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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由于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主要體現出的是一種產業集聚形式,我們可借鑒產業經濟學的集群理論,對園區的形成原因、運營機制、競爭優勢等加以把握。在形成原因方面,經濟學者多關注企業的區位選擇、專業化分工、企業間的投入與產出關系、運輸成本、空間交易成本等經濟要素。如韋伯認為集聚的產生是主要來源于企業有集中而獲取經濟的動力———企業集中在一起能夠帶來相對分散是更多的收益和節省更多的成本,而影響集聚的因素包括技術設備的發展、勞動力組織的發展、市場和因素、經常性開支成本四個方面[4];克魯格曼則將其新貿易理論和收益遞增等觀點引入了集群研究,認為企業的規模報酬遞增、運輸成本和生產要素移動是產業集聚產生的原因[5]17。在運營方面,有學者引入社會文化的思考,研究企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環境、社會網絡,以及其所帶來的創新行為、經濟效率等。比如,歐洲區域創新環境小組(GREMI)認為,得益于聚集在一起的企業的協同作用和集體效率,集群內往往會形成一種創新環境(如集群所在地促進創新的各種制度、法規、實踐等),這會使得創新性的機構能夠創新并能與其他機構相互協調。又如,內爾森提出了國家創新系統理論,提出技術創新和傳播需要大量相關部門和制度的支持,在創新和學習中除了正式的機構和制度(如大學、科研機構、金融機構、法律制度、社會管理體制)之外,各種非正式的文化、習俗、慣例等也對知識的積累和傳承起著重要影響,這一現象在具有較高內部認同的區域內更加明顯。[5]23在競爭優勢方面,波特提出的“鉆石模型”是國內外研究者所依托的主要分析框架,即產業競爭力主要由四個基本要素(要素條件、需求條件、相關及支撐產業以及企業戰略、結構和競爭)和兩個附加要素(機會和政府)構成。其中,要素條件包括初級生產要素(如天然資源、氣候、地理位置、非技術工人、資金等)和高級生產要素(現代通信、信息、交通等基礎設施,以及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力、研究機構等)。[6]綜上,結合學者的研究及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特征,本文將從如下角度分析世界成功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運營經驗:(1)園區外部成功要素,本文將選取對園區成敗影響最大的政府進行探討,深入分析政府在園區發展過程中發揮的作用;(2)園區內部運營機制,主要指園區內部各運營主體間的協同作用、園區內部文化氛圍、服務及基本制度、人才及知識生產等。
二、外部成功要素梳理
政府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及運營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推動作用,這具體體現在構筑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基礎和完善開發手段兩個方面。
1.構筑發展基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基礎包括文化物質資源基礎、制度環境兩個方面。(1)開發本地的優勢資源,為園區發展提供依托。雖然各園區發展重點和定位不同———如印度班加羅爾科技園側重于發展計算機軟件技術及服務、英國倫敦西區以戲劇及藝術為特色、韓國DMC媒體城主要發展數字內容等,但都是依托各地的優勢資源(如班加羅爾依托廉價的高科技人才、倫敦依托自身的文化資源、首爾則依托業已存在的近萬家數字媒體企業)而取得的快速發展。(2)營造有利的制度環境,為園區發展提供保障。這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進行合理規劃和戰略定位。比如,日本于1996年確立了“文化立國”的戰略方針,明確提出在10年內把日本建設成世界第一知識產權國,并特設文部科技省、文化廳等部門主抓本國文化產業發展。第二,強調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國外的成功經驗表明,政府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可保證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人可以獲得投資收益,并進而促進其加大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投入力度和繼續創新的積極性,得以間接推進整個產業的發展。美國政府在此方面的做法堪稱典范:早在1790年,美國就制定了第一部《版權法》,并隨著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進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同時,美國還針對不同產業類別進行專門立法,如制定《計算機軟件保護法》(1980)、《唱片出租修正法》(1984)、《視覺藝術家權利法》(1990)、《反電子盜版法》(1997)、《跨世紀數字版權法》(1998)等;此外,美國政府還注重與國際接軌,主動加入多項國際條約,為美國文化創意產業在國際競爭中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2.完善開發手段開發手段包括當地的政策扶植、園區規劃建設以及管理體制構建三個層面。(1)政策扶植。這包括如下層面:第一,金融支持政策。文化創意產業屬于技術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在產業發展初期需要政府通過建立相應的金融政策,或直接進行投資,或間接引導社會資本的注入。比如,英國傳媒與體育部《融資一點通》和《創意產業資金地圖》兩個文件,指導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和個人從金融機構或政府部門獲得投資援助,此外還輔以“國家彩票基金”的模式,以法規的形式將國家彩票的部分收入投資于文化設施的建設和人才的培養,以彌補政府文化投資的不足。第二,產業優惠政策。這主要是指政府通過在投融資、稅收、土地等多方面采取優惠政策,來鼓勵企業進入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并為企業的經營提供助力。比如,印度政府對科技園實行的優惠政策包括:在關稅方面,對軟件出口實行零關稅、零流通稅和零服務稅,對任何部門進口的資本貨物都征以5%的關稅;在所得稅方面,軟件產品全部出口的企業免交所得稅,風險基金企業投資任何項目的所得均免征所得稅;在外商投資方面,規定外資控股可達75—100%。第三,人才培養和引進政策。比如,長期以來,硅谷都采用外向型的人才引進戰略,它很好地利用了上世紀60年代美國移民制度改革這一歷史機遇,積極吸收各國優秀人才資源集聚硅谷;此后,硅谷也一直為硅谷以外乃至美國以外的人才資源創造優越的引進政策、工作待遇、生活服務、社會保障條件,以最大限度地引進高技術人才。(2)園區規劃建設。政府可通過對園區的區位選擇、土地使用、總體功能、交通、景觀、環保等多個方面進行規劃,并對園區的基礎設施(包括電力、給排水、網絡、煤氣、通訊等)加以建設和完善,以此來推動園區的發展。(3)管理體制構建。政策扶持和園區規劃建設只是一種前期的促進手段,真正能使文化創意產業能夠保持長久、健康、有序的發展的核心在于構建出一套政府與園區之間的管理與服務體制,使得園區在便捷獲得政府的支持的同時,又可享有獨立自主的發展空間,從而得以實現真正的市場化運作。比如,韓國政府通過針對不同行業成立專門的扶持性機構,如游戲綜合支援中心、文化產業振興院、廣播影像產業振興院、軟件振興院,以加大對各個領域內園區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力度。
三、內部成功要素剖析
本部分將結合此前的分析框架,對兩類存在明顯差異的園區———科技園和文化園,進行分別的分析和解讀,探索普適性的成功經驗。
1.科技園的成功經驗
縱觀世界各國成功科技園的發展歷程,其成功經驗可體現在如下方面:(1)多方互動的發展模式各成功科技園區多采用政府服務、行業管理、商業運作的多方共同參與的發展模式:第一,政府主要負責為園區及其企業提供服務,這包括制定扶持政策、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等方面。第二,由相關行業成立一個或非官方或半官方性質的管理機構或行業協會,直接負責整個園區的運作工作。第三,由企業和個人擔任市場主體,負責按照市場規律進行經營和商業運作,這可體現在產品與服務、制造和銷售,以及企業的勞動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等多個環節。(2)完善的產業協作機制科技園區是由企業、研究機構和大學、中介組織構成的集群,這些機構之間彼此的交流、互動和協作則是科技園得以產生、發展、壯大的根本動力。這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企業之間的協作與交流。這主要包括兩個層面:第一,橫向聯合,主要是提供相同產品和服務的競爭企業就某一項目進行生產、研發、銷售等方面的合作(如組建合資企業、技術分享),這會使得相關的技術、知識、管理經驗可以在企業之間得到傳播與共享,從而促進地區的協同創新;第二,縱向聚合,這即指處于產業鏈上下游的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如相互持股、簽訂協議等),這可以使處于產業價值鏈不同環節的企業采取專業化的分工與合作,各自關注自身的核心競爭能力與核心資源,并利用專業化的優勢與合作的穩定形式持續地創造價值,從而使得整個產業價值鏈各環節均得到提升。2)產學研的知識創造與共享。這主要是指園區負責生產的企業與研究機構、大學等研究單位的彼此協作和互動。這可通過如下方式實現:第一,開放課堂,研究單位和企業共同制定教育內容。第二,學校根據產業前沿調整教學內容,以培養產業發展所需的專業人才。第三,研究機構以企業需求為研究課題,由科研人員擔任企業咨詢顧問,從而實現為企業發展提供新思想、新技術的目的。第四,企業為學生提供實踐和創業平臺,為科研機構提供技術成果測試和生產場所,使其科研成果產業化。3)中介機構的服務與孵化機制。園區內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管理咨詢公司、銀行金融機構、同業公會、會計師與律師事務所、獵頭公司、公關公司和營銷機構等,可圍繞研究開發和技術成果商業化的全過程,為企業提供技術、資金、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務,從而在加強企業之間溝通、孵化中小企業成長、促進園區資源優化配置等方面發揮作用:一方面,它們扮演了“關節”的角色,為園區內各項活動的有序展開提供保障,疏通各方關系,帶動各方協作,處理企業主要業務外的其他相關經濟、法律、社會事務;另一方面,它們扮演了“搖籃”的角色,為園區內的新生物提供生存和發展的有利環境,使其在大企業的競爭夾縫中生存下來,并在此過程中實現優勝劣汰,這有利于保持園區對新技術、新事物的敏感度、包容度,使其保持產業前沿的引領地位,并使園區企業結構更加合理。(3)多層次的文化氛圍文化氛圍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軟實力,也是影響園區及其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而言,成功的園區旨在營造如下的文化氛圍:1)鼓勵冒險、寬容失敗的創業文化。這以硅谷為典型代表,硅谷的基石是小企業的靈活專業性網絡,這種網絡比起大集團公司來說是更有效率的經濟和技術組織形式,也對創業有更強的吸引力,對失敗有更強的包容度。2)忠誠技術、熱衷變化的創新文化。仍以硅谷為例,得益于該園區松散而開放、專業而非等級森嚴的社會網絡,園區得以保存個人的自主性、首創精神和競爭意識,從而在企業的競爭、個人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創新文化。3)寬松彈性、朝氣蓬勃的體制文化。為了鼓勵員工勤奮工作和積極創新,印度班加羅爾園區也力圖營造一種年輕的、朝氣蓬勃、寬松的體制文化和工作氛圍,如很多軟件企業采取校園的布局和文化,實行不固定的上班時間,并且有漂亮的咖啡廳、草地、運動場等場所供員工休息,并且園區還配有迪斯科、酒吧和飯店等設施,幫助提升園區整體的年輕而充滿朝氣的氛圍。
2.文化園成功經驗總結
縱觀世界各國文化園的發展歷程,其成功經驗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依托文化資源稟賦文化資源稟賦指的是文化園所依托的地域所具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環境,這是文化園得以成功發展的首要前提———文化園是否具有其獨特的文化個性、文化風格、文化品味,關鍵就看其是否具有并能有效利用地域文化特色。比如,英國曼徹斯特北部文化園的形成就與當地豐富的、與眾不同的音樂歷史及享有國際聲譽的滾石和流行樂隊有關,美國百老匯戲劇產業園區即是依托于其在19世紀末發展其的劇場和音樂廳而形成的。(2)遵循商業運作模式文化園雖以提供文化內容產品為其主營業務,但檢驗產品成功與否、鑒定園區發展成效的核心標準之一則是內容產品所取得的市場收入和占據的市場份額。因而,文化園內的企業應遵循市場規律,按照市場規律對其生產、管理、銷售等流程全面實施商業化運作。比如,好萊塢采取制片人負責制,由制片人負責資金的籌集與管理,這使得其必須考慮公眾喜好,以使影片適合市場需要,從而在藝術和市場之間取得平衡。(3)注重科技投入發展競爭性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意識到技術發展對產業未來發展所能產生的影響,并有意識地將新技術應用于產業之中。比如,重技術一直是好萊塢電影業的傳統,特別強調影片的內容注重與最新科技、未來時代以及新興工業緊密結合,早在20世紀50年代,好萊塢的電影制作者就實驗了3D這種特殊的視覺效果;并且,寬熒幕技術、虛擬技術等新技術也均是從好萊塢走向世界其他地區的電影行業的。(4)開拓國際市場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不應僅僅是引入國際先進文化、科技、創意,并將之“本土化”。從更長遠的角度看,其也應注重“走出去”戰略,將本地的優秀文化“全球化”;而這一最終發展目標,也決定著文化園在生產自身產品時,需要有意識地關注和迎合國際市場需求,并建立相應的國際推廣渠道,從而使得自身產品得以成功打入國際市場。這里,我們可以借鑒韓國的發展思路:韓國政府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囿于其國內市場規模有限,若要使得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大發展,必須開拓國際市場,并進而制定了“瞄準國際大市場,將以中國、日本為重點的東亞地區作為走向世界的臺階,促進出口,利用國內市場收回制作成本,通過海外市場盈利”的基本發展戰略。(5)發揮“領頭羊”效應所謂“領頭羊”即是指那些具備優勢資源、發展處于領先地位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領先行業和企業;若能先集中力量扶植這些“領頭羊”的發展,則可對其他相關行業和相關企業起到有效的帶動作用。比如,索爾福灣英國媒體城從一個日趨衰落的工業碼頭發展到今天英國最重要的媒體集中地,離不開英國廣播公司(BBC)的“領頭羊”作用。早在2004年,BBC管理層就表示有意將部分單位遷往曼徹斯特,并于2006年將地址選在了索爾福灣,其后,包括BBC兒童節目、BBC體育、BBC第五電臺等部門從倫敦移師索爾福灣。而BBC的簽約入駐則極大地帶動了該地區的影響力和聚合力———很快,其它電視臺(如英國獨立電視臺)、SIS等媒體公司、薩爾福德大學的媒體中心和眾多創意公司等眾多機構紛至沓來。
四、結語: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發展思考
基于上述產業概念的梳理和國外成功經驗的總結,本文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發展做如下思考:
1.國家層面:概念及行業標準亟待厘清隨著文化創意產業的不斷發展,該產業相關概念的混亂、行業標準的匱乏問題便日益突出。比如,在產業范疇界定上,北京市將文化創意產業劃分為三層,細分為9個大類、27個中類和88個小類[7],但卻沒有列入現今頗具規模、對經濟帶動作用明顯的動漫網游產業;而上海市則沒有列入文化相關產品和服務的后續工業化生產行業,所囊括的行業也比北京的標準少得多[8];云南把茶業、玉器也列入了文化產業項目。又如,在園區名稱方面,目前各地有基地、園區、示范區、集聚區、實驗區等各式名稱,并且標準也不一,比如園區和基地即沒有明確區別,有些單個企業也被稱作園區,而有些產業集群也被稱作基地[9]。這些均說明了當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存在基本概念不明晰、缺乏統一的產業標準和統計口徑等問題。而這也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其一,不利于行業數據的統計,無法準確反映文化創意產業的真實發展狀況,將影響政府的政策制定、規劃指導;其二,影響學界研究的開展,現今我國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究多是僅局限在“文化”一詞,偏重研究藝術類、影視類園區,而對計算機軟件等高科技園區較為忽視,這無疑對業界的實踐無法提供良好的助力。從這一角度,若要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良好發展,首先要解決的應是全國層面概念和范圍統一界定的問題,這則應在明確文化產業的基礎范疇以及創意產業的核心特征之上完成,這樣才能反映出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特征并迎合產業的發展需求。
篇2
創意產業:藝術的商業之道。美國經濟學家理查德?E?凱夫斯運用產業經濟學和現代合同理論著重考察了藝術的商業化過程。他認為,與物質制造業不同,創意產業所提的商品和服務具有文化價值、藝術價值或是單純的娛樂價值。創意產業包括書籍和雜志印刷業、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有聲唱片、電影和電視節目,以及時裝、玩具和游戲等。
