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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3.新增常備借貸便利工具我國央行在2013年開始利用一種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簡稱SLF),在銀行系統的流動性出現短暫性波動時選擇性運用。這種貨幣調控新工具的特點是由金融機構主動發起,與金融機構進行定向交易,交易對手覆蓋范圍廣,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常備借貸便利主要以抵押方式發放,信用評級較高的債券、優質信貸資產等均可作為抵押品,有時也可采取信用借款等方式進行發放。這種政策工具期限一般為1~3個月,利率水平是根據貨幣政策調控需要、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因素進行綜合確定。
二、效果評價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中國人民銀行采取的一系列非常規貨幣政策,包括近期使用的常備借貸便利政工具,對于我國貨幣政策非常規工具對金融市場與宏觀經濟產生的效果進行評價。
(一)金融市場方面央行的貨幣政策非常規工具使基礎貨幣大幅增加。投資在刺激經濟復蘇的同時,也導致了大量的貨幣投放。政府取消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限制,有利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并保持經濟平穩增長。與此同時,在中央財政資金投放不到4千億的情況下,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投放達到了11萬億元規模。在銀行借款主體結構中,地方政府融資貸款規模迅速擴張。截至2009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平臺貸款額達7.38萬億元,比2008年增加了近3萬億。根據國家審計署公布的數據,到2013年6月末,我國政府性債務余額已經超過30萬億,其中全口徑地方政府性債務共17.89萬億。這些新增信貸規模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也可能成為銀行業不良信貸資產的隱憂,盲目投資和資金的低利用率現象也會造成資源的相對短缺和供給的相對不足。我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加快了我國經濟復蘇,帶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向市場注入了大量的流動性。我國自2013年初創設常備借貸便利以來,央行通過綜合運用常備借貸便利工具來管理流動性,已收到了顯著成效。在貨幣市場受到沖擊出現短暫的波動時,通過利用常備借貸便利進行金融市場的調控,帶動了實體經濟發展,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可以得到央行提供的流動性支持,這也順應國家對宏觀調控的要求。在金融市場上利用非常規貨幣政策工具,有利于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供給,有助于促進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從而可以防范金融風險。
(二)宏觀經濟方面據統計,200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8.7%,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逐步回升,政府出臺的經濟刺激政策有效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同期,我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超過了50%。2010年上半年,我國經濟增長率達到11.1%,比2009年同期高出3.7個百分點,2013年我國在經濟轉型和深化改革的關鍵期,全年國內生產總值依然保持7.7%的增長。說明通過使用非常規貨幣政策工具可以拉動經濟的增長其重要作用是要避免出現通貨緊縮。但隨著我國經濟在國際金融危機后的快速恢復以及此前國家出臺的擴張性政策,政府的四萬億投資以及銀行系統信貸投放,我國出現了嚴重的流動性過剩現象,從2010年開始進入新一輪的通脹期,我國的CPI平均值為3.8%,2011年3月至10月這8個月的CPI都超過了5%。由以上數據可知,政府的非常規貨幣政策對于減緩通縮壓力的效果不明顯。
篇2
答案十分重要,因為這一方面將對未來各國貨幣政策在危機中的反應提供借鑒,另一方面也決定了2013年末開啟的QE退出對2014年美國經濟走向產生何種影響。遺憾的是,正如美聯儲三號人物Dudley在2014年初美國經濟學會/美國社會科學聯合會(AEA/ASSA)年會上所言:“經濟學家們還不完全了解QE如何奏效?!?/p>
雖然沒有形成統一、確定的答案,但還是有經濟學家對QE的作用機制進行了細致研究,西北大學Arvind Krishnamurthy教授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說到Krishnamurthy教授,他對“非常規貨幣政策的傳導”的研究已經受到廣泛重視,在著名的2013年度Jackson Hole會議上,組織者就把最重要的環節設置為他的發言。
那么,Krishnamurthy教授到底做了什么研究?為擯除新聞的干擾,筆者仔細研讀了Krishnamurthy及其合作者Annette Vissing-Jorgensen的重要論文《QE政策對利率的影響:渠道和政策含義》。這篇論文結合諸多經濟學家的前期研究和QE1與QE2的實際經驗,詳細剖析了QE政策的傳導機制。
篇3
20世紀中期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出現,歐洲金融市場和其他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使國際金融市場的自動調節機制已經不可能發揮作用了。特別是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程度的不斷深入,金融市場一旦出現了波動,就會通過LIBOR、TIBOR或是HIBOR等同業拆借利率擴散開來,這會為金融投機家提供了投機的手段與場所,對于國際化貨幣發行國和使用國際化貨幣國家的金融市場而言,產生了金融風險,帶來了金融體系的不穩定。
貨幣的國際化是金融創新的一種具體形式,它是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上出現的一種新興的事物。貨幣的國際化推進了金融業發展的歷史,國際貨幣運行模式越有效,就越能限制國際貨幣體系中的貨幣數量,維持國際貨幣體系穩定(李建軍,2009)[1],讓離岸金融市場、跨國銀行金融機構、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等得到了很好的推廣。由于國際化貨幣的出現,各個金融機構之間、金融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之間相互依賴加深。
但是,這也意味著貨幣流通的任何環節出了漏洞都會危及整個金融體系,“伙伴風險”是需要關注的一個問題。
①
*在國際金融市場“伙伴風險”傳遞的過程中,歐洲貨幣市場的同業拆借利率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這是因為銀行間的同業拆借市場在國際金融市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利率被認為是國際金融市場中的基準利率。一般而言,基準利率的形成,是利率市場化的重要前提(于建忠、劉湘成,2009)[2]。一方面,同業拆借市場中的利率市場化,意味著國際金融市場中的利率水平由市場的供求來決定,形成了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和利率市場化的機制。
另一方面,同業拆借期限雖短,但對維持銀行資金周轉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為同業拆借全憑信譽,無需提供抵押品,交易較為方便,存款和放款都是通過電話、電傳聯系。每筆交易少則幾十萬英鎊,多則高達幾百萬英鎊。所以說,雖然貨幣國際化的金融創新帶來了財富效應、金融市場的業務效應和金融市場的福利效應,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而言,這個創新也通過同業拆借市場給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新的金融風險。
二、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
一般來說,貨幣國際化以后,金融監管的重點領域,應當是國際化貨幣流通的國際金融市場。貨幣金融市場是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通過金融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而同業拆借利率是貨幣的流通場所和空間的基礎,研究同業拆借利率的自身波動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同業拆借利率波動為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風險,影響了貨幣國際化的推進。在國際金融市場中,比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同業拆放利率有四種: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東京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TIBOR)、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SIBOR)和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HIBOR)。而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市場是世界上最典型的、規模最大的同業拆借市場。
關于LIBOR市場波動率的研究,PhilipInyeobJi,FrancisIn(2010)通過對2006年3月1日―2008年11月11日澳洲美元、歐元、英鎊、日元和美國美元每天波動的匯率值研究,發現LIBOR利率正在加深對其他國家貨幣幣值波動的影響,特別是2007年以來的國際金融危機,LIBOR利率的波動更為頻繁了,這在很大程度上給國際金融市場的金融資產帶來了較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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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ichiFukuda(2011)通過對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國際金融市場LIBOR利率和TIBOR利率變化的研究,發現金融危機增加了國家金融市場或區域金融市場貼現率的波動程度,帶來了金融風險。由于美元是國際金融市場中重要的工具貨幣,歐洲美元市場中的LIBOR利率通過以美元計價、結算和儲備的金融產品對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交易信用風險和資產流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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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把影響LIBOR利率的因素聯系進來,LIBOR利率的波動就顯得更為頻繁了,比如陳瑋光等(2009)認為當通貨膨脹率和道瓊斯工業指數的增長率增加時,美元LIBOR的所有利率都上升;聯邦基金利率增加時,利率的水平值增加,但長期利率增加幅度小于短期利率的增加幅度。
[5]
可見,波動率在某些時段上較低,說明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保持穩定,帶來風險的可能性在降低;而波動率在某些時段上較高,往往意味著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出現了大幅度的變化,一方面,這會不利于國際金融市場的穩定。一般而言,一個穩定、發達、開放的金融市場是貨幣國際化的必要載體,它可以吸引國際借貸者和證券發行者在本國融資,可以培育豐富的金融產品,增強產品的流動性,為全球投資者提供一個多樣化的資產配置平臺(楊雪峰,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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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銀行業在國際金融市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銀行業國際金融業務對貨幣國際地位具有直接的影響(元惠萍,2011)[7]而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的劇烈波動會不利于發達銀行業的發展。
從以往的研究來看,貨幣國際化帶來了金融市場創新,而這個創新也通過同業拆借市場向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新的金融風險。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從一個時期到另一個時期的變化過程中,常常表現為價格的波動,而是否會出現價格波動率聚集的現象,即大幅度波動聚集在某一段時間,而小幅度波動聚集在另一段時間上,這是中外學者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但是,前人的研究并沒有站在LIBOR利率的角度上,對貨幣國際化與國際金融市場發展協調推進帶來的風險展開分析,沒有對金融風險產生的內在機理進行大膽的探討,特別是實證研究較少。這也說明本文研究LIBOR利率波動對于穩定貨幣國際化過程中的國際金融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三、貨幣國際化與金融市場協調推進對同業拆借市場帶來波動率的模型估計通過這一小節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隨著貨幣國際化的不斷推進,歐洲貨幣市場中LIBOR利率的波動,會對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的金融產品造成沖擊,產生投資的風險。本文試圖站在LIBOR利率的角度上,對貨幣國際化與國際金融市場協調推進帶來的風險展開分析。
(一)ARCH模型簡述
在金融的時間序列分析中,廣泛運用的一種特殊非線性模型就是ARCH模型(Auto-regressiveConditionallyHeteroskedasticity),最早由Engle于1982年提出。該模型主要的思想是,某一特定時刻t的隨機誤差方差不僅取決于以前的誤差,還取決于自己以前的方差。對于通常的回歸模型:yt=x\'tβ+εt(1)如果隨機誤差項的平方ε2t服從AR(q)過程,即:ε2t=α0+α1ε2t-1+α2ε2t-2+…+αqε2t-q+ηt,t=1,2,…(2)其中,ηt獨立同分布,并滿足E(ηt)=0,D(ηt)=λ2。則稱模型(2)是自回歸條件異方差模型,簡稱ARCH模型。
對于任意時刻t,εt的條件期望為:E(εt|εt-1,…)=ht?E(vt)=0(3)條件方差為:E(ε2t|ε2t-1,…)=ht?E(v2t)=ht(4)通過(4)式,可以看出序列條件方差具備隨時間而變化的性質。
20世紀90年代以后,為了讓ARCH模型的解釋能力更為完善,不斷有學者對ARCH模型進行完善和擴展,出現了多種變異的ARCH模型,形成了一個ARCH模型族(黃宗遠,沈小燕,2007)[8],包括GARCH模型、ARCH-M模型、非對稱ARCH模型、冪ARCH模型、成分ARCH模型等等。由于ARCH模型族可以很好的發現引起波動狀態的因素,非常適合于描述金融市場時間序列的波動特征,所以,本文在這一小節中通過ARCH模型展開貨幣國際化對同業拆借市場帶來波動率的模型估計。
(二)數據的說明
貨幣國際化對同業拆借市場帶來的波動,是一個較長的歷史時期。隨著歐元的誕生,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繼續得到了鞏固,并形成了以美元為核心、歐元、日元、英鎊等為補充的國際貨幣體系。同業拆借的利率種類較多,期限較長,關于同業拆借市場中的數據,本文在英國同業拆借市場中選取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LJPY),以及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LUSD)每個季度的數據在1986年1月―2011年9月之間的數據,共103個觀測值,數據來源于歐洲中央銀行數據庫,為了減緩序列的波動程度,本文選擇對這兩個時間序列的變化率進行自然對數處理,即djpyt=LN(LJPYt/LJPYt-1)和dusdt=LN(LUSDt/LUSDt-1),LJPYt表示歐洲日元在t時刻的LIBOR利率,而LUSDt表示歐洲美元在t時刻的LIBOR利率。
