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法務部合同管理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一、當前交通事業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務管理水平和觀念落后,不利于交通事業的健康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系統的財務管理效率一直不太高,主要以貨幣和實物的收支管理為主要模式,而且內部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顯得拖沓低效。分析原因我們可以看出,由于我國交通系統一直歸于國家管理,缺少了相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因而在資本管理效率方面顯得有些孱弱。下一步我們的財務管理工作應該力爭實現全年財務收支情況的動態監控,最大限度的保證收支平衡,要注意調整工作安排情況,如加強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這兩個環節,從而使財務監督落到實處,且保證質量。
2、缺乏預算管理觀念,不適應財政改革的要求
交通部門的資金管理模式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的影響,無論是資金的收繳和使用、撥付都體現著很強的計劃體制的特點,計劃部門負責資金分配,資金的使用只需計劃部門審批就可以付諸實施,具有較多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以公共財政政策為導向的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將交通部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體系,收入支出需要編制部門預算,經過人大審議批復后執行,具有較強的剛性,資金支付要實行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因此個別單位對財政改革有抵觸心理。
3、生產經營單位未走上市場良性發展軌道,持續經營困難
我國交通部門自從實行了企業化管理之后,大部分都采用了自收自支的生存發展方式,然而由于長期的壟斷操作體制,使原本大量有價值的資產和資源等優勢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極大的浪費,而且有些單位由于管理不善,在市場競爭下敗下陣來,自身生存都出現了不小的困擾,更不要提長遠之計了。
二、做好預算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加強交通審計,強化財務監督。
各級交通部門要主動配合審計,通過審計不斷改進工作,規范管理。要加大對部、省補助地方資金和養路費分成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防范在先。要針對重點項目、各項公路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干部離任等方面,加強內部審計,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督查。要堅持一切經得起審計的原則,財務管理人員要敢于負責任、敢于講真話、善于處理問題,從埋頭做帳、撥錢轉到主動為領導當好理財參謀、顧問和監督。
2、加大財務監督檢查力度,保證交通建設資金安全。
組織“小金庫”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公路專項資金檢查、專項資金綜合治理等檢查,嚴格執行通行費收費、路政及治超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保證了建設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加強日常管養資金流入的控制
認真編制年度收支預算,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議確認。年度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調整,但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致使預算必須調整的,其調整程序按照財政預算編制程序執行。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其最終的收支預算按財政部門批準下達的收入支出數確定,并根據下達的預算分月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撥款(包括日常小修養護資金)。除上述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外,另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各種專項撥款也是管養資金的收入來源。
4、加強日常管養資金的支付控制
對于文明樣板路創建及小修保養項目,主要包括標段工程計量支付、工程變更支付,臨時工程計量支付以及設計、監理、審計等合同支付。具體流程為: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如實上報工程量,現場監理及跟蹤審計人員根據工程量計算規定,對承包人申報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進行核驗,形成工程計量支付報表并簽署支付證書,經養護科、規劃科及財務科室共同審查確認后,報單位領導審批,申請撥付資金。對于日常小修保養經費的支付,則按照下達的養護工作計劃和定期檢查考核的結果分月撥付各養護中心。
5、堅持科學理財,發揮資金效益。
要重視資本運作,盤活存量資產,積極籌措資金。要注重動態監控,加強事前控制、中途監管和績效評價。要強化資金調度,突出重點,集中資金辦大事,發揮交通主管部門的行業調控作用。要樹立成本意識、效益觀念,精打細算,管好用好資金,減少資金沉淀,發揮最大效益。
三、結語
加強收支預算管理是交通財務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只有從源頭上做好了,交通事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才有保障,才能保障國計民生的大問題。因此我們交通系統財務人員要認真做好各部門預算編制,切實提高交通部門預算的科學性、可執行性。積極與各方協調,力爭保障經費的最優化使用,使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真正為交通事業健康發展做好保障。
參考文獻:
[1] 葉曉玲. 交通事業單位資金管理模式研究[J]. 經濟師, 2005, (04)
[2] 吳婭娜. 試析交通事業單位的全面預算管理[J]. 中國總會計師, 2009, (10)
[3] 趙霞. 加強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之我見[J]. 交通財會, 2000, (04)
篇2
一、合同管理
(一)審查、起草新簽合同數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共審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銷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購合同55份;車輛配件、車輛維修、車輛輔助用油、機械設備、基建類合同53份;設備租賃合同(泵車、罐車、鏟車租賃合同)35份;其他合同(辦公用品采購、軟件維護、清理外包、皮帶外包等)31份。(合同臺賬見附件1)
(二)重大合同(標的額100萬以上)履行情況分析
1、2018年新簽重大銷售合同履行情況分下(詳見附件2)
2、原材料采購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為緩解中心資金緊張,并降低采購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購水泥,商承到期如未進行付款屆時將面臨巨大資金壓力與訴訟風險。為防范風險,法務部一方面將配合銷售部門加大應收賬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購部與水泥廠家進行洽談,必要時達成還款協議延長付款期限。
3、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1)合同履行階段:
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目前正在進行基建工程,因地質原因導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樁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帶一路、降水天氣等不可抗因素的影響,機組改造工程工期延誤較長時間。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數額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3%。對方違約成本較低,對其約束力不強,導致工期一再延誤;
二是總承包方對基建分包方監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進度慢,時工期延誤的重要因素。
(3)應對工期延誤采取的措施:一是發工作聯系函、律師函要求總承包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追究其違約責任;二是要求總承包方派駐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監督管理;三是要求總承包方更換基建隊伍,搶抓工期。
(三)合同審查簽訂、履行中存在的風險
1、合同審查中的不足
(1)合同審批部門將擬簽訂合同報法務部審核時,因合同相對方提供材料不齊全的原因,相關部門大多數情況下無法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交證明對方合同履行能力情況的文件和人的授權委托書。因此,在合同審查中,法務部僅通過網上查詢合同主體資質等情況對主體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斷,對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對方資信等無法確信,有可能因為相對方不具有主體資格、人為無權、越權、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從而影響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審查合同時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權利義務內容簡單、風險較小的合同,僅是口頭告知合同經辦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擬簽訂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使合同審核階段出現漏洞。
(3)審核新類型的合同或涉及專業領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專業條款理解不到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條款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合同履行中難以限定對方違約行為,無法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時的問題
合同訂立因存在一方先簽字蓋章,另一方再簽字蓋章的情況,此種情況下往往對方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蓋章合同送達合同主管部門,合同上缺少對方的簽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簽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簽字蓋章日期,而無法確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無合同履行及違約的限定,可能給守約方造成損失而無法彌補。
3、合同履行中的問題
(1)合同相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經催告,對方同意及時付款或出具還款協議,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簽訂還款協議,最終因無書面付款協議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中付款條款常與結構封頂、辦理完畢結算有關,如工程結構封頂,辦理完畢最終結算后三個月內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約定結構封頂時間、結構封頂后辦理完結算時間,對方常因此而拖延辦理結算,從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進