點石成金的創意經濟。英國的約翰?霍金斯從“創意經濟”的角度提出,創意是個人的創新,包括“無中生有”或“賦予既有事物某種特色”。創意有兩種,一是個人的新創意,二是在此基礎上制造創意產品。而任何創意都擁有“個人性”、“獨創性”、“意義”三個基本條件。霍金斯認為,創意未必就是經濟行為,而一旦創意具有了經濟意義或產生了可供交換的產品,創意就可能是經濟行為。因此,創意經濟是由創意產品(經濟產品和服務)之間進行的交易。
國內學者關于創意產業的看法:
創意產業或創意經濟:概念、特征和意義,我國學者厲無畏等人對“創意產業”作出了較全面的界說。他們認為,創意產業、文化產業和內容產業同屬于知識產業。郭輝勤提出,創意經濟學是研究以創意為主的文化產業的應用科學。它是以創意為主線去審視文化產業,其具體研究對象是創意經濟型產業和創意經濟型企業。
新“創意經濟”論:周子琰、姜奇平等人在《創意經濟新論――中國藍海風暴》中指出,理查德?E?凱夫斯的創意產業經濟學認識到了內容生產、精神生產不同于物質生產的特殊產業規律,卻忽視了技術革命特性也決定著創意的獨特生產方式。當下,中國乃至全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以凱夫斯的學術觀點為藍本,掀起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浪潮,但“凱夫斯理論的致命傷,是沒有把信息革命內生到創意經濟中,所以說它是‘舊’創意經濟,或現代版創意經濟;而我們今天提出的新創意經濟是要把網絡革命內生于生產方式,來搞創意經濟,所以是后現代版的創意經濟”。①他們從工具的使用、創意的產生、需求的變化、利潤的創造、創意人才的涌現等方面,生動地論述了以網絡革命為基礎的新創意經濟與“舊”創意經濟的區別。
從上述情況可見,雖然人們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和探索為時尚短,然而,國內外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卻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已經對此作了大量的探討。他們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論述,為我們從一般意義上把握其含義和特征,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參考價值。但是,目前的研究存在一些局限。主要體現在:
國內外對“創意產業”的大多數研究,盡管也部分論及國民經濟、社會生活的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對文化產業的影響,但從總體上看,是從一般文化產業的意義進行考察的,他們對“創意產業”的劃分也幾乎囊括了所有文化產業的領域,沒有突顯以數字化、網絡化為標志的現代信息技術革命和現代大眾傳播媒介對文化產業的影響。因此,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都應當突出“數字創意產業”的研究和探索。
新“創意經濟”論或“后現代版創意產業”論雖然極大地突出了信息革命或網絡革命的創意經濟的重大影響,論證了新“創意經濟”不同于傳統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性、運行機制和規律,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基于新媒體的“創意經濟”的發展仍然要以一定的文化資源為基礎,與傳統的文化產業、部門具有多產業滲透、融合的重要特征,且數字創意經濟本身即包含了提升傳統文化產業結構的活動。
所以,我們認為,研究“創意經濟”或“創意產業”,既要突出數字化、網絡化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大眾傳播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對創意經濟或產業的重大影響,將數字創意產業置于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先導位置,把數字創意產業的發展狀況作為考察一定區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核心指標;同時,又不宜把數字創意產業與整個文化創意產業割裂開來,而應當重視它們之間的關聯性質和滲透、融合關系。
數字創意產業的內在規定和特征
數字創意產業的內在規定。筆者認為,數字創意產業是文化創意產業或創意產業最為典型的產業形態。而所謂“數字創意產業”是指建立在文化資源基礎之上,運用現代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大眾傳播技術,主要以人(個體和團隊)的精神創造力、技藝才能為動力的企業及其以數字化、網絡化生產方式進行的文化價值的創造、傳播和交易等活動,也包括運用文化創意和新技術提高傳統文化產業附加值的活動。在外延上,構成數字創意產業的核心產業部門包括通信增值文化服務業、互聯網文化服務業、文化和娛樂軟件業、現代影視業、數字(網絡)游戲業、動漫業、數字(網絡)出版業等,同時還應當包括這些核心產業部門與其他文化產業的融合和延伸的產業化形式。如數字動畫與傳統出版業的結合、現代影視與其他文化部門的融合等。
“數字創意產業”這一概念,與西方一些國家和組織提出的“內容產業”的概念有某些相通之處。但是,“數字創意產業”的概念與“內容產業”的概念的區別在于:其一,“內容產業”的概念主要關注的是數字類產品的文化內容,而我們使用“數字創意產業”這一概念,既認同“內容”和“創意”對于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根源性意義,又區別于傳統文化產業,強調數字化、網絡化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現代大眾傳播媒介對于文化資源、文化創意的產業化具有的革命性作用;其二,與“內容產業”的概念把新、舊媒體截然分開不同,我們使用“數字創意產業”這一概念,同時還強調數字創意產業與傳統文化產業的關聯性、滲透性和融合性。
數字創意產業的基本構架和基本特征。根據上述數字創意產業的界說以及數字創意產業發展的現實實際,可以把數字創意產業的產業鏈基本構架描述為:
從這一構架可見,數字創意產業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相互連接的方面:
數字創意產業是主要從事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生產(文化、藝術、娛樂等信息的生產、傳播、交換)的產業。與傳統的物質制造業乃至傳統的文化產業相比較,數字創意產業對物質資源的依賴最少,且具有可迅速和廣泛傳播的特征。數字創意產業的精神生產特征,決定了其產業鏈中決定性的環節在于人的創意或創新;數字創意產品和服務的可迅速、廣泛傳播的特征,又是影響當代經濟生活中人們的創意能夠轉化為產業的重要因素。
文化資源的開發是數字創意產業價值創造活動的基礎。數字創意產業的價值創造活動要以一定的傳統文化為背景或依托;傳統優秀文化資源的開發和文化藝術創造活動為數字創意產品和服務提供了豐富的源泉;從根本上看,數字創意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在于豐富和創造人們新的生活樣式。
個人或團隊的精神創造力、技藝才能是推動數字創意產業發展的根源或動力。數字創意產業體現著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的高度統一。它不僅依托于特定的文化資源,而且必須以新技術革命為契機,以創新為立足點,實現對傳統文化產業的超越;它不僅需要以個人或團隊的精神文化創新為動力,而且需要以個人或團隊的技術創新為動力。因此,缺少具有創意的人才或者缺乏掌握新技術的人才,發展數字創意產業都會成為空中樓閣。
數字創意產業是高新技術產業。數字創意產業進行的文化價值創造和增值活動,是以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大眾傳播技術為基本的技術平臺的。而數字技術已成為現代通信技術、網絡技術和電視、電影技術等信息技術相融合的共同基礎,同時,數字創意產業的產品和服務具有強烈的網絡傳播特性和網絡擴散的外部效應。因此,是否實現“數字化”、“網絡化”,是數字創意產業區別于傳統文化產業的標志性特征。
數字創意產業具有多產業融合的特征。數字創意產業是以多產業融合的企業集群為載體而實現價值創造、傳播、交換和價值增值過程。這不僅因為數字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全面采用,使原先獨立設計運營的傳統電信網、計算機網和有線電視網正通過各種方式趨于融合,由此使三類不同的業務、市場和產業也日趨相互滲透、融合,而且,由于文化本身是具有廣泛的社會生活總體性的概念,數字創意產業作為文化產業,通過向傳統文化產業滲透、擴展,形成兩者的融合、共生,共同構成或延長了數字創意產業的產業鏈。
界定數字創意產業的根據和意義
我們認為,之所以需要提出數字創意產業的概念,主要的根據和意義在于:
數字創意產業的概念,較為準確地反映了文化創意產業作為“產業”的興起,與新技術革命的浪潮,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信息化、網絡化之間的依存關系。美國《在線》雜志執行編輯凱文?凱利曾經指出?押“通訊是社會的基礎,是文化的基礎,是人文和個人認知的基礎,是一切經濟系統的基礎。這就是網絡如此了得的原因。通訊與文化及社會的關系非常密切,通訊技術改革遠遠超越了僅僅是一個產業部門的范疇。”通訊“在文化、技術和觀念上震撼著我們生活的根基。”②凱利的這段論述,深入地揭示了當代信息網絡技術對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重要意義。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和大眾傳播技術的發展和全面應用,改變和造就了人們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過程的諸環節和諸方面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可以說,沒有由傳統工業社會向現代信息社會、知識社會的轉型,沒有信息技術、通信技術和現代大眾傳播技術的推動,要實現文化創意的大規模產業化幾乎是難以想象的。
數字創意產業是信息時代的先導產業,發展數字創意產業可以提升產業結構,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持續發展。美國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指出:“雖然我們仍然認為我們是生活在工業社會里,但是事實上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以創造和分配信息為基礎的經濟社會。”③傳統的工業化模式是以大規模工業發展為核心,單純以追求經濟增長為社會發展目標,以無限制的能源、原材料消耗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模式,它帶來了資源耗竭、環境污染、糧食短缺等諸多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從根本上宣告了傳統的工業化道路的總危機。而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代表的一大批高新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促進了新的產業群的崛起,使經濟增長模式向知識密集型轉化,其特點是以更少的物質資源消耗和更多的知識或智力的投入,獲得高效的、更少負面影響的健康、持續的經濟增長。從當代產業發展的情況看,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是對傳統工業經濟的一種超越,而數字創意產業則是對傳統文化產業的又一次超越。因此,以對數字創意產業的界定和認識為基礎,通過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重點推動數字創意產業的發展,有利于提升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結構,提高其水平和規模,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社會經濟文化的持續發展。
對數字創意產業發展狀況的評估,是考察一定地區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趨勢的重要依據。信息化、網絡化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趨勢。尼葛洛龐帝在《數字化生存》中指出,“比特”作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為人類社會的基本要素,數字化過程重新定義了人們的生存方式:“信息高速公路的含義就是以光速在全球傳輸沒有重量的比特。當一個個產業攬鏡自問‘我在數字化世界中有什么前途’時,其實,它們的前途百分之百要看它們的產品或服務能不能轉化為數字形式。”④數字創意產業引領著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前鋒,預示著一定社會經濟發展的前景。通過考察一個國家或地區數字創意產業的發展狀況,有利于更為準確地揭示該國家或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方式,判斷其文化創意產業乃至整個區域經濟發展的趨勢。
注釋:
①周子琰、姜奇平:《創意經濟新論――中國藍海風暴》,新星出版社,2006年。
②〔美〕凱文?凱利:《網絡經濟的十種策略》,蕭華敬、任平譯,廣州出版社,2000年。
③〔美〕約翰?奈斯比特著:《大趨勢――改變我們生活的十個新方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
篇3
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在經歷了以生產要素為動力和以投資為動力的經濟發展階段后,人類社會正在走向以創意為動力的經濟發展新階段。越來越多的國家依靠文化創意產業帶動了本國的產業升級與經濟進步,以英國為例,在經歷了傳統制造業持續衰退的打擊之后,1998年,布萊爾政府成立創意產業工作組并制定《創意產業路徑文件》,指導和推動本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美國,創意產業更被認為是知識經濟的核心與動力,成為美國保持和提升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關鍵性因素。發達國家的成功加深了我們對文化創意產業價值的認識,從21世紀開始,國內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呼聲日高,措施迭出,成果可喜。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大城市的文化創意產業已初露鋒芒,業界熱情高漲,政府積極支持。
創意與創新、創造的區分
創意與創新、創造語義相近,容易混淆。一般而言,三個概念都是指通過人類的創造性勞動,產生一種前所未有的事物或思想。然而,三個概念在外延上還是存在明顯的區別。創造常常與發明聯系在一起,指人們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首創前所未有的事物”(見《辭海》),雖然創造一詞也常被引申到其他領域,但其核心含義仍是指在科學技術上取得新成果。至于創意,應理解為在社會文化領域的新觀念、新思想、新設計,與人類的精神文化活動相聯系。盡管在很多情況下,創意也會借助于某種物質載體表達出來,例如新穎的服裝設計,獨特的產品造型等,但其滿足的仍然是人類的一種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的仍是一種文化體驗。創新是一個使用頻率極高的概念,按照熊彼特的觀點,創新是指"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新組合",這包括:引進一種新的產品;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開辟一個新的市場;獲得一種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給來源;實行一種新的組織形式。創新并不等于發明,一種發明只有應用于經濟活動并成功時才能算是創新。不難看出,創新更多的是指經濟商務層面的創造性活動。
事實上,在不十分嚴格的語境下,上述三個概念常常被混淆,例如,單純的技術發明有時也稱為創新,而有助于一種技術發明的新設想、新觀點也被稱為創意等。于是一部分學者主張將任何形式的具有創造性和創新特征的產業統統歸結為創意產業,并據此認為在稱謂上應以“創意產業”代替“文化創意產業”。筆者認為,這種泛化創意概念的做法對正確認識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和特征是十分不利的。至少在現階段,將創意界定于社會文化領域,將其與科學技術領域的創造和經濟商務領域的創新區別開來,這對于發現和研究文化創意產業的獨特價值、推動和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都是十分必要的,應保留目前文化創意產業的稱謂,以突出創意的文化特征。
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界定
突出創意的文化特征,并不是要把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混為一談,事實上,當代的文化創意產業之所以倍受關注,其根本原因在于創意本身,正是創意的巨大潛在經濟價值吸引了人們對文化創意產業的關注。各國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過程中,通常會列舉本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范圍,例如英國定義的文化創意產業就包括廣告業、設計業、電影、表演藝術、出版業等10余種產業。北京市統計局劃定的北京地區文化創意產業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旅游休閑娛樂;其他輔助服務等9大類。從傳統的產業分類視角看,文化創意產業與通常意義上的文化產業有著很大程度的重合,這導致許多人把文化創意產業誤認為是文化產業的一種新的表述。筆者不同意這種混淆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的觀點。文化創意產業不是傳統國民經濟統計意義上的產業概念,文化創意產業產生于新技術條件之下,是對產業鏈的分解重組,滲透于產業鏈的各個環節。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與關鍵是創意,只是因為文化產業中的創意性活動更為直接、更為密集,才使得各國在沿用傳統的產業分類概念來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的范圍時,將許多屬于文化產業范圍的完整產業包含其中。
