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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老齡化利弊分析實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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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老齡化利弊分析

          篇1

          養老保險作為主要的社會保險制度之一,對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設計良好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協調代際關系,保持社會的健康發展;養老保險為勞動者提供了規避老年風險的最有效手段,免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促進充分就業的實現,進而促進經濟增長。然而,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較為嚴重,老年人口基數大、發展速度較快,預計2050年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將達到31%,略低于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33%),這勢必會對養老保險制度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考察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國內外學者對人口老齡化和養老保險制度做了大量研究,國外學者對老齡化的研究始于生育率問題,加里•貝克爾發展了關于生育率的經濟學理論,他認為孩子是“耐用消費品”,父母的需求更多地受孩子質量的影響,因此,他從孩子的數量需求與質量需求兩個方面研究了家庭對孩子的需求。此外,其他人口學家還提出了“代際財富轉移”理論、“性別角色”理論、“家庭合同”假說、臨界值假說等學說研究生育率問題對人口結構變化的影響。國內學者對老齡化問題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人口老齡化的原因,如鮑思頓等(2005);[1]人口老齡化的經濟影響效應,如李軍(2006);[2]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如杜鵬等(2005)。[3]對于養老保險制度而言,國內外學者的研究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理論依據及養老保險制度形式的選擇。系統地闡述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的理論是通過生命周期理論、風險理論、市場失靈理論、世代交疊模型展開的,例如David(2001)[4]通過世代交疊模型論證了養老保險制度有助于實現帕累托最優。就養老保險制度的形式而言,目前主要有現收現付制、基金累積制及包含現收現付和基金累積的部分累積制。現收現付制是各國最初采用的形式,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出現,現收現付制養老體系出現收支難以平衡的問題,各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開始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累積制轉變,對于這種改革是否合理,學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支持改革的研究包括Feldstein(1996)、[5]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宏觀組(2000)[6]等,反對改革的包括Verbon(1988)、[7]巴爾(2003)[8]等。通過文獻回顧可知,目前關于人口老齡化和養老保險制度的研究有很多,但是,現有文獻很少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考察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蔡昉等(2003)[9]直接將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聯系起來進行研究,康傳坤等(2014)[10]考察了人口老齡化對最優養老金繳費率的影響,因此,本文將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考察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時總結世界主要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經驗,以期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借鑒。

          二、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現狀描述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性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部分構成的。其中,2015年以前,基本養老保險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部分組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是2009年開始實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2011年開始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而來的;2015年《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頒布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工作人員實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至此,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組成。在補充性養老保險方面,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始于20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正式文件中首次被提及是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而言,雖然起步較晚,但隨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對于商業養老保險認識的加深,其發展十分迅速,到2013年,我國壽險保費收入達到9425.14億元。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于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提供的資助,“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利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并分別納入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進行管理。2005年12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規定在職職工的繳費率為8%,企業繳費率為20%,合計繳費率為28%。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經過近30年的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對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依舊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兩點:其一,養老金虧空問題嚴重,根據財政部2014年的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情況,2014年養老保險費收入17554億元,支出19117億元,結余為負1563億元,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嚴重的虧空,一方面是因為歷史欠賬問題嚴重,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人口老齡化使得繳納養老保險的年輕人越來越少;其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水平低、管理效率差,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應該進行有效的投資,并且其收益率要高于通貨膨脹,但是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發展尚不成熟,很難保證養老保險基金有較為穩定的較高的收益率。

          三、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雖然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很多問題,人口老齡化使得本就不夠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加脆弱,那么,人口老齡化究竟會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產生怎樣的影響呢?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其一,養老金支付壓力增大,老齡化意味著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增加,需要支付養老金的老年人口基數增加,養老金的需求增加;其二,養老金供給相對減少,老齡化也意味著年輕人相對于老年人來說越來越少,繳費人數也會越來越少,養老金的供給減少;其三,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難以為繼,老年人口數量的增加,一方面直接增加了養老金支付的數額,另一方面又減少了養老金的供給,對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構成了雙重壓力,使其難以為繼,由此引發了世界范圍內的養老保險體制大變革。然而,不幸的是,已有的改革實踐證明,尚無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成功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那么,世界各國究竟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做出了哪些努力、哪些經驗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呢?這都是值得研究、了解的問題。

          四、主要國家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制度比較分析

          21世紀可以說是人口老齡化的世紀,世界主要國家幾乎都面臨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養老保險制度作為老年人的保障制度,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顯得尤為重要,本文接下來的部分將對主要國家人口老齡化情況及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簡要介紹。人口老齡化現象最早出現于發達國家,法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出現人口老齡化的國家,1850年歐洲工業革命即將結束時,法國60歲以上人口已經占總人口的10%,此后,歐美各國陸續進入老齡化社會,北歐國家瑞典于1882年、挪威于189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1930年英國、德國幾乎同時邁入老齡化的門檻,美國也于194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此時,65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比重超過7%的國家還包括瑞士、荷蘭、奧地利、比利時、丹麥等十幾個國家。1960年,世界人口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占5.6%,而發達國家人口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8.5%,人口老齡化已成發達國家的普遍現象。與發達國家不同,發展中國家的人口老齡化現象出現較晚,但是發展十分迅速,以中國為例,2000年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為10.3%,正式進入老齡化社會,2015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已經達到16.1%,預計2050年將達到31%。面對人口老齡化壓力,主要國家采取了相應措施,李通屏對此做出了歸納總結,主要措施如下:其一,開源節流,改革傳統的養老金計劃;其二,延遲退休,鼓勵更多的老年人工作;其三,鼓勵遷移,增加移民勞動力供給;其四,鼓勵生育,增加未來的勞動力供給;其五,積極老齡化,減輕老年照顧的壓力。與人口老齡化現象相同,養老保險制度也是最早出現于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歐美發達國家,其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建立階段(1889年德國建立《養老、殘廢、死亡保險法》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二是擴張與發展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20世紀60年代);三是調整與改革階段(20世紀70年代至今)。目前,按照國家主導的程度與方式不同,養老保險模式可以分為社會保障型(如德國、法國、美國、日本等)、福利國家型(如英聯邦國家和瑞典、挪威等西北歐國家)、部分儲蓄型(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和完全儲蓄型(如智利等南美國家)。養老保險的上述四種模式各有利弊,尚無一種模式可以成功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更多的國家采用多支柱式的養老保險框架,以更多地發揮各種模式的優點,盡量地減少其弊端。通過對世界主要國家人口老齡化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出,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對各國造成了較為嚴重的困擾,各國都試圖改革養老保險制度以期可以成功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然而不幸的是,目前尚無一種模式被實踐證明是完全成功的,可以說,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養老保險制度仍在探索當中。

          篇2

          隨著社會發展,我國人口老齡化將經歷快速老齡化、加速老齡化和穩定的重度老齡化三個階段。2030年到2050年是我國人口老齡化最嚴峻的時期;而到2050年,老年人口總量將超過4億,需要撫養的老年人口將占人口總數的40%-50%。屆時,重度人口老齡化和高齡化將日益突出,我國將面臨人口老齡化和人口總量過多的雙重壓力。

          雖然老齡化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就業壓力,提高就業水平,但也會造成勞動力比例下降,形成勞動力供求不足的新矛盾。加之過去人口高增長帶來的“人口紅利”終將消失,由此導致勞動生產率和經濟增長的下降。不僅如此,老齡人口的過快增長提高了社會負擔系數,客觀上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一個因素。目前我國的老年扶養比為0.11左右,即大約9個多勞動年齡的人就要供養1個老人。據測算,到2050年將上升到0.4左右。如此高的社會負擔系數需要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社會保障作支撐,也決定著傳統的居家養老方式難以維繼。而到2005年底,我國養老金“空賬”已達八千億。這需要大量的養老資金投入,但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提前步入老齡社會使得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現代化,與發達國家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條件下進入老齡社會相比,我國成為世界上惟一進入老齡社會的發展中國家,具有典型的“未富先老”的特征。這種狀況表明在解決老齡化問題上我國面臨著嚴重的資金缺口。

          老齡化也同時引發了嚴峻的產業結構矛盾,集中體現在與老齡人口消費需求相關的第三產業發展滯后上,包括醫療保健、生活撫養、休閑娛樂等方面。由此導致的結果是一方面存在前景廣闊的老齡市場,但另一方面卻對老年市場多元化的需要供給不足,同時又需維系并加強老年市場的購買力。更為重要的是,我國人口老齡化還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城鄉倒置顯著等特征,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差距及養老方式的城鄉差異交織在一起,使老齡化問題愈加復雜、艱巨。

          上述分析指出的種種矛盾是化解老齡化危機不能回避、必須正視的問題。然而事情總有利弊的兩面。因為在壓力背后是開拓老齡市場和老齡產業的機遇,這必將對我國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帶來巨大的影響。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確實形成了相當規模的市場需要,但那僅僅是一種潛在的市場,要真正形成市場供求,就需要老年人具有持續且具有一定水平的購買力,從而推動老年市場供給的增加及老齡產業的發展成熟。

          療養服務貿易是指以國外人口、特別是老齡、高齡人口為主要服務對象,以醫療保健、旅游、休閑消費、養老托老等綜合服務功能為主要內容,以創匯為主要目的的新型國際服務貿易。最早提出發展療養服務貿易的設想是在上世紀末。然而由于發展條件和認識條件所限,并未在實踐中引起重視。近年來,經濟的繁榮增長和老齡化趨勢的進一步加劇使得從人口、市場、產業等多重角度的綜合審視具備了較為充分的條件,因而該領域的發展也正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療養服務貿易潛在的國際市場

          目前跨國醫療、旅游、養老的人數不斷增加,全球“醫療旅游”人數已經上升到每年數百萬以上。到2010年,國際“醫療旅游”行業的年營業額將上升到400億美元。發達國家醫療保健費用高漲,為亞洲的醫療服務公司提供了賺錢的機會。如面對日本老齡市場巨大潛力,東南亞各國政府紛紛放遠眼光,在住房、醫療、旅游等領域制定中長期計劃。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已經修改了移民、稅收和房地產購買的法規,以吸引富裕的外國退休者。雖然醫療旅游并非等同于療養服務貿易,但它是療養服務貿易的重要部分,由此可見開拓這一市場的巨大前景。

          從產業屬性來看,療養服務貿易屬于消費者服務貿易,其不僅包括對相關服務供給能力的規定,從而對國內產業、消費結構和水平以及發展趨勢有所要求,同時又需要順應、吸引、引導外部需求以形成市場。而它也不同于一般服務貿易,需涉及自然人較長時期的跨境移動以及多方面的綜合服務內容,所以需要更多的法律保障和國家之間的合作。由此來看,發展療養服務貿易需要從供給與需求及外部條件和環境進行綜合審視,其自身較強的專業特征使得除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及服務的相對價格這樣的決定需求強弱的因素外,消費者對服務的評價越加困難,所承擔的風險逐漸加大,因而消費服務的尋找及經驗特征減弱,信任特征加強,因此對相關服務質量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國發展療養服務貿易的可行性分析

          療養服務貿易則從開放經濟的視野下為解決我國老齡化問題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途徑。我國在開拓療養服務貿易新領域中較之開發“醫療旅游”的東南亞各國,除了共同的有利環境外,更有著自身厚實的優勢和基礎。主要表現在:

          (一)療養保健資源是療養服務貿易的優勢和前提

          首先必須充分發揮我國豐富而獨特的療養保健資源的功效。這些資源涉及自然、技術以及社會人文各方面,其中以自然及技術資源為基礎,以社會人文資源為依托,形成療養資源層級、互補結構。具體而言,我國地域遼闊,自然療養資源豐富,以這些資源為基礎已經開發出眾多旅游度假及療養勝地,為發展療養服務貿易奠定了基礎。此外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及民風民俗等對療養及形成健康、和諧的療養環境同樣重要。

          (二)國內外消費能力的不斷提升是療養服務貿易的關鍵

          從服務的提供地來看,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對于開發療養資源及形成配套設施和措施而言比較重要;從服務的消費群體來看,目前能夠成為我國療養服務貿易市場開拓對象的國家和地區基本屬于發達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實力及消費能力不成問題,而關鍵在于如何吸引并為自然人流動創造條件。如同旅游市場劃分等級一樣,療養客源市場依據地緣、經濟實力、消費能力等標準同樣可以確定需要開拓的不同等級的目標市場。顯然依據我國旅游業及服務貿易合作的發展形勢判斷,療養客源市場的開拓具有很大的地域空間。