1、合同審查時要求各部門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交相關審查資料;仔細審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遇新領域合同有疑問時,一方面要自學,查找相關資料,另一方面向上級法務、顧問律師請教,切不可閉門造車。
3、合同蓋章時,要求經辦人簽字、寫明日期;如對方未簽字的,告知經辦人員通知對方補齊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4、還款承諾、協議嚴格落實到書面上;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約定辦理結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條款具有現實可操作性。
二、訴訟案件
(一)2018年訴訟案件情況(詳見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接收債權共計23167047.93元,已通過訴訟和非訴相結合方式回收債權18571184.5元,其中訴訟案件為建工“潤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動力增容工程”、通利達“百子灣公租房一標工程”,共回收債權18151022元;非訴案件中鐵遂“地鐵7號線3標”工程通過多次與對方洽商,結清債權420162.5元。
未結涉訴案件金額為5421995.93元,分別為:中建六局“奧林匹克花園二期(A)地塊工程”、大洋“A區地下車庫”、城建四“第五廣場”、總參四部“益泰恒生”。
(二)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1、訴訟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
(1)立案時因對訴的合并情況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時間耽擱。將合同相對方一致的兩個獨立的買賣合同作為一個訴訟案件申請立案,被告知兩個案件應分別立案。上述情況屬于訴的客體合并的情形,應當分別立案,法官視情況可以合并審理、分別判決。
(2)訴訟程序戰,時間長,效率低。開庭前,被告為拖延開庭,于答辯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作出駁回裁定后,對方又提起上訴至二審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為3個月時間,此段時間不計入審限,此種情況下簡易案件審結完畢至少半年以上。一審判決后,對方亦可能提起上訴,自立案至判決生效至少3個月至6個月。一個案件從一審到二審可能要經歷一年時間,這就體現出以訴訟方式收回債權效率之低。
(3)證據保全意識低。接收以及發出函件沒有保留快遞單號,無法查詢郵寄、送達時間,難以證明訴訟中對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違法。
(4)獲得勝訴判決后,執行難。一般情況下,如對方有履行能力,僅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開庭前或開庭時雙方便能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對方亦能按照和解、調解協議履行付款義務。如對方確實無履行能力,即便獲得生效的勝訴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對方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無法執行回欠款。
2、應對措施
(1)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論證,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詳盡分析,對從立案到案件審結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演并制定出應對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如對方準備程序戰,一是盡可能通過己方訴訟行為在程序上縮短時間,比如收到對方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5天時間;收到對方上訴狀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15天。雖然這些時間微不足道,但應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早日獲得勝訴判決。二是加強與書記員、法官溝通,盡快安排開庭審理。三是加強與對方溝通,盡可能達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欠款,申請撤訴。
(3)提高證據保全意識,將合同履行過程中、訴訟過程中來往函件掛號、郵寄、電報、電話記錄和郵寄憑證等單據都要整理入檔。
(4)為保障債權的實現,及時采取訴訟保障措施,如訴前保全(采取訴前保全后30天內向法院起訴)、訴訟中保全及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前的訴訟后保全(應當在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屆滿后5天內申請強制執行)。
三、其他工作
1、業務風險評估與規避、往來函件解讀與回復。
截止6月31日,法務部共協助客戶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出具律師函5份,工作聯系函10余份。發函后對方積極還款或簽訂還款協議,通知回函的期限內未回函的法務人員則采取訴訟手段維護中心合法權益。
2、加強制度建設,并嚴格落實。
(1)為加強法治國企建設,促進企業風險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務部依據集團“七五”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及實業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實施細則,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實施細則并嚴格貫徹落實細則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銷售、采購、債權轉移等不同類型合同的具體實施細則,有效的規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機制。
(3)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將法律培訓納入企業培訓內容,提升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過組織法律知識考試的方式對中心各系統合同簽訂及管理人員40余人進行培訓,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請實業法律合約部經理張憶南對中心領導職工進行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培訓,兩次培訓不僅調動了各崗位人員學法的積極性,提高了相關人員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更有利于加強合同法律風險防范。
2018年法務部工作雖然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較大的不足,為解決這些問題,法務人員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礎上,要不斷加強學習。強化理論知識的同時,要學會運用到企業治理中,踐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計劃
一、提質增效把好合同關
1、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審核機制,不斷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辦法及授權制度,嚴格依照制度進行評審,加強合同審核的有效性。
2、深入調研,根據商混行業的行業規范和商業習慣以及業務部門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審批速度,并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和相應的修改。
4、加強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對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決辦法,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攻堅克難降低應收賬款
1、協助業務部門對中心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對存在風險的工程進行跟蹤。落實中心“三色預警”制度,對債權進行直觀分類并提出建議。
2、建立健全的訴訟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發生的案件統計工作,建立大案臺賬、分析研究機制;二是在面臨可能發生的糾紛時,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應對;三是建立糾紛化解機制,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四是堅持訴前案件盡職調查、法律糾紛案件訴前、訴中法律論證、訴訟調解機制等訴訟管理機制;五是定期對已發生案件進行總結,把握案件發生規律和訴訟技巧。
3、對中心老債權(北京城建四集團第五廣場項目、總參四部、天津濱海新區案)進行持續跟蹤,探究可行性解決方案尋找新的突破點。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采取多種途徑推進歷史積案解決。
三、宣貫落實“七五”普法工作,推進法治國企建設
1、強化依法合規,完善制度建設。結合中心發展需要,不斷完善中心的制度體系,使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動適應發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切實將法律風險管理 “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參與企業改制改革、業務談判、重大經營事項決策、投資融資、合同審核、糾紛案件、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宣傳和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充分發揮法務人員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解決”的重要作用。
3、豐富普法載體,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學習宣傳法治國企建設系列文件和要求,推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豐富普法載體,創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傳播作用,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普法工作的熱情,調動全體員工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把法治教育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將法律法規與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培訓相結合,促進各項工作依法合規進行。
篇3
合同是市場的產物,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我國現階段,市場主體對合同的簽訂往往高度重視,將簽訂合同本身看得很重,視為完成任務的一部分,因此,合同簽訂時的草率引發出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合同履行的中、后期階段,這給合同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并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縱觀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合同主體不當
合格主體是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既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
