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中國保監會數據,2005年到2010年,外資壽險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從8.9%下滑到5.1%,外資財險和意外險的市場份額從1.3%降低到1.0%。同時,普華永道的2010年《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顯示,外資保險公司高管預測外資市場份額在未來三年內不會上升,壽險公司預計市場份額到2013年將繼續維持在目前5%的水平,而財險和意外險公司的份額預計將停留在1%左右。由此分析,外資保險公司業務經營中反映出的現實狀況是:市場份額下降且相對偏低,業務發展緩慢。
二、外資保險公司當前經營狀況之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1.中國對外資保險公司監管嚴格
目前,外資保險公司將業務擴展到任何一個中國城市前,必須先獲得許可證,這一程序令其難以迅速擴大規模。中國美國商會在的2010年《美國企業在中國》白皮書中稱,外資保險公司在分公司申請審批過程中相對中資保險公司將面臨更長的等待。在保險需求非常強烈的中西部地區,外資保險公司也很難進入。同時,外資公司在業務拓展上也面臨嚴格監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這意味著占財險市場70%的車險業務沒有對外資保險公司放開。
2.中資保險公司產品創新和業務拓展能力不斷增強
無可否認,外資保險公司在產品創新、經營理念等很多方面存在優勢。但中資公司不斷學習和進步,提升自己的產品創新能力。同時,中資公司不斷鞏固和發揮著自己優勢,利用自身對本地市場的深度熟悉與了解,不斷擴張分支機構,深入到市場最基層,挖掘客戶資源,拓展市場空間。中資保險公司的不斷創新與發展,使得外資公司在業務進程中面對強大競爭壓力。這也成為當前制約其業務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
3.銀行業進入保險市場
自2009年下半年,部分商業銀行得到國務院特批可以投資保險公司。當年9月,保監會批復交通銀行收購中保康聯人壽51%股權。其后,中國銀行、北京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逐漸完成向保險行業的滲透。
隨著銀行不斷參股保險公司,驅動著保險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在過去幾年里,銀行是很多保險公司的主要分銷渠道,有的保險公司甚至新保費收入中有一半或更多源于銀行保險渠道。但伴隨銀行保險業的這種發展變化,參股保險公司的銀行必然會首選自己產品。近期,保監會又對銀保渠道進行整頓,將與銀行合作的保險公司限制在3家以內。顯然,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外資保險公司業務發展面對更大壓力。
4.金融危機的沖擊
目前,全球經濟已經回暖,但長期來說經濟增長仍面臨考驗。這樣的形勢下,中國國內出口減速、物價上漲,使得作為外資保險公司主要客戶的外資企業受到較大影響,抑制了保險需求的增長。另一方面,外資保險母公司的全球戰略也因金融危機而進行調整,影響了其對中國市場的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減緩了外資保險公司的業務增長規模。
(二)內部原因
1.外資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長難以完全發揮
外資保險公司除了在傳統保險業務經營方面經驗豐富之外,一般都在特定領域具備專長,如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目前,中國的醫療、養老在推進商業化改革,但外資保險公司面臨很多制約因素,自己的業務特長尚難發揮。如醫療保險需要醫療數據庫作為支撐,要求相當熟悉本地市場。參與關系國計民生的社保,需要處理與政府的關系。在這些方面外資公司都不具備優勢。
2.外資保險公司業務規模較小,導致利潤波動較大
雖然中國保險監管政策某種程度上限制了外資保險公司的規模擴張,但從其自身公司經營策略來講,在機構設立方面穩健謹慎,堅持以利潤為導向,注重效益,并不盲目追求擴展規模。而這種規模小、營業網點少的狀況,就會造成風險的集中,特別是產險業務受自然災害等地域性突發事件的影響更大,往往造成外資產險公司利潤的較大波動。同時,規模較小也使得公司成本無法得到有效分攤,綜合費用率相對較高,最終影響業務開展。
三、外資保險公司推動業務發展的措施
由于在中國市場經營狀況的不樂觀,一些外資保險公司開始收縮在華業務。
恒康天安人壽的外方股東加拿大宏利金融選擇退出,加拿大永明金融對光大永明所持股份從50%降為20%。但更多外資保險公司選擇繼續堅守,畢竟中國保險市場規模巨大且不發達,具有十分明顯的吸引力。那么,應該怎樣才能發揮自身優勢、扭轉市場局面呢?其根本是外資保險公司必須要融入中國市場,堅持本土化經營策略。
(一)人才的本土化
人才的本土化是基礎。本土人才熟悉本土文化,不論是在業務拓展、市場推廣,還是經營管理等方面,他們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因此,外資保險公司必須堅持本土人才的培養和合理使用,如重視本土員工的培訓,給予本土員工在決策經營中更多參與權和發言權。這將是外資保險公司本土化經營的一項核心工作。
在實際工作中,外資保險公司已經認識到這一點。有的保險公司與高校密切合作,為公司做本土人才儲備,如中大―友邦精算考試中心、南開―光大永明精算考試中心等項目。有的保險公司致力于培養一支本土化團隊,如友邦的一線銷售人員全部是當地引進,中英人壽、中意人壽、信誠人壽等外資壽險公司的銷售團隊也以本土員工為主。
(二)經營理念的本土化
一些外資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常常封閉于外資的小圈子里,進行自我隔離,以以前經驗作為經營基礎,出現問題不深入考慮所處市場的特點,只是片面指責中國市場的不足。對這些外資公司而言,要在中國市場謀求發展,必須先摒棄在國外市場獲得成功的固有思路,切實深入到本土市場中,做到主動了解中國市場、中國消費者的真實需求,逐漸形成本土化經營理念。
(三)業務的本土化
從目前來看,很多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后,首先開拓本國在中國設立的企業和相關業務。這是一種聰明的做法,但不是外資公司長遠經營的靈丹妙藥,想憑其獲得長足發展不太現實。因為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深入調整,今后很難再出現以前那種大規模引進外資的情況。如果單純依賴與本國投資相關的業務,其發展的速度會逐漸遞減乃至萎縮。由此分析,外資公司拓寬經營領域,逐步加大中國本土業務并提升其對公司整體收入的貢獻率,才是業務經營之策。
(四)產品與技術的本土化
保險產品的生存必須依賴于一定的社會和市場,必須適應這個社會和市場特有的文化、法律、資本市場等環境。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以后,在產品開發設計上需要更多文化上的磨合及在此基礎上的改造與提升,而不是簡單的模式移植。一種保險產品和服務,一定要符合當地人的需要以及他們的思想觀念,才能取得很好的發展。這是外資保險公司必須一直重視的一點。
目前,雖然外資保險公司出現業務發展緩慢、市場份額下降的局面,但其擁有先進保險理念和管理經驗,售后服務完善,具備著強大競爭優勢。因此,隨著外資保險公司立足中國市場,調整業務發展策略,其發展潛力巨大,這在不久的未來會體現出來。
參考文獻
[1]巴曙松,華中煒,王琳.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現狀評估和政策開放趨勢[J].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網,2006-11-8.
[2]吳定富,中國保險業的對外開放和改革發展[J],2007.
[3]外資保險公司本土化的8大問題.中國保險報,2010-04-07.
[4]普華永道.《 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2010.
