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文物保護和修復專業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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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專業在入學的前兩年,基本為學科基礎課程,其中包括文科理科兩部分。文科內容包括所有考古系學生都要學習的考古學導論、古代建筑導論、文物保護學概論、博物館學概論、中國古代物質文化史、中國古代史等幾門基礎課程:理科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及實驗、無機化學及實驗、無機化學實驗、有機化學及實驗、分析化學及實驗。接下來進行的就是更為專業的課程。比如無機質文物保護和實驗課、有機質文物保護和實驗課,以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文化遺產概論等等,與此同時,還需要選修諸如中國古代青銅器、古代陶瓷、佛教石窟、動物骨骼學、人體骨骼學、農業考古、科技考古等課程。如果有精力的話,還可以選擇旁聽考古專業的新舊石器、三代、秦漢、隋唐考古課程來充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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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保護管理,涉及社會不同職能的各個部門;文物的科學研究,涉及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等領域的多種學科。保護管理和科學研究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因此,文物的保護管理和科學研究,是一項系統的綜合性科學。我國原本就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可謂是歷史悠久,有很多文明古跡隨著時代的演變被歷史掩埋了起來,通過我國考古發掘工作的進行,已經有不少的歷史文物、歷史古跡再次展現在人們眼前。但是伴隨著考古發掘工作產生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考古發掘之后的文物保護工作該如何進行,這是一個值得所有考古學家探討的問題。
1.現狀
1.1 考古發掘人員的思想觀念有待轉變。很多從事考古發掘工作的考古人員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負責將文物挖掘出來,至于文物的研究與保護工作都不再自己工作的范圍之內,因此很多考古發掘者在工作的過程中漫不經心,認為自己只要將文物挖掘出來即可,不在乎文物是否完整,使得很多文物在挖掘的過程中就已經被損毀了。還有一部分考古發掘者認為只有保存完整的才可以稱得上文物,至于那些原本就已經破損的不要也罷,因此在挖掘的過程中,只是將一些保存比較完整的文物挖掘了出來,至于那些已經破損的就留在原地自生自滅,造成很多文物下落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落實。
1.2 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文物是古人存在過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也是中華民族最寶貴的財富,我們理應做好文物保護工作。但是目前有很多地區政府都沒有認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至今都沒有建立起專門的文物保護和研究部門,例如博物館、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等。使得文物保護工作遠遠落后于其它一些比較發達的地區。另一方面,由于當地政府的認識程度不夠,影響了考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很多考古工作者只是為了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務開展相應的考古工作,并不是站在文物保護的角度上開展考古工作的,使得大量文物在出土之后被擱置一旁、無人問津。時間一長這些文物就會因為氧化作用而變得破爛不堪,特別是像青銅器、壁畫之類的文物,最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因為長時間的無人問津最終失去了它原有的光彩。
1.3 文物保護的資金投入力度不足。目前也有很多地方政府雖然認識到了考古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卻沒有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將大量的資金都投入在了考古發掘工作上,使得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由于缺乏資金的支持只能停滯不前。甚至有很多經濟不發達的地區都沒有一個正規的文物保護所,只用簡單的庫房來代替,導致很多文物在出土之后一直被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由于缺乏專門人員的管理,很多原本就已經殘缺不全的文物更是不知所蹤。有些地方政府或許已經建立了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很難開展破損文物的保護、修復工作,原本完好無缺的文物也變得殘缺不全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
2.措施
2.1 轉變文物保護的觀念,提高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無論是地方政府和考古工作者都應該轉變自己的思想,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特別是考古工作者,最應該轉變自己的觀念,在考古發掘的過程中,考古工作人員應該認識到文物不僅僅是歷史遺留物,歷史遺跡也是很重要的文物,在歷史遺留物中,保存完整的是文物,殘缺不全的一樣也是文物,考古工作者還應該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不僅僅是文物保護研究部門的工作,考古工作者一樣承擔著文物保護的責任。只有考古工作者樹立了這樣的觀念之后,才能增強自己的責任感,在發掘的過程中做好文物的保護工作。
2.2 加大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力度。地方政府在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就應該落實到行動上,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首先政府應該出資建立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例如博物館、文物研究所等,將一些可以移動的大中小型的文物,放置在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當中,并配置專門的人員進行保護,做好文化的修復工作,保護文物的完整性;對于那些不能移動的文物,政府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保護,特別是一些歷史遺跡,例如車馬坑、秦始皇陵兵馬俑、敦煌莫高窟壁畫等。其次加大保護設施的建設力度,保護設施在文物保護上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特別是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歷史遺跡和無法移動的大型文物,保護設施就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此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做好保護棚、圍欄或者是看護房等保護設施的建設。另外,當地政府要加大科研投資力度,例如購買一些實驗儀器、監測儀器等,做好考古發掘工作,為文物保護打下基礎。最后還要做好日常的文物保護工作,文物管理人員應該注意文物保護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例如防潮、除塵等工作,這樣才能全方位的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2.3 完善相應的文物管理法規。政府想要更好的落實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工作,還需要相應的法律規范來約束考古工作者和管理者的行為。首先國家應該完善文物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文物的保護,有利于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繼承與發揚,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例如很多條款定義模糊、工作人員職責不清、考古和文物保護工作的操作難度大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必然會影響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政府應該結合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適當的借鑒外國一些先進的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文件,完善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其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制定一套完善的、有利于當地開展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工作的制度,并明確工作人員的責任,切實落實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工作。
2.4 培養專業人才,加強管理。要使文物保護工作達到和諧的發展,就必須培養和引用出色的管理型人才、研究型人才和特別人才。管理型人才既要具備廣博的文物方面的專業知識,又要精通管理,能夠組織、協調、領導文物旅游的各個部門,積極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確保中心任務的完成。