從總體上看,文化創意產業所生產的產品可以分兩大類:一類是消費性文化創意產品,即直接滿足大眾消費的文化產品,例如電影電視作品、電子游戲、文學作品、音樂及表演藝術等,提供此類產品的產業類似于傳統產業分類中的文化產業;另一類則是生產性文化創意產品,即為包括文化產業在內的各產業提供中間產品,如劇本、服裝設計、工業品外觀設計、廣告方案、軟件等,這些屬于相關產業的文化創意,為產業鏈中的重要乃至關鍵環節,但本身卻不能用文化產業加以概括。
文化創意產業與產業的文化創意二者的關系
文化創意產業超越了一般的產業概念,打破了傳統的產業界限,是對產業鏈中文化創意環節的提煉、分解與重組。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滲透到從制造業到服務業,從文化產業到一般產業的所有產業之中,任何產業都會因成功的文化創意而獲得價值的提升。那種試圖沿用傳統觀點,將文化創意產業限定在某種成型的、完整的產業范圍之內的做法,無助于我們對文化創意產業巨大價值的認識。
產業中的文化創意因素無所不在,并占據產業價值鏈的高端。產品設計、建筑設計、手工產品的制作、藝術品設計與制作、廣告創意等等,創意活動與幾乎所有的產業相關。發掘每一個產業中的文化創意因素,以文化創意來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培育只屬于自己的核心競爭力,這不僅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題中應有之意,更成為體現文化創意產業價值的關鍵。意大利的成功就是對這一觀點最好的詮釋。當物美價廉的“中國制造”因規模化生產和低廉的勞動力成本而行銷全球時,意大利制造業卻利用自身優勢,摒棄規模化的工業生產老路,以文化創意產業為基礎,在汽車、時裝、工藝品等工業設計、時尚創新及手工制作等方面闖出一條獨特的發展之路,不僅使本國的文化創意產業蓬勃發展,也使著眼于精細生產、個和高附加值的“意大利制造”在世界市場獨樹一幟。“中國制造”由于附加值較低,給中國的經濟帶來的貢獻到底有多大,歷來存在較大的爭論,與此不同的是,“意大利制造”無可辯駁地推動了該國的經濟復興。
毫無疑問,產業中的文化創意才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認識到這一點是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的。在文化創意產業大行其道的今天,仍有很多人對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存在疑問,其根源就在于沒有重視產業中的文化創意因素,僅僅把那些能夠提供成熟文化產品的產業(例如影視產業、出版業等)看做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全部。以北京為例,對于北京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良好基礎與有利條件,人們所持的觀點是比較一致的,但對于文化創意產業能否成為北京的支柱產業則有很多異議,部分學者或政府官員認為,文化創意產業不可能象制造業,如汽車、鋼鐵等行業那樣,在解決就業和貢獻稅收方面發揮巨大作用。筆者認為,之所以會有這種觀點,主要是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存在片面性,忽視了產業中的文化創意因素。應該看到,文化創意產業是以文化為基礎、以創意為核心,具有高滲透性的產業,可以與其他產業部門相互融合,促進產業的升級。將文化創意產業與傳統產業對接,可以有效地提升產業的競爭力、提升城市的競爭力。作為國家的首都和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的產業發展面臨資源和環境的巨大壓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則為北京走出目前的產業發展困局,創造首都經濟新的輝煌提供了一條重要的路徑。
篇4
自從20世紀90年代起,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實現經濟結構轉型、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目前,全球文化創意產業每天創造的產值高達220億美元,并以5%的平均速度遞增;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之一。2011年,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將文化創意產業打造成為國家支柱產業之一;在政府的支持和政策扶持下,文化創意產業在中國取得較大的發展,并正在逐步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雖然文化創意產業在世界各國取得較快發展,但也存在概念范圍不統一等問題。目前,世界各國關于文化創意產業概念范圍的界定仍存在差異;即使同一國家的不同地區,在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范圍界定上也存在差異。這導致政府無法掌握各個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水平、并制訂針對性的政策,影響其長期發展。本文在對創意產業相關文獻進行回顧的基礎上,對創意產業概念來源、衡量標準和分類方法進行綜述,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可以通過的創意產業界定方法。最后,本文還對創意產業的發展戰略進行了討論。
二、創意產業概念的提出
1. 文化產業的提出。文化產業起源于文化產品的商業化生產,始于19世紀、并于20世紀早期在資本主義國家得到進一步發展。文化產業的概念由Adorno和Horkheimer于1947年提出,目的是引起社會對藝術商品化的批判性關注。
在20世紀的后50年,文化產業得到迅速發展,其原因包括:(1)社會經濟取得快速發展,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奠定物質基礎;(2)技術進步使個體休閑時間增加;(3)消費者文化水平提高,對文化產品需求增加;(4)電視等新媒介、新媒體的出現,也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奠定硬件基礎(Hesmondhalgh, 2002)。到20世紀80年代早期,文化產業的增長已經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對于政策制定者來講,忽視文化產業的發展已經變得不可能”(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
雖然文化產業在20世紀后期取得較快發展,但是關于文化產業的概念和范圍始終存在爭議。Horkheimer和Adorno(2002)認為文化產業主要涉及生產娛樂性產品的行業,包括廣播、電影、出版、音樂等,但不包括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博物館、美術等與藝術相關行業。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2004)認為,文化產業指利用創意、文化知識和知識產權生產具有文化和社會意義的產品和服務的行業。
2.創意產業的提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最早由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門于1998年提出。創意產業這一概念提出的原因包括:(1)政治原因。隨著后工業時代的到來,英國政府為扭轉在世界競爭中的不利地位,提出文化產業的概念,但收效甚微;1997年英國大選后,布萊爾政府為樹立新的政治形象,提出創意產業的概念;(2)經濟原因。創意產業概念的提出,進一步強調文化產品、休閑、娛樂等創意活動對經濟的貢獻,有利于推動以知識產權開發為基礎的新興行業發展(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Galloway 和 Dunlop,2007;Foord,2008)。
根據英國文化、媒體和體育部門的定義,創意產業指依靠個人創意、技術和天賦,從事知識產品的生產和開發,并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崗位潛力的行業(DCMS,1998)。此后,該定義被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香港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采用,但在具體產業范圍上又存在差異。
3. 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的區別。關于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的區別,學術界仍存在爭議。Cunningham(2004)認為兩者興起的時間存在差異:文化產業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早期,是早期技術進步的產物;創意產業興起于21世紀初,是技術變革的產物。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2004)認為文兩者的范圍存在差異:文化產業是從當時場景中產生創意內容的行業,而創意產業則是從版權和創意內容分銷中產生價值的行業。
雖然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仍存在上述爭議。但多數學者認為,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采用創意產業這一概念的原因在于:(1)在知識經濟背景下,創意在經濟發展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2)從實踐角度看,把文化產業歸入創意產業的范圍是多數國家的慣例(Galloway 和 Dunlop, 2007;Foord,2008)。
三、創意產業衡量標準
盡管在過去20年,創意產業引起學術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廣泛關注,但是關于創意產業和創意產品的衡量標準仍不清楚(O’Connor,1999)。Galloway和Dunlop(2007)在總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創意產業和創意產品的五個衡量標準:(1)創意性,指創意產業常被描述為以創意為基礎的行業,創意是其關鍵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創意產業的標準之一;(2)知識產權,這是創意產業的組織原則,也是定義創意產業的基礎,允許產權擁有人對產品行使經濟權和道德權;(3)象征意義,指創意產業在某種程度上是象征意義的產生與傳播,是創意產業的重要特征之一;(4)象征價值,指創意產業具有傳播新概念、新思想和新方法的特點,是創意產品的重要特征之一;(5)生產方式,指創意產品具有獨特性特征,定制化程度較高且無法進行大規模標準化生產。
四、創意產業分類方法
通過文獻分析發現,目前對于創意產業分類主要有兩種方法:傳統行業分類法和社會網絡分類法。行業分類法出現得比較早,目前為許多國家所采用;社會網絡分類法由Potts等人(2008)提出,以復雜社會網絡市場為基礎定義創意產業,目前在實踐中應用還比較少。
1. 傳統行業分類法。傳統產業分類是以國際行業分類體系為標準,以生產方式和產出為基礎對經濟活動進行分類,主要關注該行業生產什么以及如何生產等問題(Potts、Cunningham、Hartley、和 Ormerod,2008;Foord,2008),如英國DCMS在國際行業分類體系指導下,以創意輸入和知識產權產出兩個方面為標準對創意產業進行分類。
傳統產業分類法受到了一些學者的批評和質疑,認為該種分類方法存在分類過寬、過窄和分類標準不統一等方面的問題(Roodhouse,2001;Florida,2002;Garnham,2005;Hartley,2005)。盡管如此,該種分類法仍然被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采用,如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臺灣、上海等。
Throsby(2008)在總結現有分類的基礎上,提出了創意產業同心圓模型。該模型認為創意產品和創意服務的價值包括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兩個方面,而文化價值是創意產業與其它產業的最大區別。評估一個行業是否屬于創意產業,主要是通過評估該產業中文化創意所占的比重。因此,處于創意產業核心地位的是那些產出中文化創意所占比重最高的產業;在從核心向擴展的過程中,文化創意在產出中所占的比例逐漸下降。根據這一標準,Throsby(2008)將創意產業分為四個層次,從核心到依次為核心創意產業(如文學創作、音樂創作等)、次核心創意產業(如電影創作、攝影藝術)、廣義創意產業(電視廣播、電腦游戲等)和相關產業(如廣告、建筑、設計等)。
2. 社會網絡分類法。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許多學者認為,傳統的創意產業定義已經不能與目前經濟環境相適應,原因包括:(1)標準的行業分類體系產生于半個世紀以前,當時以生產制造為導向,而當前則以服務為導向;(2)從組織形式看,傳統行業分類以宏觀經濟理論為基礎,而當前經濟形態主要由經紀人、價格、商品、公司等微觀經濟結構構成;(3)消費者選擇行為不再由傳統需求理論中所描述的動機決定,而是由復雜社會網絡體系中其他人的選擇行為決定(Potts等人,2008)。
在此基礎上,Potts等人(2008)提出,創意產業是由一系列采用新觀點在社會網絡中進行生產和消費的組織所構成的產業。該定義不再從個人創意出發,而是關注復雜社會市場網絡體系背景中的個人行為。因此,創意產業是由生產具有新穎使用價值的商品和服務的組織構成的集合,在這些貨物和服務中,消費者的選擇原則并沒有建立起來。從該角度看,創意產業可以被定義為社會生產和消費中由新原則支配的產業。
在此定義下,創意產業的分類標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該產業經濟活動是否涉及社會網絡的創建和維護;(2)該產業經濟活動的價值是否產生于社會網絡中,并通過網絡規制的選擇、生產和消費產生。根據此種分類標準,農業、采礦、選礦等價格和市場已經穩定的制造業,及并非由社會網絡決定的職業技能行業(如教師、護士、博物館、古典藝術、演出等)均不屬于創意產業。
社會網絡分類法雖然提出比較晚,但是對于創意產業分類體系建立和產業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義,表現在:(1)社會網絡分類法從網絡結構入手,以社會網絡分類為基礎,能夠更好地跟蹤和分析一般經濟體系中所包含的創意產業,為進一步制定發展創意產業分類方法提供原則和理論依據;(2)社會網絡分類法將網絡、復雜性和進化三個概念相結合進行分析,這與以往的單一分析方法存在本質區別;(3)在傳統定義下,政府政策以支持補償為主,而在社會網絡定義下,政府通過協調不同部門之間的關系,解決市場失靈問題,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4)社會網絡定義法通過分析技術進步對社會網絡的影響來評估其對創意產業的推動作用;(5)該定義有利于通過對創意產業中市場、機構和相關企業的詳細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創意產業對出口、社會就業等方面的影響作用(Potts等人,2008;Foord,2008)。
五、研究結論及其對創意產業發展的意義
本文通過對創意產業概念來源、衡量標準和分類方法的研究,得出以下結論:(1)創意產業和文化產業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只是適用時間和范圍不同;(2)創意產業和創意產品可以通過創意性、知識產權、象征意義、象征價值和生產方式等五個方面進行衡量;(3)創意產業的分類包括行業分類法和社會網絡分類法兩種,前者簡易于操作但分類標準不統一,后者分類準確,但不易于操作。本文的研究對于創意產業的發展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1. 政府應該從宏觀上為創意產業制定統一的分類標準,這是國家對創意產業進行管理扶持的基礎。傳統的分類標準不統一和分類混亂,造成各個地區在創意產業的統計上也存在較大差異,使政府無法準確全面地了解其實際發展情況,并制定針對性的政策方針。同時,分類標準的混亂,還容易造成政府無法從整體上對創意產業的發展進行規劃,以至于出現不同地區重復發展和資源浪費的局面。
2. 企業應該把握創意產品的本質特征,著力提高其創意性、象征性和象征價值,開發具有高附加值的創意產品。目前國內發展的現實情況是,很多創意產品的附件值較低,缺乏創意性和象征性,而僅僅是與創意相關的產品。為了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和創意產品價值的提高,企業必須著力提高創意產品的創意性和象征性,打造其核心競爭力。
3. 在對創意產業概念范圍進行界定的基礎上,政府可以對整體創意產業進行劃分,統籌規劃,確定發展的優先順序。政府首先應全力支持具有高創意性和高象征性的創意產業,其次是對其周邊相關產業的支持,并逐步構建形成多層次、有梯度的發展格局。
參考文獻:
[1]Hearn, G., S. Cunningham and D. Ordo?ez, Commercialism of Knowledge in Universities: The Case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Prometheus, 2004. 22(2): p. 189-200.