篇2
我國保險業的分類統計一直缺乏統一的衡量標準,保監會要求全行業同時、統一執行新會計準則,便于數據統計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目前,中國在保費收入統計時采用的是兩套會計準則。已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人壽、人保財險、中國平安等披露中報依照的是已和國際標準一致的香港會計準則,而其他保險公司執行的則是1998年12月財政部頒發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即使是在華的外資保險公司,也在執行這一會計制度。在明年年初采用新會計準則后,兩種的標準將基本一致,統計數據也將更加具有可比性。
畢竟,在行業內部,各家保險公司依據不同的規定對保費收入、承保、償付能力等進行計算,其實是無法進行準確的橫向比較的。各公司加總的數據也無法充分反映行業實際狀況。這對于投資者的決策以及監管者的調控,都會產生不利影響。
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王宏認為:新會計準則在要求保險公司規范經營上有多方面的體現,其中一個重要的體現就是實現會計信息的可比性,通過實現可比性來促進保險公司的規范經營。
這種可比性直接的作用有兩個:第一,對希望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通過將其財務指標與國際市場同類公司進行對比,可以更容易地判斷該公司的經營水平和財務狀況,便于監管機構審核,同時還可降低該企業的上市成本;第二,對于擬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也解決了大部分準則適用性的問題,有利于國際市場解讀和理解國內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
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是內含價值法。這種方法對保險公司而言,能全面反映其經營的各個方面,準確衡量和評價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我國保險公司則一向注重保費收入。就連目前最具權威的保監會排名,也是按照各公司的保費收入排定。
因此,保險公司往往盲目追求保費進賬,這大大加劇了保險業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在銷售時,只管當下收益,不管未來支付,不計承保成本,這導致了產品設計的失誤,大量高利率產品被設計出來。保險公司大力發展投資理財型產品,尤其是壽險企業。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曾對2003年我國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進行分析,發現3011億元的人身保險收入中,分紅保險業務收入為1670億元,占到了55.48%。理財型業務收入的比例一直很高。他認為,在銷售環節上,保險公司給予業務員過度的激勵,業務員往往向投保人做出超額承諾,以增大提成的基數。產品設計與銷售兩個環節的扭曲,導致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的畸形現狀。
在郝演蘇看來,新會計準則彌補了中國保險業利潤不實的現狀。他認為,保險業應注重創造了多少價值,而非實現了多少利潤。從這個意義上說,新會計準則更注重保險業的穩健經營。
具體來說,新會計準則更強調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反映,而不是僅僅簡單關注企業損益情況。因此,可以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和會計秩序,維護投資者利益。
強化信息披露機制
新會計準則明確要求保險公司要進行相關的信息披露,這將使保險會計信息越來越透明。
德勤審計技術合伙人袁文輝表示,“新準則滿足了資本市場對會計信息的需求,能夠為全球投資者提供更加透明的財務信息。”
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規范,是中國保險業與生俱來的缺陷。由于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保險公司缺乏足夠的信息披露動機、保險信用評價體系缺失、投保人缺乏相關的保險信息等原因,盲目消費、誤導消費的現象不斷出現,這對保險業的整體形象和發展前景有著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
保險信息透明、規范披露是保護廣大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重要措施。
信息披露有助于投保人實現自我保護。投保人每年將保費繳至保險公司,有權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依次判斷保費的風險。在保險公司信息處于屏蔽的狀況下,投保人無法了解風險的大小,他們往往只能通過保險業務員來了解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根據披露的信息選擇保險公司,投保人的自我保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實現。
信息披露對上市保險公司還具有特別的意義。信息披露既是上市的必要條件,又是吸引投資者、優化資源配置的前提。只有規范的信息披露,保險公司才有資格上市。只有通過公開的信息,才能實現資源的合理流動。通過保險公司充分的信息披露,投資者可以了解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從而作出投資決策,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風險;對于上市保險公司來說,只有承擔信息披露義務,規范信息披露行為,將經營者的行為置于公眾監督之下,才能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促進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對于證券市場來說,只有通過信息的充分披露,將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展現在投資者面前,才能使有限的資源流向效益高、前景好的公司,從而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
新會計準則對保險業的影響
新的會計準則是由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共計39項。在這39項準則中,有35項與保險業的會計核算有關。其對保險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引入保險風險概念作為判斷和確定原保險合同的依據。對于既有保險風險又有其他風險的合同,要求分拆處理,除非兩者無法區分或單獨計量。
二、改變了保費收入確認標準。我國現行保險企業會計實務中,除少數非壽險品種分拆處理外,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簽訂的所有合同均作為保險合同處理。按照新會計準則,投資連結險、分紅險等投資性保單的收入將從原有的保費收入統計口徑中剔除。
篇3
一個國家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和發展與該國醫療保障制度密切相關,從理論上說,一個國家的公共醫療保障制度,即國家醫療保障制度和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對商業健康保險會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但實踐表明,即使在公共醫療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較高的國家和地區,也仍存在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空間。
1.國家醫療保障制度。在國家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下,國家通過財政預算撥款作為醫療保險資金的主要來源,為國民提供幾乎是免費的醫療保障,如英國、加拿大。從理論上說,實行國家醫療保障制度的國家,由于公共醫療保障制度對商業健康保險的“擠出效應”,該國的商業健康保險將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國家醫療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務質量不高、等待期長等缺陷,許多國民在國家免費提供的醫療保障之外還另外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實行國家醫療保障制度,國民享受免費的醫療保險,但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仍然占壽險保費總收入的22%左右。
2.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在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下,通過立法強制實施,保險基金主要來自雇主和雇員,國家財政給予補貼,如德國、日本、臺灣地區。在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下,社會醫療保險雖然覆蓋面廣,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業健康保險仍然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
3.商業健康保險制度。在這種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殘疾人、低收入者、軍人)提供醫療保障,其他人群通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提供醫療保障。如美國,美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是一種政府健康保險計劃、私營健康保險計劃和管理型醫療保險的結合體。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體,大多數美國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員本人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來提供醫療保障。美國是典型的以推行商業健康保險為主的國家,商業醫療保險覆蓋人群超過總人口的60%,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約占人壽保險總保費的20%。
由此可見,無論是在實行國家醫療保障制度或是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還是以實行商業健康保險制度為主導的國家,商業健康保險都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其在壽險總保費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同樣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據中國保監會公布的數據,2005年全國人身險保費收入3697億元,健康保險費收入只有307億元。如果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能達到壽險的20%,按2005年的壽險保費計算,商業健康保險費收入將達到739億元,可見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潛力巨大。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狀況及其國際差距
(一)我國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