研究型人才是文物保護的中堅力量,他們具有文化、歷史、藝術、考古、民俗、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系統知識,為文物的旅游開發利用做好最科學的規劃。特別人才是指文物的鑒定人才和修復人才。由于文物自身的材質的變化及自然環境的變遷,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損,需要有專業人才對他們進行修復后才能繼續發揮他們的價值。這三類人才積極協作,加強對文物的管理,才能使文物保護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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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歷史悠久,老祖宗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歷史財富,其中的古建筑文物是我國歷史文物中的歷史瑰寶,這些價值連城的文化遺產的不可再生性給我們提出了一個非常嚴峻的課題。本文就古建筑文物保護的現狀以及古建筑文物保護的對策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1.古建筑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
1.1 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
我國文物保護的相關法規雖然明確了文物保護的主體,但一些地方上的文物保護單位主體不夠全面,機制不健全,致使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存在漏洞,修葺工作問題突出。也存在在修葺工作中大賺回扣,偷工減料,甚至出現“豆腐渣”工程的問題。
1.2 缺乏文物保護規劃整體觀念
長期以來,我國的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只注重個別建筑物的保護與規劃工作,而缺少統籌兼顧的整體概念。有的部門在房地產開發利益的驅使下,只注重經濟的發展,大興土木,隨意開發土地,隨意拆遷重建。個別地區僅僅只注重古建筑物個體的保護與規劃,忽視整個建筑群甚至整個建筑街區的保護與規劃工作。
1.3 文物保護專門人員技術問題。雖然有很多地區和部門對古建筑文物的保護配備了專業人才,但有些地區并不重視這方面的專業人才的培養,在古建筑文物的保護過程中也常常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致使古建筑文物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或是即使得到了保護,但保護的效果也不盡人意。
1.4 文物保護所需資金缺乏
由于對古建筑文物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同時也要通過這些資金來進行文物的修復和保護,所以需要各級政府部門要優先保障文物保護的所需資金,才會更好地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工作。而現實中由于資金有限,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工作比較薄弱,即使損壞了也不能得到及時的維修維護。
1.5 古建筑文物價值不能很好地發揮
由于受傳統價值評判標準的影響,以及經濟利益的驅動,往往對給我們帶來經濟效益的古建筑文物就加大保護的力度,而對于經濟價值聯系不大古建筑文物科學價值、文獻價值、社會教育價值認識不清,導致保護工作薄弱,甚至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2.解決古建筑文物現存問題的對策
2.1 加強古建筑文物保護的立法工作。依法保護古建筑文物是依法治國背景下保護古建筑文物的最好的機制。一是加強宣傳,提高全民對古建筑文物的保護意識,增強全民保護古建筑文物的自覺性。二是要明確法律層面上對古建筑文物保護的細則,堵死各種死角和漏洞。三是嚴格執法,不斷加大違法必究的力度,最大程度地運用法律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工作。四是各級政府要以國家的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結合當地的古建筑文物特點,建立健全適合本地區的專門條例,在國家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更有針對性的保護條例和法規,使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古建筑文物不受破壞。
2.2 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優先制定古建筑文物保護的規劃。在當前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和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許多本應得到挽救與保護的古建筑,卻在城市現代化的建設浪潮中遭到破壞屢見不鮮。如何做好城市規劃與古建筑文物的保護規劃同時發展的格局,是做好古建筑文物保護認真思考和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保護古建筑文物的歷史文化,事關民族文化的傳承,這需要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在城市規劃和發展過程中,應把保護古建筑作為一種責任看待。既要做好城市規劃,又要保護好古建筑文物;只有保護好古建筑文物,才能更好地促進城市的文化氛圍,也才能有利于古建筑文物的利用和開發。其次要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工作,既要防止自然因素對古建筑文物的侵蝕,又要防止人為因素對古建筑文物的破壞。
2.3 注重古建筑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進行古建筑文物的保護,離不開文物保護的專門人才。因此,要加強古建筑文物保護專門人才的培養。因為古建筑文物的保護既要有科學的保護方案,又需要有專業的技術來進行古建筑的文物保護。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門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更科學地對古建筑文物進行專業保護。古建筑文物的修復需要對古建筑文物的結構、材質以及周圍的環境進行科學地分析,制定切合實際的修繕方案,才能使古建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護。一是要成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研究機構,加強古建筑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二是定期開展專業專門的培訓,為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確保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后繼有人。三是切實轉變古建筑文物保護專業人員的保護理念,不斷提高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技術和能力,保證古建筑文物得到科學、合理、專業的保護。
2.4 加大古建筑文物保護的資金投入。古建筑文物保護修復需要大量的資金,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也是古建筑文物保護的關鍵所在。因此,在進行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除了要有專業人員,還需要有一定的資金來支持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做。為此,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增強保護意識,并為古建筑文物保護籌措不要的資金,在經濟上保證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實施,這是古建筑文物保護的關鍵和中心工作。
2.5 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術。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術的時候,首先要充分了解新材料的性能,同時也要對新材料和新技術使用是否會對古建筑文物造成實質性的傷害,要提前預測和實驗,確保無誤后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只有這樣,才會更好地保持文物原有的結構和效果,更好地保護古建筑,發揮其文物的價值。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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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原汁原味、野性十足的古長城,被文物保護部門修繕成一條僵硬、呆板的水泥路,拙劣的創意和強烈的反差,讓人哭笑不得而不忍復睹。人們首先想知道的是,小河口長城修繕是否按規定辦理了申請、報批、立項等手續?修繕過程中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招標投標?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是否存在腐敗交易并因此導致胡亂決策、野蠻作業?當地文物保護部門的回應,不但矢口否認了上述質疑,而且堅稱修繕采用的是“專家制定的唯一的方案”,“是目前看來最適合的保護方式”。
即便在小河口長城修繕從報批到施工的全過程中,程序上不存在明顯的問題,但最后呈現出來的效果卻讓人大跌眼鏡,對此也應有深刻反思。文物保護包括其中的文物修繕工作,應當具有很強的專業性,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非專業人員和公眾無權參與和監督,不意味著公眾不能給文物修繕的結果打分。在普遍追求經濟效益、開發效率的當下,征地拆遷、建筑施工破壞文物的新聞不絕于耳,文物保護工作面臨著巨大困難。文物被破壞、損毀于開發商、施工隊之手,已讓人怒不可遏忍無可忍;而文物如果被破壞、損毀于“自家人”――文物保護部門及專業人員之手,無疑更讓人痛心疾首悵恨難平。長城保護不能搞成“破壞性修繕”,“自家人”不能變成“敗家子”,這個慘痛的教訓必須認真記取。
“最美野長城”被砂漿抹平,拷問文物修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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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物保護經費有限,博物館建設力度有待提高。文物保護是一項實施難度大、經歷周期長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資金力量作為支撐。近年來,我國越來越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并加強對博物館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但同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針對文物保護的專項資金還比較有限,博物館建設力度還不能滿足當前對博物館文物保護的要求。由于資金投入不夠,導致很多地區博物館不能正常的履行文物保護職責,使得相關政策法規無法真正落到實處,阻礙了文物保護進程;與此同時,由于經費有限,很多先進的文物保護技術無法被引進,維修和管理手段落后,科學技術含量低,大大降低了文物保護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也無法充分體現現代化文物保護理念。
