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鄉村金融發展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毫無疑問,鄉土性是鄉村旅游的根本屬性。,保持鄉土性應防止標準化、商業化和城市化等現代性對鄉土性的侵蝕。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過度強調鄉土性、強調鄉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審美心理。雖然城市居民是為了體驗鄉村的鄉土味而來,但是作為本身已經高度現代化的人,對鄉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無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鄉村是詩意的鄉村,與我國現階段真實的鄉村距離遙遠。鄉村旅游點如何在真實性和理想性之間定好位,是關系到其未來發展的根本問題。為此,政府要加強管理和引導,在建筑風格改造、公共廁所、停車場、垃圾處理、清潔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設施設計成與農村的鄉村性和諧的形式,如麥秸垛式的停車場、豆柵瓜架下的餐廳、拱頂綠坡式的垃圾場等等。
二、物質性與精神性
目前,我們注意到,全國各地、市相繼推出了旅游消費券,這些消費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鄉村旅游點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還特地推出了專門的鄉村旅游消費券。消費券一般和現金套用,在給游客以實惠的同時,也確實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各地現在正在蓬勃開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動就是最好的例證。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關鍵。如果鄉村旅游點僅僅以物美價廉的農貿市場樣態存在,那么是不會長遠的。鄉村旅游本身應該是一種大規模的文化交流,鄉村旅游的內在價值及附加值都經由文化表現出來。精神資源永遠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傳的各種神話、傳說、詩歌、故事、諺語、謎語、歇后語等民間文化為鄉村旅游增添了無窮的樂趣和傳奇色彩。文化是鄉村旅游的靈魂,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當然,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寬泛,不僅包括音樂、舞蹈、雕塑等狹義的文化范疇,也包括手工藝品、方言、飲食、歷史遺跡、建筑、宗教、服飾等都可被視為文化范疇。縱觀國內外鄉村旅游勝地,無不以文化特色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的基石。
處理好鄉村旅游物質性與精神性的關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關鍵環節。在提升鄉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幾種類型的資源可以挖掘:一、節事活動;二、飲食文化。鄉村旅游節事活動的主題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產生吸引力的關鍵所在。飲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鄉村飲食文化資源的挖掘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古代菜譜;2、文人詩詞;3、地道祖傳。
三、功利性與非功利性
要處理好鄉村旅游的功利性與非功利性的關系,本項目組認為應強調鄉村旅游的休閑審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轉變鄉村旅游的經營理念與模式,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目前中國的鄉村旅游大多還停留在以“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為主要內容的農家樂水平上。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本項目組認為當前應抓住金融危機契機。
首先,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大對鄉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鄉村旅游點衛生環境的整治,同時注意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當前金融危機下,對鄉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為當前政府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加強對鄉村旅游的整體規劃。
其次,鄉村旅游點本身應抓住契機,提高自身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實現城市和鄉村生活的對接,本項目組認為目前應充分利用農民工資源。金融危機下,大量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農民工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農民工階層和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作為農村與城市的連接者,對農村非常了解,對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體驗。如果對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行鄉村休閑旅游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不僅對推動鄉村旅游的管理規范化、提高鄉村旅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對解決當前金融危機下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旅游市場:實現“開門紅”,經濟日報2009-2-1
篇2
一、鄉土性與現代性
毫無疑問,鄉土性是鄉村旅游的根本屬性。,保持鄉土性應防止標準化、商業化和城市化等現代性對鄉土性的侵蝕。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過度強調鄉土性、強調鄉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審美心理。雖然城市居民是為了體驗鄉村的鄉土味而來,但是作為本身已經高度現代化的人,對鄉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無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鄉村是詩意的鄉村,與我國現階段真實的鄉村距離遙遠。鄉村旅游點如何在真實性和理想性之間定好位,是關系到其未來發展的根本問題。為此,政府要加強管理和引導,在建筑風格改造、公共廁所、停車場、垃圾處理、清潔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設施設計成與農村的鄉村性和諧的形式,如麥秸垛式的停車場、豆柵瓜架下的餐廳、拱頂綠坡式的垃圾場等等。
二、物質性與精神性
目前,我們注意到,全國各地、市相繼推出了旅游消費券,這些消費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鄉村旅游點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還特地推出了專門的鄉村旅游消費券。消費券一般和現金套用,在給游客以實惠的同時,也確實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各地現在正在蓬勃開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動就是最好的例證。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關鍵。如果鄉村旅游點僅僅以物美價廉的農貿市場樣態存在,那么是不會長遠的。鄉村旅游本身應該是一種大規模的文化交流,鄉村旅游的內在價值及附加值都經由文化表現出來。精神資源永遠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傳的各種神話、傳說、詩歌、故事、諺語、謎語、歇后語等民間文化為鄉村旅游增添了無窮的樂趣和傳奇色彩。文化是鄉村旅游的靈魂,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當然,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寬泛,不僅包括音樂、舞蹈、雕塑等狹義的文化范疇,也包括手工藝品、方言、飲食、歷史遺跡、建筑、宗教、服飾等都可被視為文化范疇。縱觀國內外鄉村旅游勝地,無不以文化特色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的基石。
處理好鄉村旅游物質性與精神性的關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關鍵環節。在提升鄉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幾種類型的資源可以挖掘:一、節事活動;二、飲食文化。鄉村旅游節事活動的主題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產生吸引力的關鍵所在。飲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鄉村飲食文化資源的挖掘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古代菜譜;2、文人詩詞;3、地道祖傳。
三、功利性與非功利性
要處理好鄉村旅游的功利性與非功利性的關系,本項目組認為應強調鄉村旅游的休閑審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轉變鄉村旅游的經營理念與模式,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目前中國的鄉村旅游大多還停留在以“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為主要內容的農家樂水平上。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本項目組認為當前應抓住金融危機契機。
首先,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大對鄉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鄉村旅游點衛生環境的整治,同時注意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當前金融危機下,對鄉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為當前政府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加強對鄉村旅游的整體規劃。
其次,鄉村旅游點本身應抓住契機,提高自身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實現城市和鄉村生活的對接,本項目組認為目前應充分利用農民工資源。金融危機下,大量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農民工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農民工階層和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作為農村與城市的連接者,對農村非常了解,對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體驗。如果對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行鄉村休閑旅游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不僅對推動鄉村旅游的管理規范化、提高鄉村旅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對解決當前金融危機下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論文關鍵詞]鄉村旅游休閑度假金融危機
[論文摘要]當前,在金融危機下,鄉村旅游已成為拉動內需、擴大消費的關鍵角色。鄉村旅游能否長遠地抓住當前的發展契機,本項目組認為鄉村旅游應該由傳統的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具體說來,應處理好鄉村旅游本身幾個相互矛盾、相互關聯的問題:一、鄉土性與現代性;二、物質性與精神性;三、功利性與非功利性。
篇3
鄉村旅游在金融危機中所面臨的發展契機并非偶然。黃潔根據心理學家榮格(CarlGustavJung)的情結理論,認為鄉土情結是引發鄉村旅游的根本動機。2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日益加速的今天,城市居民其實承受著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壓力,在他們的內心深處,蘊藏著貼近自然、貼近泥土的渴望。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經濟發展的速度慢下來了,人們的工作節奏和生活節奏也隨之慢下來了,人的心態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懷疑、猶豫之后會變得從容、淡定。在這種時候人們開始有時間回過頭來觀察、反思過去的生活,重新思索生活的意義。鄉村區域優美的自然景觀、清新潔凈的自然環境、淳樸的鄉風民俗、獨特的農家情調都在吸引著城市居民疲憊的身心。
盡管鄉村旅游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但返觀我國鄉村旅游的發展現狀,對鄉村旅游能否抓住機遇,我們尚無法作出肯定的答復。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目前鄉村旅游點大多處于初級階段。在金融危機下如何發展我國鄉村旅游?本文認為,鄉村旅游地大多環繞城市、與中心城市交通聯系便捷,具有觀光、度假、娛樂、康體、運動、教育等不同功能,是特別適合“短期休閑度假模式”的游憩空間。在金融危機下,政府方面應加強規劃,加大對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投入,經營者方面應不斷創新鄉村旅游經營模式,提高服務質量,這是目前發展我國鄉村旅游的根本途徑。具體說來,應處理好以下幾個相互矛盾、相互關聯的問題:
一、鄉土性與現代性
毫無疑問,鄉土性是鄉村旅游的根本屬性。,保持鄉土性應防止標準化、商業化和城市化等現代性對鄉土性的侵蝕。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過度強調鄉土性、強調鄉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審美心理。雖然城市居民是為了體驗鄉村的鄉土味而來,但是作為本身已經高度現代化的人,對鄉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無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鄉村是詩意的鄉村,與我國現階段真實的鄉村距離遙遠。鄉村旅游點如何在真實性和理想性之間定好位,是關系到其未來發展的根本問題。為此,政府要加強管理和引導,在建筑風格改造、公共廁所、停車場、垃圾處理、清潔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設施設計成與農村的鄉村性和諧的形式,如麥秸垛式的停車場、豆柵瓜架下的餐廳、拱頂綠坡式的垃圾場等等。
二、物質性與精神性
目前,我們注意到,全國各地、市相繼推出了旅游消費券,這些消費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鄉村旅游點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還特地推出了專門的鄉村旅游消費券。消費券一般和現金套用,在給游客以實惠的同時,也確實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各地現在正在蓬勃開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動就是最好的例證。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關鍵。如果鄉村旅游點僅僅以物美價廉的農貿市場樣態存在,那么是不會長遠的。鄉村旅游本身應該是一種大規模的文化交流,鄉村旅游的內在價值及附加值都經由文化表現出來。精神資源永遠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傳的各種神話、傳說、詩歌、故事、諺語、謎語、歇后語等民間文化為鄉村旅游增添了無窮的樂趣和傳奇色彩。文化是鄉村旅游的靈魂,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當然,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寬泛,不僅包括音樂、舞蹈、雕塑等狹義的文化范疇,也包括手工藝品、方言、飲食、歷史遺跡、建筑、宗教、服飾等都可被視為文化范疇。縱觀國內外鄉村旅游勝地,無不以文化特色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的基石。
處理好鄉村旅游物質性與精神性的關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關鍵環節。在提升鄉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幾種類型的資源可以挖掘:一、節事活動;二、飲食文化。鄉村旅游節事活動的主題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產生吸引力的關鍵所在。飲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鄉村飲食文化資源的挖掘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古代菜譜;2、文人詩詞;3、地道祖傳。
三、功利性與非功利性
要處理好鄉村旅游的功利性與非功利性的關系,本項目組認為應強調鄉村旅游的休閑審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轉變鄉村旅游的經營理念與模式,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目前中國的鄉村旅游大多還停留在以“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為主要內容的農家樂水平上。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本項目組認為當前應抓住金融危機契機。
首先,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大對鄉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鄉村旅游點衛生環境的整治,同時注意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當前金融危機下,對鄉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為當前政府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加強對鄉村旅游的整體規劃。
其次,鄉村旅游點本身應抓住契機,提高自身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實現城市和鄉村生活的對接,本項目組認為目前應充分利用農民工資源。金融危機下,大量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農民工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農民工階層和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作為農村與城市的連接者,對農村非常了解,對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體驗。如果對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行鄉村休閑旅游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不僅對推動鄉村旅游的管理規范化、提高鄉村旅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對解決當前金融危機下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篇4
美國的金融危機波及全球金融市場,更值得憂慮的是,金融危機已進一步滲透到實體經濟,影響全球經濟的發展甚至造成全球經濟的衰退。中國金融市場及實體經濟也必然會受到影響,中國的旅游業也同樣受到金融危機影響。在金融危機下,我國鄉村旅游既面臨著挑戰,也存在著機遇,對此,我國鄉村旅游應如何發展?本文針對這一問題提出一些發展對策,以期為我國鄉村旅游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一、金融危機下鄉村旅游面臨的挑戰
