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城鄉統籌論文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1.2繼續強化完善支農惠農政策
雖然農民得到了較多實惠,但是農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農業生產條件依然落后。這就需要加大支農惠農政策力度,嚴格保護耕地,增加農業投入,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1.3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的主體,這是毫無疑問的。
2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對‘三農’的支持力度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我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針對湖北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困難多,優勢少,任務重的實際,必須格外精心地統籌處理好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的發展關系。
2.1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鄉和諧
統籌城鄉發展,是實現科學發展的根本方法之一,也是湖北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需要著力加以解決的迫切問題。近幾年來,湖北城市經濟發展很快,城市面貌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城市越來越漂亮,基礎設施、服務功能越來越完備。與之比較,農村的發展相對緩慢,許多地方農村面貌變化不大,功能依舊,一些農村村容不整潔,生態環境較差。造成這一現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們在工作指導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由于抓城市發展出政績快,抓農村發展出政績慢,一些領導的注意力不自覺地傾向了城市。同時,抓城市發展辦法多,抓農村發展辦法少,也是我們工作方法上需進一步改進加強的重要課題。在體制和機制方面,一些不利于城鄉協調發展、和諧發展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我們應該在這些方面不懈地努力,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促進城鄉和諧,加快城市化進程。
2.2積極調整經濟結構,吸納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就業
湖北經濟結構優化調整應將農村勞動力就業作為重要內容。一是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是指單位勞動占用資本較少的產業。針對湖北農村人口多,勞動力資源豐富,第三產業比重低的特點,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服務業,除了發展傳統的商貿、餐飲、修理業外,還要特別重視發展現代物流配送、連鎖超市等新型業態以及社區服務、家政服務業。同時,要強化政府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為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發展創造更寬松的外部環境,在政策措施上,可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運用就業獎勵、勞動成本補貼、減免稅等政策工具,對創造就業多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供政策鼓勵。二是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是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村城鎮化,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重要途徑。三是鼓勵發展農村民營經濟。發展民營經濟對于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要積極營造有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投資環境,努力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各項優質服務。
2.3加大財政對農村投入力度,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新階段,要發揮公共財政的作用,使農村充分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一是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的投入力度,主要包括農村義務教育、農民的科技文化知識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政府要真正承擔起農村義務教育的職責,讓農村的孩子上得起學。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起政府出大頭的農村基本醫療體系和農民連續“參合”的獎勵機制,調動農民“參合”的積極性,讓農民看得起病。要積極推廣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扎實做好農村低保工作。二是切實增加對農村“路水電氣醫學”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努力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大力推動城市基礎服務設施向農村延伸,努力形成城鄉銜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廣播電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網絡。通過加大農村公共產品的支持力度,讓公共服務更多地深入農村、惠及農民,逐步縮小各項公共事業方面的城鄉差距。三是繼續提高對農林牧漁業的投入。特別是要對種植大戶、畜牧大戶、養殖大戶給予多方面的支持,及時掌握重要的、易產生波動的農產品、畜產品產銷信息,應用財政補貼等手段進行政策引導,避免產品和價格的大起大落現象,穩定市場價格,統籌兼顧城鄉居民利益。
3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統籌機制
湖北必須要在內在動力上探索新機制,推動制度創新,著力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統籌機制。
3.1建立城鄉統籌的就業制度
城區近郊農民的就業問題是城市化過程中的一個重大問題。這不僅由于大量土地征用造成了失地失業農民,而且由于在城鄉二元分割體制下,城鄉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的不統一,阻礙了失地失業農民和農村富裕農民的平等再就業。
3.2建立城鄉統籌的社保制度
新一輪城鄉發展,要圍繞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加快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一是完善城鄉養老保障制度。二是完善城鄉醫療保障制度。
3.3建立城鄉統籌的社會事業制度
把推進農村經濟增長與推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結合起來,鼓勵和引導城市社會事業向農村延伸,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國民教育體系、科技文化創新體系、全民健身和醫療衛生體系。一是加大基礎教育投入,優化教育資源布局。二是加強公共衛生建設,重點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
篇2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對農業生產要素(諸如土地、勞力、資金)的配置起著調節作用。根據邊際效益遞減規律,假設土地的邊際效益遞減了,就會有資金(技術裝備的貨幣形態)來替代它。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就在于優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國農村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相對于勞動力的無限供給,勞動力價格甚為低廉,而其他相對稀缺的要素價格則是較為昂貴的,從而使得勞動力要素很難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勞動力則隨著人口的增加而不斷增加,使得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近年來不僅沒有提高,反而趨于下降。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生產連社會平均利潤率都產生不了,資金也就很難進入農業領域,在農業中物化勞動替代活勞動,資金替代勞動力的機制,也就很難形成。
本來,在難以改變我國土地資源短缺的條件下,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進而增加農民收入的另一條途徑,就是通過轉移剩余農業勞動力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重新調整農業生產經營規模,讓留在農業領域的勞動力擁有足夠的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現階段我國城鄉非農業部門的擴張,還不可能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將農村中的剩余勞動力全部吸納,這就很難在短時間內為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創造必要的環境條件。與此同時,我國是個人多地少的國家,人地關系相當緊張,對于大多數地區的農民來說,除了土地,還沒有其他穩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又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進一步說,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情況下,耕地所承擔的農民福利保障功能,遠遠“超越”了耕地所承擔的生產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趨勢下,公平原則必然高于效率原則。這就必然極大地限制著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綜上所述,當前制約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和農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產要素的流動不能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以及與此相聯系的由于市場取向改革目標還漢有到位,市場體系發育還很不完善,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城鄉二元結構的制度還沒有完全消除,使得農村嚴重過剩的生產要素(主要指勞動力)流不出去,農村甚為稀缺的生產要素(如資金、技術和人才)流不進來,一句話,正常的生產要素流動嚴重受阻。這是近年來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難以提高、農民收入增長趨于緩慢以及農村經濟發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時,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繼續深化市場取向改革,徹底打破城鄉分割的傳統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權和發展權還給農民。回顧中國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歷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即中國農村必須經歷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導農民最終走上富裕的道路,從根本上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三農”問題。第一次是從僵化的農村體制下解放出來,把生產經營啟還給農民;第二次是從極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來,在農村地區發展二、三產業。這兩次變革已經基本上完成,現在正經歷著第三次變革,即從傳統的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的束縛下解放出來,實現城鄉一體化,使農民同市民一樣,享有平等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二、統籌城鄉發展與壯大縣域經濟
從理論上說,要解決三農問題,就必須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而如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呢?黨的十六大報告有個突破性的提法,這就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這是很有針對性的。長期以來,我國政府一直是重視解決“三農”問題的,但為什么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過去對“三農”問題的認識以及尋找解決“三農”問題的途徑,僅僅把眼光局限在“三農”本身,即就“三農”論“三農”。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這個新的提法突破了傳統的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就農民論農民的舊框框,站在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來考慮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但是,最近又出現一種傾向,即有些同志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簡單理解為跳出“三農”抓“三農”:即解決農業問題靠工業化;解決農民問題靠市民化(把農民變市民);解決農村問題靠城鎮化。這種觀點有對的一面,但還不夠全面。正確的提法應當是:跳出“三農”抓“三農”與立足“三農”抓“三農”相結合。從我國國情出發,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和加快城鎮化進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關系,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如果農村經濟繁榮不起來,城鎮化進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視了農業和農村自身的現代化,“三農”問題也不可QB得到解決。所以,黨的十六大報告在論及“三農”問題時,是用兩句話來概括:即“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這就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集中表現。
對于處于發展中國家的我國來說,相對于城市,農村所蘊藏的潛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不管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如何,在農村這個遼闊的區域內,總是蘊藏著比城市豐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級產品、勞動資源和自然資源。不僅如此,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由單一的農業經濟向多部門、多層次、多功能的經濟結構的轉變,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和農村現代化的逐步推進,在農村區域內將會集中全國相當一部分工業、商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和其他服務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的繁榮,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整個國民經濟的繁榮。這是由中國的具體國情所決定的。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末預報統計,2003年全國鄉鎮企業將實現增加值36600億元,支付勞動者報酬9000億元(農民人均910元),吸納就業人員13500萬人(占農村勞動力比重超過28%)。從總體上說,我國縣域經濟還是以農業和農村經濟為主體的經濟,也可以說是農村經濟的基本單元。這就決定了縣委、縣政府要把農村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中心,縣域經濟要以農村經濟為中心。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三農”問題,其落腳點應放在縣、市,這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最直接操作平臺。還須指出,縣域處于城鄉結合部,是城鄉匯合點,因而應該成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環節。與城鄉協調發展相比,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站在更高的層次上,強調的不僅僅是城鄉共同發展,而且是城鄉相互融合,以城帶鄉,以鄉促城的互動式發展。從實際解決“三農”問題以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考慮,縣(市)這個層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為宏觀和微觀的結合部,在發展規劃的制定、經濟結構的調整、產業開發重點等一系列發展重大問題上,縣(市)都具有相對的、較大的自;其次,作為承上啟下的行政管理層次,具有比較完備的管理職能,Q8夠有效地調整縣域內各產業之間的關系,統一各部門的力量,兼顧縣(市)、鄉(鎮)、村三個層次,履行統籌、協調、組織、服務功能,統攬縣域經濟發展全局。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始終堅持“強省先強縣(市)”的原則,走出一條專業市場、塊狀產業和小城鎮建設相互促進,發展縣域經濟的獨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個縣、24個縣級市的國內生產總值達到4310億元,占全省的71%;財政收入達283億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農村有2/3勞動力從事二、三產業,農民純收入增量中有80%來自非農產業。縣域經濟的發展和壯大,不僅迅速推動浙江省成為全國的經濟大省、經濟強省,其在全國的排位,從第十二位進入前四位,而且顯著提高了全省勞動者的就業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農民收入增長幅度連續18年居全國第一,這正是發展縣域經濟的結果。
