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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年檢工作中我局與各主管部門相互配合,加強溝通聯系,我局于3月29日在全縣范圍內下發維財非稅6號文轉發了文件通知及相關表格,文件內容包括:一、財政票據年檢時間;二、年檢范圍;三、年檢內容;四;年檢方法;年檢地點等相關內容作了統一布置和安排。截止5月14日,完成全縣(含10個鄉鎮)財政票據年檢工作(我縣應檢單位108個,實檢99個,單位自查率92%;重點檢查單位99個,重點檢查率92%。檢查涉及17類財政票據,其中:手工票據1772本,微機票據5.5萬套。)。
在財政票據年檢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并作了處理:
1、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在票據經手人處未簽字問題,盡管單位拿來核銷的票據只剩存根聯、本人也不厭其煩地叫單位在存根聯做了補簽。
2、未蓋章的補蓋章手續。
3、還存在未撕記賬聯、收據聯的叫單位撕去,該記賬的記賬、該給他人的收據聯給他人。盡量完善這些手續,向票據管理員一再強調這些手續的重要性。
4、存在串票填寫問題的有公安局一家,該用云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款收據的用了云南省往來款項統一收據,該用云南省往來款項統一收據的用了云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款收據,兩項金額都作了收繳專戶處理,并叫單位在今后工作中改正,不在犯同樣錯誤。
5、在此次財政票據年檢中還存在票據保管不當丟失情況:勞動社會保障局丟失一本已使用過、金額已收繳的云南省社會保險費繳款收據,好在單位有繳銷憑證聯,單位復印繳銷憑證聯來銷票未產生其他不良后果與影響。責成單位明確專人負責管理財政票據,不在發生丟失票據行為。特別是對單位執行財政政策、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情況,開立票據是否規范、填寫是否正確,執行“收支兩條線”情況,資金是否足額繳存專戶,是否配備專人管理,是否按規定使用財政票據等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督促整改到位。對于財政票據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理,對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領票據,確保票據管理措施得以真正貫徹落實。
二、取得的成效
通過切實開展年檢工作和以來規范化管理票據工作,使財政票據管理辦法、年檢規定得到較好落實,促進了我縣財政票據管理工作進一步精細化,執收執法單位不斷提高了對財政票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推動了財政票據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對財政票據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對各單位票據管理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處理;二是進一步宣傳了財政票據政策,強化了單位正確使用票據,收入及時繳庫或繳入財政專戶的意識,有效地堵塞了非稅收入“跑冒滴漏”強化了“以票管費”的機制;三是對檢查發現的一些票據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對加強財務管理,防止亂收費,維護經濟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此次財政票據年檢工作所檢票據,大部分單位能做到填寫規范,內容填寫齊全,手續完備等。值得表揚的特別是交通局票據用量大,收費項目對象復雜,他們單位票據填寫現在說算比較規范的,剛開始用票時可不是這樣的,這些離不開票據管理員苦口婆心指導。票據使用比較規范的單位還有森林公安局、土管局、疾控中心(主要是有收費行為的單位)等單位。其他單位就不在一一羅列,我股在上級部門和局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此次財政票據年檢工作,歷時1個多月時間、大部分單位都能積極按時參加票據年檢,極少部分單位一再打電話催促、至今未來年檢,也由于今年情況比較特殊原因(修公路限時通車),但也從某種程度上體現出此類單位對票據管理這項工作的態度。稽查兩位同志抽出不在,由本股一人完成了99家票據年檢,在人少事多的情況下完成了今年的財政票據年檢工作。
篇2
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指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將一部分征管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歸還納稅人,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公民和其他機構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稅收征管,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設和諧征納關系的行為或過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為社會化的一個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職能社會化趨勢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稅收征管社會化包含對基層個體私營經濟中零星稅源管理、稅收代征代管和社會化協稅護稅等方面的內容,但不僅局限于這些方面的內容,它還包含有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
(一)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
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所謂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指政府調整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范圍和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將一部分公共職能交給社會承擔并由此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會信息化浪潮的沖擊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性潮流。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對傳統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不論是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幾乎都被卷入了這一潮流。在這場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行政理念。這種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政府應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管理和政府職能社會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政府的工作模式中應引入市場化機制等。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幾乎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而展開的。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政府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職能發展的趨勢。
(二)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從亞當·斯密的“守夜人”到凱恩斯的政府干預理論;從現代的“委托一”和契約理論到公共選擇理論,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方式和職能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過去傳統的強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漸轉變為現代的指導和服務型管理,政府職能的社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不但在西方國家如此,在我國也一樣,政府職能社會化是當代中國政府職能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其呈現四個基本趨向,即政府職能市場化趨向、增強公民自主性的趨向、拓展社會組織自治空間的趨向以及強化和優化社會管理職能的趨向。
篇3
收征管是稅收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發揮稅收作用的根本保證,也是確保國家稅收收入的必要環節。我國稅收征管工作在新稅制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實施以來,取得了較大成績,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稅收征管工作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稅收征管也越來越繁雜。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稅收工作的效率,使得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遠高于同期其他國家水平。以2013年為例,我國征管費用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約為2%,加上納稅成本,則可達3%―5%,一些農村地區和經濟落后地區甚至達到10%,而一些發達國家征收成本一般不到1%。
一、我國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務機構臃腫,征管效率不高
我國傳統設置稅務機構的做法,形成了過多的中間管理層次,在這種錐形化的組織結構中,不僅上下溝通過程中的信息和能量衰減很大,而且導致行政管理人員偏多,真正直接為納稅人服務的一線人員相對不足,既造成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又影響了整個組織的運轉效率。在這種稅務組織結構中,各職能部門分別獨立,工作流程相互割裂,各職能部門分別開發適合用于本部門職能的軟件系統,缺乏一體化建設規劃,在信息共享建設方面產生了許多問題,如數據集中度低,難以綜合利用;數據傳輸手段各異,方式混雜,導致稅收征管手段信息化程度不夠,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
(二)征管理念存在偏差
長期以來,這種稅務機關作為管理者高高在上、納稅人作為監管對象被動服從的思維定式根深蒂固。稅收征管定位在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自覺納稅,在這種理念下的稅收征管以監督打擊型為主,以約束納稅人的行為為目標,一切稅收征管從稅務機關自身管理的方便和需要出發,往往制定復雜而繁瑣的管理措施和流程,忽視納稅人權利和需求。
(三)稅源管理信息不對稱
掌握充分真實稅源信息是實施稅源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而當前我國稅源管理的信息不對稱現象非常嚴重。我國尚未實行納稅人終身不變的納稅人識別號、銀行賬號制度,多頭開戶現象較為普遍,稅務部門難以全面掌握和核準納稅人的經營活動、經營收入、成本費用和財產收益等情況,隨著經濟全球化以及虛擬經濟的發展,網上交易、跨國、跨地區經營日益增多,稅務征管部門全面、及時、準確掌握跨國、跨地區經營企業的信息資料難度大。
(四)納稅服務供給與需求不對稱,缺乏監督與評價
在納稅服務實踐中,稅務機關往往出于自身的考慮或需要進行納稅服務,推出的一些服務內容并非納稅人真正所需要,而納稅人真正需要的服務卻不能得到滿足,服務缺乏個性化,真正的“管理服務型”稅收征管工作理念還未樹立。同時我國的納稅服務既缺乏內部的考核監督,更缺乏外部的監督評價,對各項工作是否已經開展、開展的質量和效果,還沒有形成監督考評體系和指標,服務的整體質量難以保證。
二、新加坡稅收管理的經驗
新加坡自1959年獲得自治以來,由一個經濟十分落后、經濟結構單一、轉口貿易作為經濟支柱、工業基礎極其薄弱的貧窮國家,躋身于亞洲富國的行列。新加坡政府實施了“政府盈余全民分享計劃”,仿照企業將盈余回饋給股東的方法,以新加坡全體國民為“分紅”對象。新加坡財政盈余能有分紅,得益于政府的清廉與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稅收收入占較大比重,完善的稅收制度與稅收管理是新加坡財政收入的重要保證。新加坡稅收管理最大的亮點在于它的評稅制度,新加坡是世界上實施評稅制度最好的國家之一,有許多成功的經驗。
(一)征管機構健全,征管手段先進
新加坡是一個單層次政府,沒有地方行政機構,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項事務,稅務署則負責國內稅務,機構設置比較精簡。在內部管理方面,稅務署實行公務員制度,對各類稅務人員的等級、薪金、使用、升降、獎勵等有明確規定,并做到嚴格執行。為提高征管效率,稅務署專門建立了稅收電腦中心,負責各種稅收的征收、稅務資料的儲存及查詢,通過電腦把稅務署內部的工作運轉連成一個完整的征管系統。
(二)注重數據采集和信息庫的建設
評稅制度的關鍵是納稅人信息的收集,充分了解納稅人的相關信息是稅務機構評判納稅人是否真實申報的先決條件,新加坡的稅收管理非常注重納稅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稅務機構在納稅評估時主要依托兩個信息庫,一是評稅情報庫。該數據庫資料主要是從政府各部門及金融機構等社會各界的電子信息系統調取的納稅人的相關資料。如從銀行獲取納稅人存款和賬號及基礎財務資料;從證券公司了解納稅人股票及股息資料;向房屋土地局獲取納稅人投資房產的資料;向內政部獲取納稅人親屬關系的資料,向注冊局獲取關聯公司的資料。稅務機構將這些重要的情報、信息存入稅務機構計算機系統構成評稅情報庫。二是申報信息庫。該數據庫所儲存的數據主要來源于納稅人的日常各類稅種申報表及財務報表。新加坡稅務機構主要通過評估情報庫和申報信息庫的信息進行核對比較,并根據核對結果進行判斷納稅人是否如實申報納稅。
(三)獎罰分明,以人為本