(二)合同文字不嚴謹
文字表述不嚴謹、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需要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載體。
(三)合同條款不完整
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雙方避諱講丑話,而一方當事人一旦發生違約,處理結果往往更難以把握。還有諸如產品質量標準等表述不夠詳盡,籠統表述為“保證質量”,造成驗收無依據。
(四)合同內容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合同當事人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往往導致嚴重后果。
(五)應當發出的書面通知等沒有發
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充分表述下,在履約過程中的操作細節是否執行到位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被忽視,結果自然受到懲罰。
(六)應鑒證確認的內容沒有辦理鑒證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鑒證是一種雙方約定行為。但有些具體執行人員對此并未引起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七)應當追究的法律責任卻過了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中明確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
(八)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有效的書面證據,應當是原件、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模式和應注重的方法、手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管理已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能否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把好合同關,已成為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成敗的一個關鍵因素。
(一)應建立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合同管理模式
首先,合同管理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因為合同成立就明確了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可見,合同本身決定了其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在現代企業中,合同管理應采取企業法務部門歸口管理,同時,紀檢監察、財務等部門全程參與。其次,各業務部門或下屬機構對合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管理內容主要涉及合同義務的嚴格履行以及收集和固定相關有利證據,分階段向法務部門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
(二)應配備相應的合同管理人員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可以有效地識別合同風險,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三)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應是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篇4
1.1臺北醫學大學萬芳醫學中心:
萬芳醫學中心位于臺北市文山區,為臺北市第一家公辦民營的市立醫院,于1997年正式開幕,以達成最高質量之國際一流大學醫院為愿景,以服務、教學、研究、品質為宗旨。自從2001年開始多次參加并通過醫學中心評鑒,國際醫療機構JCI( 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評鑒、癌癥診療質量認證A級評鑒。更是在2012年三度通過醫學中心評鑒、JCI評鑒,是臺灣省唯一的三次通過JCI評鑒的醫院。該醫院借助評鑒將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內化到員工的日常工作中,從而達到醫院品質不斷提升的效果。
1.2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
該院坐落于臺北市北投區,于1967年創辦。起初,該院專門免費收治小兒麻痹癥患者,后來醫療條件改善,患兒人數日漸減少,醫院不得不面臨轉型。在轉型過程中,該院以點帶面、協同發展,以心臟外科為抓手,帶動其他專業進步。到目前為止形成了心臟外科、五官科、婦產科、骨科、腫瘤科為主的特色診療中心,并且與基層診所攜手合作,共同成立了五個社區醫療群,為社區群眾的健康把關。逐步形成了以健康管理和整合性醫療照顧為醫院管理特色。
1.3財團法人天主教圣馬爾定醫院:
該院位于嘉義市區,以服務、信賴、關懷為理念,從一個小診所發展逐步發展成為區域醫院。醫院提倡以實際的體驗和行動,提供身、心、靈全人的醫療照護。通過多年發展逐步形成以高齡友善、健康照護、腫瘤治療為特色的醫院發展路線。該院在細節上都充分考慮了患者的需求,從門診設置、衛生間標志、病床安裝、防滑倒措施、高齡體驗等各個方面都體現了醫院的關懷。
2 本次考察的收獲和啟示:
2.1以病人為中心不斷提升醫院服務:
臺灣這三家醫院都非常重視醫院的服務功能,表現在方方面面。例如:1)醫院燈光都以讓人感覺溫馨的暖色為主,少了白熾燈給人的緊張感和壓迫感。特別是過道燈光非常明亮,防止行人跌倒。2)醫院內活躍著大批的自愿工作者,協助病人檢查、取藥,安慰病人,有效的緩沖了病人到醫院后找不到地方、找不到醫師帶來的焦急情緒。3)醫院的各個單位路標非常清晰,可以輕松的找到衛生間、治療單位、診所的指示路標。而且這些路標都用非常大的字體,方便老年病人查看。圣馬爾定醫院還細化到要求在100米以外能清晰的看到衛生間標志;4)門診單元的設置也是以方便病人為主,比如骨科設置在急診科旁邊,方便車禍、骨折病人就診;門診大廳一樓都是門診繳費、復印病歷和辦理出入院的窗口,最大程度減少病人來回跑路的可能,病人基本可以達到一站式服務;5)醫院內部設有美食街,并且通過了食品安全的認證,方面空腹檢查的患者飲食并且為住院患者提供多樣的食品。每天的食品還標注了所含的熱量等相關信息,并且有專門的營養師指導;等。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三家醫院主動站在病人角度看問題、想問題,并且一旦發現有服務不到位的地方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糾正,最終在服務方面形成醫院文化。
2.2強化醫院資訊系統建設:
這三家醫院都在醫院資訊系統建設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一方面方便患者了解診療情況、減少等候時間,另一方面方便醫院管理。萬芳醫院開發了多種形式的預約掛號方式,在醫院大廳的提示牌和患者手機軟件中都可以了解到大概啥時候該到門診區等候。病人在院的所有資料、數據匯總后會自動產生統計數據并形成表格,管床醫生可以看到這一類病人的治療費用、并發癥發生率等相關資料。圣馬爾定醫院還在臺灣省要求填報的6百多條數據基礎上,主動增加管理、質量、安全相關數據總共達到1千多條。這些數據一旦出現異常,會有相關職能科室主動參與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意見,如果改正良好就會形成新的規范的操作流程。
2.3扎根社區面向世界:
萬芳醫院和振興醫院都以建國際一流的醫院作為自己發展目標。一方面積極參與國際醫療事務,提升醫院的國際影響力,另一方面扎根社區服務周邊群眾。醫院有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到社區、學校、工廠義診的工作制度,定期深入社區;有為社區老人、殘障人士提供飲食和醫療保障的服務;有對社區內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藥物供應的窗口等多種措施。所有這些都極大地擴張了醫院在當地的影響力和口碑。為了提升醫院的國際地位,院方定期組織援外醫療、接援外國病員來院醫療、召開國際學術會議等多種途徑。而且在振興醫院還通過引進強大的胸外科團隊,達到多個亞洲第一、世界第一。
2.4運用管理工具借助專科評審和醫院評審不斷提升醫院品質:
參訪醫院共同特點就是通過標桿學習、臨床路徑、PDCA、品管圈活動持續改進不斷提升醫療質量,同時通過異常事件報告、外部評審及時發現醫療質量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整改。圣馬爾定醫院獲得專利的高齡體驗系統,對推輪椅(這樣一個我們看來簡單的活動)中的每一步動作都做了要求,有標準操作流程。而且這些流程如果操作中發現問題,馬上進行PDCA循環查找原因,然后進一步優化流程。萬芳醫院建院15年以來,不斷參加各種外部評審,其目的就是通過評審不斷細化和更新工作流程,并把評審的指標內化在員工的日常工作中。由此逐步形成了按照評審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流程提升品質的醫院文化。因此該院迅速在臺灣和國際上取得非常高的聲譽,得到同行認可。
2.5以重點學科為特色全面提升醫院質量:
篇5
二、外部問題
(一)流程問題
1、合同前置流程責任劃分不明,是否要走簽報,走何種流程無明確,致使業務部門提起合同前都要請法務確認;
2、有些項目在初期業務就要求法務介入,時間成本較高,法務精力有限;
3、各部門在合同預審及正式審核中職責分工不清晰,致使法務承擔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審核工作,其中包括應標材料審核、核實采購結果、核實簽報等,進而影響合同審核效率。
(二)合同文本問題
1、合同文本授權條款目前未根據不同業務場景做出明確分級;
2、合同模板(特別是收入類合同模板)跨部門共享范圍未明確;
3、合同模板制定及優化缺少與業務部門銜接的反饋機制。
研究《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落地的配套措施,采取有效的宣導措施,確保制度切實執行。
合同管理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持續跟蹤解決,并根據公司發展新情況提出相匹配系統需求。
研究合同發起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門和法務部門在合同審核中的職責邊界。
研究制定公司投標文件模版。
對現有公司合同模版優化更新,并根據業務發展擬定新類型的合同模版。
研究如何借助外部力量補充現有人力不足。
篇6
企業內部合同管理主要是勞動合同的管理。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能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企業應當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企業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要有記錄。勞動合同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個月向職工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保企業內部合同管理的良好績效,才能提高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做好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穩步發展的根本[1]。
3企業外部合同管理
3.1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審查當事人的合法資格及合同的主要條款;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履約能力;監督當事人對不能即時清結的經濟往來,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督促、檢查當事人全面履行合同;檢查變更或解除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續;檢查無效合同和利用合同違法的行為。
3.2合同的訂立的審查
企業訂立合同應注意審查以下內容。第一,訂立合同應審查對方主體資格,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人經手,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合同內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欺詐。第二,合同文本盡量由本方提供,如對方提供,則應更加嚴格審查,尤其是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陷阱。合同落款應標注簽訂日期,并加蓋騎縫章。第三,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是否會導致企業訴訟風險、利益受損;慎重對待合同糾紛,妥善處理。