三、統籌城鄉發展與小城鎮建設
長期以來,在城市化問題上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即認為城市化是為了解決現有城市建設發展速度問題。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改革開放25年來,我國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設上,雖然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規模都有很大發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顯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卻明顯滯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視了農村自身的發展以及在農村自身發展的基礎上促進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這就涉及到黨的十六大報告所論及的“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實質是什么?我們認為,最根本的一點,就是指它是和解決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換句話說,城鎮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逐步優化城鄉人口結構,為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創造所必需的環境條件。如果說,以往發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下運行的,始終沒有顧及“三農”問題的解決,甚至是以損害“三農”為代價;那么,當今的小城鎮建設則是著眼于解決“三農”問題的。也就是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所指出的“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當前我國“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收入問題;收入問題的核心是就業問題;就業問題的核心是城鎮化滯后。從黨的十六大報告的體系看,關于加快城鎮化進程的要求,都是結合著繁榮農村經濟的內容提出來的。
小城鎮是一個區域性概念,從狹義的小城鎮概念出發,小城鎮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鄉村的特征。小城鎮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個中心點為依托,以中心至輻射點為半徑所構成的區域網絡。所不同的是小城鎮的輻射點是周圍的村。換句話說,小城鎮最大的特點是建立在周圍鄉村的基礎上,作為小城鎮中心的鎮,它的形成、發展與周圍鄉村發展的特點,乃至興衰有著密切的關系。改革開放20多年來,蓬勃發展的小城鎮已經成為區域性經濟、政治和文化中心,擔當起帶動廣大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任,在農村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的變革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改革開放富裕起來的農民,要求既有豐富的物質生活,又得有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鎮經濟的發展帶動了小城鎮建設,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衛生、娛樂等設施,極大地豐富了農民精神生活,提高了農民的素質。小城鎮的發展是縮小城鄉差別的重要因素。作為我國廣義城市的重要構成部分的小城鎮,不僅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當地經濟、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聯結大中城市和農村的橋梁。因此,小城鎮不僅要發展成為吸納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輻射的地區,同時也要建設成為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能力的農村區域經濟文化中心。
對中國來說,發展小城鎮是個大戰略,也是逐步變農村為城鎮、變農民為市民的動態過程。這個過程是與農村工業化、農民職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織、同步運行的過程,是城鄉經濟發展、農村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其基本動力則是農村工業化。反過來,小城鎮建設又會大大推動農村工業化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進步。在過去的相當長時間,中國一直停留在農業社會,農民太多是其貧窮的根源,要讓農民富裕起來,就要讓農民減少下去。不把農民變非農民,中國就無法實現現代化。而小城鎮分布于廣大農村之中,既具有農村的某些優勢,又能發揮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設得好,對周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吸引力是相當大的,可以成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棲息地和向城市化過渡的前沿陣地。況且,隨著小城鎮的發展,還可以逐步提升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幾年,國家城建部門在重視大中城市建設的同時,已經開始把重點放在鞏固、提高現有小城鎮方面,并在這個基礎上建設起一批起點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鎮,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為依托、縣城為龍頭、小城鎮為網絡的城鎮化體系。這就是理想的中國特色的城鎮化之路。
我國人口眾多,又處在經濟體制變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雙重轉折時期,無論是農村或者城市,就業壓力都相當大。這就給農業勞動力向非農業勞動力、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變帶來特殊的困難,這就決定了實現城鎮化目標將是一個比較漫長的漸進的社會轉型過程。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城鎮化會表現出多種多樣的過渡形態,就業形式也會表現出多種多樣的過渡形態。其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在相當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轉移方式。這是和我國農民缺乏社會保障聯系在一起的。對于我國農民來說,在今后相當長時間內,土地不僅僅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要素,而且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對較高的經濟收入為目標和動力,因而基本上屬于一種經濟行為。一旦城市失去就業機會,或者城市就業成本過高,他們就會退回到農村,因為農村還擁有長期而又穩定的承包地。這就涉及到我們所要加以分析的“農民工”問題。“農民工”是中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民工”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是和城鎮化的本質要求相背離的。許多“農民工”雖然在城鎮打工多年,卻始終是城鎮的邊緣群體。他們和原有城鎮職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勞動得不到同等的經濟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勞動,也得不到同等的經濟待遇。由于有城市戶籍的正規就業職工的利益是剛性的,他們的工資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趨勢;農民工的利益則沒有保障,同時由于進城“農民工”隊伍越來越龐大,數量越來越多,供大于求的趨勢有增無減,使得“農民工”的工資水平越來越低,更談不上享受原有城鎮職工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如此龐大的“農民工”隊伍,雖然已經從農村走向城鎮,卻不被城鎮所完全接納。這就不難理解,“農民工”現象的出現,是與城鎮化進程嚴重滯后聯系在一起。
篇3
(一)金融投入不斷增加,支持城鄉統籌力度逐步加大2013年末,我市本外幣貸款余額505.53億元,比年初增加81.08億元,同比多增16.47億元,同比增速為19.1%,比去年同期提高1.14個百分點,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5個百分點。主要從四個方面加大了信貸投放,扶持城鄉統籌發展:1.加大了“三農”信貸支持。涉農貸款余額292.48億元,比年初增加49.46億元,占貸款增額61%。2.增加了工業貸款投放。凈投放工業貸款21.56億元,同比多增5.44億元,增長33.75%。3.重點支持中小微企業。中小微型企業貸款余額持續上升,中小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合計239.03億元,比年初新增43.86億元,增長22.47%,其中,小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合計86.27億元,比年初新增10.32億元,增長13.59%。小、微型企業貸款分別新增5.25億元和5.08億元。4.加大縣域發展支持力度。高新區、赫山區、資陽區貸款余額為268.9億元,比年初新增37.91億元,僅增長16.41%,低于貸款總體增速2.69個百分點。增額占貸款新增總額的46.76%;南縣、桃江、安化、沅江4個縣市貸款余額236.63億元,比年初新增43.17億元,占新增總額的53.24%。5.扶持個人消費貸款。個人貸款余額188.31億元,比年初增加35.36億元,增長23.12%,高于本外幣貸款增速4.02個百分點。從消費貸款品種看,主要集中在購房貸款。個人購房貸款余額45.21億元,比年初增加12.95億元,增長40.14%。
(二)金融支持城鄉統籌所存在的制約因素1.金融生態環境欠佳,制約金融投放新型城鎮化力度。近年來,金融機構不斷加大涉農領域貸款投放力度,有力支持了“三農”發展。由于金融生態環境欠佳,多次出現企業惡意逃廢債現象。一是涉農企業貸款風險較大。以農發行為例,截止2013年末,不良貸款余額為17.95億元,比年初新增2.82億元,不良率達18.17%,比年初增長1.32個百分點。受2013年棉花收購貸款和糧食收購貸款未清零影響,2013年初投放和收回的產業化龍頭企業棉、麻類貸款,今年已基本停止了續貸。二是農村地區的信用意識淡薄,貸款到期歸還率低。我市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戶聯保貸款業務,有力支持了農戶經營發展,但部分農戶誠信意識不強,不良貸款不斷發生,僅農行2013年農戶小額聯保貸款就新增不良貸款1000多萬元。涉農領域貸款成本高,投放難度大,當前不良率又呈現不斷攀升態勢,大大挫傷了金融機構投放“三農”的積極性。三是民間融資行為趨于活躍,金融風險不斷攀升。根據益陽市中支監測和調查,2013年4季度,益陽市累計發生民間借貸交易額264.08億元,同比增加175.17億元,增長197.02%。2.金融不均衡現象明顯,新型城鎮化城鄉協調關系受制約。一是機構網點數減少,金融投放渠道縮小。二是支持能力相對有限,難于滿足城鎮化的金融需求。三是涉農企業長期需求難滿足,金融支持乏力。3.農業自身特性影響,制約新型城鎮化與現代農業協調發展。一是農業天生具有弱質性,經營風險較高。由于農業生產對自然有很強的依賴性,就農業總體來說,仍是靠天吃飯的格局,這意味著農業面臨著自然條件、市場環境和政策因素三重影響,農業生產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較大,金融機構信貸支農風險較大。二是農業貸款占用周期較長,與金融機構經營理念相沖突。現階段農業貸款一般最長時間為一年,最短的幾個月,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等在一年內能夠回收成本并償還貸款的可能性不大。三是涉農企業發展程度較低,信貸缺乏有效載體。由于我市涉農企業整體規模較小,客觀來看其信貸資金吸納能力不強。我市農業產業化企業原始積累歷程短,農業企業規模偏小,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經驗,自身信用難以滿足融資需求。調查發現,大部分涉農企業所占土地都是租用農業集體土地,無房產證與地產證,無法用于申請銀行貸款。4.基礎設施建設難以滿足信貸條件,制約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承貸主體不明確。二是缺乏有效抵押物。如益陽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全部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而按照目前政策,劃撥土地不能單獨作為抵押標的物。三是公益性強,不適合商業開發。基礎設施項目大都具有社會公益性性質,往往沒有經營性資產產生穩定的現金流,還款能力難以保障,制約了金融對民生項目投入。四是投融資平臺貸款受限,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匱乏。據調查了解,我市投融資平臺貸款九成以上投向基礎設施建設,但當前投融資平臺貸款屬于嚴格調控領域,基礎設施貸款呈現“斷流”態勢。5.小村鎮缺乏信貸能力,制約新型城鎮化城鄉均衡發展。一是小城鎮、村資源有限,信貸承載能力差。二是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難于爭取金融支持。農村金融支持步履艱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融資渠道少,不少村為籌資建設資金,不得不向個人集資或向民間高息借款,導致負債累累,據隨機調查14個村發現,村集體平均負債93.9萬元。6.難以滿足農民工金融需求,不利于“人的城鎮化”推進。據了解,農民工金融需求主要集中在回鄉創業貸款。調查中農民工普遍認為:金融機構的不重視是金融需求無法滿足的主要原因。由于缺乏相應的金融支持政策,選擇回家創業的農民工只占極少數。
三、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相關建議
(一)繼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努力維護金融運行穩定。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提高全社會金融素質,多渠道、多層次向社會宣傳推介銀行的金融業務、金融產品。加強企業信用培植,提高企業信用等級。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辦法和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切實增強企業融資功能。繼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加大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引進力度。密切關注轄內金融運行,加強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高度關注房地產行業、政府融資平臺風險,防止企業資金鏈條斷裂造成信貸資產質量變化,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二)加強城鎮化建設的財政支持和政策引導,探索多元化的城鎮建設資金籌集方式。深化融資體制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城鎮建設資金籌集方式,形成城鎮化建設的市場化擴張機制。一是加大城鎮化建設的財政投入。二是逐步改進財政支農方式。三是將部分基礎設施逐步商品化、市場化運作。對于基礎設施,可以考慮鼓勵企業、個人建設經營承擔。對于綠化、環境衛生、廣場等,可通過政府統一招標選擇管理單位。對于財力欠缺的小村鎮,可以通過增加財政政策傾斜,加大鎮級財政留存資金比率,增強其支付能力,并可考慮通過特許經營權(BOT)等方式利用社會資金,加快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完善金融體系,增加中小金融機構。國有大型銀行由于受國家政策、上級行經營策略影響較多,不能及時根據我市實際狀況開發新產品,這就要求大力倡導和鼓勵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如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這類經營策略靈活、自主性和創新性較強的金融機構,加快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的完善,拓寬融資渠道。
篇4
二、城鄉統籌、城鎮化與農村居民消費的關系