(三)LIBOR利率的數據統計特征分析為了對LIBOR利率進行ARCH模型分析,也為了達到較好的模型解釋能力,首先需要對數據的基本統計特征展開分析,以觀察原始數據是否具有尖峰的分布特征,便于對下文展開分析。從圖1中可以看出,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的變化率的Sk=-0.404207,其結果小于零,表明其分布呈現出左偏態。而從峰度來看,K=9.844914,遠遠大于3,表明更多的變換率取值聚集在均值周圍,同時部分變化率又遠離均值。與標準正態分布(Sk=0,K=3)相比,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的變化率呈現左偏,尖峰的分布特征,即“尖峰厚尾”。JB統計量為201.9021,P值接近于0,說明該時間序列至少在99%的置信水平上拒絕為正態分布的假設。
從圖2中可以看出,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的變化率的Sk=-1.315755,其結果小于零,表明其分布呈現出左偏態。而從峰度來看,K=8.209290,遠遠大于3,表明更多的變換率取值聚集在均值周圍,同時部分變化率又遠離均值。與標準正態分布(Sk=0,K=3)相比,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的變化率呈現左偏,尖峰的分布特征,即“尖峰厚尾”。JB統計量為144.7616,P值接近于0,說明該時間序列至少在99%的置信水平上拒絕為正態分布的假設??梢?,歐洲日元市場與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呈現出尖峰的分布特征,可以在下文中對這兩個序列進行ARCH模型分析。
(四)LIBOR利率波動率模型的建立1.LIBOR利率數據的平穩性分析和序列相關分析一般而言,在對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分析時,首要的問題是判斷它的平穩性。如果樣本呈現出非平穩的現象,那么往往會導致出現“虛假回歸”的問題。這樣,樣本之間就不會有任何意義的關系,對樣本進行回歸也會表現出較高的可決系數。本文選擇的變量數據是1986年1月―2011年9月之間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LJPY),以及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LUSD)每個季度公布的數據,這是明顯的時間序列,所以本文首先利用Eviews6.0統計分析軟件,對所有的變量進行ADF檢驗。對于LJPY和LUSD時間序列而言,其ADF數值都小于1%、5%和10%臨界值,因此,可以拒絕樣本序列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時間序列的數值是平穩的,可以繼續進行數據分析。
同時,對LJPY和LUSD時間序列展開相關性分析。通過對LJPY相關系數的分析可以知道,滯后1階、4階和6階的自相關系數較大(取絕對值以后),因此,本文采用LJPY時間序列建立一個滯后1階、4階和6階的模型。
而LUSD滯后1階、2階和12階的自相關系數較大(取絕對值以后),因此,本文采用LUSD時間序列建立一個滯后1階、2階和12階的模型。
2.LIBOR利率分布滯后模型的OLS分析從表1中可以看出,只有LUSD(-2)的系數沒有通過10%的顯著性檢驗水平,其他系數均通過了1%、5%和10%的顯著性檢驗水平,其他擬合的整體效果似乎不錯。
接下來,本文對殘差序列進行ARCH效應檢驗,運用p=1階的序列自相關LM檢驗展開分析,顯示結果如表2、表3所示:從檢驗結果中可以看出,F和LM統計量所對應的概率均小于5%,可以知道F和LM的值都在臨界值的右邊,可以知道拒絕原假設,殘差序列存在ARCH(1)效應,也就是該模型的殘差序列存在自回歸條件異方差詳見表4。
3.ARCH(1)模型的擬合結果及分析對比前文OLS的分析結果,LJPY模型回歸的參數變得更大了,而且z統計量也變得較為顯著了,除了常數項以外,均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水平。同時,ARCH(1)模型的對數似然值有所增加,AIC和SC值都變小了,說明模型比OLS回歸可以更好的擬合數據,選擇ARCH(1)模型是合適的。
而對于LUSD模型,雖然回歸的參數LUSD(-2)和LUSD(-12)的z統計量變得不顯著了,但是,ARCH(1)模型的對數似然值有所增加,AIC和SC值都變小了,說明模型比OLS回歸可以更好的擬合數據,選擇ARCH(1)模型是合適的。
另外,從圖3中可以看出,ARCH(1)模型很好的擬合了LJPY序列,殘差序列大致被控制在-0.4―0.4之間。
從圖4中可以看出,ARCH(1)模型基本擬合了LUSD序列,殘差序列大致被控制在-2-2之間。
接下來,再對ARCH模型進行異方差ARCHLM檢驗,得到結果(詳見表5、表6):可見,對于LJPY序列,F和LM統計量所對應的概率分別為0.1958和0.1918,均大于5%,而對于LUSD序列,F和LM統計量所對應的概率分別為0.5089和0.5034,均大于5%,所以說,檢驗結果接受原假設,殘差序列不存在ARCH效應,也就是模型ARCH(1)消除了隨機游走殘差序列的條件異方差性。
ARCH(1)模型擬合的LJPY序列條件標準差時間序列圖5中可以看出,LJPY序列條件標準差時間序列在1994年―2009年大幅震蕩,大多數年份中超過了0.4的水平,特別是2000年前后波動加劇,最大時甚至達到了2.0左右。而其他年份波動都較為平緩,基本上在0.2的水平。
從ARCH(1)模型擬合的LUSD序列條件標準差時間序列圖6中可以看出,LUSD序列條件標準差時間序列在2000年以后開始大幅波動,大多數年份中超過了0.4的水平,特別是2007年美國次貸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波動幅度甚至超過了0.8,最大時已經接近到了1.0左右。而其他年份波動都較為平緩,基本上在0.1的水平。這與近年來,美國政府及美聯儲的非常規貨幣政策緩解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向銀行系統注入資金、降息、刺激消費者開支等諸多措施來拯救銀行系統是有關系的(陳敏強,2010)。
[9]通過以上的回歸分析,可以看出,歐洲貨幣市場中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從一個時期到另一個時期的變化過程中,常常表現為價格的波動,會出現價格波動率聚集的現象,即大幅度波動聚集在某一段時間,而小幅度波動聚集在另一段時間上。歐洲貨幣市場中日元的同業拆借利率在1994年以前,以及美元的同業拆借利率在2007年波動率較低,說明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保持穩定,對歐洲貨幣市場中以美元、日元計價、結算、儲備和投資的金融產品帶來風險的可能性在降低,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資者對以美元或是日元計價、結算的金融產品購買,必然會較好地促進美元與日元的國際化。
但是,歐洲貨幣市場中日元的同業拆借利率在1994年以后,以及美元的同業拆借利率自2008年以來波動率較高,意味著同業拆借市場的價格出現了大幅度的變化,這必然不利于美元、日元為主體的國際金融市場穩定,貨幣國際化正通過同業拆借市場向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新的金融風險。本文的這個實證分析結果已經拓展了前文國內外相關研究的結果,所以說,金融市場中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的劇烈波動會不利于銀行業的發展,不利于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的穩定,這必然影響了美元或是日元貨幣國際化的深入。同時,本文認為貨幣國際化與金融協調推進的過程中,需要引入以穩定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波動為目標的監管思路,這樣可以以防范金融系統性風險為目標來設計金融市場監管的步驟。
四、結論
通過以上的ARCH(1)模型分析,可以大致得到以下幾個方面的結論:第一,2000年以來,隨著全球離岸金融市場金融一體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和歐洲美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的時間序列具有隨機游走的趨勢,而且波動的程度還在不斷擴大,這在很大程度上會為貨幣國際化背景下的金融市場正常運行帶來風險。
第二,從ARCH模型擬合的歐洲日元市場3個月期的LIBOR利率時間序列中可以看出,實際值、擬合值和殘差值具有群集性特點,國際金融市場中的LIBOR利率存在ARCH效應。
第三,同業拆借市場中價格的波動對國際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是發行國際化貨幣國家和使用國際化貨幣國家決策者和監管當局需要密切關注的對象,這個風險會影響到貨幣國際化進程地深入。而關于貨幣國際化后離岸金融市場中風險的監管模式,本文認為可以引入以穩定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波動為目標得監管思路,也就是基于防范金融系統性風險的目標來設計監管的體系和步驟。這樣,通過有效確定國際化貨幣的金融市場監管目標,可以在極大程度上加強對同業拆借利率地監控,并且準確無誤地把監管目標責任委托給監管機構,以在極大程度上避免貨幣國際化對國際金融市場帶來的金融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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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陳瑋光,賴明勇,林忠晶.國外同業拆借利率期限結構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以美元LIBOR為例[J].經濟數學,2009(2):30-34.
篇4
世界上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都將維持物價穩定作為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而如何更有效地維持價格總水平的穩定則是所有中央銀行都在積極思考和探索的問題。在不斷探索和實踐的過程中,理論界和貨幣當局越來越認識到通貨膨脹預期在穩定通脹水平中的作用,各國中央銀行都對通脹預期保持著越來越高的警惕性,不少國家的中央銀行將穩定通脹預期作為抑制通貨膨脹的重要手段。
一、通脹預期涵義及理論發展
(一)通脹預期涵義
通貨膨脹預期(Inflation Expectation)是經濟生活中消費者根據實際通脹水平、經濟政策、信息披露等對通貨膨脹在未來的變動方向和變動幅度的一種事前估計或推斷。預期行為本身具有主觀性,但人們進行預期所依據的卻是客觀事實。通貨膨脹預期能夠影響消費者的消費、儲蓄和投資行為,進而影響總供給和總需求。
通貨膨脹預期對價格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在總需求方面, 預期通貨膨脹率上升會增加總需求, 從而提高價格總水平;在總供給方面, 則存在成本推動效應。預期通貨膨脹率上升, 會使消費者要求更高的工資,而廠商預期未來的生產成本將上升,這會提高商品的價格水平。如果價格沒有及時調整,那么廠商的產品銷售將會下降,從而降低總供給。因此,預期通貨膨脹率的上升通過增加總需求和減少總供給,將會導致價格水平的上升[1]。
研究通貨膨脹預期,可以以其為基礎預測未來的通貨膨脹率,為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提供參考。通貨膨脹預期對中央銀行具有重要意義和應用價值。一是當通貨膨脹預期被較好錨定時,有助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更好的執行。當通脹預期偏離中央銀行的目標水平時,宏觀經濟穩定易受到影響。二是對未來通脹水平的預期,有助于增強貨幣政策的前瞻性,減弱貨幣政策時滯的影響。貨幣政策措施對產出和通脹發生作用時具有一定的時滯性,因此貨幣政策應該是前瞻性的,需要基于預期的情況進行決策[2]。
(二)預期理論發展
從預期理論發展來看,預期主要分為靜態預期、適應性預期和理性預期。靜態預期指不考慮市場價格的動態變化,只簡單的把前一期的市場價格作為本期的預期市場價格。適應性預期是一種關于預期形成的觀點,認為預期是基于過去(歷史)的,即僅由過去經驗所形成,預期將隨時間推移緩慢發生變化。理性預期又稱合理預期,指針對某個經濟現象(如市場價格)進行預期的時候,如果人們是理性的,那么他們會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所得到的信息來做出行動,而不會犯系統性的錯誤,因此人們的預期應該是準確的。理性預期學派認為,適應性預期具有隨機性,沒有理性的解釋,即屬后向預期。而理性預期之所以稱為“理性的”,則因為它是人們參照過去歷史提供的所有知識,對這種知識加以最有效利用,并經過周密的思考之后才做出的一種預期。
靜態預期和適應性預期的假設比較簡單,具有較為明顯的缺陷,但在宏觀經濟模型中,有時會由于假設條件易于達到而采用這兩種預期。理性預期被稱為20世紀西方經濟學的“預期革命”,對20世紀經濟學產生了重大影響。理性預期從經濟人的理性角度出發,強調在經濟決策和經濟行為變動中預期的重要作用,并且認為理性預期會使人們對國家的政策干預產生理性預期,宏觀經濟政策會失效。
二、影響通脹預期的因素
本文將影響通脹預期的因素歸結為兩類:第一類是經濟運行狀況、物價發展趨勢等客觀因素;第二類是公眾對經濟常識的了解程度、對政府的信任程度等主觀因素。
(一)客觀因素
1.市場化程度。市場化程度越高,越能形成客觀公正的預期。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市場競爭激烈,市場交易頻繁,各相關利益單位為獲取利潤會主動獲取經濟信息,判斷市場未來走向,從而形成良好的預期。反之,市場競爭不充分,企業和勞動者則缺乏主動預期的積極性,不能形成對未來發展的合理預期。
2.過去一段時間中物價總水平的發展趨勢。CPI、PPI等物價指數的波動趨勢是公眾判斷未來物價水平發展趨勢的最直接指標和依據。過去一段時間物價指數波動平穩,則公眾較易形成物價穩定的認識,進而對未來通脹水平的預期較低。反之,過去物價指數波動劇烈,呈現快速上漲態勢,則公眾會預期未來通脹水平較高。
3.經濟水平發展變動的趨勢。經濟水平發展狀況是影響物價波動的外部條件。如果經濟運行健康平穩,政策持續有效,則公眾易形成穩定的預期。若經濟快速擴張或走向低谷,經濟金融政策出臺頻繁,則公眾對未來經濟形勢的預期會較不穩定。
(二)主觀因素
1.公眾對經濟常識及經濟運行情況的了解程度。公眾對經濟常識的掌握程度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他們對未來通脹水平的預期。對經濟常識了解越多,公眾做出的預期越理性越精確;反之,缺乏必要的常識,公眾做出的預期可能會放大未來通脹水平,具有盲目性。
2.公眾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即政府的威信。多數國家特別是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的國家,政府往往會承諾將通脹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承諾來降低公眾預期。如果公眾信任政府,相信政府能夠有效控制通脹,即使在面臨外部沖擊時也能形成穩定的預期,從而減少未來發生通脹的機會。反之,對于缺乏威信的政府,其做出的承諾不但不會降低公眾預期,反而會增加公眾預期的強度。
3.通脹的感受。公眾的通脹感受對中央銀行有重要意義,公眾對當前通脹感受的變化可能會造成對未來通脹預期的變化,從而影響貨幣政策施行。這種影響通常會通過兩個渠道加以作用:一是直接影響。如果公眾的感受通脹高于實際通脹,則公眾會認為中央銀行未能保持價格穩定,預期的通貨膨脹就會超過中央銀行的通脹目標,這些預期會影響居民和企業對工資和產品價格的定價,造成物價上漲;二是對消費價格權重產生影響。感受通脹可以影響消費構成,如果一些商品的價格被感受到高于其他商品,則公眾對其的購買就會減少,進而影響在CPI中的各項目權重。
三、國外通脹預期管理經驗
由于通貨膨脹預期受到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特別是通脹預期自身就帶有一定主觀認識的判斷,因此發達國家對通脹預期的管理多是通過間接手段引導,即通過某種中介目標間接地加以影響,較少采取貨幣政策手段直接干預。
(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中央銀行的信息披露可以緩解或減少中央銀行決策層與私人部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穩定公眾預期。發達國家中央銀行進行信息披露的途徑大致有三種:政策報告、新聞會以及高層領導公開講話。
1.中央銀行政策報告。政策報告是發達國家中央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手段。中央銀行定期通脹或貨幣政策報告,及時向公眾和市場公布貨幣政策意圖、目標及其實施情況,提供決策相關信息、制定政策所采取的程序、所使用的數據及考慮的因素,并就當前經濟形勢與公眾進行有效的溝通。
歐洲中央銀行每月“月度公報”,向公眾公布所有統計信息和貨幣政策決策所依據的數據,也提供專家對貨幣政策的分析文章;歐洲中央銀行行長每季度都向歐洲議會的經濟與貨幣事務委員會匯報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回答相關問題;歐洲中央銀行每年還向歐洲議會遞交年度報告。美聯儲在每次公開市場委員會兩周后公布會議紀要,并每半年向國會提交一次報告,公布每位理事會成員和聯邦儲備銀行行長對當前和下一年產出、通脹與失業率所做的預測情況。英格蘭銀行每季度公布《通貨膨脹報告》,并對通貨膨脹和產出進行短期預測,分析在不改變利率的情況下影響通脹率和通脹預期的因素,也對政策效果做非正式評價。