新加坡稅務署一直采取各種獎勵措施,鼓勵納稅人進行電子報稅。在2008年前,新加坡就推出了一項對電子報稅者的獎勵措施,當時的獎品是地鐵預付費用卡。最近又規定,凡是進行電子申報者,均可得到所得稅彩票,從而有機會中大獎。納稅人踴躍進行電子報稅,使新加坡電子報稅人數大增。在實施納稅獎勵的同時也加大了偷稅抗稅的懲處力度,新加坡的稅務檢查人員都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對報稅情況進行抽樣復查,對疑點進行深入追查。納稅人如故意偷逃抗稅,就會被,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還會在媒體上曝光。違法者不僅要繳納數倍于所逃稅款的罰金,而且還會被判刑,甚至落到破產、身敗名裂的地步。不過稅務機構在發現納稅人有違法事實時,一般都要先給納稅人一個主動坦白的機會,堅持“以人為本”,如納稅人仍置若罔聞,那么此事將由無知事故定性為主動事故,處理方法也由簡單罰款變為追究刑事責任。
(四)稅務機構主動服務、方便納稅人
新加坡稅務機構致力于為納稅人提供優良的服務,盡力簡化居民報稅和納稅程序;選派較高層次的稅務人員受理納稅人投訴,以確保公平、公正地解決涉稅問題;規定服務承諾目標,提高服務水平,并每年由稅務局內設的服務標準研究小組和由納稅人代表、稅務學術界人士組成的委員會進行檢查,年終公布執行情況。例如,在評稅過程中為了讓納稅人電子報稅更加方便,新加坡在報稅程序不斷改善,納稅人除了可以使用國內收入局原來發出的電子報稅密碼外,還可用公積金個人電話進行電子報稅,稅務機構還提供稅單送上門、電話和互聯網稅務問答、銀行賬戶扣稅等服務,這些做法大大減少了納稅人的許多不便,受到納稅人的普遍歡迎。
三、新加坡稅收管理的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一)優化稅務機構設置,建立績效管理體系
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重新構建組織結構和稅收征管流程,實施稅務組織結構的扁平化,盡可能地擴大組織機構的管理幅度,減少中間管理層次,最大限度滿足納稅人的需要。同時加強組織機構之間的信息網絡建設,促進信息的交流共享。績效管理是自動調節稅收管理效能的內在“穩定器”,通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管理系統,明確崗責、分解責任、過程控制、考核獎罰、實施評價,對稅收征管的全過程實施全面、高效、科學的監控,使人力資源得到最佳配置,人的能動性得到充分發揮,最大限度地提高納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是適應經濟環境變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稅收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國稅務人員應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要全面采集相關業務數據,這些數據不僅僅包括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包括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如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同時要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的大量涉稅信息資源,需要財政、工商、公安、海關、銀行、證券管理、房地產交易、車輛管理等部門的信息傳遞,實現涉稅管理信息共享。
(三)建立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
在新加坡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對于存在違法事實的納稅人,一般都要先給納稅人一個主動坦白的機會,這種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已經在全世界部分國家得以實施。針對目前我國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偷稅漏稅行為,我們也可以實施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通過給予納稅人主動坦白的機會,使其主動補報補繳所偷漏的稅款,這樣通過給予納稅人更多的信任,有利于推動全社會樹立誠信納稅意識,從而提高了稅收征管效率,節約了社會經濟管理成本。
(四)實施顧客戰略,提供優質納稅服務
在我國稅收征管中稅務機關的權力和納稅人的權利明顯失衡,過分強調稅務機關的征稅權力,單純強調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容易滋生納稅人的逆反心理,挫傷納稅人的納稅積極性。因此必須轉變稅收征管理念,把納稅人視為顧客,稅務機關應盡量讓所提供的公共產品使納稅人滿意,并且以納稅人的滿意度作為衡量稅收征管成效的標準之一,最終使征納關系從對抗性向信賴與合作性轉變,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Z
參考文獻:
篇4
稅收征管工作是在稅收制度模式下進行開展的,稅收制度是稅收征管工作的依據和基礎,從制度上對稅收征管工作起到制約作用,從而影響稅收征管效率。例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核算及申報繳納制度相當復雜,這樣就增加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的征納成本,因而降低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2.稅收機構人及人員配置
稅收機構及人員配置是影響稅收征收效率的直接因素,它是稅收成本的直接支出,任何一個國家的稅務管理都建立在一定的組織機構上。因此,稅務機構如何設定明確合理地劃分職責與權限不同的職能部門,并通過每個職能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與相互制約的組織關系,對于納稅人能否以最小的遵從成本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應征的稅款有著重要的作用。
3.稅收征管手段,信息化水平
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工作仍主要局限于稅務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基礎性的工作,對于用計算機處理、傳遞與共享信息等概念方法與現代網絡化、信息化相適應的管理理念依然重視不夠。盡管我國大部分基層稅收征管機構均已配備了計算機,但大多數征管機構軟件的開發和操作、維修等技術實際利用的效率并不高,征管和稽查的信息共享程度低。因此,現代化征管的要求與落后的技術水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觀上制約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二、我國目前稅收征管效率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的征稅費用過高
對于征稅費用,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較為完整、權威、系統的統計資料,但部分學者對此方面有過研究。張相海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雖然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已經超過了GDP的增長速度,但征稅費用也在大幅提高,據估計,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成本率已達到5%-8%,然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征收成本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水平,這說明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費用要遠遠高于西方國家并差距在逐年增大。
(二)不同區域的稅收成本率相差較大
受經濟區位等因素的制約,各地受經濟規模和經濟運行質量所決定的經濟稅源狀況差異懸殊,如西部及欠發達地區因設置與東部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相同的稅務機構,稅務機構和人員相對過剩,造成征收成本升高、稅收征管效率低下,據相關專家估算,到上世紀末,西部地區的稅收成本約為10%左右,而東部地區的稅收成本率大約為4%~5%;中部地區大致為7%~8%。
(三)稅收征管過程中的信息化水平偏低
一方面表現在涉稅數據的采集過程中的準確程度,比如有的納稅人報送的涉稅材料存在不真實的情況,也有稅務人員在計算機應用中的錯誤操作等原因,導致采集的數據與實際數據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另一方面涉稅數據采集的全面性也存在進一步的提高。在信息的共享交流方面,目前我國還缺少跨部門信息的共享交流平臺。
(四)稅收征管質量偏低
根據我國稅務機關的有關資料反映,在20世紀90年代之后,我國每年的關于稅收犯罪案件都在逐年增加;每年由于各種偷稅、漏稅、逃稅、越權減免稅收等行為的出現導致大量稅源流失,每年的查補入庫稅款都高達好幾百億甚至上千億元,這就側面反映出我國稅收征管質量不足,稅收征管效率偏低的現象。
三、提高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相應對策
(一)實現信息化管稅
稅收征管信息化是信息技術、網絡技術與稅收征管活動互相結合、互相促進的過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改造傳統的以手工為主的粗放的稅收征管體制和管理方式,有利于稅收征管系統上下左右之間關系的協調和稅收征管資源的整合。二是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實現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存儲和共享,使上下級之間,各職能部門之間、機構之間的溝通和信息傳遞更加方便快捷。三是現代信息管理手段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促進征管理念、征管制度和征管方式產生一系列的影響和變化。
(二)推進稅收征管的社會化
一是建立健全稅源監控體系,即通過信息的溝通提高稅源監控水平,形成社會綜合治稅網絡。二是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司法協助,強化稅收執法力度。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稅務等中介服務市場,降低稅收征收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三)建立健全納稅人服務體系
納稅人服務體系,不僅要包括制作出通俗易懂的納稅申報過程的圖表,還應設立一個具有人工服務性質的接待站,讓他們充分了解納稅信息,這樣不僅能減少納稅人的成本,而且也能減少稅收的征納成本,大大提高稅收的征管效率。
(四)扁平化管理
扁平化管理是指通過減少管理層次、壓縮職能部門和機構、裁減人員,使稅務機構的決策層和操作層之間的中間管理層級盡可能減少,以便使上級稅務機關具備了直接指揮、監控和管理基層一線的能力。在信息工作流上實現扁平化的運作,把因職能轉變而釋放出的行政管理資源作用于稅收征管方面,從行政管理轉向直接服務于納稅人,控制稅源的一個執法主體職能,但它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是基于信息化高速發展的條件下才可能出現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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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發生變化的。這個變化過程由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循環系統中發揮其職能和作用。共和國成立之初和以后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在稅收征管方面實行過多種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勢下,為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應對之進行較為深刻的變革和創新,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指導稅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國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的確立與嬗變
一般來說,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動準則”。[1]稅收征管制度包含著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征納雙方應共同遵循的稅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等涉稅規程和行動準則。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為范本、模本、變本的式樣。……是研究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的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1]稅收征管模式是把解決征管問題的方法總結歸納到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除離不開其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管理體制、稅收制度、征管對象的選擇等外,更與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圍和規模較大的稅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間接滲透著稅收征管制度的調整與完善、稅收征管模式嬗變與梳理的過程。
