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非物質音樂文化論文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二、山東大鼓在高校音樂教育專業中的發展探索
在高校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將山東大鼓作為教學資源融入到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建設中是非常切實可行的方法。通過培養大量高素質的欣賞者、熱愛者、接班人和傳承人,來提高整個社會的關注程度,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性發展。我們分別從教材、課程、教學科研,校園文化等方面進行探討。
(一)加強教學材料建設中國很多民間音樂都沒有正規的曲譜,只是依靠師傅口傳心授的方式,經過若干年的累積,才能出徒。山東大鼓亦是如此。很多曲目已經失傳,而流傳下來的少數曲目或是音響資料或是個人傳唱,曲調旋律模糊不清,根本不具備大眾傳唱學習的基本要求。山東藝術研究所王力主任根據自己多年從事民樂演奏的經驗以及對于民間音樂的深入了解,對山東大鼓進行了曲目的搜集和整理。現存曲目大略統計下來有200多首,有《草船借箭》《古城會》《寶玉探病》《西廂記》《包公案》《昭君出塞》等經典的段子。高校音樂教育專業完全可以實現資源共享,整理分類曲目,由易到難,按照專業課程和公共知識的兩個方向來整理編輯教材。這是實現山東大鼓進行傳唱最基本的條件。要真正實現山東大鼓便于傳唱,樂譜的精簡、分節和創新也是非常需要重視的環節。對于長篇曲目,可以效仿音樂家對于名曲的精簡方式,提取主要音符,縮減冗長拖腔,明確主旋律。或是采用小標題分節的形式便于大眾接受。山東大鼓內容和藝術形式的陳舊也造成了人們對它的放棄。這需要民間藝人,非遺傳承人和高校音樂工作者通過不斷地交流、教學、磨合,去糟粕留精華,掌握山東大鼓發展的藝術規律,舊曲譜新詞,逐步成就山東大鼓的內容創新和曲調創新。實現山東大鼓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課程內容的優化組合1、專業課程的設置。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納入專業課堂,作為技能課的訓練項目。由于音樂專業的表演和情感的個性化特征,音樂技能課都采取“一對一”的小課形式,這與山東大鼓自身的教學模式不謀而合,學生對于這種授課方式也非常適應。同時,聲樂、舞蹈和視唱練耳等課程的學習為山東大鼓提供了堅實的專業基礎。高校的音樂技能課形成了比較科學完善的教學體系,音樂專業的學生也具備了基本的音樂素養,對于山東大鼓的學習必將是事半功倍。2、相關課程內容的調整。山東大鼓歷史久遠,在曲藝發展史中其地位不可小覷。全國統一的教材包括中國傳統音樂、音樂美學,中國音樂史、音樂賞析等都因為各種原因,只是輕輕帶過,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比重,幫助學生熟悉山東大鼓的發展脈絡和流派風格,了解山東的文化概貌,刻不容緩。
(三)教學科研團隊的建設1、高校音樂教師專項曲種的培養提高。高校音樂專業的教師具備較高的音樂素養和敏銳的音樂嗅覺。對于他們而言,學習專項曲藝種類遠比普通人要學得快,學得好。但是受到傳統西式教育的影響,對于民族音樂的教學能力和傳承意識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高校應該加強師資培養的意識,通過各種途徑來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實踐能力,比如進行民間采風、藝術培訓、學術研討、與劇團合作獲得實踐經驗等,形成傳承文化良好的學術氛圍。2、教學科研的發展需要專業人才的帶動。研究人員和表演藝術家的引進給高校的非遺教育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首先,專業人才進入一線教學,有助于推動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其次,引領學術方向,形成研究氛圍,建立研究中心,創新課題,推動科研方面的發展。在豐富研究成果的同時,也促進了非物質文化的發展。作為山東大鼓傳承基地的山東管理學院,與濟南市曲藝團合作,聘請山東大鼓的傳承人閆雯和山東琴書的傳承人姚忠賢等藝術家作為音樂教育的專業教師。既保證了高校音樂教育對山東大鼓的學習和研究,也推動了整個社會對山東大鼓的關注。
(四)非遺特色的校園文化有意識地將山東大鼓的傳承融入校園活動中,加強特色校園文化的建設。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公共課和選修課,成立社團,舉辦文化節、藝術演出,進行采風和社會演出實踐等,將地域音樂文化的價值觀、審美特點和精神文化融入到校園文化中,讓更多的學生來認識和接觸山東大鼓,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魅力。
篇2
羌族,是我國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早在三千年前就有羌族人的活動。羌族現有31.65萬余人,聚居在岷江上游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以茂縣羌族自治縣為中心的汶川、理縣、松潘、黑水等縣和綿陽市的北川羌族自治縣。而羌族多聲部民歌流傳于四川阿壩州松潘縣、茂縣等部分羌族聚居地以及四川綿陽的北川等地。它源遠流長歌種與曲目豐富風格古樸,保存了較多的傳統風貌,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和審美價值。曾多次被當地藝人搬上舞臺,但是隨著傳統藝人逐漸逝去,很多的作品開始失傳,為了更好地傳承和發展這門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尤其是在學校中通過舞臺實踐,把更多的羌族多聲部民歌以及改編的羌族多聲部合唱展示出來讓更多的學生了解熟悉并且喜歡羌族多聲部民歌、羌族多聲部合唱就有著更為現實的實際意義。
一、羌族多聲部民歌的音樂特征
羌族雖然沒有文字,但無論是在生產勞動,節日聚會,還是婚喪喜慶時,羌民都要唱歌跳舞,而羌族多聲部音樂也會同樣被用來表達他們內心的哀怨、喜悅、希望和祝愿之情。在這其中就可以體現出羌族多聲部民歌的音樂特征來。羌族多聲部民歌在羌族民歌里面主要是以二聲部的結構形態出現。這種二聲部民歌的結構,是由先唱者的聲部和后唱者的聲部結合而構成的。二聲部樂曲的音程主要以純音程(純一,純四,純五,純八)和大二度構成。其中大二度音程固定不變的出現在每一個段落第二部分的末尾音上,暗示著第三部分同度音程平行進行的開始。二聲部樂曲的節奏,為四分音符作為單位拍,主要是一對一的形式結構。二聲部樂曲的速度,由每一段第一部分的慢,第二部分的快及第三部分的慢所構成。這種二聲部樂曲,反應了生活的高海拔山區的羌族人民豪放激情的習俗特征。(引自金藝風、汪代明、沈惹小貞、崔善子著《中國羌族二聲部民歌研究》第7頁和第25、26頁部分觀點)。在演唱形式上,大多是以合唱或重唱為主,也有男、女群體的合唱式對唱,幾乎很少采用混聲的組合形式。從演唱方法來說,男聲一般用顫音或高亢的假聲,而女聲多用平聲高腔,但在最高音區有時也伴隨著假聲或顫音唱法。(引自樊祖蔭著《中國多聲部民歌概論》中第253頁第二段的部分觀點。)
二、舞臺藝術實踐對羌族多聲部民歌傳承與保護的意義
羌族多聲部民歌是羌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幾千年來羌族人民集體創造的寶貴精神財富,雖然羌族沒有文字,但它的多聲部民歌在羌族文化的傳承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羌族民歌和羌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是生活的直接表現,包含了羌族傳統文化的各個方面。這樣優秀的藝術文化,不應該隨著歷史的變遷而消失,人們應該去發現、發展、延續它們。這是一個民族的文化,是我們不能淹沒的歷史的長河。所以利用我們的力量,讓它得以傳承下去,這是我們世世代代的財富。我們之所以探究這個項目就是想通過學生的藝術實踐活動把羌族多聲部的合唱音樂搬上舞臺,使得更多的人能夠知曉羌族多聲部的音樂,從而達到保護、傳承和發展這一音樂的作用和意義;從中探尋更多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有效方式;并且在師范院校開展這項活動,有助于向中小學進行輻射,使傳承具有可行性和延續性。
三、舞臺藝術實踐的內容
(一)原始的民歌演唱。
這個是多聲部民歌的基礎。舞臺藝術實踐首先應該讓更多的人先學會這樣的原始性民歌。我們選擇通過采風等方式采集到一些簡單又容易演唱的歌譜,經過整理后在中小學進行教唱,并加以簡單動作后將其搬上舞臺進行舞臺實踐;
(二)原生態的羌族多聲部民歌的傳唱。
這是舞臺實踐的內容之一。如《酒歌?唱不起了》這是一首羌族二聲部民歌,“酒歌”可謂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它屬于羌族民歌類型中儀式歌的范疇,羌民通過“酒歌”來表現他們接待賓客的景象,這首歌主要是講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越來越唱不起了。這首歌采用了男聲重唱的形式,兩人互相配合,雖然歌詞簡單,但運用了顫音等方法展現出了羌族“酒歌”的特點。
(三)編曲的羌族民歌合唱。
根據羌族的民歌素材,在旋律不做修改的情況下,只加以簡單的和聲配置和肢體的豐富,具有原汁原味的羌族民歌合唱作品《羌族民歌五首》,其中包括《那吉那那》、《咂酒歌》、《頂根兒》、《打麥歌》、《三龍酒歌》,它們都是以無伴奏的演唱方式呈現給觀眾的。這些歌曲就是選取了羌民在艱苦勞作,耕地、除草等景象;羌民用自己的方式熱情地接客敬咂酒、和賓客一起一邊喝酒一邊唱酒歌的熱鬧景象;羌民豐收的景象;也表達了羌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無伴奏的演唱方式更能體現出羌族人民的熱情召喚,表達出他們的那份虔誠。
(四)加工創作的羌族民歌合唱。
根據羌族民歌素材進行加工創作,結合現代和聲和曲式結構等作曲技法創作而成的合唱音畫《云上羌聲》。這首歌曲是由四首歌曲所組成的一部聲樂組曲,其中有一個音樂主題始終貫穿全曲,分別表現的是羌族人民迎客、酒歌、情歌、婚禮的場面。這首《云上羌聲》是更進一步的創作和改變,和《羌族民歌五首》相比,它更具有現代氣息更具有舞臺性,更適合在舞臺上表演。而《羌族民歌五首》更具有原聲性,生活氣息更濃,更適合在民間和社區中傳唱,這兩個作品的功效是不一樣的。
四、舞臺藝術實踐的形式
因為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羌族多聲部音樂可貴,所以需要更多的人去保護它、傳承它,可能我們做的很微不足道,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可以通過我們自己的方式去讓更多的人了解它。在我們看來、通過舞臺實踐來展現羌族多聲部音樂是比較直觀的,而目前我們有的知識較多的理論研究,也收集了一些樂譜但是卻沒有變成舞臺表演以供大家傳唱,更多地停留在研究本身而沒有更好的傳承方式。除了在一些比賽中能夠看到羌族多聲部音樂的演唱,其余就幾乎沒有這方面的嘗試,能夠演唱的民間老藝人也越來越少,長此以往羌族多聲部音樂的演唱就有可能會失傳,人類優秀的文化成果就得不到保護和傳承。所以我們認為將這些收集到的資料以舞臺實踐的方式直觀地展現給觀眾是可行的。
(一)在小學音樂舞臺實踐進行的原聲性羌族民歌的傳唱。
我們選擇在綿陽南山小學教唱《撕玉米歌》并編排簡單的舞蹈動作。因為這首歌也可以用羌語演唱,所以先教他們讀中文和羌語,使他們會唱漢語也會唱羌語,基本了解這個作品的大致意思后教唱旋律。由于這首歌是描寫羌民在地里撕玉米的熱鬧景象,所以不僅讓學生通過歌聲來表達,還加入簡單的舞蹈動作進行編排,更能表現這一熱鬧景象,同時也讓孩子們深切感受那種熱鬧景象。最后搬上舞臺;
(二)在中學音樂舞臺實踐中進行簡單的多聲部羌族民歌的傳唱。
在北川中學支教過程中在合唱課堂上進行二聲部訓練。讓他們了解了羌族二聲部作品的結構,音樂特點、聲部間的關系,最后在訓練過程中和聲準確、二聲部效果比較明顯,這樣就達到了我們的目的。在這些訓練后選一些當地的羌族二聲部民歌進行練習并編排。
(三)在大學音樂舞臺實踐中的傳唱。
我們在自己所在的綿陽師范學院“夢之聲”合唱團中進行傳承。除了要會唱一些之前所收集到的合唱歌曲之外,還要加入適當的表演,演唱根據改編創作的多聲部羌族合唱作品,如《云上羌聲》等等。在此基礎上還演唱一些新創作的具有羌族音樂風格特征的音樂作品,如《爾瑪人的歌》、《云朵上的羌寨》、《羌家姑娘》、《羌家姑娘繡彩繡》、《羌笛》等。當然在實踐過程中,我們不僅將這些作品搬上舞臺,還將部分作品進行改編后通過獨唱、重唱、齊唱、合唱、表演唱等多種形式呈現給觀眾。在“為了孩子,為了夢想”音樂教育改革與民族音樂文化傳承―北川論壇成果展演中,“夢之聲”合唱團演唱了由老師改編的具有原汁原味的羌族民歌合唱作品《羌族民歌五首》。通過演出,觀眾比較直觀地了解到羌民艱苦勞作,耕地、除草等的景象,也表達了羌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還在很多舞臺實踐中達到了不錯的效果。
五、結語
羌族多聲部民歌入選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重要傳統音樂,是羌族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通過對羌族多聲部民歌以及改編創作的羌族多聲部合唱的研究、排練、演出與舞臺實踐,傳唱以及形成影像資料等,以便能夠更有效地保護和傳承羌族多聲部音樂。同時也讓我們能夠更好地繼承和發揚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文化,并傳向下一代,從而探尋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方式,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羌族多聲部音樂具有更好的研究價值和應用價值。通過實踐,我們認為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羌族多聲部音樂以舞臺實踐的形式直觀地呈獻給觀眾是可行的。當然也發現一些問題,如中小學生對民族音樂不感興趣,大學生還不明白學習這些古老音樂的意義在哪。這都需要我們進行更加廣泛的宣傳和實踐,我們保護和傳承民族音樂的路還很長。
參考文獻 :
[1]金藝風、汪代明、沈惹小貞、崔善子.中國羌族二聲部民歌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2]樊祖萌.中國多聲部民歌概論[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94.
