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綠色金融論文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隨著科技發展與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改變自然的能力不斷增強,經濟快速發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使經濟發展與能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成為當今世界面臨的最突出問題之一。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環境問題更為突出,實現綠色發展已成為當前我國經濟的發展趨勢,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方面也邁出了腳步。1995年中央銀行和環保局提出了通過信貸政策加強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相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11月23日中國銀監會為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順利實施,印發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11月1日為促進銀行性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印發《“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2012年2月24日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綠色信貸指引》;目前,赤道原則是世界上最為流行的自愿性綠色信貸原則,興業銀行是我國最早采納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在推廣赤道原則方面,環保部編譯出版了《促進綠色信貸的國際經驗:赤道原則及IFC績效標準與指南》,但我國銀行業中尚未普及赤道原則;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金融分會成立大會暨2014年首屆中國綠色金融論壇”于2014年12月22日在北京隆重開幕,論壇期間,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金融分會正式成立;2015年4月22日中國金融學會宣布成立綠色金融委員會,同時,央行研究局旗下綠色金融工作小組《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報告,針對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提出建議。以上實踐均表明,綠色理念正慢慢滲透入金融業,但是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依然存在很多問題。
2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2.1綠色金融發展內部驅動力不足
第一,綠色金融在我國開展的時間較短,目前金融業在發展綠色金融方面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不足,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主要通過政府以及金融監管機構的外部推動來發揮作用。由于工商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最終目標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與此同時,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若短期內不會使企業收益受損,企業則對此不會過多關注;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關注的核心問題是資金安全性,更不可能主動關注貸款企業的生產是否會造成環境破壞,由此導致環境污染的市場失靈則需要政府的介入。第二,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需要十分復雜的專業技術,這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實際上作為現在最為發達的綠色信貸業務從業人員所具備的綠色金融相關知識與實踐經驗則嚴重不足。另外,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需要的大量資金多為中長期貸款,而資金回籠需要較長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使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的積極性受挫。
2.2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體系不完善
首先,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基本處于空白期,綠色金融參與主體義務缺乏必要的約束,權利缺乏必要的保障,使綠色金融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我國政府雖然已經意識到發展綠色金融的必要性,但相應的投入仍然非常有限,借鑒綠色金融發展的國際經驗,政府的財政支持與政策傾斜可以促進綠色金融的快速發展。其次,企業需要面臨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的博弈。比如一些比較依賴傳統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的企業,雖然說綠色信貸的審批條件會迫使企業逐步向綠色環保方向發展,但是在短期內實現轉型發展對企業來說會有很大的沖擊,同時需要考慮轉型成本問題,企業需要在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之間做出權衡。最后,對金融機構而言,開展綠色金融相關業務受到的優惠補貼政策嚴重不足,我國目前存在的政策大多以鼓勵性為主,導致其開展綠色金融成本過高,積極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金融的發展。
2.3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
一方面,我國綠色金融市場上的產品還比較少,主要是原生綠色金融產品,基本上還沒有衍生綠色金融產品,雖然我國在綠色環保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金融產品創新,但與綠色金融比較發達的國家相比,產品依然比較單一。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綠色金融市場主要以綠色信貸為主,而綠色信貸屬于商業銀行的業務,只表明間接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市場中發揮的作用;綠色證券和綠色保險的發展不足,意味著直接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參與不足,是又一個制約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因素。
3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3.1積極培育和引進綠色金融人才
綠色金融業務想要得到持續發展,必須擁有一批具備綜合素養的專業人才,因此,人才培養必須得到重視。首先,對各大金融機構而言,應當建立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比如聘請金融專家來銀行做講座;組織員工積極參加金融專業知識的學習,完善員工的知識結構。其次,完善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機制。綠色金融的發展需要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高等院校為金融機構培養出一批高技術水平的金融專業性人才。最后,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合作,引進熟悉綠色金融國際準則和有豐富經驗的人才,學習國外經驗,促進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
3.2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
一方面,完善綠色金融發展的制度建設。當前我國關于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基本處于空白階段,想要實現有法可依得先有法才行,我國可以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建立綠色金融法。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配合使用。政府可以向綠色金融采取政策傾斜,提高各個綠色金融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中央銀行在對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可以對有綠色金融貸款的金融機構實施優惠利率,擴大貸款的利率浮動幅度等措施刺激綠色金融業務的擴大。
篇2
1.實施綠色金融是金融業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金融行業應將對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統一的追求自覺納入自身的發展目標之中。金融業要發揮好配置和調控資源的作用,利用金融服務和金融工具為增加企業盈利和納稅的同時,更要利用提供審慎的金融專業服務的時機促進企業降低能耗、節能減排、革新技術以此增加社會福利。
2.實施綠色金融有利于促進環境保護
盲目追求行業發展和地方政府政績,全國各地的高污染高排放行業仍然遍地開花,增速偏快。馬克思曾說過:“貨幣是最大的推動力。”這些行業迅速擴張的背后,金融業的商業貸款起了決定性作用。如果各類金融機構能采取相關措施對此類貸款進行嚴格控制,將迫使污染企業重視環保問題,如在審批程序中加入環評制度,對違規違超限企業從融資根源上進行控制。使企業的發展及經營加大環保投入,實現企業盈利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雙贏局面。
3.實施綠色金融有助于強化金融業環境風險控制
營利是金融行業的主要目的,因此金融風險控制在其日常運營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金融活動之安全性與企業環境狀況之穩定性間的相互關系也逐漸喚起各方的關注。面對我國的依舊嚴重環境問題,不論是從中央還是地方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實行企業的環境責任也迫在眉睫。企業濫用金融行業的貸款融資,給金融業自身造成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4.實施綠色金融有利于順應接軌國際潮流之“赤道原則”
赤道原則,是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參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健康與安全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業基準,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該原則倡導金融機構對于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問題應盡到審慎性核查義務,只有在融資申請方能夠證明項目執行對社會和環境負責的前提下,金融機構才提供融資,該原則已成為各國銀行可持續金融運作的行動指南。赤道原則作為國際實施綠色信貸的通行準則,已經在各大金融機構中得到充分實踐。為便于國際社會交往、順利地參與國際融資項目,我國金融行業有必要根據赤道原則的要求,建立有關的綠色信貸機制。
三、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實踐
1.我國綠色金融實踐概況
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時間比發達國家起步晚。興業銀行作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綠色金融的先行者和倡導者,2005年與國際金融公司(IFC)設計能效融資項目產品,也成為國際金融公司首期中國能效融資項目唯一一家合作銀行2006年,國內首家推出能效項目融資產品;2007年,在國內首家推出碳金融綜合服務;2008年,公開承諾采納赤道原則,成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2009年,國內首家成立可持續金融專營機構———可持續金融中心;2010年,將綠色金融從企業項目領域延伸到個人消費領域,在全國首發低碳信用卡;2011年,發放國內首筆碳資產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授信等創新性的綠色信貸產品也陸續落地;2012年,升格可持續金融中心為總行一級部門,成立可持續金融部,全方位統籌發展綠色金融業務。而后中國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商業銀行也相繼提出綠色金融的發展理念,并在操作層面上制定具體措施,推出了綠色金融產品。發展到現在,我國形成了以銀行綠色信貸為主,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三種發展方式為支撐的綠色金融。
2.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實踐
伴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成為我國綠色金融立法發展比較迅速的階段。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國內金融機構要將支持國民經濟發展同保護環境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相結合,并把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作為銀行向企業貸款考慮的因素。2001年6月,原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聯合《關于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的意見》。該意見強調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是我國國家產業政策,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商業銀行應該對有關政策制定出相應法律法規,要發揮金融手段的杠桿優勢大力扶持和優先發展科技含量高、低能耗、低污染的產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三者的有機統一。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制定并頒布了《關于防范和控制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標志著我國正式實施綠色信貸的開始,同年七月三部門再次聯合頒布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2008年1月,環境保護部與國際金融公司簽署協議,來合作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信貸指南,為深化我國綠色信貸發展提供技術與智力支持。2009年1月,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以督促國內銀行業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經濟、環境和諧可持續發展。
