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旅行社合同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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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組團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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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旅游局 大連市局 監制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遼寧省旅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與旅行社締結國內旅游合同關系時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于國內旅游業務。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企業。
四、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應當詳細閱讀本合同文本條款。對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確詳盡的解釋。
五、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可以共同簽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書》,委托一名代表人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體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供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使用,表格不足時可以復制。如果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不超過3人時,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條項下的旅游者名單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刪除。
八、本合同文本條款前有""符號的,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九、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后,雙方均應認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還應當留存旅游過程中的有關票據資料,以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或索賠的證據。大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條款由大連市旅游局和大連市局負責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旅游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 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 (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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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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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
(二)出發時間: 年月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 年月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日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
(六)交通工具: 。
(七)住宿標準: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
(八)餐飲標準: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 個,付費金額不超過 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幣,兒童(歲以下或身高米以下)每人元人民幣, 總計為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元人民幣,余款于出發前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共11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11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
第五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成行的基準人數為人。參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最遲于出發前第6日(不含出發當日)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 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 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共11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11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行程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2、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3、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四)在旅游行程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支付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共11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2、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3、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4、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七)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 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共11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附件一:《國內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附件三:《委托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傳真或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連市 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一:
國內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稱:旅行社
團號: 。
旅游線路名稱: 。
行程時間:天晚。
出發地點:;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返回地點:。結束時間: 年 月 日預計 時。
用餐安排:全程共計早餐 次,餐標 元/人。午晚正餐次,餐標 元/人。
交通安排:1、飛機: 艙。2、火車:軟臥,硬臥,軟座,硬座。
3、汽車:大巴,中巴,小客車;有空調,無空調。4、輪船 等艙。
住宿安排: 星級賓館,賓館無星級; 人/間,有空調,無空調。
全程陪同人員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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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一 │ │
│天 │ │
││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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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共11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11
│二 │ │
│天 │ │
││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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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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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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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四 │ │
│天 │ │
││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共11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11
│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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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五 │ │
│天 │ │
││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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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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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 │
││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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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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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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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游覽景點及時間: │
│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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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項目:│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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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大連市 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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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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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大連市 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書大連市 旅行社:
我們共同委托 (男/女,身份證號碼: )共11頁,當前第10頁1234567891011
作為代表人,與貴社簽訂編號為 的國內旅游合同,前往
旅游。
我們全體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計人)共同作為本國內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篇2
甲方同行人員: 人數、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等,以及委托書(詳見附件1)。
1.甲方參加旅游團旅游團團號:
2.行程及標準:《旅行社團隊行程計劃表》(詳見附件2)
3.參加團隊約定
