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經濟責任審計信息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隨著ERP系統在國家電網公司各個單位的推廣應用,規范了業務管理流程,推動了企業內部流程控制的自動化和信息儲存電子化,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新的挑戰。在制度的約束下,大量審計工作在平臺上運行,起到信息共享,規范審計流程,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提高審計現代化水平的作用。審計作業工具通過對多種財務數據的采集,實現對財務數據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達到快速鎖定審計方向、把握審計重點并形成完整審計項目資料(記錄底稿、審計報告)的作用。本文試圖對ERP業務審計系統和一體化審計綜合管理系統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加以論述,其中涉及的案例和部門均出現于筆者所在的企業內部。
1 信息化手段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在內部審計工作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是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其特點決定了審計人員需要對大量的財務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計算,并且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要通過大量的查賬業務確認經濟負責人在經營管理中是否存在違紀違規等異常情況,而借助信息技術手段能夠使繁瑣、枯燥的審計業務變得相對輕松、方便和快捷。
1.1 ERP業務審計系統的應用
通過ERP業務審計系統輔助審計人員完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電子財務數據、業務數據的采集轉換,運用豐富的各類審計工具完成審計抽樣和數據分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1.1.1 審前調查發現審計疑點
通過運用ERP業務審計系統,審計人員對已獲得的電子憑證的完整性,科目設置的規范,報表的平衡性及其結構的合理性,賬簿余額的一致性以及大金額款項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多角度、全方位地提供有助于確定審計重點、發現審計線索等方面的信息,使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開始有一個全面了解,為審計過程風險的防范起到了預警作用。
比如:在對某縣供電企業進行單位負責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時,審計人員通過ERP審計業務系統進行了遠程數據查詢。通過系統中財務審計模塊下“綜合查詢功能點”對被審計單位的賬務基本情況進行了摸底查詢。經查詢發現,該局對業擴工程、大修技改工程使用的物資材料,均采用一次性全額入成本的方法進行簡易核算,審計人員憑借審計經驗判斷該局可能會出現物資倉庫收到的材料實際耗用量與成本入帳脫節的現象,導致帳外物資的形成,存在管理隱患。
1.1.2 現場審計進行審計線索追蹤
經濟責任審計中,經營者往往任職期間相對較長,任期內的經營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管理中是否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傳統的審計工作只能通過手工查閱明細賬,查找相關會計憑證、賬簿等幾步工作來實現。而ERP業務審計系統提供了非常強大的信息平臺,系統中集成了財務審計模塊、資產管理審計模塊、物資管理審計模塊、項目審計模塊以及人資審計模塊,通過各個模塊的功能點可以穿透查詢到財務、物資、項目、資產等相關信息,幫助審計人員發現需要重點關注的地方,便于迅速確定審計重點,這個優勢是傳統審計無法比擬的。審計重點和疑點確定后,穿透查詢明細賬,記賬憑證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從而實現了從疑點到證據的追蹤作業,提高了審計人員的查賬效率。
比如:在開展對某縣供電企業進行單位負責人離任經濟責任現場審計時,審計人員通過ERP業務審計系統中項目審計模塊下“項目綜合查詢功能點”項目穿透到“項目功能調用列表”頁面查看某個工程項目組成情況,了解工程項目的整體進展、管理情況和動態數據,工程物料及掛接的工程檔案,通過核對財務數據發現該工程中電纜竣工驗收工程量與財務賬面支出數不一致,并且發現同一張工程物資出庫單重復入賬,審計人員根據這一線索,將該工程作為重點審計內容,進一步追蹤查詢該工程項目成本明細賬,查閱工程結算資料,最終發現該工程財務成本支出與竣工驗收工程量不符,少計入電纜四千余米,金額約百余萬元,造成工程成本支出不實。
1.1.3 為審計評價提供了數據支撐
經濟責任審計中要做到對經營者負責,就要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進行評價,而任期內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情況就是最好的說明。ERP業務審計系統的計算、統計、分析功能可以輕而易舉完成這些工作。例如:利用ERP業務審計系統的查詢、分析功能可以快速合適任期內實現的營業收入、利潤等經濟指標情況;利用ERP業務審計系統的趨勢分析等功能可以對經營者任期的收入、成本、利潤等經營指標與計劃對比,與本企業的歷史水平對比,與同行先進水平對比。通過縱向、橫向的比較,正確的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水平,合理評價企業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利用系統中的賬齡分析等功能,實現對任職期間資產管理狀況的評價;利用ERP業務審計系統進行財務指標分析,幫助審計人員進行盈利能力、負債能力、變現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經營狀況進行評價。
1.2 審計綜合管理系統的應用
目前國家電網公司通過審計綜合管理系統實現整個企業年度審計計劃的申報與審批、審計文書檔案的管理、業務臺帳的統計匯總和基礎報表的自動生成,并完成人力資源綜合管理、審計任務的資源調配、審計人員履行職責的考評等。通過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庫、審計專家庫、審計案例庫、審計對象庫)基礎數據資料支撐,為整個審計應用系統提供完整、有效的審計基礎信息支持。
2 信息化手段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效果
信息化手段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價值主要在于創新審計方式和手段,擴大了核查范圍,提高了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了審計風險。
2.1 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變被動審計為主動審計,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
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中采用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審計項目。先開展非現場審計,對線上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結果進行比對、分析,綜合審計判斷,確定審計疑點;現場審計階段圍繞審計事項重點抽樣、取證、復核,確定審計結論。綜合應用信息系統實施審計,擺脫了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資料的局限,由提供什么資料審計什么變為審計復核證據,變被動審計為主動審計,使得審計結果更加貼近企業的管理實際情況,從而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率。
2.2 創新審計手段豐富了傳統審計的技術手段,擴大審計范圍,提高了審計工作質量
由于ERP業務審計系統涵蓋了大部分業務信息,包括財務信息、資產信息、工程信息、物資管理信息以及人力資源信息,大大方便了審計人員的調閱與查看,可以使審計核查的面進一步擴大;由于計算機處理數據既快速又準確,審計過程中財務數據的分類篩選和匯總分析可以在系統中完成,節約了傳統審計中手工復核的時間,也有助于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提高;由于審計系統可以進行科學抽樣,使得所抽取的樣本更可信更具代表性,輔之審計系統中異常醒目的調查測試,審計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可靠性程度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2.3 規范化審計工作流程,促進了審計工作標準化
通過審計信息管理系統對審計項目實施在線管理,統一了審計工作標準流程,實現了審計項目全生命周期的閉環管理,對日常審計工作實施有效監控,促進了審計工作標準化。
3 審計信息化手段應用存在的不足
盡管審計信息化手段的應用給審計工作方式帶來了重大轉變,但審計信息化的應用仍存在不足,審計信息系統仍不完善,制約了其在新形勢下所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實際工作中對審計信息系統的應用僅處于低層次
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對于審計信息系統,部分審計人員還把它僅僅看做是在電腦上看賬,主觀上不愿去使用審計信息系統提供的豐富功能。客觀上,由于被審計單位有各自的特點,系統部分功能不能全部適用;例如:在ERP審計業務系統財務審計模塊中,貨幣資金審計分析模型中僅僅提供了疑似坐支現金分析、業務不頻繁銀行賬戶分析等幾個審計分析模型,而在實際工作中,僅僅這幾個審計分析模型遠遠不能滿足貨幣資金審計的要求。
3.2 審計信息系統的后續更新不及時
審計信息系統在ERP系統版本更新后進行過相應更新優化,但相對于ERP財務、生產、物資、以及人資系統的后續更新還是較為滯后。比如:財務部門按照國網公司要求,各個基礎單位利潤中心合并后,ERP業務審計系統中的后續更新并沒有進行實時更新。為了更快捷更準確的獲取審計信息、證據,審計人員更愿意直接通過財務部門應用較多的ERP生產系統以及財務管控系統。
4 審計信息化手段應用存在不足的應對策略
那么如何解決以上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4.1 深化審計信息化應用,不斷優化審計信息系統
首先,深化審計信息化應用,進一步推進ERP業務管理系統深化應用步伐,加大審計門戶系統應用和綜合管理系統實用化推廣,提升公司信息化條件下的綜合管控能力。其次,加強審計人員與系統開發人員的溝通,在日常應用系統過程中,需要根據業務的發展不斷擴充、完善,將好的審計思路和分析邏輯及時與系統開發人員進行溝通,從而形成新的模型并加載到系統中。
4.2 加強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審計信息化需要既精通審計業務又精通計算機技術的復合型人才,要建立信息化的審計隊伍,通過建立信息化知識技能的培訓體系,加強信息化后續教育,并定期召開審計信息化建設研討交流,來提高信息化素質,樹立信息化思維方式,用信息化的新武器來武裝審計隊伍。與此同時,還要通過開展多維度培訓,不斷學習新的審計理論知識,掌握新的審計方法和技巧。比如聘請相關部門業務專家為審計人員授課,審計部門人員之間日常相互學習,在審計過程中注意總結和記筆記,多去現場增加感性認識等。
5 結論
李金華審計長指出,“審計信息化不光是個技術方法的問題,它對審計工作的方式、程序、質量和管理,乃至審計人員的思維方式和自身素質都會帶來深刻的影響”。也就是說,創新審計技術與創新審計模式是互為前提、互相推動的一體兩面。加快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是實現內部審計轉型的一項重要任務,通過解決在推進審計信息化工作進程中的遇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審計信息化就一定能使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為正確決策和有效監督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篇2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武器,是保護國有資產的重要法寶,更是肅清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隊伍的重要手段。可見,經濟責任審計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發揮著重要的功能。一方面,在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精準性地考評領導干部。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審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審計機關可以從“旁觀者”的角色來全面分析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這種中立性的評價機制是較為科學準確的,同時也能夠全面衡量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的能力及業績。總得來講,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提升領導干部評價的科學性,這為后期的人事錄用、遴選提供扎實的信息基礎。另一方面,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起到反腐倡廉的目的。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僅側重于領導干部的能力和業績,更側重于行政事業單位或機構的財務收支狀況。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使得財務收支狀況公開化、透明化,這就能夠及時監測出部分領導干部盲目求虛、謊報業績等行為,促使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此外,經濟責任審計能夠規避領導干部的短期行為,能夠及時糾正領導干部的不正確的舉措和政策,幫助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急剎車”。最后,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還能夠有效的保護國有資產,避免??有資產的流失。
二、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缺陷分析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但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在實踐作用中存在非常明顯的漏洞和弊端,難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難以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價值,同時還容易脫離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標。