四、我國綠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不足與完善
1.我國綠色金融法律體系的不足
一是立法層次低。近些年我國的綠色金融立法雖有很大的進步,但可以看出,現有的關于綠色金融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制定主體主要是國務院及有關部委,沒有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制定的專門綠色金融法律。位階較低的法律文件,多具有政策指導性、宣示性,缺乏法律本應具有的強制力和權威性;二是內容不全面。起步較晚導致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內容欠缺、滯后,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立法還僅局限于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方面,其他制度缺乏;三是可操作性不強。縱觀我國現有的綠色金融立法,多是宏觀性、原則性規定為主的部委意見和指引,因而實踐中難于執行和落實,操作性不強;四是缺少相關法律責任規定。從法的強制性角度,責任制度作為經濟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奠定了經濟法律關系保護的實體法基礎。現階段,我國綠色金融立法的條例條款規定都以建議和宣示性的聲明要求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執行,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和懲罰手段,以致于規定無法落到實處。綜上,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綠色金融法律制度,應對政策調整和現實問題而出臺的意見和指導性文件難以形成縝密邏輯的法律體系,更難以肩負在“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為綠色金融良好向上發展提供金融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撐的重任。存在缺陷和不足,使得我國綠色金融立法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在13億中華兒女都為建設美麗中國奮斗之時,我們應大力加強綠色金融立法,落實現有規定措施,用科學完善的法律制度積極推動引導綠色金融在全社會的實施。
2.完善我國綠色金融法律制度的設想
①出臺《綠色金融促進法》。
要在立法目的部分明確體現中央提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精神為指導思想,以保障金融行業穩健運行為直接目的,把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的。除了明確綠色金融等定義,還要明確監督機關主體和各主體的監督管理職責。在激勵措施方面,可全面運用利率政策,稅收政策,授信額度等措施建立相關獎勵機制,扶持工藝、設備、技術高的企業。法律責任方面,規定金融企業因違法本法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對主管人員或者其他責任人員不履行監督職責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②完善綠色信貸制度。
金融機構要深刻認識實施綠色信貸,及時處境經濟與社會環境和可持續協調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也是銀行優化信貸結構、降低信貸風險的內在要求。要建立貸款項目環境風險審查評估制度,從源頭防范環境風險以保障信貸安全。嚴格規定貸款人的注意義務,要將環保標準與信貸風險管理要求落實到客戶調查、授信、項目評估、信貸審查、貸后管理的環節。若未盡到有關注意義務,相關責任人要承擔包括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
③完善政策性銀行法律制度。
日本的經驗很值得借鑒,日本投資銀行是注冊超過100億美元的大型國有銀行,2004年其提出以環境評級的手法確定投資對象,并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合作,更好的發揮政策銀行的協調作用,為綠色信貸的發展搭建平臺。我國亦應當建立類似“綠色生態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宏觀指導綠色投資方向,同時做好大型環保項目資金的管理。
④完善綠色證券的法律制度。
黨的十報告已經明確把“生態文明”寫進了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規劃里。向綠色和可持續轉型已成為我國經濟未來的發展趨勢,從戰略高度出發,通過證券監管將環境保護的要求融入投資活動和企業管理之中。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環境報告制度,使企業在日常活動和重大決策中都必須考慮到環境成本和環境效果。
⑤完善綠色保險法律制度。
順應國際上加強強制責任保險的趨勢,對環境產生環境污染物多、易發生重大環境事故的石油、化工、煤電、有毒廢棄物處理的行業實施強制責任保險。科學設計險種、保險費率和除外責任,既不增加投保人的負擔,同時保證事故發生時受損人員及時得到賠償。
篇3
張偉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是綠色經濟理論與政策。該領域著重從經濟學角度研究環境污染產生的原因以及治理污染或預防污染的措施。他的研究專長是綠色投融資,主要研究環境保護的投融資設計、路徑優化及相關政策支持。先后被聘為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特邀理事、山東生態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生態文明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經濟學會常務理事、濟南綠色經濟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等。曾被授予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成員、濟南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濟南市理論人才工程成員、濟南大學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
三、研究成果
張偉教授近5年內在高水平期刊發表了13篇論文。目前已在Energy Policy(SCI與SSCI雙檢索刊物)等國際權威期刊發表相關SCI(SSCI)論文5篇,在《管理世界》、《中國軟科學》等國內權威刊物發表相關CSSCI論文8篇。有3篇論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經濟研究參考》等轉載。并主持國家級及省部級研究項目7項,分別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低碳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研究”;國家軟科學計劃項目“金融促進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的理論、實務與案例研究”;國家環保“十二五”規劃項目“非環保系統資金投入、項目運作的經驗與借鑒”;山東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基于科學發展觀的山東省產業集群升級優化戰略與融資對策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創新發展半島城市群循環經濟園區,建設生態強省與有效利用跨國公司投資研究”;山東省軟科學計劃項目“利用外資增強山東省城市綠色創新能力的路徑與對策研究”;全國統計科研規劃項目“城市環境設施產業投資績效的經濟統計評價與改進對策研究”。以上項目除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外均已按時完成,并得到專家好評,所提對策建議有些被國家環境保護部采納,進入“十二五”規劃;有些被山東省領導批示,并被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環保廳等采納應用,取得了可觀的社會(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近5年內獲得8項科研成果獎勵。主持完成的成果或撰寫的論文,先后獲得全國高等學校科學研究(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1項;獲得山東省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三等獎共計3項;獲得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共計2項,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三等獎共計2項。
四、主要論著
1、經濟體制轉軌績效與城市環境設施投資體制個案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2、區域競爭力研究叢書,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2011年。
3、橋隧交通建設與城市發展探討,山東人民出版社,2011年。
4、外商投資與綠色經濟發展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13年。
5、金融業綠色轉型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14年。
6、發展藍色經濟應當繼續加強節能降耗,統計研究,2010年第7期。
7、利用FDI增強我國綠色創新能力的理論模型與思路探討,管理世界,2011年第12期。
8、外商投資環境規制與東道國綠色創新,經濟學動態,2012年第11期。
篇4
中國汽車產業的發展與技術創新問題研究 引進外國智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研究 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特點及發展趨勢 壟斷行業監管機制問題研究 人民幣成為世界貨幣的條件及路徑 當前我國外貿發展對就業的影響 對外貿易與我國經濟發展 惠州對外貿易企業的變遷 中國農產品對外貿易逆差:現狀、成因和對策 中國農業經濟增長的實證研究 轉基因農產品貿易政策的國際比較與啟示 中泰農產品貿易的互補性和競爭性研究 中國農業開放模式的選擇研究 中國農業補貼政策的選擇與完善研究 從輪胎特保案看我國的反傾銷 金融危機下廣東的雙轉移戰略 金融危機下貿易保護的新特點 廣東企業走出去研究 廣東外資的可持續利用研究 金融危機下廣東某產業發展對策探析 港口與區域經濟的相關性研究(具體哪個港可以自己定) 中國國際多式聯運問題研究 港口發展中的問題研究(具體哪個港可以自己定)
中國第三方物流中的問題研究 中國集裝箱運輸中的問題研究 提單的風險及防范研究 貿易救濟制度研究 對國際貿易原理課程教學改革的思考 電子商務環境下新型國際貿易交易結構的確定 歐盟優惠性原產地規則調整與中國出口戰略應對 我國紡織品出口的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 國際貿易政策的政治經濟分析——以美國對中國輸美紡織品設限為例 后配額時代我國紡織品出口面臨的難題及對策 國際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趨勢與促進肉類產品出口 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或某省市)產業結構升級的效應分析 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產業的技術提升研究 引進外資對我國出口的影響或作用研究 FDI 技術溢出效應對我國企業創新影響的實證分析 對外貿易推動廣東產業結構升級研究 比較優勢理論與競爭優勢理論及其在我國的應用研究 國際商品流動與要素流動關系研究 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研究
自主創新與增進我國出口商品比較利益研究 論技術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及推動 加工貿易在我國外貿中的地位、利弊或轉型升級研究 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研究 社會責任對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影響的研究 國際勞工標準對我國出口企業的影響及對策 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研究 出口退稅政策對我國外貿的影響研究 標準化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效用研究 國際貿易中的電子商務發展趨勢 國際經濟一體化與貿易相關問題研究 我國發展國際貿易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勞工標準與國際貿易 市場經濟國家地位與我國商品出品對策
國際勞工標準下我國政府、企業對策 我國紡織業出品競爭力問題和對策研究 我國紡織業的貿易格局與市場策略 綠色壁壘對我國外貿出口的影響分析 世界 FTAS 發展態勢與中國策略分析 我國紡織業出口競爭秩序現狀分析與對策探討 行業協會在規范出口競爭秩序中的作用探討 加入 WTO 后我國民族產業的保護 區域經濟發展的產業模式選擇——以惠州經濟為例 古典比較利益論與中國制造業結構調整的思考 FDI 與我國經濟發展的關系 從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對本國貿易的影響看我國開展海外投資 海外投資與出口貿易的相互關系 中國經濟反壟斷立法的探索 廣東區域聚集經濟對外貿易的依存度及風險研究 論我國進出口貿易對國內通貨膨脹水平的影響 歐元匯率變動對惠州制鞋行業對外貿易的影響及對策分析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內在機理及未來演變研究 中國國有經濟角色演進的反思與前瞻 我國產業結構調查研究 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成因及解決思路 企業文化建設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 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戰略思考 廣告語言與消費心理研究 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拓展研究 淺論我國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 中小企業文化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 論民營經濟發展的障礙和對策
中小企業品牌經營誤區及創名牌戰略研究 顧客忠誠研究述評 基于顧客感知價值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究 淺析房地產市場營銷策略 客戶關系管理的探討——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運營模式 金融危機下的消費思考——中、美消費模式的比較與啟示