如乙方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甲方同意轉由 旅行社合并發團,乙方在團隊出發前,將發團旅行社以及異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聯系人、電話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條 旅游者保險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辦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其主要保險事項重點說明:(注: 甲方己詳閱并明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1.保險范圍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須有其監護人隨行。
2.保險責任
旅游者在境內旅游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支出醫療費及其他費用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①意外傷害保障(死亡、傷殘最高賠付人民幣10萬元,未成年人最高賠付人民幣5萬元)
②意外醫療保障(醫療費用最高給付金額人民幣2萬元)
③喪葬保障(喪葬處理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人民幣5千元)
3.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殘疾、醫療,保險公司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詳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詳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4.保險期間
國內旅游的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險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脫團),其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5.索賠要求與程序(詳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6.爭議處理
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可向保險合同簽發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方式
1、旅游費用: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 元。其中:成人 元/人,共 人;
小孩 元/人,共 人(注: 小孩費用只含 );合計人民幣 元。
旅游費用付款期限:
①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交通客票費(注: 飛機包含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
餐飲住宿費:《旅行社團隊行程計劃表》中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游覽費:《旅行社團隊行程計劃表》中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接待交通費:從旅游集中至旅游結束時地面接待的大交通費用。
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項所列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門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②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航空保險費,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上網、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2、費用交納方式:
現金;轉帳;信用卡;其他付款方式: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旅行社團隊行程計劃表》和《游客簽定旅游合同須知》,并有權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3.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 遵循《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自覺規范旅游行為。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4.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6.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7.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并承擔相應責任。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的,憑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9.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第5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出發前向甲方提供《旅行社團隊行程計劃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2.乙方有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3.乙方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4.甲方屬老年人、軍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5.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6.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三、違約責任
第6條 單方退團
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0%的違約金。
4.違約方在出發后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0%。
5.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對方當事人的實際損失,違約方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當事人,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第7條 延誤出行
1.甲方未如約到達指定的地點集合,而延誤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所交旅游費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飛機、火車、輪船、旅游車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的旅游費用,并承擔甲方所交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
第8條 行程中退團或棄團
1.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9條 單方委托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委托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0條 壓縮游覽時間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按雙方約定的游覽時間被縮短50%(含50%)以上,乙方應退還該景點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并賠償該費用10%的違約金。游覽時間被縮短50%以內,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景區內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等費用)。
第11條 旅游途中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約定
第12條 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13條 不可抗力
1.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如因不可抗力而減少的費用,應退還甲方,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協商合理分擔。
第14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履行協助義務,避免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7條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或采取過激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采取如下方式解決:
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0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經辦人):
篇3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武漢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工作,并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并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節除外)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 萬元/年
第七條 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2)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3)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旅行社勞動合同書范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證號: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是旅游行政主管機關批準成立的合法旅游企業,乙方是在導游服務管理中心正式注冊并持有導游證書的社會導游服務人員。
第二條、1.乙方接受甲方聘請以其導游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勞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務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簽訂合同日期起應上交導游資格證由甲方統一管理,合同終止時甲方可歸還導游相關的證件
第三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為:按照甲方的安排和團隊運行計劃,以導游服務規范和旅游行業標準以及行業公認的勤勉盡業精神,提供道路、景區、以及甲方安排的消費場所的引導、導游講解、安排游客的食宿等優質導游服務,以合理謹慎的態度協助甲方完成接待任務。
第五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按團提供勞務。由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要約,乙方承諾后根據雙方約定領取團隊運行計劃單及導游輔助工具,辦理財務手續。
第六條、乙方認為,根據其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五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七條、乙方應協調處理好其接受的甲方勞務任務與其接受的其他單位勞務任務以及乙方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的工作任務之間的關系,防止發生沖突,影響甲方及其他單位的工作,否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1、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包括: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得悉的甲方的經營類信息:甲方經營的旅游產品成本、客戶資料、酒店等合作單位的協議、甲方的財務數據、操作運營方式、經營狀況、業務資料、甲方尚未公開的旅游產品;甲方其他不便于為外界所知曉的經營秘密以及甲方認為未經其許可不得向外擴散的信息。
2、乙方除不能自我使用上述商業秘密外也不得將其泄露或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3、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甲方按照乙方提供勞務的團隊情況、帶團天數支付勞務報酬:1、外出全陪: 50 元/天;2、不加不購團 50 元/天;3、地接團:常規團 30 元/天、學生團為 50 元/天、老年團為 50 元/天。勞務報酬在本年的10月15日統一結清。如乙方在帶團過程中存在甩團,推團不帶等行為,甲方有權利扣除勞務報酬。乙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存在傭金費用的,視為乙方已取得勞務報酬。
第十條、為保障乙方提供勞務時的人身安全,乙方應投保參加人身意外保險,如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超過 50 天由甲方承擔該費用。
第十一條、勞務協議終止的時間、條件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勞務內容的;