(一)指標不確定
在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缺乏精準性的審計指標。在實際的經濟責任審計中,特別是在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情形時,現階段并沒有完善的指標,這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開展的過程中存在較大的盲目性。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運用科學化的指標能夠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能夠更加精準地指導領導干部,不斷完善工作職責,不斷提升自身能力,不斷履行正常職責。但在當前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缺乏完善的指標,這勢必會增加經濟責任審計的盲目性,不利于正確地評價領導干部的履行行為。特別是在審計信息化有序開展的今天,缺乏科學統一的審計指標,使得信息共享出現了不同步、不統一的情況,最終影響著審計信息化的廣泛推廣,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工作仍停留在傳統階段。
(二)考核體系不健全
針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環節中,特別是在領導干部的遴選、任用等初期環節,并沒有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這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很難有序開展。當前,針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考核體系不健全,考核缺乏應有的完善的體系和規則,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別是對領導干部的主管責任、直接責任問題,缺乏一套完善的考核體系,這給后期經濟責任審計帶來了非常大的難度,影響審計結果的合理利用。在信息化時代,審計信息化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發展趨勢。在審計信息化中,尤其需要科學統一的考核體系,精準地指導和服務審計工作。
(三)審計評價不科學
審計評價是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整體結果與整體評價,科學精確的審計評價能夠規范領導干部的行為,能夠指導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使得領導干部正視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科學的改正措施,以優化自身的行為。特別是在國有資產的保護工作方面,科學的審計評價機制,能夠及時指正領導干部的錯誤政策。當前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評價并不科學,審計評價缺乏完善的體系,審計評價并不統一,這都給領導干部的審計評價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在審計信息化時代,數據共享的基礎在于統一的評價機制,特別是在領導干部的任用環節,通過信息化平臺,可以直觀地獲取到該領導干部的審計信息。若缺乏科學的審計評價機制,則容易出現互相矛盾的評價信息,不利于數據共享和數據利用。
(四)審計人員素養不高
在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中,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特別是審計人員的信息化水平等,直接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否能夠有序開展。當前,經濟責任審計隊伍的素養明顯與實際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脫鉤,難以有效的開展審計工作。同時,經濟責任審計的信息化程度偏低,審計人員的信息素養不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運用能力不高,這使得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很多關鍵信息,無法有效共享,無法有效傳送,無法實現信息需求的平衡,最終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合理開展。
三、審計信息化在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推動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自身的職責,保持長遠的目光,合理保護國有資產,避免短期行為,同時還能夠實現財政收支的透明化。但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同樣存在明?@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過于混亂,各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審計評價不科學不規范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隨著信息化程度的不斷加深,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朝著信息化的時展。
(一)審前運用計算機,形成數據基礎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非常關鍵的,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是審計部門的主要任務和工作重心。審計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能夠真正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效率,能夠真正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水平。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在審計工作開展前,即可以形成數據基礎。作為接受審計的領導干部,他們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他們在發揮崗位職責的過程中,會形成紛繁復雜的信息,這些信息是審計部門研判的基礎,是審計工作開展的關鍵。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在開始審計領導干部前,可以將領導干部涉及到的數據信息全面搜集起來,同時分析這些數據信息的特點,從中找出關鍵性的信息,進行深入的研判。審計信息化要求審計人員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需要根據接受審計的領導干部、組織機構中信息的特點,運用專業化的審計軟件,以此來有效地采集和分析信息。在審計信息化時代,審計單位在審計領導干部履行信息數據時,若無法結合數據的特點,運用專業化的數據分析軟件,則很容易出現數據分析的偏差,進而影響整體的數據分析工作。如在公立醫院的經濟責任審計中,若遇到數據空值問題,需要使用SQL Server語句進行整理,若跳過這一步驟,則會導致導入AO中的數據出錯。這些都應該是審計工作開展前就應該實施的工作,若在審計工作開始后才開始進行數據的搜集和分析工作,將會影響整體的審計效率。當然,對于一些接受審計的領導干部或領導干部工作的環境缺乏信息數據的情況,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可以運用簡單化的EXCEL等工具,對搜集到的數據進行上傳,共享,儲存,這就為下一階段的審計工作提供了數據基礎。
(二)審中運用計算機,形成數據保障
在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信息化使得審計工作所面對的不再是紙質類的數據、文件,而是一種虛擬化的東西,這種虛擬化的數據信息具有非常強大的共享、存儲能力,這就得以為審計工作提供數據保障。同時,在審計信息化時代,審計工作還能夠通過精準的數據分析鏈條,避免重復審計情況的出現。在實際的經濟審計工作中, 審計信息化可以全面篩查數據分析中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條完整的數據鏈條,綜合性提升審計工作的科學性,為審計工作提供扎實的數據保障。在審計中間環節,利用計算機,能夠形成穩定的數據保障鏈條,即需求分析―數據分析―缺陷分析―數據再分析―疑點核實的數據分析流水線,這既能夠極大程度上地提升審計工作的精準性,同時還能夠為審計工作提供扎實的數據保障。
(三)審后運用計算機,形成數據共享
篇3
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是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綜合體,它是全覆蓋審計工作的重點。所謂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是指在國家審計機關的職權范圍內,對任期履行經濟責任、管理和使用一切國有資源及財政資金的黨政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審計的監督范圍,不留任何盲區,不留任何死角。基層審計機關對黨的領導和行政領導共同實施審計時,要注意結合他們各自工作的性質和職責的特點,采取選擇分類審計、輪流審計或同步審計的方式進行,作出的審計評價意見,必須要區分決策者和執行者的共同責任及個人責任。
審計對象多,實施內容廣、時間跨度長是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固有特征,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貫穿了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履職的全過程,其現實意義在于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為監督檢查的基礎,伴隨地方經濟的發展突顯其經濟效益與經濟責任的并重。因此,基層審計機關要深刻理解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涵義,圍繞被審計對象涉及的領域和審計內容覆蓋的廣度與深度,明確審計的目標,準確把握審計的原則,突出審計的重點和難點,全面探索審計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以及路徑的實施,真正行之有效的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任務。
三、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現狀
(一)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不相匹配
依法應納入審計范圍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有近百人,而基層審計工作人員不足10人。當基層審計人員在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的經濟責任實行全覆蓋的審計時,不但要兼顧完成地方的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編制的決算草案審計(其中包含金庫審計和地方稅務審計),并延伸4個以上的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資金收支情況的審計;還要兼顧完成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改革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貫徹執行的跟蹤審計,地方政府的債務審計以及各種專項資金的審計;另外,還要承接地方政府交辦的各種監督檢查事項,以上眾多且復雜的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的不足表現出了不相匹配的現狀。
(二)審計項目的規劃與管理水平不相適應
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人員在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相關情況掌握在審前調查不夠深入細致,相關資料收集不夠全面完整,直接影響著審計實施方案的制定。不夠科學且有失欠缺的審計實施方案,導致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時,隨意調增、隨意調減審計內容、審計步驟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審計項目在深度和廣度的延伸與擴展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s;而缺乏針對性、連續性、嚴謹性的審計問題和處理意見及建議,對被審查對象作出的審計評價可能會有失客觀、公平和公正,進而同步增加了整改落實與追責問責的實際運作難度與困難,從而降低了審計報告的質量,并增大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和隱患。
(三)審計滯后與干部管理權限相互脫節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自推行以來,回顧以前完成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反映出審計通知書委托進行審計的領導干部,在總體部署上不夠科學合理,完成的時限要求倉促,尤其是先離任后審計、邊審計邊離任的項目居多,特別是有些離任領導未履行交接手續,或履行的交接手續不完備不全面便已離開;繼任領導對前任領導尚未履行的工作表示不清楚不了解,對未完成的事項和工作作出不作為或不認真作為的行為,這種不負責任的處理方式與方法,導致繼任領導在任職期間,國有資金長期被與未完成的工作或事項的相關人員挪用或貪污,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長期被占有或被侵吞,形同走過場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彰顯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滯后和干部管理權限之間存在的相互脫節的現象。
(四)審計結果與整改落實難以有效應用
長期以來,基層審計機關提出的查處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過程中,有許多涉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違紀違規的問題、體制機制的問題以及屢查屢犯的突出問題,都難以得到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的全面落實和徹底根治。探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被審計領導干部,無論是否對審計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或整改是否落實到位,既不會影響其政治地位的升遷、留用或調整,也不會對其履行職責的不作為或不認真作為的行為追究其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進而導致審計結果與整改落實難以有效應用的情形。