篇5
(二)價值鏈理論。
1985年,邁克爾·波特教授在其所著的《競爭優勢》一書中首次提出“價值鏈”這一概念,認為“每個企業都是在設計、生產、銷售、發送和輔助其產品的過程中進行種種活動的集合體。所有這些活動可以用一個價值鏈來表明。”企業的價值創造是通過一系列活動構成的,這些活動可分為基本活動和輔助活動兩類,基本活動包括內部后勤、生產作業、外部后勤及市場和銷售、服務等;而輔助活動則包括采購、技術開發、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基礎設施等。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關聯的生產經營活動,構成了一個創造價值的動態過程,即價值鏈。其實,產業價值鏈不僅存在于單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而且也存在于不同企業的相互協作之中,特別是隨著產業內部分工不斷地向縱深發展,不同企業圍繞價值創造活動形成了相互協作的上下游關系,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產業價值鏈。刑華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價值鏈是由文化創意產業的各個增值環節所構成的有機聯系的整體。在現代信息技術不斷發展以及人們對多樣性文化產品和服務需求日益強烈的情況下,文化創意產業所包含的相關行業逐漸突破了傳統的發展領域,產業功能不斷延伸,推動了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的過程,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鏈整合創造了條件。
二、英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實踐研究
(一)英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狀況。
作為全球最早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國家,在政府引導下,英國創意產業增長速度居全球首位。十多年來,英國創意產業發展迅速,已居全球之冠,并與金融業一起成為英國知識經濟的兩大支柱。據官方統計,過去10年英國整體經濟增長70%,而創意產業增長了93%。英國自1997年以來,創意產業產值年均增長9%,大大超過傳統工業2.8%的增長率,是其他傳統產業的3倍,對經濟的貢獻率達4%。統計資料顯示,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已經超過了任何一種傳統制造業所創造的產值,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英國政府推動經濟增長與降低失業率的有效發展策略。
(二)英國發展創意產業的措施
1、完善法制,大力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文化創意產業健康發展的命脈。為此,英國政府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文化產業政策,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從法律和制度方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例如,1993年頒布《彩票法》,1996年頒布新的《廣播電視法》,以及《著作權法》、《電影法》和《英國藝術組織的戲劇政策》等等,從而在制度上確保了文化市場的健康持續繁榮。2、科學規劃,多頭并舉,大力推進創意產業發展。政府是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政府有責任營造一個適宜產業發展和企業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近年來英國創意產業的發展和政府積極的推動政策相契合。政府從支持文化創意產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企業財政扶持、知識產權保護、文化出口扶持等方面積極推動創意產業在全社會的發展。3、資金保障,重視人才。創意產業從業者多為中小型企業,甚至是以個人工作室方式存在,資金是中小型創意企業創辦與發展的關鍵。英國創意產業發展中往往會遇到缺少資金、研發投入不足、無力開拓海外市場等問題。因此,政府積極支持那些有創新能力的個人或業者,為其提供發展所需的資金,以免埋沒了許多創意構思及商機。人才是發展創意產業的另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創意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源源不斷的人才隊伍,要靠對青少年的創造力、想象力的重視、開發和創意能力的培養。對青少年進行藝術教育與創造力培養是文化創意產業長期發展的基石。
三、結論及啟示
(一)幾點結論
1、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尚無統一確切的定義。雖然有關文化創意產業文獻研究的內容比較廣泛,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時間畢竟有限,許多研究還基本停留在表面,缺乏系統性的研究,整體比較零散。文化創意產業概念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確切的定義。2、缺乏統一的統計標準。目前,對于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范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樣各個國家的統計口徑就存在很大差異,無法進行直接比較,更為重要的是,當政府在決定是否支持某一產業部門時,由于缺乏具體數據和統計資料而難以進行抉擇,因此給政府的公共政策選擇造成了一定的障礙。3、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是“創意”。從本質上看,文化創意產業是以“文化”積累為根基,對知識作為最具活力、最具價值創造力、最具可持續的生產要素的廣泛認同,其核心是基于“創意”。
篇6
一、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
“文化創意產業”、“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內容產業”、“版權產業”、“體驗產業”、“注意力經濟”等,在寬泛的經濟學研究中,普遍被視為同一概念,雖然每種定義所包含的產業部門不盡相同。在這里作為概念的回顧,姑且也認為它們是同一產業,對于其區別與聯系則在下文的分析中給出。
(一)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回顧
一般認為,對產業進行定義有兩種方法:分析式定義和枚舉式定義。分析式定義是一種“產業特征+屬概念”的定義方法,枚舉式定義則是例舉出產業所包含的所有產業部門。分析式定義是一種普遍適用的方法,通過分析式定義可以建立產業的精確界限,并可以根據該定義建立枚舉式定義。枚舉式定義一目了然,使人易于接受和理解,且利于對產業的統計和計量。目前,研究文化創意產業的文獻中,使用最多的是枚舉式定義或分析式+枚舉式定義。
凱夫斯(Caves)認為,“創意產業是提供寬泛地與文化的、藝術的或僅僅是娛樂的價值相聯系的產品和服務的產業,它們包括書刊出版、視覺藝術(繪畫與雕刻)、表演藝術(戲劇、歌劇、音樂會、舞蹈)、錄音制品、電影電視、甚至時尚和玩具”。托斯(Towse)對創意產業的定義:“目前,文化產業也叫做‘創意產業’,是批量生產具有豐富創意和文化內容的產品和服務的行業,其重要特征是規模的工業生產和文化內容的結合。文化內容多數源于生產文化產品時雇傭的經過專業訓練的藝術人員(創意藝術家、表演家、匠人等),同時也來源于附著在消費品上的社會重要性”。斯羅索比(Throsby)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包括三個方面:“(1)在生產中融入某種形式的創意;(2)與象征意義的產生或傳播有關;(3)它們的產出至少潛在的包含某種形式的智力財富”。霍金斯(Howkins)把創意產業界定為其產品都在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內的經濟部門。知識產權有四大類:專利、版權、商標和設計,每一類都有自己的法律實體和管理機構,每一類都產生于保護不同種類的創造性產品的愿望,每種法律的保護力量粗略地與我上述所列順序相對應。斯科特(Scott)認為那些生產作為工具服務于娛樂、溝通、怡情養致、裝飾、社會地位等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產業屬于創意產業范疇,并且它們存在于兩種“純”藝術中,正如電影或音樂所反映的那樣,或是結合更為適用的功能,如家具或服裝等。
分析式+枚舉式定義主要出現在各國的研究報告和國際組織的文獻中,由于枚舉產業大同小異,且占用大量文字篇幅,在此不作詳述。國內也有很多學者給出了各自的定義,但其內容與以上定義類似,也不再贅述。
(二)從定義看文化創意產業特征
由于“特征+屬概念”的分析式定義方式,能夠明確的劃分產業界限,因而也是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的理想方式,所以在這里,有必要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特征進行分析。凱夫斯的定義中,創意產業的特征是與文化、藝術或娛樂有關,如果將藝術和娛樂歸結為廣義的文化中,那么凱夫斯描述的創意產業特征即是文化內容。托斯則明確指出了創意產業的重要特征是規模的工業生產和文化內容的結合,因而,與凱夫斯的定義相比,托斯定義的內涵更加狹窄,因為其多了規模工業生產的限制。與托斯的定義相比,斯羅索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相對寬泛的,因為他沒有提及工業規模生產的標準,可以看作是純文化產業。但又是相對狹窄的,因為其包含了另外兩個標準,符號內容和智力財富。符號內容這一點,指出了創意產業是處理符號、信號等內容的,這與斯科特的認為數字和信息技術在生產過程中發揮著主要作用,符號形式的生產更多地并不依賴于人類體力和智力勞動的大量投入的觀點是相一致的。智利財富標準與霍金斯的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相一致,這一標準指出了創意產業是與版權緊密相連的,但筆者認為,智力財富不能作為創意產業的特征出現,因為版權不是一個穩定的概念,其受到版權的實質性修改的影響,且智力財富不僅僅包含文化內容方面的智利財富,也包括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智利財富,因而,智利財富是創意產業的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發現,無論哪一種定義都將文化內容這一特點包括在內,因而文化內容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最核心特征,僅用此一項特征來衡量的是最寬泛的文化產業的定義。而符號內容和規模工業生產則是創意產業的重要特征。
(三)各種命名方式之間的異同
以上我們提出了文化創意產業的不同命名方式,在這部分,將對這些名詞進行正式的梳理和分析。下表為不同國家和國際組織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命名方法。
透過這些命名方法,針對這些產業所包括的部門進行比較,其所包括的行業大同小異,因而內在必然存在一定的聯系。在這里,筆者試圖通過邁克爾?波特在《競爭優勢》一書中提出的價值鏈(valuechain)方法對其做出分析。波特在書中指出:企業的每一項生產經營活動都是創造價值的活動,企業的一切互不相同但又互相關聯的生產經營活動,形成了創造價值的動態過程,這項動態過程稱為價值鏈(Value Chain)。
在分析制造業價值鏈的過程中,他將整個價值的生產過程分為5個階段:(1)輸入后勤;(2)制造;(3)輸出后勤;(4)營銷;(5)服務。那么相應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也可以劃分五個階段:(1)引入:這是將文化內容引入創意產品生產的過程,文化內容直接決定了產品的基調。(2)產品形成:這一過程是經理、生產商、編輯、設備供應商、電影和照片實驗室、技師等擁有不同技能的人共同創意,并形成產品的過程。從知識產權的角
度看,這一過程是專利、版權和商標所要保護的核心內容。(3)流通:這是文化產品流通的過程,其中的參與者主要是商、發行人及各種參與促進流通的中間人。(4)發送:這部分是與消費者的直接接觸點,也是產品流通的末端,主要包括劇院、電影院、書店、音樂廳、電視頻道、博物館、雜志等。(5)售后:包括批評家的角色、消費者評價收集等。
根據對文化創意產業生產五個階段的劃分,可以看出在不同階段其所側重的重點不同。引入階段,側重于文化內容的挖掘與導入,是一個“原料”投入的過程,所以將這一環節看作產業核心的人將其命名為內容產業。產品形成過程凝結了眾多擁有不同技能人員的創意勞動,因而也形成了產品的版權核心,所以將這一環節看作產業核心的人或將其命名為版權產業。流通是一個產品宣傳和傳播的過程,通過這一過程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和眼球,為下一步的發送做必要的準備,所以這一環節可稱為注意力經濟。最后,發送和售后是將產品交給消費者的過程以及聽取反饋的過程,這個過程帶給消費者的是一種體驗,因而可稱作體驗產業。同樣是由于側重點的不同,將文化內容看做這個產業核心的人,將其命名為文化產業。將創意過程看做產業核心的人則將其命名為創意產業,而文化創意產業是二者的折中,但在價值鏈這個分析框架下,筆者認為這三個詞的含義應該是相同的。
另外,對文化創意產業這個詞也有兩種不同的理解。一種是文化產業(狹義的文化產業,即藝術產業)+創意產業,這是一種包含了傳統藝術生產的一種廣義理解。另一種是將文化作為形容詞,表示以文化為內容的創意產業,這是對文化創意產業的一種狹義理解。本文以上關于價值鏈的分析,也使用了這種狹義的理解。因而廣義的文化創意產業包含了狹義的文化創意產業和傳統的藝術產業。事實上,傳統的藝術生產的生產方式,相當于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其產業規模可以說微不足道,但卻為創意產業生產提供了藝術內核,所以筆者認為兩種理解都是合理的,只要在使用和統計計量中加以規定了區別就可以了。
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脈絡
(一)從文化到文化產業
要了解文化產業首先應先了解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一般來說可以從三種角度進行理解:(1)最狹義的將文化理解為“藝術”,如舞蹈、繪畫、表演、攝影等述用“意識”來完成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主觀性。(2)人類學或社會學框架下的用來描述一個群體所分享的一套態度、信仰、習俗、價值和實踐。這個群體可以被定義為政治上的、地理上的、種族的或者具有其他共同特點的人,如愛爾蘭文化、猶太文化、青年文化、企業文化等。(3)文化作為一個產業部門的劃分工具,這種定義具有更多功能的導向。斯羅索比在他的著作《文化經濟學》中認為這種對文化的定義“由一群人完成的活動,這些活動的產品起到對人們啟迪或教育的作用。這里文化被用作形容詞(如:文化產業、文化部門、文化產品等)。如果說文化是一個藝術或社會學的范疇,那么從斯羅索比的定義開始,文化已經具有了經濟學的意義,文化產業就是文化和經濟的相互融合。關于文化經濟到底是文化的經濟化還是經濟的文化一直存在爭論,但文化產業作為一種新的產業形式則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之所以叫做文化產業是因為文化的生產已經不僅僅停留在藝術或共同價值的創造上面,而是形成了整個的文化生產的產業鏈。如攝影作品,已不僅僅是由攝影師獨立完成,自產自銷,而是要經過攝影師的創意拍攝,平面設計人員的技術制作,廣告媒體的宣傳包裝,經濟人公司的管理協調,營銷人員的推廣銷售等多個環節才能進入最終消費品市場。再如文化旅游業,其已經不再停留在對某一種文化信仰、風俗習慣內涵的挖掘,而是通過對一種文化內涵的詮釋帶動一整個產業鏈的發展。文化旅游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不僅僅是門票收入這么簡單,還包括旅游推介過程中攝影攝像行業的發展,廣告宣傳媒體的業務,旅游圖片書籍的出版發行行業,各類相關旅游紀念品的開發,餐廳、賓館、零售、客運等行業的發展。因而,文化旅游產品的開發是一個更長的產業鏈條。
(二)從文化產業到創意產業
相對于文化產業,創意產業是一個相對新的詞匯,無論從學術、政策還是產業的角度。根據上文提到的文化的含義,最狹義的文化產業是指的就是藝術產業,這也是最被大眾所接受的一種理解。在西方,將商業廣播、電視、電影列入文化產業則是在20世紀70、80年代。而這一時期,我國這些行業仍然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由國家投資、國家經營的。進入90年代,新經濟的興起和ICT產業部門的繁榮給文化產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文化產業已經不再是藝術、或媒體本身,而是與數字技術密切結合在一起。新經濟技術和組織優勢改變了產業與消費者和公眾之間的關系,文化消費逐步擺脫了以來中央媒體的生產模式和現場消費模式,互動、趨同、網絡成為產業的關鍵。同時,與傳統的藝術產業相比,由于創意產業的商業化模式,其產品大多數是工業規模生產的,這一點也是創意產業與狹義文化產業的一個主要區別。另外,創意產業很少是國家層面的,而往往是全球化的或者地方化的。創意產品已成為很多西方國家的最重要出口產品,2007年美國的視聽產品出口僅次于航空業和食品業。1998年,英國最大的單項出口為與辣妹相關的產品。1996年英國的搖滾音樂家對英國國際收支作出的貢獻已超過了鋼鐵工業。而在格拉斯哥等歐洲文化之都的創造過程中,每個城市都體現了強烈的地方化風格。總之,創意產業的概念是對原來狹義文化產業概念的生發和拓展,它是以新經濟為基礎,以工業規模生產,全球化或地方化為特征的產業。但如我們在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回顧中所分析的,創意產業離不開文化內容,所以其最精煉的經濟學概括應該是將傳統的文化內容作為中間投入品進行規模化生產的產業。
