管理協會、鄧白氏等著名公司為主體的美國信用管理系統,全方位向社會提供有償商業征信服務,包括資信調查、資信評級、資信咨詢、商業信用研討與教育、出版刊物等,這些公司的分支機構遍及全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
第三種:以銀行業協會建立的會員制征信機構與商業性征信機構為主體的企業征信管理體系,以日本為主要代表。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業建立的會員制征信機構向會員銀行提供企業及個人的征信服務,同時會員銀行有義務如實提供客戶的信用信息。除此之外,社會上還廣泛存在一些商業性征信公司,對社會提供企業信用調查服務。?
以上幾種企業征信發展和管理模式,對我國具有借鑒意義。在信用較發達的國家,企 業普遍都重視信用,注意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以此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同時也促進了國家經濟活動的有序運行。?
二、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發展現狀及運行特點
(一)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的產生與發展?
企業資信調查服務業在我國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當時經過近10年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我國對外貿易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即一些外商利用我國吸引外資的迫切性,損害我國外貿企業的利益,突出表現為我國外貿企業出現大量逾期應收帳款不能收回的問題。為了規避外貿中的信用風險,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決定將國外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和服務引入我國,首先由外經貿部計算中心與國外著名企業資信調查公司合作,為我國的外貿企業提供其海外貿易伙伴的資信調查服務,這對我國外貿企業更好地了解海外企業的資信狀況,減少外貿交易中的各種信用風險起到了重要作用。自1990年以來,外經貿部計算中心在與國外著名資信調查公司合作的基礎上,開始向海外客戶提供我國企業的資信調查報告,我國的企業資信調查服務開始起步。?
1992年底,我國第一家專業從事企業資信調查服務的公司——北京新華信商業風險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標志著我國的企業資信調查服務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在商業征信服務領域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即企業資信調查服務開始由政府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此后,國內又陸續成立了一些從事企業資信調查服務的專業性公司,形成了企業資信調查行業新的競爭格局。?
目前,我國國內企業資信調查專業服務公司大體有三類:一類是中資的企業資信調查公司,目前有40多家,以新華信商業風險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企業信用咨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商征信有限公司等為代表;第二類是外經貿系統、國家統計系統和國家工商管理系統以及各商業銀行系統所屬的專門提供企業資信調查服務的有關機構;第三類是已進入我國的外國征信公司,如鄧白氏公司、ABC公司、TCM公司、臺灣省的中華征信所、香港城市顧問有限公司等,均已在我國大陸設有分支機構,并提供企業資信調查服務。一些國外征信調查機構經過幾年的發展,目前已占有我國國內企業征信市場的較大份額,具有了相當強的競爭能力。?
(二)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發展的特點
1.市場化運作模式已經基本形成?
我國的企業征信服務行業是在政府驅動下(當時是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直接支持和領導下)起步的,但是目前的企業征信市場上,各征信公司均采取商業化運作方式,不同類型的征信公司均是按照商業化原則在市場上展開競爭,向社會提供客觀、獨立的資信調查報告。一些行政機關下屬的征信機構,在業務運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場化的方式。我國企業征信行業市場化運作模式已經基本形成。?
2.市場集中度逐步提高?
雖然目前國內企業征信市場上有數十家各類征信公司并存,但是從業務數量和征信規模來看,經過幾年來的激烈競爭,企業征信市場的集中度相對較高。新華信商業風險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企業信用咨詢有限公司、美國鄧白氏咨詢上海有限公司、臺灣省的中華征信所在大陸的分公司——中領公司等幾家公司已占據了全部市場份額的80%左右,其他各種類型的公司占市場份額不足20%。另外,部分商業銀行自身開展了對貸款企業的征信,并相應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門,也占有征信市場的部分份額。?
3.企業征信市場的開放度已比較高?
在對企業征信服務行業機構準入管理方面,政府按照信息咨詢企業的標準進行工商注冊管理,而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執業技術準則、行業標準等方面迄今為止沒有出臺任何管理規定,僅在業務歸口管理方面指定由國家統計局民間和社會調查管理處負責。而且,政府對該行業實行了比較寬的開放政策,即政府在企業征信行業的外資機構準入方面沒有任何特別的控制,只是在業務管理上,國家統計局對外資企業征信公司進行規范,規定只有國家統計局授予涉外企業調查許可證的公司才可以開展企業資信調查工作。?
4.機構規模普遍較小、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目前我國企業征信類公司的總體規模普遍較小,從業人員較少而且素質參差不齊。幾家規模比較大的征信公司,其年營業收入也僅有1000萬元左右,這和國際上大型征信公司年營業收入10億美元左右的規模相比相差甚遠。如鄧白氏公司1998年實現產值21億美元。另外,我國企業征信機構從業人員較少,最多的公司也僅有上百人,通常為幾十人,有的征信公司僅有幾個人,而且這些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比重不高,這嚴重影響了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制約因素
(一)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使得企業征信無法可依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制建設逐步走向成熟,各種法律法規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應運而生。但針對企業征信方面的相關立法仍然相當滯后。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規范征信市場行為方面的法律或法規。在政府開放必要的企業資信信息和數據等方面,也沒有明確的制度和規定,從而制約了社會信用數據開放的進程,使得政府在開放信用數據方面無法可依。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6條“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的規定,制約了商業銀行向征信公司開放企業信用數據。另外,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有關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征信公司信用數據的收集與利用。
(二)信用數據的封鎖已成為企業征信行業發展的瓶頸?
從國外征信行業發展的經驗來看,一個國家征信行業能否健康迅速發展,關鍵在于該國有關資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數數據能否比較“透明”,能否通過合法的、公開而有效的渠道被合法的征信公司所取得。這些信息和數據的來源包括政府、企業、金融機構、法律機構、公用事業單位以及個人,等等。在一國范圍內,征信公司能夠快速、真實、完整、連續、合法、公開地獲得用于完成企業資信調查報告和個人資信調查報告的數據,是保障該國征信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礎。?
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遵守WTO貿易規則的需要,我國過去的封閉式的企業資信信息環境已經逐步有所改善。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從征信信息源的角度來看,我國的征信公司能夠初步取得相對完整的企業資信數據,并形成質量可以被委托企業接受的相對完整的企業資信調查報告,有60萬家我國企業的資信數據達到一定質量標準并被收入到“世界數據庫(WorldBase)”中,但是這距我國的1000余萬家工商注冊企業數目還相差很遠。?
根據我國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符合國際慣例的完整的企業資信調查報告的信息和數據主要來自于工商、海關、法院、技術監督、財政、稅務、外經貿、銀行等政府和業務部門,當然還有相當一部分信息和數據直接來自于企業。從目前各政府部門對征信公司開放數據情況來看,只有工商部門基本實現了部分信息數據向社會開放,但開放的數據不完整,目前只有企業注冊數據的開放,企業年檢數據還沒有開放,而且各地區工商部門開放的程度也不一致。另外,有些部門的數據是有償開放的,這雖然是必要的,但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
在現行的數據管理體制下,目前各征信公司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渠道獲得企業信用數據:一是通過新聞媒體等公開的渠道獲得;二是通過到被調查企業調查直接獲取;三是通過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獲得。而通過政府渠道獲得信用數據又有以下幾種情況:向正式開放企業信用數據的政府部門獲得;各征信公司通過和相關政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向合作部門獲得相關數據;通過私人關系從政府部門獲得。?
總體上來說,我國企業資信數據基本上處于相對封閉的狀態,這對我國企業征信行業造成了很大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企業信用數據收集困難,導致企業資信調查報告難以真實、準確、完整地描述被調查企業的資信情況,企業征信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2.市場不公平競爭日益嚴重,破壞了征信行業的市場秩序。有的征信公司利用自身和政府相關部門的的特殊關系,可以低價地、順利地獲取相關信用資料,而有的征信公司卻沒有這種“天然”優勢,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
3.數據收集成本較高,征信公司步履維艱。由于我國缺乏信用信息開放的相關法規和制度,一些政府部門和業務機構沒有開放其擁有的企業資信數據,即使開放,收取的費用也較高,這造成了數據收集成本過高,造成征信公司盈利微薄,步履維艱,制約了征信市場的發展。?
造成我國企業信用數據封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企業信用數據開放無法可依,在這種情況下開放企業信用數據很難界定數據開放與保護商業秘密之間的關系;二是社會信息系統發展滯后,征信數據資源缺項太多,收集和協調征信數據的技術手段落后,經費不足;三是國有企業眾多,占經濟比重比較大,存在征信數據保密的傳統,一些企業自我保護意識較強,不清楚應該開放何種數據;四是征信數據資源被一些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壟斷,客觀上制約了征信數據的開放;五是征信數據的市場價格難以把握,導致了信用信息收集成本過高。?
(三)行業自律不足,執業技術規范不統一?
發達國家的企業征信行業均成立了行業協會,如美國的信用管理協會等。行業協會在促進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業內交流、行業技術標準制定、行業自律、維護行業利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征信行業尚沒有行業協會,行業內缺乏自律機制。行業內的交流、人員的教育培訓以及制定行業執業技術標準(如征信報告格式標準、數據庫建立標準等)和執業規范,保障整個行業的利益等都不能提上日程,嚴重制約了企業征信行業的發展。
四、促進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規范我國的市場經濟秩序,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包括許多方面的內容。但發展企業征信調查業,強化企業的征信意識,促進企業加強自身的信用管理,無疑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我國的征信行業還比較落后,企業在交易中無法全面準確地了解對方的信用狀況,企業自身的信用行為也沒有受到應有的監控和約束。我們認為,當務之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的發展:?
(一)加快有關企業征信方面的立法工作?
參照其他國家有關信用立法的經驗,結合我國信用立法的現實情況,我國在企業征信方面的相關立法應該從兩個方面著手進行,一是修改或完善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為征信數據的開放和實施提供法律依據,并對提供不真實數據者進行懲罰;二是盡快出臺企業征信數據開放和征信數據使用規范的新法案。立法的目的是創造一個信用開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環境。從長遠考慮,它可起到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凈化經營環境、預防并懲處違法犯罪的作用。在修改《商業銀行法》時,應該明確規定,何種商業銀行的數據可以開放,商業銀行數據的取得、處理和傳播的方式,商業銀行數據商業化的原則界定,數據商業化的經營方式等。制定新的信用立法,首要的應該是出臺“界定數據開放范圍”的法律或法規。新的立法應該明確,企業必須開放的數據及其監督機構的責任,以及對公眾提供不真實數據的懲罰,另外還應明確征信數據的經營方式。
(二)政府在企業征信行業發展過程中應當發揮重要作用?
政府在建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中的作用,應是協助建立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并監督行業規范發展,而不應參與主辦征信機構,否則就失去了征信服務的中立、公正、客觀的性質。具體來說,政府在促進征信行業發展中應發揮以下職能:?
1.依法向社會開放所擁有的企業信用數據?
各相關政府部門,如工商、海關、法院、技術監督、財政、稅務、外經貿、人民銀行、證券監管等部門,應該依法將自己掌握的企業信用數據通過一定的形式向社會開放,以保障一部分企業的信用信息被社會知曉,這也是西方發達國家征信數據開放的通行做法,如部分國家將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布。?
2.對企業征信行業進行行業管理?
行業管理的內容包括市場準入管理、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執業規則的制定等內容。根據企業征信行業的特點及國際的實踐經驗,我們認為,政府對企業征信行業的行業管理不宜介入過多。企業征信行業是一個相對充分競爭的市場,從其性質上來說,該行業屬于信息咨詢行業,服務對象僅限于委托企業、部門和社會機構,其提供的信用調查分析報告僅供委托企業參考,不構成公眾投資決策的依據,不應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業征信行業在市場準入(包括機構準入和人員準入)方面應該是開放式的,可以按照國家對信息咨詢行業的管理和規范方式進行工商注冊及年檢。而在行業技術標準及執業規則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門(目前為國家統計局民間和社會調查管理處)可以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
(三)信用數據庫的建立與完善是企業征信行業發展的關鍵
企業資信數據庫是企業信用信息搜集、信用記錄的一種重要形式,按照用途和信息內容的不同,企業資信數據庫可分為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資信數據庫、企業信用(付款)記錄數據庫、壞帳數據庫(黑名單)、往來票據拒付數據庫等。信用數據庫的功能主要有兩個:一是激勵機制,即守信用的企業在數據庫中將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從而可以幫助其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增大其市場交易中的無形資產,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業機會。二是懲罰機制,具體的懲罰措施是,各數據庫的經營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將收集到的企業失信情況記錄在一定時期內保留在數據庫中,使失信者接受社會懲罰。?