基于顧客關系投資的個性化價格促銷 中小企業出口及其社會責任研究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營銷策略研究 廣東農產品出口跨越貿易壁壘的對策研究 中小企業出口低價競銷的原因及治理對策研究 惠東鞋業出口的現狀、困境及對策分析 對外貿易對惠州經濟增長的影響研究 外商直接投資對惠州經濟增長的影響研究 全球知識網絡與跨國公司 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中國經濟的機制和對策 國際金融危機的跨國傳播機制研究 國際金融危機對廣東經濟的影響研究 知識的國際傳播機制研究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研究 雙邊 FTA 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研究 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變動對進出口的影響 FDI 對我國國際貿易影響的區域性差異分析 廣東進出口對經濟增長的實證研究 我國國際貿易波動的影響因素——基于因子分析的研究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社會傾銷問題 反傾銷背后的國家利益博弈 我國對外貿易戰略調整的原因及障礙分析 綠色國際貿易與綠色國際貿易壁壘 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如何跨越綠色貿易壁壘 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出口退稅率調整的政策思考 出口退稅政策與我國產業結構調整 國際市場水果檢疫準入與促進我國水果出口的對策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競爭法、產業法與反傾銷法的沖突與協調 中國的對外貿易環境與政策變化 市場營銷視野下的大學生自主擇業策略分析 對中小企業國際市場營銷方式的分析 論國際市場營銷者如何跨越文化障礙和避免政治風險 國外消費者對“中國制造”的感知與評價及對中國企業的啟示與建議
篇5
面對世界金融危機的深刻影響,及對應溫室氣體和金融資本流動性過剩兩大難題的要求,低碳經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正成為世界各國尋求經濟復蘇和健康增長的重要戰略選擇。低碳金融,簡稱碳金融,是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或稱碳融資和碳物質的買賣。金融企業是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可以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充分發揮金融的功能作用,確保實現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
1 金融企業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液,金融企業利用金融這個杠桿,在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上起著導向性的作用,所以在人類經濟史中,在重大技術創新的出現和經濟轉型的背后,總是少不了金融因素的支持。自從低碳經濟提出以來,很多金融企業開始涉足低碳技術開發研究金融企業,由此產生了“綠色貸款”和“社會責任基金”等新概念。
1.1 國際金融機構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國際金融機構圍繞低碳經濟的發展大概可歸結于兩個方面:一是傳統的融資支持,即通過成立各種“低碳”基金或環保基金,或直接貸款支持相關的產業[1]。2003年6月金融界出臺了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表現為環境與社會風險)的一個金融行業基準——赤道原則,截至2010年5月10日,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已有68家,分布于包括中國在內的27個國家或地區,項目融資業務量占全球項目融資交易額的85%以上,而且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或地區[2]。二是圍繞現行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進行的各種融資、產品創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務,在過去幾年中,隨著碳交易市場的迅速發展,圍繞該市場的金融創新也在不斷涌現。據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間,市場規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容量為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隨著碳交易市場規模的擴大,碳貨幣化程度越來越高,碳排放權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
1.2 國內金融機構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國內金融機構目前還主要集中在對低碳項目的融資支持方面,以各類綠色貸款、環保貸款為主,主要集中在為低碳排放項目提供信貸融資上。在此過程中,通過與國際機構或其他金融機構合作,來控制有關風險和發展對低碳項目的資金支持。2006年,興業銀行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核證減排量(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3],并于2009年1月成立可持續金融的專門業務經營機構——可持續金融中心,負責全行能效金融、碳金融、環境金融等領域的業務經營和產品營銷。2007年北京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開展能效融資貸款合作,為涉及能源設備并旨在改善建筑、工業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終應用方面的能源效率的項目或商品和服務提供信貸支持論文開題報告范例。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在支持地方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中,打出“綠色”“低碳”信貸牌。2009年一年投向綠色經濟、低碳項目和民生工程的本外幣信貸高達1000多億元,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獲得省政府頒發的“金融創新獎”。總體上,盡管我國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創新已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其發展仍處于相對初級階段,有許多方面值得進一步完善。
2 我國金融企業低碳金融發展主要瓶頸
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碳貨幣化程度日益提升,碳排放權已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我國金融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對國際碳金融發展的跟蹤研究金融企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及其它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高產品定價能力,爭取在全球碳金融體系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和主動權。但是,盡管我國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創新已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其發展仍處于相對初級階段,有許多方面值得進一步完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和相關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善
由于缺乏各類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限制了我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能力。中國碳交易僅是集中在具體項目上,現在還處于“農貿市場”的階段。2010年9月才建成我國第一家掛牌的碳交易市場——“天津排放權交易所”[4],是由天津市政府、中石油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共同成立的。國內相關中介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難以開發或消化大規模的項目。國內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
2.2 低碳金融的效益與金融機構的利潤之間的矛盾
由于技術水平、自然條件等客觀因素,及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綜合配套制度,向低碳轉型的相關企業往往會導致經營成本大幅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雖有社會效益,但缺乏現實即期的經濟效益,會接導致融資機構信貸風險的上升。在現有金融監管與運行體系下,金融機構無力分擔應對環境變化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銀行對于貸款的安全性、收益性與流動性的強調,以及證券市場要求企業利潤實現的雙重壓力,使得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項目面臨較為嚴苛的融資環境。
2.3 政策法律存在一定的風險
國際公約的延續性問題構成了碳金融市場未來發展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同時減排認證的相關規定也可能阻礙市場發展。因為,減排單位是由專門的監管部門按照既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認證。由于技術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領導者意圖的變化,有關認證的標準和程序缺乏穩定性。所以,碳金融交易市場發展面臨著市場交易主體難以預期和控制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5]。
2.4 金融企業信貸缺乏統一標準
雖然我國金融企業不斷積極的開展“綠色信貸”,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綠色信貸還基本上處于起步階段,這是因為我國“綠色信貸”的標準籠統,缺乏具體的信貸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銀行缺乏執行綠色信貸的專門機構等。
2.5金融企業對低碳金融的認知程度有待提高
低碳金融是一項存在歷史較短的金融創新,國內大多數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對碳金融業務的項目開發、審批,以及運作模式、風險管理、交易規則、利潤空間等缺乏應有的了解,熟悉碳金融業務的專業機構和人才不足,導致金融機構對發展碳金融交易業務缺乏內在驅動力。
3 我國金融企業的低碳金融未來發展之路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任何一個產業離開金融的支持都是不可能快速發展的。所以應該把低碳經濟和金融創新的互動放在一個有機的系統里金融企業,著眼于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探討所有能夠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創新。
3.1 金融機構在低碳經濟發展中要扮演好兩個角色
一是要成為低碳理念的推廣者,積極踐行推廣低碳理念,大力開展綠色信貸,金融企業作為企業組織應當一方面不懈推行綠色運營,積極成為低碳理念推廣的踐行者;另一方面以“公益創新”踐行低碳金融,采用拓展公益事業宣傳、公益事業關聯營銷、社會營銷、慈善活動、社區志愿者活動以及提供負責任的商業實踐等方式,將低碳金融理念、產品、服務、技術、教育和培訓等資源與企業、社區以及公益事業相結合,與客戶結成伙伴關系,不斷拓寬溝通渠道,讓低碳經濟、低碳金融深入人心。
二是要探討金融環保機制、經營策略、管理機制、激勵考核體系的業務流程再造,成為低碳經濟的資金支持者。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合作,跟蹤研究國際碳金融發展的前沿理論,研發面向節能減排、清潔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金融產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及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
3.2金融企業的碳金融創新道路
一是在排放權交易基礎上與碳交易有關的的各種金融創新。隨金融服務發展碳基金、碳證券、碳信托等,當然不僅僅包括工具的創新,還包括機構的創新、業務的創新、流程的創新、環境金融產品創新等[6],實現低碳經濟和金融創新雙贏,此外,金融企業可通過提供信用咨詢、理財產品、低碳項目融資等服務新產品,可以嘗試推出與“綠色信貸”和排放權交易掛鉤的結構性產品,為節能減排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和風險規避工具,同時為個人、企業參與相關投資提供了便利和渠道論文開題報告范例。
二是貸款管理機制的創新。金融企業制定一套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的新的貸款管理辦法和管理技術。由于環境總容量是有限的,于是排污權就有了價值,通過轉讓可以產生收益,因此,金融企業能夠容許企業將其作為抵押物來申請貸款進行融資。我國現在的節能項目普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即節能項目的使用者利用實際產生的節能費用分期償還節能項目提供者的設備價款。由于節能項目的提供者多為中小企業,其既不具備充分的抵押貸款條件,也很難獲得銀行滿意的信用評級。按照傳統貸款管理方法,這些企業難以得到銀行信貸支持。而采用應收賬款質押這種新的貸款方式,則可以使這些企業獲得貸款支持。
3.3 努力尋求低碳金融發展中的突破點
一是要強化政府作用,加強政府對低碳金融的宏觀政策引導金融企業,制定出臺前瞻可行的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目錄和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及實施細則等政策指引文件。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應更好地發揮宏觀指導作用,建立與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相關聯的信貸規模指導政策,來影響銀行的貸款偏好。中央銀行要充分利用“窗口指導”,引導銀行加大對CDM項目的信貸支持,為低碳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的貨幣政策環境。
二是加強金融機構與政府部門配合,建立起多層次的碳金融產品服務體系和碳金融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培育和培養我國碳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和本專業的人才,體系化學習低碳金融相關理論知識,提高對低碳金融和低碳經濟的認知程度,加強對碳金融產品的研究,追蹤低碳金融理論發展前沿,開展理論知識與國內金融機構實際相結合的創新研究。
4 總結
人類已經到了必須重視審視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歷史轉型關口,由高碳經濟向低碳經濟轉變,勢在必行。低碳金融業務是我國金融機構未來的發展方向,在充分借鑒國外優秀金融機構在低碳金融方面的先進理念、規范做法的基礎上,積極研究適合我國金融機構發展的營銷思路和一線產品,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我國碳金融在許多方面建設還不夠完善,如各種政策、規范以及碳交易市場,低碳金融的意識和理念不夠明確,以及低碳金融產品的研發、流程再造、宣傳推廣等實操方面仍有諸多需要改進和完善之處。
參考文獻:
[1]王靜.我國商業銀行低碳金融戰略的實施研究[D].山東大學.2010.
