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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竣工決算審計實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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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竣工決算審計

          篇1

          干渠首段是升鐘水庫二期工程的一部分,屬新建工程。該工程位于西充縣,涉及鳴龍、雙洛、雙江3個鄉鎮的9個村28個社,全長9671.78m。主要由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及渠系小型建筑物等單項工程組成,其中:明渠10段長2507.13米、隧洞9座長6532.81米、暗渠道14段長403.84米、渡槽2座長228米、泄水閘1道、節制閘1道、小件60處。該工程是市政府為了爭取二期工程早日立項,用固投〔〕1356號下達的已成灌區的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資金10450萬元啟動了本項目,實施“干中爭,爭中干”策略。

          該工程項目共分十個標段,于年5月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經評標專家委員會評比,一標段由南部第一建筑公司中標,二、五標段由省水利電力工程局中標,三標段由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中標,四標段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六標段由華鎣市水電建筑安裝公司中標,七標段由市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八、十標段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九標段由中國水電十局中標。10個標段中標總金額39411606.00元,中標后雙方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由于群眾阻擾等多種原因,三、九標段停工大半年后,經比選,三標段(馬坪山隧洞)未完工程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接續完成,九標段(帥大山隧洞)未完工程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接續完成。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由甲方直接確定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承擔設計工作;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監理工作。

          該工程于年6月6日動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2010年4月1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審計日,該工程尚未進行竣工驗收。目前,市升管局正在籌備該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計劃在2014年1季度全面完成。

          (二)業主變化及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年至2007年期間,該項目業主為省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作為業主,該局具體實施了項目前期準備及10個標段的招投標和設計、監理合同的簽訂,并組織了項目的具體實施。該項目因國債投資6750萬元分10年逐步到位,市財政投入的地方配套資金900萬元2008年管理局接手后才逐年撥入,由此工期延長。建設期間,施工單位向業主提出了材料價差、地質條件變化引起的超挖超填等索賠問題未得到解決。2007年12月市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紀要要求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將本項目移交給省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實行建管合一。2008年1月市升管局接管該項目后,針對掃尾資金缺口大和遺留問題處理難度大的困難,經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原業主未及時處理的遺留問題分別與施工單位進行談判,達成了遺留問題處理協議,并向我局報送了《市升鐘水庫管理局關于干渠首段工程有關問題情況的報告》,提請認定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見附表2)。審計組在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時,對此作了審計認定。

          (三)建設資金到位情況

          本項目收到建設資金79090330.79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市財政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2001年9月,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市升管局將市財政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合計3090330.79元轉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專戶”核算。同時還將升鐘二期前期費占用本工程資金列支的費用1000273.87元轉入“二期專戶”單獨核算。由此本項目實際收到建設資金76000000.00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

          二、投資核實情況

          (一)建安工程審計情況

          2012年,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后報送我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單位送審56299832.95元,審計認定55361811.20元(含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審計核減938021.75元。工程造價審計后,市升管局根據審計機關認定造價結果與施工單位辦理了工程價款結算(各標段送審與審計結果如下表)。

          (二)投資完成核實情況

          截至2013年9月30日,市升管局竣工財務報表反映項目總投資80388430.93元,經審計核實認定實際完成投資80388430.93元,其中: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待攤投資22150150.72元(其中:勘察設計費4640280.00元,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測費3238380.00元,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費12397903.39.00元(該項目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工作由西充縣升鐘水庫管理局具體實施,我局于2010年對其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南審企報〔2010〕23號審計報告),可行性研究費95000.00元,環評費用308918.00元,財務費用-277613.67元,其他待攤投資支出1747283.00元)。

          三、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建設和管理中存在較多問題。一是前期工作存在一定缺陷,設計、地勘不準,引起設計變更多;二是工期長,造成建材及人工費大幅漲價,監理費、設計費支出大大超出預算;三是投資控制差。該項目的施工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招標,10個標段中標總額為39411606.00元,而項目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實際投資80388430.93元,分別超出合同價18826674.21元,40976824.93元,使得該項目的招標形同虛設,失去了招投標應有的嚴肅性。

          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意見

          (一)多計工程款938021.75元已按審計結論糾正。

          施工單位報送工程結算56299832.95元,審計組對現場簽證變更資料、施工圖、竣工圖等資料進行復核,并在工程現場進行了核對,審計認定結算55361811.20元,施工單位虛報結算938021.75元。違反了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南府辦發〔2007〕1號)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九條和審計署印發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審投發〔2010〕173號)第八條的規定,審計認定后,市升管局已按此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二)白條支付工程款少扣繳稅金122687.58元予以收繳。

          1.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負責三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4051124.22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3408684.36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113509.19元。

          2.省水利電力工程局負責二、五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8607419.39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275627.45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9178.39元。

          以上合計少扣交稅金122687.58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決定全額追收上繳財政。

          (三)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未招標責令糾正。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直接確定由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和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本應給予處罰,但鑒于該項目時間跨度太長和責任主體已變更的實際情況,決定免于處罰,但市升管局應吸取教訓,今后不得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四)監理費支付標準較高責令糾正。

          該項目依據監理合同的約定按每人每年5.3萬元,共派監理人員6人參與,支付監理費3046000.00元,違反了國家物價局、建設部下發的《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目前已廢止)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責令市升管局認真總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吸取經驗教訓,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切實加以改進。

          篇2

          以上制度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工作,并籠統規定審核工作由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完成,并沒有規定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分工,也并沒有明確竣工決算審核中注冊會計師如何利用造價工程師的工作成果。但實踐表明,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大多并不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而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備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證書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以上規定要求注冊造價師在造價咨詢單位工作,而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而這樣才能進行簽字。

          一般情況下,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由委托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注冊會計師要利用工程造價審計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工程審計成果才能完成任務。

          一、關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概念界定

          實踐當中,往往存在將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相混淆的現象。筆者認為,工程結算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理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等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可以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承包合同為基礎,結合設計及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等情況,按照工程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等辦理的全部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對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反映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實際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計。

          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程序

          如前面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定義所述,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包括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全部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從資金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資金來源、到位、使用和結余資金情況;從建設內容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建設程序執行、招投標、合同管理、材料供應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內容;從財務核算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本文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闡述:

          (一)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主要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如: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設計、批復的設計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履行了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了監理、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規定辦理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二)合同管理情況

          檢查建設項目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條款是否清楚,簽章是否齊全。

          (三)工程結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與施工、監理、設計及其他服務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基本建設投資包括在財務核算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尤其國有投資的建設項目,委托方或建設單位必須聘請造價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設單位及造價工程師三方簽字蓋章的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設備投資有時建設單位也會讓造價工程師審計。一般注冊會計師以工程造價師審計的審定數為準,但也需進行復查認定,發現造價審計有不實之處可以重新審定。

          未經其他中介機構審計部分,如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這類費用一般為工程的二類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勘察費、咨詢費、招投標費用、環境評估費等。

          (四)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

          檢查資金來源是否為項目批準來源途徑,一般資金來源有基建撥款、銀行貸款、股東投入注冊資本金及政府補助。檢查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款項支付是否根據工程結算資料、合同或發票,是否有單位內部審批流程。

          (五)竣工決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是否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待攤投資分配是否正確,交付使用資產計算是否正確并真實存在,通過檢查、函證、監盤等程序進行核實。

          (六)概算執行情況

          檢查實際完成投資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如有超概算,是否經過審批,超概的內容及原因進行分析。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關注內容

          (一)待攤投資分配問題

          1、核實應分攤待攤投資的資產

          應分攤待攤投資的交付使用資產主要有:⑴建筑安裝工程投資;⑵設備投資中的需要安裝設備;⑶其他投資支出中除購置現成房屋、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其他支出

          2、檢查分配方式

          一般說來,對于能夠確定應由某項交付使用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如: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等),應直接計入該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對于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則應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

          (二)借款利息資本化

          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借款費用的規定,開始及結束計息時點要確定好,使用的借款資金要求概算中規定有銀行借款,又是本項目實際使用的。

