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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管理部門和各金融機構支持企業融資相關政策的出臺和落實情況。1、政府管理部門相繼出臺引導性的融資政策。近年來新疆各部門相繼出臺多項引導性的融資政策,搭建PPP融資平臺、“四位一體”貸款平臺、農民合作社貸款平臺、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互助引導性貸款平臺等。出臺多項文件,引導金融機構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農業產業化等,促進轄區內產業快速發展。2、金融機構積極創新融資產品。如中行開辦供應鏈融資業務,為核心客戶的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興業銀行針對商品流通企業、物流企業,推出控貨融資類產品;交通銀行針對處于創業初期、經營規模小的企業推出創業一站通,是滿足客戶短期融資需求的快捷融資產品。
(二)企業融資總體情況。參與調查的60家樣本企業中,融資渠道包括銀行貸款、開立承兌匯票或票據貼現、小貸公司、擔保公司或典當行、企業債券、貿易融資、賒購上游企業產品等融資方式,但仍以銀行貸款為主,無互聯網金融和風險投資。
(三)企業融資難問題調查。參與調查的60家樣本企業中,認為總體融資難易程度與去年同期持平的有26家、認為總體融資難易程度比去年同期困難的有32家。認為融資困難的企業主要集中在批發零售、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制造業等行業。
(四)企業融資貴問題調查。參與調查的60家樣本企業中,今年上半年綜合融資成本區間在5%以內的有7家、綜合融資成本區間在5%-8%的有32家,綜合融資成本區間在8%-10%的有14家。
三、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銀行主要通過財務報表了解企業的負債和經營情況,部分小微企業財務報表不規范、不愿披露部分關鍵信息、缺乏專業審計,甚至有多個版本的財務報表,難以反映真實經營情況。
(二)部分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不強。銀行對企業發放的經營性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的擔保方式大都以抵押、質押、保證為主。部分小微企業可用于抵押的除了自身擁有的固定資產外,只有抵押率不足的辦公用房,甚至部分企業辦公房都是租賃而來,缺乏能提供給銀行的優質抵押物。
(三)部分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差。部分企業在經營和發展上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在面對行業競爭激烈、市場敏感度較高的市場背景下,由于自身規模小、技術研發能力和市場分析判斷能力弱等因素,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不強,客觀上增加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系數。以上原因造成了企業融資困難。
(四)企業融資費用較高。1、擔保公司收費高。大部分小微企業缺乏抵押物,必須由擔保公司提供貸款擔保。部分擔保公司是由民間資本設立的商業性擔保公司,擔保收費標準較高,一般為3%~5%。2、中介機構收費高。一是評估費。目前新疆資產評估公司對土地、房屋評估收費一般為標的物總價值的1‰~5‰。二是抵押登記費。三是保險費。目前按抵押物或貸款金額的0.1‰~0.6‰收取。四是審計費。收費標準為企業資產總額的0.12‰~0.156‰。以上各項附加費用一般占企業融資成本的20%以上,相當于貸款融資總額的2%~2.5%。
四、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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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于初創期,行業異化嚴重
從整體上看,當前我國融資擔保業還處在初創階段,相關立法還不完備,行業監管也還存在一些漏洞,在實際的操作中往往會出現一些打球的情況。這種公司可以向普通的公司那樣進行工商注冊,盡管從事的是金融業但卻游離在銀監會的監管之外。這個行業的準入門檻非常低,甚至有了“注冊擔保公司比開餐館還容易”的說法。
(二)公司規模小,難以發揮應有作用
眾所周知,金融行業是一個非常依賴資本的行業,特別是融資擔保業。通常來說,資金的多少就能夠決定企業的業務規模以及風險的抵御能力。據統計,廣西省在2010年經工信廳批準的擔保機構已有1160家,總資本達到397億元,注冊資本在1億以上和5000萬以下的的分別占到總量的5.6%和73%。而由于監管的缺失,違法出資、虛假注資、抽逃資金等違法違規現象是屢見不鮮。
(三)主業收益低,超范圍經營普遍
根據當前我國法律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金額最大可以放到注冊資本的5-10倍,一旦出現了經營問題,就很容易出現壞賬與死賬。再加上服務對象中小企業自身融資艱難、信用也較差,這樣就大大提高了自身的經營風險,降低了企業利潤。使得銀行金融機構往往不愿同其合作。這樣就使得,一些擔保公司轉向民間收益較高的非融資擔保業務。
(四)抵御和控制風險能力差
很多中小規模的擔保公司由于自身資金、制度的不健全,并沒有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風險甄別和分析系統,往往對中小企業的風險評估主要來自業務員的主觀判斷,這樣就具有非常大的隨意性。在實際的操作中,也沒有按要求提取尚未到期的風險準備金好責任準備金。同時,擔保公司還缺少完善的風險補償和風險分攤措施,這樣絕大多數的擔保公司就只能依靠報廢來進行資金的補充??蛻艏卸冗^高和銀保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從而使擔保公司無法真正弄清企業的真實情況,壓力也空前加大。
(五)擔保公司人才匱乏
融資擔保是一項非常專業的行業,涉及面也相當廣泛,往往需要一些既具擔保專業只是又具信貸管理只是的復合型人才,對擔保業務種類的開發設計以及擔保風險的控制,也都需要大量的專業技術隊伍來實現。專業性強、涉及范圍廣,需要具有擔保專業知識和信貸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擔保品種的設計和開發、擔保風險的控制也要靠專業技術和專家隊伍來實現。但由于當前從業人員的資格準入還沒有明確規定,一些公司通常會聘用幾個有一些金融企業工作經驗的人員為企業骨干,再聘請幾個非專業人士,顯然這是不符合行業發展需求的,也就不可避免地為擔保公司帶來人為風險。
(六)公司內部管理松弛,各種制度不健全
一些擔保公司還未形成良好的內控制度,法人治理結構非常混亂,企業內部監事會形同虛設,一些規章制度不到位,各種應公布的信息不透明,相關的風險預警控制機制也都沒有真正建立起來。
二、完善融資性擔保公司制度設計的措施和對策
(一)明確和規范擔保業務的操作
首先,應當明確企業的業務目標定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扶植中小企業的發展,改善其融資環境,使其走出當前的融資困境,這也是政府制定相關扶植擔保行業發展的措施的本意。其次,進一步規范業務的操作流程。就當前反映最為強烈的業務收費問題而言,大型的或者國有的擔保公司收費要更加規范,一般只是簡單收取擔保費,而中小型的擔保公司則是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都不統一,存在一定的差異。最后,加強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立法規范。明確這類企業應當從事哪種營業進行明確的立法。一般來說應當包含五個方面的業務內容:主要是現有《合同法》《擔保法》中所規定的擔保業務、訴訟保函業務、相關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自有資金的投資以及合作擔保業務等。
(二)銀企合作,建立風險聯動機制
依據市場的公平與誠信原則,通過市場這個大平臺在銀行與企業之間建立一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關系,銀行與擔保企業共同加強對貸款項目的監督管理,并在不斷的墨盒中,不斷創新相互之間的合作方式,推出更多的適合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項目。
(三)加強企業人才建設
企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都要依賴于人才,融資擔保作為專業性非常強的行業,大量的高素質的技術從業人員是企業發展壯大必不可少的條件。
(四)完善監管體制,加強依法監督
當前我國實行的屬地管理原則,這樣就使得市場蛋糕分的非常細致,各級地方政府應當利用好手中的權力,恰當進行行政審批與行業監管,為融資性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有效的保障。完善具體的監管細則,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加強對市場的監督管理,創制一系列制度,建立一些行業自律組織,強化政府的監管作用與行業的自律協作作用。
當然,我國當前的擔保行業規范大多都是部委規章和地方法規,普遍性較差,立法水平低,制度的設計存在一定的缺陷,缺少了法律法規應有的效力和權威,不足以發揮出本應有的規范調整市場的作用。因而,立法部門應當在充分調查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擔保行業的法律規范體系,從而使國家的監管能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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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截至2011年底,縣成立的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共5家,其中1家財政注資成立的省信用擔保公司分公司和4家民營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9600萬元,其中民營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8000萬元,4家民營擔保公司最大1家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其余均為1000萬元。擔保公司累計為企業和個人擔保融資52筆,金額3455萬元,對轄內企業和個人融資起到了一定的幫助作用。但銀企擔三方業務合作業務量只占我縣當年社會融資總規模的1.1,離我縣引進或成立擔保公司的宗旨和預期相距甚遠。
二、銀企擔合作舉步維艱
調查顯示:轄內銀行業、擔保業和中小企業都有較強的合作意愿,也曾做過嘗試,但受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局部利益難于統一等因素的制約,銀企擔合作舉步維艱。