3.3定金合同的審查
定金合同是企業經營中常見的合同類型之一,使用頻率高,應當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在經濟往來中,使用定金擔保合同的履行是重要手段。定金法則具有特殊性。買方向賣方交付定金時,在當事人一方著手履行合同前,買方可以將其定金拋棄,賣方可以將其定金加倍返還而解除合同[2]。對于定金用語上,一定要注意,不能把“定金”寫成“訂金”“。定金”是法律專用術語,發生特定的法律效力。而“訂金”則是一般日常用語,不發生“定金”法則。有的合同當事人,為日后毀約留后手,特意將“定金”寫成“訂金”。對于沒有法律知識和相關經驗的當事人而言,容易埋下隱患,終將吃虧上當。此外,定金兼具擔保方式與違約責任兩種屬性,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的性質,若無特別約定,定金性質為違約定金。由此可見,定金與違約金都是針對違約行為的,若二者并用,一則有悖于違約金的補償性,使違約金具有了懲罰性;二則會造成非違約方的不當得利。所以,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并用[3]。
3.4合同附隨義務條款的審查
隨附義務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內容。以買賣合同為例,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出賣人應將關于買賣標的物的法律上的種種關系告知于買受人。這也就是出賣人的告知義務。如果出賣人占有某項書據,應將該書據交與買受人。二是,標的物的危險,在交付前,已應由買受人負擔的,出賣人于危險轉移后,標的物交付前,如為標的物支出費用而屬必要的,則應根據委任的規定,屬于非必要的,應依據無因管理的規定,向買受人請求償還。這也就是買受人之費用償還義務[4]。
3.5合同爭議條款的選擇策略
爭議解決方法是合同的重要條款,如何設置爭議條款至關重要。一般來說,合同爭議解決方法分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對于爭議不大的糾紛,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一般即可解決。對于當事人無法自行解決的合同糾紛,可以通過第三方進行調解。比如,提交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的弊端在于,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定的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靠合同糾紛當事人自覺履行。第三種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從廣義上講,可以分為民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體育仲裁等類型。其中,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后兩種仲裁形式屬于行業性仲裁。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一般適用民商事仲裁方式。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而采取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選擇商事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的優勢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終決,快捷高效。并且,商事仲裁不公開審理,媒體也不能公開報道,這樣就有利于保護合同爭議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3.6建立合同備案制度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然會涉及簽訂各種合同事宜。合同的簽訂、審批和備案都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負責人是合同管理的經辦人或管理人。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一般應當設置法務部,配備專門的法務人員進行合同的日常管理。重大合同則需要上報企業高管審批。企業的全部合同都應該在法務部門進行備案,歸口管理。
3.7建立重大合同公證制度
公證制度是一項預防性司法證明制度,具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功能,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具有獨特的職能優勢和重要作用。公證以自愿公證為原則,以法定公證為例外。法定公證事項又稱為強制公證、必須公證,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公證證明的除外。企業發生不動產的買賣、分割、轉讓、抵押、拍賣和出租等重大利益變動行為時,最好以公證的方式簽訂合同,以減少合同糾紛和欺詐。
篇7
面對如此高密度、高頻率法律法規的推出,對于企業實務界來說,即使是專業律師跟上這些變化已屬不易,而并不以法律為專業的CFO們該如何應對這種情況,如何才能駕駛著企業這艘巨輪闖過這段急流險灘,穩穩地駛向寬闊的海洋,恐怕不能不引起CFO們的深思。
本文將從法律風險的分類、識別和規避這三個角度,結合筆者的實際工作體會,來分析作為企業的CFO如何來應付這些變化。
一、CFO如何面對法律風險
在決定如何識別和規避法律風險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企業到底面臨哪些方面的法律風險,這樣才能對癥下藥,采取一定方法去識別它,然后去思考如何規避它。
對于企業的法律風險,不同的角度或不同的角色將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作為企業的CFO,主要的工作并不是法律方面,因此也沒必要對法律的各個方面都非常精通。
那么CFO通過什么方法可以將本企業的法律風險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并能夠將這方面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呢?
企業的CFO只要重點關注三類法律風險,并針對這三類法律風險設計不同的識別和規避流程,就可將整個公司的法律風險處于一種有效的控制狀態。這樣CFO既可以避免閱讀枯燥的法律條文以及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又可以將整個公司的法律風險處于可控的狀態。
企業的法律風險其實不外乎三類:第一類涉及企業做為法律主體存在的法律風險;第二類涉及企業運營環境的法律風險;第三類涉及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法律風險。
1.涉及企業作為法律主體存在的法律風險
企業無論從事任何經營活動,必須要合法存在,這也是企業運營最根本、最基礎的要求。
這些內容主要是在涉及企業主體方面的法律法規中進行規范,如《公司法》、《合資企業法》、《合作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等。
這些法律的共同特點就是規范企業做為一個法律主體合法成立的經營范圍、設立條件等相關規定。企業需要保證自己的經營主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涉及企業運營環境的法律風險
這類法律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企業整體運營環境方面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是針對企業所涉及的特定市場、產品等方面的法律風險。
涉及企業整體運營環境方面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針對各項企業都可能會遇到的法律風險,像《勞工法》、《公司法》等方面法律規范的改變。
針對企業所涉及的特定的市場、產品等方面的法律風險,包括與能源企業相關環保法規的變化,與廣告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變化等等。
3.涉及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法律風險
這類法律風險,主要是指企業實際運營過程中涉及的具體法律風險。這類法律風險涉及了比較詳細和具體的內容,比如企業在實際融資過程中,需要關注融資是否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是否有重大的變化;企業在出具財務報告時,需要關注《企業財務報告》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變化。
以上三類法律風險基本涵蓋了企業各個方面各個層次的法律風險。
二、如何識別和規避法律風險
在我們熟悉企業的幾類法律風險之后,在法律法規快速更新的今天,作為企業的CFO,如何能夠快速了解這些法律的變化,并迅速識別這些變化對企業造成的法律風險?并且在識別這些法律風險之后,能夠較好減輕甚至消除這些法律風險呢?
我們需要針對不同的法律風險采取不同的識別和規避方法,以便使相關法律的變化迅速地被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迅速被識別,將由此引起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一)企業法律主體風險的識別和規避
識別的層面
這類法律風險涉及到企業能否合法存續,對企業的影響很大,這類法律風險的識別層面,需要公司高層對于相關法律的修訂有足夠的敏感度,作為CFO,尤其要關注這方面法律的變化,及其對于本企業的影響。
識別的方法
在識別由法律改變而引起的法律風險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如何能夠知道這類法律發生了修改,然后才能判斷由此引起的法律風險。
一般可以通過下述途徑了解法律的變化和更新:訂閱一些新法速遞之類的電子郵件,一般專業的法律網站都會提供這些訂閱服務。只要有涉及這方面變化,稍微專業一點的網站,都不會遺漏這方面的內容;公司法律顧問也會經常給法務部發一些類似的郵件資料,讓法務部的同事同時抄送一份,基本上也可以達到這方面的需求。或者要求公司法務部只要有類似的法律修改,就第一時間給予通知,做為法務部工作的一個部分。另外報紙、雜志一般也會對類似的法律變更進行及時的報道和宣傳。
規避的方法
法律的變化一般會在下述兩個方面產生一些法律風險:
(1)合法性、合規性的法律風險
這個方面的規避方法比較簡單,這方面法律的修改,在工商或稅務部門一般有一個詳細的操作規范,只要關注并督促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就可以將這方面的風險降到最低。例如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這條與之前的公司法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或監事成為了必須的一條規定,那就只需要根據要求,增加相應的機構就可以達到合規性的要求了。
(2)籌劃性法律風險
所謂籌劃性法律風險,是指在原有法律主體的構架下,根據各種利益訴求,利用原法律主體的特點而設計的方案。
舉例來說,原《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但在現實情況中有許多投資人不想實際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投入資金之后,想獲得更大的分紅比例,許多公司為了獲得這部分資金的支持,同時又為了滿足公司法規定的要求,通常會針對這種情況設計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來配合達到這一利益要求。像在股東協議之外,單獨簽署的債權或服務類的合同。
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根據該規定,對于原先有這些結構性籌劃和安排的,就需要及時根據新法的要求去修改原先的一系列協議,之前的方案雖然有一定的保障,但還是會有一定的風險。在新法實行之后,只要通過一個全體股東的約定就可以達到這一要求。
由于納稅籌劃方面的需要而根據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的差異進行納稅安排的集團公司,關注這方面的及時更新就顯得特別重要。比如以前規定可以按總分機構匯總交納所得稅的公司,按照新的法規要求,所有分支機構必須在當地交納所得稅,如何規避這方面的法律風險就需要一些特別專業的建議。
那么我們可以采取哪些程序來對這方面的法律風險進行較好的識別呢?