[3]金藝風、汪代明、沈惹小貞、崔善子.中國羌族民歌研究樂譜資料集[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4]蕭常緯、周世斌.羌寨無處不飛歌―茂縣羌族民歌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5]樊祖盟.中國少數民族多聲部民歌教程[M].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8.
[6]樊祖盟.中國民間多聲部音樂論稿[M].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4.
篇3
“叮叮腔”所在的江蘇徐州市,是國家級歷史名城,素有五省通衢的江蘇徐州是彭祖文化、兩漢文化的發源地,也是南北文化的交融、集萃之地。徐州市共有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01項,其中入選國家級名錄9項。眾多“非遺”項目的開發均來自當地本土資源。政府部門,特別是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視和扶持,是影響”非遺”校園傳承的主要外部力量之一。政府部門及各級領導的重視、關心和支持,對“非遺”校園傳承起著無形的推動作用,在政策上、資金上、社會宣傳上可以為校園傳承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有利因素,為“非遺”校園傳承創造事半功倍的積極因素,這些有利因素表面上作用于學校,卻在無形中推動了“非遺”校園傳承向更深層次發展,促進“非遺”校園傳承具有更強的主動發展機制。
(二)學校環境
徐州工程學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的辦學定位,學校注重結合區域文化特征,努力發揮文化傳承功能。學校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與傳承作為高校發揮文化傳承與創新功能的突破口,積極推進“非遺”進校園、進課堂、進教材、進科研工作。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教育教學的探索與實踐,是我校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的一大特色。學院將區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轉化為教學資源,開展特色課程群建設,實現錯位發展,形成了自己的辦學特色,探索出一條地方高校立足區域文化,加強校地互動,實現文化傳承與創新,具有原創性和推廣價值的可行路徑。為了打造高水平研究基地與交流平臺,徐州工程學院整合人文學科的力量,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并在2009年和2011年徐州工程學院與徐州市文化局共同承辦“中國·徐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層論壇”,文化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等領導和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120余人出席會議并給予了大力的支持。“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獲批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相關建設成果獲得教育部“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獎。學院非常注重校地互動、資源共享、特色互補,積極為地方經濟文化建設服務。新機制的建立,可以使我們共同譜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創新交響曲,通過三支隊伍共商“非遺”保護、傳承與創新,使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得以彰顯與傳遞。在這樣的環境下,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徐州工程學院的研究和保護工作得到良好的發展。
二、教師在“非遺”傳承中的作用
教師作為“非遺”校園傳承的主體,應該說是“非遺”校園傳承的開發者、實施者、貢獻者。“非遺”專業是新興的專業,“非遺”課程也是新興的課程,雖然國內越來越多的高校與研究機構開設與“非遺”相關的專業,但是在高校從事“非遺”教學和研究的教師很少是“非遺”專業出身。以徐州工程學院為例,從事相關研究的教師主要為文學、藝術學、體育學等專業。教師在“非遺”教學的過程中如何保證有一個正確的“非遺”課程意識、專業的素養等等,這些都將對“非遺”在校園傳承的教學實施產生直接影響。對于課程改革有過這樣一句話:“課程改革的失敗不一定在于教師,而成功一定在于教師。”可見,“非遺”校園傳承的成敗教師起著決定性作用。根據筆者這幾年在工作中的體會大致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授課方式
“叮叮腔”的教學采用了1+1模式授課,也就是說一位老師和一位藝人共同完成一節課。“叮叮腔”的民間藝人大都是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農民,語言表達也是地道的銅山利國地方方言。比如目前健在的吳承瑛和孫為榮老人,一位沒有讀過書,一位是小學畢業,所以在“叮叮腔”理論方面的講解(比如解說劇本、表演藝術、音樂唱腔方面的理論知識),就需要專業的老師來完成這部分工作。因為戲曲類“非遺”項目地域性和專業性較強,這部分工作由民間藝人擔任(唱腔和身段的表演)。教師可輔助老藝人做一些讀譜,以及唱詞的解釋等工作。也就是說教授“叮叮腔”的教師是由兩類人構成,一是本校教師;二是“叮叮腔”民間藝人。以校內教師與校外藝人1+1的方式進行教學。
(二)開設“非遺”選修課程
2012年筆者在所在學校面向部分專業的同學開設了《徐州“叮叮腔”的傳承與保護》的專業選修課。本課程是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指導選修課,也是伴隨學校“非遺”保護研究特色化、“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系列課程建設”群集化而生發的行動研究性課程。即以音樂人類學、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為基礎,建構以“叮叮腔”為核心的保護知識體系,結合田野調查、排演劇目實踐,并呈現開放性、綜合性的地方特色活動課程。
本課程是通過對傳統文化的地方民間戲曲“叮叮腔”的詮釋(“非遺”視野),一方面彌補了傳統文化中“小傳統”教育的不足。讓學生了解更多的民族傳統,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另一方面增強了學生對傳統文化的保護意識,認識到保護傳統文化就是保護我們的精神家園,并采取積極行動參與保護(排演劇目、對保護的調研等)。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在校園中形成一種宣講“保護文化遺產”的氛圍,激發更多的學生關愛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提高民族凝聚力。尤其通過本課程排演劇目的學習,激發學生對文化遺產的興趣,在豐富校園的藝術文化生活的同時,用實際行動來傳承文化遺產。
(三)教師在科研上對“非遺”項目的研究
課題研究是“非遺”校園傳承得以持續有效實施的保障。在上文提到,“非遺”專業是個新興的專業,大量從事“非遺”教學研究的教師不具備“非遺”研究的知識背景,必須通過不斷學習和研究他人所取得的成績來保證自己有一個正確的“非遺”課程意識、專業的素養。“非遺”科研是“非遺”保護的高級階段,通過自己的思考和實踐,然后總結歸納成可供同行們參考的寶貴經驗,并把這種經驗進一步實施到自己的“非遺”保護實踐中去。更促進了“非遺”保護在校園里健康有序的發展。 從學校的角度來看,重視“非遺”科研無非是有著積極的意義,以徐州工程學院為例,自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這為學校教師搭建了一個良好的“非遺”研究平臺,學校鼓勵教師們對地方“非遺”項目進行研究,在政策上給予支持。短短的幾年間,學校教師已發表“非遺”類相關論文105篇,省部級課題 8 項,市廳級課題103 項,這對徐州甚至周邊地區的“非遺”項目的保護做了巨大的貢獻。
從學生的角度來說,可以通過直接參與“非遺”項目的申報和研究工作,使自己更進一步的從社會、歷史、傳統、風俗等方面更全面的了解“非遺”文化,并且能讓“非遺”傳承植根于年輕人的意識中,達到校園“非遺”傳承的根本目標。以“叮叮腔”為例,2012年,10級音樂系張夏夢同學申請的項目《非物質文化遺下視角下的徐州“叮叮腔”音樂采錄、整理與研究》被評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并成功結項。張夏夢同學在了解和研究“叮叮腔”之后,把自己的畢業論文目標定為自己家鄉的小戲——“淮海戲”,并最終高水準的完成了自己的畢業論文。12級音樂系學生孫亞、張雅文所申報項目《徐州“叮叮腔”老藝人口述史調查整理》被評為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訓練項目。學生們在申請和研究“非遺”項目的過程中,能夠基本掌握科研的基本操作方法,為自己畢業論文的撰寫以及進一步的學習、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學生在“非遺”傳承中的作用
學生與教師一樣,也是影響“非遺”校園傳承的關鍵因素,是“非遺”校園傳承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學生的主動參與意識、學習能力及其學習方式都會影響到“非遺”在校園的傳承。學生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參與“叮叮腔”的保護傳承工作。
(一)田野調查。2012年7月,學生們就奔赴“叮叮腔”的流泛地開始了第一次的田野調查。這次田野調查也是在1960年徐州師范專科學校師生對“叮叮腔”進行全面普查之后的又一次的田野調查,經過漫長的半個世紀的空白期,把接力棒送到了這些學生手里。同學們得知后充滿了對“非遺”文化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現有的關于“叮叮腔”發展的文字、圖片、音像進行大量的搜集與整理,調查其流布范圍、密度及其文化生態等情況,掌握客觀詳實的第一手資料。2015年7月,再一次對“叮叮腔”藝人的口述史做了詳細錄音整理。然后將各相關類別的資料進行系統的歸納與整理。做了大量的案頭工作。
(二)學唱排演“叮叮腔”。為了讓學生進一步的了解“叮叮腔”,更深層次的領悟“叮叮腔”的魅力,在學生通過“叮叮腔”選修課程的學習,基本上掌握了該小戲的唱腔以后,我們又聘請了“叮叮腔”的專業演員幫助同學們排演“叮叮腔”劇目。主要是通過唱、念、做、舞、音樂、服裝、扮相等幾個方面入手,為其“活態化”的傳承做出實際行動。2013年12月16日,音樂系孫亞、梁歡歡、馬芯如、張雅文同學排演的“叮叮腔”劇目《梁祝》參加了江蘇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淮海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傳承“非遺”項目匯報演出,她們俊俏的扮相、專業的演唱受到專家學者們的一致贊揚。
(三)論文寫作
從學生層面上看,如何使他們更深入地學習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知識、技能和審美特征,提高他們對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藝術的熱愛?論文寫作無疑可以幫助他們更加深刻的思考這些問題。我校10級音樂班徐達2013年暑假到“叮叮腔”的原發地徐州市利國鎮進行了7天的田野調查并跟老藝人面對面學唱了“叮叮腔”。回校后,徐達同學根據自己的田野調查和學唱體驗發表題為《探究“叮叮腔”傳承與保護中遇到的問題》,文中除了提到政府對“叮叮腔”的重視程度不夠以外,還提出了幾個比較具體的問題,比如:后人演唱與記詞記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老藝人的待遇問題等等。10級音樂學專業楊海鷗同學也把自己的畢業論文選定為“叮叮腔”的保護和傳承方向,最終高水準的完成了自己的學士論文《淺談“叮叮腔”的保護與傳承》。
四、教材和教法
教材的繼承是優化和完善校園文化遺產的重要載體,是豐富傳承的校本教材,不僅是現階段高校校園文化遺產的成果,還是優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校園傳承的重要載體。“非遺”校園傳承在幫助學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與技能的同時,還在引導學生感受民族文化藝術的博大精深,培養學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所以,傳承教材的編寫必須緊緊圍繞傳承本土優秀文化藝術、弘揚民族精神這一原則,要力求體現繼承與創新這一主題思想,堅持以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認知水平、接受能力為出發點,注重系統性和實踐性的教材,滿足學校、教師和學生發展的需要。
目前使用教材為吳躍華、李愛珍編寫出版的書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概論》和筆者撰寫的“叮叮腔”的研究報告為使用教材。教材涵蓋了一下幾個內容: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概述——知曉什么是保護;2.“叮叮腔”的藝術特征——了解“保護對象”;3.“叮叮腔”的田野調查——掌握“保護存見狀況”;4.“叮叮腔”保護實踐——采取“保護行動”。
在實際教學方法上,以問題為中心,以研究性解決保護問題為學習取向,以合作教學(師生共同合作)為基本理路,以講說為輔,排演、調研保護實踐為主的課程理念。力爭在知識技能、情感態度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等各方面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并取得學生發展與遺產保護協調發展一整套的建設目標。
五、結語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科的教學,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觀其前景,高校應當積極肩負起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人才的培養。打破單一文本式、學院式的學術及教學模式,通過教師和學生多角度、廣泛性的參與,實現對學生能力的培養和綜合素質的提升。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實現對“非遺”項目科學而有效的“保護”。
基金項目:
本文為徐州工程學院高等教育科學研究項目,課題名稱:《徐州“非遺”項目“叮叮腔”的教與學模式探究》,項目編號:YGJ1343;江蘇省教育廳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課題名稱:《非物質文化視野下的徐州“叮叮腔”研究》,項目編號:2013SJD760053。
參考文獻:
[1]吳躍華,李愛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概論[M].徐州: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2011.