1建國初期的稅收征管制度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一直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為了恢復國民經濟、穩定金融物價、平衡財政收支,國家采取統一稅政,對稅收實行統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體制。1950年公布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明確規定全國統一征收的14種稅,其管理權都集中在中央。這種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權限是當時特殊歷史條件下所必須的,對建國初期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響,處于“放權”與“集權”的游離不定之中。當時,為了適應統一財政體制和稅收管理體制,在稅收征收模式上,對納稅人特別是國有企業推行“專管員進廠,各項稅收專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稅收管理的主要目標是適應當時的國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對私有經濟和公有經濟就采取“寬嚴不同,繁簡不同”的措施,減少公有制企業的繳稅程序,對私有企業也按照其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態度,采取了不同的稅收管理辦法。由于當時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雖有所調整,但一般來說仍比較單一,稅收的主要課征客體是占公有制絕大部分的國營企業,由于國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中央政府調控,采取統收統支,企業少繳稅的情況也比較少。由此可見,稅收制度單一,征收對象范圍較窄,而且偷、逃、抗、騙稅現象較少,稅收管理的任務側重于“征”和“管”,相比較來稅,稅務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較少,“專管員進廠,各稅歸口管理,信息不對稱、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專管員“一言九鼎”、權力較大的弊端[1]。
上述稅收征管制度雖然在推行時,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20世紀50年代的稅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稅收征管模式變化缺乏“頂層設計”,使征納雙方對新的征管形勢很難適應;科學化、規范化程度及征管質量也難以提升;稅收管理機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輕稽查”的傳統方式;稅收專管員直接開票的稅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和合法的稅收權益的保護,使稅收征管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處于“不合理”狀態,同時也弱化了稅務干部人員配置,淡化了稅務稽查工作職能,使稅務機關主要業務部門之間出現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現象[2]。
2改革開放后的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
改革開放后,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對當時的稅收征管模式進行反思并推動其改革。20世紀80年代初,先后實行了二步“利改稅”,實行新的工商稅制,稅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中的比重穩定增長,納稅人與政府的稅收分配關系也逐步規范。但是,納稅人偷、逃、抗、騙稅現象卻增長較快,如果采取以前“專管員進廠”的模式明顯不能符合新形勢下的稅源變化,創新稅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勢所趨。在一些地方試點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檢查三分離”或“征管、檢查兩分離”的管理方式[3],逐漸形成了既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的稅收征管新體制,解決了傳統征管體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經濟發展和中央財政收入增長的問題,為隨之而來的稅收管理變革奠定了基礎。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又確立了“申報、、稽查”三位一體的征管模式。旨在放棄稅管員戶管制度,把納稅人申報納稅、中介機構的稅務和稅務機關的稽查管理有機結合,形成一個相互補充、相互制約的整體[4]。
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發展,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實行了“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為適應當時征管改革的需要,針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責任”問題,突出了“強化管理”的內涵,實施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這就是現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評介
從現行征管模式實施的實際情況看,與以往的稅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內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的法定義務。在傳統的稅收征管改革實施過程中,一般由稅務干部上門征收稅款,對一些單位尤其是重點納稅大戶,都有專管員負責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專管員戶管制度,規定納稅人按照稅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申報納稅。其初衷是要劃清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逐步提高納稅人按期申報的納稅觀念。與此相適應,全國各地逐漸形成了稅務組織體系,稅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發展迅速[6]。
(2)確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現代治稅理念。在稅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務型政府或機關是與時俱進的理念。作為稅務部門除了國家公布的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外,還要及時稅收行政規章和稅收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持續地宣傳、輔導和答疑納稅人提出的有關涉稅審批、辦稅流程和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稅信息和問題,按照集中、實用、方便納稅的原則為納稅人提供高效的辦稅服務場所,充分發揮實體辦稅服務廳和網絡辦稅服務廳各自的作用,使登記、申報、繳納稅款、咨詢、發票管理和復議訴訟等涉稅事項可以集中辦結,不斷地為納稅人提供有效的、有針對性的服務。
(3)運用稅收信息技術,逐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適應征管改革的要求,總局組織設計開發金稅一期、二期工程,現正在試點運行和開發金稅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建立一個全國范圍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稽核系統,達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目的,杜絕增值稅的流失,有效保障現行增值稅制度。同時,各級稅務機關都自行開發、使用一些稅收征管軟件,進一步防止稅收流失,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4)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資源,持續加強稅務稽查力度。原有的稅收征管工作存在著重征收、輕稽查的做法,在稅務機關組織內部形成了強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現行征管模式強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稅務機關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力量,為稅務稽查工作配備了素質更高的人員和優良的辦公環境以及辦案設備。在稅務稽查部門內部,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環節設置職能,按崗位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逐步實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責任制、雙查制和稽查錯案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稅務稽查工作力度不斷增強。
(5)突出從源頭治稅,強化管理職能。為對原“30字”征管模式進行糾偏,凸顯從源頭緊抓稅源,提出強化管理的工作內容。“強化管理”的初衷是為彌補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來的。因為原模式只強調“征收”與“稽查”,缺少“管理”的相關內容。新模式的提出,不僅僅是補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發展和完善了新形勢下稅收管理的基本內涵。既是對稅收管理方面的總要求,貫穿于稅收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也是從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礎上闡述的。稅收征管要實現科學化、精細化的戰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實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們對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由淺入深、逐步認識和理解消化的過程。如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發揮稅務的作用、重視稅務稽查工作等。但是,這個模式實施狀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對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效率產生影響,最終表現出來的效果遠遠沒有實現所希望達到的目標。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確體現納稅人自主申報的主體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單方面強調“自行”,而不是“自主”,沒有完全體現稅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納稅人在納稅申報上的“當家作主”地位。在稅務機關任務緊、工作量大、管戶多且納稅人不及時申報的情況下,由于存在著對稅務干部準期申報率的內部考核,往往有替納稅人申報之嫌疑;未能明確促進稅法遵從的根本目標,過于強調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目標;未能整體體現信息化對征管的支撐作用,各自開發自己的外掛征管軟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納雙方的稅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確強調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辦公場所(主要指辦稅廳)的集中,是特指場所和管理事項的集中。隨著信息化發展,電子申報和繳稅的普及,場所集中的概念已經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納稅人自行繳納還是稅務機關上門征收?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還是小概念等,存在著模糊認識。我們認為,就其實質來說,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體概念,不是稅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國際上,具體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經評估和稽查后的強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確定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征管模式后,在具體的征管過程中,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的稅款占整個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絕大多數份額。在新型的征納關系和信息化條件下,以稅務機關為主體的征收概念發生實質性的轉移。現征管模式中將納稅人自主繳納的行為定義為征收,本身與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說該提法仍保留了以稅務機關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跡。
3“重點稽查”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問題
“重點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稅務機關主要任務是實施稅務稽查,并規定稽查人員要達到一線人員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經過十幾年的征管實踐,這一要求不僅未能實現,而且暴露出一些諸如國地稅重復稽查、大征管中的評估與稽查如何銜接與定位等問題。總之,稅務稽查的威懾力還未充分發揮。
4體現“強化管理”的兩項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稅收管理員“一人管多戶、各稅統管”的屬地化管戶制度已不能適應納稅群體日益增長、經營方式日漸復雜的需要,尤其是難以對跨國、跨地區經營的大企業集團管理到位。稅收管理員過多地承擔了大量事務性工作,真正用于評估等稅源管理方面的時間、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員長期固定管戶,也不利于從機制上消除“吃拿卡要報”的現象。二是對納稅評估定位不夠準確、程序不夠規范,至今也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納稅評估工作規程之內容的評估規范性要求,仍然是難以突破“摸著石頭過河”的傳統思維和做法,未能有效發揮引導和促進稅法遵從的作用。