          不屬于本項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還款的罰息、滯納金不能列支,特殊情況發生的借款先審核后慎重確認。銀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沖減利息支出。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發生時限為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竣工財務決算日與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總額不能超過概算批復,根據

          財政部(2002)394號文件規定,業務招待費為建設單位管理總額的10%之內,對照標準劃出超支或節約數,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報經財政部門認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與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進入建設成本數根據項目投資總概算的5%掌握,超過5%的不能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尾工工程支出,應有概算內容和具體支付項目,經審核確認需實際支付的款項。或有性支出沒有確切的政策依據和計算依據原不能以“預提費用”名義進入成本,此類費用一般應予剔除。

          (五)試運行期費用列支

          試運期時間確認,根據批準的項目設計文件規定,引進設備的試運期按合同規定,超過期限并已符合驗收條件的視同投產。經過核實的試運期成本費用減除產品銷售凈收入后的差額作增加或沖減建設成本,列入負荷聯合試車費。試運行成本費用的收入與支出另行單獨設賬的應作延伸檢查。

          (六)征地及拆遷補償費

          審核征地拆遷補償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簽訂合同,補償款是否足額支付被拆遷人。如征地拆遷工作聘請評估公司及拆遷公司,則對評估公司、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協商的補償協議進行審核。對估價報告在基價確定、區域因素甄別、容積率、成新率等參數選取、重置成新價值的計算等方面進行復核,確定其補償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對不合理補償予以審減。

          (七)印花稅及其他稅金

          檢查各類經濟合同(施工、監理、設計、供貨)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印花稅;檢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資金利息收入、罰款、賠償金收入等)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營業稅、所得稅。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

          [2]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財協[1999]).

          篇3

          一、現階段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一)轉出投資支出審核不嚴格

          基建項竣工后,為了做好其中的財務決算工作,需要財務結算審計人員所充分地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項目轉出投資支出的嚴格審核,確保項目建設中各項資金得到了充分地利用。但是,結合現階段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實際發展現狀,可知其中存在著項目轉出投資支持審核不嚴格的問題,影響了財務決算審計中相關工作計劃的順利完成。具體表現在:一是項目配套的地下管道、專用道路、變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歸屬資料了解不充分,實際的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所偏差,給后期工作計劃的開展造成了較大的影響;二是決算審計中未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要求嚴格執行具體的工作流程,間接地較大了項目的財務決算審計風險;三是由于不同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有所差異,間接地影響了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重量,決算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得到及時地處理。

          (二)待攤投資確認及分攤決算審計有所偏差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應充分地考慮待攤投資及分攤費用,促使最終的財務決算審計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建項目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是,在對這些費用審計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間接地影響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實際作用效果。具體表現在:一是項目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財務決算審計人員缺乏足夠的重視,致使交付使用資產的真實性無法得到有效地體現;二是在對基建項目的待攤費用及分攤率實際問題的處理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機制,給財務決算審計的可操作性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三是由于項目待攤投資及分攤方法隨意性強,導致這些費用所涉及的范圍差異性顯著,影響了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的有效評估。

          (三)基建項目變更問題考慮不充分

          某些基建項目建設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變更問題,需要財務決算審計人員運用變更管理的相關方法,加強對這些問題的有效處理。但在實際的決算審計過程中,由于相關財務人員對于這些問題的考慮不充分,決算審計過程中忽略了項目違規行為造成的影響,為考慮項目變更的合法性,致使最終得到的工程造價結算審核報告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影響著基建項目實際收益的有效計算。

          二、加強基建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處理的有效對策

          (一)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的綜合管理

          為了使基建項目財務決算審計中存在問題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需要財務人員在具體的工作開展中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的綜合管理,不斷提升基建項目建設中的財務水平。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優化財務管理方式,從不同的方面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深入地分析,增強管理方式的適用性;二是對既有的決算審計機制合理性進行必要地評估,完善既有的財務決算審計管理機制;三是設立專業的咨詢評估機構,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環節的全程管理。

          (二)完善監督機制,加強項目轉出投資支出的嚴格審核

          結合基建項目的實際概況,加強對各種信息化技術的有效使用,構建出可靠的財務信息監督系統,不斷完善相關的監督機制,促使項目轉出投資的界定能夠與工程的實際狀況相一致。與此同時,結合行業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對基建項目轉出資產支出的審批文件進行嚴格地檢查,確保這些文件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存在問題的轉出資產支出文件提出相關的調整意見,增強基建項目的支出成本的公開透明性,也為待攤投資確認及分攤決算準確性提供必要地保障。

          (三)加強基建工程變更管理,優化結算審核報告

          財務決算審計人員應結合基建項目變更報批權限的相關內容,加強對項目變更過程支出費用的即有效計算,并在結算審核報告中給予必要地說明,促使工程的變更管理能夠達到行業技術規范的具體要求。在對基建工程變更檢查中發現相關的問題時,決算審計人員應及時地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提高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質量,并將處理結果寫入結算審核報告中,優化基建項目竣工財務結算審核報告,提高基建工程財務工作水平的同時加強各項資金的有效利用。

          三、結束語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的有效處理,依賴于針對性較強的對策,需要項目建設中的財務人員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對這些客觀存在的問題進行必要地分析,促使基建項目的建設成本能夠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增加項目經濟效益的同時優化基建項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務功能,保持我國基建項目財務工作的高效性。

          參考文獻:

          篇4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財務情況和建設成果的總結性報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基本建設支出,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的價值,是建設單位向生產使用單位辦理建成財產移交、確定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依據,也是向國家或企業報賬并最終轉銷基本建設撥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指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審計人員依法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對提高竣工決算的質量,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改善建設項目管理有著重要意義。

          作者結合最近幾年從事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實踐,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實踐案例為例,針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審核、審計重點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討論,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審計案例的基本概況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達《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項任務書的批復》(民航規財函〔200×〕4××號)。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民航機函〔200×〕8××號)。××航路改造工程批復投資1.4億元,資金來源為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批復的建設內容及規模:

          (1)××航路華東段。

          ①榮成二次雷達站工程:建設榮成(煙臺)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威海與榮成之間的楊官屯,征地9畝(含道路)。雷達站建筑面積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傳輸采用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

          ②新建青島航管自動化系統1套,包括:局域網3套、多雷達處理器2套、飛行計劃處理器2套、雷達管制席4套、塔臺管制席1套、網絡數據記錄儀2臺、系統軟件1套、雷達前置處理系統l套、GPS時鐘設備及接口1套。新建青島12席位內話系統1套,擴容威海、連云港VHF遙控系統各1信道,配置威海、連云港VHF遙控臺比選器、延時器各l套,配置青島管制員訓練模擬機2臺。

          ③青島航管樓改造:包括機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調及避雷接地系統。

          (2)××航路東北段。

          更新大連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與更新的航管一次雷達合建,臺址位于大連市西北方向的南山,為原東芝一、二次雷達站站址。雷達站建筑面積618平方米,雷達塔高13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為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本次新建一路市電及配置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80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3)××航路錦州段。

          建設錦州航管單脈沖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錦州西北方向的閻井寺,距錦州機場8公里,征地2.7畝。雷達站建筑面積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50 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為了保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效果,在進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首先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1.審核內部控制情況

          該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總局牽頭,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屬空管站分別實施,屬于三級單位分別實施并對各所屬分管項目進行基建財務獨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匯總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因此具有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等特點,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要面對點多分散等難度。為此對各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審計變得非常重要。該項目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如下:

          1)該航路工程建設單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是否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財務管理規定,按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單獨設立基建賬,進行會計核算;2)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簿設置和賬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3)是否落實基建人員和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實施職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4)是否制定了基建財務結算管理業務流程和規范的會計核算程序等;5)是否對項目建設活動中的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6)是否依據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是否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基建財務報表。

          2.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審計內控制度的實際遵循情況。對嚴格按照內控制度執行的予以肯定; 對內控制度執行不利、甚至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進。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分析