從企業資信數據庫的開放情況來看,世界上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通過立法強制企業公布自己的信用數據,如英國、意大利、荷蘭等國家。這些國家的法律規定,無論企業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其“資產負債表”必須能夠公開索取,并明確規定相關政府部門所擁有的企業財務報表向社會開放。另一種模式是政府不強制企業公布自己的信用數據,但企業自愿將自己的信用數據提供給征信公司,這類國家以美國最為典型。在美國,沒有專門針對企業資信調查服務及企業征信數據的立法,當征信公司要求一個非上市公司提供其財務報表時,被調查企業可以向征信公司提供其所要求的數據,也可以拒絕提供數據。但在現實中,在征信數據開放和擴大信用交易額的選擇中,企業一定傾向于前者,因為企業希望將自己的數據提供給征信公司,希望客戶了解自己,以便擴大信用交易。根據國外企業信用數據庫建立的經驗和我國的現實情況,我們認為,我國企業信用數據庫應該分為三個層次來建立。
1.政府資信數據庫的建立與管理?
目前,我國政府各相關部門在對企業實行行政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均獲有大量企業資信信息。為促進企業征信行業的發展,以完善整個社會信用體系,這些政府部門應按照一定的標準建立自己的數據庫,如工商注冊數據庫及工商年檢數據庫、工業企業普查數據庫、法院訴訟數據庫、人民銀行的企業還款記錄數據庫、企業產品質量投訴數據庫等。政府組建的這些數據庫可采取有償服務的方式向社會開放,但是價格必須在合理的范圍內,此外,政府管理部門也應當根據企業征信需求建立一些專門的企業征信數據,為企業提供服務。例如,日本通產省專門斥巨資建立了“海外企業數據庫”,記錄每個與日本企業交易過的海外客戶信用信息資料,專門供日本商社在對外貿易合作時查詢使用。?
2.行業內資信數據庫的建立與運行?
由于企業的交易活動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專業性,在同一個行業范圍內,企業的信用資料較為集中,因此,以行業為主形成的企業資信數據庫是征信服務的另一個重要形式。在行業內資信數據庫的建立方面,各行業組織(協會)應承擔起建立本行業內企業資信數據庫的職責,如輕工協會、冶金協會、紡織協會等。由于行業協會一般來說不具有行政管理權力,因此,在國外行業協會的工作職能中,企業征信數據庫的建立和運行是以自愿和互換的原則進行的。例如,在某個細分的行業內的企業中建立“信用交換機制”,凡是加入該組織的企業,均須將自身的信用資料及有關的信用記錄提供出來,以此享有查詢其他成員信用資料的權利。行業內的資信數據庫采取有償服務的方式向非會員開放。?
3.征信機構資信數據庫的建立與完善?
由專業的資信調查公司、信用評估機構建立的企業資信數據庫是目前國內外企業征信數據的一個重要來源。這些機構由于要給客戶提供規范的資信調查服務和信用評估服務,因此,其建立的資信數據庫具有數據量大、信息齊全、信息更新較快的特點。目前國內各征信公司均建立了自己的征信數據庫,但由于建立這樣的數據庫需要可靠的數據來源和大量的資金投入,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征信機構有能力建立一個滿足資信調查和信用評估的資信數據庫。因此,對征信公司自身而言,今后應該加強這方面的投入,擴大自己的數據庫并及時更新有關數據。
(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我國目前沒有設置信用管理局這樣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而且將來也沒有必要專門設立這樣的部門。在這種情況下,成立我國企業征信行業協會顯得特別迫切。這一機構的主要任務是開展信用管理與應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議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關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訂征信行業規劃和從業標準以及行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協調行業與政府及各方面的關系;促進行業自律;加強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等。?
(五)懲罰機制的建立是征信行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建立懲罰機制,根據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實踐經驗,依法設置的懲罰機制能夠杜絕大多數商業欺詐和不良動機的投機行為,讓遵紀守法的企業能夠得到保護和發展,而將不守信用的企業從市場中摒棄,并根據其情節嚴重程度,在一定的時段內,阻止它們再度進入市場。?
就征信行業的懲罰機制建立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建立合理的懲罰尺度,以對不同程度的失信行為施以相應的處罰;建立快速收到有關失信行為的信息或舉報機制;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將企業的不良信用按照時間長短不同記錄于各相關數據庫中;建立被懲罰人申訴機制;對誣告、誹謗者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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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征信與私營征信是以經營征信業務的主體來劃分的兩種征信經營管理模式。公共征信是指由政府出資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統。主要特點包括:一是覆蓋面較廣;二是由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部門作為系統的管理者;三是實際運作大多為非營利性;四是信用信息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服務對象也主要限于金融機構。公共征信模式以歐洲大陸多數國家為代表,在一些國家只有公共征信,而沒有私營征信。西歐國家的社會信用體系主要是為了防范金融信貸領域的違約風險,西歐國家的中央銀行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社會信用體系采用以中央銀行建立公共信貸登記系統為主體的政府主導型模式。公共征信由于數據庫高度集中,有利于保護金融系統的信息安全,也能在較大程度上保護個人隱私;數據庫覆蓋面較廣,既能為金融機構信貸決策提供服務,也能為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提供服務。
歐洲征信系統是由私營征信局和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組成的。私營征信局一般從事個人征信業務,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屬于中央銀行管理,主要收集銀行信貸信息。但具體到每個國家征信機構設置又有所不同。例如,英國的征信機構是私人部門所有,德國和意大利既有國有的公共征信系統又有民營征信系統。由于這兩個系統之間存在一定的業務競爭關系,歐洲征信體制采取了一些制度調節機制,貸款信息匯報起點等。此外,歐洲征信模式最初是由政府推動的,公私征信系統都離不開中央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造成歐洲征信系統呈現了另一特點,即企業征信與個人征信制度結合緊密。美國征信業的主要特點是以市場為主導。征信機構基本都是市場運作的企業。
(二)企業與個人信用數據來源與保護適用不同規則
個人信用記錄涵蓋內容廣泛。在美國,每個企業、居民都有一個社會保障號碼(SocialSecu-rityNumber),其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電話和住址等個人信息。個人信用檔案一般包括兩方面:一是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借款時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包括貸款歷史、居住、收入、婚姻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信用管理的專門機構提供的與借款人信用歷史有關的資料,包括未償還的債務、信用卡透支情況,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記錄等,而且都有各自的評分標準。通過對消費者住房情況、居住年限、職務、工作時間、銀行開戶情況、信用透支賬戶數目、信用額度利用率等指標對消費者進行評分。不良信用記錄會保存5-10年,有不良記錄的人將很難再取得工商注冊、銀行貸款和信用卡服務。在英國,個人資信評估有三方面指標:穩定性(是否擁有住房、工作時間長短);態度(知識和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穩定的工作崗位)和安全性(個人預算、個人資產負債情況)。
企業信用記錄來源于企業內外部。在國外,對企業的資信調查通常采用實地考察、查閱信用報告和財務報表等形式。企業資信調查公司的數據信息來源渠道主要有:公開的電話號碼簿、政府免費提供的工商、法院訴訟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客戶企業主動提供的信息以及互聯網信息。目前,企業征信機構可以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世界200個國家和地區有限責任企業的資信調查。
由于信用記錄保存時間長,影響面廣,一旦發生不良的信用紀錄,對個人的工作生活,對企業的經營都會產生消極影響,所以,發達國家的個人和企業都十分重視信用紀錄。出于保護個人隱私的目的,對于消費者個人信用數據的傳播,法律制定了限制條款。一般情況下,美國三大信用局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免費獲取消費者的信息:一是銀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業部門、零售商提供的消費者付款記錄的最新信息;二是雇主提供的消費者職業或崗位變化情況;三是政府公開的政務信息。在美國,信用局收集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不需要經過被記錄者同意,大多數授信機構也會將消費者的不良記錄主動提供給信用局,使失信消費者的信用記錄增加負面信息。美國法律對于取得企業資信調查報告沒有任何限制,有商業合同、委托書等文件,就可以購買其他公司的信用報告。在英國,企業財務報表數據都是公開的,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在本財政年度結束后的10個月內公開,以方便社會各界對該企業的信用和償債能力進行確認。
(三)信用評估機構針對機構與個人定位不同
美國目前從事信用服務的企業主要分為消費者信用評估機構和機構信用評估機構兩大類。
美國的個人信用調查及資料的搜集工作既可以由銀行進行,也可以由專門的資信調查機構來做。后者是美國信用調查的主要形式。在美國的資信調查機構是信用局或叫消費信用報告機構,都是專業化的公司。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的供應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費者個人的信用記錄,合法地制作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并向法律規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償傳播信用報告。信用局按其經營的區域和規模可分為地方性信用局(也稱信用事務所)和全國性信用局。其中全國性消費信用局主要有三個,即美國投資者控股的全聯公司(TransU-nion)、艾貴發公司(Equifax)和英國投資者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這三大消費者信用局對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評分并銷售信用報告,其信息數據庫幾乎涵蓋美國所有成年人,每個人的信用關系平均有8-12個,每份個人信用資料兩三天更新一次。這三家機構的運作方式和服務領域有所不同。其中,益百利公司專門向具有一定規模和聲望的客戶提供征信服務,其信息來源主要由與其簽訂協議的各個會員(即客戶)提供,每個會員一般每月將與自己打交道的消費者的各種信息提供給益百利公司;全聯公司的業務主要是建立有關消費者信用狀況的信息網絡。全聯公司與其擁有的信用事務所和簽署協議的地方性信用事務所一起組成覆蓋全美的消費者信用信息網絡。艾貴發公司與上述兩個公司具有不同的特點,該公司是以專項調查的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當客戶要求了解某一消費者的信用狀況時,該公司將派專人辦理。地方性信用局主要為合伙制或個人所有,其服務對象為本地區的各類客戶,包括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零售商、各種服務提供者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消費者信用的企業和機構。目前,美國的地方性信用局有1000多家。負責對個人信用資料進行搜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和售后服務,這些地方信用機構絕大多數都隸屬于三大征信局,其數據系統覆蓋全美,有1.7億人的信用記錄。隨著個人信用征信業務的發展,各地方性信用局又成立了自己的行業組織——聯合信用事務所(AssociatedCreditBureaus)。聯合信用事務所的主要業務是為其成員相互交換不同地區消費者的信用資料提供服務,并且制定信用報告的標準。
對國家、企業和機構等進行信用評估的機構可分為兩類:一是資本市場上的信用評估機構,即對國家、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債券及上市大企業的信用進行評級的公司;二是對中小企業資信進行評級的機構。目前美國從事資本市場信用評級的公司主要有三家,即穆迪、標準普爾和菲奇公司。這三家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評級公司,據國際清算銀行的報告顯示,世界上所有參加信用評級的銀行和公司中,穆迪的業務涵蓋了80%的銀行和78%的公司,標準普爾涵蓋37%的銀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則涵蓋27%的銀行和8%的公司。鄧白氏集團公司已發展成為美國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機構,它也是目前美國唯一的中小企業評級公司,在美國市場占主導地位。
此外,除了專門的信用評估機構,銀行和金融機構也會對企業和個人客戶進行內部評級。成功案例有美國的花旗銀行、大通摩根銀行、美國銀行、美林證券、高盛投資銀行等。大企業中較為成功的有IBM、福特汽車公司、通用電氣、AT&T等。
日本最早的企業征信公司為商業興信所,成立于1892年,有會員31家,年調查件數為1200件,主要面向銀行提供資信調查。在日本,消費者信用評估有銀行的“全國銀行個人信用信息中心”系統,郵購系統的“CIC”以及消費金融系統的“全國信用信息聯合會”三家機構。信用信息機構的信息主要是通過會員提供,要求會員提供客戶的借款情況、賬戶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況。對借款情況要特別注明貸款的執行、還款情況、是否提前還款、拖欠債務、呆賬、倒閉等,如遇情況發生變化時要及時更改。這三家信息機構實行信息共享,相互交流信息。信用局每年要出具5億份信用報告,這對于信用支付起到了快速、簡化和安全保障的作用。目前,日本征信市場已發展到相當規模,征信行業呈現出集中壟斷性,帝國數據銀行和東京商工兩家占據了60-70%的市場份額。
(四)建立信用數據登記系統推動企業利用信用數據
國外的應收賬款登記系統發展較早。在英國,企業簽訂合同前,有權了解借款人曾咨詢過的信貸咨詢機構的名稱和地址,提交書面申請并支付1英鎊的費用后可以要求信貸咨詢機構提供有關檔案的副本,而且在必要的情況下有權采取措施,補充或更正檔案的副本。1901年,美國國際金融、信用及商業協會(FCIB)針對國際貿易提供信用信息交換,屬于非營利性的組織。
香港也有商業信貸資料庫,商業信貸資料庫專門收集中小企業(年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港元)的信貸資料,如中小企業獲得貸款機構提供的信貸安排的宗數、有關的信貸額度及拖欠還款的資料,并讓認可機構查閱。有關公司的資產或公司持有人的個人財富等資料不屬于收集范圍。貸款機構只會在批出、檢討或續批中小企業信貸時才可使用上述資料。截至2008年9月底,資料庫已擁有3萬多個賬戶,已有約72%的中小企業客戶同意貸款機構將其相關資料錄入資料庫。資料庫內資料的儲存、交換及運作由鄧白氏(香港)委任的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所負責,由金管局監管。資料除了可提供給貸款機構作信貸決策參考外,中小企業客戶也可取得自己的信貸資料以作查證及核實。商業信貸資料庫的成立對香港銀行業界、中小企業及香港整體經濟發展都將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對銀行來說,可以提高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減少銀行呆壞賬撥備,同時也可摒棄過去偏重抵押、質押品的信貸模式,讓銀行可以更靈活、有效地提供貸款。對中小企業來說,可強化企業與銀行的議息能力,避免優質企業支付高息以補貼不良企業壞賬的情況,提高優質企業融資能力。