2.新聞會。中央銀行定期召開新聞會,通過媒體與社會大眾溝通對經濟形勢的認識,可以引導公眾預期向良性方向發展。歐洲中央銀行是第一個召開新聞會的中央銀行,每月第一次貨幣政策委員會會議結束后,歐洲中央銀行會召開新聞會,由行長向公眾詳細介紹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分析以及與貨幣政策相關的物價穩定的風險評估,并通報其他議題和決策的相關信息。美聯儲在每次公開市場委員會例會后新聞公告,并說明委員會如何評價在可預見的將來通貨膨脹壓力帶來的風險。
3.高層領導發表講話或評論。中央銀行或政府高層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或參加論壇時,與公眾交流貨幣政策策略、框架,可提高貨幣政策可信度,引導公眾預期。歐洲中央銀行的行長、副行長以及貨幣政策委員會的其他成員,充分利用定期接受媒體采訪、參加全球和區域經濟金融論壇、到世界各地大學講學等機會與公眾交流。美聯儲主席也經常就貨幣政策、經濟狀況等發表演說,表明美聯儲對經濟的看法和貨幣政策取向,闡述影響未來貨幣政策的因素[3]。
(二)政府的工資指導和物價管制
1.對工資進行指導。學術界通常認為,工資談判是通貨膨脹預期影響實際通貨膨脹的主要渠道,這是因為工人對生活成本提高的擔心增強了他們對通貨膨脹的預期,從而促使工會組織要求增加工資,通過工資談判將工人預期加入合同,進而推高了產品市場價格。當發生通貨膨脹時,有必要對各種生產要素的增長率進行限制,特別是工資增長率不應超過勞動生產率的增速,這需要政府擬定物價和工資標準,勞資雙方共同遵守。常見的做法是政府勸導勞資雙方自愿約束價格和工資的變動,強制的做法是事實上的工資凍結。政府對工資進行指導,有助于引導公眾形成通脹率下降的預期。
2.對物價進行臨時管制。當物價出現短暫性快速上漲時,發達國家也會采取非常規手段進行臨時管制,例如施行目標價格、協議價格、最高價格制度等[4]。
法國政府通過制定目標價格的方法穩定物價。目標價格是指一種產品在按計劃規定的若干年以后所要達到的價格,此價格與產量目標聯系在一起,通過調高或調低來控制產品產量的增加或減少,產品產量的變化反過來又對物價穩定起積極作用。法國政府通過建立以目標價格為中心,配以不同類型輔助價格的物價體系,避免市場物價無次序的上揚或下滑。
意大利采取協議價格對某些特殊產品價格實施干預。對于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政府與生產企業簽訂協議價格,協議價格在簽訂時會充分考慮到企業的工資、燃料、設備折舊和維修、保險費和租金、包裝和運輸費用等因素。當協議價格確定以后,企業不能自行變動。
比利時對牛奶、面包、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實行最高價格制度以穩定物價。最高價格由生產企業、零售商、批發商、消費者、工會及政府經濟部等幾方面代表組成的價格委員會根據市場因素和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來制定。最高限價一旦形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違反,企業可以在此價格限度下競爭。
(三)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
自1990年新西蘭率先倡導并實施通貨膨脹目標制以來,已經有智利、加拿大、澳大利亞、瑞典、韓國等國家的中央銀行采納了通貨膨脹目標制。通貨膨脹目標制作為一個貨幣政策框架,其基本含義是中央銀行、政府機構或者兩者聯合宣布一個通貨膨脹目標,確定在未來某段或幾段時期內取得并保持較低的、穩定的通貨膨脹率,明確宣布實施通貨膨脹目標是貨幣政策唯一的目標,并在公眾的監督下運用相應的貨幣政策工具使通脹的實際值與目標值吻合。以通貨膨脹率作為名義錨,可以使公眾和市場對未來物價形成比較穩定的預期。
從國際實踐情況來看,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以后,多數國家的通脹預期表現出連續下降的趨勢,減少了企業和消費者進行投資、消費時所面臨的不確定性,有利于宏觀經濟的穩定和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
(四)附加預期泰勒規則
附加預期泰勒規則將預期通脹和預期產出缺口引入泰勒規則,構造一個前瞻性的貨幣政策反應函數。一方面向公眾提供反映未來通貨膨脹變動路徑的有用信息,降低公眾通脹預期形成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使貨幣政策建立一種承諾機制,避免貨幣政策的短視和機會主義傾向,提高貨幣政策的透明度、可信性和有效性,穩定公眾預期。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附加預期泰勒規則下的操作利率不是取決于已經實現的或“事后”的通脹率,而是取決于根據可獲得信息做出的對未來通脹率和產出缺口的預期;二是附加預期泰勒規則可以給政府提供一種利率調整的參考標準以及檢驗利率調整有效性的尺度。
泰勒規則雖然僅是對美國貨幣政策操作的經驗歸納,是一種事后的實證分析,但隨著研究深入和研究范疇的逐步擴展,各種形式的泰勒規則逐漸成(下轉第35頁)
(上接第20頁)為中央銀行進行貨幣政策操作的行為準則,泰勒規則操作的主動性逐步顯現。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的規則性、透明性、完全的利率市場化及利用附加預期泰勒規則錨定通脹預期則是其有效管理通脹預期的必要條件。
四、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在全球流動性過剩背景下,美元貶值預期導致的資產價格上漲帶來了輸入型通脹壓力不斷增強,再加上我國增長迅速的信貸投放使人們的通脹預期不斷加強。目前,我國公眾通脹預期有以下特點:一是適應性預期顯著。我國公眾通脹預期具有明顯的適應性,預期的形成多是依靠過去的信息推斷未來情況,缺乏一定的理性,容易導致價格出現明顯的周期性波動。二是公眾預期穩定性差。由于我國居民對經濟常識的掌握程度較低,特別是容易混淆CPI同比數據和環比數據的意義,誤將同比上漲理解為環比上漲,從而不斷調整預期。三是受感受通脹的影響較大。我國居民易根據自身消費情況與CPI進行對比,形成感受通脹大于實際通脹的觀點,從而調高預期水平。鑒于此,做好通脹預期管理,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對穩定物價水平、增強貨幣政策操作效果具有重要意義。立足我國公眾通脹預期實際情況,結合國際通脹預期管理經驗,我國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通脹預期管理。
1.明確中央銀行反對通脹的決心與態度。我國中央銀行目前仍實行多重目標,而目標之間又相互存在沖突,中央銀行應明確將價格穩定作為主要目標。即使政策措施可能會暫時偏離價格穩定,也應對公眾進行明確的引導,即最終會回歸價格穩定的目標。
2.傳遞政府將有力防控通脹的信號。由于政府在公眾中的可信度較高,因此政府應及時傳遞已經知曉公眾形成通脹預期的信號,并傳達堅定的信心。
3.準確把握信息披露時機,合理控制信息披露的清晰度。中央銀行在面臨公眾通脹預期形成之初,應準確把握信息披露的時機和程度,引導公眾通脹預期更接近實際通脹率,同時增強信息披露的藝術性和前瞻性,減少模糊性措辭的使用,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4.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適當解讀CPI等經濟數據。經濟指標時,配有相關指標的簡短說明,既能準確傳遞數據信息,又能對公眾進行相關經濟常識的普及,穩定通脹預期。
5.構建完善的統計指標體系。由于我國目前統計數據不連貫,統計口徑不一致等問題,我國中央銀行還不能準確預測未來的通脹水平,也不能得出數據化的預期通脹率。中央銀行應與統計部門加強合作,共享經濟金融數據,構建完善的指標體系。
6.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通貨膨脹目標制。短期內我國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還存在一定的困難,但是隨著我國中央銀行獨立性、貨幣政策透明度的提高,以及利率市場化的推進,長期內可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通貨膨脹目標制,從而為經濟創造穩定的環境,使公眾在進行投資和消費決策時不必為未來不可預期的通貨膨脹擔心,有助于公眾更理性的做出決策。
參考文獻:
[1]Forsells.Magnus and Kenny.Goeff:The rationality of consumer inflation expectations: survey based evidence for the euro area[R].Working Paper European Central Bank,2002.
篇5
(一)刑事特情概念
刑事特情,又稱線人、耳目或者秘密力量,是指在偵查活動中,偵查主體選擇具有能接觸犯罪組織或犯罪人員并且原意為偵查工作服務的特殊人員。刑事特情的使用是一種為了發現犯罪線索、收集犯罪證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偵查措施。
刑事特情制度的形成,其依據就是公安部于1984年8月制定并下發的《刑事特情工作細則》。按照公安部教育局編寫的《刑事偵查學教程》,“特情是我國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內部對執行特殊任務的秘密情報人員的通稱;刑事特情是由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部門領導指揮的,用于搜集犯罪活動情報、進行專案偵查、發現和控制犯罪活動的一支秘密力量。刑事特情不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
(二)刑事特情的意義
1.使偵查更主動
偵查活動一般情況下是在犯罪事實已經發生后啟動偵查程序,也有一定的偵查活動是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前或過程中采取的行動。但是,這有一個犯罪行為發生的過程,犯罪事實已經發生時,加大了偵查難度;犯罪行為發生之前或者過程中的偵查活動,是很難做到預估的。所以偵查活動相對犯罪活動是相對被動的。刑事特情是偵查機關的秘密力量,從刑事特情的活動中,偵查機關很多時候能在犯罪事實尚未發生之前就掌握大量的犯罪證據,做到提前打擊;刑事特情提供及時的情報,能讓偵查機關在犯罪正在發生時就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做到人贓歸案;即使犯罪事實已經發生,再啟動偵查程序,由于刑事特情和犯罪分子之間已經保持了一定聯系,對于收集證據和抓獲犯罪分子也是很有效的。所以刑事特情的協助使偵查活動更加的主動。
2.節約偵查成本
刑事特情的使用涉及一定管理和經濟方面的理念。刑事特情是偵查機關覺得必要時才會使用的,這種必要性體現了市場機制、資源優化管理等內涵。偵查機關往往在評估偵查成本時,出現招募刑事特情出現正效益時才會使用刑事特情。表現在,刑事特情能夠迅速的偵破案件,使偵查消費的時間、人力、物力和財力不會太大;刑事特情所取得回報相對偵破案件所帶來的偵查價值來說較低。在很多涉及交易犯罪中,刑事特情的使用往往能迅速的破案,使十分小的成本帶來十分大的偵查價值。
3.提供有效情報和證據
當今隨著社會的發展,犯罪分子的智能化和專業化不斷提高,給偵查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挑戰。犯罪分子手段多樣、隱蔽、狡猾,使得偵查機關在活動中一些常規偵查措施時常很難奏效。而刑事特情能夠出入任何場所,能夠進入任何組織,對于打入犯罪集團內部的刑事特情來說,收集犯罪情報就相對比較容易,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二、刑事特情制度在我國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刑事特情的司法適用
目前我國對于“刑事特情”的管理,主要依據是1984年公安部制定的內部規范文件《刑事特情偵查工作細則》。這一部二十年前的文件在很多地方都不能體現當今時代對刑事特情這一制度的完善和規范的要求,所以對刑事特情很多行為的約束存在很大爭議。一般而言,刑事特情只是監視偵查對象、了解犯罪信息,以提供給偵查機關,促進案件的偵破。然而,在酬金的激勵下,刑事特情“極易跨越純粹被動的監視與煽動犯罪之間的界限”,誘使他人犯罪。同時,在緊急情況下,“刑事特情”為避免身份泄露或者取信于犯罪組織,會參加偵查對象的犯罪活動。但是刑事特情在很多時候要得到犯罪組織的信任,就必須采取非常行動,表面上對于犯罪人和犯罪活動進行適當的配合。那么,刑事特情到底能不能實施犯罪,在我國現行法律來看,就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二)我國刑事特情困難的處境
在我國,因為在司法實踐中刑事特情的概念比較模糊,沒有明確的管理辦法和法律規則,所以導致目前我國刑事特情及其制度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
首先,刑事特情身心得不到保護。刑事特情為偵查機關獲取情報的方式是欺騙犯罪分子,這是難度和危險并存的工作,同時刑事特情也要“雙向工作”,既要嚴格履行偵查機關的指令,也要在犯罪分子面前保持一定的警覺和附庸。
其次,刑事特情經濟得不到保障。刑事特情的定位本質就是為公安機關提供犯罪情報從而獲得報酬,但是報酬這一點很難的到保障,現實來看有如下問題。一般來說,刑事特情在犯罪集團“工作”所獲取的非法報酬,是不能占為己有的,要依法向公安機關繳納,但是刑事特情長期和犯罪分子生活在一起,這種非法財物的流失會會影響刑事特情經濟的平衡(跟不上犯罪分子的消費、財產流失會被懷疑或刑事特情心理失衡);再者,由于公安機關預算和財政的不足的問題,很多刑事特情在冒著“高風險”的同時得不到“高回報”;同時,由于很多刑事特情身份的問題,有犯罪前科,或者被公安機關掌握了犯罪證據,時長低回報甚至零回報也受迫擔任刑事特情的工作。
最后,刑事特情的活動范圍收到爭議。一般來說,刑事特情只擔任為偵查機關收集犯罪情報和證據的任務,但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在很多犯罪暴利和警方酬金的誘惑下,很多刑事特情鋌而走險,超出自己的規定范圍進行活動,在司法中遇到很多問題和爭議。關于司法實踐的問題,下一節著重討論。
三、刑事特情制度在我國構建的設想
(一)刑事特情的管理
刑事特情的管理應從三個方面做好工作。刑事特情的建檔,刑事特情的契約,刑事特情的領導。
1.刑事特情的建檔
刑事特情的建檔在于使用任何一名刑事特情必須建立十分完善的檔案,對刑事特情之前的人生所有信息都應徹底查清,也要根據刑事特情的人生經歷來判斷刑事特情的可靠性,一定要避免出現“雙面刑事特情”的情況出現。同時也應該適當的給刑事特情更換身份信息,使刑事特情在工作的時候能以沒有壓力的身份去工作。
刑事特情的契約我認為是刑事特情制度中最核心的東西。刑事特情本身就是一種和警方的契約形態,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服務性的交易,所以契約是穩定這關系的重要憑證。契約中應該注明的問題:刑事特情工作的具體目的;刑事特情的工作時間;刑事特情匯報工作和犯罪情報的方式;刑事特情可以活動的范圍;刑事特情可以使用的手段;刑事特情的人身保障;刑事特情的報酬;刑事特情的法律救濟;刑事特情終止的方式等等。刑事特情的契約應以類似合同的形式制定,同時涉及的相關司法概念都要得到對應司法部門的授權和審批,目的在于防止刑事特情工作終止時發生法律和經濟的矛盾。這樣有利于掌控刑事特情的活動主動權和提高司法部門的權威和公信。
2.刑事特情的使用
刑事特情畢竟是一項非常規的秘密偵查措施。容易傷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應嚴格限制其適用范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刑事特情偵查應主要使用于無被害人犯罪的案件,具體包含以下幾類犯罪:走私、販賣的有組織犯罪;武器交易犯罪;重大的偽造貨幣或有價證券案件;危害國家特殊保護利益的犯罪;黑社會性質犯罪及其他形式的有組織犯罪。在運用刑事特情偵查時,為了防止其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還必須有嚴格充分的程序保障。然而,目前作為刑事特情偵查主要適用依據的《刑事特情工作細則》對刑事特情偵查的審查批準、實施與指揮均規定的較為籠統。應該規定偵查機關必須有一定的事實依據和可資信賴的證據才可申請啟動刑事特情偵查程序,由人民檢察院對該申請進行審批并對刑事特情偵查的全過程實施監督,以防止偵查機關濫用權力。
3.刑事特情的考核
一般來說.刑事特情業績考核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刑事特情涉及的案件數量:刑事特情識別的犯罪嫌疑人數量:警察運用刑事特情提供情報信息抓捕人員數或搜查數量:刑事特情提供的情報信息破獲財產案件的涉案值:通過刑事特情提供的情報信息破獲的案件數等等。警方要對刑事特情進行定期考核.以評價刑事特情完成工作的能力和情況。準確的業線考評制度可以為政府部門核算刑事特情經費提供幫助。
(二)刑事特情的救濟
刑事特情同偵查機關之間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系:偵查機關以提供賞金或者減免刑罰作為酬勞.刑事特情為之提供犯罪線索。因此,必須由公安機關內部的監督以確保契約權利的實現,或者另設可靠的外部救濟方式。
1.刑事特情的社會救濟
在刑事特情與警方確定合作關系之前,警方要保證刑事特情的基本安全。對于想改過自新的刑事特情,警方要進行一定的協助和教育,指引刑事特情走上正確的社會道路;對于害怕被流竄分子報復的刑事特情,警方要進行適當的轉移,從時間和空間上避開刑事特情以前的活動范圍;對于生活十分困難的刑事特情,提供基本的保障,避免讓刑事特情因為生活困難的問題而踏上犯罪的道路。