          為了保證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重點分析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明確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首要工作。根據審計計劃和所了解的該航路建設情況確定審計程序。

          2.收集與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有關的各種資料并編制資料清單。如是否提供工程項目批準建設、監理、質量驗收等有關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資料及招投標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協議書;是否提供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是否提供計量支付書;是否提供有關開工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土地證等;是否提供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證明報告;是否提供竣工決算報表及竣工決算說明書;是否提供工程監理報告;主要材料及設備發票;工程項目點交清單及財產盤點移交清單等。將已提供的資料裝訂成冊,未提供的資料作好記錄。

          3.審核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支出費用,即建筑安裝工程、設備工器具購置和其他費用等。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一般包括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工程決算審核情況匯總表、轉出投資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等。

          審計人員重點審核該航路工程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編制工作,審核有無專門組織,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遷問題及土地證的辦理問題。審核報表的真實和合法情況及竣工決算說明書的準確與真實情況。最后對經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報表匯總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核。

          4.審核竣工工程概況表的真實、完整性。具體包括:

          1)審核占地面積:該航路工程涉及到多個地方的占地問題,因此準確地匯總核算。設計占地面積包括初步設計確定的面積和被批準的實際用地面積。審核時注意批準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并將批準計劃用地與實際用地表格進行比較并分析兩表差異的原因。

          2)審核建設時間:該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實施,故要對各實施單位的開工時間進行審核,審計時注意審核:開工時間應以開工報告批復以后或開工報告批復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以試運行結束為標志。

          3)審核完成主要工程量與工作量:該航路工程審核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的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對照審核。審核中發現不符,找出原因并進行處理。

          4)審核收尾工程:該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應與單項工程驗收報告的估計相符。如果發現不符,應分析原因并作處理;根據總概算調整批復,核實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資。防止新增項目列作尾工項目、增加新的工程內容。

          5)審核建設成本:該航路工程建設成本的審核: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成本的構成,分別編制對比表,逐一審核。建設成本包括建筑安裝成本、設備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費用成本三項。

          6)審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該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鋼材、木材和水泥。審核的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對照各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材料和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分析,然后加以匯總。

          5.審核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完整性。主要包括:

          1)審核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及轉出投資。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成本核算是否準確;核實該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核實未能全部建成、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轉出投資:審核列支依據是否充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真實,合規。

          2)審核該航路工程庫存設備器材的真實、完整性。該項目包括設備和器材兩項,由于空管設備器材復雜,有的屬于精密儀器儀表,有的屬于系統類資產,還涉及到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問題,因此對資產價值的正確歸集就成為審計的重點目標。

          3)審核該航路工程應收應付款。應將應收應付款列出明細表,然后由審核人員對照明細表逐項審核,必要時進行函證。

          4)審核撥款累計支出及資金結余情況。該航路工程撥款累計支出應與各實施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撥款項目的累計數一致,也應與開戶銀行的撥款賬上的支出一致,并進行匯總才能反映其真實、完整性。

          6.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真實性。審計方法是:審核表中所列內容是否真實、正確,表列交付使用資產的數量、價值與實際交付使用的數量、價值是否相符,有無虛報、重報等。

          7.審核待攤投資明細表的真實、正確性。該航路工程待攤投資包括征地拆遷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測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設備檢驗費、工程質量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其他待攤投資等。建設單位管理費主要審核其列支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審核其占總投資的比率是否超過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的審核,主要審核其支付標準有無超過國家有關規定。 重點關注征地拆遷費的審計。

          8.審核竣工決算分析說明的真實、正確性。竣工決算分析說明是竣工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決算報表的分析和補充說明,其內容為:項目概況、資金來源情況、基本建設概算和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建設成本和投資效益分析、經驗教訓等。

          1)該航路工程的總評價。從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和造價四方面進行分析說明。進度:主要說明開、竣工時間、對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質量:要根據竣工驗收委員會或行業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評定等級,對合格率和優良率進行說明;安全:根據人力資源和施工部門的記錄,對有無設備和人身事故進行說明;造價:應對照概算造價,說明節約還是超支,用金額和百分率進行分析說明。

          2)各項財務和技術經濟指標及經濟效益分析。

          該航路工程經審計分析如下:

          本項目批復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批復投資完成率88.37%,節約投資11.63%。全部作為交付使用資產處理。其中:交付固定資產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無形資產(飛行數據處理系統軟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審核建設項目及概算執行情況。審核該航路工程建設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各單位工程建設是否嚴格按批復的概算執行,是否有概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的問題,是否存在經濟損失和重大質量事故。經審計分析該航路總體概算執行情況: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概算批復執行,嚴格控制各項支出,使得總體投資控制在批復的概算范圍內。批復總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各單項工程均未出現超支現象。

          4)該航路工程管理經驗、問題和建議。

          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展過程中,注重工程質量和進度,更強調科學管理和協調配合,通過實踐,對搞好工程建設,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體會:強化設計,加強配合;實行定期項目協調會議制度;堅持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施工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強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

          四、提高審計質量的有益方法

          根據以上審計實踐,本文認為要提高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審計人員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程序。要對建設單位工程竣工決算過程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強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內部控制審計的極端重要性,對建設工程管理流程進行初步的評價,對內控制度的關鍵點和薄弱點做到認識到位。

          2.高度重視審計依據的重要性。掌握財政部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及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標準,適時了解政策法規的變化,做到與時俱進。

          3.熟悉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對工程造價有關知識要有初步的了解和運用,對工程造價人員出具的竣工結算報告的內容及編制依據要有初步的了解,對其依據的合同、書證、物證及定額計價政策要熟悉。

          4. 強化與相關的基建財務、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等人員的協調配合,要注意與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相結合,因為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基礎,要利用前面的審計成果,必要時進行延伸審計。

          參考文獻:

          [1]陳力生,沃建榮.新編基本建設單位會計.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9.

          [2]高雅青,李玲,時現.基本建設項目審計案例分析.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10.

          [3]苗曙光.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與籌劃指南.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9.

          [4]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

          [5]曹慧明.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務.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

          篇5

          1 審核項目必須現場勘察

          審核人員在審核竣工項目財務決算編制資料前,要取得審核資料中立項資料、工程圖紙(如設計圖、竣工圖)等,到工程項目的現場進行勘察,詳細了解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關注工程變更設計,在現場對工程建設工程有一個感官的認識,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程序。

          通過現場勘察,我們可以了解是否存在多個項目同時建設,可以觀察到被審項目是否真實存在、真正完工。這樣可以讓審核人員分析出可能影響建設成本的因素,以便在審核過程中多加關注各個項目的建設成本是否清晰單列,共同的成本是否已經合理分攤。如某項目根據立項資料為建設一棟辦公樓,在現場勘察時,發現多了一棟商品房,經了解,多了一棟商品房是建設單位職工集資房。在審核中,特別留意其費用是否合理分攤,最后發現職工集資房征地費用投入均為建設單位代墊,職工集資房征地費、水電費用沒有合理分攤,部分支出計入被審核項目的成本費用。所以為了有效降低審核風險,了解竣工決算項目的真實性,我們十分有必要到現場勘察交付使用資產的狀況,為審核計劃的制定提供依據,為評價是否已對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 審核過程緊扣項目概算不放松

          有的主管部門為完成建設投資指標,在未對建設項目確定或細分時就要求下屬建設單位上報盲目編制的項目概算,這種概算是流于形式,根本無法對建設項目起控制和評價作用。

          對于一個完整的項目概算,審核中應將實際建設項目與概算的內容進行比較,審核實際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建設立項的內容,是否存在將不是該工程項目的建設內容擠占建設成本。雖然結算項目在竣工財務決算之前已經由造價師審核,審核中也應關注其與概算的比較,是否存在不是被審項目的建設內容。通過概算執行情況進行比較,對存在其他非概算內的建設內容以及存在項目總體超概一定比例(參照委托單位的標準)和出現單項超概情況而總概算未超的建設項目,應提請建設單位出具概算調整批復文件,否則應考慮在審核報告中不予確認或保留披露非概、超概部分的建設成本。通過概算執行情況進行比較,審核人員能判斷建設項目決算金額總體的正確性,有效降低審核的總體風險。