          (三)不斷增長的老齡人口是療養服務貿易的客源基礎

          老齡人口無疑是療養服務的主要對象,尤其是人口老齡化及家庭結構、養老托老方式的變化,為該市場的開發注入了更強的動力。統計顯示,到2030年,西方7個主要工業化國家65歲以上人口將占全部人口的22%。因此,越來越多的富有的老年人選擇在國外消費和養老。如西班牙,憑借自身的旅游資源優勢,大力吸納日本的“出口”老人,積極支持國內企業在本國的療養度假地興辦日本老人村來接待和托管日本老人,為老人提供完善的醫療保健、生活和文化娛樂等方面的服務,賺取了可觀的外匯,還引進了日本現代科學管理和先進的科學技術,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我國開發療養服務貿易具備相關條件,并有著自身獨特的資源優勢和價格競爭力,通過積極的應對措施,可以形成廣泛而穩定的療養服務客源市場。

          (四)開放條件下的區域合作是外部成長動因

          開放經濟條件與封閉狀態相比,在謀求經濟發展的途徑、動力等方面顯然具備很多優勢。療養服務貿易的開展就是基于開放條件下的雙邊及多邊合作,它為解決各國及各地區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如人口老齡化提供了一個合作平臺。基于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國際勞務合作、對外旅游等方面合作的加強,在解決療養服務貿易所涉及的一些關鍵性問題上的難度會逐步降低,合作空間將進一步拓展。

          結論

          毫無疑問,依據療養服務貿易的內涵,深入挖掘本國開展療養服務貿易的各種資源,采取支持、鼓勵、引導的政策措施促其發展,不僅順應了世界老齡化的趨勢,充分開拓了該領域的市場,將與療養服務相關的醫療保健、旅游住宿、養老托老等行業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形成較長的產業鏈,從而對開展該服務的東道國的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產生重大影響,而且發展了無煙而高利潤的產業,帶動了旅游保健資源豐富但經濟落后地區的發展,對于解決本國老齡化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和實踐保障,因此開拓療養服務貿易的新領域是化解老齡化危機的重要戰略選擇。

          當然,在發展療養服務貿易的同時要清醒意識到其中存在的困難,畢竟該領域在我國處于初始起步階段。鑒于療養服務貿易涉及的產業部門眾多,利益關系復雜,因此需要政府與服務企業共同努力,將療養服務貿易統一納入老齡產業發展規劃中,在政策、資金上給予引導支持,協調與療養服務相關的旅游、醫療、保險、養老、社會保障等部門,整合療養服務貿易涉及的各種要素資源,發揮地區優勢,促進區域合作,同時要重視服務標準的制定,法規的完善,創造療養服務貿易有利的發展環境,推動該領域的健康發展,使其成為拉動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動因之一。

          基于對我國老齡化過程中面臨的各種矛盾和挑戰的分析,要用開放的視野去尋求化解老齡化危機的途徑,大力發展我國療養服務貿易。而我國較之于發達國家,有著自身的優勢和良好的基礎來開拓更具綜合性和發展前景的療養服務貿易。這無論從財力保障,還是需求供給來看,對于解決我國不斷增多的老齡人口的生存及多樣化的養老需求都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篇3

          雖然老齡化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就業壓力,提高就業水平,但也會造成勞動力比例下降,形成勞動力供求不足的新矛盾。加之過去人口高增長帶來的“人口紅利”終將消失,由此導致勞動生產率和經濟增長的下降。不僅如此,老齡人口的過快增長提高了社會負擔系數,客觀上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一個因素。目前我國的老年扶養比為0.11左右,即大約9個多勞動年齡的人就要供養1個老人。據測算,到2050年將上升到0.4左右。如此高的社會負擔系數需要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社會保障作支撐,也決定著傳統的居家養老方式難以維繼。而到2005年底,我國養老金“空賬”已達八千億。這需要大量的養老資金投入,但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提前步入老齡社會使得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現代化,與發達國家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條件下進入老齡社會相比,我國成為世界上惟一進入老齡社會的發展中國家,具有典型的“未富先老”的特征。這種狀況表明在解決老齡化問題上我國面臨著嚴重的資金缺口。

          老齡化也同時引發了嚴峻的產業結構矛盾,集中體現在與老齡人口消費需求相關的第三產業發展滯后上,包括醫療保健、生活撫養、休閑娛樂等方面。由此導致的結果是一方面存在前景廣闊的老齡市場,但另一方面卻對老年市場多元化的需要供給不足,同時又需維系并加強老年市場的購買力。更為重要的是,我國人口老齡化還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城鄉倒置顯著等特征,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差距及養老方式的城鄉差異交織在一起,使老齡化問題愈加復雜、艱巨。

          上述分析指出的種種矛盾是化解老齡化危機不能回避、必須正視的問題。然而事情總有利弊的兩面。因為在壓力背后是開拓老齡市場和老齡產業的機遇,這必將對我國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帶來巨大的影響。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確實形成了相當規模的市場需要,但那僅僅是一種潛在的市場,要真正形成市場供求,就需要老年人具有持續且具有一定水平的購買力,從而推動老年市場供給的增加及老齡產業的發展成熟。

          療養服務貿易是指以國外人口、特別是老齡、高齡人口為主要服務對象,以醫療保健、旅游、休閑消費、養老托老等綜合服務功能為主要內容,以創匯為主要目的的新型國際服務貿易。最早提出發展療養服務貿易的設想是在上世紀末。然而由于發展條件和認識條件所限,并未在實踐中引起重視。近年來,經濟的繁榮增長和老齡化趨勢的進一步加劇使得從人口、市場、產業等多重角度的綜合審視具備了較為充分的條件,因而該領域的發展也正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療養服務貿易潛在的國際市場

          目前跨國醫療、旅游、養老的人數不斷增加,全球“醫療旅游”人數已經上升到每年數百萬以上。到2010年,國際“醫療旅游”行業的年營業額將上升到400億美元。發達國家醫療保健費用高漲,為亞洲的醫療服務公司提供了賺錢的機會。如面對日本老齡市場巨大潛力,東南亞各國政府紛紛放遠眼光,在住房、醫療、旅游等領域制定中長期計劃。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已經修改了移民、稅收和房地產購買的法規,以吸引富裕的外國退休者。雖然醫療旅游并非等同于療養服務貿易,但它是療養服務貿易的重要部分,由此可見開拓這一市場的巨大前景。

          從產業屬性來看,療養服務貿易屬于消費者服務貿易,其不僅包括對相關服務供給能力的規定,從而對國內產業、消費結構和水平以及發展趨勢有所要求,同時又需要順應、吸引、引導外部需求以形成市場。而它也不同于一般服務貿易,需涉及自然人較長時期的跨境移動以及多方面的綜合服務內容,所以需要更多的法律保障和國家之間的合作。由此來看,發展療養服務貿易需要從供給與需求及外部條件和環境進行綜合審視,其自身較強的專業特征使得除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及服務的相對價格這樣的決定需求強弱的因素外,消費者對服務的評價越加困難,所承擔的風險逐漸加大,因而消費服務的尋找及經驗特征減弱,信任特征加強,因此對相關服務質量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國發展療養服務貿易的可行性分析

          療養服務貿易則從開放經濟的視野下為解決我國老齡化問題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途徑。我國在開拓療養服務貿易新領域中較之開發“醫療旅游”的東南亞各國,除了共同的有利環境外,更有著自身厚實的優勢和基礎。主要表現在:

          (一)療養保健資源是療養服務貿易的優勢和前提

          首先必須充分發揮我國豐富而獨特的療養保健資源的功效。這些資源涉及自然、技術以及社會人文各方面,其中以自然及技術資源為基礎,以社會人文資源為依托,形成療養資源層級、互補結構。具體而言,我國地域遼闊,自然療養資源豐富,以這些資源為基礎已經開發出眾多旅游度假及療養勝地,為發展療養服務貿易奠定了基礎。此外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及民風民俗等對療養及形成健康、和諧的療養環境同樣重要。

          (二)國內外消費能力的不斷提升是療養服務貿易的關鍵

          從服務的提供地來看,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對于開發療養資源及形成配套設施和措施而言比較重要;從服務的消費群體來看,目前能夠成為我國療養服務貿易市場開拓對象的國家和地區基本屬于發達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實力及消費能力不成問題,而關鍵在于如何吸引并為自然人流動創造條件。如同旅游市場劃分等級一樣,療養客源市場依據地緣、經濟實力、消費能力等標準同樣可以確定需要開拓的不同等級的目標市場。顯然依據我國旅游業及服務貿易合作的發展形勢判斷,療養客源市場的開拓具有很大的地域空間。

          (三)不斷增長的老齡人口是療養服務貿易的客源基礎

          老齡人口無疑是療養服務的主要對象,尤其是人口老齡化及家庭結構、養老托老方式的變化,為該市場的開發注入了更強的動力。統計顯示,到2030年,西方7個主要工業化國家65歲以上人口將占全部人口的22%。因此,越來越多的富有的老年人選擇在國外消費和養老。如西班牙,憑借自身的旅游資源優勢,大力吸納日本的“出口”老人,積極支持國內企業在本國的療養度假地興辦日本老人村來接待和托管日本老人,為老人提供完善的醫療保健、生活和文化娛樂等方面的服務,賺取了可觀的外匯,還引進了日本現代科學管理和先進的科學技術,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我國開發療養服務貿易具備相關條件,并有著自身獨特的資源優勢和價格競爭力,通過積極的應對措施,可以形成廣泛而穩定的療養服務客源市場。

          (四)開放條件下的區域合作是外部成長動因

          開放經濟條件與封閉狀態相比,在謀求經濟發展的途徑、動力等方面顯然具備很多優勢。療養服務貿易的開展就是基于開放條件下的雙邊及多邊合作,它為解決各國及各地區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如人口老齡化提供了一個合作平臺。基于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國際勞務合作、對外旅游等方面合作的加強,在解決療養服務貿易所涉及的一些關鍵性問題上的難度會逐步降低,合作空間將進一步拓展。

          結論

          篇4

          引言

          養老是自人類史以來必需解答的一道永恒課題。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改革,有利于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不但為退休人員提供穩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助于安定團結的和諧社會形成。近年來,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結構問題日益凸顯,養老金缺口的持續增加養老保險的改革問題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重視。而近期有關于“延遲退休年齡”或“延遲領取養老金”的議論,引發了全民的關注。“延遲退休年齡”或“延遲領取養老金”關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否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行之路?因此,分析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現狀及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如何有效完善多渠道實現全國養老金的增長盈利,維護所有人民的切身利益勢在必行。

          一、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發展現狀

          中國養老金制度改革主要經歷1983年―1993年解決國有企業養老金支付危機的傳統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改革;1993年―2000年初步構建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和2000年以后確立多支柱養老體系的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三個階段。逐步形成了今天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為主的現代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數據,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32218萬人,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9750萬人,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57073萬人。養老保險覆蓋的人群正逐年不斷擴大,中國養老保險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使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性發展遭遇瓶頸。

          二、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養老體系的基礎尚不牢固,養老金面臨“入不敷出”

          養老體系就像座金字塔,基礎養老金是塔底,企業年金是塔身,個人養老儲蓄是塔尖。當前我國養老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壓力逐年增加,是因為我國養老體系的基礎不牢固。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我國2013年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達3.5萬億元,同比增長14%,同期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總支出2.8萬億元,同比增長19.9%。很顯然,養老保險基金相對“入不敷出”。據統計,1980年退休人口與勞動年齡人口的比例是13∶1,而目前該比例約為19:100,隨著人口老齡化高峰臨近,年退休人員新增數量攀升,如現行政策不變,到2050年則會高達64:100,這意味著需要由100個在職勞動力供養64個退休人口。

          (二)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度高引發養老保險金供需矛盾加劇

          當前,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形勢十分嚴峻,中國人口基數大,養老保險底子薄負擔重,老齡化速度卻非常快。查有關數據:1999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1.3億人,占總人口10.2%,正式進入老齡化社會。民政部部長李立國預計,2050年前后,中國60歲以上老齡人口將達到4.8億左右,成為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國家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軍預計,到2050年,我國15歲到59歲勞動年齡人口將下降到7.1億人,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老年人口規模迅速膨脹,相對新出生人口的大幅度縮減,使撫養結構發生根本性轉變,從而造成養老金繳費者急劇減少與領取者急速增多之間的養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銳。

          (三)雙軌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現象

          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質是社會資源的重新分配,因此公平性問題是其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而長期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執行的“雙軌制”,即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實行兩套并行的養老金體系,對于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個人無須繳納社保,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到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的養老金的待遇;而對于社會企業單位和職工本人需要自己在退休前連續15年繳納占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費用,退休后才能得到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退休金。雖然最近幾年,城鎮職工月均基本養老金不斷上調,但由于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制度在設計與運行上大不相同,造成了在城鎮企事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義務及待遇水平的不平衡,引發了社會矛盾,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三、延遲退休或領取養老金實施的可行性分析