(五)商賬追收機構依法追收到期債務
在發達國家,威脅客戶信用是僅次于法律訴訟的追賬武器。對一個企業來說,如果有追賬行為發生,就意味著其失信行為將被記錄到信用公司的信用數據庫內,全世界的信用機構、企業和個人都可以方便查詢。這種方式最大限度地壓縮了欠賬企業的發展空間。
商賬追收行業是為債權方提供應收賬款回收服務,追收的手段主要是電話催收、依法交涉、威脅客戶信用、法律訴訟等。商賬追收服務機構的營業收入主要來自對被追回賬款的提成,而且一般不追回欠款決不收費。只要委托專業追賬公司追賬,被追回的賬款會先收到追賬公司的賬戶上,然后再由追賬公司將賬款轉給其委托人。
收費標準一般是按照逾期賬款的賬齡收取不同比例的費用。對于海外追賬,從事商賬追收的信用機構通常會預收300至500美元委托費,目的是為委托人墊付國際通訊、證據郵寄和應收賬款診斷費用。如果追賬成功,委托費將從收費提成中扣除。
在美國,成立商賬追收公司需要向政府注冊部門交納抵押金。據美國收賬者協會統計,美國共有6000多家追賬公司,每年接手數百萬件追賬請求,受托追討的海外欠款最高達上百億美元。其中,ABC公司是美國最具威望的國際商業信用風險管理及國際商賬追收服務機構。下設專業從事國際商賬追收服務的美國追帳局(AmericaBureauofCollec—tions)和專業從事商業信用審核、貿易風險評估和企業應收賬整體管理服務的AmegaGroup。其全球的商賬追收服務始于1960年,業務擴展到全球140多個國家。企業可以通過數據庫查詢來了解買家公司是否曾被ABC記錄過債務方面的負面信息,這種查詢迅速、簡便,相比專門的資信調查費用低廉,對貿易額比較小或暫時不需要進行詳細背景信息調查的企業來說,是一種最基本和迅捷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注冊付費會員企業才能查詢,付費會員企業可享有每年免費查詢50次的優惠。
在德國也有專業的商賬追收公司,據德國收賬者協會統計,2005年德國收賬公司一共接手了100多萬件追賬業務,總金額達到幾十億歐元。另外,德國政府建立了海外企業信用預警機制,每年都會一份海外企業的“信用黑名單”,以此來提醒外貿企業。對于貨款已經被拖欠的企業,德國政府會提供援助。
國際著名信用保險公司裕利安宜、安卓和科法斯也都有商賬追收的業務。當所承保的損失事件發生時,裕利安宜主要通過集團的國際網絡,根據不同國家、貿易行業和遲付原因,采取最適當的商賬追收措施。
二、我國信用服務業促進政策體系設計
參考國際測算標準,人均GDP達到2000美元后,國家將進入信用經濟時代。2008年,中國人均GDP超過了3000美元,這標志著中國已經進入信用經濟時代。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發展和完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點的信用服務業促進體系。
(一)培育信用交易市場需求
國外信用服務業的發展得益于政府為信用產品應用創造的巨大市場需求,利用多種手段引導更多的交易者參加信用評級或利用評級結果,使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越來越旺盛。例如,許多公司要依靠評級機構所作的信用等級來確立在金融市場上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可信度,許多消費者要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級獲得消費信貸。目前中國信用產品的市場需求十分有限。除了對發行企業債券有評級要求外,我國使用信用產品的領域很小。因此,政府要通過法規和政策來積極引導企業對信用服務的需求。一方面以政府立法、行業組織行規來引導全社會對信用產品的需求,增強各類社會主體的信用意識,使信用產品的運用成為經濟社會活動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政府有關機構在辦理工商注冊、行政審批、資質認定、質量監督等事項中,要按規定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另一方面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開發適銷對路的信用產品。
(二)完善信用服務行業管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角色是規則的提供者和監管方。由于信用活動的廣泛性和復雜性,決定了信用立法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信用法律體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美國和歐洲信用法律建設的進程中,都是先在市場流通和金融領域制訂一些級別較低的信用規章,然后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最終成為比較完善的法律,融入國家信用體系法律框架。鑒于我國的信用發展現狀及信用需求的迫切需要,可以根據商業信用交易的特點與需求,先行制訂和頒布程序法律級別較低的信用管理規章,如《信用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指導意見》、《不良信用信息披露辦法》和《商賬追收試點管理辦法》等,以解決當前市場流通領域信用管理法律空白的緊迫之需,為下一步建立更高層次的信用法規提供經驗、奠定基礎。
在信用體系發展的初期,需要政府的推動和規范;而在信用體系發展的后期,則應主要依靠行業自律。正如“證監會”、“保監會”是國家用來監督和保證銀行業和保險業健康發展一樣,信用服務行業也需要建立相關的監督執法機構。目前國家對信用服務行業并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應根據商業信用交易發展的特點,分別設立銀行信用管理部門和非銀行信用管理部門,并對各自的管理職能進行明確分工。在市場、法制環境相對成熟后,應考慮由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強化會員的守信和維權意識,引導征信企業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訂各行業的信用發展規劃,創造條件建立行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并開展行業內的聯合征信活動;提出有關的立法建議;建立行業內的失信懲戒機制,合法地對嚴重失信者予以懲罰,改善行業內的信用秩序。
(三)推動現有征信系統開放
各國經驗表明,在一個國家內有兩家或以上的信用局,會通過競爭降低信用報告的成本,提高信用報告的質量,同時會提供更多符合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增值產品。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三級征信體系,但是由于信用數據一般僅限于征信部門內部使用,信用數據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征信體系條塊分割,信息數據交換困難。借鑒美國征信數據的開放式管理,建議我國對于征信數據管理機構在體制上改為事業單位或企業,在數據征集和使用方面,應鼓勵其市場化運作,促進其數據庫開放、共享和使用。支持民營征信企業,建立市場化的私營信用征信系統,促進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征信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開展商賬追收的企業很多,但是通過合法手段追收,并取得較好追收效果的較少。要依法規范組建行業性、區域性和權威性的商賬追收機構和保理機構,改變過去游擊式、地下式的做法。此外,還要鼓勵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發展。保理公司通過一系列管理措施監控賬款,對銷售的貨物和客戶實時監控,保證貨物和銷售程序的安全。在賬款過期后,要按照程序不斷施加壓力,保障賬款按時回收。一旦賬款逾期,立刻分階段加緊追收。
篇8
社會信用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信用立法、信用監管、信用管理與服務、不良信用懲罰機制等方面。
信用立法。西方三種模式都具有完善的信用立法,并且主要針對個人數據和個人隱私權進行保護,很少涉及企業征信保護,這是因為關于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條款已在相關法律做出規定。
從三種模式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程度看,德國等歐洲國家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程度最高,歐盟的《數據保護指南》和德國的《聯邦數據保護法》都明確規定,個人數據的處理和使用必須征得本人的書面同意,這就使個人數據外泄的可能大大降低。日本的法律規定,會員機構必須嚴格遵守信用信息的保密條款,不得將信息泄漏給他人,從而使會員以外的機構很難得到消費者個人數據。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規定,征信機構只要在合法范圍內就可以使用消費者個人的信用數據,不需征得本人同意,消費者個人隱私外泄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各國對個人隱私的保護程度不同,因此在處理個人權利保護與征信行業發展的矛盾方面所面臨的狀況很不相同。德國等歐洲國家信用征信的起步時間與美國大致相同,但是由于歐洲國家更重視個人隱私保護,對征信機構的限制較多,導致這些機構的運作成本較高,發展落后于美國。近年來,歐洲國家已經開始意識到立法傾向對征信業發展的影響以及由此帶來的許多不良后果,對一些法規著手進行修訂。
信用監管。由于美國具有完備的信用立法,征信數據的取得和使用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政府在信用行業管理中作用比較有限,但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在信用監管中有重要作用。比如,美國信用管理協會總是以信用管理行業代表的身份出現,參與修改影響信用和金融的過時法律,制定符合當前情況的新法律。與美國模式不同,德國政府不但通過立法要求企業和個人向公共征信機構提供征信數據,以建立為金融監管服務的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而且從聯邦政府到各州政府都設立個人數據保護監管局,負責對掌握個人數據的政府機構和信用服務機構進行監督和指導。日本的征信業經歷了從政府資助到自由經營的歷程,目前個人征信業以行業協會自律為主,政府很少參與監管。
信用管理與服務。在美國的市場經營模式中,信用管理與服務機構都是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民營機構,它們按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式建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面向全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美國企業和消費者信用信息的征信和評估實現了社會化分工,消費者信用調查和評估主要由伊克法克斯、環聯公司和益百利公司三大信用局提供,企業信用調查和評估絕大部分由鄧白氏公司提供。美國的穆迪、標準普爾和菲奇則是專門負責資本市場信用評估的機構。美國的消費者信用信息除了來自銀行和相關的金融機構外,還來自信貸協會和其他各類協會、財務公司或租賃公司、信用卡發行公司和商業零售機構等。企業征信數據主要來自各公司定期提供的內部信用信息和政府公共信息,多數銀行出于競爭目的不向征信機構提供它們掌握的企業數據。
在德國的政府主導模式中,征信機構主要以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公共征信機構)為主,私營信用局以公共征信機構為依托。公共征信機構由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機構開設,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用調查報告,主要為中央銀行的監管職能服務。私營信用局則是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民營機構,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調查和評估報告。德國的公共征信機構通過法律或決議的形式強制性要求所監管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必須參加公共信用登記系統,并定期將所擁有的信用信息數據報告給公共信用登記系統。當然,公共征信機構主要采集公司和貸款數額較大的個人客戶信息。
在日本的行業協會模式中,個人征信機構主要由銀行業協會、信用卡產業協會以及全國信用信息聯合會創辦的三大個人信用信息機構,即全國銀行個人信用信息中心、株式會社日本信息中心和株式會社信用信息中心組成。日本的個人征信采用的是行業協會模式,企業征信機構則采取的是市場經營模式。必須指出的是,日本的信用信息機構只對客戶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不做主觀分析與評價,這與其他西方國家的征信機構有所不同。在日本,除個別忌諱披露個人信用信息的客戶外,凡與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等有業務往來的客戶都同意向個人信用信息機構提供個人信息。日本個人征信機構在收集客戶信用信息時遵循信息最小化原則,只收集和登記有助于分析客戶償還能力與支付能力的最低限度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自然情況、貸款情況以及違約記錄。
不良信用懲罰機制。美國的不良信用懲戒機制的突出特點在于:具有完善的個人、企業征信和評估數據庫,法律支持信用管理與服務機構向交易雙方、授信人、雇主和政府機構有償提供信用調查報告,通過社會聯防機制,讓失信記錄方便地在社會上傳播,把失信者的失信行為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同時,失信記錄依照法律要保留多年,使失信者付出代價,輕者受到經濟處罰和勞動處罰,重者需要司法配合,不僅如此,美國還設立了少年法庭,對少年失信也同樣予以司法處理。
德國具有政府倡導建立的市場聯防機制,由具有監督功能的政府部門、授信機構、雇主、公共事業單位等參加。如果一個人在德國闖了紅燈,不僅會“株連”到保險費的增加,而且在銀行分期付款的年限也要縮短,甚至孩子交學費也要由分期付款改為現金支付。
日本個人征信機構在收集客戶信用信息時,要收集和登記客戶的違約記錄,包括債務逾期、預期回收、償還、強制回收、強制解除貸款合同、票據拒付等內容。違約記錄是個人重要的信用記錄,一般將被保存和公示5~7年。金融機構和信用卡公司等往往根據消費者的信用記錄決定是否對其授信。
建立中國的信用體系
篇9
一、公共征信系統與民營征信系統:兩種不同的征信模式
(一)美國社會信用體系是以民營征信服務為特征的市場化模式
考察中我們看到,美國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社會信用體系,是以市場化運作方式為主體的具有鮮明特點的征信國家。其具體表現是,不僅具備了較為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和政府監管體系,而且與市場經濟的發展相伴隨,形成了獨立、客觀、公正的,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方式建立,并依據市場化原則運作的征信服務主體。美國的征信服務機構,都是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民營征信機構(或稱為私人信用調查機構),這些機構具有如下明顯特征:
1.在機構組成方面:美國的信用調查機構主要由私人和法人投資組成。美國沒有公共信用調查機構,其信用調查報告幾乎全部由民營調查機構提供。從征信機構的結構看,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美國存在著數千家信用調查公司,在此之后,由于競爭的加劇,特別是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快速進步,使得美國的征信行業進入了一個明顯的市場整合期,通過兼并和合并,征信機構數量大幅度減少。據美國消費者信用協會(CDIA)提供的資料,消費者信用調查機構由原來的2000余家減少到目前的400家左右,由此帶來了征信市場集中程度的顯著提高。目前美國的消費者信用報告主要由前述的三大征信機構提供,其余的小型征信公司只在某類業務或在一個較小的區域范圍內提供服務。在企業征信服務方面,鄧白氏公司則幾乎占據了美國絕大多數的市場份額。
