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文物保護工作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無論什么質料的文物,也無論是處于什么狀態下的文物,都要受到它所處的環境、條件的影響而發生變化。例如,室外遺址、建筑、碑刻等,都要受到風剝雨蝕的影響;室內收藏的書畫要受到溫度、濕度、細菌、光照的影響。無論室內外文物都有受到人為破壞的可能。我們平時就應想到并且想辦法阻止來自各方面的對文物的侵害。要經常把文物與其所在的環境,條件連成一個整體來分析研究?!巴鲅蜓a牢、尤火未晚”,但總不如“常常補牢、不使羊亡”為好。
2.在一切保護工作中,都要注意清除可能發生破壞文物的“隱患”
前面談到對危及文物安全的因素要想到,要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阻止。這里還要對可能對文物造成損害的因素進行研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隱患”的突發,例如:野外遺址有可能被開地、植樹、挖土、碑刻、建筑被人涂抹、刻畫,庫房電線失修發生火災,器物架傾斜、青年工作者搬運陶瓷粗心大意、方法不對等等。這些雖然尚未危及文物,但已構成嚴重威脅,應視為“隱患”,要注意防止和消除,不能聽而不聞、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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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K8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太原文物保護的現狀
在上級文物部門對太原文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太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太原的文物工作在近幾年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文物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文物保護單位的整體狀況、環境治理和管理體制都有了明顯的改觀。但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不過,隨著人們文物保護意識的提高,大家普遍認為,保護周圍文化遺存就是在保護自己的生存環境。
二、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文物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
基層的文物工作隊伍,人員結構復雜,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業務素質存在著差別,這使得基層物工作者對自己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的認識和判斷事物的能力存在著極大差別。加之專業不對口,缺乏必要的文物專業培訓、學習和深造,造成目前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勢。
2、工作環境不夠完善
許多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簡陋,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沒有暢通的通訊工具和交通工具,甚至沒有相對安全的庫藏條件和安全預防設施。文物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排除,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3、機構不健全和體制不順
由于各地區的整體經濟實力不同和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同,致使基層的文物管理機構所肩負的任務繁多,絕大多數肩負著“一攬子挑”的任務。
4、經費短缺
由于管理體制的制約,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經費一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投入,文物保護經費僅僅能夠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一些經濟條件落后的地區甚至連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文物保護單位不能進行有效管理、保護措施不能落實,有的只能任其損壞,失去管理。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建立起來的業余保護組織的人員經費難以落實,挫傷了業余保護人員的積極性,業余保護組織形同虛設,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護。
5、宣傳力度與重視程度不夠
基層文物管理單位由于經費的嚴重短缺,往往導致在《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方面力度欠佳。正是由于宣傳力度不夠,一是難以得到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二是難以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視,難以形成群防群治的網絡。
三、數字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衡量博物館的主要標志變成以宜教服務和對社會的影響來衡量。藏品的數字化管理能使博物館這些功用大大增強。
1、藏品數字化管理主要是建立藏品信息的數據化管理系統。利用計算機多媒體技術,把館藏文物的文字資料、圖形、圖像資料、音頻、視頻資料等信息,系統、準確、多角度地進行存儲備份,提供準確高效的查詢、修改、統計、復制、輸出等功能。同時也是博物館實現辦公自動化、管理現代化、工作高效率、工作人員高素質建設的重要步驟,是博物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重要途徑和必然選擇。
2、數字化管理系統中植入藏品出入庫管理模塊。內容應包括核對藏品出庫時的審查口令;提供藏品的現狀、數量和存放架位;記錄藏品的出庫時間、理由和去向;藏品歸庫時的現狀、數量等。有了這一功能,可以使工作人員很輕松地從電腦中檢索到藏品的方位。并且使得館藏文物除展出、保養外,一般無須提取文物本身,減少了文物的流通次數,降低損壞的風險。
3、數字化管理系統提高了博物館科技含量,促進了科學研究事業的發展。借助計算機強大的統計功能,可在數秒之內完成過去整個部門幾天才能完成的查詢統計、資料的修改補充工作。使得學術研究能夠更加深入、更為方便。藏品展覽可以利用計算機多媒體技術,甚至虛擬環境技術結合起來,使展場變得豐富多彩、開放生動。