          (一)國際上其他國家對延遲退休的慣例

          法定退休年齡對于每一位勞動者都十分重要,關系到每一位勞動者繳費年限和受益年限,還關系到國家人口運行趨勢和平均預期壽命及國家的公共財政等。隨著世界范疇的人口老齡化問題,許多國家紛紛采取延遲退休年齡的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如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社會保障項目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將退休年齡從65歲延長到67歲。之后,又有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英國、西班牙、烏克蘭等國家進行效仿借鑒該方法來減輕國家負擔。但這一改革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人民的抗議罷工。如2010年在法國各大城市為抗議雇主將雇員退休年齡推遲到60歲以后的計劃爆發的近110萬人參加的大規模罷工行動,2013年波蘭首都華沙爆發10萬人大游行抗議政府提高退休年齡。

          (二)在我國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的可行性討論

          1.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的有利分析

          從全世界來看,我國的退休年齡是比較低的。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工作能力和身體素質同步提高,中國特殊人口政策導致的老齡化和日益緊張的養老基金支付壓力客觀上要求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首先,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有利于減輕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給社會帶來的壓力。隨著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工作的老年人則會越來越多,他們的養老金支付的重擔落在有工作的年輕人身上,使他們的繳費壓力越來越重,政府養老金收入相對減少,養老設施投入支出日益增加,推遲退休年齡則有利于延長其繳費期間,縮短支付養老金時間,從而減輕我國社會壓力;其次,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使正在工作并繳費的人增加,而退休并領取養老金的人減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贍養率,同時也有利于人力資源充分利用,因為知識經濟時代,經過高學歷培訓的科技人才,知識層次增高,國家的培養成本變高,延遲退休則增加其工作時間促使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再次,實施型養老體制改革有利于老年人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滿足。目前我國社會上退休后的老年人再就業主要緣于經濟需求和精神寄托,退休人員通過再就業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不僅有利于他們的身心健康,也能夠給家庭較少的經濟負擔。

          2.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的弊處分析

          首先,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會從一定程度上加重就業壓力,尤其是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導致全國失業率將增加。由于目前的全球經濟都處于減緩發展,原本的就業崗位嚴重不足造成了就業形勢的不樂觀,如果再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無疑使得就業形勢雪上加霜,更加嚴峻。不言而喻,退休是新老勞動力的更替過程,當年老的勞動力離開工作崗位,由新的年輕勞動力進行替代,把推遲退休年齡當做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措施,必然會增加勞動年齡人口,使勞動力供給增加,而在勞動力需求一定下,導致失業的人數將增加,失業率必將呈上升趨勢,政府則將承擔更多的失業救濟費用。其次,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隨著教育水平的不斷累積提高,生產技術不斷更新進步,年輕勞動者的勞動生產率應當普遍高于年老者,而推遲退休年齡會在一定程度上阻滯生產的進步,不利于我國經濟的發展。最后,據相關數據顯示,現在企業每個月給在職職工交納的養老保險等各項費用,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在職職工年齡越高工資越高,相應的保險費也更高,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無形中增加企業的工資成本及養老保險支出成本,從而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四、我國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需謹慎

          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關乎國運、澤及子孫,而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推遲退休年齡方式好似一把雙刃劍,有利有弊。我們要懂得權衡利弊來進行取舍,我們應該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根據中國的具體國情,謹慎的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使養老保險制度真的能夠切實有效地為廣大的老百姓帶來福利,實現我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愿望。就我國現階段狀況,筆者認為可以試探著采取緩行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緩解眼下養老金收支壓力,應對人口老齡化沖擊,同時實現對退休年齡的合理化改革制度完善。

          (一)謹慎采取緩行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

          目前,在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現有勞動力與潛在勞動力資源供給過剩,如果盲目普遍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會進一步加大就業壓力。但如果從結構角度比較,退休人員的結構和新入職的結構并不完全在一個層面進行競爭。如果采取漸進式的、緩行的、局部試行的方式,在適當充足的時間內完成合理的退休年齡延遲來達到目標,同時隨著就業供求關系的進一步變化,可以將對就業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二)對現行退休制度進行管理與規范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公務人員、企業員工實施的退休制度不盡相同,如現行的“雙軌制”;男女職工的退休制度差別也較大,即使同屬國有企業職工,在企業實施減員增效的改制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諸如:停薪留職、買斷、內退等多種變相的退休現象。使得即使在同一單位中同等條件下,不同的人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退休待遇規定,這些都使得我國的退休制度千差萬別。因此,從近期來看,我國應該對現行的各種退休制度進行管理與規范以杜絕不規范的退休現象出現。

          (三)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有區別的試行彈性的退休制度

          就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存在的區域不平衡狀態,我們的退休制度改革也不應該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由于當前我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社會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口老齡化程度也不盡相同,如上海等東部地區,經濟發展快、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而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緩慢、人口老齡化程度非常低;如教育、醫療服務、制造行業的工作人員的行業需求是豐富經驗,而如電子行業、金融行業等新興行業則需求具有最新技術或有海外經驗。所以,建議政府制定退休年齡的指導性政策,在試行彈性的退休制度時,我們應當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需求而設計,根據自身發展的狀況進行自主選擇退休年齡政策,甚至不同的人群也可根據自己的偏好來靈活的選擇退休年齡與時機。

          (四)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從適當提高女性退休年齡試行

          我國目前實施的退休制度規定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這使得女性并沒有實現充分就業,有失男女平等的公平性,同時據相關數據統計表明女性職工壽命通常比男性職工長,退休后女性職工從制度中領取的養老金時間較長,因此,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體制改革可以從適當提高女性退休年齡試行開始,同時,適當的提高女職工的退休年齡,也從一定程度上改善和提高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適當推遲女性的退休年齡后不但可以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女性的充分就業,使其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提升,同時也提高了女性地位,促進男女平等。但這一改革試行需要在較長的時期內完成,可以考慮先在8-10年左右的時間內,逐年遞增式實現將女性退休年齡提高為60歲。

          五、結束語

          退休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廣、影響力深,任重而道遠。在當前我國就業勞動力資源豐富和人口加速老齡化并存的狀況下,是否延遲退休年齡、如何進行養老保險改革都要順應廣大人民意愿,維護廣大人民利益。其實,在很多國家都有逐步實行推遲退休年齡的方案,這應該是順應人口老齡化到來的未來發展趨勢。但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我們應該針對我國養老保險改革中存在的問題與障礙適當的將改革速度放緩,充分考慮實施延遲退休型養老改革制度的靈活性,謹慎采取適度試行改革的方案,密切關注退休人員的生活狀況并及時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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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張文勇.延遲退休怎樣更合理[J].人力資源雜志,2012(7).

          篇5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實現跨越式增長,被稱為“中國奇跡”,并且,中國也僅僅花費不到30年的光陰,就幾乎實現了西歐、北美等地區百年時間的人口轉變歷程。此時,人口基本保持著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長率,中國的人口年齡結構,從一方面來說,既保證了勞動數量的充足,另一方面卻又承擔著較少的兒童和老齡化負擔,因此,促進了人均產出快速增長,促使人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中國的綜合實力也實現趕超式發展。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所帶來的“人口紅利”為經濟的飛躍發展做了巨大貢獻。而現階段,中國人口開始逐漸呈現“三低”特點,即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長率,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人口紅利”面臨消失,中國未來經濟的發展面臨挑戰。人口發展與經濟??題成為關系中國未來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為進一步調整人口的數量與結構,2015年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宣布正式開始實施“全面放開二胎”政策。這一政策對我國人口數量與人口結構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本文通過選取1978至2015年統計數據,對人口數量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分析,并進一步對“全面放開二胎”政策進行利弊分析,探討現行人口政策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1全面放開二胎的有利影響

          1.1優化人口結構,緩解人口老齡化進程

          在實現計劃生育政策的同時,中國人口年齡結構問題逐漸突出,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同時也帶來諸如男女比例失衡、子女贍養負擔重等很多社會問題,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對優化我國人口結構、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具有積極作用。現在中國有很多“4+2+1”結構的家庭比例,子女贍養老人的負擔重,放開二胎政策,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增長,環境男女比例失衡問題,減少未來“4+2+1”這種家庭結構的比例,將贍養義務分攤到多個子女身上,減輕子女的贍養壓力。另外,放開二胎,對提高出生率有很大的幫助,低齡人口數量的不斷提高,對增加我國勞動力數量有很大幫助,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勞動者的能力和素質也在不斷提升,年輕勞動力的成長會慢慢取代年老工作者,同時,提高勞動力生產效率,這對改變中國現階段“倒三角”的人口結構具有重要作用。

          1.2提高勞動和經濟增長率

          伴隨著老齡化現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隨著社會的發展,知識頻繁更替、科技飛躍進步、互聯網行業也得到迅猛發展,老年人接受和創造的能力明顯慢于年輕人,不能很好的適應當代這種快節奏的生活和生產,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對經濟增長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放開二胎,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參與到工作中來,對生產和創造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另外,隨著人口的老齡化,對居民的消費水平也產生一定的影響,無法刺激國內的消費需求。從長期看,伴隨著生育政策,二胎時代即將到來,伴隨著孩子出生到成長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也對不同行業產生很大的影響,直接刺激了消費,擴大內需,市場活力開始逐漸增強,諸如嬰幼兒用品產業、教育、醫療、建筑業等行業的都會得到發展,也會帶動相關產業的繁榮,在一定程度提升了經濟增長率。

          1.3緩解社會養老問題,完善國家養老體系

          隨著二胎時代的到來,家庭成員結構會不斷改變,子女的增加能夠分擔養老義務,增強家庭養老功能,不僅從經濟上分擔,精神上也給予老人更多的滿足,不斷改善的家庭結構,能給夠增強家庭的穩定性和抵抗風險的能力,進一步促進家庭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另外,改善“失獨”老人問題。失獨我國獨生子女家庭數量多,面對養老負擔和生活壓力,許多子女不堪重負,從而產生了“失獨”老人問題,失獨家庭不僅需要經濟上的補助,還需精神上的慰藉,精神上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難度。放開二胎政策,能夠減少“失獨老人”家庭,促進社會穩定。二胎的開放也有助于完善國家養老體系,新增社會人口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養老金壓力,這緩解養老金制度危機有了很大幫助。

          2全面放開二胎的不利影響

          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對中國有積極的影響,也有消極的影響。第一,會加劇人口、資源、環境的相互矛盾。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人口基數大,資源對應人口來說,無論種類和數量再多,都相對短缺,資源也難以完全滿足中國十幾億的人口需求,二胎的放開進一步加重了資源的消耗。另外,環境問題本就是中國發展過程中日益凸顯的一大問題,二胎時代伴隨著人口的增多,會滋生出很多環境問題,將給當前不容樂觀的環境帶來新的負擔,激化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第二,對社會公共服務等帶來一定的影響。伴隨著新生兒的增多,會給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帶來一定的影響,也會給現有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公共服務帶來一定的影響,更會使競爭日益激烈的求職道路變得更加艱辛。第三,加重了生存壓力。隨著社會的進步,撫養小孩的成本越來越高,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這加重了新生兒父母的壓力。當前,為了緩解就業壓力,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學期間生子,這給其學習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另外,“二孩”時候基本都是父母事業的上升期,要大量花費時間、金錢照顧二個小孩,加重了整個家庭的工作、生活壓力。

          3人口與中國經濟增長的關系

          3.1模型設定

          基于經典的C-D生產函數,研究中國人口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即Yt=AKtαLtβμ;其中:Yt是第t年總產出、Kt是物質資本存量、Lt是就業人口數量;A為技術因素(假定為外生變量),μ為隨機誤差項。

          3.2指標選取與數據來源

          為了真實反映國民經濟收入水平,消除通貨膨脹影響,以1978年基期,采用實際GDP反映產出。

          據前人研究文獻,采用戈德史密斯在1951年建立的永續盤存法測度物質資本存量。即Kt=Kt-1(1-δt)+GTt/PIFt;其中,對于初始物質資本存量值、物質資本折舊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的確定,采用王會宗,張鳳兵(2016)的研究,設定K0=11292億元(1978年不變價),δt=5%,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采用前人研究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組合數據。數據主要來源于國家統計局。

          3.3實證分析

          為了消除異方差性,采用對數的形式,得到下式:lnYt=lnA+αlnKt+βlnLt+μ,利用Eviews8.0,得到如下回歸結果:

          lnYt=-11.0188+0.4688lnKt+1.0715lnLt

          (R2=0.9961、R2=0.9959、F=4476.291)

          上述方程的F、t統計量均通過顯著性水平為5%的統計檢驗,且擬合優度達到99.61%,回歸效果顯著。由回歸結果可知,自1978年后,中國就業人口數量的變動對經濟增長具有正向推動作用,就業數量每提高1%,經濟增長水平大致提高1.0715%,這充分說明了人口數量的增長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不斷增長的重要影響力。