[2]劉娟,錢逍.試論地方高校在“非遺”保護、傳承與創新中的作用——以徐州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創新為例[J].徐州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04).
[3]趙欣,劉佳新.高校音樂專業在“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中的人才培養模式[J].教學研究,2011,(02).
篇4
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了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力。”[1]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擁有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該如何保護及利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新課題。我國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高度重視,全國各地貫徹落實國家“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指導方針,保護與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如火如荼地開展實施。而地方高等院校以服務地方文化、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為辦學宗旨,在這個新課題上應該當仁不讓,擔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傳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時代重任。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曾說:“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是緊迫的,而高校在信息型實踐與社會參與中具有很大的潛力,希望各地高校積極參與到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事業中,發揮大學在國家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信息職能、人才培養和培訓以及重要的文化發展創新作用。”[2]那么,地方高校在保護工作中究竟有哪些得天獨厚的優勢?高校應如何充分發揮優勢,推動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呢?
一、地方高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優勢
(一)人才培養優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特點是它的存在方式是活態的人文歷史論文,文化形式與文化空間只有在傳承發展中才能保證其鮮活的生命力。”[3]根據這一特點,要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除了進行全面的普查、搜集、記錄、整理之外,還應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而高校匯集了大批的青年學生,他們是傳承與創造發展的主體。大學生在求學期間接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知識,有助于培養他們對于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熱情,提高他們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和從事保護工作的能力。這些影響是深刻持久的。學生在畢業后也有可能選擇從事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從而更好地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事業添磚加瓦。而在涉及到如何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人才的問題時,一般可以通過如下形式:其一,設置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或在相近專業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模塊課程,培養能夠傳承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業人才;其二,開設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選修課。
另外,高校師資力量雄厚,擁有豐富的智力資源,可以為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提供專業指導,同時也可以為高素質的人才培養提供智力支持。專業教師可以組織廣大的學生到民間采風,積極調研,參與項目研究。在鍛煉學生能力的同時也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保護。
(二)信息資源優勢
信息同能源、材料并列為當今世界三大資源。在信息爆炸的年代,信息資源的掌握和利用是極其重要的。而高校在這方面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圖書館是大學校園的信息中心,信息資源數量龐大,種類繁多,傳播方式也多種多樣。除了傳統的文獻資源、數據庫和電子出版物等現實館藏外,還有虛擬館藏,可以通過計算機系統及通訊設備共享館外大量的信息資源。高校圖書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具有教育引導、文化熏陶等功能。另外,圖書館擁有的場地、設備和專業的人員,可以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工作中提供展示、宣傳的平臺。
(三)科研創新優勢
高校是人類文化遺產的傳習地,也是高素質人才的云集之地,長期以來在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研究上走在前面,起步較早。高校有志于民族文化研究的學者一直筆耕不輟,申報科研項目,積極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上作努力,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這是其他部門難以媲美的。高校對外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頻繁,各高校間也互相配合,資源共享人文歷史論文,這樣,無形中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發展搭建了更加廣闊的平臺。
地方高校經費穩定,組織有序,往往是一個地方的文化中心,具有其它部門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和影響力。在調動學校內部各方面力量,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舉辦學術研討會,設立研究機構,創辦刊物展示研究成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活動有一定的優勢。
二、充分發揮優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
潮州素有“海濱鄒魯”的美稱,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積淀,同時也培育了絢麗多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潮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級別,已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2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4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8項。潮州市可以說是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較多的城市。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歷史的見證和中華文化的載體,也是潮文化的靈魂。潮州的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有:潮州音樂、潮劇、潮繡、潮州木雕、潮州歌冊、潮州菜烹飪技藝、潮州鐵枝木偶戲、楓溪瓷燒制技藝、茶藝、潮州剪紙……,涉及傳統音樂、傳統戲劇、曲藝、傳統美術、傳統技藝、民俗等,種類繁多。但是,大多數項目后繼乏人,保護和傳承工作日益緊迫。韓山師范學院是潮州市的一所高等師范院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擁有其它部門不可比擬的優勢,作者擬以此高校為例,談談具體的做法。
(一)設置相關專業,培養專業人才
韓山師范學院于2011年設置了四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陶瓷藝術設計(楓溪瓷燒制技藝)、雕塑藝術設計(潮州木雕)、服裝設計(潮繡)、烹飪工藝與營養(潮州菜烹飪技藝)。其中前三個是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最后一個是入選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專業的設置以充分的調研論證為基礎,針對潮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人才缺乏的狀況,學院在師資力量充足、各種條件都已成熟的情況下申報設置這幾個專業,并形成“潮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人才‘3+2+2’職業技術教育體系構建方案”申報廣東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已獲廣東省教育廳批準。韓山師范學院根據社會需求設置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舉措,不僅是為自身尋求可持續發展的有效嘗試,也是培養專業人才,推動地方文化產業人文歷史論文,探索使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優勢得到最佳發揮的有效途徑。
(二)開設相關課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韓山師范學院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意義,很早就開設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類的課程。例如,美術學專業開設《潮州剪紙》、《潮州木雕》等課程;音樂學專業開設《潮州音樂》、《潮劇欣賞》等課程;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開設《潮菜制作技術》、《潮州小吃》、《潮州茶文化》等課程;同時還開設《潮汕歷史文化》、《潮汕民俗研究》等校性選修課。這些課程的開設大受學生歡迎。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勞動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集體創造并傳承下來的,是中華民族的一筆珍貴的精神財富,也是民族生命力、創造力的集中體現。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納入課程體系,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手段。將有助于培養學生對地域歷史文化和地方經濟建設的興趣,拓展學生的知識面,激發創新意識,從而為培育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打下堅實的文化基礎,使人才培養質量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三)建立研究機構,大力爭取政府支持
1991年,韓山師范學院中文系設立“潮汕文化研究室”,后更名為“潮汕文化研究中心”。2002年,在原有基礎上設立“潮學研究所”,定位為學校直屬科研機構。2008年,學校與潮州市政府合作成立市校共建了“潮學研究院”,并與潮汕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于1991年8月創建的涵蓋汕頭、潮州、揭陽三市的民間學術團體)合辦了大型學術刊物——《潮學研究》。可以說,韓山師范學院在潮汕文化研究上一直走在前列,尤其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傳承方面。主要有:一批有志于民族文化研究的學者積極申報課題,如《潮汕民間剪紙的普查和搶救》、《地域文化與潮州民間剪紙》、《正字戲文獻搶救、整理及研究》等,孜孜不倦地從事潮汕民間剪紙、正字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搶救和研究工作,并出色完成課題研究,出版發表了大批相關的論文及著作;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來校講學,舉辦或參與國際性的學術研討會,積極與國內外的同行進行交流。例如:2003年與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香港大學香港人文社會研究所聯合舉辦了“歷史人類學講座系列”;2006年與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聯合舉辦了“中國地方史國際學術研討會”,等等。幾十年來,韓山師范學院以“潤物細無聲”的春雨精神,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四)發揮社團作用,傳承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
韓山師范學院的社團文化豐富多彩,具有獨特的地方特色,有些已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保護的重要陣地。于1987年創建的潮風學社,是韓山師范學院歷史最為悠久的社團之一,經常組織社員開展民俗采風、義教、民俗征文比賽等活動人文歷史論文,為韓師學子提供一個了解、學習、研究潮汕歷史文化的平臺;茶藝表演隊成立于2008年,社團雖然年輕,但是表現不俗。2010年,我院茶藝表演隊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潮州工夫茶”傳承人葉漢鐘老師的帶領下,在亞運會、亞殘運會上為世界各地來賓表演了潮州工夫茶、茶藝服務等,展現了傳統潮州工夫茶的魅力; “卡通潮劇”是韓山師范學院2005年立項的科研課題項目,它將潮劇與動漫完美結合,為潮劇注入新的活力,讓更多青少年了解潮劇,喜愛潮劇。后在此基礎上成立潮動畫工作室,現在仍孜孜不倦地為潮劇和潮州童謠的傳播作努力。
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韓山師范學院作為潮州市的一所高等師范院校,辦學歷史悠久、文化積淀深厚,應該主動擔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的義務,不遺余力地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奉獻力量,同時,也不斷地在此過程中構建自己獨特的文化個性,彰顯百年院校的魅力。
Local Universities and the Protect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ake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for Example
ZHENG Jing-jing ,Huang Jing-zhong
Abstra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itnesses the history of ourcountry and contains Chinese culture, however, the protecting and passing down of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s been urgent increasingly. Local universities areincomparable with any other departments in the protecting and passing down of 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 The writer try to take 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for example and probe into how local universities doing to promote the protecting andpassing down of loc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local universities; 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 advantages;protection