4、以館藏文物數字化管理為基礎,可以將博物館的自動化控制防盜、防火等安全報警系統連接起來,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控制體系。可以將博物館的信息資源連接到Internet網上,建成數字博物館。藏品實現數字化管理不僅能更好地滿足博物館藏品實物庫房管理的需要,還可以為博物館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不盡的資源。
四、對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
針對當前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中所面臨和存在的諸多問題,作為文物工作者更應加強使命感,認真分析、冷靜思考。在貫徹執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原則的基礎上,應做好以下幾點: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同時,文物部門還應抱著守土有責的態度,面對復雜多變的形勢,基層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投更大的熱情將文物保護單位的有效管理與經濟建設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社會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在矛盾中找到共同點,使之能互相促進,和諧發展。
2、加強管理,強化管理職能
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制訂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樹立《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另一方面,基層文物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管理,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及有關管理措施,將文物保護單位納入科學、正規的管理體制,使業務管理、監督真正落到實處。
3、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純粹的保護是沒有意義的,但片面地進行開發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堅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而要結合實際,二者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先以一個或幾個點為突破口,不斷探索經驗,循序漸進,促進整個文物保護單位工作的開展。
4、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
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5、認真落實文物工作“四納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在制訂社會發展計劃時,把文物保護列為當地政府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不管是編制長期發展規劃,還是制訂年度工作計劃,都體現了對文物管理、保護、維修等工作內容,并要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執行,認真實施。
(2)把文物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在編制城市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都把文物保護列為重要項目。如規劃部門制訂了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規劃;在制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規劃部門應劃定重點保護范圍。
(3)把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 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努力爭取為文物保護提供財政支持,將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及時定額下撥文物部門的財政經費,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單位以集資的方式修理受損文物。
6、加強文物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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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文物等級制度。館藏文物要逐件登記,帳物相符。來往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不得隨意轉借,動用文物。在文物普查中發現的文物和遺址,要隨機巡視和查訪,防止人為的破壞。尤其是要跟蹤文物保護遺址附近搞基建的單位,防止因高基建而破壞遺址。
(三)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對默默奉獻、忠于職守的文博工作者以及自覺保護文物的群眾和單位,要予以支持、鼓勵、獎勵,使其樹立保護文物的自豪感。對于那些或恣掘破壞文物的人,要予以嚴厲的處罰,逐步建立起全社會重視文物、自覺保護文物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民間文物的調查工作。由于歷史的原因,許多文物流散在民間。尤其是在農村人們缺乏文物的常識和保護文物的意識,使一些珍貴文物遭到破壞和流失。這就需要我們文博工作者經常深入民間,掌握信息,了解情況,加強宣傳,提高認識。發現民間有珍貴文物,教育群眾加以保護。