2003年,保監會出臺《關于加快健康險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的理念,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專業化的經營組織,引導行業健康快速發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獲準籌建,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邁出實質性步伐。2005年以來,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侖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專業化健康保險公司先后開業。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經營理念,即不僅提供事后補償,還將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包括健康咨詢、健康維護、就診管理和診療服務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戶健康狀況,有助于保險公司降低賠付率和產品價格,增強競爭力。人保健康雖然可以依賴中國人保的強大品牌優勢,但由于人保基本沒有經營健康保險的經驗和數據積累,經營難度較大。
平安健康保險公司將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務等新型服務,引入“管理型醫療”模式。在產品上將會突破傳統健康險的模式,為客戶提供如眼科與牙科保健、老年看護等非傳統健康險產品。平安健康保險公司將充分利用集團現有的保險成本優勢、渠道優勢、綜合服務優勢等,提高健康保險業務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勢來看,平安還處于“潛龍未動”狀態,實力尚未顯示。
其他專業健康險公司,昆侖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過驗收,但其目前核心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專業人才和經營經驗,也沒有提出讓人刮目相看的“藍海戰略”,經營難度很大。
據保險公司的資料顯示,我國各家保險公司經營商業健康險業務的綜合賠付率均超過盈利平衡點,部分已涉足商業健康保險的公司也漸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經在大規模地停止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國外健康險的經營狀況
與之相對應,國外眾多的以經營健康險為主業的公司卻取得了不俗的業績。2002年,國外共有8家以經營健康險為主業的公司人選《財富》500強,這些公司的經營狀況為我國健康保險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上述8家主要經營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表明,經營健康保險不僅不一定虧本,甚至可以進入世界500強。盡管目前我國有些公司的商業健康保險經營狀況不太好,但這并不意味著商業健康保險本身就必然經營不好,而是我們的風險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鑒其他國家健康保險經營的成功經驗,做好數據分析、風險控制、產品開發、客戶服務、信息系統等基礎性工作,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必將大有可為。
三、推進專業化經營,提高我國保險公司健康險水平
導致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困境的關鍵在于專業化經營的缺乏。專業化是健康保險的必由之路,這一點已在保險界形成共識,但如何進行專業化卻是目前最應該探討的問題,各保險公司應采取綜合措施,不斷推進專業化經營,來提高我國保險公司的健康險水平。
1.要建立專業化經營的組織架構。專業化經營的組織架構有多種形式,可以是專業健康保險公司,也可以是集團下的專業子公司,還可以是公司內的一個業務管理系列。事實上,各種經營模式都各有其優勢和不足(見表2),沒有適合所有保險公司的標準模式。保險公司應根據其規模、發展目標、市場定位和戰略,選擇適合自己的經營模式,而且我國各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也應該鼓勵市場的多樣性,關鍵在于賦予所選擇的組織形式充分的技術開發、業務管理、產品開發等的權限和職能,徹底改變健康保險業務依附于壽險業務的狀況。
2.要建立專門的核保和核賠體系。鑒于健康保險的風險控制特點,各保險公司應建立專門的健康保險核保和核賠體系;制定和實施健康保險核保人與核賠人的管理辦法;加快研發和使用健康保險專用的核保、核賠手冊等專業技術工具。要進一步發揮行業的力量,著手制定疾病表。
篇4
保險監管機關在人力有限、任務繁重的情況下,通過把獲取并處理信息的工作交給具有專業職能的信用評級機構來完成,降低監管信息成本,提高監管效率。
減少監管失誤 保險信用評級作為風險信息的預警系統,能夠向保險監管機構提供客觀的預警信號。保險監管機關通過將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與監管機構的信息系統得到的結果進行比較,相互印證,以減少因信息不充分而引起的偏差或失誤。
跨國監管
隨著保險業經營的國際化、全球化,跨國保險集團的信息的獲得,不僅僅只涉及到本國業務的相關數據資料,還需要分析其整體經營狀況。因此,國際保險信用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報告,還能夠為保險監管機構提供參考依據,真實地反映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國際市場的敲門磚
各國政府為了維護國內保險市場秩序,無不要求進入本國市場的境外保險公司提供其償付能力的證據,并要求具備一定的進入條件。保險公司獲得著名的信用評級機構頒發的高等級的評級證書,是其向當地政府保險監管機構申請設立保險機構的重要條件。
與保險監管機關的強制性監管不同,在進行信用評級時,保險公司可以向評估機構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綜合狀況進行信用評估,通過評估向社會公眾展示自己的信用情況,從而有利于保險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在保險公司沒有申請信用評估時,信用評估機構也可以主動對保險公司的綜合經營狀況進行評估,如果保險公司不配合評估工作,在信息不完備的情況下的評估結果肯定不利于企業。
篇5
1.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現狀及其不足
我國目前采用的償付能力監控指標是在借鑒歐盟償付能力額度制度和美國風險資本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監管兩個方面。定性監管主要規定了保險條款、費率、準備金的提存,規定了保險公司單個風險自留額和全部風險自留額,并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了規定;定量監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國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思路。但與實施這種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體系和監管指標尚有許多不合理、不完善之處。
1.1缺乏完整的保險會計準則體系。
保險公司不僅同一般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且還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關乎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公司的兩重性質決定了其會計行為規范的兩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財務會計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對外財務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保險公司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與其他行業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監管會計原則,主要服務于保險監管當局為保證保單持有人利益而監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險公司在會計制度的設計上,不僅需要建立適合于保險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還需要重視監管會計制度的建設。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建立了專門的保險監管會計制度,而我國僅于2004年下發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保險監管會計制度建設總體尚處于初始階段。
1.2缺乏統一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標準。
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實行兩種標準,一種是適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頒布),另一種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實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9年1月1日頒布),兩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在《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中更加強調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更有利于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由于兩種制度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原則及方法不同,對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也會帶來直接影響。
1.3監管指標不全面,預警作用不明顯。
保險財務監管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僅要做到滿足現狀,更要能夠對以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對以后的經營態勢做出合理預測。我國在借鑒美國保險監管指標體系基礎上建立的財務指標體系只是側重于公司盈利和經營性風險的分析,涉及綜合性財務狀況和準備金方面的指標較少。而美國的保險監管財務指標僅對產險公司就設立了11個指標,從綜合財務狀況、利潤經營狀況、流動性和準備金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核公司的經營狀況。我國只借鑒了美國監管指標體系的一些指標,沒有設立一套類似于美國的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在美國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中3年前提出過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終都破產了。
1.4缺乏對財務指標的動態監管。
