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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FOB貿易術語原意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英文為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買方從該時起承擔有關貨物的一切風險及費用。在FOB貿易術語項下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主要責任、風險和費用概括如下: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單證;自付費用辦理出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貨物出口手續,繳納出口稅費;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和費用。
買方必須支付貨款并接受賣方提供的交貨憑證;自付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并辦理進口手續;自費租船訂艙并將船名、交貨港口及時間,及時地通知賣方;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和費用。
FOB貿易術語的使用有著悠久的歷史,它的產生距今約有180余年之久。它僅適用于以船舷作為風險分界線的海上運輸及內河運輸方式。近年來,隨著國際運輸業的蓬勃發展,集裝箱運輸和多式聯運方式已成為國際貿易運輸的主流,FOB貿易術語已不適應現代的運輸方式。為此國際商會(ICC)反復強調如果當事人不打算將貨物越過船舷交付,應使用FCA術語。盡管如此,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貿易商,仍然執著地使用FOB貿易術語,可見FOB貿易術語在實物界人士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程度。
FOB本質上是在裝運港船上實際交貨的一種貿易術語,其結匯時間本應該是以交貨付款為原則。但在國際貿易中由于買賣雙方相距甚遠,難于完成在賣方交貨的同時買方支付貨款的“實際付”操作,更多的是通過運輸單據進行“象征付”,即賣方將包括海運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通過銀行交到買方時,買方相應地對其付款贖單。在實際業務中,FOB貿易術語項下也常常采用這種信用證支付方式。
出口貿易采用FOB貿易術語時,由于買方負責租船訂艙,使得賣方不能有效地控制象征貨物的運輸提單,這便給賣方留下了風險隱患。
二、出口貿易中使用FOB貿易術語的風險類型
1.賣方面臨市場行情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一單出口業務一經簽訂,直到履行完畢,不僅要經過許許多多的操作環節,還要受市場行情變化因素的影響。買賣雙方如有一方不恪守信譽,就會給對方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出口時采用FOB貿易術語,賣方更容易受市場行情的左右。現舉一實例說明。
2002年江西T進出口公司向韓國Y公司出口3000匹手工夏布,以每匹FOB深圳28美金價簽訂,交貨期為4月15日之前,付款條件為即期信用證。賣方在4月10日把貨物運至深圳的筍崗倉庫,等候買方的裝船通知。可是臨近裝運期,買方卻遲遲不來裝運通知,賣方多次致電催促,但直至信用證裝運有效期逾期,買方也無任何反應。據了解由于當時韓國市場行情不好,此商品價格一落千丈,買方便打了退堂鼓。因為夏布是季節性較強的商品,賣方唯恐積壓,迫不得已地將貨物降價轉售他人,使其蒙受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從此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租船訂艙的裝運主動權掌握在買方手中,一旦市場行情有變化,買方就可以種種理由拖遲裝運,直至信用證過期,有的甚至反過來逼迫賣方降價出售。當然這種情況純屬買方違約,根據合同可以向買方索賠,但此類買方本身就無信譽可言,即使要向他們索賠,通過友好協商大多是無濟于事的,只有通過國際法律機構來解決。但是,我國一般的貿易公司覺得打索賠官司即費人力又費物力,大部分只好自認倒霉。
2.賣方面臨無法結匯風險
采用FOB出口時,由于買方負責簽訂運輸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的名頭,這種情況如果是在買方付清貨款的條件下未嘗不可。但如前所述,國際貿易很難實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實際交貨”方式,只有通過遞交代表貨物物權的包括海運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完成“象征貨”。如果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的名頭,那么在整個提單中找不到賣方與貨物有任何關系。這樣的提單一旦簽發,賣方的風險之大不言而喻。
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賣方不能接受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名頭的要求。賣方持有此類提單去結匯,要承擔巨大的風險。要求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打上自己名頭的買方本身不值得信賴,帶有這種條款的合同及信用證不能接受。
3.賣方面臨欺詐風險
采用FOB出口時,由買方指定的船務公司或其的資信狀況良好與否,直接影響著賣方的利益。近年來大量采用FOB出口的合同,買方往往不指定船務公司接貨,而是指定境外貨代公司在裝運港接貨。一些境外貨代公司在國內設立辦事處,不僅不具備實際裝運能力,有些甚至根本未經注冊。此類貨代公司為了賺取費,根本不恪守海上運輸法規以及履行承運人的職責,這樣就給不法買方以可乘之機。
當賣方將貨物交給買方所指定的貨代時,貨代簽發給賣方的運輸單據是貨代提單(HOUSEB/L),這種貨代提單并不具備海運提單“物權憑證”的性質;由于貨代公司沒有實際運輸貨物的能力,而為了運輸貨物,只能再與具有運輸能力的船務公司簽訂實際的運輸合同,此時貨代所獲得的這張單據才是真正的海運提單。按理說,貨代應把此提單交給賣方,但是有些貨代并不按規則操作。這樣,在運輸一筆貨物時,就會產生兩套運輸提單。買方委托此類船代,目的就是為了從船代手中套取貨物的提單。買方在開立信用證時,又往往增加一些苛刻條款,使得賣方制單時稍有不慎便無法結匯。賣方雖然掌握貨代提單,但由于貨代提單并不具備海運提單“物權憑證”的性質,這樣實際上已經貨款兩空。事發后,當賣方追究貨代責任時,往往已是人去樓空。因此,以FOB出口時,為防范此類情況的發生,賣方應堅決杜絕接受貨代提單,以確保貨款的安全回攏。
4.賣方面臨貨船銜接不順風險
在出口貨物時,船舶經常會受臺風等天氣狀況的影響,而不能如期到港。當買方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臨近,而買方所指定的船舶又未如期到港時,賣方要承擔貨物在啟運港的倉儲費以及在此期間貨物滅失損壞的風險,直到貨物上船為止。如果船舶能在信用證裝運有效期內到達還算萬幸,假如船舶逾期到達,那么賣方不僅要與買方磋商修改信用證裝期及有效期等事宜,而且還要承擔更長一段時間的貨物在啟運港的倉儲費,以及在此期間貨物滅失損壞的風險。這樣會大大地影響賣方的資金周轉,在市場行情不佳時,還有可能造成貨物的積壓。
在出口貿易中使用FOB貿易術語的弊端,不僅限于上述四種,在此不一一枚舉。出口貿易中應盡量避免使用FOB貿易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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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術語商務英語準確重要性
一、引言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際間交往日益頻繁,商務活動日新月異,商務英語專業人才成為人才市場眾多商家的搶手貨。商務英語成為商務活動中的日益重要的工具。商務英語教學的任務是不僅使學生了解一定的專業術語及國際慣例,更重要的是怎樣準確應用這些術語。因此,在商務英語教學中,培養學生準確應用英語進行交流,達到商務溝通的目的具有重要意義。僅僅掌握大量的專業詞匯是遠遠不夠的,專業術語往往是商務英語學習的障礙,但卻在商務交往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貿易術語
術語是應用語言的一個分支,它是某種學科的專門用語。貿易術語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是在長期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價格構成,明確雙方有關費用,風險、責任的劃分,并確定賣方交貨和買方接貨的權利和義務的專門術語。
說到貿易術語,不能不提到信用證。信用證(LetterofCredit)指由銀行(開證行)依據客戶(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前提下,憑規定的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或承兌和支款,或承兌和支付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作為一種支付方式,信用證之所以能夠被世界各國所接受成為國際最廣泛的支付工具,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銀行信用,不僅能使買方及時收到貨物也使賣方按時收回貨款。但要保證雙方都達到目的,必須正確理解信用證內容。否則會給雙方帶來嚴重的損失。小小一張信用證,專業術語占據大部分的篇幅。準確理解這些術語的具體含義,是旅行合同達到商務目的的關鍵。
三、正確使用貿易術語對商務英語學習的重要意義
在當今商務活動中,有關交易雙方責任權力義務的劃分是一個十分重要和敏感的問題。準確運用貿易術語對交易成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貿易術語有一個統一的解釋與規定,被世界各國所認可。對于交易雙方來說選擇適當的貿易術語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降低成本并有效解決爭端,由此,在商務英語學習中,準確理解和使用專業術語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提高信息清晰度減少含糊不清的信息;簡化內容的創建及本土化過程;增強語言產品質量;行業間的溝通更為簡練與準確;降低翻譯成本;良好的溝通可提高客戶滿意度及忠誠度。
四、案例分析
