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管理》雜志,季刊,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主管,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學術性刊物,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其中主要欄目有文化藝術機構運營與管理、城市文化研究、書評·綜述·評論、專題統計、藝市名作等。
雜志以“前沿、原創、品牌”為辦刊宗旨,致力于推動藝術管理領域的理論和實踐發展。其內容涵蓋藝術管理學科建設、藝術機構運營、文化政策與法律法規、文化產業研究等多個方面。此外,雜志還設有“名院名館”“中外藝術管理思想與方法”“城市文化研究”等欄目,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
《藝術管理》雜志不僅為學者和從業者提供了一個高水平的交流平臺,還通過發布國際會議、科研基金等信息,促進了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作為一本季刊,該雜志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已成為藝術管理領域的重要學術資源。
城市文化研究 書評·綜述·評論 專題統計 藝市名作等
(1)獲得基金或課題項目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項目名稱,若有項目編號,則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2)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3)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標注每個作者的工作單位全稱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轄市或自治區的地名、郵政編碼,同時附英文翻譯。
(4)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
(5)注釋統一采用尾注,并請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動生成;序號采用“[]”方括號標注;外國作者國籍采用“〔〕”六角括號標注。
(6)本刊所有來稿須為原創未公開發表的稿件,署名、圖片等版權須無爭議,文章觀點新穎、論據充分、文字精煉、數據準確、論證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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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摘要: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要求客觀反映出論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
(9)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10)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資料準確、說服力強,具有一定的學術交流價值。
藝術管理雜志在線訂閱 季刊
主辦單位: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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