四、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應對措施及建議
分析上述突出問題和現實矛盾產生的動因和根源,探討并提出了以下應對措施和審計建議。
一是整合內部審計資源,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新常態下,基層審計資源的科學整合,審計力量的統一調配,兵團作戰的交叉審計,打破了原有基層科室、股室界限的固定審計模式。基層審計機關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進行選擇時,首先要注意摸清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依法應納入審計的對象底數,掌握其所在單位或部門的工作性質與職業特點;并結合財政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績效審計、地方政府的債務審計以及穩增長等政策性措施貫徹執行的跟蹤審計,做好對重點領域、重要部門、重大資金單位和關鍵崗位的黨政領導干部進行每年1次的審計,其他對象五年內至少進行1次審計的全面部署、統籌安排和科學規劃,明確審計重點和頻次的分類,避免重復審計,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
二是科學部署,推進審計內容全覆蓋。為了實現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必須要做到審計內容有深意、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這就要求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每一個項目都要審深審透,改變片面追求審計數量以及對所有領域、所有項目都面面審到且一步到位的觀點。只有對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內涵有深刻的領會和全面的掌握,才能促進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正確履行審計職能,圍繞地方政府的黨務工作和中心任務,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領域的總體情況,科學部署,推進審計內容全覆蓋的較快實現;同時,也有助對重要問題、熱點問題和社會聚集問題的關注,特別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較明顯問題、較突出矛盾、較強烈事項的單位及黨政領導干部的密切關注,對其加大審計的力度和頻次,確保審計揭示的問題真實準確,查處的問題清析明了,分析的原因深入透徹,提出的處理意見及建議切實可行。
三是加大協調溝通力度,助推審計項目全覆蓋。科學安排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是經濟責任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的關鍵環節,而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實施則是基層審計機關肩負的重要使命,為此,雙方應加強協調溝通。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需要,基層審計機關應建議領導小組提高同步審計的比例,并加強與離任審計相結合,變事后審計為事中事前審計,及時有效解決事中重大問題和突況的發生,防止事后問題的深化;依法采集篩選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的業務數據、財務數據、單位數據等綜合比對和關聯分析數據,實現資源共享。資源共享有助審計人員對審計疑點的確定,疑點問題的核查,審計評價判斷和宏觀分析能力的提升;也有助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的落實推進,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工作效率,加快推動實現全方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篇4
1.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問題,理論界已經進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總體效果還不夠理想。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實質與經濟責任審計結論相適應的方法體系,所以評價體系中不只是一個單純的指標體系,還應包括審計重點、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等。而處于評價體系核心地位的評價指標,應與相應的審計內容相適應。對于不同的審計內容,根據其重要程度賦予其不同的權重。在實施中,首先賦予各審計內容一個基礎分,然后對不同的審計內容根據履行情況進行加分或減分,最后計算出總分并以此作為確定審計結論的依據,這樣審計結論的質量就得到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才能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治理。
篇5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類型和方式 超過半數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類型以離任審計為主,僅有9%的高校為任期審計,36%的高校將離任審計和任期審計相結合。審計方式以先離后審的方式為主,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審后離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審后離和先離后審相結合的審計方式。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學校的組織部門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門還包括學校的產業集團、后勤集團、科技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資產管理部門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門的書面委托書。
(四)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層干部任職時沒有書面的任職責任書。即便在有書面任職責任書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對中層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沒有明確規定。
(五)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目前各高校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建設方面做的較好,89%的高校單獨制定了相關文件并以校發文的形式全校發放執行;7%的高校以審計機構發文形式發放執行;將近5%的高校沒有單獨制定相關文件,只是參考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定執行。
(六)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超過50%的高校沒有公開審計結果,僅有4%高校的經濟審計結果全部公開,44%的高校則根據不同范圍公開不同的內容。審計的效果也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僅有26%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達到了應有的效果,65%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只是部分達到了應有的效果,9%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
結合上述調查問卷的結果和目前我國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實際情況,歸納起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以下一些難點:
(一)審計評價困難 經濟責任的不確定性和審計對象種類的復雜性,給審計評價帶來困難。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層領導干部任職時沒有明確的任期經濟責任,學校對于領導干部任期內應負的責任、任期目標、考核標準等都沒有給出科學、明確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種類非常復雜,涉及機關部處、院(系、所、中心)、教輔單位和后勤產業等不同經濟運行模式的單位。不同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審計側重點不同,因此有針對性的評價也相對困難。
(二)審計程序單一 根據調查問卷顯示,目前各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仍然是以離任審計為主,且采取先離后審的方式。因此,在審計過程中,一方面出現了配合難和執行難的問題,因為被審計對象己離崗,而繼任領導又因為不了解情況或者認為與自己無關,對經濟責任審計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審計工作陷于被動;另一方面,對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好處理,審計結論難以落實,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影響了審計評價的有效性,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 從調查問卷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已廣泛開展并成為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個步驟。但是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主要關注被審計對象有無重大經濟決策、管理失誤,有無重大違紀違規問題,還沒有從審計報告中挖據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審計成果也沒有成為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資料部管理部門所重視。此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僅向委托部門、主管領導等報告,并未向廣大師生員工公布,甚至在被審計領導干部單位內部也未公開,廣大師生員工并不了解審計部門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審計報告被擱置、遺忘,造成了審計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經濟責任審計真正的目的。
(四)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不到位,宣傳力度不夠 由于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宣傳力度不夠,學校部分領導干部、群眾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認識尚不到位,特別是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及有關工作人員對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識不夠全面。因此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支持與配合不夠,對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不夠重視。
(五)審計人員較少與任務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學校批量任免、調動,集中開展審計,審計任務重與審計人員不足的矛盾表現得十分突出,直接影響到審計的效果。突擊性審計往往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責任人任職時間較長,由于審計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時間內很難將其經濟問題查清、查透,從而導致審計缺乏深度和廣度,直接影響了審計質量。
三、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以下對策:
(一)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對于學校沒有明確規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責任、規范管理的責任、創造效益的責任。在這三個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礎,規范管理是手段,創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責任。作為組織的負責人,必須帶領所在的組織,在法律框架允許的范圍內活動,而不能逾越這個范圍。對于所在組織的行為的合法性,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2)規范管理的責任。作為組織的負責人。需要使其組織在一個有效的秩序下運行,其本人也必須受這個秩序的約束。那么,這個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得到有效運行,就構成了領導者在規范管理方面的責任。(3)創造效益的責任。創造效益是一個組織的目標;既包括已經創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來效益空間,是過去與未來的兼顧;既包括經濟效益,也包括社會效益,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結合。