在商務英語學習過程中,專業術語成為學生學習的一大障礙,很多學生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并具備一定的商務英語詞匯,但論到專業術語卻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無所知。大多數學生僅僅能記住術語的名稱,對于術語含義卻是混淆不清。在使用中出現詞義混亂、自相矛盾、術語過度分散及術語的時效性不清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無疑增加了學生正確應用各種貿易術語的難度,影響商務溝通的效果。在國際商務中,必須正確理解貿易術語,否則勢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請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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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案例。
A廠于2000年年四月取得進口經營權,同年六月與印尼B商以CIF價簽定一筆出口空調合同,支付方式為即期L/C。簽約時B商提出CIF價為到貨合同就由買方在到貨后檢驗,在其認為合格后付款。聽了這番話后,A廠認為有道理,沒有提出異議。并且他們認為其產品質量一直比較穩定。所以雙方在合同上簽署了買方收貨并檢驗合格后付款的條款。A廠收到L/C后按時按質按量發運貨物并向中行交單議付,一周后不見開證行付款,開證行復電說:L/C規定由買方驗貨后付款,因買方未來檢驗,所以不能付款。
A廠立即與B商聯系,對方答復稱經權威機構檢驗發現部分貨物不合格要求退貨。雙方經多次洽商,又拖了一個多月,以A廠對所為不合格的部分商品做五折處理告終。A廠最終遭受了遲收貨款三個月利息及部分貨物打折的損失共記12萬美元。
綜觀該案可知損失完全由于A廠對于CIF術語性質沒有準確的理解所致。(CIF術語買賣雙方責任權利不再贅述)由于缺乏對專業術語的準確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案例不勝枚舉。在很多情況下,交易雙方都沒有違約,但對術語的理解有誤而造成嚴重后果。我們除了對因術語應用不當而遭受的損失表示惋惜外,對術語準確性在商務英語中的重要性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篇3
國際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非常重要的貿易條件,它包含了貿易雙方分責任,風險和費用的劃分,牽涉到貿易雙方至關重要的經濟利益。掌握國際貿易術語知識對國際貿易和其他商貿專業的學生來說是最基礎的要求。而且,能否該部分的內容還直接關系到該課程的后續內容的教學,因此這部分知識是個基礎,這部分沒掌握好,后部分的學習會受很大影響。
二、國際貿易術語教學教學改革思路
根據作者以往的經驗,以獨立的方法分別教授13個貿易術語,教學費時費力.學生掌握困難。作者采用整體的方法,把這13個貿易術語分為三大類,總結其共性的基礎上,同時細分其差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學要點分別講述如下:
第1組FOB,CFR和CIF
這組貿易術語的共同點是:三者都適用于水上運輸;三者都屬于象征貨;它們有統一的風險劃分界限,即裝運港船舷邊.以這條線為準,買賣雙方基本上分別承擔這條線分屬于自己這方的風險和責任。有了這個作為基礎之后,FOB就非常容易清楚了,買賣方各司其職;接下來要加深一點,CFR術語下,我們通常從賣方的角度來看,賣方除了承擔本來就屬于自己這邊的風險,責任和費用之外.還要負擔本屬于賣方這邊應該承擔的運費,其他不變;CIF術語比CFR更進一步,賣方除了要承擔CFR下多承擔的運費還要承擔本該由買方承擔的保險費。
我們可以理解我在三個貿易術語的條件下,賣方所要支付的費用,由FOB到CFR再到CIF,是逐步增加的。同時學生也會很快能理解到,對賣方而言采用FOB術語時商品報價是最低的,CFR報價次之,而CIF報價是最高的,這對后面的商品報價的計算學習很有幫助;反之如果是買方而言,那就正好相反,CIF最有利,CFR次之.FOB最不利。
用簡單的公式表示為:
FOB賣方費用二越過船舷前的所有費用
CFR賣方費用二越過船舷前的所有費用+船舷后的運費
CIF賣方費用=越過船舷前的所有費用十船舷后的運費十船舷后的保險費。
第2組FCA,CPT和CIP
這組貿易術語的共同點是: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方式;風險和責任的劃分界限是第一承運人;都是屬于象征貨。
此組貿易術語的風險和責任的劃分界限是第一承運人,那么以這條線為界限,買賣雙方基本上分別承擔這條線分屬于自己這方的風險和責任;其主要地區別在于費用,采用FCA時,從賣方的角度來看,只需承擔風險分界線屬于自已這方的費用即可,而采用CPT時,除了要承擔自己本該承擔的費用外,還要多承擔本該由買方承擔的運費;而在CIP條件下,賣方要多承擔本該由買方承擔的運費之外,還要承擔本該由買方承擔的保險費。而對買方而言,如果分別采用三個術語,所要承擔的費用是逐步減少。
用簡單的公式表示為:
FCA賣方費用二貨交第一承運人前的所有費用
CPT賣方費用二貨交第一承運人前的所有費用+第一承運人之后的運費
CIP賣方費用二貨交第一承運人前的所有費用十第一承運人之后的運費十第一承運人之后的保險費
第3組EXW,FAS,DAF等其他貿易術語
這組貿易術語牽涉的術語較多,有7個,分別是EXW,FAS,DAFDES,DEQ,DDU和DDP,這組術語的特點是都屬于實質貨;沒有統一的責任,風險和費用以分界線;買賣雙方的責任,風險和費用以分界線來劃分,不存在費用跨過分界線的問題。
盡管沒有統一的分界線,但經研究發現,這組術語的分界線的變化有規律可循,只要掌握了分界線的移動規律,學生也好掌握。通過排列,可以發現該組術語的交貨地點由賣方的工廠逐漸向買方所在地移動,一步一步向前推進,因此可以讓學生對這組術語以動態的眼光來把握,交貨地點移動到了那里,其風險,責任和費用就以此為界,買賣雙方分別承擔兩邊的責任,費用和風險。
這7個貿易術語的風險分界線分別如下:
上圖非常清楚地從左到右展現了這組貿易術語的風險分界線變化趨勢,交貨地點逐步向買方靠近,那么雙方的責任承擔的多少也是有變化的,可以看出處于兩極的是EXW和DDP,EXW術語下賣方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最小,買方承擔責任和風險最大;相應地,DDP術語下,買方承擔責任和風險最小,賣方承擔責任和風險最大。簡單地說,越往左邊對賣方越有利,越往右邊對買方越有利。
因此,在這組術語的教學過程中,要讓學生樹立整體運動的觀點,不要固定不變,還要注意要按照正確的順序來掌握這7個術語。
三、教學效果總結和分析
這種教學思路的改革在經過實踐教學的檢驗之后發現.學生的學習效果有以下方面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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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貿易術語和貨物損失風險規避的關系
《INc0TERMs2000)中對4組貿易術語的解釋里都提到“風險在買賣雙方之間轉移,這里的“風險”指的就是貨物損失的風險,如CIF術語,買賣雙方風險轉移的界限是貨物越過船舷。采用此種貿易術語時,賣方要承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貨物損失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發生的全部貨物損失(包括貨物由工廠至倉庫或者碼頭的運輸過程中,在集裝箱堆場或碼頭的存儲過程中,由碼頭裝船越過船舷之前時所發生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按照賣方承擔的貨物損失風險由小到大劃分,貿易術語變化趨勢依次為Exw—FCA,CPT,CIP—FAS—FOB,CFR,CIF—DAF._DEs—DEQ~DDU,DDP。出口企業在選擇貿易術語的時候,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各種貿易術語的具體解釋和風險轉移的界限,結合貿易的現實情況,如市場情況,談判力量對比,商品性質,運輸條件等,爭取采用賣方承擔貨物損失風險相對較小的E,F,C組術語……盡量避免采用D組術語。
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積極投保,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是有效地避免貨物損失風險的一種手段,如采用CIF術語的時候,賣方可以針對越過船舷之前的貨物損失風險,尤其是賣方所在地距離裝運港比較遠的情況下。在裝船前向保險公司投‘裝船前險”,也稱國內運輸險。針對裝運港至目的港航程較遠,途徑國家政局不穩,沿途海盜多,氣候變化大等情況,合理投保相應的國際貨運險,以規避貨物損失的風險。保險會增加賣方的成本,賣方在報價時,要把這塊成本考慮進去。如果客人的條件許可,賣方也可以考慮改變CIF貿易術語,改用諸如FCA,CPT或CIP,這樣貨物風險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的時候就轉移,減少了貨物損失的風險。
二、貿易術語和貿易政策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國際貿易顧名思義,肯定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出口企業因此必然受到國內貿易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如關稅政策,貿易管制政策,貿易保護政策等,這些政策及其變化都會給出口企業帶來風險。如歐委會2009年6月3O日了關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新指令的條款增加到了57個,具體變化內容包括更加嚴格的安全要求,警告標識和生產者責任,產品認證程序和成員國市場監督等,如果出口企業不熟悉上述貿易保護政策變化,提供不出相關證書,其后果就是貨物進關受阻,釀成巨大經濟損失。出口企業規避政策變動風險的重點在于熟悉及隨時關注國內、國際相關貿易政策,能夠有能力對政策的變動做出相應的調整。在貿易術語的選擇時,對于DDP這樣的術語,鑒于其對賣方的超高要求(該術語要求賣方負責進口清關,要求賣方熟悉進口國清關程序和政策以及相應的變動)一般出口企業可以把它忘掉。
另一方面出口企業應該清楚在交易所采用的貿易術語下自己承擔的責任中哪些受貿易政策變動的影響較大,這種變動會導致較大風險的。如采用FOB,CIF,CNF這樣的貿易術語,出口企業必須負責出口清關,提交單據,出口企業就必須對出口許可證,配額政策,商品的檢驗檢測和認證制度及其變動很熟悉,哪些商品要許可證,哪些商品要主動配額,哪些商品要被動配額,要和不要出口許可證和配額的商品有沒有變動,申請許可證或配額的渠道,商品需要通過什么樣的檢測和認證,檢測標準和要求有沒有更新,何時提供檢測,何時能拿到的檢測報告,在哪檢測等,你不了解這些貿易管制政策及其變動,會直接影響到出口清關是否及時、客人進口清關是否順利,進而影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安全收匯。
無論選擇什么樣的貿易術語,貿易政策對其的影響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企業要做到盡可能熟悉相關的國內和國際貿易政策,要注重積累和構建應對政策變動的資源,能力,渠道,比如說和客人,商檢部門,相關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密切的聯系,政策如有變動,就可以第一時間了解詳情,做出正確的應對之策。