1、反擔保條件要求嚴。中小企業遇到資金困難,首先想到的是到銀行貸款。但由于抵押擔保物不足,被銀行拒之門外,轉而求助于擔保公司解決擔保難問題。擔保公司同樣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俗稱反擔保),且反擔保的條件幾乎和銀行對等,也要經過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登記;省信用擔保公司分公司調查審批條件甚至比銀行還嚴。中小企業之所以到擔保公司申請擔保,是擔保公司較銀行的擔保條件相比相對較低:一是抵押物較銀行寬松,如可以將中小企業的部分財產打包抵押;二是抵押率較高,如中小企業的房產在擔保公司可按80%抵押,比銀行高20個百分點;有如,中小企業的機器設備在擔保公司可按50%抵押,比銀行高30個百分點。即使這樣,中小企業仍然達不到反擔保的要求,導致銀企擔合作流產。
2、民營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準入難。據調查,除有財政背景的省信用擔保公司分公司與轄內金融機構有合作外,其余4家民營擔保公司均未與轄內金融機構就銀擔合作事項進行簽約。究其原因:一是注冊資本金要求較高。農信社要求擔保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其余金融機構均要求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截至2011年底,我縣實際注冊2000萬元資金以上的擔保公司只有一家;也就是說,只有1家民營擔保公司達到了與銀行進行銀擔合作的基本條件;二是基層金融機構沒有審批權限。據調查,轄內金融機構的銀擔合作機構,都有上級主管部門指定。工行、農行有與瑞嘉擔保公司合作的意愿,但目前尚未審批。受上級行授權管理制約,在主管部門沒有政策的情況下,無法與民營擔保機構合作。三是附加條件較為苛刻。有的銀行機構從自身利益出發,在銀擔合作準入條件、承保比例、風險負擔比例等方面附加條件較為苛刻。據轄內某擔保公司反映,轄內擔保公司有與某金融機構合作的意愿,但該金融機構首先要求擔保公司合作前必須預存2000萬元在該金融機構的賬戶上,并且不能動用,且不能轉為保證金。
3、銀擔合作意愿不強。現行擔保公司銀擔業務的收費標準是擔保金額的1-3%。按最低標準收費,擔保公司利潤較擔保公司開展其它擔保業務相比較低,而按較高標準收費,中小企業則難以承受。據調查,擔保公司開展一定量的銀擔業務是擔保公司年檢合格的必備條件。在此硬性條件的制約下,擔保公司被迫主動尋求開展銀擔業務,以取得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的資格。
4、中小企業資質差。據調查,該縣的中小企業資質差,大部分中小企業廠房是租賃的,部分有廠房的也沒辦下土地使用證、房產證;除機器設備外,少有其它擔保抵押物,難以達到銀擔要求的擔?;蚍磽R?。
5、監督管理難到位。一是從《省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來看,融資性擔保公司歸口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政府指定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督管理。監管部門主要包括:綜合管理部門金融辦和日常監管部門民企局及其它監管部門。目前縣政府雖已確定民企局為擔保公司的監管部門,但民企局缺少符合專業資質監管人員的實際情況使得對擔保公司的監管,離規范履職還有一段不短的距離。目前雖然說有金融辦、工商、民企局等多部門監管,但實際上誰也難管,以致于出現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現象。二是監督管理處罰標準制度缺失。按《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對擔保企業增資擴股、抽逃注冊資本金、違規收取保費、擔保責任余額超規模、不按規定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不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等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制定相關的處罰標準,導致難以規范擔保公司的業務開展。
三、加快發展銀企擔業務的路徑選擇
1、切實降低反擔保條件。擔保公司要從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的實際出發,切實降低反擔保條件。一是降低反擔保的比例。對產品銷路好、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根據其風險情況,按照其貸款額的5090%的比例提供反擔保;二是增加反擔保的種類和形式:⑴采取多家中小企業聯保方式進行反擔保,既能降低反擔保風險又可降低費用;⑵將反擔保的種類擴大到應收賬款、商標、專利、股權、產權、大宗耐用消費品、法人(股東)的個人財產等,以增加反擔保的種類;三是對產品銷路好、有良好發展前景、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5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擔保公司要逐步實行信用擔保;四是要充分發揮財政注資擔保公司的龍頭示范作用。與銀行簽約已開辦銀擔業務的省信用擔保公司分公司,要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在降低反擔保的比例、增加反擔保的種類和形式、逐步實行信用擔保等方面要有所作為,起帶頭作用,以形成以點帶面的正向導向效應。
2、積極幫扶擔保機構。一是大力宣傳,積極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融資性擔保行業。相關監管部門應通過電視、會議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相關政策,認真做好咨詢、注冊、備案等相關服務工作,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創辦擔保公司;二是監管部門除及時為各擔保公司轉發各種有關政策文件外,還要針對新辦擔保公司處于創業初期的實際情況,及時安排專人幫助各擔保公司制定完善各種管理制度,組織擔保機構從業人員參加省市舉辦的有關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將有融資需求的企業信息及時提供給擔保公司,利用各種途徑向企業推介擔保機構;三是對地方政府自辦的擔保機構,要千方百計加大注資力度,壯大擔?;?,利用基金的杠桿原理,力促擔保業務做大做強;四是逐步完善財政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風險補償機制,將中小企業納入風險分擔體系,當中小企業提供反擔保時,財政給予一定政策優惠。五是轄內金融機構要積極尋求與擔保公司合作,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建議降低民營擔保機構準入銀擔合作的限制性條款。
3、調動銀擔合作積極性。一是各監管部門在加強對轄區內擔保機構進行監管的同時,要千方百計貫徹利用好上級行有關對轄內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的獎勵補償措施,引導調動轄區內金融機構加強與擔保機構合作,擴大擔保業務量穩定增長。引導擔保公司合法兼并重組,壯大擔保實力。同時也要引導擔保公司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合規經營;二是適當減免擔保企業需要繳納的有關稅費,降低擔保企業相關成本,促進企業發展。
4、有效監管,規范擔保機構運作。一是有關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融資性擔保機構信息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制度和監管記分制度,對經營及風險狀況進行持續監測,及時提醒擔保公司注意風險控制,切實維護轄內擔保業持續健康發展;二是要加強對偏離主業,非法經營金融業務行為的監管,維護金融秩序。對有的擔保公司假從事融資中介服務之名偏離擔保主業,受托投資,受托發放貸款,吸收存款,發放高息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予以嚴格監管,維護好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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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現狀
實踐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體系存在著明顯不足和缺陷。從調研所獲數據來看,2007—2011年,湖北省150家企業中,將擔保公司作為融資主要方式之一的僅有36家,所占比例為24%,相較而言,選擇直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企業數量是其3.44倍;選擇向股東、員工、社會集資的企業數量是其1.44倍;選擇向自然人借款的企業是其1.5倍。在山東日照市東港縣的53家企業中,將擔保公司作為融資主要方式之一的只有5家,僅占9.43%。可見,在當前的融資方式中,中小企業仍舊傾向于選擇傳統融資方式(見表1)。
此外,受調研的203家企業中,2007—2011年間,因為不能落實擔?;虻盅旱脑?,銀行未批準貸款申請的有123家,所占比例為60.59%。但在不能落實擔?;虻盅簢乐赜绊懙饺谫Y的情況下,與擔保公司合作次數為0次的企業有7家,所占比例為3.45%;3次以下的有126家,所占比例為62.07%,3—6次的有51家,所占比例為25.12%(見表2)。
以上數據可充分說明我國信用擔保在企業融資方式中的使用率還很低,并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的完善仍任重道遠。
二、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規范的主要原因,一言以蔽之,便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擔保法律制度。立法的不完善已經成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發展道路上的重大障礙。
1、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權責規定混亂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統一的信用擔保主管部門,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時有權對擔保機構等進行管理。三方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方面權責不明,紛紛從各自立場和角度制定相關管理制度。這便出現了主管部門模糊、管理混亂,甚至法規矛盾的情況。同時,因為立場不同,管理部門之間遇事互相推諉的現象并不少見?;靵y的權責規定使得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處于多頭管理和放任自流的矛盾中,不利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