我國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償付能力是以1年內公司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的差額作為標準的,只測算這一時期保險公司的靜態償付能力,沒有考慮保險公司長期持續經營的要求,不能真實反映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國使用的一系列財務比率法是定量指標體系構成的,它們在選擇上是否恰當、合理,都會影響到預警系統的運行效率。在2003年下發的《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中只是從認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最低償付金額幾方面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監管,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在一定假設條件下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做出預測。
2.加強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建議
2.1進一步重視并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規定了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這些規定并沒有被很好地執行,一些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風險選擇的意識不強,掛賠現象嚴重,整體償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險公司承擔著廣大被保險人可能發生保險事故而引致的賠償或給付責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險人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因此保險監管應進一步重視并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的考核,結合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改善目前最低償付能力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確保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具有足夠的賠償或給付能力,保證公司良好的財務穩定性和較高的置信度。同時要注重建立應急機制和化解風險的渠道,一旦發現償付能力不足,應立刻采取諸如辦理再保險、轉讓業務、增加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或是限期整頓、停止部分業務、直接接管等補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險公司的財務信用體系,以維護社會保險園地的正常秩序,促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
加快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保險會計的規范和標準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和監管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體現保險行業特殊性的保險業會計準則體系。保險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險行業通用會計準則(GAAP)編制通用會計報表,再按照保險法定會計準則(SAP)調整為監理會計報表從而滿足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預警性和評級等級制度的監管模式。
集中保險公司的資產獲利能力、資產質量、投資收益、準備金充足率、資本金充足率等體現償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項財務指標,并分析3到5年的財務跟蹤指標和財務評價等級制度,通過多年跟蹤的財務指標來分析發現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征兆,評價公司今后的發展趨勢,并且采用財務評價等級制度的方式對公司的大小和財務狀況進行分類,提高監管的精細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的IRIS(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和RBC(基于風險的資本管理方法)為代表的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風險預警機制已經在世界各國廣為應用,我國的保險監管應盡快改變傳統的主觀性和經驗性做法,加快監管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2.4建立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的監管模式。
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1)動態評價保險產品負債與其相對應資產的實際形態是否匹配;(2)不僅是對決算期進行評估,而且通過對未來任一時點現金流量狀態進行模擬,來反映和評估保險公司的所有經營狀況;(3)借鑒美國做法進行利率假設,通過適當的概率分布來確定利率和變化,并考慮公司的各種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將公司現金流公式化,計算出各種利率假設下公司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以此來評價公司的償付能力。
2.5加強保險行業自律。
成功有序的監管離不開行業組織的自律配合,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人或保險中介機構組成的社會團體,其在規范保險市場方面發揮著政府監管當局不具備的協調作用。因為行業組織在起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獨立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監管當局應積極支持保險行業組織的建設,以行業的自律擔負起監管的輔助作用,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各保險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從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造成虧損和償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素質。
加入WTO,中國保險監管業面臨考驗,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著中國保險監管在物質或者有形的層面上迅速地向國際靠攏、與國際接軌,但保險監管同時也是一種文化、一種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轉變問題是不可能通過WTO或其他什么協議可以簡單解決的。但事實證明,有形和無形兩個層面之間是緊密相連的,二者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只有達到協調一致,才能稱得上是有效的、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所有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普遍素質。從現狀看,我國保險監管隊伍是相當不錯的,精練、充滿朝氣。但是必須看到,我們從事保險監管的歷史畢竟太短,對市場經濟和開放條件下保險監管理念、技術和手段的了解、認識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還留存著計劃經濟和封閉經濟體制下政府行為模式的烙印。人的觀念不轉變、素質不提高,所謂的接軌是不會有生命力的。應當看到,在監管機構、監管形式和監管內容上,當前我國保險監管與國際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國的保險監管則要求產、壽險分業經營,國際保險監管日趨放松對微觀層次的監管而注意對償付能力的審查,我國卻強化對費率、條款的監管。對此,一方面,我們應積極地予以正確評價,我國的保險監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國的保險業水平及發展要求,如產、壽險分業經營就促進了我國長期以來發展不足的壽險業務迅速增長,又如從全球購并歷史來看,合總是以分而發展為基礎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從國際保險監管中看到我國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黃亞鋒著.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構建,《保險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靜.完善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思考,《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篇6
保險公司不僅同一般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且還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關乎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公司的兩重性質決定了其會計行為規范的兩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財務會計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對外財務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保險公司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與其他行業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監管會計原則,主要服務于保險監管當局為保證保單持有人利益而監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險公司在會計制度的設計上,不僅需要建立適合于保險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還需要重視監管會計制度的建設。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建立了專門的保險監管會計制度,而我國僅于2004年下發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保險監管會計制度建設總體尚處于初始階段。
1.2缺乏統一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標準。
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實行兩種標準,一種是適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頒布),另一種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實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9年1月1日頒布),兩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在《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中更加強調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更有利于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由于兩種制度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原則及方法不同,對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也會帶來直接影響。