2.在信息來源方面:民營征信機構的信息來源廣泛。在美國,消費者信用調查機構的信用信息除了來自銀行和相關的金融機構外,還來自信貸協會和其它各類協會、財務公司或租賃公司、信用卡發行公司和商業零售機構等。其方式是由征信公司與上述機構自愿簽訂協議,由后者按協議約定向征信機構定期提供信用信息。企業征信公司搜集的數據來源與消費者征信有所不同,主要是美國各公司定期提供的公司內部信用信息和一些政府公共信息,而不是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信息。多數銀行不向信用調查機構報告它們的企業信貸數據(主要是出于競爭和保護商業秘密的目的)。
3.在信用信息內容方面:民營征信機構的信息較為全面。不僅征集消費者的負面信用信息,而且征集正面信息。特別是在對納稅人的基本信息數據、稅收狀況信息、企業地址、所有者名稱、業務范圍和損益表以及破產記錄、犯罪記錄、被追帳記錄等方面,民營征信機構的數據更多、更全面。
4.在服務范圍方面:美國消費者信用數據的獲取和使用要受國家“公平信用報告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約束,只有在法律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才能使用相關的消費者信用信息。征信機構必須對信用信息的使用和查詢情況予以記錄和保存,以備監管部門檢查。但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消費者信用信息的獲取與其是否曾向征信機構提供數據信息則沒有對等關系,換言之,并不是只有提供數據者才能獲取數據信息,非數據提供者也可在法律的規定范圍內獲取相關信息。這表明,美國民營信用調查機構是面向全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服務。服務的對象主要包括:私人銀行、私人信用機構、其它企業、個人、稅收征管機構、法律實施機構和其它聯邦機構,以及本地政府機構等,這些機構都是征信報告的需求方。但需要強調的是,美國的信用中介服務完全是依市場化原則運作,即信用調查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是商品,因此有價值和價格,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則出售給需求者(除特殊規定的條件下可免費提供),這是美國民營征信行業得以不斷發展的制度基矗
在美國,從事消費者征信的機構,均提供消費者的歷史信用數據,美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的消費者信用數據可保留7年,破產信息可保留10年。而企業征信機構,一般提供12個月內的企業信用數據信息。
5.在業務范圍方面:美國的民營信用調查機構在從事消費者征信和企業征信業務上有明確的界限,大型信用調查機構的業務更是有比較明確的界定。比如鄧白氏公司主要為社會提供企業信用報告和評分(特別是中小企業),而很少涉足消費者信用調查業務;穆迪(Moody''''''''s)、標準-普爾(Standard&Poor''''''''s)和菲奇(Fitch)等公司專門從事證券信用評級業務,重點為防范資本市場的風險服務;三大消費者信用局則主要對消費者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評分并銷售信用報告。雖然在個人信用局的業務中,也會涉及到企業信用信息
(如Experian和Transunion公司都提供一部分企業信用報告),但是規模很小,不是其核心業務。這種業務上明確的社會化分工,使不同的征信機構重點圍繞著各自的核心業務不斷創新、研究、設計,并不斷推出新的信用報告產品,滿足社會的需求。
(二)公共信用調查系統的特點與模式特征
在與世界銀行專家的座談中我們了解到,目前世界上不少國家建有公共信用調查機構(也稱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在世行專家調查的56個國家中,有30個國家設有這類機構。公共信用調查機構起源于歐洲,德國于1934年成立了歐洲第一個公共信用調查機構,法國的同類機構產生于1946年。1992年10月,歐共體中央銀行行長會議將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定義為:“為向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部門提供關于公司、個人乃至整個金融系統的負債情況而設計的一套信息系統”。通過參考世行對歐洲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公共信用調查機構的調查報告,公共信用信息調查機構具有如下特點:
1.機構的組成和主要職能:公共信用信息調查機構主要由各國的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機構開設,并由央行負責運行管理。建立公共信用調查系統的主要目的是為中央銀行的監管職能服務,為央行提供發放信貸的信息,包括金融機構對個人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貸款評級和貸款附屬擔保品的價值信息等,而不是為社會提供個人或企業的信用報告。這就決定了該機構不可能采取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公共信用信息成為銀行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機構為本國的金融監管部門提供最新的借貸大戶和銀行風險的基本情況,為強化監管和風險分析提供最基礎的數據,有助于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風險進行比較全面而準確的評估。
2.信息數據的獲得:與民營征信機構不同,公共信用調查系統通過法律或決議的形式強制性要求所監管的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必須參加公共信用登記系統。按法規的嚴格規定,這些金融機構必須定期將所擁有的信用信息數據報告給公共信用登記系統,而不是像民營征信公司那樣,根據與金融機構間的合同約定提供數據信息。這種強制性的征信方式,使公共登記系統幾乎能夠覆蓋一國的全部金融機構,但是它們并不收集所有的貸款資料,而只是在一個規定的起點上收集信息數據。許多國家規定了金融機構向公共調查機構提供信用數據中的最低貸款數額(各國規定不盡相同),低于這個數額則不需提供,這就排除了相當一部分信用信息數據。而民營征信機構的特點則是可以提供每單筆貸款的詳細資料。
3.信息數據的范圍:公共信用登記系統的信用數據既包括企業貸款信息,也包括消費者借貸信息,與美國民營征信機構中二者在業務上有明顯邊界的特點大不相同。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包括正面信息,也包括負面信息。與民營的征信機構相比,公共信用機構的信用信息來源相對較窄,例如,它不包括來自法院、公共租賃公司及資產登記系統和稅務機關等其它非金融機構的信息,也很少搜集貿易(商業零售機構)信貸的信息,只有不到1/3的公共調查機構掌握信用卡債務的信息。對企業地址、所有者名稱、業務范圍和損益表以及破產記錄、犯罪記錄、被追帳記錄等信息基本不收集。許多國家公共信用調查機構只當前的信用數據信息,而不提供借款人借貸信息的歷史記錄。
4.信用數據的使用:許多國家對公共信用登記系統的數據使用有較嚴格的限制。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其數據的提供和使用實行對等原則,即只有為該機構提供信用信息數據的機構才能獲取數據信息,而且這種信息是經過匯總后的,而不是具體的單筆信貸詳細資料。這是因為,公共信用登記系統主要是為監管服務,只有出于提供貸款審查目的才以匯總的方式向數據提供機構提供其他機構的信息。因此,實際上公共信用登記機構的信用數據只是向金融機構提供,而不向社會其他需求方提供,即該機構主要不是提供社會化的信用信息服務。這種對等的原則也決定了這種數據使用不是商業化的,即這類信用報告不是商品,因此,即使有收費也很少。
概括起來,公共信用登記系統模式與民營信用調查機構的模式有著較大的區別。公共信用登記系統是由金融監管機構設立,更多地體現了監管者的意志和需要;民營征信機構是由私人和法人組成,采取商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公共信用登記系統主要是為金融監管部門的信用監管服務,而不考慮社會的商業化信用信息需求;民營征信機構是為社會更廣泛的信用需求服務,服務范圍更寬、更廣、更全面。公共信用登記系統的數據強制性地來自于銀行等金融機構,民營征信機構的數據的來源更全面,除銀行數據之外,還包括來自商業、貿易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公共信用登記系統的數據使用更多地是金融機構內部為防范風險的信息互通,而民營征信機構的信用報告則是商品,強調為需求者提供商業化、個性化服務。
二、兩種不同征信模式產生的基礎與條件
是什么原因決定了不同國家對不同征信模式的選擇?這是我們關注的問題。通過對美國的考察和對世行的訪問,我們感到如下一些因素在征信模式的選擇中不同程度地起著作用。
(一)經濟發展和信用規模的擴大是民間征信業產生發展的客觀基礎
民營征信業的起源來自于經濟發展中信用信息共享方面的需求。我們從美國CDIA了解到,最早的消費者信用信息共享產生于19世紀中葉的歐洲,是從倫敦的裁縫行業開始的,由行業內相互之間對消費者守信情況的互通,發展為在固定時間內進行信用信息交流,防止消費者違約和不守信用的現象增加。隨著發展,出現了第三方專門收集消費者信用狀況并加工生產成信用報告出售給需求者的民營征信機構。在美國,大約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產生了對信用信息的大量需求。在這一時期,南北戰爭結束,美國經濟發展速度加快,銀行信用和民間信用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社會的信用需求和消費者借貸活動的增加促進了金融信貸和其它信用方式的發展,進而產生了金融機構、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和企業信用調查、資信評級的市場
需求,民營信用機構和征信業務便應運而生。在一戰、30年代經濟危機和二戰期間,美國民間征信業曾受到很大影響,制約了其發展進程。二戰后,隨著美國經濟發展速度加快和信用規模的不斷擴大,征信和信用評級等行業快速發展起來。到60年代,美國全國已有2200多個民營消費者信用調查機構,主要業務是收集、整理、加工、儲存、評估和銷售消費者信用報告。
美國的消費者征信機構首先是從地方發展起來的,在較長時間內,征信業務的地域性特征非常明顯。由于當時的經濟發展狀況和交通條件使人們的流動性受到限制,以及對銀行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制,消費者更傾向于在本地金融機構或商業機構獲得信用貸款,使得信用信息的供求雙方一般都局限于一個地方或城市,因此,地方征信機構的信息更集中和實用。這就導致了地方消費者征信機構數量的增加。從征信手段看,在相當的時期內,美國民營征信機構是靠手工調查來收集、加工信用信息和生產信用報告。
20世紀60年代后,有三大因素促進了美國民營征信業的發展:一是二戰后美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客觀上要求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和市場需求的增加,拉動經濟增長,這就促進了信貸消費規模不斷擴大,導致了信貸機構對信用報告需求量的大幅增加。二是電子通訊和信息技術的進步,導致自動化操作手段代替了手工信息收集手段,加上信息技術產生的規模效應大幅度降低了征信行業的生產成本,使其效率和準確性大大提高,并為信用產品提供了新的傳送渠道;三是美國于1971年頒布的《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使征信行業在法律的嚴格規范下步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在有效解決信用信息收集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和隱私的關系方面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大大促進了征信行業的規范化發展。與此同時,自50年代開始的高速公路建設,促進了美國城鄉居民汽車消費的超常增長,使人們的經濟活動半徑迅速擴大,客觀上要求信用規模和信用活動范圍隨之擴大。特別是70年代后信用卡等公司的迅速崛起,為征信市場提供了大量的社會需求,促進了征信行業謀求業務量的擴大和跨區域的拓展。這些原因綜合作用導致了美國80年代后征信行業跨區域兼并和重組的趨勢日益明顯,其結果是征信機構數量的減少和市場集中程度的提高,進而促進了征信機構核心業務的發展和數據處理的集中化趨勢,使信用信息更全面更準確。
龐大的消費信貸規模是美國征信行業發展的客觀基矗截止到1998年,消費者所有的抵押貸款總額達到4.1萬億美元(包括第一和第二抵押權以及房屋產權貸款),另外,非抵押消費貸款(信用卡、汽車貸款及其它個人分期付款)的總額也達到1.33萬億美元。同時,美國征信行業的發展,還得益于戰后美國政府的公共政策長期致力于鼓勵金融機構和其他商業機構向城鄉居民提供貸款和其他方式的信用支持與服務。這種政策的直接結果是美國利用信貸消費的人口比例大幅度增加。1956年有大約55%的家庭申請了某種形式的消費信貸,到1998年,消費信貸已為74%的家庭所利用。這種消費信用的快速發展在提高國民的投資能力和改善其生活品質的同時,也更快地促進了美國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迅速增加著市場需求,進而帶動了經濟的快速增長。而在此期間,征信服務對于消費信貸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信用報告大大地降低了提供信用的時間和成本,降低了信用提供者的風險,使更多的家庭和個人獲得了貸款。
歐洲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隨著技術進步、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和信用活動的增加,產生了對信用信息服務的社會需求,私人征信機構先于美國而產生,并在經濟活動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英國等工業化較早的國家,私人征信業發育更早。實際上,美國最初的民營征信活動經驗更多地是借鑒于英國等國家的征信業務實踐。在20世紀,英國等國家的私人征信活動發展也很快,并且通過兼并和重組形成了一些大型跨國征信公司,如Experian就是一家總部設在倫敦的大型民營消費者征信公司,其業務已發展至世界許多國家,在美國也成為三大消費者征信公司之一。這表明,無論是在美國或是在歐洲,經濟發展和信用規模的擴大是民間征信業產生發展的客觀基矗
另一些歐洲國家,如法國、德國、意大利、葡萄牙等建立了公共信用調查機構,而民營征信業相對不是很活躍。但這并不表明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速度慢和信用規模小,而更多的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同和征信理念的差異。
(二)法律制度與征信理念的差異影響了不同征信發展模式的選擇
曾有人提出,促使一些國家成立并利用公共信用調查機構的原因,是由于該國民營征信機構缺乏所致。但實際上許多國家(如巴西、智利、阿根廷和歐洲部分國家)是在已經建有民營征信機構的前提下成立了公共信用調查機構。根據世界銀行對不同國家的調查結果,選擇不同的征信行業發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其法律制度和征信理念。根據一些信用專家的觀點,在法律制度上,實行以拿破侖法典為基礎的國家更傾向于選擇公共信用調查模式(如法國、意大利等)。因為在這種法律制度下,對債權人的權利保護相對少一些,相應地限制了民營征信機構的發展,而建立公共調查機構的可能性更大,其目的是補償或部分補償政府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不力,從而防止信用活動中的風險。
選擇建立公共信用調查機構,還基于對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的認識和征信的理念。從歷史上看,影響歐洲一些國家和地區民營征信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借款人隱私保護的認識。這些國家實行的是高水平隱私保護制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相關法律文件中規定,必須經過借款人的明確認可,方可征集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信息。這一原則還被寫入了于1998年10月生效的歐洲議會95/46號文件中。文件規定:“在個人數據處理和保證個人信息自由流動方面必須保護個人利益。”這一文件也被稱為“數據保護指南”,這一文件的生效使歐洲一些國家的相關立法變得更為嚴格。例如法國的法律規定,不僅每次征集信用信息時必須征得借款人的書面同意,而且每次信用報告時必須再次得到本人書面認可。在這種狀況下,民營