2、信用擔保操作不規范
200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賦予了中小企業良好的發展空間。但其內容是綱領性、指導性的,并沒有對中小企業相關事項進行詳細具體的規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操作程序,包括辦理手續、收費標準等方面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國當前中小企信用擔保手續繁瑣,收費標準不統一,并存在亂收費現象。信用擔保辦理程序的不規范增加了中小企業選擇信用擔保進行融資的顧慮和成本,阻礙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
3、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不健全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防御機制不健全,法律沒有給予信用擔保機構足夠的保護。我國信用擔保方面原本便缺乏針對性的法律規定,對于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的規定更是一片空白。信用擔保行業在我國還屬新興產業,經營管理尚未成熟,而中小企業信用缺失、貸款銀行的獨善其身,更使得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處于風險的漩渦之中。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是我國信用擔保行業舉足輕重的工作。
三、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制度的對策
1、設立一個全國性的信用擔保監管機構
中國當前并沒有設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機關,只在各省市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監管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的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從各國立法狀況看,發達國家大多設置了統一的信用擔保監管機構,如美國等國。我國可借鑒美國的作法,在立法中明確規定一個全國性的信用擔保監督管理機構主管全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監管工作,打破多頭管理、監管混亂的局面。
2、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操作
(1)規范信用擔保的辦理手續。關于選擇融資渠道最看重的因素,山東省接受調研的53家企業中,有37家選擇“手續是否便利、快捷”,所占比例達69.81%,超越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和是否需要抵押;湖北省的150家接受調研的企業中,選擇“手續是否便利、快捷“的有37家,所占比例為24.67%(具體信息見表3)??梢姡谶x擇擔保方式中,手續的便利和快捷已經成為中小企業非??粗氐囊蛩?。誠然,在急需資金進行周轉或投資時,手續的繁瑣極可能給中小企業造成利益或信譽上的損失,降低或滅失信用擔保的意義。以此看來,法律應盡可能的以方便、快捷為標準規范信用擔保手續,使之規范化、效率化,解除中小企業選擇信用擔保進行貸款時的手續與期限方面的顧慮。
(2)嚴格規范信用擔保收費,降低信用擔保成本。在湖北省接受調研的企業中,關于擔保公司方式融資成本率,選擇9%~10%選項的比例為19.3%;選擇10%~11%選項的比例為14.91%;選擇11%~12%選項的比例為14.04%;選擇12%~13%和13%~14%選項的比例都為11.4%;選擇14%~15%的有5家,所占比例為4.39%;有三家選擇了15%以上,所占比例為2.63%(具體信息見表4)。由此可見,信用擔保方式的融資成本是較高的。
大多數中小企業是因為缺少資金,缺少能作為抵押的財產才選擇信用擔保方式獲取貸款,也因而更容易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接受擔保機構一些不合理的收費。若是信用擔保的收費過高,無疑會加重企業的融資負擔,違背信用擔保體制以社會利益為主要追求目標、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宗旨。因而,應在法律上明確擔保行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防范和杜絕亂收費現象,保障中小企業的權益和信用擔保環境的健康、規范。
3、建立科學的擔保機構風險控制法律體系
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擔保機構風險控制不力,完全可能資不抵債而導致破產,并危及銀行資產狀況,影響金融環境的穩定。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控制法律體系,有效地防御和控制風險,是保證擔保機構持續運行,保證中小企業獲得信用擔保機會不減,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健康發展舉足輕重的手段。
(1)設立中小企業法律監督機制。首先,擔保機構應嚴格審查中小企業的擔保條件。法律可設置相關的擔保條件,比如財務情況、合同履行狀況、商業信譽等,使得受保企業被控制在一定標準內。對不符合擔保要求的中小企業,不予擔保。情節嚴重惡劣的,還可設置“黑名單”,永不擔保。其次,金融機構對受保企業的財務經營進行監督。由金融機構指派專業人員對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不間斷的監督,及時發現風險并采取相應救濟手段。
(2)建立金融機構共擔風險的法律制度。信用擔保中,銀行與中小企業無疑都是受益者。由擔保機構承擔所有的風險,明顯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的,銀行也應該承擔必要的風險??山梃b國際一般做法,由金融機構承擔20%的擔保風險,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金融機構應該承擔的風險程度。這可促使銀行在貸款時對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的信譽、盈虧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3)完善再擔保制度。擔保機構防范和規避風險的能力是有限的,為加強抗風險能力,各發達國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再擔保體系。再擔保法律制度,是指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擔保機構將已承保的擔保風險按照一定比例再次擔保,并支付再擔保機構按照再擔保比例應享有的擔保費,如果發生賠付,則由再擔保機構按照與擔保機構約定的方式和承擔再保險的比例予以賠償。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在我國目前的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更應加大再擔保機構的工作力度,完善我國再擔保體系,同時還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再擔保機構的責任承擔比例。
(4)建立再保險體系。除了上述幾種加強風險防范的手段外,還可以采取將再保險與擔保行業相結合的方法,擔保機構可將已承保的風險按一定比例進行再保險,由再保險機構承擔部分風險,當擔保機構發生需要履行債務時,由再保險機構按照約定的方式和責任的程度向擔保機構賠付,以此分散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
(注:基金項目支持:《湖北省縣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調查及對策研究——基于政府職能的視角》(2011LJ056),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
【參考文獻】
[1] 錢宇丹、徐衛東:芻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及法律對策[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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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破瓶頸,全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資金短缺是制約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關鍵性的瓶頸。為解決中小企業流動資金、技改資金緊張的矛盾,幫助企業開辟融資渠道,我委一直致力于加強我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XXXX年XX月XX日,在省中小企業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托XX市民營企業家協會,成立了一家為全市中小企業以及私營業主提供融資擔保與工程建設擔保的社會服務型的股份制公司——XX市XX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XXXX萬元。XX擔保公司成立近十個月來,共計辦理擔保業務XX筆,擔保總額達XXXX萬元。今年X月X日,在市委書記、市長的親自過問下,在市財政支持下,籌備近X年的XX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正式掛牌成立,為中小企業融資建起了新的融資平臺。為使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盡快進入良好地運行狀態,市政府還將在財政入股XXX萬元的基礎上,增加投入XXX萬元,支持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發展業務。