(二)靈活運用先審后離和先離后審的審計程序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當是全方位、多種組織形式并存的,片面強調先審后離而忽視先離后審,有悖于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的初衷,很難涵蓋經濟責任審計中各種復雜的情況,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當既包括先審后離,又包括先離后審,這兩種方式都是對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實施審計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領導干部換屆和現有的審計力量前提下,力爭做到逢換屆必審,同時又要適量安排任中審計,將“換屆審計”與“任中審計”結合起來。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 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的正確處理和運用。(1)逐步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為了增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透明度。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和轉化,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效果,建議各高校可以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逐步試行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置于廣大師生的監督之下,努力建立“四個公開”的制度:一是經濟責任審計述職報告公開;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公開;三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公開;四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公開。(2)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行每審完一個,將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分類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與此同時,與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實行互通信息,資源共享,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連接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信息網絡體系。
(四)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力度 為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宣傳,可以由學校的審計和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編印經濟責任審計冊子,將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有關規定、被審計單位需要提供的支持與配合等內容包含在內。審計部門應與學校的組織、人事等部門相互配合,力爭將經濟責任審計冊子列入到領導干部任前談話和誡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經濟責任審計在發揮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篇6
風險導向審計就是以審計風險理論作為基礎。利用審計風險模型對被審計單位的各種審計風險進行全面、動態的分析與評估。風險導向審計具有以下特點:審計重點前移。以風險為出發點。在風險審計中更加側重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重點審計項目進行審計。以此實現資源的合理分配;審計證據的內涵不斷擴大,證據的來源更加科學化。基于風險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以科學的證件作為基礎的。尤其是重視外部證據。這樣可以避免單純依靠內部審計結論的片面性,規避審計風險;分析性程序的運用。在新常態下領導千部違紀違法行為更加隱蔽,所以對于集體經濟責任界定存在難度。尤其是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呈現多樣性發展。任何因素都有可能影響審計結論。因此風險導向審計運用分析程序。并且將分析程序貫穿于整個風險評估體系中。
風險導向應用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價值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應用主要是因為在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容易出現審計主體對審計對象真實性等相關事項評價后。出現審計結論與實際情況不符而產生的損失以及審計主體承擔責任的可能性。因此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具有以下價值優勢:
有助于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由于在新常態下,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呈現多樣式發展,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關系到黨政建設。然而基于經濟責任審計所存在的不足容易出現審計風險,例如基于審計人員自身專業素質而導致審計結論與事實不符的現象可能會產生審計主體出現損失,例如領導承擔主體責任的可能性。因此將風險導向應用到審計中可以清晰識別出審計風險點。從而提高審計質量。規避不合理的審計問題出現。
化資源配置。提高審計質量。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時間跨度大,而且審計內容比較多,根據工作經驗,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出于“被審計”的限制,它們往往不會積極配合相關審計工作。例如對于審計人員提出的相關問詢等采取故意拖延或者不理睬的方式。再加上審計人員數量的局限,使得審計工作量比較大。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則可以通過系統分析與評價實現了高效審計。首先審計人員根據審計風險進行審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重點項目進行審計,以此增強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實現了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
有利于拓展經濟責任審計職能。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現代風險導向的審計不僅對領導任期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而且還關注相關風險的管理。根據責任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單位經營中所存在的問題,實現了審計關頭前移,做到了主動風險規避的效果。更為關鍵的是通過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完善了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通過風險模型可以將各種風險點清晰的展現出來,以此更好的突出重點監督與管理。便于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的工作。例如將審計風險點展現出來可以讓被審計單位知道自己的風險,以便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構建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風險導向審計理論引入到經濟責任審計中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審計準備階段。二是審計實施階段,三是審計終結和責任評價階段。結合相關工作經驗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構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構建有效的審計質量監控體系。基于經濟新常態發生。領導千部違紀違法的行為越來越隱蔽,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要不斷的創新。適應新常態發展要求。隨著我國經濟責任審計準則及流程的日益規范,在經濟審計中存在審計質量不高的問題,因此目前的重點就是構建完善的審計質量監控體系:一方面要強化對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力度。雖然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強化了對重點項目的審計。但是也不能忽視對其他經濟活動的審計。因此作為審計部門必須要強化質量監督力度,重視證據的科學性與法治性;另一方面建立審計動態信息反饋機制。基于風險防范的目標。審計機構要及時進行審計質量信息反饋。做到依法審計,增強風險監督的能力。
篇7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在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的定義在前言中已經提到,此處不再贅述。下面補充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是: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接受委托,依照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對事業單位的財政收入和支出情況、財務收入和支出的可靠性、合法性和效率性以及領導層有沒有肩負起經濟責任、是否遵紀守法所做出的監督和評定行為。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入和支出審計的深層次化,具體體現在思路和成果上。
(二)事業單位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
依據我國事業單位管理的特征,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主要有:
1.審查經濟任務的完成狀況
主要考察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是否符合規范,有無盲目預算和夸大預算。其考察指標有:年末的負債總額同資產總額的比率、費用自我供給率、投入的人員費用占總費用的比率、公務費占全部費用的比率、社會效益等等。
2.審查收入和支出活動是否具備可靠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財政津貼的發放是否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并嚴格按照財務預算撥付;各類收入是否經過有審批權限的機構審批,并依照標準進行審批;業務性收入是否與服務性收入分開賬目進行核算等等。
3.審查資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事業單位管理資產的人員在任職期內和任期結束時債務的權利和義務;審查賬面信息和實際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考察所有者權益是否真實有效。
4.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
該審查環節是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和高效、貫徹是否徹底。另外,考察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是否得到了強化,從而規避內控風險、提升資金利用率。
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程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委托相關審計部門審計完成的。一旦審計匯報結果、審計建議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出爐”,則宣告審計的完成。其步驟為:
(一)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審計部門在接受委托后,應依據審計工作準則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審計的匯報方法、分工合作、問題處置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劃。
(二)審計前進行調察
該環節要求事業單位對財務歸屬問題、機構建設、人員編排做出說明并拿出報告并說明職業范圍或運營范圍。另外,應出示銀行賬戶、會計報告等相關的原始報告及電子財會信息表。
(三)審計通知書的傳送
審計機構應在經濟責任審計開始前三天向事業單位傳送審計通知書,并抄錄審計通知書給事業單位的管理人。
(四)經濟責任審計的進行階段
該階段包括的內容有:搜集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材料并且要求事業單位出具領導履行經濟責任的匯報資料。另外,還應收集重要的經濟策劃的記錄材料。
(五)草擬審計報告并征詢被審計事業單位的建議
審計告一段落后,由審計單位負責草擬審計報告,并綜合事業單位領導的建議,必要時對審計報告進行整改。
(六)審計結果報告的出爐
審計機構依據審計結果制作審計結果報告,并上交省市或國家審計機關。另外,還應抄錄一份審計結果報告給事業單位的領導層。
三、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
(一)領導層的內控評價方法
內控調查的方式主要有:通過問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檢查內控文件。另外,通過觀察被審計事業單位的運營情況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來確定評價方法。因此,通過觀測不同的工作環節和整個工作體系,可以明確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體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性的檢測辦法
實質性檢測的一般辦法有:通過基本的財務審計,結合具體的會計審計目的,對不一樣的審計目標采取不同的審計辦法。該類審計測試辦法的內容包含:對經營業務是否符合法律規范進行審計、對會計賬目的完整度進行審計并對財會賬目的可靠性進行審計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領導層應肩負起經濟責任,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應全力配合,從而規避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可靠程度。要做到該點,寄希望于審計部門一步到位是不現實的。監管、財務機構與審計部門應通力合作,并且多交流多溝通。審計部門在事業單位各部門的有力協助下審查財會材料,而監管部門則查閱百姓的意見薄做到內部檢查外部抽調。另外,審計人員也應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斷提升執法技能、完善服務態度。秉承謹慎、公平、實事求是的工作風格和服務態度,幫助事業單位規避風險。對于審計過程中實證不足、評定標準不明確的情況,審計單位應只作披露而不作評定,進而有效規避因得到的證據不足引起的審計風險。相信在事業單位和審計部門的通力合作下,會進一步強調承擔經濟責任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事業單位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1]霍懷功.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及其評價體系[J].交通財會,2012,(8):52-55.