如有條件,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征集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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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為包袱,為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筑保護中有人認為這有損于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后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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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為包袱,為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筑保護中有人認為這有損于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后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系,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墻非法建筑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于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于職責關系,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復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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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文物保護的良好環境
文物是全社會共同擁有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文物,人人有責。開展文物法律法規宣傳,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是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基礎。國家和省文物管理部門應盡早協調相關部門,將《文物保護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普法教育和宣傳的范圍,列入領導干部法律學習的重要內容中,提高城市管理者文物保護意識,使他們深刻認識到,文物作為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和實物見證,是民族的象征、國家的標志,也是一個城市的個性和魅力所在。
基層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多向有關部門宣傳法律法規,特別是要充分利用文化遺產日,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采取舉辦各類展示、展覽、講座、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讓廣大人民真正了解文物工作的重要性,讓人們把文物遺產保護看做是一種自覺的觀念,號召廣大的人們群眾自覺的參與到文物保護的工作當中來,營造“保護文物,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和執法環境。
二、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文物保護的執法力度
立法是執法之本。文物的法律法規是有效實施文物保護管理的基礎和保障,也是文物工作者進行文物保護的有力武器。建立健全文物保護法規體系,對于加強文物保護法制化建設有著深遠的影響和極大的推動。我國早已經頒布了《中國人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法律明確規定了各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的具體工作。但是,由于各地區政府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同,對文物保護工作做的也不太一樣,尤其是文物工作的重點區,由于長期人員和資金的不足,這就嚴重的影響了文物事業的發展。根據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當中,并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從根本上杜絕文物破壞現象的發生。
三、爭取財政支持,加大文物保護的管理力度
文物保護需要大量資金,這些資金也可以有多種來源,但最根本的還得要得到國家的支持和保證。一是政府要加大對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認真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顚S?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二是要運用多種方式、多種渠道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從社會、企業、個人多方面引進、籌集文物保護資金。通過政策引導和支持,采取捐資、集資、募捐等辦法,鼓勵各種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三是積極探索文物保護的融資新渠道,嘗試走市場化運作的道路,轉讓一部分使用權、經營權,根據“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的保護與合理開發。
四、加強自身建設,提升文物保護的管理水平
保護文物、傳承文明是文物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能和首要任務。文物保護工作需要人才的支撐。要建立一支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文物保護管理隊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首先,要深化事業單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為導向,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和分配機制;其次,要大力培養專業人才,結合工作需要,舍得投入一定的財力和物力,給專業人員提供學習、深造的機會,為優秀人才創造鍛煉、提高的條件,使其各盡其才,各顯其能;同時,還要強化文物工作者的責任意識,增強文物執法的主動性,制定有效的文物安全預案等措施,提高駕馭新形勢和應對復雜問題的能力,以便更好地適應新時期文物保護管理任務的要求。
五、鼓勵全民參與,形成文物保護的積極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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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今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難題