三、積極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
針對多年來圍繞稅收征管模式爭論不休的實際情況,有必要進行反思。如果新的稅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襲著傳統的思維定式而沒有實行“頂層設計”;如果沒有把稅收征管系統看成是一個有機整體,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稅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認為,體系是指若干有關事物互相聯系互相制約而而構成的一個整體[1]。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勢下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和基本內容,把稅收征管視為一個系統工程不斷完善。
1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來,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稅務系統“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信息化管理,開展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和信息管稅工程建設。各級稅務機關“自下而上”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實施了一系列加強管理的新方法、新舉措,稅收工作面臨新的形勢,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成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1)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新的階段性特征,對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稅收征管體系建設,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要求,形成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的主體地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稅收方面的體現就是構建新型的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使稅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強社會管理和創新之中。面對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須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服務。
(2)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適應稅源狀況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稅源狀況產生了重大影響。稅源狀況的深刻變化集中反映是納稅人的數量急劇增長。據統計,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國稅務登記的納稅人3 353萬戶,全國稅收管理員277萬人,人均管戶數量在100戶以上,沿海發達地區甚至達到人均1 000戶以上[8],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相繼涌現。納稅人的經營方式、經營業務不斷調整、日益復雜,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增強,涉稅訴求多樣化、服務需求個性化的趨勢日漸明顯。這些都給稅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資源配置等帶來深刻影響。
(3)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順應現代信息革命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當前,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為我國依托現代技術手段加強稅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機遇,也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嚴峻的挑戰。企業經營和管理的電子化、智能化趨勢日益明顯,規模龐大、交易復雜的電子商務飛速發展,使稅收征管的復雜性越來越強。雖然近些年來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但信息管稅水平不高,現有信息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來源渠道還不通暢,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日益加劇。
(4)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推進我國稅收管理國際化的必由之路。稅收征管是稅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與世界經濟已經成為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稅源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跨境稅源管理成為新課題。
2確立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
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是全面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具體來說就是要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降低稅收流失率和征納成本 2012年7月,全國稅務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會議在安徽合肥召開,會議提交并討論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稅法遵從度。提高稅法遵從度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稅務機關率先遵從稅法,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管理權力,促使稅法得到公正執行;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提高自主申報納稅的質量。通過提高稅法遵從度,既要減少納稅人的稅法遵從風險,也要減少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和廉政風險。
(2)提高納稅人滿意度。稅務機關通過優質服務、規范管理,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增進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滿意,提高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服務與管理行為的認可程度。
(3)降低稅收流失率。縮小稅收實征數和法定應征數之間的差距,提高稅收征收率,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體現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遵從稅法的程度,同時也反映稅務機關服務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納成本。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和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實“兩個減負”,即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和基層人員額外的工作負擔,并提高稅務行政效率。
3規范稅收征管體系的基本內容
在稅收征管目標確立后,針對現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結合征管實際情況,應加強稅收征管體系基本內容建設。
(1)進一步明晰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市場經濟發展中“經濟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確立稅收征納雙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從稅法既是對納稅人義務履行的要求,也是對稅務機關義務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進行征管制度設計,開展征管活動。真正把納稅人看做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負有依法履行自主申報納稅的義務,享有稅務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利。稅務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征稅,不能從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應通過建立稅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
(2)強化稅收風險管理。把風險管理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不是獨立強調“集中征收”或是“重點稽查”,而是實行稅收風險分析監控,依托信息技術平臺,通過對涉稅信息進行分析比對,識別可能存在稅收流失風險的納稅人,進行風險等級排序后推送到相關部門進行應對,并對應對結果進行管理和評價。對稅收風險不同的納稅人可采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和稅務稽查等應對手段,識別和消除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有效防范和避免稅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管理。對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對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的管理權限、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對管理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稅收管理的集約化水平。“34字”征管模式強調的“強化管理”更多關注的是“源頭”管理和屬地管理,而對征管流程中易出現的稅收“跑、冒、滴、漏”沒有從專業化管理的視角加以足夠重視,因而應加強分類分級管理。分類管理是在按納稅人規模、行業,反避稅、出口退稅等特定業務的基礎上,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納稅人按照納稅服務、稅收分析、評估與稽查等涉稅事項實行管理;分級管理是將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理調配,并相應設置專業化的機構,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
(4)進一步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稅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術的先進生產力改進稅收工作,實現稅收管理的現代化[9]。在稅收征管改革的過程中,應統一規劃,克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的“信息孤島”,發揮信息技術的整體優勢,即準確把握信息革命發展趨勢,充分應用信息技術科學發展成果,大力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為稅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不斷提升稅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業務引領作用,堅持征管業務與技術的協調發展,推動稅收征管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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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新的改革是一場涵蓋全省地稅系統各個層級、每個崗位、所有業務的一次革命。這是一次治稅理念的革命,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將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績效評價、過程監督的風險管理閉環系統與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資源用于風險較高的納稅人;這是一次治稅方法的革命,實現業務工作與現代科學技術的有機融合,積極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蓋稅收征管和內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臺,全面邁進信息管稅時代;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報納稅、稅收評定、稅務稽查、稅收征收和法律救濟再造稅收征管新流程,特別是風險控制和評定將成為整個新稅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樞;這是一次部門權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做實機關、重組稅源管理機構、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原稅收征管部門的權益進行再分配;這是一次隊伍建設的革命,新的征管體制在崗位分工上體現出更加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特征,對各部門各崗位的干部在稅收業務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責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稅干部具備更高的政治、業務和作風素質。