          4對策與建議

          4.1緩解老齡化問題

          從短期來看,放開二胎政策并不能改善當前的老齡化問題,而且有可能進一步加重的趨勢。隨著醫療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平均壽命也在不斷增加,人口就會不斷朝著老齡化趨勢發展,但是從短期看,社會的生育水平并不會迅速增加。所以,會表現出來的整體特征是:生育率不變或者小幅增加,但老齡化問題則會不斷加重。為解決短期內面臨的老齡化問題,首先,要加強相關養老產業的建設,要做好養老產品、養老配套措施、養老基礎設施的建?O,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其次,適當的提高退休年齡,提高中老年人的自我養老意識,這樣不僅可以使得即將退休的中年人繼續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也彌補了一些崗位空缺的問題,也減輕了子女的負擔。最后,鼓勵個體經營、小企業的發展,給人們提供更多的工作崗位,特別是適合中老年工作的崗位,為那些因退休但仍想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力量的中老年人提供工作機會。

          4.2做好防范措施

          篇6

          我國自1999年進入老齡化社會以來,老年人口增速以3倍于全國人口平均增速的速度增漲。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國內地人口總數達136782萬人①,成為了世界上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國家,面臨著來自家庭、社會與市場的三重養老困境。本文基于“倒金字塔”理論,分析現行養老困境的形成,通過調研資料分析并尋求獨生子女養老問題的解決路徑,以期保障老年人權益。

          “倒金字塔”的理論框架

          20世紀是世界人口激增的時代,21世紀是世界人口老齡化的時代。19世紀世界人口數量達10億,20世紀初達16億,1950年達25億,1960年達30億,1999年達60億,年增長率逾2%。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我國開始施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了人口數量的高幅度增長,世界人口增長速度顯著放慢,但人口年齡結構卻發生了巨大變化:1950年世界人口中65歲以上人口的比例僅為5.2%,2000年為6.9%。根據聯合國的預測,2050年世界老年人口比例將達到16.4%,也就意味著前50年增長了33%,后50年將增長141%。②聯合國于1982年通過了《維也納老齡問題國際行動計劃》,1991年通過了《聯合國老年人原則》,1997年通過了《1999年國際老人年的行動框架》,并把“不分年齡,人人共享”確定為國際老人年的主題。可以說,老年人口的激增和人口比例的變化是世界各國正在面臨的國際性問題。

          最早提出“倒金字塔”理論的是日本著名人口學家黑田俊夫(のプロフィ`ル)。他認為應當從人口學視角來剖析全球性人口老齡化趨勢。傳統認為,人口老齡化僅僅意味著特定年齡人群(如70周歲以上)數量的增長,但卻忽略了老齡人口數量增長的同時也意味著中年、青年、少年人群數量的減少。因此,僅關注老齡人口數量變化是片面的,還須與其他年齡段人口數量的結構比例之變化進行關聯性分析。③另一方面,應當從社會經濟層面分析人口老齡化問題。傳統人口年齡分布結構一直是正三角形,21世紀后漸漸轉型為逆三角形。與此同時,建立在社會經濟關系之上的人口結構比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革,而該變革的內容與趨勢也必然會引發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再次,低生育率與老齡化是因果關系,因此,可以考慮以提高生育率為手段來緩解人口老齡化趨勢的發展。但是,提高生育率必須面臨著轉變既存的生育觀念與價值觀念風險,而觀念的轉變并非易事。可見,“倒金字塔”的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已遠遠超出了人口學的研究范疇,其對于各年齡群體在經濟、政治、文化、心理、精神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影響。

          “倒金字塔”養老面臨的困境

          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倒轉主要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實施了計劃生育政策之后。我們用了短短的30年順利地完成了發達國家需花百年時間才可能完成的人口結構轉變。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后,養老問題日益凸顯,養老現狀令人堪憂。獨生子女人口有1.2億(不完全統計)。在“倒金字塔”家庭結構下,獨生子女養老處于“弱中之弱”的不利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經濟支持。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社會對于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多注重退休金與養老金的增長,獨生子女提供的經濟幫助在老年人經濟支持中處于次要地位。在“421”式的家庭結構中,獨生子女的經濟贍養能力受到挑戰:第一,80后的第一代獨生子女承擔著生養下一代與贍養父母的雙重責任,必須權衡所獲經濟資源的合理分配,主要矛盾在于兼顧“上有老”與“下有小”的責任分擔。第二,“雙獨家庭”子女面臨給予四位老人的經濟援助,如何做到平均且合理的經濟分攤是獨生子女不得不深思考慮的問題。第三,與獨生子女同住的老人中,子輩或孫輩無形中的“經濟掠奪”必然會給老年人的經濟保障帶來威脅。

          生活照顧。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出生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如今已經進入組建各自家庭的階段,其父母是當下的主要老年人群。無論獨生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又或者是否與父母共同生活,前者對于父母而言是能夠提供比較充分的生活照顧,但會增加家庭主要勞動者的體力消耗與精神負擔,因而,多數老年人不得不面臨尷尬的選擇―主動幫助獨生子女卸掉“沉重的包袱”,使其增加機會成本的砝碼,后者對于父母的生活照顧捉襟見肘。此外,即使與父母共同居住,獨生子女還必須面臨選擇與哪一方父母共同居住的難題,這也必將會發生對未共同居住的一方父母難以照顧的困境。在生活照顧困境方面,失獨家庭的老人不但要繼續承受喪子之孤苦,更面臨著疾病、醫療、養老等一系列現實難題。④

          精神慰藉。隨著個人經濟收入水平的提高,父母在經濟方面無疑會得到獨生子女給予的更有力的保障,隨著多元化養老模式不斷實踐,獨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質量也必然會得到提高。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加,老年人的可塑性會下降、社會交往會緊縮,尤其是當獨生子女為了工作和家庭而離開時會讓老人感到失落。在獨生子女父母回歸家庭后面臨因年老產生的行動不便、喪偶、生病等,容易引起情緒不穩定、孤獨抑郁、焦躁不安等心理問題之時,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倒金字塔”困境下獨生子女養老問題之實證調研

          為了進一步了解“倒金字塔”困境下我國獨生子女養老問題的存在,筆者組建了5人調研小組,于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進行了為期一年的實證調研。我們通過發放問卷、個人訪談的方式對秦皇島市海港區的7個社區開展調研。最終收集整理的數據包括:第一,對345位獨身子女父母進行了個人訪談,主要內容包括選擇養老居住的方式、是否擔憂自己的老年生活。第二,對198位獨生子女進行了個人訪談,主要內容包括婚后是否與父母同住、父母養老誰是主力、獨生子女有能力供給哪些方面的幫助以及可能會面臨哪些方面的困難。其中,在227戶獨身子女父母家庭中,有165戶在秦皇島市定居兩代以上,62戶因讀書、工作、婚姻等原因從外地遷移到秦皇島市并擁有本市戶口且打算長期定居。從家庭類型來看,131戶為空巢家庭,23戶為失獨家庭,48戶為喪偶獨子家庭,25戶為三無老人的特殊家庭。在131戶空巢家庭中,有27戶獨生子女與父母居住在同一小區,18戶因子女出國長期不回家單獨居住,24戶獨生子女與父母同在秦皇島但居住地相隔較遠,62戶則是生活在外地,回家次數平均一年1次。

          獨生子女父母選擇的居住方式調查。由調研可知,在獨生子女父母愿意選擇的養老居住方式中,72人愿意和獨生子女共同居住,占21%,一半的父母愿意選擇自己單獨居住,94位父母愿意進入養老院居住,占27%。可以說明:大部分獨生子女父母將子女的小家庭幸福放在第一位,不希望自己成為子女的負擔。我國傳統的“養兒防老”的觀念開始“變味”,當老年人“看清”不能“指望”子女隨時陪伴自己的情形時已經默默地做出了自己的決定。這說明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觀已經發生了變化,并且也已經做好了不依靠子女養老的心理準備。

          獨身子女父母的養老觀念調查。由調研可知,在被調研老年人中,僅有9人對養老極度擔憂,占2.7%,36人表示比較擔憂,占10.5%,18.6%的老年人認為不用太擔憂,絕大多數老年人表示不擔憂,占65.9%,還有個別老人還未想過養老問題,占2.3%。可以說明: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在經過30余年的政策洗禮后,已經接受并具備了樂觀積極健康的養老心態,隨著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絕大多數老人不再擔心自己未來的養老問題。因此,獨生子女父母開始走向“獨立養老”,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并不會大幅度提高。

          獨生子女婚后與父母同住調查。由調研可知,獨生子女婚后有超過一半的人不愿意選擇與父母同住,占68.8%,13.7%的被調研者表示從來沒有想過該問題,17.5%的被調研者愿意與父母同住。可以說明:我國獨生子女深受傳統孝文化的熏陶,普遍認為父母的養老是自己應盡的義務。雖然有過半的被調研者愿意選擇婚后單獨居住,但這并不表示他們就不愿意盡孝。獨生子女成年組建家庭后面對的物質與精神的壓力相較于非獨生子女來說比較重,擔負起父母養老的責任自然也比較艱難,因此他們往往會更傾向于以工作為主,這直接會影響到獨生子女群體對于居住方式的選擇。

          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主力調查。由調研可知,獨生子女父母年老后,由子女承擔家庭養老的占71.2%,父母相互照顧的占19.7%,也有小部分被調研者選擇由養老機構或請保姆的方式來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僅有3.3%的選擇由親戚朋友委托照顧獨生子女父母,為他們提供生活的主要照料。可以說明:第一,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方式中,家庭養老仍然是主流,獨生子女意識到自己必須要承擔父母養老的主要責任。第二,在沒有兄弟姐妹可以分擔責任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已經可以預見并已經開始考慮父母養老方式的他選,比如社區養老、社會養老、機構養老等。

          獨生子女提供養老的幫助調查。由調研可知,在父母年老后獨生子女可以有能力提供的幫助中,常回家看看的占32.7%,陪伴在父母身邊的占18.5%,有29.8%的表示有能力提供經濟支持,19%的表示有時間與父母多交流感情。這樣的數據可以說明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可能面臨的困境,即經濟短缺、精神缺少慰藉、生病無人照料等。另一方面,這樣的數據也隱射出獨生子女雖然可能由于各種原因不能與父母住在一起,但是他們也會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讓父母安度晚年。

          獨生子女養老困難的調查。由調研可知,獨生子女對未來照顧父母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是有心理準備的,而且事先也已經做出各種預估。其中,32.9%的被調研者擔心父母生病,7.8%擔心父母退休后心理出現不適,擔心自己工作太忙無暇照顧父母生活起居的占31.5%,還有27.8%的擔心與父母異地居住難盡孝心。實證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獨生子女(無論男女)在面對已經預測的可能發生的種種養老困難時并不是采取回避的態度,絕大多數都是正視困難并盡力想辦法周全。可以說明,性別差異在獨生子女對父母養老問題上并無顯著差別,“傳宗接代”的觀念在當今社會的養老問題上并無太大影響。同時,較于非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確實面臨著更大的經濟與精神壓力,但卻更懂得如何權衡各種利弊,為父母養老提供最有利的幫助。

          “倒金字塔”困境下獨生子女養老問題的解決路徑

          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后,養老問題日益凸顯,養老現狀令人堪憂。“今天,我們如何養老?”成為擺在每個人面前的一道現實考題。根據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積極發展老齡事業”倡議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為指導“十二五”時期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主導精神,通過分析實證數據,可以從如下方面考慮來解決獨生子女養老問題。

          完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雖然我國現在仍然以傳統的家庭養老為主要模式,但社區養老也已經漸漸地開始被越來越多的空巢老人、失獨老人、三無老人所選擇。但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卻一直“滯后”,特別是在“倒金字塔”困境下,獨生子女將承擔更沉重的養老負擔。因此,完善家庭扶養制度,實現家庭養老與社會保障的互為補充實屬必要。⑤養老服務要確立尊重老人選擇意愿、確保老人生活質量以及家庭、社會與政府共同擔責等基本理念⑥。目前,亟需建立多形式、多層次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一方面盡可能要滿足獨生子女父母對物質生活的要求,另一方面還要盡全力滿足他們的精神生活需求,讓父母減少挫敗感、孤獨感、失落感,這不僅可以發揚居民的自主互助精神,還能彌補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功能的不足。

          建立計劃生育補償機制。我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30余年來,對獨生子女父母的補助水平一直就處于最低層次,據筆者對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統計,各省均有“自愿生育一個的夫妻,在子女年滿14或16歲之前都可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享受獎勵優待”。所謂的“獎勵優待”是每月發給10元左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如今,第一代獨生子女已經成年,父母的養老問題會因為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風險加大。因此,應當加強對獨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傾斜力度,建立計劃生育的補償制度,從獨生子女父母的醫療(特別是簡化異地醫療保險的報銷程序、優先享受大病醫療補助)、購買住房等實行優惠政策,可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此外,還應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一定的物質補償以及考慮實施獨生子女照料父母帶薪公休假制度的試點。

          設立獨生子女家庭的及時救助機制。計劃生育政策下的獨生子女家庭面臨的風險是比較大的,意外事故的不可避免會給這樣的家庭帶來經濟上的巨大壓力,特別是遭受夭折、傷殘、重病等天災人禍之時。因此,政府必須加大投入或者社會采取捐贈等方式確保獨生子女家庭養老資金的來源,對于失獨家庭的總量以及每年增加的數量進行統計,提高扶助力度,對其設立特殊的保險制度,通過社會化、專業化的運行和操作,對失獨老人提供心理疏導、助老陪聊、創傷醫療、臨終關懷等服務。

          (作者單位:燕山大學文法學院法學系;本文系河北秦皇島市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軟科學)項目成果,項目編號:201302A278)

          【注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5年2月26日。

          ②United Nations:Changes In Juvenile Population 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1999. 資料來源:http:///en/.