參考文獻: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EB/OL]·
篇5
一、青海撒拉族民間音樂及其研究概況
在我國的眾多民族中,除漢族之外,已確認的少數民族共55個。據2001年我國人口統計,在全國13億人口中,少數民族人口約占8%。與漢族音樂的研究相比,其他少數民族音樂的研究則一直處于滯后的狀態,以致于在長時期內造成“中國音樂史”即是漢族音樂史,一談“中國音樂”即以漢族音樂“概全”的尷尬局面。這是由歷史、社會、經濟、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形成的。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在政府倡導下,在音樂界共同努力下,上述情況逐漸有了改變,從70年代末開始,隨著中國民族民間文藝集成工作的全面展開,首次大規模地對各民族的傳統音樂進行了系統的收集和整理。然而對于少數民族音樂的研究與漢族音樂相比,少數民族的民間音樂文化研究還是處于滯后的狀態,尤其是邊遠地區少數民族音樂的研究。音樂集成的工作,不僅為我們提供了進一步研究的各民族寶貴的音樂資料,同時涌現出一批從事民族音樂研究工作的理論人才(包括少數民族音樂人才),出現了許多學術論文與理論著作等研究成果。但對于青海撒拉族民間音樂的研究卻是鳳毛麟角。對于青海撒拉族民間音樂的研究近幾十年來只有數篇論文(包括筆者研究成果)。2000年范曉峰《撒拉族音樂研究》;2002年郭德慧《撒拉族民間音樂文化構成因素初識》;2005年韓建業《開發利用撒拉族說唱藝術》;《青海民族研究(社會科學版)》2005年郭德慧《撒拉族民歌的種類及其音樂特征》;2005年張靜軒《撒拉族民歌及其音樂特征述略》;2008年王海龍《青海撒拉族民間音樂調試旋律分析》;2009年王海龍《青海撒拉族哭嫁歌研究》;2009王海龍《青海撒拉族民間宴席曲的音樂研究》;2010王海龍主持校級課題《青海撒拉族音樂的傳承與保護》;2010年王海龍《青海撒拉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措施》;2010年王海龍《審美視角下的青海少數民族音樂傳承―以海北門源回族宴席曲為例》等。
二、青海撒拉族民間音樂衰微的原因
1.民族音樂生存環境日益破壞。在經濟現代化、社會現代化的今天,大量的拓寬城市面積,建設現代化都市,傳統民族音樂文化生存地域環境日益破壞。放眼全國各地都市的建設大同小異,走到哪里除氣候不同外,風格都如出一轍。完全沒有東西南北的地域特點。因此各民族特有的傳統風俗文化也逐漸消失。在現代文明的沖擊下,傳統文化在它的生命流變中顯得戰戰兢兢,可以說,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的對話就是一場博弈的過程,許多傳統文化在這場博弈中被冷落,被革新,甚至消亡。本土音樂文化被漸漸地冷落,很多傳統文化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和社會環境,慢慢地走向頻危、走向消亡,動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出現危機,靜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命運艱難。
2.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的改變。隨著經濟的發展,撒拉族原有的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甚至一些民俗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致使原來依附其間的音樂品種迅速消亡或逐漸衰微,撒拉族的“哭家歌”(撒拉語“撒赫斯”)以及婚俗中的儀式隨之改變或消亡。由于我國少數民族在人口與地區分布、經濟與文化發展等方面均呈現出不平衡狀態,許多當地青年人外出打工,又隨著媒體網絡的發展,在農村的年輕人也追求時尚,不屑于自身的傳統文化,紛紛涌入城市導致了該民間音樂文化沒有傳承人。
3.審美情趣的改變。隨著現代娛樂文化的擴散,很多撒拉族民眾現代化的程度越來越高,樂于接受現代化的產品,例如服飾絕大多數年輕人喜歡的是現代服飾,很少著撒拉族服飾了,甚至在撒拉族地區很難找到完整的成套撒拉族服飾。就連撒拉族建筑也大多改為修建磚石二三層小樓。隨著交通和現代化的文化傳播手段的發展和更新,原來某些處于封閉狀態的民族地區加強了與其他民族的交往,受到外民族文化的影響和沖擊, 致使年輕人的審美趣味有了較大的改變,因而把本民族的音樂藝術漸漸淡忘了。如問當地年輕人為什么不學唱撒拉花兒?他們回答得很直率:“不如電臺電視里播放的歌曲好聽!”現在撒拉族當地的婚俗與過去大不一樣,“撒赫斯”已經再也聽不到了,甚至婚禮中的音樂都由流行歌曲來替代了。
4.大規模開發當地旅游產業導致傳統民俗的變形。當地旅游產業在民族旅游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中過程中,起到了一些積極地推進作用。但由于片面強調市場效益與經濟利潤,許多地方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也出現“偽民俗”的現象。在保護與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誤區,缺乏科學管理,并出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向外流失的現象。許多撒拉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進行科學地考證與統計,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者對非物質文化認識不夠,家底不清、缺乏規劃、片面注重市場運作、任意包裝、掠奪性開發、干涉性開發等。
5.音樂方面的學術研究尚待深入。盡管音樂學家們對中國少數民族音樂的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但與少數民族音樂本身所具有的精深博大相比,仍有著不小的差距。在搜集整理方面還很多不足,有時在編輯過程中由于篇幅關系而未能收入大量曲目,還有很多空白點。如:對尚未確定族屬的不少族群的音樂研究;對跨境民族的音樂比較研究等等,對于撒拉族這一遷徙民族的特殊性,就應與中亞土庫曼斯坦民間音樂進行比較。
6.當地民族音樂教育處于嚴重的滯后。前面所提到的少數民族地區的音樂教育與漢族地區所進行的少數民族音樂教育,不僅為數很少,而且多處于自發狀態,故使有的地方原已開展的少數民族的音樂教育,因種種困難而停步,原本實行“雙語”音樂教育的民族地區或學校,也如同語言教學一樣,由“雙語”變成了“單語”教學。至于在音樂、藝術院校實施少數民族音樂教育,可以說還處于起始階段;而高等師范院校中的少數民族音樂教育,則多為空白狀態。
三、傳承與保護撒拉族民間音樂的設想與建議
1.中小學音樂教育在小學低年級,多采用本地區的、與民族語言或方言相結合的、具有鄉土特色的音樂資源,使音樂審美熏陶建立在鄉土意識的基點上。隨著年級的升高,逐漸引導學生認識中華民族多元音樂文化的總貌,確立體現傳統文化與當代生活兼容溝通的中華母語文化的全局性基礎地位。
2.根據我省的省情及地域特點。我省音樂藝術院校中屬少數民族地區的音樂藝術院校,應當專門開設相關民族的音樂課程,辦出自身特色,并有利于民族音樂弘揚與傳承,在教師的科研工作中,對相關民族的音樂研究應占有重要地位。
3.是從政府方面的扶持與保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特別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要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包括這種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承傳(主要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和振興。這些措施需要政府行政手段來實施。目前,青海撒拉族自治縣通過領會國際與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在循化縣也開展了相應的保護工作。表現了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當然,要有效保護撒拉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僅僅依靠政府的主導作用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民間共同的參與。
4.民間方面的傳承與保護。首先對公民進行有關教育,樹立理性的遺產保護與傳承觀念,提高社會民間對本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參與度,提高當地撒拉族青年人對本土文化的傳承意識和保護意識。撒拉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撒拉族在其歷史中創造并延續下來的文明成果,它對認識與了解這一民族的文化、風俗、經濟、結構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因此,保護和傳承撒拉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保持整個中華文明完整性、保持人類文化多樣性的重要措施。此外,非物質文化遺的保護還是應當以政府力量為主導,以社會民間力量為重要補充力量大力宣傳。民間力量與政府行為相比,更具有自覺性與主動性,這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極其有力的。
5.學術方面的傳承與發展。任何一種藝術都有它存在著的合理性、強有力的背景支持以及深厚的文化意蘊。撒拉族民族音樂獨特的生存土壤、特性功用和藝術審美,尤其是它的基石――民風和民俗,是該民族靈魂的棲息地,同時也記錄著一個民族的心路歷程并維系著這個民族的生產方式、生存方式、、文化結構、倫理觀念以及審美心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及學術理論,在儲存形式與記錄方式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好更完善的保護。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動態的文化形式完全記載下來,并用學術理論詮釋這些文化形態,并進行有效的保護。
6.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建立法律、法規保障。因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文化生態環境急劇改變,資源流失狀況嚴重,后繼乏人,一些傳統技藝面臨滅絕。各地城市的發展,大面積占用和改造農村土地,嚴重破壞原生態非物質文化的生存環境,沒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相應的法律保障依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及保護機制急需完善,需要建立一套較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
上述建議說明,一種文化的保護不僅僅是防止它成為一種博物館文化,更重要的是從這種文化中尋找出值得后人借簽與學習的東西,幫助后人更好的生活。撒拉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撒拉族人民集體智慧創作的結晶,是極具民族特色的一種文學樣式。在千百年中延續并流傳下來,自然有它強大的生命力,顯然,這種生命力寓含了撒拉族這一民族的生命力與潛力,這種活力在今天仍散發出令人嘆為觀止的魅力,對撒拉族的全面剖析為研究其社會發展狀況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有利于更進一步認識撒拉族社會生活的內涵性特征。
篇6
加強對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研究,不僅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注,更需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到高校的音樂教學體系中,在教學過程中,加入音樂文化遺產的相關內容,使當代大學生在學習中增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知,培養學生對自己家鄉的音樂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將有助于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長久保護,并不斷進行傳承。
一、高校音樂教育能有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
高校音樂教育在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過程中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和不可估量的作用。首先,高校經過多年的建設,具有大量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文字、音樂、圖像等資料,能夠使學生從各個方面了解認識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其次,高校是學識淵博的學者的聚集地,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可以講授各種音樂形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還可共同協作,組建科研團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各方面的調研;再次,高校所培養的大學生具有較高的文化層次,同時還掌握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對事物的理解能力較強,加之對本專業的喜愛,因此有助于開展傳統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喚起當代大學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意識。同時,大學校園不僅是一個文化載體,也是一個社會化的場所,學生擁有較多的實踐機會,可組織參加各種與音樂有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認識獨特的民間藝術,領略其中的藝術價值,對于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二、阻礙非遺在高校音樂教育中發展傳承的因素
筆者通過訪談、問卷調查、查找資料等方式對河北省近十所高校進行調研,較為全面地了解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高校音樂教育中的傳承情況,并對其問題進行分析。
首先,從當代大學生的興趣來看,大學生最喜歡流行音樂,從幾年前的“超級女聲”到“快樂男聲”,再到現在的“中國好聲音”,備受當代大學生喜愛,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民間傳統音樂卻極少融入到學生的生活中。
其次,傳統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在高校音樂教育中缺少重視。高校的音樂教育雖然在向更專業化的方向前進,卻忽視了中華民族本土的音樂文化,傳統的民族民間音樂在漸漸消失。因此,弘揚民族音樂文化,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高校音樂教育中進行傳承勢在必行。
再次,教師業務水平仍不能駕馭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課程的傳授。目前,河北各高校音樂專業的師資隊伍較雄厚,教師的專業水平較高,且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但具有傳授非物質文化遺產音樂專業課程能力的教師仍很匱乏。
三、在高校音樂教育中傳承非遺的意見與建議
(一)配備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業知識種類繁多且地域性強,學校應選拔優秀教師,鼓勵其外出學習進修,并要求其積極參加專業院校和社會中舉辦的相關課程培訓,積累相關的文化遺產知識,迅速提升相關的專業技能和教授能力。