1.3監管指標不全面,預警作用不明顯。
保險財務監管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僅要做到滿足現狀,更要能夠對以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對以后的經營態勢做出合理預測。我國在借鑒美國保險監管指標體系基礎上建立的財務指標體系只是側重于公司盈利和經營性風險的分析,涉及綜合性財務狀況和準備金方面的指標較少。而美國的保險監管財務指標僅對產險公司就設立了11個指標,從綜合財務狀況、利潤經營狀況、流動性和準備金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核公司的經營狀況。我國只借鑒了美國監管指標體系的一些指標,沒有設立一套類似于美國的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在美國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中3年前提出過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終都破產了。
1.4缺乏對財務指標的動態監管。
我國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償付能力是以1年內公司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的差額作為標準的,只測算這一時期保險公司的靜態償付能力,沒有考慮保險公司長期持續經營的要求,不能真實反映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國使用的一系列財務比率法是定量指標體系構成的,它們在選擇上是否恰當、合理,都會影響到預警系統的運行效率。在2003年下發的《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中只是從認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最低償付金額幾方面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監管,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在一定假設條件下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做出預測。
2.加強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建議
2.1進一步重視并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規定了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這些規定并沒有被很好地執行,一些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風險選擇的意識不強,掛賠現象嚴重,整體償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險公司承擔著廣大被保險人可能發生保險事故而引致的賠償或給付責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險人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因此保險監管應進一步重視并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的考核,結合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改善目前最低償付能力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確保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具有足夠的賠償或給付能力,保證公司良好的財務穩定性和較高的置信度。同時要注重建立應急機制和化解風險的渠道,一旦發現償付能力不足,應立刻采取諸如辦理再保險、轉讓業務、增加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或是限期整頓、停止部分業務、直接接管等補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險公司的財務信用體系,以維護社會保險園地的正常秩序,促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
加快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保險會計的規范和標準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和監管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體現保險行業特殊性的保險業會計準則體系。保險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險行業通用會計準則(GAAP)編制通用會計報表,再按照保險法定會計準則(SAP)調整為監理會計報表從而滿足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預警性和評級等級制度的監管模式。
集中保險公司的資產獲利能力、資產質量、投資收益、準備金充足率、資本金充足率等體現償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項財務指標,并分析3到5年的財務跟蹤指標和財務評價等級制度,通過多年跟蹤的財務指標來分析發現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征兆,評價公司今后的發展趨勢,并且采用財務評價等級制度的方式對公司的大小和財務狀況進行分類,提高監管的精細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的IRIS(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和RBC(基于風險的資本管理方法)為代表的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風險預警機制已經在世界各國廣為應用,我國的保險監管應盡快改變傳統的主觀性和經驗性做法,加快監管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2.4建立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的監管模式。
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1)動態評價保險產品負債與其相對應資產的實際形態是否匹配;(2)不僅是對決算期進行評估,而且通過對未來任一時點現金流量狀態進行模擬,來反映和評估保險公司的所有經營狀況;(3)借鑒美國做法進行利率假設,通過適當的概率分布來確定利率和變化,并考慮公司的各種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將公司現金流公式化,計算出各種利率假設下公司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以此來評價公司的償付能力。
2.5加強保險行業自律。
成功有序的監管離不開行業組織的自律配合,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人或保險中介機構組成的社會團體,其在規范保險市場方面發揮著政府監管當局不具備的協調作用。因為行業組織在起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獨立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監管當局應積極支持保險行業組織的建設,以行業的自律擔負起監管的輔助作用,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各保險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從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造成虧損和償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素質。
篇7
根據最終得分,保險公司被劃分為ABCD四個類別,其中A類是指經營狀況優良的公司;B類是經營正常的公司;C類是經營存在一定問題的公司;D類則是經營存在嚴重問題的公司。
中保協此次共披露了69家壽險公司的經營效果評級,據統計,共有12家公司獲評了A類評級,老牌險企國壽、太保壽、平安壽等榜上有名,一些較為低調的傳統大中型險企如民生人壽、合眾人壽也位列其中。
此外,共有47家險企獲得了B類評級,其中包括上市險企新華保險,雖然2015年公司凈利潤達86億元,同比有34%的上漲,但這一趨勢很快出現逆轉,今年上半年,公司保費及凈利潤出現“雙降”情況,面對如此變化,新華保險方面稱,目前公司正大刀闊斧地進行包括產品、渠道在內的結構調整。
獲評C類的共有包括吉祥人壽、君康人壽等在內的10家險企,其中中資險企與外資險企各占5家,這些險企之所以“經營存在一定問題”,與凈利潤下降、持續盈利狀況不佳、人事動蕩、資產質量不佳等原因有關。據了解,沒有壽險公司獲得D類評級。
12家保險被評為A類
數據顯示,共有12家險企獲得了經營狀況優良的評定,民生人壽、合眾人壽等公眾不為熟悉的保險公司也榜上有名。
公開資料顯示,民生人壽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本為60億元,萬向控股持有公司37%的股份,位列股東之首。此次獲得A類評級,民生人壽方面表示,這主要是因為公司2015年持續追求價值增長,并且對風險進行了有效控制。
確實,民生人壽2015年業績表現十分不錯,年報數據顯示,去年公司凈利潤達11億元,同比增長近4倍,民生人壽方面對《投資者報》記者表示,凈利潤的上升一個方面源于投資收益的上漲;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保費收入的增長。數據顯示,2015年公司投資收益達50億元,同比有超一倍的增長。
合眾人壽去年也獲得了7.63億元的凈利潤,同比增長1.29倍,合眾人壽方面對《投資者報》記者表示,公司目前的優勢主要體現在產品鏈條完整、產品性價比高,以及對養老險的差異化運營上,據了解,合眾人壽投資建立了合眾優年養老社區,下階段公司將持續發展上述優勢。
此外,友邦保險、華泰人壽及匯豐人壽三家外資險企也被評為A級,數據顯示,2015年三公司凈利潤分別為31億元、3.2億元、1.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321%及74%。
值得關注的是,獲得A等級的險企,大多以長期壽險業務而并非以短期萬能險業務作為保費的主要增長點,這使得保險公司資金風險相對降低,效益質量也更為優良。
中融人壽上榜B類業內不解
正是由于效益質量的原因,一些靠著高現價理財產品快速膨脹的險企雖然業績表現良好,但依然只獲得了B類評級,這其中包括富德生命人壽、華夏人壽、前海人壽等險企。
在人身險產品新規實施之后,以高現價理財產品占領市場的負債驅動型險企也或主動或被動地開始調整規模保費收入的結構,如富德生命人壽去年保護投資款新增交費占比達52%,而到了今年7月份,這一比例降至36%。
上榜B等級的47家險企中,中融人壽也被囊括在內,業內人士直呼“看不懂”。據了解,截至2015年底,中融人壽的償付能力就已降至64.72%,遠低于監管要求的最低100%的水平。
2015年,中融人壽還在二級市場瘋狂投資,一度持有21家上市公司股份,浮虧嚴重。
2016年以來,中融人壽的經營危機不斷出現,新業務停擺、股票投資被限制,目前還面臨著大股東更迭的風波,傳言稱,中天城投將買進清華控股轉讓的中融人壽20%的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由此看來,中融人壽能否在明年繼續保持B類評級值得懷疑。