1.公眾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思想
文物代表了我們優秀的民族文化,我們民族之所以可以在世界民族中處于不敗的地位,首先是我們的民族精神鼓勵我們不害怕強權,敢于斗爭,逐步的邁向今天的繁榮,我們需要保護好文物,從而給后人提供學習的榜樣。讓人心寒的是,當今大眾對國家文物的保護意識較為欠缺,即使找到文物也不合理的對其進行保護,比如把古碑作為壘墻,更嚴重的甚至因為自身的利益而破壞文物,損壞保護措施。引起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國家對找到文物者的獎勵方法還不夠具體完善,使得大眾不愿意對其加以保護;二是國家未建立法律法規來宣傳文物的保護。
2.保護與開發的不和諧
保護文物的核心價值是文物保護的宗旨,只有關注文物的保護才能收獲更大的經濟效益。最近幾年,我們一直在倡導經濟的快速進步,常常不注重很多別的方面,文物保護也時常被我們忽略。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張貼廣告、古墻被涂鴉等各種各樣的新聞,可見政府對文物保護的忽視;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當地經濟的進步,大面積的征地建樓盤、建立商場,因此把古宅古屋進行拆遷,而還把這種行為稱作“破舊立新”。在這個方面,我們要在保護及開發之間尋找銜接點,不能顧此失彼。
二、新時期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方法
1.增強群眾的文物保護思想
針對群眾目前對文物保護思想較為欠缺這一問題,我們應采用有效的方法喚醒并增強群眾的保護意識。首先是要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從法律的層面上向群眾普及文物保護的價值。宣傳工作不應只注重普法,教育民眾,更應該把實際實例作為指引,比如給群眾講授案例,既能起到鼓勵或震懾的作用還能實現比法律條文更加的生動;另外是要建立人人保護文物的社會環境,增強大家的自律意識。這一點要充分使用文化遺產日,以這個為出發點實行各種活動的開展,比如文物展示、講座及文藝演出,在大家娛樂的同時給大家普及保護文物的思想,并把這些活動通過網絡等相關媒體進一步的擴大宣講。
2.由輕利用重保護向利用保護并重轉化
文物保護是一項復雜且龐大的工程,并不是政府的某一個機構可以掌控及管理的,這需要上級的關注及下級的協作配合才能實現。我們不能很好的開展文物的保護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我們落后的保護思想,我國以往是輕利用重保護,這引起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一些問題,這不但是執法者的問題,更是很多百姓的疑惑。因為不了解保護的核心意義所在。所以,我們在經濟利益面前十分渺小,需給它讓道。許多文物保護人員的認識誤區是片面的理解文物保護的含義,總認為保護是職責,而利用是別的機構掌管的事情。實際上并不是這樣,保護是為了進一步的利用,文物得以全面保存是用好文物的基礎,恢復其固有的面貌。既然我們以往輕利用而重保護,那么我們現在應加強對文物利用的關注度,讓其給社會提供價值,然而不能過度的進行利用,否則會達到相反的效果。總而言之,利用與保護應是互為目的、互為手段的。只有從思想上轉變認識,才能更好的實現對文物的保護。
3.深入貫徹實施“五納入”
我們都知道,社會的最終保障是法律,在文物保護領域作為其他方法的后盾,首先應具備健全的文物保護法規法律。只有具備合理的法律,中央根據文化保護提出的“五納入”才能不僅僅作為會議精神的傳達,而具備執行能力。我們應完全遵守“五納入”的要求,從本質上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五納入”根本上來說是在各級政府的各種議程中融入文物保護工作,提醒管理人員文物保護與別的建設價值是一樣的。
4.注重文物保護工作者的自身建設
文物保護工作主要分成兩部分:一是人民群眾對文物的保護,包括保護已發現的文物并提交給文物機構,這是文物保護的一個關鍵內容;但更關鍵的一方面是要對已開發的各種文物進行保護,這是文物工作人員的本職工作。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具備保護文物的技術及專業知識,如果不能培養一批高技能、高水平的工作人員,那么文物保護僅僅是紙上談兵。要構建這樣一支隊伍,一要吸收人才;二要增強內部工作者的業務水平。吸收人才就是要給予所有人透明、公平的競爭平臺,完善用人機制;同等狀況同等待遇,完善分配體系。注重內部人員的自身構建,先要盡全力的供給良好的學習機會,投入一定的財力、人力及物力,從而增強業務水平,從中擇優擔任關鍵職務;還要注重文物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及職業道德意識,時刻把文物保護作為核心,主動執法,不徇私枉法。
三、結語
文物是全社會共同具備的歷史文化遺產,也是不能再生的,我們對其有保護的職責。目前我們正處在社會轉型的階段,文物保護工作還面臨著很多難題,其他方面也是苦難重重,然而我們在發現問題的同時,更應看到發展的時機,以樂觀的態度去面對,突破陳規,勇敢探索。文物保護的每個階段都有新問題,我們要把利用與保護結合,綜合使用法律手段及其他手段,相信文物保護工作會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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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宣傳教育工作包括宣傳國家文物政策法令,宣傳文物的價值和作用,普及文物和文物保護知識等。它的目的在于通過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樹立和增加人民群眾的文物意識,文物法制觀念,把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政策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起全社會共同承擔保護祖國文物的義務。文物執法工作是指依照《文物保護法》等國家法律嚴厲打擊和制止文物犯罪、文物破壞的違法行為,以法律的威力來保護國家文化遺產,其目的同宣傳教育工作是一致的。
總之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可以為貫切執行文物法規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于人人自覺依法保護文物,又促進了宣傳工作的開展,擴大了聲勢和效果。一手抓宣傳,做到細致深入,一手抓發展,做到嚴肅法紀公正不阿,二者結合進行,相得益彰,我們應正視和運用這加強基層文物保護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二、必須妥善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
