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律職業教育》雜志,月刊,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學術性刊物,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其中主要欄目有專論、法律教育探析、法治建設縱橫、法律新人論壇等。
該雜志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秉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強調學術自由和兼容并包的精神。它追求高質量的文章內容,并將文章質量作為錄用的唯一標準。主要內容涉及法律教育、法律職業和法治建設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旨在為廣大法律及教育領域的研究人員提供一個重要的學術交流平臺。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雜志的主要欄目包括“法治建設縱橫”、“專論”、“法律教育探析”和“法律新人論壇”等,內容豐富,旨在使讀者能夠自由地遨游在知識的海洋里,了解最新趨勢。它崇尚扎實創新的學風,立足于河北省的實際,同時面向全國,從內容到形式上努力打造精品,積極推進學術交流與對話,廣泛探討法律教育、法律職業以及法治建設中的各種議題。
此外,該雜志非常重視對作者的支持和服務,鼓勵作者提交原創性的研究論文、評論文章和其他形式的作品,特別是那些能夠反映最新發展動態、具有較高學術價值或實際應用意義的稿件。它旨在促進學術對話與交流,廣泛探討法律教育、法律職業以及法治建設中的各種議題,不僅是河北省內法律職業教育的重要發聲渠道之一,也在全國范圍內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專論 法律教育探析 法治建設縱橫 法律新人論壇
(1)應具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練,用字規范。
(2)摘要一般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要素,結果和結論可合并,字數一般以200字以內為宜。關鍵詞可選3~8個。如果需要,請同時附上英文摘要。
(3)本刊自發表之日起,如無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方面的特殊說明,即視作投稿者同意授權本刊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的復制權、匯編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其轉授權等專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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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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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者簡介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職稱或學位、工作單位等內容;請一并附上作者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E-mail、聯系電話等,并列于文末。
(10)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雜志在線訂閱 月刊
主辦單位: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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