10家險企經營狀況有問題
險企評級較高的原因大多一致,但評級較低的原因卻各不相同。此次共有10家險企被評為C等級,說明企業的經營狀況存在一定問題。
導致評級較低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見的是盈利狀況持續不佳,如成立于2000年的天安人壽已連續14年出現虧損,直到2015年才實現0.3億元的凈利潤。
銀行系險企中銀三星人壽自2005年成立以來也一直未能扭虧為盈,數據顯示,去年中銀三星人壽虧損1.4億元,同比增長133%。
篇8
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和費率改革后,機動車商業保險在各保險公司將實現差異化經營,這種差異化包括條款的差異和費率的差異,條款的差異體現在保障范圍上存在不同,而費率的差異則直接體現在保費價格的不同。產品的差異化特別是費率的差異化將直接影響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發展。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由于保費規模小,服務水平一般,本來就無法于保險市場中的大公司抗衡,如果在費率上再存在差異,將更難與大公司競爭。
(二)競爭更加激烈
由于產品的差異化,特別是費率的差異化,將直接影響機動車商業保險的市場競爭,進而影響車險市場的競爭,再進一步將影響整個財產保險市場的競爭。保險產品的費率厘定具有穩定性的特征,不可能隨時調整費率標準。因此,主要依賴車險經營的各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在費率既定的條件下,通過其他方式的競爭將更加激烈。而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手段比較單一,大多是依靠提高中間成本的方式爭取市場份額,這將直接增加經營成本,給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帶來更大的負擔。
(三)經營管理難度加大
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和費率改革后,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也會因費率厘定和市場競爭的原因而趨薄,甚至虧損,這將導致保險公司在短期內發生支付困難,經營狀況會因此出現惡化。保險公司如果僅通過增加競爭成本的方式,試圖改善惡化的經營狀況,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的經營進一步惡化。不過不能及時扭轉局面,保險公司的經營將出現長期性的惡化,進而只能被收購或兼并。
(四)保險監管對經營的壓力
保險監管機關對保險公司的監管重點已經轉變為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保險公司的經營如果出現問題,其償付能力肯定也會出現問題,如果達不到監管機關的最低要求,保險公司的經營將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輕者限制部分產品銷售,重者會責令關閉相應機構,更重者可能會被勒令退出市場。監管機關也正在研究保險公司的退出機制,監管方面的變化將對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巨大的壓力。
中小保險公司應對舉措
面對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費率改革對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的嚴重影響,中小財產保險公司要積極應對,采取有效措施,將這些影響帶來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在應對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費率改革的過程中,一定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市場變化,制定符合自身條件的應對措施,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考慮:
(一)科學合理厘定車險費率
中小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市場因素,分析業務風險,結合公司的發展方向,科學厘定機動車商業保險的費率。費率厘定是否科學,將決定公司短期內的經營結果。如果費率厘定的過高,將直接影響產品的銷售,如果費率厘定的過低,又很難控制承保風險和經營成本,同時,費率厘定后需上報監管機關審批或備案后方可使用,且需嚴格執行,費率厘定不科學,經營一旦出現問題,短時間內是無法調整費率標準的。因此費率的厘定一定要科學慎重,如果可能,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在厘定費率時可以互相參考和借鑒。
(二)加大非車險的支持力度
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和費率改革后,車險業務的經營肯定會更加艱難。公司要發展,一定要擺脫對車險業務的依賴,可以通過加大非車險的投入,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實現公司業務結構的均衡。但是非車險業務的發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公司堅持不懈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通過不斷地培訓和市場開拓,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培養非車險的專業人員,經過長期的積累和沉淀實現非車險業務發展。非車險業務的發展,不但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潤,同時為車險業務的發展創造足夠的空間,保證公司長期穩定經營。
(三)審慎公司經營思路
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從總公司到分公司都應該重新審視自身的經營思路,規劃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經營戰略,科學、合理地制定總分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別是總公司在給分支機構下達經營任務時一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市場規律和分支機構當地的市場環境,不能為了盲目追求規模或利潤,下達不切實際的任務目標,而分支機構為實現總公司下達的經營任務,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加劇市場競爭方式來爭取生存的空間。只有從根本上解決為實現過高的經營目標而做出的擾亂市場秩序和加劇市場競爭的行為,才能為公司的長遠發展營造一個良好地內部和外部環境。
(四)專業化經營
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在自己擅長的領域進行專業化經營,即使是在車險業務中也可以就某一類車險業務領域實行專業化。通過專業化經營,中小財產保險公司可以繞開激烈的市場競爭,通過在自己擅長的領域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開發更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新產品,提供更有特色的服務項目,逐步樹立品牌形象,擴大保費規模,并由此帶動其他業務的發展。
(五)提升服務水平
中小財產保險公司除了要注重產品的銷售外,更應注重服務水平的提升。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點,搭建客戶服務平臺,想客戶所想、急客戶所急,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貼心服務,客戶服務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成本,而且見效較慢,但是只要堅持不懈,肯定能夠實現用服務留住客戶,用服務爭取客戶,用服務換取業務,用服務換取利潤的目標,這才是公司發展的最佳途徑。
(六)不斷創新
篇9
一、保單取得成本的會計處理方式
DAC處理方法是依據權責發生制在保單的有效期間將保單取得成本與合同的收入相匹配。對于取得成本遞延攤銷在GAAP下有三種方法可以選擇。第一種是分期毛保費收入為基礎攤銷;第二種估計毛利潤的比例分期攤銷;第三種遞延攤消方法是以估計總邊際的比例分期攤銷。保單取得成本費用化是基于資產負債觀。保險資產是指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的凈合約權利,凈合約權利是保險公司基于保險合同所形成的。在資產負債法下由于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的取得成本(傭金和手續費支出)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因此不應該確認為資產。根據IFRS以及我國的會計準則規定,保單取得成本在確認保費收入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進行遞延攤銷。
FASB和IFRS關于保單取得成本的會計處理方式針鋒相對。FASB堅持收入費用的匹配原則將保單取得成本遞延攤銷,而IFRS則在資產負債觀的基礎上力推保單取得成本的費用化。兩種會計處理模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
二、遞延攤銷處理模式分析
DAC模式是在權責發生制的基礎上遵循收入與費用的匹配原則,可以更好的反映的保險業務的經濟內涵,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更貼合業務發展,利潤釋放更加平滑等。遞延攤銷法強調謹慎與穩健的會計原則,更好的保護了保險合同債權人的利益。
(一)收入取得與費用支出相匹配
保險業務的收入實現與成本支出跟一般業務不同,在取得保費收入時無法確定成本。權責發生制要求保險公司需將未實現的保費收入計提準備金應對未來的賠付支出。保單初期支付的各種獲得成本如傭金或手續費、營銷費用等,其受益期間要持續保單有效期內。對于長期保險合同,若將保單取得成本在合同確認時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則費用確認與收入實現無法匹配。保險合同帶來的現金流入在保單有效期內持續存在,而因此利益的流入而支出的成本卻在初期費用化,這樣不符合收入費用配比原則。將保單取得成本確認為遞延資產并在保單有效期內進行攤銷,則可以使保費收入與保單成本相匹配。
(二)更好的反映保險業務經濟內涵
保險公司通過聚集大量的保費形成保險基金以應對未來的賠付。為保持經營的穩定性、彌補經營成本以及獲取適當的利潤,保險公司將此部分體現在附加保費部分,主要是支付給銷售人員的手續費或傭金。長期性期繳產品的傭金或手續費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首期或前期,若將保單取得成本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保險公司在銷售越多的保單時將會產生更多的費用,導致盈余虧損或保單首年虧損。這與通常保費收入與利潤間的經濟內涵不符。采用資本化處理使的發生的成本分布在保單期間的各年度,更好的反映保險公司收入與利潤的關系,體現保險業務的經濟內涵。
(三)保險公司利潤釋放平滑
在資本化處理下,盡管保單取得成本已經發生造成了現金流出,但通過確認為一項遞延資產并在后期逐步攤銷,減少當期確認費用的規模。通過收入費用的配比原則使保險公司的利潤平滑釋放,減少經營狀況的波動。保單取得成本遞延攤銷的處理方法,使得經營壽險業務的公司在增強償付能力方面具有優勢,有利于規模的擴大和市場規模的擴張,減少“七年之癢”之痛。
(四)保單取得成本遞延攤銷法的缺點
遞延攤銷方法雖然可以使得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與保單成本更好的匹配,符合保險業務的經濟內涵以及提供更加貼合保險公司經營實際的財務信息,也有助于緩解“盈余虧損”的不利情形。但基于為投資者提供準確信息以及正確反映公司現金流狀況的要求,則存在缺點。以利潤表觀為中心的DAC處理方法可能會因為后期死亡率、退保率等前期鎖定的預測值變化而無法更好的匹配收入與費用等。