(二)精心挑選,組建適宜的教學材料。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繁多,地域性強,可供課堂教學選用的教學資料可謂琳瑯滿目。各高校可根據本校所處的地理環境,選取適宜的教學材料,在為學生學習專業課程提供充足的音響材料的同時,也為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呈現出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音樂形式種類繁多,內容豐富,因此在教學形式上可以采用靈活多樣的模式,以便與教學內容相符,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講授”“講座”等方式可以作為學生學習“非遺”內容的基礎形式,教師通過講解基本知識內容,表演相關的音樂作品,使學生認知并記憶。
“觀摩表演”是一個有效連接兩個學習過程的教學形式。首先學生通過觀摩民間藝人的現場表演,學習表演者的表演形式、動作要領等,并與表演者交流、請教學習,獲得直接的體驗。
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淀了人類歷史文明的智慧結晶,是我們民族的文化魂寶。高校音樂教育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勢在必行,作為一名高校教師,傳承優秀民族民間音樂作品的使命是責無旁貸的。我們會不懈努力,在今后的教學實踐中尋找、總結更多、更好的傳承經驗。
參考文獻:
篇7
一、簡述羌族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寧強被國家列入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后加大了保護力度,成立了羌文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羌文化研究會,具體實施羌族文化藝術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組建了羌族刺繡,羌族歌舞,羌族儺藝術團隊,先后赴甘肅,福建,四川,西安,鳳縣等地展演交流,羌繡參加陜西省首屆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并赴上海世博會展示,均獲好評。
在羌文化民俗類藝術傳承和展示的同時,羌文化理論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顯著成果,出版了《陜南羌族(上下)、《陜南羌族信仰禮俗與保護》等,在省內外理論研究刊物《陜西理工學院學報》,《四川阿壩師高等師范專科學院學報》等發表羌文化研究論文20余篇,論文收錄《情系爾瑪》、《漢水文化研究》、《漢中民間文化論文集》、《羌文化傳承創新與區域經濟發展研討會文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論文集》、為做好羌族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為建設具有寧強羌族特色的品牌文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當前的羌族文化保護現狀并不樂觀,在民俗類文化保護中存在以下問題。(一)地質災害破壞。在羌族文化發展中,地質災害對于其文化傳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響。特別是在“5.12”地震影響下,大量的羌族傳統建筑受到了嚴重破壞,羌族藝人年齡偏大,有的已過逝,對于其民俗文化遺產的破壞是不可估量的。(二)傳統工藝的流逝。在民俗文化發展中,大量民族工藝發揮著重要的支持作用。但是由于傳統手工業受到現代工業發展影響,其手工業水平、繼承者等因素都受到了不可估量的影響。(三)文化關注度的降低。隨著社會文化的發展與一體化進程的推進,大量的民俗類文化都受到了社會文化發展影響,造成了社會文化關注度的降低。如在寧強縣羌族民俗文化中,儺戲是其“羌年”節日慶典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羌族主要的一種節日文化形式。但是隨著電視、電腦等新型媒體形式的出現,儺戲民俗文化在地區文化生活中的關注度嚴重下降,造成了這一重要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難度的提升。
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主要措施研究
為了確實做好寧強縣羌族民俗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地方政府與文化保護部門結合地區特點,利用以下保護措施開展了羌族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以政府文保部門為主導開展搶救性保護措施
政府是羌族文化民俗保護工作的主導力量。也是保護工作的開展的基石。因此在羌族文化民俗保護過程中,我們首先需要以政府與文保部門為主導,開展了搶救性的保護措施。其主要工作包括了以下兩點。1.寧強縣宣傳文化中心做好非物質遺產文化搶救性收集保護的基礎上,利用寧強羌族文化博物館對羌族文化文物進行保護性收藏、展示與宣傳工作。一方面提高社會對羌族文化的關注度;另一方面利用集中收藏與管理的方式,提高了文物的保護質量。2.對民間民俗遺產進行保護性管理。除了做好民俗文物保護外,縣宣傳文化中心和文保部門,還對現存的民俗文化繼承人、表演形式、表演道具等民俗文化遺產,利用攝像、攝影、繪圖等進行登記管理,形成整體化的民俗文化檔案,為民俗文化保護提供多媒體的技術資料支持。
(二)加大對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者的培養力度
民俗文化表演者、道具制作手工業者、音樂演奏者等民間非物質文化繼承者流失,是造成當前羌族民俗文化流失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在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我們開展以下三方面工作,提高文化遺產繼承者的培養力度。1.加大政府部門投入。在文化遺產保護中,我們需要繼續加大政府投入,利用政府補貼、減免稅收等政策性優勢,吸引更多的中青年加入到民俗文化遺產學習中,為文化遺產^承隊伍提供新鮮的力量。2.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優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我國乃至國際社會關注的重要文化保護工作。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優勢,我們不僅可以吸引本族群體,甚至是國內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喜愛羌族文化熱心的人士,共同參與到文化遺產的繼承中,就是提高羌族民俗文化保護質量的一種有效方法。3.組建了羌繡合作社、山花藝術團和羌州羅氏儺藝表演有限公司
(三)合理發展民俗文化經濟,推進文化與經濟平衡發展
發展民俗經濟提高民俗文化保護投入與保護質量的一種主要方式。在羌族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民族經濟開發中需要注意以下兩方面問題。1.以保護前提。由于受到“5.12”地震等地質災害影響,目前羌族非物質類文化遺產保護質量依然較差。因此我們民族民俗文化經濟開發依然應以保護為前提開展,不能因追求經濟利益過度開發,而對羌族文化遺產造成二次破壞。2.加大民俗經濟投入。在政府與民間民俗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應以促進民俗文化發展為前提,利用政策支持方式,將民俗經濟收入側重于羌族手工業、民俗表演等民間民俗經濟投入中,促進民俗文化的良性發展。
(四)以新媒體為平臺,加大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力度
為了提高羌族民俗文化保護力度,引發全社會對羌族民俗文化的關注度,我們可以利用網絡新媒體形式為平臺,加大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力度。如將羌族歌舞、儺戲等文化藝術形式制作成文化宣傳短片,利用網絡平臺進行宣傳;由地方文化部門制作羌族民俗文化的微電影,進行網絡播放等,都是利用新媒體平臺做好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的重要模式。
篇8
(一)以合理的保護機制為前提
1.政府主導
“政府主導”不是環縣縣委縣政府對“國家要求”②的簡單政策回應,而是自始至終落實在保護工作中的自覺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
第一,提供資金保障。環縣地處甘肅省東部,地廣人稀,交通不便,是一個國家級扶貧重點縣,縣財政年收入僅三千多萬元。但自“試點”以來,政府在有限收入之內,高度重視"試點"工作資金保障,經多方努力、爭取,至2007年底,已累計籌集皮影保護專項資金近千萬元,從根本上保證了皮影普查、古舊皮影收購、皮影藝術博物館建設及部分傳承人生活補助等基礎工作的全面開展。
第二,設立專門保護機構。“試點”起始,環縣縣委、
縣政府即成立了環縣道情皮影試點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又專門成立10人編制的科級事業單位――環縣道情皮影保護中心,下設道情音樂研究室、皮影藝術研究室、道情劇目研究室和檔案資料室,全面負責道情皮影的保護工作。
第三,制訂保護政策。自“試點”審批之后,縣委縣政府在沒有任何可以參照的前提下,多次赴省進京,請教專家,咨詢主管單位,首先制訂出了《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環縣道情皮影保護試點實施方案》。在“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下,當地政府請中國藝術研究院喬建中、西北民族大學郝蘇民和西北師范大學張君仁等教授作學術指導,相繼出臺了《環縣道情皮影普查方案》、《環縣道情皮影普查手冊》、《普查范本》、《環縣道情皮影普查內業整理方案》等。2005年經縣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和《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實施細則》。《暫行規定》不僅為保護工作提供規范化、程序化操作,更重要的是使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工作在財政、政策、方式等方面有了行政保障,從而使環縣道情皮影保護逐步進入了規范軌道。
2.學者參與
在2006年環縣縣委縣政府的試點經驗匯報中,他們自己的總結是:“做好保護試點工作,必須要有專家學者的參與指導。”③
保護需要系統研究的理性成果作指導,研究需要在保護過程中不斷深化,自環縣道情皮影保護試點之初,就因學者的廣泛參與而使研究與保護相伴而行。2003年秋,中國藝術研究院喬建中教授帶領中國音樂學院幾名碩士博士到環縣實地考察,他們為保護伊始的環縣道情皮影帶去了專業化的發展建議,使保護工作有了良好的起點。2003年末,“試點”審批之后,環縣縣委、縣政府即刻成立了環縣道情皮影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并聘請成立了包括郝蘇民、喬建中、喬曉光教授等音樂、美術、民俗、戲劇、文學界全國知名專家、學者和皮影藝人共同組成的專家組(22人),以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指導。這些專家、學者多年來從不同角度對環縣道情皮影的保護獻計獻策,使保護工作始終在理性的軌道上前行。2005年,成立中國環縣道情皮影研究會,形成涵蓋音樂、文學、民俗、美術四個方向各一位學者支持的常規機制。此外,目前已有四所大學在環縣設立教學研究基地,以環縣道情皮影為研究對象的碩士論文和期刊文章已有二十余篇。這些論文不僅是學者參與的學術成果,同時也為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工作提供了較為堅實的資料基礎和理論依據。
(二)以堅實的普查為基礎
當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對“為何保護”已有基本認同,但在“保護什么”的問題上,多以保護者(大多為政府官員或學者)的權威話語先驗命定,而非在實際調查中先“摸清家底”,后確定保護內容。環縣道情皮影“試點”工作之初,就對此有清醒的認識。在《環縣道情皮影保護試點方案》中,所列“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對環縣道情皮影的歷史淵源、發展現狀、民間音樂、戲劇及民間美術傳統等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普查,建立全面反映環縣道情皮影基本面貌的檔案資料數據庫,準確掌握環縣道情皮影的家底。”④如果“試點方案”中“第一要務”只是操作層面的安排,那在普查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環縣道情皮影普查方案》之“目的意義”中則是非常清醒的觀念表達:“普查是環縣道情皮影保護試點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保護試點工作的基礎。”⑤為此,從普查人員培訓,相關表格設計,普查內容選擇,后期數據處理等方面均有周詳安排。
1.專家培訓普查工作人員
為確保普查工作有效、深入,縣里特聘請西北師范大學張君仁教授對抽調的普查工作人員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作了全面培訓。理論包括普查原則、道情皮影基礎知識、設備使用、訪談技巧、普查道德等;實踐部分是跟隨普查隊員在試驗性普查中進行現場示范、指導。最后以“環縣道情皮影普查人員基礎理論知識”閉卷考試和設備操作技能實踐測試檢驗每位工作人員,確保普查人員擁有相對專業的知識與技能。
2.科學設計普查提綱及相關表格
“調查提綱是調查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調查形式和內容的總體規劃,它引導調查人員按步驟、依次序、成系統、有針對性地去開展工作。”⑥環縣道情皮影普查前設計有九份提綱,涵蓋藝人、戲班、劇目、影件、民俗、音樂、表演等所有相關內容,并細化為十五份表格。這些“條條框框”如一份詳盡“地圖”,保證了普查“按步驟、依次序、成系統、有針對性”。
3.展開全面詳盡普查
自2004年3月起,17名普查工作人員分為道情音樂、劇目、民俗美術三個組,以文字、錄音、攝像、攝影、實物、測繪、拓片等方式全面記錄影人、影件、影戲、影俗、影史的歷史與現狀。整個普查地跨19個鄉鎮,42個行政村,76個村民小組,410多個農戶,累計行程萬余公里。普查期間還前往甘肅省蘭州、西峰,陜西省定邊、臨潼,寧夏鹽池、銀川,內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地核查相關內容。共完成47家戲班和282名藝人、知情人普查任務,填寫藝人、戲班、音樂、皮影等調查表格及傳承報告16120份,拍照15570張,錄制MD光盤65盤,磁帶82盤,拍攝本戲和折子戲47部,收集復印劇本124本,征集手抄劇目20本⑦。歷時10個月之久的普查在2005年元月結束,因行程、歷時、成果之“壯舉”,調查人員都戲稱此次普查是皮影保護的“”。
4.數字化方式整理普查資料
普查結束后,保護中心迅速與西北師范大學聯合,著手開發《環縣道情皮影數字化管理系統》電腦查詢軟件,以為下一步深入研究、科學存取、高效應用提供數字平臺。此軟件包括六個模塊,目前已錄入大部分普查資料,使音、像、圖、文能夠以全息化數字方式原貌永久保存,為多維角度的全面研究提供了技術保障。閱讀、檢索、歸類、統計的方便,使無論對管理者還是研究者,“環縣道情皮影數字化管理系統”都已成為不可或缺的工作助手。
(三)以傳承為保護的關樞
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中強調的是“代代相傳”⑧,記譜、實物、錄像、錄音、圖片等方式只是在靜態保存已逝的過去,面對活態的現時,選擇保護道情皮影的承載者――傳承人和戲班,就成為保護之關樞,于此,才有可能延續道情皮影之未來。
1.用規章保護傳承人和戲班
《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實施細則》是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和地方規章,共有十一項條目:(1)工作體制。(2)傳承人認定。(3)“藝術家”命名。(4)藝術傳人培養。(5)傳承人生活補助。(6)規范戲班的基本條件。(7)頒發證書。(8)戲班補助。(9)表彰獎勵。(10)道情皮影資料出版發行管理。(11)經費管理和使用⑨。
從以上標目即可看見,“實施細則”是以道情皮影的行為主體――藝人和行為單位――戲班為中心的。“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他們以超人的才智、靈性,貯存著、掌握著、承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類別的文化傳統和精湛的技藝,他們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的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的‘接力賽’中處在當代起跑點上的‘執棒者’和代表人物。”以傳承人和戲班為中心的“暫行規定”是環縣政府的保護決心,也是皮影藝人的福音!