(三)從國有部門到私人部門
這一點只是針對一些國家來講的,因為在美國,只有極少數部門是國有化的,文化產業最初就是商業化經營模式。其文化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在市場競爭機制下,依靠商業運作,讓最好的文化產品流行于市場,為媒體等社會潮流的引領者認知和接受,繼而影響大多數民眾。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目前美國文化產業的經營總額已高達幾千億美元,文化產品出口全球第一。正是美國商業式的文化在全球的流行與風靡,迫使歐洲、日本、韓國包括我國在內,對文化部門進行重新思考,并進行改革。
自18世紀工業革命一直到20世紀70、80年代以前,歐洲文化都處于世界領先的地位,其中包含著一
條十分明顯的軌跡:一方面,由古典殿堂文化位居主流,到近代市民文化興起,再到當代大眾文化大發展;另一方面,文化由精神活動轉變為大規模的文化產品生產。在這個過程中,很多歐洲國家都經歷了文化產業由國有部門到私人部門的逐步轉變,這一轉變主要體現在文化預算占國家總預算的比例,以及各文化團體接受國家資助占其自身收入比例等指標上。例如,德國目前的文化產業經營有三種模式:由國家直接投資,如博物館、圖書館、劇院、市民業余進修學院等;由集體企業經營,如文化協會、文化聯合會、文化基金會等;由私有文化企業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如私營文化公司、音樂制作公司等。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改革也緊隨其后。90年代以前,我國的劇團、電影院、出版和報刊等行業都是由國家出資,國家直接經營,并從行政角度進行強制性管理,其產品屬于一種國家訂貨。但隨著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特別是加入WTO以后,引進境外圖書、影視作品的力度逐步加大,文化產業的外部生存環境急劇變化,而國家也因財政等方面的原因,對文化部門做了商業化調整,眾多的文化組織、團體面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競爭。同時,一些文化組織、社團,文化公司、廣告公司、經紀人公司等如雨后春筍成長起來,競爭機制的引入提高了文化產品的制作手段、制作能力和制作水平,管理也更加科學。雖然此時的文化產品依然具有公共產品的某些性質,但其從經營主體和運作方式來看,其已經商業化了。
三、創意產業與創新經濟理論
以上討論了文化產業中“文化”一詞的含義,那么在這里有必要強調一下“創意”一詞的含義。首先“創意(creativity)”包含著“創新(innovation)”、“發明(invention)”、“創造(creation)”的含義,如“時尚創意”、“藝術創意”、“文化創意”等。隨著越來越多的文化經濟學家將創新經濟理論引入文化創意產業的分析,創意產業中的“創意”與創新經濟學之中的“創新”有何異同,一般的組織創新是否也適用于藝術組織等問題成了很多人關注的焦點。托斯強調“創意是文化或創意產業的中心,它在文化創意產業中起到的作用于創新在其他產業中起到的作用相同”。舒馬克(Tschmuck)認為“現有的創新經濟理論幾乎不能解釋創意”。這些都反映了在狹義的文化經濟學當中,“創意”僅僅指文化產業中的創新,在這里,“創意”用來作為創意產業和其他部門創新的劃分標準。而在國內,一些學者就直接將創意與創新等同起來,認為只是中文翻譯的不同形式。
(一)創新經濟理論回顧
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阿羅斯?熊彼特(Joseph AlosisSchumpeter)在其1912年發表的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首次提出了他影響深遠的創新理論,熊彼特所說的“創新”是一種從內部改變經濟的循環流轉過程的變革性力量,本質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實現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一種新組合,創新包括以下5種情況:(1)生產一種新的產品,或者開發一種產品的新屬性;(2)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新方法既可以是出現在制造環節的新工藝,也可以是出現在其他商務環節的新方式;(3)開辟一個新的市場,不管這個市場以前是否存在。(4)控制原材料或配件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不管這種來源以前是否存在。(5)實現任何一種產業的新的組織,比如造成一種壟斷地位,或者打破一種壟斷地位。羅默(P.Romer)在1986年的《收益增長和長期增長》一文中也指出,新創意會衍生出無窮的新產品、新市場和財富創造的新機會,所以創意才是推動一國經濟成長的原動力。索洛(R.Solow)用總量生產函數的方法對技術變遷在經濟增長中的貢獻作了定量研究。美國管理學家德魯克(Drucker)則進一步發展了創新理論,認為創新包括技術創新和社會創新。技術創新作為一種特殊的實踐活動,其主要內容是知識和知識的流動,技術創新的主要原料是知識。而后是創新經濟理論的大發展時代,創新也被總結為:觀念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組織創新等等。
(二)“創意”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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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也面臨著轉型。過去可能是生產加工,然后逐步發展成為服務,提供各種各樣的服務和創新。這樣就要塑造一個環境,為這些產業的孵化提供良好的環境,也就是提供土壤,為發展壯大提供資金和環境支持。
在世界上,很多城市建立創意城市,以后是文化之都還是創意城市,都是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在全球競爭日趨激烈,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增強的形勢下,城市轉型要采取的戰略和模式。這個戰略和模式最主要的,過去依賴自然客體資源的發展專項著重開發人類主體資源,就是人的創造力,解放文化生產力,提高競爭軟實力,從而實現持續發展的戰略轉型。
比如,最早實現工業化的歐洲,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提出“文化之都”概念,每年評選出一個歐洲“文化之都”,金融危機期間還是不斷地評選。如2008年英國第二大海港城市利物浦經十年申請轉型成為歐洲“文化之都”。2009年奧地利第三城市重工業中心林茨經二十多年的轉型也被評為“文化之都”。到了2010年,中國的文化首都是德國最重要的煤炭和鋼
鐵工業基地魯爾區,因為煤炭挖光了,鋼鐵逐步、逐步衰退,在這個情況下,魯爾區逐步成為“文化之都”。
創意產業的概念最早是英國提出來的。因為英國也是最早實現工業革命的國家,他們也是最先提出發展創意產業和建設創意城市的國家。到現在世界大城市都是發達的創意城市,無論是倫敦、紐約、巴黎、東京都是獨具特色的創意產業。200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建立世界創意城市網絡,為各個國家的城市轉型發展助力,這是聯合國教科文衛組織組織的。
現在我們全國有三個城市加入了這個網絡,有深圳、上海是兩個設計之都,成都是美食之都。所以創意產業的發展在世界上是由于人們的需求升級了,我們知道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物質階段得到了一定的滿足,也就是越過溫飽階段之后對文化需求增加了,產品需求需要個性化、多樣化和豐富、多樣的形式,這樣創意產業發展有了社會基礎和廣闊的市場空間。
為什么對這一塊有需求呢?我們知道人類的需求可以分為三個等級:生存型消費、享受型消費和發展型消費,在享受型和發展型的消費都和創意產業密切相關。所以創意產業在這一塊上,如果我們經過了溫飽階段進入小康社會以后,我們就要開始發展這一塊,因為可以增加、擴大我們的內需消費。而轉型當中,中國的方式轉變很重要一塊是擴大內需,我們只有發展創意產業提供享受型、發展型的消費,這樣就可以擴大內需了。如果同樣的服裝、同樣的皮包,享受型消費就要有一定的品牌了。
另外,創意產業的發展也得到科技進步的支持,那就是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現在信息技術的發展創造了嶄新的藝術形式,掌上的數碼對傳統產業就帶來一定的沖擊。它還開拓了新型領域,比如說過去的出版業是紙質出版,現在是網絡出版、電子書大量的出現。所以科技進步也支持了創意產業的發展。從這里就可以說明一下,我們從文化產業說到創意產業,
其實這當中的轉變在于我們講創意產業,更強調它和科技的結合,和其他產業的結合。在講文化產業的時候,可能開始的時候比較局限在文化領域,現在大家也明白這一點,要真正做成支柱性產業,必須和高科技結合,必須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這樣就提出創意產業的概念。因為我們知道創意產業就是要特別強調創新這一塊。
科技進步使得創意產業的產品能夠更適合在網絡或者移動通信工具上進行生產、流通、銷售、消費,這是科技進步領域對創意產業帶來的支持。它不僅提供新的形式、新的傳播渠道,而且它也帶來很多新的消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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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與特點
文化創意產業是互聯網時代的新興概念,它緣起于社會產業的高度市場化,科技力量在各個領域的深層滲透也加速推進了這一產業的發生與發展。它有著獨特的運行方式,在自身的運行與發展過程中同其他產業發生著深刻、廣泛與復雜的聯系。小到一個行業結構的調整,大到一個國家經濟的運行,都與文化創意產業有著密切的聯系。
1.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是創意
有人將文化創意產業簡稱為創意產業,這種稱呼在內涵與外延上都是正確的。上世紀九十年代末,英國最早提出了“Culture Industry”,隨后,這一概念迅速傳遍已經發展或是有意發展創意產業的國家。在幾年的時間內就被全球所接受,并納入到各自國家的發展產業之中。我國最早提出“文化創意產業”這一概念的是上海,隨后,北京、香港、臺灣開始接受。文化創意產業被認為是“源于個體創造力或文化積累、技巧及才能,通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產業,并促使整個行業的提升”。目前,文化創意產業在我國多個產業領域落地開花,很多行業也在發展的過程中逐漸重視并融入到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中。最早加入這一產業的是電影、電視、廣播、音樂等視覺聽覺藝術,他們一改循規蹈矩的模式,將文化創業運用的風生水起,為其他行業的加入打出了成功的范本。
2.文化創意產業的外延是文化
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始終帶有強烈的中國特色,這與其國情和特殊的發展背景有著深刻的聯系。早在上世紀40年代國外提出文化產業的概念時,我國尚未萌發產業意識。文化被認為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直到本世紀初,國家統計局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才將文化定義為產業,并將其作出具體的細分。主體層是文化產業的核心部分,包含了一切視覺、聽覺文化事業和出版傳媒事業;層是文化產業的延伸部分,包括了互聯網文化、線上線下服務、其他休閑交往方式等等;相關層看似離核心最為遙遠,但是其發展潛力最大,包括一切文化產業用品的生產、制造與銷售。
由此可見,我國的文化產業基本等同于文化產出,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為大眾提供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文化創意產業在此基礎上提升了產品附加值,悄然對產業結構發生著優化的影響。
3.文化創意產業的技術支持是數字技術
文化創意產業這一提法本身就包含了兩個看似毫無關聯的事物:文化與創意。我國對于傳統文化的態度常常是本質保護,形式上矛盾。這使得文化或多少受到限制,在傳統中面臨消亡。創意產業試圖用新的技術去扭轉這個局面,最為常見的形式就是在早已發展成熟的傳統產業中注入數字技術。從新整合與挖掘傳統產業的深層含義,使其煥發出新的生機。在歐盟“INFO2000計劃”中,內容產業的范圍非常廣大,一切可以傳播的信息與內容都囊括其中。紙媒、網媒、APP被數字技術包裝成為高度商品化的東西被大眾所消費。這種被稱為內容產品的產業正在改變著人們的工作與生活方式,也在改變著人們交往與溝通的方式,而這一切皆源于數字技術和各種“文化資源”的融合。可以說,是數字內容賦予了文化創意產業新的時代內涵。
4.文化創意產業是新經濟時代下的知識經濟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實際上是將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過程變得更加豐富,或者說,讓她擁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它極大壓縮了以往高新技術在轉化為實際生產力的過程中漫長且復雜的過程,如果文化創意產業不能夠很快的予以轉化,那也就不能稱其為創意,它深入滲透,優化調整發展而來的經濟模式。知識與經濟都在強調創新的重要性,也都在重視人力資源方面不分伯仲,因此,文化創意產業是知識經濟時代下的經濟運行新模式。
二、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關聯性
1.文化創意產業助推其他產業的升級與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有著強大的滲透與融合功能,它打破了傳統的行業限制,將科學、研發、制造、服務、銷售全部融合在一起,使其能夠更加滿足大眾的多樣化需求,在產品檔次上也提高了一個臺階,使產業結構的優化不再是一句空口號,只有產業結構優化到位,產業升級才有可能實現。另一方面,各個產業的主動融合,也使得發展需要的資源更為集中,用最少的成本可以辦成更多的事情,走一條高能低耗的發展道路,打破傳統產業的桎梏,破除升級改造可能帶來的技術停滯困境。
文化創意產業中,主要是信息產業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力度比較大,因此,傳統產業經營要素會不斷被豐富,形成對產品的技術、科技含量、市場競爭力等等硬件方面的滲透;另外,文化創意產業又更側重于文化與觀念的影響,會在傳統行業的實際運營過程之中更加重視企業、品牌與產品的含金量,不斷增加文化比重,提高行業競爭的軟實力,形成對傳統產業在“軟實力”上的整合與提升。
基于這樣的前提,黨的十報告中指出的“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就不單單是在生產要素、生產效率上做文章了,還要在資源的利用與配置上創建機制,發揮出科學技術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持久、全面而深入的積極作用。
2.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其他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文化意產業是這樣對產業結構的優化與升級發生作用的:當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尚不發達時,人們受到來自于產品的影響與制約,而當人們的物質生活發達到一定程度時,自我意識和思想就開始發生作用。我們正是處于這種物質高度發達且持續加速的階段,所以,文化創意產業得以在人們的意識形態上發生作用,同時引導并創造出新的需求,培育出新的需求模式,可以說文化創意產業對產業結構的優化與升級起到的作用遠超于一般想象。它把生產要素與大眾需求直接聯系在一起,減少一切中間環節可能帶來的干擾。為此,重視生產過程中對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實際上是抓住大眾需求,保持核心競爭力最有效的手段。當今產業早已擺脫了資源配置的困窘之態,消費者也不再是被動的接受企業的給予,要想在市場上利于不敗之地必須大力融入文化創意產業。不同的產業之間內部投入與外部產出的關系都不一樣,但是要想協調發展,產業結構的合理性一定是第一位的,理想的產業結構,應當是每個產業所需要的投入都能得到充分滿足,而產出又剛好能滿足其他產業的投入和最終消費的需求,沒有不足也不過剩。最終,產業結構的優化會使得經濟格局成為恰好和適宜的,人們需要什么就生產什么,需要多少就生產多少。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來,消費者的需求完全可以改組產業的結構,甚至帶領新的模式的發生與出現,所謂的蝴蝶效應,在經濟結構產業格局的優化與升級上同樣是有效用的。
3.文化創意產業的優勢會重新調整中心城市的發展格局
中心城市在各方面的資源都比較豐富,這也使得它可以吸引到相對豐富的文化要素,并將其緊緊附著于自身,把文化創意轉化成為實實在在的產品,并推動新的生活方式,引導新的文化現象,培育新的文化習俗。中心城市承擔了文化制高點的作用,也就必須要承擔傳播與輻射的作用,中心城市以強勢之姿深入到非中心城市,添補文化“洼地”,擴大文化創意產業在二三線城市的影響力。因此,中心城市的作用無可取代。