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是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出課題,也是工作中的難點重點之所在。二者關系處理不當,往往給文物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生產建設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文物一旦破壞,便不能再生產。文物部門要對遺址作詳細的考古調查,劃定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根據文物法分別制定不同保護區農民生產活動用遵守的規定。將遺址納入法治管理軌道。
對于歷史原因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性占用的,如在古遺址中的夯土建筑基址或城墻基址上開辟耕地、建筑房屋的,耕地要立即收回,并應有當地政府另擇建房用地,逐步遷出該處的房屋,嚴禁在搞任何建筑施工。對于廠礦企業地處遺址范圍內或遺址附近的,其生產活動已經給文物造成較為嚴重的破會或安全威脅。這種情況往往是生產單位建于遺址被發現確認之前。解決這種生產與文物保護發生的矛盾,仍然要以保護文物為重。由政府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或搬遷,所需經費有生產單位和各級政府籌措解決。此外,文物干部應根據本地文物古遺址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研究制定文物保護利用規劃,要求政府將文物保護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之中。是城市建設的決策者能把文物保護這一關,在城鄉基本建設時,既要考慮如何有利于逐步實現城鄉現代化,又必須充分考慮如何保存和發揚文保單位的歷史文化物點。根據文物不能再創建的特點,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一旦出現矛盾,基本建設要給文物保護讓路。
三、做好基礎工作是依法保護管理文物的前提
文管所的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文物調查、普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建設文物藏品管理,考古發掘等資料的整理研究、文物安全保衛以及隊伍建設等幾方面工作。發現于寶馬城東附近的一處遺址時,經調查初步認定是古代居民遺址,但整個遺址已被挖沙取土破壞殆盡:據當地群眾講,近年常有人發現陶片、瓷片等文物殘片。我們專程調查,由于現場遭自然和人為破壞,無所收獲。吸取這類教訓,三普結束后,我們又接到群眾報告發現了幾處在耕地時撿到了不少陶片、瓦片的地方,我們馬上到野外群眾報告的地方去進行考古調查,又發現了幾處不同歷史時期的各類遺址,考古調查取得了一些較好的成果。由于調查及時有效的使這些遺址的歷史信息得到了完整的錄入,不然的話,這些重要遺址很可能會被毀掉。因此我們決不能陶醉于己取得的成果上,使我們的基礎工作停滯不前,給事業造成損失。
使文物保護執法前置不流于口頭形式。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①在土地被征用和占用之前,其生產建設部門應嚴格依法向文物部門申請進行文物勘察,在取得相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后方可占地征用;②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在基本建設的過程中始終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促成二者之間高度的和諧和統一;③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城市化建設的關系。城市的建設工作絕不能以損毀祖先留下的珍貴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必須把文物的保護工作放在首位進行統籌規劃;④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的關系。許多旅游開發可能其初衷就是要利用文物這塊“亮點”牌,但必須加強這中間的管理,文物資源的利用必須是在保護性質的基礎上進行,只有將保護和利用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使“人類瑰寶”文物遺產得到永恒的持久的傳承,澤被今人,惠及后人。
最后談談文物工作的隊伍建設,由于各縣文管所的人員大多數是“半路出家”僅少數同志過去做過兼職或專職文物工作,再有文物工作專業性比較強,隊伍人員業務素質低是基層文物機構中又一普遍問題。有些同志常年抱怨基層文物工作沒有受到社會的應有重視,這是現實,但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來說要靠我們有一個過硬的隊伍,拿出自己出色的工作來,就目前看,我們隊伍狀況和我們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應看到加強隊伍建設的迫切性。上級管理部門要多為基礎文物干部創造和提供學習培訓鍛煉的機會條件,調動各級辦學的積極性,著力培養一批思想好、作風好、業務精的基層文物干部,而我們自身要爭取和不放過任何學習提高的機會,并勇于在艱苦的工作中,磨練自己成為有專業水平,有奉獻精神愿從事文博工作為祖國文化遺產而奮斗的文物工作者,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基層文物工作還要主動協助政府組建培養一批業余文保隊伍,以解決文物工作鄉村沒“腿”難以向基層延伸,而文物保護工作又必須落實到基層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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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和再現,是人類文明的物化成果,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和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鶎拥奈奈餀C構和人員處在文物管理工作的第一線,面臨著轄區內所有文物遺存的保護、管理、考古、發掘和館藏文物的安全保衛、陳列研究及宣傳等一系列綜合性、復雜性的工作,他們是整個國家文物管理機構中最基層的單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的特點。然而,在80年代至今的30多年間,正是農村城市化和大規模城鄉建設的,隨著城鄉城鄉基本建設的蓬勃發展,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矛盾日益凸顯,文化遺產及其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相當嚴峻,加強基層文物保護的管理工作,成了當務之急,在認真貫徹執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原則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同時,文物部門還應抱著守土有責的態度,加大對《文物保護法》及《條例》的宣傳和貫徹,面對復雜多變的形勢,基層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將文物保護單位的有效管理與經濟建設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社會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在矛盾中找到共同點,使之能互相促進,和諧發展。