如果企業在根據法律主體的差異而設計不同籌劃方案時,需要對這方面進行單獨記錄,在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之后,及時復核每一筆記錄,考慮法律法規的變化所產生的法律風險。比如設立A子公司,主要是考慮了子公司在當地稅務的原因;設立B公司主要是為了吸引投資者,利用債權或服務合同來規避按出資比例分紅的限制等。針對這些記錄,可以安排法務部或法律顧問針對這些問題提供專門的法律建議。
(二)企業運營環境法律風險的識別和規避
識別的層面
因這類法律變化而引起的法律風險對企業的影響比較大,將涉及企業業務能否得到正常運行。負責業務的VP或類似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需要隨時關注這些法律法規的變化,因為有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經營游戲規則的變化。
識別的方法
第一類識別風險的方法也同樣適用于此,由于這類法律的變化而引起的法律風險比較重要,可以采取定期會議的方式來識別,由法務部或公司法律顧問根據這個專題采取定期會議的制度。這類會議不用太頻繁,每季度一次就差不多,會議主要針對這些領域新出現的法律法規進行探討。這類法律法規的變化一般不會太頻繁,通過這樣的制度,基本上可以識別出重要的法律變化。
規避的方法
這些法律的變化,一般涉及企業游戲規則的改變,如果企業不對其做出回應,將會產生較大的法律風險。
為了規避這方面的法律風險,一般會牽涉到企業各個部門的配合,涉及到業務操作、財務處理等各個方面。
企業CFO在識別這些法律風險之后,需要作為一個牽頭人的身份出現,來規避這些法律風險。針對這些變化專門召開相關部門的會議,針對這些法律變化對原業務流程的影響,研究原業務流程需要進行哪些修訂,才能夠符合規定。
例如,《廣告法》將審核廣告的主體,由最終的媒體,變為所有媒體的渠道均牽涉連帶責任。
針對這個變化,進行廣告業務的公司,就將面臨所廣告的合法性的問題,如何保證廣告的合法性,首先需要業務部增加廣告合法性審核這一流程,其次財務部門在付款的時候,除了需要考核廣告后才給予付款之外,還需要增加廣告審核人員,確認廣告沒有違法這一情況后,再安排付款。那些業務系統自行開發的企業,技術部也需要修改相應的技術流程來適應這一變化。
(三)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法律風險的識別和規避
識別的層面
這方面的法律風險一般由法務部在審查合同蓋章的時候進行控制和識別。但是法務部識別的僅是一般法律層面的風險,對于因合同引起的財務方面的法律風險一般關注不足。所以需要財務部的參與,共同識別這方面的法律風險。
多數的合同必然伴隨著企業現金的收付,法務部在審查合同的時候一般只注意常規的法律風險,而對財務方面的法律風險考慮不足,做為企業的CFO需要考慮將財務等各方面的籌劃和風險控制前置到合同簽訂環節,否則等到合同簽訂后再進行財務方面的籌劃,就已經晚了。
識別的方法
企業每天都會有大量的交易發生,每一筆交易都有可能由于各種原因產生各種各樣的法律風險,作為企業的CFO如何及時識別這些法律風險呢?
一般企業的財務人員被動地接受業務部門簽訂的各種合同,然后根據該合同進行收付款等財務核算或籌劃。其實等到財務人員拿到已經簽訂好的合同的時候,財務方面籌劃或設計已經為時晚矣,合同一旦簽訂就只有嚴格執行了,財務的籌劃空間非常小。
作為企業的CFO需要將所有財務籌劃前置到合同的簽訂環節,對于企業簽訂的每一份合同,甚至企業每蓋一次章,都需要進行嚴格的控制,這樣不但可以控制一般的法律風險,同時也可以降低因財務籌劃而引起的法律風險。
一般企業都會有一個制訂得非常詳細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合同管理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明確簽訂合同應遵守的原則;確定各類合同的分級管理和各級職責;明確具體對外簽訂合同的部門、權限以及審查報批制度;明確各類合同的具體要求等等。
許多企業的合同管理制訂得非常詳盡,但是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執行的卻不多。主要原因是,除法務部之外,其他業務部門很少有時間仔細閱讀這么多的規定,再加上執行的時候,即使是法務部的人員也是憑感覺或印象在執行審查合同,這些因素的存在將會導致越詳盡的合同管理辦法越難有效地執行。
那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如果我們將合同管理辦法由文本修改成表格的方式,將需要審查的內容以及關鍵點全部在該表格中列示,并且一一進行簽字確認,這樣就可以確保重要的內容全部處于認真的復核控制之中。
舉一個合同審核表的例子,見表1。
該表格有兩個特點:
(1)將法律審查與財務審查合并在一起,加強財務對于新業務第一單的審核,因為是新業務,財務部需要對其稅收、財務核算等各方面進行通盤考慮。
(2)將所有需要審核的要點全部詳細列明,審核人員只需要判斷后打勾確認即可,這樣不但可以避免審核人員的主觀隨意判斷,也可以加強審核人員的責任感。
企業如果能夠將審核過程通過IT流程來實現,將會產生不可估量的益處。
規避的方法
篇8
合同作為市場經濟中最為基本也是最為重要的一種契約形式,是監督各項經濟行為開展的法律文件,因此必須科學合理地對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歸檔等相關流程環節進行管理,才能保障企業中各項交易、合作的順利執行。我國由于政治體制的原因,國有經濟以及相應的國有企業在經濟運行中扮演著最為重要的角色。而由于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我國許多國有企業剛剛完成政企分離、依法治企等體制轉型,對于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經營還缺乏經驗,因此需要對于市場經濟中各項交易、合作行為的法律保障――合同的管理予以研究,對于合同的簽訂、履行、歸檔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并進一步提升合同管理的工作效能,使其能夠在企業經營中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
二、國有企業現有的合同管理模式
國有企業在我國經濟活動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一般從規模上來講國有企業都以大中型企業為主,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統一的機構進行管理,并且各下屬或分支機構有相應的歸口部門。通常來講,一般國有企業中法務部門或者辦公室是對合同進行歸口管理的部門,對與自身企業相關的合同制定和執行進行有效的審核、監督和指導。在實際工作中合同的草擬和制定一般由各個具體的業務部門進行,并且將合同草案向法務部門進行備案審核。這種模式下法務部或者辦公室在合同管理中起到的更多是指導、審核以及監督備案的作用。大部分國有企業都采取以上這種業務部門和法務部門相互配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三、當前國有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理念層面
首先,目前國有企業從管理層到員工層面多多少少還存在一些計劃經濟時代的思想痕跡,相比于市場化的主體來說企業合同意識相對比較薄弱,因此對于合同制定、執行和履約相對來說重視程度還略有缺乏,從而導致合同存在一定的漏洞。例如,合同條款中用詞意思模糊或者存在歧義,容易引起誤解,為日后糾紛埋下了隱患。其次,當前部分管理人員對于合同管理缺乏全流程的概念,僅僅重視合同的簽訂環節,對于后續執行履約過程中的控制重視不足。最后,部分國有企業員工市場競爭意識不強也反映到了合同管理的工作中。例如,合同的簽訂和執行存在一定的隨意性,缺乏嚴謹的法律意識和契約精神,因此需要在思想層面對于合同管理樹立起全面、正確的認識。
(二)管理制度層面
目前我國大部分國有企業都制定了包括合同管理在內的一整套企業管理制度,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制度大部分還是停留在文檔層面,對于實際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作用比較有限,在實際工作中多少還是存在一定的彈性和靈活的操作。例如,許多國有企業基于自身強勢的甲方地位要求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就開展相關服務,造成所謂的“事后合同”,或是為了避免公開招標等門檻限制,將原本數額較大的一個項目拆分成為幾個小標分別簽訂合同,起到合同金額的分散作用,并且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無視合同規定隨意要求乙方調整服務內容,使得合同存在流于形式。
(三)管理流程層面
一般來說,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訂立、合同履行以及事后管理三個階段。
在合同訂立階段,一般來說國有企業在合同訂立前缺乏對合作對象進行足夠的盡職調查,以了解其資信等狀況,提前防范日后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這就使得合同訂立的基礎存在不牢靠的情況。其次在合同訂立時,往往由于企業專業人士相關專業知識的缺乏或者缺乏專業法律人士對合同進行審核,使得合同形式和簽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規范情況。
在合同執行階段,隨著市場經營情況以及需求情況的變化,有時需要對合同內容和相應條款進行變更,以改變雙方交易或者合作的形式及具體內容,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許多國企由于合同變更意識的缺乏,在交易或者合作行為調整前沒有對相應的合同內容進行調整,從而為日后雙方合作埋下沖突的隱患。
在合同事后處理階段,一般如遇到合同無法執行或者一方違約進而產生糾紛時,需要通過強制執行、合同變更或者支付違約金等手段進行事后補救。而在當前的合同管理實務操作中,部分國企基于合作關系維護的考慮,對于合同糾紛采取放任或者拖延的做法,使得自身或者對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彌補,進而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四、當前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人員管理層面:強化意識、提升素質
對于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人員,需要進一步強化其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以及法律觀念,提升對于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同時在知識技能層面,需要通過不斷的培訓學習,讓其熟悉掌握《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內容,為企業合同管理的正規化和法制化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管理制度層面:加強監督、重視審查
目前國有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中,最大的問題不是制度的不完善而是其對于實際操作的約束和指導作用不大。因此,必須要通過相關的體制機制建設來加強對于合同管理制度的監督和審查,強化內控管理,嚴格按照相關部門要求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來執行,嚴控風險,避免出現合同簽訂以及履行過程中種種不規范的行為。同時對于簽訂資金數額比較大的合同、涉及主體較多的合同更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制度,除了要加強合同管理部門,如法務部或者辦公室在其中的作用之外,還需要積極聘用專業律師或者事務所提供相關資訊,并且制定合同審核負責制,將合同管理與分管領導的績效進行掛鉤,以加強相關的管理。同時在管理制度本身的層面,還需要將合同訂立時對合作方背景審查等操作納入管理規范中,使得背景調查成為合同管理中的一項常規程序,起到合同風險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三)管理流程層面:事前防范,事中控制