2.培養觀眾與潛在傳承人
“政府主導”固然有力,但如果完全依靠政府長年持續努力,而沒有藝人的自覺傳承與觀眾的積極參與,道情皮影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被“博物館”式靜態儲存。任何一名藝人都是從普通觀眾開始的,所以培養年輕一代的觀眾就應當得到保護者的高度重視。鑒于此,“暫行規定”明確提出“道情皮影的傳承要從娃娃抓起”的理念,并落實為“道情皮影進課堂計劃”。2005年秋季,《道情音樂欣賞》與《皮影欣賞與制作》兩本鄉土教材及配套光盤下發到全縣各中小學,同時由教育局與文化局聯合簽發《環縣道情皮影知識鄉土教材進課堂實施辦法》來保障計劃的有效執行。
環縣洪德鄉三十里鋪小學是道情皮影進課堂的一個典范,目前本校五年級學生已能夠演唱七八個板路與曲牌。這種普及性的影響,使道情皮影演出現場多了一些兒童“知音”,這些“知音”讓我們升起了“重整山河待后生”的憧憬。
(四)在發展中保護
“發展是硬道理”,針對經濟是如此,針對活態文化也有其道理。自2001年起草《環縣皮影藝術開發方案》始,環縣就將皮影發展問題擺在了重要位置。近年通過拓展演出空間,開發皮影產品,增強了道情皮影面對工業文明的自身調適力,在創新中保證了其可持續發展。
1.適當拓展演出空間
環縣道情皮影的生存基礎是儀式性活動中的有償演出,隨著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多、鄉民敬神祈福意識的淡化及農民經濟收入的不景氣,導致道情皮影的主要演出――廟會演出大大縮減。據箱主谷天鵬向筆者介紹,谷家班在上世紀80年代每年能演出三百多場,而2007年只演唱了206場戲。鑒于此,縣委縣政府提倡各戲班春節期間進縣城或到其它地區給各單位演出,以拓展演出空間,保護自主生存能力。自2002年以來,進城演出的戲班已從三四家增至去年(2007年)的19家,平均每家戲班演出十余場。如敬登坤戲班去年共演175場戲,其中85場戲是在環縣、陜北、寧夏及甘肅平涼等地各單位演出⑩。而2003年環縣道情皮影赴北京演出,2007年赴歐洲四國演出,則屬政府拓展演出空間的更大“壯舉”。
2.積極開發皮影產品
從政府層面來看,保護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開發則能更多發揮道情皮影自身的經濟價值。2001年,縣文化館就意識到開發對保護的重要性而起草了《環縣皮影藝術開發方案》。2005年,又制訂了系統開發皮影產品的“八個一工程”計劃,形成保護與開發相互促進、互動雙贏的良好局面。目前環縣龍影文化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已實現了以皮影為基礎、多樣化產品開發為特色的產業布局,開發出包括掛歷、桌歷、皮影戲光碟、磁帶、畫冊、撲克、口杯、工藝地毯、書簽等8大系列60多種產品。年加工銷售皮影10萬件,年產值120余萬元。當地藝人們深感“演皮影不如賣皮影”正是對開發工作最通俗的注解和認可。
二、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其一,近年來隨著政府提倡藝人進城演出后,皮影演唱空間得到拓展,單位娛樂性演出和堂會演出增加,藝人經濟收入有所提高。但是,各單位演出費支付能力與戲班數量之間,傳統表演形態與城市觀眾觀念之間,皮影演唱習慣、劇目內容與城市觀眾欣賞心理之間都存在諸多根本性的“不兼容”。所以,政府對這種演出空間只能倡導并“適當拓展”。另一方面,皮影進城演出,在增加藝人收入的同時,卻漸漸遠離了道情皮影負載的諸多傳統價值觀念,而這些傳統價值觀念當是環縣道情皮影的靈魂所在。
其二,筆者在環縣曾采訪了將皮影演唱、皮影雕刻、陰陽先生、秦腔演唱等技藝集于一身的一位箱主,他早年主要唱秦腔,后來做陰陽先生(皮影廟會演出中的念經是他的主要陰陽活動)。但近年皮影保護如火如荼,他又自購戲箱,以皮影戲箱主作為主業。因為“切片”式保護的導向,在一個個體身上就已經出現“挑肥揀瘦”式的主業轉換。如果從整體皮影文化生態來看,“切片”式保護也必將促成“皮影孤島”,隔斷皮影與原生態背景的聯系。皮影演唱,民眾敬神、看戲,陰陽先生念經,商貿交易等多種因素編織了一個完整的文化生態景觀,任何人為分割后的文化“切片”都會因缺乏生態背景而窒息。近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討論中,無論是劉魁立先生提出的“整體性”原則{11},還是陳勤建先生論及的“綜合性”問題{12},都在強調生態背景保護的重要性,環縣道情皮影的突出特點也正在其綜合性(文學、音樂、美術、民俗、宗教、戲劇等)和整體性(皮影演唱與儀式過程、信眾敬神與日常娛樂、商品交易與情感交流等)。所以,在下一步的保護工作中,希望能看到環縣道情皮影的文化形態與生存背景皆能得到重視,價值觀念與物質載體同樣得到關注,如此而行,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工作定會展現出新的面貌。
參考文獻
[1]陳華文《民間世界:理論與存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伍國棟《民族音樂學概論》,人民音樂出版社,1997年版。
[3]甘肅省環縣道情皮影志編纂委員會《環縣道情皮影志》,甘肅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
[4]甘肅省環縣《環縣道情皮影》編委會《環縣道情皮影》,中國社會出版社,2006年版。
[5]環縣縣委縣政府文件《環縣道情皮影保護試點實施方案》、《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
[6]張旭《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匯編》,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版。
[7]北京市文化局社文處、北京群眾藝術館、北京市西城區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縱橫談: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高級研討班論文集》,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①周和平《總結經驗,相互借鑒,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張旭《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匯編》,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版,“代序”第5頁。
②文化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的通知》(2004)中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明確要求。
③甘肅省環縣縣委、環縣人民政府《求實創新,積極探索,全力推進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張旭《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匯編》,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頁。
④環縣人民政府《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環縣道情皮影試點保護方案》,環政發[2003]83號。
⑤環縣人民政府《環縣道情皮影普查方案》,2003年11月28日。
⑥伍國棟《民族音樂學概論》,人民音樂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頁。
⑦環縣道情皮影試點領導辦公室:《中國民族民間保護工程環縣道情皮影試點工作信息》,第四期,2005年2月1日。
⑧劉錫誠《傳承與傳承人》,北京市文化局社文處、北京群眾藝術館、北京市西城區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縱橫談: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高級研討班論文集》,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⑨環縣人民政府《環縣道情皮影保護傳承工作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環政辦發[2005]88號,第2頁。
⑩據筆者2008年2月采訪筆記。
篇9
9月25日,“第六屆國際木卡姆研討會”在烏魯木齊市昆侖賓館隆重開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司馬義?鐵力瓦爾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副部長孟曉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努爾?白克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庫熱西?買合蘇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蔣珊和國際傳統音樂學會木卡姆學科組主席儒爾根?埃爾斯納、國際文化財產保護修復研究中心總干事布什納基等中外嘉賓前來參加。司馬義?鐵力瓦爾地主席、孟曉駟副部長、儒爾根?埃斯納爾和布什納基先生分別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
9月25日至28日,研討會進行了學術研討,共宣讀了32篇學術論文。其中,關于木卡姆本體研究的12篇,關于木卡姆文化背景的6篇,關于木卡姆比較研究的4篇,關于木卡姆形成、發展歷史的論文3篇,關于方法論研究的4篇,其他內容的3篇。同時,會議還安排了兩個時段的專題討論。會議期間,代表們還觀看了四場由來自新疆各地(州)、縣的各民族民間藝人演出的原生態傳統藝術節目,并參觀了“2006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和“2006新疆農民畫展”。9月29日,中外學者專程去吐魯番地區鄯善縣魯克沁鎮,參加了擬定建設的15個“維吾爾木卡姆保護傳承中心”中第一個落成的“中國維吾爾‘吐魯番木卡姆’保護傳承中心”揭牌儀式,觀看了民間藝人表演的‘吐魯番木卡姆’,還參觀考察了交河故城、蘇公塔、坎兒井等文化遺產。
與前五屆“國際木卡姆研討會”相比,“第六屆國際木卡姆研討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參與的國家和與會專家人數在歷屆中均居于首位;二、涉及的問題廣泛,學術研討深入;三、研討會是“2006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系列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進行理論研究的同時,學者們通過觀摩演出、參觀展覽等活動,對以維吾爾木卡姆為代表的新疆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成了全方位、多側面的初步認識;四、為中外木卡姆學者搭建了直接接觸、互相了解和探討交流的平臺;五、通過研討,與會代表進一步認識到了理論研究對于拯救、保護、傳承、弘揚人類木卡姆的實踐活動所具有的重要指導意義。
中外學者對本次研討會和系列活動給予了高度評價,代表們一致認為,“第六屆國際木卡姆研討會”將作為國際木卡姆研究的新開端而載入全人類音樂研究的史冊。與會全體代表還一致通過了《烏魯木齊共識》,呼吁立即在國際傳統音樂學會木卡姆學科組的統籌下,著手創建國際性的“木卡姆學”。全文如下:
《烏魯木齊共識》
2006年9月25日至29日,來自德國、法國、突尼斯、阿塞拜疆、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日本和中國等9個國家的75位以木卡姆為主要研究方向的音樂學家、舞蹈學家、文學家參加了在烏魯木齊舉行的“第六屆國際木卡姆研討會”。其中中國的代表分別來自北京、上海、海南、浙江、湖北、河南、臺灣和新疆等省、市、自治區。有32位中外學者在會上宣讀了論文,并就如下議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1.中國新疆及境外的木卡姆之歷史和現狀;2.木卡姆在不同國家及地區的表現形式;3.木卡姆在21世紀的保護與傳播。
與會學者一致認為:木卡姆是廣泛流傳于中亞、南亞、西亞和北非的一種音樂現象,是人類非物質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對于木卡姆的研究,也理應得到國際傳統音樂學會更多的關注。在已經過去的20世紀,我們在木卡姆的挖掘、整理、保護、傳承、研究等領域都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遠遠不夠。
鑒于木卡姆在亞、非大陸的廣泛分布,甚至波及歐洲;
鑒于木卡姆在其所在國家、地區、民族人民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鑒于各國家、各地區、各民族萌發和形成木卡姆過程的復雜性;
鑒于木卡姆在音樂本體、文學本體、舞蹈本體和表演形式等各個方面所具有的共性和個性;
鑒于木卡姆所具有的豐富人文內涵;
鑒于木卡姆的保護、傳承在21世紀需要應對許多復雜的因素和新的問題。
與會學者一致呼吁:應立即在國際傳統音樂學會木卡姆學科組的統籌下,著手建立并確認世界性的“木卡姆學”(studiesofMuqam)。
“木卡姆學”的研究領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于木卡姆音樂本體、文學本體、舞蹈本體及其構建規律的研究;
2.對于木卡姆文化背景的研究;
3.對于木卡姆的表演場合、功能及其美學特征的研究;
4.對于木卡姆萌生、形成、發展、傳播歷史的研究;
5.對于各國家、各地區、各民族木卡姆的比較研究;
6.木卡姆在全球文化及全人類傳統藝術中的地位;
7.對于木卡姆保護和傳承現狀的研究。
篇10
道教音樂,是道教進行齋醮儀式時,為神仙祝誕,祈求上天賜福,降妖驅魔以及超度亡靈等諸法事活動中使用的音樂,即為法事音樂、道場音樂。道教音樂是道教儀式中不可缺少的內容,它具有烘托、渲染宗教氣氛,增強信仰者對神仙世界的向往和對神仙的崇敬。
作為邢臺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寧晉如意道音樂,它的形成大約在明朝。如意道音樂是出現在河北省寧晉南部宋家莊一帶的特殊的稀有民間音樂,宋家莊位于寧晉縣城南15公里,1958年春,在該村發現古墓一座,墓內現磚一塊,其上用朱砂寫有“元享利民之墓”字樣,墓周圍散落碎瓦片甚多,呈布紋狀,經鑒定為元代文物,證明該村為元代所建。大清道之音樂前已經失傳,僅存如意道流傳至今,目前存工尺譜手抄稿一部,抄本封面注明有明萬歷乙末年字號(即公元1595年),經有關專家考證,此記譜時間應早于清中期,由此可推斷如意道音樂在明萬歷年間已經在當地流傳。根據老藝人口述原曲譜都附有經文、唱詞。但是建國后因提倡破除迷信,所以只留下部分音樂,文字部分全部失傳。