          ③[日]黑田俊夫:“F代の人口}”,《人口學研究》,大明堂,1990年,第12頁。

          ④宋強玲:“失獨家庭養老問題及對策研究”,《人民論壇》,2013第5期,第126頁。

          篇7

          原標題:養老院“公私合營”運營模式的可行性探究――以上海市為例

          收錄日期:2014年5月6日

          我國現在正面臨“未富先老”的尷尬局面,社會養老形勢十分緊迫。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億。民辦機構目前在獲得少量資助的情況下自主運行、自負盈虧,即使是政府的補貼也不易拿到。還有在上海,養老機構幾乎全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所謂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創辦的從事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非盈利性決定了養老院是個“不掙錢的行當”,而社會資本是以盈利為導向的,這就要在制度上進行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國家的養老事業。

          我國敬老院的運行現狀矛盾突出,亟待積極探索出新型的敬老院運行模式。公辦難進門檻高,民辦太貴養老負擔重,這讓社會養老的剛需群體沒有享受到應有的養老資源。公辦敬老院雖然是福利性機構,但他的運轉需要大量的資金予以維持,在護理人員配備和硬件設施的配備方面都將給國家財政帶來極大的壓力而且還遠遠滿足不了社會的需求;民辦敬老院更是問題重重,雖然它有著活躍廣泛的資金來源,但國家在資金、政策上對民辦養老院的扶持有所欠缺,這使得民辦敬老院的養老條件參差不齊。

          一、敬老院“公私合營”理論構想解釋與條件分析

          (一)“公私合營”的理論構想分析。目前,我國養老機構的性質主要是以公辦、私辦和私辦公助為主,但這遠遠不能緩解社會養老的壓力。“公私合營”的設想是基于對現有養老模式的整合,增加國家的養老專項投入,更多的讓利給私有資本成分,讓更多的社會私有資本進入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擴大社會養老容量,減輕國家的養老負擔,同時提高社會的養老質量。形成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私有資本增加投入,個人適量負擔的三位一體的社會養老模式。“公私合營”的目的也就是在于國家讓利,平衡私辦敬老院的利益格局,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擴大社會養老容量,以達到國家減輕財政養老負擔,私有資本合理盈利,養老人群享受更多更好養老資源的三贏格局。

          “公私合營”就是在國家養老壓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將養老事業推向市場化和產業化,讓市場起基礎性作用,有效調節資源的配置,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攬肩負沉重的財政負擔。“公私合營”的實現還需要政府在政策設計上,法律保障方面以及稅負上合理規劃,平衡好各方利益。

          (二)上海市實現“公私合營”的條件分析

          1、上海市老齡化現狀。上海是我國人口老齡化最早和最嚴重的地區,在1979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就已達到10.2%,65歲以上人口占7.15%,比全國提前2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問題在上海顯得尤為突出。人口老齡化將對勞動力供給,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負擔等諸方面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就目前上海養老模式而言是無法滿足社會養老需求的,上海地方財政也負擔不起這樣沉重的養老壓力。擴大上海的社會養老容量,改革社會養老模式勢在必行。

          2、上海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上海作為全國經濟中心,長江三角洲的龍頭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較為充分,社會經濟成分多樣化,經濟發展活躍。上海同時作為全國的金融中心,社會資本流通快速,有較好的融資環境。上海每10元GDP中,有6元是服務業創造的。上海市統計局將正式對外宣布,2012年上海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60%的重要水平線,由此看出上海市的第三產業較為發達,可以有力地支撐養老事業的發展。

          上海市有人口老齡化的現實壓力,但同時有社會經濟較為發達的優勢,基于這兩個主要的因素為上海的養老體制改革和養老模式選擇提供了基礎。

          二、上海市敬老機構發展現狀

          (一)上海市老年人口規模。截至2012年,上海市戶籍人口1,426.93萬人;其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萬人,占總人口的25.7%,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萬人,占總人口的17.2%,7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69.13萬人,占總人口的11.9%。8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口67.03萬人,占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占總人口的4.7%,100歲及以上老人1,251人,其中男性282人,女性969人。

          (二)上海市養老機構的社會容量。全市的養老機構共計631家(據2012年統計數據),其中政府辦301家,社會辦330家。床位數共計105,215張(其中2012年新增5,891張),比上年增加3.3%,占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9%。老年人日間服務機構全市共計313家,服務人數共計1.10萬人,比上年增加22.2%。社區助老服務社全市共計231個,服務人數共計27.20萬人,比上年增加3.8%;其中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人數為12.60萬人,比上年減少5.3%。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點全市共計492個,比上年增加42個,受益人數5.40萬人,比上年增加12.5%。老年活動室全市共計6,093家,使用面積達171.89萬平方米,其中標準化老年活動室5,028家。據數據來看,從絕對量上來說并不少,但相對于上海市人口基數以及有養老需求的老齡人口基數來說還遠遠滿足不了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上海市養老機構發展狀況分析。在全市的養老機構當中據2012年統計數據來看,社辦養老機構超過了公辦機構,但這兩類養老機構的發展水平,甚至同類型的養老機構的發展水平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具體到硬件設施、服務標準、資金配套、政策配套以及區域分布和區域整體差異等諸多方面。

          就公辦養老機構而言,整體水平相對較好,無論是在硬件設施、服務標準還是資金、政策配套上,但公辦的養老機構進入門檻較高,數量極其有限,同時政府負擔較重。社辦養老機構這幾年不斷增加,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養老壓力,但社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水平差異卻很大,特別是在硬件設施和服務水平以及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同時在規模和區域分布及區域水平方面也極不均衡。據筆者在曹路鎮政華敬老院(社辦)、高行老年中心(公辦)等5家養老機構進行實地抽樣調查以后,發現社辦和公辦養老機構在硬件設施上,服務水平等方面確實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對振華敬老院負責人進行采訪時,負責人說敬老院并不是一個賺錢的行當有一定的風險,在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務上有很多現實的困難,據該負責人說,公辦養老院和社辦養老院收養的老人在自身身體狀況,家庭背景和個人社會階層方面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社辦收養的多是一些條件較弱的。這個敬老院主要靠投資人的附屬產業支撐,國家在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夠,這就讓大量的社會資本不愿進入這個行當。然而,對于公辦的養老院來說情況就要好很多,在設施、服務和國家政策、財政支持等方面都明顯好于社辦養老機構。

          三、上海市養老模式的選擇因素分析

          (一)目前的養老模式結構

          1、家庭養老。家庭養老是以家庭作為老年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撫慰的一種養老方式。家庭養老作為中國的傳統養老模式,在社會倫理和老人意愿等方面擁有較大優勢,特別是對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是最優的選擇,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享受天倫之樂,能得到子女的及時照料,穩定的人際關系拓寬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選擇內容。在傳統意義上來講,家庭養老無疑是老人們的第一選擇。

          2、社會養老。社會養老是一種老人的經濟供養和生活照料主要靠社會來完成的一種養老方式。老年人的養老資金靠社會支持,例如老人的退休金,國家的社會保障,各類企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等;生活護理主要依靠社會的養老機構,例如養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社會養老是一種集中養老方式。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中許多傳統的養老客觀因素在發生著改變,社會養老成為主要的養老模式之一。

          3、居家養老。居家養老是介于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一種養老模式,它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的養老方式,老人通常在家中居住,由社區或者國家組織服務機構包括生活、醫療、娛樂場所等方面為老人提供特定時間或者短期的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是對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一種有效整合。

          (二)三類主要養老模式存在的問題

          1、家庭養老是一種最優的養老方式,老人在經濟和生活以及精神慰藉上都能得到良好的保障,這也是中國傳統的養老方式。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還有中國人口的代際更替等問題,出現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家庭,“421”家庭模式已成為普遍現象;再加之中國的經濟發展地域不均衡問題,在東部地區人們的生活壓力大,生活節奏較快;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落后,大量的年輕勞動力東遷,無論是在東西部這些因素的出現,都不同程度的出現了“空巢”老人現象,老人得不到及時的照料,出現了很多社會倫理問題,因此家庭養老的客觀保障條件在漸漸缺失。

          2、社會養老作為目前一種普遍的養老方式,在促進社會養老事業發展的同時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以上海市為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資金投入不足,社會需求覆蓋面較小;(2)養老機構養老成本較高,大部分老年人負擔不起;(3)行業標準不一,服務水平參差不齊;(4)缺少歸屬感和精神慰藉。

          社會養老雖然存在諸多的問題,但就目前中國的社會狀況而言是一種現實的選擇,無論是對個人、家庭和國家而言,這種養老方式要不斷地發展,擴寬它的發展渠道。

          3、居家養老是對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一種折中,是平衡各方利弊的一種養老方式。從表面上看是一個理想的養老方式,但其中也有一些不現實的因素,其中最大的一點就是養老成本大大增加,特別是在人力成本上。一方面居家養老并沒有減輕贍養老人者的負擔,也沒有減輕老人的養老支出;另一方面卻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投入,就目前上海的人力成本而言一老一小的撫養成本是最高的,保姆的工資居高不下,養老護工特別是居家養老工資也較高。居家養老是一種雙重成本的養老方式,對于大部分的家庭來說是不太現實的。

          目前,三種主要的養老模式各有各的優缺點,但就國情和上海市的市情來看,家庭養老由于“421”的家庭現狀變得越來越不現實。居家養老雖然能多方面照顧到,但大大增加了養老成本,對于個人、社區和政府而言都是一個較大的負擔。所以,社會養老是一個結合國情和個體實際情況而言都要大力發展的養老模式,但擴充社會養老的社會容量,提高社會養老的服務水平,改革養老體制是一個不得不考慮和解決的問題。

          四、養老院“公私合營”體制可行性分析

          (一)進一步發展社會養老模式的必要性。對于像上海這樣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城市來說,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和居家養老等養老模式的選擇就好比私家車、公交車、出租車對于城市公共交通的關系;相對來說公交運輸條件較差,但卻是成本較低,容量最大的公共交通運輸方式,對解決一個城市的公共運輸的作用是決定性的。社會養老對于上海市來說就好比公交車運輸,需要大力的發展。上海市的家庭結構多以獨生子女為主,家庭結構多是“421”,子女在資金、時間上來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具有現實的困難,不可能大面積的普及,甚至以后還會出現一定量的丁克家庭;居家養老的成本較高普通家庭難以負擔,因此社會養老雖然有諸多弊端,但是目前緩解社會養老壓力的有效方式。

          (二)上海市發展社會養老需要解決的問題

          1、擴充社會養老機構的容量。

          2、平衡好公辦和私辦養老機構的關系,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和養老院的等級劃分。

          3、協調國家財政和社會私有資本在養老機構中的配比問題,增加社會私有資本在社會養老機構中的比例。

          4、以政府為主導,配套好私有資本進入養老事業的軟件;從制度、政策、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減免以及法律保障等,讓私有資本進入養老事業有一個完善的投資環境。

          (三)養老院“公私合營”可行性總結。針對上海市的實際情況,在結合市情、本市老齡現狀和養老現狀,再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程度、投資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上海市在進行養老機構“公私合營”的探索上,有現實需要,具備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和良好的社會氛圍。養老機構“公私合營”的探索即政府不再大包大攬,承受較大的社會養老壓力和財政壓力,讓利給社會資本,從財政稅收上,財政專項支付上,養老制度和企業準入方面給予優惠政策,讓養老事業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行當,吸引大量的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機構,最終形成國家減輕養老壓力、個人適當承擔、社會資本有利可圖的三贏局面。達到這個目的的途徑就是政府釋放政策紅利,只有政策才能辦到,例如進行“公私合營”的有益政策探索。

          主要參考文獻:

          篇8

          1.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

          我國現行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干部55周歲。這是上世紀50年代依據建國初期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全國人口平均壽命較低的客觀背景制定的。60年來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已經上升到男性70歲,女性74歲 。較低的法定退休年齡脫離了實際的人口年齡結構。