1.金融危機導致鄉村旅游融資困難
美國金融危機的出現暴露了現代金融業在產品創新和市場監管等方面存在的嚴重漏洞,鑒于此,我國政府必然會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此外,金融危機影響到人們的信心和對未來預期,造成信貸緊縮,同時金融危機拖累了中國的資本市場,這些都會造成企業融資困難。因此,金融危機下,鄉村旅游融資將趨于困難。
2.金融危機影響民眾旅游消費信心
金融危機下,民眾的收入受到影響,同時,民眾對未來經濟情況不明,這些會導致人們消費信心受挫,即使有充足的旅游經費,但主觀上會減少或者取消旅游活動,會使旅游業包括鄉村旅游受到重刨。相對日常消費,旅游并非生活必需品,一旦經濟不景氣,消費者收入減少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性造成了心理上的緊張,對旅游的消費需求自然就下降了。目前我國旅游行業處于“非典”以來的最低潮,很多旅游企業非但沒有借2008奧運年的東風,就連第一個中秋小長假也是大失所望,經營狀況可以用慘淡兩字來形容,金融危機對旅游消費的影響已經日漸顯現。
二、金融危機下鄉村旅游存在的機遇
1.應對危機鄉村游成為消費熱點
200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2009年中國將把擴大內需作為保增長的根本途徑,而農民消費、住房消費、汽車消費、服務消費和旅游消費將成為下一步擴大居民消費的五大重點領域。面對當前的金融危機,旅游業雖不能幸免于難,但與其他行業相比,旅游消費啟動起來更快、成本更低,旅游業具有較快恢復能力。一旦金融危機影響減緩,旅游業將比其他行業更快復蘇。在旅游產業機構中,鄉村旅游以提供較廉價的大眾觀光休閑產品為主,受金融危機影響相對更小。今年前兩月的旅游市場情況顯示,鄉村游正在成為拉動消費的一大熱點。今年的春節黃金周里,旅游成為居民歡度春節的重要選擇。國內旅游全面上揚,區域短途游、省內游、城市周邊游火爆,鄉村游成為熱點。北京、成都、天津等多個大城市周邊鄉村旅游項目的節前預訂率均超過90%。為了拉動內需、促進消費,從春節前到現在,多個旅游城市推出“旅游消費券”和免費發放部分景區門票等措施,吸引了眾多游客,其中,“鄉村游”成為不少地方拉動旅游內需的重點。
2.短線旅游需求的增長推動鄉村旅游大發展
2006年3see網調研結果表明,短線游(城市周邊游+國內短途游)出游人數占出游總數的47.2%。2008年“五一”黃金周取消,攜程旅游網公布的數據顯示,短線游占2008年“五一”所有旅游方式的五成以上,以休假制度改革為契機,短線游開始顯現增長勢頭。金融危機下,國際經濟形勢的動蕩與蕭條,對人們的旅游消費產生了直接影響,而這種影響將加速國內市場對短線游需求的增長。據調查顯示,在未來1―2年有旅游計劃的城市居民中,36%的受訪者表示因經濟和政策形勢的影響會改變旅游計劃,調查結果同時顯示,無論旅游計劃是否受到影響,對未來1―2年計劃旅游的城市居民來說,僅國內短途游(不含城市周邊游)就占到居民未來1―2年旅游方式的58.5%,除此,旅游計劃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居民,對城市周邊游的青睞也十分明顯,達到了54.7%。綜合城市周邊游和國內短途游的比例來看,對于計劃旅游的城市居民而言,在2009年每人平均會進行短線游1.04次,短線旅游在2009年的中國旅游市場將出現興旺需求。去年“五一”小長假,以親近自然、體驗農家生活、踏青賞花和采摘為主要目的的休閑游、鄉村游就大受青睞。北京市10個遠郊區縣共接待鄉村旅游94.4萬人次,旅游收入6 273萬元,分別比2007年同期增長37.3%和67.3%。在去年短途游尤其是鄉村休閑游大行其道的基礎上,2009年繼續實行的小長假制度(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及中秋五個3天的小長假),將進一步促進人們短途游需求的增長。由于旅游企業已經有了一些短途游的嘗試和經驗,相信在線路設計和產品內容上,短途游會上一個新臺階。這也將進一步推動鄉村旅游的大發展。
3.政府主導促進鄉村旅游產品升級
據測算,近幾年全國鄉村旅游景區(點)每年接待游客超過3億人次,旅游收入超過400億元人民幣。旅游黃金周里,全國城市居民出游選擇鄉村旅游的約占70%。在這樣良好的群眾基礎上,配以今年政府主導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措施中的各項利好因素,鄉村游將獲得產品升級的良機。首先,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刺激經濟增長,國家決定投入的4萬億元巨資中約1萬億元將用于道路建設,交通基礎設施的投入將縮短城市與鄉村的通達時間,同時,國家旅游局協同國家發改委共同落實了10億元中央投資的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加大了對旅游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鄉村旅游的投入力度,這些政策都會促進鄉村旅游的大發展。此外,鄉村游還對拉動農村就業市場、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村人口素質、促進當地特色文化發展起著巨大作用,許多地方紛紛出臺措施,鼓勵開辦鄉村旅游項目。2008年底,國家旅游局已經明確要求開展《全國鄉村旅游倍增計劃》,各省、區、市等地方隨后將會出臺響應措施。例如,廣西賀州市為引導受金融危機影響的返鄉農民工參與旅游開發,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收入,于2008年編制的《賀州市鄉村旅游發展規劃》,確定三年內全市要建設20個鄉村旅游示范點,構建獨具特色的有競爭力的廣西桂東鄉村旅游目的地體系,2009年2月份又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今后,鄉村游開發會迎來新一輪熱度,旅游市場鄉村游產品也會更加豐富多樣。
4.返鄉農民工為鄉村旅游提供人力支持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很多農民工返鄉。返鄉農民工一般都比較適合從事鄉村旅游。一方面,創辦或參與鄉村旅游的經營與服務,不需要太高的資金門檻、知識門檻和技能門檻,比較適合返鄉農民工;另一方面,鄉村旅游作為連接城鄉的紐帶,其經營者需要對城鄉兩端都較為熟悉,而廣大返鄉農民工大多都有較長的城市生活、工作經歷,眼界相對較為開闊,比較了解城市生活及市民需求,在立足本土從事鄉村旅游的過程中,容易摸準市場需求和游客心理,能夠提供更為周到的產品與服務,因而也更易取得成功。
三、金融危機下我國鄉村旅游發展對策
1.宣傳營銷,提升知名度
如果沒有人氣,再好的景點也沒有用,我國的鄉村旅游有很多是高質量景點,旅游產品頗具特色。但由于包裝宣傳力度不夠,很多景點知名度不高,有的獨門獨院,各自為政,缺乏整合,顯得沒有人氣,比較冷落。旅游產品從質地和包裝上均顯得粗放,開發種類少,未能形成產業鏈。因此,要創新旅游宣傳營銷活動的方式,精心籌劃主題形象活動,積極舉辦或參加各種形式的旅游推介會、說明會、展覽會,有重點、有計劃地開展好整體形象宣傳和聯合促銷;要鼓勵開發旅游新產品和現有旅游產品的上檔升級,形成如竹編工藝、東坡美食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旅游產品產業鏈;要鼓勵對現有農家樂資源進行整合,成立農家樂協會,搭建交流平臺,完善制約機制;要鼓勵新聞媒體配合鄉村旅游的建設進行系列宣傳報道,開設專題宣傳節目和欄目。
2.保持本色,凸顯特色,打造品牌
在鄉村旅游發展中,很多經營者容易從自己的角度理解城市游客的需求。農村人向往城市生活,經營者往往把城市化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的目標。常常愛把極具地方特色和自身特色的東西改造成普通的東西。如把鄉村小道改為水泥路面;菜園田垅改為停車場;以經營園林花木為主的花農,也逐步放棄了自己的專長,把花木庭園改作露天飯堂或卡拉OK廳,追求急功近利。事實上,城市人希望在農村旅游中看到原汁原味的農村本色,這與經營者的理解剛好錯位,勞神費力卻削弱了景區的特色和吸引力。這些都需要科學的引導和專業的指導,要定期培訓經營戶和服務人員,培養市場意識,轉變觀念,培養以游客為中心的觀念,強化經營的特色和差異性。突出農村天然、樸實、綠色、清新的環境氛圍,強調天趣、閑趣、野趣,盡力展現鄉村旅游的吸引魅力。同時,以特色來打造品牌,防止人有我有、千人一面,增強市場競爭力。
3.政府主導,農民參與
篇5
(二)農村熟人社會的經濟屬性
通過血緣關系、朋友關系和同學關系等社會關系,熟人社會對農村居民的風俗習慣、世界觀、社會經濟行為等方面都有不可忽視的支配作用,所以農村熟人社會在經濟領域表現出穩定的屬性特征。
1.信息溝通的便捷性
信息對任何社會或市場都是非常重要的,農村也不例外。那些住在同一個村的人們整日朝夕相處,彼此之間非常熟悉、且彼此信任。因此,在每天的接觸過程中這些人們在不斷交換著信息。調查顯示,在一個農村,信息一般總是沿著從家族向朋友或同學、再從家族向朋友或同學的方向傳播。這樣的信息傳播具有信息傳遞成本低、傳播迅速、穩定性較高的特點。比如,村中某人家的孩子參加高考被某大學錄取的信息,會通過這種傳播模式迅速傳播到這個村的各個角落。也就是說,在農村這樣的熟人社會中,信息是比較充分的,即使是私密性很強的每家經濟狀況的信息,大家也都是基本了解的。這些都是融資活動順利進行的必備條件。
2.經濟收入水平的相似性
經濟收入水平是決定居民生產生活需求的重要因素。在一個地區,居民經濟收入水平相似說明這里生產模式和生活風俗習慣也是一致的。根據對河北平原地區農村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同一個村莊,農戶之間所從事的種養業是相同的、生產規模是相近的、生活消費習慣也是相近的,甚至農民外出務工也都是成群結伙做同樣的工作。由這些因素所決定的農戶或鄉鎮企業需求資金的規模、期限、用途以及償還貸款的經濟來源也大體是相近的,所以,這有利于金融機構針對農村熟人社會中經濟主體開展相同的貸款業務,以形成規模經濟。
3.價值標準的一致性
幾千年來在農村有的傳統道德、習俗、人倫關系等鄉土文化,使得中國農村形成了以個人為中心、向血緣基礎上的家庭擴展,再按人際交往的遠近親疏繼續向外延伸的“圈層結構”(吳治民,2011)。俗話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在同一農村地區,人們經歷了數百年的相同耕作和生活,從而形成了一致的價值評判標準。于是,農村熟人社會中,經濟活動主體的行為準則主要是看該行為能否保障活動主體在其他活動主體面前的顏面。這一標準體現為某一農村共同評價是非、美丑、好壞的尺度。這一價值標準在潛移默化中約束著人們的社會經濟行為,使人們的活動符合鄉約民俗,使這一熟人社會保持基本的穩定性。穩定的熟人社會會產生穩定的經濟發展需求;穩定的經濟發展需求才會產生持續的金融需求。所以,農村熟人社會為金融機構生存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二、制度變遷與我國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發展的瓶頸分析
(一)農村正規金融制度改革歷程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金融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初建期,從1979年至1993年。這一階段改革的主要舉措是恢復和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多元化的和競爭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第二個階段為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改革的調整期,從1994年至1996年。這一階段的改革僅僅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第三個階段為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改革徘徊期,從1997年至2005年。這一時期,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和1997年開始的通貨緊縮,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放棄農村市場,導致了農村信用合作社在農村金融市場的一家獨大,客觀上也造成了“三農”融資困難。第四個階段為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改革快速推進期,從2006年至今。這一時期,國家明確放松了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條件,成立了郵政儲蓄銀行,并且對原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了股份制改革,使得我國農村金融獲得了長足發展。
(二)制度變遷與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發展的“瓶頸”分析
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實質是實現農村金融制度變遷,因為這一活動是要通過調整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使得農村金融機構更適合農村社會經濟需要。制度變遷都應該遵循制度變遷帶來的收益一定要大于制度變遷花費的成本,農村金融制度變遷也不例外。我國農村有廣闊的市場,在農村發展金融機構也有巨大的潛力,但是這種潛力一定要以金融機構較低的經營成本為基礎。要降低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必須結合農村熟人社會的屬性特征來設計。這種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既不屬于強制性制度變遷,也不屬于誘致性制度變遷。強制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制度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指的是人們在響應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所進行的自發性變遷(廖運鳳,2012)。但是,這些年來,我國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發展比較緩慢,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社會金融需求的發展,主要的原因在于農村金融制度的設計未利用好農村熟人社會的優勢,致使金融機構獲取信息成本過高、金融業務與農村經濟社會需求相脫節、金融機構定位考慮農村價值標準不充分,所以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滯后。
1.正規金融機構不能融入農村熟人社會,致使信息不暢
農村金融改革過程中,以往正規金融機構員工的配備完全與城市標準相同,把農村看做真正的市場,按照專業和資歷等標準配備的。對農村熟人社會來說,這些人是陌生人。這些人的生活習慣、交往方式、興趣愛好等方面與農村人有很大的區別,這樣,金融機構的員工很難真正與農村居民有深入的交往,也就很難真正掌握農村社會的真實信息;農村人也對金融機構的員工不熟悉、不信任。所以,致使金融機構就完全游離于農村熟人社會之外,在這樣的背景下,正規金融機構要準確獲取農村相關信息,需要時間長、花費大,交易成本高,造成金融機構很難開展正常的金融業務。不能很好利用農村熟人社會信息傳遞特征的金融制度創新成本較高,致使農村金融制度創新收益低于其成本,因此,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發展必然受到抑制。
2.正規金融業務難以與農村金融需求對接
農村對金融的需求是顯而易見的,這樣的金融需求也凸顯了第一產業——農業生產經營特點。正規金融機構的業務主要是針對第二、三產業經濟主體生產經營特點設計的,這樣,正規金融機構將這樣的金融業務運用到農村顯然是不適合的。以農業為代表的第一產業生產特點是既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又要受市場環境的支配,還要受政策環境的約束,所以,第一產業生產經營活動同時面臨著源于自然、市場和政策等多方面的風險,第二、三產業受自然條件限制較小。這樣,農村金融需求額度相對較大、期限要求嚴格、蘊含的風險多且大。原有的金融業務不適用于農村金融需求,也就不能實現規模效益。不能利用農村熟人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似性特征實現規模經濟的農村金融制度創新,農村金融機構發展也一定會受到限制。
3.正規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不適合農村熟人社會的價值標準
在農村中,自給自足的觀念在農村深入人心,“借錢”是一件很沒顏面的事情。特別是,正規金融機構的業務是針對產權明晰的市場經濟主體設計的,而由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后、市場化程度相對較低、經濟主體產權不夠明晰,這樣,正規金融機構將普通的金融業務運用到農村顯然是不適合的。比如很尋常的貸款業務,正規金融機構在開展貸款業務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抵押或擔保,這樣做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城市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在農村地區由于產權不夠明晰,所以借款人很難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另外,農村商品經濟程度尚低,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熟人社會的相互了解。而商品經濟下的金融關系是依靠陌生人之間的經濟權利來維持的。也就是說,將完全市場經濟下的正規金融機構直接放到農村熟人社會環境中是很難生存的。于是,正規金融機構要正常地開展貸款業務就很困難。
三、政策建議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應該是在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對金融有需求的情況下,政府出臺符合農村實際的金融制度變遷法令,實現農村金融制度創新。
首先,為了獲取農村地區準確便捷的信息,正規金融機構在人員配備方面,除了市場經濟環境要求的專業和資歷等條件外,還應該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熟人社會中的精英人才吸納進來。這樣,這個金融機構就會很容易地被農村熟人社會接納。由于農村熟人社會中,每個農戶戶主的品德情況、個人的能力水平、家庭的資本情況、家庭生產經營的可擔保程度、家庭生產經營所處的環境以及今后家庭事業的發展潛力情況等信息基本都是整個村莊所熟悉的,所以金融機構可以
篇6
多舉措,助脫貧
“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合溪人大主席常對代表們念叨。脫貧攻堅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和要件,在貧困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并不容易,既要保證業務有效開展,又要防控風險。雖是一位鄉人大主席,但對地方金融發展十分重視,他深諳要擺脫貧困就必須發展經濟。當了解到國家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時,合溪鄉人大主席團多次組織代表下村入戶,與貧困戶宣講金融惠民政策,每個貧困戶都有不高于5萬的小額貸款,鼓勵有能力的村民大力發展產業,真正做到從“輸血”到“造血”的轉變;多次拜訪外出鄉賢,向他們宣傳信用社對小微企業的一些優惠政策,鼓勵他們回鄉辦廠興業。截止2018年底,合溪鄉信用社扶貧存量57筆,金額236萬,為貧困戶大力發展林芝種植、澳洲小龍蝦、百香果種植、家禽養殖業等提供有力的經濟支撐,為合溪鄉打贏脫貧攻堅戰打下堅實的基礎。
篇7
鄉村旅游在金融危機中所面臨的發展契機并非偶然。黃潔根據心理學家榮格(carl gustavjung) 的情結理論,認為鄉土情結是引發鄉村旅游的根本動機。2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日益加速的今天,城市居民其實承受著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壓力,在他們的內心深處,蘊藏著貼近自然、貼近泥土的渴望。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經濟發展的速度慢下來了,人們的工作節奏和生活節奏也隨之慢下來了,人的心態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懷疑、猶豫之后會變得從容、淡定。在這種時候人們開始有時間回過頭來觀察、反思過去的生活,重新思索生活的意義。鄉村區域優美的自然景觀、清新潔凈的自然環境、淳樸的鄉風民俗、獨特的農家情調都在吸引著城市居民疲憊的身心。
盡管鄉村旅游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但返觀我國鄉村旅游的發展現狀,對鄉村旅游能否抓住機遇,我們尚無法作出肯定的答復。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目前鄉村旅游點大多處于初級階段。在金融危機下如何發展我國鄉村旅游?本文認為,鄉村旅游地大多環繞城市外圍、與中心城市交通聯系便捷,具有觀光、度假、娛樂、康體、運動、教育等不同功能,是特別適合“短期休閑度假模式”的游憩空間。在金融危機下,政府方面應加強規劃,加大對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投入,經營者方面應不斷創新鄉村旅游經營模式,提高服務質量,這是目前發展我國鄉村旅游的根本途徑。具體說來,應處理好以下幾個相互矛盾、相互關聯的問題:
一、鄉土性與現代性