4)文物保護隊伍專業素質不高,文物修繕技術水平低。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強的工作,需要一批專業基礎強、擁有先進理念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相關工作人員不但要扎實的文物保護專業理論基礎,還需要對博物館對文物的特性以及歷史背景有充分的了解,但是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嚴重匱乏,僅有的少數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還不是很到,缺乏基礎的文物知識,實踐能力還有待加強,人才的短缺嚴重制約了文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究其原因,一是文物保護工作相對比較枯燥繁瑣,選擇從事該行業的年輕人不多,導致人才貧瘠;二是我國在文物保護專業方面的教育培訓還不是很普及,高校課程設置短缺,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求。而落后的文物修繕技術也使得文物保護工作更加嚴峻。
二、加強博物館文物保護的對策
博物館在文物保護和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為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求,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博物館文物保護力度,進而充分發揮文化遺產的經濟和社會價值,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措施加以改善:
1)制定科學的文物保護方案,規范文物保護管理程序。造成文物損壞的原因有很多,在進行文物保護或修復之前,必須進行全方面的調查研究,詳細掌握文物的特性和特征信息,通過充分的前期調查研究之后制定科學可行的文物保護方案,才能確保文物保護工作高質量高效率的進行。一是要加強對文物信息的采集工作,通過查閱歷史書籍、實地考察探究等多渠道搜集文物信息資料,確保采集的信息準確、全面,以便為文物保護或修繕提供有力參考,同時要借助現代化技術,將收集到的文物圖像信息和文字信息錄入到數據系統軟件中,以備永久存檔。二是要重視對文物特征的檢測分析,通過使用先進的儀器設備從多角度對文物進行定量或定性檢驗,為制定科學的文物保護方案提供參考依據。此外,文物保護及修復工作繁瑣復雜,需要進一步規范文物保護管理程序,才能有效提高文物保護效率和管理質量。一方面要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和管理程序進行文物保護與管理,確保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文物定期檢查和測驗工作,要嚴格遵循修繕原則,避免文物的二次損壞。
2)加大文物保護工作資金投入,注重館藏文物日常管理。文物保護工作難度大、程序復雜,需要有大量的資金保證,但目前我國文物保護方面的投入資金相對較少,阻礙了文物保護工作進展。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視文物保護,除了制定相關優惠政策予以支持外,還需要設立專項資金保證文物保護工作順利開展,進而促進社會文化事業穩步發展。要注重文物的館藏管理工作和日常維護工作,一是要不斷改善博物館的館存環境,配備先進的基礎設施和防盜安全設施,確保文物保存在溫度、濕度等相對平衡安全的環境中。二是要建立規范合理的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做好文物信息的分類和歸檔工作,建立健全文物信息等級臺賬,對于文物的出入庫情況要做好詳細記錄,并設專人負責,實行崗位責任制。三是借助信息系統技術,實現文物保護的數字化管理,逐步加快文物保護的現代化進程。
3)重視文物保護專業人員培養,提高文物修繕技術水平。博物館文物工作人員的素質高低對文物保護工作能否順利開展至關重要,文物保護工作者除了要有扎實的理論基礎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只有全面透徹的了解博物館文物信息,才能使文物保護工作更好發展,一是博物館要建立科學規范的人才引進和培養制度以及績效考評機制,通過提高薪資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精英人才,為從業人員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二是要加強文物保護隊伍的培訓指導,通過聘請專家指導、對外交流等方式,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水平,并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培養綜合素質高的復合型人才。同時要提高文物修繕的技術水平,通過引進先進的修繕儀器設備和技術,提高文物維修的質量和效率,確保文物的完整性。一方面要嚴格按照文物修繕程序實施修復工作,并提前做好文物修繕方案,避免造成文物次傷害;二是要建立預防性保護思想,做到未雨綢繆,從而保證文物安全完整。
4)加強文物保護知識宣傳,鼓勵全民參與文物保護。文物是歷史發展的結晶,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是人類共同的財富,需要全民都參與到文物保護當中去。博物館作為館藏文物的重要場所,有責任加強文物保護知識宣傳,提高大眾保護文物意識,形成政府支持、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隨著經濟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文物價值不斷在提高,但部分文化遺產正在悄然消失,如不加以保護和宣傳,將對文化發展事業帶來不利影響。首先,博物館要加強自身建設,樹立良好的文物保護形象,起到帶頭示范作用。其次,要加強博物館講解隊伍建設,講解人員作為向觀眾宣傳文物歷史的傳播者,需要不斷提高自身專業素養,通過宣傳引導讓更多的人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去。同時,要暢通多渠道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活動,一方面通過走進校園、走進社區,向中小學生和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文物保護的重要性,激發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和熱情;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開展專題講座或展覽的方式,讓觀眾親身感受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進而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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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對待文物保護過程中對文物所包含的價值分析與研究;
(3)理解全面文物保護工作;
(4)文物與文物環境的關系問題;
(5)如何開辟文物保護工作的新思想與新領域。
二、解決辦法
首先,對文物及文物保護的相關概念及其涵義的認識問題,反映在普通百姓和基層文物管理者身上,對文物的定性與價值評估缺乏全面理解比較普遍,以至于表現出較多地停留在“文物”這兩個帶有“法律規定符號”的字本身,至于之外的內容和意義則考慮較少,反映在實際的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一概而論,難以突出重點,從一定程度上屬于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知識不足。
第二,在對待文物保護過程中對文物所包含的價值分析與研究上,一方面,多年來專門從事歷史文化研究的人才嚴重缺乏,包括人才的培養、工作演練、成果產生等方面,文物的確定與機構的設置后,展開長期持續性的進一步的研究較少,最明顯的表現是,文物的展示方式與展示說明,多少年一成不變,許多有價值的內容沒有表現出來;另一方面,長期以來,保護單位機構的編制與管理,特別是研究經費的短缺,也影響到對文物所包含的價值分析與研究工作的全面展開。事實上,作為相應文物研究的專業人才短缺,并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這與當前經濟社會人們的價值取向不無關系,但這一類的人才并不是沒有,包括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民間科研組織等,都可以成為這項任務的承擔者,問題是他們通過什么途徑和機會參與;再者,作為文物保護工作的管理部門,如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彌補這方面的人才不足,的確是值得考慮的事情。
第三,理解全面文物保護工作。當前社會上,似乎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種認識上的偏差,那就是容易把“文物保護”與“文物保護工程”混淆了起來,這種觀念不僅影響到基層文物管理組織,甚至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中也或多或少有這樣的淺意識存在,簡單地說是,一方面認為保護工作較大成分應該是保衛工作,進而卻忽視了安全保護前體下大量基礎性工作,例如文物研究、文物狀態維持、文物管理、開發利用等;另一方面,片面地把文物保護與文物修復直接聯系起來,認為面對現有殘破的文物狀況,要實施保護,首先必須進行修復和還原,實現美觀狀態下的可展示性,從而再落實管理,在這種意識影響下,受維修資金的極大限制,加上其它客觀原因,致使大量文物長期處于自然塵封的狀態下得不到更有效地保護和利用。當然我們不可否認在對待文物保護工作上,安全保衛、文物修復、開發利用工作的重要地位,都需要且必須得到經濟上的支持,但我們不能忘記,文物保護更大的目的和意義,首先是要保證和維持、延續文物的生命,需要通過我們的及時地管理,在一定基礎上,實現更深層價值意義上的文物價值反映與體現。那么如何反映與體現呢?文物展陳是最直接的手段,創造良好的展陳環境,增強文物展陳內容的豐富性,實施必要的維修加固和面貌還原是必要的,但首先必須對文物實施積極的科學保護,建立保護機構,實施系統化專職管理,從而逐步實現文物價值意義的表現與反映,目前這種做法還沒有得到全面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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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文化部遺產司戈萬先生認為,要說法國在遺產保護政策上的特點,那就是法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制定現代遺產保護法的國家。