目前,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冊、國稅稅務登記、地稅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項工作,制定了擔保業務操作實施細則、擔保審查操作規程、審保委員會操作規程、擔保審批、委托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等共三十多項規范性擔保合同文本及規章制度,完成了擔保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優化環境,切實做好中小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做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XX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和XX市控制對企業進行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市XX,負責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和控制對企業檢查的組織協調。自XXXX年以來,我委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人員,健全機構,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把中小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作為治理企業發展環境的工作重點,加大對“亂收費、亂攤派、亂檢查”的整治力度,對各種“吃、拿、卡、要”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千方百計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XXXX年、XXXX年兩年間,全市共取消中小企業不合理收費項目XX項,降低收費標準XX項,減輕中小企業負擔XXXXX.XX萬元,其中取消涉及鄉鎮(民營)企業收費項目XX項,降低涉及鄉鎮(民營)企業收費標準X項,減輕企業負擔XXXX.XX萬元;查處涉企“三亂”案件XXX件,查處違紀人員XX人,涉案金額XXX.XX萬元。全面完成了中小企業辦 學校移交當地政府管理的工作,解除了中小企業辦社會的沉重負擔。協助、參與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的為期兩個月的整治企業發展環境服務月活動,對市級有關部門發出了XX份督辦通知,涉及企業反映的問題有XX多個,整改解決XX多個。為有效防止對企業的亂收費行為,我委還制發了涉企收費項目明白卡,每年定期進行檢查,保證了涉企收費各項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鄉鎮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法》,起草了《關于對全市鄉鎮(民營)企業收費情況進行登記清理的通知》,對市級各單位涉及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進行了全面清理,統一編印《XX市鄉鎮(民營)企業負擔明白手冊》,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通過落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三亂”的治理力度,不但保護了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使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不斷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來XX辦企業,對促進我市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四、強化措施,為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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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0年三月由七部委聯合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界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從發展情況看,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有四種運作模式。一是政策性擔保模式,即由各級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或控股的擔保機構,一般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商業性擔保模式,即由個人出資建立,以盈利為目的,完全按照市場化進行運作。三是互擔保模式,即由多家企業共同出資建立,主要為出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四是混合性擔保模式,即由政府、民營企業以及個人共同出資組建,以商業盈利為目的。其中,前兩種模式是我國融資性擔保體系中的主要類型。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填補了銀行和企業之間資本運作風險及信譽的真空。首先,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增信功能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局面,使中小企業能夠獲得銀行機構的貸款準入。第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出現保障了銀行和信用社信貸資金的安全,解決了中小銀行機構難貸款的問題,增加了銀行的受益。第三,融資擔保具有經濟杠桿作用,可以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第四,融資性擔保公司提高了中小企業的信用觀念,促進了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面臨的問題
第一,監管缺失,目前,融資性擔保行業的法規監管領域存在重復監管和監管空白兩種現象。雖然七部委聯合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對融資性擔保行業做出了基本規定,但是多個政府部門已在各自監管領域內頒布的監管章程和管理辦法并未廢止,存在多處內容交叉,甚至互有爭議,造成對擔保行業的重復監管。第二,融資性擔保行業準入門檻低。當前,國家對投資擔保公司設立的準入門檻較低,致使小型擔保機構充斥擔保市場。而且擔保從業人員基本無準入門檻,專業素質及學歷水平良莠不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低準入門檻政策申請成立擔保公司,為其違規經營創造條件。
第三,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融資性擔保公司缺乏科學、成熟、規范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對貸款擔保收費標準、逾期處罰規定、財務管理制度、資產評估制度、受保企業信用評級標準等沒有統一規定,在處理擔保業務中隨意性較強,管理風險較大。
第四,銀保合作不和諧。首先,合作經驗不足,相關制度不健全。融資性擔保公司出現較晚,銀保合作時間不長;同時,銀行的工作重心長期偏重于大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缺乏足夠重視,加之擔保公司自身原因,致使銀保合作頻率較低,合作經驗不足。其次,信息披露機制不完善,缺乏雙向交流。最后,風險分擔比例不合理。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擔保機構應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與貸款金融機構建立業務合作關系,對貸款按比例擔保。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與擔保機構往往無法達成風險分擔協議,擔保公司不得不承擔全部貸款風險,風險分擔不對等。
三、促進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的建議
從擔保公司的角度上講,第一,健全內控機制,加強風險防范。擔保公司應建立健全、成熟的內控機制,保持充足的流動性,加強風險準備金的覆蓋,確定合理的擔保杠桿比率,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配備從業人員,增強行業自律意識,以杜絕違規經營,減少經營風險,保證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第二點要加強信息披露,深化銀保合作。擔保公司應定期向銀行公布擔保貸款余額、擔保額度、放大倍數等相關信息,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認可度,促進擔保公司與銀行機構深入合作。第三,增強風險抵抗能力,分散經營風險擔保公司應充分重視擔保行業協會的作用,整合社會上各擔保機構的力量,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行業競爭力及與銀行的談判能力,以謀取和增進共同利益,增強風險抵御能力。
從銀行角度上講,首先樹立戰略眼光,推進銀保合作。中小企業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銀行有責任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對整個社會負責。尤其對于中國而言,中小企業成長潛力巨大,今天的小企業很可能成為未來國際性的大企業。銀行需樹立前瞻性眼光,將中小企業納入戰略規劃中,一方面降低與擔保機構的合作門檻,拓寬合作領域,另一方面落實激勵考核措施,在制定信貸政策時向中小企業傾斜,調動信貸人員積極性,從內在體制建設方面鼓勵和支持與擔保公司的合作。其次規范銀保合作,構建和諧合作關系。銀行應建立擔保機構擔保貸款業務監測體系,對擔保機構擔保貸款業務的種類、金額及違約信息及時監控,防范擔保倍數過度放大和違約風險,切實加強貸款擔保的風險預警。
立足于政府及監管部門,首先要擴大財力支撐,優化政策環境。一是建議政府出臺相關政策,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財政扶持專項資金,用于擔保機構的資金支持。二是建議增加中小企業局獎勵基金,加大對優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獎勵力度。三是建議政府出資成立再擔保公司,發揮再擔保機構的政策導向作用,促進現有擔保公司擔保功能的擴大和整體信用能力的提升,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促進擔保行業健康發展。其次,推動誠信建設,防范道德風險。作為監管當局,應致力于社會誠信建設,推進社會整體信用水平的提高,為監管體制的日臻完善夯實基礎。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向擔保公司開放個人及企業征信系統,允許擔保公司在辦理擔保業務過程中查詢被擔保企業和個人的有關信息。最后,加快立法進程,完善法規體系。在認真總結我國融資性擔保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立法的完整性和系統性,避免監管真空。