篇8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經濟責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在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健全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工作
第一,修訂經濟責任審計相關作業規定,以提高控制效率。為使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定更符實情,建筑施工企業審計部門應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處理準則”、“款項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及“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等規章。主要修正重點應在于厘清審計人員的責任范圍,確保權責劃分更加明確。
第二,適時更新經濟責任審計作業手冊內容,以強化審計機制。為方便建筑施工企業審計人員明確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規范,并協助業務人員認識經費報支的執行標準,建筑施工企業審計部門應匯編制定“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并將各項業務的審核程序以系統化圖表形式呈現,匯集成“經濟責任審計作業流程手冊”,以方便促成經濟責任審計經驗的累積,幫助審計人員輕易上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設立管理機制,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鑒于建筑施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偶有失控的狀況,導致財務弊端時有所聞,為防杜弊端的發生,并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管理機制觀念,審計部門應制定“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以說明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筑施工企業進行財務查核,加強出納、財產等管理人員定期工作輪換,收支盡量通過金融機構辦理等。建筑施工企業應將方案精神納入內部各項管理規范,應進行決算查賬等再查核工作,確保方案能落實執行。
第四,成立專門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執行部門。首先,應構建經濟責任審計推動及督導小組,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范的審議、備查及督導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其次,應構建工作分組,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規劃、推動運行及綜合經濟責任審計推動及督導小組各項行政業務;最后,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專案小組,由各部門分別組設,負責推動及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
第五,強化教育培訓及宣導。為增進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專業知識與實務的了解,使其在建筑施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中足以發揮財務監控可靠,審計部門應針對各層級的工作人員規劃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培訓課程,包括新進、資深甚至主管審計人員,均可按其所需安排參與培訓,以確保企業妥善使用經費及提升預算執行績效,發揮較高的效益。
二、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工作
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審計質量監控是規范審計行為及明確工作責任的重要工具,旨在對編制審計計劃、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及歸集審計檔案等過程,嚴格的復核,實現全程質量控制。
第一,詳細編制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審計計劃。審計項目在立項之前,應充分考慮該項目的重要性、復雜性、時效性及可行性。審計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保障審計工作科學、有序和高效地運行。在編制審計計劃時,須明確具體審計目標,合理選擇審計重點,注重提高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有效利用審計資源,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在規劃審計項目的規模、性質和時間時,應準確把握審計對象的業務性質及其財務運作的信息,選取適當的專業人員,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審計任務。審計計劃應具有指導性,明確列出法律依據、確定審計目標、制定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步驟和方法、明確審計的意義以及評估審計所具有的風險水平。另外,所制定的審計計劃還應當緊密結合審計工作的目標來規范工作的具體范圍、相關內容,合理安排工作起止時間,妥善組織審計小組成員及恰當分工。審計標準必須客觀,以現行法律作為基礎,并參考可比性的績效指標及國際專業標準、審計對象的業務特性及管理模式等各類元素。
第二,仔細收集所需要的各種審計證據。建筑施工企業的審計人員應當按照審計實施方案來對各項審計要點進行確定,并且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有目的性地對各項要點與證據加以收集。審計證據包括文字資料、實物資料、音頻或視頻資料、口頭資料、審計記錄等多種形式。所收集到的審計證據需要滿足下列三個特性,即非主觀性、相關性及合規性。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小組有權獲得審計對象的合作,而審計對象須遵守向審計小組提供其執行業務所需的信息、文件及其他資料的義務。審計工作人員對于資料的收集,需要關注那些能夠對審計各項事務加以證明的原始證據、審計檔案等。如果在獲取資料過程中,對于原始證據的獲取具有相當的難度,審計人員也可以將相關的文字筆錄、資料的復印件等作為審計工作的證據資料。在收集實物證據資料的過程中,應當在相應的地方將所收集資料的所有者、數量及存放等相關環節的內容進行詳細記錄,而對于所收集到的音頻或視頻等電子化的審計資料,應當對這些電子資料的制作人員、制作方式與保存運行環境進行有效的記錄。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審計人員也可將各種電子類資料進行實物資料的轉換。
第三,詳細編制審計檔案,以供后期查驗使用。在審計報告的撰寫工作結束后,如果出現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審計小組負責人應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審計小組應按照規定期限,把審查驗收合格的審計檔案歸檔。審計檔案歸檔工作應明確責任分工,如:審計檔案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由審計小組成員負責;審查驗收意見由審計小組負責人負責;歸檔的及時性由審計人員負責。
參考文獻:
篇9
1.1 審計力量不足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特別是在政府換屆期間,各部門的人動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不得不應對集中下達的眾多審計任務,這就很難保證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能夠有效的完成。另外,從審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無法達到行業性質的需求。被審對象往往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因此從事審計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與政策性,從審人員往往責任重大,需要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培養其綜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國從審專職工作人員相對較少,能夠全面掌握經濟責任審計要點、準確界定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的專職人員更為緊缺,在審計過程中常常會發生審計評價無法切中要害,審計的深度和廣度達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審計評價等現象。從事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的知識層次、實踐經驗、理論素養、敬業精神均亟待提升。
1.2 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標界定
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為上級部門、監管部門及人事部門考察與任命干部提供科學的評價根據。然而在實施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從審人員往往能夠很容易地認定干部任期的微觀經濟效益,對于宏觀經濟效益的確定卻十分困難;能夠準確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經濟效益,對于社會效益地卻難以作出準確評價;能夠全面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當前經濟效益,對于長遠經濟效益卻不易作出客觀的評定。無法有效全面地對黨政干部工作期間的各類效益進行評估,往往會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降低。
1.3 缺乏準確的評價標準
長期以來,我國對財政資金使用中的監督大多集中于總量監督和結構監督兩個方面,而忽視對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監督。經濟責任審計不能對這個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督,所以應賦予績效分析和評價的新內容。由于績效審計的對象往往會有很大差別,對被審對象的效益性等方面進行評價所遵循的標準也會有很大差別,難以實現統一標準。首先,現有的審計體系制度不夠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處。現有審計體系僅僅要求從審人員對經濟指標、經濟決策、財政財務收支、廉潔自律等內容監督,局限于經濟責任的內容,然而,對具體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評價制度未作規定。我國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執行力強的審計理論體系。其次,工作績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異性等特點,使得信息的準確獲取具有一定的難度。因此,在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需要對其所承擔的社會管理責任、政治責任、機關效能建設責任等工作績效進行評價。
1.4 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績效審計上還有瑕疵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越來越多地考慮到績效審計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門和領域開展的也還不錯,但兩者在結合上還有瑕疵。績效審計涉及被審計對象任期所處部門經營管理和經濟情況的許多領域,牽扯到的事務繁多,涵蓋范圍廣闊。然而,現有審計體系關于績效審計的內容仍處于建設過程中。例如,對行政事業單位等非營利性組織的績效評價范圍較小,僅對資金閑置、擠占挪用等問題提出了審計要求,而對決策失誤,損失浪費等問題缺乏更深層次的查處,審計揭示和探討的問題缺乏廣度,應涉及單位業績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務宗旨和服務部門任務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問題。
從審人員應掌握多學科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夠應對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克服審計評價標準不一的困難,以實現對審計目標全面、廣泛的績效審計。同時,審計工作組應建立完善的專業人才結構制度,以滿足審計項目要求。然而,我國從審人員在績效審計這一方面存在著很大不足:其一,從審人員缺乏良好的社會科學教育,調查或評價工作經驗較少,對被審計政治領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雖然我國開展審計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審計人員長期從事就賬查賬工作,很少涉及績效審計工作,缺少績效審從審經驗,這也是影響開展績效審計工作進程的一個重要因素。
2 績效審計的科學性及二者結合的重要意義
績效審計要求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實,在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通過績效審計,不僅可促進黨政領導干部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制度,解決民生問題,提高社會服務,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設,使得領導干部更加關注醫療、教育、社保等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有效的績效審計,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改革為服務型政府、責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極大地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能夠有效地遏制數字出官,官出數字這類不良的社會現象。