本文基于VAR模型對我國城鄉統籌、城鎮化與農村居民消費的關系進行實證分析。為了防止出現自回歸系數的估計值向左偏向于0、傳統t檢驗失效以及偽回歸等現象,VAR模型要求時間序列是平穩的。本文使用ADF單位根檢驗方法對時間序列進行平穩性檢驗,為了增加平穩性,本文對農村居民消費率取對數后再進行檢驗。從結果來看(見表2),原始序列均不平穩,而一階差分以后均平穩,同階單整,可以進行協整分析。雖然時間序列數據經過了一階差分以后平穩,但是差分以后的經濟含義與原序列不同,為了考察城鄉統籌、城鎮化與農村居民消費之間是否有長期關系,進一步進行Johansen協整檢驗。首先,確定VAR模型的滯后階數,綜合權衡自由度和LR、AIC等測度,選擇滯后階數為2;然后,確定協整秩,在5%的顯著水平下拒絕沒有協整關系的假設,而在5%的顯著水平上接受有一個協整關系,即認為城鄉統籌、城鎮化、農村居民消費之間有一個長期協整關系。根據上述確定的滯后階數,進行回歸,再進行VAR系統的穩定性檢驗,如圖1,所有單位根均在單位圓內,說明此VAR系統是穩定的。繼續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格蘭杰因果反映的是動態統計意義上的關系,表明的是一個變量是否對另外一個變量具有預測能力(表4)。分析結果表明:城鎮化、農村居民消費均是城鄉統籌的格蘭杰原因,城鄉統籌和城鎮化均是農村居民消費的格蘭杰原因,而城鄉統籌和農村居民消費均不是城鎮化的格蘭杰原因。說明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和農村居民消費率的增長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而城鄉統籌、城鎮化在統計意義上也能促進農村居民消費的增長,這與筆者提出的城鄉統籌和城鎮化可開啟和促進農村消費市場的猜想是一致的。下面進行脈沖響應分析,以進一步明晰城鄉統籌、城鎮化和農村居民消費三者之間相互影響的關系。脈沖響應沖擊函數反映了一個內生變量對誤差沖擊的反應,即在隨機誤差項上施加一個標準差大小的沖擊后,對內生變量的當期值和未來值的影響。圖2中,橫軸代表時間,設定10期,縱軸代表變量對沖擊的響應幅度。對城鎮化施加一個標準差的正向沖擊,消費在第一年有一個負向的反應,而從第二年以后,反映為正向且幅度最大,從第六年以后反應逐漸減弱,說明城鎮化對農村居民消費有2~5年的激勵作用;對城鄉統籌施加一個標準差的正向沖擊,消費在前三年的反應都是負向的,說明政策具有滯后效應,而從第四年以后反應轉正,并且持續三年左右,但是反應幅度不如城鎮化對消費的沖擊大;對城鄉統籌施加正向沖擊,會促進城鎮化的進程,并且具有長期性,說明城鄉統籌改革利于城鎮化發展;對城鎮化施加正向沖擊,對城鄉統籌的影響更大,并且長期效應更明顯,更驗證了城鎮化是城鄉統籌的實現途徑;農村居民消費的沖擊對城鄉統籌和城鎮化也都具有一定短期效應,但幅度不大,且長期效應不明顯。脈沖響應函數反映了變量之間的沖擊反映,而方差分解通過分析每一個結構沖擊對內生變量變化(通常用方差度量)的貢獻度,進一步評價不同結構沖擊的重要性。從方差分解的結果(表5)可見,城鄉統籌和城鎮化的變動主要受自身沖擊影響,尤其以城鄉統籌更為明顯(在第1期貢獻幾乎全部來自自身,而到第10期時城鄉統籌對自身影響也占總影響的66%,城鎮化對其貢獻率占26%,農村居民消費對其貢獻不足10%);城鄉統籌對城鎮化的貢獻度占30%,城鎮化的自身貢獻占60%,消費對其貢獻度只有1.3%;但是三者對農村居民消費的沖擊響應的貢獻度從長期來看比較平均,第10期時,城鄉統籌和城鎮化合計對農村居民消費的貢獻超過50%,這與脈沖響應分析中城鄉統籌和城鎮化對農村居民消費具有正向影響的結論相一致。
篇5
社會保障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其發展既決定于它所依賴的經濟基礎,也受政治制度的制約。中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是在中國特殊的歷史環境、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背景下建立的。五十多年來,社會保障制度一直走的是一條城鄉分割的道路。城市社會保障制度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巨大差異,并處于嚴重的失衡狀態,這既不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也不利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更不利于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因此,現行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統籌城鄉改革勢在必行。而對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分析與評價,對推進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及實現城鄉社會經濟的統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關于在當今的社會保障理論界,對于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客觀必要性基本上沒有異議,但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下能否建立真正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這一問題上,則有較大的分歧。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緩解階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應高度重視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通過不斷改革,努力探索出一條對農民實行社會保障的新路子,積極推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最終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有利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論闡釋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內涵
農村社會保障是面向農村公民的社會保障制度,與一般社會保障具有一致的內涵。農村社會保障是以法律為依據,以國家、集體、農民投入為主體,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發生困難的農戶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其目的是穩定和提高農民物質文化生活質量。
農村社會保障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農村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采取強制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形成專門消費基金,對勞動者在遇到生、老、病、殘、死、失業等風險時,由于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暫時失去工作,給予物質幫助的形式。農村社會保險主要是與農村人口有關的,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殘疾生育保險等。其中,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現階段的主要形式。
(2)農村社會福利。社會福利是指社會(包括企事業單位)為全體成員提供的各種福利性補貼和舉辦各種福利活動的總稱。現在,農村福利設施主要是縣、鄉、村各級興辦的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等形式的福利機構。
(3)農村社會優撫。社會優撫是指政府或社會對現役、退伍、復員、殘廢軍人及烈軍屬給予撫恤和優待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優撫的目的是使優撫對象安居樂業,保障其基本生活。社會優撫包括撫恤、優待、優撫社會化服務這三方面的具體內容。
(4)農村社會救濟。社會救濟是指國家和社會對無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人給予的物質幫助。農村社會救濟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指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另一方面內容是救災,目的是減輕農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論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始終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農村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農民收入穩步增長,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在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也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負面影響,例如農民的貧困問題,農民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問題,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以及農業勞動者經營風險保障問題等等。這一系列問題的解決,有賴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這也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居民的公民權益,需要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進程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農村和諧社會建設的關鍵環節。長期以來,城鄉發展中“二元結構”問題突出的現狀一直沒有得到改變,農業一直處于支持工業和城市發展的地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也不例外,由于網點和資金不足等多方面原因,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處于相對滯后狀態,現有的社會保險僅僅覆蓋至城區,在大多數農村地區仍然是空白,據統計,從社會保障資金水平來看,1991--2001年,城市人均社會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平均為15%,已經達到某些發達國家20世紀70年代的社會保障水平,而農村只有0.18%,城市人均享受的社會保障費用支出是農村的90倍之多。中國城鄉社會保障水平的差異是非常驚人的。這現狀的殘酷要求我們必須通過政策干預,調節收入再分配,健全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貧困農民的基本生活,穩定民心,保護和調動他們勞動生產的積極性。
農村經濟由于社會歷史原因,與城市經濟發展存在很大差距,但是不能因為經濟發展水平低而剝奪農民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經濟發展水平低,只會影響到農村社會保障標準的層次,而絕不能作為放棄對農民實行社會保障的理由。
2、應對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現象,需要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老年保障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呈現鮮明的城鄉二元化格局,在城市社會養老保險等現代保障制度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廣大的農村地區仍停留在以家庭養老為主的傳統養老保障階段。
老齡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相伴而生的全球性趨勢,據聯合國預測,到2050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將占到世界總人口的27%,而發展中國家將達到15%左右,在部分國家如中國2040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8%,老年人總數將達到3197億人,超過目前法國、德國、日本和英國的人口總和。全球人口老齡化的加速發展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只是由于各國經濟發展進程的差異性和社會保障制度供給及完善程度的差異性人口老齡化進程對眾多發展中國家的社會保障所面臨的挑戰要比發達國家更為嚴峻。在我國農村60歲以上的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10%以上,農村人口老齡化已是不爭的事實。目前,農村人口的就業與醫療保障、收入保障和未來的養老保障均已面臨非常嚴峻的挑戰,需要充分關注農村社會保障的短期制度構建與長期制度構建的協調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已迫在眉睫。
3、最大限度地降低農業生產經營風險,促進農村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在農村經濟社會發生深刻變化的同時,農村社會面臨的風險總量也在不斷增加。尤其是農村社會的中流砥柱——中青年勞動群體所面臨的職業風險持續攀升,在農民工相對集中的煤炭、建筑、安裝等高危行業,各種安全事故頻繁發生。據統計,2004年共有10.8萬農民工因生產意外致死,死亡率0.08%、傷殘率高達0.5%,重大疾病也是對農村勞動力人口的突出威脅。目前,我國共有約1.4億農民工,其中80%為青壯年,大多為農村家庭的主要財務來源。這一群體一旦遭遇疾病或者意外人身傷害,對整個家庭成員都將是致命打擊。農村單個小農家庭經濟長期處于不確定的風險之中,不僅不利于幫助農民建立穩定的心理預期,不利于拉動農村消費,也不利于農村社會的穩定。與此同時,由于沒有建立完善的保險保障體系,“民工流血、老板發財、政府埋單”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各級政府的財政負擔。
在城鄉分割的二元政策環境下,土地是農民生活保障的基本載體,它可以為農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業機會,有財產增值的功效,還可以為其后代提供土地“繼承”權,同時由其后代承擔養老責任。農民從土地上獲得是其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來源,農民依靠它維持生活、保證就業、應對未來養老和醫療意外等。土地保障功能不斷弱化,加上土地征用速度在加劇,雖然農民的土地被征用后會有安置補償費,但由于現行補償標準過低、大多采取單一的貨幣補償方式,對農民未來保護一問題考慮不夠周全等,使得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日益突出甚至比較嚴峻。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失地農民數量越來越多,如何從根本上高效、便捷地解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已經成為各級黨政部門的當務之急。
此外,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因為市場因素的不確定性、政策導向和經營管理上的失誤等原因,有可能造成一定的風險損失。另外由于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和法治不健全,自然災害頻繁,人為破壞嚴重所造成的風險損失。由此看來,僅靠農業生產已很難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如此一來,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更是勢在必行。
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分析
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程度密切相關,經濟發展是社會保障的基礎,為社會保障提供發展條件。近幾年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財政收入增長較快、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構成了強有力的支撐,表明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1、國內生產總值和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匯總中央和地方決算,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26396.47億元(不含債務收入),比上年增長21.6%,2004年國內生產總值136515億元,比2003年增長9.5%;2005全年國內生產總值182321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2004年增長9.9%,2005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31649.29億元,比上年增長19.9%;而2006年國內生產總值突破20萬億元,比2005增長10.5%;財政收入達3.9萬億元,增收7000多億元。按照1996年以來我國十年間的國內生產總值和財政收入的增長比來推測到2020年我國財政收入占到國內生產總值的30%,而按照國外一般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在財政收入占到GDP30%左右的時候,就開始有條件地由國家財政主導為農村提供公共產品開支,可以縮小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點的差異。而在當前,我國財政收人占GDP的比重已經接近這一水平(見表一),完全有條件加大對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在政府主導下,通過引入商業保險機制,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
表一數據來源,中國2004年、2005年、2006年統計年鑒數據
2、農村工業化帶動農村城鎮化,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將為在農村實行社會保障制度減輕沉重的人口壓力
農村人口太多,也是制約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但隨著城鎮化發展戰略的進一步實施,在農村工業化的推動下,大量農村人口有組織、有步驟地向城鎮轉移,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將逐步減輕在農村實行社會保障制度的沉重的人口壓力(見表二)。
3、農民就業渠道不斷拓寬,收入水平增長較快,為在農村實行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了個人繳費資金上的保證