我們常常把稅政、稽查與征管一起并稱稅務三大業務部門,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稅政和稽查既是本輪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參與者,更是實踐者和促進者。2013年3月12日召開的全省地稅稽查工作會議、3月28日召開的全省稅政管理工作會議提出,全省地稅稅政和稽查工作必須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斷提升工作水平,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順利推進。
稅政管理工作就本質來看,就是法的規定性在稅收上的綜合體現,是國家意志在稅收工作中的具體化、明確化和系統化。稅政和征管,一個是實體,一個是程序,實體需要程序去實現,程序就是為了實現實體而存在。即稅收制度是稅收征管的法律依據和主要內容,稅收征管是稅收法律法規實施的唯一載體和平臺。稅政管理工作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體制改革應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深化稅制改革,促進新征管體制發揮作用。稅收征管改革的終極目的是提升征管質效,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而稅收征管執行的就是稅收政策,因此稅收政策是否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直接決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實現。十提出,要加快改革財稅體制,構建新的地方稅體系。這就要求稅政部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在稅法框架內,根據湖北經濟發展需要,認真做好“營改增”、資源稅、房地產行業稅收和環境保護稅等稅制改革的試點工作,嚴格執行支持高新企業、現代服務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鼓勵自主創新、扶持企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結構性減稅政策,在運用稅收政策服務經濟發展上取得實效。
二是要抓住稅政管理的薄弱環節,夯實管理基礎,促進新征管體制順利實施。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稅收征管質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對包括基礎數據、稅政管理、稅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礎工作要求很高。稅政管理部門必須找準政策管理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夯實地方稅種的管理基礎,積極推進行之有效的營業稅行業管理方法,進一步抓好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不斷規范財產行為稅管理,強化非居民稅收和反避稅管理,多方尋找和核實第三方涉稅信息,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實的數據支撐和更扎實的管理基礎,促進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是要拓展稅政管理的職能范圍,參與風險評估,促進新征管體制提升質效。新的征管體制賦予稅政管理部門建立分稅種分行業納稅評估模型、對稅政管理中發現的稅收風險提出應對意見、參與具有普遍性的風險和重大復雜事項的納稅評估、為納稅評估提供業務指導等多項新的職能。
稅政部門要積極履行上述新職能,針對各稅種特點,認真梳理現行稅收政策,加快建立稅收征管風險評估模型,積極開展和指導全省納稅評估試點工作,促進新征管體制運行質效的提升。
稅務稽查既是新征管流程的終點,又是新征管體制的起點。說是終點,是因為新征管體制賦予稽查部門查處高風險納稅人的重大職責,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環節。說是起點,是因為稅務稽查成果是風險監控部門確定監控重點的重要參考,是納稅評估部門開展評估的主要參照,是檢驗征管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稅務稽查工作要真正實現服從、服務于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必須進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質效,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重點上全面適應新征管體制的要求和需要。具體來講,核心就是要實現稽查現代化。
一是稽查理論現代化。現代化稽查理論要求確定稽查部門在新時期的主要職能,即主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稅收違法行為,使惡意不遵從者依法及時受到法律懲處,維護稅法嚴肅性,營造公平正義的稅收征管環境;要確定稽查部門的主要任務,即將納稅評估部門推送的高等級風險納稅人作為必查對象,開展案件查辦等風險應對工作,主動選擇稅收流失風險較高的行業和區域開展稅收專項檢查。
二是稽查體制集約化。要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稅源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繼續完善“重點稅源省局查、大中稅源市州局查、小散稅源縣局查”的分級分類稽查模式。要穩步推進一級稽查體制改革,提升執法層次,規范執法程序、統一執法尺度,優化稽查資源配置,集中稽查力量監控重點稅源,使稽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工作效能進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隊伍專業化。要按照專業化要求,配齊配強稽查隊伍,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的方式,切實抓好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大力提升稽查隊伍的整體素質。對稽查處(科、股)的查案范圍按專業化進行分工,培養重點行業、重點稅種、重點稅源的專業化稽查隊伍,為完成好稽查工作任務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篇7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信息傳導不暢,信息衰減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稅收征管基礎。
(四)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現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專業化分工深度不夠;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沒有形成過程控制。
(五)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基層征管部門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問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稅收任務壓力大等原因的影響,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二、進一步深化基層稅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應用水平,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一是實行征收流程的計算機網絡信息處理,重點把握稅源的信息監控,對所有納稅人的申報資料進行規范化設計和登錄,以滿足征收管理和稽查系統聯網接口的需要。同時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二是軟件的開發應用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快推廣應用全國統一征管軟件的步伐,最終達到全國使用統一標準的,覆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集征收、監控、考核、決策于一體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軟件功能的全面、規范和兼容。
2、加強信息交換,充分發揮共享的作用。一是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二是加強與社會護稅協稅網絡的溝通,使計算機信息處理的優勢與人工信息收集處理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使稅收征管資料更準確,稅收征管的基礎更加堅實。
(二)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構建稅收服務體系。
1、正確處理規范執法與優化服務的關系。稅務機關要切實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充分認識到搞好服務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終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中,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在管理理念上要實現由“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向“基本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轉變、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注重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對納稅人作“無問題推定”,是社會進步和征納雙方素質提高的要求和體現,但一定要在樹立服務理念的同時加大管理、稽查力度,不能淡化執法觀念,降低稅務部門的執法嚴肅性。要用法律法規的形式來規范稅務服務的對象、范圍、形式、權利、義務等內容,促使服務體系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使管理執法和優質服務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不斷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
2、提升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實現納稅手段的新突破。要充分運用電子、通信等現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稅收管理,如推行網上報稅、電子劃款、稅銀聯網、電子定稅和建立稅務網站等,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從繁雜的辦稅事務中解脫出來,為納稅人提供從稅務登記、發票發售、咨詢服務、申報繳稅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經濟、高效的服務;二是積極探索個性化的服務,實現納稅服務形式的新突破。要針對不同納稅人的特點和需求,主動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個性化服務,如預約服務、辦稅綠色通道、提醒服務、送政策上門等,同時積極開展征納雙向互動服務,如通過信件、語音電話、網絡、調查走訪、局長接待日等建立固定收集納稅人意見和進行反饋的渠道,增加征納雙方的了解溝通和雙向互動;三是拓寬服務內涵,實現納稅服務內容的新突破。如簡化辦稅流程、辦稅環節、審批程序,積極推行一個辦稅服務廳辦理,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的辦稅服務新格局等,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與效率。
(三)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1、理順管理職能。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2、建立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凡是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的事宜均在一個大廳辦結,凡是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涉稅事宜皆由一個部門負責。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四)建立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
1、建立嚴密的征管過程監控體系。對內,一是通過流程環節的自我控制,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業務活動,通過部門分權形成橫向制約;二是上級通過計算機對各環節執法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通過執法檢查進行柔性控制,形成縱向制約;三是通過計算機設定程序,流程自動記錄、超時自動催辦,減少過程中人為因素影響,實現計算機對過程自動控制。對外,一方面通過對流程的重點環節進行監控,發揮巡查調查、納稅評估、檢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關聯控制;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監控指標體系,實時跟蹤、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科學評估涉稅指標,防止偷、逃納稅行為的發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機制。