審計工作主要是對責任主體部的金融活動和效益的評估,對我們的經濟責任進行準確的評價是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問題。績效審計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準則,采用審計的程序和方法,監督其財政收支和相關經濟行為的效益,通過有效的分析提煉,進一步監督及評估被審單位或項目經濟活動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給出改進意見,提高效益。
另外,績效審計的開展是制衡領導干部權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因為它是對經濟、效率、效果的一個綜合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績效審計的目的就是從第三者的角度,向有關利害關系人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促進資源管理者或經營者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
3 績效審計視角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改善途徑
3.1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要面對的問題越來越多,新常態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決,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十分重要。必須要按部就班有計劃,有足夠的力量進行及時的領導干部審計,避免出現審計調查解決問題的審計工作組力量不足的情況,一些財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門,或者沒有金融資源配置和行政審批機關權力的部門,一些質量問題較少的行業,開展專項審計就可以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相關的范圍之內的授權審核,通過現有的審計可以更清晰地驗證,具體授權范圍內的具體事務的領導干部和檢查、評估、宣傳,在任期間可以安排特別審計調查。建立和完善各級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機構,讓熟悉審計政策,有一定級別的干部從事這項工作。為了盡快適應發展需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3.2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
在擬定和制定評價體系的過程中,審計部門和紀律檢查和監督以及組織和人事部門必須在協作工作的過程中進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擬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法規的定義,來保證實現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和公正性。經濟責任的范圍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不同部門之間的財務責任的領導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負責定義和評價應堅持定量和定性的標準,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準確把握政府部門的本質差異,企業和機構之間的評估標準來確定領導干部。在實踐中,這樣做只要根據評價評分量化方法,可以確定本次審計評價更準確,直接使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此外,需要設置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綜合使用國有資產和金融資本。
3.3 讓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真正發揮有效作用
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就是對領導干部有一個制約,這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本質問題,所以,從一定程度上說,讓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監督和制約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績效這個東西,有了績效,才能真正讓經濟責任審計發揮作用,否則,經濟責任審計只能是走形式,無法發揮它的全部作用。
篇10
一、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審計意識不強,存在認識的誤區和偏見
(1)一些高校的領導不重視經濟責任審計,認為高校不是生產經營單位,內審作用不大,只要抓好教學和科研工作就可以了。
(2)部分處級領導干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經濟責任,誤認為對其審計就是不信任他,審計就是對自己挑毛病、找錯誤,從而產生消極或抵觸的行為。
(3)有些教職員工存在錯誤的看法,片面夸大或貶低曲解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表現在:認為被審計者的調任或晉升已有意向,經濟責任審計不過是搞形式罷了;認為是哪位處級領導干部有了經濟問題,學校才委托審計部門審查;對審計工作的期望值過高,認為只要審計了,就能解決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個別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不敢堅持原則,甚至產生畏難思想和厭戰情緒。
2、評價指標體系不完善
根據《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責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辦法》的內容,對領導干部評價什么,沒有明確要求;對領導干部怎樣評價,沒有規定格式。特別對行政部門、教學部門和后勤集團等不同模式的單位,考核指標都無規定。雖然2009年《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中有一章闡述了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要求,也提出了一些定量化的指標,但總體來看,目前仍沒有形成科學統一、便于操作、定量與定性有機結合的審計評價標準。這樣使審計人員對高校處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工作只能依據個人經驗分析和評價,出現審計結論隨意性、偏差較大等問題,增大潛在的審計風險。
3、審計程序滯后,時效性不強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高校對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有的甚至離任一段時間后才進行審計,出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滯后的情況。這樣,一方面產生了配合難和執行難的情況。因為被審計者己到新的崗位走馬上任或己退休,有些新任領導者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的想法,在資料提供、人員配合上不積極、不主動,使得審計人員在收集、查證等方面都很被動;另一方面,對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好處理,比如追繳款項等需要在原單位落實,新任領導者有怨言或認為這是前任的責任,可能對審計結論置之不理,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4、審計結果不公開
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高校普遍存在審計部門依據審計情況寫出審計結果報告,并按程序將此報告提交給學校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送學校有關主要領導,同時抄送組織部門、審計者所在單位及其本人,未將審計報告在校內一定范圍內公示。除了上述人員之外,其他人員無從得知審計情況。這種做法不利于廣大教職員工對審計工作的監督,在一定程度使得經濟責任審計的價值難以真正體現。
5、審計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高校雖然基本上實現了會計電算化,但真正利用財務審計軟件開展工作較少。當前,很多高校的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仍通過查看賬目、翻閱憑證等方式,來收集和整理相關的審計信息。但有些違法違紀問題不一定就在會計資料中明顯反映,如“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等問題。這種相對落后的審計技術和手段使審計人員無法全面準確了解經濟責任人的真實情況,因而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6、審計隊伍素質不高,審計風險較大
高校大多數審計人員都是會計專業出身,在管理、法規、信息等方面的知識還掌握不夠,業務水平相對較低。在實踐上還存在經驗不足,尤其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之時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評價時,往往缺乏審計專業的判斷和識別風險的能力,造成審計評價偏差,形成了審計風險。同時,審計部門一般存在人員少、任務重,后續教育及培訓跟不上,缺乏創新動力,這也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成效。
二、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成因分析
1、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較差
一方面,有些高校特別是高職院校內部審計機構不獨立設置,基本上都是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或在財務部門設置一個審計崗等,致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以向縱深層次有序發展;另一方面,審計部門與主管領導之間、部門之間及其人員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特別是有些主要領導的意見參與其中,使得審計人員很難依法獨立行使監督和評價的職責。
2、審計工作規劃缺失
由于高校普遍實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高校中層干部一般三年或四年一競聘,干部的變動比較集中,審計部門對他們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任務重、范圍廣,審計人員要承受的壓力和風險增大,也很難在較短時間內完成批量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甚至有些項目還要跨年度審,即便是完成了審計任務,審計效果也大大降低。所以,沒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審計工作規劃,可能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流于形式的后果。
3、審計力量嚴重不足
高校審計部門的審計人員配置普遍不足,一般高校只配備專職審計人員2至3人,學生規模超過萬人的本科院校也只有4至5人,個別高校僅有1人,甚至有些高職院校還沒專職的審計人員,無法開展審計工作。有審計人員的高校中這些人不僅要承擔經濟責任審計,還要承擔基建工程結算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工作。如何利用有限的審計資源完成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這也是高校廣大審計人員亟待解決的難題。
三、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1、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審計意識
首先,學校領導要把審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審計工作會議,積極解決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其次,審計部門不僅要主動向領導匯報工作中碰到的難題,而且還要介紹兄弟院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使領導在指導工作時更有針對性。最后,審計部門要通過校報、校園網絡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經濟責任審計的業務知識、有關政策和規定等,使廣大教職員工充分認識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從而理解審計行為,配合審計工作。
2、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
根據目前的實際狀況和高校自身的特點出發,高校主管部門要制定分部門、分層次的《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內容包括評價、考核兩個指標體系。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確定出不同性質的部門領導干部的評價標準。通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使審計人員的審計評價有章可循,從而降低審計風險,確保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實效性。