中心城市具備強大的組織、協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能力,可以把創意人才、信息、資金和創新意識等相關的資源集中起來,構成眾多獨立又相關的文化創意企業,并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成為一個比較穩定的組織,共同協調組織發展,使城市獲得全面而深入的文化創意產業規劃、協調和管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的文化知識產權保護還相對落后,如果這一制度不相應的跟上的話,很可能造成創業企業的早夭。
另外,中心城市具有一種得天獨厚的優勢,那就是積淀已久的社會形象。它使得文化創意產品從精神層面上滿足消費者成為一種可能。因此,也就更加看重這張名片。在中心城市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可以把打造一個三位一體的系統,將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品、文化創意企業緊密疊加在城市的大傘之下,形成無可取代的資源優勢。特別提出的是,中心城市要善于運用這些資源,給自己的城市制造一行獨特的名片,不要搞千城一面,這本身也是在倡導文化創意。
4.文化創意產業培育產業結構的核心競爭力
產業結構直接關系到產業鏈條的建立,一個發育良好的產業鏈包括了原料供應、產品設計、產品生產、加工制造、品牌建設、銷售網絡、市場開發等一系列市場行為的。城市的出現本身就是工業化的結果,而城市的發展必將帶動工業化的深入,因此制造行業所依賴的公共基礎設施、機器設備、交通通訊、人力資源等都會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進行重新洗牌。文化創意產業體現的是智力資源的多寡,是教育事業發展程度的最好檢驗,是勞動者綜合素質的集中體現,所以以人才為基準去進行企業建設,這條路是正確的。更何況,沒有長時間的改造,人才的積累是不可能得到一個比較理想的狀態。人才建設應該是與企業的品牌塑造同步進行的,它需要國家、所在城市、企業三方共同發力,尤其要耐得住長時間內都沒有實際成效的現實,要相信培育的過程雖然很難,但一旦體制成熟,機制完善,其所發揮的長效機制是誰也不能取代的。而其形成的較高的準入門檻,使其他城市、企業難以趕超,最終形成強大的、穩固的市場壟斷,擁有強大的市場競爭力,如此優化的產業結構,會在較長的時間段內發揮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應。
三、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文化創意產業是一個內涵O為豐富,外延極為廣泛的趨勢性產業,其與產業之間緊密的關聯性,對產業結構產生的深刻影響,最終會體現在產業的核心競爭力上,從而提升國家的綜合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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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達》驕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號》創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紀錄。在第82屆奧斯卡金像獎的角逐中,《阿凡達》獲得三項大獎,“最佳藝術指導”、“最佳攝影”和“最佳視覺效果”。該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種制式,在中國國內,不僅出現了連夜排隊搶票的景象,在一些沒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現了組團去附近城市只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達》的“壯舉”。這樣的瘋狂和癡迷,從現實的角度,展現了新媒體藝術的絕佳魅力。
新媒體有三個基本特征:一是改變了傳統媒體的傳播形態、狀態,二是增強了信息傳送的互動性和即時性,三是實現了高科技、多技術、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體藝術以信息科學和數字技術為載體,以現代藝術為內容,以大眾傳播科學理論為綱領,將信息通過媒介的傳播技術將科學與藝術的高度融合,應用到文化、藝術、商業、教育和管理領域,并且,以此對文化藝術本身和文化產業產生重大影響。
二、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新媒體藝術元素
(一)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界定
文化創意產業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來自以英國為首的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政策文件,因此帶上了濃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與其國家本身的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和認知有著密切聯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認同意義的概念目前還未產生。我國近年來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文化部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中,仍未采納“文化創意產業”這一說法,而是保留了過去的稱謂“文化產業”。
澳大利亞昆士蘭科技大學教授、澳大利亞創意與創新重點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項目主管、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知名文化創意產業學者約翰·哈特利認為,文化創意產業著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創意藝術,這主要表現在個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產業即質量因數,這兩方面的結合。它是近些年來在新知識經濟范圍內的信息通訊技術,就是我們所說的新媒體技術的語境下,它們在理論和實踐中提供城市消費者交互式運用的概念[1]。
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研究領域領軍人物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金元浦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是在當今全球化條件下,以新媒體傳播方式為主導,以藝術文化消費時代人們的精神需求為基礎,以高新技術傳播為支撐,以文化經濟全面結合為自身特征的,國家、行業、技術領域交叉或創建的新型產業集群[2]。以上二位國內外著名學者對文化創意產業區別文化產業的認識中,都強調了新媒體技術和網絡等新傳播方式這類要素的創意地位。
而各國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也不盡相同。英國將其分為13類,包括廣告、建筑、藝術品交易、工藝品、時裝設計、電子出版、時尚、互動休閑軟件、影視、音樂、表演、電視廣播。 美國依舊版權分為4類:核心版權產業、交叉版權產業、部分版權產業、邊緣支撐產業。聯合國則分為傳媒、卡通、電影、娛樂、網絡游戲、旅游、文化、網絡信息、音樂、戲劇藝術、藝術博物館等。
(二)新媒體藝術的概念
新媒體藝術的先驅羅伊阿斯科特認為,連結性與互動性為新媒體藝術最明顯的特征。它的表現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動裝置、虛擬裝置、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動畫動漫、影視廣告、網絡游戲、數碼藝術設計、數字插畫、CG靜幀、數字特效、DV、數碼攝影等。新媒體藝術的表現形式非常多,但共通點就是被大眾所接受的途徑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動,通過人的觸摸、空間移動、聲、光、電等的效果,參與到作品的創作中。新媒體藝術創作需要經過:聯系、融入、互動、轉化、展現這五個階段。首先必須有人與裝置之間的聯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僅僅在遠距離觀看,通過與系統和人產生互動,這將導致藝術作品與人的意識之間的轉化,最后展現出全新的影像、關系、思維與效果。
將當代新媒體藝術與傳統藝術相比較,其發展有著獨特的時代背景。它已不再僅僅依賴個體藝術家的才華和靈感,而是依賴整個藝術創作體系、藝術傳播過程及方式、藝術媒介手法與參與方式等的全面創新。圖像時代、消費時代以及“數字化生存”是新媒體藝術發展的現實語境。
首先,圖像成為人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和資源,對許多人來講,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時代的圖像主要集中于用聲、光、電為載體的多媒體種,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圖像、文字等這類靜態印刷物中。“當代藝術及文化正在變成一種視覺、聽覺的感官藝術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這已經是不容小覷的事實。”[3]
其次,當今世界消費主義的盛行,使得商品的價值已不只是其使用價值,人們消費商品,也可能是為了滿足內心需要的符號消費、儀式消費等,消費也成為藝術活動的基本方式。藝術經紀人出現后,處于藝術家和群眾之間,他們了解并熟悉藝術家,懂得藝術欣賞,自身又賦有很強的營銷能力,清楚明白市場需求,最重要的是他們富有經驗,可以通過消費的方式把藝術推向大眾。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龐帝筆下的“數字化生存”時代已經日漸成熟,科技的發展引起傳媒形式的變化,藝術的多媒體化以數量越來越多、類型越來越新穎的大眾文化產品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為標志。通過媒介,文化藝術傳播的速度更快,范圍更廣,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藝術的創作的整個過程,真正可以成為藝術中的一部分。藝術傳播與媒介技術之間的關系以及它們帶來的語境的分離和重構,也讓人們從根本上重新認識了藝術創作對生活的傳統觀念的反應。
(三)新媒體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現象
當今,數字媒體就像是文化藝術創意產業的發動機,它以IT 技術和CG技術為核心,極大地推動文化經濟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影視、動漫動畫游戲研發、廣告、多媒體信息技術的開發與信息產業、建筑、工業、服裝等一系列的藝術設計、系統仿真、圖像分析、虛擬裝置等領域,并涉及到科技、藝術、文化、教育、營銷、經營管理等諸多領域[4]。
首先,分解文化創意產業,可以看到新媒體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文化創意產業可以分解為三組概念,即文化、創意和產業。第一,文化(包括藝術)傳播借新技術革命下的新形態媒介,提高了傳播效率,又增加了受眾的審美感受,并通過“點擊”、“復制”等形式,擴大了傳播的接受范圍和接受頻次,增加了受眾的“被卷入感”,從而,產生了新媒體藝術的最重要傳播特點——交互性。第二,新媒體的使用使創作者的“創意”能夠更大限度地發揮,因而,提高了作品“創意”的表現力。第三,新媒體的傳播特點,帶來了受眾的數量激增,創造了更多的文化消費需求,使文化具備成為一個產業,并保持盈利性的必要條件。
其次,考察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仍然可以看到新媒體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電影電視廣告是新媒體藝術介入較快較多,也是進入大眾視野最多的領域;動漫和軟件開發業運用新媒體藝術的虛擬現實和交互性更多,并且發展主要依賴新媒體技術的個性;隨著人們生活中電子產品的增多、閑暇時間的減少以及閱讀習慣和獲取信息習慣的改變,數字出版的興起和發展正在日益增加與新媒體藝術的融合;而旅游會展業,在近年來更加注重新媒體藝術要素的融入,北京2008年奧運會和上海2010年世博會中,新媒體、聲光電的運用給觀眾帶來了大量的美感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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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媒體藝術之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復興文化產業,保護文化遺產,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
首先,與傳統的文化產業相比,誕生于知識經濟時代的文化創意產業更加強調創意的重要性,創意是其核心,并表現出多樣性而非同質化、分眾消費等諸多特點。新媒體藝術開放、自由、復制成本低的特點,能夠充分考慮到受眾個體喜好以及內心需要的相異,在提高其自主選擇權的同時,有利規避了文化產業過去成本高、風險大這一缺點,并通過技術含量和知識產權的技術保護,保障了文化商品的使用價值。
其次,文化遺產作為地區人群民族認同感和歸屬感的重要中國的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27處,非物質文化遺產更是數量豐富。我國目前是世界上擁有世界非物質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共4項,另外,我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有1175項。物質文化遺產易被破壞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易保留的特點決定了這兩者都需要借助科學技術,而在繼續承擔文化藝術傳播功能的過程中,同時使自身被保護和保留。新媒體藝術的虛擬現實功能以及數字化保存方式可以在保護物質文化遺產和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貢獻巨大力量,從而促進了文化的流傳。
再次,新媒體藝術本身就是一種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它將過去一味依賴創作者才華和名氣或者物品歷史的文化商品的價值,轉嫁到技術帶來的高附加值中,以可感互動的體驗增加藝術文化產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意含金量,可以更加有力推動文化經濟的發展。新媒體是文化藝術傳播的重要載體,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技術手段,是提高創意產業競爭優勢的重要砝碼。因此,融合新媒體技術與文化藝術要素的新媒體藝術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內容。
(二)實現文化創意產業推廣體驗經濟與美學經濟的載體
首先,新媒體藝術是文化創意產業實現一種叫“體驗經濟”的重要載體。“體驗經濟”即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服務經濟之后的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所謂體驗,就是企業以服務為平臺、以商品為道具,以消費者為中心,從而創造出值得消費者回憶的行為。眾所周知,商品是客觀存在即有形的,服務是無形的,而創造出的體驗是會給人留下記憶的。與以往不同的是,商品、服務對消費者來說都是外在的,但體驗是主觀存在,即內在的,存在于個人心中,是個人在身體、感情、意識上參與所獲得的。沒有兩個人的體驗感受是完全一樣的,因為體驗是來自每個人的感受與商品之間的互動所得的感情[5]。在這里,大致總結了5種體驗,娛樂體驗、教育體驗、情緒體驗、審美體驗和情感體驗等。新媒體藝術交互、虛擬的特點增加了受眾的被卷入感,例如在四維影院中我們親身體驗到虛擬現實技術借助聲音、音樂、光線、電子影像、機械互動裝置、遙控器等多種媒體相結合,打造出幻真的虛擬世界。新媒體藝術帶來的體驗是借助數字技術,通過虛擬現實,使消費者得到沉浸感、交互性和構想性。
其次,新媒體藝術的低門檻對于美學經濟的普及具有重要意義。美學經濟指“立足于美學價值,通過向潛在消費群體提供審美服務產品(或將審美要素大量滲透到商品中),以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價值,使消費者獲得審美愉悅為目的而獲得利潤的經濟形態”[6]。美學經濟的題中之義是強調藝術生活化,通過將美附著在能夠更多接觸到人們生活中的實用物品或商業服務,來推廣美的體驗,實現審美教育和審美享受的普及,從而達到文化藝術的“平民主義”,即平民美學。新媒體藝術使藝術生活化,藝術生活化是文化成為產業的基礎。文化創意產業以商業形態給我們創造了一個更公平、更包容的文化語境的構建契機,就是在這樣一種轉向中將高雅,高端文化推向邊緣、消解它的光環的同時,也將它們的泛化促使形成更加公平的藝術文化共享空間,以便大眾容易接受、理解這些藝術文化層面的享受,這無疑可以使社會文化更快更好地整體進步。
四、結 語