毫無疑問,鄉土性是鄉村旅游的根本屬性。,保持鄉土性應防止標準化、商業化和城市化等現代性對鄉土性的侵蝕。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過度強調鄉土性、強調鄉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審美心理。雖然城市居民是為了體驗鄉村的鄉土味而來,但是作為本身已經高度現代化的人,對鄉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無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鄉村是詩意的鄉村,與我國現階段真實的鄉村距離遙遠。鄉村旅游點如何在真實性和理想性之間定好位,是關系到其未來發展的根本問題。為此,政府要加強管理和引導,在建筑風格改造、公共廁所、停車場、垃圾處理、清潔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設施設計成與農村的鄉村性和諧的形式,如麥秸垛式的停車場、豆柵瓜架下的餐廳、拱頂綠坡式的垃圾場等等。
二、物質性與精神性
目前,我們注意到,全國各地、市相繼推出了旅游消費券,這些消費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鄉村旅游點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還特地推出了專門的鄉村旅游消費券。消費券一般和現金套用,在給游客以實惠的同時,也確實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各地現在正在蓬勃開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動就是最好的例證。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關鍵。如果鄉村旅游點僅僅以物美價廉的農貿市場樣態存在,那么是不會長遠的。鄉村旅游本身應該是一種大規模的文化交流,鄉村旅游的內在價值及附加值都經由文化表現出來。精神資源永遠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傳的各種神話、傳說、詩歌、故事、諺語、謎語、歇后語等民間文化為鄉村旅游增添了無窮的樂趣和傳奇色彩。文化是鄉村旅游的靈魂,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當然,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寬泛,不僅包括音樂、舞蹈、雕塑等狹義的文化范疇,也包括手工藝品、方言、飲食、歷史遺跡、建筑、宗教、服飾等都可被視為文化范疇。縱觀國內外鄉村旅游勝地,無不以文化特色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的基石。
處理好鄉村旅游物質性與精神性的關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關鍵環節。在提升鄉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幾種類型的資源可以挖掘:一、節事活動;二、飲食文化。鄉村旅游節事活動的主題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產生吸引力的關鍵所在。飲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鄉村飲食文化資源的挖掘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古代菜譜;2、文人詩詞;3、地道祖傳。
三、功利性與非功利性
要處理好鄉村旅游的功利性與非功利性的關系,本項目組認為應強調鄉村旅游的休閑審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轉變鄉村旅游的經營理念與模式,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目前中國的鄉村旅游大多還停留在以“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為主要內容的農家樂水平上。實現鄉村旅游由觀光游覽型向休閑度假型轉變,本項目組認為當前應抓住金融危機契機。
首先,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大對鄉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鄉村旅游點衛生環境的整治,同時注意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當前金融危機下,對鄉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為當前政府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加強對鄉村旅游的整體規劃。
其次,鄉村旅游點本身應抓住契機,提高自身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實現城市和鄉村生活的對接,本項目組認為目前應充分利用農民工資源。金融危機下,大量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農民工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農民工階層和來自農村的大學畢業生作為農村與城市的連接者,對農村非常了解,對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體驗。如果對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行鄉村休閑旅游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不僅對推動鄉村旅游的管理規范化、提高鄉村旅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對解決當前金融危機下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篇8
一、引言
長期以來,農民收入增長一直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重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收入有了顯著提升,但與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相比仍然偏低。數據顯示,新疆農民人均純收入已從2004年的2245元提高到2013年的7297元,年均增速達14%;但與2013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8896元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與此同時,新疆城鄉收入差距已由2004年的5258元擴大到2013年的12577元,城鄉收入差距在不斷擴大。因此,如何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以及對影響農民收入增長的因素進行研究分析顯得尤為重要,農村金融作為影響農民收入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一直受到很多學者的關注。
國外方面,Gold-smith(1969)通過對各個國家金融發展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的研究發現,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呈平行發展關系。King and Levine(1993)也認為,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具有正向關系。Kellee(2002)重點分析了中國和印度的非正規金融、小額信貸,認為中國和印度的農村經濟發展離不開這些金融形式。在國內,溫濤、冉光和等(2005)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農村居民儲蓄比率等因素出發,指出中國金融發展對農民收入增長具有顯著的負效應。許崇正、高希武(2005)從農民信貸投資、農戶的就業結構等因素入手,通過回歸分析發現信貸投資因素對于農村人均收入的影響不顯著,農村金融對農民增收的支持不足。余新平、熊德平(2010)從農業存款、貸款以及農業保險的視角研究發現,農村存款、農業保險賠付與農民收入增長呈正向關系,而農村貸款、農業保險收入與農民收入增長呈負向關系。研究方法方面,杜興端(2011)通過協整分析、Granger因果檢驗和脈沖響應分析,實證研究表明:農村金融發展規模和農村金融發展效率都對農村收入增長具有不利影響。宋冬林(2011)運用主成分分析、VAR模型及格蘭杰因果檢驗等實證方法研究發現:農村傳統正式金融是農村金融的主體,但農村正式金融與農民收入增長之間不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僅有農村非正式金融是農民收入的格蘭杰原因。戎愛萍(2013)運用協整理論和VAR模型對農村居民戶均貸款與戶均純收入的關系進行實證分析發現,在短期內貸款與農戶收入之間不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
從以上研究來看,由于數據指標選取以及計量方法應用的不同,導致農村金融與農民收入增長關系的結論也各不相同。但所有這些研究都以農民純收入作為因變量用以考察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的影響。農民純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工資性收入和轉移支付收入,這部分收入與農村金融相關性不大,與農村金融相關性最大的是經營性收入。而且,以上研究所涉及到的投資也只是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或信貸投資,這些投資不能全面地反映農業投資水平,農業經營費用支出與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能夠較好的反映農業投資水平。鑒于此,本文通過收入增長函數模型,以經營性收入作為因變量,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金融發展效率、農村民間金融納入農民收入增長的金融因素當中,并將農村經營費用支出、農業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作為控制變量,進一步探討農村金融與農民收入增長之間的關系,并為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二、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民收入增長的效應分析
(一)指標選取及模型構建
1、指標的選取。分析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必然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農戶收入及生產投入指標;二是金融發展水平指標。本文選取以下六個指標共同構建面板數據模型。具體指標如下:
農民經營收入指標(INCOME)。由于家庭人均經營收入占新疆農民收入的比重最高且其與農村金融發展狀況的關系最為密切,因此本文選取家庭人均經營收入作為衡量農民收入水平的指標。
農業固定投資指標(FI)。本文選取生產用固定資產凈值作為衡量農業固定投資水平的指標。由于生產用固定資產凈值的數值無法直接獲得,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額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固定資產投資水平,因此,本文利用人均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額來反映農業固定資產投資水平。
農業可變投資指標(AI)。由于家庭人均經營費用支出能夠更好、更全面地反映各地區的農業可變投資水平,因此本文選取家庭人均經營費用支出作為衡量農業可變投資水平的指標。
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指標(FD)。考慮到對農民家庭經營收入貢獻最大的是信貸資金,本文選擇信貸比率作為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其中信貸比率FD=RC/RG(RC為農業貸款余額,RG為一產GDP)。
農村金融發展效率指標(FX)。農村金融發展效率是指將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貸款的效率,本文選擇貸存比率,即貸存比率為農業貸款余額與農村儲蓄余額的比值。
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指標(CFD)。本文選擇非銀行借款余額占農民融資余額的比重來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CFD=NBL/TL(NBL為人均非銀行融資余額,TL為人均期末債務余額)。
2、數據來源及說明。本文研究的樣本數據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州直屬縣(市)、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八個地區2002~2012年的年度數據。由于以上八個地區是新疆農業的主產區,農業人口較多,農業收入是其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因此選取以上區域能夠更好地代表新疆的農業生產發展水平以及農村金融發展現狀。由于新疆各地區的農業貸款余額、農村儲蓄余額等相關統計數據無法直接獲得,因此,本文通過以下計算方式得到相關數據。各地區農業貸款余額=各地區人均從銀行信用社得到的貸款余額×各地區的鄉村人口數;各地區農村居民儲蓄余額=各地區人均存入銀行信用社的存款余額×各地區的鄉村人口數;非銀行融資余額=個人借款余額+鄉村集體組織或企業借款。以上數據以及各地區的一產GDP、家庭人均經營收入、家庭人均經營費用支出、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期末債務余額等數據均來源于《新疆統計年鑒》(2003~2013)。
3、模型構建。本文根據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通過引入一些影響生產的變量,構建一個能夠反映金融發展水平與收入增長關系的生產函數,以揭示新疆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該生產函數的一般形式為:
Q=AKθL1-θ (1)
式中,A、θ為參數,Q為產量,L和K為分別為勞動和資本的投入量。對(1)兩邊同時除以勞動的投入量L,則得到人均生產函數:
q=A kθ (2)
若對(2)式取對數并進行差分可得:
DLnq=DLnA+DLnk (3)
該式僅與綜合效率參數A和資本的投入量k有關。本文中,人均產量q用農民家庭人均經營收入INCOME代替,資本投入量k分別用家庭人均費用支出AI和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FI代替,同時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FD和農村金融發展效率FX、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CFD也當做一種投入引進方程,則方程可以表示為:
DLn(INCOME)=C+αDLn(FI)+βDLn(AI)+γFD+εFX+λCFD+μ (4)
其中,C為常數項,α、β、γ、ε、λ為回歸系數,μ為殘差項。式(4)表明農民收入增長率是農業可變投資增長率、農業固定投資增長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金融發展效率、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的函數。
(二)實證結果與分析
1、單位根檢驗結果及分析。為了規避檢驗方法選擇不當對結果造成的偏差,本文同時采用LLC檢驗、PP檢驗兩種檢驗方法對農民經營收入的增長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等指標進行單位根檢驗。
檢驗結果顯示,在5%的顯著水平下LLC檢驗、PP檢驗均拒絕了DLnINCOME、DLnAI、DLnFI、FD、FX、CFD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這說明以上變量均不存在單位根,所以可以推斷以上變量都是零階單整序列。
2、協整檢驗結果及分析。由于以上變量都是零階單整序列,滿足協整檢驗的條件,因此可以對其進行協整檢驗。本文采用Pedroni提出的7個檢驗統計量以及Kao構造的ADF檢驗統計量來判斷DLnINCOME、DLnAI、DLnFI、FD、FX、CFD之間是否存在協整關系,具體檢驗結果見表2。
由表2知,Pedroni檢驗中的pp-檢驗(面板)、ADF-檢驗(面板)、pp-檢驗(群)、ADF-檢驗(群)以及Kao構造的ADF檢驗5種檢驗方法在1%的顯著水平下拒絕了零假設,說明農村居民家庭經營收入增長率、農業固定投資增長率、農業可變投資增長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金融發展效率、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之間存在某種長期、穩定的關系。本文使用固定效應模型,并采用普通二乘回歸(LS)對檢驗模型進行估計,具體回歸結果見表3。
由表3可以看出,R2值較高,高達96%,說明模型擬合的非常好;DW為2.1842,表明回歸方程殘差序列不存在相關關系。除農村金融發展效率FX外,模型中其它變量均通過了5%顯著性檢驗。在檢驗模型的估計中,農業可變投資增長率、農業固定投資增長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與家庭經營收入增長率正相關,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與家庭經營收入增長率負相關。
(三)誤差修正結果及分析
通過LS面板協整,驗證了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居民收入增長率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但由于樣本數據時間跨度較小,所以利用誤差修正模型的方法對模型進行進一步的檢驗,從而確保協整關系的可靠性。
由估計結果可以看出,ECM的回歸系數為負值,且其在1%的水平下顯著,說明誤差修正發生了作用。家庭經營支出增長率、生產用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水平的差分對家庭經營收入增長率的差分具有顯著的影響,說明農村金融在短期內對收入增長也有作用。
四、實證結論及對策建議
由上述實證分析可知:(1)農村民間金融對農民的收入增長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導致該結果的主要原因是農村民間借貸利率要遠高于銀行貸款利率,民間借貸利率的提高使得農民的生產成本顯著增加。(2)農村金融發展效率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不顯著。說明農業存款未能很好的轉化為農業貸款,農業存款對農民收入增長的支持作用未被充分發揮。(3)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對農民收入增長在長期內具有促進作用,但在短期內具有抑制作用。在短期內,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與家庭經營收入呈負相關的主要原因是,吸收存款的機構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而這些金融機構吸收完存款后未能將其立即轉化為農業貸款,而是將大部分農業存款轉移到了城市,致使農村資金外流。(4)生產用固定資產投資、家庭經營費用支出對農民收入的提高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
基于上述結論,為了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應從以下方面入手:(1)增加公共投資,提高農業基礎設施投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2)根據當地的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制定差異化的發展政策。對經濟發展落后、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的地區,實施傾斜的經濟、金融發展政策,對農業領域實行差異化的授信審批政策,加大涉農貸款的投入,保障農業資金供給,提高農業的投資水平。(3)加快發展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使更多的資金能夠留在農村,促進農業的生產發展。(4)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運行效率,使更多的農業存款可以轉化為農業貸款,有效發揮農業存款對農業生產的支持作用。(5)引導和促進民間資本流向農村、農業,尤其是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的地方,增加農村資金供給,使其相互之間以及與傳統金融機構之間能夠形成有效的競爭,降低民間借貸的資金成本;進一步規范民間金融的發展,使民間金融陽光化,促使其向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轉變,有效降低民間借貸利率。
參考文獻
[1]Raymond W.Goldsmith.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 [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2]Robert King, Ross Levine. Finance and Growth: Schumpeter Might Be Right [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 (108).