法國大革命促使遺產保護思想產生。大革命中,宮殿被砸,教堂被毀,文化遺產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但有一個名叫格雷茹瓦的教士最早提出了保護遺產的建議。他說,摧毀祖先留下來、象征著我們文化遺產的行為是十分愚蠢的。他的忠告被接受了。1793年,“共和二年法令”問世,法令規定,不論哪一類藝術品,在法國的領土上必須受到保護。
共和法令使文化遺產在動蕩的年代免遭浩劫。又經過近一個世紀的經驗積累,一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遺產保護法誕生,這就是1913年12月31日通過的“保護歷史古跡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保護文化遺產的現代法律。“1913年法”至今規定了法律的保護范圍、申請保護的行政程序、享受的稅收優惠等,這部法律內容全面細致,使有關的行政人員、專業保護人員都有章可循。
1964年,在文化部長馬爾羅主持下,法國對遺產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清點造冊。僅國家登記入冊的歷史建筑遺產就有4萬件。文化遺產的涵蓋面更寬,總數遠超過4萬。這個數字還在增加,因為出現了兩個新趨勢,一是遺產的概念在擴展,人們想要保護的不限于宮殿、教堂,而擴展到百年老廠,礦井等。第二個趨勢是遺產“年輕化”,20世紀一些知名建筑師、時裝設計師的作品也被列為文化遺產。有專家認為,這兩個趨勢表明在全球化背景下,人們渴望尋找民族文化身份認同,擔心全球化潮流吞噬了民族特性,因此,凡是能夠加強這種認同感的遺產都受到歡迎。
印度文保部門對文物的搶救和修復工作一貫秉承他們在1932年的原則,即“對古建筑殘跡的修復,不論多么簡單,第一責任不是修舊如新,而是保護殘跡”,要盡一切努力保護原物。
印度在文物保護,特別是國家重點保護的名勝古跡的保護和維修上相當成功,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多方參與籌措經費
首先,建立國家文化基金會。國內外團體和公眾在免稅的情況下,通過基金會對特定或普遍的項目提供資金或捐贈。其次,鼓勵本國私人企業參與保護和修復工作。最后,尋求國際合作。自1977年以來,印度一直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的積極支持者,并與一些國際機構緊密合作。
先進的專業技術人才
印度有著一支技術比較先進的文物保存和修復隊伍。早在1917年,“印度考古研究所”就設有一個化學處理處,負責博物館展品和其他文物的化學處理和保存工作,分析研究古跡的材料來源和和古跡損壞的原因,從而發現改善和保存它們的方法。經過他們的努力,印度考古界成功地應對了不同情況下不同原因造成的問題。
廣大民眾的支持
“人民的參與是最好的保障”。這是印度文物界對外宣傳的一句口號。印度決定每年的11月19至25日為“世界遺產周”,每到此時,印度文物考古界就大力進行文保宣傳,提高民眾保護民族文化遺產的意識。近年來,民眾文物保護意識在逐漸提高。在印度各地參觀時發現,這里基本上沒有在古跡上亂涂亂刻的現象。印度的古跡一般面積都比較大,但除了少量經允許的旅游紀念品商店和食品店之外,沒有店鋪泛濫的情況。
在墨西哥,古代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認同、和凝聚全體國民的基本要素之一,保護和傳播古文化遺產是國家的責任。墨西哥國家人類學和歷史局和屬下的文物保護單位,所需經費由國家出資,不靠門票收入。一些古跡區和博物館一個特點,就是門票便宜和各種優惠措施。
墨西哥是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墨西哥國家人類學和歷史局是國家負責文物保護工作的最高也是唯一領導和管理機關,它有四大職能:對文物的保護、研究、傳播和培養專業人員。因此,除下屬的文物保護、研究機構,它還直接管理全國172處已經開放的文物考古區、110家博物館、1家出版社、2所文物保護專業學校。它向全國32個州級行政單位派駐代表,領導和管理地方的文物保護工作。這種管理體制的好處是具有權威性和唯一性。國家人類學和歷史局依法統一領導、管理全國的文物保護工作,有職有權。
墨西哥國家人類學和歷史局文物保護工作中做到“三個結合”。一是保護文物與扶貧結合。大多數文物古跡都位處偏僻貧困的農村地區。把文物保護工程同扶貧項目結合起來,吸收文物古跡所在地居民參加文物古遺保護工作,在保護文物古跡的同時,帶動當地貧困人口脫貧致富。二是保護文物與合理利用結合。以保護文物為前提,開發以古文物遺址為主要內容的旅游項目,充分發揮古文化遺產的社會功能,同時促進旅游業發展。 三是國家為主與公眾結合。搞好文物保護,公眾參與是一個重要方面。保護文物的觀念在墨西哥公眾中有比較廣泛和深厚的基礎。墨西哥有很多公眾自發成立的保護文物古跡的組織和文物保護志愿者。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意大利保存著世界上70%的文物古跡,這就使意大利人不僅有一種特殊的優越感,而且也有很強的責任感,因為這些文物不僅屬于意大利,而且屬于全人類,保護好這些文物,就是對人類的最大貢獻。
俗話說,“創業難,守業更難”。對于意大利來說,要將數千年的歷史文化保護好,確實是一個沉重的負擔。意大利文化部長的藝術顧問丹尼爾認為意大利在文物保護工作方面的成功來源于三個保證。
一是政策保證。意大利將文物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國策寫入憲法。在意大利共和國憲法第九條中明確規定,意大利共和國負責對國家的藝術、歷史遺產和景點進行保護。意大利的文物保護與其歷史悠久密切相關,還在意大利統一之前,已經存在著不少有關保護文物的規定。意大利統一后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文物保護的條例。1975年,意大利政府正式組建文化遺產部,負責意大利的文物保護工作。在意大利,各個城市對于城區建筑管理相當嚴格,古老街道和建筑物不許隨便改造,不僅外型不能變,就連外墻涂料及窗戶顏色都要保持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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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文物是文物、博物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館藏文物保護工作事關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大局。
一、基礎設施建設
(一)基礎設施建設是館藏文物保護的基礎。
1、建設高標準館庫
展廳、庫房是館藏文物的集散地,按照高標準建設安全度高的館庫勢在必行。2008年5月,四川大地震使當地館藏的一些珍貴文物慘遭損毀,綿陽市博物館在地震中雖也成為危房,但存放在中心庫房里的5000余件珍貴文物僅損2件,這不能不說是庫房的功勞。
2、配置高質量裝具
四川省綿陽市博物館館藏文物在四川大地震中的幸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物的裝具――性能良好的囊匣。囊匣,一般是用木頭做成的,形狀長正不一,里外一般裹有很厚的綢布,文物放入后,空隙部分用海綿、泡沫、紙等軟材料來填充,可使文物緩解外部的撞擊。囊匣是文物保護、存放中不可忽視的防具。
3、實行專庫存放
根據藏品分類存放的原則,設立專庫,分別存放陶器、瓷器、實質類、金屬類、紙質類、服裝(飾)類文物。庫房中的設備也應根據所存放藏品的特質和藏量要求而配置。專庫存放的原則,在大多數展廳內獲得施行,而由于條件的限制,文物庫房中還存在混放的現象,亟需改進。
(二)高標準安防裝備是館藏文物安全保護的保障。
安全是館藏文物的保障。安防設施建設,一方面要根據館舍的基本性質和功能,安裝出入口導示牌、緊急疏散標志等。另一方面要做一些細致入微的工作,如安裝監控探頭,設立監控室,建立智能化的安全報警系統、自動化的消防預警系統。簡單明了而細致入微、智能又自動化的現代化安全、消防設施的建立,為館藏文物構筑了一道安全屏障。
二、系統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管理制度
藏品制度是反映藏品情況的基本資料,是藏品保管和陳列、研究的基礎。《藏品管理辦法》要求藏品管理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健全、賬目清楚、鑒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帖、差用方便。
1、征集、鑒定、區分等級制度
文物藏品根據其具有的歷史、藝術或科學的價值,區分為一、二、三級及一般文物、未定級文物等,其中珍貴文物必須重點保管。館藏機構可根據《博物館藏品征集管理辦法》對文物藏品的征集原則、征集范圍、入藏標準與程序、藏品征集與鑒定等組織、人員及制度作詳細規定。
2、分類放置、專庫專用制度
文物藏品要按科學的方法分類放置。珍貴文物、經濟價值貴重的藏品,要設立專庫或專柜,重點保管。陶瓷、書畫、錢幣等文物,可根據藏品質地分庫保存,以利于溫濕度控制,并便于日常管理和研究。
3、建立檔案制度
文物藏品從入庫開始應當建立相關記錄檔案。一是對文物的征集、入館(庫)、鑒定及區分等級過程中的相關情況,應做好科學詳實的記錄,填寫憑證、清冊。二是做好文物藏品的登帳工作,落實《辦法》中對文物的定名、計件、計量單位、年代、來源等方面的規定,并建立分類賬、總賬。三是建立藏品編目卡片,用準確、簡明的文字記錄藏品的銘記、題跋、流傳經歷等。
4、藏品管理制度
根據《文物保護法》、《藏品管理辦法》精神,各館庫單位可以制訂《藏品日常養護操作規范》、《藏品出庫規定》等規章制度,對文物藏品的日常管理與養護,對藏品的提用、借用、注銷及化驗、修復、復制等行為作出具體規定。
5、丟失、損毀上報制度
《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館藏文物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文物收藏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同時向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文物收藏單位的報告后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文物保護法》第48條對一、二、三級文物做了具體規定。
(二)完善文物人員管理制度
館藏文物的保管是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的經常性工作,應設立專門保管機構,配備專職保管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和人員情況制定相應工作及管理制度。