4.法律、法規規定。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提前7天通知對方。如一方未及時通知對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乙方若未經過甲方同意私自給別的公司帶團,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其承擔的勞務遺留事項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但如協議終止時乙方承擔的勞務尚未完成,該協議效力直至乙方承擔的勞務任務完成。
第十四條、依據本協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本著誠信謹慎的態度提供勞務,防止事故和客戶投訴。由于乙方違背導游規范或違反約定,未盡合理義務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并拒絕支付其勞務報酬,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應當謹慎保管由于完成勞務需要由其借用或領用的甲方資金及其他財產,防止丟失、損壞、盜搶、滅失。其借用或領用的甲方資金及其他財產丟失、損壞,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由第三人侵權所致,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可向侵權人追償。
3、雙方對勞務任務的完成無爭議,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務報酬的,乙方有權單方主張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按勞務報酬的數額根據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六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一方或仲裁委只需按照協議地址或按上述方式變更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
第十八條、本協議未約定內容,可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旅游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旅行社勞動合同書范文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河源市美美旅游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區中山路二街3號
性質:旅游服務業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孫文紅
乙方(勞動者)姓名:陳麗麗
性別:女
出生年月:1990年1月2日
家庭住址:河源市源城區東風路5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4168751199001021234
導游資格證號碼:8205533620
導游證號碼:33664402100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2013年5月5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共3年。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游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游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采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3、乙方組團出游,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4、帶游客到河源大賓館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帶團300元/次。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帶團外出含個人旅游保險,利用淡季免費對導游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
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于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篇4
地址:
性質: 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縣(區)鄉(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為導游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游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 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游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 訓并取得導游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游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 ,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后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 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 、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游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于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游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游服 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后須為甲方服 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當地勞動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
鑒證時間:
旅行社導游勞動合同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旅行社(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 2010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導游(要求持有導游證)和領隊(要求持有領隊證)工作。 擔任領隊時其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一)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二)協同接待社實施旅游行程計劃,協助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突發事件、糾紛及其它問題;
(三)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務;
(四)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五)反映旅游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設計新的旅游產品。 擔任全陪工作的導游人員時其主要職責是:
(一)實施旅行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各地接待單位的執行情況和接待質量;
(二)協調地陪、司機等各方面接待人員加強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銜接工作;
(三)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單位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交通和參觀、游覽活動,照顧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四)維護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并能提供與之相關的延伸服務;
(五)耐心解答旅游者提出的問題;
(六)反映旅游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設計新的旅游產品。 擔任地陪工作的導游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做好旅游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務;
(二)嚴格按照接待計劃確定游覽日程,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游覽、購物、文娛等活動;
(三)熱情做好導游講解工作,積極向旅游者介紹和傳播中國文化;
(四)妥善處理好旅游相關服務各方面的協作關系,認真處理旅游者發生的各類問題;
(五)維護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制,按企業工資制度支付工資。
(三)甲方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一)試用期內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勞動合同終止;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兩個月內不為甲方團隊擔任領隊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工作過程中,如果由于乙方行為不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旅行社導游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 旅行社 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武漢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工作,并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并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節除外)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 萬元/年
第七條 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2)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3)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篇5
太原某公司6名職員和路路通旅行社簽訂了《旅游服務合同》,約定旅行社在5月1日至7日組織五人華東七日游,每人交了相應費用。后旅行社租賃太原人王安平的大型客車(由王安平本人駕駛)負責客運。5月2日早晨,車行至南京境內時,由于司機疲勞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坐在前排的該6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有兩人構成九級傷殘。
事后,5人以旅游合同糾紛為由,將旅行社和王安平至法院,要求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陪侍費、交通費、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五十余萬。
旅行社認為,發生交通事故,是由于王安平造成的,自己不應該承擔各項損失,充其量是退還收取的費用。而王安平認為,自己并沒有和五人直接發生法律關系,即使有責任也應當先由旅行社承擔,然后根據自己和旅行社之間的合同,再分擔損失。
受害人認為,自己本來想快快樂樂旅游,現在發生這種事情,雙方又互相推諉,實在無法理解,只好求助于法律,看法律對于這樣的糾紛是如何規定的,應該如何解決,雙方所持的理由是否正確。
法律分析:
受害人和旅行社是合同糾紛關系,如果訴訟就要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按照合同條款及合同法的規定來處理。
受害人和王安平之間是侵權糾紛關系,應當按照侵權法的原理處理。
由于在現行法律中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當同時發生在一訟當中時,就顯得非常復雜。
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實際、善意履行自己的義務,因為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違約金、賠償損失、定金責任等。本案中,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旅行社有義務保障該6名職員最基本的安全,在此基礎上完成旅游合同中的旅游服務義務。由于旅行社一方車輛原因造成旅游者的傷害,旅行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本案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是賠償受害人的各項損失,賠償損失的范圍依據合同法原理為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但不包括精神損失,也不包括傷殘補助金。本案中主要為旅游費用、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營養費、陪侍費等直接產生的損失。
其次,按照民事法律侵權責任的法律原理,本案中的受害人和駕駛員王安平是侵權法律關系,由于王安平的行為直接造成受害人的損失,受害人同樣可以要求王安平承擔責任。按照侵權法原理,除了基本的直接損失外,可以要求傷殘補助金和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按照民事訴訟法原理,受害人只能選擇合同訴訟或者侵權訴訟,而選擇不同的訴訟方式會產生不同的訴訟請求和處理結果。
另一種觀點認為,旅行社既是違約行為,也是由于違約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也是侵權行為,是違約和侵權的競合,所以受害人要求旅行社承當各項損失包括精神損失是有法可依的。