在構建和諧社會主義背景下,抓住加快建設新農村進程的契機,為解決農民工就業難而擴寬農民就業渠道,這有利于增強農民居安思危的社會保障意識,提高農民自覺參與社會保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近年來,在我國城市化進程穩步進行中,經濟結構調整出現積極變化,自主創新能力有所增強。農業基礎地位繼續得到鞏固,支農投入不斷增加,惠農政策繼續完善,農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糧食在連續兩年增產的基礎上,2006年又增產120億斤以上,總產量超過9800億斤。工業結構調整邁出新步伐,高技術產業和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取得成效,依法淘汰了一批落后生產能力。服務業穩步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穩步實施。另外社會事業加快發展,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預計分別實際增長6%和11%。
同時,使農村人口逐年減少的,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現有的3000萬左右的農村貧困人口將相應地大量減少,農民有能力負擔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個人繳費部分,有利于貫徹個人責任和社會互濟相結合的社會保障原則。
三、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
1、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法律地位,盡快制定和頒布《農村社會保障法》,依法對農民實行社會保障
德國1886年通過了《關于農業企業中被雇傭人員工傷事故保險帝國法》,印度1948年制定了《雇員國家保障法》,日本1963年頒布了《老人福利法》,而我國現在還沒有專門針對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
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實現社會保障根本價值的必然要求,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的必然要求。一般說來,法律的基本價值包括秩序,安全,自由,公平、利益等。不同的部門法由于其具有各自的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和不同的功能,各個部門法在具體體現法律價值,尤其是各自比較明顯的根本價值取向時,有不同的側重。就社會保障法而言,其根本的價值取向在于安全。具體地說,在于社會生活的安全。有人認為農民只要可靠地掌握蓄一塊土地,這就是他們的社會保障,他們就安全了,但是這樣的觀點顯然站不住腳,因為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保障作用已日漸減弱,土地這一最后保障因而出現“虛化”。我國人多地少,土地提供的就業保障不充分,農村居民失業風險產生且加劇。在“依法冶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已經被確認為我國治國的基本方略的背景下。作為社會生活基本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以及相關的法律關系必須納人法律軌道,也就是說,必須建立和完善包括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內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如果忽視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將會影響中國建立法冶國家目標的實現。
2、轉變政府職能,突出社會保障實施的“強制性”,發揮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中“導航員”的作用
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都是屬國家強制性保險。然而,實際操作中,“強制性”的缺乏恰恰是農民社會保障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家,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本來就是企業的責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根本不用強迫。我國當前企業用工還不規范,用工企業和單位在農民工社保、醫保等制度執行的關鍵方面,為了降低用工成本會盡量逃避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許多用人單位忽視農民工的權益,故意違反國家政策,將農民工長期排斥在社會保障之外。
2004年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了《關于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把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納入醫療保險范圍。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和相關法規也明確規定,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保手續。2006年國家勞動保障部提出并實施了高風險業農民工工傷保險三年覆蓋計劃(“平安計劃”)。應該說農民工的社保問題已經有了相關的法律依據,但是勞動保障部門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手段和措施,缺少健全的機構、強大的隊伍和充足的經費,不能及時、有效地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導致目前用工市場上,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或“霸王合同”、“生死合同”的現象比較普遍,不讓農民工參加各類保險的行為比比皆是。
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政府應加強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監管,督促用人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履行為農民工出資辦理各種社會保險的義務。要加強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把社會保障政策送到每位農民工手里,要及時處理勞動糾紛,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程序,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那些黑心企業和黑心老板要嚴格執法,實行重罰,讓每位農民工都有權享受到社會保障的待遇。
同時,政府在運用社會保障來實現社會公平目標時,應以程序化、法制化、科學化方式參與調控市場運行,避免政府在矯正“市場失靈”時所出現“政府失靈”情況。在目前我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差距比較的背景下,未來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更應統籌城鄉社會保障,注重社會公平。正確處理政府同市場、社會的關系,做到還權于市場、還權于社會,切實發揮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中“導航員”作用。
3、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的中心
全球社會保障制度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是,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被排斥在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之外。在低收入國家情況更為嚴重,如一些撤哈拉以南非洲國家和南亞國家,社會保障覆蓋面不到10%,中等收入國家的覆蓋面只在20-60%之間,全球僅有20%的世界人口獲得了較為全面的社會保障。較低的社會保障覆蓋面已構成現代社會保障的一個制度性缺陷,被排斥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的絕大多數是農村勞動者。為克服這一制度缺陷,國際勞工組織近年來發起了“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全球運動”,采取多種措施鼓勵發展中國家深化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在加快社會保障的擴面步伐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在ILO列為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典型的國家。有關數字的變化可以說明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政策實施效果,如韓國醫療保險覆蓋面在1977年為20%,到1989年已擴大到全國的所有勞動者;哥斯達尼加通過醫療保險計劃和免費公共醫療服務,也實現了全民覆蓋;突尼斯通過推行普遍保障型計劃,養老和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已從1989年的60%上升到1995年的84%;南非通過實施政府征稅養老保險計劃,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已超過有資格領取養老金人數的5%;印度實施由中央和州政府支持的全國養老保險計劃,已為全國1/4的老年人提供養老金;而巴西近年推行的社會救助養老金計劃已使1400萬巴西人口脫離了絕對貧困的狀態。
以上典型國家的數據表明,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改革思路及其政策實施效果,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完善進程中可借鑒其成功經驗。
4、多渠道籌資,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基金
(1)徹底打破傳統的二元社會保障體系,將政府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按照一定比例在城鄉居民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目前國家只對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承擔經濟責任,而基本上沒有考慮農民這方面的問題,這顯然是不公平的。為了維護農民享有社會保障的合法權益,必須徹底打破傳統的二元社會保障體系,將政府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按照一定比例在城鄉居民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2)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戰略,直接從工商企業積累中提取農村社會保障基金
在沒有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條件下,可直接從各類工商企業純利潤中適當提取農村社會保障基金;也可從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的租金收入中提取農村社會保障基金。正在不斷深入進行的我國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最終將實現國有資產的有償使用。
(3)通過降低行政成本,堵塞漏洞,充盈國庫來籌集農村社會保障基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減少國家財政支出
綜上所述,完善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最大障礙既有資金問題,也有思想觀念上的問題。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代表廣大農民的利益,從法律上肯定并維護農民的公民權益,給農民以公民待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就一定能夠建立起來并不斷完善。
參考文獻:
[1]楊翠迎.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城鄉差異及統籌改革思路(N).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03期.
[2]吳焰.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J).保險研究,2006年12期.
[3]林義.國際農村社會保障改革發展的新趨勢(J).學海,2004年05期.
篇6
一、農區畜牧業是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必然途徑
1.農區畜軟業承農啟工,產業鏈長、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可輻射城鄉經濟
一方面,畜牧業通過對飼草飼料的旺盛需求,拉動了糧、棉、油、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并將大量糧食、秸稈、餅粕等農副產品轉化為肉蛋奶,既充分利用了資源,加快了農業的良性循環,又實現了生物轉化增值。另一方面,畜牧業是承農啟工的“中軸”產業,帶動了飼料、獸藥、皮革、食品、儲運、冷藏等眾多相關產業的發展,延長了產業鏈條,提高了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尤其是隨著畜產品加工企業迅速崛起,一批現代化的畜產品加工及飼料、獸藥生產企業群也將隨之建立,其生產、加工和銷售的鏈條將延伸到小城鎮和村莊,成為城鎮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2.農區畜軟業屬于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可吸納大量勞動力就業
與種植業相比,畜牧業對大自然和土地資源的直接依賴很小,更大程度上利用了人力資源,能較多地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可有效緩解人增地減的矛盾。畜牧業發展不僅直接吸納了大批的富余勞動力,同時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為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了更大空間,推動了農村勞動力的有序轉移,推進了城鎮化進程02000年畜牧業在國內曾提供了8000-9000萬個勞動就業機會。尤其是奶類,如果人均占有量按全國平均水平算,也就是每人每月喝0.5公斤牛奶的話,一年中單單一個河南省就可安排20多萬城鄉勞動力參加牛奶生產、加工、銷售等相關環節的工作。
3.農區畜軟業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
畜牧業由于其自身的特點,在增加農民收人方面有其獨具的優勢。一是畜牧業搜蓋面廣,不同地域的廣大農戶都可通過發展畜牧業增加收人;二是畜牧業投資少、見效快、商品率高,從而是農民現金收人的主要來源;三是畜牧業對土地依賴度低,單位面積產出較高;四是畜牧業與農業互相依存,互相促進,既可使糧食轉化增值,又可增加有機肥以提高農產品品質,實現降本增效,大幅度增加農民收人。
據調查分析,2001年農戶飼養1頭豬可盈利70元左右,1頭奶牛盈利2500元,1頭肉牛盈利370元。河南全省農民人均純收人增加額37.46元中,來自畜牧業的為26.18元,對農民增收貢獻率達70’0,畜牧業已成為農民增收的“重頭戲”。
4.農區畜軟業的超強發展可推動農業現代化進程
發展畜牧業是調整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重要內容,有利于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現代化農業的必要條件主要有三個: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要達到50%以上;農產品加工產值與農業產值的比例在3:1以上;農產品的商品率在50’/o以上。目前發達國家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都在70%-80%。據測算,畜牧業增加值每增長3個百分點,可拉動第一產業增加值增長1個百分點,拉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0.2個百分點。目前我國農業省份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一般都在30%左右,發展畜牧業前景廣闊,潛力巨大。
二、加快發展農區畜牧業的對策思考
1.改造或擴展種植業結構,建設畜軟農業
畜牧農業是較種植農業更高級、更為完善的農業形態,它是以畜牧業為主體,以種植業為基礎,以加工業為先導的一種產業體系。建設畜牧農業近期最具現實意義的就是可以有效緩解農區當前人畜爭糧的矛盾。農區種植業結構試圖由“糧+經”的二元結構調整為“糧+經+飼”的三元結構已歷經多年,但由于農業規模經營發展滯后,“飼料作物”要同糧食作物爭面積、爭產量,在糧食主產區實施阻力較大,效果不甚明顯,對此應在糧食生產指標上實行政策性傾斜。同時,重點采取種植業內部改造的辦法,即轉變生產經營觀念,打通糧、經、飼三種產品相互轉化的渠道,既注重三者比例,更強調“三位一體”的藕合作用,把目標由畝產多少糧食轉變為畝產多少蛋白質。改造普通玉米為高賴氨酸玉米,提高高蛋白玉米產量,提高玉米飼料報酬率。此外注重種植業的外部擴展,加強“營養體農業”建設,即農業生產不以獲取作物的籽實部分為目的,而是以收獲作物的莖葉等營養體為目的以獲得經濟產量,充分挖掘非競爭性農業資源潛力,從而為農區畜牧業的快速發展奠定物資基礎。
2.以發展扔業為重.點推進畜軟業結構調整
農區畜牧業要大發展,必須根據國內外市場需求,依靠科技進步,改善畜產品品種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要加快發展牛羊等食草型、節糧型畜牧業,把發展奶業放在突出位置。目前我國肉蛋產品人均生產量均已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但奶類人均生產量卻僅有6公斤左右,與亞洲國家人均47公斤、世界人均100公斤左右的水平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要積極穩妥地引進、推廣先進飼養和繁殖技術,挖掘出提高奶牛的增產潛力,在不斷增加養殖數量的同時,加強品種的改良,建立優質奶源基地,提高整體產奶水平。生豬生產應在穩定數量的基礎上,加快品種改良,優化豬群結構,增加適合市場需求的優良“三元雜交”和配套系瘦肉型豬的比重。禽蛋生產要控制發展規模,提高生產水平。禽肉生產要在增加數量的基礎上,重點提高產品質量。大力發展牛羊生產,加快肉牛的品種改良、后期育肥和產品分級等技術推廣;加快肉羊品種改良和山羊的肉用化進程。
3.提高畜產品加工深度,增加加工品在畜產品消費中的比重
篇7
一、城鄉發展失衡及統籌城鄉發展的意義