三、貿易術語和價格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出口企業簽訂貿易合同之后,從備貨到最后交貨收匯過程漫長,期間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出口企業的成交價格,最終影響訂單的利潤。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包括生產要素價格,生產資料價格、流通費用、匯率等,這些要素價格的變動都會影響出口企業品的成交價格。貿易術語是出口成交價格的組成部分,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合理選擇恰當的貿易術語來規避一些要素價格對成交價格的影響,如在國際石油價格波動比較厲害的時候或是市場好轉,出口貨物數量節節攀升的時候,國外運費也隨之頻繁變化。
出口企業如果不能正確估算運費,就可以選擇不含運費的價格術語(如FOB,FCA),把運費變動的風險轉移給買方,如在本國貨幣不斷升值的情況下,采用EXW,FCA,CPT這類術語,可以實現相對較早交貨,相對應可以較早收匯,避免匯兌損失。在選擇貿易術語時,出口企業覺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時,可以采用相對簡單的貿易術語,把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風險轉移給對方,自己控制能夠控制的成本。
四、貿易術語和收匯風險規避的關系
在國際貿易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就是收匯風險,能否安全收匯是業務的關鍵,如何規避收匯風險成為出口企業洽談及簽訂合同時所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貿易術語的合理選擇與規避收匯風險有密切聯系,以EXW術語為例,賣方在工廠(倉庫)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即完成了交貨。收匯方法一般有發貨前付款和發貨后付款。對于發貨前付款,對出口企業來說最穩妥的做法是買方生產前支付預付款,發貨前付清所有貨款。客人一般只在最初幾單或者定單金額較小的情況下,會接受此支付方式,一旦生意步入軌道或者定單金額加大,很少有客人愿意使用此種支付方式,這占用客人資金,不利于客人資金周轉,損失利息,也不利于客人控制出口企業,如果發生一些意外變化,客人有更大余地應對。鑒于這些原因,客人都會或多或少的要求一部分貨款放帳,這樣就會出現貨交了,款沒收齊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出口企業可以準備風險準備金,萬一剩余款項收不回來,用準備金沖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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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校三個課堂聯動的實踐教學體系的理論和架構已經確立,并已滲透到了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在三個課堂的教學過程中進行了實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對于三個課堂聯動的實踐教學體系的理解。可以從以下三個層面加以展開。首先對三個課堂的界定問題,即三個課堂的含義。所謂的三個課堂包含了第一、二、三課堂。第一課堂指的是傳統意義上的課堂教學,主要采用以教師授課為主的教學模式;第二課堂指的是不在固定場所進行的課外教學活動,主要體現為以學生活動為載體的各類文體、技能比賽.如社團活動、技能比賽等;第三課堂指的是延伸到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主要指的是以學生自我實踐為主的實習活動。其次是三個課堂實踐教學體系的架構問題。三個課堂實踐教學體系的架構主要是由第一課堂的實踐教學環節和第二、三課堂的實踐教學所組成。具體表現為:第一課堂的實踐教學包括實驗、實訓,還應有課程設計、課程論文、專業綜合能力實踐(含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實踐性教學環節。第二課堂的實踐教學主要是學生社團、體育俱樂部、各類培訓、考證等級、自主實踐、學科競賽與科技活動等。第三課堂的實踐教學主要是社會實踐、頂崗實習、產學合作教育等。最后是對聯動的理解。學生的技能學習是一個從不會到會,從會到熟練運用的遞進過程。聯動的實踐教學體系要求做到三個課堂的實踐教學部分,特別是專業核心技能的學習存在這種密切的關聯。對于專業核心技能的培養,三個課堂應該有不同的教學目標。第一課堂的實踐教學主要要解決能力的會的問題;第二課堂的實踐教學主要要解決能力的熟練問題;第三課堂的實踐教學主要要解決能力的實際運用問題。聯動的另一層次意思是通過學生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對專業核心技能的檢驗,反過來可以推進第一課堂及第二課堂中的專業核心技能的培養。
二、國際貿易專業核心能力的構成
國際貿易專業應具備的專業核心能力主要包括:外貿函電運用能力、價格核算能力、合同操作能力、信用證操作能力、結匯單據制作能力等。
1.外貿函電運用能力
(1)能在不查閱參考書和字典的情況下,熟悉進出易過程中各類函電的內容。
(2)熟練掌握根據業務場景和有關信息,以英語撰寫:建立業務關系、進口詢盤、出口發盤、進出口還盤、進出口成交、提出/接受/拒絕信用證修改要求、履約狀況通知/詢問、索賠理賠、業務善后等貿易函電。
2.價格核算能力
(1)了解進出口價格構成要素,熟悉進出口常用貿易術語(FOB、CFR、CIF)的主要內容。熟練掌握出口商品FOB、CFR、CIF報價計算。熟練掌握根據國外客戶報價計算國內銷售報價。
(2)熟練掌握還價利潤的計算。熟練掌握根據既定利潤率及國內外客戶還價進行可接收的國內外采購價格/或其他費用的計算。
(3)熟練掌握進出口成交后合同成本、費用、利潤的計算。
3.合同操作能力
(1)熟悉進出口合同的格式、結構及基本內容。
(2)熟練掌握主要進出口合同條款(品質、數量、價格、包裝、 運輸、保險、支付)的內容,能熟練地進行主要合同條款的中英文互譯。
(3)了解進出口合同其他條款包括一般交易條件的主要內容,能夠進行該類條款的英譯中操作。
(4)熟練掌握進出口買賣合同的填制。能根據談判記錄、往來函電或其他信息,規范、準確、完整地進行進出口合同的繕制或對進出口合同條款進行審核修改。
4.信用證操作能力
(1)了解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
(2)熟悉信用證的結構。
(3)掌握信用證業務的運作流程。
(4)熟練掌握主要信用證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能夠正確解釋并分析信用證文本,同時能熟練地進行主要信用證條款的中英文互譯。
(5)熟練掌握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及/或出口合同對信用證進行審核并準確指出信用證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修改意見。
(6)熟練掌握信用證開證申請書的內容及填制方法,能根據國際慣例及進口合同正確填制或審核開證申請書。
(7)熟練完成根據信用證開證申請書對相關信用證文本的審核。
5.結匯單據制作能力
(1)了解進出口貿易常見結算單據的種類。
(2)熟練掌握根據合同、信用證和國際慣例制作并審核進出口貿易結算單據,包括:匯票、發票、裝箱單、提單保險單、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
三、國際貿易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框架
按照三個課堂實踐教學體系的設計框架,結合國際貿易專業核心能力的劃分,國際貿易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框架構建如下:
針對國際貿易專業核心能力的結構,第一課堂中含實踐教學環節的課程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強調學生分項能力培養,包括:外貿英語函電、外貿單證實務、報關實務、貨代與船務等;外貿英語函電主要是強調英語在外貿中的運用能力培養。該課程通過介紹外貿實務中各種英文業務函件、電傳和傳真,以及其他方式的寫作格式,商業、術語和各種不同的表達方法,并通過介紹對外貿易各環節的具體做法,使學生在提高英語水平的同時,熟練掌握對外貿易業務中常用的基本術語及表達技能,培養和提高外貿業務工作能力。外貿單證實務、報關實務、貨代與船務分別是國際商務單證員、報關員、貨代員必須掌握的操作技能類課程。國際貿易活動是由眾多環節所組成,包括備貨、托運、報關、報檢、交單結匯等各個環節。國際商務操作人員必須熟練地掌握貿易各環節中的操作技能。由于貿易活動的各環節無一不是通過各種單據憑證來體現,國際貿易單證操作技能是每個從事外貿業務工作者特別是單證員所必備的基本功。報關員和貨代員的工作主要完成的是貿易活動中的報關和運輸兩重要環節,熟練掌握報關技能和國際貨運的操作技能是報關和貨代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功。第二類為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包括進出口貿易實務、國際貿易實訓、專業綜合能力實踐(含畢業論文)等。 進出口貿易實務是國際貿易專業的專業基礎課。通過該課程的教學,使學生熟悉各項交易條件,了解合同成立的步驟,熟悉合同條款的擬訂,了解履行合同的基本程序和法律要求。該課程的實踐教學主要采用習題庫軟件進行教學。解決學生從不會到會的實踐要求。 國際貿易實訓是進出口貿易實務的后續課程,本課程是一門操作課程。主要是運用貿易平臺軟件進行輔助教學。通過一個國際貿易模擬訓練平臺,使學生在仿真的國際商務環境中切身體會商品進出易的全過程,從而能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全面、系統、規范地掌握從建立業務關系到業務磋商、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直至最后的交單結匯善后的各個業務環節的主要操作技能。該課程的實踐要求是解決學生從會到熟練的過程。專業綜合能力實踐主要通過實際情景模擬方式進行教學。
第二課堂的國際貿易實踐教學內容主要體現為以學生自我實踐為主體的各類技能比賽、社團活動、考證考級等項目,是第一課堂教學的進一步延伸,為學生在第一課堂掌握了基礎理論和知識的基礎上能進一步提高專業核心能力提供了一個平臺。如國際貿易操作能力單證技能的培養,第一課堂教學目的只能是使學生掌握能力或技能的會的過程,但要達到熟練程度,光靠第一課堂的教學時數是不夠的,在第二課堂通過設計國際貿易操作能力比賽或單證技能比賽可以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實踐要求,從而能進一步提高專業核心能力或分項能力。