征信機構很難有發展空間。二是這些國家明確禁止征信活動中披露借款人的白色(正面)信息,認為這屬于個人隱私,而只允許征集和披露黑色(負面)信息。這種基于對消費者隱私保護的理念和極嚴格的信息保護制度,制約了民營征信行業的發展,使其只能在狹窄的范圍內運作,也在客觀上促成了公共信用調查系統的建立。因為公共征信機構的信用信息基本上不向社會公開,不存在披露隱私的問題。而以美國為代表的以民營征信服務為主體的市場化模式的國家,在征信理念上不同于歐洲國家。例如,一方面,美國除特殊的情況外,一般不需要經過消費者本人的認可,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就可收集、加工、存儲消費者信用信息,并銷售相關報告;另一方面,在消費者信用報告中,不僅包括負面信息,也包括正面信息。根據美國的征信理念,正是正面信息被采集和使用,才保證了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才能創新出更多的信息產品和增值服務為社會所用。這種征信理念所帶來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制度設計,大大促進了美國民營征信行業的迅速發展,并擴大了社會信用規模,改善了居民的生活品質,拉動了市場需求,帶動了經濟增長。
(三)強化金融監管是建立公共征信系統的決定性原因
強化對金融系統的監管和確保金融運行的穩定性是一些國家建立公共信用調查系統的決定性原因。例如在法國,是將公共信用調查機構數據庫與其它資料(如資產負債表和司法事件等)結合并利用它來評定公司信用級別,這些評定是貨幣政策的關鍵參數;通過對公共調查機構的數據分析,還可以減少銀行在評定信貸風險時的失誤,使銀行減少損失;意大利等國家的一些集團銀行還利用公共征信機構來定期評估自己的綜合債務狀況。
從世行的調查看,一些發展中國家更傾向于建立公共信用調查系統。因為,一方面,這些國家的相關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對信用市場的規范還沒有全面步入法制化的軌道;另一方面,這些國家的金融監管體系比較薄弱,存在著系統風險和隱患,如果對金融機構貸款狀況監控不力,遇有風吹草動,就可能釀成金融危機。如拉美一些國家的這一動機就十分明顯。1994年墨西哥的經濟危機的原因之一,就是銀行系統的多項貸款成為呆壞帳,不良債務大量增加。印度近年來也在籌備由中央銀行牽頭建立公共信用調查機構,強化金融系統的監管,防范或減少金融危機的發生。
(四)金融機構的競爭程度影響著征信模式的選擇
從對美國的考察來看,選擇民營或公共征信模式,還取決于一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競爭程度。美國的民營征信業的發展和市場化信息共享模式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源于20世紀初對銀行分支機構設立的傳統規制限制了銀行在不同州之間的競爭程度,也限制了對不同地方貸款人信用信息的全面了解。這種強化地方化的銀行競爭格局,促使各銀行之間產生了強烈的互通并共享借款人信用信息的要求,客觀上促進了民營征信服務業的發展。而歐洲等國的銀行在全國范圍內的競爭相對自由,反而使銀行間互通信息的愿望并不強烈。特別是一些大的銀行機構,并不愿意將自己較多的客戶信用信息資源提供給民營征信機構,從而讓其它金融機構共享。這些原因也抑制了民營征信業的發展。
三、公共征信機構與民營征信機構不是簡單取代,而是相互補充
美國、英國、加拿大和北歐的部分國家只有民營征信機構,基本上沒有設立公共信用調查機構。而法國等國家則只有公共信用調查機構而沒有民營征信機構。然而,根據世界銀行的調查數據,更多的國家則既有民營征信機構,也建有公共征信機構,二者在各自的范圍內發揮著作用。二者不是相互取代,而是互相補充(見下表)。
歐洲部分國家民營及公共征信機構表
注:①起始年為第一家機構成立的時間;②信用共享類型指90年代的資料;③B指違約、拖欠等信息;W指債務風險等其它。
可見,在這些國家,民營征信機構和公共征信機構并存,都在發揮作用,只是作用的目的、程度和服務范圍不同。二者是相互補充的關系,從目前看不存在一類機構完全取代另一類機構的問題。當然,不可否認,在一些公共信用調查機構作用較大的國家,民營征信業發展的似乎并不活躍。這一方面與這些國家對信用信息公開化的控制程度直接相關,同時,也與社會需求的分流有關。因為,金融機構是信用報告的主要需求者之一,而建立公共征信系統的國家,金融機構對信用信息的部分需求則可通過公共征信機構得到滿足。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征信行業出現了一些新趨勢:其一是公共征信機構和民營征信機構都有所增加。例如,拉美地區的幾乎所有大國都于90年代先后建立了公共征信機構;亞洲、東歐和非洲的一些國家也已經或正準備建立公共征信機構。如中國、捷克、克羅地亞、印度、新加坡、沙特和南非、坦桑尼亞等國。與此同時,民營的征信機構也在發展。拉美國家從80年代末以來民營征信機構數量明顯增加;歐洲的德國、奧地利、西班牙等國在90年代增加了一些新的民營征信公司;東歐的7家民營征信機構都是在1992年以后開設的。在中國,90年代后陸續成立了一些民營征信和資信評級公司,開展了面向社會的,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的企業征信、評級業務。其二是民營征信行業的市場細分化趨勢更加明顯。例如,鄧白氏集團公司具有160余年的歷史,在90年代是其規模最大的時期。當時穆迪公司、丹尼雷公司(黃頁廣告公司)和尼爾森調查公司等都歸屬于鄧白氏公司。1997年,順應市場競爭的要求和業務細分化的趨勢,穆迪公司分離出去,主攻世界資信評級市場;鄧白氏公司則專注于企業信用調查業務,迅速地擴大了市場占有規模。其三是機構的跨國兼并與收購以及合作與聯合進一步改變著國際征信行業的格局。一些大型跨國征信公司通過購并活動不斷發展壯大,開拓新的市常例如,TransUnion(全聯公司)的國際戰略是在拉美國家發展業務和開辟南非市常鄧白氏公司進軍中國等亞洲征信領域;一些跨國征信或資信評級公司通過合資合作方式進入新興市常如穆迪公司通過與中國大
公資信評級公司、惠譽公司通過與中國
誠信證券評估公司的合資合作進入了中國資信評級和資產管理咨詢市常TransUnion也在謀求與中國內地和香港等地征信公司在信用評分等方面的技術合作。征信業務全球化的趨勢日益明顯。
四、對我國的啟示
啟示一:加快征信行業的發展有利于我國信用交易規模的擴大和經濟的持續增長
美國征信業發展的歷程表明,經濟發展和信用規模的擴大是征信業產生和發展的客觀基礎,征信服務業的發展又能進一步帶動社會信貸規模的擴大和內需的增加,進而拉動經濟增長。20多年來,我國經濟實現了長時期的快速增長,經濟總量擴大,居民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綜合國力增強。我國已于90年代末期進入了“買方市潮。目前,擴大內需已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需要不斷擴大市場的信用交易規模和增加信用消費數量拉動經濟增長。但是,與此不相適應的是我國征信行業的發展水平很低,雖然有一批民營征信機構,但由于多種原因,機構規模小,業務范圍窄,不能適應信用市場發展的客觀要求。由于信用信息不對稱,對企業和消費者的信用狀況無法有效把握,為防止貸款風險,銀行等金融機構設置了較高的信貸門檻,企業信貸擔保機構也不敢貿然擔保,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信用規模的擴大。目前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已處于明顯的升級階段,對價值較高的住房、汽車、通訊設備和教育、休閑旅游等消費需求不斷增加。因此,我國已具備了大模式發展信用消費的客觀條件,這就要求信用中介服務行業有較快發展,為社會提供全面、真實、準確的消費者和企業的信用報告,增強信用市場的信息對稱程度。
啟示二:民營征信機構應成為我國征信行業的主要經營主體,市場化運作應是我國征信模式的基本選擇
考察美國信用體系給我們的啟示是:以民營征信機構為主體,市場化的運作模式應是我國發展征信行業的基本模式選擇。因為,第一,我國已有了民營征信機構發展的基矗到目前為止,我國民營的企業資信調查公司已有40多家,以新華信、華夏和上海中商征信等公司為代表。各征信公司按照商業化原則在市場上展開競爭,向社會提供客觀、獨立的信用報告。即使是一些原行政機構下屬的征信機構,在業務運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場化的方式。可以說,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已經基本形成。第二,隨著經濟發展和信用規模的擴大,以及對征信服務作用認識的深化,社會上對企業和消費者信用報告的需求量會不斷增加。不僅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商業貿易機構、各種信用卡發放機構也將成為信用報告的主要需求者。因此,應大力發展民營征信機構,因為它們的信用信息來源更廣泛,其宗旨是面向全社會提供信用信息咨詢服務。第三,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和市場競爭的壓力,會促使民營征信機構不斷開發創新信用產品,并為社會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和多樣化的增值服務。第四,選擇民營征信為主的市場化模式更有利于調動社會上的一切積極因素(包括資金和人才等)投入到信用服務行業的建設中,而不必政府大量投資。第五,民營征信機構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機關和部門,有利于這一行業更具獨立性和公正性。因此,有關的法律框架和管理制度,應當盡可能為民營征信機構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啟示三:建立公共信貸登記系統很有必要,但其目的應當是為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服務,而不是向社會提供商業化的信用信息服務
以民營征信機構為主和選擇市場化的征信模式并不排斥在我國建立公共信貸登記機構。而且我們認為,現階段,我國建立旨在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的公共信貸登記系統非常必要。因為,一方面,我國正處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金融體系不健全,存在著系統風險和隱患。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另一方面,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比較薄弱,監管部門對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狀況掌握的不甚全面,因而無法對金融運行和相關的金融政策作出準確的判斷和正確的決策。而公共信貸登記系統的主要作用和目的,就是為監管部門提供準確及時的信貸數據,為完善金融監管,防范信貸風險服務。同時,起到金融機構之間信息互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的分割和不對稱。再一方面,我國已經于1999年建立了中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有了一定的組織基矗4年來先后實現了城市和省域區內的聯網登記、查詢,并正在進行全國聯網的準備工作。到2002年6月末,已錄入了420多萬個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貸及相關信息。金融機構查詢用戶已達6萬多個,日查詢累計270萬次。據統計,僅從2000~2001年10月,金融機構已利用這一系統防范信貸風險5000多筆,否定潛在風險貸款300多億元。當然,目前這一系統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數據質量不高,運行效率較低、業務服務范圍較窄,以及數據庫設計不完善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改進與完善。
但是,應當強調指出的是,建立公共信貸登記機構的目的,是為政府的金融監管服務,而不是向社會提供商業化的信用信息服務。當前,社會上存在這樣一種思路,即認為可以考慮將我國現有的公共信貸登記系統加以改造,增加信用服務產品、擴大信用服務內容和服務對象,變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征信機構。我們認為,這種方式既不符合征信行業發展的國際經驗,對我國征信業的發展也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為,一方面,公共信貸登記系統可以運用央行的行政權力強制性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信息,而其它民營征信機構不可能具備這種條件,因而勢必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競爭,不僅不利于新的民營征信企業的進入,對現有的民營征信機構的發展也會產生強大的擠壓作用;另一方面,從信息內容、服務對象等方面看,公共信貸登記系統又不大可能全面覆蓋我國的征信服務市場,不大可能滿足社會各方面對信用信息的需求。因此,我們建議民營機構和公共信貸登記系統還是各自發揮作用,完善自身的應有功能。
啟示四:我國的征信業務宜先從地方和行業做起
從美國的經驗看,征信業(特別是消費者信用調查業務
)首先是從地方上發展起來的。當然,發展到現在已經突破了地域限制,行業集中程度不斷提高。由我國經濟和信用交易發展的階段所決定,我國征信業還處在發展初期,不能與美國現階段的征信業相比,而與美國征信業發展初期更為相似。因為,從我國具體國情看,我國的居民流動性雖然有所增強,但大部分人的信貸活動仍大體集中于一個地方或城市。且由于我國的銀行業務體制,在信貸規模、貸款范圍上也有較強的地域性特點。另外,由于我國經濟發展和信用消費的發展水平不平衡,信用消費還主要是集中在一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和城市,因此,在消費者信用調查方面,更宜先從一個地方或城市做起,然后通過逐步聯網的方式共享信用信息。目前,上海已經開通了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主要征集的是上海居民的信用信息。還有一些城市也在籌備之中。這種做法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重復建設,而是適應了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階段的要求。當然,在各地征信系統建設中,統一設計代碼,統一征信格式標準是十分必要的,這也將為今后的聯網和信息互通創造條件。
篇10
信用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相當高。從業人員既要有全局的、宏觀的經濟概念,又要熟悉具體的專業知識,還要有很強的法律和政策意識。
信用評估最早產生于美國。在上世紀20年代之前的相當長一段時期,美國的資本市場高速發展,隨著各類債券的大量發行,投資人面臨著極大的投資風險,在這種背景下信用評估應運而生,其從業人員即為信用評估師。
目前,信用評估師在我國還屬于一個新興職業。
各類征信機構急需大批掌握征信技術的專業人員,各級政府也需要大批熟悉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監管的公務員,他們都需要提高職業素質和從業技能,信用評估和信用評估師因此應運而生。
不過,我國信用評估正處于規范和發展階段,市場前景總體上雖看好,但是評估方法不一,評估機構良莠不齊,大都是采用傳統的一套方法針對不同行業的企業,針對性不強。
其實,要評估某行業企業的信用狀況,只有把許多和本行業企業有機聯系的信用評估內容綜合在一起,才能綜合判斷信用狀況的全貌。只有這樣的評估方法才更科學,才能被外界認可。鑒于我國信用市場急需大量信用評估師,這方面的培訓已在進行。
熱門證書剛剛起步
隨著我國信用市場開放,外資信用評估公司將不斷進入國內市場,勢必帶來大量的人才需求。
各類征信機構急需大批掌握征信技術的專業人員,各級政府也需要大批熟悉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監管的公務員,他們都需要提高職業素質和從業技能。
如果在目前國內專業人才匱乏的狀況下獲得相關資格證書,無疑給自己增加了職場競爭籌碼。
信用評估師在我國還只是剛剛起步,北京、上海等地也剛開始,這方面的人才比較稀少,收入也只是中等,月薪大約3000至6000元。
去年,上海已有37人從“信用評估分析師”(高級)首期培訓班順利結業,獲得緊缺人才崗位資格證書,我國首批信用評估體系的專業人才就此誕生。建立一個規范化并和國際接軌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已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可以預見,信用評估分析師的職業前景必將廣闊。
考證鏈接
適合人群:各級政府的信用體系設計、規劃和管理人員;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事信用監管工作的公務員;在其他政府部門從事信用監管工作的公務員;資信評級機構的業務和技術人員;承擔區域或城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專業機構工作人員;信用評估機構的業務和技術人員、征信機構的信用管理咨詢人員;從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大專院校教師和研究人員;有志從事本行業(專業)的人員。