城鄉二元結構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然而,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和當今發展中國家的現實都證明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是社會經濟進步的必然要求。建國初期,面對嚴峻的國內外形勢,為了鞏固新生政權,我國效仿蘇聯建立了計劃經濟體制,優先發展重工業,形成農業服務工業、農村支持城市的國家偏向政策,從而城鄉二元體制和以工業化為特征的城市經濟與以傳統農業為特征的農村經濟并存、對立。另外,國家為積累工業化所需的資本,長期維持了能源原材料產品和農產品的低價格,使農村發展受到抑制。
這種城鄉二元結構在一定的歷史階段對于我國現代工業基礎的建立,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推進城市化進程,帶動全國經濟快速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實現我國工業化初期的資本積累,快速建立完整獨立的民族工業體系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由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城鄉發展嚴重失衡所暴露出來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解決。城鄉差距不僅體現在經濟方面,還體現在社會進步、公共福利、勞動就業等許多方面,即相對于城市居民而言,農村居民占有的社會資源較少,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務。廣大農村地區整體發展水平較低,農民收入較少,由此導致農村居民社會地位和各方面權益的不平等的國民待遇。
在我國經濟具有相當基礎之后,國家提出統籌城鄉發展是破除制約我國經濟發展障礙的必要舉措。統籌城鄉發展可以解決發展進程中實際存在的城鄉關系不協調問題,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放到國民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中來考慮,是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推動整體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
二、統籌城鄉發展的理論內涵
在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里,五個“統籌”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提出來。5個“統籌”是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要求。在科學發展觀的五大“統籌”戰略中,統籌城鄉發展居于首位,因為統籌城鄉協調是關系中國現代化前途的重大問題。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實質上就是黨和國家在謀劃城鄉關系、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時,把城市和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問題放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環境中通盤考慮,緊緊把握城鄉一元發展觀,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及其相應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把城市和農村存在的問題及其相互聯系綜合起來考慮,統籌安排,統籌解決,具體做法是構建城市和農村相互兼顧、相互促進、協調發展、互利共贏的平臺,建立包括廣大農村地區在內的高水平、更全面、更均衡的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和理念是要實現真正的城鄉機會平等,消除制度歧視成本,增加農民受益。當然,實現機會平等并不等于不顧現實的強制實現城鄉各項制度和政策的統一,而是要根據我國國情和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現狀,著力解決發展進程中實際存在的城鄉關系不協調的問題,促進傳統二元結構的轉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和諧平等的城鄉關系,實現城鄉一體化。
統籌城鄉發展的主要內容包括:(1)消除城鄉一體化的體制障礙,統籌城鄉社會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確保城市公民與農村公民政治權利、社會的平等。(2)實現城鄉經濟效益的協同,統籌城鄉產業政策。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可以利用產業政策的誘導作用,讓城市工業和農村工業根據自身資源要素稟賦等條件,著重發展自己具有比較優勢和可以互補的產業,并且實行城鄉統一的金融政策,保證村鎮企業資金供給充足。(3)實現城鄉空間整合,調整與優化我國城鄉空間結構,合理利用城鄉空間,發揮各自優勢,互補互動、分工協作。(4)統籌城鄉生態文明發展,建立城鄉統一的生態環境系統,促進鄉村生態環境與城市生態環境的融合。
三、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途徑與戰略
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問題是新時期我國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統籌城鄉發展的目的是要使農民增收,改善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因而,解決“三農”問題就成為轉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關鍵,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的實質。“三農”問題是關于中國農村、農業、農民實際存在的問題,是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只有通過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的逐步實現,才能根本解決“三農”問題,也就是說通過城市化、工業化、市場化實現大量農村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逐步轉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納入到國民經濟發展和全國統一的市場化軌道上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途徑:
篇8
我國城鄉統籌的提出主要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城鄉統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社會、農業、文化、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在城鄉統籌發展的各個環節中都離不開金融服務與支撐,可以說城鄉統籌發展的金融支撐,有效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了農村生活水平,縮小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促進了城市與農村經濟的協調發展,有利于實現農村城鎮化建設的發展。本文主要對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問題進行研究[1]。
1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的重點內容
1.1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在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明確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有效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大力促進農業生產與農業經濟的發展,推動城鄉統籌建設的發展。一方面,加大農村產業結構的優化與調整。重點扶持農村“綠色、生態”經濟,加大綠色農業、生態農業的發展,進而推動農村經濟的標準化、機械化、品牌化、集約化發展。另一方面,大力支持農業企業的發展。國家鼓勵生態農業、特色農業等各種農業產業化基地的發展,通過農業企業的發展,帶動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與調整,促進農村生態農業與綠色農業的發展。此外,國家還應鼓勵農民向非農產業轉化,支持農村個體經濟產業的發展[2]。
1.2加大農村城鎮化建設力度
城鄉統籌發展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農村城鎮化建設,而農村城鎮化建設的發展又離不開農村建設的發展。加大農村城鎮化建設力度,為農村城鎮化發展提供有效的物質保障。目前,我國實行粗放式經濟產業結構,為了能夠促進金融服務獲得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金融機構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將金融服務與國家發展政策相結合,以促進城鎮化建設為重點。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以產業為基礎,項目為依托,重點規劃建筑符合國家政策的城鄉產業基地,有效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城鄉產業的生態化與集約化發展,提高城鎮化發展水平[3]。
2目前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
2.1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體系分散
目前,大多數金融機構主要服務對象是城市中具有一定社會地位、贏利水平較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業與集團,而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的只有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機構無論是在規模還是在金融服務能力上都遠遠不如城市金融機構,且農村信貸權力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因此,僅依靠農村金融機構是無法滿足農村信貸需求的,更不用說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與支撐了。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金融機構要打破傳統金融服務限制,政府應鼓勵農村經濟的發展,同時,城市金融機構可以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金融服務支持,使農村金融機構能夠滿足城鄉統籌發展的需求。除此之外,城鄉統籌在打破常規金融服務體系之后,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對服務對象與限制條件進行有效地優化與調整,改善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對象單一的局面,而國家關于金融領域的政策可以以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為基礎,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金融服務體系的發展與完善[4]。
2.2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機構著力不均衡
金融機構最明顯的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因此,大多數金融機構服務對象都是城市中穩定發展的企業,金融資金也流向了城市,一方面,促進了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經濟發展占用大部分資金,導致農村經濟發展出現資金供給不足的現象,加大了城市經濟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平衡,加大了我國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與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偏向于城市企業,導致城市與農村金融機構著力不均衡,不利于城鄉統籌的進一步發展。
2.3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制度不健全
金融服務主要包括貨幣服務與資本服務,一個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應充分發揮出金融資源的分配能力,為經濟的發展提高資金支持。然而目前我國金融領域,由于市場化程度不高,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金融貨幣與資本市場服務缺乏有效的監督與管理機制,致使金融服務效率較低,金融市場競爭雜亂無章,大大降低了金融資源的分配效率,降低了金融機構融資效率,也無法發揮出金融服務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限制城鄉統籌的進一步發展[5]。
3有效完善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的對策建議3.1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
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農村金融機構要貫徹國家農村經濟發展相關政策,大力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國家政策的農業經濟發展服務,針對農村經濟發展開展專門的金融服務,滿足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的需求,為農村經濟產業化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品發展等各個方面提供資金保障。此外,農村金融機構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要進行不斷的改革與優化,轉變傳統經營理念,提高金融產品創新意識,同時也應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與結構優化,有效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6]。
3.2完善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金融服務體系
目前,我國城市金融服務與農村金融服務有著很大的區別:城市金融服務體系較為完善,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卻十分不健全,有些貧困地區還沒有提供金融服務。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金融機構,要加強農村金融服務較弱的環節,擴大城鄉統籌金融服務范圍,同時,還應加強貧困地區城鄉統籌金融服務能力,促進貧困地區農村經濟的發展。此外,城市金融機構應擴大金融服務范圍,提高金融服務能力,根據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的政策與形勢,轉變金融服務方向,使城市金融服務產品能夠滿足城鄉統籌發展的需求,進而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7]。
3.3強化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
城鄉統籌發展中不僅需要金融服務的支撐,還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可以說,城鄉統籌是以政府為主導、金融服務為輔的一種發展模式。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加速了城鄉統籌發展步伐,同時城鄉統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為了有效改善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求政府在支持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正確引導金融機構資金的合理分配,充分發揮出金融服務對城鄉統籌發展的積極作用。因此,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離不開金融服務的支撐與政府部門的正確引導,強化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使國家政策與金融服務更好地發揮出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3.4建立風險控制和防范機制
建立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金融風險控制與防范機制,其目的是為了有效降低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管理。風險控制與防范機制的建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的貸款補償機制的確定,應由國家為主體,加強農業的財政補貼與支持,例如機械補助、土地補助等,引導金融資金向農村流動;②擔保機制的建立,也是由國家帶頭,吸收社會其他金融機構,建立農業貸款擔保機構,將金融資金流動方向轉向農村;③農業貸款保險機制的建立,保險公司應擴大服務范圍,加大對農業貸款的保險業務,減小農業貸款的風險性,提高農業貸款效率[8]。
4結論
城鄉統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范圍較廣,有效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有利于減小我國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差異。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金融服務的大力支持,推動城市經濟與農村經濟的協調發展,一方面,有效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動我國城鎮化建設的發展,進而推進我國城鄉經濟制度一體化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榮,劉淼,王曉雨.城鄉統籌發展中農村金融主體統籌問題的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9):118-124.