第三課堂的國際貿易實踐教學內容主要是分散的頂崗實習或以產學合作教學形式的集中頂崗實習,是培養和鍛煉崗位能力的一個重要實踐環節,也是學生以專業核心能力為主體結合崗位實際進行各種能力綜合運用的過程。
通過三個課堂聯動的實踐教學,可以使學生的對理論知識有更深刻地理解,掌握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訂立合同的基本技巧,合同的履行、外貿業務的實際操作過程,全方位、多方面、分層次地培養學生的國際貿易的實踐能力。為培養高素質、實踐能力強的業務與管理人才提供保證。
參考文獻:
[1]曹屯裕:以就業為導向的高職人才培養工作體系的探索與實踐.寧波城市學院學報,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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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NCOTERMS2000的四組13種貿易術語中,CIF是我國出口企業使用較多的一種。這是因為CIF術語規定賣方選擇貨代、船公司和保險公司,可以較好地把握船貨銜接,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外商與貨代串通進行欺詐。同時,在貨款中包括運費和保險費,故同等情況下CIF報價高于CFR和FOB報價,可以多創匯,此外,也增加了國內運輸公司、保險公司的業務。因此,“出口CIF”幾乎成了外銷貨物的定式,但是一味套用“出口CIF”模式,可能會使出口方承擔不必要的風險,尤其是對內陸出口企業而言,從內陸交通運輸的實際情況出發,可以考慮選擇使用CIP貿易術語。
一、貿易術語使用不當給內陸出口企業帶來損失
某年5月,美國某貿易公司(以下簡稱進口方)與我國江西某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出口方)簽訂合同購買一批日用瓷具,價格條件為CIFLOSANGELES,支付條件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裝船提單等有效單證。出口方隨后與寧波某運輸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8月初出口方將貨物備妥,裝上承運人派來的貨車。途中由于駕駛員的過失發生了車禍,耽誤了時間,錯過了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得到發生車禍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與進口方洽商要求將信用證的有效期和裝船期延展半個月,并本著誠信原則告知進口方兩箱瓷具可能受損。美國進口方回電稱同意延期,但要求貨價應降5%。我出口方回電據理力爭,同意受震蕩的兩箱瓷具降價1%,并認為其余貨物并未損壞,不能降價。進口方堅持要求全部降價。最終我出口方還是做出讓步,受震蕩的兩箱降價2.5%,其余降價1.5%。為此,貨價、利息等有關損失共計達15萬美元。
由此案例可以看出,我國內陸出口企業距離出口口岸路途遙遠,得通過陸路運輸才能把貨物運達裝運港。本案中使用CIF術語,買賣雙方的風險在裝運港船舷轉移,因而貨物在陸路運輸中遇到的風險都要由我方出口企業承擔,勢必增加賣方的負擔。如果賣方根據實際情況選擇CIP術語,則風險在貨物交給承運人接管時即轉移給買方,賣方只要取得貨交承運人的運輸單據,即可憑單議付。
二、CIP與CIF貿易術語的異同
(一)相同點
CIF貿易術語是指“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英文為Cost,Insurance,Freis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CIP貿易術語是指“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為CarriageandInsurna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是指賣方在裝運地將貨物交給其指定的承運人時即完成交貨。二者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出口方辦理運輸和保險,在報價中都包括了貨價、正常的運費和保險費。
2.交貨地點都在出口國,貨物風險隨交貨的完成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3.都是象征貨,即出口方憑單交貨,進口方憑單付款。
4.出口方負責貨物出口清關并承擔相關費用;進口方負責貨物進口清關并承擔相關費用。
(二)不同點
1.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CIP比CIF更適合內陸企業的出口業務。CIF貿易術語只適合于海運、內河航運等水上運輸方式,而CIP貿易術語適用于多種運輸方式。我國大多數外貿業務都是以海運為主,中西部和東部一些不靠口岸地區的外貿業務,通常就需要通過包括海運在內的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實現。如出口到美國或歐洲的貨物,可以采用海陸聯運或陸運等方式,如仍采用CIF貿易術語在港接,則會增加內陸出口企業的交易成本。同時,集裝箱運輸方式早已被貿易界廣泛接受,這也為內陸出口企業使用CIP術語提供了便利。集裝箱運輸的蓬勃發展,勢必會減少運輸中的貨物裝卸,降低運輸損耗和貿易成本,有利于CIP貿易術語在內陸地區的推廣。
2.簽發的運輸單據不同
使用CIP貿易術語有利于內陸出口企業及早結匯。CIF貿易術語下,由于運輸方式僅限于海運和內河航運,因而出口方所提交的運輸單據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如已裝船清潔提單等。這對沿海港口或內河沿岸地區出口企業而言,貨物裝船后很快就可以取得符合要求的運輸單據,并備妥其他單據向銀行交單結匯。而對內陸出口企業來說,貨物運輸通常是先走陸路,這時承運人簽發陸運單據或海陸聯運單據,而不是CIF要求的已裝船清潔提單或其他。這樣,只有等貨物運至裝運港并完成裝運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海運提單或簽有“已裝船”批注的聯運提單,然后才能到銀行結匯。從時間上看,通常要晚3至5天甚至更長,這樣就直接影響了出口方的資金周轉與收匯時間。如果采用CIP貿易術語出口,即使出口企業遠離裝運港,也可以在貨交承運人之后取得多式聯運單據或其他,憑以向銀行交單,可以及早結匯,加速出口企業的資金周轉。
3.出口方所承擔的責任不同
使用CIP貿易術語時,出口方的責任可以盡早減輕。CIF貿易術語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以裝運港船舷為界。對內陸出口企業來說,在貨物交由陸路運輸的承運人接管后,便喪失了對貨物的實際控制權。讓出口方在已經喪失貨物的實際控制權的情況下繼續承擔責任和風險,這是不合理的。而如果采用CIP貿易術語,則無論在什么地方,以哪種方式運輸,出口方的風險、責任都以貨交承運人為界,只要將貨物安全移交承運人即完成自己的交貨任務,以后的貨損等風險都與出口方無關。尤其是在采用集裝箱運輸方式時,整箱貨常由出口方裝箱后運至集裝箱堆場(CY),散裝貨運至集裝箱貨運站(CFS),然后再由承運人裝箱,最后裝船。在此情況下,如果采用CIF貿易術語,出口方不僅無法控制貨物的安全,還要承擔集裝箱貨物直到裝船前的所有風險和費用。
4.運費承擔不同
CIP比CIF為出口方節省運費。CIF貿易術語的報價中包括的運費,應該是從裝運港到目的港這段海洋運輸中的正常費用。而對內陸出口企業來說,從內陸裝運地到裝運港還會涉及一段運輸,這段運輸費用有時會占到出口貨價的20%之多。而在CIP貿易術語下,可以采用國際多式聯運的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相對于分段運輸而言,既可以降低運輸中的時間損耗以及貨損等風險,也可以降低全程運輸的各種相關費用,同時運輸成本的降低有助于物流總成本的降低,從而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推廣使用CIP貿易術語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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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有的結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種:匯款、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在實務中,現在還出現了一些比較新的結算方法,如電匯中加入第三方(船方)來控制風險。不同的支付方式對于貿易雙方而言,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簡介及風險分析
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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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是作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中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貨物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后,應托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應當簽發提單。
然而在實務中,尤其在EXW貿易條款下,經常出現作為實際托運人的賣方因貨款已收妥,拒絕申領提單的情況,理由是根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下解釋,在EXW成交方式下,賣方無遞交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之義務。賣方認為既無申領之必要,自然也無提供提單內容之義務。而提單作為最重要的運輸單據之一,其記載的內容在大多數國家需為海關、檢疫等公共當局所參考,承運人需保證其內容的正確性,否則有可能遭受罰款、退運、沒收等處罰。此外,提供EXW運輸服務的通常是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通常簽發的是多式聯運提單,在無船承運人手中通常還會持有提供實際海上運輸服務的承運人所簽發的海洋提單,通常無船承運人所簽署的多式聯運提單與有船承運人所簽署的海洋提單應在貨物描述方面保持一致。若無船承運人無法從托運人處取得正確的貨物描述,可能會造成其與有船承運人的糾紛。所以這里就有必要探討在EXW貿易條款下,作為實際托運人的賣方是否有提供提單內容之義務。
