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 文獻綜述 簡報 專題研究
(1)來稿內容為作者未曾公開發表過的研究成果,不涉及泄密問題;表述力求充實精煉;引用數字、資料應給出參考文獻;凡被國內外正式出版物公開發表或已錄用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
(2)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3)參考文獻的編號按正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連續排列,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于上角,并按引用順序排列于文末。
(4)摘要和關鍵詞:摘要一般不超過200字,關鍵詞一般不超過5個。
(5)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