培訓內容:包括信用建設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信用管理(包括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評估理論與實務等內容。
主要課程:企業誠信基準和企業信用制度的建立、企業誠信評估建模的基本原理、企業誠信評估指標體系、企業誠信信息的采集與處理、企業誠信評估模型的建立、企業誠信評估模型的檢驗、實施與修正、對誠信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與監管。
證書等級:職業證書共分初、中、高三個等級。
證書頒發:考試合格者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全國信用評估師職業崗位證書》。
篇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7)11-0063-04
一、征信機構和信用產品是征信市場的頂梁柱
完善、高效的征信市場是征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征信市場的構成來說,主要包括三個因素:征信機構、信用產品和市場監管。征信機構和信用產品是征信市場的頂梁柱,市場監管則被視為征信市場的穩定器。
(一)國內征信機構的外延與分類
狹義上的征信機構指專門從事信用信息采集、處理、評價、傳播業務、以營利為目標的信息服務機構。廣義上講,凡主要業務是通過提供信用信息幫助經濟主體規避風險的機構都可以叫做征信機構。目前我國的征信機構大致有四類:一是政府事業部門。這類機構直接從事信息的收集、歸類和查詢服務。如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派生或隸屬的“三產”機構,其征信業務直接依賴于主管部門的“分配”,如掛靠各級工商部門的服務公司。三是其它類咨詢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投資咨詢公司等。四是專業從事征信業務的社會機構,如資信評估、信用調查公司等。
(二)社會征信機構的類型及信用產品
信用信息登記機構主要負責采集、整理和加工借款人的還款歷史信息,并將信用信息制作成為信用報告,提供給貸款機構供其進行信貸決策,或者提供給用人單位等其他用戶,供其合法使用。信用信息登記機構由政府運營的稱為公共征信機構;由非政府機構運營的一般稱為信用調查公司。目前,人民銀行組建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銀聯的信用卡系統等屬于公共征信系統,私營征信機構一般沒有能力單獨建立大型數據庫。[1]
信用調查機構指根據客戶要求,以購買、訪談等形式搜集、獲得有關企業的信用信息并向客戶提供信用報告的機構。我國現有信用調查公司260多家,新華信、華夏和鄧白氏(中國)公司是該類機構的代表,各調查公司主要通過新聞媒體、被調查企業、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四種渠道獲得企業信用數據。當前我國信用調查市場處于開發階段,業務發展緩慢,迄今為止也未出現具有重大影響的信用調查機構。目前包括鄧白氏、益百利、環聯和艾可飛在內的全球四大征信機構已悉數進駐中國。
信用評級機構是在信用記錄基礎上采取專家綜合論證方式對企業信用意愿和償債能力進行分析評價的專業機構,大多誕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目前全國有資信評估機構80多家。除了少數評估機構業務開展達到一定規模外,大部分評估機構經營不理想。被發改委(企業債券市場)、人民銀行(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監會(保險機構投資債券市場)認可的資本市場評級機構有5家,分別是中誠信、大公、聯合、遠東資信、新世紀。標準普爾、穆迪、惠譽世界三大評級機構已經以參股、開設子公司和成立代表處的方式進入中國評級市場,國內評級機構面臨著日益增加的國際競爭壓力。
信用擔保機構是從事擔保、再擔保業務及相關融資服務,并獨立承擔代償責任的專業化信用服務機構,按出資方劃分為三類:政策性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公司和互擔保機構。信用擔保公司近幾年來發展迅速,據人總行調查的資料顯示,目前全國有擔保公司3000多家。2007年4月,國家發改委、稅務總局聯合發文對符合條件的255家信用擔保機構予以三年免征營業稅的政策扶持。[2]
二、制約我國征信市場發展的問題
我國征信市場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基本形成,但制約征信市場的深入發展的瓶頸問題也日益凸顯,亟待在征信市場自由發展的基礎上加上政策助推力,以促進又好又快地發展。
(一)缺乏有效的法規支持
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第6條“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有關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征信機構信用數據的收集與使用。《行政許可法》實施后,與征信業相關的許可法規尚未出臺,使得征信機構在信息采集、披露和準入管理等環節上無法可依。各地區出臺的一些地方性法規、制度和單項政策,缺乏宏觀指導作用。
(二)缺乏統一的行業監管
突出表現在信用評級、信用擔保等中介征信機構領域。人民銀行從2003年停止了對資信評估機構的審批,《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后,雖然國務院賦予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征信業的職能,但監管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證監會、發改委也涉足評級業的監管;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暴露出來的問題尤其令人擔憂,擔保機構實行“誰出資、誰管理”的方式,主管部門掛靠在各級政府的發改部門,由于業務聯系不緊,制度約束缺乏,監管流于形式。
(三)征信市場供求雙重不足
以借款企業資信評估為例,首先作為最大客戶的金融機構對外部評級的公信力存在疑慮。其次企業信用評級在擴大信用交易方面作用不顯彰,不能直接給企業帶來融資效益,因此主動申請評級的企業較少。另一方面,征信行業整體水平不高,人才短缺現象十分突出,從業人員大多是以會計財務專業背景,還有部分兼職人員,有實力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高端信用產品的機構較少。[3]
(四)數據封鎖制約市場做大
從國外經驗看,一個國家征信行業能否健康迅速發展,關鍵在于有關資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數數據能否比較“透明”,能否通過合法的、公開而有效的渠道被征信機構獲取。從目前各政府部門對征信機構開放數據情況看,只有工商部門基本實現了部分數據向公眾開放,但不完整,各地區開放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大多是有償開放,數據的電子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信用信息的聯網共享。[4]
(五)政策扶持的措施有限
一是政府扶持資金較少。以海南為例,信用擔保行業高風險、低收益,應在營業稅減免、風險準備金提取方面實行政策扶持。因省財政較為薄弱,各縣市通常注入一筆啟動資金后缺乏后續補償機制,對其它社會擔保機構更無暇兼顧。目前,列入國家營業稅減免的擔保機構僅有1家。二是擔保機構缺乏合理的引導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手段,雖然人民銀行發文要求在貸款申請、貸款利率、信貸創新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優先,但落實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對行業發展促進甚微。
三、國外征信市場的發展經驗
征信機構從事的領域屬商業服務行業。征信市場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國外的成熟經驗可以成為我國征信市場發展的有益借鑒。
(一)發展模式
美國模式:美國擁有高度發達的私營征信體系,并逐漸向歐洲、拉美和亞洲等個國家擴展。美國第一家信用局于1860年在美國紐約成立,它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信用局。經過充分市場競爭,目前在美國征信領域形成了益百利、環聯、艾可飛三巨頭壟斷的局面,他們都是世界級的信用管理公司。
歐洲模式:以公共征信體系見長,以強制性的公共征信為主,由各國中央銀行管理的“向商業銀行、中央銀行以及其它銀行監管當局提供有關公司及個人對銀行體系的負債情況的信息系統”。德、法、意等7個主要國家均建立了公共征信系統。近年來,歐洲國家也出現了與公共征信系統互補的私營征信局。
(二)經營模式
國外征信機構與金融機構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的關系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征信機構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投資,其客戶也主要是信息提供者,被稱為互助型征信機構;另一類是金融機構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與征信機構共同建立一個類似協會或俱樂部性質的組織,該組織的成員共同決定成員間信息共享的方式,任何征信機構若想獲得該組織成員的信息,必須首先成為該組織的成員。
(三)監管模式
美國模式:以私營市場化運作為主,無論哪類征信機構政府都不作投資或組織,也不實施任何經營許可,而由市場機制去規制。市場的啟動和認可是完全依靠市場經濟法則,靠行業的自我管理而成長,利益導向是核心,而政府則是通過立法來規范各方行為,使各方參與者均能按照一定的游戲規則,遵循市場規律自由地開展競爭。
歐洲模式:以中央銀行建立的中央信貸登記系統為特征的征信管理體系,政府僅負責提供立法支持和監管征信體系,征信機構的存亡,取決于其在多大程度上滿足投資者的需求。但由于中央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掌握了企業和個人的信貸信息,中央銀行在征信監管活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非征信國家模式:一些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大多數的非征信國家屬于“政府驅動型”模式,政府不僅是征信市場的監管者,而且是該國征信業發展的直接推動力。在該模式下,國家一般會對征信機構的市場準入、資格認定以及業務核準的等做出明確規定,而且有的監管當局(主要是中央銀行)還直接參與發起設立評級機構。[5]
(四)立法情況
無論哪種監管模式都是由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內容和監管措施構成的,體現這些內容的主要形式就是立法。以美國為例,在20世紀60至80年代,在信用立法方面集中制定了《公平信用報告法》(消費者對資信報告的權利并規范了調查機構對信用報告的傳播)、《平等信用機會法》(不得因種族、、年齡、性別等因素作出歧視性授信決定)、《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規范追賬機構對非工商企業的自然債務人的追賬實踐)《誠實租借法》(一切信用交易條款都必須向消費者公開)、《公平結賬法》(反對信用卡公司和其它授信方在事前提供給消費者以不精確的解釋和不公平的信用條款)和《電子資金轉賬法》(對電子轉賬的收據、通知、定期對賬、公開信息等要求)等法律,對保護消費者隱私權,規范信用交易秩序,明確失信懲罰機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除法律外,美國政府還出臺了一些信用管理規則,如統一消費者信用準則(UCCC)和統一商業準則(UCC)。[6]
四、國外征信市場的發展對我國的啟示與借鑒
(一)社會征信機構應成為征信市場的經營主體,市場化運作是我國征信模式的基本選擇
目前我國征信業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基本形成,即使是一些原行政機構下屬的征信機構,在業務運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場化的方式。社會征信機構的信息來源更廣泛,能更好地向全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同時,市場競爭的壓力,會促使社會征信機構不斷創新信用產品。選擇社會征信機構為主的市場化模式有利于調動社會上的一切積極因素(資金、人才等)投入到征信體系建設中,而不必政府大量投資。因此,有關的法律框架和管理制度,應當盡可能為社會征信機構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以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基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務體系
現階段我國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應主要是為金融監管服務,而不是向社會提供商業化的信息服務,以避免對民營資本進入征信行業的擠出效應。另一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不可能全面覆蓋我國的征信服務市場,不大可能滿足全社會對信用信息的需求。因此,我國征信服務體系應該由少數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綜合性征信機構及眾多提供信用增值服務的區域性、專業性征信機構組成,從而形成在信用信息采集環節資源整合、信息共享、適度競爭,在信用評級、信用擔保等增值服務環節各具特色、平等競爭,適應不同征信需求、多層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務體系。
(三)我國征信業宜先從信貸征信起步,走金融征信到聯合征信的發展道路
國務院對征信體系建設十分重視,總理專門批示“從信貸征信起步”。從發達國家經驗看,銀行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決定了現代征信的主體是信貸征信。其次,銀行信息共享的資源較充分,人民銀行推動建立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順利實現全國聯網并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充分發揮征信市場的作用,應從信貸征信起步,盡快擴展到整個金融領域,并最終擴展到全社會,走聯合征信的發展道路。
(四)建立和完善征信法規體系,為征信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美國經驗證明,信用管理相關法規的出臺,大大推進了征信業在法制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征信業是個經營信用信息的特殊行業,如果信息被濫用,會嚴重損害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相關法規的實施,既嚴格規范了信用報告的使用,有效地保護了借款人的合法權益,并給了借款人更正自身信用信息的權利,又給征信業一個合理的發展空間,不應單純地強調保護隱私而阻礙征信業的發展。我國征信業尚在發展初期,征信立法必須盡快提上議程,否則,行業的混亂和信息的濫用會葬送社會征信機構的發展壯大。
(五)吸收國外政府經營模式和企業自由經營模式的優點,特許經營是我國征信市場發展的必然選擇
我國的征信市場的發育過程不能單純依靠市場自發形成,市場的作用相對較慢,且在國外機構的壓力下,國內征信業很難壯大起來,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獨立性要求很強的國家,資信數據被別人控制所造成的災難性后果是不可想象的。[7]因此,政府應積極推動實施特許經營模式,吸收國外政府經營模式和企業自由經營模式的優點,避免社會征信機構的無序經營,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主導優勢,保障征信服務能在較短時間內以較低的成本覆蓋國內的主要大中型企業和大多數居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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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趙懷勇.中國征信業亟待發展――我國企業征信業亟待發展的現狀、問題與政策建議[N].中國經濟時報,2002-03-05.