一、寧晉如意道音樂的基本內容:
河北寧晉如意道音樂的記譜法為我國古老的工尺譜,現存的工尺譜共抄錄樂曲48首,其中用于道教“法事”活動的樂曲30首,古曲3首,其它民間器樂曲、民歌、小調15首,多在大型集會、祭祀上演奏。手抄稿曲譜為豎行自右而左書寫,曲譜簡略,對音的高低、節奏之區別無明顯標記,有些演奏裝飾音、經過音也沒有標出來,如果沒有演奏、口授一般人不易識讀,該音樂流傳至今全憑口傳、演奏,一般工尺譜中常用的四合一上、尺、工、低、高音標記不見使用。如意道音樂的演唱采用固定唱名法,這在中國民間器樂曲系實屬罕見,樂隊演奏的人數可多可少,少則十幾人,多則數人合奏。
二、寧晉如意道音樂的演奏樂器及相關制品及作品
寧晉如意道音樂的演奏樂器主要有大管(材質為檀木,長度24厘米,管外徑2厘米,管內徑1.5厘米)、小海笛又稱小嗩吶(長度26厘米,口直徑8.5厘米,管底外徑2.5厘米,管內底徑1.7厘米)、二哼又稱短擔子二胡(長度68厘米,琴筒長度14厘米,琴筒直徑8厘米,弓子長度74厘米)、云鑼、笙、小、小鼓。
作品主要包括:1、報良臺2、迎喜神3、神韻4、宮陽(1)5、宮陽(2)6、宮陽(3)7、五更(1)8、五更(2)9、落蓮(1)10、落蓮(2)11、落蓮(3)12、六合贊13、三寶贊(1)14、三寶贊(2)15、三教皈一(1)16、三教皈一(2)17、三教皈一(3)18、三教皈一(4)19、四言贊20、神韻21、澧都咒(1)22、澧都咒(2)23、澧都咒(3)24、八言贊(1)25、八言贊(2)26、八言贊(3)29、小二番(1)30、小二番(2)31、粉紅蓮32、爬山虎(1)33、爬山虎(2)34、浪淘沙(1)35、浪淘沙(2)等等。
三、如意道音樂的傳承譜系
據考證在明末清初寧晉縣宋家莊一帶一位姓宋的老藝人從外地帶來了如意道音樂由于工尺譜一般人不易識讀,該音樂全憑口傳、演奏,故傳承譜系也不太詳細,十代以前的譜系無從考證,現存十一到十三代譜系如下:
四、寧晉如意道音樂的基本特征
其音樂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曲譜的演奏采用固定唱名法,這在中國民間器樂曲系實屬罕見,眾所周知,固定唱名法只有西洋五線譜使用,而中國沒有固定唱名法,經有關專家認定,此演唱方法就是固定唱名法。
2、樂曲演奏以大管、小海笛為主,配以笙、龍頭、二享、云鑼、小、小鼓。遇有大型集會、祭祀等活動將有數人合奏。
3、樂曲的結構:其音階調式旋律、旋法具有獨特的藝術風格和典型的宗教色彩。音階屬六聲音階,沒有第七音,全部樂曲六字做宮(主音),這樣的音階構成在燕趙地區民間器樂曲中并不多見。該樂曲的旋律、旋法雖采用級進、跳進、交插對比,但曲體結構平穩仍保持了教會音樂的穩定性和嚴肅性。
五、寧晉如意道音樂的主要價值
寧晉如意道音樂獨特特征的工尺譜,是我國民間補課多得的稀有民間音樂的一種,具有很大的學術歷史和實用價值。如意道音樂屬典型的六聲音階,這在北方民間器樂曲中實屬稀有,并形成一個獨立的樂曲體系,同時也構成了道教音樂的藝術特色。
如意道音樂所采用的固定唱名法,打破了音樂界過去只承認西洋音樂采用固定唱名法而國內沒有固定唱名法的歷史,填補了我國在這一領域研究的空白。
道教法事活動的專用曲目,從請神開始,入位到落蓮,有始有終,并形成一套完整的曲目,這在中國器樂史上實屬罕見。
六、如意道音樂的傳承保護和發展問題
如意道音樂的記譜法為我國古老的工尺譜,是寧晉僅存的稀有民間古樂之一,它的流傳區域范圍小,相關資料、歷史沿革、活動記載等僅存于宋家莊;另外由于如意道音樂譜系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發生了變化,廣大人民群眾習俗觀念發生了變化,這樣如意道音樂演奏的機會越來越少,且該音樂流傳至今全憑口傳,如沒有演奏,口授一般人不易識讀,所以它是屬于瀕危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篇11
李健彪、穆建婷的《全球化背景下花兒的保護與傳承》認為,全球經濟一體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效率成為優勝劣汰的唯一標準,但“文化例外”。它既有商品的屬性,又有精神層面和價值觀層面的內涵,經濟學意義上的“優勝劣汰”法則不適用于文化。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社會多樣性、民族多樣性之重要保證,花兒保護與傳承應尊重花兒自身傳承規律,花兒保護應堅持“無形文化遺產的‘有形化’保護”、“以人為本”、“原生態保護”、“民間事民間辦”和“保護與利用并舉”五項基本原則。郭德慧教授在《草根藝術――當代文化生態中花兒的傳承與發展》中指出:當下花兒的發展不可能始終保持原有的舊面貌,總要隨時展發生新的變化。探尋花兒的傳承機制和維持運作的社會條件和社會環境,從關注音樂本體的民間音樂研究方向向不僅關注音樂本體,更應強調音樂背后的文化聯系的音樂人類學進行轉換,從而將花兒研究置于大文化背景下予以關照。馬東平、嚴國芳《社會轉型時期花兒文化現狀》一文從轉型期間花兒文化所呈現的“市場化運作”、“傳統與現代的斷裂”、“文化生態的破壞”以及“花兒的城市化進程”等幾個現實狀況進行了梳理和述描,指出:任何文化都不可能處于一種絕對封閉和靜止的環境中,它總要與外來文化相互接觸、碰撞并在融合中發展變遷,這是一個自發的、無意識和緩慢的過程,當民族文化進入全球化時代后,在外來文化的強烈沖擊和各種人為因素作用下,民族文化的變遷速度會加快,程度會較激烈,花兒文化在此背景下的巨大變遷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研究的范例和參照。彭金山教授的文章《目前,我們如何保護花兒》指出:“堅持活態保護和靜態保護相結合的原則”,“摸清花兒歷史和現狀,把既有的花兒作品全部記錄下來”,并“研究新的文化生態環境下花兒藝術發生的變化乃至變異”,“一方面要保持‘山場文化’的原生態性,使‘本色花兒’與世共存;一方面與旅游文化結合,使傳統藝術在變化了的社會環境下煥發新的活力。青年學者王貴生博士在他的《精神牧園:花兒會的現代意義旨歸》一文中,借用解釋人類學和結構人類學的觀念認為:在理解、認知和體認花兒保護過程中應把主要目標和對象集中在花兒“主位語義場”――花兒會的氛圍之內,對花兒群體的認知給予更深層面地研討。同時應清醒、辯證地對待由行政、商業、學術構成的“客位語義場”在花兒生存環境、發展方向與價值體系中的作用和對花兒保護產生的影響。白曉霞的《性別社會學視野中“花兒會”活動的保護與發展問題思考》中對“花兒會”現代語境中農村女性這一主體性骨干力量進行了審視,提出為農村女性營造良好、健康的“花兒會”文化生態環境,是促進“花兒會”活動發展與繁榮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還有徐富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及實踐中的誤區探微――以花兒和花兒會為例》,邢燕燕《現代化與“原生態”的沖突和悖論――人類學視野下花兒傳承保護的再思考》等文章,均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以“花兒會”研究為切入點,結合現代文化生態現狀,對花兒傳承、保護提出了寶貴的方法和建議。
二、花兒保護、傳承與創新的探討
花兒保護、傳承與創新是本次論壇的熱點和焦點,在所提交的論文中半數以上都是圍繞此議題展開討論的,充分體現了花兒申遺成功后,學者們對花兒今后的發展給予的高度關注。
民俗學家柯楊在《花兒的保護、傳承與創新》一文強調指出:花兒入選名錄只是提高了知名度和影響力,應“樹立大花兒文化圈意識,取消我的、你的、他的相對狹隘意識,轉變為我們大家的、中國人民的、全人類的開放的、包容性很強的新觀念”。在花兒保護中,“既要關注花兒的優質基因的控制、提煉和傳承,又要關注其本身的吸納、創新和與時俱進的特點”,“本著平等、互利、共贏的原則,大力發展全方位、多領域、多層次的協作,以利于花兒文化整體性的保護,克服重申報、重開發、輕保護、輕管理的片面現象,尤其要提防超負荷利用和破壞性開發的錯誤傾向,把花兒的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加大對花兒傳承主體――民間歌手的關注力度,在保護花兒原創性的同時,鼓勵藝術家們在花兒音樂基礎上的再創作。溫州大學王文韜副教授在《“花兒”保護的若干思考――關于“‘花兒’文化博物館”的構想》中指出中國歌謠詞曲的發展是一部漫長的民俗畫卷,田野工作的開展不能以民俗文化的剝離為代價,針對當下“花兒”傳統文化空間的不復存在,及其文化內囊漸空,內涵缺失之現狀,提出了借鑒古者《詩經》、《楚辭》、《樂府》之所為,創立“‘花兒’文化博物館”,遵循力保“花兒”藝術相對“本真”之原則,運用“跟蹤調查”,“三重證據法”等相對科學、合理、可行之方法對“花兒”藝術進行行之有效的保護與傳承。
除此之外,韓宏《鄉音鄉情花兒育新人――淺談寧夏“校園花兒”的理論與實踐》,周亮的《高校教育傳承花兒探究》,魏登賢的《淺談語文教學對花兒的保護和傳承作用》以及孔德云《讓臨夏花兒走進音樂課堂》則從傳統音樂的學校教育層面,將花兒保護與傳承和學校教育相結合,為花兒的保護與持續發展提供了另一思路和途徑。
花兒研究家王沛《好花兒漫紅了天下――花兒“歌王”“皇后”藝術成就述評》通過對河州型“花兒王”朱仲祿、王紹明、“皇后”蘇平及洮岷型花兒“歌魁”丁如蘭藝術成就述評,為我們展示了半個多世紀以來花兒演唱領域各民族歌手的傳承路徑,旨在強調花兒是一門綜合性極強的藝術形式。作者嚴肅指出:當下系列的所謂“花兒王”、“花兒皇后”評比顯得過于輕率和隨意,政府應給予合理引導,并呼喚新一代具有“真正意義”上的“歌王”、“歌后”的出現。
同時,武宇林博士《寧夏“花兒”歌手現狀調查報告》,馮巖《論西北“花兒”的傳承保護及其傳承人――兼論西北花兒傳承人趙存祿及其“花兒”長篇敘事詩〈東鄉人之歌〉》,戚曉萍《民族志方法與“花兒”研究》等文章分別對花兒“傳承人”歷史、現狀及傳唱風格等探究,旨在突顯花兒活態傳承載體――“傳承人”在花兒保護、傳承及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期得到政府、研究機構、學者的扶持與重視,促進花兒事業的長足發展。
此外,陶柯的《談如何做好申遺成功后的花兒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嚴國林、馬桂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以河湟“花兒”的保護與傳承現狀為例》,陶雨芳、王蓮喜的《對六盤山花兒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思考》,雷侃的《育得根深葉茂“花兒”紅――寧夏回族山花兒藝術的傳承與保護方式初探》,吳曉梅的《二郎山花兒的傳承與保護》,季緒才的《關于岷縣花兒保護的幾點思考》,包海燕的《關于對洮岷花兒保護和發展的思考》,張潤平的《也談如何做好花兒的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等文章結合地方“花兒”現狀,或從宏觀,或從微觀之角度對如何有效保護、傳承和發展“花兒”提出了獨到、新穎、具有時代性、建樹性的理論觀點和方法。
三、花兒研究新成果與其他
本次論壇提交的論文選題較以前有了較大的拓寬,研究視野較過去更為宏觀,主要涉及花兒的研究方法、花兒藝術的朔源、花兒原有研究成果的梳理、花兒文化產業的開發、花兒傳承源流等諸多理論成果,突顯了“實用性”特征,為今后花兒理論研究領域的拓展具有參考意義。
趙毅的《打造“花兒”品牌促進經濟發展》指出,加強對外宣傳,并與旅游業結伙搭檔,舉辦“花兒會”、“花兒”演唱比賽,調動各地、各民族花兒品種集中展示,吸引國內外游客,促進經濟繁榮,這不僅是“花兒”傳承發展的一項強有力保護措施,更是其經濟、藝術價值的彰顯。徐光文則在《依托花兒之鄉優勢做大做強花兒產業――對新時期花兒發展與創新的思考》中提出,“花兒既是文化遺產又是文化產品。我們要堅持走民營化和可持續發展之路,按照‘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資、融資機制打造花兒產業。景生魁《關于西北“花兒”的傳承與創新》提出打造中國“西三角”經濟帶,構建“花兒”保護的地域框架,從生態循環經濟中發揮民族特色,使“花兒”在困境、危機中開拓創新的建議。
另外,張君仁博士的《1949年以前的花兒與花兒研究――〈花兒學術史〉研究之一》對1949年以前有關花兒的記載與研究進行了梳理,文章指出:各時期“由于歷史語境的不同,呈現出各自不同的特點和收獲,為花兒向外傳播及研究的初步繁榮打下了基礎”,為今后花兒史學研究提供了參照。巨奇君《花兒研究的回顧與前瞻》在將花兒研究分為“收集整理”、“形態研究”和“深入研究”三階段基礎上,認為,今后“花兒研究”應回歸田野,超越“花兒本身”,重視花兒生存之“大文化空間”和“大社會背景”之間的深層關系。馬曉紅《“花兒”保護的多學科合作初探》中花兒研究多學科合作方式的提出,為花兒研究提供了較為可供借鑒的理念與方法,作者認為:不同學科的研究方法有著某種程度的共同特征,而不同側面及不同層面的研究,是多學科合作之基礎,這有利于“花兒”的全方位、高層次研究。魏泉鳴先生《中國花兒源流批評史中的幾個問題》一文對花兒源流研究中的問題進行了梳理,認為“源流”問題應嚴格區分,但也允許、同意流變現象的發生,不應封殺一家之言,但各言辭應有自己之依據,在爭鳴中促進花兒研究的交流與發展。李恩春《西北花兒≠西北一般民歌――略論花兒保護中演出、出版、宣傳的科學性》演出、出版、宣傳花兒應在正確認知花兒“屬性”與“個性”基礎上,對花兒“名稱”、“內容”、“格式”、“引腔”、“體裁”等方面有所探析。此外還有李U的《關于編撰〈中國“花兒”大全〉的構想》和汪鴻明的《必須樹立嚴謹務實的“花兒”研究作風》也分別提出各自關于花兒保護的建議和想法。
篇12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內容復雜,有它的基本特點,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具有不同的類別,如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傳統的手工藝技能、民間文學等,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現出了社會性、多元性、活態性、民族性、本土性、整體性等多種特征。而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的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展示了獨具特色的價值,其文化價值、歷史價值、傳承價值一直是被人們認可,但隨著近些年旅游業的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體現了其重要的旅游價值,使人們在旅游過程中通過欣賞、參與體驗進一步了解其文化、歷史價值,也可以說旅游開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另一種保護方式。
一、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簡介