3、靈活應對,提高審計成效
要有計劃安排好審計工作,盡量減少突擊審計和“成批量”式審計等做法。組織部門在對領導干部調換屆或離任前三個月,向審計部門送交審計通知書,使審計人員有比較充裕的時間來搜集相關資料和審計信息。同時,審計部門還要將離任審計與屆中審計相結合起來,實現審計監督關口前移,這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和堵塞漏洞。更有效地貫徹“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從而解決現實中“先離后審”或“先任后審”引發的審計被動、審計配合難等一系列問題。
4、實行審計結果公開
除審計結果中涉及保密的內容外,可采取以下幾種方式公開審計結果:(1)以會議宣讀形式向被審計處級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干部職工公開;(2)在校園網或審計部門內網上予以公示;(3)以校內文件形式下發到全校各學院、處、室、所等二級單位。通過對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公開,不僅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透明度,發揮了群眾監督的作用,而且提高審計的權威性。
5、改進審計手段與方法
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電算化會計的廣泛應用,高校審計部門要在傳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計算機審計的新路子,促進審計手段現代化。如對后勤服務集團或校辦企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利用計算機網絡和審計軟件等先進技術與被審計者及其部門的財務數據接口連接,進行專用網絡審計、在線審計等,從而保證所提取資料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同時,審計部門因獲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取證比較困難,所以審計方法必須有所改進或突破。比如,為了擴大學校審計線索的來源途徑,可在校園審計內網上公布對學生亂收費、濫發職工福利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受理電話和電子郵箱,讓知情者有機會提供審計相關線索,同時做好保密工作。這樣使審計人員從蛛絲馬跡中獲取信息,進行調查取證和分析判斷,提高了審計質量。
6、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降低審計風險
一是要加強審計人員政治理論學習,并有計劃安排審計人員進行后續業務培訓,才能適應高校審計工作不斷發展變化的需要;二是要借鑒兄弟院校先進的審計經驗和方法技巧,才能更好地去化解和避免審計風險;三是要鼓勵審計人員進行、申報課題等一些審計理論與實踐方面的研究工作,從而提高他們的業務技能;四是要制定合理激勵機制,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尤其在福利待遇、升遷考核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以穩定審計隊伍并發揮其作用。
總之,高校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只有高校領導重視和支持,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才能充分發揮出審計的最大效力。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開展,高校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得到不斷完善和發展,特別在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體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進而推動高校教育事業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篇11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內容概括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網絡時代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單位的相關法定代表人或是相關的企業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時間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對履行其職能所展開的經濟審計行為。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業在經營發展進程中,能夠分清企業經濟責任人任期時間內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并為企業單位相關的紀檢部門和考核部門等,提供實際的經濟參考依據,以此促進企業單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管理能力,并為企業負責人的發展決策提供相應的基礎。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在企業經營發展進程中,無論是對保護國家財產安全,還是促進企業領導廉政建設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體現在其能夠對企業的相關財務進行明確,并提高企業負責人的工作效率,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對企業相關管理者所在的部門和相關的財政收入和支出進行審計,從而達到了解企業經濟發展情況的目的,縮短下任企業管理者的適應時間。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也體現在其能夠加強對企業責任人和管理者的監督,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有效的使企業管理者在履行職務時,將定性與量性相結合,由此達到對企業相關經濟指標的考核目的。
二、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是十分重要的,對于供電企業而言,供電企業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極為必要,主要體現在其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部分供電企業的相關管理者和負責人,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益,而忽視國家和企業的整體利益,對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經濟支出進行虛假報賬,同時人為的利用自身職務的便利,調節企業的資金利潤,嚴重限制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促使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責任審計不僅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在社會經濟文化不斷發展的新時代下,物質生活和經濟的誘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自律性逐漸下降,中飽私囊的現象日益頻繁。尤其在日常的企業經營業務往來中,企業負責人為了獲取個人利益,將企業的發展目標以及經營理念,放到個人經濟利益之后,由此極大程度上造成了企業的經濟損失,并造成的現象。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
三、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首先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以創新的形式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而達到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目的。就當前我國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現狀而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在發展進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對落后和陳舊的問題,因此為了能夠有效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一方面,要根據供電企業負責人干部監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對負責人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輪審制度,對于任職期滿兩年的負責人實施有計劃的安排審計;另一方面,要在審計工作中,充分的利用與日常審計工作有關聯的工作資料和財務成果,以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不僅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同時也要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審計內容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準確性具有重要影響。關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體現在,其一,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加強企業負責人在職務期間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審查,以及對企業內控制度建立情況的審查和評價等;其二,對于企業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成績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包括管理者對供電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
(三)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目的
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與審計目的,是當前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要嚴格管理審計情況,明確審計工作的內容和目的,審計的目的并非是為了審計而審計,而是通過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供電企業的經營水平,并提高供電企業的自身內控能力,進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在供電企業發展進程中,只有明確審計內容和審計的目的,才能夠實現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四)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
審計制度對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導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須要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一方面,要針對當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出臺相應的審計決定執行工作管理標準,對被審計的供電企業單位進行嚴格的考核,并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另一方面,要通過對供電企業的審計制度建立情況,落實具體的審計決定單位,并在最終考核中對供電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以此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
四、結語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研究,不僅是當前供電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標,同時對于供電企業的未來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關于如何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內容進行了闡述,同時從經濟責任審計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基礎兩方面,展開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最后從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高睿 單位:青島市黃島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1]趙穎.以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為契機,抓好高校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建設[J].經濟師,2013(03).
[2]楊柳,鄭佳,李劍華.淺析事業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J].商業會計,2013(17).
[3]高加順.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的困境與對策研究[J].通訊世界,2014(21).
[4]范成華.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及評價指標研究———以中國石油四川銷售分公司為例[J].財經界(學術版),2014(05).