首先,在合同訂立階段,國有企業需要做好相關法律和商業風險的事先防范工作。主要就是上文提到的需要對合作方進行充分的背景和資信審查,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狀況、高管團隊人事狀況、員工狀況等等,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聘請第三方進行專業的調查。還可以通過對跟合作方有商業往來的企業進行調查,間接了解合作方的資信情況。除此之外政府部門也是了解合作企業的一種重要渠道,可以對納稅、經營許可、產權歸屬等情況進行充分的了解。
其次,在合同執行階段,需要對于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的跟蹤和監控。對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如對方存在違約的意愿或者履行能力不足等狀況應當做到及早發現,并制定相應的策略進行彌補。對于由于我方原因無法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早知會對方,進行合同的變更或者終止程序。
最后,在合同事后處理階段,需要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法現象進行依法處理,積極采取協商、仲裁或者訴訟等手段,充分保障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為中國石油西部鉆探新疆油田生產協調部)
參考文獻
篇9
職位名稱及代碼
面試分數線
姓 名
準考證號
面試時間
備 注
政策法規司
政策法規處
(0401001001)
123.6
鄒璇
109111640105
2月27日
上午
靳鵬飛
109141242724
顧瑜
109111842028
申晶晶
109141141422
夏懿
109121100918
監督檢查司
創建活動指導處
(0401002001)
130.9
王華
109111861630
2月27日
上午
高雅
109134032502
熊雅婷
109136021719
袁麗
109139021730
俞丹妮
109133121923
經濟發展司
統計監測處
(0401003001)
115.7
李振
109111680302
2月27日
下午
馬帥
109111441520
邵麗紅
132133053222
調劑
梁雪嬌
702113031921
調劑
經濟發展司
民貿處
(0401003002)
111.6
張玲
109113015826
2月27日
下午
劉源
109111922223
馬磊
109111494205
錢卓夫
109111271112
教育科技司
綜合處
(0401004001)
134.5
丁承君
109142114008
2月27日
下午
王芳
109146013827
楊靜
109113032819
周曉舟
109134017615
苗文彖
109132034514
研究室研究一處
(0801005001)
128.6
周遙強
109141022609
2月28日
上午
朱珺
109144023325
許穎
109142100315
張煜錕
109122109203
楊祥
109111642219
研究室研究一處
(0801005002)
118.8
馬丁
109111942017
2月28日
上午
張茜
109142114715
張玉皎
109111641109
肖人夫
109111660730
李倩
109111651920
研究室研究二處
(0801005003)
122.4
姜越
109137022411
2月28日
上午
王慧
109111490126
楊貞
109161174205
楊楠
109112061520
魏錸
109131180722
研究室研究二處
(0801005004)
123.6
王斌
109111770313
2月28日
下午
莫依依
109111690327
竇雯璐
109111763814
丁小珊
109111651028
戴志洋
109143112917
研究室研究四處
(0801005005)
125.9
張頠頔
109122106109
2月28日
下午
張銀州
109111510524
覃奕
109111492822
黎沙
109132034112
安然
109122104827
研究室綜合處
(0801005006)
131.4
趙陽
109141017706
2月28日
下午
尹曉靜
109137051811
張榮峰
109142104301
張戴旭
109111760218
史曉巍
109139041517
遞補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m。
2.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XXX(單位)××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將經本人簽名的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于2月15日24時前傳真至010-66508830。不在規定時間內傳真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16年2月27日和2月28日進行,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
1.2月27日
報考0401001001(政策法規司政策法規處)、0401002001(監督檢查司創建活動指導處)、0401003001(經濟發展司統計監測處)、0401003002(經濟發展司民貿處)、0401004001(教育科技司綜合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2月28日
報考0801005001(研究室研究一處)、0801005002(研究室研究一處)、0801005003(研究室研究二處)、0801005004(研究室研究二處)、0801005005(研究室研究四處)、0801005006(研究室綜合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3.面試于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所有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面試當日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國家民委機關3號辦公樓3層第三會議室。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可乘地鐵1號線或4號線西單站下,1號線或2號線復興門站下。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3月1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9點在國家民委機關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國家民委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方式:010-66508810(電話)
010-66508830(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篇10
1.完善建筑業市場的宏觀調控
一方面,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監管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順利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在建設工程領域國家應當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領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那些擾亂建筑工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應加大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嚴格依法辦事,嚴格處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可以仿照打擊欠貸不還“老賴”的做法,公布“黑名單”,對于那些違法企業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資質、一定時間內不準進入建筑工程領域等措施來處罰。同時,減少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對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嚴重的影響。一些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阻礙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與國際市場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另一方面,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引導建筑市場健康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國內建筑企業也參與到國際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因此國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國內企業與國際市場的無縫銜接。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而言,應當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重要一步。但它僅限于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業主與承包商還應當包括其他的參與主體,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承包商與供應商。針對不同締約方,應當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完整的合同體系。合同承包方式也應當走國際化路線。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如設計-采購-施工模式(EPC)、項目管理(PM)、階段分包方式(CM)、建造-運營-移交模式(BOT)等多種承發包模式,而我國目前建設領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類似嘗試,例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多個場館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②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這有助于解決我國大型建筑工程融資難問題。國際建筑市場的風云變幻迫切需要我國建筑行業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承包、發包、融資方式。
2.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團隊