四、結束語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擔保公司、銀行、政府及監管部門應相互配合,促進擔保行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秋明.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面臨的困境與對策[J]. 特區實踐與理論,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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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重大項目和新項目規劃建設力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積極幫助企業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市發改委、市經委、市科技局要指導企業進行項目策劃和制作。積極圍繞國家和省級重大科技專項、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重大新產品開發、創新能力建設、重大裝備升級改造、企業融資擔保補貼、企業技改貼息、產學研合作等項目進行申報,通過新增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創新和產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
支持企業新上項目和技改擴能。對企業竣工投產的新上項目和技改擴能項目,按設備固定資產實際到位額5‰的標準給予獎勵。對企業成功引進戰略投資伙伴且新增注冊資本達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府給予5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設立技術研發中心,加強研發體系建設,提高研發水平,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核心競爭力的產品。企業申報國家級和省級技術研發中心并通過驗收的,由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市政府2009年多方籌措1億元資金,設立專項扶助資金,支持工業企業發展。把國家、省扶持我市的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工業生產調度資金、技改貼息資金和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科技三項資金盡早投放企業,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大對工業企業的信貸投放。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建立健全金融機構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綜合評價制度,切實加大對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創新信貸融資品種,拓寬融資渠道,認真落實銀企對接長效活動機制,2009年要為工業企業貸款12億元以上。各金融機構要按企業擴規和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及時放貸,其中在第一、二季度按企業實際需求貸款額至少發放80%以上。在2009年財政預算中設立金融機構工業信貸獎勵專項資金,對金融機構新增工業貸款按年度進行考核獎勵。金融機構新增工業企業項目貸款另按實際額度的2-5‰給予獎勵。積極組建中小企業貸款公司,拓寬民間融資渠道,為企業提供短期貸款服務。
五、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市財政籌措3000萬元專項資金注入興天擔保公司,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入股興天擔保公司,將興天擔保公司的資本金增加到1-1.2億元,使其融資擔保能力達到5-6億元。支持興天擔保公司加強與農發行、信用社及其他商業銀行的合作,逐步建立利率、收益風險共擔機制。興天擔保公司要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理財、管理咨詢和融資擔保服務,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嚴格執行扶持企業發展的稅收征管政策。嚴格兌現政府承諾,對享受稅款先征后返優惠政策的企業,財政部門要按期足額返還應返稅款。認真做好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工作,積極爭取退稅指標,簡化程序,加快工業企業退稅辦理進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增值稅轉型政策。對投資強度大、貢獻大的企業在土地使用稅征收上給予一定的優惠獎勵。企業符合法定減免、緩征條件的,積極向省主管部門申報、爭取。
七、強化危困企業職工的社會勞動保障服務。落實300萬元以上再就業資金,用于對企業員工進行技能培訓。建立企業間勞動力短期流動和轉移機制,千方百計為困難企業的困難職工提供救助,確保不出現大面積下崗失業。
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產業第一,企業至上”的觀念和過緊日子的思想,同企業一道共度難關。將以往實行“一卡制收費”和核準制管理的企業范圍由重點企業延伸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嚴格執行各項費收政策,該降低的一律降低,該取消的一律取消。市財政、國稅、地稅、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制定高效快捷的操作辦法,盡快落實國家、省扶持企業發展的各項財稅和勞動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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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一些貸款中介甚至提供事先墊資服務,協助企業尋找擔保服務,以及幫助企業尋找合作伙伴,根據客戶需要推薦不同的銀行產品等靈活多樣的融資服務,這對一些急于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非常具有吸引力。據業內人士透露,一家這樣的貸款中介月貸款額一般可完成幾千萬。而其中至少有1/3的業務是一些小型和微型企業貸款,從而中介收取的費用十分可觀。據透露,最初收費甚至高達貸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幾,目前由于眾多新公司進場,收費標準開始下落到1-2%。
事實上,目前國有銀行的資金價格依然受嚴格管制,不能根據發放對象的風險狀況自主浮動利率,確定合理的貸款價格,也不能根據貸款手續的繁雜程度收取各種服務費用,內部的績效考核也沒有完全以風險收益為導向,因此銀行信貸部門往往缺乏向風險偏大的中小企業貸款的動力。
可正是銀行的這種僵化體制為其他中介機構獲得贏利空間。而反過來,民間貸款中介機構的崛起,也將推動銀行不斷創新,從而使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解決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
至于這些貸款中介機構是否帶來風險,要看這些機構從事的業務范圍,目前這些機構主要從事的是信息中介服務,其生存空間取決于銀行和客戶的認同,市場約束應當說是相當強的,那些不講信譽的服務機構實際上是難以在市場上長期立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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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隨著中國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中小企業在全國工業總產值和實現利稅中的比重已分別達到60%和40%,其提供的就業崗位更占到全國城鎮就業總數的75%,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已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經濟實力有限,資信較低,使他們不易獲得銀行信貸的支持,資金不足,融資困難成為制約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為了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借鑒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做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業,通過信用擔保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途徑,加強中小企業的資金供應可靠度,促進中小企業的迅速發展。目前,中國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處于初建階段,存在制度不健全,體系不健全,機構規模小、實力弱、運作不規范、抗風險能力不強等問題。因此,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促進擔保業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對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引導中小企業投資方向,增強中小企業的經營實力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一、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1.與信用擔保機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監管不規范
目前,中國雖然出臺了一些與信用擔保機構及中小企業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性文件,但它們的法律效力層次低、法律約束力也不強,如《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關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稉7ā泛汀洞龠M法》也并不是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立法,未對其業務范圍、資金來源、擔保方式、風險控制等方面明確界定,立法步伐明顯落后于擔保機構的發展。而且相關的監管部門尚沒明確,市場準入門檻低,擔保機構只需在工商部門登記即可。