1、庫房人員管理制度
設專人管理文物庫房,并制訂庫房管理人員規定,如《文物庫房管理人員守則》、《非庫房工作人員入庫守則》等。
2、安全人員管理制度
制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規范館庫安全保衛人員工作行為,內容包括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與各部、室簽定崗位安全責任書,實行帶班和查崗制度,嚴格交接班制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等。
3、消防人員管理制度
制訂《消防對組織管理制度》,規定消防隊員的組成、職責,進行消防培訓、演習等。還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三、文物保養和修復
(一)加大館藏文物的科技保護力度
根據需要與可能,建立藏品消毒、修復、復制、標本制作和科學實驗等設施,培養專門技術人員,逐步加強藏品保護科技力量。
(二)加強環境檢測與控制技術運用
文物庫房、展廳和展柜內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普遍較高,溫濕度日變化幅度較大,是文物保護的亟待解決的難題,因而加強環境監測與控制勢在必行。迫切需要應用現代最新科技成果,開發具有自主產權的、多功能調控微環境的儲藏與展示柜,研究與建立一項對文物藏展材料可作出快速檢驗與評價篩選的技術,以實現預防性保護文物環境的目的。
四、專業隊伍建設
(一)加大對在職人員的培養力度,逐步實行文保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每年有計劃的對文物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繼續教育,利用書籍、電視、報刊、網絡等平臺,提高文物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
篇9
前言
文物的現實存在意義,便是輔助相關工作人員針對人類歷史和社會成員思想教育加以系統化研究認證。不過最近階段,我國相關紀念館在保管和陳列相關文物時,損害問題接連衍生,無法在第一時間內加以完全修復,嚴重情況下會直接面臨消失危機,這不管對于紀念館還是國家來講,都是較大規模的損失,由此我國文物日常保護管理工作面臨嚴峻的瓶頸限制危機。所以說,從事文物保管和陳列的工作人員,必須在新時期背景下秉承文物科學保護理念,結合最新技術手段規避文物損壞問題,將文物實際收藏年限加以有機延長,真正為社會提供更為全面的服務指導。
一、由于工作人員保護意識不夠完善而衍生的文物陳列和保管問題整理
文物在紀念館都機構進行保管陳列環節中,因為經常承受人為、財力、環境等客觀因素影響,使得當中的意外問題接踵而至,文物保護實際績效令人擔憂。相關細節主要如下所示:
(一)文物本身蛻變跡象難以被及時觀察認證
文物,因為收藏時間不斷增長,在結構機理上必然會發生本質性改變,不過該類過程顯得極為緩慢,一旦說紀念館等文物保護機構的保管、解說人員,產生任何疏忽心態,就無法精確化挖掘當中過于細微的變化結果。正是因為現階段我國部分文物保護工作人員責任心和奉獻精神不足,使得相關文物悄然發生變化而不能被快速發掘,如陳列書畫掉粉、庫內保管花卷的粘連等問題,通常情況下無法恢復原狀,所以長期以來令相關保護機構頭痛萬分。
(二)負責文物保管的庫存條件嚴重不達標
這里強調的主要是我國基層區域的文物保護機構,因為館舍建設面積有限,內部大多數文物都需要在庫房之內予以保管,但是因為庫房保存設施過于陳舊,幾乎無法滿足目前文化全面保護訴求,而一些責任心不強的工作人員,甚至會將文物隨意地在庫房之內堆積存放,一直經受潮濕地面和散落灰塵的侵襲,諸如桌上、庫房墻皮脫落現象此起彼伏,文物保存現狀又怎可不令人憂心忡忡。
(三)收藏人員在進行特殊文物陳列展示過程中不能提供健全的保護措施
至今,我國不同區域都開始緊鑼密鼓地開展文物收藏保管機構新建和擴建工作,當中配套設施成本投入數量同步大幅度增長,對于新時代下我國文物收藏陳列展示環境,的確產生較大的整改調試功效。而透過不同區域基層館舍監測反饋結果觀察得知,當中隱藏的技術型問題還是比較繁多的,如不能科學控制館內溫度、濕度、照明等環境因素指標,使得文物收藏陳列展示中的保護條件存在諸多漏洞,在此基礎上,即便是保管和陳列工作人員再如何努力,最終保護實效必然不夠理想。
(四)既有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投入已然面臨全面滯后危機
關于文物保護科技,始終徘徊在邊緣化研究隊列之中,當中衍生的專項研究依舊屈指可數。現如今規模較大的文物收藏館已經吸納沿用高端保護技術,至于部分基層文物保護機構,則因為自身資金過于短缺,始終利用傳統白灰吸潮和臉盆去濕方式加以保護。關于這方面的創新科技投入滯后問題極為顯著。另外,目前我國已有文物紀念館中,涉及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質低下現象十分常見,根本無法切實應用最新且富有實效的保護手段,來避免文物蛻變危機。更加嚴重的是,如若說相關文物在保管和陳列環節中衍生出不良事故,館內真正能夠結合最新技術設備和手工加以修復的專業人才,幾乎屈指可數,遠遠不能迎合館藏文物的系統化保護要求。
二、日后我國在文物陳列和保管期間強化工作人員綜合保護意識的措施解析
(一)加大對文物陳列保管過程中保護工作必要性的推廣指導力度
人類一切行動都必須依靠思想加以指導。尤其作為現代專業化文物館藏工作人員,必須時刻加強對現行《文物保護法》的認知學習力度,明白其對于紀念館運營甚至國家經濟文化事業可持續發展前景的影響效應,同時盡快樹立起文物綜合保護的責任使命觀念,真正將保護意識灌輸到日常陳列、保管工作重心之上。再就是積極樹立起上報和同步修復的思想理念,特別是處于文物保管和陳列一線的工作人員,應當細致觀察驗證展廳內陳列文物的一切細微變化,整理成為完善形式的報告并交由上級監管部門審視,試圖提供妥善的調試建議,借此規避文物嚴重受損問題。
(二)竭盡全力推動文物陳列和保管工作意識的主動預控性轉變步伐
文物和人體大體一致,其內在機理始終會經歷自然緩慢衰退的過程,一旦說遺留病根,便難以全面消除并恢復初始形態。雖然說,最近我國已經大力推廣文物主動性預控保護理念,但是有關基層紀念館,仍舊將文物搶救性保護作為核心措施。為了將這類問題根治,相關機構必須及時轉變文物保護理念。涉及日后的改革工作內容將順勢細化為:第一,預防途徑上,基層工作人員必須響應上級要求,及時覆蓋落實各項全新樣式的保護方案,特別是關于一般文物腐蝕破損的問題,要給予全面重視,真正結合一切技術手段,適當遏制相關病害滋生結果,主動規避其擴散和傳染危機。再就是積極學習西方先進國家文物保護技術,精確化審視文物殘損程度和珍貴級別,認證特項保護修復工作的緊急安排需求,如此不單單能夠大幅度提升文物保護工作實效,同時又可適當維持特定文化遺產的原有面貌。第二,預控手段上,第一要務就是充分聯合物聯網技術,進行陳列文物全天候監管,必要情況下可考慮布置實施環境指數超標干預管理方案。具體來講,就是在合理時間范圍內,編寫各類文物科學檢測計劃,之后研究出針對特殊材質、工藝、病害機理的保護修復技術,至此開辟出標準、規范化管理路徑。
(三)向文物保管和陳列機構中投入適量且規范的科學保護技術
首先,借助目前最為先進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手段,妥善地布置到各類文物保管和陳列項目之中,如在文物展廳之中針對各類材質文物,進行適當的環境調試。單純拿廣州地區為例,當地高溫高濕氣候顯著,經常會衍生出文物銹蝕、生蟲,甚至脫彩等問題,需要借此加大文物保存環境防潮工作,并且隨時對溫濕度、光照、空氣污染物等指標加以監控調試。其次,作為專業化保管和陳列工作人員,需要竭盡全力強化對文物環境的科學技術研究力度,及時掌握當下監管文物的濕度、溫度標準,明確掌握文物保存自然環境的標準條件。如金屬類文物,如青銅器等,在相對干燥的環境之中保存作為妥當,而紙質和布料文物,則需要技術人員進行適當監控,同步處理好溫濕度調節工作,真正將蟲咬等病害事件扼殺在搖籃之中。另一方面,在從事展覽策劃、設計和視覺藝術效果籌劃的同時,將文物保護的科學理念及要求對照設計方案進行審核,讓保護的理念貫穿于“方案”的始終,從源頭著手,從陳列室的整體布局到展柜微環境控制,按照文物的種類、特點一一排查,使設計方案不但能夠從視覺效果上滿足觀眾的需求,同時還能兼顧文物保護的要求,為文物安全存放創造有利環境。范圍包括:溫濕監測設計、通風系統設計、聲、光、電燈的設計。需要額外加以強調的是,主動聯合文物特征和空間結構驗證解析,科學選取防霉劑投放數量,必須做到適量投放,且定期改變劑種類,規避霉菌出現任何抗體。特別是在展柜陳列工作期間,需要應用感的紅外線調光系統,令光線實際強度,隨著現場參觀實際狀況,自然做出較為適當的調整。
三、結語
綜上所述,文物保護,本身是一項較為長久的工作,需要現場工作人員時刻保留較高的職責責任和使命感,在接連大幅度提升個人文物保護意識基礎上,主動沿用現代主動預控管理途徑,并適當加大科學技術投入力度,全方位改善庫房綜合保護條件,切實將文物管理人員隊伍綜合素質提升到合格水平之上。唯獨如此,關于文物陳列和保管事務,才能真正貫徹科學保護實效,為日后文物保護機構物質生存基礎,提供更為持久可靠的保障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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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做好文物征集,豐富館藏內容
博物館的基本職能是收藏、研究和展示,而文物藏品是博物館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衡量一個館的社會地位和影響的重要標志。博物館只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文物、資料、標本,才能更好地進行陳列展覽和科學研究。目前,許多基層博物館普遍存在文物藏品質量較低、珍貴精品文物匱乏的問題,難以為社會公眾提供精品薈萃、內容豐富、吸引力強的展覽陳列。因此,要做好藏品的征集工作,通過征集文物,為博物館的陳列展覽、宣傳教育、科學研究創造良好的基礎。
(一)征集重點。為豐富館藏,基層博物館應結合實際做好文物藏品的征集工作,確保征集文物、資料、照片的質量。藏品征集的目標要從單一的精品文物擴大到一般文物、近現代文物、革命文物及民族民俗文物,特別是那些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現代及當代重要實物。基層博物館尤其要做好能反映當地歷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資料;以及反映當地百姓在仕、農、工、商、衣、食、住、行、婚、喪、喜、慶等方面民俗文物和反映當地歷代名人的文物、實物及資料的征集,以此充實和豐富基層博物館文物藏品,展示當地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
(二)征集方式。征集館藏文物是項系統的工程,要鼓勵基層博物館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征集。主要方式:一是捐贈。接受個人、單位捐贈,由博物館頒發《捐贈證書》或《收藏證書》,并按相關規定進行獎勵;二是暫存。對于民間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贈的文物藏品,可在其自愿的基礎上,采用適當支付一定費用,所有權不變的借展方式暫存;三是購買。私人和非管轄系統單位(文物商店、拍賣市場、舊貨市場)出售的文物、藏品,可按相關規范和程序購買;四是復制或仿制。對于捐贈、暫存、購買等方式無法獲得的文物,可借助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復制或仿制。