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或者專業團隊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律顧問或專門的法務部門、項目經理。這類人由于經常接觸合同,他們的合同管理業務水平的高低也決定了合同簽訂、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須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在我國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義是法人的負責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作為建筑工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首先應當加強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培養法治思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其次應當注重合同管理團隊的培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業聘請法律顧問或組建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而不是在發生糾紛時,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門充當“消防員”的角色。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只有全面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談判協商到最終履行,并及時了解企業合同執行的相關情況,才能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全面客觀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決辦法。最后應加大對合同管理人才的儲備和培訓,進行智力投資。可以通過選送一批有潛力的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邀請專家講座、組織理論學習和研討等多種途徑儲備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業施工分散的特點,目前大多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是項目建設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經營、管理和領導能力的強弱,對項目運營狀況有直接影響。因此企業要慎重選拔和任用項目經理,加強對項目經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電”,使其能夠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把好合同關,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篇11
(3)確保銷售合同的順利履行。銷售合同簽訂后,在合約期,每月都將按照合同內容由財務部辦理結算。由于合同從起草到執行財務都參與其中,在每月結算時能及時發現合同條款之外的事項,并及時通知相關執行人員及領導,協調各相關部門,訂立相應補充協議,完善合同管理,促進合同順利履行。
(4)能為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提供專業支持。合同執行全過程參與、監控、管理。從項目可行性分析數據測算、合同評審發表專業意見、合同執行項目全盤結算工作到合同后的總結分析評價,財務部始終是在客觀獨立地發表專業意見,用數據和事實說話,在公司決策時提供客觀專業的意見和數據支持。
2財務人員在合同管理領域可以發揮的空間
(1)在市場客戶部拓展到項目時,給財務提供此項目相關的數據,如項目建筑面積,委托我方銷售的面積,預計銷售單價,基礎費率等信息,財務根據項目結算經驗、利用專業知識,對項目在正常銷售期的銷售額、我公司將收取的服務費、將產生的人力成本費用進行預測,測算出本項目可為公司貢獻的經營效益,根據公司要求的最低項目收益率來判斷項目是否可以承接。
(2)在合同起草訂立階段。與開發商訂立合同時,財務部門參與到合同評審中,與公司法務部門對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把關,以降低風險、減少損失。法務部門重點審核合同文本的完整性、準確性及合法性等。財務重點審核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稅收法規、公司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收款、付款、罰款、扣款及獎勵等與結算相關的合同條款的合理性、嚴謹性和可操作性。法務部門、財務部門提出專業意見,經過修改及領導審批后簽訂合同。如房地產銷售公司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項目銷售服務合同》,財務在合同評審時要關注:①合同中是否有附近樓盤的禁業條款,如簽訂了A項目樓盤,就不能在A樓盤周圍幾千米范圍內再承接相競爭的樓盤。如果有類似條款,請提醒業務負責人關注,做好風險提示。②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中是否有我方要承擔案場運營費用,如果有我方承擔的電話費等,要約定發票開給我公司,如果不能,可約定此部分費用從甲方應支付給我方費傭金中扣除。這些條款細微的地方如果約定不清晰,容易導致會計稅務風險且費用報銷不暢。③服務傭金結算關鍵條件應重點關注。房地產銷售結算有其特殊性,一般約定每月按固定費用率結算,在完成季度、年度任務時,需要按照較高費率對項目之前較低費率結算的房源進行補差結算。這時要注意是全額補差還是超過任務部分補差。甲方是否有內部員工等關系優惠客戶房源,關注此部分的結算條件可能與正常委托房源結算不一致。商品房銷售會涉及結算時點的確定,如在房款全額到達開發商賬戶才給我方結算費傭金;或者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按照開發商實際收到房款金額給我公司結算,等按揭款到達開發商賬戶后再結算剩余部分服務傭金。發現漏洞或表達不清晰的地方,及時修改,把風險降到最低。④如果開發商要對銷售業績好的項目人員或團隊進行獎勵(費傭金之外的),應該按照稅法及公司制度規定,由開發商通過我公司的薪酬體系下發,員工收入合并計繳個人所得稅。不能由開發商直接發放,避免涉稅風險。⑤在合同中會有一些罰款扣款項,此時要看如果是我方原因產生的,同意罰扣款,但應約定此部分罰扣款從應付的費傭金中扣除,并提出財務稅務法規規定的可操作性的意見。⑥財務部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對此進行跟蹤,發現有延遲付款的開發商,給項目負責人發提示郵件,提醒催款,減少應收賬款的發生。
(3)項目在執行過程中,財務部應按照合同條款,對項目結算信息進行審核,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結算條款,是否有漏結、少結現象,扣罰款內容及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財務部門對項目整個執行過程進行跟蹤監控管理,確保公司收入的準確性、完整性,并測算風險預警,以降低風險。項目結束時,財務部要對整個項目的結算進行全盤的銷控,發現項目是否有應該結算而未結算的費,并按照合同條款,提醒項目負責人追回相應收入,減少呆賬、壞賬的發生,減少公司損失。
(4)對合同執行后的評價。企業應當建立合同履行的評價制度,定期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包括項目預計收益實現率、合同履約率、尾款壞賬率、客戶付款履約率以及重大合同執行情況的總結與分析等方面的內容。通過總結與分析,找出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處,制定相應的改進和完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對項目合同的執行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提供依據。財務按照項目大小、客戶結構、商品房產品結構等分類進行匯總分析,建立客戶信用檔案,配合其他部門建立客戶信用評級體系,提高客戶服務能力,加強應收賬款風險管理能力。
篇12
3.礦難事故的法律問題由于煤炭企業所處的行業問題突出,礦井的地下作業本來就是高危險性,每一次礦難都存在法律問題,如集團管理責任的法律問題,員工賠償的法律問題,以及相關家屬及遺孤補償法律問題等。還有的就是受企業安全法律檢查的問題,以及配套的相關的法律關系的問題,這一些問題的處理決定了其法律后果的影響。
二、防范煤炭集團企業法律風險的建議
1.加強集團重大經濟合同管理重大經濟合同關系到煤炭集團的興衰成敗的問題,其是集團業務活動中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風險的關鍵內容,只有合理、有效地防范其風險后,使得每一筆合同都按期履行而完成交易,不帶來企業的任何法律問題,這才是關鍵。要加強集團重大經濟合管理,要從簽訂合同時入手,為此,煤炭企業應根據行業特殊性制定集團各成員企業的合同樣本,與人合作時需簽訂其合同。如采購合樣本制定、銷售合的制定,其要充分考慮采購和銷售過程中因不履行或在其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對于使用其他公司簽訂合同的,要考慮充分閱讀其合同規定的內容,對存在重大異疑的要禁止簽訂或咨詢法律司務部門后方簽訂,這類合同應先經過法務部門確認后方可簽訂,以減少相應的法律的風險。
2.加強煤炭集團財務風險控制由于財務風險帶來較多的法律風險的問題,其具有綜合性和毀滅性、災難性的特點,因此,需要集團法務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共同防范和控制這些具有毀滅性和災難性的法律風險。
篇13
一、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立于市場的客觀要求
從發達國家的歷史看,從商品經濟、貨幣經濟、債券經濟、證券經濟、期貨市場、到衍生品市場。每種市場、每種機制都是隨著市場經濟的成長,由千千萬萬的經濟實體在經濟實踐中達成并遵守的協議來推進。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市場經濟制度的完善,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任何一家企業都不可能關起門來以一己之力完成整個產品全部原材料或中間產品和部件的生產和銷售的全部工作。這不符合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特質,既不經濟也不可行。因此,需要一種確定各自權利義務關系且共同遵守的契約,即合同。合同是聯系市場主體的紐帶,加強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二)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現實選擇
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對以企業為代表的市場主體依法經營的要求更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也必然成為政府部門開展社會管理的尺度。社會各主體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市場經濟中的問題必然是法治社會的發展趨勢。[2]企業合同管理是包括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合同管理表面上是企業管理行為,實質是企業的法律行為,如果合同管理上有瑕疵必然面臨法律風險。因此,企業加強合同管理是防范法律風險的現實選擇。
(三)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
企業的競爭涉及到方方面面,但不管是人才的競爭還是產品的競爭,也不管是質量的競爭還是價格的競爭,最終都要由人來落實,都要體現在管理上。企業在市場中活動,合同是重要的經濟紐帶。因此,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管理的好可能顯現不出成績,但管理的不好卻可以給企業帶來災難。
二、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管理流程形同虛設
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結構簡單、重生產輕管理等特點,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缺乏專門的管理人員。有些甚至沒有合同管理制度、沒有必要的合同管理流程。而更多的中小企業雖然有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但制度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流程不完善,或因為“長官”意識的干預,在執行中流于形式。也有的企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無控制,導致合同履行缺乏監督,不能及時發現合同履行中的問題而及時糾偏,更缺乏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爭議事項進行證據固定的工作;執行完畢無總結,缺少閉環管理環節,沒有及時總結合同履行中經驗和教訓,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二)合同文本制作出現漏洞