[2]田昆,葉綠音,王曉麗.關于城鄉統籌發展中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思考[J].華東財經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0(8):110-120.
[3]王全達,周靂,李正同.城鄉統籌發展中金融服務問題研究[J].中國海洋大學學報,2012(9):102-103.
[4]楊學昌,丁氏紅,宋萌萌.嘉興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金融創新研究[J].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1):121-122.
[5]苑隆寅,黃曉虎,李宇宣.山西省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服務問題研究[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11):131-132.
篇9
統籌城鄉發展是推進城鄉一體化,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趨勢,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從“十六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中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思想以來,對于城鄉統籌的研究已經成為國內研究的一個熱點領域。大量專家學者在理論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研究,但是針對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城鄉之間差異度的研究還比較少見,并且在評價指標復權上要么采取主觀復權,要么采用AHP法,致使評價結果很容易受到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本文在指標體系的構建上充分借鑒前人的研究成果,在評價方法上采用改進的TOPSIS法規避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希望能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城鄉差異度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一)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原則
1、科學性原則。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必須是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客觀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在城鄉經濟發展、城鄉居民、城鄉社會發展水平方面的差距,通過差距的計算以求真實、客觀、準確地反映城鄉發展中的差異性。
2、系統性原則。城鄉統籌發展中城鄉差異度指標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體現一定的層次性,各個指標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構成一個有機整體。本指標體系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為總目標層,即城鄉發展差異度;第二層為子目標層,即城鄉經濟發展差異、城鄉社會發展差異、城鄉居民之間的差異;第三層是在第二層基礎上的進一步細化;第四層是具體指標層。(表1)
3、可操作性原則。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必須充分考慮相關資料數據的可獲得性及便捷程度,使所有數據具有方便可靠的數據來源,對于難以獲取的用相關的指標代替或者盡量舍棄。
(二)評價指標的量化方法。城鄉統籌發展城鄉差異度評價指標體系中具體指標層指標值的確定:首先計算城鄉之間相應指標的差異系數,然后轉化為具體指標層的相對應指標的指標數值。其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Xi代表城鄉之間i指標的發展差異值,ai代表農村的i指標值,bi代表城市的i指標值,ai/bi(或者bi/ai)代表城鄉之間的差異系數,所以Xi值越大代表針對i指標的城鄉之間的差異越小,反之,則城鄉之間的差距越大。
二、TOPSIS法的基本原理及步驟
(一)TOPSIS法的基本原理。TOPSIS法是一種距離綜合評價法,通過測度各指標評價值向量與評價的理想解和負理想解的相對距離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價排序。它的的優點在于利用標準化后的原始數據矩陣,找出評價對象的理想解和負理想解,并且測度與理想解和負理想解的相對距離。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要實現完全意義上的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我們可以假定這個理想解,即以2020年城鄉統籌發展的目標作為理想解,通過測度各年份指標值與理想解的距離,從而確定與完全意義上的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距離。
(二)TOPSIS法的基本步驟。假設有N個評價對象,每個評價對象有P個評價指標,P個評價指標對應的權重向量W=(w1,w2,…,wp),Xij表示第i個評價對象的第j個評價指標值。
STEP1:列出對N個評價對象的P個指標的數據矩陣A:
STEP2:指標數據的規范化處理。本文涉及的指標都屬于效益化指標,即指標的數值越大,越靠近理想解,城鄉差異越小。對A矩陣中數據進行規范化:
三、改進的TOPSIS法在重慶市城鄉差異度評價中的應用
(一)子系統差異度的計算。城鄉統籌發展的最理想的狀況不是消滅農村,而是實現城鄉一體化,本文以重慶市1999~2007年的數據資料為研究對象,以2020年城鄉發展需要達到的目標為理想目標值,即引入指標評價的最理想解Z+=(0.9,0.995,0.95,…,0.99)。應用TOPSIS分別求取城鄉經濟差異、居民差異、社會差異三個子系統的各年份差異度,(各子系統的指標權重見表1)。
Di+(經濟)=(0.681,0.691,0.699,
0.742,0.722,0.557,0.655,0.676,0.619)
Di+(社會)=(0.417,0.428,0.568,
0.531,0.483,0.489,0.574,0.633,0.673)
Di+(居民)=(0.768,0.782,0.789,
0.815,0.842,0.848,0.845,0.859,0.878)
(二)城鄉總體差異度計算。在城鄉經濟差異、居民差異、社會差異三個子系統的差異度基礎上,差異度的最理想解為:(0,0,0),應用TOPSIS法計算城鄉總體差異度:
Di+=(0.591,0.602,0.660,0.666,
0.600,0.648,0.663,0.698,0.705)
(三)數據結果分析
1、重慶城鄉總體差異度比較大,并且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在重慶市確立為城鄉改革試驗區之后,上升的趨勢明顯減緩,這與重慶市大城市帶動大農村的背景條件下進行改革是相吻合。在2004年差異度出現了一個低谷,主要原因是由圖1所示的經濟差異度和社會發展差異度的降低造成的。同時,城鄉居民的消費水平、恩格爾系數以及收入差距的減小也驗證了這一點。(圖1)
2、重慶市城鄉居民的差異度總體一直處于較高水平,并且處于上升趨勢。重慶市城鎮居民尤其是主城區居民與農村居民在生活水平、貧富差距、人口素質等發面存在很大的差異。這些差異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城鄉居民之間的綜合差異度會一直處于較高的水平,進而促使城鄉綜合差異度處于較高水平。
3、重慶市城鄉經濟差異度處于較高水平,但是總體上處于下降趨勢。隨著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城市帶動農村,工業反哺農業,以及城鄉三次產業之間的合理轉化,這種較高的差距水平將會逐漸減小。
4、城鄉的社會發展水平在波動中上升,總體差異度仍然較高。雖然社會保障、養老、醫療等保險向農村發展,但是相對于城市的發展速度還是相當緩慢。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秦壽康.TOPSIS價值函數模型[J].系統工程學報,2003.
[2]張穎超,盧艷.基于改進的AHP―TOPSIS法的和諧社會綜合評價研究[J].商業現代化,2008.
[3]陳鴻彬.城鄉統籌發展定量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J].地域研究與開發,2007.
[4]李岳云,陳勇,孫林.城鄉統籌及其評價方法[J].農業技術經濟,2004.1.
[5]顧益康,許勇軍.城鄉一體化評估指標體系研究[J].浙江社會科學,2004.6.
[6]Hwang C L.Yoon K Multiple attribute decision making:methods and applications[M].1981.
[7]郭翔宇,顏華.城鄉統籌發展―理論、機制、對策[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7.
[8]楊建濤.河南省城鄉統籌發展測度研究[D].河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篇10
一、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的多維度評價標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術界的眾多學者在研究和識別城鄉產業協同的發展時,更多的是依據反映產業結構一般變動規律的國際標準結構來進行論證,國際標準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們找到我國城鄉產業結構存在的問題。但是,諸如此類“ 國際標準” 的參照,只能最多提供一種關于產業結構是否科學合理的大致線索,卻不能稱之為根本的判斷依據。國有國情,區有區情,導致本國產業結構與國際標準結構發生偏差的根本原因就是國家和地區具體的實際情況,而偏差的存在并不就能表明這國的產業結構是不科學合理的。一般當涉及到城鄉產業結構的調整問題時,人們傾向于以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相對單一的結構化協調標準。實際上,城鄉之間的產業構成是一個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有機協調系統,對我國城鄉產業結構的成熟度評價必須進行多維度考量,必須要立足于我國的國情。
(一)從質、量統一的角度看,城鄉產業間的協同不僅是城鄉各個產業中量的分配上的充分適度,也是產業中質的連接上的協調藕合。城鄉產業的各部門是一個協同共生的有機整體,產業內任何部門的存活與發展,必然會受到其它部門的制約和影響,同時也制約和影響著其它部門的存活和發展。這種制約和影響不僅表現為量的規定性,也表現為質的規定性。從量上來講,表現在城鄉各產業間投人和產出的關系、各產業間增長速率的快慢、各產業間發展模式的相互配合上等;從質上講,表現為各產業間的功能協調情況、產業技術水準及素質標準上等。所以城鄉產業協調共生成熟度評價涉及眾多因素,有的可以通過數量來反映,有的則屬于感性認識,難以量化。因此,要通過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將定性的描述轉化為定量的分析,以期綜合科學、客觀合理地反映城鄉產業間的實際情況。
(二)從產業的區域配置上分析,城鄉產業間的協同共生不僅是靜態比例的適度分配,也是動態聯系的不斷發展,城鄉產業間的結構構成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所以 不僅要重視空間水平上不同層次的產業共存,注重不同區域不同產業間配置,還不能忽視時間維度上的動態變化。我國正處在現代化中期和工業化的起步階段,已經建立了獨立的國民經濟和工業的初步體系,然而城鄉產業間區域配置、部門設置以及發展都不平衡。因此,我國城鄉產業協調共生成熟度的評價標準必須充分考慮這一基本現實。
(三)從社會供求關系的角度分析,產業間結構協調不僅指的是合理化的城鄉產品結構,也指的是合理化的生產要素結構。這一時期產業結構的總供給是由上一時期產業結構的總產出構成的,而這一時期產業結構系統的總需求則構成了下一時期的總投入。在產品結構上看,產業間的結構協調應當是能靈活充分地適應市場需求結構的變化。從生產要素的供給上看,產業結構的合理性則應隨著市場資源的豐富與稀缺情況進行調整,高效充分的使用生產要素,從而實現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動態平衡。
二、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的評價原則
(一)目標一致原則。綜合評價需定被評價對象和目標。被評價目標由評價體系來體現,被評價目標要與評價體系必須保持高度一致。
(二)科學性原則。合理的指標評價體系應該遵守現實事物的發展規律,充分使用現代管理技術,從而保證指標評價體系的內容與結構合理科學。評價體系要較為科學客觀地反映出城鄉產業間的發展狀況和不同指標因子間相互聯系,方便能較為準確地衡量地區間城鄉產業協同共生的發展水平,體現出科學性原則。
(三)針對性和全面性相結合原則。評價指標的選取上時,不僅要考慮使得研究目的和各個不同指標的作用盡可能的全面選擇外,還要有針對性地專門考察各個產業的基本特點和其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基本條件。不管是對于什么產業,其基本的存在與發展條件依托于產出的效率、市場的吸納能力以及投入的保障。對區域產業來說,基本的產業特征包括優勢性、層次性及地域性等幾個方面。所以,評價一個區域產業的有關指標,既要能反映出區域產業存在和發展的基本客觀條件,也要能反映出該區域產業的基本產業特征。
(四)可行性與有效性原則。評價體系的建立不僅要遵循全面性的原則,還要避免盲目的求精、求全,而應當追求評價的體系精簡高效。對城鄉產業評價指標的的選取和評價,包含面甚為廣泛,要有不同的大量側面統計資料予以支持,但這些數據很有可能難以在現實的統計數據庫中收集到或者或根本不存在。因此,就需要我們從現實出發,多方位多角度的收集有效數據,通過借鑒公開出行的統計年鑒、充分利用能夠搜集到的有關數據數據來建立城鄉產業的評價體系。
(五)獨立性原則。評價體系中首先要保證不同層次水平的評價指標的相互獨立性,從而保證不對同一評價目標進行重復性計算,避免因重復計算而導致資源的浪費以及評價結果的失真。此外,保證不同指標間的獨立性也是各種加權法計算的前提,但不同指標間可以是從屬關系。