出于保護受害人角度出發,法院最終認定旅行社違約并造成受害人的損失,支持了受害人各項請求。而旅行社和王安平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屬于另一種法律關系,不屬于本案解決的問題。
律師建議:
對于旅行社來講,訂立合同時應當明確保險條款,當發生損失時,首先可以求助于保險賠償,同樣應當認真審查用于旅游的車輛的投保情況,要求該車輛也應當有相應保險,從而有效保障雙方的權益。
對于旅游者來講,在訂立合同時,最好仔細審核旅行社的履約能力和資信狀況,仔細審查合同中自己權利受到保障的情況,在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再作出選擇,而不要盲目地爭取價格優勢。
篇6
合同成立后,當事人雙方均需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和全面履行原則完成合同約定的本方義務。按照規范文本的規定,合同履行的管理工作應重點注意以下方面的責任。
1合同的生效與設計期限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生效。設計合同采用定金擔保,合同總價的20%為定金。設計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發包人應在合同簽字后的3日內支付筆款項,設計人收到定金為設計開工的標志。如果發包人未能按時支付,設計人有權推遲開工時間,且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1.2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是判定設計人是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標準,除了合同約定的將會設計文件(包括約定頒獎移交的設計文件)的時間外,還可能包括由于非設計人應承擔責任和風險的原因,經過雙方補充協議確定應順延的時間之和,哪設計呂發生影響設計進展的不可抗力事件;非設計人原因的設計變更;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事件對設計進度的干擾。
1.3合同終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驗收工作,或委托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完成施工安裝驗收,設計人為合同項目的服務結束。
2發包人責任的合同管理
2.1提供設計依據資料
2.1.1按時提供設計依據文件和基礎資料。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一次性或陸續向設計人提交設計的依據文件和相關資料,以保證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順延;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進行專業工程設計時,如果設計文件中需選用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應由發包人解決。
2.1.2對資料的正確性負責。盡管提供的某些資料不是發包人自己完成的,如作為設計依據的勘察資料和數據等,但就設計合同的當事人而言,發包人仍需對所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2.2提供必要的現場工作條件
由于設計人完成設計工作的主要地點不是施工現場,因此,發包人有義務為設計人在現場工作期間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便條件。發包人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的方便條件可能涉及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使得條件,以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2.3外部協調工作
設計的階段成果(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應由發包人組織鑒定和驗收,并負責向發包人的上級或有管理資質設計審批部門完成報批手續。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發包人應將施工圖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準、規范執行情況等內容的審查。發包人和設計人必須共同保證施工以下條件:
2.3.1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體系)的設計穩定、安全、可得;
2.3.2設計符合消防、節能、環保、抗震、衛生、人防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規范;
2.3.3設計的施工圖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
2.4其他相關工作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合同約定委托范圍之外的服務工作,需另行支付費用。
2.5保護設計人的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遵循合理設計周期的規律
如果發包人從施工進度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考慮,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將會設計文件時,須重復設計人同意。設計的質量是工程發揮預期效益的基本保障,發包人不應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的規律,強迫設計人不合理地縮短設計周期的時間。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的協議后,發包人應支付相應的趕工費
3設計人責任的合同管理
3.1保證工程設計質量是設計人的基本責任。
3.1.1設計人應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資料,在滿足國家規定的設計規范、規程、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按合同規定的標準完成各階段的設計任務,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質量負責。在投資限額內,鼓勵設計人采用先進的設計思想和方案。但若設計文件中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可能影響工程的質量或安全,而又沒有國家標準時,應當由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論證,并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技術專家委員會審定后方可使用。
3.1.2負責設計的建(構)筑物需注明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3.1.3對于各設計階段設計文件審查會提出的修改意見,設計人應負責修正和完善。
3.1.4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需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3.1.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均屬于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行為,要追究設計人的責任。
3.2各設計階段的工作任務
3.2.1初步設計。包括
3.2.1.1總體設計(大型工程)
3.2.1.2方案設計。主要包括:建筑設計、工藝設計、進行方案比選等工作。
3.2.1.3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主要包括:完善選定的議案;分專業設計并匯總;編制說明與概算,參加初步設計審查會議;修正初步設計。
3.2.2技術設計。包括:
3.2.2.1提出技術設計計劃。可能包括:工藝流程試驗研究;特殊設備的研制;大型建(構)筑物關鍵部位的試驗、研究。
3.2.2.2編制技術設計文件。
3.2.2.3參加初步審查,并做必要修正。
3.2.3施工圖設計。包括:
3.2.3.1建筑設計。
3.2.3.2結構設計。
3.2.3.3設備設計。
3.2.3.4專業設計的協調。
3.2.3.5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3.3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委托設計的工程中,如果有部分屬于外商提供的設計,如大型設備采用外商供應的設備,則需使用外商提供的制造圖紙,設計人應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并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3.4配合施工的義務
3.4.1設計交底。設計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前,需向施工承包人和施工監理人說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以保證施工工藝達到預期的設計水平要求。
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如果在1年內項目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應負責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設備監理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以補充協議商定。
3.4.2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設計人有義務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如屬于設計變更的范圍,按照變更原因確定費用負擔責任。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設備監理服務合同。
3.4.3工程驗收。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參加工程驗收工作。這些約定的工作可能涉及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試車驗收和竣工驗收。
3.5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4支付方面的合同管理
4.1定金的支付
設計合同由于采用定金擔保,因此合同內沒有預付款。發包人應合同簽訂后3天內,內傳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中期支付中,定金不參與結算,雙方的合同義務全部完成進行合同結算時,定金可以低作設計費或收回。
4.2合同價格
4.2.1在現行體制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工程設計費的管理規定。簽訂合同時,雙方商定合同的設計費,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4.2.2如果合同約定的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需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4.3設計費的支付與結算
4.3.1支付管原則:
4.3.1.1設計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相應報告、成果或階段的設計文件后,發包人應及時支付約定的各階段設計費;
4.3.1.2設計人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發包人應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4.3.1.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3.1.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4.3.2按設計階段支付費用的百分比;
4.3.2.1合同簽訂后3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
4.3.2.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后3天內,發包人應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
4.3.2.3施工圖階段,當設計人按合同約定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后,發包人應依據約定的支付條件、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和時間,分期分批向人支付剩余總設計費的50%。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5設計工作內容變更的合同管理
設計合同的變更,通常指設計人承接工作范圍和內容的改變。按照發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5 .1設計人的工作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5 .2委托任務范圍內的設計變更
為了維護設計文件的嚴肅性,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不應隨意變更。發包人、施工承包人、監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如果發包人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時,應當首先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過修改的設計文件仍需按設計管理程序經有關部門審批后使用。
5 .3委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的變更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發包人需要委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設計變更工作,如變更增加的設計內容專業性特點較強;超過了設計人資質條件允許承接的工作范圍;或施工期間發生的設計變更。設計人由于資源能力所限,不能在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等原因。在此情況下。發包人經原建設工程設計人書面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責任,設計人不再對修改的部分負責。