河北歷史上是中華民族重要的發祥地,河北文化資源豐富,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近年來才開始重視的。2002年6月7日,518項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正式公布,我省共39項入選。在全國居第四位。6月8日,河北省確定的13類130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式公布。河北省絢麗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在這份名錄中得到充實印證。雖然這些不能完全涵蓋河北的整個文化遺產,但毫無疑問,在一定范圍里它們是河北文化遺產最杰出和最典型的代表,構成了河北獨具風味的深厚文化背景。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按地域主體分類遍布全省11個市30多個縣區,其地域分布范圍較廣,但相對分散。按國家劃定的表現形式主體分類,河北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也是種類豐富,涵蓋了全部10個大類。河北省國家級和省級的非物質遺產就有230項之多,民間文學類有9項,包括伯夷、叔齊的傳說、契丹始祖傳說、邯鄲成語典故文化、孟姜女故事傳說、牛郎織女傳說等;民間美術類有12項,有武強木版年畫、衡水內畫、蔚縣剪紙、豐寧滿族剪紙、曲陽石雕、無極剪紙、白溝泥塑、八溝石雕工藝等;民間音樂類共34項,有豐寧滿族吵子會、涉縣寺廟音樂、任丘大鼓等;民間舞蹈類共35項,有昌黎地秧歌、井陘拉花、豐寧蝴蝶舞、曲周龍燈、二貴摔跤等;傳統戲劇類共40項,有河北梆子、評劇、唐山皮影戲、定州秧歌戲、冀南皮影戲等;曲藝類共15項,有西河大鼓、燕山大板(三河市、平泉縣)、木板大鼓、樂亭大鼓、西河大鼓、京東大鼓等;雜技與競技類共24項,吳橋雜技、邢臺梅花拳、楊氏太極拳、滄州武術等;傳統手工技工藝類共41項,有著名的板城燒鍋酒五甑釀造技藝、衡水老白干傳統釀造技藝、劉伶醉酒釀造技藝、劉美燒雞手工制作技藝、山莊老酒釀造技藝、直隸官府菜系烹飪技藝等;還有民俗類24項及傳統醫藥類1項。如此之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多樣的旅游開發價值,但是不能泛泛開發,要與某些旅游資源進行整合開發,才能發揮其更大的價值。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整合開發原則
原真性保護原則。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有其產生的特定歷史社會文化背景,經過長時間的歷史人文積淀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文化空間,在進行旅游開發時,一定要保持原真性保護原則。有些地方為了大肆開發旅游業,不顧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將其舞臺化、不正當的演繹,單純為了利益或開發而開發,不能體現非物質文化遺的真正價值,失去了其旅游開發的真正意義。
可持續利用原則。目前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人們關注的焦點。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旅游資源進行開發也要注重可持續發展及可持續利用原則。在開發過程中,一定要注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載體、民族的和地方性的原生態文化環境以及遺產傳承人,這樣才可以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永續利用。
利益均衡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不單純是某個部門的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完成,這樣在開發過程中就會遇到各方利益不均衡的情況。所以在開發過程中不僅要照顧到某些部門的經濟利益均衡,更重要的是要考慮傳承人的利益、考慮旅游開發空間的環境效益及社會效益,要從全局及長遠利益考慮,使所有的參與者及至全民族世代都是受益者。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整合開發策略
1.借助著名旅游景區整合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此種開發模式主要可以整合對旅游都吸引較小的遺產類型,如民間文學類、民間音樂類、民間舞蹈類和民俗類遺產,因為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旅游者的吸引力不強,單獨進行旅游開發的難度較大,因此將其依托著名旅游景區,輔助開發此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樣人們在旅游的同時可以順便欣賞、了解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提高對此類遺產的認識。例如,契丹始祖傳說、乾隆民間傳說、豐寧滿族吵子會、承德清音會等可依托著名的承德旅游景區進行開發表演;孟姜女傳說可依托山海關及長城景區進行開發表演等。
2.借助產業及產業旅游整合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此種開發模式主要可以整合民間美術、傳統手工藝類遺產。一些企業在生產加工此類遺產時,可以在美術品上附著產品文化簡介、粘貼或內贈非物質文化遺產簡介的標簽等,如將蔚縣剪紙、武強年畫等做成小型產品或標簽樣式,在山莊老酒、板城燒鍋酒、劉美燒雞等外面貼上標簽或盒內放置標簽,小型工藝品等,并可以借助商場、超市等商家進行促銷、采用包裝內附簡介或集標簽等活動,通過促銷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知識,拓寬公眾了解的渠道。還可以開展產業旅游的形式吸引游客觀光、體驗、學習。
3.借助非遺文粹園整合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此種開發模式可以整合各種類型的遺產資源。如建立一個非遺文粹園,將全部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園中,在園中按一定時間進行展示、展演、銷售等活動。在園中不僅可以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載體,如服裝、道具等,還可以現場展演技藝,如表演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競技、傳統工藝技藝等精美的技藝,使人們在現場了解其全過程,更重要的是可以讓人們共同參與、親身體驗,人們可以親自娛樂,或親自參加傳統工藝品制作,還可以品嘗美味,同時開發單位還可以向人們進行產品銷售,有人們親身參與的宣傳應該會收到不錯的銷售效果。
4.借助媒體整合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此種開發模式可以整合各種類型的遺產資源。首先,可以借助電視,拍一些紀錄片,在省市臺進行專題介紹民間傳說、民俗、音樂、舞蹈、美術、傳統技藝等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介紹其歷史、現狀、表現形式等多方面的內容,加大宣傳力度;還可以借助電視,編排一些動人的短片,優美動聽的歌曲,做一段央視的廣告進行播放,效果會大大不同,如現在央視播出的五糧液的廣告,配以歌曲、短劇《香醉人間三千年》,使得五糧液廣告家喻戶曉。其次,可以借助網絡,建設專題網站介紹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遺產的圖片、簡介、視頻等資料全部放在網上,便于人們隨時在網上查閱、了解、學習。此外,還可以借助報紙、雜志等媒體進行連載介紹。
5.借助名人效應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此種開發模式主要適合于商品類遺產。現在許多產品都借助名人效應,無論是日常用品、食品還是家具家電,甚至是藥物,只要有名人做廣告,產品的知名度就大大提高。如,板城燒鍋酒的代言名人是杜雨露,衡水老白干的代言名人是胡軍,其他商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可以采取這種方式擴大知名度,深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
當然,在具體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時候,要針對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特點進行準確、適度開發,確保開發的投入與效益的比例關系,也真誠地希望更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實現其旅游價值,為人們所熟知。
參考文獻:
[1]張捷.區域民俗文化旅游資源的類型及旅游業價值研究[J].人文地理,1997 (3):20~24.
[2]巴兆祥.中國民俗旅游[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9):244-246.
[3]劉茜.試用科學發展觀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發展[J].西北民族研究,2005(2):179~184.
篇13
在承德民間流傳的滿族音樂藝術大致有以下幾類:滿洲罕都勒春(熱河二人轉)、滿族烏春音樂(民歌:山歌、勞動號子、小唱)、朱赤溫音樂(古老的滿洲戲曲音樂)、嗶喇力烏春(民間器樂曲:滿吹音樂、清音會音樂、佛事音樂)、民族宮樂(宮廷樂)。而薩滿音樂相對于其他滿族音樂更多地保留了滿族文化的特色,它集歌舞樂為一體,成為滿族音樂靈魂的代表。
滿族的樂器也頗為豐富,其特有的樂器多用于跳神的薩滿音樂,如單鼓、抬鼓、朗、響鈴、腰鈴、扎板、響刀等打擊樂器。而宮廷樂器的種類就更加復雜了,如:打擊樂器包括建鼓、編鐘、特磬、杖鼓、云鑼、拍板、龍鼓、銅鈸、達卜、接足、巴打拉等皮膜類、金屬類、竹木玉石類共37種樂器;吹奏樂器包括塤、笙、管、簫、大銅角、笛、巴拉滿等邊棱類、簧管類、簧舌類、號嘴類共20種樂器;吹彈樂器包括琴、三弦、箏、巴爾扎克、得約總、口琴等板面類、皮面類、金屬類共26種樂器。
二、承德滿族音樂傳承經驗及做法
承德,舊稱“熱河”,是首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國十大風景名勝、旅游勝地四十佳、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1994年,承德的避暑山莊及其周圍寺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準為世界文化遺產,這也是國家首批世界文化遺產,從而使承德步入了世界文化名城的行列。
近年來,國家十分重視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因為其關系我國民族文化的傳承,承德在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基礎與經驗上,在傳承滿族音樂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獲得了市政府文件、政策性的支持
在從事滿族音樂的收集整理工作的音樂工作者們的積極努力下,2010年,承德市政府出臺了《加快休閑旅游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承德地區的發展方向進行了全新定位,指出利用“清宮廷文化、佛教文化、生態文化”等優勢,促進文化、旅游、城市一體化發展。
2012年5月,承德市委宣傳部針對政協承德市委員會第十二屆五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切實加大宮廷音樂保護傳承力度、進一步扶植承德清音會發展的建議”這一提案進行了答復,綱要如下:將保護和傳承避暑山莊宮廷音樂列入我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重視并支持承德清音會申請通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審批;盡快在避暑山莊內設立展示宮廷音樂文化的固定場所,在市區內提供一處日常排練場地;設專項資金扶植承德清音會宮廷音樂進行挖掘整理;對清音會繼續加大宣傳力度。
政府的支持是完成滿族音樂文化發掘與傳承的重要保證,這使從事這一工作的音樂工作者們更加堅定信心、對承德滿族音樂的傳承與發展充滿了希望。
(二)立足于對滿族音樂的研究并取得了喜人的成果
承德的學者及音樂工作者們長期以來積極投入到滿族音樂研究中,其中對承德清音會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學者與音樂工作者們通過大量研讀史料,到民間訪談、搜集資料,分析與論證等研究方法,完成了許多論著,如錢樹信先生的《避暑山莊宮廷音樂概說》、《避暑山莊宮廷音樂》、王玫罡先生的《關于承德避暑山莊清音會的由來》、程紅菲的《清代宮廷遺音―尋訪承德清音會、白曉穎先生的《避暑山莊文化中的承德清音會》、勤先生的《承德清音會傳承史探析》、》等。這些著作和論文對于承德清音會與避暑山莊宮廷音樂的關系進行了探究,向世人呈現了滿族宮廷音樂的歷史、傳承與發展。
(三)努力發掘并傳承、創新滿族音樂
眾多的學者與音樂工作者們在發掘與傳承滿族音樂文化中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承德清音會作為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自清初形成已有300多年歷史,呈現著漢族宮廷音樂與滿族及其他少數民族音樂的復合型態,充分體現了清朝統治者“大統一”的政治理念,是中華民族音樂文化的重要遺存,對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有著重要的意義。為了使其得到傳承與發展,2001年原清音會的老琴師及高校的離退休老教授等30余人重新成立了清音會,他們潛心挖掘整理了民族文化音樂遺產,整理出包括皇家佛教、道教寺廟音樂在內的清音樂幾十首,并多次參加國內外重大活動展演、文化交流,為宣揚我國源遠流長的文化做出了重要貢獻。
三、承德滿族音樂文化傳承及創新對策
毋庸諱言,承德滿族音樂傳承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民族文化融合導致滿族音樂繼承性降低;文化融合導致滿族音樂繼承人銳減;挖掘、整理及傳承面臨諸多困難。
因此,依據國家關于非物質遺產文化保護工作“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做好承德滿族音樂文化的保護傳承工作,還要進一步創新。
(一)合理選配專業人員挖掘整理滿族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