篇12
加入WTO后,我國對外貿易持續保持著強勁的增長勢頭,2006年,我國在全球貿易中進出口總額達17 610億美元,躍居世界第3位。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保持高速增長的同時,外貿出口的風險也在加大。主要有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以及信用風險等,其中出口信用風險的影響日趨突出。
出口信用風險是指企業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出口企業在給客戶提供商業信用后,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出口商貨款拖欠或滅失的風險。據統計,目前我國出口企業的海外應收賬款已超過1000億美元,并以每年150億美元的速度增加。以2005年為例,我國企業海外應收欠賬率達4%,逾期未收匯金額達200億美元,其中約1億美元應收賬款將會成為呆賬或壞賬。以產生大量逾期應收賬款為特征的出口信用風險,嚴重影響了我國出口企業的正常運作和經濟效益,擾亂了正常的貿易秩序,阻礙著我國企業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因此,加強當前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管理的研究,對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規范貿易秩序、增強企業出口的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的結構特點
根據專門從事國際商賬追討的美國鄧白氏公司中國代表對我國出口企業大量逾期應收賬款問題的調查報告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我國出口企業客戶信用風險具備以下結構特點。
1 起因結構――以惡意欺詐為主 表1數據表明我國對外貿易的貨款拖欠50%以上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的,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交貨延遲等貿易糾紛引起。
2 來源結構――以海外華人公司為主 從我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質看(詳見表2),我國出口企業大約50%的信用風險是由不良海外華人客戶造成的。為什么我國的出口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海外華人客戶帶來的呢?筆者認為這些為數不多的不良海外華人,包括港、澳、臺地區的華人以及少數原籍中國大陸后來移居海外的華人具有與中國同族同種和語言相通的優勢,他們對中國的國內經濟環境比較熟悉,了解到我國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著各種法律、管理漏洞,出口企業內部的信用風險防范意識和信用風險管理能力薄弱,同時他們又抓住我國部分出口企業存在著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心態,使得不良海外華人進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國出口企業貨款,或詐騙屢屢得手。將客戶信用風險的起因結構和來源結構聯系起來考察,可以判斷,我國大部分的外貿逾期應收賬款是由不良海外華人進口商對我國出口企業進行惡意欺詐引起。
3 企業性質結構――以國內的全資中資企業為主體 表3表明,我國外資出口企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相對要優于中資的出口企業。
4 地區結構――從沿海經濟開發區和經濟特區向內陸相對經濟落后地區轉移 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導致的國際拖欠在我國的重點發案地區是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而轉移的。具體表現為:(1)改革開放初期的20世紀80年代集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和經濟特區,(2)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確立階段(1990~1994年)轉向內陸省份,(3)市場經濟發展走向深入階段(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轉向省或市所轄的缺乏外貿經驗的地區和企業。這說明我國對外貿易的客戶信用風險導致的大部分國際拖欠,具有從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向內陸相對經濟落后的地區轉移的趨勢。經濟發達地區出口企業的客戶信用風險管理能力要優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海外不良進口商往往選擇在出口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能力缺乏的地區行騙。
二、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微觀層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 企業信用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我國大部分企業在出動中缺乏風險管理意識,往往忽略了客戶的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應該是任何出口企業對外交易不應缺少的一個環節。實踐證明,預先做好資信調查工作,很多交易風險帶來的損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為進口商的資信狀況直接關系到出口企業能否順利履行合同,安全收匯。雖然我國近幾年的進出口連年持續強勁增長,但我國出口企業的生存環境并不樂觀,國內同業之間競爭劇烈。許多出口企業為了爭取客戶,給予外商較為寬松的付款條件,從而忽視了資信調查工作。
2 企業內部沒有建立出口信用風險管理的專職機構 從我國對外貿易大量的案例中發現,一些企業不能很好地實施出口信用風險管理措施,是因為企業內部沒有建立出口信用風險管理的專職機構,缺少全面的信用管理體系。如圖1所示:
信用風險管理這個職能是銷售部門、客戶服務部門和財務部門相互重疊的區域,如果在公司的職能設計時沒有明確這個管理責任由誰來充當,那么實踐中哪個部門都不愿承擔這個管理責任。如果企業中沒有專職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那么企業內部就不可能有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據統計,我國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中只有11%建立了信用管理體系,而這11%當中又有93%是具有外資背景的跨國企業。由此可以看出,缺乏建立信用管理體系是引發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的重要原因。
(二)宏觀層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 社會征信管理體系落后 國家信用管理體系能為我國企業信用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市場環境,外部環境條件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的效果。目前我國仍是“非征信國家”,因此信用信息的市場化程度不夠,信用信息特別是涉外經濟活動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非常不規范,因此出口企業很難獲取客戶資信信息和信用管理服務;此外,出口企業之間交流信息不暢通,信用欺詐的國內信息不夠,導致不法外商同時在國內十多個口岸行騙的荒唐事件時有發生。
2 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少,規模小、業務水平低 目前,我國規模較大的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有二十幾家,其中有一定業務規模和影響的評級機構只有七八家,但現存的資信評估機構缺乏權威性,信用數據庫容量過小,難以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各機構之間的分歧大于合作,各有自身的既得利益,因此行業整體水平不高,尚未起到防范、監督、控制信用風險的作用。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業務水平的低下使出口企業無法獲取真實、全面、準確的國外企業信息,對國外企業的資信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
3 出口信用保險對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管理的支持不足 出口信用保險已經在歐美國家實行幾十年,受到普遍重視,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現在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多家機構可以辦理。目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承保的出口
額僅占當年出口額的1%左右,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水平,投保企業不足出口企業的8%。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有:(1)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比較單一,如在采用以非信用證方式為支付方式的出口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要投統保保險,統保方式對出口商來說,成本較高l(2)投保申請周期過長、保費過高;(3)缺乏法律保障。世界各國開辦出口信用保險基本是按照立法、建機構、辦業務的順序來進行的。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大陸還沒有專門的出口信用保險方面的法律規范,在《對外貿易法》或《保險法》等相關法律中也沒有明確。
三、加強我國企業出口信用風險管理的建議
構建完善的出口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構建企業內部出口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二是完善企業外部的信用管理體系,這兩方面的建設對我國出口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取得更多份額和效益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構建企業內部出口信用風險管理體系
出口信用風險的產生已經不再局限于某一個交易環節,而是貫穿了整個出口貿易流程,構建企業內部出口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也應該貫穿于所有可能產生風險的交易環節,實現對各個風險環節的全程控制。所謂企業信用全程管理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階段都對企業出口信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側重于對客戶信息的管理,事中管理主要是為了確定企業授信的對象以及具體的授信額度,事后管理則主要是對由企業的授信行為形成的應收賬款的管理,這三階段的信用管理構成了出口企業信用全程管理。
1 建立嚴格的信用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要加強客戶資信調查,制定合理的信用額度。加強客戶資信調查需從兩方面著手:一是針對客戶所在國家(地區)的宏觀環境。主要指對東道國風險因素進行調查評估,解決由國際因素產生的信用風險,這項工作比較困難,企業應采取以防范為主的措施。在具體外貿業務操作中,業務量較小的企業可參考一些專業機構對客戶所在國的評價指標,如歐洲貨幣指數、富蘭德指數、機構投資家風險等級指標等。業務量大的企業除采用上述方法外,也可委托國內或國際的專業機構來幫助調查、評估某國的國家風險,通過考評,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適時地給予風險預警,防止風險的發生。二是針對客戶自身,主要是指嚴格調查客戶資信狀況,加強客戶信息管理。企業可以自己掌握和了解客戶信息,也可通過國內的公共貿易或商務機構、我國駐外使館商務處、銀行和保險機構、專業資信調查機構等多種渠道收集有關信息,及時掌握和了解客戶經營情況、資信償付能力,做出分析判斷,以此來制定或衡量對客戶所采取的經營策略。同時,對所有往來客戶逐一建立檔案。根據客戶付款情況評定信用等級,制定相應的信用政策,給予客戶不同的信用額度。對客戶的檔案管理應采取動態更新管理制,及時補充新資料,避免由于客戶信息陳舊、過時所帶來的信用風險和欺詐。企業根據客戶資信情況,結合企業實際,針對不同客戶賒銷金額的大小和期限,確定一個合理的信用額度。在信用額度范圍內進行控制,超出信用額度不予賒銷。
2 設立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專職機構 我國出口企業應借鑒西方現代企業信用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進行制度創新,設立內部信用管理專職機構,對信用風險進行全面、全程的管理。信用管理專職機構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機構,在企業中專門負責企業信用管理,其設立的最終目的就是能夠幫助企業防范和降低信用風險、擴大銷售、降低企業的產品銷售成本,保證企業正常運行,提高企業的競爭地位,最終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信用管理專職機構主要負責制定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評估通用模式,包括對客戶資信的調查、分析和評估。建立和管理客戶信用檔案,并對客戶進行跟蹤管理。審查業務部門與客戶簽訂的合約,監督業務部門的操作流程。對應收賬款進行跟蹤監控和追收等。在設立信用管理時,都要明確信用管理部門的職責,確保配備的人員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二)完善企業外部的信用管理體系
篇13
2002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原國家經貿委和國務院信息辦負責人為副組長,共有16個部委及國有商業銀行參加成立了國務院建立企業和個人征信專題工作小組,主要負責起草征信法規、編制征信行業技術標準以及提出全國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建設總體方案。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國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建設總體方案還在論證之中,《征信管理條例》(草案)還在廣泛征求意見,尚未出臺,征信行業技術標準也還在討論中。
政府主管部門尚待進一步明確,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還是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這個綜合管理部門,或是由其他哪個部委作為總體協調與管理部門負責,目前還不明確。不同的地方其管理部門情況不一樣,上海市是由上海市信息化辦公室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負責對個人信用聯合征信試點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深圳市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管理。
2、法規建設方面
上海、深圳、北京先后出臺了有關信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于2001年7月4日重新修訂《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試點辦法》,旨在規范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經營活動。深圳市政府2002年1月1日頒布實施《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適用對象為深圳市范圍內征集和利用個人信用信息的征信機構及信用評級公司。北京市政府200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北京市行政機關歸集和公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對北京市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關于各類企業及其經營活動中與信用有關行為的記錄,進行強制披露的行政法規。到目前為止尚沒有全國統一的有關信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國務院“全國建立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專題小組”起草的《征信管理條例》仍處在征求意見階段。
3、中介機構方面