根據《海牙規則》第3條第5款、《漢堡規則》第17條第1款之規定, 托運人有義務向承運人提供正確的貨物標志、件數、數量和重量,并向承運人提出保證,由于托運人提供資料的不正確所引起或造成的一切滅失、損害或費用,需向承運人進行賠償。此外《漢堡規則》和《中國人民共和國海商法》還對于提單必須記載的內容則有做出詳細的規定,其中至少第(1)貨物的品名、標志、包數或件數,或者重量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數量,如系危險貨物,則對其危險性質的明確說明,這些資料均由托運人提供(4)托運人名稱(5)托運人指定收貨人時的收貨人名稱等幾款承運人無法以其他合理方式獲取的信息。由此可推定出,托運人有義務準確提供提單上關于貨物描述、收發貨人等必要信息。
此外,2008年12月11日,在紐約舉行的聯合國大會上,《聯合國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公約》(下文稱《鹿特丹規則》)正式得到通過。對比以往其他公約,《鹿特丹規則》明顯強化了托運人的責任和義務。對于本文而言,其29條明確指出托運人有提供信息、指示和文件的義務:托運人應及時向承運人提供承運人無法以其他合理方式獲取,且是為下述目的而合理需要的有關貨物的信息、指示和文件:(1)為了正確操作和運輸貨物,包括由承運人或履約方采取預防措施;并且(2)為了使承運人遵守公共當局有關預定運輸的法律、條例或其他要求,但承運人須及時將其需要信息、指示和文件事宜通知托運人。而提單內同的正確性正為大多數國家有關法律、條列所要求。
由此可見,EXW貿易條款下的賣方,作為國際貨運輸運的主體之一,有提供提單上與其有關的承運人無法以其他合理方式取得的信息之義務,尤其在《鹿特丹規則》通過之后,更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該義務。
(作者單位:海藍德國際貨運(上海)有限公司)
注釋:
實際托運人是指FOB條款下實際將貨交由承運人承運的托運人,以示區別于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的契約托運人,目前一般認為實際托運人有較契約托運人優先向承運人請求取得提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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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1 學生參與的概念
參與是管理學中經常使用的概念,一般來說,參與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行為上的參與,主要強調個體做什么,怎樣做;另一方面是心理上的參與,主要是指個體重視、喜歡、強調、對所參與的對象充滿激情等感情。在本文的論述中,我們主要強調學生行為上的參與,也即強調學生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中參與的實際行動、行為表現。
根據Karen D. Arnold,Ilda Carreiro King的觀點,學生參與有五個基本因素:1、參與主要是指對不同目標的身體和心理能量的投資。參與的目標可能是很通用的(比如增加學生經歷),或者高度個性化的(比如準備一個課程考試);2、不管目標如何,參與連續展開,也即,對于給定的目標,不同的學生表現不同的參與程度,同樣的學生面對不同的目標在不同的時間也表現不同的參與程度;3、參與有定性和定量的特征。例如,一個學生對學術工作的參與,可以以定量的方式來衡量(如學生花了多少時間),也可以以定性的方式來衡量(學生是否閱讀了足夠多的文獻并對文獻有充分的理解或者僅僅是看了看課本、憑空想象了一下答案);4、學生學習的時間和與教育項目相聯系的自我發展與學生參與項目的數量和質量密切相關;5、任何教育政策或教育實踐的有效性與那種政策或實踐促進學生參與的能力直接相關。Karen D. Arnold和Ilda Carreiro King關于學生參與的論述比較全面,既說明學生參與的性質、特征,也說明了學生參與的重要性,對我們理解、引導學生參與很有啟迪。
2 學生參與《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形式
2.1《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特點
(1)《國際貿易實務》是一門專業性很強的課程。課程中涉及到大量國際貿易術語,如FOB、CFR、CIF等,這些術語均有特定的內涵,不同的術語之間非常相近,又有差別,很容易混淆;課程中還涉及到保險、運輸、收付等內容,這些內容非常專業,而且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法律、法條、復雜的業務模式。對缺乏實踐經驗的大學本科學生來說,要記憶、理解這些內容有相當的困難,學好這門課程有一定的難度。
(2)《國際貿易實務》又是一門非常靈活的課程。要做好國際貿易,需要貿易當事者了解基本的術語和規則。但更重要的是,貿易當事者需要具有開闊的視野、雙贏思維、敏銳的商業洞察力,還需要具有良好的商務談判能力、溝通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等多種能力。在講授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時,教師需要通過各種情景刺激讓學生感受到這些無形但極其關鍵的品質。
2.2 學生參與《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形式
針對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特點,我們可以采用如下的學生參與形式,使課程變得生動有趣,學生扎實地掌握一些基本知識,并得到良好的啟迪。
(1)內容展示。國貿實務課程涉及到大量的專業術語和剛性內容,如果僅僅采用教師講授的形式,學生很難深刻理解和記憶。對于這些專業知識,教給學生自學的能力比教給知識本身更重要,因此在課程中可以讓學生對某個專題知識進行展示,由學生自己來講。學生自己講,就需要把內容吃透才能講清楚。通過這樣的方法,迫使學生自學內容,并找出疑點,在課堂上有針對性的學習。
在學生進行內容展示時,要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性,讓學生以生動活潑的形式表現專業枯燥的內容。以我上課為例,我通常把學生分組,要求學生在我講授每個專題前做10到15分鐘的展示,把本次講授的內容做一簡單講解。我非常強調學生展示的形式,強調形式與內容同樣重要,甚至形式重于內容。在這樣的鼓勵之下,學生的表現形式可謂百花齊放。有的小組以說理見長,就以清晰的脈絡梳理所講專題的前因后果,交代的非常清楚。有的小組以技術見長,就在講授過程中充分使用計算機相關技術,使得小組展示別開生面。還有的小組引入了生動活潑的藝術形式如卡通劇、小品劇等來表現內容。比如在講信用證時,就有小組以日本卡通片《機器貓》的元素為背景,編寫了有趣的劇本,選擇演員上臺表演,效果很好。再比如在講檢驗檢疫時,學生以西游記故事為背景,模擬了幾次貿易交易,每次都點出檢驗檢疫的重要性和檢驗方法,效果也非常好。
由學生直接講授知識,不僅有利于學生深刻了解知識,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更重要的是,在此過程中,學生還可以學習團隊合作能力、協調能力,并身臨其境地體會貿易過程,對學生非常有益。
(2)案例互動。因為國際貿易實務涉及到的實操內容很多,在教學中我們并沒有相應的條件讓每個學生去實習,所以需要運用各種實務案例來加深學生的理解。在講授案例的過程中,需要學生的積極參與。在給學生交代了知識點和案例背景后,教師可以先向學生提問,看看學生的反應,也即詢問學生,如果學生遇到這樣的問題,會如何處理,為什么這樣處理。在學生回答后,教師可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并對學生的回答進行點評、歸納,這樣非常有利于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接受。
例如我在講保險中的近因原則時,首先介紹什么是近因原則“所謂近因原則,按照各國保險法及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人只承擔以保單承保風險為近因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為了深化對近因原則的理解,我插入一個著名判例“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被保險人的一艘輪船被德國潛艇用魚雷擊中,但仍拼力繼續航行,途中,船底觸礁而沉沒。被保險人投保的是一般的船舶險,而未附加戰爭險,保險人拒賠。訴諸法院。”交代了案例后,我請學生回答該如何判決,學生會給出自己的思考結果。在學生給出結果之后,我給出了法官判決“近因為戰爭,雖然在時間上看致損的最近原因為觸礁,但船只在中了魚雷之后始終沒有脫離險境,觸礁也是由于險境未解除而導致的后果。船只被魚雷擊中為戰爭所致,不屬于一般船舶險保險責任范圍,保險人無賠償責任。”通過這樣的互動和參與加深了學生對近因原則的理解。
(3)問答參與。教師與學生在授課過程中的問答也是學生參與的一種重要形式。教師通過不斷的發問,能調動學生的思維興奮點,引導學生在課堂上的思考。教師的問題可以是簡單的問題,也可以是復雜的問題。簡單的問題鼓勵學生繼續參與課堂,比如我問學生,一個國家如果進口大于出口,是什么?學生會回答是逆差或入超。如果進口小于出口則?學生會回答是順差或出超。學生答對了簡單的問題,心理上也有一種自豪感,這樣就能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教師也可以問復雜的問題,但需要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將問題分解,讓學生依次回答,逐漸引導學生勾勒出一個完整的體系。比如在講到產品包裝時,我會問下面的問題:什么是產品包裝?產品包裝重要嗎?為什么重要?產品包裝要注意什么內容呢?國際貿易中的產品包裝與國內市場中的產品包裝相比,有什么特殊性嗎?這樣問問題,學生的思路會一直保持活躍狀態,能夠很好地沿著問題線思考所講授的內容,加深學生對問題的理解。
3 學生參與課堂需要注意的因素
3.1 要對學生的參與行為給予激勵
只有學生認為積極參與課堂可以獲得良好的回報,才能充分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首先教師要對學生進行教育,說明積極參與課堂對學生個人發展的益處,激勵學生的參與行為。其次,教師還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專業素質影響學生,建立起學生對老師的信賴感,讓學生有在老師面前表現、得到老師認可的欲望。再次,教師可以加大學生課堂參與的成績權重,比如把課堂成績提高到40%、50%,學生就會認真對待課堂參與。另外,教師還可以通過設定一些規則提高學生參與成績的公平性。比如為了避免學生內容展示時的搭便車現象,我讓每個小組的組長給組員打分,我根據小組的課堂表現給小組整體打分,并對各組員的成績給予微調。這樣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學生參與成績的公平性,激勵學生參與。
3.2 要給學生做適當的指導
在學生參與課堂之前,教師首先要明確學生有效參與行為的標準。比如學生做內容展示,必須明確自己展示的是哪部分內容,什么樣的展示方式是好的展示方式,這樣學生做起來就有針對性。同時老師要對學生的參與行為進行反饋、積極點評,對學生參與的內容給予引導、總結和提升。教師的這些指導能有效提高學生參與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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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7)05-0142-03