篇12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及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審計工作的一般特點,同時還具有其獨特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的工作要求不同。由于涉及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界定和評價,因此在實施審計時,需要特別講求政策,對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要求高。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熟悉財經法規,而且要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經濟工作中心和重點,地方經濟發展的思路,了解干部管理和監督政策和制度。在審計的過程中,必須遵循依法審計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審計的立項依據不同。常規審計的立項依據除審計法規,審計機關可以自行確定審計項目。而經濟責任審計立項依據主要是組織、紀檢、監察部門的審計提請或委托,并經政府主要負責人批準實施的,其審計服務的對象是干部監督部門。
(三)審計的目的不同。常規審計的對象一般指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活動,財產實物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而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指各級地方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國有企業法定代表涉及的經濟決策活動、財政財務管理活動,以及監督和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作出客觀評價。
(四)審計的時間跨度不同。常規審計的時間跨度與會計年度相一致,一般為一個預算年度或會計年度。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與被審計領導干部的任職期限相一致,其時間跨度可以分為3年,5年,甚至更長的年份。
二、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的不足和問題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成為基層審計機關一項主要任務,并由離任審計逐步轉入任中審計,該項工作推進正處于一個關鍵時期,但目前還存在審計結果利用率低,審與用之間“兩張皮”等問題。無論是實施該項審計的主體還是審計對象均存在亟待改進的地方。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的不足。
1.方法傳統,內容單一,廣度和深度有待加強。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采用公告審計,查閱,座談,審計公示等方法,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任期內財政財務基本收支平衡,調查,評價上。對單位的負債,專項資金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缺少具體的量化、對比和分析。
2.審計不能滿足任務要求。一方面審計人員不足,審計力量薄弱,而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任務重,無法滿足審計任務的要求,導致審計工作被動應付。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涉及范圍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有熟練的業務素質,還應該掌握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地方經濟發展思路,熟悉法律,金融等相關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
3.評價體制不健全,責任難界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細化和完善責任界定不明確,特別是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黨政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沒有出臺各自不同的評價體制完善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的評價辦法。加之,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難以保證評價質量。
(二)經濟責任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從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看,被審計領導能努力完成各項經濟指標,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有些問題還比較嚴重,且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特點,有的問題屬屢查屢犯。
1.決算不實,收支違規現象仍比較突出。存在虛報收入,預算虛假平衡問題。財政收支缺口大,可用財力匱乏。虛增收入、搞虛假平衡,不僅使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不能及時到位,而且又加大了下一年收入任務,形成惡性循環,造成了一定的財政風險。
2.費用控制不嚴,招待費超支現象普遍。財經法紀觀念不強,財政預算管理措施執行不到位。近幾年來,為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財政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預算管理、會計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有些方面仍沒有執行到位。如亂收費、預算外收入未上繳專戶、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公款私存、欠繳稅費、不合規票據入賬等問題屢禁不止。
三、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思路及對策
審計分析認為,片面追求政績虛增指標,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前提條件。可用財力不足,支出控制不力是形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而內部管理松弛,外部監督不力,則是導致違規違紀問題多發的重要因素。領導重視不夠,制度約束乏力,則是違規違紀屢禁不止的內在根源。
(一)建立健全“先審后離”制度,強化任期輪審制度。應逐步建立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對重點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的審計模式。建立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是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內在要求。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不能簡單、硬性地要求對所有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或“逢離必審”,應有計劃地選擇一批重點地區、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任中審計,力爭做到在新一屆黨委和政府任期內對上述領導干部輪審一遍。
(二)加強審計計劃管理,審計內容應有針對性。一方面,要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建立被審計單位數據庫,全面了解和掌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按照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崗位性質、經濟責任的復雜程度等因素,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年度計劃。另一方面,要堅持全面審計,不僅要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還應包括各項經濟指標的程度帶來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重點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其次,還要審計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重點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要求,廉政建設的執行情況。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考慮審計資源和干部管理監督的需要,通過加強審計計劃管理和創新組織方式,切實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在確定審計數量時,應當量力而行,做到依法審計,確保質量。
篇13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原因分析
1.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不夠高,審計手段不夠科學
審計人員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主要是依靠審查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相關會計資料來發現和查證經濟責任問題的。但是由于相關資料并不能夠直接或者完全反映問題,而且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對象常常存在著審計時間跨度較長、審計內容較多、審計范圍較廣等特點,加之審計問題復雜、審計任務綜合,上面這些都對審計人員的審計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是跟素質要求相比較,審計人員在實際審計過程中難以避免地會受到自身工作能力、審計經驗、審計任務的復雜、審計面廣等問題的干擾,而且審計手段不科學都會造成審計問題處理不得當,發生審計失誤進而產生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的界定難度較大,很容易造成審計風險
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需要合理科學地對原任責任跟現任責任、個人責任跟集體責任、主要責任跟次要責任、短期責任跟長期責任、直接責任跟間接責任。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問題的原因既有離任者的個人行為因素,同時也有管理者集體決策失誤的因素。而且在界定個人作用因素大小等方面也存在著困難,常常使得責任難以區分。由于決策失誤或者管理不當造成的經濟損失,在進行經濟責任認定以及追究過程中,在界定追究何種責任時也缺少金額標準的界定。
3.審計對象以及審計環境的復雜性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在當前形勢下,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的經濟結構以及經濟成分正在進一步調整,相關的經濟活動也變得越來越復雜。上述這些新的問題都給經濟責任審計增加了難度,使得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以及審計內容更為多元和廣泛。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對象的廣泛性以及復雜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審計的難度,極易造成審計人員錯誤判斷審計結果,進而形成審計風險。
二、進一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防范能力的建議措施
1.有效提升審計人員的審計綜合素質,為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規避提供可靠保障
審計人員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直接參與者,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大小。進一步強化審計人員職業素養,提高審計專業技能,走審計專業化發展道路對于有效規避審計風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審計機關應當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積極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以及氛圍,依靠專業培訓及時更新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逐步建立學習型的審計機關,促使審計人員進一步向著審計專業化道路發展,掌握包括經濟、計算機、會計、審計等各個學科的專業知識,為經濟責任審計活動的開展注入新的活力。
2.嚴格規范審計實施方案質量標準,建立并完善審計監管體制
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應當明確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審計檢查的實施過程和標準,對于審計方法和審計流程進行明確定義。并在此基礎上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評估方案,避免因為主管或者客觀原因的變化而造成的審計風險的變動,充分利用常規審計的審計結論,在審計方案的編制過程中完善常規審計狀況的編寫。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對于跟之前審計結論不同的地方,及時編補和延伸復核審計實施方案。對于審計實施方案,上級管理部門還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切實保障監督效果和管理效率。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考核制度
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要建立成果統計和考核制度,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充分體現審計成果的準確性和價值性。要對審計成果進行公開,公開審計報告,公開審計帶來的政府績效,公開被審計單位審計過后的整改落實情況。加強風險管理,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是會計信息不真實可靠,不能真實反映責任者的真實情況而出現的審計風險,在審計過程中財務信息把握不準確,做出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出具不合理的評價或審計報告,引起不良后果。具體表現在審計準備不充分,風險確定不準確,風險估計過小,責任認定與處罰不合規。在審計前期,不能深入被審計單位調查研究,不能有效識別財務風險。在審計前期,應當明確審計重點,加強人員的培訓,制定相關審計計劃。審計過程中,要深入分析財務面臨的各項風險,對重大經濟事項、重大決策和重要資金收支要嚴格審計,及時提出應對風險的措施。
4.明確相關責任的界定
要明確前任與現任的責任界定,把握任期這一關鍵因素,前任的功過不能在本任期內體現,現任的經濟責任不能推給前任或后任者。要明確區分集體與個人的經濟責任,屬于集體決策的要歸屬于集體,屬于個人自己錯誤決策的要歸結于個人責任,要通過審核相關經濟事項和經濟憑證以及會議紀要等。關于管理責任與直接責任的認定,要通過領導分工來確定,對于直接分管的要負直接領導責任,對于其他領導分管的要負相關領導責任。要區分舞弊與錯誤的界定,如果個人未獲取私利、公共財產未造成損失,是無意識的則可認定為錯誤,如果行為是經過相關策劃,對公共財政造成損失,個人獲利則被認定為舞弊。對于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客觀因素造成的損失則負有客觀責任,對那些主觀故意的損失要負主觀責任。對于違法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尚未構成犯罪的要移交監察機關處理。在審計報告中,對于這些責任要明確,不可混為一談。
三、結束語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全新的、特殊的審計模式,具有涉及內容廣、審計難度大、審計過程復雜、對事與對人雙重審計的特征。本文分析了這些風險產生的原因,隨后對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能力提出了相關建議。總之,隨著國家反腐的深入,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越來越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必將朝著高層次、多角度、廣內容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