[2]唐緒兵.赤道原則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與低碳金融的影響和啟示[J].生態經濟.2010.10:45-50.
[3]喻珊,喻強.推進我國碳金融業務發展的思考[J].中國金融.2010.24:34-35.
[4]周航,張浩楠,于學羲.發展低碳金融,服務經濟發展—以天津為例[J].中國金融.2010.24:36-37.
[5]賈通志,吳強.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瓶頸制約及政策建議[J].征信.2010.5:84-86.
篇6
[5] 蔡偉.家電企業引領供應鏈電子商務破竹之勢 [EB/OL].http:///html/2009-11/24/content_6798333.htm,2009-11-24/2013-08-25.
[6] 蔡偉.供應鏈電子商務驅動企業經營模式變革 [EB/OL].http:///html/2009-12/01/content_6800083.htm,2009-12-01/2013-08-25.
[7] 單文榜.企業供應鏈優化的研究[J].華章,2013(13):41.
[8] 韓靜.電子商務與供應鏈管理探析[J].物流工程與管理,2013,35(6):139-140.
[9] 王凡.企業供應鏈電子商務探究[J].商場現代化,2010(34):118.
[10] 歐陽惠勇.電子商務與供應鏈的協同管理策略[J].計算機與網絡,2011(12):28-29.
[11] 劉欣.電子商務環境下我國企業供應鏈管理研究[D].學位論文,2009,28-40.
[12] 盧志平.新經營環境下我國供應鏈企業的發展對策[J].商場現代化,2008(14):131.
[13] 李靜帆.淺談我國供應鏈管理現狀[J].科協論壇.2012(4):154-155.
[14] 李翊.供應鏈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發展之重[J].信息與電腦,2011(4):76-77.
[15] 佚名.訂貨提速4倍,體驗供應鏈電子商務[EB/OL].友商網,2010-12-01/2013-08-25.
[16] 王朝,于迎春.我國企業供應鏈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東方企業文化,2011(20):35-36.
[17] 唐添鎏.我國企業供應鏈管理研究與對策[J].中國市場,2011(28):65-66.
篇7
近年來,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代表的許多中國金融機構意識到了綠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隨一輪輪政策的推進,綠色金融正成為下一步中國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國際上公認的“赤道原則”的提出,“綠色信貸”一詞也逐漸為人們所熟知。在信貸還“綠得不夠深”的中國,研究“綠色信貸”在中國如何實踐發展問題是極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對綠色信貸的產生與國內外發展狀況以及近年學者的研究做一個簡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關問題。文章涉及文獻主要包括各大銀行公布的社會責任報告、環境部關于綠色信貸的年報、各大媒體報道及國內外學者已發表的著作及論文等。
二、綠色信貸的含義
從18世紀開始,人類產業文明經歷了一個巨大的飛躍過程,而代價卻是環境的破壞。20世紀末,人們終于開始意識到,只有在發展的同時顧及到環境,發展才是可持續的。于是,“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EDC)提出,并最終被廣為接受。與“應讓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們一樣的自然和環境資源(Asheim, Geir B., 1991)”類似的概念不斷產生。而金融作為一門相對而言年紀不大的學科,也參與到了整個人類的“綠色計劃”中,“綠色金融”開始進入大家的視野。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綠色信貸”應運而生。
國際上關于綠色信貸的準則,應用最廣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則(the Equator Principles, 簡稱EPs)。2002年10月,國際金融公司和荷蘭銀行9家銀行在倫敦主持召開會議,討論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問題,會后由荷蘭銀行等4家銀行自發地在國際金融公司環境和社會政策基礎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針對項目融資中有關環境與社會風險的指南,即赤道原則。2003年6月,包括4家發起銀行在內的10家大銀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則。2006年,赤道原則委員會對其進行了修改調整并了EPⅡ。赤道原則的訂立在國際金融的發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機構加入赤道原則,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正在嘗試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審查過程中,不久將會。
國內學者對“綠色信貸”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個相對折中的定義:所謂綠色信貸,從名義上講就是對綠色經濟加以支持的信貸資金,然而在顯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業和項目,達不到環境部門的標準和要求,對此不提供信貸支持的行為也可以稱之為“綠色信貸”(鄧聿文,2007)。這個定義的優點在于不僅將那些對環境做出貢獻,在企業生產中沒有污染,或者污染達標的企業納入綠色信貸范疇中,還包括了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但缺點在于沒有指明向企業提供支持的主體。廣義上來說,該主體可以是政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而狹義定義中主體為商業銀行或政策性銀行。本文取綠色信貸的狹義定義。
三、綠色信貸在國外的發展與研究
(一)綠色信貸發展狀況
在“赤道原則”的大力推動下,越來越多的銀行加入了“綠色信貸”的行列。國際上“綠色信貸”政策的實踐主要集中在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德國和荷蘭等發達國家,其他地區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兩年也有銀行成為“赤道原則”成員。總體來說,發達國家對于“綠色信貸”的執行情況有以下幾個突出特點:在法律建設方面明確環境責任,如1980年美國聯邦政府出臺了《全面環境響應、補償和負債法案》,根據該法案,銀行必須對客戶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并支付修復成本;在政策指導方面構建激勵機制,如英國政府頒發“貸款擔保計劃”,規定小企業可向金融機構借貸最高可達7.5萬英鎊的款項,政府擔保80%;有綠色信貸相對統一的標準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綠色信貸產品開發問題上,發達國家也走在前列。現今的綠色信貸產品主要分為三大類:零售銀行類產品(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房屋凈值貸款、信用卡等)、公司銀行和投資銀行類產品(包括項目融資和商業建筑貸款)以及資產管理類產品(包括財政綠色基金、投資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學者研究動態
“綠色信貸”是中國特有的說法,國外的相關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如環境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等。相對而言,國外的相關研究起步較早,研究者們很早就提出了環境金融的概念,指出應將金融結合到可持續發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發展環境金融可以獲得的資金途徑(Eric Cowan,1999)。這些資金途徑不僅為環保技術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資提供機會(Thompson,1998),還為一些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濟活動和品牌建立了環保的立場。
總體來說,無論在綠色信貸的政策制定、產品開發以及學術研究方面,發達國家都處于相對成熟的地位。
四、綠色信貸在國內的發展與研究
(一)綠色信貸發展狀況
2007年7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提出了綠色信貸的應用方式和范圍,要求完善信息溝通機制等,以保障綠色信貸政策落到實處。2008年1月,原國家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制定了“綠色信貸環保手冊”,明晰了我國的行業環保標準。2008年10月,興業銀行在京召開會,城市公開承諾采納赤道原則,由此成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2010年12月,環境保護部了《中國綠色信貸發展報告2010》,并在之后的連續三年時間,每年都了相關年報。2011年2月,我國首家綠色金融同業協會在北京成立。與此同時,國內各大銀行也各自展開了對綠色信貸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銀行已基本實施“環保”一票否決制,即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堅決不予貸款,已經放貸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斷其信貸資金鏈,嚴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貸款閘門,將重點放在綠色企業上;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等銀行啟用了“綠色信貸項目標識”,將綠色信貸項目區別對待等。從《中國綠色信貸發展報告》以及各家銀行的社會責任報告和宣傳來看,十多家大銀行似乎都以實際行動表達了它們對綠色信貸的支持以及實行的決心。
(二)學者研究動態
在2007年國家明確地提出支持綠色信貸之后,國內的學者們也將目光集中到了綠色信貸的身上,開始了對其各方面的研究。諸如綠色信貸的必要性、目的、激勵機制、遇到的阻礙和政策法律建議等文章都是當時的研究熱點。許多學者認為,發展綠色金融是大勢所趨,無論是從降低環境風險、提升經營績效的角度,還是從與國際接軌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來說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張雪蘭,2007)。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執行綠色信貸不應僅僅因為政府相關部門的強制要求,還應該認識到綠色信貸對其銀行自身發展的諸多好處,可以說是名利雙收。部分學者借鑒國際經驗,通過對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成本分析(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綠色信貸執行初期,銀行會面臨邊際成本上升的情況。在我國銀行綠色信貸目前的實踐狀況中,這一點顯得非常明顯。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時,短期內回報低、風險大、成本高,“不愿意偏離利潤最大化的根本目標”是許多銀行實行綠色信貸項目時猶豫的重要原因。但從長期來看,綠色信貸會增加企業對銀行信貸的需求量,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對綠色信貸的博弈分析(曹洪軍、陳好孟,2010)則指出,在缺乏外部約束的情況下,銀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慮,易與企業合謀。面對這樣類似的問題,又有許多研究者從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如將綠色信貸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構筑暢通信息溝通平臺(李東衛,2009)等等。
五、總結
從政府報告、銀行年報、各大媒體報道和許多學者的理論分析文章來看,我國的綠色金融之路正在行進之中,綠色信貸似乎也在飛速發展,但事實上,綠色金融仍沒在國內形成規模。