          2. 各行業勞動條件、勞動強度以及對知識技能的要求不同,退休政策缺乏彈性

          我國現今仍實行缺乏彈性的一刀切退休年齡政策,這就造成了以下問題:第一,由于不同職業對勞動力所需具備的知識技能的要求不同,導致人力資源投入和產出比例失調。對于高級知識技能人才,其所接受教育培訓時間相對較長,但在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下,其工作時間卻相對縮短,例如對于教師職業來講,50歲至60歲知識經驗趨于成熟,仍處于工作的黃金年齡,目前醫療保健水平也能保證其繼續工作,如果在其職業的黃金時期按照現行退休年齡退休,是對教育資源與勞動力資源的雙重浪費。第二,現行退休年齡制度沒有充分考慮由于勞動條件與強度的差異給勞動者的勞動狀態造成的影響。如一些從事體力勞動但不屬于特殊工種范圍的勞動者,其勞動條件較差、勞動強度較長,在現行退休年齡制度下身體健康無法得到保障,對其今后的生存狀況產生不利影響、給醫療體系帶來沉重負擔,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而在勞動環境較好(如管理崗位)工作的勞動者,其身體狀況完全可以勝任現任工作,如無法繼續勞動,將是對勞動力資源的浪費。

          3. 人口供養系數上升加重了勞動人口的負擔

          人口供養系數是非工作年齡人口與工作年齡人口之間關系的相對數指標,它反映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人口供養系數對社會保障計劃有重要影響,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勞動年齡比重下降,必然導致總供養系數上升。

          我國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主要是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比例繳納,此外就是中央財政撥款。截至2008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12%,這對于我國現收現付為主的養老制度造成很大影響,越來越多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負擔壓在在職人員身上。

          4. 退休年齡相對較低和大量的提前退休,導致我國勞動力成本加大

          我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優勢主要體現為勞動力價格低廉,而退休年齡相對較低和大量的提前退休現象造成了我國養老保險費用持續上升,由此造成勞動力成本的提高會削弱我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

          二、從退休年齡的決定因素分析彈性退休制度

          1. 人均壽命延長,健康狀況改善,為提高退休年齡提供基礎

          通常情況下,退休年齡隨人均壽命的增長而延遲。上世紀50年代人口預期壽命為42歲,而半個世紀之后已增長到72歲。當初制定的較低的法定退休年齡和目前較高人口壽命之間反差較大,為提高退休年齡提供了基礎。

          2. 勞動起始年齡的后移使退休年齡的后移成為可能

          隨著普通教育和職業培訓的增多,人們受教育的年限不斷增長,使得初始勞動年齡不斷提高,而退休年齡不變導致勞動歲月減少,非勞動歲月增多。這不僅導致勞動資源浪費,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費得歲月減少,領取養老金的歲月增多,嚴重影響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定運行。

          3. 推遲領取退休金時間,有利于緩解政府養老基金支付壓力

          推遲退休年齡,則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相對縮短,而繳納保險費的時間相對延長,這樣有利于增加保險基金的收入,相對減少其支出,維持保障體制穩定運轉。我國社會保障體制目前面臨政府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年均缺口達700多億,總缺口達2.5萬億,相當于我國年國民經濟收入的近1/3。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退休年齡從60歲延至65歲,退休金的支出可以減少30%-50%,社會財富可增加10%-20% ,進而有效增加養老保險金的供給并減少其資金需求。另據《中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與管理》研究報告顯示,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長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收40億元,減支160億元。

          4. 勞動環境與工作性質決定不可簡單后移退休年齡

          勞動環境越好、所做的工作越脫離體力勞動,勞動者所能持續工作的年限就越長,反之,退出勞動領域的年齡就越低。

          5. 我國勞動力供求狀況決定要綜合考慮壽命提高、勞動起始年齡后移與就業壓力而制定退休年齡。

          在長期勞動力市場上,勞動力供越大于求,就業壓力越大。而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勞動力供大于求狀態,這就決定我國不能單純推遲退休年齡,而應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利用退休年齡的調節,在長期勞動力市場上,調節供求關系,使之達到平衡。

          三、調整法定退休年齡的具體方案

          1. 在全國范圍內提高勞動起點年齡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正在逐步提高,而按照我國原定的15歲為起點的勞動年齡達不到要求。如果我國效仿發達國家,將勞動起點年齡提高到18歲,不僅有利于延長教育時間提高勞動力素質,保障未成年人權益,并且也可以緩解勞動力供大于求的就業壓力。

          2. 根據獲得行業所需學歷與知識技能的時間,提高勞動年齡上限

          國家應對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者;對獲得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勞動者;對在行業內具有豐富經驗、取得優秀業績的勞動者,提高其勞動年齡上限。這樣既提高勞動生產率,也避免了對教育和勞動力資源的浪費。

          3. 根據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調整勞動年齡上限

          對具有上述第二點條件的勞動者,若其所從事的行業涉及的勞動條件較惡劣、勞動強度較大,應在設定勞動年齡上限時適當下調。

          對具有上述第二點條件的勞動者,實施推遲退休年齡的政策,具體步驟如下:

          (1)勞動年齡起點在20年間逐步提高至18歲。由于達到這一目標需要配套的教育體系改善,因此預定每8年將勞動起點年齡提高一歲符合教育產出的長期性。

          (2)男性退休年齡自2015年起每年延長三個月,2035年達到65歲。

          (3)2010年至2015年期間,逐步改革勞動制度,將女性退休年齡調整為統一的51歲。自2015年后每年延長3個月,2035年達到56歲。

          表1 改革方案實施步驟

          年份 勞動年齡起點 男性退休年齡 女性退休年齡

          2010-2015 15 60 51

          2019 16 61 52

          2023 16 62 53

          2027 17 63 54

          2031 17 64 55

          2035 18 65 56

          四、方案的實施效果預測

          1. 降低退休人口比重,繼而減輕養老金運行負擔

          從退休年齡人口比重看,可以明顯降低退休年齡人口比重。實行方案后2035年預計比重達到33.1%,而維持原有退休政策的比重為38.5%,這對于減輕養老壓力有很大作用。再次,從老年撫養比來看,方案使老年撫養比大幅下降,由現行政策預計2035年的75.2%下降為62.1%。

          表2 2035年政策實施效果數據對比

          對比項 勞動年齡人口比重 退休年齡人口比重 老年撫養比

          維持現行退休年齡 48.9% 38.5% 75.2%

          延遲退休方案 54.7% 33.1% 62.1%

          2. 該方案不會對現今就業形勢造成壓力

          我們用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勞動者與接受過本科高等教育的勞動者相對比來說明,如圖所示:18與22分別代表兩者結束正規教育,開始社會勞動的年齡;60與65分別代表按照彈性退休年齡所規定的兩者結束勞動年齡。可以看出,兩者的勞動時間分別為42年與43年,相差并不大。所延長的勞動時間與接受更長教育的時間相抵,即若想獲得有更長勞動年限的工作,就必須延長受教育的時間。再結合提高勞動起始年齡,就可達到不為就業形勢造成壓力的效果。

          五、政策調整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 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采用漸進策略

          彈性退休需要在中長期內逐步調整,比如在東西部地區允許存在一定合理的時間差異,或根據各主要城市人口比例的特點有所調整等。我國應總結各國退休年齡實施的經驗和教訓,取長補短,為自己所用。

          2.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提前退休現象

          相對于彈性退休政策需要較長的時間和周期而言,有效控制目前普遍的提前退休現象可以起到顯著的政策效應。抑制提前退休可以控制退休費用的不正常增長,減輕企業和職工負擔,以及對在職勞動者產生的負面影響。可采取的手段有對低于標準年齡退休者制定減額支付養老金政策和標準等。

          退休年齡作為一個關鍵政策調整變量,對于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的作用至關重要。分析我國人口結構特點和勞動力市場狀況得出:我國應首先控制提前退休現象,同時對退休年齡進行全面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制定延時退休政策,選擇試點城市并逐步推廣,實現經濟良性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長遠目標。

          參考文獻:

          [1]符齊華:《延長法定退休年齡利弊談》,《中國保險》,2004年第11期

          [2]高慶波,《關于中國法定退休年齡的探討》,《北京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

          [3]胡云生:《延時退休:按下葫蘆浮起瓢》,《人才開發》,2005年第2期

          [4]黎文武:《彈性退休制度與養老保險保障制度整合初論》,國研網,2005年1月17日

          [5]劉鈞,《提高法定退休年齡的利弊分析》,《山東經濟》,2007年第5期

          篇9

          為此,2012年6月我國人社部提出了“延遲退休”的解決方法,試圖通過延遲民眾的退休年齡來減緩人口紅利消失的步伐,提高養老金的支付能力。延遲退休即延遲退休年齡,指國家綜合考慮我國人口結構變化情況、社會就業情況、社會負擔情況等因素,并結合國外成功實施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經驗,逐步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延遲退休制度,以此來提高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但是,該政策一出臺便引起了廣泛的社會探討,人們對其也褒貶不一。面對如此復雜的關系,我們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和解決?

          延遲退休不僅是與廣大百姓休戚相關的民生問題,也是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從目前我國的現狀來看,延長退休年齡的支持者往往是那些身體健康、收入和職位較高的人,他們希望通過延遲退休來繼續自己的工作,為自身帶來福利。與此同時,一些低收入群體則希望盡快退休,因為延遲退休需交若干年養老保險金讓讓他們壓力過大,因此兩個群體的訴求產生了沖突。但是這些贊成者與反對者是從自身出發、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去認識問題,始終是站在自我的立場考慮問題,未免偏頗。

          有關專家指出,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延遲退休是必然的趨勢。由于我國現行的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尤其是養老金費率的厘定與養老金的領取之間存在嚴重的矛盾,進一步加劇了養老金的支付壓力,使得養老金逐漸出現嚴重的“空賬”問題。而延遲退休制度有利于促進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緩解我國財政壓力,為我國可持續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提供重要保障。在我國養老資金嚴重缺乏的現實下,延遲退休無疑是減輕國家養老金支出壓力的最好方法。其次,延遲退休可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減輕供養壓力。延遲退休可以使老齡人口繼續工作,增加家庭的收入,同時還能幫助減輕年輕人的生活壓力,緩解年輕人的負擔,提升人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最后,延遲退休有利于人力資源更加合理的利用,可增加勞動力人口,加快經濟增長。延遲退休能為經濟發展帶來有著充足經驗的勞動力,讓那些即將退休的擁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工作經驗高級知識分子延遲退休,可以使這筆財富得到更好的應用和傳承。

          但是,若只是把推遲退休年齡當做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措施,將會產生一定的弊端。首先,延遲退休政策會增加就業壓力,使就業形勢更加嚴峻。盡管我國目前的總體經濟呈上升發展趨勢,但由于經濟新常態的出現,我國經濟正處于從高速增長到中高速增長的換擋期。延長退休年齡,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年輕人就業,使社會整體就業在某種程度上呈現“倒掛”之勢,即老人就業比年輕人就業相對充分,更是加大了年輕人的就業壓力。其次,延遲退休更加突顯了分配不公,高中低收入勞動者工作壓力大。對于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在國企工作的人來說,延長退休年齡可以使他們能長久的享受較高的薪酬、較好的福利待遇以及優越的工作環境,而對那些長期從事體力活動的勞動者來說,他們有著微薄的收入,干著繁重的勞動,他們希望盡快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而如果實施延遲退休制度就意味著他們必須要延長勞動的年限,所以,一旦推行延遲退休制度,必然進一步凸現分配不公的問題,也容易引發更多的社會矛盾。而且,退休是新老勞動力的更替過程,延遲退休年齡將減緩新老勞動者的替代過程。一方面,社會在不斷發展進步的過程中,生產技術也不斷的進步處于之中,人們的教育處于一個不斷累積的過程,通常來說,年輕人的勞動生產率會普遍高于年老者。另一方面,國家的教育水平處于一個快速提高的過程,就知識文化水平而言,年輕人會普遍高于年老者,更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因此,推遲退休年齡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這將不利于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由此可見,延遲退休事關國家發展命脈,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這項政策處理不好,將有可能激化更多的社會矛盾,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操之過急。如何審時度勢客觀公允地認識問題,深入細致地思考問題,合情合理地解決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黨和國家在借鑒國外延遲退休制度實施的成功經驗的同時,更要立足于我國的基本國情,不僅要解決問題,更要解決好問題。

          在我看來,我國不僅應該實施延遲退休制度,更應該實施彈性的延遲退休制度,這樣既利于延遲退休制度的順利實施,也有利于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的發展;我國在實施延遲退休制度的同時,要積極推進男女退休年齡一致化,要注重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以消除人民心中的顧慮。同時,政府在平衡社會養老保險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要注重高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盈利能力,盡可能減小國家財政和人民的負擔。只有滿足了這幾大前提,真正從廣大人民群眾的角度出發,做到公平公正,政策的推行才能暢通無阻,真正深入人心,從而達到預期的效果,否則只會是一紙空文,難以實行。

          【參考文獻】

          [1] 李星翰.中國延遲退休問題研究[D].長春:東北師范大學,2015.