2、設計完備的征管質量考核指標。根據再造后的流程設計考核辦法,優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體系,實現由部門考核向流程考核轉變,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轉變,由手工考核向計算機考核轉變,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提高考核頻率,實行動態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征管質量和征管全過程進行考核、監控,通過考核尋找征管的薄弱環節,隨時暴露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建立征管質量考核網絡,形成市局——縣(區)局——基層分局(科、股、所)的三級征管質量考核監控體系,切實加強對執法過程的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崗位、能級聯系,與收入分配、評先創優、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掛鉤,形成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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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十多年的稅收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上已達到一定水平,但距離稅收業務高度信息化處理的最終目標還相距甚遠,主要表現在稅務機關內部還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稅源信息庫,以加強稅源監控;外部還不能與工商、銀行、質監、審計、國稅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形成社會性的全方位、高效率的稅收征管。
1 當前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稅務人員信息化意識和理念還很淡薄,片面地認識和理解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內涵。部分稅務人員把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僅僅理解為外在的機構和人員的重新組合,也有稅務人員把稅收信息化建設當成是單純的技術問題來看待,技術開發和業務需求之間存在被割裂的現象。
1.2基礎數據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報稅軟件中,目前普遍重視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專用發票等涉稅數據的收集,而對于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銀行存款等大量相關數據基本沒有或無法采集。因此對企業整體納稅情況的評估和對稅源變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據,信息管理與應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數據傳遞、存儲技術不完善
(1)數據傳遞不及時。
地、市局為單位的數據庫集中還沒有實現,絕大多數地區是以縣局或以基層局為單位建立數據庫,大量而分散的小數據庫需要通過網絡并經過數據庫復制技術,才能將基層的征管數據逐級傳到市地局,不僅時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夠準確。
(2)一方面由于各級在思想上對數據安全重視不夠,另一方面受社會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統內技術力量、管理體制、資金等條件的制約,無法形成完整、嚴密的管理體系。其三,稅務系統目前尚未建立災難備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大量數據將徹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地稅、工商、銀行、國庫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備實現稅務與相關部門間的網絡互通和信息交換的條件,無法實現信息共享。
此外,整個征管信息化系統多個應用軟件在不同領域自成一體,形成了“信息割據”的局面。目前大量的日管信息無法實現跨區域交流共享。
2 促進稅收征管中的信息化應用的建議
2.1樹立稅收征管信息化的新理念
稅務機關應該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究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和“一體化”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理順工作機制,將信息化建設的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一體化管理。稅務人員必須樹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紙介質條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礙,全面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數據采集領域,提高數據準確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稅收征管相關業務數據的采集中,不能僅僅采集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要采集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包括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嚴把質量關,要把保證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性作為一項硬指標,在引導稅務工作人員及干部充分認識數據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建立基礎數據采集二級、三級審核和考核機制,進行嚴密考核,保證稅收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工作的質量。
2.3改進數據存儲手段
(1)搭建高質量數據平臺,深化數據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統完整的數據管理制度,規范一線操作人員及各級數據管理人員的操作行為,減少或者杜絕垃圾數據產生,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區市一級稅務機關內部設數據管理中心,負責信息系統的數據規劃,監督數據的采集、加工的全過程,做好系統運行后數據使用價值的研究,深度開展數據分析,使用系統數據能夠得以充分利用。
(2)盡快落實網絡、數據安全措施。
在落實防火、防盜、防雷電等相關初級保護措施的同時,要通過建立各級技術層次的安全體系,利用網絡系統、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機制設置,拒絕非法用戶進入系統和合法用戶越權操作,避免系統遭到破壞,防止系統數據被竊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錯功能的服務器和具有雙機熱備份技術的硬件設備,出現故障時能夠迅速恢復并有適當的應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員的操作規范,采取身份認證、密碼簽名、訪問控制、防火墻等技術手段,加強內部網絡和數據庫安全管理。
2.4整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1) 實現稅務部門內部的信息共享。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必須走一體化道路,實行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建立起一個包含網絡、硬件、數據標準以及軟件一體化的建設平臺,實現數據信息的集中處理。應該盡快實現不同主體硬、軟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統應用的集成度,減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資源共享。
(2) 實現與其他公共部門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級推進”的方式來完善我國信息交換的保障體系。一是以登記信息交換為基礎,構建登記信息的電子信息交換平臺,重點是做好國地稅之間、稅務與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信息交換。二是以納稅人銀行資金信息共享為重點。進一步實現儲戶實名制,使稅務部門能抽取出所有銀行的數據,利用金融部門的優勢,發揮其對稅源監控的協作能力。三是以代碼的唯一性為最終目標,實行公民和企業代碼統一制和代碼終身制,從根源上強化稅源監控、降低監管成本。
2.5推進業務流程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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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是一個古老的經濟范疇。從人類發展的歷史看,稅收是與國家有著本質聯系的分配范疇,它是隨著國家的形成而產生的,有了國家就有了稅收產生的客觀基礎,國家形態與私有制的結合就孕育出了稅收。稅收產生之后就必然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和選擇,在哪征收,什么時間征收,誰來具體征收,多久征收一次,以什么形式征收等,這引起了人們的思考和探索。于是,也就出現了稅收的征收管理的不同形式。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是我國稅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標。在實際生活中,我國稅收征收面臨許多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進行稅制改革,通過改革調整生產關系中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部分,調整上層建筑中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部分。
二、新時期的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一是稅務機關服務意識不到位。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同時,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也是稅務機關應盡的義務。另一方面,從布坎南的公共選擇理論以及西方社會契約論的觀點,個人通過有組織的政治過程可以作為公共商品的買方,來選擇自己所認可的公共決策的代表人,訂立契約,這從中體現的是一種普遍的交換關系。但這并不意味著賦予政府以“權力”,政府不能只重管理而輕服務。
二是個別稅務人員素質偏低,依法治稅觀念淡薄。從管理學的角度來看,人的因素是組織中最活躍、最關鍵的因素,人員整體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組織效率的高低。但就目前來看,個別稅務人員專業能力不強,整體素質偏低,與現代稅收所要求的專業化水平還有一段差距,尤其是部分基礎稅務干部業務素質較低、法治觀念淡薄、缺乏責任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稅收征管工作整體效用。
三是稅收征管程序有待完善。稅收征管作為一種涉及管理學的專門科學,應該包括管理學的計劃、組織、決策、領導、控制與創新等基本內容,實質上現有的征管模式這些基本內容都沒有。在新時期下,現有的稅收征管程序已顯得陳舊,納稅評估的質量不高,對納稅申報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不到位,稅收征管環節的配合不協調等問題突出。
四是缺乏統一完善的稅法體系。在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中,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對稅收的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這短短的19個字。稅收實體法體系不完備,在我國現行的17個稅種中只有三部是以立法形式確立,其余都是以條例法規形式出現。立法層次低,稅法體系不完備。
三、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我國稅收征管的改革對策
國家治理現代化反映在稅收上即為稅收治理現代化,所謂稅收現代化,就我國的情況而言,指的是與現階段生產力發達程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融合我國傳統稅收管理思想、西方先進管理經驗和未來稅收發展趨勢,通過持續不斷的努力,逐步實現稅收制度結構和稅收征集管理現代化的改革過程和目標狀態。
一是加快稅法體系建設工作。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背景下,一切的政府活動都應該有法律作橐讕蕁0湊賬笆輾ǘㄔ則,加強政策法規管理,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公正處理稅收爭議,完善現代稅收法治體系。
二是整合稅務機關。我國目前稅收征管機構分設為國稅、地稅兩個系統,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和保障了中央財政收入,增強了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但同時也增加了稅收征管成本。特別是在目前營改增之后,地稅征收任務減少,而國稅系統任務加重,因此整合稅務機關問題也應該引起我們進一步思考。