[3]溫濤,冉光和,熊德平.中國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增長[J].經濟研究,2005,(9):30-43。
[4]許崇正,高希武.農村金融對增加農民收入支持狀況的實證分析[J].金融研究,2005,(9):173-178。
[5]余新平,熊德平.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增長[J].中國農村經濟,2010,(6):77-86。
The Influence of the Rur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on
Rural Residents’ Income Growth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Different Regions in Xinjiang
DONG Yanli LI Jigang
篇9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關鍵一環。由于財政支農作用的有限性,金融在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不可替代,它將在解決農民收入、生存環境、農業生產力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一、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應遵循的目標
(一)即期目標
1.擴大農村金融服務面,降低非正規金融對農村社會穩定的負面影響。由于大型銀行從農村地區大量撤出,農信社偏向于非農產業,造成農村資金外流情況嚴重,在得不到正規金融滿足的情況下,非正規金融的產生具有了必然性。非正規金融由于有其一套內部運作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因此對解決農村地區資金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在彌補正規金融不足的同時,由于其固有的非正規性缺陷,決定了其長期內將潛在巨大的風險,以至于對農村社會穩定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短期內擴大正規金融對農村地區的服務面,將有效遏制非正規金融尤其是地下金融的蔓延勢頭,維護農村地區社會的穩定。
2.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和生存環境。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與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老化、不完備有著密切的關系。短期內,為穩定糧食生產,發展養殖業、漁業、林果業等產業,就要增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如興修水利、加固堤防、改造村級公路等;為改善居住環境,要加大村容村貌的改善力度,建立健全各種生活設施。在這一進程中,則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大力介入,金融的介入將大大加速農村生產和生存環境的改善。
(二)長期目標
1.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改觀城鄉二元結構。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嚴格的城鄉戶籍管理制度,人為地限制了農業人口向城市地區的轉移,形成了鮮明的城鄉二元結構。由于農業生產力進一步提高,機械化程度加深,耕地減少等因素,農村出現大量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已成為我國農村人口解決生計的首選手段,農村成為廉價勞動力的蓄水池。從目前情況看,農村已無過多剩余勞動力(農村地區主要為老人、婦女、兒童),大部分青壯年都已外出打工謀生,但這只是形式上的遷移,而非身份上的改變。長久來看,農村人口向城鎮遷移既存在歷史的必然性,又有經濟發展上的規律性。而如何確保遷出人口安居樂業,除了政府介入外,金融業為遷出人口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如提供住房信貸、創業資金、保險等)將對穩定遷出人口、防止回流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金融業在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改觀二元結構方面存在著客觀必要性和可行性。
2.穩定糧食生產,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由于歷史原因,長期以來工業品與農產品之間的價格剪刀差侵蝕了農業利潤,嚴重地挫傷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尤其是種糧積極性,谷賤傷農成為影響糧食生產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一方面積極實行糧食收購保護價是穩定農民種糧積極性的重要舉措,而在這期間,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對各級儲備糧庫的購銷資金的支持將有利于解決農民賣糧難問題;另一方面,金融業對各地農業龍頭企業資金的持久支持,將有力于鞏固“企業+農戶”等模式的長久經營,從而促進農業產業化的深入發展。
3.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改善農民生活質量。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生活質量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本質要求。達到這一要求,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各方面經過長久努力才能得以實現。一方面,要通過普及農業科技,提高投入產出率增加收益,另一方面要推動生活設施更新換代,改善生活質量。因此,金融業支持農戶采用新技術、引進新品種以發展養殖業、漁業、林果業等高收益生產活動(相對于糧食生產)將有利于鞏固和提高農民收入水平,而對農民增加消費信貸則將極大地促進農民生活設施的改觀,從而大幅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二、短期設想――積極解決目前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一)建立健全資金回流機制,遏制資金外流態勢
資金外流既有機構設置上的問題,又有機構權限問題,因此一方面鼓勵各種投資主體成立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并明確設立這些中小金融機構對本地金融支持的各項考核指標,一方面鼓勵各全國性金融機構對尚存的農村分支機構適當擴大貸款權限,增加對農村金融的服務品種,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二)促進農村消費信貸市場的啟動
在促進農村生產活動的同時,大力推進農村消費信貸市場將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從供給方面,一是要積極開發適合農村地區的消費信貸品種,建立科學的農村消費信貸風險評價體系,有效控制農村消費信貸風險,二是要出臺各種鼓勵農村消費信貸的優惠政策,三是鼓勵尚未開展農村消費信貸的銀行積極開展對農消費信貸。從需求方面,一是通過支持農業生產來增加農民收入,以此增強消費信貸的收入基礎,二是深入宣傳消費信貸理念,提高農民對消費信貸的認知度,三是通過適當延長貸款年限、放寬貸款條件等措施增加農民對較高消費層次產品的信貸需求。
(三)努力降低不良貸款比率
在降低不良貸款比率方面,要從內外兩方面著手。內部即機構內部入手,對于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二者由于長期以來承擔了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角色,導致不良貸款比率較高,因此在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貸款質量的同時,目前應更多地采取剝離、資產證券化等形式降低賬面不良率;對于農村信用社,由于其不良資產已經得到央行票據置換,因此今后的重點將是督促其改善經營管理,防止新的不良貸款的累積;同時,各機構要在存量上下功夫,加大力度、采取各種措施盤活沉淀的不良貸款。外部即要改善金融機構的外部環境,一是要減少地方政府過多干預,二是要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提高農民守信意識,三是采取多種措施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以保證農業貸款安全。
(四)合理調控利率水平
雖然對農戶貸款的利率低于民間借貸,但是較高的利率依然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高利率是否是對農民的剝削、抑制農民借貸需求、增加農民負擔等等都是值得商榷的問題。為此,筆者認為,以覆蓋風險成本設定利率的原則固然重要,但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這種模式過于機械,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農信社過多地將自身的經營不善等成本因素加入到了利率設定中,從而人為地抬高了貸款利率水平,因此風險定價模式掩蓋了高利率非公平性。因此,合理調控貸款利率將有助于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狀況,建議一方面要降低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另一方面對降低利率水平的機構提供適當優惠政策予以鼓勵。
三、長期框架――建立城鄉互動的發展模式
新農村建設并不是也并不能緊緊局限于農村地區,它應該放眼于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全局,即要將新農村建設放置于整個國民產業發展中綜合考慮。本質上講,新農村建設是一個城鄉產業再次合理化分工、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進程,而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便應當與城鄉產業發展和布局相適應、相配套,只有促進城鄉產業分工優化,才能真正有助于實現改觀城鄉二元結構、改變農村落后面貌、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和改善農民生活質量等新農村建設的長期目標。為此,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合理化分工,一是城鄉產業合理化分工,二是在促進城鄉產業發展過程中進行金融機構的合理化分工,且二者的有機結合將更加有助于目標的實現。
(一)城鄉產業合理化分工,為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奠定基礎條件
從地理上看,我國大致可分為大中城市、小城鎮(含縣城,下同)、農村地區三個層次。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要求三個層次在產業布局上要達到合理化分工,達到城鄉產業互動。
1郾大中城市以發展資本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產業為主,將比較利潤較低的邊際產業向小城鎮轉移。這里我們借用國際投資理論中日本學者小島清的邊際產業擴張理論加以解釋,該理論認為對外直接投資應該從本國已經處于或即將處于比較劣勢的產業,即邊際產業開始,并依次進行。筆者認為,這一理論不僅適用于國際投資領域,同時也適用于我國這樣城鄉差距較大的國家進行產業重新分配。隨著城市進一步發展,城市競爭客觀上要求大中城市在保留一定的傳統行業以穩定就業外,應該以發展資本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產業為主,逐步將比較利潤低、比較成本高的邊際產業向外轉移,而小城鎮則成為目前承接這些傳統產業的理想場所。
2.小城鎮應成為承接大中城市邊際產業、發展農產品深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發展極,奠定吸收農村人口的工業基礎。小城鎮由于不具備大中城市所具有的人才、環境等優勢,因此承接大中城市轉移的邊際產業(當然排除污染性行業)應該是小城鎮發展的一條捷徑,同時由于小城鎮接近農產品生產地域,因此發展農產品深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顯著的區位優勢。根據發展經濟學中的劉易斯模型,具有較高邊際生產力的工業部門將持續吸納農業勞動力,伴隨勞動力的轉移,二元經濟結構將會消除。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除向大中城市轉移農村人口外,小城鎮作為區域“發展極”應該成為吸納農村人口的主要場所,一方面小城鎮生活成本比大中城市低,另一方面由于可以承接大中城市邊際產業、發展農產品深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奠定了小城鎮吸納農村勞動力的工業基礎,增強了吸納遷移人口的能力。
3.農村地區應確立以農業生產為主、兼顧初級加工的產業方向。農村地區由于遠離消費市場,不具有發展資本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等產業的比較優勢,而承接重工業、高能耗產業對生態環境、糧食穩定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因地制宜地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漁業、林果業等特色產業,同時兼以發展農產品初級加工行業,將有助于農村地區的產業優化。而這一過程又是建立在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移出的基礎上的,隨著小城鎮勞動密集型產業對農村人口的吸納,農村地區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得以整合,達到集約化發展要求,機械化程度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率將得以提升,農村地區將成為農產品生產兼初級加工的生產基地。
(二)金融支持促進城鄉產業合理化分工
1.推動大中城市邊際產業向小城鎮轉移。大中城市的邊際產業向小城鎮轉移離不開銀行資金的支持,而對這些產業的支持可由農業銀行或其他較大銀行(主要是工行、建行、中行、交行)予以承接,或直接由這些企業的原開戶行予以支持。由于這些銀行往往在小城鎮設有機構,且資金實力、金融服務較為全面,可以滿足轉移后的企業對各種金融服務的需求,有助于邊際產業轉移的順利完成。在推動邊際產業轉移的進程中,銀行業要本著支持和限制兩原則,即支持符合小城鎮發展、有利于帶動周邊農村發展、吸納農村人口就業的企業,限制對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向小城鎮轉移的資金支持,降低對小城鎮的負面影響。
2.助力小城鎮發展農產品加工行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滿足遷移人口金融需求。小城鎮發展農產品加工行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所需資金,可以從兩個途徑獲得,一是商業性金融,二是政策性金融。前者可以由工、農、中、建、農信社等機構給予支持,后者主要以政策性的農業發展銀行為主。各機構支持的對象應該以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為重點,促進以龍頭企業帶動小城鎮及周邊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局面的形成。而為了維持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動力的供給,商業性金融向遷移人口提供優惠的商業信貸以解決住房、消費等金融需求,將增強小城鎮遷移人口的穩定性。
3.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發揮小額信貸的扶貧作用。對于農村地區,金融應從三個方面予以支持。一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包括鄉村建設、農業生產設施等等。這方面應以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為主,商業性金融為輔。二是種植業等產業發展方面,包括良種的改良、引進,農業生產資料設施等。這方面應以農信社、村鎮銀行等機構為主。三是貧困人口扶助問題。對于無力提供抵押品的農戶或低收入階層,應該由郵政儲蓄、村鎮銀行、小額信貸組織、社區性農村金融合作組織等機構以小額信貸方式給予大力支持。小額信貸資金在短缺時,可以通過農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機構向其批發資金加以解決,必要時由國家直接發行特別債券或央行再貸款方式彌補小額信貸資金不足,同時創新小額信貸方式,努力滿足農戶和低收入群體的貸款需求。
4.發揮資本、保險、期貨等市場對新農村建設的積極作用
積極拓展直接融資渠道,既要鼓勵有實力的農業企業在主板或二板市場上市,又要選擇試點農業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針對農業抗風險能力低的情況,大力發展農業保險事業,積極向農業生產各環節提供保險服務。積極發揮期貨市場作用,一方面鼓勵農業生產集約化地區積極利用期貨市場規避農業生產風險,另一方面要積極研究拓展農產品期貨新品種,如生豬、稻米等,最大限度涵蓋大宗農產品交易,降低農業生產經營的風險。
參考文獻:
篇10
一、當下農村居民消費基本狀況
(一)農村居民收入水平低
雖然我國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在逐年提升,但是相比城鎮居民來說,其消費水平相對較低,消費結構也缺乏豐富多樣性,消費意愿存在較大程度的抑制。農民家庭生活中所需的消費品數量與品類得到了較大的豐富,一般的家用電器、家居用品也得到了不斷地完善配備,但是在品質需求上相對較低,無論是數量還是品質的要求,比城鎮居民相比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其消費水平低主要與其居民平均收入較低有密切關系,收入水平低直接導致農村居民消費意識沒有得到優化提升,在思想觀念上仍舊存在一定滯后性。消費欲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極大的抑制,這也說明了農村居民的消費潛力巨大,可以有巨大的挖掘空間。農村地區一般集聚著大量的老弱婦孺,青壯年群體大多外出務工,留守在農村的居民,在生活方式上與城鎮居民有一定差異。
(二)農村居民消費渠道狹窄
除了收入受限這個主要情況外,農村區域消費渠道狹窄也是重要原因。在農村區域,缺乏大型商貿娛樂場所,一般提供基本的日常用品,沒有大型的購物中心,甚至購買貴重物品需要驅車到較遠的城鎮購買,購買便捷性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日常的購買行為。而城鎮居民可以便捷的享受居住區附近的購物商城服務,獲取購物信息更為便捷,同時有便捷的網絡購物途徑,因此購買行為更為便捷。在農村區域,由于人口稀少,快遞點少,大型商貿購物城少,因此無法配備與城鎮一致的便捷購物城密集分布,從而導致農村居民消費欲求得到抑制。
(三)農村居民出行不便利
農村居民交通出行不便捷,擁有私家車的家庭較少,更多是農民子女在城鎮擁有私家車,但是并不能每日服務于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因此農村居民出行受到公共交通的制約,出行購物存在更大的困難性,不如城鎮居民購物出行便捷,因此,交通不便捷也是農村居民消費欲望受到抑制的關鍵之一。如果想調動農民的消費能力,需要從各方面基礎設施與農民收入提升方面入手,相關工作的投入成本較大,操作難度高。總體來說,要優化農民的收入水平,在收入水平提升后才能有效地讓農民自行的改善其出行條件,從而優化其消費能力。
(四)不同區域農村基層情況差異顯著
我國農村居民消費情況也與各地經濟發展有密切關系。部分農村區域發展勢頭良好,有自己的基層工廠與產業發展特色,從而促使基層農村居民經濟能力較強,這樣可以促使農民擁有完善的家庭出行配備,私家車與擁有駕照的人員較為普遍,因此,可以有效地規避農村遠離城鎮的地域問題,農民出行便捷,可以隨時方便的到城區進行日常采購,有效地激發了其內在的消費欲望與消費能力。但是對于發展不良的農村基層,則無法達到這樣的水平。因此,農村居民消費情況需要依據實際地域情況而定,并不能籠統的一概而論。
二、當下農村金融發展狀況
(一)金融體系不健全
農村金融發展相較于城鎮金融體系而言,具有不健全不完善性的特點,發展相對滯后。金融體系可以劃分為正規性與非正規性的金融機構構成,在農業發展中可以依賴農業發展銀行這樣的政策性銀行,但是唯一的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實際分布與延展性較弱,無法有效的滿足實際農村區域的發展需求,銀行的支持能力較為狹窄。農業發展銀行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會將投資集中在非農業產業方面的發展,對農業發展沒有做強有力的支持。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區域更多的處于壟斷性發展角色,因此沒有承擔應有的農業建設職責,導致農業商業銀行有了更多的發展空間。因此農村金融體系還缺乏更為健康完善的發展,對農村收入提升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二)金融環境不良
由于農村區域經濟發展相對滯后,金融體系不完善,基礎設施較差,從而導致農村金融環境相對較差。農村區域的金融信譽不佳,因此也導致金融體系無法得到健康的發展。農村區域的金融貸款存在多種制度疏漏,導致還款與貸款運用有較大的盲目性與隨意性空間;農村經濟之后導致農民平均收入水平低,資金儲備量缺乏,因此如果經濟周轉不靈,則容易影響正常還款能力;大部分農民也沒有接受較高的文化教育,對社會秩序的認識不足,導致信用意識缺乏,惡意不還款的情況相對較多。
(三)金融服務缺乏
在農村區域的金融服務相對于城鎮區域而言,豐富性較低,同時提供的金融服務數量、頻次也相對較低,更多的將業務集中在儲蓄、匯款與信用貸款,其他方面沒有多樣性的開發。同時基層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綜合素養低,也無法有效地開展其他業務,開展多樣的風險性、成本更高,進而也導致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無法有效提升。
(四)民間金融較為繁榮
對于相對先進的農村區域,由于經濟得到了發展,擺脫了貧困落后的面貌,鄉鎮企業也得到有效的發展,農村居民的經濟能力也不斷提升。隨著企業與個人的不斷發展,信用貸款的需求也不斷提升,正規渠道的金融機構服務已經無法滿足實際情況所需,因此促使民間金融機構的繁榮。民間金融機構融資相對更為快速便捷,門檻低,操作方式靈活多樣,對農村基層情況有更強的適應能力,因此可以彌補農村金融機構構成缺乏的問題。但是其貸款利息相對更高,同時缺乏金融風險的應對實力。
三、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居民消費的影響
(一)有助于讓農民儲蓄轉為投資
傳統農村金融服務集中在儲蓄方面,由于金融服務的發展,可以引導農民將儲蓄轉為投資,需要進一步減少金融中資源吸收,降低金融機構的中介成本,有助于儲蓄資金更好地向投資方向發展,提升資金形式的轉化率。
(二)拉動收入增長,優化農民消費能力
農村金融發展可以有效地達到拉動收入提升的下溝,從而有效的提升居民消費能力。金融由于更好地支持了農村生產,對于農業技術的發展創新起到推動作用,讓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升農村生產效率,優化農民的收入水平。金融可以有效地加大農村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有效的提升農村基層的生存環境,同時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支持,有助于農村經濟整體發展,促使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有助于農村基層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的發展,有效的拉動農村就業率,提升農村居民的收入。
(三)注重信貸支持