2.刑事特情的契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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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準則與職業判斷互動研究
( 一 )國內會計準則與職業判斷互動研究 我國會計職業判斷的研究比較晚,2000年以后有學者開始注意到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留給職業判斷的空間。目前關于職業判斷在準則中具體運用的研究涉及到資產減值,或有事項,收入確認,借款費用,債務重組,非貨幣易,關聯方交易等具體準則。一般是通過解釋準則的具體規定來分析哪些情況下需要職業判斷,以及如何進行判斷。程小琴(2007),趙紅英(2007)等人研究了公允價值與職業判斷的關系,分析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多重性,認為公允價值的計量離不開職業判斷,會計職業判斷是公允價值運用的基石。在職業判斷引導機制與準則的結合研究方面,張世興(2004)分析了會計職業判斷引導體系的內容及構成,認為會計職業判斷引導體系分為權威性引導和非權威性引導,內容上包括指南,解釋,公告和補充等。鄭山(2005),從影響會計職業判斷的主要因素入手,對部分企業在執行會計制度中濫用職業判斷的原因及手法進行分析,從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公司治理,會計監管,會計人員素質等多方面提出了提高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和會計信息質量的對策。對于準則制定與會計職業判斷,劉金星等(2006)對英美會計職業判斷的基礎條件,實施范圍,程度及其效果進行了對比分析,發現會計職業判斷的基礎條件――會計準則對會計職業判斷有較大的影響。因而得出對我國的啟示是:準則的制定應偏向原則導向模式,會計職業判斷應逐步推行。
( 二 )國外會計準則與職業判斷互動研究 早期的審計研究表明,在沒有明確的正確標準時,對相同問題達成的判斷共識可以看作對準則的“替代”,在缺乏共識的情況下,準則提供了個體判斷正確性的最重要來源。Watts和Zimmerman進行了實證研究,一方面政府及監管機構會通過各種管制等手段對企業施加影響;另一方面,對準則制定者而言,試圖在公告中涵蓋所有會計實務規則是不可能的,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意味著準則制定在一定程度上總是落后于實務創新,職業判斷可以通過個體或群體的經驗技能暫時彌補制度的空白,并對新準則的制定起到實驗作用。對于那些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準則,預先暗含的職業判斷空間也為準則制定者抵御外界壓力并將責任推卸給判斷主體提供了辯解的借口??梢?,準則傾向于反映政治和成本效益妥協的結果,而并非一定是最佳的實務。這些研究表明準則和判斷之間存在微妙的關系,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對職業判斷與會計準則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對《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手冊》以及非加拿大準則要求的判斷分類進行了歸納。包括提及“判斷”的措辭,要求作出選擇的判斷,條件句是否適用的判斷,有關詞語含義的判斷,準則的實質要求作判斷。該研究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得出了職業判斷過程,判斷中的復雜問題等多方面的結論。
( 三 )研究評述 我國對會計準則和職業判斷的互動研究主要集中在技術操作和具體運用方面,并且多從具體準則入手,或者研究準則整體的架構與制定,很少分析準則中關于職業判斷的語言表述,也沒有對準則應如何引導職業判斷提出明確的建議。國外的研究直接涉及準則與職業判斷互動的不多,隨著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準則中職業判斷空間的爭奪也更加復雜。
二、會計職業判斷影響因素研究
( 一 )國內會計職業判斷影響因素研究 許家燕、楊親(2003)把會計職業判斷的影響因素分為主體因素,客體因素和環境因素。主體因素包括知識和經驗,需要和動機??腕w因素包括問題的復雜性,重復性,規范程度、類型和要求的判斷質量。環境因素包括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公司治理,生產經營特點等。邱丹、戴蓬軍(2007)從組織行為學中的個性心理特征角度來分析個性對會計職業判斷的影響。影響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個性心理特征包括氣質,性格,能力,價值觀和態度。氣質分為膽汁質,多血質,黏液質和抑郁質四類。性格按個性的獨立性程度分為獨立型和順從型。判斷的能力包括知識和經驗兩方面。對于價值觀,認為有什么樣的價值觀就有什么樣的判斷行為。對于態度,認為最重要的是工作滿意度,其與職業判斷質量成正比例關系。趙馨燕(2006)從行為學的角度入手,分析了影響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行為的心理因素和環境因素。影響行為的首要心理因素是追逐經濟利益的需要和動機,其他影響因素包括會計個體的價值觀,知覺,個性因素等。環境因素分為有形因素和無形因素。有形的微觀因素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企業的經濟結構,企業行為,管理當局的素質等。有形的宏觀因素包括經濟環境因素,政治環境因素,法律環境因素。無形因素是指社會文化環境及與之相適應的意識形態。許燕(2006)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考察,將會計職業判斷作為一種心理活動過程,分析了影響會計職業判斷質量的判斷情境,即任務環境,激勵與壓力。作者把任務環境分為了簡單靜態型,復雜靜態型,簡單動態型和復雜動態型四類來考察。并列舉了影響判斷過程的任務環境信息的其他特性,如次序效應,信息的數量,信息的表現形式,信息的一致性等。
( 二 )國外會計職業判斷影響因素研究 國外對職業判斷影響因素的研究包括環境因素和人的因素兩個方面。Craig和Michae(1988)研究了不確定性對判斷結果評價的影響。人的因素主要指影響判斷個體的心理因素。Robert(1990)采用實驗研究的方法,檢驗了財務激勵,績效反饋,以及對公正性明確的要求對會計和審計決策的影響。并且將這三個因素與可獲得的決策幫助信息結合進行檢驗。研究結果表明,當不存在決策幫助信息時,這三個因素的存在都會增加決策的準確性,減少決策的多樣性。當存在決策幫助和內含的績效標準時,判斷主體傾向于在決策過程中使用決策幫助。但是當可獲得同樣的決策幫助,并提供激勵時,再提供反饋或要求公正性時,對決策幫助的依賴和決策的準確性會降低,而判斷主體決策的多樣性會增加,結合激勵與反饋因素也會得到相同的檢驗結果。 Karl(1983)對會計系統中的壓力因素進行研究,詳細論述了壓力的好處和影響,壓力與控制,對壓力的預見性,壓力與績效,以及對壓力的管理等,認為當壓力增加時,工作績效會先變好,當壓力繼續增加時,工作績效就會變壞。而對壓力進行預見和控制是有好處的。適度的壓力對會計人員也是有好處的。斯科特.普勞斯(2005)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對一般意義下的決策和判斷進行研究。斯科特總結得出選擇性知覺,認知不協調性,記憶和事后聰明式偏差,情境依賴性,問題的可塑性,問題的措辭和框架,直覺,社會因素,群體決策,過度自信,自我實現預言,行為陷阱等多個方面都會影響判斷和決策。
( 三 )研究評述 國內研究偏重于對所有影響因素的整體論述,沒有對某一方面的因素進行詳細的研究。而且這些借鑒的研究成果在我國的實際情況是怎樣的,是否存在特殊性等都沒有進行實際的調查研究。國外的研究比較注重實驗和調查的方法,對某一具體的影響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但是對影響因素之間是否存在相互作用缺乏整體的把握。
三、會計職業判斷過程研究
( 一 )國內會計職業判斷的過程研究 我國對職業判斷過程的研究一是對判斷程序的研究,關注判斷的步驟和方法;二是對判斷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和目標進行研究。一般認為會計職業判斷的原則包括客觀性,合法性,公允性,適用性,公正性,效益性,謹慎性等。許燕(2006)將會計職業判斷的目標分為終極目標,可操作性目標和具體目標三個層次。終極目標是指真實,正確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狀況;可操作性目標是指合法,公允地進行會計處理和財務報表編制;具體目標依據具體的會計判斷事項不同。劉昱杉(2007)借鑒Brown Collins的思想將會計職業判斷過程分為六個階段:語義判斷――尋找判斷依據――確定目標――實質性判斷――對重要事項的判斷過程和重要的判斷步驟進行復核――會計處理和披露。
( 二 )國外會計職業判斷的過程研究 Michael 和Gibbins(1984)依據心理學和會計審計研究的成果,形成了對會計職業判斷機理的理論觀點,提出了大量的觀點,推論和研究假設。作者將會計職業判斷分為常規判斷和非常規判斷進行考慮。對于常規判斷,從判斷者的經驗,刺激因素,判斷過程,決策行為和反饋這四個方面共提出了18項假說,對于非常規的判斷共提出了3項假說。基于判斷者經驗的假說認為,經驗是一種模式作為長期記憶存儲,可以對判斷形成指導?;诖碳さ募僬f認為判斷是對感知的反應,學習和感知不同,判斷就不同。判斷過程的假說認為判斷是一個持續的遞增的過程;判斷是有條件的,判斷程序基于所感知到的信息;判斷過程始于對模式的搜尋,這種“搜索――取回”程序是“線索――驅動”型的。 對于決策行為的假說認為,模式規定了有意識的反應選擇,行動和選擇被有意識地連接起來。對非常規判斷的假說認為,有意識的判斷是對環境的反應,完全有意識的職業判斷并不常見。
( 三 )研究評述 國內研究對判斷的心理過程和心理效應涉及地比較少,沒有集中進行研究,分散在影響因素,判斷結果評價等的論述當中。而國外的研究對判斷的心理過程和判斷步驟都有比較詳細的論述。但是國內外研究的共同問題在于,這些明顯合乎邏輯的理性的決策制定模型和判斷步驟能否用于理解和指導真實的決策和判斷過程。
四、職業判斷結果研究
( 一 )國內職業判斷結果研究 有學者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結合層次分析法對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績效進行綜合評價。一般采用的是二級模糊綜合評判,將會計職業判斷績效的影響因素分為經濟業務因素,企業組織因素,會計人員因素。經濟業務因素包括結構和不確定因素這兩個指標;企業組織因素包括組織形式,生產經營特點;會計人員因素包括業務素質指標和職業道德指標。各因素的權重通過層次分析法確定。許燕(2006)對會計職業判斷的質量進行研究,總結了會計職業判斷的評價標準,包括一致性,穩定性,理由充分性,中立性和事實可驗證。并且對會計職業判斷偏誤進行分析,從信息獲取階段,信息加工階段,信息輸出與反饋階段對判斷偏誤進行考察,總結了易得性,選擇性注意,隧道效應,心理狀態,自利性歸因,過度自信等偏誤產生的原因。
( 二 )國外職業判斷結果研究 Waller和Felix(1984)研究了審計師能否從經驗中學習的問題。Bosk(1979)研究了對錯誤的歸類如何影響從錯誤中學習。Craig和Michael(1988)通過對來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荷蘭的不同職位的公共會計師進行調查,研究了職業判斷的質量的問題。(1)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不能保證預期的結果會出現,因此,事前的任何關于判斷好壞的評價都是基于過程的。(2)事后的評估考慮行動的效率和結果,而忽視過程。(3)結合兩種視角就是要考慮判斷的過程和結果的公正性。該研究的第一部分對公共會計師認為的“什么是好的職業判斷”進行調查,并要求被調查的會計師將這些因素歸入12類。 對這些類別進行評分的結果表明不同職位的公共會計師認為的好的判斷的因素不同,但是回復者都認同的重要的因素包括:證據,分析,產生好的結果,最大化好結果的可能性,最小化壞結果的可能性。第二部分,作者依據調查數據對熟悉程度和結果對公正性要求的影響進行了統計分析,結果表明不熟悉環境下對公正性有更多要求。合伙人對公正性的需求更多的與保證判斷結果有關,而不是與減少事前判斷的不確定性有關。消極結果出現的可能性增加,則合伙人對公正性信息的需求單調增加。對于非合伙人,公正性的需求可能隨消極結果出現的可能性而單調增加,也有可能呈倒U型變化,當積極結果和消極結果的可能性相等時,達到峰值。
( 三 )研究評述 國內外對判斷結果的評價的研究主要關注定性的指標。我國對評價指標的選擇多基于對判斷影響因素的研究。而且也沒有對處于不同環境(包括組織性質,職位,經驗等)的會計執業人員對判斷結果的評價進行調查研究。國外的研究沒有清楚區分會計職業判斷和審計職業判斷,而對于這兩類判斷,在評價判斷結果時考慮的因素是有區別的。
五、啟示與展望
( 一 )研究方法的多樣化 我國對職業判斷的研究多采用規范方法,很少運用實證的方法,進行實驗研究和調查分析。只有部分學者針對準則的制定和執行進行了問卷調查,而直接針對職業判斷進行的調查研究較少。從研究文獻看,對現狀的分析和職業判斷中存在的問題還是只有比較籠統的論述,而且對職業判斷與準則之間的關系也沒有深入的分析。因此我國對職業判斷的進一步研究應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相結合。筆者認為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調查研究:(1)結合準則的運用對職業判斷中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分不同的會計執業人員進行調查。(2)對會計職業判斷的過程進行調查研究和實驗研究。
( 二 )研究內容的深化 目前會計職業判斷的研究主要涉及到會計職業判斷與會計準則,判斷主體的個體行為和群體判斷行為,判斷過程及判斷中存在的問題,判斷的影響因素。國外將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運用到職業判斷的研究中,并沒有對會計職業判斷和審計職業判斷分別進行研究。而會計師與審計師在會計判斷和審計判斷中的角色,判斷的過程,判斷依據的標準,判斷風險等方面都有區別,因此需要結合會計準則與審計準則,對會計職業判斷與審計職業判斷進行比較研究。我國對于判斷主體的職業判斷行為的研究借鑒了國外關于行為學和心理學的實驗研究成果。由于文化背景,組織環境,法律環境的不同,這些研究成果不一定完全適用于我國的情況。因此需要結合我國的環境對不同層次的會計人員的判斷行為和判斷心理進行研究。如組織內部的激勵政策,組織目標和行為規則對會計職業判斷的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對會計人員角色的影響等都需要進一步的研究。由于職業判斷是一種連續的行為,而且很多情況下是基于經驗的無意識的判斷,職業判斷程序不完全符合實際的判斷過程。對判斷程序和判斷原則目標的進一步研究應考慮如何結合判斷行為與準則的研究成果對實際的判斷工作進行指導;是否應在準則中對職業判斷進行明確的定義;是否應該將判斷的原則,目標在準則中予以說明;是否可以利用判斷的程序引導有意識的判斷。對職業判斷結果的研究并不多。我國一些學者提出用模糊評價法對判斷績效進行評價,而指標權重多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實用性并不強。國外一些認知心理學,行為心理學對判斷結果的研究多涉及反饋對判斷結果的影響,反饋與從經驗中學習的關系,以及判斷錯誤的原因,特點及其動機等。筆者認為對職業判斷結果的研究還可以從立法的角度考慮,是否需要對職業判斷行為作出法律上的規定。如何評判正當的職業判斷與濫用職業判斷的操縱行為。會計師和審計師如何對其職業判斷行為進行辯護等。
( 三 )研究角度的多元化 職業判斷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對職業判斷的研究也要從多角度出發,結合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對職業判斷的研究不僅需要與心理學,行為學相結合,還可以涉及社會學,法學,以及組織理論等多方面。并且還應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判斷行為進行綜合的研究。因此研究應該宏觀,中觀,微觀各個維度并重,既有具體分析,也有整體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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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中國中小企業資金匱乏有多種原因,單靠貸款、投資“輸血”并不能解決中國企業的資金新問題,而使用商業信用,自己“造血”,則可以解決70%以上的企業支付新問題。