三是轉變稅收理念,提高稅收服務質量。最初的稅收管理是將稅收視為一種強制性的義務,把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放在對立的位置。這就很容易讓稅務機關的權力意識膨脹,也更容易激起納稅人的反抗意識,無形中加大了納稅的難度。而新的稅收征管理念則是將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納稅機關在這個過程中扮演的是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角色,以使納稅人更加順利地完成納稅義務。
四是進一步提升征稅人才的素質。稅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前提是治稅人才的現代化。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征收隊伍,稅收治理現代化就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針對當前我國治稅人才面臨的部分人員專業能力不合格,自身稅收素質低等問題,我們應該加強對治稅人員自身專業素質的提升,比如定期召開稅務時政講座,定期組織稅務實務考試等。此外,我們還可以對稅收隊伍采取激勵機制,加強管理,促進稅務人員素質的提高。
五是加大稅收的力度,提高稅收執法水平。明確稅務機關的執法地位,執法手段和執法責任,嚴厲打擊各種稅收違法亂紀行為。堅持實逐步依法提高對個體稅收的監控水平,嚴格依法治稅。嚴厲打擊偷抗稅行為。使違法犯罪者為其稅收違法犯罪行為付出更高昂的代價和成本,從而使其不致再犯,并對他人產生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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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征收成本是指國家在取得稅收收入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它包括了人員的工資、基建設備的投入、稅務事業費等。由于國家取得稅收收入的過程主要分為立法、征管、查處三個階段。因此,稅收的征收成本由立法成本、征管成本、查處成本三部分構成。本文所定義的征稅成本具體表現為稅務部門在征收稅款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我國稅收征收成本的現狀
對稅收征收成本進行核算分析反映了政府較強的成本意識以及對納稅人的充分尊重,是一國法制健全、文明進步的表現。在我國,因為政府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多數稅務機關對稅收成本控制的觀念意識不強。因此,忽視了取得稅收收入所付出的各種費用的上升。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的財政稅收成本偏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稅制及相關政策存在缺陷。整體來看,現行的稅收制度及稅收政策等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導致財政稅收成本的偏高。例如,在稅率方面,我國目前使用的稅率較為復雜多樣,一些納稅人和納稅單位無法在短時間內清楚的了解到自身需要交納的稅費種類和數額。加上一些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納稅人萌生逃稅漏稅的念頭,導致稅收監管工作量增加,征稅成本也隨之上升。
(二)管理機構設置不合理。1994年起,我國開始實施國稅和地稅分開繳納的稅收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在該制度下,財政稅收收入實現了有效的增加,但也導致了財政稅收成本的上升。
(三)相關部門成本意識的淡薄。目前,很多財政稅收相關部門都缺乏必要的成本意識。一些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容易出現大手大腳的心理,導致鋪張浪費現象的出現,極大的增加了財政稅收行政成本。還有一些部門在進行資金配置的時候缺乏科學性,沒有對成本予以嚴格控制,導致大量資金的浪費。
二、加強和改善征稅成本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樹立正確的征稅成本管理觀念,強化征稅成本意識
1.成本管理與提高效率的辯證關系。征稅征管成本并不是總量越低越好,無本治稅只是理想化的管理。目前,組織結構和人員因素不能實現一刀切的激進改革,應該循序漸進設立成本管理的目標,在滿足稅收征管需求的前提下提升征管效率和降低征稅成本。同時,通過對稅務人員的培訓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從戰略高度來實施成本管理,理清征稅成本與征稅收入的關系,實現成本管理與提高效率的統一。
2.兼顧近期利益與長遠利益。征稅成本管理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正確處理短期成本和長期成本的關系。有些工作可能會增加近期的成本,但收效卻是長遠的,這就要求我們既要防止急功近利,只顧眼前,追求短期效應,忽視長期建設,又要防止不切實際,盲目追求高科技和軟硬件設備的{投入,使征稅征管成本的增長超過現實的承載能力和預期的增長,導致事倍功半。
(二)改進征稅成本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當前稅務工作的難度和要求不斷提高,在努力深挖稅源潛力的同時,要降低稅收成本。在現實條件下,選擇更為先進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將利于征稅成本的降低,同時合適的手段將能從現代稅務工作中總結出較為合適的發展經驗,為未來的發展道路打下堅實的保障性基礎。
1.引進國外先進的成本管理方法,借鑒先進管理經驗。借鑒國外先進的成本管理技術和手段,對我國稅務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義。美國、日本、英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在稅收成本控制方面都有很好的成效,既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收入,平均成本收入率均在2%以下。由此可見,先進的成本管理方法,對于不斷摸索稅務工作未來的發展道路和前進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合理設置稅務機構。對于地域寬廣,人員稀少,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減少稅務機構的設置,開通網絡辦稅方便納稅人辦稅。在經濟條件發達、人口密集的地區,改變以往按行政區域設置稅務機構的做法,按照不同行業,收入規模和其他便于管理的指標為依據,合理設置稅務機構,調整機構分布,不斷優化機構設置,降低稅收成本支出。
(三)化稅收征管改革,優化稅收征管體系
深化征稅征管改革的目標是“兩提高、兩降低”:即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降低征稅流失率和征納成本。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征管機制、辦法不能解決的現實矛盾以及由此產生的成本明顯趨高的突出問題也日益顯現。因此,要著力構建現代征稅征管新體系,不斷創新征稅征管手段。在思想認識上樹立三個理念:
1.樹立促進稅法遵從理念。發達國家普遍將促進納稅遵從作為稅務機關的根本任務和目標,我國也于2009年提出“始于納稅人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的納稅服務觀。因此,要進一步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主體地位,還權還責于納稅人,以納稅人自主申報為基A,稅務機關通過優化服務、公正執法,促進稅法遵從的理念。
2.樹立征稅風險管理理念。運用風險管理理論,加強征稅征管,是目前世界各國有效地防范征稅流失的普遍做法。以風險分析為核心,以風險應對為抓手,以不遵從風險為重點,實施差異化管理,實現管理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和風險管理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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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行地稅機構設置不適應稅收征管改革要求的問題
我省這次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也包含了稅務機構改革的內容,但只是局部的,只是建立和完善征收、管理、稽查機構之間的分工和職責明確等等,沒有涉及整個稅務機構的調整。從目前我市地稅機構設置運行情況來看,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市、縣兩級機關職能部門設置過多。我市市局機關目前有14個職能部門,縣局有8—9個職能部門。機關職能部門占全市地稅機構的53%,機關人員占全市地稅人員的28%。帶來了以下問題:
1、增大了協調成本。職能部門過多,會增加部門之間的扯皮、推諉現象,領導協調起來比較困難。
2、占用過多的人力資源。在稅務人員總量一定的情況下,機關部門的人多了,那么從事稅收征管工作的人員就少了,造成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
3、給基層帶來了更多的應付成本。每個職能部門都有一定的工作職責和業績考核,為此每個職能部門會創造一些工作,如:上報報表、資料、總結,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檢查和考評等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
4、加大信息收集成本。部門分工過細,造成信息分散和信息孤立,難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各種征管信息,不利于進行決策分析和決策判斷。
(二)縣以下從事農村稅收征管的人員過多。全市有52個農村基層分局,占全市地稅征管分局近70%,從事農村稅收征管工作的有352人,占全市地稅人員近30%,占從事稅收征管工作的56%。而農村納稅戶只占全市總納稅戶數34%,農村分局征收稅收占全部稅收收入的17%。由此可見,我們把有限的人力資源投入到納稅戶數少的農村,把征管機構的重點放在稅源小、分布廣的農村。形成了稅務資源結構的配置不合理:
1、征管重點不明確。縣城以上人均管戶78戶,人均年征稅額354萬元;農村人均管戶31戶,人均年征稅額56萬元。我省農村經濟發展比較慢,規模也不大,基本上還是以第一產業為主導,再加上“三農”問題的存在,國家實施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宏觀政策,此外,我省2005年7月份國稅、地稅部門都分別提高了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和勞務的起征點,農村個體納稅戶大幅度減少,農村稅收也不應該成為地稅部門的管理重點。縣城以上地區稅源相對集中、稅額較大的納稅戶反而沒有成為地稅部門征管的重點。
2、征管成本比較高。大量的農村分局存在增大了地稅部門的征管成本。一個農村分局全市平均有6-7個地稅人員,一年征收成本為40萬元左右(人頭開支按平均每人3萬元計算為20萬元左右,網絡租用費、辦公費、運行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等其他費用為20萬元左右),而一個農村分局全年征收的稅款全市平均是380萬,征收成本率為10.5%,與一些發達國家0.5%~2%的征收成本率相比,應該說是比較高的。
3、內部管理難到位。農村分局距縣城比較遠,分布比較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傳遞困難,相應地增加縣局的管理成本,不利于縣局對農村分局的管理。
(三)市城區兩套地稅管理機構并行。市城區按財政管理體制不同分設了兩套地稅管理機構,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互相之間爭納稅戶、爭收入、搞稅收競爭等問題,增加了內部的協調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時也不便于建立稅務管理員制度,實行屬地管理,人為造成了漏征漏管戶的增加。
(四)納稅服務工作還存在差距。近年來我省地稅系統全面推行城區辦稅“一窗式”和農村辦稅“一站式”,改變了過去納稅人辦稅要到稅務機關內部到處跑、到處找,辦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實行辦稅服務廳一個窗口對外,這樣對納稅人辦稅是方便了,但是還存在時間太長的問題。主要原因是辦稅服務廳要對應內部多個管理局和機關業務科室,信息和文書傳遞不暢通,從而影響了納稅人的辦稅時效。
(五)城區稅收漏洞和稅收潛力比農村要大得多。從全市稽查局2004年度查補稅款3310萬元來看,90%以下都來自城區、市區的納稅戶。從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加快,地稅稅源增收潛力主要集中在城區、市區以及工業園區。
三、機構改革的實踐思考
為了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保證稅收征管改革取得成效,為此建議省局要從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的大局出發,下定決心,從改革地稅機構設置和完善機構職能入手,把稅收征管改革推向深入。具體設想是:
(一)最大限度地精簡機關職能部門。市、縣兩級機關職能部門應調整為辦公室、人事管理科(股)、信息中心、征管科(股)、法制科(股)等5個部門。具體的業務為:1、將計財科的內部財務管理職能和機關服務中心的職能并為辦公室。2、將培訓中心和監察室的職能并為人事管理科(股)。3、將原稅政一科、稅政二科、國際稅收管理科、發票管理所、計財科的計會統和稅票管理職能等并為征管科(股)。4、精簡的機關人員要充實征管第一線,加強基層征管力量,保證征管工作的開展。
(二)最大限度地收縮和集中征管機構。
1、縣級局只成立一個管理分局,農村分局全部取消,改為由管理分局內設的地稅所,原農村分局的征收職能全部上收到縣城的辦稅服務廳;同時考慮目前的實際,在農村地稅分局設置辦稅服務點,實行縣內通辦稅款征收,通辦領購、繳銷、填開發票和稅務登記手續,確保征收、管理信息集中。2、大力發展多元化申報和稅銀庫聯網,探索農村稅收委托代征新途徑,有計劃、分步驟地收縮農村地稅分局,力爭三年內全部取消農村分局。3、征管分局和稽查局之間的稅務檢查職能要嚴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劃分,即稅務檢查職能中的專案稽查由稽查局負責,其他檢查職能由征管分局負責。
(三)城區、市區只能設置一個管理機構。
1、省局統一的稅收征管軟件已經能清晰地劃分出市、區兩級的收入,不必要再設兩個管理機構分別管理。2、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原則上要求進行屬地管理,這樣職責明確,管理有序。
四、機構改革的理論思考