2.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規模小,資金來源單一
與發達地區縣市相比,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規模小、業務開發少、擔保能力不足,而且風險管理上都存在問題。首先,擔保公司注冊資本規模小,一定程度上約束了自身的發展,同時其自身抗風險能力也較弱,承受不了呆壞賬的沖擊。其次,欠發達地區的擔保機構起初是由政府出資建立的,建立后,由于擔保機構的后期追加還沒有規范化,政府沒有持續對其進行資金的投入,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僅局限于擔保費用和利息收入,收入微薄。
3.信用擔保機構和商業銀行之間缺乏協調
擔保機構的信用擔保需與銀行簽訂協議。擔保機構先將資金存到銀行,由銀行按其存款數額放大適當倍數再貸款給中小企業。一般來說,欠發達地區擔保機構的擔保倍數放大不超過5倍,而銀行由于對擔保公司的認可度不高,會進一步壓低擔保的放大倍數,以降低自己的風險。在實際業務操作中,銀行會盡量將擔保比例壓低到1∶1,最多寬限為1∶2。就責任和風險分擔而言,銀行和擔保機構之間沒有達到共識。
4.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信用度低
中小企業是典型的高風險擔保對象,其不良貸款率顯然比大企業高。目前,擔保機構因承擔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情況時有發生,部分受損嚴重的擔保公司仍心有余悸。有些企業因經營不規范便將實際狀況對擔保公司隱瞞,或者干脆找一些經營業績差的公司擔保,導致擔保公司和中小企業間的信息明顯不對稱。信用擔保機構由于缺乏中小企業誠信信息支持,導致其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的成本和風險大大提高。
二、對策與建議
1.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相關法律制度
法律應對擔保機構的行業準入退出、業務范圍、財務制度、風險控制、執業者從業資格等,特別是對信用擔保的擔保比例、擔保倍數、損失代賠等具體運作中的相關內容盡快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明確監管部門,以規范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建立完善信用擔保業的自律性組織,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備案管理、資信調查、業績考核等的監管,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擔保的有效性。同時,對欠發達地區的信用擔保業,在兼顧統一的同時,需考慮區別對待。
2.建立健全政府資金補償機制,加強信用擔保機構的內控建設
首先,加大政府的扶持。欠發達地區信用擔保業的發展需要政府后續資金的支持,而不僅僅是資金的一次注入。因此,政府應實施或繼續落實補償專項和稅收減免政策,設立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專項資金,減輕企業負擔。其次,加強內部控制,適當擴大信用擔保倍數。通過建立地方、省級再擔保機構及全國性再擔保機構之間的多層信用補償機制,既有利于擔保機構信用倍數的放大,增大擔保規模,又能分散和減小擔保機構及金融機構的風險。最后,規范擔保機構的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對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除了國家明文規定的收費項目外,對變相收費、胡亂收費的現象嚴格處罰。
3.增強銀行和擔保機構的合作信心,風險共擔
按照國際慣例,擔保機構與合作金融機構之間應該簽訂風險共擔協議,擔保機構一般承擔3/4左右的責任,合作金融機構則承擔1/4左右的責任。對目前欠發達地區商業銀行不愿承擔信用風險的做法,首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需制定相關政策以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的合作形式、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分擔比例等內容,并引導商業銀行在信息技術、放大擔保倍數等方面積極與擔保機構合作。其次,借鑒國外的經驗,可推行股權激勵機制。給予政府和商業銀行一定的股份,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擔保決策。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從而為中小企業的信貸盡心盡責地服務。
4.強化企業的誠信理念,做好資信調查
首先,信用擔保機構不僅要重視中小企業的經營績效,同時也要樹立其誠信觀念。中小企業應積極配合擔保機構的調查和審查工作,反映自身實際情況。其次,在簽訂合同前,擔保機構需認真核實被擔保企業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還貸能力等方面,清楚被調查企業是否涉及民事糾紛及目前解決情況。做好行業狀況分析、經營管理狀況分析、財務狀況分析及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分析,從行業的發展情況來了解被調查者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管理層的領導水平。最后,加大執法力度,形成行業自律。強化法律制度對信用的監管作用,依法對債務失信者嚴懲,切實保障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結束語
信用擔保在企業經濟活動中引導社會資金特別是銀行信貸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對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雖起步晚,但發展較快,已成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健全制度,完善體系,增加資金來源,提高風險意識,對信用擔保業的良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梅強,譚中明,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理論、模式及政策[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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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幫扶、為企業分憂解難促減負。
在全市開展大規模的企業幫扶行動,對企業問題進行全面疏理,制定了企業問題登記表,下發至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項目、重點規下企業,逐個摸清企業存在的問題,理出問題清單。全市936家規模企業,共排查收集 503家企業涉及融資、用地、用工、用電、交通、稅費、審批辦證、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生產施工環境等20個方面702個問題,目前24%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該舉措切實為企業解決了一定的困難,特別是在幫企業解決融資困難方面,成效明顯。2015年,市政府舉辦了__市企業幫扶行動融資對接活動,要求各專業銀行、社會融資服務機構、擔保公司設置服務對接窗口平臺,主動把自己的金融服務產品向需融資的企業予以推薦介紹,融資對接活動辦公室要將企業融資需求信息及時、準確、全面的向各銀行及社會融資服務機構和擔保公司提供信息,從而達到解決我市工業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二是充分發揮服務聯盟聯動作用,整合聯盟內的投資公司,如__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____投資服務中心、____實業集團有限公司、__金融控股有限公司、__市民間資金登記服務中心、__建工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拾遺補缺”,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臨時資金需要。據統計,上半年累計為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困難的總金額達到2億元。三是設立助保金管理中心。如安化縣工信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建設銀行的支持下,建立了助保金管理中心,采用的方式是縣財政拿出1000萬元資金,以“一”放“十”的形式,助企業在縣建設銀行貸款,也就是縣財政用“一”的保證金擔保,可幫助企業在縣建設銀行獲取十倍的貸款。截至目前,縣財政撥出???000萬元,縣工信局借款500萬元,已幫助__金源新材料、安化八角茶業、__千秋界、__建玲實業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獲得貸款1億元。四是推動企業股權融資。如__縣工信局緊密對接全縣100多家規模工業企業,在__銀城股權公司的專業協助下,進行了多次培訓、調查、座談。今年4月21日,__木業、鼎盛建材、紫荊鑄業、新興機械等20家優質工業企業在省股權交易所成功登陸優選版。8月7日,__縣政府組織舉辦了全縣銀企對接暨項目現場簽約活動,有金沙重機、桃花江竹業、__木業、湘中木業、浩茗茶業、博得物流、桃花江實業等7家企業現場簽約,共獲得銀行貸款1.6億元,為企業切切實實的解決了資金難題。還有南縣縣委、縣政府針對金信達、森藝木業等因民間集資糾紛引發老板跑路和企業停產的問題,迅速組織克明面業
等公司,啟動資產重組和收購等方式,目前,金信達和森藝木業已恢復生產。3、造氛圍、惠企減負政策全公開促減負。
一是市、區縣(市)發改、財政、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都在網站上公布了各項惠企減負政策,方便企業及時從網絡等渠道了解國家、省等各級惠企減負政策。同時,市減負辦將近年來鼓勵企業轉型升級、創業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設立專欄,并通過公眾網絡和報紙等向社會公開。二是開展企業減負政策百問百答宣傳。利用“減負宣傳周”等活動向企業大力宣傳各種優惠政策,如收費減免、稅收優惠、財政扶持、融資創新和創業培訓等,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我們把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幫助企業發展納入重點工作,深入企業實地調研走訪創業人員,了解收費情況,進一步宣傳取消、暫停、降標、免征收費等價費優惠措施,為企業提供價格政策咨詢服務,告知利好發展政策,使企業不因收費問題而影響生產經營,幫助企業用好用活價格政策,促進企業發展。三是認真開展了企業負擔調查體系建設。按照國家工信部、省減負辦企業負擔調查工作部署,從轄區紡織、機械、建材和電子等行業中推薦10戶有代表性的企業列入工信部企業負擔調查對象,并進行監測對象資料上報、信息錄入、檔案建立等工作,為清理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探索建立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機制提供決策依據。