(六)政策相關性原則。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是解決當前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途徑之一,其定量的評價既受城鄉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設施配套水平以及產業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影響,同時還受政策的影響,政策對城鄉產業統籌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因此,城鄉產業統籌發展指標體系應能適當反映區域政策在推進城鄉產業統籌過程中表現出來的作用。
三、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的評價體系構建思路
產業統籌是城鄉統籌的基礎。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的評價體系是由一系列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又能用量化手段進行評價的指標因子而構成的整體,能夠科學、準確、全面地反映我國城鄉產業之間協同共生的發展狀況,也能對城鄉產業進行全面的評價和綜合判斷,從而體現出城鄉產業之間協同發展、相互融合的成熟度水平。鄉村和城市作為我國區域經濟系統的兩個重要單元,既存在相互競爭與沖突,同時也存在相互合作與依賴,以共生理論的角度來看,基于上文所提到的成熟度評價指針體系的科學性、系統性、目標一致性、客觀性、代表性、可比性等設計原則,筆者將以城鄉產業之間共生接口、共生關聯度和共生協調作為三個方面入手,將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評價指標設定為以下五個部分。
(一)城鄉產業發展水平指數
城鄉產業間的發展狀況是城鄉整體發展水平的展現,而城鄉產業發展水平的提高則是城鄉統籌的基礎和重要保障,區域生產總值的提高與綜合競爭力的增強是城鄉產業協調發展的直接展現。具體的評價指標包括: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人均生產總值增長率、城鄉財政投入比等。
(二)城鄉產業設施配套水平指數
城鄉產業設施配套是城鄉產業統籌發展的支撐體系,主要表現在城鄉住房,教育、醫療、信息等公共服務配置,公路等基礎設施等
(三)城鄉產業政策與實施指數
城鄉產業的保障政策與城鄉產業的有效實施是推進城鄉產業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主要因子表現產業政策數量增長率與財政對三農投入/耕地數。
(四)城鄉產業結構調整指數
城鄉產業的結構調整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發展效率的有效方式,是解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問題的主要突破點,轉變區域經濟增長模式,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是城鄉產業協同發展的重要模塊。區域經濟產業結構主要由資產結構、就業結構和產值結構這三部分組成。產值結構反映了就業結構和資產結構,由就業結構和資產結構的形態來決定。根據大量國內外學術界研究,可以從資產結構、產值結構、產業結構這三方面的協同來進行研究分析,運用灰色關聯度研究分析資產結構、就業結構、產值結構三者的協同關系。
(五)城鄉產業關聯度
在城鄉統籌的發展過程中,要使得鄉產業之間形成協同共生的發展狀態,就必須要在城鄉的產業結構上形成關聯,加強城鄉產業之間的關聯度。城鄉產業關聯度是指城鄉之間以各自的資源為基礎,通過三種產業的相互聯系,促進三種產業的不斷融合。城鄉產業關聯主要用“農業與非農產業結構比”,“一產比重”,“二產比重”,“三產比重”以及“非農產業固定資產投資比重”五個指標來描述。
四、小結
從國內外眾多學者對城鄉產業發展的現有研究成果來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城鄉產業結構的失調。要解決城鄉二元經濟發展失衡的問題,必須要調整城鄉失衡的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城鄉產業結構布局的關鍵路徑是促進城鄉產業的協同共生。而由于我國不同區域的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發展歷程不同,城鄉產業結構的分布及表現也不同,各區域產業協同共生度的成熟度也不盡相同,因此一套合理科學有效的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評價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正確的評價對對優化我國產業結構、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城鄉產業協同共生成熟度可以作為衡量城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判斷標準,決策者可以利用這個評價標準衡量和比較不同區域產業發展的情況,并對不同區域實行科學適宜的產業經濟政策提供合理依據。
參考文獻:
[1] 吳煥新,縣域循環經濟與產業協同發展成熟度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攀登,2008.3
[2] 王惠民,劉云山.論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人與社會和諧的重要途徑.集團經濟研究.2006,3
[3] 全偉,王方.統籌城鄉產業發展及其對策研究.改革與戰略.2009,3
[4] 王傳民.域經濟產業協同發展研究.北京交通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5] 石磊.重慶市新農村建設中產業結構協調發展機制研究.重慶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6] 段晶晶.縣域城鄉關聯發展測度與評價――以大西安為例.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
[7] 劉湘.我國東中西部城鄉一體化發展比較研究.華中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
[8] 徐貴榮,馮俊.貴州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試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2006,4
[9] 漆莉莉,部地區城鄉融合度的綜合評價與分析.江西財經大學學報.2007,4
[10] 李鵑.吉林省城鄉統籌發展水平測度及其空間差異研究.東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
[11] 常欣.青島市城鄉統籌發展研究與優化.山東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12] 劉海明,謝志忠,黃初升,楊健,趙瑩.福建省區域經濟產業協同發展成熟度評價分析.福建農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4
[13] 曹偉,周生路,吳紹華,王軍,劉勇,陳理鳳.城鄉統籌中的土地利用研究進展.中國農業資源與區劃.2013/5
[14] 李鐵生.基于共生理論的城鄉統籌機理研究――訪浙江工商大學教授、經濟學博士郝云宏.經濟師.2005/6
[15] 張吉慶,喻科,何倫志.新疆城鄉居民收入水平變化及其影響因素分析.安徽農業科學.2013/14
[16]祁學津.我國城市化與區域經濟協同發展成熟度的地區差異研究.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
篇11
篇12
(1)當前,隨著城市化問題的出現,以及大中城市承載力日趨飽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為農民工轉化為市民提供更多的機會,從而帶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己成為我們的必然選擇。同時,結合當地情況,走一條特色小城鎮建設的道路,也是符合我國國情的重大戰略選擇。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指出:提高城鎮化水平,轉移農村人口,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廣闊的市場和持久的動力,是優化城鄉經濟結構,促進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措施。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推進城鎮化條件已漸成熟,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城鎮化戰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完整提出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被放在了“五個統籌”的首要位置,成為科學發展觀的集中體現。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既是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是解決城市化問題,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發展小城鎮走中國式的城市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2)因此,我們要抓住當前城鎮化建設的大好時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推進小城鎮建設,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充分利用小鎮發展的優勢和潛力,解決小城鎮建設的不足,結合各地情況,打造出一批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和輻射能力的特色小城鎮,從而將我國的城鎮化納入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2. 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優勢和潛力
小城鎮作為覆蓋農村區域的經濟、政治、文化中心,在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啟動農村市場方面發揮著示范和輻射作用。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就要利用小城鎮發展的優勢和潛力,形成城鄉互補的新機制。與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鎮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1)加快小城鎮建設能夠吸聚大量農村人口,有助于把實現農民工向市民的轉化,對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發揮的重要作用。小城鎮與農村相比,小城鎮雖然處于城市體系的末端,但仍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保障制度等方面具有大的比較優勢,是提供農村公共服務的有力保障。與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鎮又具有面向農村、量大面廣、轉移成本低等特點,能較好地解決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的適應性問題。因此小城鎮是開辟農村城市化的新路,它是溝通城鄉的橋梁和紐帶,是實現大量農村人口城市化的主要途徑。
(2)加快小城鎮建設,推動城鄉經濟交流發展,有助于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小城鎮是溝通城鄉的橋梁和紐帶,是城郊型經濟的平臺。首先,小城鎮是城鄉商品市場交流的平臺。當前,隨著城鄉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城市對優質農產品的需求增大,而農村對工業品需求量亦增大,小城鎮成為城鄉互通有無、優勢互補的平臺。其次,小城鎮是城鄉人才流動的平臺,當前我國人力資源的結構性問題突出,小城鎮可以發揮在城鄉人力資源的雙向流動中的紐帶作用,引導城鄉人才有序合理流動。再次,小城鎮是城鄉信息交流和共享的平臺,信息匱乏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這必然影響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節奏和農產品的銷售,小城鎮具有一定的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是促進城鄉信息交流的最好平臺。
(3)加快小城鎮建設有助于是促進農民觀念轉變,推進農村現代化。小城鎮作為連接城鄉、工農的紐帶,將大中城市的先進文化理念、生活方式等通過各種渠道傳播到小城鎮,再由小城鎮發散傳遞到周邊農村,為農民現代化提供了現實條件和可能。加快小城鎮建設不僅可為進入小城鎮的農民知識化提供各種方便條件,也對農民向市民轉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將促使農民思想觀念、價值觀念、行為方式的改變,實現人的現代化。
3. 當前小城鎮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國小城鎮建設迅猛發展,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同時,小城鎮的建設和管理也存在著十分突出的問題,集中體現在:
(1)小城鎮規模偏小,輻射能力較差,集聚功能難以發揮。小城鎮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人口的聚集體,其人口與社會經濟發展相輔相成。因此,小城鎮規模不夠大,人口的數量少,就會造成小城鎮發展空間和輻射區域狹小,對資源的利用能力小,導致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成本過高,小城鎮基礎設施不健全,不能滿足小城鎮居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制約了小城鎮的建設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小城鎮功能的發揮就會受到極大影響。
(2)小城鎮建設整體規劃不強,布局不合理,特色不夠鮮明。小城鎮作為一定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信息中心,必須用成熟的思想指導其建設,以保證小城鎮的健康、有序的發展,但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小城鎮建設缺乏總體規劃,缺乏正確的指導和科學的管理,并且受資金、人才及觀念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普遍存在起點不高、定位不準觀念不新等問題。同時,在城鎮規劃中,往往忽視對自身歷史淵源、文化背景、風土人情等個性特質的把握,使小城鎮建設缺乏特色。