假如把資金比做企業的“血液”的話,中國的中小企業現在確實非?!叭毖?,資金依然非常匱乏。而大家(在51次中國改革國際論壇上)談到的基本是兩個方面,一是融資,包括貸款和各種投資,講的是如何從外部向企業“輸血”;二是減輕企業的不合理負擔,講的是在生產后的資金分配中,外部要少從企業“抽血”。這些我們都完成贊成。我們想要說的是,根據我們的調查和試點,單靠外部辦法并不能解決中國企業的資金新問題。中國中小企業的“缺血”有多種原因,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匱乏也必須進行綜合治療。我們更希望討論企業在生產中如何“造血”的新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過程也是制度信用的過程。你有銷售能力,你就有采購信用。賒購原材料所使用的就不是銀行的“血”,而是企業自己的“血”。在市場經濟中,由于成本低廉,手續簡便,企業總是首先使用自己的信用,只有在企業自己的信用周轉不開的時候才借助銀行的信用。國外企業之間支付總是企業信用在唱“主角”,銀行信用只能當“配角”。在國外,72%企業支付使用商業票據或者企業信用,8%使用銀行票據,15%透支,5%使用現金。而中國企業得了“白血病”,“造血”機能被破壞了,自己沒有信用,只能使用銀行信用支付。中國企業之間的支付是銀行信用在唱“主角”,企業信用連個“配角”都夠不上。中國企業的支付80%使用銀行存款或者現金,18%使用銀行票據,2%使用商業票據。
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長期生存,企業不能總靠“輸血”生活,必須恢復和建立企業的“造血”功能,只有充分使用自己的商業信用,才能有資格和國外企業進行平等競爭。因為,從外部“輸血”是要支付成本的,而自己“造血”是生產的副產品,成本僅僅是規范自己的行為。由于使用票據多,使用貸款和現金少,國外企業財務費用是比較低的,利息僅占企業盈利(利潤和利息之和)的30%,企業盈利的70%被留在企業成為利潤;而中國企業使用貸款太多,盈利還不夠繳利息,應繳利息是盈利的1.47倍。實際情況是中國企業用盈利的71%只繳了48%的利息,盈利的29%被留為利潤,還有52%的銀行利息拖欠著。
假如中國企業使用商業票據接近國外企業的水平,每年有10萬億元以上的采購使用企業票據支付,僅由于節省財務費用,同時也是增加的企業利潤就有5000億元。在這種意義上說,為了搞好搞活中國企業,非凡是應對WTO的挑戰,為了中國企業和境外企業公平競爭,中國企業亟需要發展各種商業信用。
二、商業銀行為中國中小企業貸款在貸款總量中的比重已經接近極限,進一步要求銀行貸款是不客觀和不現實的,解決中小企業資金新問題需要從多方面考慮。
正象夏小林在為本次會議提交的論文中談到的,中國的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貸款在貸款總量中的比重已經超過50%。和國際比較,這一比重已經接近國外銀行為中小企業貸款的極限。由此看來,進一步要求銀行為中小企業貸款既不客觀又不現實。解決中國中小企業資金新問題不能僅僅盯在貸款上,根本出路在于在企業之間建立互相信任的關系,進而建立企業信用體系。貸款和商業信用的關系又可以比喻為“化肥”和“農家肥”的關系,中國企業無論大中小,各類企業所使用的“化肥”(貸款)都已經達到極限,中國實體經濟所短缺的不是貸款(“化肥”),而是商業信用(“農家肥”)。中小企業不制造商業信用,貸款滿足不了他們的資金需要;而大企業不造商業信用,盡管貸款、股資可以保證資金供給,但是超量使用外界資金,就象超量使用化肥一樣,從長遠看,很可能毒化大企業自己的信用制造機能。
三、中小企業既然是重要的經濟主體,也應該是重要的信用主體。但是,在中國的經濟主體中,至今有三個,其中包括在中小企業還不是信用主體。
中國改革的最大成功在于金融。在26年里,中國從一個資金極其匱乏的國家一躍成為資金非常充裕的國家,充足的資金保證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從資金使用者角度看,中國改革的最大失誤也在金融。第一大失誤是忽視了中小企業等經濟主體的信用建設。中國只有銀行、國家、外資和少數大企業的信用,沒有廣大中小企業的信用。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絕大多數中小企業、農民和勞動者已經成為中國不可替代的經濟主體,但是至今他們還沒有合法的信用權利。第二大失誤是金融資源嚴重浪費,銀行的存款嚴重過剩,國家的外匯嚴重超儲。第三大失誤是金融風險居高不下,不良資產有增無減。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和信用主體是高度統一的。你是經濟主體,也就是信用主體。你有資產,就有信用;你有經濟活動,就有信用活動跟進。當代中國已經有經濟主體摘要:大企業、中小企業、勞動者個人、商業性金融機構、人民銀行、中心政府、地方政府和外資單位。中國金融失誤重要原因是金融改革只抓了金融體系自身的建設,建立了商業性金融機構、人民銀行、中心政府和外資單位等五個經濟主體的信用,而忽視了社會其他三個經濟主體——中小企業、勞動者個人和地方政府的信用建設。在當代中國,金融體系是商業銀行、券商、保險公司、投資銀行和大企業(非凡是上市公司)的“天堂”,他們總有圈不完也花不完的錢。而對廣大中小企業、勞動者個人和地方政府而言,雖然也是經濟主體,但是還根本夠不上信用主體,他們是被中國金融遺忘的“包袱”,是信用不良的被批評者。
四、從中小企業需要金融的角度看,中國金融體制和體系存在忽視信用,金融自我循環和國家壟斷等三大缺陷。要解決中國經濟社會各種失衡新問題,首先必須解決金融信用失衡新問題。
26年來,中國的金融改革是基本上是按照資金或者資本所有者,非凡是按照大的資本所有者的需求設計的,而不是按照資金的使用者,非凡是中小資金使用者的需求設計的。從資本所有者角度看,中國的金融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從資金需求者的角度看,它又是不成功的。金融要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需要克服許多重大缺陷。其中包括摘要:
1、金融和信用兩張皮,崇拜金融,忽視信用。多頭領導和重復建設的做法很可能延誤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實際上,金融發源于信用,信用是金融的母親,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是信用的規范,是信用的應用,兩者不可能分家。從探究角度看,信用新問題必須和金融新問題捆綁在一起探究,兩者都不能單獨探究。只有信用搞通了,金融才能搞好。但是,目前在中國國內,從探究領域到實踐領域,到處都在崇拜金融,忽視信用。這好比是崇拜子女,卻忽視他們的母親一樣。
其實,金融是根本不需要也不應該崇拜的,現代金融及貨幣都是一種虛擬的和人為的制度布置。在資金使用者看來,人類被金錢束縛了手腳,充當金錢的奴隸,是當代經濟金融制度和體系的最大恥辱和悲劇。國內外的經濟和金融教材至今還是為資本、資金所有者編的,都缺少資金使用者關心的信用方面的內容,非凡是缺少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和社會信用的內容。從這些經典著作中根本找不到低成本解決中小企業和勞動者個人信用新問題的答案。
從實踐角度看,目前,中國的金融和信用體制也存在嚴重弊端,在中心正式文件中,信用新問題僅僅被列入市場體系建設。在實際工作中,人民銀行、商務部、工商總局等政府許多部門都在領導信用建設,各部門的積極性自然是好的,但是,這種多頭領導,很難協調,很難形成合力,很難抓到點子上。這種重復建設的做法很有可能延誤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從理論上說,信用建設應該在人民銀行的領導下進行,應該在人民銀行之下,和銀行、證券、保險監督委員會并列,成立社會信用監督管理委員會。
2、金融和經濟兩張皮,金融束縛了經濟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金融脫離經濟自我循環新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貨幣和金融作為一種人為的制度布置,和自然資源是不同的,它不應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因素。按理說,經濟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是經濟的表現,經濟和金融應該是高度統一和密不可分的。應該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設計和布置金融制度,而不是要求經濟社會發展適應現存的金融制度。正如,我們應該按照腦袋的大小去配帽子,二不應該按照帽子的大小去修腦袋一樣。人類不應該象鄭人買履那樣,被自己設計的制度束縛了手腳,中國需要的是駕御金融而不是將就金融,一定要打破人們金融至上,金融統治經濟的思維定式。
現在的中國,主張經濟金融化,搞金融崇拜和金融神秘化的人太多,為資金所有者探究、辦事和說話的人太多;主張金融經濟化,搞金融大眾化的人太少,為資金使用者探究、辦事和說話的人太少。而實際上,中國既需要經濟金融化,也需要金融經濟化,至于孰重孰輕則要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情況而定。
改革之初,中國是一個資金極度匱乏的國家,需要以經濟金融化為主。我們搞經濟金融化,引進外資,鼓勵存款,增加貸款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改革提供了充足的資金,廣義貨幣的增長速度幾乎是經濟增長速度的2倍,金融行業功不可沒。
經過26年的發展,中國再也不是一個資金匱乏的國家,而是一個資金嚴重超量發行的國家,繼續以經濟金融化為主已經不符合國情,而應該轉入以金融經濟化為主。目前中國龐大的資金并沒有和實體經濟緊密結合,而是虛懸在實體經濟“頭”上,在極其不規范的資本市場里興風作浪??梢院敛豢蜌獾卣f,中國已經是世界上金融脫離實體經濟自我循環新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中國的金融已經成為銀行、券商和壟斷企業、上市公司之間自我循環、自我膨脹,自我沉醉的夢鄉;中國的金融已經離信用,離經濟,離大多數企業,離大多數百姓(包括大多數股民),離大多數地方政府越來越遠。目前的中國,更缺乏的是金融的信用化和經濟化,更需要的是金融更好地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3、國家對金融的高度壟斷已經造成金融和信用資源分配的嚴重不公平。黨中心提出的新的發展觀,已經充分注重到了經濟社會的各種失衡現象。中心提出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五個統籌是一個非常偉大的進步。但是,對金融和信用失衡新問題卻沒有引起黨中心的關注。從中小企業、勞動者個人和地方政府等角度看,中國還應該搞好經濟社會發展和金融發展之間的統籌,重新分配我國的金融和信用資源。實際上,我們已經具備可以分配的金融和信用資源。中國的66.7萬億元的社會財富和11萬億元的GDP生產能力已經完全可以在比較低的水平上滿足13億人口的基本需求。
要解決中國的經濟社會各種失衡新問題,包括解決三農和就業新問題,要做好中心提出的五個統籌,首先必須解決金融和信用失衡新問題,重新分配信用和金融資源。要打破國家對信用發行、運行、結算和風險處理等方面的壟斷,恢復各種經濟主體的信用權利,其中的關鍵是給那些沒有經濟效益,但是有社會效益的單位和有勞動能力的個人,授予正常的信用權利。
五、從中小企業需要信用的角度看,中國社會信用體制建設存在嚴重缺陷和誤區。全社會還在吃國家資金的“大鍋飯”,國家在壟斷金融的同時也壟斷了全社會的風險。
從1980年代清理“三角債”開始,中心政府已經著手進行信用體系的建設,并且取得重要進展,部分地區的企業信用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但是,從全國整個企業群體看,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存在相當大的缺陷和誤區,按照市場經濟對社會信用的要求,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只能打60分,是組成中國市場軟環境“木桶”的各塊“木板”中最短的一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經影響了我國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
一是中國社會信用體系設計全面缺損,體系設計沒有考慮中小企業的權利和需要。一個好的信用體系到底應該具備什么樣的功能,目前國內外還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說法。國內的理解大部分還停留在資信和制裁違信等幾個單個功能上。這和我們只是從銀行的角度設計信用體系有關。而從國外實踐情況看,應該從銀行和企業兩個方面兼顧的角度設計信用體系,這樣的信用體系其基本功能至少應該有三個,而這三大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國是全面缺損摘要:1、打開前門,回報誠信。信用體系不能讓講信用的人吃虧,并應該提供給有的信用和便利。這是講信用企業和個人的基本權利。而現在是講信用的人總在“吃虧”。許多企業、許多人只是要求別人講信用,自己并不想講信用。2、堵住后門,制裁違信。信用體系絕不能讓不講信用的人占到便宜,并一定要讓他加倍付出代價,且不答應其在體系內繼續生存。而我們還在容忍不講信用,少數企業賴帳得到了甜頭,甚至把賴帳當成了經營之道。3、承擔損失,處理風險。信用體系要有雄厚的實力和可行的制度處理一旦有人不講信用所造成的風險。而我們全社會還在吃兩個資金的“大鍋飯”,國家在壟斷金融的同時,也壟斷了全社會的風險。企業還在吃銀行資金的“大鍋飯”,非凡是國有企業吃的還理直氣壯,有的企業甚至在借錢的時候就沒有想還;銀行非凡是國有商業銀行還在吃中心財政資金的“大鍋飯”,不良資產剝離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還都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二是社會信用約束殘缺不全,我們蓋了一座“既沒有基礎又沒有屋頂的信用大廈”。國外市場經濟國家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比較規范和完善的社會信用約束體系,其大體由以下六部分組成摘要:1、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自律——自我約束。2、民間信用的互律和自治系統——互相約束。3、由第三方信用服務系統提供的第三方約束,包括律師、仲裁、會計、審計、評估、評級、征信、保理、擔保等子系統。他們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按照嚴格的規范,為客戶提供保證、證實、審核信用記錄真實性,信用信息,評定信用程度,分擔信用風險等服務。4、金融監督系統——由金融系統提供的金融約束,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從事金融業務時,行使信用監督的職能。5、政府、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器依照法律對社會各信用主體信用的監督和管理——行政約束。6、社會輿論和社會道德監督和披露系統——社會約束。包括各個信用主體之間的互相監督,非凡是包括整個社會對政府信用的監督和制約。
在六大信用約束中,中國目前只有金融和政府兩個約束,中國最缺乏的是最基礎的第一和第
二、第三層次的信用約束,還缺乏最高層次的社會約束。這好象蓋樓,我們用泥土和稻草蓋了
一、
二、三層,用鋼筋水泥蓋了四和五層,而六層的建筑材料是樹枝和塑料薄膜一樣,這種嚴重缺乏基礎又沒有覆蓋的信用約束是不能稱之為體系的。其中,第一層次的自我約束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其前提條件是大多數企業和個人講信用,或者愿意講信用。第二層次的互相約束,在國外是在講信用者和不講信用者的長期博弈中逐步建立的。在經濟轉軌國家,包括中國,建立民間信用體系的主要條件是產品和服務長期供大于求,賒帳成為擴大市場的必要手段。當然,政府和輿論的導向也必不可少。
三是我國正在建立商業信用體系“先天殘疾”。1980年代以來,我國模擬國外的信用建設方式,主要是發展兩大類信用服務機構,一是建立企業自律自治信用機制,二是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務(擔保、保理、資信、評估、評級等)。這相當于信用約束體系的第二和第三層次。但是,由于缺少第一層約束,企業之間不講信用,建立商業信用體系工作碰到了難于克服的困難。對于自律自治組織而言,由于沒有實質性的利益和制裁手段,只是公布講信用企業的紅名單和不講信用企業的黑名單,往往無法發揮其應有功能,民間對不講信用的行為恨不起來,原因是不講信用的風險被國家壟斷了,根本不傷及民間的利益。對于擔保、保理、資信、評估、評級機構而言,由于自身實力的局限,都碰到了公信力不足和風險承受能力不足新問題。目前的各種各類信用服務機構僅僅提供信息服務和信息披露,由于信用信息沒有整合為全社會統一完整的資料,既不能有效制裁企業違信,更沒有手段回報誠信。了解國外企業信用,只要問一下它的鄧氏編碼,然后到鄧白氏公司咨詢一下。而在中國你跑10個部門,也了解不全企業的信用信息,而且,你得到的信息可能還是互相矛盾的。一個納稅大戶,有的可能同時是欠債大戶。
另外,中國的信用服務機構功能都是單一的,各機構之間無法統一協調,由此,三大功能不能統一發揮信用制約功能,由此,也就無法形成信用體系。例如,原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投資在各地組建了一批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社會力量和外資也建立了一批擔保公司。目前,全國大部分擔保公司經營非常艱難。據調查,大部分公司的大部分資金已經被壓死。個別還在運行的非國有的擔保公司,其擔保倍率也不超過3。按照朱善利給會議提交的論文,國外擔保倍率都在20倍以上,甚至60倍??陀^上講,中國以這樣低的擔保倍率經營擔保產業,是非常不經濟的,也失去了擔保的經濟意義。
事實上,在企業和個人沒有信用,資產交易不發達的情況下,擔保公司在中國是很難生存的。新問題之一是許多企業和個人不講信用,企業交納的擔保金(國家規定為貸款利率的一半)不足以彌補風險;新問題之二是一旦有人違約,企業和個人提供的反擔保資產處理和變現非常困難,而個人信用擔保違約就更難有效地進行制裁。