雖然前段我市減負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當前國內外經濟大環境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市經濟下行的壓力很大,企業面臨的困難遠比想象的更繁多和復雜,減負工作與企業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仍顯不夠。企業認為目前政策的扶持力度還不夠,雖然出臺了許多減負政策和措施,但有些還僅限于收費數額較少的名目,而一些收費標準較高的項目減負力度不大,導致企業得到的真正實惠可能還不夠。
二是工作機制略顯單薄。牽頭單位工作力度有限,市經信委作為市減負辦的牽頭單位,主要起綜合協調的作用,工作手段不多,職能有限,而涉企收費允許、物價查處等職能均在發改、財政等其他部門,而且市減負辦也沒有專職的工作人員,工作復雜量大,無法集中全部精力投入到企業減負工作中去。
三是部門之間配合溝通有待加強。還沒有充分發揮互聯網的作用,微信群、qq群等網絡聯系方式還沒有建立起來,減負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有時也沒有如期召開,各部門之間信息的溝通和交流還有欠缺,還沒有形成強有力的合力來應對企業減負中的各種問題。
四是惠企減負調研手段還需創新。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企業減負幫扶工作,全市共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但我們在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是走訪調查和實地考察等傳統調研形式,獲取的信息只在一定時期內反映了企業的實際情況,而減負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一些現代化的通訊手段比如論壇、熱線、微博等還沒有充分利用起來,還沒有做到即時全面的征集社情民意,在建立經常性的聯系上還遠遠不夠,只有深入細致的發現問題才能切實為企業找到針對性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1、進一步增強企業減負的重要意識。受國內外經濟環境影響,當前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嚴重困難。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撐企業發展,已經成為保增長促發展、保證社會和諧穩定的基本所在,要進一步增強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認識,特別是對當前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和侵害企業權益、影響企業發展的各種問題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企業減負工作落到實處。
2、嚴格執行收費清單制度。全面公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并嚴格按制度執行。特別是對收費清單中的每個子項,具體執收部門從收費主體、收費標準、收費周期、收費程序、舉報投訴等方面,公開詳細信息。做到細化操作,動態管理,加強審計,嚴格執行。
3、嚴肅查處各類違規行為。由市減負辦牽頭,統籌協調解決物價、財政、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關于企業負擔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工作,嚴肅查處各類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確保投訴查處平臺互聯互通,定期向市政府匯總上報各部門違規收費等案件查處情況,真正做到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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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資金一次需求性量小,需求頻率高,這大大地增加了融資成本和代價。但近些年來,我國擔保行業迅速發展,數量不斷攀升,業務迅速擴張,逐漸成為銀行和企業之間有效溝通的媒介。通過擔保融資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窘境。然而由于我國的擔保融資機制尚不完善,在企業的實踐操作中依然面臨諸多問題。
1我國中小企業擔保融資問題分析
1.1擔保公司發展不完善
由于擔保行業準入門檻較低,部分擔保公司資金注入不實,后續資金不足,導致行業發展潛藏風險,可持續性不足。相當部分的擔保公司運作不規范,偏離主營業務,大大增加了系統風險和經營風險,更有甚者,小部分擔保公司私自挪用客戶資金,存放在公開市場上進行現金套利,造成資金短缺,給擔保企業帶來嚴重的毀滅性災難。另外,由于我國擔保行業起步晚,發展迅猛,所以行業內缺乏具有豐富經驗的頂尖技術型創新人才,缺乏系統的風險識別和控制體系,與國外的擔保行業還有很大差距。
1.2銀行與擔保機構利益不一致,協同性差
銀行和擔保機構在業務審批、行業監管、業務執行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雙方各自為政。擔保公司針對的是一些提出貸款擔保申請的中小企業,通過考察企業狀況,與企業簽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并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并采用向擔保企業收取一定擔保費用的運作方式。銀行則是通過收取貸款利息的方式來獲利。因此,銀行為了追求自身利益,降低自身風險,會加大中小企業貸款條件限制,并且銀行認可的擔保公司數量極少,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不愿輕易接受擔保公司為其提供的項目風險評估判斷,這就造成銀行與擔保機構協同性差,工作效率低下。
1.3中小企業可擔保物數量較少
我國中小企業人員規模、資產規模、經營規模較大企業相比都比較有限,企業內部動產、不動產數量不多,可替代性較弱,并且企業資產大部分為流動資產,價值量比較大的固定資產數量較少,幾乎沒有銀行廣泛認可的擔保物品,這大大阻礙了企業的擔保融資進程。另外,部分商業銀行顧慮較重,過分依賴不動產擔保,對擔保物品的要求較為苛刻,除土地、房屋以外,很少批準其他資產作為擔保品,創新能力不足。對動產擔保物的認定有限,并且標準相當嚴格。
2融資擔保問題的應對策略
2.1加強監督,降低擔保物門檻
事實證明,對企業監督越到位,企業擔保物門檻就越低。因此,應建立專業化的監督服務機構。建議由政府出面,引導、組建專門化的監督服務公司,負責對中小企業資產進行有效監管,明確合理的收費標準,引入恰當的競爭機制,為擔保融資業務的發展奠定一定的基礎。為了體現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監督服務機構應當由政府、銀行以及相關高質量的擔保機構共同出資創建,按照比較完善的監督管理體制規范操作,這樣才能形成多贏的局面。
2.2利用互聯網金融改善融資擔保大環境
互聯網金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緩解中小企業信息不對稱和擔保難的問題,可以提高資金獲得的便利性,降低融資成本?;ヂ摼W金融模式基本上都是以網絡服務平臺作為資金供求雙方互通有無的紐帶,借貸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臺注冊自有賬號,通過上網操作,借方將資金需求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登記,網絡平臺對有關重要信息進行核實并公開,貸方則可以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感興趣的項目進行直接投資。這樣的融資方式不需要各種復雜的擔保手續,能夠有效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
2.3采用互助擔保,行業擔保模式
單個中小企業由于資金、資產等各方面規模較小,擔保融資受限,因此可以采用企業之間的互助擔保,即用自身的信用為其他企業作保障的一種交易。通過互助擔保,可以增強企業的擔保實力,降低銀行的擔保歧視,有效擴大擔保融資范圍。對于在同一區域內某類達到一定數量、形成一定規模產業集群效應的中小企業,可以采用行業擔保的融資模式。由行業協會帶頭企業號召組建擔保機構,有力發揮行業協會內部信息有效溝通的優勢,互相熟知行業內各個企業資信狀況,向銀行舉薦可信度高的企業,降低各方風險,增加投資收益。
2.4擔保融資與風險投資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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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信用擔保作為銀企間的橋梁,通過金融放大效用,對中小企業融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世界上已有約48%的國家把融資性擔保確定為政策性擔保功能,由政府出資和承擔補償責任。我國自1992年開始探索并于1999年提出了建設“一體兩翼”擔保體系①。但是,經過近年的擔保實踐,政府由于財政限制,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不得不日趨依賴于民營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來承擔,政策性擔保主體地位發生了異位,使得原“一體兩翼”擔保體系設想陷入困境。同時,由于“擔保風控原理”與承保條件之間的相關性關系對擔保細分市場的影響作用,使得擔保風險控制要求日趨高于銀行標準,更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度。另外,2010年國家七部委聯合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限制了商業性擔保機構的盈利業務范圍,且政策性擔保機構在政府財政補貼和“擔保收費低價”競爭優勢下排斥民營擔保機構,使其陷入無盈利的困境,更惡化了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這“三大困境”問題如果不解決,將迫使民營擔保機構從其所承擔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領域中被迫退出,最終將導致政策性擔保和民營擔保 “兩敗俱傷”,中小企業融資困境難以從根本上緩解。