[作者簡介]張文學(1963-),男,教授,研究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的教學研究。
[基金項目]青島理工大學名校工程建設重點項目“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研究”(項目編號:qlg-mx4-03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積極心理學作為一個研究領域的形成,以美國當代著名的心理W家Martin EP Seligman等的《積極心理學導論》論文為主要標志。積極心理學更加關注人性積極的層面,致力于研究積極情感體驗的作用和機制,從個體層面上去探究積極人格特質的形成過程以及個體產生積極行為的能力和潛力。積極心理學重視研究個體創造力的培養和個體對幸福感的體驗。其理論研究主要包括積極的情緒和體驗、積極人格特征和積極社會環境。其中,積極的情緒和體驗關注于如何通過積極環境下的積極情緒培養、激發個體的積極行為來消除其消極情緒。通過積極情緒的培養能增強個體智力、社會適應性和協調性等,并能有效增強個體抵御壓力、對抗失敗的能力。
隨著我國加入WTO十五年過度期的結束,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貿易國家。2015年實現進出口貿易額396萬億美元,中國實際GDP對全球貢獻率為248%,對全球實際GDP增長率的拉動度從2001年的003提升到06個百分點。在如此驚人的進出口貿易發展速度和規模下,越來越多的企業急需更多更優秀的國際經貿專業人才。這無疑對高校國際經貿專業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課堂教學水平的提高直接關系到經貿專業人才培養的質量。而積極心理學的理論為國際經貿專業課堂模擬教學法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通過探索,在國際貿易實務課堂模擬教學法中引進積極心理學的理念,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增強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積極心理學視角下高校國際經貿專業貿易實務模擬教學相關研究
1用積極心理學的理念去培養學生的積極情緒,通過在課堂上創設培養學生積極情緒的擬真環境,運用模擬教學本身的情景再現和問題驅動功能,充分利用學生對未知問題急于求解的欲望,調動他們迫切參與的熱情,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在輕松愉快的學習環境中激發積極的情緒,提高學習能力并加深對抽象的專業理論的理解。
例如,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證)是國際貿易活動中結匯的重要手段,涉及的當事人相對較多。L/C這種方式的最大特點是:開證行承擔第一付款的責任;L/C一旦開立就與合同無關;L/C結付方式是單據買賣。在課堂教學中,可將學生分組,分別扮演L/C中四個最基本的當事人:出口方、進口方、開證行、通知行,然后由教師給出背景材料。
模擬背景材料一:青島A外貿公司(出口方)和日本B外貿公司(進口方)簽訂一合同,合同中規定使用信用證(L/C),日本B外貿公司如約通過開證行開來一紙L/C,青島A外貿公司經檢查L/C無誤后,正準備根據L/C備貨裝船之際,突然收到日方開證行發來的傳真稱“日本B外貿公司已破產倒閉,請貴方取消合同”,請問青島A外貿公司如何進行操作?
模擬背景材料二:上海A出口公司(出口方)和韓國B進口公司(進口方)簽訂一合同,合同中規定使用信用證(L/C)結付,韓國B進口公司通過當地開證行如約開來L/C,上海A出口公司經檢查L/C無誤后,正準備根據L/C備貨裝船之際,突然收到韓國B進口公司發來的傳真稱“韓方開證行已破產倒閉,請貴方取消合同”,請問上海A出口公司又將如何操作?
以上兩個模擬背景材料分別是在開證行已經將符合要求的信用證開抵出口公司(出口方)的情況下,分別出現了進口公司(進口方)倒閉和開證行倒閉兩種不同情勢下出口公司(出口方)面臨的如何履行合同的問題。可以說這兩個模擬背景材料把L/C的特點表現得淋漓盡致。教師根據模擬背景材料進行角色分配,學生按照自己的角色踴躍發言,情緒高漲,辯論激烈,各角色分別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闡述理由和觀點,把一個原本枯燥的較難理解的專業問題通過角色模擬變得生動有趣,在輕松愉快的學習環境中加深了學生對專業理論的理解和把控,增強了其學習能力。
2教師基于積極心理學的理論方法通過模擬教學為學生創設積極的心理暗示,引導學生主動參與和體驗的動機(motive),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欲望(desire),最終促成學生主動學習的行為(action),并引發學生對新問題的思考。
模擬教學是教師以專業理論知識為基礎,精心組織模擬背景材料,并明確提出需要學生解決的實際問題。通過引導學生對模擬背景材料抽絲剝繭的分析,引發其主動參與的意識、激發其學習潛能。例如,在講解不可抗力時,教師以2015年澳大利亞某區遇上大面積旱災,我國某外貿企業之前同澳洲商人簽訂的兩份小麥進口合同作為模擬背景材料,其中兩份合同的商品標的名稱分別為“澳大利亞小麥”( Australian wheat)和“澳大利亞某區生產的小麥”( Wheat produced in a ××× area of Australia),對兩份合同的不可抗力引用問題,貿易雙方起了爭執。學生在參與模擬談判的過程中不但加深了對不可抗力知識的理解,而且激發了對新知識的探索欲望。
3教師通過分組建立學習團隊,為學生的積極情緒培養提供更好的群體支持。他們彼此之間通過情景體驗提高了人際交流技能,增強了彼此之間的情感意識。課堂模擬教學是在教師和學生的共同參與下完成的開放式教學。在這一過程中,學生是主體,教師通過模擬背景材料提出問題,對學生進行啟發、激勵和引導。隨著課堂教學的深入,學生由被動轉為主動,由配角轉化為主角,通過團隊之間的彼此協作強化了個體的競爭意識,最終達到讓學生自愿學習的目的,順利完成了教師―學生、學生―學生之間的思想和感情交流。
例如,教師安排了這樣一份模擬背景材料:上海A外貿公司以FOB上海價(FOB Shanghai)與香港B貿易公司成交出口鋼材一批,B貿易公司即轉手以CFR釜山價(CFR Pusan)售給韓國C貿易公司,承運人為D貨運公司。而香港B貿易公司給上海A外貿公司的來證價格雖為FOB上海,但要求承運人D貨運公司將貨物直接運至釜山,并要求在海運提單(B/L)中注明“Freight Prepaid”(運費預付),那么,B貿易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面對B貿易公司的各種要求A、C、D公司應該怎么做?教師將全班學生分為A、B、C、D四個公司團隊,分別承擔四個不同的角色進行模擬演示,首先各團隊討論,然后每個團隊中每名學生輪流闡述自己的觀點,在教師的啟發和引導下逐漸理清思路,拓寬思維,強化對所學核心理論知識的把控。
4模擬教學法對學生學習的引導和激發的過程符合積極心理學關于積極人格特質的形成過程。積極人格特|主要是通過對個體的各種現實能力和潛在能力加以激發和強化,使其變成一種習慣性的思維方法和工作方式,形成積極人格特質。模擬教學就是通過激發和強化個體的潛力,刺激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法,形成積極的思維模式和習慣。模擬教學的關鍵就在于教師通過模擬材料,針對要求學生掌握的知識提出問題,然后通過學生的集體參與和討論,最終使學生找到一個正確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法,并在這一過程中發現自己思維的閃光點。像在上一個模擬材料中,通過模擬教學進一步刺激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法,學生通過分析發現,提單中注明“Freight Prepaid”一般情況下只適合CFR和CIF貿易術語,為什么香港B貿易公司在和上海A貿易公司的合同中簽訂FOB Shanghai的情況下卻要求在提單中注明“Freight Prepaid”?為什么B公司不直接要求A公司簽訂CFR Pusan?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如果這樣做A、D怎樣才能保住各自的利益不受損害?學生對自己提出的一連串問題進行分析的過程實際上是完成了一個從面對問題―分析問題―提出新問題―解決問題的循環過程,當這種解決問題的思維方法成為學生的一種積極的慣性時,學生積極人格特質也就逐漸形成了。
5從積極心理學促進個體和社會發展,使個體走向幸福感的觀點出發,模擬教學能最大程度地完成教師與學生的交流,使得教師和學生獲得自我價值實現的滿足感和幸福感。由于模擬教學是基于專業背景下的一種特定的課堂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是教師以學生為主體,以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最終要解決的問題為載體,輔之以豐富的擬真背景材料,將思想與情感傳達給學生,讓學生來解決問題并最終完成這一過程。這一過程的實現,實際上是完成了教師和學生思想的碰撞。另一方面,從教學藝術層面和積極心理學的視角看,教學過程順利完成帶來的,是一種心理上和精神上得到滿足的高層次的快樂。這種快樂有利于教師和學生等個體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二、基于積極心理學視角對高校國際經貿專業貿易實務開展模擬教學的思考
為教學內容服務的模擬教學方法和手段必須根據教學大綱對貿易實務課程的要求,選擇最佳的有針對性的模擬背景材料,才能收到最佳的教學效果。從積極心理學的視角出發,高校國際經貿專業貿易實務開展模擬教學應注意以下幾點:
1加強模擬教學法研究,用積極心理學的理念培養學生的積極情緒,對模擬背景材料按需配方,目標明確,有的放矢。通過模擬背景材料創建積極的課堂情境,增強學生個體參與的積極性。首先,要非常重視模擬背景材料的選擇,因為它直接關系到課堂教學質量的優劣。所選材料要緊扣教學內容,突出教學重點;要有探討價值和討論空間;要有針對性和代表性,并且能夠引起學生的共鳴和興趣;要能引導學生進行深度思考,最終實現課堂教學的目的。其次,每一種教學方法與手段的特點各異,作用也不盡相同,即使是同一種教學手段,在用于不同的教學內容時,效果也不一樣,因而模擬教學內容的設置要以積極心理學的理論為指導,在積極心理學的范式下去建立師生關系,并發現和引導學生的積極情緒,才能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2模擬教學中對設定問題的提出要目的明確,切中要害,決不能重形式而輕內容。要根據個體具有的獵奇心理特征設計問題,問題的設置要有針對性、趣味性、鼓勵性、發展性和進一步探索的空間,重視發掘學生的主動性、探索性和創造潛能。要求教師在進行模擬教學時,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課堂時間,圍繞課堂教學內容精心組織材料,盡可能去激發學生思維的火花,提高學生參與學習的主動性。