二、加強文物管理,保護文化遺產
館藏文物是博物館可持續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重要資源和物質基礎,博物館的一切工作都建立在館藏文物保護的基礎上。然而館藏文物由于其脆弱性、偶發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點,區別于其他藏品,需要特殊保護。當前,許多基層博物館“庫房”簡陋,加上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專業技術人員相對比較匱乏,館藏文物的管理保護現狀十分嚴峻。而加強館藏文物的管理保護,是我國憲法與法律賦予博物館的職責。基層博物館要堅決執行國家的文物法規和法令,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收藏和管理保護好館藏文物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強化管理和保護工作,使人類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遺存長久地保存下去。
篇11
一、文物保護的意義
(一)旅游業的基礎,教育載體
文物指由人類創造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研價值的物質遺存。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在長期的發展進程中,古人創造出了許多巧奪天工的藝術珍品。文物不僅是旅游業的重要物質基礎,而且,通過這些文物,我們可以了解不同歷史時期的傳統藝術工藝,聯想文物制作時期的文化風貌和時代精神,探討中華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識、民族性格。保護和利用歷史文物,我們可以教育子孫后代,讓他們對中華民族堅韌不拔、勤勞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輝煌的歷史文化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可以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強他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體的情操,啟迪他們的智慧,為社會主義未來接班人培養加油助力。
(二)為文化和科技創新提供實物例證
文物是人類精神和物質財富的沉淀,也是歷史文化的載體,是人們研究歷史的第一手資料。在文字出現前,文物就是歷史的“筆記”。在文字產生后,傳統工藝和歷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記載下來,但是如果沒有文物,人們始終無法了解其歷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藝研究方面,人們雖然可以通過歷史文獻了解古代建筑的特點,但是如果沒有建筑實物例證,我們始終無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藝、技術的精髓。因此,可以說,歷史文物可以為文化創新和科技發展提供寶貴的資料。事實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資料的存在,我國許多古代科技和藝術成果才得以傳承,至今仍舊被廣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團結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國歷史文物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也是全人類的共有的財富。歷史文物作為民族發展歷史的真實見證,是各民族共同創造、共同享有的。許多歷史文物都有著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們可以為中華民族認識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質參考,在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歷史文物豐富的內涵和藝術感染力,同樣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鑒和認知,以文物為紐帶,我們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溝通的橋梁,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民族文化,振奮民族精神。
二、當前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文物保護意識淡薄
文物保護是全社會的事,單憑文化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近年來,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在發動群眾上做出了許多努力,逐漸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社會各界的文物保護意識不斷提高。但是,整體來看,許多民眾和相關部門的文物保護意識還有待加強,許多地方在城市建設中都存在重開發、輕文物保護的思想。許多干部群眾都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沒有關聯,一旦有機會,他們也會占有、偷盜文物。為了金錢,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處挖寶,文物保護環境日趨嚴峻。
(二)文物保護經費和人手不足
許多寶貴的歷史文物,存在時間久遠,歷經多次戰爭和認為破壞,損壞嚴重。以個別文物古建筑為例,許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損毀嚴重,亟待保護和修繕。但是,文物部門人手不足、文物保護經費不夠,給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如在經費缺少保障的情況下,文物管理部門建制低,缺少高素質有影響力的專業人員,專家提出的意見也常常引不起重視。在文物保護和修繕上,因為文物保護技術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和搶救工作開展困難,許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時修繕。
(三)建設性破壞現象令人心痛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許多原未開發的文物也面臨著開發熱潮的沖擊。許多城市在基礎建設和開發過程中,經常是置文物保護于不顧,盲目規劃開發區,肆意拆遷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挖出文物后,還會想方設法將文物占為己有;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政績,根本不會將為文物保護放在心上,也會對個別人、個別單位以“開發”名義做出的文物破壞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許多古建筑如蘿崗古墓、西安興教寺等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一些文物還因為保護不力而損壞、丟失。
(四)文物保護水平有待提高
隨著科技發展,我國各文物部門的文物展示技術和保護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文物保護科研機構和基地建設相對滯后,文物保護水平還比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蟲技術中,高新技術應用范圍有限;在修復過程中,因為技術不足而損害文物的現象也時有出現;再則,文物保護是個精細活,它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非專業人員難以勝任。但是,許多文物保護部門都缺少高級綜合性人才,人才短缺問題非常嚴重;此外,許多文物單位因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動上還存在許多管理漏洞。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途徑
(一)健全文物保護法制體系與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護執法工作的基礎和前提。為此,政府要結合文物保護需求,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制體系,對《文物保護法》的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如擴大文物保護內容的范圍,健全文物執法體系,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中去,使其與新法制實現有機對接的同時,加快與國際公約接軌的步伐;其次,政府還要對法律實施進行監督,規定各級文物保護部門的文物保護監管職責和權限,強化對下級機關的法律監督,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辦事,并將文物違法事件報告制、文物損失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實處,要求各個部門加強配合,構建立體執法體系網,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利條件。
(二)加強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
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是文物保護工作順利實施的組織保障。《文物保護法》的修訂,為文物行政部門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給他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文化、文物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執法機構建設的緊迫性,結合地方實際加強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建設,不斷充實地方文物執法力量,并為執法人員配置完善的執法裝備,開展執法人員培訓,要求執法人員的依法辦事,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切實做好轄區內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三)科學進行城市規劃與建設