(3)小城鎮發展建設資金短缺,投入嚴重不足,使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功能較為單一。對投資缺乏吸引力資金不足是全國小城鎮建設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制約小城鎮建設和阻礙小城鎮發展的主要因素。盡管小城鎮的投融資體制目前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但政府仍然是最重要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大、收益小、問題多,市場化運作難度大,社會資本參與小城鎮建設管理的機制尚未形成。加之,地方財政配套財力不足,小城鎮普遍存在基礎設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的現象。
(4)小城鎮建設權責不明,管理混亂,改革滯后。由于小城鎮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不能形成集中統一領導,政策資源和資金項目比較分散,不能集中投向重點小城鎮,未能形成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合力,城鎮建設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隨意性。同時,由于主管部門間職權交叉,責任不明,加之改革滯后,對小城鎮的建設管理有時放任自流,在管理上執法力度不夠,違規建設、未批先建、亂搭亂建等現象突出。
4. 加強小城鎮建設與管理的對策
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統籌城鄉協調發展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兼顧,把小城鎮建設納入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中,運用市場機制多元化融資,緊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政策配套,增強小城鎮輻射帶動作用。以制度創新推進小城鎮建設,努力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切實做到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全面推進特色小城鎮建設協調發展。
(1)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作為基本前提,全面推進特色小城鎮建設。小城鎮規劃要按照合理布局、科學規劃、規模適度、注重實效的要求,體現高起點、可持續,從而使城鎮健康有序地發展。在完善城鎮發展規劃中,必須突出科學性,要按照小城鎮建設的發展規律辦事,根據其區位優勢、適應產業發展需求、依據歷史文化特色布局,在布局上確定好小城鎮的性質、功能和基礎設施規模,注重實效,真正走一條以市興鎮、產業立鎮之路,形成自己的獨特優勢的發展道路。小城鎮建設規劃必須面向“三農”問題,堅持把“農村工業化、農村現代化、農村城鎮化、城鄉一體化”作為發展目標。形成了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工農聯動、城鄉互動的新機制,增強城鎮對農村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2)運用市場機制多元化融資,加大小城鎮建設力度。小城鎮建設要通過市場經濟的運作方法,創新小城鎮建設資金籌集的渠道和機制,擺脫對財政的依賴思想,使小城鎮建設從過去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轉變為向社會向市場要投入的機制,運用城市經營理念,盤活城市公共資產,走資本運營的路子,逐步朝著國家投入為輔,社會投入為主,企業和個人積極參與的形式過渡。完善小城鎮地財政管理體制,從制度上保證小城鎮建設的穩定的資金來源。在城鎮土地轉化和升值、房地產增值中籌集建設資金,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城鎮公用事業、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大力吸納社會各方面資金用于小城鎮建設,投入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培育資本市場。同時,積極爭取上級支持,給予資金和政策的傾斜與扶持,努力為小城鎮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3)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政策配套,集聚農村人口,增強小城鎮輻射帶動作用。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現代化是城鎮化的關鍵之一,要充分考慮小城鎮對周邊農村的輻射帶動功能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載體功能,增強人口凝聚性,使農村人口有效地向小城鎮集中,積極探索農民安居、就業、失地補償、社會保障的有效辦法和途徑。推進小城鎮基礎設施向周邊鄉村延伸,實現城鎮化。同時,緊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配套設施,促進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重點解決水、電、路和生活垃圾處理等問題,切實改善城鎮人居環境。
(4)以制度創新推進小城鎮建設,努力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要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的原則。因此,抓好小城鎮建設的同時,必須提高小城鎮的管理水平。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進行體制創新,深化小城鎮綜合配套改革。首先,要全面落實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城鄉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積極為城鄉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創造有力條件,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其次,要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城鎮建設和發展的決策管理水平。將政府工作的重心轉移到搞好城鄉社區服務上來,要不斷加強村鎮建設管理方面的執法力度,實現建設管理規范化,創造有序、文明的農村環境,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進程。
參考文獻
[1]賈玉潔關于小城鎮建設的思考[期刊論文]-改革與開放2011(4).
篇13
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城鄉景觀文化營造也不斷呈現出新的態勢。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我國城鎮化率已達52.6%,進一步促進了城鄉在空間、時間上的聯系,但我國擁有幾千年的農耕文明,相應地形成了數量眾多、分布廣泛、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村落景觀文化。在當前快速城鎮化的進程中,由于缺乏對區域內城鄉景觀文化的整體研究,再加上經濟效益的驅使,一些存在幾百甚至上千年的村落空間連同其景觀文化正在逐漸被城市“蠶食”。
在快速城鎮化的推動下,尤其是在城鄉統籌、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統籌考慮城鄉景觀文化的統籌營造,成為城鄉規劃、景觀設計以及相關部門不容忽視的戰略問題。
2.景觀與景觀文化
2.1 景觀文化
景觀文化本質上也是一種文化,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來,國內外出現了很多關于研究景觀文化的理論文章,但作為一個開放性的文化體系,景觀文化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個明確、統一并被廣泛認可的概念與詮釋。沈福煦先生在《中國景觀文化論》中指出,景觀文化除包含大量的藝術文化內容以外,還具有更多的社會文化屬性,與社會倫理、意識形態、、生活習俗及價值觀念等有關。中國的景觀積淀著中國文化,形成一種獨特的人文地理性質[1]。
2.2 人、景觀與景觀文化
人與景觀文化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從人類與自然發展的視角而言,人類在改造自然營造景觀的同時創造了景觀文化,反之,景觀文化在發展的過程中又影響了人類營造景觀的行為,兩者在發展中相互制約,在制約中相互促進。
景觀文化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價值觀念在景觀營造過程中的物化表現,集中體現在所獲得的技能、景觀以及在營建景觀過程中所蘊含的文化意識。同時,景觀的受眾受到景觀所傳達的文化意識和價值觀念的影響,在受到熏陶的同時,逐漸被這種“景觀文化”所同化。從這個角度來分析,人與景觀文化的互動包含兩個基本過程,即景觀的營建過程和景觀的使用過程,但在兩個過程中人類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在景觀文化營建過程中,人類不斷的熟悉景觀材料,掌握營造技藝,使之不斷滿足自身需求,完美呈現價值觀念、等文化內涵,也就是景觀文化的創造過程;另外一方面,在景觀使用過程中,景觀文化所體現的深刻內涵又反作用于受眾,影響其行為模式、思維方式,進而影響其社會觀、價值觀,使得景觀文化得以傳承和發展。
3 景觀文化的統籌營造
3.1 尊重自然,現代呈現---人文的關懷
景觀是人類與自然長期相互作用的物質產物及精神載體,體現了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產、生活方式,是人類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歷史見證,承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一直以它特有的樸實、寧靜、和諧的意境存儲在人們的記憶深處。
從人類與景觀文化關系的角度來看,景觀設計與景觀文化都離不開人的參與,是以“人”為核心的,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現代城鄉景觀文化的營造從物質和精神層面都要以人為核心,體現人文關懷,景觀設計的內容和形式應能被人感知、理解和接受。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文關懷是城鄉景觀文化統籌營造中最本質的要求。
特定的景觀符號和設計手法是傳統景觀藝術的重要文化載體和藝術表現形式,也是一定區域內獨特的歷史文脈源遠流長、生生不息的重要基礎。伴隨著新材料、新技術的不斷發展,亦使得現代城鄉景觀的表現形式不斷更新,極大的豐富了現代景觀設計的語匯。
3.2 追尋歷史,發展內涵---文化的延續
景觀是城鄉空間獨特美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建筑、街道、山脈、丘陵、森林、農田等,在自然環境和人文背景下共同構筑了城鄉空間的視覺主體。歷史文化是城鄉空間獨特景觀文化的源泉,在城鄉景觀文化的統籌規劃中,積極從歷史文化中汲取養料,不僅能促進景觀文化的發展,創新景觀設計的手法,豐富城鄉景觀文化的深刻內涵,而且也是對區域歷史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是城鄉空間景觀特色的重要呈現。
但在現代城鄉空間景觀文化統籌規劃中應辯證的看待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綜合考慮各方面制約因素,這就意味著在城鄉空間景觀文化統籌構建中,不僅要追溯區域文化、傳承歷史,而且要在傳統城鄉空間景觀文化中注入新的活力,賦予其新時代的內涵與形式,使得城鄉景觀文化的歷史記憶在創新中發展、在創新中延續。
3.3 多元共生,城鄉統籌---廊道的營造
人類在改造自然、創造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同時,人類的活動亦使得自然景觀分割開來,景觀的流動功能受到嚴重阻礙,也使得不同區域景觀文化之間的交流與融合被隔離開來。因此,加強孤立景觀斑塊之間以及斑塊與種源之間的聯系,促進景觀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與發展成為當前景觀文化統籌營造中的重要課題。
國外關于廊道的理論研究經歷了雛形、綠色廊道、遺產廊道三個階段。遺產廊道(heritage corridors)是一個與綠色廊道相對應的概念,是擁有特殊文化資源集合的線性景觀[4]。遺產廊道在強調遺產的歷史文化價值的同時,作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區域化趨勢和“綠道”思想結合的產物,還整合了遺產的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使之成為集文化性、生態性與經濟性相統一的景觀文化的線性“綜合體”。
4.結語
城鄉景觀文化的統籌營造,是運用現代景觀設計手法,將景觀文化融于景觀規劃、設計、營建的全過程,烘托景觀的文化氛圍,在景觀中體現傳統的地域文化,讓景觀文化的受眾感受到當時當地獨特的文化內涵。景觀作為城城鄉空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提供物質上的使用功能的同時,也給人們以精神上的享受、文化上的熏陶。因此,在城鄉景觀文化統籌營造中,在加強、改善和優化景觀空間的使用功能的同時,又要在梳理傳統景觀文化的基礎上,注入時展新的活力,保持景觀文化的人文關懷、歷史文脈以及厚重的精神內涵。
參考文獻:
[1]沈福煦.中國景觀文化論[J].南方建筑,2001(1).
[2]麥克哈格著,芮經緯譯.設計結合自然[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6.
[3]李和平,肖競.我國文化景觀的類型及其構成要素分析[J].中國園林,2009(2).
[4]俞孔堅.景觀:文化、生態與感知[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0.
[5]李偉,俞孔堅,李迪華. 遺產廊道與京杭大運河整體保護的理論框架. 城市問題,2004(1).
基金項目: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城鎮化背景下城鄉景觀文化共生研究---以河北省為例》(項目編號:HB12SH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