首先,從行業自身來看,新能源面臨著產能過剩的困境。我國新能源產業快速增長已經有一段時間,從行業發展角度來說,快速增長后停下來整合是正常現象。只不過,由于遭遇美歐“雙反”,整合過程可能變得非常慘烈(林伯強,2013)。其次,雖然銀行對于“兩高”項目呈現一定的漸離趨勢,但由于綠色經濟(如新能源)出現的問題,綠色金融發展相對越好的銀行可能面臨越大的風險(林伯強,2013)。目前新能源產業普遍低迷,銀行過于涉足綠色信貸將會造成其大量虧損,這是銀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綠色信貸項目并沒有如前文所述的“飛速發展”。另外,雖然各項政策要求不斷更新,但至今,綠色信貸的評估標準仍沒有完全統一。銀監會等個政府部分雖然通過文件等形式了許多要求,對銀行業強調綠色信貸的重要性,但始終沒有一個系統、量化的綠色信貸評價標準。筆者認為,以上這些問題是今后我們應該著力解決和認真研究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Marcel Jeucken. 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 Future of the Planet[M]. The Earthscn Publication Ltd., 2001.
[2] Asheim, Geir B. Unjust Intergenerational Allocations[J].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Elsevier, 1991: vol. 54(2): 350-371.
[3] Eric Cowan. Topical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Finance. Asia Branch of the 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CIDA).
[4] Thompson P. Bank Lending and the Environment: Politics and Opportunitie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ank Marketing,1998:243-252.
[5] 何德旭,張雪蘭.對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若干問題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7(12):4-9.
[6] 馬萍,姜海峰.綠色信貸與社會責任——基于商業銀行側面的分析[J].當代經濟管理,2009(07):70-73.
[7] 朱萃.商業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效益分析及發展途徑[J].企業導報,2010(06):126-127.
[8] 曹,陳好孟.不確定環境下我國綠色信貸交易行為的博弈分析[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02):17-22.
[9] 夏少敏.論綠色信貸政策的法律化[J].法學雜志,2008(04):55-58.
[10]李東衛.赤道原則與綠色信貸政策的完善[J].節能與環保,2009(06):16-19.
[11]邢程.赤道銀行綠色信貸產品發行的股價效應研究[D].吉林:吉林大學,2012.
[12]曹小奇,郭焦鋒,,等.“綠色信貸”的國際經驗及其借鑒. http://.cn,2008-09-03.
[13]田友春.興業銀行可持續金融實踐之“點、線、面” [N].證券日報,2013-04-25(C02).
[14]丁冬.46家企業被切斷信貸資金鏈[N].中國環境報,2010-08-09.
篇8
一 中國經濟在本世紀20年代必將駛入拐點
(一) 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龐大的人口紅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在發達國家普遍增長乏力、其他經濟轉軌國家的表現近乎災難、多數發展中國家進步緩慢的情況下,在一個市場體系還沒有很好建立的發展中國家的基礎上,實現了近10%的較長期的年均增長率。中國經濟增長的表面原因很容易統計、分析出來,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要素投入增加、外資和對外貿易、沿海地區的快速發展等是其中較明顯的因素。論文參考。但重要的是這些表面原因背后的內在動因。中外學者對此有多種不同的觀點,其中比較典型的包括分別強調制度變革、漸進式改革、后發展利益,或者其中幾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等。
(二)國際分工角色的轉換需要一定的時間
在深度融入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中國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世界市場,更離不開自身在世界市場中所占有的特有優勢。論文參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憑借的原材料和勞動力資源優勢造就了“世界工廠”,然而,我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原因在于,我國處于產業鏈的最低端,有關研究表明,中國的勞動力每創造一元錢,將給西方國家帶去9元錢的好處。如果不改變我國在全球產業鏈最低端的命運,僅靠提高勞動效率,我國是無法與西方國家競爭的。與此同時,隨著我國資源和勞動力價格優勢的逐步消失,西方國家已經將產業鏈向發展水平更低的地區轉移。這使得我國的價格優勢面臨著更激烈的競爭。
二 經濟拐點到來的形式及面臨的前景
縱觀世界各國經濟發展史,每個經濟體在經歷一段時間的告訴發展過后都會經歷經濟發展速度放慢,甚至出現經濟發展陷入困境的階段。中國在經濟發展快車道上行駛了近三十年,隨著資源和勞動力優勢的逐漸消失,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在21世紀20年代出現拐點具有現實的可能。只是這種拐點的出現是像金融危機那種爆發式的?還是另一種通過政府政策的逐步調整而逐步實現的溫和式的形式出現?這個問題很顯然沒有答案,但是我們可以預想不同的實現形式帶來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假使我們仍然按照原有的經濟增長方式,那么經濟拐點的出現,無疑會使我國經濟增長陷入困境,到時,走出困境的時間和代價都是難以想象的。另外一個方面,如果我們預見到經濟拐點的到來,那么我們完全可以未雨綢繆的提出改革措施,逐步改變經濟增長的方式,找到實現經濟持續發展的新的動力源泉,以期在拐點來臨時,能夠迅速啟動新一輪的經濟增長,進而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三 主動改革,努力實現經濟轉型
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關系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這里,我們結合我國實現現代化的這個目標、阻礙我國實現現代目標的因素,以及如何為我國經濟轉型創造有利的環境給出一些對策和建議。論文參考。
1. 加大我國的教育投入,加快我國教育改革進程,為新型經濟提供高素質的勞動者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經濟增長,我們只是發揮了人口量的優勢,而由于我國現行的產業結構,和我國教育制度的欠發達,使得我國人力資源優勢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用。而想要徹底的改變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實現經濟增長的現狀,改變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中低端的地位,我國必須增加對教育和基礎研究的投入,為實現經濟轉型提供充足的高素質勞動力。
2. 調整經濟結構 實現綠色轉型我國過去幾十年的發展是付出了慘重的資源環境代價的,面對現在日益稀缺的資源和能源。我國應加大對環境的保護力度,通過環評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化項目環評發展,對于有利用民生和經濟轉型的項目加快環評進度,對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項目應從嚴把關,從而加快解決我國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同時應該更新健全我國的環境標準體系,以引領技術升級,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為實現經濟的綠色轉型保駕護航。
3.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為經濟轉型提供金融支持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的好壞和資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有著很大的關系,金融作為當代經濟的核心,更應該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并加快自身建設以期為經濟轉型提供強大的金融支持。如:通過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加強;完善金融機構的各項職能,拓寬對非國有經濟的金融服務的范圍;建立健全資本市場相關制度,增強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等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4. 趨利避害充分利用國際化趨勢在國際化過程中,雖然說我國的資源與勞動力的優勢逐漸消失,但不代表國際化對我國沒有意義了。我們應該在國際化趨勢中充分利用現有的優勢,同時注意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加快我國在國際分工中地位的提升。同時我國還可以加快和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合作,以解決我國國內能源不足問題。
參考文獻:
【1】劉 克 蔣 力.對我國現有經濟增長模式的反思及未來的發展建議 .中州學刊
【2】朱新方 . 制約“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經濟學分析―――基于大學《市場經濟學》理論教學中無法回避問題的研究.產業與科技論壇
【3】內需驅動經濟轉軌.中國經濟信息2009-06
篇9
一、金融危機下國際貿易壁壘的新形式
細數金融危機以來,我國所遭遇的貿易壁壘,主要有以下兩種新形式:
(一)主動性反傾銷反補貼壁壘。
實踐中,隨著出口國為了銷售多余產品、擴大出口或爭奪國外市場,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將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對進口國某一產業的建立和發展造成實質性損害、威脅或阻礙,就會招致進口國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懲罰。有鑒于此,為了限制傾銷而采取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程度超過了其合理范圍或合理程度,就會演變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從而對正常國際貿易形成阻礙。而金融危機以來,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對各國賣體經濟的破壞日趨嚴重,為了保護本國工業的發展,世界各國紛紛進一步發展和強化反傾銷手段,使得反傾銷反補貼手段正逐步由傳統單一、被動的對傾銷造成損失所采取的彌補性貿易措施,向主動保護本國脆弱產業不受侵害的保護性貿易措施發展。
(二)隱性綠色壁壘。
綠色壁壘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口國為了維護本國工業的經濟利益,憑借自身先進的環保技術,利用國際社會對環保問題的廣泛關注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日益覺醒,通過刻意提高貿易關稅,如“碳關稅”和非關稅如環境標準、環境技術等手段,阻礙他國產品進人本國市場從而達到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但是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發展,為了保護深受金融危機影響的本國制造業,以美國為首的歐美國家紛紛表示計劃征收進口商品的“碳關稅”,迫使發展中國家采納超出其資源償付能力的環保標準,弱化其國際貿易的優勢。可以看出,以“碳關稅”為代表的隱性綠色壁壘已逐漸成為國際貿易壁壘未來發展的主要趨勢。
二、金融危機下我國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措施
1.規范企業出口行為,防止惡性竟爭
多年來,中國進出口領域經營秩序混亂,專業外貿公司和自營進出口企業各自為戰,為了爭奪出口市場競相削價,造成出口價格一降再降。再加上產品知名度低,在國際市場上價格必然偏低,從而為別國實施貿易救濟提供了借口。因此,出口企業應清醒地認識到混亂無序的價格戰,只會消耗企業自身和行業的競爭力,削弱行業整體的保護力度。為防止惡性競爭,引導外貿企業有序進人國際市場,關鍵在于建立政府、行業組織以及企業三元化的反傾銷機制。中國企業應通過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協調本行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改善企業低價競銷狀況。政府有關部門合理調控,規范出口經營秩序,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國外對中國企業反傾銷指控的機率。