(二)加強管理,強化管理職能。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制定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樹立《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另一方面,基層文物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管理,加大監督力度,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及有關管理措施,將文物保護單位納入科學、正規的管理體制,使業務管理、監督真正落到實處。
(三)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純粹的保護是沒有意義的,但片面地進行開發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堅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而要結合實際,二者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先以一個或幾個點為突破口,不斷探索經驗,循序漸進,促進整個我區文物保護單位工作的開展。
(四)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五)認真落實文物工作“五納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制定社會發展計劃時,把文物保護列為全區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不管是編制長期發展規劃,還是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都體現了對文物管理、保護、維修等工作內容,并要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執行,認真實施。
2.把文物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編制城市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都把文物保護列為重要項目。如規劃部門制定了歷史文化名村――白塘鎮洋尾村的保護規劃;在制定莆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區規劃部門又制定了蘿苜田等片區為重點保護范圍。在“城市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工程中,區文物部門與建設部門配合,調查了馬蘭客僑宅、林伯欣診所、順茂隆大厝等24處近現代建筑,這些優秀建筑雖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但都列入保護規劃。
3.把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在區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努力爭取為文物保護提供財政支持,將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及時定額下撥文物部門的財政經費,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單位以集資的方式修理受損文物。
4.把文物工作納入體制改革。雖然在區體制改革中,文物管理部門予以優先照顧,在全區機構精簡、人員縮編的情況下,文管辦的編制由原來的1人增加到4人,由原來的托附于文化館改為獨立編制,充實了文管辦的力量,但在沒有任何交通工具的情況下,要對全區95處文物單位進行管理是遠遠不夠的,為此擴大文物干部的隊伍,配備交通工具是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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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必須做到宣傳教育嚴格執法相結合
文物宣傳教育工作包括宣傳國家文物政策法令,宣傳文物的價值和作用,普及文物和文物保護知識等。它的目的在于通過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樹立和增加人民群眾的文物意識,文物法制觀念,把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政策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起全社會共同承擔保護祖國文物的義務。文物執法工作是指依照《文物保護法》等國家法律嚴厲打擊和制止文物犯罪、文物破壞的違法行為,以法律的威力來保護國家文化遺產,其目的同宣傳教育工作是一致的。
總之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可以為貫切執行文物法規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于人人自覺依法保護文物,又促進了宣傳工作的開展,擴大了聲勢和效果。一手抓宣傳,做到細致深入,一手抓發展,做到嚴肅法紀公正不阿,二者結合進行,相得益彰,我們應正視和運用這加強基層文物保護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二、必須妥善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
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是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出課題,也是工作中的難點重點之所在。二者關系處理不當,往往給文物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生產建設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文物一旦破壞,便不能再生產。文物部門要對遺址作詳細的考古調查,劃定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根據文物法分別制定不同保護區農民生產活動用遵守的規定。將遺址納入法治管理軌道。