六、中國還在忽視、歧視以至壓制民間的各種信用行為。民間對金融信用體系的態度是摘要:“離不開,惹不起,又講不通?!睂嵺`證實,非金融單位完成有能力處理和經營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國際經驗也表明,非金融單位結合生產流通等經濟活動開展金融信用業務是社會金融業務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的居民財富已經達到38萬億元,占全社會財富的58%,存款已經超過10萬億元,占全部存款的近一半,中國非國有經濟的從業人員的已經超過就業人口的三分之二。中國的民間信用具有巨大的潛力和需求。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小企業的資金80%以上還是通過自己積累和民間渠道解決的,而且這些民間信用渠道絕大多數還是非法的。孫大午民間借貸發展生產非常合理卻不合法的事件,就暴露了我國有關金融法律的過時和僵化。如何承認(?)、引導、規范、支持和幫助民間信用的發展是中國金融改革必須正視的新問題。
目前,中國農村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主要對象是鄉鎮企業。廣大農民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農村的民間金融,農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相當大比重的投資由借貸資金承擔,大多數農戶碰到如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時,也需要舉債。無論像“合會”這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互質的自由借貸,農村都非常活躍。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6.0%,其他占1.2%;而1995年的數據是29.6%,67.9%和2.5%。中國農村“高利貸”規模估計高達8000億到1.4萬億元,僅浙東南地區就有3000多億元。
國家機關非凡是人民銀行應該認真對待,進而熱情幫助非金融機構的非金融信用的創新活動。比如,民間企業之間的債務新問題,俗稱“三角債”新問題。實踐證實,政府注入資金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角債”新問題。在長期的經營實踐中,民間創造了許多更有效的方法,有的地方政府也在支持民間的解債試點。部分做法受到了企業和地方經濟主管部門的歡迎。但是,中心政府對金融信用領域的絕對壟斷,使許多地方政府對非常有意義的信用項目,望而生畏;而我們的銀行對這些非金融的信用項目又不削一顧。這可能是我國非金融信用長期得不的發展的重要體制原因。中小企業對金融信用體系的態度可以用九個字概括摘要:“離不開,惹不起,又講不通?!?/p>
比如企業非凡是中小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也就是企業之間的賒購賒銷,對于企業既經濟實惠又方便簡捷,但是對操作者它既麻煩又多風險,而人民銀行目前又不管這一段。銀行認為這是“雞肋”,既不愿干也不想干??墒牵嗣胥y行還不讓非金融單位干,理由是這事關金融信用又多風險,不是金融單位不能干,金融單位不干,別人也不能干。實質上根子在于別人干就沖擊了銀行的中間業務,金融壟斷的利益是不能侵犯和不可侵犯的。
實踐證實,非金融單位完成有能力處理和經營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1990年代,東北的許多鋼鐵、煤炭、機械和有色金屬生產企業(包括鞍山鋼鐵公司、本溪鋼鐵公司、撫順特鋼公司、鶴崗礦務局、阜新礦務局、第一汽車廠、瓦房店軸承廠、撫順鋁廠等)從解決“三角債”入手,創造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商業信用模式,有抹帳清欠,造鏈易貨,債權采購,債權還債,提單交易等。有力緩解了企業資金不足的矛盾。東北地區企業銷售收入30%通過商業信用結算實現的。沈陽市政府成立的沈陽信用中心則為19戶國有企業發行了以提貨單為抵押的實物信用證4000萬元,在東北地區周轉支付6820萬元。目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探究院依然具備設計和指導商業信用項目的能力。
國際經驗也表明,非金融單位結合生產流通等經濟活動開展金融信用業務是社會金融業務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國的保理公司都有金融職能(中國的保理公司還沒有),日本的綜合商社就有融資功能,美國的安然公司倒閉前就有企業信用中介的業務,而會員制的易貨公司在國外已經發行了各種各樣的內部貨幣,有易貨元、易貨額度等。設在美國芝加哥的國際易貨組織甚至還發行了在易貨公司之間流通的內部貨幣,國際元。
七、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建設也存在嚴重誤區。企業的信用包括自律、自衛、自為等多個方面,而不僅僅是從外部為企業融資。有遠見的中小企業已經開始了企業自身的信用建設。
企業自身的信用建設好象是一個被社會遺忘,也被銀行和企業自己遺忘的領域。其實,企業的信用新問題不僅僅是從外部為企業融資,還包括信用自律、信用自衛和信用自為等多個方面。而所有這些方面都還沒有提上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議事日程。
企業信用自衛的內容包括設計賒銷和應收制度,防假防騙,應收賬款催收,債權轉讓和出售,參和債務人清算,減少已經發生的損失等方面的內容。國外已經有保理專業,國內現在也有保理公司可以提供專業化服務。而國內絕大多數企業非凡是廣大中小企業,目前還沒有設立專門的信用保理部門或者保理專業人員。在“三角債”非常嚴重的時期,個別企業只是在財務處或者法律處設置了“清欠”(清理應收賬款)部門或者崗位。
企業信用自律的內容是企業自我尊重,自我約束,老實守信,不做假,不賴帳,依法經營,不坑害別人。這需要有足夠的社會壓力。
企業信用自為的內容包括自己發行信用,節省財務費用,也接受別人信用,擴大自己的銷售,它滲透在企業經營的整個過程當中。
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有非常規范的信用體系,企業信用的權利和義務是高度統一的,也是不可分離的。從長遠考慮,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要指望總能通過不就信用獲得好處。中國現在的市場經濟從信用角度衡量,才剛剛及格。由于國家壟斷了風險,你可以賴帳一時,因為是國家的錢大家都可以賴。但是,在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的過程中,國家對金融和風險壟斷終將被打破,國家也不可能繼續承擔不斷擴大的社會風險。隨著社會信用體形的建立,企業的信用行為也將逐步得到規范。有遠見的中小企業已經從現在做起,從我自己做起,主動積極地開展了企業自身的信用建設。
八、從中小企業角度看,中國金融信用改革的基本方針還有待進一步地充實和轉型。應該按照資金使用者的需要來補充金融信用體制改革的內容,非凡要滿足中小企業、個人和地方政府對金融信用的多樣化需求。
目前,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一樣已經都是買方市場,而我們的金融改革還在由供給導向,按照資金所有者的要求進行改革。我們在批發金融、資本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等方面已經接近國外的體制,這是中國金融改革比較輕易改革的部分,是資金匱乏時期實現買方金融的改革取向所取得的成果。而目前的中國已經進入資金相對比較充裕的賣方金融時期,更應該按照資金使用者的需要來設計和進行改革。中國的金融信用體制的基本方針還有待進一步地充實和轉型。而這些恰恰是我國金融改革所遺留的、最急需和最困難的部分。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摘要:
一是為滿足企業、個人和地方政府對金融信用的多樣化需求,要進一步打破政府對金融行業的壟斷,大力推進商業銀行的民營化,發展中小民營銀行,形成大中小配套的銀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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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原則。
誘惑偵查只能服務于查明案情的目的需要,基于必要性原則實施。也就是說,只有在其他偵查方法獲取證據或偵破案件的希望渺?;蚴掷щy時,才能使用誘惑偵查的方式。誘惑偵查是利用人性弱點達到目的的偵查措施,有“骯臟手段”之稱。其本身的構造方式決定了它有侵害人權,淪為犯罪制造工具的可能性。如果其他常規性偵查方法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不應貿然采用誘惑偵查的方法。
2.適用主體。
新刑訴法僅將實施誘惑偵查的權利授予了公安機關,排除了檢查機關進行誘惑偵查的可能性。雖然在實踐中,有些地方的檢察機關已開始在自偵案件中使用誘惑偵查的方式,③但是此次立法并未對之加以確認。由于誘惑偵查是偵查主體有組織的行為,反映的是作為一級偵查部門的組織的意志④,誘惑偵查的實施主體通常被限定在“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人”的范圍之內。因此,第151條中規定的“相關人員”主要是指偵查人員,即在公安機關從事偵查等活動的公安人員。當然,基于偵查工作的需要,在公安機關的組織和指導下,也可安排非公安人員實施偵查行為,但是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自行進行誘惑偵查。
3.審批程序。
誘惑偵查的啟動采取內部審批機制,經由公安機關的負責人決定即可適用。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內部尚無統一的規范性文件對喬裝偵查使用的審批權作出明確規定,但從整體來看,是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修正案中的規定對現行做法給予了確認、肯定,與實踐中的審批權設置保持一致。因此,當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采用誘惑偵查的方式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負責人提出申請,說明根據、理由,由公安機關負責人進行審查、批準。
4.行為限制。
隱匿身份實施偵查是以人力欺騙為原理的秘密偵查方式,參與實施秘密偵查的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不當偵查行為誘發犯罪的可能性均是不容忽視的風險。為此,修正案對秘密偵查方式進行了限定。一是“不得誘使他人犯罪”。事實上,這是針對實施誘惑偵查行為作出的一個原則性規定。所謂“誘使他人犯罪”,通常是指對本沒有犯罪意圖的人加以引誘,使之產生犯罪意念,進而實施犯罪的行為,包括“渲染犯罪的益處、打消對方的顧慮、為對方提供犯罪條件等,使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產生犯罪意圖”⑤。這是在偵查活動中所不允許的。國家的職責在于打擊、控制犯罪,而不是制造犯罪,因此必須將誘惑手段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堅持適度性、相應性原則,禁止過度誘惑。由此可見,“不得誘使他人犯罪”同時是判斷合法誘惑偵查與非法誘惑偵查的基本界限。二是“不得采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發生重大人身危險的方法”。這里強調的是可能,也就是說,如果實施誘惑偵查存在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發生重大人身危險可能性,就不能采取此種方式。
二、誘惑偵查方式法律規制的不足
刑訴法的修訂將誘惑偵查方式納入法制軌道,使得實施誘惑偵查行為有法可依,是立法上的一個進步。但是在法治化的背景下,法律對權力的規制不應僅是“授權性規范”,更應是“限權性規范”。正如美國著名的法理學家博登海默所言:“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約束和限制權力,而不論這種權力是私人權力還是政府權力。在法律統治的地方,權力的自由行使受到了規則的阻礙,這些規則迫使掌權者按一定的行為方式行事。”⑥然而,目前的立法對誘惑偵查行為的限制過于概況化、原則化,尚不能對其形成切實有效的規制。
1.有效的司法審查機制缺失。
新刑事訴訟法將行使誘惑偵查方式的決定權賦予公安機關,依舊遵循我國自偵自監的審批程序。誘惑偵查合法地位的確立,本就是立法者在權衡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和使用欺騙性偵查手段的負面價值后做出的政策選擇,如果“從決定到具體實施誘惑偵查的整個過程都由公安機關負責,其中沒有一個為法律認可的‘第三者’的介入和制約,其程序的公正性值得質疑”⑦。由于我國刑事偵查程序不具備控、辯、審三方構造,對偵查權的制約以行政手段為主,缺乏相應的司法控制機制,既沒有中立的裁判者進行嚴格的司法審查,也沒有檢察官對偵查進行全面的指揮和控制。檢察權和審判權很難對偵查權形成實質的監督。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在運用誘惑偵查手段時,基于案件順利偵破和保障誘惑者安全的考慮,均會采用秘密進行以及事后保密的做法。由于誘惑偵查始終處于相對封閉的狀態,公訴機關和審判機關不易了解到偵查過程以及相關行為,為此也就很難對其正當性作出判斷,而誘惑偵查的存在與否很多時候會關系到證據采信,并最終影響定罪、量刑。因此,誘惑偵查的審查監督機制亟待完善。
2.“誘發犯罪”的判斷標準不明。
誘惑偵查通常被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論文格式即偵查機關對原無犯罪傾向的人實施誘惑,引誘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付諸實施。二是“機會提供型誘惑偵查”,即被誘惑者已有犯罪意圖或傾向,誘惑偵查行為只是使這種主觀意圖及傾向暴露出來,或者只是強化其固有的犯罪傾向,促使其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⑧。誘惑偵查的本質決定了無論是犯意誘發型還是機會提供型,都具有誘發犯罪的作用。二者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制造犯罪”,以積極、主動的行為激發本不存在的犯意,從而使犯罪發生;后者是“促成犯罪”,為已有的主觀犯罪傾向提供一個實施犯罪的機會,充其量也就是強化犯意,但不引誘犯罪。由于“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有政府制造犯罪之嫌,故為大多數國家所否定,而“機會提供型的誘惑偵查”則獲得了肯定和支持。因此,新刑訴法中規定的“不得誘使他人犯罪”同樣應當是指禁止“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的發生,以此作為區分合法的誘惑偵查行為與非法的誘惑偵查行為的界限。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的《全國部分法院審理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簡稱“大連紀要”)已明確了對“犯意誘發性誘惑偵查”的態度,即認為“犯意誘惑”和“數量誘惑”⑨是非法的偵查方式,應當予以禁止。對存在這兩種非法引誘情形的案件,量刑應當從輕,且不得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從理論、概念上判別誘惑偵查合法與否并不困難,但在司法實踐中具體以何種標準去區分“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與“機會提供型的誘惑偵查”卻并非易事。誘惑偵查中存在兩個基本因素:政府的誘導行為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意圖。基于不同的審查側重點,有主、客觀判斷標準之分。主觀標準以犯罪嫌疑人的犯意有無為依據,客觀標準則強調對政府行為的審查。二者各有利弊,各國并未達成統一的適用標準,而這也是我國在對誘惑偵查進行法律規范的過程中應當明確的問題。
3.違法誘惑偵查的法律后果不明。
違法誘惑偵查通常是指,偵查人員超越法律的界限實施誘惑偵查,包括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以及具有違法性因素的機會提供型誘惑偵查。為保證誘惑偵查方式的依法實施,法律應當明確違法進行誘惑偵查的后果以及救濟措施。只有建立相應的制裁措施,才能真正遏制實踐中誘惑偵查權的濫用和不當的誘惑偵查行為。違法誘惑偵查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被誘惑者的法律責任;二是證據采信;三是違法實施誘惑偵查者的責任。新刑訴法對此均未作出規定,而否定性評價的缺失無疑會使誘惑偵查行為的法律規制流于形式。
三、誘惑偵查方式法律規制之完善
與從既有犯罪結果出發,追溯原因的傳統偵查方式不同,誘惑偵查是對尚未發生或正在進行的犯罪作出的積極防衛。就其本質而言,誘惑偵查有違反法治背景下司法權保守性之特征。也就是說,偵查機關只能“制止和追究正在進行中或者已然的犯罪,而不能憑想象和猜測去偵破案件,追究犯罪。”⑩因此,誘惑偵查方式只能作為一種非常規的、輔助偵查方式存在。為避免純屬憑空啟動誘惑偵查程序,逾越被普遍認可的國家機關道德責任界限,應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在現有立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規制誘惑偵查方式。
1.嚴格適用條件。