來為居民消費提供保障要加大對農村信貸的支持,為農民消費行為作經濟保障。通過農村信貸的支持發展可以有效地減少農民消費對收入方面的依賴度,有效的改善農民由于短時間資金缺乏導致的消費行為遏制,可以有效地提升農民的消費信心,助長消費行為提升。注重對農村信貸的宣傳,提供優惠的信貸政策,調動農村信貸參與積極性,甚至可以通過示范效益來讓農民看到真正的實惠便捷。要注重農村基層金融電子化的發展,優化各方面設施設備,推動網絡支付、信用卡支付等多種便捷的方式普及,吸引商家到農村投資發展,豐富農村基層的消費配備。完善農民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提升農民對個人信用度的關注,完善征信體系,做好信貸情況的跟蹤監測管控,遏制不良信貸行為。此外,擴展多樣性的信貸服務,匹配實際的農民需求,包括助學、醫療、農業機械、房屋裝修等各方面的貸款服務,讓信貸服務更廣泛化。
(四)注重農村保險體系構建
來提供農民保障感通過農村保險體系的完善構建,讓農民對生活有更強的安全感,讓醫保、社保能夠落實到實處,讓農民敢于消費,注重基層新農合工作的落實,讓農民得到實惠與保障。甚至可以開展多種保險產品的宣傳推廣,讓農民對于個人生活有更強的保障能力。結束語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可以有效地優化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提供更強的經濟、社會、政治保障,讓農村更好地得到消費環境,提升民眾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1]孫穎,劉寧寧.城鎮化進程中城鄉居民消費差距影響因素分析[J].商業經濟研究,2015(12):47-48.
[2]陳治國,李成友,辛沖沖等.基于OPLS回歸模型的農村金融對農村居民消費支出的影響效應研究[J].經濟與管理評論,2016(02):91-97.
篇11
我國農村金融困局在于農村金融資源處于極度匱乏或遭剝奪的狀態。農村金融需求抑制和農村金融供給缺失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無法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和均衡的發展。 金融貧困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供應的稀缺與萎縮使得該地區新型農村的發展受到限制。以傳統經營方式從事傳統的低效益的農業生產勢必加大該金融貧困地區與其他較發達農業經濟地區的差距。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 中國農村金融貧困的主要原因為農村金融投資軟化、農村金融資源流失以及農村資本流動梗阻。經濟基礎薄弱抑制了農村金融的產生與發展,農村金融的萎縮與弱化又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 從金融需求來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
農村金融需求主體是農戶和農村企業,農戶和農村企業缺乏因來自不同方面的影響從而導致農村金融需求不旺。一是貧困農戶的金融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而被強制性揭止。貧困農戶是一種特殊的金融需求主體,其簡單再生產和基本生活資金均較短缺,往往從客觀上產生金融需求,但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對象,其貸款風險較大,因此常常被排斥在正規金融組織的貸款供給范圍之外,這部分金融需求往往被強制性的揭止。二是已基本解決生活溫飽問題的農戶,他們具有一定的信用能力,一般較為講求信譽,但因其力量單薄,所產生的金融需求十分有限,金融機構對他們的貸款僅僅限于小額貸款。盡管如此,因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不足,難以最大限度地滿足這部分農戶的資金需求,從而抑制了部分金融需求,限制了他們金融需求發展的欲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金融需求沖動。三是鄉村企業是立足于當地資源而由鄉村投資發展起來的,這類企業生產技術簡單,抵抗風險的能力較低,其發展能力十分有限。因市場不確定性較大,鄉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所面臨的風險也較大,因此,其產生的合理的金融需求也常常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特征決定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先天不足。中國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多產生于維持基本生存的必要,這種需求并非建立在還本付息的基礎之上。農民收入的不確定性與非固定化導致農村消費性金融的脆弱性,現代金融所產生的消費信貸常常以居民的預期收入為信用保證,而中國農村農民的預期收入則具有不確定性,削弱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基礎,造成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非正常化。農村農民的固定資產(如房產)非流動性,難以作為貸款抵押物,即使用作貸款抵押也只能是形式而已。
三、從金融供給來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
對經濟效益的追求使得金融機構紛紛奉行城市化發展戰略,實施金融投資的城市化、金融決策權力的城市化、金融業務的城市化,收縮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業務,使得農村金融供應相對萎縮,農村經濟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1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撤退與放棄。一方面,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三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紛紛向中心城市收縮,金融貧困地區支行被大幅度削減與撤并,就連與農村經濟有著密切的天然聯系的中國農業銀行也在不斷的削減其在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所設置的分支機構與營業網點。另一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都將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集中于吸收存款,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信貸投入卻越來越少,農村貸款業務日趨下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淪為金融資源的輸出地。
2 新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零投資現象。我國新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步入了空前大發展階段,機構的數量在增多,經營業務的深度與廣度在深化,對經濟的滲透力在加大,對中國金融的貢獻在增加。然而,自創建以來就與農村金融保持距離,它們既不在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設置分支機構,也不為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講,新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產生與發展加劇了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金融貧困化。
3 農業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村經濟服務對象、服務范圍、服務深度的淡化。農業發展銀行由最初的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轉變為主要辦理糧、棉、油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貸款、收購貸款和調銷貸款;辦理糧食企業的建倉貸款等。而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具體的經營活動中除了國家硬性規定的必須辦理的農業貸款項目外,其他農業貸款采取的是消極的逃避策略。 轉貼于
從這個角度分析,國家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給予的經營自主權越大,其放棄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傾向越明顯。
4 農村信用社力量單薄,難以負重。商業銀行收縮農村金融機構,采取“多存少貸”的撤出農村金融的政策后,使得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農村信用社對農村經濟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后,其職能定位為“為三農服務”,是農村金融的主要機構。事實上,由于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的放棄,農村信用社幾乎是獨立承擔國家的支農任務,對于力量單薄的農村信用社而言,無論是其對金融資源的占有與運用,還是其經營決策與管理水平,或者其員工素質等方面,都不能為農村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無論從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給來看,都導致農村金融貧困化。而路磊(1998)對中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實證分析得出結論:金融市場的發展與經濟發展有著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農村金融的貧困對農村經濟發展同樣表現為負效應。
四、 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我國農村金融困局在于農村金融資源處于極度匱乏或遭剝奪的狀態。農村金融需求抑制和農村金融供給缺失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無法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和均衡的發展。
1 農村金融貧困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 農村金融貧困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現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多年來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發展歷程表明:農村金融進入高速發展時期,與此相伴隨中國農村經濟也得到快速的發展。農村金融相對萎縮,信貸資金大幅削減時期,農村經濟增長幅度也回落,農村經濟發展速度降低甚至出現負增長。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阻礙作用體現為:
(一) 金融是經濟的延伸與必要補充,金融的產生與發展有利于促進經濟的發展。一方面金融提供了有效的資金融通渠道,為產業資本的集中與資源配置的優化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金融的市場化融資為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生產單位的經濟效益創造了壓力與動力。而金融深度發展所產生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則既可以防范價格風險,又能夠確保產業資本運行的穩定性。金融貧困使農村經濟長期以來未能借用金融的力量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 金融貧困導致中國農村經濟成本的居高不下。從一定的角度分析,金融的產生起源于人們對金融交易成本的節約,因此高效能的金融可以極大地降低農村經濟的成本,包括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成本、或尋租成本。而金融貧困導致的金融供應短缺則使得農村經濟不能分享現代金融創造的低成本效應。
(三) 金融貧困影響了農業經濟的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金融對經濟的作用較突出的表現為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資源的引導作用。金融資源的合理安排,可以優化實體經濟的資源配置,從而促進經濟的產業結構調整與產品的升級換代。金融貧困致使金融的這一對農業經濟的作用無用武之地。
2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加劇了農村經濟區域發展的不平衡
金融貧困導致中國農村區域發展不平衡性的擴大。容易獲得金融支持的地區先行,先發優勢更明顯。而金融貧困地區的后發劣勢更為突出。隨著金融向經濟滲透的深化,這種不平衡的程度更加明顯與突出。金融貧困加劇了農村市場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不平衡。金融貧困阻礙了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經濟的發展,會導致該地區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滯后,從而加劇中國農村市場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不平衡。金融貧困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供應的稀缺與萎縮使得該地區新型農村的發展受到限制。以傳統經營方式從事傳統的低效益的農業生產勢必加大該金融貧困地區與其他較發達農業經濟地區的差距。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
篇12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經濟水平也在不斷地提高,但是同時,城鄉收入差距更是在不斷擴大,而造成這一現狀的原因也是因為城鄉金融規模差異擴大。金融發展是影響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之一,收入分配不公是造成城鄉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則需要農村金融發展來調整。因此,探討農村金融發展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農村金融發展
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相比較從前來說,有了較大的改變,而在農村金融發展的同時,城市也在以同樣的時間段內以更快的速度發展,城市的起步原本就比農村的經濟基礎和其他方面優勢多,加之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比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低。因此,要想改變這一現狀,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農村普遍偏低的收入水平,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農村金融機構難以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有一部分原因是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低和有效需求的不足,再者就是農村金融成本高、收益小、風險大,對于收入水平本來就不高的農村來說很少有財力和精力去支持農村金融的狀態和發展,這也說明了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金融市場不夠完善,有待提高。
(1)農業存款。從農村金融的存款方面而言,我國農村所提供的存款結算等金融服務覆蓋面普遍高于世界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服務。農業存款金額的多少是反映一個地方經濟水平和收入高低最直接的數據顯示,目前在農村設置的銀行金融服務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等,還有一些其他的網店金融服務點,分布最多最廣泛的就是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從一些數據和總體上看,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集存款和一系列的金融服務還是比較廣泛的。
(2)農業貸款。貸款一詞對于我們來說都不陌生,目前我國農村貸款覆蓋面還是比較高的,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相比以前也有了很大的改變,對貸款的概念已經不局限與以前的舊思想,以前很多貸款的人在別人眼里就是窮人,現在反而相反,因為只有一個人的信譽度較高,有一定的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銀行才會貸款給你,對于現在向銀行提出貸款的用戶,銀行會對你個人的收入情況和償還能力給你貸款金額,綜合一些數據來看,我國農業貸款大概有百分之六十的人可以拿到貸款,而且我國農村貸款的覆蓋面高于印度等一些國家。
三、造成城鄉收入差距的原因
城鄉收入差距一直以來就作為一個公共話題。社會在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也隨著在不斷地提高,農村收入起步相比城市居民收入起步而言本來就較低,而要想改變這一現狀,一些相關的政策支持是離不開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很多地方都相繼開發新區,社會保障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像一些糧食直接補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退休金的金額增長,還有一些其他補助,這些都是政府頒發的一些政策,目的是為了增加農民售收入水平,減小城鄉收入水平。
(1)農民外出打工人口不斷增多。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外出打工補貼家用,由于在外打工的農民沒有本地戶口,學歷普遍比較低,做的工作大多都是城市人們不愿干的工作;另一方面,城市消費水平高,就算外出打工掙得工資比在家務農要高出一部分,但城市的消費水平也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做著最重的工作,拿著較低的報酬,這幾年就算是農民在外打工的待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伴隨著的是物價的不斷提高,他們工資的增長速度有限,城市的物價和消費水平的增長卻是未知的,所以,他們到城市打工工資增長的速度永遠趕不上城市居民工資的增長速度。而現在很多城市的本地人排擠外來人口,即使有什么好的工作機會和升職機會,也都會優先考慮本地人。
(2)就業機會較少。城市相對農村來說,發展速度快,經濟水平高,就業機會多,所以致使一大批的農村人到城市需求工作機會,很多大學生上大學的目的就是為了畢業之后能在城市找一份工作,然后安家立業,因為農村就業概率低,工資待遇也不高,即使是一些有能力的人也不愿意待在老家,而是選擇到有更多選擇和機會城市發展,農村相比城市來說,缺乏資金的投入、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很少有規模較大的公司企業或是工廠,對于本地人來說掙不到錢,到機會更多的城市需求發展成為了多數人的選擇。
(3)農業收入較低。農村人大多數都有自己的土地,可以根據季節的需要種植不同的農作物,最早的農村主要就是依靠這些農作物收成的好壞決定一年的收成的,延續到現在,只靠種植農作物已不能養活一家人的溫飽,造成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國農作物價格低。和其他國家相比,我國農作物價格是處于偏低位置,農村收入本來就不高,生活成本卻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高,其他一些國家為了減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村經濟水平,都把農作物的價格提得較高,以此來改善農村生活水平偏低的狀況,但是我國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約,農作物的價格一直都在處于偏低的邊緣,農作物收入的高低又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因此,農業收入低也是影響農村金融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產生的影響
農村金融發展,從內在機理方面分析而言,其屬于金融發展在農村金融領域的有效延伸。無論是從農村金融發展的深度還是廣度方面來看,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來說,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最為主要的問題還應該是農村金融服務的廣度不夠。根據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供給情況來看,其對于城鄉收入差距是具有不同影響的,其中,減困效應縮小了城鄉收入差距;門檻效應擴大了城鄉收入差距;排斥效應擴大了城鄉收入差距。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大量的農村資金涌向了城市,使得農村金融發展遭受了極大的阻礙,并進而引發了城鄉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而金融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對社會方方面面的發展都有著重要影響,金融發展的不均衡則勢必影響到城市與農村之間經濟在內的經濟發展不均衡,而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均衡問題又會進一步影響到城鄉之間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因而,我們應該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寬度和廣度,有效解決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中城鄉金融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提高農村金融體系的普惠性,從而真正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城鄉二元結構向協調一致的方向發展。同時,農村金融發展的好壞是改變農村經濟的重要因素,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扶助農村相關部門,提高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一些和農村金融相關的一些服務機構的服務范圍,幫助農村人更多的了解金融行業,了解更多的金融知識。
五、結語
為了促進農村金融發展以及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需要依照我國提出的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的總體要求,提高農村金融發展的廣度和寬度,采取遏制農村資金外流的措施,并努力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加強對非正規金融的監管工作。從而讓農村金融體系具有廣覆蓋、多層次和可持續的特性,在真正意義上推動農村金融的發展,進一步的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參考文獻:
[1] 周安鵬.中國農村金融發展對城鄉收入差距影響的實證分析[D].碩士
學位論文,2013.