          3 招投標及合同管理審核不要疏忽

          建設項目進行合規的招投標及合同管理,關系到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決算金額的正確性,避免因合同簽訂條款不完整產生各種不必要的糾紛。因此,不能放松對招投標及合同管理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在招投標過程審核中,應審核招標是否符合國家以及主管單位制訂的各項規定。同時關注是否存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如某國有建設單位將辦公樓裝修工程分拆為二部分,一層和頂層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而中間樓層部分直接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避開該單位主管部門規定超標準的概算金額要進行公開招標方式,保修期一年后裝修質量出現了問題。在合同管理審核方面,要審核工程施工過程有否存在違反《合同》規定,進行層層分包、轉包問題。同時關注合同管理中較容易忽略且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如:工程變更的管理、工程暫停及復工的管理、工程延期與延誤的處理、費用索賠的處理、合同爭議的調解、違約處理等。

          4 工程費用的審核不能大意

          按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標準控制待攤投資支出,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支出。審核各項費用支出的合法性,有無混淆經營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如將屬于經營活動費范疇的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出國考察等費用列入待攤投資,或者將利息收入直接沖減建設單位管理費,同時關注應收回的設備材料以及拆除臨時建筑和原有建筑的殘值是否作價收回沖減待攤投資。待攤投資核算內容紛雜,所以審核不能大意,發現與項目建設無關的,應予以核減。

          篇6

          內部審計;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利弊分析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大,各地政府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均投入了巨大的財政資金。但長期以來,由于“重建設、輕決算”的思想陋習,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嚴重缺失。為此,筆者試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就如何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工作談點粗淺看法。

          一、何為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顧名思義就是對基本建設項目完成投資的財務決算。它既是基本建設的成果報告、是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的全面反映,也是建設單位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同時還是綜合、全面地反映竣工工程建設成果及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是工程建設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原因

          第一,建設單位領導及項目管理人員對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在“建設出形象”的意識下,建設單位往往對政府投資項目的方案設計、施工管理、建筑質量等方面比較重視,對項目竣工的財務決算工作沒有充分的認識,普遍不夠重視。第二,基建檔案不健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料不完整。很多建設單位只重視工程施工進度和質量,不重視基建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基建檔案不健全不規范,或由于人動,工作移交手續不規范造成基建檔案的遺失,造成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料缺失、不完整,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無法開展。第三、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力量薄弱,制約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這是最主要的因素,也是一時難以解決的因素。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采用貨幣指標、實物數量、建設工期和種經濟、技術指標對建設項目自開始建設到竣工為止的全部建設成果和財物狀況的綜合全面的反映。其編制需要綜合工程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人員力量。而實際工作,工程管理和財務管理分屬于不同的管理部門。一方面,財務人員缺乏必要的基本建設和工程造價知識,又不能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對基建項目建設情況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項目建設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基建建設財務知識,實施工程管理的部門對項目投資財務狀況不了解。而建設單位的業務分工又導致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與財務工作的銜接不夠,從而造成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無人牽頭,甚至容易導致工程管理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相互推諉的情況發生。

          三、內部審計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關系

          (一)內部審計的概念

          我國內部審計協會于2003年頒發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第二條將內部審計描述為“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計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施”。而同年施行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又把內部審計定義為“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

          (二)內部審計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關系

          從內部審計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概念來看,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內部審計所作的竣工結算審計,更是以國家規定,在準確計算工程數量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及地方定額站頒發的預算定額、費用定額、設計文件、變更費用及簽證為依據,對實施的建設項目竣工結算費用進行審計;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采用貨幣指標、實物數量、建設工期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對建設項目自開始建設到竣工為止的全部建設成果和財物狀況的綜合、全面地評價和反映,同時也是對概算執行情況的評價,是建設項目的一種事后監督。因此,內部審計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是目的一致、方法相近的內部評價活動。

          四、內部審計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利弊分析

          (一)內部審計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利處有以下三點

          其一,擴大了內部審計的對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范圍。內部審計對基建建設項目的監督主要形式是跟蹤審計和項目決算審計。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自建設項目立項開始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依據有關建設工程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審計監督。其審計監督的范圍廣、時間長,不適用于承擔政府建設項目投資任務的建設單位(如城司)對所有建設項目開展審計監督。而內部審計在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環節,通過項目實施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來評價項目的概算執行、項目管理、建設成果、財務狀況等指標,可以對建設單位實施的所有建設項目進行審計評價和監督,是對建設項目審計的有效補充,是項目決算審計的擴展。其二,利于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開展。如前所述,建設單位因為重視不夠、檔案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等原因,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嚴重滯后,甚至缺失。尤其是工作力量方面,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需要綜合工程管理和財務管理的專業知識。而工程建設管理和財務管理分屬于不同專業,專業性較強,建設單位往往需要由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相互配合來共同實施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給工作開展造成不便。而建設單位內部審計,或專設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部或組織專門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作,可以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作為內部審計項目列入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集中一定的人力和時間開展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一方面有利于取得單位領導的本項工作的重視,另一方面可以用第三方的身份取得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的共同配合。同時,內部審計人員相對綜合、全面的業務能力也利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質量提高。其三,利于規范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建設單位無論由工程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或是兩個部門聯合共同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都存在種種原因而影響竣工財務決算的質量。從客觀上看,專業技術力量單一,無法客觀評價建設項目的全部建設成果和財務狀況。從主觀上分析,由建設項目的管理責任單位來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容易存在“為編而編”工作心態,對建設項目的各項指標和財務狀況的分析流于形式,難以對項目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而內部審計可以獨立、客觀地對建設項目進行各項指標分析、概算執行監督、以及建設成果和財務狀況真實評價。

          (二)內部審計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弊端

          雖然內部審計部門作為建設單位的內設機構,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或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作為建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實施,不違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任何基建項目建成后,均需辦理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的要求。但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作為內部審計工作,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會將本部門作為內部審計的對象,不利于調動其開展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主動性,不利于建設單位通過竣工決算與概算、預算的對比,分析和檢查設計概算的執行情況,考核項目投資控制的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積累技術經濟方面的基礎資料,提高未來建設工程的投資效益。

          作者:肖娟華 單位:海鹽縣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篇7

          (2)沒有充分發揮檢查基本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及考核投資效果等作用。雖然學校的任何工程項目在立項時都有概算,但實際執行時卻因概算標準偏低或概算漏項等原因超出事前的控制,換句話講,財務的會計科目才是反映不同項目內容實際發生的支出。基建財務竣工項目不決算或滯后決算都不能及時有效的反應項目的執行及工程成本等情況,不能為后面項目的建設提供可靠的參考,更起不到考核投資效果等作用。

          (3)基建檔案無法及時存檔,資料容易丟失。標準的基建檔案涵蓋了工程項目整個工期的所有資料,并保證歸檔的資料必須是原件,其中一部分很重要的文件會因為基建財務竣工決算的滯后而滯留在財務部門,如項目建議書、招投標文件、各類合同、簽證、變更等,時間久了會容易丟失。這部分資料一旦丟失,或者很難補辦,或者根本無法補辦,影響了基建檔案的完整性。

          (4)打亂了財務部門整體的資金使用計劃,后期付款存在壓力。通常,高校的財務部門在資金使用上會依照學校整體的規劃下達預算,包括基建財務科室。一個工程項目通過了可行性研究決定上馬后,財務部門會安排資金的籌措及還款計劃。因工程項目的往來資金通常都數額較大,若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長期滯后,將不利于財務部門資金的使用效率,也會對工程結算的后期付款存在很大壓力。

          (5)施工單位的人員流動性較大,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長期滯后,會遇到決算時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者土建、安裝的預算員已經不在該單位的情況,雖然這樣并不會影響基建財務竣工決算報告的質量,但換成其他負責人可能會因不了解整個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而使影響決算的進度。