三、取得成本費用化處理模式分析
保單取得成本的費用化處理方式是基于資產負債觀的角度。對保險合同資產與負債的的變動來體現利潤。費用化的處理直接將保單獲得成本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需要考慮更多的因素去計提遞延資產,也減少了后期因假設條件的變更而作出復雜的會計調整。投資者等可以直接根據財務報表信息就可獲知公司的經營狀況,而無須了解有關保單遞延攤銷成本部分,減少了會計信息的獲取成本。在發生時計入損益減少了保險負債的規模,因此計提的責任準備金也相應減少。
然而保單取得成本的費用化,將發生的費用在保單確認當期計入損益,將會使得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波動劇烈,對長期壽險合同來說較大傭金與首期保費比例嚴重侵蝕了公司的利潤。對于新開業公司或者處于規模擴張階段的保險公司來說,由于大量保單帶來的首年虧損侵蝕了利潤,使得償付能力壓力增加,對公司的發展將有不利的影響。
四、結論
雖然我國目前采取的處理方式與IFRS的原則一致,但IFRS最終的決定是否調整仍為可知。根據上述的分析,筆者認為我國保險會計準則關于保單取得成本的定義仍須進一步研究細化,使其更能反映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同時筆者也認為保單取得成本的會計處理采用DAC的處理模式更符合我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現狀。
參考文獻:
[1]陸建橋,楊海松.保險合同會計:國際動態與對策研究[J].會計研究. 2009(7).
篇10
一、前言與文獻探討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與金融自由化環境下,大型金融集團進行跨國投資為十分常見的現象,而直接投資所成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也是這些國際金融集團進入他國金融市場的重要方法之一。保險公司愿意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必定是有誘因驅使。依據Dunning提出的國際生產折中理論,企業進行跨國直接投資,可在當地市場或對經營效率創造特定優勢,其可分為所有權優勢、內部化優勢與區位優勢等三方面。對于金融業而言,Fariborz認為,折中理論也可以說明其跨國直接投資的動機,但是金融業還有其產業特性與技術操作需求。在新興市場中,一般認為外資保險公司具有比內資更高的技術、經驗或是資本,可能會獲得高度的競爭優勢,于當地市場鶴立雞群。我國在加入WTO后,市場也曾出現了“狼來了”一說,但是現在看來,外資保險公司卻顯得相當的弱勢。由保監會公布數據可知,我國2011年外資財壽險市場占有率分別僅有1%與4%。而印度的合資壽險公司幾乎也是連年虧損,中印保險市場中,外資保險公司都呈現明顯的弱勢。可是國際上其他的市場則不盡然,安盛、忠利、安聯在母國以外的歐洲國家,經常具有領導市場的地位,而拉丁美洲也深受北美或歐洲的保險集團影響,墨西哥與巴西的外資保險公司,保費占有率分別可達50%與30%以上。因此,外資保險公司在國際的定位到底是如何,究竟是領導者還是追隨者,與東道國的內資保險公司相比,是否擁有特定優勢,這些都值得深入探討。
以國際情況來討論外資保險公司績效表現的文獻并不多,主要是分析外資保險公司進入東道國市場后,對當地市場結構的影響,鮮有針對經營特性與績效特征進行分析的研究文獻。Nat和Ma使用1996~2003年國際數據研究,發現財險市場在逐步自由化環境下,維持高度市場集中將降低財險公司利潤,而外資公司所帶來的價格競爭對此結果有顯著的影響。黃景莉使用1998~2007年數據檢驗國際財險市場,發現市場越開放,允許外資進入與降低外資持股限制,可增加市場效率,減低當地財險公司破產概率。Fenn等使用1995~2001年數據分析歐盟主要國家,發現跨國經營的歐洲保險集團,母國壟斷力將會與整個集團的經營效率成反比。前兩篇研究成果雖然未直接說明外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但是也說明,更自由的市場環境,可讓外資保險公司發揮效率或影響力,進而提升東道國的市場競爭。目前國內的研究乃以中國本土的情況為主,但是研究的結論逐漸由謹慎應對外資進入,轉變到如何改善外資弱勢的局面。在我國剛剛人世時,王國軍認為,雖然外資不會摧毀一個國家的民族保險業,但是中國保險業必須徹底的改革,才能應對國際化潮流。近年的研究中,劉璐和李黎分析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保險公司,其償付能力良好,但是在市場占有率與盈利能力卻是極端的弱勢,其面臨著合資、本土化、網點、產品、專業人員等問題。朱銘來和李新平發現我國外資保險公司的擴張,無法增加市場份額,全面人世后,對外資保險公司都沒有顯著的正面影響。胡穎和葉羽鋼、魏華林和張勝都使用了DEA與Malmquist指數分析中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在大部分的指標中,外資保險公司落后于中資保險公司,僅有外資財產保險公司在技術效率的表現,優于中資。
二、模型與數據
(一)模型設定
本文采取面板模型的方法分析,以保險公司的經營績效作為因變量,自變量則為三部分,分別是觀察變量、個體控制變量與宏觀控制變量。績效則使用保費增長率與利潤率作為衡量標準,用以觀察外資保險公司在東道國的擴張能力與獲利能力,是否與內資保險公司存在差異性。模型設定如下:
Zijt=αO+β1Dijt+γ1EQUijt+γ2EXPijt+δ1GDPGjt+δ2INFjt+δ3PENjt+δ4DEPjt+εijt (1)其中,i、j、t代表公司別、國別、時間(年度),為常數項;β、γ、δ為系數,為誤差項。因變量為保費增長率(G)與利潤率(P),D是否為外資保險公司的虛擬變量,為主要觀察指標。排除其他因素對觀察變量的干擾,本文參考保險經營相關理論后,選取相應的指標作為控制變量。EQU、EXP分別是各公司的股東權益、費用支出變化率,作為個體控制變量;GDPG、INF、PEN、DEN分別是各國的GDP增長率、通貨膨脹率、保險深度、人均保費(保險密度),以此為宏觀控制變量。不過,許多亞洲國家(地區)對金融市場經常有著較為嚴格的準入制度與監管要求,呈現比較保守的市場形態,如此可能衍生出內外資保險公司除經營技術以外的差異,值得獨立觀察。因此,再將虛擬變量D分為亞洲國家(地區)的外資保險公司與非亞洲國家(地區)的外資保險公司,形成模型(2):
Zijt=αO+β2DAijt+β3DOijt+γ1EQUijt+γ2EXPijt+δ1GDPGjt+δ2INFjt+δ3PENjt+δ4DENjt+εijt (2)
(二)數據使用與處理
樣本公司設定在12個較具代表性國家(地區)中選取,其中6個為新興市場國家(地區),6個為成熟市場國家(地區),每個國家以2010年為基準,選取保費收入最多的內資財(壽)險公司與外資財(壽)險公司各6家作為分析對象,觀察期間從2005至2010年,在剔除部分有瑕疵的數據后,總共獲得財險公司數據716個,壽險公司數據722個,共1438個。保險公司個體經營數據從《BVD-ISIS全球保險公司分析庫》中取得,宏觀經濟與保險數據由瑞士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出版的sigma雜志2005年至2011年中取得。由于新興國家的外資保險公司多在2000年前后成立,許多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并不穩定,如此便會影響輸出結果的正確性,所以本文以2005年以后數據與保費規模作為選取樣本基準,除較具市場代表性外,也借此排除經營狀況尚未成熟的保險公司,降低非系統性的干擾。
由于各國間必然有經濟規模、法規制度等差別,將造成企業規模與投入產出的標準不一致,若直接使用原始數據,將無法準確的觀察。因此本文對樣本進行標準化處理,其中各公司的利潤、股東權益、總資產、費用支出,皆除上2004年該國最大內資財(壽)險公司所相應的項目,因此我們以內外資經營上的差距作為分析的依據,使國際間數據得以相互比較。表1為本文所使用數據的描述性統計: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績效差異分析
本部分利用模型(2)進行分析,但是新興市場保險公司的績效差異可能較大,進而容易造成異方差的問題,同一國家內的保險公司也可能有截面相關的問題。但是先前數據進行的標準化處理并無法消除此問題,為降低上述的干擾,本文的實證以可行廣義最小二乘(FGLS)來修正對面板數據的估計。此外,財壽險的運作特性與市場的發展階段的不同,都將導致不同的經營狀況,所以實證中將財壽險分開進行觀察,并且再分為總體市場、新興市場與成熟市場來說明結果。
由表2可知,亞洲的外資壽險公司與內資壽險公司在新興市場上相比,呈現高增長低利潤的情況,成熟市場中利潤率顯著落后。在非亞洲的新興市場中,外資壽險公司具有增長優勢,利潤率差異則不顯著。由此結果發現,亞洲的外資壽險公司在新興市場呈現以投入換取增長的情況,在成熟市場上,保費增長率并無顯著差異,但利潤率不佳,形成明顯的弱勢。非亞洲的外資壽險公司情況則較為良好,在新興市場呈現高增長,且利潤率不輸內資壽險公司,而在成熟型市場則是內外資經營狀況無顯著差異。本次研究的樣本凸顯了亞洲壽險市場的特殊性,外資在優勢不易全面發揮下,呈現比較被動的局面。模型(2)也可以看出國際壽險市場的特點,新興市場的利潤率不受GDP增長率的影響,成熟型市場的確因為競爭激烈,承保利潤甚至為負,必須倚靠投資收益來充實盈利。另外,在新興市場中保險深度顯著呈現負號,而人均保費顯著呈現正號,則表示保費收入在GDP中占比提高,市場將趨于成熟,保費增長率與利潤率自然會下降,但是在人們更重視壽險的情況下,對壽險市場的增長具有正面效果。
由表3可知,亞洲的外資財險公司幾乎和壽險公司呈現相反的結果,保費增長落后于內資財險公司,利潤率卻可以相當,此情況在新興市場中又特別顯著。壽險公司較依賴資產運用收益,因此愿意為追求保費規模而損失短期利潤,但是財險多為短期保費,不易累積資金,較為看重短期的承保利潤。再者,在新興市場中外資保險公司通常擁有較強的精算與商品開發能力,而一般情況認為財險專業性又高于壽險,承保利潤率也可有更好的發揮。本文非亞洲的樣本來自北美、拉美與歐洲,其保險市場較為開放,外資財險公司的業務開拓能力,呈現優于內資的情況。宏觀控制變量的方向大致與壽險相同,較高的保險深度,代表市場的成熟,不利于保費增長與利潤率。
(二)市場環境分析
由上部分可知,內外資保險公司在經營效率上有所差異,新興市場與亞洲市場較為顯著,而這些差異除了語言文化外,也可能當地一些市場限制造成。東道國通常會設定保護政策來維護市場穩定與本國利益,而本土公司的先天優勢,也容易對外資公司造成一定的排擠。此部分希望可以分析市場環境的相關限制,是否會對外資保險公司造成顯著的影響,或進而分析外資可否處理這些劣勢。本部分僅采用外資保險公司作為樣本,將模型(1)的觀察變量更改為對市場環境的觀察變量,形成模型(3):
Zijt=αO+β4Vjt+γ2EQUijt+γ2EXPijt+δ1GDPGjt+δ2INFjt+δ3DENjt+δ4CAPjt+εijt (3)
V代表本文所設定的三項欲觀察的市場指標,分別是HHI、金融市場自由度與持股限制,并且同樣將保費增長率與利潤率作為因變量觀察。其中,本文所使用的HHI采用內資保費收入的前三家,以此判斷內資的壟斷力量。金融市場自由度是使用美國傳統基金會所頒布的金融與投資兩項自由度的平均值。持股限制為東道國對外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的限制。
表4的平均值是以本文的樣本國家為來源,成熟市場的內資壟斷力與政策限制最低,市場自由度高。新興市場與亞洲市場相當,金融自由度逐年微幅上升,HHI則有較明顯下降的趨勢,但是各項市場環境的限制,仍高于成熟市場。
從表5看出外資壽險公司在保費增長率方面,雖然HHI與持股限制顯著為正號,金融市場自由度顯著為負號,但這并不是表示更高的市場限制,可帶來更高的增長率。而是在這些限制多半來自新興市場,在市場尚未均衡下,使得外資壽險公司仍有許多機會拓展業務。不過,由利潤率的影響結果來看,要獲得更高的增長率,外資壽險公司必須得投入更多的成本。綜合觀之,雖然市場限制會對外資壽險公司帶來經營障礙,但是將資金累積與市場潛力作為未來重要的戰略來看,外資壽險公司會先犧牲利潤以換取新興市場的保費規模。
篇11