新媒體藝術為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和發展提供了多種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文化傳播與文化創意產業是中國可以盡快步入世界前列的產業類型[7]。我國在推動文化傳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中,對新媒體藝術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視。2005年國務院出臺《推進試點單位有線電視數字化整體轉換的若干意見(試行)》,有力地推動了電視數字新媒體的發展。根據國家廣電總局的規定,我國每個電視臺每天必須播出超過10 分鐘的動畫片(省臺要求30 分鐘以上) ,其中60 %必須是國產片。國家火炬計劃批復的全國唯一的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的專業集聚區,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這是北京市首批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之一;該基地還在2006年的首屆中國北京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上光榮地被評為“最具投資價值的創意基地”。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在未來的發展中,還需要加強對新媒體藝術的研究投入以及一條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并尋找實現新媒體藝術商業價值和藝術價值的更多可能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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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田忠利,付琳,龔小凡.關于數字新媒體藝術發展的思考[J].北京印刷學院學報,2007(10).
[5] 金元浦.文化產業與體驗經濟[J].21世紀商業評論,2006(1).
[6] 金元浦.文化創意產業的高端融合[J].中關村,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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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
(1)文化產業的內涵。筆者認為文化產業的內涵即狹義的文化產業,是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文化單位的集合。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生產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
(2)文化產業的外延。文化產業的外延,即廣義的文化產業,包括了公益性文化單位的集合,也稱“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來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本文闡述的是狹義上的文化產業。
(三)文化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在我國的統一
在我國,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至少在政府文件的使用中還是有區別的,但根據中國自身的國情,筆者更傾向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和描述,因為“文化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是高度統一的,內涵是一致的,定義和概念是可以互換的。
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化的進程
(一)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定位和分類
(1)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確立。在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確立是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為基礎,根據文化及相關單位生產活動的特點,將行業分類中相關的類別重新組合。以此為我國文化及相關單位的生產活動提供依據,為當前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文化宏觀管理提供參考,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提供統一的定義和范圍。
(2)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分類。根據以上原則,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確定的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范圍概括或許更有助于我們理解,即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相關產品生產兩大部分。若再按照我們更關心的產業類別劃分包括:新聞出版發行業、廣播電視電影業、文化藝術業、文化信息傳輸業(互聯網即屬此類)、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業(廣告業即屬此類)、文化休閑娛樂業(景區及游樂設施即屬此類)、工藝美術品業(包括銷售)、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業(版權、印刷、經紀、會展即屬此類)、文化用品業(玩具、文具、樂器、視聽設備、煙火等即屬此類)、文化專用設備生產業,共十個大類。
(二)文化創意產業中文化的重要性
“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核心,在識別文化創意產業時起到原始標尺的作用,同時也是文化創意產業經營發展的核心資源和出發點。“文化”不僅是產業發展的“原材料”,同時也是形成產品反作用于具有此“文化歸屬感”的目標受眾。可以說,“文化”具有經濟學上的雙重性,既是生產資料又是客戶群體。
(三)文化創意產業的關鍵在于創意創新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提出抓住了時代的脈搏,是我國政府激勵政策的縮影。由此可見,解放全民的思想,激發大眾創意創新意識和潛能才是當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可持續發展的突破口和推手。當然,文化創意產業從起源到發展就更離不開創意創新的意識,而且比任何產業都更依賴創新。所以,創意創新在文化創意產業中也具有兩面性,既是原點又是推手。文化創意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已是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趨勢。新媒體、云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新知識和新渠道的快速興起,不斷催生出新興文化業態和產品內容,也大幅提升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率。反過來,“文化創意”也為其他產業注入了“新的生命”,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信息、文化+服務、文化+制造、文化+體育、文化+旅游等多樣的、新穎的創新發展模式,尤其對傳統產業發展思路的轉變的影響更加寶貴。
三、現階段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和現狀
(一)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論基礎和國際地位
隨著近半個世紀的發展,當前國際上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格局是: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擁有各自的產業優勢和競爭實力,而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多數處在探索和發展的階段,未能形成世界性的影響。
(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
2014年,我國人均GDP首次突破了7000美元,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規模也較10年前有了大幅提升,約占到了GDP的3.77%。一般而言,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5%以上,才能稱之為支柱性產業,可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相比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的差距。但不可否認,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少數幾個總供給還不能滿足總需求的領域之一,發展的前景十分廣闊,這也與我國由溫飽型社會向小康型社會轉變的總體趨勢是相輔相成的。
四、簡述其他最具文化創意屬性的相關行業
我們在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時候,筆者認為不得不提到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按照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的劃分,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并未納入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因為“雖有部分活動與文化有關但已形成自身完整體系,以免削弱本分類的文化特征”。但筆者認為此解釋不免有失偏頗,不論從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還是經營本質看,旅游和體育產業都應該屬于文化創意產業,而且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按照國際上文化產業發展相對成熟的國家的經驗以及我國其他機構和研究者的觀點,也都將旅游和體育產業視為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
(一)旅游產業的文化性
根據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和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共同完成的《中國文化產業年度發展報告(2014)》可以看出,旅游產業當然屬于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而且“仍居于文化創意產業整體市場規模的主導地位,同時也呈現出與新興平臺相結合的新趨勢”。由此可以看出,旅游產業不論從經營對象本身(人文風光、歷史古跡等本就是人類文明的遺產和智慧思想的成果)還是發展路徑的特點,無不體現出文化性和創意性。
(二)體育產業的文化性
體育除了競技因素之外,文化性、娛樂性、群眾參與性才是其真正維系受眾的核心,若脫離了體育的文化性,就不會形成產業化。已故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先生說過:“百年奧運沉淀下來的是奧林匹克的精神和文化”,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主席蔡振華先生在參觀英超熱刺俱樂部青訓營時不禁感慨:“兩個半小時的參觀,我們感觸更多的不是場上運動員技能戰術的培訓,而是文化。發展足球最終還要回到足球本身,需要足球的土壤和文化的支撐”。足以見得“文化”是體育產業最重要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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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創意產業的概述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通過人類的知識、靈感、技能,和藝術有機結合,對文化資源進行組合、轉換、再生的過程,以滿足人類感性和理性需求的產業。如今,文化創意產業再不是傳統文化產業再現,文化創意產業概括、總結了新時代的產業表現形式。
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性
隨著飛速發展的社會,不同國家的文化相互交融,與外來文化相互交融,慢慢形成現在的文化,同時也體現出文化的差異。中國文化以博大的胸懷接納了西方文化,但也辯證著我們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代表一個民族的文化精髓,所以它一定有存在的價值。
如果說文化創意的發展是以產業化的方式來進行的話,那么它一定可以加快國家經濟的發展,但文化不是重點而是經濟效益。民族文化和精神應該是我們發展的核心,而不是經濟發展。新一代的人有著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文化,現在的文化越來越體現出它的多元性,被保留下來的文化越來越少,我們能給后代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有多少呢?只有孕育出真正富有中國文化的產業,才能傳承和發揚傳統文化,使文化產業取得最大的商業價值。
三、文化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區別
從不同角度觀察,文化創意產業與傳統文化產業有著很多相似處,許多人誤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就是文化產業的另一種說法。文化創意產業不是傳統國民經濟統計意義上的產業概念,文化創意產業產生于新技術條件之下,是對產業鏈的分解重組,滲透于產業鏈的各個環節。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與關鍵是創意,只是因為文化產業中的創意性活動更直接、更密集,才使得各國在沿用傳統的產業分類概念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的范圍時,將許多屬于文化產業范圍的完整產業包含其中。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仍然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1.文化產業的分類與特點
文化產業的主體投機經營均是以市場化為主導的,為了人們的文化需求而提供文化產品或文化服務的較大商業活動的集合體。因此,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行業應當有:文化產品、傳播服務和文化休閑娛樂活動,這些都屬于文化產業的范圍;文化產業可以輻射到如下的項目:設備、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被稱為文化產業的附屬項目。其具有的特點是,使消費者的精神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以生產和經營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為核心,創意的轉化過程就是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產生過程;文化價值轉化與商業價值的協作緊密相連。創造以經營利潤為核心內容,最大限度地提高經濟效益。文化產業核心涉及具體行業,主要包括圖書出版、音像制品、電影電視、廣告藝術業、報紙雜志等,其產業是旅游業、體育娛樂業、會展業和網絡傳媒業等。
2.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
(1)集群化、集約化與規模化。簡單地說就是將產業擴大化,只有規模擴大了,才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同時使企業間建立合作關系,把產業再細化。
(2)經濟、文化、技術等集合體就是創意產業,它具有高度的兼容性。它是一種知識密集型、能產生高附加值的產業,處于技術創新和研發等產業價值鏈的高端環節。
(3)產品多樣化和交融化。為了降低創意成本,產品必須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即把一個產品創意融入另一個產品中就是產品交融化。文化創意產業中的創意或創造性在當代產業結構中占據了一個特殊的位置,它決定了產業的性質,并決定了產業的管理與運作模式。
現如今,人們很關注文化創意產業。其巨大的經濟利潤是人們關注的主要原因。各國都在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但各個國家發展的產業范圍不同。北京的文化創意產業范圍是:網絡、計算機服務、軟件設計、廣播電視傳媒、新聞編輯與出版、廣告設計、文化藝術、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等9類。英國文化創意產業范圍:廣告設計業音樂、建筑、工藝品、出版、廣播、時尚設計業、表演藝術、軟件、電視、電影業等13余種產業。
篇12
1關于文化創意產業
1.1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提出