2.積極推進市場多元化
中國對主要貿易伙伴出自集中度的上升說明了中國大部分貿易企業還不適應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需要。為此,貿易企業應制訂制度,培養人才,同時應針對不同地區的市場情況,因地制宜的制訂市場開發戰略和實施計劃,開發美、日、歐以外的市場,提高中國在這些市場的占有率。首先要大力開發有潛力的市場,尤其是東歐市場和拉美市場。開拓這些市場要有艱苦創業的精神,同時,要講究方法,要將出口、進口、援外、對外投資和勞務合作等多種經濟交往形式結合起來,進行綜合性開發。其次要深度開發傳統市場,要從進出口貿易渠道進人這些市場的深層次營銷網絡,不斷開發出新產品和新品種,使出口適銷對路,及時跟上這些市場的需求變化。
3.提高產品技術標準,跨越技術貿易壁壘。
篇10
金融機構如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對綠色經濟發展的貢獻主要在于貸款融資、觀念引導、信息中介,為企業提供必要的咨詢服務、為產生原始碳排放權的項目開發企業提供擔保、在次級市場為碳交易提供流動性、為碳排放權使用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等。具體說來:1.綠色融資。在建立融資平臺前,相應的風險、收益評估機制必不可少。這一點在國際社會的努力下已有所成效:(1)“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項目融資指南”(赤道原則)。該原則是在IFC(國際金融集團)的社會和環境政策基礎上改進、制定的項目融資評估原則。主要適用于“全球各行業項目資金總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的所有新項目融資,以及因擴充、改建對環境或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原有項目”。金融機構依據此原則只有在融資人出具有效證明對社會和環境負責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其進行融資。通過這項原則,金融機構有了一整套規范的風險審查評估體系,便利了流程的操作和業務的開展。(2)除了“赤道原則”,一些自律組織的出現也對綠色融資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它們主要由一些大的銀行和保險公司組成,以督促各成員開展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為主要目標。這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行動”。2.觀念引導和信息中介。通過銀行等機構的“示范效應”和“窗口引導”,在促進企業、家庭的生活、消費模式轉變方面金融機構也起著積極的作用。同時,一些發展中國家作為碳排放權的凈出口國,難免會受制于外國機構。諸如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或者由于交易經驗匱乏而蒙受損失之類的問題都需要金融機構予以必要的信息支持。3.提供擔保。對于一些節能環保項目,中介機構可以對其貸款提供擔保,方便其以優惠的利率獲得資金。具體說來:對于節能減排項目,銀行可以向貸款方保證:客戶出售所獲得的資金只能進入指定的帳戶,并在客戶不能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處置其資產用以歸還貸款。4.提高金融產品的流動性。如同二級市場對股票、債券等產品流動性的巨大貢獻一樣,券商等中介也極大推動著碳交易金融產品的流動性。5.風險管理。前文中提到過碳交易面臨著諸多的風險(如法律風險),金融機構在這方面也必然可以提供套期保值和對沖服務以轉移或減少交易者的風險。就銀行本身來說:面對信用風險,銀行首先應選擇現金流充足、擔保強的企業,通過組成貸款集團,分期投資進行貸款;面對匯率風險,最好的辦法自然是購買外匯衍生品進行套期保值;面對政策風險,銀行可通過合同創新,將難以承擔的風險轉移給外國投資者;面對法律風險,在談判時可以咨詢擅長國際法律的律師事務所,“實現對商業銀行有利的法律適用和法律管轄”;面對操作風險,銀行則可以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責任保險”等新品種的保險來轉移風險。
二、“碳金融”的創新
基于配額的碳交易平臺就像股票債券的交易一樣,自然會派生出期權、期貨這樣的標準化合約。如今的二級CDM市場便是碳排放交易的衍生品市場。CDM交易實質上是一種遠期合約,買賣雙方根據需要簽訂合約,約定規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特定數量的碳排放交易權。而作為二級CDM市場上主要的交易品種,期貨合約則更具標準化。它與遠期合約的區別主要有: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于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后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準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二級CDM市場中的另一個主要品種期權合約由于以期貨合約為標的物,它的價格與期貨的價格相關性很高。二者的區別主要有:1.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的投資者在購買后有權行權,也可以放棄行權;期貨的購買者則沒有此權力。3.履約保證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得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中則只有賣方繳納保證金。4.盈虧的特點不同。期貨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虧損;期權買方則面臨有限的虧損或無限的盈利,賣方則面臨無限的虧損或有限的收益。通過期權與期貨的交易,廣大投資者可以進行套期保值,同時一些投機者也進行著套利活動。這都極大促進了碳交易活動在全球范圍內的發展。
篇11
一、 環境金融介紹
(一)定義及發展趨勢
1997年,國外學者首次提出環境金融這一概念。目前,關于環境金融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內外學者也存在多種觀點:①環境金融是金融業根據環境產業的需求而進行的金融創新;②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以及為推動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而開展的投融資活動;③環境金融就是把循環經濟、金融創新放在一個有機的系統里,探討所有能夠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創新。
縱觀上述觀點,一個共同的認識是 :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開展的金融創新 ,研究用于環境保護用途的金融創新工具,因此應具備金融創新的范疇 ,明顯的環保意圖,并能提高循環經濟水平等特征。這就與當前各國政府倡導的綠色、環保等政策不謀而合。可以預見,環境金融將成為 21世紀金融業發展的一大趨勢。筆者認為,在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發展環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創新途徑達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柴達木地區脆弱的生態環境,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并達到政府一企業 一銀行多方共贏。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有必要發展環境金融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面臨嚴峻的環保壓力
循環經濟包括清潔生產、生態工業園區和循環型社會三個層面 ,分別定性為小、中、大循環。目前 ,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圍繞鹽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 、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產業,初步形成了格爾木、德令哈、大柴旦、烏蘭等四個循環經濟工業園區,正處于從企業清潔生產向生態工業園區過渡的階段,即小循環向中循環過渡,這一階段的顯著特征是生態保護功能有待改善 ,突出表現在:一是循環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達木循環經濟仍處于探索階段 ,產業關聯度不高,產業鏈短,資源開發中的廢棄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壞環境和資源浪費的情況時有發生。二是水資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單位面積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 14%,但萬元 GDP用水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 1.9倍。三是減排防污壓力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導致的溫室效應,致使當地溫度在以每 10年 0.44攝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發展環境金融有助于緩解當前的環保壓力
1、發展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的要求相適應,宏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宏觀上看,環境金融和循環經濟的目標一致,二者均期望在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促進柴達木地區經濟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2、發展環境金融正向引導企業的環保行為,微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微觀上看,企業提高清潔生產能力是緩解當前環保壓力的保證。環境金融的關鍵是以環保為宗旨,通過金融杠桿作用,實現金融資源的綠色配置與使用,間接影響循環經濟中的企業的環保行為,激勵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環保能力,采取各項環保措施吸引信貸資源。
3、環境金融參與循環經濟有助于實現多方共贏。循環經濟講求以最小的環境代價為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收益,在資源利丌]上“榨凈”,最終政府既保護了生態環境,又獲得了綠色財政;企節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潤空間。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效果更加突出,銀行也能從循環經濟的發展中收獲更大的效益。
(三)循環經濟為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
從循環經濟“資源一產再生資源”的生產模式來看循環經濟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產對環境的破壞,節約了資源,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信貸資金因環保因素所形成的風險,信貸資源的“洼地效應”強于傳統經濟模式,為銀行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但是金融創新體制的弊端是發展環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為基層金融機構,末經上級授權 ,金融創新難以有效展開 ,并且基層銀行機構創新研發人才欠缺,現行的金融創新產品中難尋針對環保因素的會融創新產品。
三、發展環境金融有助干促進試驗區企業全面采取環保措施
假設柴達木地 企業存在信貸資源爭奪戰,并由此產生博弈行為,柴達木地區從時間依次經歷了“傳統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 +綠色信貸”三個階段,三個階段博弈情況如下:
第一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 ,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與否,銀行均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并且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要花費一定的資金成本,此時企業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環保措施,并且能獲得銀行信貸支持。