5.4發包人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違約責任的合同管理
6.1發包人違約責任
6.1.1發包人延誤支付。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1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2審批工作的延誤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合同項目停緩建,均視為發包人應承擔的風險。設計人提交合同約定的設計文件和熟讀烏煙瘴氣一,按照設計人已完成全部設計任務對待,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結清全部設計費。
6.1.3因發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暗無天日 ,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設計人的違約
6.2.1設計錯誤
作為設計人的基本義務,應對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還應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要求設計人的賠償責任按設計合同約定的工程實際損失的百分比計算。
6.2.2設計人延遲完成設計任務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規定交付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時間,每延誤1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3因設計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
篇7
1新形勢下傳統旅行社面臨的機遇
1.1旅游業被確定為國民經濟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
2009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提出要“把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戰略性地位已確立。從短期看,旅游業是新的消費熱點、拉動內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從中長期看,旅游業是我國國民消費結構升級的重要方向、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旅游業已經深度融入了國家的其他相關產業,區域聯動發展效益明顯,旅游業正逐步融入主流經濟領域,受關注程度提升,產業地位日益顯著。旅行社作為旅游業三大支持產業中的核心產業,必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1.2國民休閑計劃的推行
隨著國民休閑計劃的推行,《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已經制定出臺。該綱要要求到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城鄉居民旅游休閑消費水平大幅增長,國民旅游休閑質量顯著提高,現代國民旅游休閑體系基本建成。在此綱要指導下,全國各地紛紛開始改善國民旅游休閑環境,加快推進國民旅游休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國民旅游休閑公共服務,為國民旅游休閑創造了條件,營造了良好的旅游休閑氛圍。在此政策的影響下,國民的旅游意識會越來越強烈,中國的旅游市場潛力巨大,為我國旅行社行業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1.3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
2008年,我國人均GDP 登上了3000美元的新臺階,中國經濟社會正步入發展新階段,國家經濟結構、消費結構等將發生重大變化。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國民的消費水平將不斷提升,發展需求和享受需求會越來越強烈。有關研究表明:人均收入3000美元是國內旅游蓬勃發展的時期,也是旅行社行業做大做強的黃金機遇期。旅行社行業應該充分利用這一良好的發展機遇,開發一些高品質的休閑度假類旅游產品,不斷提升自身的服務水平,提高自身的競爭力。
1.4人民幣不斷升值
近幾年,隨著人民幣不斷升值,出國旅行變得更為便宜,受到越來越多中國人的熱捧,我國出境旅游人數呈持續上升的趨勢。同時,我國政府為減輕人民幣升值壓力調低了銀行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國民消費,推動國民參加更多的旅游活動,進一步推動了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的發展。旅行社行業應該對人民幣匯率問題保持關注,在國家兌現入世承諾之前充分利用政府對國內旅行社行業的保護政策,積極發展出境旅游,推出高品質的出境旅游產品,不斷積累經驗,形成品牌。根據情況的發展,針對可能出現的出境潮,提早準備,規范服務,加強管理,把我國旅行社行業做強做大。
2新形勢下傳統旅行社面臨的挑戰
2.1旅游法的出臺
2013年10月,我國首部旅游法正式出臺實施。旅游法重點關注了旅游市場存在的各種亂象,比如典型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等等,對旅行社經營行為提出了很多原則性的規定。這對長期以來經營混亂的旅行社行業提出了新的挑戰。一開始旅行社在旅游法面前有點束手無策,但經過了近一年的調整適應,包括出游者和旅游業者的適應,都從當初的恐慌中解脫出來,改變了過去的部分負團費現象,使得旅行社推出了適應旅游法,游客滿意度高的產品,也使得旅游市場得到整合和凈化,旅行社行業的核心價值觀逐步形成。
2.2電商對傳統旅行社的沖擊
隨著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與廣泛應用,傳統旅行社行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和挑戰。以攜程為代表的在線旅游中間商正迅速向傳統旅行社行業滲透并擠壓著其盈利空間,改變了傳統旅行社的經營模式。互聯網自動查詢的職能代替了旅行社信息職能。同時,互聯網的出現使旅行社的職能受到了削弱。旅游供應商可以通過預訂的形式在網上直接銷售旅游產品,降低產品成本,使產品更具有競爭力。游客可以通過網絡直接預定,享受到電商提供的許多優惠。因此,傳統旅行社必須要增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保持自身的產品開發、優質服務等優勢,將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技術的廣泛應用到傳統旅行社中來,改變原有的經營模式,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
2.3八項規定,遏制公款旅游對傳統旅行社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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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由于對方責任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索賠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氣候條件的變化,施工進度、物價的變化,以及合同條款、規范、標準文件和施工圖紙的變更、差異、延誤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現索賠。索賠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經常發生的管理業務,是雙方合作的方式,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并非帶有懲罰性,索賠的損失結果與被索賠人的行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據有關統計資料,國際承包工程中的施工索賠額一般可達到合同價的10%左右,個別最高索賠額達到合同價的50%以上,可見工程索賠對工程施工經濟效益的影響和作用之大。
二、建設工程合同索賠原因分析
合同索賠常常是承包方獲取更多利潤的一個手段,也是其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在建設工程中,索賠是合同雙方經常發生的正常的管理業務,索賠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費用。引起索賠的事因有:
(一)風險引起的索賠
一般包括合同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等,如物價暴漲、自然條件的變化、施工現場條件復雜、各種法律法規的變化、涉外項目的貨幣匯兌風險等等。近年來,由于我國建設工程施工隊伍不斷擴大,大部分施工企業存在任務不足的現象,建筑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建設單位利用自己處于主導地位的便利,在招標和合同簽訂時,采用不正當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該由業主承擔的風險轉嫁到承包商身上,導致承包商承擔的風險比例增大,施工索賠一般由承包商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變化引起的索賠
實際施工時,完成的工程量往往與設計工程量有出入,根據規定,當合同價變更增減超過15%時,允許對有效合同價進行調整,引起合同價變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變化,引起的索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施工設備失調造成損失工程量的增加,勢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機械,或增加原有機械的數量,引起承包商計劃外的投資,擴大了工程的計劃成本。工程量削減,則引起原有設備的窩工或棄置不用,導致承包商的虧損,
2.材料數量變化造成損失工程量的變化,使承包商已準備好的建筑材料數量變化,引起索賠。
3.工期變化造成損失由于工程量變化引起原定工期的變化,從而引起工期延長或趕工,引起索賠。
(三)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
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新的變化,如設計變更、自然條件的變化等。承包商的報價是以原招標文件和設計圖紙為基礎計算的,根據合同條款,施工圖紙中改變任何工作的數量和性質,或改變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變更,如果此類變更影響了承包商的費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價,并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
(四)工期延長和延誤引起的索賠
工期延長和延誤的索賠,通常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長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償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導致工程延誤而引起的損失。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氣、水文、地質、停水停電等因素影響,都將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長或延誤。從而引起施工索賠。
(五)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賠
業主違約未按規定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不按時交付施工圖紙、設備和支付工程款,導致承包商施工隊伍未能及時進場施工,業主為經濟效益采用趕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資金周轉困難,影響工程進度等,引起索賠。
三、合同索賠的基礎工作
合同索賠是業務性很強、基礎工作很細的工作,必須認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約定的賠償范圍、條件和方法,嚴格進行合同管理,為索賠提供充分的依據、論據和數據,重點做好索賠證據的搜集整理和索賠文件的編寫工作。
索賠事件確立的前提條件就是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索賠證據除要具備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外,還必須具有法律證明效力。證據必須是書面文件,有關記錄、協議、紀要必須是雙方簽署;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況的記錄、統計必須由工程師簽證認可。索賠證據需要在平時積累,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關的資料,包括:招標文件、合同標書、工地會議記錄、各種施工進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師和工程師的口頭指示記錄(要以書面形式報工程師認可)、抽查試驗記錄、工序驗收記錄、計量記錄、工程照片、工人工資與薪金單據、材料物資購買單據、工程會計資料等。尤其各種異常情況記錄是索賠的有力證據,是索賠資料搜集工作的重點,要求做到時間準確無誤,受影響的工作情況清楚明了。
索賠文件是承包商向業主索賠的正式書面材料。索賠文件的編寫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索賠事件要真實、證據確鑿,敘述清楚明確;二是計算索賠值要合理、準確,詳細列出計算的依據、方法、結果;三是責任分析要直接、清楚,不能含糊,明確指出對方所負責任。四是要強調事件的不可預見性和突發性,并且說明己方不可能有準備,也無法預防,并且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五是文件用語盡量婉轉,避免使用強硬、尖刻的語言。
四、索賠技巧
注重索賠技巧是索賠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索賠技巧是多方面的,常用的技巧有:
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變被動為主動,積極創造索賠條件比如碰到影響正常施工的客觀情況,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極等待對方解決困難,或者發牢騷、提抗議,于事無補。積極的辦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變不利環境,可以要求對方下達停工令,以此作為經濟索賠及工期索賠工作的法律依據;
2.及時提交索賠詳細清單和依據堅持做好施工日志,隨時交工程師認可和簽字,每日發生的事件均記錄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賠報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據,避免一次算總賬給對方造成刺激,也不會給人借機敲詐的印象;
3.善于利用有利時機索賠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則,先讓對方意識到嚴重后果,再提出對方無法拒絕的索賠要求,做到有理有據有節。如總包商供貨拖期,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進度,減少損失,這個時候提出索賠最容易解決;
4.善于以己之長克己之短,抓住對方弱點,發揮自己優勢如針對對方理虧心虛,提出要訴諸仲裁,先從氣勢上壓倒對方,有利于問題的協商解決;
5.善于處理合同當事人的關系,柔中有剛在原則問題上態度堅決,毫不退讓,但也要注意方法,既不一味遷就,也不無休止的索要,辦事留有余地。在索賠談判中,要具有較好的人格魅力,不卑不亢,給對方一種信任感,不能單靠能言善辯。還要注意對方的處境,要理解對方的難處和苦衷,善解人意,這樣做,有時往往能取得很好效果。
五、建設工程反索賠
既然承包商寄贏利希望于索賠,業主自然也會千方百計地通過反索賠以減少索賠,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有索賠必然也就有反索賠。反索賠通常是業主對付承包商索賠的手段。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都在尋找索賠機會,一旦干擾事件發生,都推卸自己的責任,并企圖進行索賠。不能有效地進行反索賠,同樣要蒙受損失。所以索賠和反索賠具有同等重要的關系。
(一)防止對方提出索賠
積極的防御通常表現在:
1.防止自己違約,要按照合同辦事。通過加強工程管理,特別是合同管理,使對方找不到索賠的理由和依據。
2.在實際工程中所發生的干擾事件雙方常常都有責任,許多承包商采取先發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賠。爭取索賠中的有利地位,打亂對方的陣腳,爭取主動權。
(二)反擊對方的索賠要求
為了避免和減少損失,必須反擊對方的索賠請求。對承包商來說,這個索賠可能來自業主,總(分)包商、供應商。最常見的反擊對方的索賠要求措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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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項目全過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和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建設活動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為了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合同的履約率,必須對項目的全過程實施合同管理。
2. 我國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現狀
目前在我國的工程建設中,業主和承包商都存在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的現象,主要表現為:
(1)企業普遍缺乏合同意識。許多建筑企業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雙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訂立的形式上不完備,而實際上可能不平等的合同,這種合同會給企業的利益帶來損失。有些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缺乏嚴格的規章制度,文檔混亂。合同管理的人員分工不明,責任劃分不清。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在處理工程問題時不以合同為依據, 使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變得越發困難。
(2)合同的簽訂與履行過于草率。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委托方急于建設,與承包商先草簽一份協議就開工,隨著工程的進展,雙方分歧不斷,合同根本無法簽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發生委托方違反合同條款,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偷工減料,不合理履約現象。項目超投資、超預算的問題層出不窮。而建設方和承包商的草簽協議內容較粗,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無據可循,雙方的糾紛也就很難解決。
(3)缺乏大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化程度高,知識面寬,需要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對專業管理人才的素質要求很高。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已成為企業實行專業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礙。
3. 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為了有效的抓好合同管理,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3.1認真進行合同評審
承包商須對項目招標信息進行認真評審,為了提高中標率還要做一些基礎工作:一是要明確項目范圍。二是認真評估業主的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三是了解項目當地的人工、材料和機械的供應情況及價格。
招標評審階段要逐條研究招標文件中各條款的含義,透徹理解項目要求,制訂正確的報價方案,編制完整的投標書。通過評審還需明確其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制定詳細周到的防風險措施。在投標書評審階段應對投標書中的技術方案、質量保證措施等條款進行評審。合同簽約階段評審時應提供合規合法的合同文件,完善的技術商務條款,明確的合同調價條件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3.2強化施工合同履約過程的管理
工程項目實施過程較長,項目部應了解整個合同簽約過程,對實施過程中的合同增補情況需加強管理。具體包括:一是將招投標書和合同文本對項目部進行交底,使其明確項目的技術和商務要求。項目部應將合同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提高全員合同意識。二是加強合同履約的動態管理。設立專職合同管理人員以收集各種資料和信息,當合同條件變化時,及時辦理工程洽商記錄,整理雙方來往文件、會議紀要、工程圖片、變更等重要資料,為合同結算準備依據。三是加強合同履約中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承包商在合同簽約后及時建立項目檔案,將各種資料歸檔,重要資料要經監理工程師和委托方代表簽字,為索賠和反索賠提供支持。四是工程竣工驗收后,要將各種圖文資料隨同竣工圖一起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3.3 不斷完善工程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作為招標文件中的主要組成部分應包括:明確的工程界面、項目造價及合同調價范圍,詳細的簽補充合同的條件,明確的進度控制要求及付款方式等,沒有將關鍵線路控制點作為其文本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把關鍵路線控制點作為合同管理的一個部分,并將其完成情況作為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必要條件,會更有效的促進合同管理。
4.合同中違約責任與合同爭議的解決
4.1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對于逾期違約的,當事人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義務,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可以為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者定金等。
4.2.合同爭議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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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懸浮技術由于其無接觸的特點,避免了物體之間的摩擦和磨損,能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改善設備的運行條件,因而在交通、冶金、機械、電器、材料等各個方面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功率放大器作為磁懸浮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是控制電磁鐵中電流產生電磁力。其性能優劣對磁懸浮控制系統有著顯著的影響。
用于磁懸浮控制系統的功率放大器主要有線性功率放大器和開關型功率放大器,前者是指功率器件工作在放大區的功率放大器,其優點是低噪音、結構簡單、易于調試、對給定信號跟隨特性好,但功率消耗大,效率不高,發熱大;后者的功率器件只工作在飽和區和截止區,即只有開、斷兩種狀態,通過控制器調節PWM信號的占空比進而調節流過線圈的電流大小。由于功率器件上只有開關損失以及傳導損失,因此開關功放的效率很高,但由于繞組兩端電壓在若干電壓等級之間切換,會導致電流波形失真。
本文介紹的新型混合功率放大器則集合了線性功放以及開關型功放的優點,效率高、速度快、電流脈動小、系統運行穩定。
二、新型混合功率大器的原理
本文介紹的新型混合功率放大器的原理如圖1所示:
圖1 新型混合功率放大器的原理
為了降低功率放大器的損耗,利用電壓環使晶體管電壓穩定。先檢測出晶體管集電極電壓,使之與給定電壓做比較,得到的偏差信號經過控制器,通過某種控制策略,產生控制信號,之后經PWM環節得到一定占空比的脈沖信號,改變電源電壓U,使其在動態時提高功率放大器的電源電壓,提高動態響應;在穩態時降低功率放大器的電源電壓,降低放大器自身損耗。電流環則起到控制線圈電流的作用。給定值來自位置傳感器,與反饋電流比較后,產生的偏差信號被送入控制器,得到晶體管的控制信號,從而控制線圈電流,進而控制電磁鐵的電磁力。
當系統處于穩態時,線圈中電流變化小,可忽略電感電壓,此時電源電壓為:
其中i為線圈電流,為線圈電阻,為功率管電壓。
當系統處于動態時,位置傳感器檢測到位置的變化而引起的變化,通過與比較,從而使晶體管電壓變化,從而使線圈中的電流跟隨給定值變化。而的變化將通過電壓環調節功率放大器電源電壓,使其保持恒定。此時的電源電壓為:
這種混合型功率放大器采用斬波器控制線性放大器電源電壓,而放大器的主體采用線性功放,既保留了線性功放噪聲低、穩定性好的優點,又克服了其損耗大的不足,將改善整個磁懸浮控制系統的性能。
三、控制電路拓撲
磁懸浮軸承上應用的繞組控制電路拓撲結構主要以橋式電路為主,而橋式電路又分為半橋式電路和全橋式電路[1]。半橋式電路原理如圖2所示。
功率管VT1、VT2同時導通,電路處于充電狀態,線圈兩端電壓為+U,電流增大;VT1、VT2一通一斷,則電路處于續流狀態;VT1、VT2同時關斷,電流經過VD1、VD2回饋電源。
由電路的運行狀態可知,半橋式控制電路中,經過線圈的電流是單向的,這顯然是不適合應用于磁懸浮控制系統的。全橋式電路原理如圖3所示。
T1、T2、T3、T4分別為四個功率管,其中T1、T3工作在開關狀態,T2、T4工作在放大狀態。T2、T3導通,T1、T4截止時,電流正向流過線圈,電流大小通過T2控制;當T1、T4導通,T2、T3截止時,電流逆向流過線圈,電流大小通過T4控制。
四個功率管截止時,電流通過二極管進行續流。由電路的運行狀態可知,全橋式電路可以實現電流的雙向流動,滿足磁懸浮控制系統的要求。因此選擇全橋式電路拓撲結構。
四、混合功率放大器的性能分析
系統的Multisim仿真電路如圖4所示,L2、C1、D1、V2構成了BUCK變換器[2],電壓環控制采用了滯環控制。V2為電流傳感器,XSC1為示波器,A5、A6、A8則構成了PID調節器[5]。功率管集電極反饋電壓輸入電壓滯回模塊,控制模擬開關開斷,調節占空比,從而達到控制電源電壓的目的[3]。直流電源VCC、二極管D4是為了解決BUCK電路占空比低所引起的電壓波形變差的問題。當電源電壓低于8V,由8V直流電源直接供電。
當給定信號為階躍信號時,混合功率放大器的仿真如圖5所示。其中圖(a)、(b)分別為電源電壓在300V與400V時的階躍響應,由圖可以清晰地看出,電流的跟蹤速度與放大器的電源電壓有著密切的關系,電壓越高,響應速度越快。
由于復雜的電流波形可以通過不同頻率的正弦波疊加而成,因此,將給定的電流信號設定為正弦信號,頻率值為1500Hz,電源電壓設為300V。系統的仿真波形如圖6所示。A曲線為給定值曲線,B曲線為電流傳感器測得的實際值曲線,由此可知,實際電流值很好地跟隨了給定電流的變化。
五、結束語
對新型混合功率放大器的原理、拓撲進行了介紹,并通過Multisim仿真,對其特性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新型混合功率放大器效率高、響應速度快,能夠滿足磁懸浮控制系統的要求。
參考文獻
[1]童詩白.模擬電子技術基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2]劉樹林,劉健,鐘久明.Buck DC/DC變換器的輸出紋波電壓分析及其應用[J].電工技術學報,2007,16(2)21-26.
[3]袁開茂,林小玲.磁懸浮球用PWM開關型功率放大器.機電工程,2005(2):29-31.
[4]張占軍,林小玲.磁懸浮球系統控制器的分析設計[J].機電工程,2007,24(1):19-21.
[5]楊智,朱海峰,黃以華.PID控制器設計與參數整定方法[J].化工自動化及儀表,2007,24(1):1-7.