許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鎮老市區,在城市建設中,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遺產保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認真咨詢文物保護專家的建議,科學進行規劃,使開發區盡量避開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單位則要慎重啟動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遷的古建筑就不拆遷,需要加固維修的就及時維修,能遷移保護的就遷移保護,并加強對施工單位、施工人員的監管,杜絕破壞式開發,以減少對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壞。
(四)提高文物保護技術含量
文物保護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護和修復過程中,不改變文物、古建筑的歷史和特征,是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在傳統技術手段無法解決文物保護問題時,文物保護部門要深入了解現代技術在文物保護方面的優勢,將先進技術、數字化保護系統運用到文物保護中來。如在古建筑復原上,我們既要肯定傳統技術的可取性,也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建設文物檔案系統,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如近景攝影測量、三維激光掃描等數字技術,摸清文物情況,開展修復工作,這樣不但可以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還不會對古建筑造成損傷。
(五)加強文物保護管理
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是提高文物保護水平的關鍵。文物保護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撐,也離不開專業隊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各文化單位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領導小組,由其專門負責文物保護法宣傳和政策執行監管工作,要求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護、發掘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則要秉承因地制宜、勤儉辦事的原則,創新文物保護機制,強化文物保護措施,在文物保護、搶救、利用、管理等基礎工作上多花力氣。此外,文物保護部門還要多方籌集資金,加強文物真跡維修;加強文物庫房和文物保護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公開選拔引進一批高素質管理人才;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定期對文物保護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勞、精誠協作的文物保護工作隊伍,不斷提高文物保護與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傳,提高民眾文物保護意識
文物違法事件屢禁不止,與民眾文物保護意識低下有直接關聯。要想解決這一問題,文化主管單位和文物保護部門首先要加大文物保護法宣傳,完善文物保護宣傳機制,將日常宣傳與集中宣傳、正面宣傳與反面曝光結合起來,開展多種形式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其次,建立文物保護公共平臺,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與溝通,及時推送文物保護信息,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重視與支持,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進文物保護工作。如在文化遺產日,文物保護部門可攜手博物館、檔案部門、傳媒單位等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宣傳活動,不斷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積極營造關心文物、遵紀守法的社會氛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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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乾陵概述
乾陵,地處于陜西咸陽市,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則天合葬陵墓,建于公元684年,經過23年的時間基本修建完成。乾陵置四城門,陵區仿京師長安城建制,陵墓葬于梁山上,共有三峰,北峰最高,乾陵就在北峰之上,梁山南面兩峰較低,東西對峙,中間為司馬道。乾陵的大型陵墓石刻群主要集中在司馬道上,依次排列為:華表一對、翼馬一對、鴕鳥一對、石馬和馬夫五對、石人十對、無字碑、述圣記碑、六十一賓王像以及石獅一對。乾陵石刻是現存唐代陵墓中規模最大的石刻群,這些大型石刻均采用形體渾厚、雄壯的形式,運用多種技法來雕鑿完成,視覺上給人以威嚴、博大之象,精神上帶給人深邃、大氣之感。這些石刻藝術形象正是大唐盛世社會風貌的實物佐證,也是盛唐時期友好對外往來的真實寫照。
二、乾陵石刻的保護情況
(一)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
乾陵自20世紀五十年代初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起,對乾陵文化遺產進行了初步的保護和利用,其中也包括永泰公主墓、章懷太子墓、懿德太子墓以及乾陵博物館。乾陵石刻在此次保護中受到了一定的重視(加固了10件大型石刻),對于損害嚴重且瀕臨損毀的重要石刻遺跡進行了科學的保護和維修。例如對石刻表面寄生的苔蘚和地衣類寄生物的清除防治、對石刻裂縫進行灌漿加固以及表面防護等,這些措施都有效延長其壽命。另外,乾陵區安裝了環境監測設備,通過對陵區環境的相關因素如風速、溫度、空氣濕度的測量提取了可靠的數據,以進行環境分析,從而對石刻實施針對性的保護措施。但是在保護環境的同時,陵區附近的水泥場和若干小型石灰窯排出的煙塵和有害氣體,仍對乾陵石刻存在一些潛在威脅,加強環境治理問題仍需進一步實施。
(二)20世紀70年代
這一時期的乾陵的文物保護研究工作由于受“”和資金的不足等影響,只是簡單的修建了永泰公主墓、章懷太子墓和懿德太子墓墓道保護房以及部分壁畫的修復,對于乾陵石刻的保護工作基本上處于完全停止狀態。
(三)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
隨著乾陵文化研究的不斷深入,乾陵的文物保護工作也迎來了它的新時期。1987年完成了乾陵登陵御道工程,與司馬道兩旁的石刻重組再現了唐乾陵古御道的壯觀風貌。1992年5月,由西安文物保護修復中心承擔的國家文物局科研項目《乾陵石質文物保護研究》(編號為922601)正式啟動,這是歷年來乾陵所有文物保護工作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在這些保護措施中,乾陵司馬道石雕扶直加固工程共加固32尊石刻。1997年,由陜西考古所和乾陵博物館組織發掘清理了乾陵陵園內城朱雀門外東西兩側的闕樓遺址、東西乳峰闕樓遺址、無字碑和述圣紀碑碑亭基址及六十一蕃臣石像基址,探清了遺址的基本情況,這些工作獲得了大量有價值的資料和數據,對遺址進行科學保護提供了有效依據。
三、對乾陵石刻保護的幾點設想
第一,建議組織專業人員全面考察、系統研究乾陵陵墓石刻的遺存,力爭完整、準確、客觀地堆它進行深入的學術理論上的梳理與研究。
第二,加強乾陵文物保護的技術研究和人才培養,組成一支高素質和專業性較強的團隊,認真研究對古代陵墓石刻的保護手段及方法。例如研究對已經殘破的雕塑如何進行修復的問題,包括對修復中使用新材料與原塑像所用材料的研究與結合問題。既要做到維修加固保護,又要知道如何保持原貌、修舊如舊的效果。
第三,組織雕塑專業人員對乾陵陵墓石刻現存的完整、精彩的石刻進行等比縮小復制工作。第一,可以完整研究記錄,長期保持。第二,可以用于展覽宣傳,可以呼吁社會各界關注這些陵墓石刻,獲得社會各界捐款資助用于文物保護工作,以補充文物保護經費的不足。第三,臨摹品還可以用于藝術院校雕塑課的教學,能讓我們優秀的傳統雕塑藝術血脈不斷在下一代得以傳承繼續、發揚光大。
第四,除了對石刻本身保護外,也要注意石刻所在的環境問題。不僅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綠化措施來減少空氣污染,而且需要在保護石刻的同時不要失去原有的文化特色。
四、總結
乾陵的石刻藝術的造型和文化內涵,對研究唐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軍事、藝術和社會風俗,了解唐人的審美意識,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保護文化遺產,就是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縱觀乾陵近五十年來對石刻的保護工作,現在的大部分石刻已受到加固保護,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就石刻本身而言,表面還有些寄生的苔蘚,減弱風化問題仍需進一步保護,乾陵的保護工作需要國家、社會和人們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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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文化和科技創新提供實物例證