一是由于沒有法律專門人員或法律知識欠缺,在合同內容完整性、內容合法性、條款嚴密性等方面經常出現漏洞,為合同履行埋下隱患。如在合同簽訂階段出現的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完整、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二是合同簽章隨意性大,對法人章和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沒有管理規定,合同簽章時隨意使用法人章或合同專用章,增加管理隱患。三是合同用印不規范。大部分中小企業在多頁合同文本用印時只在簽章處簽章,而不蓋騎縫章;有的合同文本經修改后沒有雙方簽章認可;還有的企業文件用印位置不規范,印章附近留下大片空白,給別人留下變造利用的隱患。變造文本的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已不少見,因為印章的真實性,在具體審理時法官也會發生意見分歧。
(三)合同管理隊伍素質較低
一是部分領導法律意識淡薄,對企業的法律風險認識不足,對企業法務工作的作用認識不夠,認為法務部門、法務人員是多余的。更有甚者認為法務部門就是找茬的,萬一有法律糾紛找律師解決就萬事大吉了。二是部分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中小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多由綜合部門負責,一方面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兼職人員因身兼數職難以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法律問題,另一方面從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和法務工作程序不太了解,合同審查流于形式。三是信息化建設程度低,合同管理還停留在合同檔案的保管上,沒有對合同管理全過程實行動態化管理,更沒有利用信息化手段研究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三、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的主要對策
企業立于市場,合同往來不斷,要堅持依法規范、預防為主以及法律審查和經濟審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
(一)從完善合同管理體系上加強合同風險防范
一是完善機構、配備人員。國資委要求在國有大型企業中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所有中央企業都要設立法律事務機構。這項制度實施以來,在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決策,有效防范各類法律風險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3]中小企業可以參照總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法律事務工作,有條件的也可以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加強企業法務工作能力建設。建立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總負責、企業法務機構歸口管理、業務部門各負其責的管理組織體系。明確法務工作部門合同管理職責,明確各相關部門對合同的技術、質量等相關專業的審查負責制,明確合同管理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要求,真正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健全制度、規范流程。要在《合同法》的指引下健全符合企業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重點抓好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分類專項管理制度、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審查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糾紛處理制度、合同統計分析制度、合同歸檔制度等。要完善合同管理流程,把合同管理工作內容以管理流程的形式固定下來,推進管理環節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合同管理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鼓勵法務工作人員或合同管理人員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或合同管理員證書,提高工作人員法律素質和處理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的能力。加強綜合部門業務能力培訓,提高辦文水平,防止辦文中用印不當、文字不嚴密導致的法律糾紛。加強對業務部門人員的合同意識和法律意識的培訓,提高全體人員法律思維能力,主動防范法律風險。
(二)從規范合同管理的環節上加強合同風險防范
(1)合同訂立前應該注意的事項,一是要加強合同審查,確保合同標的、內容合法,不簽違法合同;二是要對合同當事人進行資格審查。與自然人簽訂合同前應審驗其身份證,并在合同文本中記錄身份證號、住址等聯系方式;法人因其設立的目的和批準的范圍的限制,具有不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合同簽訂前應審驗其營業執照和相關資質證書;對授權委托人要審驗授權委托書,并要審查授權范圍,防止合同主體不合格或合同當事人無權或超越權限簽訂合同,為合同履行帶來風險。(2)合同訂立時應注意的事項。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采取要約、承諾方式。一是要加強要約、承諾管理,在發出要約時,要約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要考慮清楚是否必要,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即生效,法律對要約的撤銷有明確的規定,不可隨意撤銷或撤回。作出承諾即表示同意要約,承諾自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而不是簽字時合同成立。法律根據不同情況對承諾的生效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二是要加強文本制作管理。合同相對方應加蓋其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能用分公司或部門印章代替公司印章。修改過的合同文本,應由雙方在修改的地方蓋章確認。對以文本復印本形式提供的合同附件,應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核對人簽字、加蓋公章。(3)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事項。一是要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并要求對方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二是對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按法律規定的情形履行,有問題應主動協商解決;三是對履行中出現的糾紛要依法采取包括行使相應抗辯權在內的應對措施,積極收集與糾紛有關的證據;四是提前或部分履行債務,要權衡利弊,不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債務都要依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為前提,而且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決定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時要權衡利弊,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五是加強合同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記載合同形成過程的全部書面文件,為合同監督檢查總結和合同糾紛證據固定做好準備。(4)合同變更和轉讓中應注意的事項。一是建立合同變更管理制度,合同變更嚴格按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執行,并嚴格履行合同訂立和審批程序;二是對合同轉讓要根據轉讓權利或義務分別履行“通知”義務或經合同相對方“同意”程序。轉讓債權時,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轉讓合同義務給第三人,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通知”或“同意”程序不到位的轉讓對原合同債務人或原合同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三)從吸取常見合同糾紛的教訓中加強合同風險防范
現實經濟生活中合同糾紛時有發生,吸取別人的教訓,可以起到以案說法的警示作用,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從工作實際來看,這類問題多是管理問題,但往往以法律問題結束,特別應該引起注意。一是加強單位印章管理,防止私蓋單位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引發糾紛。如,把預先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交由合同相對方,業務經辦人未經單位領導同意私蓋公章,把蓋有單位公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介紹信、紙張交給業務人員使用等。同時,要加強企業內設部門印章的管理,這些部門對外簽訂的合同,如果構成表見,責任將由法人單位承擔;二是加強合同文本的管理,防止合同內容被變造引發糾紛。如,一方在合同空白處添加內容,一方在已簽訂生效而未加蓋騎縫章的合同中間偷換部分頁,對生效合同的改動雙方未蓋章確認等。這類糾紛一旦發生,如果不能舉證證明是對方的故意擅為,往往會處于不利地位;三是嚴格依法經營,不可因一時之利簽訂“陰陽合同”、假合同,埋下風險。不管是“陰陽合同”還是假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合同本身是真實合同,只要一方按照合同內容主張權利,就有可能弄假成真,出現合同糾紛。
(四)從規范合同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加強合同風險防范
合同監督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發展方面有著重要作用。要堅持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聯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合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簽訂、履行合同的情況和合同糾紛解決情況。通過監督檢查及時對合同管理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評價,分析合同管理中的不足,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對具體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情況的檢查,實現對簽約決策的監督防止
決策失誤,提前做出風險防范準備。同時可及時發現越權訂立合同、違反程序訂立合同等管理行為,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防止交易風險。通過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合同本身的缺陷,采取補救措施予以排除、糾正,防止合同條款失誤導致的履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