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法律評論》雜志,年刊,由西南法律評論主管,西南法律評論主辦的學術性刊物,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其中主要欄目有基礎理論、判解研究、法政時評、前沿探索、征稿啟事。肇創之初就以 “思想立刊,青年學術” 為宗旨,承繼西南政法大學 “博學篤行、厚德重法” 之校訓,以 “思想立刊,秉志方正” 為基石,致力于為青年學人提供一個學術爭鳴的舞臺。
該雜設置有 “理論研究”“思想述評”“實務探微”“法政時評” 等基本欄目。內容以 “法理學新探”“民商法專論” 等欄目為核心,廣泛覆蓋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多個法學分支領域。
《西南法律評論》雜志是省級法學學術刊物,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對于促進法學理論的發展與實踐探索具有重要意義,也是了解最新法學研究成果和發展趨勢的一個重要窗口。注重青年學者的成長與發展,鼓勵在校學生積極參與學術研究,也經常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撰稿或參與專題討論,提升了其國際化水平。
基礎理論 判解研究 法政時評 前沿探索 征稿啟事
(1)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2)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3)圖、表應遵循“先見文,后見圖或表”的原則,且順序編號,圖題、表題應準確、完整。表應順序編號(表1、表2等),并寫明表題,且居中位于表的上方;若有表注,應寫在表底線下左側。
(4)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5)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6)作者簡介: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職稱或學位、工作單位等內容;請一并附上作者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E-mail、聯系電話等,并列于文末。
(7)文稿要求觀點新穎獨到,具有學術參考價值或實務指導意義。凡被本刊錄用的稿件,將由編輯部統一提供數字化復制、匯編、發行、網絡傳播等信息服務。
(8)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9)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0)本刊強調論文的原創性,嚴格遵守著作權法,提倡健康優良的學術風氣,堅決杜絕剽竊抄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