          二、高校基建財務竣工決算滯后原因分析

          (1)基建工程項目“三超”現象嚴重。其原因有:一是在執行財政部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前,基本建設會計與事業單位會計是相分離的,各高校基本都是將基建財務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會計核算,基建財務帳套數據長期“游離”于會計“大賬”,這樣實際上就降低了上級管理部門和高校財務部門對基建財務的監督力度,導致工程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有些工程項目在立項階段沒有經過嚴格的可行性論證,對施工方案沒有進行嚴謹的優化,使得工程項目在建設期間出現大量工程變更,工程造價大大的超過期初預算,或者項目建成后因為不能滿足使用要求而必須重新改造,造成施工浪費,間接增加了工程成本;三是高校基建部門前期管理不當,比如在工程招投標階段對施工方把關不嚴、施工圖設計深度不夠、工程量清單審查不嚴格,存在漏項等,這些都要在施工階段重新核價,直接或間接增加了工程投資。

          (2)隱蔽工程的工程量核算滯后。隱蔽工程就是基建施工中一些在完工后會被隱蔽起來的工程,所以隱蔽工程的用料真實性及工程量核算對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尤為重要。隱蔽工程結束后的審計只能按照施工圖紙和竣工階段的變更簽證來進行核算,對于項目的既成結果無法考證,如果要檢測,很可能會破壞工程的結構和外觀,即便審計人員在審計的工程中發現了一些不合理和不規范的行為,也不便在事后通過合理的建議進行更正,由此既達不到節約資金的作用,更會對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造成不良影響。

          (3)材料費用的波動對基建財務竣工決算的不利影響。工程施工中材料費用占工程預算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上,而建筑材料的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波動很大,不同廠家材料的價格和質量也不盡相同,若不能及時發現建筑材料價格的重大差異或缺陷,或施工方虛抬材料價格、虛報材料用量等,對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是非常不利的。

          (4)基建財務人員對建設項目的參與度不高。高校領導未能認識到基建財務人員在整個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認為財務只是“銀行出納”,按簽字付款即可,由此基建財務沒有起到控制工程成本、實施監督檢查的作用,導致后期財務決算難以進行。

          (5)基建財務的工作人員少,核算任務繁重。基建財務的工作人員少、核算任務繁重是眾多高校面臨的問題。通常情況下,從人員結構上高校基建財務科室一般會配備2-3人,而基建工程所需的工期則較長、涉及的范圍較廣,一般一個工程項目的結束,從土建到安裝,從甲供材到備料結算,會涉及大大小小十幾個相關的竣工審計報告,這些都增加了基建財務人員的核算工作量。對于委托工程造價公司對工程項目實行結算審計的高校,若其內審部門對項目的送審不及時而導致的審計報告出具不及時,也會影響基建財務最終的竣工決算。

          三、完善高校基建財務竣工決算滯后建議

          (1)基建財務要堅持貫徹基本建設法,要堅持“三算”的基本要求。基建財務人員要堅持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決算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在項目預算的環節,應積極參與基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強化財務過程的控制管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嚴格執行項目的期初預算,嚴格控制超概算的支出內容,對于在施工過程中因某種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情況和個別未列入預算的特殊情況,要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及審批權限,對于超概算的部分,要具體成本責任到人,盡量避免和減少不合理的支出。

          (2)高校的基建項目需要跟蹤審計,工程要建立項目決算初審、復審和終審制度。教育部在2007年下發的《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教財[2007]29號)中明確指出要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的全過程審計。跟蹤審計實際是一種提前介入式的實時審計,有效規避了基建竣工前對施工過程監督和管理不當的不足,積極預防了工程項目的經濟風險與質量風險,目前各高校已經在積極的嘗試,改變以往只重視審計工程竣工結算時期的方式。高校對于重大工程項目需要建立決算“三審”甚至“多審”制度,在監理公司進行了初步審計后,學校的內審部門要進行再次審計,最后交由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終審,甚至再交其他造價公司進行二次審核,以保證審計的嚴謹性。審計報告的嚴謹度會直接影響到基建財務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的出具質量。

          (3)對于隱蔽工程審計方要做到提前介入,直接參與驗收,確保隱蔽工程的質量及造價的準確性。審計方應該重視隱蔽工程的現場調查取證工作,對重點監測的地方如地下部分、水電線路安裝、地基及基礎工程、結構層、鋼筋混凝土、預埋管件材質等需要現場監督、現場驗收,將相關資料記錄在案,掌握第一手審計資料,為后期基建財務的竣工決算做好準備。

          (4)臨建工程需提前審計。對于因施工臨時需要而修建的食堂、辦公室等臨時工程需要提前審計,否則等到項目竣工,很多臨時建筑已經拆除,工程量根本無法核實,影響基建財務結算的真實性。

          (5)嚴格按工程進度付款,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把關是否嚴格將直接影響建筑工程成本的高低。一定要杜絕虛假變更簽證:對于由使用部門提出的變更,要通過學校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集體討論;對于由施工方提出的變更,則先經監理公司審核確認,然后報學校基建部門復核。

          (6)加強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做好材料進場驗收,做好材料出入庫管理。高校的基建部門要依據建筑材料的不同類別把好工程材料采購關。對于包工不包料的項目,材料采購科要更重視主要材料的質量,如土建部分的鋼材、水泥等,不要一味的追求價格;對于包工包料的項目,要指定好品牌、材料的質地、規格型號等。工程材料進場后,學校的基建、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需會同工程監理等有關方面代表進行現場驗收,必要時還要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材質、技術方面的鑒定。驗收合格的材料在辦理完材料交接單后,學校的基建部門要及時記錄材料收入、使用、庫存的數量及金額明細帳,以確保材料物資的安全,基建財務部門也要以工程項目為類別登記材料物資的明細賬,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庫存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7)高校需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新的會計管理核算體系。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修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答記者問中指出: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對于基建投資,在按照基建會計核算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同時,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定期并入單位會計“大賬”。財會[2012]22號對高校的基建會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需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新的會計管理核算體系和財務監督體制,來適應不斷發展的基建財務管理工作。

          篇8

          (一)電網基建工程同期竣工項目多、竣工決算流程長、配合部門單位多,工程初設深度不夠,預算、結算審查不到位、不嚴格、審查質量不高造成工程竣工決算進度滯后。電網基建工程完工后需要經過固定資產暫估入賬、甲供物資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初稿編制、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工程竣工結算批復、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批復等8個環節,涉及建設單位計劃、工程、物資、審計、財務等部門和施工、監理、設計、物資供應商外部單位,以及省公司工程、審計、財務等上級部門,工程竣工決算流程長,涉及管理部門單位多,特別是近些年來電網基建工程建設任務重,工程部門管理相對薄弱,工程完工后及時、準確轉資已成為一個長期、重點、難點工作任務。

          另外,建設單位系統性思考不足,對造價管理認識不深,基層領導對造價工作重視不夠,造價管理隊伍不穩定,審查方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未真正做到對工程建設流程和結算依據文件合規性、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嚴格把關,某些費用僅憑建設單位的一個電話或者口頭協議就同意列入工程結算中,沒有任何票據或者合同作為依據,造成費用審核增減隨意性大,審查流于形式化,造成預算、結算、決算報表不對應和脫節,影響決算完成進度。

          (二)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報表未能有效對接和對應,造成工程竣工決算編制困難。現行預算、結算報表與財務決算報表存在口徑不一致的地方,不能與財務決算報表和會計核算一一對應,決算報表編制時需要調整和轉化,且工程預算、結算編制時未考慮固定資產實物和價值管理要求,建設移交些資產不確定,給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帶來困難。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合同開展結算,而合同又不及時履行變更手續,合同與財務實際發生存在差異,導致與財務不銜接,工程結算甲供物資與財務列支物資存在差異,數量、規格型號、名稱存在不一致。