[2] 焦瑾璞.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現狀及發展建議[J].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篇13
一、引言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在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關鍵時期,但長期以來形成的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一直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和健康轉型的瓶頸。我國“三農”問題之所以如此突出,是因為它關乎“強位弱勢”群體的命運。作為農村經濟的核心,農村金融肩負著為“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使命。黨的十七大更是把農村金融問題列入統籌城鄉發展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強調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和創新。盡管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已取得了重要進展,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不斷提高,農民及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但由于多種原因,當前農村金融體系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瓶頸亟待破解,以充分適應發展現代農業、解決“三農”問題和統籌城鄉發展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瓶頸制約和癥結分析
(一)農村金融主體萎縮,服務競爭乏力
由于商業金融信貸投向高贏利性與農業固有的高風險性和弱質性之間的矛盾,近幾年來,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經營戰略調整,信貸資金向城市和大中型企業集中,對基層行網點實施戰略性收縮,欠發達地區農村鄉鎮的營業網點基本撤銷,向縣城甚至市內收縮。國有商業銀行的紛紛棄農,使農村信用社成為承擔農村金融服務使命的唯一正規金融機構。而2005年農村信用社為防范風險撤并了所有的代辦站,進一步加劇了農村金融機構的“邊緣化”,一些鄉村甚至出現金融服務盲區,金融支農職能嚴重弱化。作為農村金融服務主體的農村信用社,由于自身包袱沉重,基礎薄弱,資金實力不強,經營困難,出現了“一農”服務“三農”而獨木難支的局面。同時,在單一的金融結構下,農村信用社“一社獨大”的壟斷地位十分突出,服務功能弱化,極大地制約了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這突出表現在,農村信用社在農村信貸市場處于壟斷地位,掌握著農村貸款利率的絕對定價權和客戶選擇權,缺乏外部競爭壓力,造成了對農村金融需求的“感應遲鈍”,阻礙了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形成,也導致農村金融效率低下,不利于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銀監會2007年6月28日向社會公布的《中國銀行業農村金融服務分布圖集》顯示,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現狀具有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農村金融競爭不充分的特點:我國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平均每萬人擁有銀行業機構數只有1.26個,而城市超過了2個,農村地區仍有3302個鄉鎮沒有銀行業機構營業網點,目前分布在縣城以下鄉鎮的銀行業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全國只設有一家銀行業機構網點的鄉鎮有8231個,農村金融市場基本處于壟斷經營狀態,服務動力不強,服務活力不足。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大銀行“棄鄉進城”,而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自身建設不足、發展不力。
(二)農村金融資源外流,服務資金短缺
隨著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資金需求呈多元化、多層次的剛性增長態勢,迫切需要與其相適應的金融資金支持,但受資金趨利性和農業自身弱質性的影響,現有的農村金融資金供給卻出現了與其反方向的發展趨勢:金融機構不僅不能發揮農村地區資金“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為資金的“抽水機”,大量資金抽離縣域農村市場,造成農村資金供求失衡,抑制了農村經濟的良性發展。農村資金外流的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縣級金融機構向上級行存放資金。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內部上存資金利率普遍比一年期存款利率高1―2個百分點,基層的分支機構為規避風險和回避責任,更傾向于將資金上存,缺乏放貸的動力。二是部分農村信用社以債券投資方式,將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票市場。三是部分地方性金融機構以存放同業或拆放同業形式向主城區金融機構輸出資金。四是郵政儲蓄機構無論改制前后,其從農村地區吸取的儲蓄存款,大部分按政策規定轉存中央銀行,獲取利差收入,導致農村地區資金體外循環。資料顯示,國有商業銀行每年在農村吸儲余額為2000億元至3000億元,很大部分通過上存凈流出農村,1994年到2004年我國農村存貸差額累計達到40876.52億元(尚不包括鄉鎮企業存款),2005年為農村服務的主要金融機構共從農村轉移了1.87萬億元,2005年底郵政儲蓄從農村吸收的存款余額達到8839億元,并轉存央行。2007年3月正式掛牌成立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存款規模約1.7萬億元,但目前其開辦的小額質押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余額僅有1000多億元。[1]農村現有正式金融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從農村獲取凈儲蓄的機制,農村資金的“非農化”和持續外流,嚴重惡化了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三)資金配置存在“非農偏好”,民間金融“有為而無位”
一個時期以來,我國政府在戰略布局和資源分配上強調城市過多,關注農村過少,尤其是農產品短缺問題解決以后,發展重點向城市傾斜更加明顯。據統計,2005年我國全社會固定資金投入8.8萬億元,而用于農村的僅為1.4萬億元,占全國人口70%的農民只占有16%的社會投資,2004年農業貸款占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的比重僅為5.5%,用于農業的財政支出只占財政總支出的7.5%,雖然近幾年來財政對農村投入總量在逐漸增加,但占整個財政支出的比重卻是下降的。[2]日前專家指出,我國城市占據了85%的金融資源,廣大農村地區只占15%左右,即使這15%左右的金融資源中,真正投向農業和農民身上的更是微乎其微,資金問題仍然是新農村建設中最大的制約瓶頸。以中國農業銀行為例,該行2006年大口徑涉農貸款所占比重不到50%,若按小口徑即純農口徑計算,其投向農業的貸款比例更低。這種非農偏好的國家資源分配制度嚴重削弱了農業發展的后勁,與農業的基礎地位不相稱,也與農村各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度極不相適應。從國際經驗來看,歐盟用于農業的農業基金已達歐共體財政總預算的60-70%,而我國目前財政支出中用于農業的比重非常低,不及歐盟的1/4,以農村人口所占比例計算則更低。[3]當前受宏觀調控政策趨緊、貨幣信貸緊縮等因素的影響,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更難以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貸款,相比之下,民間融資以其手續簡便易行、機制靈活快捷、利率區間彈性較大等優勢,近年來發展日趨活躍,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中小企業和“三農”經濟獲得資金的重要渠道,對正規金融供給不足的“補缺效應”正日益顯現,很大程度上填補了農村金融萎縮所帶來的市場空白,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了不容忽視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民間金融沒有取得合法地位,被視為“草根金融”,“有為而無位”,一直潛行在非明非暗之間,博弈于合理性與非法性之中,常常被比作是“涌動于灰色地帶的金融潛流”。從另外一個視角看,非正規金融本身是一種非制度化和非組織化的體系,適應于農村經濟散、市場主體小的特點,但由于民間金融完全游離于政府監管視野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應的規范,也很容易誘發成為高利貸、非法集資,并危及金融穩定。
(四)信貸管理機制不暢,資金供需矛盾尖銳
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到2020年,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增資金需求總量為5萬億元左右,[4]在未來15年內,全國平均每位農民需要投資約為1700元至4900元,如果按8億農民計算,新農村建設的資金缺口將在13600―39200億元之間。[5]按照過去農村投入資金中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的經驗比例,即使考慮到公共財政加大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情況和投融資體系的變化,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渠道仍是解決新農村建設資金問題的主渠道。而目前在農村資金投入方面面臨的突出矛盾是,農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財政有意愿但財力不足,銀行有資金但手段不足,且形成市場與政府干預雙重失靈的局面,導致農村面臨嚴重的“資金饑渴癥”。
1.責、權、利不對稱。當前,金融機構普遍實行貸款回收個人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基層行(社)沒有貸款審批權卻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旦發生貸款償還違約,信貸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可能會被處分、罰款、內部下崗。而對貸款放得好收得回的信貸人員獎勵則相對不足,信貸員放貸積極性不高。因此,面對貸款風險最簡單和最直接的反映即是“慎貸”。
2.農貸利率定價偏高。20世紀90年代我國率先在農村地區實行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試點,主要做法是擴大農村信用社存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以期緩解由于農戶組織化程度低、交易成本高所導致的金融機構不作為問題。但由于享受利率市場化改革“甜頭”的試點機構范圍過窄,并缺乏相關政策措施的跟進,受資金趨利本性驅使,客觀上導致其他金融機構被擠出,并導致大量農村資金被吸納外流。反觀利率市場化的農村信用社,由于高利率覆蓋了現實風險損失并可化解部分歷史陳賬,刺激了農信社的放貸積極性。[6]目前農村信用社在執行貸款利率政策上,沒有考慮借款人信譽、不同類貸款風險程度等實行差別利率,而是簡單地套用政策規定,普遍上浮20-100%不等,有的還“一浮到頂”,不少地區農信社半年期和1年期貸款月利率分別達到10.695‰和11.73‰,與農業生產收益率較低的現實相比,農民難以承受,這在客觀上造成了農民不但沒有享受到國家投入大量成本進行改革的成果,反而增加了農民利息負擔的結果,造成“最弱勢的群體承受了最高的利率”,貸款利率過高已成為農民對金融服務滿意度最低的一項。
3.農戶貸款額度、期限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不協調。現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及聯保貸款是針對傳統農業設計的,額度小、期限短、支持范圍窄,貸款主要以短期非跨年度性貸款為主,且規定當年貸款當年回籠,現行小額農貸推廣模式與現實的不匹配束縛了小額農貸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據調查,當前農戶貸款需求已從過去單純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等簡單的農業生產,逐步向具有規模化、專業化的家庭作坊和農村中小企業方向轉變,貸款額已由過去幾百元至幾千元為主,逐步向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需求轉變,5千到1萬元的小額農貸授信額度遠遠不夠。在貸款使用的時間上已打破了過去“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常規,向反季節、長周期發展,甚至出現了四季有貸有還的需求形勢,而目前農金部門仍采用傳統的農業貸款發放辦法,不論貸款種類、用途均實行1年內的貸款期限,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經濟的發展規律。
4.貸款抵押物缺失。據調查,當前農民、農村企業貸款難除了風險和信用影響外,還有一個主要因素是除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外,其余貸款均需要貸款戶向金融機構提供土地、房產、不動產抵押,而農村中可用于抵押的房屋大多沒有辦理房產證,不符合抵押條件,農村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規定不得抵押,不能流轉。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很難通過抵押獲得金融機構貸款。農村企業問卷調查和農戶問卷調查均顯示,認為貸款難的主要因素是“找不到擔保人”和“沒有合適的抵押物”的占62%。
5.擔保體系不健全。農村地區和縣域一般無信用擔保機構,已設立的市級及以上擔保機構為防范風險,普遍設定較高的擔保條件,一般未對涉農貸款提供擔保,農業和小規模的農礦產品加工企業,往往被拒之擔保大門之外,遠遠不能滿足農村中小企業的正常融資擔保需要。
6.聯保貸款風險防范與農戶“聯富不聯窮”之間存在矛盾。為了防控風險,農信社在發放聯保貸款時,推動農戶間實行強弱聯合,而在實際執行中農戶普遍存在聯強不聯弱的心理,導致經濟條件較差但實際上最需要資金支持的貧困農戶被排除在聯保貸款支持的范圍外,一定程度上使得弱勢農戶群體通過聯保獲取貸款難的問題凸顯。
(五)農村保障機制缺失,涉農產業防災避險能力低下
在我國,農業是弱質產業,其潛在的風險不言而喻,如不可抵御的冰雹、大風、低溫等自然災害,大面積病蟲災害和市場風險等。由于未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和缺少國家財政政策扶持等多種原因,農業保險風險大,經營成本和賠付率高,回報率低,農業保險業務呈現持續虧損狀況,保險公司在商業化經營中追求經濟效益,使得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農業保險險種少、保額低、業務覆蓋范圍狹窄,涉農產業防災避險能力十分低下,保險對農村經濟的風險補償作用幾乎喪失殆盡。從1985-2004年近20年間,我國農業保險呈逐年萎縮的態勢,18年呈現虧損。從1994年起,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逐年下降,2004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3.96億元,與歷史最高的1992年相比,下降了約55%。[7]我國目前的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為農業生產總值的0.04%,占總保費收入的0.6%,尚不足全國財險保費收入的1%,農業保險的險種不足30個。農業保險已經不能滿足農村和廣大農民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同時,我國的農產品期貨交易目前有12個品種,分布在3家期貨交易所,但較活躍的只有7個品種,未能發揮農產品期貨市場套期保值等經濟功能。[8]
(六)農村金融創新滯后,金融服務手段缺失
近年來,隨著農村工商業的發展和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趨向多樣化。但多數農村金融機構仍沿用傳統金融服務手段,金融服務功能弱化。
1.金融服務品種和融資渠道單一。隨著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農業產業化、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需要金融部門在信貸、結算、委托、投資理財、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和引導支持,但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實際上是單一的銀行信用,保險、證券、基金、信托等機構在農村地區基本屬于空白,鄉鎮農村金融產品匱乏,服務功能明顯欠缺,難以適應新農村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農村融資渠道單一,農村企業很少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來籌措資金。
2.信貸產品缺乏創新。農村貸款品種上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和少量的聯保貸款外,其余就是擔保抵押貸款,而農村擔保抵押物稀缺,農民住房、看病、就學等消費性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信貸消費正形成城鄉二元體制。
3.支付結算系統落后。農村信用社與其他商業銀行相比,沒有全國統一的總社,不同區域機構在機制、業務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支付結算系統各自獨立,大部分只具有同城結算功能,不具備跨市、縣,特別是跨省等異地結算功能,結算渠道不暢通,結算工具種類少,支付功能不全,不但使農村農產品外銷、資金結算遇到障礙,也使其在銀行業中競爭力不強,根本不能適應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農信社目前發行的銀行卡主要是借記卡,缺乏授信和透支功能,無法滿足客戶隨時使用正常授信額度等需要,專為外出務工農民設計推出的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因手續費偏高而制約了其推廣使用。
(七)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優,與金融本身安全性要求相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吸引資金流入和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有賴于一個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這也是金融本身安全性的基本要求。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有利于資金“洼地效應”的形成和催生更多的金融創新工具;反之,將阻礙資金的流入,束縛金融創新空間。毋庸諱言,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和金融機構本身安全性要求存在許多矛盾和沖突,主要表現在。
1.法制環境欠佳造成金融維權難。當前法律設計存在缺陷,現行《破產法》在清算程序上把銀行排在最后,且未明確金融機構對欠債不還債務人享有無條件的破產權。《刑法》對有意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騙貸的企業刑事責任無明確規定。《物權法》中涉農貸款抵押物范疇過于狹窄,最高法院關于只要證明抵押住房是自住用的生活必需品,銀行不得對其處置拍賣的司法解釋等等都不利于金融機構維護正當權益。
2.農村信用意識淡薄造成信用風險。近年來,相當多的供銷、糧食和鄉鎮企業轉制和改革,拖欠、逃廢或變相逃廢、懸空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債務,扶貧貸款被擠占、挪用和“視貸款為救濟”的情況相當普遍,導致大量銀行呆壞賬產生。不良的履約制度嚴重影響了信貸資金安全,也限制了銀信部門對部分農村地區和企業的信貸投入。特別是當前農村尚未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銀信部門在通過借款人信用對貸款風險作出合理評估還有很多困難,使得農村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服務不得不慎重,發放大額貸款要求有足夠的擔保抵押等。這樣不但進一步增加了服務成本,降低了服務效率,而且有效的信貸需求也難以滿足。