由于誘惑偵查方式具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使用這種方法時應遵循嚴格的條件,禁止以普通公民為對象,隨機考驗其抵制犯罪誘惑的能力。如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第110條規定:“在有足夠的事實依據,表明由團伙成員或者以其他方式有組織地實施了重大犯罪行為的時候,允許派遣秘密偵查員偵查犯罪行為。”因此,在誘惑偵查行動開始之前,必須存在基于“足夠的事實根據”的合理懷疑,表明偵查對象意欲實施某種嚴重犯罪,不得僅憑主觀好惡或者空想臆斷啟動誘惑偵查程序。所謂“足夠的事實根據”,并非是指可供起訴、定罪之用的充分犯罪證據,而是指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情報信息,表明有重大犯罪行為的存在。
2.完善監督機制。
誘惑偵查具有隱蔽性,僅以內部監督規制偵查行為,其正當性難以令人信服。為此有必要盡快完善檢察機關對誘惑偵查的監督職能。公安機關決定實施誘惑偵查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報檢察機關備案,以便其對啟動誘惑偵查的事實根據以及實施方案進行全面的審查。此外,檢察機關有權對適用誘惑偵查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督,有權制止和糾正不當的誘惑偵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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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高級管理層的激勵問題,西方學術界做過較多的實證研究。我國上市公司從1998年起才開始在年度報告中披露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情況及年度報酬等信息。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我國在管理層激勵這一領域的實證研究的學術論文呈現出迅猛上升的趨勢。
一、管理層激勵研究領域的界定
由于我國關于管理層激勵研究領域的研究起步較西方國家較晚,因此我們將在借鑒國外關于管理層激勵的實證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一些研究,對管理層激勵的實證研究領域作出界定。大多數研究都認為,管理層激勵的一般方式包括貨幣薪酬(包括底薪和獎金)、持股、股票期權、管理層收購(簡稱MBO)以及其他業績激勵計劃等。在分析文獻的基礎上,筆者認為管理層激勵的實證研究領域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分析管理層激勵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這是關于管理層激勵領域的實證研究中最主要的內容也是人們研究最多的內容;二是分析高管變更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三是分析管理層報酬激勵契約帶來的盈余管理現象以及由此引致的盈余質量問題。
二、管理層激勵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的文獻綜述
1、國外關于管理層激勵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的文獻綜述
對高級管理層的激勵――報酬問題,西方學術界已經做過較多的實證研究。最早的研究由托辛斯和巴克爾(Taussings、Baker,1925)完成,他們發現企業經理報酬與企業業績之間的相關性很小。其后的70多年中,對管理者尤其是高層管理者報酬的研究引起了經濟學家、心理學家、人力資源管理專家和企業戰略規劃者的廣泛關注。
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邁克蓋爾、豈尤和艾爾賓(Mcguire、Chiu、Elbeing,1962),馬森(R.Massnl,1971),西塞爾和卡羅爾(Ciscell、Carroll,1986),詹森和墨菲(Jenson、Murghy,1990)等都利用各自不同時期的數據研究了經理報酬和企業業績之間的關系。墨(Murghy,1985),高夫蘭和斯米德(Coughlan、Schmidt,1985),約斯考、羅斯和謝帕德(Joscow、Rose、Shepard,1993)等還研究了高管持股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并證明了經理報酬和企業業績之間存在正相關性。
2、國內關于管理層激勵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的文獻綜述
(1)管理層薪酬、管理層持股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
關于管理層薪酬、管理層持股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的研究中,目前國內的研究尚未取得一致的結論。
第一,管理層報酬、管理層持股與經營業績不相關。魏剛(2000)以1999年4月30日公布年報的816家滬深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對上市公司1998年年報中公布的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和監事會成員的報酬情況和持股情況進行了考察。該研究通過描述性統計和回歸分析認為:我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年度報酬與公司經營績效并不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數量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并不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數量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不但不存在所謂的“區間效應”,而且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越高,與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的相關性越差。該研究對導致實證結果的原因結合中國的資本市場具體情況進行了分析并給轉型中的中國國有企業提出了寶貴的建議。宋增基等(2005)以在1998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786家A股上市公司(包括同時發行B股)為研究總樣本,以1999-2002年度為研究期間,采用平行數據的統計研究方法。該研究發現: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與公司管理層的持股比例之間基本不相關。國有股份所占比例對經理人員持股比例無顯著性影響,法人股份與經理人員持股比例呈顯著性正相關關系,社會公眾股對公司經理人員的持股情況無顯著性影響。
第二,管理層報酬、高管持股與經營業績具有顯著相關關系。劉斌等(2003)利用逐步回歸和路徑分析方法,對薪酬與企業業績的互動效應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結果表明:決定薪酬增長的因素主要是營業利潤率的變動,決定薪酬下降的因素則主要是總資產凈利率的變動;增加薪酬對提高企業的規模和股東財富有一定促進作用,而降低薪酬會產生一定負面影響。說明CEO薪酬也具有“工資剛性”特征,但是我國上市公司的CEO薪酬也僅有單方面的激勵效果,而沒有預期的制約效果。魏明海等(2004)結合我國制度背景,分析不同控股股東類型下的上市公司管理層激勵的有效性,研究表明,不同控股股東類型下的管理層報酬和持股比例是有差異的:大多數控股類型的上市公司管理層報酬一定程度上與凈利潤或股價相關,但政府部門和外資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管理層報酬計劃并未顯現其激勵性;相對于股價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層報酬更多地與凈利潤相關。
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部分學者認為兩者的相關性取決于指標的選擇,如張勇勤(2002)選取了1998年到2001年滬深上市公司作為樣本,通過定量分析發現: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與高管人員報酬、高管人員持股比例之間不能簡單地得到有效描述,這些評價尚取決于公司業績指標的選擇。
(2)MBO對經營業績的影響
關于MBO對企業經營業績的影響是近年來學者們研究的一個熱點。不同學者對這個問題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結論。通過文獻的整理我們發現,目前在我國認為MBO無助于企業經營績效的學者較多。
第一,MBO有助于經營業績改善。李曜(2004)以上市公司粵美的為分析對象,發現在管理層收購后,企業經營利潤、經營利潤率、現金流量迅速增長,取得了顯著超越同行業的增長速度。黃小花等(2004)對我國管理層收購與公司績效的相關性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管理層持股比例在0%-4.41%的范圍內與公司績效正相關,在4.14%-32.88%之間時關聯程度還有所加強。而如果管理層持股比例大于32.88%則與公司績效負相關。
第二,MBO無助于經營業績改善。益智(2003)發現管理層收購發生的當年和前一年,公司績效有較大上升,但是管理層收購后一年大幅下挫:中國上市公司的MBO并未提高公司績效,股東財富效應也不顯著。林海濤(2005)檢驗了上市公司在財富效應和公司績效方面的效果,結果發現:MBO對于上市公司缺乏積極的影響。其理論解釋是:一方面,管理層收購具有其內在的缺陷;另一方面,我國現階段從制度環境、市場機制到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都與國外有著很大的區別
(3)不同激勵契約安排下的績效比較
關于各種管理層激勵形式的績效影響的比較分析方面,國內對這方面的分析較少,也沒有形成主流的觀點。
童晶駿(2003)將實施股權激勵上市公司的業績與全體上市公司的業績進行比較,并且將激勵效果在不同激勵模式之間進行比較,得出結論:實施股權激勵對我國上市公司提高業績有一定的效果,但不太明顯;當前的激勵模式中以業績股票為主,而從激勵效果看則以虛擬股票期權較為有效。諶新民等(2003)在分析年薪制上市公司時,區分經營者領薪持股、領薪不持股、不領薪但持股和不領薪不持股四種情況,并發現:注重經營者長短期激勵相結合的上市公司其經營業績要優于其他的激勵情況;既領薪又持股的經營者貨幣性年薪要小于只領薪不持股的,而經營業績卻好過后者,反映對經營者的有效報酬激勵長短結合和多元化更有效,而不是僅僅靠提高年薪水平;經營者既不領薪又不持股的經營業績最差。
三、高管變更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
在美國,內部和外部的治理機制為公司經理提供了激勵,使其最大化股東的財富。Anderson、Jayaraman和Mandelker(1992)以股票收益、資產收益和流動性作為績效測度指標,估計了董事長、CEO變動的可能性。他們的樣本覆蓋了1984-1989年穆迪國際報告(Moody’s International Reports)207家日本公司。他們證明高層變動的可能性與資產收益和流動性具有負相關關系。Jerold B.Warner和ross L.Watts(1988)以隨機抽取的269家在紐約和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作為研究對象,檢驗了股票收益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變動的關系。結果表明:公司高層變動與股票收益之間是負相關的關系。以上實證研究的結果表明,公司績效與公司高層管理的變動之間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
龔玉池(2001)在《公司績效與高層更換》選取1993年底之前上市的175家非金融上市公司中的150家公司為樣本,實證分析了公司高層非常規更換的決定因素。高層更換的可能性顯著地與公司績效負相關。
朱(2002)除了分析經營業績低劣是否引起高管變更以外,還分析了高管變更是否改善未來經營業績。該研究發現:高管人員的更換與控股股東的更換密切相關,但是不同業績水平的公司在更換高管人員上有很大的差異。
四、管理層激勵中的盈余管理與盈余質量分析
西方學術界有一些學者針對過程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行為進行了實證分析。DeAngle(1986)利用1973年到1982年紐約和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而提出的MBO64家樣本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研究,她提出發生的公司管理當局有低估盈余動機的假設,但是,實證的結果并未能支持這一假設。Perry和Williams(1994)采用瓊斯模型對主觀的應計項目進行檢驗,結果表明主觀應計項目在之前是負的,導致收益減少。
國內的學者何問陶、倪全宏(2005)選取截至2002年底公認實行了而又可獲取資料的15家上市公司,研究其在前一年是否存在減少報告盈余的會計應計處理;通過擴展的瓊斯模型進行實證分析,沒有發現支持管理層在前一年利用會計應計處理減少報告盈余的統計證據。
由于管理層激勵契約數據無法取得,西方的“分紅計劃假設”在中國還很難得以檢驗。國內關于盈余質量問題的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管理層激勵領域的盈余質量分析(比如:對比不同激勵契約安排下的盈余預測性、持續性、及時性等特征)有待于學術界今后開展更多的關注和研究。
五、評述和展望
目前,我國對管理層激勵領域的研究不斷發展,并取得了很多的成果。但是,這些文獻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樣本的時間跨度太短,很多研究中就只有一年的數據;其次,很多研究沒有分析我國的具體背景,沒有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選擇變量,建立模型。最后,研究的范圍較窄,從我們上面的闡述可以發現,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層激勵與經營績效的相關性的研究上,而其他方面涉及得不多。本文認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斷發展,隨著我國管理層激勵實踐的不斷的發展,管理層激勵領域的研究將會有更進一步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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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全球最大的石油消費國。其石油消費量歷年均占世界石油消費總量的1/4左右,據美國能源信息署預測,到2025年,美國的石油消費將達到每天2730萬桶,占世界石油日消費總量1.192億桶的22.9%。與此同時,美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進口國,其進口量由1990年的每天802.6萬桶增加到2005年的每天1352.5萬桶,其中2000年至2005年六年間的進口平均增長速度達到4%,2005年的石油進口量已經占到世界石油進口總量的27.1%。由此可見,石油安全問題在美國國家安全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美國在實施FTA戰略的過程中,有著比較顯著的石油安全方面的戰略考慮。美國運用FTA戰略,通過加強與石油出口國及石油運輸通道所在國的經濟政治聯系,從客觀上促進和保障本國的石油供應。同時,石油安全問題敦促美國政府尋求與石油出口國之間的戰略聯系,以簽署FTA的方式達到穩定石油供應的目的,石油安全是美國簽署FTA的重要動因之一。
一、美國與石油輸出國之間簽署FTA的實踐
從美國2005年的石油進口數據中可以看出,美國的石油進口以西半球為主,從西半球的進口量幾乎達到總進口量的一半。其中加拿大是美國最大的石油貿易伙伴國,從加拿大進口的石油占總進口量的16.06%,在所有貿易伙伴國中占據首位。其次是墨西哥,比例達到12.18%。在以集團為單位的統計中,從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伙伴國的進口居首位,達到27.13%,從中南美洲的進口量居其次,達到21.21%;中東占第三位,達到17.34%;西非占第四位,達到14.37%。在美國主要的石油貿易伙伴中,有相當一部分已經與美國簽署了雙邊或多邊FTA,也有一部分已經列入美國FTA的談判對象范圍,或者與之談判已經進展到一定程度,自由貿易協定的最后簽署指日可待。美國FTA網絡的石油安全布局清晰可見。
(一)通過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鎖定加拿大和墨西哥兩個最主要的石油供應國。
1.美加自由貿易協定與美加石油貿易