[6]張士勇.磁懸浮技術的應用現狀與展望[J].工業儀表與自動化裝置,2003(3):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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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德智體全面發展
田川(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公司對外合作處處長)
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當中發揮了非常突出的作用,但是同時也存在很多問題,包括安全、產品質量等方面。近一階段,關于中小企業如何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的討論非常熱烈。在中小型企業當中,有很多是成長型企業,我很欽佩參加這個論壇的企業,因為他們都已經是行業的排頭兵了,卻依然把自己放在成長型企業的范疇之內,我覺得他們對自己有著更高的標準和追求。
談到成長的問題,我馬上就想到一個三好學生的概念,當時叫“德智體全面發展”。企業社會責任實際上也是這樣三者的關系。企業應該有很強健的體魄,這是指它的經濟發展上的可持續性,比如說企業的銷售、利潤、發展。和智力相對應的,對于企業來講應該是有一個很好的制度,包括人力資源,如果你的企業在制度、方向、人力資源上有缺陷,恐怕難以實現自己更好的發展目標。在德的方面,我覺得這實際上就是社會責任感的概念。在闡述一個人和一個事物所具備的力量時,有三個層次,以力服人、以理服人和以德服人,企業發展到了一定的階段,恐怕也回避不了這個問題,就是你要能夠和社會、和周圍的環境相適應,要盡到自己應該有的責任和義務,這樣才能有一個良性的互動和發展。
張裕:履行社會責任 做好企業公民
周洪江(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裕公司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一是企業內部、二是利益相關者、三是企業外部。從企業內部層面來講,企業應該成為一個高效的組織,取得好的效率,是資源利用的最優者。使投資者獲得更好的回報;使員工獲得滿意的福利和待遇,并為員工提供充分的成長空間和發展平臺。從利益相關者來講,質量來自于責任。張裕對供應商的選擇十分嚴格,對資質的要求近似苛刻。但是一旦成為我們的供應商,公司會在技術、生產、管理等各個方面為其提供全面支持,從而保證公司最終產品的質量。在與客戶的關系上,公司的理念是確保客戶賺取足夠的利潤,并使其理念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實現廠商共贏。從企業外部看來,企業應該最大限度地承擔社會責任,為所在社區、所在城市乃至國家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承擔社會責任對張裕來說,僅僅是剛起步。我理解社會責任對成長型的企業來說有三點非常重要。第一,社會責任的承擔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隨著企業實力不斷增大,想成為一個優秀企業、專業的企業,就要更多地關注社會責任。第二,社會責任是孕育在日常經營當中的,是一個多角度的行為,并不是單方面的。第三,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承擔得越多,社會對企業的回報就會越大,成為卓越和優秀企業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承擔社會責任,打造百年立白
陳瓊新立白(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副總裁
立白集團的目標是“創世界名牌,打造百年立白”,打造百年立白的支撐點是立白的社會責任感與企業文化。立白講環保、做環保由來已久,讓皮鞋不沾粉、讓鼻子自由呼吸,這都是凱旋總裁樸實的要求,我們做到了這點,這就是我們對環境、對員工、對社會負的責任。作為成長型企業,我們理應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但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我們在發展的同時也應當將環保作為企業的責任,這不僅是我們對社會的承諾,也是我們應該遵守的基本企業道德。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只有通過環保建設,才能獲得可持續的和諧發展,通過抓產品質量和誠信經營才能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通過我們三千多萬的社會捐款以及連續五年獲得中國私營企業納稅百強企業,贏得了社會和政府的認同。通過我們完善的福利、培訓、提升的制度以及對員工生活上的關愛獲得了近萬名員工的支持和愛護。
正因如此,去年立白很榮幸地成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洗滌用品供應商和殘奧會洗滌用品獨家供應商,榮幸地成為商務部大型項目全國戰略合作伙伴,這些資格的獲取都是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包括我們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中國免檢產品,這些都跟質量息息相關,我們的責任意識、公眾意識、企業道德水平、產品質量不能達到要求,我們就不可能獲得這些榮譽和認可。
復星醫藥:通過產業扶貧實現共贏
周文岳(復星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復星集團是中國最大的綜合類民營企業集團,創立于1992年,位列中國民營企業前50強。連續四年名列中國民營企業納稅總額首位。郭廣昌董事長被《南方周末》評為具有社會貢獻的民營企業家第一位。
復星醫藥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實踐包括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實現扶貧。青蒿草在治療瘧疾方面非常有效,現在東南亞一些地區以及非洲在治療瘧疾方面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藥物。以前廣西百色的農民們山里面種一點玉米、稻子、紅薯、芋頭之類的東西,一年下來賺不了幾個錢。現在給桂林制藥種青蒿草,每年竟然可增加6000元左右的收入。爭取明年再多種幾畝青蒿草。
從2005年開始,公司通過無償提供草種、技術支持等方式鼓勵農民種植青蒿,吸引了近萬名農民參與到青蒿的產業鏈里,在廣西百色、湖南吉首等地種植超過十萬畝。目前,青蒿草人工種植已獲成功,依靠地方政府的協助,公司已幫助眾多農戶、在上述地區推廣大面積種植,形成了初步規模,既提高農民收益,也能通過規模經濟解決“三農”問題。
另外,復星醫藥還投資1500萬元在青蒿草種植基地的湖南鳳凰縣和廣西靖西縣建設20噸/年生產能力的青蒿素提取工廠,已經解決了300多人的就業問題。
復星醫藥認為一個全面而完整的青蒿產業鏈,可以帶動農業、工業經濟,提高老少邊窮地區社會發展水平,對西部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具有積極意義。
企業社會責任責任注重員工培訓
史道君(上海樂金廣電電子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
LG的標識是一個非常溫暖的笑臉,我們把它稱為未來的笑臉,人跟人的關系來自于互相的溝通和交流,我們的目的是在交流的時候留下一個非常溫暖的形象。
篇12
作為現代住宿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非星級住宿業承擔著旅游接待的重要職能,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非星級住宿業成長迅速,規模不斷壯大,經營方式更加豐富,越來越多的得到人們在旅行、商務等過程中的住宿青睞。同時,在非星級住宿機構的裝飾風格、設施設備、產品功能、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發展都有了明顯的進步。然而,隨著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的發展越來越需要對市場進行定位和劃分,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同樣非星級旅店也不例外。本文選取非星級旅店作為研究對象,具有重要意義。
二、數據的獲取
為全面掌握成都市非星級旅店顧客社會統計學特征,本文主要采用了問卷調查法、訪談調查法、實證調研等方法。在問卷發放過程中,按照全市非星級住宿業分布進行抽樣,對成都市一圈層、二圈層、三圈層的1500余名非星級住宿機構的顧客進行了面對面訪談調查,共發放問卷1500份,收回問卷1387份,經檢查剔除重要信息回答不完全、回答內容完全相同、抗議性回答等問卷,最終形成有效問卷分別為1128份,有效率分別為81.3%。
三、數據分析
1.被訪顧客社會統計學特征統計分析
被訪顧客社會統計學特征是住宿機構在營銷工作中進行市場劃分的重要標準。本次被訪顧客社會統計學特征如表3-1所示。就受訪顧客性別而言,男性(52.1%)顧客略高于女性(47.9%);年齡結構方面,受訪顧客年齡集中在19到40歲,占比高達79.3%,18歲以下(3.5%)和61歲及以上(1.4%)占比均不足5%;文化程度方面,擁有大專(31.5%)和本科(35.4%)學歷的顧客最多,其次是中專(高中)學歷(23.1%),初中及以下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歷均在5%左右;就受訪顧客的職業而言,各職業則分布比較均勻,公司職員和自由職業者的顧客相對較多,占比分別為23.9%和22.5%,學生顧客其次,占比為15.8%,其余職業占比則相對較少;受訪顧客年住宿次數方面,次數與頻率呈現反比例趨勢,即年入住次數越多的特征,所占比重越少,受訪顧客年住宿率主要集中在1到5次,占比高達74.1%。
2.被訪顧客住前行為特征分析
顧客住前行為特征分析對于住宿機構對外宣傳、市場定位和營銷策劃有著重要作用。本次被訪顧客住前行為特征分析如表所示。就受訪顧客住宿原因而言,分布相對均勻,干凈整潔、方便安全、物美價廉所占比重分別為24.6%、30.4%、30.8%,服務可靠所占比重則僅有11.9%;住宿時間方面,打算住宿1晚和2晚的占絕大多數,占總比重的84.7%,其次為3晚的,占比為11.7%,打算住宿4晚的所占比重不足5%;住宿目的方面,選擇休閑目的的顧客最多,占比達44.2%,其次是商務會議和探親訪友,分別為22.4%和24.3%。