          篇10

          關于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的話題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爭論。有些人視“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為洪水猛獸,反對之聲不絕于耳,他們認為,如果中國執行推遲退休政策,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緩解養老金的壓力,但是最終會顧此失彼――在社會就業和經濟效率的提高等方面,帶來一系列的威脅,從總體上加重社會負擔;相反,另外一些人則視“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為理所當然,他們指出,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是,為了應付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金支付危機,大多數國家都選擇了提高退休年齡的做法。根據測算,在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長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

          筆者認為,延長退休年齡固然存在負面效應,但不可否認的是,延長退休年齡的確是緩解養老壓力的有力舉措,它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總的來說,延長退休年齡利大于弊,它是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也是世界各國的共同選擇。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延長以及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

          延長退休年齡受到人們的反對,無非是因為有兩組矛盾,第一組矛盾是:退休年齡延長與當事人意愿的矛盾。第二組矛盾是:退休年齡延長與就業壓力的矛盾。本文正是從這兩個角度來說明實行彈性退休制的可行性。

          我們先來說第一組矛盾,即延長退休年齡與當事人的意愿之間的矛盾。從總體上講,體力勞動者愿意早退,腦力勞動者愿意晚退。體力勞動者由于長年累月的勞動,一般身體健康狀況比較差。我國居民平均預期壽命約為72歲,而體力勞動者則低于這一水平,因此無法再承擔繁重的體力勞動,而且他們的工資水平一般比較低,因此希望早點退休,領取養老金,從這種勞累的工作中解脫出來。然而,腦力勞動者的工作對身體的要求相對低一些,他們的知識和技術含量比較高,到了退休年齡后仍然有工作能力,而且這些人在職的時候一般工資待遇都比較高,因此傾向于繼續工作,獲得更多的收入。目前,我國還存在著大量的下崗失業職工,這些人絕大多數都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繳納養老保險費(標準是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20%),這對于他們來說非常困難,希望盡早退休。可見,如果不考慮這些差異,盲目地采取統一提高退休年齡的做法,勢必會進一步造成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這就會“有人歡喜有人憂”,而且“憂”的往往是那些弱勢群體。這樣做不僅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宗旨相違背,而且不利于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在這種背景下,筆者認為不搞一刀切的“彈性退休制”方案是可行的。比如說,在制度設計上可以選取55周歲、60周歲、65周歲作為三個基點。女性可以在55~60歲之間由選擇;男性可以在60~65歲之間自由選擇。當然,對于晚退休者要相應地提高養老金給付水平,具體必須通過精算來確定。彈性退休制度體現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完美結。原則性主要表現在延長退休年齡的有限性,是有界點的;而靈活性主要表現在退休制的彈性上。也是說,當事人在一定年齡范圍內可以根據自身狀況選擇退休時間,這樣就可以充分考慮到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乃至每個人對于退休年齡的不同需求。而制定完善的激勵機制是彈性退休制成功與否的前提,政策得當的話一方面可以滿足大多數人的利益需求,并對養老保險基金產生正面影響;另一方面也可以對就業問題有所幫助,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運用。

          我們再來看第二組矛盾,即退休年齡延長與就業壓力的矛盾。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提前退休的人員其實是非常健康的,卻往往以喪失勞動能力為由辦理了病退;還有很多人根本沒有參加過體力勞動,卻也以特殊工種的名義提前退休了。在每年的退休人員當中,提前退休者占了很大比例。這種“提前退休風”已經嚴重地沖擊了我國的養老金制度,使養老金本已入不敷出的形勢更為嚴峻。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大部分提前退休者“退”而不“休”,尚處于年富力強,經驗豐富的時期,社會資源也比較豐富,大多數還會通過各種途徑重新就業,有的甚至還會被返聘回原單位。這些人消耗掉了大量的養老保險基金,但對緩解就業壓力影響甚微。因此,如果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控制非正常提前退休,將可以在不影響就業的前提下,增加大量的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減少支出,為養老金“空賬”問題做出一定貢獻;另一方面在我國勞動力市場上,老年人與年輕人的就業崗位間不存在絕對的替代關系。我國目前仍然處在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勞動力市場上,“就業難”與“招工難”并存。而“兩難”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工作崗位不足和過剩,而主要在于勞動力資源的需求結構與供給結構的差異。但據相關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勞動力后備資源的技術水平和知識水平普遍很低,就業后工作適應周期較長,從而使得無技術的工人、非熟練工人就業較難;相反,大批有專業特長的專家、職員及技術工人退休后仍然再就業,他們的經驗和技能是許多年輕人短時間內難以替代的,在勞動力市場上,對技術工種的招工出現大量的崗位空缺。一方面年齡大的職工提前退休讓出的工作崗位,不一定有合適的年輕人去頂替,因而出現了有的人沒工作與有的工作沒人干并存的現象;另一方面提前退休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職工并不一定退出勞動領域,這是因為年長者有經驗、有技能、索取報酬低、無社會保險的繳費責任,所以許多單位愿聘用已辦理退休手續的老年人。這表明,失業的原因對相當的失業者而言在于自身的低素質。對這些人而言,那些六十歲以上的人騰出的空缺,他們更是未必能填滿。因此,有工作技能的熟練工人提前退休,不僅不利于年輕人就業而且還可能給國民經濟帶來消極影響從而加重失業;反之,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人力資源和智力資源得到有效利用,增加了國民產出,可以為年輕人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再者,延長退休制是有彈性,并不是強制性的,所以并不是所有人推遲退休,也不會給年輕人的就業施加過分的壓力。總之,彈性退休制體現的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完美結合,當事人在一定年齡范圍內可以任意選擇退休時間,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

          彈性退休涵義的準確界定是指退休年齡應當根據具體工種的需要及個人的身體狀況來確定,不搞“一刀切”。只要身體狀況良好,單位又愿意接,法律完全可以允許延長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彈性的涵義具體包含兩層意思:一是退休年齡的可選擇性。女性在55~65周歲之間,男性在60~65周歲之間,他們可以在任何時間退休,只需要在正式退休前3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即可。二是在延長退休期間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度。這就是說,女性在55周歲以后,男性在60周歲以后,如果仍然在職的,他們有權選擇工作時間,不一定是八小時工作制,比如二個人共同承擔原本一個人的工作。

          總之,以推遲年齡為目的的彈性退休制度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經過專家精算與論證,再由政府全面考慮國情,應該正確對待因推遲退休年齡而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不能過分夸大也不能視而不見,綜合權衡利弊,然后作出科學決策并付諸實施。調整法定退休年齡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更不能毫無根據地實行,而應謹慎行之。

          (作者單位:浙江財經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首屆全國中青年學者老齡化問題學術討論會主題報告.老齡化的中國,1999.10.

          篇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4-0115-02

          截至2011年,山東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約1500萬,其中農村老年人口約占60%,山東省人口老齡化比例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且日趨嚴重。山東省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并且已經在青島、濟寧、臨沂等地市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其中,在臨沂市等地出現了要求“子”代父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新型繳費模式。筆者認為,這一模式有利有弊,需要進一步完善,才能更符合山東省實際情況,促進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解決。

          一、“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

          筆者總結山東省新農保試點中出現的要求農村老年人的兒子代繳養老保險費用的現象為“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不論老年人有幾個兒子,每個兒子都要為父母繳納新農保費用,兒子多的老年人就能選擇較高檔次的新農保,也就能享受更高的養老保險金。

          (一)“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的政策依據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以下簡稱“意見” )中規定,“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中“繳費方式由當地政府確定”。筆者認為,“子”代父母繳養老保險模式的出現,正是某些地區政府根據這一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的政策。

          (二)“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范圍

          地區范圍:“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并不是在山東省全省內出現的,據筆者查證,只在濟寧市、臨沂市等地區出現了這一模式。

          年齡范圍:“子”代繳養老保險中的老年人并不是全部老年人,因為根據《意見》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不需繳費即可按月領取養老基礎金,45周歲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于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余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因此,該模式下的老年人年齡范圍在新農保實施過程中界定在45周歲(不含)至60周歲(含)之間。

          二、“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的利弊分析

          由于該模式只是出現在山東省新農保試點中,推行的時間尚短,很多利弊并不能及時顯現,對該模式的功過還不能蓋棺定論,須要看這一模式的試點效果。但筆者認為,以下利弊端還是顯而易見的。

          (一)“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的利端

          該模式的出現符合當前農村的實際情況,很大程度上彌補了當前農村中出現的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問題的解決對策。眾所周知,在當前農村中,普遍存在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問題,而且,這一問題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只有老年人子女這一法律途徑,而該途徑并不能保證老年人的養老而難題得到妥善解決。但是,“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另辟蹊徑,通過讓“子”代繳養老保險費用一定程度上保證子女盡贍養義務。這是對山東省乃至全國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制度的極大完善,有利于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解決。

          (二)“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的弊端

          1.“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與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相悖。國家一直把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并大力推行。但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仍存在極大阻力,因為養兒防老的觀念在農村仍普遍存在。“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在推行時規定了老年人有幾個兒子就有幾個兒子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這從側面印證了養兒防老。筆者認為,這是變相的鼓勵農村居民生育,極其不利于計劃生育國策在農村的推行,甚至產生負面效應。

          2.“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顯失公平。筆者認為,該模式對農村老年人和其子女都有不公平之處。兒子少的老年人只能選擇較低檔次的新農保,享受較低的養老保險金,沒有兒子的老年人(并非“五保戶”)則只能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相對兒子多的老年人來說顯失公平。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都規定了子女對老人有贍養義務,那么“女兒”也應為老人承擔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但“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并沒有將老年人的女兒包括在內,這對老年人的兒子來說不公平,不利于子女公平地履行對老人的贍養義務。

          3.“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在一定情況下不適用。在農村,由于重男輕女觀念的存在,男孩在18歲之后仍在上學的家庭有很大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老年人的“兒子”沒有收入能力,并不能按規定為父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相反,老人不但要為自己還要為其戶口在家的兒子繳納新農保費用。

          三、“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的完善

          “子”代繳養老保險模式就筆者來看需要進一步完善,一言以蔽之,可以將其發展為“新農保代繳模式”。

          篇12

          二、出生嬰兒性別比開始攀升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表明:中國的男女比例是117:100。照此趨勢,到2020年全國將有三千萬到四千萬處于婚育年齡的男青年無女可娶。專家們認為,導致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B超等胎兒性別鑒定技術的普及和選擇性別的引產。失調的性別比將大大引發買賣婚姻、拐賣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人口老齡化

          老年人口以及老年人口中高齡人口比例的增加,意味著老年撫養系數的增大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負擔加重。35年前,中國的兒童對老人的比例是6:1。但今后再過35年,這個比例會扭轉為1:2。這一問題同時也引起了聯合國的關注。這個國際組織此前的估算數據顯示,如果目前人口發展趨勢不變,到2040年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的數量將占總人口的28%,遠高于目前的11%。退休人口不斷增加,而工作人口日益減少,資金一直嚴重不足的社會養老體系就有可能崩潰。

          四、獨生子女的弊端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狀來看,中國人口學界的水平都令人堪憂!1980年,當中國開始推行“一胎化”政策時,人口學專家們嚴重低估了“一胎化”的負面效應,例如,當時估計老齡化現象最快也得在40年以后才會出現,即2020年才會出現老齡化現象;事實則不然,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中國在1999年10月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另外一個沒有充分估計到的影響是出生嬰兒性別比的持續偏高上。當時的估計是“解放以來,我國歷年人口統計都表明,男女性別比的比例大體上差不多,男孩稍為多一點。對頭胎生一子女政策的利弊分析

          在一定時期內,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

          1、導致人口年齡結構失衡。到獨生子女一代進入成年期時,人力將嚴重不足,所謂"四、二、一"結構將使所有家庭以及整個社會無法承受。

          2、導致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由于重男輕女思想普遍存在,許多人千方百計只養男孩不養女孩,許多地方男孩數已大大多于女孩。這種狀況持續下去,將引發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

          3、實際效果不好,有損于政府威信。由于得不到大多數人的真心擁護,執行起來困難重重,在許多地方實際上執行不下去,有些地方的人口增長甚至完全失控。政府的政策不能有效執行,反過來嚴重影響了政府和政策的威信。

          4、不利于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政府部門采取的強制措施往往引起磨擦和對抗,甚至引起許多悲慘事件,使部分群眾對政府產生不滿情緒,不利于社會穩定。

          5、城市緊,農村松,導致高素質人口生育率低,低素質人口生育率高。長此下去,將嚴重影響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

          6、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種種弊端。如:有些人弄虛作假,用不正當手段多要準生證;有的地方只要有錢交罰款就能夠多生;有些干部貪污、濫用超生罰款;有些人利用先進醫療手段(如B超等)幫助想要男孩的人棄女養男等等,這些都對社會風氣有不良影響。