第二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參與試點的企業以“符合同家環保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達到相關要求”為獲得信貸支持的取勝條件,但環保投資見效慢,銀行不愿向試點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銀行仍然可以為環保不達標的項目和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獲得短期效益。最后導致銀行信貸資金大部分投向非環保企業,對循環經濟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但不能獲得信貸支持。綠色信貸實施后,給予了發展環境金融產品的良好機遇。從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條產業鏈條上的所有企業都有意愿采取環保措施,因為同一鏈條上的企業都不希望因其中一個環節的斷裂,而導致自身經營閑難。不同產業鏈條上的企業之間,不采取環保措施的非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之間,雖然不存在利害關系 ,但由于綠色信貸政策的硬性約束,為了獲得信貸支持不得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博弈結果是柴達木地區所有企業均采取環保措施,共享信貸資源,最終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水平上臺階。
四、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的環境金融產品設想
目前罔內外常見的環境金融產品有碳金融、綠色抵押貸款、巨災債券、生態基金等產品,這些產品對設計適合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的環境金融產品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標交易是通過總量控制與配額指標交易,督促企業采取更清潔的生產技術,或者企業為了節省購買配額的資本,選擇其他可替代的清潔能源。巨災風險證券化是通過發行收益與制定的巨災損失相聯結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包括人為造成的生態破壞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
1、產品設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總量指標時,根據上年度排污總量,適當減少下一年度排放總量,并逐年遞減。桐關部門根據每戶企業的規模、清潔技術、排污情況,將排污總量指標公平、公開、科學地分配到每戶企業,規定配額指標可在試驗區范圍內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銀彳丁、銀監局等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有關規定,監督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指標超額或不足的企業發放貸款。
2、存在困難:(1)企業向銀行虛報排放情況,騙取銀行信貸資金。(2)企業獲得貸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導致全年排放超標。(3)配額指標交易雙方虛報交易情況,為某方制造指標充裕或排放達標的假相。
3、解決措施:(1)由政府相關部門(如環保局、發改委 、經貿委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完善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實施方案》,規定政府相關部門定期向銀行機構通報指標交易情況、授信發生企業的實際排放情況;企業向銀行提供的排放情況需由政府相關部門認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相應的“信貸指導意見”并承擔 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2)銀/-i-~ll定與單位排放量相應的單位信貸資金規模,根據企業年度排放剩余指標計算最大信貸投放量,或根據企業使用配額指標的進度,按比例發放貸款 ,遇有違規行為,可暫停貸款發放。對于企業中長期貸款,銀行可根據企業歷史排放情況,保守估計貸款期的排放總量。(3)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市場”,將排放指標證券化,吸引社會資金介入。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債券
1、產品設想:由金融機構發行,專門將資金用于向循環經濟項目貸款的金融債券,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單獨發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將試驗區全部或部分綠色環保企業集中打包,發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全額用于環保產業。
2、存在困難 :(1)如何保證所募資金全部用于企業的環保產業。(2)如何保證債券融資的成功率。
3、解決措施:(1)嚴格審核上市企業的環保資格,鼓勵和支持符合循環經濟特點的企業或項 目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發展環保產業。(2)由政府相關部門、人民銀行、銀監局組建債券運作管理委員會,負責債券的上市、日常運作管理及所募資金的使用監管。(3)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資綠色債券。(4) 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產業投資基金 (未上市股權投資基金 ),所募集的資金主要投資于末上市企業。
(三 )柴達木循環經濟生態補償機制
篇12
一、環境金融介紹
(一)定義及發展趨勢
1997年,國外學者首次提出環境金融這一概念。目前,關于環境金融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內外學者也存在多種觀點:①環境金融是金融業根據環境產業的需求而進行的金融創新;②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以及為推動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而開展的投融資活動;③環境金融就是把循環經濟、金融創新放在一個有機的系統里,探討所有能夠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創新。
縱觀上述觀點,一個共同的認識是: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開展的金融創新,研究用于環境保護用途的金融創新工具,因此應具備金融創新的范疇,明顯的環保意圖,并能提高循環經濟水平等特征。這就與當前各國政府倡導的綠色、環保等政策不謀而合。可以預見,環境金融將成為21世紀金融業發展的一大趨勢。筆者認為,在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發展環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創新途徑達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柴達木地區脆弱的生態環境,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并達到政府一企業一銀行多方共贏。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有必要發展環境金融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面臨嚴峻的環保壓力
循環經濟包括清潔生產、生態工業園區和循環型社會三個層面,分別定性為小、中、大循環。目前,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圍繞鹽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產業,初步形成了格爾木、德令哈、大柴旦、烏蘭等四個循環經濟工業園區,正處于從企業清潔生產向生態工業園區過渡的階段,即小循環向中循環過渡,這一階段的顯著特征是生態保護功能有待改善,突出表現在:一是循環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達木循環經濟仍處于探索階段,產業關聯度不高,產業鏈短,資源開發中的廢棄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壞環境和資源浪費的情況時有發生。二是水資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單位面積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4%,但萬元GDP用水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9倍。三是減排防污壓力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導致的溫室效應,致使當地溫度在以每10年0.44攝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發展環境金融有助于緩解當前的環保壓力
1、發展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的要求相適應,宏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宏觀上看,環境金融和循環經濟的目標一致,二者均期望在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促進柴達木地區經濟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2、發展環境金融正向引導企業的環保行為,微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微觀上看,企業提高清潔生產能力是緩解當前環保壓力的保證。環境金融的關鍵是以環保為宗旨,通過金融杠桿作用,實現金融資源的綠色配置與使用,間接影響循環經濟中的企業的環保行為,激勵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環保能力,采取各項環保措施吸引信貸資源。
3、環境金融參與循環經濟有助于實現多方共贏。循環經濟講求以最小的環境代價為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收益,在資源利丌]上“榨凈”,最終政府既保護了生態環境,又獲得了綠色財政;企節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潤空間。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效果更加突出,銀行也能從循環經濟的發展中收獲更大的效益。
(三)循環經濟為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
從循環經濟“資源一產再生資源”的生產模式來看循環經濟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產對環境的破壞,節約了資源,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信貸資金因環保因素所形成的風險,信貸資源的“洼地效應”強于傳統經濟模式,為銀行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但是金融創新體制的弊端是發展環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為基層金融機構,末經上級授權,金融創新難以有效展開,并且基層銀行機構創新研發人才欠缺,現行的金融創新產品中難尋針對環保因素的會融創新產品。
三、發展環境金融有助干促進試驗區企業全面采取環保措施
假設柴達木地企業存在信貸資源爭奪戰,并由此產生*弈行為,柴達木地區從時間依次經歷了“傳統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綠色信貸”三個階段,三個階段*弈情況如下:
第一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與否,銀行均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并且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要花費一定的資金成本,此時企業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環保措施,并且能獲得銀行信貸支持。