篇13
2009年2月20日,總理簽署國務院第550號令,了《旅行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和旅行,是我國旅游立法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有利于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業的健康發展。
一、新旅行社條例的影響
新《條例》的出臺,對我國旅游行業,尤其是對旅行社企業的經營和監管都會產業重大的影響。其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加大違法經營打擊力度,維護游客合法權益
投訴旅行社,歷來是我國旅游消費投訴的一大熱點。投訴的問題,集中于旅行社擅自降低住宿、交通、餐飲等等服務標準。新的旅行社條例,則在這方面有了詳細的準則,并大幅提高了對旅行社和導游侵犯游客權益行為的懲罰力度。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因拼團受損游客可以索賠。在新《條例》中,組團社和拼團社在交接過程不能以損害游客的權益為代價。組團社需要將接待服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必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在進行委托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委托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導游欺騙、脅迫游客購物將受重罰。新《條例》規定,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將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于導游人員、領隊人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
第三,旅行社擅改行程將受重罰。新《條例》規定,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約定的義務的;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將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規范合同內容,強化競爭秩序
新《條例》最重要的就是對合同的強化,要求旅行社為旅游者提供服務,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約定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游者應當交納的旅游費用及交納方式、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等事項。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將會面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處罰。《條例》還對零、負團費以及人頭費等不正當經營行為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嚴禁旅行社低于成本報價,保障了旅游者與旅行社的合法權益。
(三)調整旅行社類別,降低入境旅游門檻
新《條例》統一了從事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準入條件,規定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后,就既可以經營國內旅游業務也可以經營入境旅游業務。同時,條例還將經營入境旅游業務所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人民幣150萬元降低為30萬元,大大降低了入境旅游市場的準入門檻。而出境旅游業務方面,準入門檻同樣有所下調。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的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這樣就解決了過去國內旅行社不能接待外國人,經營入境游旅行社因門檻高而造成的曲高和寡,有利于旅行社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彈性監管質量保證金,減輕旅行社負擔
以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利息的一部分被作為旅游管理費用,現在條例規定這項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并規定旅行社三年無行政罰款以上行政處罰,質量保證金可降低50%,當出現行政處罰后,要求五日內補足,實現了彈性監管。《條例》還規定,銀行擔保可以作為質量保證金,減輕了旅行社負擔。(五)加強行業自律,加大綜合執法力度
一是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公平、誠信經營。《條例》首次提出發揮旅行社行業組織作用,通過完善監管體系建設,實現由政府主管向政府主導旅游市場化運作的職能轉變,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倡導誠信經營,全面提升服務質量。二是明晰投訴渠道,加大綜合執法力度。《條例》首次明確了旅游、工商、價格、商務等部門有依法履行監管旅游市場的義務,從而加大了綜合執法力度,對旅游市場全面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旅行社適應新《條例》的對策
(一)高度重視旅游質量,樹立正當競爭觀念
新《條例》和原《旅行社管理條例》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對旅行社的要求更加嚴格,即要求旅行社要高度重視旅游品質,提高旅游質量,樹立合法、正當的競爭觀念。在市場競爭中,旅行社應遵守游戲規則,加強管理力度,以提高質量來爭取生存發展。
原來業界存在的旅行社、導游聯合商家共同讓游客在指定地點購物,并從購物中獲得利潤的情形,恐難以為繼了。靠“回扣返利、人頭提成、暗箱操作”營生的旅游購物企業將瀕臨困境,作為旅游購物企業也必須思量自己的經營行為,并從價格上、產品質量上及與旅行社的合作方式上進行改革,而旅行社在給顧客報價的時候,必須注明包含指定的購物點,以此而規避經營風險。“純玩團”、“陽光報價”、“明碼標價”將是今后旅行社價格體系的主力,這就意味著旅行社的外在報價將不斷提升,而“低于成本操作”、“隱形報價”等形式將逐步減弱。
因此,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二)牢固樹立合同意識,維護游客和旅行社自身權益
旅行社須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新《條例》除強制性要求簽訂合同外,還規定了旅游合同應載明的具體事項,內容多達14項。旅游合同的簽訂使旅游者在出游前就能獲得詳細的服務計劃,判斷旅行社進否存在違約行為。針對上述規定,旅行社應組織計調、銷售人員及律師等專人共同完善旅游合同,做到對合同標的的描述應真實、完整、準確,沒有歧義,以確保游客的知情權;合同內容應包含對旅游注意事項的告知和旅游風險提示,以盡到旅行社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則約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以避免部分合同條款被有權機關認定無效后帶來的法律風險。
旅行社要與旅游服務供應商簽訂業務合同。《條例》規定,接受委托的旅行社違約,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作為委托的旅行社賠償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償。鑒于此,旅行社應當盡快與旅游服務供應商簽訂業務合同。在合作對象方面,要認真篩選合同對方當事人,確保旅游服務提供商具有相應的資格、資質、星級、許可證等;在合作措施方面,可以采用后履行或者要求對方交納保證金的方式,以確保旅行社追償權能能夠實現;在合同內容上,要求對方嚴格按照事先確定的接待計劃的標準提供服務,確保服務無問題,否則應承擔較重的違約責任事損害賠償責任。
(三)加強隊伍管理與培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因此,旅行社應加強對導游、領隊的管理和培訓,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一是要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與導游、領隊簽訂合法的有效勞動合同,建立獎勵與處罰并舉的薪酬制度,保證導游、領隊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二是要組織聘用的導游和領隊認真學習《條例》,通過座談會等形式反省自身存在的問題,并落實整改措施;三是要建立內部的質量監控制度,爭取做到每團必訪,通過游客填寫的旅游意見反饋表及時發現導游、領隊存在的服務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在旅游服務中,導游、領隊代表旅行社履行合同,實施旅游接待計劃,是旅游服務質量高低最敏感的標志。而不少旅游投訴的內容都涉及導游、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如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自費項目和購物次數等。新《條例》強調:未經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游和領隊人員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瀏覽項目,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變旅游合同的行程。否則,旅行社、導游、領隊將面臨責令改正,高額罰款,吊銷旅行社來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