因此,為化解政策性擔保機構低價吸引優質擔保項目形成的對民營擔保機構的“排擠效應”,需要對各類擔保機構制定統一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標準。應對民營商業擔保機構承擔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實施一視同仁的扶持系列政策。為此,有必要統一政策性擔保和商業性擔保兩類擔保機構收費標準,限制政策性擔保機構為吸引優質擔保項目而采取盲目低費競爭行為,造成民營商業性擔保機構被排擠出擔保市場的后果。為此,本文通過構建分類分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定價模型及其相應模式,力圖達到統一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規則,從而促進各類擔保機構互為補充、共同承擔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目的。這不僅理順了政策性擔保和商業性擔保在擔保市場界域中的競爭合作關系,而且營造了公平競爭的擔保市場環境。
二、文獻回顧和述評
擔保費用的定價是擔保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問題之一。自薩謬爾森(Samuelson,1969) 提出擔保定價模型以來,除了傳統的現金流貼現估價法外,國外學術界先后研究了基于動態市場情況下的金融擔保定價模型、擔保費率價格與受保公司價值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研究、對擔保費率的定價模型及其應用方面的探討、擔保債權在擔保過程中價值轉化的實現條件問題、擔保價值及擔保債權的易動性問題等等。已有的擔保期權定價研究主要是應用布萊克―舒爾斯歐式期權定價公式估算期權的價格。國內學者黃玉龍(2010)在論述信用擔保與期權同構性基礎上,研究了如何運用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擔保費。陳曉紅(2007)基于信用擔保的期貨期權,構建了信用擔保風險定價微分方程;張志強(1999)提出了信用擔保定價的期權方法;顧海峰(2007)構建了債務單階段和多階段展期的風險定價模型,并給出了單階段和多階段展期模型的風險定價方法,構建了債務展期的擔保復合定價模型。同時,顧海峰(2011)指出中小企業金融擔保機構風險運營效能的缺陷主要在于現行費率定價機制的缺陷。我國中小企業金融擔保實踐中費率通常采用經驗定價機制,主要缺陷在于嚴重脫離擔保項目的風險度,難以從理論上體現擔保費率高低和擔保項目風險度大小之間所存在的正相關關系。李國斌(2008)通過引入擔保機構風險定價的核心要素――內部資金轉移價格,提出了單資金池、多資金池模式下的融資擔保產品風險定價模型。賓濤(2008)利用VAR方法來計算擔保業務的預期損失,從而確定擔保業務的費率。
現有研究從各個視角深入研究了擔保風險定價問題,但是對我國政策性擔保利用“低收費”和“財政補貼”方式對民營擔保機構的盈利空間形成擠壓的嚴峻現實認識不足,尤其忽略了擔保企業所處的擔保市場和政府宏觀政策等外部環境因素對擔保定價的影響。因此,本文通過構建分類分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定價模型及模式,達到統一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規則、促進各類擔保機構互為補充的目的。
三、影響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的因素分析
本文通過對相關擔保機構的調研,了解到影響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的主要因素包括:融資擔保供求關系因素、擔保業務風險損失因素、政府對不同行業的調控與支持因素、銀行分擔風險損失比例及再擔保等各種分散風險因素。
(一)融資擔保供求關系因素
根據經濟學供需理論可知,供需方的關系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在擔保市場,需要擔保的企業(需求方)的數量和提供擔保的有合法資質的擔保企業(供給方)的數量會影響到擔保收費的高低。擁有合法資質的擔保企業數量多于需要擔保的企業的數量,必然導致擔保企業之間的收費競爭,從而降低其收費標準。
(二)擔保業風險損失因素
擔保業是高風險行業,擔保業高風險性、擔保風險分布的非均衡性等特點會對擔保業務的風險控制產生影響。正因為擔保業務的高風險性,國內外有關擔保風險定價均考慮了擔保的風險溢價因素。
(三)政府調控與支持
由波特的企業戰略理論和產業經濟學理論可知,政府對某一產業的調控和優惠支持政策,對一個產業各方競爭的態勢有很大的影響。如果政府關注并支持擔保業的發展,就會制定諸多有利于擔保產業發展的政策,理順擔保業各類擔保機構之間的競爭關系,包括擔保市場的收費定價。
(四)銀行分擔風險損失比例
在現行銀行對擔保企業的政策中,無論擔保企業經營如何,如果企業發生風險代償損失,銀行不承擔任何風險,照常收取貸款利息。這也成為擔保業甚至金融業改革呼聲最高的內容之一。本文認為,在銀企擔三方的借貸過程中,應遵循義務與權利對等原則。如果銀行能負擔一部分企業代償損失,將大大減少擔保企業的負擔,進而擔保企業也可以降低擔保收費價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費用。
(五)再擔保等各種分散風險因素
世界上很多國家的擔保業,都把再擔保作為分散擔保風險的重要手段,一般都由地區或國家政府部門經營運作再擔保體系。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再擔保體系完善,分散擔保風險的措施到位,就可以極大地增強抵御擔保風險的能力。那么,擔保企業擔保收費就可以降低,有利于企業擔保貸款。
四、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分類分級模型構建和風險定價模型的修正
(一)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分類分級三維模型
擔保企業根據申請擔保企業的近五年財務資料和經營管理資料,并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后,根據其償還能力的基礎條件(第一還款來源)、反擔保條件(第二還款來源)以及擔保市場的環境條件綜合評判決定是否承保,并決定擔保風險價格。
1. 根據課題組對湖南省擔保協會的調研,自行設計了擔保市場環境評價指標表,如表1所示。同時,本文引用了賓濤(2008)的反擔保因素指標評估表、羅芳麗(2012)的第一還款來源評級指標表,并將第一還款來源表中市場環境維度單獨提出并入本文的擔保市場環境評價表,表1中評估指標和分值均征求了湖南省擔保協會有關業內專家的意見。
2. 確定申請擔保的企業還款能力和擔保市場環境評級表。在對申請擔保企業的第一、第二還款來源能力以及對擔保市場環境進行專家評估后,分別設定三者對應于評分的評級表,如表2所示。
3. 受保企業還款能力和擔保市場外部環境評級的三維模型。根據申請擔保企業的第一和第二還款來源評價分值、擔保市場環境評價分值以及三者對應的評定等級,將三者評級的結果進行組合,共有24種評定等級組合,如(優,優,優)、(優,良,優)等。再基于此評定等級,本文繪制了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三維圖,如圖1所示。將申請擔保企業還款能力的基礎條件、反擔保條件以及擔保市場環境分別作為三維圖的坐標軸。將這三者為“良”以上的部分在圖1中單獨做一個立方體。在此立方體內部的屬于優質擔保項目,擔保企業可以承保的項目。特別地,如申請擔保的企業還款能力的基礎條件和反擔保條件均為“良”以上,但擔保市場的外部環境處于“一般”及以下等級時,擔保企業也要慎重全面考慮是否承保。
根據以上三維圖,將申請擔保企業的還款能力基礎條件、反擔保條件以及擔保市場環境條件的等級進行匹配,并完善風險定價模型修正系數。當擔保企業對企業內外條件均評估為“優”時,說明企業信用級別高和擔保市場良好,因此就可以調低擔保收費定價,修正系數以調低相關擔保指標;反之,所定的擔保收費價格應適當提高,修正系數以調高擔保相關指標(見表3)。
本文按照表3中申請擔保企業內部條件等級和外部環境評估等級對擔保業務進行分級。具體言之,根據還款條件基本條件、反擔保條件、擔保市場環境的評估等級將擔保業務分為四級:第一級為三者評估等級均為“優”,第二級為三者中有兩者為“優”,第三級和第四級以此類推。
(二)單類業務和多類業務擔保風險定價模型
1. 單類業務擔保風險定價模型及修正。設相關擔保指標:S表示承保額,SD表示解除擔保額,SDR表示擔保余額,S=SD+SDR;C表示運營成本;L表示擔保代償額;LS表示擔保代償損失額;n為擔保期數。一方面,考慮到上述擔保指標受近三年歷史值的影響呈遞減規律,本文分別以歷史值第n-1期權重0.5、第n-2期權重0.3、第n-3期權重0.2的加權平均值預測第n期的擔保指標值。另一方面,在第n期當年,申請擔保企業的內部條件和擔保市場的外部環境優劣對各項擔保指標是有決定性影響的,本文用ε表示擔保指標的修正系數。具體操作為,當該年度擔保企業對企業評估以及擔保市場的評估較好時,在預測該年度運營成本率、擔保代償率、擔保代償損失率等擔保指標時,就要通過修正系數ε調低該擔保指標值。這也體現了由于對申請擔保企業的內部條件和擔保市場評估的差異,把同一類擔保業務分為若干等級的做法。單業務類第n期各項擔保指標如下:
六、擔保業務收費定價模式及管理建議
基于以上對擔保業務收費定價模型和算例的分析,結合我國擔保行業實際情況,在擔保企業定價實務操作模式中,應注意如下操作要點:
第一,在對申請擔保的企業還款能力的基礎條件、反擔保條件以及擔保市場環境評級過程中,應由資深擔保業務經理或專家對申請擔保企業的還款能力和擔保市場進行客觀準確的評估,對申請擔保企業的擔保業務質量進行分級評估,明確哪些屬于優質業務,哪些屬于良好業務,哪些業務不能擔保,并準確判斷出擔保業務的等級。
第二,預測下一年度的擔保費率、擔保代償損失率、擔保代償率、運營成本率指標時,根據近三年的歷史數據,分別以0.5、0.3、0.2的權重測算下一年度的擔保指標值,并計算出該類擔保業務風險基準費率和收費價格。
第三,由資深擔保業務經理或專家根據擔保業務的等級確定各項指標的修正系數,調整擔保代償損失率、擔保代償率、運營成本率理論公式,以更好地適應擔保實際情況。
第四,擔保企業同一時期很可能受理不同類別的多種擔保業務,分類后再按照單類別擔保業務進行測算。亦可將不同類、不同級的擔保測算值列表,橫向比較不同類別同一擔保指標之間的差異。
第五,將測算的擔保收費率與該年度實際發生的收費率進行比較,檢驗試算值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還可以進一步調整上述修正系數的值,使擔保收費率和收費價格逐步趨于合理并與現實相吻合。
注:
①“一體兩翼”: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主體”,民營商業擔保機構和互助擔保機構為“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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