          (三)受外部環境影響,工程建設重安全、質量和進度,不重視造價管理,造成主體工程完工后大量費用未定和審批程序未履行,影響工程決算進度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資產信息質量。部分工程建設進度快,主體工程已完工,但尚有征地、尾工工程未完成,甚至工程完工后施工圖預算未批復,而相關設計變更也未出具,此外,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周期短,項目管理、生產運行等部門對資產形成重視度不夠,重按期無缺陷投產輕資產移交管理,未參與設備的投運驗收及現場實物清點,未及時創建設備臺賬,加之審計中介對交付使用資產也不夠重視,難以保持設備臺賬、資產卡片及實物的信息一致,影響工程竣工決算報表質量,造成工程暫估轉資、結算、決算編制、審計、上報等環節環環失控,影響移交資產的準確性。

          (四)物資調撥單、出入庫、入賬、結算工作滯后,嚴重影響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工作進度和決算金額的準確性。物資管理滯后一方面是農網工程物資零星、量大、管理鏈條長造成,另一方面是物資制度不完善、物流各環節相關部門管理不到位引起。存在物資管理流程不暢、不閉環,物資管理臺賬不完善,物資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不能有效銜接,物資部門出入庫手續滯后,不能實時掌握實物流與資金流狀況。物資出入庫不及時,施工現場物資移交失控,現場物資直接由廠家移交給施工單位,存在物資部門和項目管理部門缺位現象;物資對賬、盤點、清理工作未及時開展。加之業主項目部和施工單位對領用物資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物資漏列和差異發生;隨著網省公司深化推行統簽統付的情況下,物資入賬與實物入庫、領用很可能會更加不同步,難以避免差錯和漏列工程成本發生。

          (五)工程、物資、財務信息化水平不高,造成工程竣工決算進度滯后。目前,相關工程管理部門均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統,但系統功能應用不完善,各信息系統間信息不共享,在工作量呈幾何級數遞增的情況下,信息系統不能帶來管理效率的提升,部分系統功能成為負擔,部分信息需在不同系統錄入,且可用性不高,比如,物料管理系統不能與財務互聯,新老系統均在使用,數據重復和冗余,給物資核對和清理帶來困難,影響工程物資及時清理和結算。

          三、電網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管理舉措

          在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流程管控中,財務部門要充分發揮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統領作用,主動向基建、物資管理部門靠攏,充分運用Excel功能,固化表單,實現工程結算報表與財務決算報表無縫對接,縮減各環節等待時間。主要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考核實施細則,建立督辦機制,按紅、黃、綠燈預警,動態跟蹤決算工作進度,不等不靠,實現竣工決算工作“零等待”。

          以甲供物資結算及時率、工程竣工結算編制及時率、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及時率、工程竣工結算及財務決算審計及時率和工程竣工決算上報及時完成率等五項指標設置基建工程竣工結算及財務決算考核管理體系,制定《基建工程竣工結算及財務決算考核管理實施細則》管理辦法,明確各責任部門負責按下表規定的時限提供竣工結(決)算相關文件和資料,與監察審計部聯合建立了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度通報、預警及考核、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和督辦機制。

          在制度建立的基礎上,以工程竣工結算及財務決算完成情況進度表為依托,對鄰近各環節完成時限7天的項目顯示黃色預警,對超完成時限項目顯示紅色預警,其余項目顯示綠色可控,并相應顯示節約和超時天數,確保竣工決算各環節工作實時監控。工作中,充分利用工程結算批復環節不可控等待時間,在工程結算報告初稿提交一個周內完成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初稿編制和上報審計工作,并在工程結算審定后立即報送竣工決算報告送審版,基本實現了工程結算批復立即出具審計報告和上報竣工財務決算請示,確保了竣工決算編制、審計、上報決算請示等環節“零等待”。

          (二)做好工程項目日常財務核算和管理工作,節省賬務清理和竣工資料收集時間。

          改變過去財務部門在編制基建工程財務決算需要對基建項目賬務進行全面清理,在調整會計差錯的基礎上編制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模式,建立基建會計核算業務作業指導書,對每一項業務的摘要、方向、科目、附件、現金流量等內容進行了規范,同時制定了會計業務差錯考核辦法,加大會計憑證審核力度,提高了賬務處理的準確性,有效避免決算編制全面清理賬務的重復工作。在“銀行存款”、“庫存現金”、“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科目中按“基建項目”設置輔助核算對象,增強財務信息系統數據的分析與運用能力。

          (三)固化表單和公式鏈接,基本實現工程結算報表與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無縫對接。

          在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過程中,通過建立竣工決算編制底稿對接關系,固化了工程結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格式,充分利用Excel公式、鏈接、查找替換功能,實現了高效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有效縮短了報表編制和修改時間。

          (四)工程完工后及時辦理物資出入庫和入賬手續。

          篇9

          一、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概念

          實踐當中,往往存在將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相混淆的現象。工程結算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理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等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可以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承包合同為基礎,結合設計及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等情況,按照工程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等辦理的全部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對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反映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實際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計。

          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

          1.財務審計功能有弱化趨勢

          審計規程規定,水利基建項目審計主體是主持驗收的水利審計部門。水利審計部門開展竣工決算審計時,可以自行開展,也可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實踐中,基層水利部門一般不設獨立的審計部門,該項職能由財務部門兼顧,對于此項業務,一是直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實施;二是按照權限范圍,交由同級政府審計部門開展。政府審計部門自身審計任務已很繁重,最終也是將該項工作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實施,且一般只委托工程造價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財務審計只是根據財務決算報表將費用部分簡單羅列匯總后,口子一收就得出審計結論。對項目實施期間的資金管理和使用很少關注,只重視工程造價,不重視財務審計,從而弱化了財務審計功能,給項目資金監管帶來風險。有的項目審計報告一片大好,也順利通過竣工驗收,都以為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很好,但在國家審計部門后續專門審計中,卻發現了一些資金使用方面的違規問題,使建設單位工作陷入被動,有的問題因時間關系整改起來很困難。

          2.審計費用的承擔主體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

          審計規程規定,該項費用一是納入水利審計部門預算,二是列入項目投資成本。由于審計業務一般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但審計費用必須由項目法人支付,也就是項目法人自己出錢審自己。這樣審計關系中委托人、受托人、被審計人的審計三方變成兩方,項目法人成為了審計人員的“衣食父母”,從而使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受到影響,審計結果往往遷就了項目法人的要求。此外,近年來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分類改革,工程造價審計與注冊會計師業務分離,以前只需委托一家中介機構,現在必須委托兩家聯合進行,給審計委托的實施和出具報告主體帶來不便。

          3.審計建議建設性不夠

          政府審計部門往往只委托造價機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對財務審計重視不夠,審計建議缺少強制性。有的為降低成本,減少不必要的審計程序,導致審計風險增加,審計質量下降。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審計隊伍專業知識面相對比較“窄”,往往知道“是什么”,而不知“為什么”、“怎么辦”,抓關鍵問題和解決問題辦法不多;二是會計師事務所本地化程度高,擔心失去業務,審計業務活動或多或少受到影響;三是有的施工單位是地方水務部門下屬單位,有的項目法人未擺正位置,替施工單位說情,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

          4.項目缺乏全過程綜合管理的意識

          現行的項目管理大多處于階段性的管理模式,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缺乏統一的造價管理目標,監理單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階段的質量與進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資決策分析。有的現場監理人員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責任心不強,甚至與施工人員打得火熱。這些都為高估冒算提供了方便,開了“口子”。有的項目設計深度不夠,導致施工中內容變更多;此外有的項目合同管理不夠規范,工程招標時是一套,正式簽訂合同時是一套,存在低報價、高結算的問題,給工程決算留下許多漏洞和隱患。

          三、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幾點建議

          1.要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概況,合理安排審計組

          項目審計開始前,首先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概況,特別是了解掌握好與項目有關的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監理質檢人員、施工單位等相關情況,理清他們相互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與審計部門擬派審計組成員之間的關系。特別是施工企業、監管部門經常相互配合工作,專業人員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些關系的存在有可能影響到審計資料、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因而,審計要合理安排審計組,選好主審。凡是與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審計人員,一律實行審計回避,這是保證審計客觀公正的前提。