對于歷史原因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性占用的,如在古遺址中的夯土建筑基址或城墻基址上開辟耕地、建筑房屋的,耕地要立即收回,并應有當地政府另擇建房用地,逐步遷出該處的房屋,嚴禁在搞任何建筑施工。
對于廠礦企業地處遺址范圍內或遺址附近的,其生產活動已經給文物造成較為嚴重的破會或安全威脅。這種情況往往是生產單位建于遺址被發現確認之前。解決這種生產與文物保護發生的矛盾,仍然要以保護文物為重。由政府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或搬遷,所需經費有生產單位和各級政府籌措解決。
此外,文物干部應根據本地文物古遺址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研究制定文物保護利用規劃,要求政府將文物保護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之中。是城市建設的決策者能把文物保護這一關,在城鄉基本建設時,既要考慮如何有利于逐步實現城鄉現代化,又必須充分考慮如何保存和發揚文保單位的歷史文化物點。根據文物不能再創建的特點,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一旦出現矛盾,基本建設要給文物保護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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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古稱襄平,遼會同元年(938年)置遼陽府,為官方遼陽一詞出現之始。由于古代遼東地區“東逾鴨綠江而控朝鮮,西接山海關而拱京畿,南跨溟渤而連青冀,北越遼河而亙沙漠”的地理位置,因而在我國東北邊疆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遼東連接各方的樞紐之地。因此,從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17世紀,長期作為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軍事重鎮和交通樞紐而載入史冊,被古代統治者譽為“東北之雄藩,國家之重鎮”。
遼陽建置史長達2300年,始終是歷代王朝治理東北的政治中心。燕秦時代,是遼東郡的治所;漢晉時期,是遼東國的首府;大唐帝國,是安東都護府的駐地;遼金兩朝,是五京之一的東京遼陽府;有元一代,是遼陽行省所在地;朱明王朝,是大明九邊之首;后金時期,一度成為國都。
遼陽作為具有數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城,文物古跡眾多、旅游資源豐富。自然景觀方面,有湯河風景區、核伙溝、龍石風景區(石洞溝森林公園+龍頂山風景區)等;人文景觀包括遼陽白塔、漢墓壁畫、王爾烈紀念館等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應為以冷熱地、冷熱泉聞名的湯河風景區,和以白塔、東京城、東京陵為代表的后金文化遺跡。
遼陽于1990年就成為了首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這與其豐厚的歷史文化資源有關。然而,遼陽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開始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但國家已經公布了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共101個,遼陽卻還在待批之列。為何遼陽有這樣豐厚的歷史文化資源,卻到今天還沒有取得國家級的稱號呢?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可以了解到,歷史文化名城的條件是“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遼陽肯定是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的城市,但“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卻成了一句限定語。
兩千多年來,在遼陽城漫長的歷史中,就像一個久經滄桑的人一樣經歷了不斷的磨難,建造與損毀,輝煌與沉寂。多年的戰亂、“”破壞,以及近年來盲目的城市改造,遼陽的歷史古跡大多已灰飛煙滅。比如:遼陽境內的明代長城(遼東邊墻)及長定堡(黃泥洼鎮)、長寧堡(唐馬寨鎮)、長靜堡(穆家鎮)等明代千戶所城堡,知道的人已是鳳毛麟角;比鞍山驛城更大的更有歷史意義的朝鮮館(小屯前進村)早已無影無蹤,連當地老人都不知其事。另一方面,遼陽市對現存的文物古跡保護和修整力度也十分有限,比如東京城舊址“天佑門”與上世紀重修后,由于缺乏資金,管理不夠到位,而今已破敗不堪。在城區改造開發建設中,一些反映古城過去、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筑遺址、老的街區(文廟、天齊廟、明代城墻遺址、清代舊店鋪等)相繼消失;由于忽視建設施工前的考古調查勘探,致使每年都有大量的地下文物和歷史信息遭到破壞或損毀丟失。我市有大量極具文物價值和滿族風情特征的書籍、器物流散于民間,由于宣傳和征集的力度不夠,多有損毀,或被民間文物販子倒賣??傊?,人為的因素、時間的剝蝕,遼陽的歷史文化資源在各種風刀雨劍下,在迅速的消失。
歷史文化名城不僅要有歷史,還要有體現歷史的文物古跡和古城風貌的歷史街區,也要有非物質形態的文化載體。然而,現在的遼陽已沒有應有的地面古建筑來展現城市久遠的歷史,亦沒有相應的文化遺存來展現其獨一無二的文化基因,遼陽古城已在時間的打磨中消融了。
那么,我們應采取那些措施來調整策略,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呢?僅提出以下5點建議。
1、以“后金文化圈”為亮點,將全市的歷史文化遺跡結合成一個整體進行開發建設。遼陽雖然具有2000余年的文字歷史,文化積存深厚,但相對來說,畢竟地處偏僻,影響力有限。因此,在宣傳上,應抓住亮點,才能具有吸引力。那么,所謂的“亮點”在哪里呢?當然就是以北方少數民族為代表的“后金”、或者說“滿清”文化。以地處市中心的白塔、廣佑寺為起點,以記錄著后金發展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的東京城、東京陵為中心,再到反映遼陽地杰人靈的曹雪芹紀念館、王爾烈紀念館,以及綜合記錄了遼陽市自然和人文歷史的遼陽市博物館,同時輻射漢墓壁畫、燕州城等人文景觀,以及湯河風景區、核伙溝風景區等自然景觀,完全可以規劃出一個極具吸引力的旅游觀光路線,從而借旅游刺激和帶動一方經濟的發展,當是旅游業的首要目的。
2、加強宣傳,提高人民的文化意識。做好關于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增強民眾參與保護的使命感與責任感,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物工作的豐富內涵,使文物保護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物的良好氛圍。