          7、許多地方為了應付上級,謊報數字,導致我國的人口統計嚴重失實。

          8、萬一獨生子女不幸亡故,其父母的后半生將不堪設想。

          9、一旦爆發戰爭,由獨生子女組成的軍隊戰斗力較低。

          10、獨生子女容易產生性格方面的缺陷,“小皇帝”、“小太陽”現象令人擔憂,如果一代人中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整個民族的精神狀況將受到消極影響。

          11、一子女政策沒有法律依據,強制推行有違法之嫌,不利于加強法制建設。

          建議實行二子女政策

          中國的人口必須控制,但控制人口的目的應當是:使人口的增長速度有利于中華民族的總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制訂人口政策必須高瞻遠矚。

          為使人均國民收入在一定時期達到某一指標,而采取所謂“急煞車”式的人口政策是錯誤的。這種政策以短期的、狹隘的經濟利益為目標,必將損害全民族的長遠利益和總體利益。

          二子女政策的利和弊

          1、人口年齡結構將趨向平衡,社會不會因為嚴重老齡化而陷入困境。

          2、人口性別比例不會失調。二子女政策使人們有可能利用現代醫療技術實現每家一男一女(這肯定是絕大多數家庭的愿望)。如果幫助選擇胎兒性別時收取一定費用,還可能大大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3、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個別要多生的人會受到大多數人的譴責,因此容易貫徹執行。政策的順利執行反過來又會提高政府的威信,形成良性循環,使控制人口的目標能夠真正實現。

          4、有利于政府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政府出面組織力量幫助實現每個家庭一男一女,必將受到普遍的歡迎和感謝。因為不必采取強制措施,所以不會產生磨擦和對抗。

          5、有利于在全國實行統一政策,避免高素質人口生育率低、低素質人口生育率高的不合理現象。

          6、有利于子女形成健康人格,“小皇帝”、“小太陽”現象將大大減少,家庭生活將更為和諧、美滿,社會氣氛將更加祥和。

          與一子女政策相比,實行二子女政策的主要問題是:在一定時期內人口增長率較高,總人口數字較大,不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

          兩種政策的比較

          一子女政策的好處,只有在政策有效貫徹執行的情況下才能得到,而這在許多地方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即使能夠做到,所得到的好處也是短暫的,而且將來要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而它產生的許多弊病,影響則是長久的。

          二子女政策的弊,實際上是相對的,暫時的,它對物質生活水平的影響也并不像許多人想象的那么嚴重。從長遠看,如果一對夫婦平均生育兩個子女,總人口在若干年內達到峰值后將緩慢下降。即使最大人口數比實行一子女政策多一兩億,其影響也不過相當于一個十幾口的家庭又增加一兩口人。考慮到新增加的人并非只消費不生產,人們不難估算出他們對生活水平的影響是很有限的。而實際上,二子女政策由于容易執行,會比一子女政策更有效地控制總人口的增長。

          權衡利弊,結論是明確的:現行人口政策必須盡快修改,應當以二子女政策取代一子女政策。

          以上僅僅是一個提綱,不包含詳細論證,但其中的每個論點都是經過認真思考的。

          --希望這一提綱能引起人們的討論;

          篇13

          1、實行個人繳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按本人工資的3%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隨經濟發展和工資增長,逐步提高個人繳費的比例,最高達到8%,占個人帳戶保險費的50%;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等非工薪收入者,個人繳費為工資的8%,單位(業主)繳費的10%,除2%進入社會統籌基金外,其余都進入個人帳戶。

          2、單位繳費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同期本單位職工人繳費工資之和的20%按月繳納。

          3、建立個人帳戶。

          每個職工都有一個終生不變的養老保險帳戶,記入個人帳戶的養老金包括:(1)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3%繳納的養老保險費;(2)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8%從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的部分;(3)按本市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5%從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的部分。這一比例將會隨職工繳費比例的上升而最終降為零。

          4、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單位繳納的基金養老費記入職工個人帳戶后的余額部分,即為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由此不難看出,這種改革的著眼點在于,一是讓職工負擔部分保險費,以減輕企業部分負擔和增加個人責任感;二是建立職工個人退休金帳戶,并將企業與個人繳費的大部分積累于個人帳戶,以期解決現收現付制度與人口老齡化的矛盾。問題在于,這種籌資模式是否能達到適當積累的目的。

          按照設想,新制度下社會統籌基金的用途有三項:一是補償舊制度下政府社會保險的債務,即代際轉移支付;二是用于新制度下同代人之間的再分配,以體現新制度的公平性;三是用作新舊制度下退休金水平的調整基金。然而,從統籌基金的收繳來源看,在職職工工資5%的統籌基金與業已存在的退休金之間就已存在著巨大缺口。如1993年,新社會保障制度的全部統籌基金假設全部收齊,也只是當年退休金的1/4.又如,1996年陜西省共收繳養老保險資金13.94億元,統籌資金不足1億元,而陜西省當年支付養老金的數額為12.30億元。社會統籌基金尚且不能完成規定給它的基本的任務,就更不用談實現其它的功能了。由于統籌基金不能完成補償退休職工的退休金的任務,在職職工個人帳戶上的基金就被直接用于發放退休金了,在仍然收不抵支的情況下,由于我們的費率收繳原則為“以支定收,略有節余”,因而費率被一再提高,使得企業和個人的負擔成了一個無底洞。有些老工業基地企業的養老負擔已達工資總額的26%,甚至更高。

          由于統籌基金與舊制度的債務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于是現收的記入個人帳戶的資金就被用作退休金支出去了,新建立起來的制度實質上是一個現收現付的制度,基金只是帳面上的基金。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沒有改變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財務機制的現收現付的性質,它既沒有減輕企業的負擔,也沒有、也不可能為人口老齡化作很充分的準備。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實施的部分積累財務機制在實際運用中,弊大于利。

          二、部分積累制理論探析

          從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籌集模式以及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的用途看,我們不難看出,我國部分積累制的財務機制實際上包括兩方面的內容,(1)在原有現收現付機制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階段穩定、定期調整的資金籌集比例,使之能夠在滿足當年保險金支付需要的前提是:有一定數額的結余作為積累;(2)在社會保險總體計劃中,根據不同的保障目標,并行存在以基金制為基礎的個人退休基金帳戶和現收現付制。即,一方面對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養老保險實行完全的基金積累;另一方面,對已退休的和尚未達到基本退休收入保障水平的保障群體,通過現收現付以實現收入的再分配。但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這一模式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存在著諸多矛盾與不足。長期運行下去,還會對經濟產生許多負面影響。那么,我們應當如何去準確地理解部分積累財務機制的理論內涵。

          筆者認為,養老保險財務機制的建立總是和養老保險的目標模式有著密切聯系的,同時也是建立在原有財務機制的基礎之上的。對于部分積累制財務機制的研究,我們應當將其納入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目標模式,結合原有財務機制的特征及優缺點,通盤考慮。

          現收現付制是指通過以支定收,使養老保險收入與支出在年度內大體平衡的財務機制,現收現付制的優點在于(1)可保證保險金給付的及時性;(2)有助于實行保險金隨物價或收入波動而調整的指數調節機制,從而有助于處置通貨膨脹風險,保障退休金的實際貨幣人價值;(3)通過收入調節與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體現養老保險的共濟性和福利性。它的缺點在于,由于完全沒有儲蓄積累,因而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生產性人口與退休人口的比重嚴重失調,撫養系數增大,使得現收現付制的收支平衡已難以實現并使其面臨嚴重的財務困境。

          基金積累制是根據以后可能和必然發生的養老問題所需的資金需要,預先提取并進行儲存積累,在實際需要支出時再行支付的一種“量入為出”的理財方式。基金積累制有助于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通過預提積累保險基金將勞動者本人勞動階段的部分收入轉化為退休時期的養老保險金,并通過基金的積累增值,為勞動者提供較為可靠的退休收入保障。但基金積累制的缺點在于:(1)防御通貨膨脹的能力較弱,基金貶值嚴重,風險性大;(2)缺乏社會互,不能照顧某些社會成員;(3)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轉化的難度大,積累負擔過重;(4)積累制對金融市場的規范程度要求很高,這是許多發展中國家難以做到的。

          正是由于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財務機制都有著各自顯著的優越性和難以克服的缺陷,因此有人主張將二者結合起來,構建一種新型的財務機制,既可將兩種財務機制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又能盡量避免兩者的缺點。正是在這一思路下,我國提出了部分積累的概念。理想的部分積累制應當是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財務機制的有機結合。

          近年來,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理論和實踐在我國養老保險改革中受到愈來愈多的關注。而在國際上,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理論也受到了普遍重視,被認為是為解決發達國家和眾多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日益嚴重的養老保險問題而提出的頗具戰略意義的政策思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規范的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目標模式分為三層。第一層次是政府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和社會保險機構舉辦,強制執行,屬于社會保險范疇,構成最低養老保障的社會安全網,替代率為社會平均工資的25%.第二層次是企業的義務性補充養老保險,采用個人帳戶儲存積累籌資模式。政府鼓勵、企業自行決策建立,或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基金營運管理進入市場化,由勞資雙方代表組成基金會、理事會,通過招投標的形式委托商業性保險、信托、投資金融機構營運管理基金。國家給予稅收等各項政策的優惠。它強調與就業相關聯和提供補充退休收入保障,作為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計劃的補充,發揮重要作用。這一層次的替代率約在50—60%之間。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計劃,由商業保險公司舉辦,個人自愿投保,旨在適當提高老年生活的質量。

          可以看出,在養老保險的目標模式中,第一層次的養老保險由政府或公共機構舉辦,屬于社會保險范疇。筆者認為,這一層次的養老保險應由國家根據當年養老保險支出的需要籌措資金,“量出為入”,“收支定收”,即采取現收現付的財務機制。這樣做的好處在于,一方面,將現收現付財務機制下保證保險金給付的及時性、有助于實行指數調節機制、體現社會公平等優越性完全體現出來,另一方面,由于這一層次的養老保障水平維持在職工工資水平的25%,從而可以避免現收現付制下收支不平衡的財務困境。而且,由國家籌措發放工資水平25%的養老金,還可以使參加保險的職工體會到國家制度的優越性,提高繳納保險基金的積極性。第二層次的養老保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是職工養老保險的主體,可采用基金積累的財務機制,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資金,建立職工個人帳戶。這一層次的養老保險,采取以企業為單位組建基金理事會,基金營運管理由各基金會委托商業性保險、信托、投資金融機構進行,因而可以分散資金流量,提高防御通貨膨脹的能力,將完全積累模式下存在的風險性降至最低,有利于抵御和渡過老齡化高峰期的支付困難。而且,以企業為單位為職工預提積累保險基金,既可為職工提供較為可靠的退休收入保障,也可減輕政府的社會保障負擔,有利于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保障社會穩定。第三層次的養老保險可采取自愿原則,由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為將來養老儲蓄資金。

          筆者認為,這種根據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下不同層次保障水平的任務和性質,分別以企業和國家為保障主體,根據不同的保障目標和保障水平,并行存在以基金制為基礎的個人退休基金帳戶和現收現付制的財務機制,應是部分積累制財務機制的理想模式。

          三、比較與借鑒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積極意義在于平衡了企業間退休費用負擔畸輕畸重的矛盾,有利于新老企業在同一起跑線上參與公平市場競爭,為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建立社會統籌,則更好地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使得壽命長的和收入低的職工的老年生活得到保障。但就解決未來人口老齡化危機,預籌積累養老金方面,則存在著嚴重不足。在實際運用中,我國養老保險財務機制仍然沒有擺脫現收現付框架的束縛。改革后的養老保險制度雖然建立了個人帳戶基金,但“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的收繳原則為各地在確定費率時開了一扇具有彈性的門,使得各地在確定費率時考慮更多的仍然是當年財務收支的平衡,以求不過分增加政府和企業的負擔。這樣,新建立起業的制度實質上還是一個現收現付的制度,基金只是帳面上的基金。

          但我國直接向部分積累財務機制的目標模式過渡,條件還不成熟。這是由于我國近期目標的第一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仍然過于龐大,費率負擔和替代率都比較高,實際上相當于國外第一和第二層次的養老保險,這樣留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補充性養老保險的空間就很小,因而很難擺脫計劃經濟體制留下的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以及行政方式管理基金等弊病,阻礙了企業和職工建立個人帳戶儲存積累養老金的積極性,也不能利用市場機制實現基金的有效增值,從而達到減輕費率負擔和增加保障水平的根本目的,同時也抑制了我國保險市場和資金市場的發展。而將歷史沿襲下來的基金養老保險高替代率,從目前的85%調整到25%,則需要一個長期過渡的時間和平滑過渡的措施,是短期內難以解決的。另一方面,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也不可能使我國全面建立基金會形式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雖然直接實施國際上通行的三層次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以及相應的財務機制,困難重重,但它畢竟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采取的每一步措施,都應當是有利于向這一目標模式轉化的。因此,我們應當積累探索財務機制目標模式的運行機制,找出差距,采取步驟,逐步向目標模式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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