第二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參與試點的企業以“符合同家環保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達到相關要求”為獲得信貸支持的取勝條件,但環保投資見效慢,銀行不愿向試點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銀行仍然可以為環保不達標的項目和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獲得短期效益。最后導致銀行信貸資金大部分投向非環保企業,對循環經濟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但不能獲得信貸支持。綠色信貸實施后,給予了發展環境金融產品的良好機遇。從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條產業鏈條上的所有企業都有意愿采取環保措施,因為同一鏈條上的企業都不希望因其中一個環節的斷裂,而導致自身經營閑難。不同產業鏈條上的企業之間,不采取環保措施的非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之間,雖然不存在利害關系,但由于綠色信貸政策的硬性約束,為了獲得信貸支持不得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弈結果是柴達木地區所有企業均采取環保措施,共享信貸資源,最終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水平上臺階。
四、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的環境金融產品設想
目前罔內外常見的環境金融產品有碳金融、綠色抵押貸款、巨災債券、生態基金等產品,這些產品對設計適合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的環境金融產品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標交易是通過總量控制與配額指標交易,督促企業采取更清潔的生產技術,或者企業為了節省購買配額的資本,選擇其他可替代的清潔能源。巨災風險證券化是通過發行收益與制定的巨災損失相聯結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包括人為造成的生態破壞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
1、產品設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總量指標時,根據上年度排污總量,適當減少下一年度排放總量,并逐年遞減。桐關部門根據每戶企業的規模、清潔技術、排污情況,將排污總量指標公平、公開、科學地分配到每戶企業,規定配額指標可在試驗區范圍內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銀彳丁、銀監局等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有關規定,監督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指標超額或不足的企業發放貸款。
2、存在困難:(1)企業向銀行虛報排放情況,騙取銀行信貸資金。(2)企業獲得貸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導致全年排放超標。(3)配額指標交易雙方虛報交易情況,為某方制造指標充裕或排放達標的假相。
3、解決措施:(1)由政府相關部門(如環保局、發改委、經貿委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完善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實施方案》,規定政府相關部門定期向銀行機構通報指標交易情況、授信發生企業的實際排放情況;企業向銀行提供的排放情況需由政府相關部門認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相應的“信貸指導意見”并承擔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2)銀/-i-~ll定與單位排放量相應的單位信貸資金規模,根據企業年度排放剩余指標計算最大信
貸投放量,或根據企業使用配額指標的進度,按比例發放貸款,遇有違規行為,可暫停貸款發放。對于企業中長期貸款,銀行可根據企業歷史排放情況,保守估計貸款期的排放總量。(3)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市場”,將排放指標證券化,吸引社會資金介入。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債券
1、產品設想:由金融機構發行,專門將資金用于向循環經濟項目貸款的金融債券,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單獨發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將試驗區全部或部分綠色環保企業集中打包,發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全額用于環保產業。
2、存在困難:(1)如何保證所募資金全部用于企業的環保產業。(2)如何保證債券融資的成功率。
3、解決措施:(1)嚴格審核上市企業的環保資格,鼓勵和支持符合循環經濟特點的企業或項目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發展環保產業。(2)由政府相關部門、人民銀行、銀監局組建債券運作管理委員會,負責債券的上市、日常運作管理及所募資金的使用監管。(3)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資綠色債券。(4)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產業投資基金(未上市股權投資基金),所募集的資金主要投資于末上市企業。
(三)柴達木循環經濟生態補償機制
篇13
2.服務貿易、高科技產品與綠色產品貿易快速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十分迅速。世界服務貿易額從1985年的3,809億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億美元,其年增長速度一直大大高于國際貨物貿易。1996年,國際服務貿易總額達1.2萬億美元,已占全球貿易總額的1/5強。2008年國際服務貿易總額達到2.10萬億美元。
3.跨國公司的作用增強。20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數目劇增,大型跨國公司日益全球化,并且開始結成新的戰略聯盟。這對于加劇國際分工的深化、促進國際市場的統一、推動世界市場的競爭、推動貿易自由化不斷深化都有著重要的影響。
4.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向縱深展開。隨著貿易自由化的深入、科技的迅猛發展、跨國公司遍布全球和開放政策盛行,使國際分工向縱深發展,世界金融市場連成一片,全球和各國對外貿易系數不斷提高,世界性經濟傳遞加速,相互依存加深。但由于各國經濟上的差異,經濟部門和結構的不均衡發展,再加上冷戰結束后世界多極化發展,世界市場上的競爭范圍擴大,競爭手段日益多樣化、科技化。
5.新的世界多邊貿易體制形成。世界貿易組織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并開始運轉,為今后的全球貿易提供了最基本的規則,并負責實施多邊貿易協議,定期審議各成員的貿易政策,統一處理貿易爭端,加強與其他國際機構的合作。它不僅強化了關貿總協定原有的規則,管理協調的范圍更加廣泛,還建立了透明度更大的貿易爭端調解機制,可以說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意味著世界貿易新格局的形成、全球貿易自由化的大發展、國際經濟合作新時代的開始。
6.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在世界政治經濟發展不平衡規律的作用下,出于相互合作、發展經濟、提高談判和競爭力的需要,80年代以來,區域性經濟貿易集團化趨勢明顯加強。1993年11月1日,歐洲聯盟正式啟動。1994年1月1日,美、加、墨參加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生效。1994年12月10日,美洲34個國家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美洲首腦會議達成協議,并簽署了《原則宣言》。亞洲、太平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加深,區域合作已被提到議事日程。
二、發展可持續貿易的對策
1.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堅持可持續發展之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在我國開展的國際貿易活動中,堅持以可持續貿易為發展戰略,離不開政府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宏觀導向作用。一是積極參加國際環境與貿易領域的活動,加強相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我國應該充分發揮貿易大國的優勢,在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堅決抵制綠色保護主義,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同主要貿易伙伴國的合作中,熟悉其環保立法和貿易政策,深入研究WTO相關的環保條款和規定,從而盡量避免綠色條款對出口的不利影響。在我國無端遭受綠色壁壘時,可以使用適當的法律與經濟措施來保護自己。二是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環境與貿易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環境管理。我國現行的貿易法中的環境法規,仍存在諸如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配套的監督機制缺失等一系列問題。為了適應全球性的綠色浪潮的需要,就要在結合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加強立法,使我國的貿易環境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加大經貿活動中對國際環境和資源公約及環保標準的宣傳力度,發揮全社會的輿論和監督作用,做到執法必嚴。三是結合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情,積極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貿易產品結構。必須及時改變傳統的高資本投入、高資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堅持可持續貿易發展戰略,通過市場機制和技術進步來實現經濟的高速增長。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生態、經濟效益為中心,通過開展貿易,大量引入國外先進要素,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實現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建立合理的進出口商品結構。四是積極推行環境標志制度,借鑒國外經驗,逐步實現環境成本的內在化。超級秘書網
2.在可持續貿易的戰略選擇中,企業的責任與義務。一是大力推廣綠色營銷觀念。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企業通過生產模式的轉變和管理方式的創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打破傳統上對污染的末端治理方式的局限,加強源頭控制和全過程控制。綠色營銷是在可持續發展戰略指導下的新型營銷觀念,要求企業應該根據環境保護標準來選擇生產所需的技術、原料、制造工藝、產品設計和包裝工藝,以及用后廢棄物處理等整個生產、銷售、消費的過程。二是積極開發各種綠色產品。我國企業應該加大對新技術的研發投入,同時還要注意學習國外先進的環保經驗,將環保思想融入到整個生產過程的方方面面,在綠色營銷策略的指導下,開發出對環境無危害或危害極小,有利于資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的各種綠色產品。三是認真借鑒學習國外相關行業的綠色經驗。我國出口企業堅持貿易的可持續發展之路起步較晚。如果能夠認真研究國外同行的綠色案例,積極學習綠色管理,大力引進綠色技術,無疑會使我國本論文由整理提供企業少走很多彎路,從而以更少的代價,探索出一條適合自己的可持續貿易之路。四是加強激勵機制,吸引綠色型人才加盟。一方面,綠色型人才熟悉國外的綠色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綠色型人才懂得如何進行綠色管理,開展綠色生產。因此,綠色型人才的引入,可以使我國出口企業成功避開國外的綠色壁壘,真正將發展可持續貿易的思想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