3模擬教學的開展要有層次性和循序性。常規性課堂教學內容的組織都是由簡到繁,由基礎到專業,由理論到實踐的漸進性。模擬教學也有同樣的規律,教師在把模擬教學法引進課堂時一定要考慮到學生的知識是漸進式掌握的、經驗是逐步積累的、能力是慢慢培養的。所以組織引用的模擬背景材料一定要難易程度適中、問題切入點知識的安排要適合大多數學生的整體水平。這就要求教師對學生的知識和能力必須進行調研,做到充分了解和掌握,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編排模擬材料。
4教師要始終站在國際經貿學科發展的最前沿,要熟悉和把握本學科的最新理論知識。組織模擬教學時,模擬的背景材料要與時俱進,既要體現本學科前沿的最新動態又要反映我國的國情。由于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學科理論知識也在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只有把學科前沿的最新知識源源不斷地輸送給學生,才能真正實現培養學生的目的。同時,在模擬教學中要盡可能利用現代化的教學設施為學生塑造一個逼真的模擬環境,使抽象問題形象化、復雜問題簡單化、表象問題深刻化。如此,才能更有效地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達到提升其實踐能力、思維能力和創造能力的目的。
5教師要對國際經貿專業貿易實務模擬教學建立合理的考評機制。在采用模擬教學方法和手段進行課堂教學時,要對課堂教學效果的最終評價建立一個合理的基本成績評判和考核機制。其目的是更充分地對模擬課堂教學效果和學生的成績進行有效的量化。考評的重點主要集中在考察學生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知識創新思維的能力以及洞悉問題焦點和揭示問題實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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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使任何國家想謀求本國經濟發展,都脫離不了國際市場,都離不開對外貿易。我國加人WTO后,對外貿易交往呈現出更加繁榮的局面。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國際貿易慣例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認真研究國際貿易慣例,尤其是研究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對于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國際貿易慣例的特點
國際慣例可分為國際公法上的慣例和國際經貿慣例。國際公法上的慣例應稱國際習慣,它具有不同于國際經貿慣例的強制拘束力。國際貿易慣例屬于國際經貿慣例的內容’,有別于國際公法上的慣側internationalcustom)。國際貿易慣例為國際貿易交往當事人提供約束手段,可以事前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使他們在確立經濟交往關系時,就可以對各自的行為后果有所預見,在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時有章可循,出現爭端時,國際貿易慣例也可以成為解決爭端的依據。
(一)產生方式的自發性和編幕主體的民間性
長期的貿易實踐是國際貿易慣例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因此,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因為社會現實對某種規范的社會需要才促使特定的機關來創制或認可該規范。它往往以一定事實存在于貿易實踐中,并且有著長期的實用性,這種實用性也有廣泛的普遍性。正是基于這一點,在其自發產生發展的基礎上,它才被一些行業性專業組織或機構整理而成系統的規范群體。這些行業性專業組織或機構多是民間團體,如國際商會。它的決議不具有任何強制執行力,所以從產生方式上看,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通過嚴格意義上的立法程序產生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主要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選擇。
(二)國際貿易慣例的內容具有多樣性和不完全統一性
國際交往中形成的國際貿易慣例,因其產生的歷史背景和當事人利害關系的沖突,其表現并不是惟一的,針對同一行為存在著不同的慣例。如同為國際貿易術語,就有國際商會《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法協會的《1932年華沙一牛津規則》和美國《1941年對外貿易定義》,其中對同一種貿易術語(如FOB,CIF等)的解釋并不完全一致。國際上較有影響的組織,如國際商會,雖一直致力于國際貿易慣例的統一工作,但由于它們各自產生的歷史條件的差異,其工作雖有成績,但效果不太顯著。
(三)國際貿易慣例表現形式是成文和不成文并存
國際貿易慣例既有以不成文的形式出現的,也有以成文形式出現的。不成文的國際貿易慣例一般散見于國際組織決議、政府聲明和宣言,一些公司擬定的標準合同以及實務中的通常做法;而成文的國際貿易慣例是由國際民間組織專門制定的明確規范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準則。大量的國際貿易慣例是以不成文形式存在的。國際貿易實踐中具有廣泛影響,且被國際貿易當事人經常適用的慣例往往都已成文。目前國際貿易慣例的發展趨勢是成文化。
二、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
國際貿易慣例已被普遍認為是國際經濟法的淵源之一,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國際貿易慣例畢竟不是法律規范,不是由國家立法機關或立法機關授權的其他機關制定和認可的,因此,它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定的約束力,表現為任意性規范,只有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時,該國際貿易慣例才約束當事人。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體現出以下特殊性:
(一)國際貿易慣例的約束力兼具既存性和間斷性
國際貿易慣例的既存性是指國際貿易慣例一經特定當事人選用,其效力即溯及到慣例規范匯編時,國際貿易慣例就在實踐中約束著普遍性的貿易實踐。只不過針對具體的當事人,其效力處于“休眠”狀態,一旦選擇適用它,其拘束力就被激活。也就是說針對特定當事人時它需要重新選擇才具有拘束力。因此,它并不像普通法系國家法院先例的既存力具有連續性,而是表現為間斷性。
(二)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具有間接的強制性
這是根源于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由權威性或有強制力的機關創制、認可或保證實施的特性,它與國家強制力并不具有天然的聯系,完全依靠當事人自覺地遵守。當事人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時,必須憑借中介—國內法或國際條約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保護—實現其規范內容,即國際貿易慣例的實際需要憑借當事人選擇的中介獲得強制力的保障。
(三)國際貿易慣例效力具有非規范的普遍性
不同于有權機關創制或認可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一定范圍的人或事,國際貿易慣例的普遍性拘束力是以當事人普遍的自愿選擇為基礎的,這種普遍性是任意的實然的普遍性,而不是應然的普遍性。
三、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實現方式
(一)當事人自愿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
國際貿易慣例的價值在于事前公平、合理地對貿易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界定,當事人一旦選擇,便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拘束力。正是基于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人們通常認為國際貿易慣例對當事人的拘束力只能基于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已明示排除某慣例的適用,則不論該慣例如何廣為人知,且被普遍尊重,均不可拘束此合同當事人。諸多富有影響的國際貿易匯編,。也有肯定這種觀點的傾向,如《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希望使用INCOTERMS2000的商人,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合同受INC07''''ERMSZ(l00約束。”《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也規定:“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應適用于所有在正文中表明按本慣例辦理的跟單信用證(包括在其適用范圍內的備用信用證),除非在信用證中另有明確規定,本統一慣例的條文對有關各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的選擇是國際貿易慣例對其有拘束力的前提條件。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特定當事人是否選擇某一國際慣例,并不損害該國際貿易慣例的存在和其潛在的拘束力,相反正是肯定了其約束力的獨特性,但特定當事人的選擇會影響到該慣例是否約束這特定的當事人。當事人的選擇至關重要,如何選擇呢?·有的認為只能是明示的同意,言外之意是默示和行為均不能視作選擇適用。筆者以為從國際貿易慣例的目的、鼓勵交易的原則出發,明示選擇自然適用,那么如果能從當事人長期的貿易往來、交易習慣中推知雖然當事人沒有明確選擇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實際上是按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來確立自己、對方的權利義務,那么該國際慣例當然應對其當事人有拘束力。或者雙方當事人用各自的貿易行為表示同意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那么該國際貿易慣例也應該對當事人有拘束力。這樣理解既與國際貿易實踐相一致,又符合意思表示的法理內涵。明示選擇僅僅是意思表示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選擇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后,該國際貿易慣例確定的權利和.義務便直接約束雙方當事人。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是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適用國際貿易慣例時,當然可以在合同中明確排除某部分的適用或改變其中部分的規定。當事人一旦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該國際貿易慣例全部內容的效力便對當事人產生拘束力,當然,當事人選擇的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代表當事人全部的權利和義務,而只是為了簡化合同文本。當事人也可以完全改變國際貿易慣例的內容,但應當指出的是國際貿易慣例一經當事人自行變更,就不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國際貿易慣例了,而是轉化成為當事人之間任意的自行約定。“這種自行約定明顯不同于國際貿易慣例,國際貿易慣例的意圖是為了盡最大限度統一國際經濟交往,自行約定只是為了滿足當事人的特殊需要。