3.行政干預和司法不公導致“法律白條”。我國是一個行政主導的國家,司法與行政難分離,在某種程度上司法要受行政制約,司法活動中不恰當的行政干預現象依然存在。有些司法部門執行不嚴、不力、不公,執行費用高、執行周期長、辦案結案率低助長了某些企業和個人的逃廢債行為,造成農村金融債權難、結案難、執行難,使金融部門維權陷入“不打官司難維權,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兩難窘境,嚴重挫傷了金融支農積極性。調查表明,我國直接或間接行政干預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占不良資產總額的80%左右,而農村地區則是地方保護主義的重災區。[9]
4.中介機構缺乏社會公信力。目前,法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機構往往是相關行政部門的掛靠單位,在國家權利部門化、部門權利利益化、部門利益個人化的驅使下,其逐利性明顯,信息披露不規范,自律機制薄弱,行為監管失控。諸如有的會計“尺子”有彈性,虛構“資不抵債”,方便企業廢債;有的審計“審美”、評級“評績”,方便企業騙貸;有的評估隨意伸縮,誤導銀行放貸等現象時有發生。這些中介機構不僅沒有為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助力,反使銀行變得更加謹慎。中介服務體系的現狀以及有關機構的專業化服務和誠信水平還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
三、破解農村金融瓶頸制約的路徑選擇和政策建議
(一)以競爭為導向,重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不可否認,我國在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城鄉改革分割現象,造成城鄉二元金融體系。有些地方,農村金融改革與城市相比至少滯后20年。[10]城鄉金融改革的不同步,執行不同的標準,人為地割斷了城鄉金融體系之間的統一,這顯然與我國當前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相悖。這種改革的分割惡化了金融發展的城鄉差距,并且消弱了城市金融對農村金融的帶動作用。因此,我國金融改革必須兼顧農村經濟發展的利益,建立一個由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多元化金融機構組成的,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相互補充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厘清各類金融機構的重點支持領域,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的金融服務。
1.強化金融業支農的社會責任。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金融體系是社會公共資源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社會性要求把公平正義延伸到金融領域,體現金融公平正義、機會平等均等,為一切有勞動能力、創業能力、發展能力的勞動者提供金融服務,使他們擁有平等的社會發展機會。為此,金融既要為社會發展“錦上添花”,支持經濟效益好的領域,也要大力解決社會瓶頸和政府的難點熱點問題,尤其是支持“三農”、縣域經濟等融資瓶頸領域的發展。如美國有9000多家商業銀行,其中有8000多家都與農業有關系。[11]這說明美國金融機構也有一種支持社會、支持三農的社會責任。同時,很多國家對非涉農的銀行都有最低的涉農貸款要求,規定銀行在信貸業務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涉農貸款,否則就要會到處罰,這個措施很管用。從這個視角看,構建弱勢金融體系,既是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金融業支持社會和諧發展的社會責任。
2.大力發展和培育適應“三農”特點的各類新型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全國范圍內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政策,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境內外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在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農業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揮它們經營方式活、管理層次少、運行成本低、運營效率高等特點,立足農村,實行商業化運作,業務定位為農戶和農業生產服務,以切實提高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程度和運行效率,有效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允許村鎮銀行到城市設立營業部籌資并限定到農村發放貸款,提防并減少其對農村資金的“虹吸效應”。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私有資本、外資和國際組織參股,設立能夠滿足農村民營經濟需要的民營銀行,服務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的發展需要,在發放自營性貸款的同時,可以承接其他金融機構的轉貸和委托業務。
3.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從目前情況看,農信社改革模式仍過于單一,壟斷經營局面沒有改變,絕大多數農信社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實質性變化不顯著,“內部人控制”問題仍然存在。為此,應注重商業金融與合作金融并重和多元化,允許成立跨行政區劃的信用社/商業或合作銀行,一個基層農信社可以跨幾個鄉經營,也可以讓聯社/商業或合作銀行跨幾個縣經營;允許盈利的信用社保留在聯社之外,或自主選擇加入哪個聯社;允許一個縣有兩個縣聯社,允許有的縣聯社/商業或合作銀行不加入省聯社,等等。同時,應有效協調對農信社監管的問題。堅持市場主導,穩妥推進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及其管理體制改革,充分尊重農村信用社股東和法人的自主選擇權,防止通過行政手段推動農村信用社兼并重組,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市)法人地位的長期穩定,使農村信用社真正成為服務于“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
4.拓寬政策性銀行支農功能。鑒于“三農”的弱勢特征和商業金融的趨利性,商業金融不可能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現階段必須使政策性金融發揮主導作用,這也是作為彌補市場“失靈”或“缺失”的一種必要手段。但當前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都出現了商業化趨勢,這應引起我們的反思。為此,應逐步將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重心由目前的農產品流通領域轉向農業生產領域,從主要提供短期資金轉向主要提供中長期農業開發資金,重點支持周期長、收益低、不適合商業運作條件的農村公益事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綜合開發、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現代化和扶貧等貸款業務。并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主動參與農村金融服務的意愿和努力,發揮政策性資金的引導作用。同時,針對政策性金融介于財政和金融兩者之間的特殊性,應建立起科學的績效衡量指標體系以及風險防范體系。政策性金融存在的理論依據是市場“失靈”,需要通過財政補貼來支持一些項目和地區的發展。但補貼容易導致政策性金融對財政資金的過度依賴,并將虧損歸咎于“政策性業務”,導致另一種道德風險的出現。因此,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衡量指標來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5.農業銀行要厘清地區差異化的支農思路。我國農業銀行目前的城市化導向和業務轉移不應成為其忽視農村市場的借口,但應完全按照市場化、商業化方式運作,發揮其支持農業的傳統優勢,主要服務縣域,增加農業貸款比重,自主地對農村有市場、有效益的高端客戶進行資金支持,重點支持商業化程度高、資金需求量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深加工項目、農村村鎮化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資源開發和旅游開發項目以及縣域以上工商企業,還可以對農信社、農合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作批發貸款業務,間接地為農戶貸款,并可以對非金融組織(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批發貸款業務。
6.加快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的步伐。按照商業化原則,引導郵政儲蓄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以辦理大額協議存款的方式將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使用,用于支農信貸投放。充分利用郵政儲蓄銀行點多面廣的網絡優勢,建立符合“三農”需求特點的零售業務經營體系,發揮其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支付服務功能,積極擴大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小額信用貸款等涉農信貸業務。通過以上措施,從而在農村金融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打破農村信用社單一壟斷的市場格局,從機制上解決農村金融信貸交易權壟斷、貨幣政策承載主體單一的問題,有效解決當前金融服務在農村地區的嚴重缺失。
(二)以利益為導向,再造農村資金供給和回流機制
當前,我國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階段,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特征明顯,農民是弱勢群體,農業是弱質產業,自身高投入、低產出的特征決定了其資金運營成本高、風險高,效益低的特點。農村信貸的比較收益長期低于城市信貸,必然產生“擠出效應”,利益驅動使銀行“貸農不如貸工,貸小不如貸大”,并促使機構網點向收益高的地區轉移。突破資金瓶頸、切實解決“三農”的融資難題,是新農村建設中必須重視的核心問題。要引導資金回流,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解決資金的收益問題。為此,有關部門應抓緊立法,并發揮政府的行政作用,制定包括財政、稅收、貨幣政策在內的一攬子經濟政策和監管政策,采取激勵有效、風險可控、協調配套的扶持措施,以解決無法由市場解決的“公平”問題和“非農偏好”,引導資金回流農村。
1.盡快制定農村金融的相關法律和有關實施辦法。建議抓緊制定《農村政策金融法》、《農業保險法》、《農村合作金融法》、《農業信貸法》等專門法律,為農村金融體系運行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應針對不同機構的特點設定不同的存貸比例和直接支農貸款比例的下限,并將農村地區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當地的政策作為一項長期性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且盡快出臺其實施辦法,監管部門應將其納入對金融機構監督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加大對“三農”業務的考核力度,以建立農村資金強制回流機制。可采用商業銀行直接投入或繳存資金給農村金融機構增加其資金實力兩種方式。
2.發揮政府的行政作用,建立支農聯系制度。政府應利用其特殊的職能作用,召集相關部門、單位建立支農聯系制度,及時通報各方面有關政策、支農信息、農村經濟狀況、難點問題等,共同研討,使各部門的支農政策和措施相協調,使金融服務與各項支農政策相對接,使支農資金使用效率更高,做到有重點、有目標、有實效地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3.建立財政資金配套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手段。財政部門應將現有的財政支農資金劃一部分作為貸款貼息資金、擔保基金、支農風險基金,通過對農戶貸款進行貼息等來加以扶持,撬動商業金融對“三農”信貸介入。對因信貸支農需要而必須保留的虧損金融網點給以財政支持政策,對政策性原因造成的農村金融機構呆壞賬,可由中央和地方財政聯手打包處置或組建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和處置。由政府出資設立專項風險補償基金,幫助農村金融機構沖銷壞賬或彌補虧損。
4.給予稅收減免和優惠。稅務部門應對所有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實行免征營業稅、減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對其經營性收入、貸款損失核銷、抵貸物資處置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扶持其改善經營,提高效益,增強其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和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融資能力,引導金融機構到農村地區經營。
5.實行區別對待的貨幣政策。在當前落實從緊貨幣政策的過程中,中央銀行應按照“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給予涉農貸款機構再貸款、再貼現、金融市場資金拆借等資格優先、利率優惠等貨幣政策,對“三農”信貸投入大的農村金融機構應實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和差別利率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優化信貸結構,適當控制非農貸款,促進商業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首先,中央銀行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支農再貸款額度調劑力度,將支農再貸款集中用于春耕生產不足的地區,并進一步完善支農再貸款的投向監督和使用效果考核,切實發揮其杠桿作用,引導農村信用社擴大支農信貸投放,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支農再貸款的期限、額度和發放時機。其次,中央銀行要強化存款準備金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對涉農貸款比例較高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繼續執行比一般商業銀行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對已辦理特種存款,同時涉農貸款比例較高、支持春耕資金不足的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其增加支農信貸投放的合理資金需求,提前支取特種存款,并按其實際持有期限對應的特種存款利率標準計付利息,以增加春耕旺季信貸資金來源。再次,央行要充分發揮再貼現工具的結構調整作用,對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企業簽發、持有的票據和農副產品收購、儲運、加工、銷售環節的票據,各金融機構應優先予以貼現,人民銀行要優先辦理再貼現,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和涉農行業、企業的資金投入。最后,對涉農貸款投放比例較高的農村信用社,支持其優先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擴大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6.實行分類監管政策。銀監部門對農村金融機構在統一監管標桿下實行分類監管,以提高監管有效性,如在資本充足率監管、風險監控指標確定等方面都應考慮農村金融的實際,實行較低的監管標準,而不應與其他商業銀行采取同一標準,并在監管費收取政策上也應將農村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相區別。從而形成資金支農的政策合力,以利益驅動為導向,引導金融資金向縣域經濟傾斜,提升農村經濟的造血功能,支持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三)以疏通為導向,規范引導民間金融和小額信貸組織健康發展
從某種意義上說,農村民間融資發展是農村金融抑制下的誘致性變遷,建立在社會關系基礎上的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其實是一項有效的制度安排,存在其內在合理性和必然性,更重要的是其對于農村經濟來說是內生性的,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當正規金融體系發展到相當程度、金融抑制被充分解除之后,非正規金融活動才會縮小到無足輕重的程度。因此,有必要放松對民間金融的政策限制和金融管制,允許有組織的民間借貸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開展融資服務。國內外經驗表明,民間貸款組織是推動民間融資公開化的制度性安排。實踐亦證明,在農村地區存在民間融資滋生土壤的情況下,對處于灰色地帶的民間融資一味地禁止、打壓不會產生很好的效果。對民間融資應從立法正名、政府定位、規范管理、監測監督、市場競爭等方面采取一攬子制度安排,逐步使農村民間融資成為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村資金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當前要盡快制定《民間金融法》或《民間貸款組織法》,從法律的角度予以正名,給其以合法地位,加強民間借貸的法律規范和保護,改善農村金融領域中二元結構的緊張與對立,讓民間金融“浮出水面”。并把非正式金融、正式金融和準正式金融并列看作金融市場、金融秩序和金融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培育民間金融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另外,在市場化導向下,大銀行撤出農村是必然的,關鍵是大銀行撤走后要有新機構進來,其途徑就是放開小額信貸業務和小額信貸機構。[12]在這方面,孟加拉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小額信貸可以由專門的小額信貸組織來做,也可以由大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經營。但相比之下,由前者經營更合適。中國地域遼闊,各地情況不同,但“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小額信貸組織完全可以在各地生存發展,并成為資金回流農村的一個載體。例如,可以由大銀行對小額信貸組織發放貸款,然后再由后者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就是說,大銀行可以充當貸款批發商,小額信貸組織則充當貸款的零售商。但從目前的情況看,發展小額信貸組織困難還比較多,關鍵在于一些問題沒有很好解決。一是政策問題,目前我國規定成立村鎮銀行必須有大銀行參股20%,對于純民間的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機構,還限制得較死。建議對于小額信貸組織應當引導而不應主導其發展,應當給民間的小額信貸組織松綁。二是對風險的認識問題。我國管理層對發展小額信貸組織存在一種擔憂,即擔心其會演變成基金會,從而重蹈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覆轍。但只要是真正的私人民間性質的金融組織,就不會重走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老路。三是利率問題,在利率市場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小額信貸組織從大銀行批發借款然后再對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必然會使農戶借到的貸款利率上升,加之農戶貸款風險較大,其利率也必然相對較高,使本來就不富裕的農民增加利息負擔。這就需要政府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例如可以通過減免金融組織的營業稅、所得稅,或者對農戶貸款進行貼息等來加以扶持,在對小額信貸組織的監管上應當同一般商業銀行有所區別等。同時,國家應針對小額貸款發展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小額信貸機構以合法地位,尤其是應盡快廢除原有不合理的“只貸不存”規定,逐步放寬對小額貸款機構的種種不合適限制,配套相關政策措施,最終允許它們吸收存款,以擴大其資金來源。