美加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從1986年5月21日開始,到1987年12月10日達成協議,1989年1月1日起生效,共經歷了一年半的談判期和一年的國會批準期。協定簽訂之前,美加兩國的能源貿易長期以來都是在政府政策的干預下,在充滿矛盾的情況下進行的。1973年底,由于中東國家對美國實行石油禁運,美國面臨石油短缺的危機,此時加拿大卻臨時停止了對美國緬因州的工業用油的供應。后來加拿大雖然恢復了這一供應,但它為了滿足國內需求和維持儲備,不斷削減對美國的石油出口。加拿大向美國出口的原油從1973年平均每天132.5萬標準桶下降為1980年平均每天45.5萬標準桶。1980年,加拿大政府又通過“國民能源計劃”,減少外國資本對本國石油和天然氣業的控制程度。與此同時,加拿大為了減少石油出口,還對原油的出口價格實行控制,對出口原油征收出口稅。這些政策加劇了美加兩國在雙邊石油貿易上的矛盾。
對美國而言,如何減少對海外特別是中東石油的依賴,始終是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課題。美國希望通過《美加自由貿易協定》有保證地獲得加拿大的能源供應。雙方經過談判,達成了《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能源協議。具體條款包括:雙方保證將在雙邊能源貿易中實現最大限度的自由;雙方都不對雙邊能源進出口貿易進行任何形式的數量或價格限制。只有在能源枯竭、為了保持國內儲備,或因受到軍事威脅、涉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對能源出口實施數量限制。但在實施這種限制時,實行限制一方必須保證對方能獲得過去三年內其在本國能源供應中所占有的份額的能源供應等。協定簽署后,美國當時的貿易代表克萊頓?尤特將能源一章稱為“協定的明珠?!?/p>
加拿大是凈能源輸出國,美國是加拿大最大的、最重要的能源伙伴。2005年,加拿大向美國出口石油平均每天217.2萬桶,占美國日石油進口總量1352.5萬桶的16.06%,占加拿大日石油出口總量220.1萬桶的98.68%。美加能源貿易在FTA簽署后穩步上升。兩國能源貿易因自然地理毗鄰因素形成了加拿大西部油氣供應美國中西部地區、加拿大東部近海油氣供應美國東部地區的南北垂直貿易格局。美加之間緊密的能源合作關系是兩國經濟密不可分的一個具體體現,對美能源貿易為加拿大能源產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場,構成了加拿大總體外貿順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獲得加拿大穩定安全的能源供應也是美國經濟安全的重要因素。
2.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與美墨石油貿易
墨西哥蘊藏著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同時,墨西哥也是個石油生產大國。據BP公司統計,墨西哥2005年石油產量為每天375.9萬桶,占世界石油總產量的4.8%。墨西哥是一個凈能源輸出國,多余的能源輸出以原油為主?!侗泵雷杂少Q易協定》于1994年1月1日生效,其中的能源條款列于協定的第二部分貨物貿易的第六章。NAFTA簽署后,墨西哥成為美國最重要和最穩定的石油貿易伙伴國之一。以2005年石油貿易數據為例,美國從墨西哥進口的石油為每天164.7萬桶,占美國石油總進口的12.18%,占墨西哥石油日出口總量206.5萬桶的79.76%。美國是墨西哥最大最重要的石油貿易伙伴,而墨西哥是美國僅次于加拿大的第二大石油進口來源國。
(二)爭取促成美洲自由貿易協定,穩定石油供給的總后方――中南美洲的石油供應
1.中南美洲石油儲量及與美國的石油貿易情況
BP(2006)對2005年世界石油貿易的統計顯示,除NAFTA成員國外,中南美洲是美國最大的石油進口來源地,占美國石油進口量的21.21%。同時,美國也是中南美洲諸國石油出口的第一大貿易伙伴國,中南美洲石油出口中有81.29%流向美國。美國從中南美洲進口的原油比例從1989年的14%穩步上升到2006年的19%,其波幅較之中東及非洲要小很多。所以對美國而言,保持穩定供應的石油總后方――中南美洲的石油供給對整個國家的戰略意義顯著。在中南美洲各國中,源自委內瑞拉的原油進口維持在總進口額的12―15%之間;源自厄瓜多爾的原油進口穩步上升,由1%左右上升至2006年的2.4%;源自哥倫比亞的原油進口由1989年的2.4%逐年上升到1999年的5.8%,后又下降到2006年的1.5%。
2.美洲自由貿易協定的提出及進展
1990年6月,老布什發表了《開創美洲事業倡議》(Enterprise for the Americas Initiative)的講話,明確提出要建立一個將整個美洲(共34個國家,古巴除外)聯系在一起的自由貿易體系(FTAA)。但隨著談判的深入,由于農產品補貼等問題無法達成共識,致使FTAA的談判于2005年11月中止,至今沒有突破性進展。
由于FTAA談判的擱置,美國采取了逐步推進的策略,先與單個國家或次區域簽署FTA。2002年12月,經過兩年談判,美智兩國達成協議,并于2003年6月簽署了協定。該協定于2004年1月1日生效,是美國與南美國家的第一個FTA;2003年1月,美國和中美洲國家發起FTA談判。截至2004年3月,美國相繼與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達黎加和多米尼加分別達成協定。除哥斯達黎加以外,美國與各國FTA紛紛進入實施階段。哥斯達黎加于2007年10月7日進行公民投票,結果有51.7%的投票者贊成批準美哥FTA,但該協定要付諸實施,還有待哥議會在2008年3月1日前通過13條補充法律。2003年11月18日,佐利克正式通知國會準備與安第斯共同體進行FTA談判。2005年12月,美國與秘魯完成了FTA談判,并于2006年4月簽署。2006年2月27日,哥倫比亞與美國達成協定,并于同年11月簽署。由于玻利維亞和厄瓜多爾各自的國內政治原因,導致與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中止。
美國與中南美洲國家的FTA中并沒有直接的石油條款,而是在投資條款中詳盡地規定了成員方對另一成員方的投資者和投資進行保護。以美哥自由貿易協定為例,其投資條款被列于第十章,由投資條款、糾紛的解決以及三個附件組成。投資條款由范圍和覆蓋領域、與其他條款的關系、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待遇的最低標準、出現紛爭情況下的待遇、充公和補償、轉移(主要指資本匯出)、表現的要求、高級管理和董事會、投資和環境、利益的拒絕、非常規措施和特殊形式與信息要求等十四條組成。條款非常詳細,其覆蓋的領域包括沒有在附件中列明的所有領域。
對于FTAA,美國一直以來堅持采取多方措施繼續向前推進。2007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部長卡洛斯?古鐵雷斯出訪巴西,與這個FTAA談判最大的阻力國家的發展部、工業部和對外貿易部部長米格爾?若熱(Miguel Jorge)進行商業對話,并于11日發表了商務對話的聯合聲明,聲明中包含增加商業機會和促進創新和增長等內容。
(三)啟動美國中東自由貿易區戰略,爭取全球儲量最大的石油供應區
1.中東的石油儲量及與美國的石油貿易
根據BP(2006)統計,世界一半以上石油儲量在中東。截至2005年底,世界已探明儲量中,沙特阿拉伯占22%,伊朗占11.5%,伊拉克占9.6%,科威特占8.5%,阿聯酋占8.1%,卡塔爾占1.3%,阿曼占0.5%,加上其他國家,中東石油儲量占世界石油總儲量的61.9%。
雖然美國一直以來不斷推行石油來源多元化策略,但中東依舊是美國最大的石油進口來源之一。以原油進口為例,2006年,美國自中東進口的原油比例達到總進口額的20%,與中南美洲基本相當。但是美國與中東的石油貿易不穩定,歷年進口比例波動幅度較大,但總體而言美國的多元化政策在不斷生效,美國對中東石油的依賴在逐步降低,從中東的原油進口比例由1990年的30.4%下降到2006年的20.4%。
2.中東自由貿易區的發起及進展
中東地區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與能源的緣故,在美國的國家戰略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1945年2月14日,沙特國王與羅斯??偨y達成了“石油換安全”的歷史易,從而與這個中東諸國中石油儲量最大的國家保持長久而良好的國際關系,為美國穩定中東石油供給起到重要作用。2003年美國政府發動伊拉克戰爭,從而控制了中東第三大石油儲備國。這些非常手段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并且戰爭會帶來諸多難以預料的后果。比如,伊拉克2005年5月的原油總產量為每天190萬桶,反而比2003年1月美國入侵伊拉克前夕下降了70萬桶,這些使美國意識到和平手段依舊是穩定中東石油供給的最主要方式。
2003年5月9日,布什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的畢業典禮講話中倡議在十年內建立“美國中東自由貿易區”,從而揭開了美國中東自由貿易區戰略的序幕。在此之前,美國已經與以色列和約旦分別簽署了FTA,為中東計劃打下基礎。美國與以色列的FTA于1985年9月1日生效,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雙邊FTA。美國與約旦的FTA經過三輪談判后,于2001年12月生效。
在美國中東自由貿易區戰略開啟后,美國積極展開行動,效果頗佳。2003年1月23日,美國和摩洛哥啟動FTA談判,2004年3月2日達成協定,2006年1月1日協定實施,該協定被美國視為中東計劃的第一步。2004年1月26日,美國與巴林正式發起談判。2006年8月1日,美巴FTA正式生效,該協定使美國朝實現中東自由貿易區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同時,又對波斯灣地區產生了示范效應。2005年3月8日,美國與阿曼正式開始FTA談判,同年10月3日,FTA達成,2006年1月19日,兩國代表簽署了該協定。阿曼成為中東地區第五個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2004年9月,美國貿易代表通知國會將與阿聯酋進行FTA談判。該談判于2005年3月正式開始,到目前還沒有達成協議。
(四)通過BITs和TIFAs爭奪非洲新興石油市場的石油開采權
截至2005年底,整個非洲已經探明的石油儲量為1143億桶,占世界總儲量的9.5%。而美國從非洲進口的原油比例由1989年的22%上升到2006年的26%。
美國在非洲并沒有像在其他石油儲量大的地區一樣大規模開展FTA戰略,一方面是因為非洲很多國家都是世界最貧窮的國家,經濟發展落后,市場經濟不規范,進行FTA談判障礙較大。另一方面是非洲多數國家由于資金和技術的缺乏,沒有自主開采石油的能力,多數國家需要與其他國家的石油公司進行合作。而美國石油公司是各國中較早進入非洲地區的,為保障美國公司在非洲投資的利益,美國積極與多個非洲國家簽署雙邊投資協議(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和貿易投資框架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s)。迄今為止,美國已經與39個國家簽署了BITs,其中非洲國家有八個;而美國與其他國家或一體化組織簽署的TIFAs共有31個,其中與非洲國家或一體化組織簽署的有十個,包括西非經濟貨幣聯盟、東南非共同市場、阿爾及利亞、加納、利比里亞、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尼日利亞、南非和突尼斯等,占美國簽署的TIFAs的32%。在這些投資協定的庇護下,美國石油大企業爭先恐后同西非產油國簽訂合約,繼尼日利亞和安哥拉后,美石油企業還進入了幾內亞比紹、乍得以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并逐步向整個幾內亞灣地區擴張。美國在非洲幾內亞灣地區的石油勘探和開采活動已覆蓋20萬平方公里,涉及近十個國家。
目前,美國在非洲僅選定南非關稅同盟作為FTA談判對象,與其五個成員國進行FTA談判。該談判于2003年6月2日正式啟動,至今并未達成協議。
二、美國的FTA戰略與石油運輸安全
由于石油運輸的獨特性,美國不僅加緊與石油出口國簽署FTA,保證石油供給的穩定,還積極與能確保石油運輸通道安全的國家密切聯系,謀求FTA的達成。
(一)美國巴拿馬FTA――確保通過巴拿馬運河的石油運輸的安全
美國與巴拿馬運河有著比較深遠的淵源。巴拿馬將巴拿馬運河的經營權收回之后,經營運河的收益達到GDP的6%。巴拿馬運河是美國進出口貨物的重要通道。美國與亞洲貿易的1/3是通過運河抵達目的地或美國的。巴拿馬運河也是世界石油重要戰略運輸咽喉要道之一。每天石油運輸的通過量為61.3萬桶,具有極高的戰略價值。而且巴拿馬境內還有一條全長130公里的備用輸油管道,從太平洋沿岸的查庫阿珠爾港到加勒比海沿岸的博卡斯―德爾托羅港,一旦運河被關閉,這條輸油管道是能源運輸的最佳選擇。
美巴兩國于2004年4月26日正式開始談判,2006年12月19日達成了貿易促進協定(TPA),2007年6月28日正式簽署,但協定還需經過兩國國會批準后方能生效。美國通過與巴拿馬簽署TPA,鞏固了美國進出口貨物通過巴拿馬運河的安全,也進一步保障了美國石油運輸安全。
(二)美國阿曼FTA――保障源自中東的石油運輸安全
霍爾木茲海峽位于阿曼半島和伊朗之間,連接波斯灣和通往印度洋的安曼灣,是中東石油輸往歐美東南亞和大洋州的運輸咽喉。目前每年有7.5億噸以上運往世界各地的中東石油經過這里,占海灣地區石油總出口量的90%,全球石油產量的五分之一及出口貿易量的三分之一,被評價為西方石油大動脈。
阿曼地處波斯灣的出???,由于其顯著的戰略位置,美國與阿曼有著比較長久的戰略合作關系。兩國于2005年3月8日正式開始FTA談判,2005年10月3日達成協議,2006年1月19日兩國簽署該協定。美國與阿曼自由貿易區的建成不但對美國的反恐和大中東自由貿易區戰略的實現意義顯著,更為維護來自中東的石油運輸安全提供了一定保障。
三、對我國的啟示
(一)通過與我國主要的和潛在的石油供應國簽署FTA以穩定石油供給
我國是個貧油國,以石油為主的能源安全問題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十七大報告中指出,“積極開展國際能源資源互利合作。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加強雙邊多邊經貿合作”。與石油供應國保持良好的政治外交關系是保障石油穩定供給的重要手段,同時還應積極利用FTA工具,以13億消費者的大市場作為吸引,與石油供應國建立起更緊密的經濟貿易聯系。
我國的FTA戰略起步較晚,在整體戰略布局上與美國相比略遜一籌,尤其是在以FTA作為穩定石油供應工具方面。目前,我國已經于2004年8月6日正式啟動了與海灣合作委員會(GCC)的FTA談判,意圖與這個每年供應我國石油進口總量約40%的產油地區建立更緊密的經貿往來。我國應加快談判速度,爭取盡快與GCC達成協議。前蘇聯地區石油儲量豐富,在我國石油供應中占重要地位,我國應以上海合作組織為平臺,先構建中國―中亞自由貿易區,并以此為基礎盡快構建上海合作組織自由貿易區。與此同時,加快論證中俄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努力爭取開啟中俄FTA談判,為維持和穩定俄羅斯對我國石油供應奠定基礎。
(二)通過與經濟欠發達的石油伙伴國簽署雙邊投資協定來保障我國石油公司的投資利益
西非地區是我國重要的石油供應地區,據BP(2006)統計,2005年我國從西非進口的石油為每天57.4萬桶,占我國石油進口總量的16.96%。我國石油公司在非洲地區投資活動頻繁,我國應加快簽署或不斷完善與非洲國家的雙邊投資協定,在投資條款中加入詳細的保護成員方投資者和投資的條款,并增加與能源貿易相關的服務貿易條款,同時在投資條款中包含比較詳盡的爭端解決條款,防止能源開采后雙方出現爭執無法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發生,以此保障我國公司的利益,待時機成熟后再開啟FTA談判。
(三)在FTA中加入能源條款
與重要的石油伙伴國簽署FTA時加入能源條款,以條款的形式約束成員方提供穩定的石油供給。對于能源國來講,能夠保證石油進口國石油需求的穩定性才是保障能源安全,利用能源條款使雙方形成穩定的石油供需關系,對雙方意義都很重大。
(四)通過簽署FTA爭取能源運輸通道安全
目前,我國能源運輸主要以海運為主,在原油進口當中,有80%以上的原油進口要經過馬六甲海峽。目前有兩條可能建設的運輸通道會分散我國的石油海洋運輸風險,一是通過泰國南部的克拉地峽運河或輸油管道,另一個是緬甸的實兌港到中國昆明的輸油管道。雖然兩條線路都還存在諸多爭論,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應該加強我國與石油運輸通道國的政治經濟聯系,在條件成熟時再以簽署FTA的方式,通過加強雙邊經貿關系達到對運輸通道的控制或增強影響力的目的。
通過對美國的FTA戰略與石油安全的分析,筆者認為FTA戰略可以為一國的石油安全服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增強國家石油安全的目的。同時,石油安全作為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國選定FTA合作伙伴國時,會將石油安全作為重要因素加以考慮。因此,在我國FTA戰略逐漸開展之際,在選擇伙伴國時,要將石油安全因素充分考慮進來,同時重視FTA戰略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方面的重要的工具性作用。
但是,需要言明的是,雖然FTA與石油安全有著比較密切的聯系,但保障一國的石油安全并非FTA簽署的唯一目的,FTA也并非保障石油安全的唯一方式。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本文為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資助項目“區域性安排中的新貿易保護措施研究”(編號:20060233)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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