自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我國先后成立了一些民營征信公司,一些外資征信機構也在國內開展業務,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和信息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兼做征信業務。目前在我國從事信用評估、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擔保、信用咨詢等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大約有500家左右,其中信用評估機構有40家左右、信用征集與調查機構50家左右、信用擔保機構有400家左右。我國現有的征信機構大體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民營征信機構,如金誠國際信用管理公司、新華征信公司、華夏國際信用咨詢公司等;二是外資、合資征信機構,如鄧白氏公司、TRANSUNION公司等;三是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推動設立的有關中介機構,如上海資信有限公司。
4、部門建設情況
人民銀行在全國334個地級市建立全國企業信貸信用登記系統和相應的數據中心,1997年下半年開始全國聯網,至2002年底歸人400萬個借款人的資信信息,金融機構查詢用戶6萬個,現已覆蓋所有借款人及境內所有金融機構。但是,它所提供的信息只是企業的財務和信貸信息,只是社會信用信息的一個方面。2001年4月原國家經貿委、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嘗試建立企業信用記錄和公布制度,隨后原國家經貿委在上海、北京、甘肅和江蘇鎮江啟動了以企業征信為主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建設部2002年9月宣布全面開通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該系統是覆蓋房地產行業所有企業、中介和執(從)業人員的基礎信用信息系統。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建設工商登記數據庫和工商年檢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整理建立判決文書基礎數據庫。
5、地方建設情況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并經上海市政府核準,成立了上海資信有限公司,2001年5月從同業征信走向聯合征信,同年6月開展面向公眾的資信服務,向個人開通報告查詢服務,2001年11月上海市企業聯合征信系統建設啟動,2002年3月正式建成開通。
北京的信用體系建設由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為主,市計委、法制辦等參加研究,市工商局、市經貿委牽頭組織,從實施企業征信起步。2001年2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始進行企業信用制度試點,成立了企業信用信息服務中心,主要功能是整合政府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資源,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向指定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提供信用信息。2002年7月成立由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控股的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開展企業征信。2002年北京市工商局開通“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開展重合同守信用、著名商標等企業良好信息和查詢,并開通披露負面信息的“警示信息系統”。
浙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全面建設工程是從2002年開始的,該年4月成立浙江省建設“信用浙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省長擔任,兩位副省長擔任副組長。政府為啟動“信用浙江”,首先抓先導性、基礎性工程建設,專門成立浙江省企業信用建設協調小組,在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內掛牌成立企業信用查詢中心,2003年初”浙江省企業信用查詢系統”開始正式運行,覆蓋范圍到全省每個縣(市、區),服務對象為企業和社會中介機構。截止2002年底,“信用浙江”網已擁有企業數據43.9萬家,系統數據量1800萬條,容量500兆,網站訪問人數7.35萬次,企業信息查詢次數17.1萬次。在企業信用查詢系統中,由省國稅局組織專門力量相繼完成了省企業信用查詢系統國稅子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數據審檢、錄入、入庫工作,查詢系統已包含稅務登記、重點企業納稅情況、欠稅情況和稅務違章等37萬條數據,并按月更新。2003年初,全省非公有制企業信用自愿公示,以書面授權浙江省企業信用查詢中心通過“信用浙江”網,公開由勞保、稅務、統計、工商、質檢、物價、海關、金融等部門提供的該企業所有信用信息。浙江個人信用建設則以各相關部門建立各自的信用數據系統為主要方式,如稅務部門負責對納稅自然人的信用建設,人民銀行負責對金融信用行為人的信用建設等。
安徽省自2002年8月建立“安徽省社會信用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常務副省長任召集人,辦事機構設在省計委,由省計委牽頭開展全省信用建設,目前處于研究論證階段,近期目標是建成信用信息數據庫、數據交換中心和全省統一的社會征信網絡平臺,擬在合肥、蕪湖試點。
1998年2月,武漢信用風險管理公司成守,掛靠市計委,主要從事為消費者提供信用消費和個人金融服務,為金融機構提供資信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商賬管理等信用管理服務,從信用中介業務的下游產品人手,累積建立起擁有5萬多人的信用數據庫。目前武漢市將以此為基礎擴建武漢市個人征信平臺。
二、當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后果
1、條塊分割問題
由于行政管理的條塊分割,也帶來信用體系建設的條塊分割。部門建部門的,地方建地方的,部門和地方都按照自己的設想建設信用體系。我國政府各相關部門在對企業、個人實行行政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均獲有大量企業、個人的資信信息,由于體制的原因,現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個部門,這些部門建立的信用數據檔案系統相互封閉,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注冊和年檢信息、稅務部門的企業納稅信息、法院的訴訟記錄等。由于條塊分割,僅限于部門和地區信用基礎數據庫的建設即原始數據的歸集整理,信用產品原材料要么被部門壟斷,要么被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主導的數據管理公司壟斷或優先使用。信用體系建設的條塊分割必然會造成信用體系的條塊分割,到目前為止,面向全國的信用中介服務機構還很少,條塊分割是其原因之
2、信用數據瓶頸問題
首先,信用信息分散在各部門,互相割裂壟斷,不能共享,對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有著較大的消極影響,由于各部門提供的信用檔案只是本部門的信息,只是信用的一個方面,而社會需要的信用報告則是全方位的,只有建立在這些部門的綜合信息基礎之上的信用報告才是有效的有用的,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真正目的也在于此。其次,部門信用信息壟斷造成信用中介機構無原料可加工,信用評級機構和各類市場主體也不易查詢或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增加了征信和企業信息獲取的難度,人為擴大了交易成本,不利于信用市場主體發展。第三,部門信用信息壟斷將延遲從同業征信向聯合征信的過渡時間。
3、外資機構管理問題
外資征信機構如鄧百氏公司、ABC公司、TCM公司、TRANS UNION公司已進入中國征信市場,其中有些公司還與我國國內的信用管理公司合資經營。1994年,鄧百氏公司進入中國,在上海設立鄧百氏國際信息(上海)公司,1996年又在北京設立了分公司。幾年來,鄧百氏中國公司采集了50多萬家中國企業的數百萬條信息,為國內上千家外商投資企業、上市公司、進出口公司和私營企業提供商業資信調查報告。由于有些經濟信用信息帶有很強的機密性,而我國目前還沒有對信用信息立法,還沒有確定哪些信息不宜對外開放,同時,我們對外資征信機構也沒有成熟的法規可以約束。對外資沒有任何限制的開放將不利于國家經濟安全。另外,我國國內的信用中介機構還處于培育成長階段,還無力與國外發達的信用中介機構競爭,對外資開放過快,也不利于我國信用中介機構的發展。
三、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框架的建議
從本質上說,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保證經濟良性運行的社會機制。它以有關的信用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信用專業機構為主體,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為基礎,以解決市場參與者的信息不對稱為目的,使守信者受到鼓勵,失信者付出代價,保證市場經濟的公平和效率。社會信用體系創造了一種適應并規范信用交易發展的市場環境,保證市場經濟向以信用交易為主的信用經濟健康發展。
由于我國現階段市場發育狀況和社會信用環境都很不理想,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單純靠市場的力量來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還需要發揮政府的作用。上海從1999年初成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研究小組,同年7月成立上海資信公司,2002年3月建成包括個人征信和企業征信的區域內社會征信體系框架,僅僅用了3年的時間。但是,這種運作模式有著不少弊端,從信用信息的采集到加工都有著很強的政府行為色彩,信用市場的效率公平權威性難以保證;另一方面,也與加入WTO后減少行政干預的大方向有所違背。浙江的做法則是政府搭建信用數據平臺,營造信用環境,對信用信息的加工則沒有限制。這種做法既體現了政府的推動作用,能在較短時間內奠定本區域信用體系的基礎,同時在對信息的加工服務等環節采取市場化方式,從而又不違背市場化方向。
我們認為,浙江省企業信用建設的做法值得借鑒,至于其個人信用建設則要及時向聯合征信方向發展,要面向全國鼓勵市場化運作的信用中介機構在政府搭建的信用數據平臺上開展信用中介服務,如企業資信調查、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資產調查和評估、資信評級以及根據以上信用產品提供信用管理咨詢服務,惟有如此,方能建立起良性循環的信用機制,從而真正改善信用環境,打造“信用浙江”。北京市信用體系建設在“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方式下,市場化運作特征叫顯,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的民營
中介機構較為活躍,只是政府推動方面顯得有些滯后,大量民營信用服務中介機構苦于沒有信用數據原材料而發展困難。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達程度也不同,不可以按統一的模式來發展信用體系,但是,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方式就是要堅持市場為主導的正確方向,政府不能直接或間接介入商業化過程,以免走以前國有企業的老路。從有些地方的實際經驗和健康高效地建設信用體系的原則來看,政府的推動作用主要應該體現在通過制定政策、立法,協調有關部門開放數據、組織建立統一的數據檢索平臺、培育信用市場主體等方面。
由于現階段信用數據的采集和開放是制約信用市場和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主要障礙,占有這些信用數據的行政管理部門如何開放這些數據,是無償地對社會開放還是部分有償地開放,是全部對社會開放還是只對中介機構開放,亦或是部分對社會開放部分對中介機構開放,是以立法形式強制性開放還是以其它方式開放,是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為此,我們建議,以全國數據交換中心為基礎,以信用中介機構為主體,行業協會自律為前提,以信用管理法律為依據在政府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下健康有效的社會信用體系框架。另外,區域信用系統一定要與全國的信用系統對接,互聯互通,成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四、政策取向和具體措施
為盡快形成社會信用體系框架,當前急需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需要明確一個具體主管部門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僅僅是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建設,它涉及到政策、法律、制度、技術等方面,以及金融、法律、稅收、工商、海關等很多部門和市場培育,包括一系列軟硬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需要全社會的配合,而目前尚沒有一個部委在抓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在我國現在急需建立社會信用體系而又缺乏統一管理和規劃的情況下,中央政府需要盡快明確一個具體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確定之后,首先要拿出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方案,方案應該包括總的原則、政府定位、中介機構發展、信用信息開放,以及聯合征信、法律法規、外資準入等涉及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使之成為對我國信用體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綱領性文件。
我們建議,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行業主管部門,理由主要有這樣幾點: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國家計委)是我國政府最重要的宏觀調控部門,具備綜合規劃、協調和管理的能力。二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建設,信用行業屬于一般服務業。三是很多地方區域信用體系的建設已經由原地方計委牽頭和推動,上海市是以原上海市計委為主要組織單位直接推動,浙江省、安徽省信用辦公室常設機構設在原地方計委,武漢信用風險管理公司掛靠原武漢市計委等。四是國家信息中心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單位,有助于全國信用數據交換中心的建設。
2、先提出信用管理法律框架
信用的規范管理必須通過立法來實現,信用的健康發展需要市場規則,但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尚沒有一項法律或法規為信用活動提供直接的依據,直接影響了信用行業的健康發展。要加緊研究制定信用管理法律框架,從數據開放到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到規范信用管理從業的服務范圍和方式等方面都要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目前至少有以下兩個方面的立法需要我們考慮。
(1)數據保護法(或稱“數據使用和管理法”)
實現信用信息開放,促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盡快建立,是當前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因此,在我國信用立法中需要單獨對數據的開放、使用和管理立法。立法要解決的幾個關鍵問題:一是明確信用機構可以采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范圍;二是界定與政府信用信息相關的國家秘密、與企業信用信息相關的商業秘密以及與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相關的個人隱私,并明確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特殊信用信息的保護措施;三是明確政府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信用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和具體方式;四是對信用機構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權利與義務做出明確規定。
(2)信用機構法(即市場準人和中介機構管理法)
我國信用機構專業化程度和社會影響都還遠遠不夠,其作用與功效遠未得到充分發揮。在這樣的條件下,對中介機構的市場準人和管理應該將規范與培育信用市場主體的初級階段結合起來考慮。信用機構法主要是對信用中介機構的市場準人和信用管理和服務活動如信用評估、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咨詢、信用評級等進行規范。
(3)用國債資金支持信用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