(四)以創新為導向,改革完善現行農村信貸管理體制
1.制定合理的信貸激勵約束機制。在建立和完善農業信貸風險控制制度的基礎上,適當下放基層行社信貸審批權限,減少審批環節,簡化信貸手續,加大涉農信貸支持范疇,建立科學、合理,符合新農村建設要求的授權授信機制。改進信貸責任追究制度,將信貸員的權、責、利緊密掛鉤,對信貸風險按“市場風險與責任風險”區別對待,建立有效管理下的信貸免責機制,激發信貸員培植和挖掘新的涉農客戶資源。
2.建立科學的以溢價覆蓋貸款風險的貸款利率定價機制,輔以政府必要的政策扶持。農業產業具有經營風險大、周期長、盈利水平低、生產分散等特點,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資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較高,實施嚴格的利率管制特別不利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是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建設的桎梏。要抓緊研究降低農村金融抑制程度的措施,通過溢價覆蓋貸款風險,吸引資金流向或留在農村,增強農村金融機構財務可持續性,配合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整體推進。農村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貸款定價機制,正確運用利率覆蓋貸款風險,利用利率杠桿增強其發放“三農”貸款的內在動力。實行貸款利率定價分級授權制度,法人機構應對分支機構貸款權限和利率浮動范圍一并授權。分支機構應在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根據貸款利率授權,綜合考慮借款人信用等級、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資金及管理成本、風險水平、資本回報要求以及當地市場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動區間內進行轉授權或自主確定貸款利率。農村信用社要靈活運用貸款利率浮動政策、按照市場化定價原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提高對“三農”貸款的積極性。但以溢價覆蓋貸款風險必然會使農戶借到的貸款利率相對較高,使本來就不富裕的農民增加利息負擔,如上所述,政府為此應當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例如可以通過減免金融組織的營業稅、所得稅,或者對農戶貸款進行貼息等來加以扶持。
3.提高小額農貸額度。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償債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狀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村小額貸款額度。原則上,對農村小額信用貸款額度,發達地區可提高到10萬-30萬元,欠發達地區可提高到1萬-5萬元,其他地區在此范圍內視情況而定;聯保貸款額度視借款人實際風險狀況,可在信用貸款額度基礎上適度提高。對個別生產規模大、經營效益佳、信用記錄好、資金需求量大的農戶和農村小企業,在報經上級管理部門備案后可再適當調高貸款額度。
4.合理確定小額貸款期限。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農民銷售農副產品的時間和綜合還款能力等,靈活確定小額貸款期限。禁止人為縮短貸款期限,堅決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貸”和不科學的貸款不跨年的傳統做法。允許傳統農業生產的小額貸款跨年度使用,要充分考慮借款人的實際需要和災害等帶來的客觀影響,個別貸款期限可視情況延長。對用于溫室種養、林果種植、茶園改造、特種水產(畜)養殖等生產經營周期較長或災害修復期較長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年。消費貸款的期限可根據消費種類、借款人綜合還款能力、貸款風險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確因自然災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導致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推動“公司+農戶”的生產銷售模式,從根本上解決農戶在收獲季節不得不被迫接受低價格的農副產品收購行為。
5.創新貸款抵押擔保方式。涉農金融機構應積極探索動產抵押、權利質押等有效擔保方式,進一步發掘符合農戶和農村經濟特點的抵押物。對抵押擔保物不足,但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企業,可審慎發放信用貸款或幾家小企業相互聯保發放聯保貸款。當前,應擴大涉農貸款抵押物范疇,允許耕地、林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根據我國農村實情,借鑒國際經驗,嘗試將集體土地使用權、動產抵押等概念引入法律和信貸實踐中,對于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住宅,建議采取發證確權等有效方式,促使農民手中的資源能夠轉發為金融部門認可的、可流轉的信用手段,積極探索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采用房產、土地承包權、宅基地、林權質押、無形資產、應收賬款、在建工程、訂單、倉單質押等多種抵押形式。
6.創新信貸品種。探索以工哺農和以城帶鄉的新型信貸模式,鼓勵引進國外農村金融中的專門為農業設計的金融品種,以滿足農村金融的需要。嘗試改變以抵押擔保為前提的信貸管理方式,大力推行收入為第一還款來源的信貸模式;在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的同時,借鑒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模式,大力推廣農戶聯保協議貸款,提高小額農貸覆蓋面;積極開展農村住房、醫療、教育、耐用消費品等消費信貸,開辦大額農業貸款、農業生產合作社貸款、林業長期貸款、果木業長期貸款、農業科技貸款、勞務貸款,農民工回鄉創業貸款、農村自然災害應急貸款等,打通資金供給與需求的連接渠道,真正將農村經濟主體的信貸愿望轉變為現實的信貸需求,將滯留于金融機構的閑置資金轉變為現實的信貸投放。
7.加強宣傳和政策引導。針對農戶不愿強弱聯合的心態,政府應當加大對農戶的社會主義道德觀的培育,特別是應當發揮黨員、干部的帶頭、模范作用,不斷增強農戶的社會責任感,通過建立良好的鄉規、民約引導培育農戶的公德意識,形成“富幫貧”的良好社會風尚。
(五)以補償為導向,建立并完善農村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和農村金融保障體系
1.完善擔保體系。盡快成立由政府出資或由政府支持的縣域信用擔保中心,發揮集政策性擔保與商業性擔保于一身、融中小企業擔保與農業擔保于一體的綜合擔保職能作用,以有效解決“三農”經濟融資擔保難問題,降低信貸支農風險。當前,應由國家出資設立農村開發信貸擔保公司,對區域內新農村建設項目開發、農田水利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大型農村建設項目等提供擔保服務,或建立農戶和農村小型企業融資擔保基金,歸集社區資金、農村個體私營企業資金、農戶資金,彌補農戶聯保的不足。
2.完善農村保險服務體系。保險業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機制、市場化的社會互助機制和市場化的管理機制,在本質上是與社會主義市場運行機制相一致的。當前,有必要拓寬農業風險的分擔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農業保險投保模式,完善農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攤機制,以突破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支持,將農業保險作為支農方式的創新,納入農業支持保護體系。要積極借鑒國際農業保險制度設計管理技術,從財政補貼、定價原則、風險補償和轉移等多方面,加大我國現代農業保險要素市場的支持,提高可持續發展的傳承能力。當前,保監部門和銀監部門應溝通協調,探索生豬保險與農村小額信貸相結合的新模式,幫助養殖戶解決養豬貸款難問題。目前值得探討和嘗試的農業保險模式有:一是在經營農業保險基礎較好的地區,盡快組建不以營利為目標的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二是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由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三是設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四是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五是繼續引進像法國安盟保險那樣經營農業險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等等。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有效方式。
3.盡快建立支農貸款保險機制,開發農業貸款補償保險品種。針對農業生產的不穩定性、風險較大的特點,為解決農業貸款風險大的問題,應當盡快建立適當的農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組建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機構,為銀行防范信貸風險設置一條保障線,增加銀行持續增加農業信貸投入的積極性。保險公司應創新險種,或由農戶、農村企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協商具體保險條款,在農民、農村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的同時,向保險公司投保,解除金融機構貸款的后顧之憂,既拓寬了保險業務,又可滿足農民的資金需求,實現三方共贏。這亦可在某種程度上緩解我國金融結構最大的問題――期限不匹配問題,就是主要依靠銀行的短期資金來支持長期的投資。
4.發展農產品期貨。建議在規范發展原有農產品交易品種的基礎上,擴大農產品期貨品種,盡快取消部分行業資金的準入限制和投資者準入限制,引導相關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市場風險。同時,建議國家在農村經濟信息應用系統建設中,擴大期貨市場信息的傳播,積極引導農民獲取農產品現貨與期貨兩個市場的信息,形成現、期貨一體化的信息服務體系。
5.完善相應配套體系建設。如農村財產制度安排的相關法律保障問題,農村資金互助會管理與2007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接軌問題,人民銀行對新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賬戶開戶、資金清算、發行庫存取款、信貸登記咨詢、征信管理等系統接入管理問題等。
(六)以需求為導向,重塑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當前,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需要,進行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創新是逐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和金融機構自身效益的必要途徑。
1.擴大服務領域。要基于解決農村信貸融資需求的視角,把資本市場、農產品期貨市場、農業保險市場、農業信貸市場、農業資產評估市場、產權交易等相關市場有機地連接起來,發展農村的投資基金和信托業、金融租賃業等,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鏈條,有效解決政策性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以及農村政策性小額信貸目標客戶達到率低的問題,切實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
2.完善結算體系。要加快改進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完善結算工具,為農村信用社加入人民銀行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和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積極創造條件, 推進資金清算系統建設,盡快解決農村信用社資金匯劃難、異地存取款難等問題。嘗試將農信社銀行卡功能升級,與農戶授信有機結合起來,逐步把借記卡升級為貸記卡,實現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有關部門要對農民工特色銀行卡實施優惠政策,降低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手續費標準,引導農民工多用卡。要積極探索發展符合農民使用特點和習慣的電子銀行業務,為“三農”發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3.健全農村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我國的農業經濟要盡快擺脫傳統模式的束縛,朝著“高資金積累-高投入-高產出”的現代農業模式發展,如果僅僅依靠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的自身資金積累、國家財政支持及金融機構信貸投入的話,根本無法解決目前新農村建設對資金需求的多樣化與農村融資渠道單一的矛盾,必須建立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持,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融投資體制。加快培育和借助于農業資本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創新多種金融衍生產品來籌集新農村建設資金,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當前應制定一些傾斜性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為企業債券、股票的發行和基金的運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充分發揮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證券市場為涉農公司融通資金的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持久發展的動力。
(七)以誠信為導向,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1.完善相關立法制度。要通過立法,確立金融生態建設的法律地位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地位,努力建設“誠信政府”。建議盡快出臺《征信法》、《強制執行法》、《中小金融機構破產法》等法律法規,抓緊修訂《破產法》、《刑法》、《民法》和《擔保法》等法律,切實貫徹落實《物權法》,改進上述法律關于破產清算、貸款欺詐和擔保抵押物等的規定,完善會計準則,建立企業財務預算硬約束,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利與義務,化解長期困擾中國銀行界的一個巨大風險――銀行能從那些向其舉債的經營不善企業收回貸款,為金融改革和維護金融債權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和法律支持。
2.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盡快建立包括覆蓋所有農戶和農村企業的征信體系和信貸登記系統,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準確記錄和保存各類客戶的經濟狀況、收入來源、違約責任、信貸記錄等重要數據,通過準確識別貸款人身份,改善農村信用缺失和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幫助農村金融機構準確判斷信貸風險,提高信貸資金投放效率,為農村企業和農戶貸款業務提供信用支持,緩解農村企業和農戶貸款難問題。建立定性和定量指標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體系,進行實時監測、科學評價,金融業要配合社會相關部門加強農村地區誠信教育和金融知識、金融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以增強群眾的金融意識,大力宣講孟加拉尤努斯模式“窮人的信用”的經濟意義和社會價值,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開展“文明信用工程”建設,加大對金融生態環境好的地區和守信者的授權授信。
3.優化農村金融司法環境。司法部門要降低金融債權案件的訴訟費用,加強對金融案件的審判執行力度,提高金融糾紛案件的審結和執結率,保證金融債權得到公平清償,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和逃廢債行為。可組建獨立于地方的專業司法機構,專門負責勝訴貸款的執行難問題,排除有關方面不恰當的干預,有效維護金融債權,為改善區域金融生態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4.規范中介機構運作。要按市場原則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準入和退出法規,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使其與有關行政部門徹底脫鉤,防止因部門利益而產生中介壟斷。大力培育一批民間中介機構,通過相互競爭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水平。加快市場化運作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努力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和誠信水平,規范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金融部門信貸支農的信心。
參考文獻:
[1]吳.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力度加大 形成合力[N].金融時報,2008-01-05.
[2] 曾建中.略論當前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主要構想[DB/OL].中國經濟網,2006-07-31.
[3]王健君.金融支農新思維[J].望,2007,(39).
[4]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關于二00七年十一月份湖南省市場利率監測情況的通報(長銀貨[2007]45號).
[5] 林鐵鋼.深化改革 完善體系 形成有效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金融合力[J].中國金融,2006,(11).
[6]周清玉.實施農業銀行業務經營戰略轉型 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J].中國金融,2006,(11).
[7]王進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金融缺失與破解[J].中國金融,2006,(12).
[8] 趙德旺.新農村建設中的金融需求與供給[N].金融時報,2007-08-09.
[9]郭左踐.中國農業保險發展面臨的問題及政策建議[J].中國金融,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