          2.要發揮審計人員的專業特長,優化配置審計人員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涉及面廣,適用法規多,工作量大而繁雜。在組成審計組時,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審計人員數量要與審計任務大小、完成時間長短相適應。二是審計組人員結構與所審項目和專業特點相適應,要綜合現有人員實際,揚長避短,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每一個審計人員自身的特點。

          3.要將跟蹤審計貫穿項目審計全過程

          在實際勘查中,審計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項目是否按原設計圖紙施工,有無未施工項目。二是查實際變更是否與變更鑒證相符。三是查實際施工、工程做法是否與設計相符,有無偷工減料。四是查變更工程量增減情況,看有無虛報、多報情況。五是查材料規格、品質、等級情況,為決算定價打好基礎。在現場勘查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審計人員均應同時參加,審計人員最少二人以上參加,深入現場調查、取證、記錄,必要時進行拍照,跟蹤審計勘查,記錄要由甲、乙雙方和審計人員三方簽字認可,并整理歸檔。

          4.要合理確定材料價格

          竣工決算中的材料及設備價格是直接影響建設項目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時要特別注意對材料價格的審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信息網絡,定期調查。二是審查施工企業材料成本賬。三是調查了解建設單位當時市場考察情況。四是直接到供應廠(商)調查取證。在做好上述調查核實的基礎上,通過主審、審計組長、主管領導共同討論,才能確定最終決算價格。

          篇10

          1 高校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現狀

          1.1?工程決算審計周期長,影響審計工作效率

          高校領導普遍存在“重建設,輕決算”的現象,對工程決算管理意識淡薄,這是導致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滯后的主要原因,工程組織者關心的往往是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工程交付使用的時間,同時,領導換崗頻繁,工程項目竣工使用后,就沒人過問決算審計工作了,以至于某高校工程竣工使用后六、七年工程決算審計工作都沒有完成,嚴重加長了決算審計周期,影響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效率。

          1.2?高校基建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低,影響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準確性

          由于高校的急劇擴招,導致高校新建、擴建規模迅速加大,而高校基建管理部門無法適應基建投資的大幅增加,項目工程管理人員往往不是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并且一人多崗;項目財務管理人員也多只是財務會計,缺乏基本建設投資的專業理論,不懂工程經濟,對項目建設經常停留在表面的工作上。如:某高校工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維修費、配套設施等支出,由于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這些費用被直接攤入工程成本,造成資產成本與實際成本嚴重不符,而且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著隨意地將非本項目的維修費、更換配件等攤入工程成本,人為地增加建設項目的成本,也影響工程決算審計的準確性。

          1.3?高校建設工程決算的事后審計,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工程審計貫穿了建設工程全過程,包含了決策、設計、招投標、材料設備采購、施工、工程竣工結(決)算及后評價階段,由于很多高校還從傳統意義上認識工程決算審計,認為是工程竣工驗收后才進行的一項工作,這種事后的靜態審計監督,就難免存在許多缺陷:審計工程開始時工程已竣工驗收,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等已不能再現,雙方遇到爭議時,無法提供詳實的記錄和圖片。同時,審計人員多對施工程序、新工藝、新材料不了解,沒有深入現場,實地取證,被審計方無法認同審計結果,導致審計久拖不決,延長了審計周期,而且時間越長久越無法核實,嚴重影響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質量。

          2 如何提高高校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質量

          2.1?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責任

          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審計制度,在項目實施前明確項目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克服項目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依據“誰主管項目誰負責審計工作”的原則,從工程一始就把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分級管理。在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未完成以前,項目主要領導及管理人員不得調離,善始善終地做好決算審計工作。

          2.2?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做到審計客觀公正

          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專業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而繁雜。要加強對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的培養,提高審計執法水平。嚴格審查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實現每個環節的造價控制,并將審計結果公開核對,做到審計客觀、公正、透明。

          2.3?推行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全面準確收集資料

          要改變傳統滯后的靜態審計模式,推行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從項目決策階段開始,對設計、招投標、施工、工程竣工結(決)算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做到事前評估風險,事中調查取證、事后清晰核算造價。審計人員不僅要審查項目立項程序是否規范、招投標是否合法,還要及時深入施工現場,審查項目是否按圖施工、施工中有無偷工減料現象、深入市場了解材料、設備價格是否合理,在隱蔽工程掩蓋前或變更過程中及時做好丈量、記錄和圖片,準確掌握各種有效信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為竣工決算審計準備充足的資料。

          2.4?加強財務管理,為工程決算審計提供有效證據

          財務審計要服從和服務于工程審計,在工程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財務審計組要配合工程組查賬,借助財務資料來充實審計證據。財務人員必須了解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的組成,理解基建會計制度,合理設置會計科目,主動、合理、及時地為建設工程提供資金,有效地實施財務管理,工程竣工決算時應進行及時清倉盤庫,做到有帳有物,賬實相符,不多列、不漏列,更好地為工程決算審計服務。

          3 做好高校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意義

          3.1?及時做好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是支付工程結算價款的依據,減少資產流失

          工程竣工決算是工程造價合理確定的依據。一些高校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將裝飾工程的分項工程委托給多家承包商進行施工,由于工程決算審計工作多年后才完成,一些承包商已轉項經營甚至倒閉,致使已經支付的工程款項無法追回,建設方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只有及時、準確地完成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才能真實反映工程總造價和各分項工程造價的組成,依法支付工程價款,減少合同糾紛,有效控制投資,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并能準確反映工程的相關經濟指標,完成工程成本核算。

          3.2?加強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是資產移交的依據,對有效控制建設投資起積極作用

          工程決算能夠全面反映建設投資規模和資產的實際成本,是正確核定建設單位交付使用、使用單位接收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遞延資產價值的唯一依據。同時,通過對工程預算和工程決算的審計對比,分析投資效果,可以找出建設投資中的失誤,總結經驗,不斷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設投資,減少投資風險。

          4 結語

          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高校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是一項較艱巨的審計查證工作,是全面深化高校改革的重要內容,一切以維護學校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堅持原則、注重方法,不斷提高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水平,有效控制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使高校建設工程項目優質、高效、有序地進行。

          參考文獻

          [1] 社利同,等.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0.

          篇11

          第五條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概況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轉出投資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交付使用資產表”的編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第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各種資金渠道投入的實際金額,資金不到位的數額及原因;

          (二)實際投資完成額;

          (三)概算審批、執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調整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調整的原則、各種調整系數、設計變更和估算增加的費用等;

          (五)核實建設項目超概算的金額,分析原因,并審查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和計劃外投資的情況;審查彌補資金缺口的來源,有無擠占、挪用其他基建資金和專項資金的情況。

          第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支出審計的主要內容:

          建筑安裝工程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列支的內容和費用攤提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

          (二)交付使用的無形資產的計價依據;

          (三)交付使用的遞延資產的情況。

          第九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資情況,所需資金和額度的留存及有無新增工程內容等情況。

          第十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的主要內容: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情況;

          (二)尚未使用的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額度情況;

          (三)庫存物資實存量的真實性、有無積壓、隱瞞、轉移、挪用等問題。

          (四)各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和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呆帳壞帳的處理情況等。

          (五)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投資包干節余數額是否準確,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物資招投標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及物資采購是否按照規定進行了招標;

          (二)所訂合同或協議的相關條款是否完備,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變更、解除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四)對違約者是否依照有關條款追究責任等。三、審計管理第十三條本著“誰負責驗收,誰負責審計”的原則,由省水利廳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的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審計。由州、地、縣(市)水務部門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由組織或主持驗收該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州、地、縣(市)水務部門負責組織審計。

          第十四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組織審計,也可以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設專業審計力量組成的審計組或經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認定具有較高專業審計資質、審計技術力量強、誠信程度高的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依照本辦法及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對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辦理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進行參與、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參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應當具備會計、經濟、工程專業技術職務或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

          社會審計機構受委托承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應將參加審計人員的名單及執業經歷等資料書面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審查和備案。