(一)敢于面對,突破難點。機構改革是一場革命。機構改革特別是精簡機構要涉及減少領導職數和機關人員,處理不好會影響已在職領導的積極性,搞不好還要得罪人,因此要敢于面對,這也是對領導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同時也要精心設計,充分聽取基層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以減少改革阻力。
(二)立足現實,放眼未來。收縮農村地稅機構會引起一些爭議,如當地鄉鎮領導擔心減少財政收入,農村納稅人繳稅和領購、填開發票不方便,稅務機關當心影響收入任務的完成等等。這些思想顧慮都是客觀存在的,這也是當前的實情。但放眼未來,這些都不是問題,第一,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和鄉鎮機構的合并和職能轉變,鄉鎮一級財政會相繼取消;第二,隨著農村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起征點的提高,農村個體戶大部分都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地稅機關可以采取簡并征期和委托代征和實行銀行批扣等電子申報方式來解決納稅人繳稅不方便的問題,領購發票地稅機構可以開展預約服務、全程服務,納稅人事先打電話聯系,稅務機關開車上門服務,至于填開發票考慮到農村填開發票量不多,可以委托付款單位代向地稅機關申報填開。第三,國家對“三農”問題非常關心和重視,其政策取向是讓農業、農村、農民休養生息,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因此農村稅收收入減少應該是大勢所趨,政策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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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各國稅收征管要受到其政治、經濟體制及其發展水平、生產力狀況等各因素的影響,而盡顯相同,但通過梳理不難發現征管效率高的國家的稅收征收主要有如下特點:
(一)納稅人自覺的納稅意識
在目前的稅收征模管式下,納稅人自覺依法申報納稅是稅收征管的基礎。歷史上,美國公民一直是政府稅收的積極支持者,申報納稅人數高達90%以上,當之無愧為全世界各國申報納稅比例最高的國家。然而從這一彥語中――“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死亡和納稅”,我們發現外國人自覺納稅意識高并不是天生的。這與國外實行嚴密的征管、稽查制度、懲罰措施,還有一系列行使有效的促進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的措施是分不開的。美國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在稅制設計上鼓勵納稅人自覺納稅,稅種、稅目、稅率盡可能簡單,稅種設置貫徹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二是在稅收征管中努力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各級政府稅務機關中均設置納稅人服務中心。三是在稅法中具體規范了尊重和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范圍。
(二)稅收征管的計算機化
在西方發達國家,計算機應用于稅收征管的各個領域,從稅收預測、稅務登記的辦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稽查選案到涉稅服務等各個環節,使稅收征管科學而高效。美國最早開始建立計算機征管網絡,形成了十大稅務管理計算中心,并與銀行、海關、邊防等部門聯網,形成了嚴密的體系,并且率先使用了個人社會保險卡和社會安全號碼,用以記錄其個人資料和社會經濟安全情況。還定期將稅收征管情況、上繳國庫情況、用于公共開支情況進行公布。這及其有效地降低了征納雙方因為信息不對稱問題在進行雙方博弈過程中花費的無效成本,產生的道德風險問題,同時在稅源監控方面發揮巨大作用。
(三)嚴格的稅務稽查
國外往往都是在網絡化的基礎上,建立起了強有力的監控體系和嚴密的稽查體系。首先,稽查對象都是在經過計算機內部所存標準與通過各種渠道得到的信息對比分析后確定的,相對應我國人主要憑借稽查人員的經驗和直覺以及接收舉報的方式確定稽查對象的做法,科學、客觀的多。美、德、日等國家還專門設立了稅務警察組織,在打擊涉稅犯罪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另外在其協助下,對犯罪加以的嚴厲的處罰都得到了真正執行。相對我國在執行處罰發方面做得很是不到位,處罰效率低,并且“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現象更是普遍。這嚴重損壞了執法的嚴肅性。
(四)完善的稅務
要實現稅收征管的公正化、公開化、社會化,就要實行規范有效的稅務制度。在美、德、法、等西方各國都很好的實行了該制度,構成稅收征管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環節。縱觀稅務制度在發達國家的發展情況,可概括出以下幾大特征:建全的稅務法規,嚴格的資格認證考核制度,規范的行業管理。我國自80年代末推廣稅務制度來,在資格認證、有效市場、行業規范方面都還存在一些很大的問題和困難。例如,世界認可度低,在我國拿到注冊會計師證的從業人員,在美國等國家仍不被認可;國內的機構相對與四大,在規模上、權威上、都不可同日而語,并且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況。
二、借鑒國外經驗,對深化我國稅收征管的啟示
(一)規范申報納稅制度,強化服務意識
納稅申報是新征管模式的基礎,而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又是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的基礎。我國稅收征收行政機關應逐步改變由高壓式的征收理念到到為納稅人服務理念的轉變,建立起優質、快捷的辦稅服務場所,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準確的服務,互信、協作的征納關系成為每一個現代稅務機關的核心任務。同時加大對不依法申報納稅的懲罰力度,執行到位。使納稅人在自覺納稅和試圖偷逃稅款成本收益之間自己做出覺定,促使養成自覺依法申報納稅的習慣。
(二)加快稅收征管的計算機化,拓寬應用的深度和廣度
衡量一個稅收征管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志是看它多大程度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能迅速處理大量信息的計算機的應用可以有效地降低這個問題。并且在信息化的時代,計算機的的深度應用成為當務之急。對此我國應第一,按照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工作規程,開發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軟件,從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的處理、稅收會計統報表分析、稅務稽查對象選擇到各類稅務信息的生成等,實現計算機自動監控管理。第二,盡快建成中央、省、市、縣四級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國地稅之間,稅務機關與銀行、海關等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網,及時提供和反饋信息,實現稅源監控的動態實時管理。
(三)建立強有力的稽查體系
首先,針對征管工作強度大,業務量多的問題,充實稽查人員隊伍,使大體上達到稅務人員總數的40%左右。加強對其稽查技巧、微機技能培訓,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水平。其次,實現人工和計算機結合的選案方法,做好稅務稽查內部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的協調工作。最后應分散稽查權力,充分發揮相互制約機制的作用,建議建立多層次的稽查體系,。對重大案件的處理,應實行聽證制度或公開辦案制度,接受全社會的監督以增加透明度。
(四)推行稅務制度
目前我國稅法透明度仍不是很高,很多小規模納稅人核算水平和辦稅能力低,建立“自核自繳”納稅申報制度,必須重視利用社會力量協助辦稅。為此一是組建稅務人的行業管理機構。對機構進行權威性審核,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等,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稅務管委會一類的行業管理組織,處理稅務工作中發生的各類問題,約束稅務行為,以形成稅務的民間自律機制。二是建立能具有高尚職業道德的合格、合法的稅務隊伍,嚴格抓好會計注冊師等考試的認定和聘用工作,核定標準向國際看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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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的內涵
1.稅收征管資源。稅收征管資源是指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各種要素投入,既包括各種“自然資源”如稅收征管機構等,也包括一系列“社會經濟資源”和“智力資源”如稅收征管權等。稅收征管資源的形成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各級政府的投入。二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建立或授予的,如稅收制度。三是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獲得的,主要包括各類征管信息和數據。
2.均衡與非均衡配置。稅收征管資源均衡配置,是指各項征管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資源配置與征管活動需求完全匹配并且相對穩定,在資源總量固定的條件下,稅收征管的產出和相關效益達到最大,或是稅收征管的收益一定的情況下,投入的資源成本最小。
(2)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表象的總體檢討
1.空間配置的非均衡性。一是縱向配置非均衡。我國稅務機構龐大,截止2009年末稅務人員達85.6萬人,稅務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實行“復制”,從總局到基層稅務分局(所)共5個層次。二是橫向配置非均衡。在現行征管模式下,征收、管理、稽查三分離,政務部門與業務部門協調配合,存在機構(部門)增多、協調成本較大等問題。三是“內外”配置非均衡。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設置大幅度增加了征管資源。
2.時間配置的非均衡性。
3.非均衡配置的后果。用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的“4E”取向來評判,一是不夠經濟。國家為實現稅收征管目標,投入的人、財、物一直居高不下。二是效率較低。無論從征管投入產出還是稅務人員人均征稅額等指標看,我國稅收征管效率都遠低于先進國家。三是效能不顯著。從稅收征收率、納稅人遵從度等指標看,征管資源配置并未能顯著改變征管現狀。四是公平性較差。稅務機關內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間的征管資源分配不公平,甚至差距逐步增大。
二、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的形成機理分析
(1)宏觀因素
1.稅制因素。現行稅制對稅收征管資源配置的影響體現在:①稅制復雜多變。②部分稅收政策不盡合理。③稅收自由裁量權、執法責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
2.政治因素。我國于1994年進行了分稅制改革,分設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分稅種開展稅收征管,雖然對確保中央和地方的稅收收入有較好的效果,但某種意義上意味著征管資源增加了一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對稅務工作的行政干預也會影響征管資源的配置。
(2)微觀因素
1.內部管理因素。一是信息不對稱。稅務系統內部之間存在著種種信息不對稱矛盾。二是資源配置與職能要求不相適應。部分崗位職能不明晰,調整頻繁,人權、事權、財權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錯位、缺位的問題。
2.人員因素。一是人員結構不合理。稅務人員知識結構參差不齊,高素質人才偏少。二是積極性不高。由于領導職數有限,干部發現晉升無望,過了一定年紀就不太愿意干事。三是人員流動不合理。
三、優化配置稅收征管資源的路徑選擇
(1)制度創新——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
1.建立健全稅收征管法律體系。稅收征管法體系是由不同層次的稅收征管規范性文件組成的。應當研究制定稅收基本法,完善稅收征管法,注意法律的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
2.優化稅制安排。遵循“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思路,積極深化稅制改革。包括: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逐步實現分類與綜合所得稅制,適度降低邊際稅率和減少累進稅率級次等。
(2)管理創新——努力提升資源管理效能
1.構建科學的稅收征管體制。—是精簡稅務機構。在兼顧區域經濟發展和征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設置征管機構,有效均衡地分配征管力量。二是實施稅源差別管理。引進風險管理理念,把資源優先配置到風險高、稅款流失可能性較大的地方,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的征管資源以提高納稅遵從度。三是推進省、市局一體化建設。構建省局、市(州)局一體化運行新格局,打破層級,縮短流程,一體化運行。
2.著力優化稅務人力資源。一是完善人才進出機制。推行競聘上崗,暢通出口,對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堅決予以辭退,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二是健全稅務人員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健全崗責體系,切實改善部門之間、人員之間工作量苦樂不均的現象。三是積極探索稅務系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