支付寶的全民保是全民保終身養老險的意思,該保險是一款分紅型的養老保險。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費以后,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至終身,是對社保養老險的補充。除固定的最低回報外,每月還會根據保險公司投資收益情況分配紅利。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保障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后,不會由于收入下降,醫療支出等因素,使老年生活質量有較大下降,與一般投資追求收益最大化有所區別,主要作用是在保證本金安全前提下有適度收益和抵御通脹。
分紅型保險特點,保險費用比較高,具有確定的利益保證和獲取紅利的機會。分紅是不固定的,分紅水平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有著直接關系,保險公司與客戶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分享經營成果。有分紅為零的理論可能。分紅保險的紅利是保單所有人從保險公司可分配盈余中分享到的金額。
(來源:文章屋網 )
篇12
此次車險費率改革的主要內容:一是放開財險公司擬定費率的自,各財險公司可在自有風險數據的基礎上合理擬定車險費率;二是以行業示范條款為主體,同時倡導個性化的財險公司自主擬定的條款,建立合理的商業車險條款體系;三是在“償二代”的基礎上,建立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監管方式,全方位的對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進行測算。
這次改革改變了傳統A、B、C條款模式,由市場定價,對中小型財險公司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一、中小型財險公司的機遇和應對策略
(一)機遇
為了滿足國內汽車市場的迅猛發展,車險市場細分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車險市場細分就是財險企業根據車險消費者需求的不同,把車險消費者劃分為若干等級的群體,根據每個群體相同的車險消費需求,來確定營銷策略。由于我國保險經紀人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大型保險公司大包大攬的業務模式,所以我國車險市場細分還比較滯后,只是由大型保險公司進行了初步細分。車險費改后,財險公司可以自主擬定條款和費率,車險產品差異化擴大。這給車險市場細分提供了發展機會,有助于財險公司根據不同階層客戶的不同車險需求劃定服務范圍。
相比于大公司“瘦身”難,中小公司人員少、經營地域范圍小、負擔輕、成本低,再加上成立時間短,機構層級少、隊伍年輕有活力,溝通成本低,管理效率高,低成本優勢將有利于中小公司細分市場、精準定位,有利擴大目標客戶可選擇空間,有利于提高經營靈活性與自由度。
(二)應對策略
(1)成本精細化管理。由于中小型財險公司的公司規模小、分支機構少、職員少,所以成本管理的流程和阻礙相對來說比較少,實施成本精細化管理更為容易。控制好了成本才能更好的盈利。在成本精細化管理上,中小型財險公司首先要在核保核賠上下功夫,擠干核保和理賠中的水分,切實管控風險,降低賠付率,提高車險的盈利空間。其次,就是要加強財務的精細化管理,加大財務數據的真實性的檢查和巡視工作,切實排除會計工作和資金管理方面的隱患,做到數據真實和可靠。
(2)保險精細化服務。隨著費率市場的逐步放開,財險公司的競爭會更加激烈,中小型財險公司如果繼續按照大型財險公司的意愿實施壓低價格的策略,最終的結果也只能是失敗。費率放開之后,中小公司可以根據其組織機構少,經營靈活的特點,實施差異化的市場競爭策略,推出專業化和個性化的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這就可以避開中小型財險公司區域局限、定價能力不足和品牌知名度不高的缺陷。
二、中小型財險公司的挑戰和應對策略
(一)挑戰
(1)產品差異化加大.在本次車險費率改革前,全行業使用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A、B、C條款。在條款和費率上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本次車險費率改革后,各保險公司在商業車險上將實現各方位的差異化,這種差異化包括車險條款的差異和費率的差異,條款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各財險公司車險合同保障的范圍不同,而費率的差異則主要現在依據不同精算能力的定價不同。中型小財產保險公司由于保費規模小、承保范圍窄風險數據較少,專業技術人才少,服務水平一般,本來就無法于保險市場中的大公司抗衡,如果在費率和條款上再存在差異,將更難與大公司競爭。
(2)經營管理難度加大。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和費率改革后,在償付能力和承保能力充足的情況下,市場參與者會逐漸增多,保費會下降,承保利潤也會因費率厘定和市場競爭的原因而趨薄,甚至虧損,這將導致中小型財險公司在短期內發生支付困難,經營狀況會因此出現惡化。在這種情況下,中小型財險公司會通過抬高中介手續費和傭金的方式來保證銷售,這樣的話,就比較容易吸收風險較高的保單進來,賠付率就會進一步上升,盈利就很難得已實現。同時中小型財險公司如果僅通過增加競爭成本的方式,試圖改善惡化的經營狀況,可能會導致其經營狀況進一步惡化。
(二)應對策略
(1)利用行業知識溢出,創新盈利模式。由于中小財險公司對于車險費率的研發能力相對較低,沒有穩定的盈利模式,這就導致了中小財險公司在車險業務中綜合成本率過高,出現盈利水平低下的現象。現階段的車險盈利模式大多數都是對賠付率的測算,從而管控風險,確保保費的充足性。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財險公司認識到現階段的盈利模式已經不能完全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紛紛開始創新盈利模式。如“車險生命表法”、“車險4+1因子法”和“車險保費充足度法”等。中小型財險公司可以利用行業這一發展趨勢,通過對行業知識溢出和轉移的有效利用,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自己的盈利模式,并且根據市場的反饋不斷調整盈利模式的結構,最終形成獨具特色的車險經營體系。
(2)建立合作聯盟,實現數據共享。雖然新車險費率改革放開財險公司的自主定價權利,但對于任意一家中小型財險公司來說,要真正實現自主定價,還有很多難關需要克服,僅僅在數據方面的劣勢就會使得其在定價上捉襟見肘。而且,如果只是參照大型財險公司所制定的費率和條款,沒有結合自己的實際經營狀況,可能會導致經營成本太高,使得車險業務狀況迅速惡化。因此,同一地區的中小財險公司可建立同業聯盟,加強業務合作,相互交換車險行業數據以達到自主定價的基本數據要求,一起開發新費率,增強承保能力,創新產品并分散風險,提升技術服務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篇13
作為對付風險的一種基本社會制度安排,它們也有著許多共同的方面,這些共性是人類社會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保險制度,提高人類抗御風險能力的過程中形成的寶貴經驗的結晶,是國際合作的基礎。
1 盡快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保險制度
保險制度包括保險制度運作的基本原則(如最大誠信原則、可保利益原則、損害賠償原則、近因原則等)、險種設計、保險合同的制定、產品定價、展業、承保、理賠、投資、準備金的提取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保險公司在運作中存在一些缺陷,或者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做法。未來的國際競爭要求我們遵循同一個游戲規則。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國際游戲規則,才能在日益嚴酷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 建立與國際慣例相吻合的市場環境
這種市場環境包括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組織形式、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本評價指標、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競爭原則、稅收政策等。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多元化(關于這一點,前面已經進行了論述,這里不再贅述)。二是評價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本指標應當包括企業的財務狀況、價格水準、合同條款、理賠實踐、承保能力和服務等內容。三是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應客觀地對保險公司的資產、財務的安全性、償付能力、理賠狀況、投資回報率等方面進行評估,以便于保險監督機構監管以及消費者進行選擇。四是保險公司的競爭也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競爭原則,即競爭主體的參與、競爭規則的公正、競爭過程的透明和競爭結果的有效。五是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收政策通常是一國政府用來鼓勵保險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一般通過免稅、遲延納稅等方式進行。我國在運用稅收政策來鼓勵保險業、特別是個人壽險、年金保險的發展方面做得還不夠,因此,政府應當盡快制定出相應的政策來。
3 放松管制,強化國內的市場競爭
從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來看,放松管制已成為主流。放松管制表現在保險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保險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的放寬,國際保險監管的核心已從全面監管轉為償付能力監管,多數國家都在逐漸實現保險費率的自由化。這種國際性的放松管制意味著全球保險市場將更加開放,保險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放松管制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和推進競爭。從我國情況來看,由于過去對保險領域管制過嚴,造成保險企業數量過少,經營領域過于狹窄,經營手段欠缺,企業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過低。長此以往,我國保險業勢必難以面對對外開放的挑戰。為了提高我國保險業的競爭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對市場準入、經營范圍和保險商品的管制,鼓勵保險商品的創新,在保證市場秩序前提下,積極鼓勵和推動保險企業的競爭。
4 提高保險監管水平,在監管方式方法上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兼營壽險、非壽險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跨國保險公司的逐步進入將增加我國保險監管的難度。所以,當前應該盡快加強和完善我國的保險監管體制。首先要建立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保險監管機制,建立一套償付能力的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其次要加強對境內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嚴格審批,并通過國際聯合,對其償付能力進行有效的監管。此外,還要參照國際慣例,為中資保險公司創造與外資保險公司同等的、公正的、合理的政策環境,對內、外資保險公司實行統一監管,同時在保險條款的適用、費率的調整、再保險業務政策等方面制訂出一套統一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