          第十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在申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前,應通過相關經濟合同預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決算審計結論下達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中從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與竣工決算審計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的審計調查,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可以作為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第十九條列入國家或青海省審計機關審計計劃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需要,可在國家或青海省審計機關審計前進行預審。國家或青海省審計機關審計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將國家或青海省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和本單位根據審計結論進行整改的情況,書面報水利部內部審計辦公室或省審計廳。四、審計程序第二十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十日內按職權范圍向其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提出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書面申請。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竣工決算申請后十日內提出安排意見。

          第二十一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要事先擬定審計實施方案,組織審計組,并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于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三日前送達。

          第二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積極配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并按照審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批復資料;

          (四)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或資金籌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標、投標有關文件和資料;

          (六)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的資料;

          (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內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賬簿、憑證、報表及工程結算資料;

          (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初步驗收報告;

          (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十一)審計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審計組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終結后,提供《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的水利建設項目法人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提供的《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評價審計報告》,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提出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

          第二十五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下達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必須執行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按照審計的要求進行整改,并在6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報告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

          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作為主持組織竣工驗收的主管部門的審計依據。五、罰則第二十六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違反基本建設規定和財經法規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建議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二十七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違反財經法規、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應當追究責任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二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干擾、阻止、破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給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時向水利廳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責任人,由水利廳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篇12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指由水利廳組織并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對其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內部審計監督。

          二、審計內容

          第四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應包括: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支出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資金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物資招投標執行情況審計。

          第五條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概況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轉出投資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交付使用資產表”的編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第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各種資金渠道投入的實際金額,資金不到位的數額及原因;

          (二)實際投資完成額;

          (三)概算審批、執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調整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調整的原則、各種調整系數、設計變更和估算增加的費用等;

          (五)核實建設項目超概算的金額,分析原因,并審查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和計劃外投資的情況;審查彌補資金缺口的來源,有無擠占、挪用其他基建資金和專項資金的情況。

          第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支出審計的主要內容:

          建筑安裝工程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列支的內容和費用攤提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

          (二)交付使用的無形資產的計價依據;

          (三)交付使用的遞延資產的情況。

          第九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資情況,所需資金和額度的留存及有無新增工程內容等情況。

          第十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的主要內容: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情況;

          (二)尚未使用的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額度情況;

          (三)庫存物資實存量的真實性、有無積壓、隱瞞、轉移、挪用等問題。

          (四)各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和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呆帳壞帳的處理情況等。

          (五)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投資包干節余數額是否準確,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物資招投標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及物資采購是否按照規定進行了招標;

          (二)所訂合同或協議的相關條款是否完備,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變更、解除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四)對違約者是否依照有關條款追究責任等。

          三、審計管理

          第十三條本著“誰負責驗收,誰負責審計”的原則,由省水利廳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的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審計。由州、地、縣(市)水務部門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由組織或主持驗收該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州、地、縣(市)水務部門負責組織審計。

          第十四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組織審計,也可以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設專業審計力量組成的審計組或經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認定具有較高專業審計資質、審計技術力量強、誠信程度高的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依照本辦法及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對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辦理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進行參與、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參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應當具備會計、經濟、工程專業技術職務或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

          社會審計機構受委托承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應將參加審計人員的名單及執業經歷等資料書面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審查和備案。

          第十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在申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前,應通過相關經濟合同預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決算審計結論下達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中從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與竣工決算審計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的審計調查,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可以作為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第十九條列入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計劃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需要,可在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前進行預審。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將國家或*省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和本單位根據審計結論進行整改的情況,書面報水利部內部審計辦公室或省審計廳。

          四、審計程序

          第二十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十日內按職權范圍向其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提出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書面申請。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竣工決算申請后十日內提出安排意見。

          第二十一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要事先擬定審計實施方案,組織審計組,并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于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三日前送達。

          第二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積極配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并按照審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批復資料;

          (四)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或資金籌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標、投標有關文件和資料;

          (六)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的資料;

          (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內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賬簿、憑證、報表及工程結算資料;

          (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初步驗收報告;

          (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十一)審計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審計組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終結后,提供《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的水利建設項目法人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提供的《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評價審計報告》,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提出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

          第二十五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下達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必須執行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按照審計的要求進行整改,并在6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報告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

          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作為主持組織竣工驗收的主管部門的審計依據。

          五、罰則

          第二十六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違反基本建設規定和財經法規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建議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二十七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違反財經法規、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應當追究責任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二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干擾、阻止、破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給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時向水利廳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責任人,由水利廳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員辦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的原則。對、、的審計人員,由水利廳追究審計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篇13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指由水利廳組織并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對其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內部審計監督。

          二、審計內容

          第四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應包括: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支出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資金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物資招投標執行情況審計。

          第五條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概況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財務決算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預計未完工程及費用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轉出投資表”、“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交付使用資產表”的編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第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各種資金渠道投入的實際金額,資金不到位的數額及原因;

          (二)實際投資完成額;

          (三)概算審批、執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調整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調整的原則、各種調整系數、設計變更和估算增加的費用等;

          (五)核實建設項目超概算的金額,分析原因,并審查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和計劃外投資的情況;審查彌補資金缺口的來源,有無擠占、挪用其他基建資金和專項資金的情況。

          第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支出審計的主要內容:

          建筑安裝工程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列支的內容和費用攤提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

          (二)交付使用的無形資產的計價依據;

          (三)交付使用的遞延資產的情況。

          第九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資情況,所需資金和額度的留存及有無新增工程內容等情況。

          第十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的主要內容: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情況;

          (二)尚未使用的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額度情況;

          (三)庫存物資實存量的真實性、有無積壓、隱瞞、轉移、挪用等問題。

          (四)各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和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呆帳壞帳的處理情況等。

          (五)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投資包干節余數額是否準確,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物資招投標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及物資采購是否按照規定進行了招標;

          (二)所訂合同或協議的相關條款是否完備,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變更、解除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四)對違約者是否依照有關條款追究責任等。

          三、審計管理

          第十三條本著“誰負責驗收,誰負責審計”的原則,由省水利廳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的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審計。由州、地、縣(市)水務部門組織或主持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由組織或主持驗收該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州、地、縣(市)水務部門負責組織審計。

          第十四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組織審計,也可以由省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設專業審計力量組成的審計組或經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認定具有較高專業審計資質、審計技術力量強、誠信程度高的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依照本辦法及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對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辦理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進行參與、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參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應當具備會計、經濟、工程專業技術職務或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

          社會審計機構受委托承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應將參加審計人員的名單及執業經歷等資料書面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審查和備案。

          第十六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在申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前,應通過相關經濟合同預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決算審計結論下達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中從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與竣工決算審計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的審計調查,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可以作為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第十九條列入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計劃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需要,可在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前進行預審。國家或*省審計機關審計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將國家或*省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和本單位根據審計結論進行整改的情況,書面報水利部內部審計辦公室或省審計廳。

          四、審計程序

          第二十條水利廳組織驗收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由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十日內按職權范圍向其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提出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書面申請。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同級水利內部審計機構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竣工決算申請后十日內提出安排意見。

          第二十一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要事先擬定審計實施方案,組織審計組,并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于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三日前送達。

          第二十二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積極配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并按照審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批復資料;

          (四)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或資金籌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標、投標有關文件和資料;

          (六)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的資料;

          (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內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賬簿、憑證、報表及工程結算資料;

          (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初步驗收報告;

          (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十一)審計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審計組或受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終結后,提供《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的水利建設項目法人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根據提供的《水利工程項目竣工決算評價審計報告》,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提出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

          第二十五條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下達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必須執行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按照審計的要求進行整改,并在6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報告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

          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作為主持組織竣工驗收的主管部門的審計依據。

          五、罰則

          第二十六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違反基本建設規定和財經法規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建議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二十七條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違反財經法規、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應當追究責任的,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二十八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干擾、阻止、破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水利廳內部審計辦公室給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時向水利廳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責任人,由水利廳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員辦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的原則。對、、的審計人員,由水利廳追究審計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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