3、 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制建設。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制定出臺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將文物保護的各項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嚴格執法,不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要依照文物保護的法律或行政法規辦事,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當前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重點解決好文物保護單位被亂占、亂建,地下文物被毀等困擾多年的難點問題。同時進一步規范民間文物流通市場,規范文物經營和民間文物收藏行為,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盜竊、盜掘、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防珍貴文物流失。
4、解決好城市發展與文物保護的矛盾。在城市改造和其它基本建設中,要嚴格按《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執行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依法在項目批準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門的意見,進行必要的考古勘探、發掘,落實文物保護措施,之后方可實施。
5、加大投入,保證文物保護和利用的資金需求。文物保護工作的資金需求為重頭戲,也是難點之一,然而,沒有足夠的資金,一切工作都難以提起,因此,必須調動各方的力量,才能解脫此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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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的申請單位提交所有合規性審查文件后,咨詢部門將對其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由于文物保護工作屬于國家及財政資金撥付范圍,所以《審查意見》對國家資金的管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例如筆者所在的重慶市文物保護工作所涉及的補助資金來源于三峽后續移民資金,最終的合規性審查意見將匯總提交給國務院直屬的三峽建委(以下簡稱三建委)。三建委根據《審查意見》和申報方案的輕重緩急,安排年度資金計劃。其中合規性審查意見的內容要涵蓋以下方面:
1、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國家宏觀政策和有關規定:符合哪類政策及規定,或不與哪些政策及規定相違背。如是否屬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鼓勵或限制類產業,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區定位規劃等。
2、工作方案是否符合《總體規劃》、《規劃優化完善意見》扶持方向和扶持范圍,是否已經列入《實施工作方案庫》,以及工作方案建設對實現三峽后續規劃目標的必要性,應有必要的量化描述。
3、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年度實施指導意見,具體符合《指導意見》安排重點中的哪一個方面都應有明確的描述。
4、工作方案法人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這就是對組織機構代碼證合規性審查的必要性。
5、工作方案是否已經按國家及相關?。ㄖ陛犑校┈F行基本建設管理有關規定履行了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工程建設工作方案初步設計及概算是否已經審批,在合規性審查中是否提交了批復文件。如果是新建項目的工作方案,同時核查土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規劃選址、節能評估等前期手續批復文件的完備性。
6、工作方案建設方案總體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相關?。ㄖ陛犑校┪幕只蛘呓ㄎ蛘甙l展與改革委員會的批復文件。
7、工作方案資金籌措方案是合規性審查中很重要的部分,資金籌措是否合理,配套資金,特別是經營工作方案配套資金是否能夠落實,地方財政局是否有關于資金籌措的批復文件。資本金比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企業財務狀況是否良好,審計部門是否提出保留意見,負債、收入、盈利,審計報告是否作假,有相關單位出具的籌資證明、承諾材料,資金配套方式是否有能力實現,這是合規性審查中應有見到的文件。
8、是否與國家其他相關投資重復,如果相重復,必須調整工作方案和資金籌措方案。
9、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合規性審查中的資金審查
與一般合規性審查不同,文物保護工作的合規性審查中,對資金的審查非常重要,主要內容包括:
1.工作方案中哪些內容納入國家資金補助范圍,是否符合規劃精神及相關規定,哪些內容沒有納入補助范圍,屬于地方財政或者是相關單位需要自籌解決的。
2.作為計算補助基數的建設規模有多大,是否在總體規劃、規劃優化完善意見及相關規定標準內。
3.補助基數的確定。以實物工程量計算補助的,具體有哪些實物工程量作為了補助基數。以實際造價計算補助的,工程單價是否與行業標準和當地市場價格實際水平相一致,造價是否合理,初設概算總投資中哪些部分多少金額做為了補助基數,哪些沒有做為補助基數。哪些未按項目審批程序實際內容金額計算補助基數,而是按總規劃及現行相關建設標準規定內的內容、規模、投資計算補助基數。哪些有盲目超前、貪大求洋不切實際的提高建設標準、增大建設規模、購置大量高端設備的項目及部分建設內容,未按可研、初設批復額度作為補助基數,而參照當前通行的一般標準、規模及設備作為替代計算補助基數的。這部分內容比較多,有批復的在《評審報告》中直接以文字表述,較復雜的部分需要以附表的形式逐一列出合規性文件的批復,必要時還應給予肯定性意見,即“是”或“否”。
4.計算專項資金理論補助總額:根據確定的補助基數,按照財企[2012]120號規定標準,部分無明確標準的參照相關專項慣例,計算理論專項資金補助額度,描述反映套用補助標準計算理論補助總額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