創意產業這一概念催化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在世界上,英國是第一個政策性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國家。1998年英國政府出臺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創意產業”這一概念:“所謂‘創意產業’是指那些源自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需要說明的是,創意產業雖然與文化產業有所區別,但又同文化產業密不可分,它是文化產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也是未來文化產業發展的趨勢與主流方向。因此,在國內越來越多的學術文獻以及地方政府的文件中,出現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提法,這一提法把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兩個概念匯集在一起,把更為廣闊的文化經濟活動也涵蓋其中,并將文化的創新精神與經濟發展融合起來。綜合來說,文化創意產業主要指在尊重知識產權的框架中,借助于現代高新科技,依靠創意工作者的智慧,對文化資源加以提升與再創造,生產出附加值更高產品,既能創造財富又可以振興文化的產業。
1.2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特征與分類
首先,它是文化的高度凝結。以文化與創意理念為根本的文化創意產品,與高新科技的應用緊密相關,從而體現出高度的知識性與智能化。如迪斯尼的動畫電影創作就是充分利用了多媒體技術與計算機3D技術相結合而完成的。其次,它是科技附加值的高度體現。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一個附加值很高的產業,科技和文化等隱性的附加值比例比普通的產品要高得多,在產業價值鏈中處于高端環節。第三,它是各種產業的高度融合。文化創意產業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與強大的輻射力,融合了經濟、文化、技術等多個領域。文化創意產業不但可以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帶動周邊產業的發展,還能夠深入到人們的生活當中,使人民群眾的文化素質得到提升。目前,在國內對文化創意產業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分類方法,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分類時基本上都是各地根據其產業優勢和發展需要來進行的。例如,上海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劃分為建筑設計創意、研發設計創意、文化傳媒創意、資訊策劃創意、時尚消費創意五大重點行業,涉及國民經濟統計中的38個中類行業,55個小類行業。北京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將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涵蓋了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旅游、休閑娛樂、其他輔助服務,包括6個中類行業和82個小類行業。
2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化發展的優勢
首先提出產業集群(Industrial Cluster)一詞的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邁克?波特,他在論文《國家競爭優勢》(《哈佛商業評論》1990年第2期)中提出:產業集群是指在特定區域中,具有競爭與合作關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關聯性的企業、專業化供應商、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相關產業的廠商及其他相關機構等組成的群體。集群化是產業呈現區域集聚發展的一種態勢,它具有其他單獨的產業形式無法比擬的群體競爭優勢和集聚發展的規模效益。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集群化已經成為國際上有競爭力的產業普遍采用的發展模式和發展潮流了。可以說,當今世界經濟的基本空間構架是由產業集群構成的。
文化創意產業作為產業集群的一個新成員,是指在一定的空間與時間內生存的由各種文化創意產業實體構成的空間聚合體。近年來,集群化發展逐漸成為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基本方式,而且這一趨勢發展迅猛,已經有相當數量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在一些城市出現。集群化生存有利于企業彼此協調、競爭,進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對我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具體來說,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化發展的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產業集群的空間集聚優勢。一方面,不同文化創意產業實體存在于一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在共同利用公共基礎設施降低生產成本的同時,基于質量基礎上的產品差異化也形成了產業集群價格競爭的優勢。另一方面,同一區域的文化創意產業更容易有共同的產業文化背景,這樣就可以把經濟網絡關系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在維持老客戶與發展新客戶上更具吸引力。而且,集群化發展還能使相關的產業顯現出生機勃勃的競爭力,促進知識和技術的創新和擴散,實現產業和產品創新等。2)合理利用資源,建立可持續的生態化發展機制。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戰略,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在世界范圍內的得到推行,在發達國家,產業的生態化發展已成了潮流,生態化發展的概念無論是在宏觀層次的國家產業發展的戰略選擇、管理立法,還是在微觀層面的企業生產技術改造、管理實踐,都是始終貫穿其中的主線。例如近些年生態旅游業與生態農業的勃興。人們借助生態化的產業發展,構筑起一種新型的產業模式,實現了經濟、社會、文化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與良性循環,是產業發展的高級形態。3)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得到了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化的重要載體之一就是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它也是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特征和實現途徑。這是一種新型的介于政府、市場與企業之間的社會經濟組織和企業發展平臺,能夠提供一系列創意企業所需要的管理支持和資源網絡,主要目的是幫助企業獨立運作并健康成長。一個優秀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可以成為一個城市的“名片”,對提升城市的軟實力和對外形象有巨大的作用。北京的798藝術區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它的存在與發展表明了北京作為世界之都的能力和潛力,是北京的城市名片和獨特的創意地標。4)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良性循環。首先,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化發展能促進創意氛圍的產生。在企業不斷使自己的產品具有差異性以符合不同消費者要求的背景下,集群內的企業競相追求文化創意的新穎、獨特、差異化,這種產品的差異化也使企業提高了競爭力,客觀上促進了創意氛圍的形成。其次,由于創意產業的集聚,集群內眾多的相關組織在產業上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形成既有競爭又有合作的良好關系,可以使個人或企業的創意全面滲透到相關產品或產業中,也增強了整個集群及集群內的各個企業的競爭力。這是一種互動的關聯,在降低了企業的交易成本的基礎上,彼此相互影響,共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間的良性循環不間斷地進行下去,有利于形成集群內企業持續的創意動力。5)整合多重資源,實現文化創意的商業價值。文化創意產業所進行的文化創意活動具有原創性、個性化、多樣化的特點。只有做到生產、經營、營銷等產業系統內各環節相互配合,才能實現文化創意的經濟效益。因此,產業鏈上的每個人、每個企業都是不可缺少的環節與資源,相互之間的緊密聯系、無縫銜接是生存和成功的關鍵。創意人員的競爭與合作、供應商和制作商之間的信息交流、企業主體生產管理能力的提高和基礎設施、金融等政府宏觀政策的支持都是需要整合在一起的資源,做到了這些,產業集群中創意價值的實現就成為水到渠成的事了。這對于創意產品的開發和文化創意的商業化、產業化是至關重要的。
3結論
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發展特征之一就是產業集群化發展,在依托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背景下,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國際化的策劃推廣和信息咨詢等相關產業的關聯,文化創意產業在一定的地理范圍內集群發展,構成立體的多重交織的產業鏈條,對提高創新能力和經濟效益都具有實際意義。文化創意產業的集群化發展代表著一種新的空間經濟組織形式的形成,它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新亮點,它不僅可以在文化產業整合、區域經濟發展與創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且也會為我國提高文化創意產業國際競爭力注入新的能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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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密切關注和深入研究當代世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準確把握世界產業發展的動向,對于作為世界制造業加工業基地從制造型向創意型發展的長三角地區乃至全中國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
創意產業的發展
當代創意產業的興起源于創意產業這一創新理念的發現和發明。創意產業、創意經濟或譯成“創造性產業”,是一種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推崇創新、個人創造力、強調文化藝術對經濟的支持與推動的新興理念、思潮和經濟實踐。
1998年,英國出臺《創意產業路徑文件》,首次明確提出創意產業的概念,并定義為“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創意產業迅速引起各國的關注和重視,但由于各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發展進程不同,人均收入和人力資源結構不同,創意產業的統計口徑和分類標準都有所不同。
未來創意產業對中國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和產業結構的進一步調整將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于二次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的中國,適時地調整產業比重,進一步推動三次產業特別是高科技支持的文化創意產業類高端產業群的發展,是十分必要的。創意產業的知識密集型、高附加值、高整合性,對于提升我國產業發展水平,優化產業結構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近年來,盡管創意產業蓬勃興起,但何謂創意產業在學術上頗有爭論。一些人士甚至認為,由于缺乏明確的概念支撐,創意產業無法從其他產業中獨立,還不能確認為是一個產業。隨著人們實踐和認識的不斷深化,迫切需要我們用創新觀念去理解深遠的文化、經濟和社會轉型。
創意產業中的創新與一般意義上的創意含義不同。創意之所以能夠成為產業,是因為所指的創意具有創新和產業化價值兩大不可或缺的要素,創意成果能夠最終形成知識產權,成為產業的核心要素。
創意產業與其它產業的劃分依據不同。其他產業主要是依據物質產品及應用來確定其在三次產業中的劃分。創意產業則是依據創新要素和文化元 素來確定其產業地位。雖然創意產業本質上也是提供服務,但它與第三產業、包括現代服務業的服務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它不是提供普通的服務,而是以創新要素 和文化元素為核心為所有產業提供的高端服務。
當今世界,創意產業已不再僅僅是一個理念,而是有著巨大經濟效益的直接現實。約翰?霍金斯在《創意經濟》一書中明確指出,全世界創意經濟每天創造220億美元,并以5%的速度遞增。在一些國家,增長的速度更快,美國達14%,英國為12%。縱觀全球,發達國家的眾多創意產品、營銷、服務,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創意經濟浪潮,席卷世界。各發達國家的創意產業以各自獨擅的取向、領域和方式迅速發展,展現了一幅創意產業全球蜂起的熱烈景象。
10年來,英國整體經濟增長70%,而創意產業增長93%,顯示了英國經濟從制造型向創意服務型的轉變。2002年,英國創意產業增加值達809億英鎊。創意產業成為英國第二大產業(僅次于金融服務業),到2002年6月,創意產業雇傭總人數為190萬,其后繼續增長,成為該國雇用就業人口的第一大產業。2003年,英國首相戰略小組指出,用就業和產出衡量,倫敦創意產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金融業。一年中倫敦的境內外游客在藝術文化方面的花費超過了60億英鎊。政府對創意產業采取了稅收優惠等政策性扶持。創意產業成功推動了英國出口,有效地抵補了貿易逆差。
在美國,創意經濟是知識經濟的核心內容,更是其經濟的重要表現形式,沒有創意,就沒有新經濟。美國新經濟的本質,就是以知識及創意為本的經濟,新經濟就是知識經濟,而創意經濟則是知識經濟的核心和動力。美國人發出了“資本的時代已經過去,創意的時代已經來臨”的宣言。據統計,到2001年,美國的核心版權產業為國民經濟貢獻了5351億美元左右,約占國內總產值的5.24%。
創意產業改變城市
未來城市的命脈,不再只是效率和商業,而是創意與文化。城市之所以偉大,不是因為有大規模開發的水泥叢林,而在于它有一本許多創意部落不斷微型儲蓄的文化存折。 在城市創意風潮下,有一群亞洲城市快速竄起,長出自己獨特的風貌。 韓國的驕傲首爾,一手刮起韓流風潮,將南韓拱上全球科技與文化頂峰;五十四萬人口的澳門,只有臺北市三分之一大,反而擊敗了規模超過它十倍的巨人拉斯韋加斯,成為全球賭都;曼谷居民的平均所得,不到西方大城的三分之一,卻像個磁鐵那樣,不斷磁吸西方人才。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曾評論道:“我們的國策,關照GDP增長之外,如果不能激勵創意產業發展,從而誕生一批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文化使者,一些作品和人,那么,這個國家很難令人尊重。”
近年來,中國創意產業有了迅速發展,尤其是香港、臺灣地區,創意文化產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崛起。上海、深圳、成都、北京等城市積極推動創意型行業的發展,正在建立一批具有開創意義的創意產業基地。創意產業是文化藝術創意和商品生產的結合,包括表演藝術、電影電視、出版、藝術品及古董市場、音樂、建筑、廣告、數碼娛樂、電腦軟件開發、動畫制作、時裝及產品設計等行業。
上海創意產業在最近幾年時間里獲得了快速發展,推動了一批創意型行業起飛,建立了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創意產業園區,聚集了一批具有創造力的優秀創意人才。上海大力開展國際的電影節、電視節、音樂節、藝術節、各類設計展,在國際上贏得了廣泛的聲譽,創意產業已初具規模,形成了一定的創意設計方面的集聚效應。近年,上海開發改造和利用了100余處老上海工業建筑,對老廠房、老倉庫進行了改建,形成了一批獨具特色的創意工作園區,如泰康路視覺創意設計基地、昌平路新型廣告動漫影視圖片生產基地、楊浦區濱江創意產業園、“八號橋”時尚設計產業谷和天山路上海時尚產業園等。闖出了創意產業于城市改造的新路。
然而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對創意產業的認識還停留在膚淺的層次上。眼下的中國,各地一窩蜂地上馬創意產業園,但這些創意產業園,很多不過是把原來零散的東西拼湊在一起,沒有本質的改變,就以為是創意產業。一位業內人士曾言,真正的創意產業首先是基于個人的才華,其次基于符號在全球的經營。
我國創意產業的理論研究也有了一定的基礎,一批全國及各地的文化產業發展的藍皮書出版,一批西方文化創意產業的報告和著作發表,一批文化創意產業的案例研究也已,然而與飛速發展的現實相比仍不相稱。特別是對總體發展戰略的研究還很不夠,對國外創意產業發展的理論基礎、政策制定、產業布局、人才戰略的研究還十分膚淺。對美國、英國及歐盟其他國家、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創意產業的各自特色與取向還缺乏深入細致的探討。因此,我國創意產業的發展仍然需要一個更加富有開拓性的理論先導,需要與全世界創意產業專家共同探討它的發展、危機和困境,共同尋找未來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