文物是人類精神和物質財富的沉淀,也是歷史文化的載體,是人們研究歷史的第一手資料。在文字出現前,文物就是歷史的“筆記”。在文字產生后,傳統工藝和歷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記載下來,但是如果沒有文物,人們始終無法了解其歷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藝研究方面,人們雖然可以通過歷史文獻了解古代建筑的特點,但是如果沒有建筑實物例證,我們始終無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藝、技術的精髓。因此,可以說,歷史文物可以為文化創新和科技發展提供寶貴的資料。事實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資料的存在,我國許多古代科技和藝術成果才得以傳承,至今仍舊被廣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團結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國歷史文物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也是全人類的共有的財富。歷史文物作為民族發展歷史的真實見證,是各民族共同創造、共同享有的。許多歷史文物都有著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們可以為中華民族認識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質參考,在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歷史文物豐富的內涵和藝術感染力,同樣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鑒和認知,以文物為紐帶,我們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溝通的橋梁,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民族文化,振奮民族精神。
二、當前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文物保護意識淡薄
文物保護是全社會的事,單憑文化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近年來,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在發動群眾上做出了許多努力,逐漸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社會各界的文物保護意識不斷提高。但是,整體來看,許多民眾和相關部門的文物保護意識還有待加強,許多地方在城市建設中都存在重開發、輕文物保護的思想。許多干部群眾都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沒有關聯,一旦有機會,他們也會占有、偷盜文物。為了金錢,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處挖寶,文物保護環境日趨嚴峻。
(二)文物保護經費和人手不足
許多寶貴的歷史文物,存在時間久遠,歷經多次戰爭和認為破壞,損壞嚴重。以個別文物古建筑為例,許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損毀嚴重,亟待保護和修繕。但是,文物部門人手不足、文物保護經費不夠,給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如在經費缺少保障的情況下,文物管理部門建制低,缺少高素質有影響力的專業人員,專家提出的意見也常常引不起重視。在文物保護和修繕上,因為文物保護技術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和搶救工作開展困難,許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時修繕。
(三)建設性破壞現象令人心痛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許多原未開發的文物也面臨著開發熱潮的沖擊。許多城市在基礎建設和開發過程中,經常是置文物保護于不顧,盲目規劃開發區,肆意拆遷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挖出文物后,還會想方設法將文物占為己有;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政績,根本不會將為文物保護放在心上,也會對個別人、個別單位以“開發”名義做出的文物破壞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許多古建筑如蘿崗古墓、西安興教寺等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一些文物還因為保護不力而損壞、丟失。
(四)文物保護水平有待提高
隨著科技發展,我國各文物部門的文物展示技術和保護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文物保護科研機構和基地建設相對滯后,文物保護水平還比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蟲技術中,高新技術應用范圍有限;在修復過程中,因為技術不足而損害文物的現象也時有出現;再則,文物保護是個精細活,它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非專業人員難以勝任。但是,許多文物保護部門都缺少高級綜合性人才,人才短缺問題非常嚴重;此外,許多文物單位因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動上還存在許多管理漏洞。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途徑
(一)健全文物保護法制體系與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護執法工作的基礎和前提。為此,政府要結合文物保護需求,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制體系,對《文物保護法》的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如擴大文物保護內容的范圍,健全文物執法體系,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中去,使其與新法制實現有機對接的同時,加快與國際公約接軌的步伐;其次,政府還要對法律實施進行監督,規定各級文物保護部門的文物保護監管職責和權限,強化對下級機關的法律監督,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辦事,并將文物違法事件報告制、文物損失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實處,要求各個部門加強配合,構建立體執法體系網,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利條件。
(二)加強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
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是文物保護工作順利實施的組織保障。《文物保護法》的修訂,為文物行政部門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給他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文化、文物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執法機構建設的緊迫性,結合地方實際加強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建設,不斷充實地方文物執法力量,并為執法人員配置完善的執法裝備,開展執法人員培訓,要求執法人員的依法辦事,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切實做好轄區內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三)科學進行城市規劃與建設
許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鎮老市區,在城市建設中,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遺產保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認真咨詢文物保護專家的建議,科學進行規劃,使開發區盡量避開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單位則要慎重啟動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遷的古建筑就不拆遷,需要加固維修的就及時維修,能遷移保護的就遷移保護,并加強對施工單位、施工人員的監管,杜絕破壞式開發,以減少對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壞。
(四)提高文物保護技術含量
文物保護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護和修復過程中,不改變文物、古建筑的歷史和特征,是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在傳統技術手段無法解決文物保護問題時,文物保護部門要深入了解現代技術在文物保護方面的優勢,將先進技術、數字化保護系統運用到文物保護中來。如在古建筑復原上,我們既要肯定傳統技術的可取性,也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建設文物檔案系統,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如近景攝影測量、三維激光掃描等數字技術,摸清文物情況,開展修復工作,這樣不但可以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還不會對古建筑造成損傷。
(五)加強文物保護管理
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是提高文物保護水平的關鍵。文物保護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撐,也離不開專業隊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各文化單位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領導小組,由其專門負責文物保護法宣傳和政策執行監管工作,要求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護、發掘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則要秉承因地制宜、勤儉辦事的原則,創新文物保護機制,強化文物保護措施,在文物保護、搶救、利用、管理等基礎工作上多花力氣。此外,文物保護部門還要多方籌集資金,加強文物真跡維修;加強文物庫房和文物保護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公開選拔引進一批高素質管理人才;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定期對文物保護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勞、精誠協作的文物保護工作隊伍,不斷提高文物保護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