當事人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國際貿易慣例則成為合同的具體條款。國際貿.易慣例的特定的約束力一經當事人選擇而被“激活”,就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與法律的強制力直接結合起來。
(二)國際貿易慣例能否自動適用于當事人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是否存在不經當事人選擇即具有“強行法”意義的國際貿易慣例?筆者認為雖然國際法中有“強行法”的提法,國內法中也有“強制性規范”,但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本來就沒與權威性的意志連接起來,而且其拘束力也具有間接的普遍性,各國法院和國際商事仲裁機構也未提出國際貿易慣例的特別強制性,因此,不宜提倡在國際貿易慣例中也發展出一種“強制性的規則”。況且,國際商會作為具有“權威性”的國際貿易慣例編纂機構,也曾特別警告說它所制定的這些慣例僅僅是私人機構制定的,只有在當事人直接或間接采用時,才對他們有拘束力,不可輕率地肯定其具有法源地位或法律拘束力。
當事人明示或默示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當然適用該國際貿易慣例;當事人沒有選擇,則表明當事人不愿意受該慣例的拘束,國際貿易慣例不應該具有主動適用于當事人的屬性。至于“我國政府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的觀點是極不恰當的。其一,把適用與否的決定權賦予法院,是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剝奪,尤其是在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主張適用的情況下,對個人自由的剝奪更是顯而易見。其二,在經貿迅速發展的今天,當事人在貿易往來中,對自己的權利、義務了解得非常清楚,對于適用或不適用國際貿易慣例,適用哪一個國際貿易慣例,他們比法院更明白,也更關心,不會不做出協商和選擇。其三,在法制建設日益完備的現代社會,一個國家完全可以通過法定程序將某一國際慣例轉化為國內法,從而賦予法定的拘束力。沒有賦予國際貿易慣例法定的拘束力,也就意味著國家將是否適用的選擇權賦予了當事人,又怎能以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予以剝奪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國際貿易慣例對當事人的效力在于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選擇,是國際貿易慣例對其發生拘束力的惟一方式。當事人沒有選擇,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處于“休眠”狀態,即使在國內法、國際條約均未有規定的情況下,法院也無權主動適用國際貿易慣例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國際貿易憤例效力的限制
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一經當事人選擇適用,就無條件地對其發生拘束力。國際貿易慣例還要受到其他方面限制,主要表現在不能違背國內法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保留。具體而言:
(一)當事人明示反時
國家明確表示反對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或其中的部分條款,則該國際慣例或其中部分條款即使被當事人選擇了,也不能約束當事人。因為一般來說“國際慣例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能約束反對其適用的國家和當事人”。這也是國際貿易慣例是非強制性規范的體現。
(二)違背國內強制性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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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離職教育中國際斑易專業技能體系
三年的國際貿易專業學習,要完成sa多門的課程,這些課程中,哪些課程與技能教學有關呢?這還要從什么是技能談起。這里所說的技能,是指涵蓋完成某一職業崗位(或職業崗位群)的任務的必播的一切技術和應用能力,是指把專業基礎知識應用到實際崗位工作中去的能力。國際貿易專業技能體系包括基本技能和專業技能(含崗位技能)。
基本技能包括:演講與口才;英語聽、說、讀、寫、譯;中英文錄人;計算機應用;公關禮儀。專業技能包括四個方面:談判前的準備階段:包括國際市場調研、與國外客戶建立貿易關系;交易磋商與合同的簽訂階段:包括成本核算預報價、商務洽談、外貿合同的擬定;合同的履行與善后處理階段:包括單證業務、儲運保險、報關報驗、國際仲裁;進出口業務全程仿真模擬訓練。
二、國際貿易專業各項技能訓練的目的和相關的蒼礎課程
〔一)基本技能訓練。其目的是:通過對有關基本技能課程的學習和訓練,使學生進一步掌握和鞏固本專業將來職業發展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素質,為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擁有專業技能,勝任基本工作打好基礎。其主要內容是:要求學生在蘭年的學習過程中,必須通過下列基本技能課程的訓練。(見表)
基本技能訓練必須有組織與考進行,最后還要考核。應由專職教師結合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相關項目的教學、實訓,實訓可以采用案例教學、現場觀摩模擬操作、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最終達到考核要求。考核方法可通過現場操作和綜合打分等形式進行,其中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能熟練攀握計算機辦公室自動化軟件及其他外貿應用軟件,并達到浙江省高校計算機應用能力一級。英語要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譯能力,并達到CET--4或英語應用能力A級,三校生英語應達到應用能力A級或CET-3。
(二)專業技能訓練。國際貿易專業技能訓練項目是圍繞進出口業務的開展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談判前的準備階段。這主要有兩點:首先是國際市場調研。企業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就必須研究國際市場的變化規律。該項技能訓練的目的就是使廣大學生掌握如何在國際市場商搜集商品信息和做好商品定位、市場細分等國市場營銷的基本技能。相關的課程主要包括“進出口業務”、“外貿英文函電”、“電子商務”、“國際市場營銷”。其次是與國際客戶建立業務關系。該項訓練的目的是使學生具備尋找海外客戶的能力。訓練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客戶關系外貿英文函電的處理,尋找海外客戶的各種途徑。相關的課程主要有“外貿英文函電”、“進出口業務”、“國際經貿地理”等。
第二階段:交易的磋商與合同期簽訂階段。包括:(1)成本核算與報價:這是為了使學生掌握產品的成本核算,外貿商品報價技能,不同的貿易術語(主要是FOB.CFR,CIF)的報價轉換,不同報價貨幣的報價轉換,相關的課程主要有“進出口實務”、“國際結算”、“國際金融”等。(2)國際商務談判。這旨在培養學生國際商務談判的組織能力,國際商務談判的策略和技巧,以及在國際商務談判中的基本禮儀,相關的課程主要有“英語聽說”、“公關禮儀”、“國際商務洽談”、“國際商法”、“世界經濟與政治”、“國際貿易實務“等。(3)外貿合同擬定訓練,包括商品的品質、數量、包裝、價格等合同條款。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對外貿易合同中各條款擬定應注意的間題。相關的課程主要有“進出口實務”、“國際商法”,"WTO概論”等。
第三階段:合同的履行與善后處理階段。包括:(1)單證業務技能訓練。單證業務包括開證、審證訓練和單據制作和修改等方面。通過單證業務的技能訓練.使學生熟悉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證的業務流程(模擬進口商)掌握進口業務開證的相關技能,通過單據的制作的修改訓練,使學生拳握發票、匯票BlL等專業單據的制作,具備單證員的業務能力,相關專業課程有“單證業務”、“外貿英文函電”、“國際結算”、“國際金融”、“進出口實務”。{2)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訓練,使學生掌握貨物儲存、運輸、保險等實際業務操作能力,使學生能勝任貨代員的工作。相關的課程有“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進出口業務”、“外貿商品學”等(3)報關報臉技能訓練。該項訓練目的使學生掌握商品報關、商品檢驗、商品檢疫等方面的實際操作能力,勝任報關員、報檢員的工作,涉及的相關課程有“進出口實務”、“報關實務”等。(4)國際仲裁訓練。這是使學生掌握進出口業務中出現糾紛后進行國際仲裁應具備的應對能力,涉及的相關課程有“國際商法”、"WTO概論”、“進出口業務”等。
第四階段:進出口業務全程仿真模擬實訓。該階段的技能訓練是通過完成一筆進口(或出口)業務的綜合模擬訓練,使學生掌握掌綜合外貿業務能力,并具備一般國際貿易業務人員的綜合能力。涉及的相關課程有“進出口業務”、“外貿英文函電”、“單證業務”等。
三、專業技能教學應該特別注憊的若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